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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

第1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一)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26号)文件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编办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定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2019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执法权相对集中、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责任明确、执法力量配置合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平稳落地,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

(二)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标志应用,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手段,努力争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推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应用,实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继续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分级培训机制,切实加大新进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开展六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2019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标本兼治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19”、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和动物卫生专项执法行动六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农业执法办案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农业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举报投诉、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质量抽检等多种途径,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始终保持“严防、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

(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领域的特点,深入查找农业农村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注重查找源头治理漏洞和日常监管盲区,紧盯农村“三资”、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畜禽及水产养殖、项目投资、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平安”创建,突出“深挖根治”,将各项工作任务详细分解,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倒逼推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结果通报制度等规定。加强层级监督,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指导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作出违法的行政处罚及时予以纠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防止监管缺位、履职越位和执法错位,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各类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双随机”联合监管计划,统筹实施联合检查,将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公开。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信用等级分级监管办法,健全以“双随机”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八)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备案监督和清理修订等工作。

(九)四是深入推进农业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农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重点领域农业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农业网站管理,及时工作信息,加强政民互动,回应民意诉求。

(十)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完善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并实行“一门办”,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人员行为,完善政务服务满意度机制和“好差评”制度。优化农业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推进“马上办”提速行动和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数据共享、全程网办”要求,强化数据目录和知识库建设,农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加强办事材料共享复用,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建立专项数据需求责任清单,加快材料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和运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

(十一)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结合农业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农业行政权力,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及时认领、动态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内部和外部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基础数据,加大农业行权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力度,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考核问责,做到应录尽录,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十二)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和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推动依法治农的积极作用。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对于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运行制度,扩大企业入驻平台覆盖面,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强化信用档案和信用结果应用,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积极对接市级信用平台建设,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快形成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应用的联动机制。

四、加大农业普法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十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为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制定本单位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清单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建立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清单制、台账制、奖惩制四项制度。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

第2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目前,由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达38部,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6个方面。总的看,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农业执法由分散走向综合,农业执法日趋规范,农业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9个市(地)、1762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10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204个市(地)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916个县(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渔政渔港监督等法律法规授权的专业执法队伍也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二是农业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综合办公,很多地方的农业部门也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为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农业行政审批行为,农业部在中央国家机关中率先设立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将原分散在各司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都明确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三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截至20*年底,已建成部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农产品等各个环节,检测技术人员达1.96万名,检测能力大幅提高。

二、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的不适应。

1.思想观念不适应。一是有的单位或个人对农业执法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责任意识,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检测,轻查处”等倾向。三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协作配合意识,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难以充分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四是有的单位或个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在现有法律中寻找工作的依据和手段。

2.体制机制不适应。一是农业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有很多地方尚未实行综合执法,多头执法、队伍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检测技术和设施装备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执法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地在事后监管中往往各自为战,一些行政许可信息不及时、不具体,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及时认定和查处。

3.人员素质不适应。一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现有农业执法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多,法律人才少,低学历人员多,高学历人员少,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二是政治素质有待加强。一些农业执法人员碍于情面不愿执法,或者怕得罪人不敢执法,削弱了农业执法的权威。

4.保障能力不适应。一是科技支撑薄弱,较强能力、较高水平的农业科研机构数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滞后。二是执法经费不足,很多地方执法经费难以保障,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都无法保证,“以罚养罚”、“收费养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三是农业执法装备陈旧、匮乏,很多地方缺乏交通工具、取证设备等必要的执法装备,执行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此外,农业执法没有统一着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形象和权威。

三、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路

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尽快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努力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大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不断强化农业执法保障,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健全农业执法体系。以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检验检测为重点,加快形成机构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构建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事后监管体系。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以“一站式”综合办公为基础的行政审批体系。三是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的检验检测体系。

2.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加快改革步伐,整合执法资源,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争3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为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执法的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

3.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建立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执法协调会商机制,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农业执法中的检打联动机制,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执法考核评议机制,进一步推动执法机制创新。

第3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摘要分析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对策,以为该县农业综合执法的 发展 提供 参考 。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宁夏西吉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 法律 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其成立将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 农村 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如何建好一支高效、精干、务真求实、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机构,是摆在农牧部门面前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1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现状

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2006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隶属农牧局领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二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种子、农药、兽药与农资监管及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承办全县及19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负责查处全县农业违法案件,并配合协助上级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跨县区数额较大的农业违法案件;五是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及审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人员构成均从农牧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定编制21人,其中大学生8人,大专生 9人,中专生4人;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者6人,初级职称者11人;所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2名同志持双证上岗;平均年龄38岁。

2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综合执法程序

随着市场 经济 的发展,农业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西吉县是农业大县,在传统农业向 现代 农业转型的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委托相关专业事业机构执法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规范,宣传不广泛,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从主观上看,一是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执法尚未全部展开,存在用法不到位、执法不力和执法死角等问题;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为事业机构,定性事业编制影响了参与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客观上看,一是有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好掌握,责、权、利脱节;二是有的农业领域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如肥料);三是县农牧部门经费不足,检查检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农资、农产品和农业环境质量难以监控,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宣传力度薄弱,农资经营者、农村、农民对农业综合执法不理解[1-2]。

2.2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依据实施的法律、法规数量大,专业种类多,专业性强。作为履行农业主管部门独立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在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还不完善,一是执法标准和目标统一,但上下贯通还不衔接;二是建立与工作性质相互统一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农资市场整治缺乏统一的行动方案,往往各自为政;四是建立跨区域查处案件的统一工作体系不健全。

2.3经费保障

农业综合执法是行政行为,罚款必须全额上交国库,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由于西吉县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头绪多,加之又是山区,地域宽广, 交通 不便,执法车辆少,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或有突发事件时,租车执法,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落后,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不足,明显不适应现在涉农违法犯罪者作案隐蔽、手段高明的形势。

2.4执法人员的待遇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常年奔波于乡村,很多时候休息不足,在查处案件时,常常还要接触有毒物品,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同时执法者与违法者是2个对抗的主体,矛盾突出,农业执法人员常常受到违法分子的辱骂,甚至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特殊性,执法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人员在工资标准和职称评定上也没有特殊照顾等都影响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

3.1提高认识,增强农业综合执法的责任感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主体,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有强烈的思想紧迫感和执法责任感。首先,要明确认识农业综合执法是落实《农业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安全、持续、有序进行,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性工作,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重要职责。其次,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法治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服务“三农”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紧紧围绕“打假、护农、保农、增收”的目标,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3-5]。

3.2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行2个分工:一方面要政令分工,让农业 企业 成为独立法人进入市场,行政领导不参与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政事分开,还权于政,将事业单位行政处罚权按上级要求集中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实行,事业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二是推行有效工作机制。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工作绩效配合,实行奖罚制度;按农时季节,由农牧局统一组织,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执法力量,统一案件查处,统一执法文书,形成经营组织配合、部门参与、相互衔接、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 政治 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四是着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原则。首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执法机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应作为而不作为、应不作为而作为都是违法,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着力纠正违反法律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 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执法体系,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改进执法力度;再次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原则,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结合西吉县农牧业工作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农业 自然 条件、人口现状和执法现状、特点与实际开展工作。五是争取做到经费和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前提,要多争取上级支持,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争取早日配备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同时,为保障综合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农业综合执法错案追究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农业综合执法处罚取证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回避制、农业综合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综合执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制度、农业综合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

3.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重点搞好农业 法律 法规宣传。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除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规、农业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使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

3.4在监督落实上下功夫,完善 科学 民主决策机制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执法为民,必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要积极推行约束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监察监督制度、重大事情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政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4-8]。

3.5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要坚持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要实现4个转变,即执法人员要由专一向多能转变,由依赖型执法向独立执法方向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由突击性监督检查向执法经常化转变;二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重要的是立足当前,面对现实,克服一切困难,以法律为准绳,把职责履行到位,把权利用足、用好。为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常活动提供保障,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4 参考 文献

第4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以法治农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初具规模,在农资打假、毒鼠强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践证明,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实力和效率;有利于增强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实现执法人员专职化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但就目前运行的情况看,仍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分散,权责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形成不了合力;二是农业行政执法面向广大农村、面向城乡市场,牵涉面广,执法难度大;三是工作经费短缺,条件差、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农业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二、进一步明确农业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线,整合执法资源,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合力,完善配套制度,推进综合执法,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全市建立起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转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业执法队伍,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农业执法范围和主要职责

(一)执法主体: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执法范围: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业务管理机构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均属农业执法范围。主要是: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营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

《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执法机构继续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

(三)职能划分:

1、市级和各县(市)区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是专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农业局在各自辖区范围内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对外行使法律、法规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

2、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监督检查权。

3、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农资经营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统一由局属法规科作出。

(四)职责划分:

1、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应诉,审查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2、执法支队负责本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行为,指导各县(市)区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查处跨县或县、区执法大队移送需由市执法支队查处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敏感性强、涉案金额重大的案件。各县(市)区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3、种子管理站负责履行农作物种子行业管理和市场的监管职责。

4、植保植检站负责履行农药市场的监管职责、植物检疫。

5、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履行肥料市场的监管职责。

6、农业环境保护站负责履行农业环境保护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

7、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职能。

四、加快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制订和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执法方案,组织指挥农业执法联合行动、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阶段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和方案,统一由综合执法机构拟定,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各站在自 己的业务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开展工作,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各职能站可以独立进行检查,也可由执法支队协调有关职能站统一进行检查,涉及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实施,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理保存。各单位要在农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上下统一,形成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合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站农业执法人员大多为农业科技干部,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执法技能不高,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参加市级各种法制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通过考核,领取由云南省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或由法规科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从案例案卷中吸取经验,达到边办案边学习边提高的目的;五是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统一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程序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行为成立要件的必经程序。案件受理、审查、传询、通知、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告知、执行等程序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农业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凡有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的不得参与农业执法。

(五)坚持制度,严格罚没款收支管理。坚决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挪用或支配罚没款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市农业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七项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违法行为立案申报、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形成办案制度、办案程序、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使全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轨道。

五、加强领导,保障农业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一)加强对农业执法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农业行政执法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基本的职能。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积极实施。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执法第一线,调查研究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指导,建立法制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第5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我厅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班子示范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完善学法规划,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按照厅机关“五五普法规划”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规划”,选派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推动厅机关广大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农业部举办的培训班。组织专题执法培训,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注重典型案例和现场实践培训,强化执法技能,提升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市、县13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由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对68名新申请种子检验机构检验员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最近对229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新《动物防疫法》培训。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意识。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资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年,各级农业部门共发放购买农资提醒卡等资料300多万份。对535名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资格考核。组织摄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片,将8000张光盘免费发放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一是重视制度建设。完善《*省农林厅工作规则》,新建和修订了《*省农林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等31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健全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发展规划、部门预算、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通过厅党组会议讨论,集体决定。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厅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明确厅领导每年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各处室(单位)结合新形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土肥站制定了新型肥料田间试验验证制度、毒性检测制度,种子站制定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

三是积极参与农业立法。注重立法项目储备,注重开门立法,注重立法创新,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农业地方性法规出台后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向省人大提出了制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省蚕种管理条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修改《*省动物防疫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等建议。对省人大、省政府等转来法律法规草案22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6月2日省人大丁解民副主任一行来我厅调研,对我厅农业立法工作予以肯定。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省农林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以建设“网上农林厅”为抓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

(一)强化电子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农业网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将机构简介、发展规划、行政公文、统计资料、行业动态、行政许可、项目申报等政务信息(保密的除外),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网上在线服务。在*农业网上推出行政许可在线管理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我厅归口管理的财政支农项目全面实行网络申报,推进农业项目管理信息化。同时,把“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厅长信箱”等栏目作为了解民声民意民情的重要窗口,为基层和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对“厅长信箱”每一封来信都认真对待,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三)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理、跟踪服务、统一送达的“一站式”服务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办件零差错、法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开发行政许可在线受理系统,进一步改进许可管理方式,促进更快捷、经济的履行许可职能,增加许可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改革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以依法履责、便民高效为原则,在执法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力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职能为限集中行政处罚权,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截止*年底,全省13个市、84个县(市、区)均已实行综合执法,建立起专职、统一、精简、高效的执法队伍,形成了省有总队、市有支队、县有大队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成为农业部门的一支基本队伍,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春季种子执法、春夏播种子质量检查、非法制售甲胺磷暗访清查和肥料市场整治、深化“禁甲”行动、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行动等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据统计,*年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9157人次,检查企业57039个次,整顿市场6631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75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59起,其中案值五万元以上大要案4起;捣毁制假窝点4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查获假冒伪劣农资587万公斤,货值2487.24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353.15万元。

(三)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建设。围绕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称心,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组织现场咨询活动700多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50多万人次。在近年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基础上,推荐高淳县为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确定海门市、宜兴市、睢宁县等10个县(市)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县,各示范行动县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市场整顿、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强化诚信建设和建设放心农资店等,着力构建“放心农资流通网、市场全程监管网、农资使用服务网”,投诉举报数、案件查处数、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数明显下降。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签订动物监管责任状,全面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把产地准出关口,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下移责任主体,明确属地管理,在全省建立一支2800多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五、深入开展规范建设,严格执法责任

在建立厅机关自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指导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建设。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出台的《*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暂行实施办法》、《*省蚕品种审定办法》、《*省蚕种质量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和《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5部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备案。

(二)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为关键,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农业执法事业持续发展,实现*年40%的执法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

(三)落实监管责任。为了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各地加大执法力度,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全省农资打假护农和农技推广系统守法经营责任状》和《深化“禁甲行动”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并纳入考核范围。同时,为保证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要求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心系农业,执法为民。

(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制度。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卷宗规范等方面明确评分方法和标准,通过互查、集中评比等方式促进相互交流和提高。各地农业执法机构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案卷质量总体较好,20个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

六、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农民权益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关注农民诉求,维护农民权益。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切实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我厅共下发查案、督办通知189个。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农资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履行对违法者予以惩处的法定职责,而且大量承担违法者与农民群众之间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据统计,全省每年办理农业行政调解案件10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左右。

(二)探索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妥善解决农地纠纷。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我厅自2003年积极探索土地仲裁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省、市两级仲裁试点单位达48家,其中15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范围。截止到今年年底,全省仲裁委员会已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240起,4095人次,其中调解992宗,已履行调解990宗,仲裁248宗,已执行仲裁247宗。

(三)认真做好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年处理突出问题及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成功举办的稳定工作,着力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涉农工作。对全省的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农技推广体系等涉农,不是简单地批转,而是认真地调查核实,区分处理。积极预防新的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涉农保持稳定,总量有不同程度减少。据统计,1—11月份,我厅受理群众来信357件次,接受网上(电话)30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61批362人次,厅总量1023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9%。

*年,我厅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厅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检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推进全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全省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立足于部门职责,通过宣传培训、专题研讨、举办大型活动等形式大力倡导和培育全省农业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通过集中培训、典型案例评析等形式,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理解、证据收集及法律综合运用等实践层面的知识培训。

(二)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有力、监督有效、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在全面分析近几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省农林厅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6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我县农业执法工作之所以能在短期内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因为我们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加强了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践证明,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全面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树立农业执法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条件。农业综合执法就是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围绕农业综合执法的法定职责,具体解决以下四个方面问题。即:体系建设问题,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问题,包括人员素质、行为规范、证件着装;制度建设问题;能力建设问题,包括经费保障、执法装备。毋须置疑,解决了上述四个问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二、

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农业行政执政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农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取决于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就是要选配好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若选配不当,将直接影响执法体系的执政能力。因此,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就必须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录用关。

三、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农业部门整体实力,维护农业领导地位,增强农业部门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切实保证农业部门公正高效执法,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有效途证,也是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工作职能的重大转变。因此,农业部门要正确把握时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不断状大发展自己,自觉维护农业部门的领导地位。做到公平、公正、主动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效率,增强农业部门权威性。

第7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以推广合法、合格、优质、放心、高效的农药产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农药市场监督为主向事前管理与日常监管并重转变,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源头追溯管理,规范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的农药产品进入农药市场,实现优质合格放心农药产品的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明确备案范围

凡在我县市场销售的用于生产、加工植物类产品的农药产品均在备案范围之内。

(二)方法步骤

1、搞好现有品种的自查摸底。2012年10月1日前,各经营单位对目前经营的品种逐一自查摸底,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核查登记,对自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尽快联系批发商或厂家进行整改或清退。

2、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各单位在搞好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准备在我县市场经营的农药产品,持相关证件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经营备案,对备案的农药产品质量仍由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负责。登记备案农药产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前30天,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重新办理经营备案。

3、跟踪检查。从2012年10月1日起,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已取得备案登记的农药产品,进行跟踪抽样检测和检查,对存在问题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农业责任事故的产品,或发现备案资料虚假的,要撤销备案登记,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备案登记时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1。

(四)办理程序。由农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单位)将上述材料送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受理登记备案。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从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农药产品经营备案工作,切实搞好农药产品的自查登记,按时上报各种材料。二是对不按要求备案或备案品种不全,不落实“一票通”制度或“一票通”购销清单填写不规范的,按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或者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对自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产品,不及时进行处理清退,仍继续销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惩。

二要加强备案管理。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对填报登记备案的产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8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和修炼“大法”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2004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第9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一)落实党委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各股、站、办负责人与党委书记、局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股、站、办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各股、站、办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并建立了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设定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为依法行政示范岗,示范开展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省、市、县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完善党委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决策制度机制,制定依法行政责任主体、依法行政政务公示、法治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实施从严治党《决定》,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党纪教育、述责述廉、约谈等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形成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三)强化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内部层级监督。实施《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农业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县农业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制度》、《县农业局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暂行制度》。

(四)加强法制机构与队伍建设。局设立政策法规股,有专职人员4人,通过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强化保障等一系列措施,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监督权、处罚权。实现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经费正常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制定《县农业局会议制度》、《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清理并建立“三张”清单,主动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和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经省政府公布的农业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执行许可收费制度、许可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告知等规程和服务细则,及时向市局报送信息,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件514件,实现零投诉、零差错、零超时办件,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均是100%,办事群众满意率100%。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并实施《县农业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完成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规范农业执法文书,认真贯彻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文书电子文本;对重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的时间报县政府和市农业局。

(四)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我局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有专兼职人员11人,专项行动增派人员除从植保植检站、土肥站、种子管理站抽调人员参加外,增加科教股、茶果站、农技站、蔬菜办、农经站、蚕桑办、食用菌办人员组成,并牵头协调县工商、质监、物价、公安局、供销联社等单位联合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在全县35个场镇聘有农资打假义务监督员,添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检测仪、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录音笔、照相机、电脑等设备。

(五)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制定《县农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设立仲裁办,对行政调解人员行为规范、行政调解原则等进行宣传,按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落实组织领导、工作责任、配备专职人员,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一岗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受理54起案件,调解成功率80%。

(六)深化农业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通报局制度执行、经费开支、工作推进情况,在单位设置固定公开栏,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页公开相应的政务内容,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中心,签合同868份,涉及1936户,流转土地总面积78958亩,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860亩;全县有农民专合社326个,新增18个,其中部级专合社2个、省级11个、市级22个;三项补贴全部兑现,共补贴3460.5万元;全年共公开局工作意见、总结、简报、信息等120余条。

三、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教育是适合我国国情民意的、传输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意识的大众化教育方式,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有效地训练民众初步掌握在现代法治社会生存的基本手段。我局分别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主要普法内容有中央和省“一号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省农村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全年印发各种书籍、宣传册8万份。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中心组成员年学法6次以上,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先后有20人次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培训,每年定期向局干部职工讲法2次以上,全部参加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考试。通过这些活动,局领导深入学习了行政法律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或分管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达到法律认知层次,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公务员学法。年学法时间超过50学时,先后20人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制培训,50人次参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活动,本系统公务员深入了解公共行政管理法律知识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掌握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达到法律认知的层次,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局现有持“行政执法证”人员29人,持证人员都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考试,年学法时间24天以上,有40人次参加了省、市、县、局组织的法制培训,通过这些活动,广大干部、职工掌握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能力。

(四)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组织全县680户农资经营户进行“种子、农药、肥料经营”培训,主要培训《种子法》、农作物品种管理的相关规定、农作物品种审定公告的诠释,《省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先后有1500人次接受培训,培训率100%。广大农资经营户通过培训具备一定的法律心理素质,懂得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是社会生存的基本要求,经营要杜绝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保证农资安全有效,维护农业生产正常秩序。

(五)乡、镇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培训。积极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工作,普法主要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果茶苗木、植物检疫、农药肥料、农技推广、农业承包合同、无公害农产品等。培训手段多样,如出动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宣传,在有线电视、广播中播放法规知识;组织各乡镇农技站130人次参加省、市法律、法规有关知识更新培训;结合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农村沼气国债、以工代赈工程”、“农机购置补贴”的项目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其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项目,组织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科技人员300人次授课,每个培训班培训时间7-15天,培训内容有农村政策法规和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99人。另外,每年利用县政府组织的“四下乡”活动,赴全县15个乡、镇赶集宣传法规知识,用常见的挂横幅、办专栏、墙报宣传法规;同时,我局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上多方协调,加强沟通,促进社区平安。

四、深入推进农业行业依法治理

(一)全方位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成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组”,由农业、监察、财政、宣传、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畜牧、经商、粮食、司法、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部门职责。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农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经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农资生产企业依法经营并加强质量管理;质监局负责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公安局负责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的侦察;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监管;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监察局负责查处失职渎职、案件;县政府新闻办、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宣传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市局各类执法行动,一年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4人次,车辆200台次(含宣传车),检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点2051个次,整顿市场216个次,查处案件12件,结案1件,立案11件(其中农药6件、肥料5件、农机1件),收缴农资210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5.5余万元。

(二)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对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市场上销售蔬菜主要是城乡结合部菜农生产,部分乡镇逐步形成生产基地;市场上的水果、茶叶、粮油产品除本地生产部份外,多数是经销商从外地组织进入我县销售市场。对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的检查,生产基地环境周围规定范围内无工矿企业、医院等污染源,未向基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县15个乡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合市局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抽检,用新型果蔬农药残留速测仪对水果、茶叶、蔬菜36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在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建一个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全方位开展我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工作。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新建6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