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精选(九篇)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

第1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土地流转;“两规合一”;乡镇规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以来,各地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都应当紧紧抓住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践行“两规合一”机制,从有效破解当前土地紧性约束问题。

由于原来的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村庄分布规划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区别,因此导致“两规”衔接难、执行难;同时,农村居住点相对比较分散,而且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土地利用呈现出粗放性特点,现已成为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桎梏。

1、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土地流转和利用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乡镇规划过程中依然存在中而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两规分离导致乡镇用地供需脱节

从理论上来讲,城市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均属于实施规划管理范畴,其中乡镇规划建设的重点集中中在镇区的规划与布局;而对周围村庄的规划建设,则仅仅体现在宏观层面的重点中心村、中心村以及基层村结构管理。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以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为主导观念,在分配指标上强调的是城乡规划建设并重,不同类型的村庄规划指标统一。在分开编制条件下,经常会出现土规有指标不顾及空间问题,而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空间却不顾指标等现象,由此造成了乡镇、乡村以及指标联系非常的松散,而且乡镇用地指标出现了严重紧缺现象,以致于空心村现象非常普遍,供需严重脱节,这在很多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过程中,均有明证,结果是实际需求指标仅为分配指标半数。在项目建设推动下,对挂钩村庄进行增减、旧村改造以及新项目选址依靠企业自觉,在该种情况下土地流转只是局限在个别的村庄,而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

1.2 一套班子、两张图,管理难度非常的大

实践中可以看到,城乡规划、土地流转利用的统计分配与标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规划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到实处,土地流转实际可操作性差。一般而言,城规中所确定的用地自下而上叠加偏大;然土规主要是对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其所强调的是自上而下式的细化和分解。由此可见,两规划的分配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所以两规指标统计出入非常的大。由于城规、土规划分不同,因此土地流转用地空间很难保持一致。比如,靠近乡镇建成区域的公路两侧绿地建设过程中,在规划过程中纳入乡镇建设用地管理范畴。然而,土规中却无法实现,即便是数据上相同,空间边界上也无法做到统一。基于上述两规上的差异,“两规合一”管理制度下的乡镇用地管理过程中,城规、土规不相符现象非常的普遍。

2、土地流转“两规合一”背景下的乡镇规划策略

基于以上对传统的土地流转规划中的两规问题、现状分析,笔者认为在当前两规合一的背景下,要想做好乡镇规划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全面实现乡镇土地流转的全域规划

城规、土规的全域规划,实际上是以乡镇土地流转为技术支撑的,其中土规实现了全覆盖,而城规中只对乡镇建设用地给出了明确指标,在落实到村时只明确了相应的布点,空间落实难。城规与土规之间的对接,只是数据信息上的衔接而已,城规对土地空间的不落实,造成了两规之间的衔接没有基准底图,而且城规因缺乏土地利用数据而对拆村并点没有话语权,同时这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城规缺位的主要成因。由此可见,对乡镇规划进行全域覆盖,可在两规合一基础上实现乡镇土地的有效流转;在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乡镇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确定乡镇、村庄发展规模和结构类型,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乡级土规管理部门,然后结合土规要求,确定乡镇、村庄的建设用地规模;在乡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及时补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并且落实好土规指标、确定村庄建设规模和扩展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划定村庄用地布局,从而实现乡镇规划数据、空间图纸之间的一致性。总之,只有实现乡镇总体规划建设的全覆盖,才能确保在土地流转利用的一盘棋,才能真正的做到乡镇土地规划建设用地数据与布局之间的完全一致性和无缝衔接。

2.2土规与城规之间的优化结合

在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其所需的流转土地指标是从市、区到县乡逐级分解的,对于到乡的指标再进行拆分,然后分配到镇区、村庄。在村庄用地规划过程中,因其关系到国家规定的耕地保护硬指标,所以土规重点在乡村。较之于金字塔顶的乡镇而言,乡村土规中有明确的量约束,就像是一个蛋糕,大小以及确定了,置于怎样拆分和分配,土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城规却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利用城规可以实现对蛋糕的合理分配。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因过于重视对终极发展蓝图的追求,以致于对近期指导意义不大。土规指标的刚性特点,可促使城规的规划和布局,从而满足近期乡镇发展要求,使规划执行力增大,二者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增强其可控性,而且还具有了可调节性。实践证明,只有将重“乡”与重“城”的两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乡镇规划建设的科学合理性。

2.3关于土地流转的“两规合一”的反思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规划理想与制度。在乡镇规划过程中,实现了两规的全域化规划,其中土规中的用地分配更为合理,而城规也实现了全域化规划。从理论上来讲,当前的形势下已趋于理想化状态。然而,从“两规合一”以后的乡镇发展现状来看,虽然规划中充分征求了意见,但拆村的出发点仍是村庄建设节约用地,并以此来发展地方产业。在该种情况下建立的复垦型村庄,图纸上虽然已经不存在,但实践中距真正的实施相差甚远。对于那些发展机遇比较好的村庄而言,可以在建设区迅速开建,复垦村并未及时变成基本耕地,加之增减挂钩未跟上,以致于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增减挂钩项目一旦立项,就可以流转;将拆旧村与流转指标落地项目挂钩,这一次才能实现拆旧村、建新村以及增加耕地和乡镇开发用地的有机结合,才能有效节约用地。

其次,进一步明晰两规对接层次。土规可直接指导用地审批,但是在乡镇用地上只能大致给出一点指导意见,不能指导乡镇建设用地性质审批。近年来,乡镇规划管理部门多次因扩建学校、市政道路建设以及新增沿街商业圈而要求城规更新和修改,对土地规划审批进行指导。在不断的解释过程中,凸显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城规、土规之间的对接出现了偏差。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晰量规的对接层次,不能简单地将总规来批地,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应当坚持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土地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净增流量,抓住“两规合一”的契机,努力破解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紧性约束”,以此来拓展社会经济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顾秀丽.“两规合一”背景下的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初探[J]. 上海城市规划,2010(04):5-8.

第2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一、强化发展意识,凝聚发展资源。

当前,乡镇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总的看,我们最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加快发展,我们正面临着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好时机。但从目前乡镇工作看,从大家今天对明年工作的考虑情况看,发展意识不够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精力不够,合力不够,压力不够。所以,要开创乡镇工作新局面,就必须着重解决精力、合力、压力这三个问题,切实强化发展意识。在此基础上,把领导干部的认识水平、谋划工作水平和抓落实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元旦后,我们还要召开一次乡镇工作汇报会,进一步谋划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乡镇工作。

凝聚发展资源,一是要凝聚人的资源。发展最终靠人,要团结人心,聚拢人才,聚集人气。要抓住本乡镇在外杰出人士、在外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和本地能人资源。二是要凝聚钱的资源。要真正落实“找钱干事,干事找钱”的要求。要争取项目,如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要争取贷款,如小城镇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可以通过县城投、建投,以贷款的方式解决。三是凝聚地的资源。这是最可利用,也是乡镇目前用的最不好的资源。要挖掘好这项资源就要做好四项工作:一要做好规划。没有规划,土地利用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所以要重视规划,包括乡镇规划和村级规划。二要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统筹起来。乡镇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要管好用好,这两个方面的情况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一清二楚。三要建立规范的土地出让市场。土地要通过招标挂牌出让,否则土地收益就会流失。今后,对乡镇土地出让金使用安排要充分考虑乡镇利益,最大限度支持乡镇发展。四要建好农业创业园区。五要开展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四是要凝聚特色资源。包括特色农产品资源、矿产品资源、旅游资源、市场资源、政策资源等。我们在谋划发展时,必须以这些资源做基础。要围绕找人、找钱、找地、找特色资源来谋划发展,加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重点,突破发展难点。

(一)招商引资要有新突破。年每个乡镇招商引资都要争取达到1个亿的水平。希望各乡镇抓紧排项目、找线索。今后,对乡镇招商引资入住县开发区的企业,要进一步调整县镇税收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乡镇利益。

(二)小城镇建设要有新突破。要尽快建成镇区主干道。主干道要有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要亮化,要有排水等设施。要尽快建成一个室内农贸市场,逐步解决骑路建市的问题。要尽快建成一个居民小区。要尽快完善供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要尽快组建一支集镇管理队伍,添置必要装备。

(三)农民工创业园区要有新突破。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做好规划;二是解决用地性质问题;三是争取有企业入驻。

(四)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要有新突破。对照省市要求,许多乡镇在这项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不高,启动不快,规模不大,力度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非干不可。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关键是要依据规划制定计划和方案;要有利益引导机制,通过利益引导让农民自觉自愿参与。

(五)现代农业发展要有新突破。要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追求特色,追求市场。要通过抓点带面的方式,因势利导,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现代农业。

(六)为民服务要有新突破。乡镇的为民服务大厅要上水平、上档次。要上下联动,上要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网,下要向村级延伸。同时,县行政服务中心要负责对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工作的考核。

(七)社会事业发展有新突破。乡镇要成为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强调度。

(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有新突破。一是“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要全面落实,特别是要抓好绩效工资的落实。二是村务公开要创新模式,部分乡镇好的做法,如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民主理事群众评议制度要在面上进行推广。三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即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3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工作格局

乡镇国土资源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石,面对近几年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乡镇国土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在整个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保证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构建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格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虽然我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全面开展“保增长、保红线”及服务社会的各项工作任务,这给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对乡镇国土资源的需求逐渐加大,乡镇国土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这就给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乡镇国土资源耕地保护难、集乡镇土地市场发育难、农村宅基地管理难及人员生存难等问题,加强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格局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从科学发展观角度出发,加快构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格局,完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从单纯的资源管理逐渐向资源、资产及资本三位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国土资源的建设与发展。

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建设策略

乡镇国土资源不仅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言阵地,同时也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石。面对当前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了形成符合实际的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格局,在构建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格局中,可以从国土资源保护、宅地基管理及集镇土地市场管理等三个方面考虑。下面分别对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格局进行分析

(一)国土资源保护

分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将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各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建立科学发展观,做好国土资源的保护,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因此,在乡镇国土资源中,应以落实国土资源保护为目标,而不是获得经济效益的多少。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由于明确的职能分工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前言阵地,乡镇国土资源的工作重点在哪里,如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当前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国土资源保护中,按照国土资源集中、全面、统一的管理要求,为了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资源供应保障、国土资源保护、资源整合等)达到约束性和预期性的指标,从工作职能出发,应从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及土地利用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但是,据调查了解,当前国土资源的主要职能很难落实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甚至有不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抓项目、抓收入的资产管理上,却把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耕地保护放在次要位置上,导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所以,针对当前乡镇国土资源耕地保护难的问题,为了开创良好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以法律为依据,从本国土资源固有的自然属性和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土地的整治工作,将土地整治认真落实到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区中,制定土地政治的规划和计划,同时将制定的整治计划落实到县,充分发挥县乡村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

(二)集镇土地市场管理

集镇是乡镇开展整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集镇土地市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耕地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新农村的建设等。因此,为了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在集镇管理中,从注重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及建设机制的转变,其是形成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的重要条件。在管理目标上,虽然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背景下,我国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就国土资源管理而言,当前我国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不少国土部门忽略了国土资源的自然属性,也不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国土资源管理的缺位和错位。因此,在国土资源管理法定职责及管理职能到位的前提下,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应明确集镇管理的目标,将工作重点放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上来,逐步从抓项目、抓收入的资产管理走出来,从而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建设体制方面,不仅要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的监督与管理,还需要加强人财物和业务的统一管理,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的管理,使国土资源的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宅基地管理

在宅基地管理上,应向用途管制的核心性转变,用途管制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核心,可以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因此,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应科学合理地划分国土资源,将土地合理利用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耕地保护及节约用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中之重,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促进由宅基地管理为主向用途管制核心性转变的实现。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难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布局分散、乱批乱建等方面,在这种形势下,既加强了耕地保护的难度,也加大了国土资源管理成本,甚至有的农民建房往往从交通便捷、耕作方便等因素来选址定点,农村宅基地缺乏科学规划的管理,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注重村镇居民布局规划,加强用途管制,通过向居民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户型设计图纸,减少居民乱搭乱建的现象,以促进集镇地产市场的发展。

三、结束语

乡镇国土资源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石,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的管理,注重土地资源保护、集镇管理及宅基地管理,最终形成符合实际的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格局。

参考文献:

[1]张煜. 关于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几点思考[J]. 吉林农业,2013,01:35.

[2]胡和平. 乡镇分局开创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J]. 国土资源导刊,2013,04:69-71.

第4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土地管理;互动关系;战略强化

1 两个规划模块的矛盾及原因

(1)随着城乡统筹观念的不断深入,城乡规划模块及土地规划模式不断得到优化,这两者相互渗透,对于城市经济的稳定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对城乡二元格局的打破,有利于提升农村地区的规划覆盖率,进行城乡空间布局的协调,实现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有效性控制,优化建设用电空间管制方案,实现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整合、优化建筑用地的空间布局。

土地规划的指标分配主要指通过对土地规划的统一性编制,进行全国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各个区域的土地规划工作均受到当地政府组织的编制,城市的用地规模策略需要满足城市规划工作的目标,受到实际工作场景的影响,上位规划约束了土地规划模块的发展,这具体表现在建筑用地总量问题上,具体表现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上。

(2)为了满足实际工作要求,全国土地规划需要进行各个省份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各个省份的建设用地指标与所管辖地建筑用地需求密切相关,每个城市的建设用地指标受到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土地规划的指标分配,体现了对自上而下控制思路的应用。

(3)在土地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过程中,两者均重视土地资源集约模式的利用,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实现人口向城镇的集中发展引导,遵循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思想,通过对中心城镇及开发区土地资源的有效性利用,实现城乡规划的集中化布局,分散性的布局体现了对不同类型利益主体客观需求的反映。在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关系的比较中,城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明显大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对新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用,可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及其城乡规划的协调,进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指标的确定工作,进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有效性划定,这需要在规划边界外进行扩展边界的划定,实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化设计。

(4)在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过程中,进行边界扩展及边界规模的引入是必要的,从而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发展边界的划定工作,做好限建区内建设用地的安排工作,一般来说,被划入禁限建区的土地大多是城市山水资源保护区及农用地。

2 城乡规划中的土地规划管理方法

(1)土地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式,这具体表现在计划指标的具体控制方面,受到计划指标紧约束的影响,开发园区项目、储备用地、地市级中心城区需要进行新增计划的使用,进行村镇建设用地、县级项目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实现土地规划模块、城乡规划模块、城市规划模块、村镇规划模块等的协调,提升城乡规划的整体效益。

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推动了农村居民点拆并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农村居民点向城镇及中心村的集中,从而导致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状况,目前来说,县级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远远小于现阶段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

(2)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增减挂钩模式的应用,实现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盘活,实现城乡用地布局及结构的优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化的平衡,实现对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紧张压力的有效性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某些区域依旧存在着片面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出现了一系列的强拆强建问题,这不利于进行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地方政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镇村体系及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针对示范村、试点村等展开规划设计工作,从而有效增强村、镇的规划覆盖率,在这一模块中,空间布局规划模式不断得到优化,满足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要求。

目前来说,村镇规划虽然包括了配套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村庄集并等模式,但这些工作模式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得到落实,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通过对支农渠道的利用,实现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体系的有效性改善,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了村容村貌的有效性整治,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实现人口向城镇及中心村的集中,没有出现工业向园区集中的状况,存在一系列的未按规划实施的现象。在现阶段农村建设模块中,需要进行农村经济机制的健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落后局面的改变,满足现阶段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

(3)现阶段村镇规划的重点如下,进行农村建设用地的现状调查工作,做好产业发展的定位工作,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模块、非农产业预留地模块的优化工作,实现这些模块的合理性规划,进行城镇规划模块的优化,实现集镇建设区农田整治效益的提升,避免出现投资资金的浪费。

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进行城镇扩张的控制是必要的,这需要进行城市建设模式的优化,进行新区扩张及旧城改造模式的应用,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开发工作,实现存量建设用地的改造及利用,进行城市建设体系的优化,实现旧城改造模块及新区扩张模块的协调。

在部门职责上,国土机构主要进行管辖区内土地规划环节、保护及利用环节的管理,受到规划分设问题的影响,城市的规划工作重点是城市,土地规划的工作重点是乡,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职能,通过对新建建设用地计划的管理,可以进行新建建设用地审批量的有效性控制。在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过程中,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进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应用,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工作,避免城镇出现无序扩张状况。

(4)在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过程中,需要进行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分析,进行计划结构及布局的强化,做好基础设施用地的产业集中导向工作。这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优化,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与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的结合性使用,实现重点发展区域用地计划方案的优化,各个区域需要进行建设用地复垦增加模块的应用,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要求,满足现阶段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

为了应对现阶段土地规划管理及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进行城市化及工业化的推进是必要的,确保新城规模的有效性开发,积极发挥旧城的优势地位,为了满足现阶段经济建设的要求,相关城市及政府必须要进行三旧改造模式及新城建设模式的应用,通过对土地储备方案的应用,做好新城建设的推动工作,满足旧城改造工作的要求,提升土地规划系统及城乡规划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

整体来看,我国土地储备欠缺整体性、统筹性、科学性战略,在实践过程中,仅仅重视经营性地块储备工作的开展,导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落后问题,从而不利于土地规划及城乡规划后期改造工作的开展,由于分散储备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功能区建设工作的停滞,不利于满足现阶段环境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工作要求,导致增值收益的不断流失,不利于城市划的有效性开展。为了实现土地储备作用的发挥,必须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提升城市规划的整体效益,做好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整套土地储备方案的应用,实现规划环节、计划环节、政策应用环节等的协调。

3 结束语

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进行土地规划管理方案的更新,实现其与城乡规划体系的适应,实现城乡经济的统筹性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兴平.建立程序机制:城乡规划法制化的必然选择[J].规划师,2003(12).

第5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镇;总体规划;土地生态学

1 总体规划中引入土地生态学的意义

目前我国土地二元结构体系和城乡割裂发展的局面仍未彻底改变,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打破以城市发展为主的发展观念和思路,立足区域发展的高度,树立城乡统筹发展观,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既不能因为城市发展而影响农村的合理发展,也不可因为保护农村利益而限制城市发展。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就必须在总体规划中切实体现促进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社会文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

人类活动对环境的扰动,最广泛的就是土地利用。在土地被开发利用之后,对环境和生态都会产生明显的影响。而总体规划最大的作用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已达到对整个城乡生态系统的控制与优化,而土地生态学正好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同时总体规划也为土地生态学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土地资源及其所构成的各类生态系统具有多重功能性,过去主要是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物质产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阶段,除了重视土地资源提供物质产品外,更应重视其为人类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土地资源及其所构成的各类态系统要为总体规划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2 相关背景

2.1 地理位置

海北镇隶属唐山南部滨海区,位于芦台经济开发区,是唐山西部重镇,是河北省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也是唐山环京津卫星城之一。毗邻天津滨海新区,新区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为海北镇工业区承接产业辐射、参与区域分工带来了难得机遇,发展条件独具优势。

2.2 生态规划目标

海北镇是未来人居和产业拓展区,是未来唐山宜居生态城镇的示范区。其生态规划目标为:起步于农业,发达于工业,扬名于生态,建设“人与环境共鸣、产业与生态共存、城市与自然共荣”的新时期可持续发展生态城镇。

3 海北镇土地生态规划的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3.1 现状特征

在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镇域内大多数企业市场经济灵活有余而规矩不足,重复建设较多,生活环境较差,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粗放型增长为主,空间发展的可持续性偏弱,土地经济产出效率偏低,环境污染加剧,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城镇扩展及改造建设的边际成本过高等。体现在规划上的问题就是现状各异,不确定发展因素较多,难于做出准确判断。

3.2 存在的问题

海北镇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 一方面,镇区的发展一直面临着城市建设用地对经济发展的限制问题,一直谋求镇区范围的扩大,一旦行政区划的壁垒被打破,很有可能促使部分产业向镇区快速转移和扩散进而对镇区的空间格局造成大范围影响。另一方面,从海北镇自身发展历程来看,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模式深具普遍性,工业化的成果却未反映出来,表现在:虽然镇域非农化水平高达60%,但镇区人口不足全镇人口的20%;镇区建设仅占镇域建设总量的25%;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全镇经济总收入中第二产业占主要部分,而第三产业比重较低;绝大多数的企业高度分散在20个村委会辖区之中。村庄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从而使集中的城市化发展受到影响。

另外村庄建设用地浪费严重。海北镇域人均村民住宅用地户均面积已远远超过了唐山市户均标准,而这些住宅用地中的大多数又处于空置状态,一户拥有多个宅基地现象和空心村现象十分普遍,多数村委的住宅空置率为20%~70%,旧宅的退建还耕操作实施性较差。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村庄土地浪费的现象将会日益突出,出于有钱就盖房的传统思想,现阶段各村庄新、改建住宅的要求仍然十分迫切,如何做到集约使用土地已经成为规划过程中的一个严峻课题。

4 土地生态学应用于镇总体规划

4.1 土地的生态补偿

生态无价、资源无偿的观念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面,渗透到现有的经济社会活动体制和政策中。与治理环境污染相比,目前生态保护方面还存在结构性的政策缺位,尤其是相关土地生态保护的经济政策还严重短缺。土地生态补偿与一般生态补偿有所区别,土地的生态补偿是从土地的生态功能角度进行价值核算,评估确定出生态补偿的数额,因此,土地生态补偿的目标较为明确,而一般生态补偿的研究面比较泛。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估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功能延伸越多,评价的争议就越大,最终作为生态补偿依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就会越差。从生态补偿体系来看,应该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土地生态补偿体系。土地生态补偿是土地生态系统破坏退化以后的一种补偿,补偿金必须用于土地恢复,甚至可以用于生活补偿。

在本次海北镇的总体规划中我们从区域生态平衡观点对全镇进行全面规划,在镇域规划建设中,规划中充分利用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资源,结合自然条件,运用土地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分析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因子,划分生态空间,提出相应的生态空间策略,引导建设合理发展,全镇域根据地块生态特征,划分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引导建设区、生态改进区、水域五类区域。

其中在生态控制区规划中提出了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确保生态环境优化。在生态协调区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活动,确需开发建设的应严格限制规模和强度,引入土地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了生态规划的操作实施性,切实提高区域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效益,确保海北镇整体、健康、持续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政府和评审专家的认可。

4.2 土地利用规划

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只注重耕地数量或者简单的质量,在本次海北镇的总体规划中强调了生态的概念,使生态功能成为规划中的约束条件。真正从数量、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去评价土地,最大限度的维护生物多样性。不管是生态服务还是生态评价,均融入总体规划来解决土地利用规划、宏观调控的问题。这有利于保护基本农田,更重要地是解决了生态效益、生态价值问题。

此外考虑到土地的多功能性和有限性,土地需求之间存在的冲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还要兼顾生态,所以在本次总规的生态部分力求做到利益统筹。在充分调研、协调的基础上划定了耕地底线,留出了生态用地,同时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5 结语

总之,在构架新的生态规划时,需要土地生态学相关理论的引入。借用后现代思想的著名代表人物福柯的话,“我们时代的焦虑与空间有着根本的关系,比之时间的关系更甚”。在充分肯定土地生态学在城乡规划中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借用大师那更为深邃的思维来解析生态规划,难道还不足以引起人们对城乡生态的焦虑,和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的警醒吗?

参考文献:

[1] 土地生态学――生态文明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土地科学》2008

第6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二、努力消除思想熟悉上的“两个误区”国务院电视电话会后,相龙市长非凡提出要纠正两种错误思想:一是可以批地的观点,认为停止批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以松口气了;二是认为深化改革严格治理土地,我们的经济建设就有影响了,招商也不能进行了,消极地理解文件。这两种观点都是极端错误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治理的政策,强调区别对待,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完善治理制度,更科学、更有效地管住管好土地。我们要正确熟悉到,严格土地治理,不是限制我们发展,而是为了更健康地发展,就是通过控制土地利用规模,减少新的投资场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护耕地,非凡是要求我们一定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路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我们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理解中心政策,尊重经济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在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使土地治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土地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几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法,坚持依法用地,依法治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大力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非凡是对国有经营性土地,全面推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出来,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新矛盾、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之一:土地市场的隐形交易问题。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不经过土地治理部门批准,不履行任何手续,私下买卖。有的利用行政划拨用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私自搞出租或进行经营性开发。这些行为既扰乱了我县的土地市场秩序,又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这是国家土地政策绝对不答应的。以后,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转让,私下达成交易合同的,一律不予认可,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未经批准现已形成经营性用地行为的,要限期改正;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处罚后补办出让手续。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经过县国规局预审,否则一律不予供地。问题之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有的乡镇、有的部门在进行建设时,只是单纯考虑自身利益,不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顾城市总体规划,随意性建设,既违反了土地治理法,又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城市总体格局。今后,对没有编制规划或者不按规划实施的,一律停止建设项目和用地审批。县内重点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规模、布局时,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问题之三:耕地上的非农建设问题。有的乡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由,擅安闲耕地上发展林果业。有的村以发展养殖业为名,不制止而且鼓励农民在养殖小区内搞非农建设。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县农委、土地和各乡镇的乡镇长及主管农业、土地的副乡镇长,要迅速调查摸底,提出治理方案。同时要严格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问题之四:集体土地的私下出租或私自出让问题。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非凡是山区乡镇的一些村比较严重,有的在一无规划、二无审批的情况下,以发展农家旅店或开发旅游项目为名,村干部私自将集体土地出租或协议出让给城市居民。对这种违反土地政策的行为要抓紧治理整顿。需要强调的是,发展农家旅店,是一件立县富民的好事,县委、县政府是大力支持的,并出台了扶持政策,但是一定要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既要促进农家旅店的快速发展,又要依法维护正常的土地秩序。问题之五:私搭乱建等问题。此现象不管在城区,还是在农村都存在着,非凡是景区道路,有的地区还非常严重。例子很多,大家都清楚。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问题,由土地、市容部门和有关乡镇抓紧研究治理方案。对农村的私搭乱建、欺街占道等问题,由各乡镇抓紧制定治理措施。其中对于桥水库南岸的私搭乱建问题,县土地、公安、卫生、市容、别山镇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抓紧治理整顿,并随时将整顿情况向县委、政府办公室反馈。分析土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对土地政策熟悉不深、法制意识淡薄。因此,各部门、各乡镇要从主要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熟悉和把握国家的土地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土地治理制度。县土地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广大农村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从而把严格执行国家的土地治理制度,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抓紧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逐步加以解决;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提早防范,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四、认真落实严格土地治理的各项措施一是要切实保护耕地,非凡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总理强调,这是当前最急迫、最重要的任务,必须实行非凡的保护。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符合法定条件确需调整和占用的,须报国务院批准,我们没有审批权,希望大家理解清楚。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监管,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耕地质量。二是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非凡是土地执法部门,要做到依法管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不能弄虚作假,搞化整为零,拆分审批。要加强土地市场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要求,重点查处违法批地、乱占耕地以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的要复耕。对违反土地治理法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审计,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厉性。三是要加强规划治理。土地利用规划,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至关重要。对此,相龙市长逢会必讲。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蓟县县城总体规划》,尽快完善村庄和集镇总体规划。四是要继续加强土地市场的建设治理。继续严格控制划拨用地的范围,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经营性用地的价格要由市场来决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协议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违反土地市场治理制度、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和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五是要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十条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等费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抓紧研究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假如农民有不同意见,首先要检查我们的工作方法、工作环节是否有问题,同时要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政策不清的,要解释清楚;对干部违法违规的,要果断查处;对个别无理取闹、聚众滋事的群众,只要证据确凿,要依法严厉处理。要高度重视土地工作,出现群众,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深入调查,认真加以解决。六是要大力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量,努力盘活土地的存量。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投资项目,要禁止和限制用地。大力推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引进工业项目用地的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促使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和支持用荒地、坡地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利用土地。今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入产出率高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要鼓励扶持,优先供地。

第7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陕西农村;住房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22-03

一、问题的提出

近十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焦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在“三农问题”这个大的框架下提出了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战略思想的农村治理问题,并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性任务。然而,由于我国历史以来的发展不平衡性导致乡村规划治理的滞后性与边缘化,导致居民点无序扩张,形成“有新房而无新村”的局面。现以陕南H县农村为例:

该县位于陕西省南端,汉中市东南隅,总面积约3 437平方千米,总人口28万人,城市化水平为15%左右。由于该县地处秦岭与巴山深处,多以山地地形为主,人均有效可耕地面积不足0.5亩。该县为贫困县,改革开放后,其农村家庭收入来源以外出务工为主,目前人均年收入在8 000元左右。最近十年该县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住宅由过去的土堆房逐步变成了“现代化”的砖瓦楼房,然而,由于当地政府对农村的治理不到位,村民在建房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其表现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居民住宅分散,功能分区不明,整个农村的布局一片混乱;二是楼房平房混杂,平房居多,房屋楼层低;三是没有进行房屋建设设计,质量一般,正如学者描述的,“西方人建住宅用几代人,而我们建房只管一代人,等到下代人然后又重建”;四是住宅沿路而立,路到哪住宅建设就跟到哪,交通用地与住宅用地相争的问题严重;建房看“风水”,使得每家每户的住宅建设方位显得乱七八糟;五是新居旧宅并存、人均用地超标、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严重;六是出现抢购建设用地和将集体土地以私人的名义进行明目张胆或变相的土地交易的局面。

从上述情况可知,该农村在住宅建设过程中,用地缺乏长远规划,人人为了追求个人住宅建设利益最大化使得农村产生的负外部性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第一,土地的粗放性利用导致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下降;第二,阻碍农村的现代化发展的实现,与建立现代型的农村人居环境相去甚远。可以说,因为目前大多数农村的建设没有系统规划,所以新建的房子极有可能成为日后发展的“拦路虎”甚至成为“断头路”,从而影响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面貌,因此,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加以干预迫在眉睫。目前在西部农村,按“一家一户”这种横向建住宅方式,正如上文所提到的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但在政府的干预下,以自主、自愿、公平为原则,统一住房建设资金,借用城市建设用地模式,规划建设片区,实现纵向发展向“空中要地”,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住宅小区,能使土地得到集约化利用,使同一块地基上的人口容积率提升许多倍,使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增强。同时还能够实现以下费用的节约:第一,在基地共享,地基建设成本大大下降;第二,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能节省在建设之前的信息收集与交易费用和节省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费用与相关管理费用。第二,能节省建成之后的维护费用;同时由于居民居住集中方便于管理,加速农村社区模式的形成,对于推进农村现代化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综上,重塑和加强农村建设管理规划,将规划落到实处,对于促进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现代化与土地的节约利用,是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

二、多视角分析问题产生的作用机理

诚然,地方政府的忽视是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逻辑结果,但产生这些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一个历史性的制度集合共同演化的结果。

第一,社会转型前农村长期积累下来的“消费需求压抑”症得以释放,农村住宅建设自由化,而此时政府无暇顾及以及相关部门职能的缺失。建立在以血缘与地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里,人们攀比炫耀性心理很重,住宅的优劣是摆在农村中凸显其地位和身份的最重要的名片,从而建房竞争成为农村最大的竞争,住宅建设作为农民自己长期最大的投资。另外,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在改革开放前,人们处于“消费需求压抑”的状态,之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这一状态得到缓解,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加之农村“建房立业,建房迎娶”的思想严重,使得居民在满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把住宅建设作为首要需求。本来乡镇领导作为带领一方发展的领头人,组织经济建设、管理经济活动、推动经济发展,始终是政府的中心任务,要搞好农村建设,需率先搞好规划,而该县基本没有村镇规划部门,这也是该乡村住宅建设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

第二,土地价值下降,而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二元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地方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权力寻租。自实行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提高,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于2003年之后粮食价格猛跌,人们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因此,在农村出现“抛荒”与留作建住宅之用的现象并存,变成一种“合理”的现象。而现代城市房产业价格飙升,使得进行自建房成为可能。基于上述,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异常需求旺盛,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本质上是所有权虚位,割裂了农民与土地的利益关系,导致了农民与土地关系的疏远。另外,在土地使用审批方面,存在钱权交易以及地方政府利用职务之便利主动“设租”,成为土地审批的潜规则。这样导致土地利用的无节制。另外,目前的两种土地管理体制还导致对土地的利用规划和监管约束机理不一致,本身农村在各方面处于薄弱环节,这种由土地管理二元化所引起的农村建设规划二元化,必然出现农村与城市格格不入的局面。而各乡镇机关的能力有限,出现农村建设规划边缘化,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最终酿成“公地的悲剧”。

第三,中央提出进行农村规划的战略很及时,但规划所需资金不到位阻碍农村规划的步伐。同志曾强调:要因地制宜、搞好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这无疑是农村工作管理者把握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根本宗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并在随后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好整体规划和具体步骤,坚持规划先行”。而地方政府进行公共物品性质的规划是需要花费成本的。

一方面,事权与财权不统一,地方政府获取农村建设规划资金很困难。我国于2006年进行了以“乡财乡用县官”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导致地方在申请使用方面,会发生诸多交易费用;另外,地方政府和县一级政府的利益不对等,政绩取向不同,这样在资金的制度安排上就各不同;此外,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还大量存在赤字的情况。因此,在上述情况下,使得农村的规划趋于边缘化,农村规划政策变成一纸空文。另一方面,当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存在众多问题。在国家预算中安排了一定的财政支村发展的资金,而地方财政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将预算大打折扣,甚至出现挪用、截留、挤占支出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在资金总量上削减了财政在农村建设方面的投资的规模。财政资金用于“养人吃饭”的多,而用于“办事建设”的少;需要投资的项目多,支农资金使用分散;资金管理模式落后;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不配套,而且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低。

第四,陕西农村住宅建设存在的问题,还与“路径依赖”有关。“路径依赖”表明一旦在外部偶然影响下被系统所吸纳,然后会沿着一定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取代。农村住宅建设会产生诸多问题,一方面与农村居民过去建房的习惯和思维模式有关,对于他们来讲,要变革过去落后的不经济,不集约的建设模式,是需要花费较大成本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职能还未发生完全转变,他们一般忙于应付常规的例行工作,地方政府领导机构的改革力度不够,其整体素质不是太高,欠缺专业性的人才,对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性问题还没有本质的认识,没有更深层次看到农民住房建设所引发的相关问题,对农村住宅建设所产生的问题把握不够。

三、解决住宅建设所出现问题的措施

第一,加强地方政府的领导管理职能建设。地方政府作为地方社会事物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其行政管理领导风格,对地方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不同的风格对社会的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要改变当前陕西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协调的现状,需要有一个强有力、大刀阔斧、有所为的政府组织。其关键就是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乡镇政府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建立强有力的乡镇领导集体,把那些有魄力、有抱负、有能力、有事业心、能干事、肯干事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锻炼干部上对乡镇领导干部给予倾斜,使乡镇领导班子真正成为亲民、富民、为民以及情与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领导集体;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端正的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使他们在领导管理农村的现代化的建设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城乡一体化的指导力度。打破城乡规划分割的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管理新体制。努力在各乡镇机关镇设置规划办公室,形成“市建设规划局――乡镇规划办”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机构体系,负责城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各镇设置派驻各镇城乡规划建设督察员,注重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中心,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在市规划建设局和土地资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思想下,编制全县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做好与农田保护规划、住宅建设规划和交通等专项规划,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各个乡镇按地方特点进行村庄布局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新农村规划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工作作风。

第三,抓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的标杆示范效应。坚持“从特殊到一般”的原则,在农村住宅建设规划这项大工程上,地方政府也不妨先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村搞试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把《农村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规与节约土地、建设现代化的人居环境的理念渗透到试点中去,让人们切实地意识到农村的住宅建设规划会给他们带来实惠,以减轻试点推进的难度和增强试点工作的推广力度。在新农村的规划建设试点中尤其要加大《农村土地管理法》的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忠于职守和秉公执法的土地执法队伍;另一方面要执法必严,严厉查处乱占土地尤其是破坏耕地,违法建房和非法交易的行为,必要时可以通过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威慑违法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解决目前农村存在的与住宅用地政策相关的“空心村”、一户多宅、人均用地超标、抢购农村土地私自进行土地买卖等问题。

第四,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与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为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及其制度保障。当前,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比较凸显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与不到位。因此,首先要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从量上保障政府支农资金投入和转移支付稳定的增长,在此基础上,改变支农投入的结构,抽出相当一部分,形成农村建设规划专项资金,把关系农村的长远发展的规划搞好。针对目前农村住房建设需求的刚性膨胀,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将一部分支农资金用于加强农村建设规划,从而尽可能地防止和减轻未来农村新一轮的大拆大建和发展改革的阻力;其次,改善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政府的支农责任,加大责任和惩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财政在支农投入中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整个支农资金流的监管力度,形成完整的支农资金监管体系,明确界定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和责任,做到各部门责、权、利的统一,从根本上为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提供资金保障。

四、结语

陕西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如何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各地各国都存在,只是各自问题的严重程度不一,但我们可以结合实际并借鉴本国部分农村较快发展的经验成果以及其他国家早期进行改变农村面貌所取得的经验教训为我们所有,比方说:日本的“造村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对于所提出当前农村建房问题,不能准确说得很到位,但所反映的问题一定是真的。当然,对该问题所讨论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很多改进的地方,但希望本文对该问题的讨论和其他方面的工作具有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我们的农村发展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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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20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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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钟洪江.绍兴五种模式探索农村住房建设[J].中国地产市场,2012,(9).

[6]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做到五个坚持[J].中国民政,2009,(8).

第8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1.当前土地资源的现状

1.1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大部分小城镇是由过去的乡村集镇发展起来的,规模都比较小。一直以来,小城镇建设用地中存在着宽打宽算、不节约用地的问题,致使大部分小城镇占地面积过大,人均建设占地比较多,而真正的建设区却很小;另外小城镇用地普遍存在着重平面扩张、轻挖潜改造的问题,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1.2 耕地资源被大量占用,降低土地资源的生态功能。小城镇不断发展导致全国征用土地面积逐渐增加,大量的农用地变为生态功能较弱的建设用地,产生了以不透水为主要特点的城镇下垫面,其物理特性、化学特性以及其中的生物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土地资源的传统用途和性质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1.3 土地开发利用中缺乏有效监督。目前小城镇政府大部都将招商引资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为了招商引资、追求政绩目标,许多地方政府往往随意占用大片农田,扩大非农建设用地规模。而且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忽视了其对于城镇用地的协调管理的职能,竟相压价,恶性竞争,用廉价土地换取城镇建设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政府采取降低土地成本吸引外资的短期行为,使得公共利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这导致小城镇土地开发机制几乎处于双重扭曲状态:既难以借助于市场机制对非农建设占地行为加以约束,也缺乏真正体现公平利益的政策干预手段。在土地开发的问题上,政府常常急于项目的引进,达成与开发商的妥协,造成小城镇土地的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布局分散等诸多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用以下的方法进行解决:

3.1 提高小城镇的土地利用率,保持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不能无限扩张。小城镇建设中的存量土地很多,进行挖掘利用的潜力比较大。针对上述现象,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通过治理“空心镇”,进行旧镇改造等整理措施,有效挖掘小城镇存量土地潜力,提供小城镇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地控制小城镇外延,减少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现象;二是坚持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优先的原则,规划小城镇尽量利用坡地、瘠地、劣地作为建设用地,这种方式尤其适合山地型的小城镇,经过对场地高程、坡度、朝向及水文地质等基础情况的科学分析与论证,可以充分利用适宜建设的坡地作为城镇的发展用地。

3.2 重视土地的空间利用,增加建筑物容积率土地是一种具有空间立体性的综合体,土地的稀缺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要求小城镇的土地开发利用必须从粗放外延扩张方式转向集约立体方式,使多维空间利用成为小城镇土地开发利用的发展方向。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城镇的住宅等建筑多为2至3层,并且独户独栋,没有从农村的居住习惯转变过来,导则小城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较高,并且建筑密度大、容积率低,人居环境不佳。

在今后小城镇建设中,可以利用集约边际原理,充分利用土地的空间资源,适当增高建筑层数,规划引导兴建多层住宅小区,以真正实现居民上楼,有效增加单位地块的人口容量。同时可以结合实际地形地貌及整体功能布局情况,规划设置地下停车场、仓库等设施。这样,通过小城镇土地的立体空间利用,不仅能节约大量土地,减少占用耕地,还可有效提高小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3.3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及流转,开辟小城镇建设用地来源。土地整理主要是依据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对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整改造和综合治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整理可以从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农地整理,即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非农地整理主要是对城镇闲置、存量等利用效率低的土地和按规划对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方面解决城镇发展用地,另一方面改善城镇生活、居住条件,减少城镇外延占地。因此,小城镇发展除了搞好农地整理,保护好现有耕地外,还应重点做好非农地整理,这样才能开辟小城镇建设用地的来源。

3.4 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强调小城镇规划的严肃性。小城镇规划不仅是对土地用途和使用数量的约束,也是对小城镇未来发展前景预测。小城镇发展所需土地要根据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准确预测来确定不同的开发期与相应的用地规模。小城镇规划要在镇区(集镇)的基础上形成一个集聚核心,使得镇(乡)域内的人口、资金和其他资源地向核心流动,形成向心型的城镇化趋势。那么,在镇村规划体系中,必须加强镇(乡)域资源的整理与分析,尤其是对现有的土地资源、镇村体系进行系统分析,科学合理地规划功能区与镇村体系结构,杜绝各村分散发展后再连成一片的低效土地利用模式。小城镇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一经批准,就要具有法律效力,对违反规定应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9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现状;问题;对策

Abstract: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key stage of development. With the rural population uninterrupted up to the town, the rural residential sites should declined, but the rapid growth of the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and didn't bring the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corresponding decrease, the emergence of a town village construction land full growth situation, to make the land resource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is very outstanding. According to this phenomenon, this paper mainly in rural and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se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use plann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乡建设用地现状

1990至2009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从26.4%上升至46.6%,年均增长速度为1.06%。城镇人口数量由3.04亿增长至6.22亿,增加了1倍,平均每年约有10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由1990年底的291万公顷增加至2009年底的827万公顷,增加了2.8倍多,并仍在以14.74-20.16万公顷的年均增长速度不断增加。随着中央政府城镇化战略进一步的实施和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必然将不断增加。

同时,随着近年来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耕地资源不断减少,粮食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耕地资源的紧缺已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尽管中央政府早把耕地资源保护制定为基本国策,但我国的快速城镇化对土地的大量需求,以及耕地总量逐年递减、耕地红线的一次次失守。城镇化被认为是导致建设用地不断增加、耕地不断减少的直接原因,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尖锐。

二、城乡建设用地问题分析

城镇化的地理学科释义:这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是农业用地向城镇用地转变的过程。即随着村庄人口向城镇集中转化为城镇人口,其村庄建设用地也应相应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依据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标准最高限指标150m2、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标准100m2来计算,一个农民进入城镇后,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即可节约出50m2。所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村庄人口总量不断减少,村庄建设用地也应该相应下降,同时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的总量变化也应呈现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合理的城镇化过程是节约土地的过程,其有助于农村建设用地转化和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城镇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本不该发生。

从本质上说,只有当农业人口从职业、身份等方面彻底地转变为城镇人口,城镇化才算完成。但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下“只允许农民进城就业,却不为农民定居提供正常条件”错误的城镇化模式,导致人口城镇化进程未能与土地城镇化进程相协调,导致“准城镇化”的人口在城市与农村两边占地。造成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虽然农业人口数量不断减少,但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不仅没有同步减少,反而增长明显的状况。

存在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还不够到位。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流向管理而言,使用权流转是不可阻挡的社会现实,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为农民用地物权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允许继承、转让、抵押等依法流转。需要指出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流向还没有可操作的具体规定,社会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管理还不到位;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严重滞后。有些乡(镇)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修编,原有规划还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过时的规划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发展,更谈不上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三是对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力。用地不规范、违背规划用地现象时有发

生。缺乏横向监管体系,执法监督还不到位。

三、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对策措施

针对城镇村建设用地普遍增长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用最严格措施控制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是关键。

严格规范管理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总量的严格控制,实现城乡用地结构的合理分配。解决农村建设用地比重过大问题,第一要从严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和流向入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农民之间合理流转。坚决禁止非农人员和非农单位到农村买农民宅基地或以租圈占集体土地。第二要防止人口从城镇向农村倒流。只要控制好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和流向,才能逐步实现城乡用地结构的动态优化。占农村建设用地绝大多数的是农村居民点用地,要解决农村建设用地规模过大和布局不合理问题,还要从规划入手来控制和调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布局。

以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为例,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前期调查工作统计,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量的70.6%。通过对典型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的实测调查分析:宅基地、道路、公共设施、工商用地、闲置土地、耕地分别占农村居民点面积的29.1%、12.7%、1.5%、0.3%、6.2%、50.2%。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高达320.64,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20.64。居民点内部建设用地仅占居民点总面积的43.5%。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存在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存量土地过大、闲置和低效用地、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挖潜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存在的问题。历史原因是东北地区历史以来地旷人稀,有圈大院的条件和习惯,上世纪90年代以前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等造成历史遗留用地现状;现实存在的问题就是规划滞后、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我们必须以新农村建设和我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契机,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做好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战略规划。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要立足现实、放眼长远,从用地结构和空间管制入手,突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国家提出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政策,恰逢其时,是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要解决好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发展的问题,不应仅限于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还要进一步拓展农村建设用地内部增减挂钩层面。鼓励建设的村庄要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留好建设发展空间;限制建设的村庄,只允许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允许限制建设村庄向外扩展;禁止建设的小村庄和零星居民点,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建设行为,只允许异地迁建。通过制度创新,规范和引导农民进一步提高宅基地利用率,鼓励农民建楼房或利用原有宅基地扩建;鼓励农民购买农村(在鼓励建设和限制建设村庄)二手房;鼓励农民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住宅建设。通过规划,逐步实现小村庄和零星居民点向中心村庄迁移,使农村建设用地逐步实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局面。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实行机制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和监管。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绝不是单纯某一部门的事,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管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约束运行。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服务职能、共同责任和监管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行体制和机制解决了管理无序的问题,但还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相互协调和有效监管。横向监管体系的缺位,是用地管理不规范、执法不严的主要根源。

总之,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加强制度创新,促进行业监管,势在必行。也是我们当代国土人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让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程,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2009年度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城市规划项目评选解析报告[J]。江苏城市规划,2010,(1)。

[2]翁林敏。无锡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实践和探索[J]。江苏城市规划,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