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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益活动的理解精选(九篇)

对公益活动的理解

第1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 键 词 微公益;学校德育;核心素养

据相关数据表明,青少年群体中有85%以上已经开通了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介,其中,有接近50%的学生通过网络途径参与过微公益活动的转发、讨论等。[1]虽然青少年对微公益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真正深入参与其中的人数非常少。受传统公益诚信危机的影响,大部分学生只信任一些大型网站倡导的微公益活动,这说明微公益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相对来说还比较弱,青少年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本文从微公益的内涵入手,首先,介绍微公益的特点及具体形式,增进青少年对微公益的理解并提供相应的参与途径;其次,介绍微公益对青少年的积极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公益理念;最后,提出学校开展微公益活动的对策,引导青少年正确参与到微公益活动中。

一、微公益的内涵

所谓微公益即微小的公益,指从微不足道的小事入手,强调聚少成多的公益行为。[2]进入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微公益的传播进一步拓展到网络世界中,微公益的内涵也因此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从微公益的传播渠道来看,微公益是指以公益网站、微博、微信等微媒介为传播途径,由网民发起或响应的一种新型公益模式,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公益价值和公益理念的传播,塑造人们的公益习惯。[3]

与传统公益相比,微公益有其独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即微公益的“微”特征、低门槛、快捷性和多样性。微公益的“微”特征指其依托微媒介,以微小举动传递公益爱心,具有“四微”特征,即传播渠道微、参与内容微、参与主体微、参与目标微,是一种简单有效的公益形式。“传播渠道微”,微公益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为主要方式,通过“微”渠道开展微公益活动,快捷传播微公益。“参与内容微”,微公益从微小的公益做起,聚少成多,将无数微小的力量凝聚成巨大的社会力量。“参与主体微”,微公益的参与主体主要指向社会普通大众,其中包括大多数热心公益的青少年,这些普通大众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奉献公益爱心,传递着公益正能量。“参与目标微”,微公益的目标小而具体,简单可实施,主要针对的是具体的人和事,因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标性。

微公益的“低门槛”指其倡导的从细微的小事做起,从一滴水、一粒米、一条朋友圈做起,“人人皆可参与”“人人皆能奉献”;微公益的快捷性指微公益以网络为传播载体,从而使得微公益活动的参与更加方便快捷;微公益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其内容形式上更加广阔灵活,有社交网站公益、微博公益、微信息公益、开放信息平台等,内容涵盖了社团活动、知识传播、环境保护、援助他人、青年服务以及慈善等。

同时,微公益的参与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按其组织运作模式可以分为线下微公益和线上微公益。

线下微公益主要立足于现实公益,如学校开展的爱心捐赠、爱心义卖等公益活动;还有,农夫山泉2001年实施的“一分钱工程”,每N售一瓶矿泉水从中提取一分钱支持北京奥运。这些活动充分体现了微公益的特征,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线上微公益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形式主要包括网站微公益、微博微公益以及微信微公益。公益网站作为一个信息载体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参与平台,使得更多青少年可以多途径地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成为公益活动的一员。腾讯网是我国首个设立公益慈善基金的互联网企业,腾讯基金会以支持青少年教育事业为主,开展助学兴教、扶困济贫等各种公益事业。腾讯以其强大的互联网运营实力向更多青少年传递公益文化和爱心理念,使他们通过网络更便捷地参与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新浪微博是青少年使用最多的社交网站,也是青少年参与微公益的主要途径。新浪微博开设有“微拍卖”“大爱清尘”“微博打拐”“免费午餐”等60多个项目,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免费午餐”,如沃尔沃集团通过新浪微博发起为贫困学童提供免费午餐的号召,微博用户每转发一次,公司相应地就捐赠一元钱,为贫困学童提供免费午餐。微信公众平台自2012年开放以来,许多公益活动纷纷进入微信,利用微信公益平台传递公益信息,开展公益活动。2014年,微信公益又增加了“感同身受”式的传播形式――众筹,微信众筹平台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是“轻松筹”,“轻松筹”基于微信朋友圈,以熟人之间朋友圈的相传,最终达到为筹款者筹款的目的。[4]“轻松筹”公益平台的出现,使得“众筹公益”成为公益活动的另一种新形式。

二、微公益对青少年的积极作用

青少年微公益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其自身都是双向受益的。对于社会而言,青少年微公益活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传播了道德真善美和社会正能量,能够产生社会正效应,改善人们不良的行为习惯和社会公益现状;对于青少年而言,微公益活动的参与有助于提高青少年的核心素养。

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笔者从这三个方面、六大素养对微公益的积极作用进行阐述。

(一)增强青少年的文化基础

青少年的文化基础主要体现在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两个方面。

1.人文底蕴

青少年通过参与微公益活动,可以提高自身的人文底蕴,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取向。同时也有助于青少年人文情怀的培养,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提高以人为本的意识,懂得尊重、维护他人的尊严和价值,关切他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

2.科学精神

微公益活动的参与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促进其理性思维的发展,使其学会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解决问题、指导行为。同时,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青少年可以形成勇于探究的品质,激发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坚持不懈的探索精神,积极寻求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法。

(二)促进青少年的自主发展

青少年的自主发展主要体现在学会学习和健康生活两个方面。

1.学会学习

通过参与微公益活动可以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如微公益活动过程中具体参与形式的学习,培养学生乐学善学的优良品质,正确认识和理解学习的价值,树立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有助于青少年形成一种信息意识,学会自觉、有效地获取、评估、鉴别、使用信息,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网络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

2.健康生活

青少年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更好地认识自我、发展身心,有效地规划人生,促M其健康生活。同时,通过微公益的参与有助于青少年形成健全的人格,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自信自爱、坚韧乐观,懂得调节和管理自己的情绪,提高其抗挫折能力。

(三)提高青少年的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主要体现在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两个方面。

1.责任担当

青少年通过参与微公益活动可以提高他们的责任担当,学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培养团队意识和互助精神,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自我和他人负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实践创新

青少年在参与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有助于培养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劳动意识,具有积极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具有动手操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在主动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改进和创新劳动方式、提高劳动效率。同时,有助于提高青少年问题解决能力,帮助青少年发现和提出问题,增强解决问题的兴趣和热情。

三、学校开展微公益活动的对策

微公益作为一种新兴的公益模式,在社会中存在的时间还不够长,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还不够深,一些青少年对于微公益的认识还不够全面,这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所以,学校应该积极拓宽微公益的宣传途径,加强对微公益活动的宣传。首先,要在课堂和校园宣传中加强对微公益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微公益活动,认识到参加微公益活动对自己和社会的意义,促使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微公益的行列中。其次,学校还可以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宣传微公益活动,让青少年对微公益活动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提高他们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积极性。

(二)发挥教师的教育功能

青少年群体由于生活经验不足、价值修养还未成熟,容易受各种文化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因此,教师在青少年思想教育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教师要以身作则,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微公益活动中,为学生树立榜样;其次,教师要向学生说明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积极作用以及方法途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公益理念,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微公益活动;最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进一步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在教学中将德育与微公益联系起来,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

(三)培养学生自主参与公益活动的意识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也是微公益活动的参与主体,因此培养学生的公益意识至关重要。青少年学生不仅要热爱学习,也要热爱生活、热心公益,对新鲜事物保持浓厚的兴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微公益活动,在参与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公益意识,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同时,对于教师开展的各种与微公益主题相关的教学工作,学生要认真配合、积极参与,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在学习微公益相关知识、参与微公益相关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微公益的影响,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

(四)建设充满公益精神的校园文化

青少年正处于学习阶段,校园是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校园文化对青少年的行为习惯、生活态度以及价值观念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建设充满公益精神的校园文化显得至关重要。虽然课堂教学等外显知识对青少年有直接的教育作用,但“内在的人文精神素质比外显的知识技能更为重要,帮助学生立志铸魂,就是为学生一生打下了理想信念的底子”[5],而校报、校训、校歌等正是校园文化在精神层面的传承,也是塑造良好校园文化的主要载体。无论是外显知识还是内在精神,积极向上、健康优良的校园文化对青少年公益精神的培育和思想道德品质的完善都有正面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何国焕,李光明.微公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J].继续教育研究,2014(9):78-79.

[2]张兰君,何雯.微公益对青少年身心发展影响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3(3):19-23.

[3]冯莹娇.微公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12.

[4]穆昊杰,施延吉.“轻松筹”的微信公益众筹之路探析[J].新闻研究导刊,2016(9):342-343.

[5]伍思文.论校园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及其实现路径[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171-174.

第2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公共关系;和谐社会

一、政府公共关系的现状与定义

(一)政府公共关系的现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因此公共关系由此产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主政治的确立,越来越多的政府接受了公共关系管理,并将公共关系管理履行的越来越好。政府的形象则在公共关系管理过程中突显出来,政府的良好形象不仅能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而且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一起解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府公共关系的定义

政府公共关系是指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发挥传播沟通、行为规范等职能,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关系,以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体现政府管理思想的一种传播活动,是建立在没有权力强制的、平等的和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采用双向沟通、劝服方法的柔性手段进行的协调管理。i目的在于塑造廉洁、务实、民主、人道和负责任的政府形象,这也是政府公关的根本任务。

二、政府公共关系的良性运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必须加强对公众舆论的关注,把握好与公众交往中的各方面关系,建设政府部门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及时了解民心,以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尽可能得创造有益的条件和优异的环境,让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因此,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中介,政府公共关系则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要确保政府公共关系的良好运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第一,政府与人民内部的协调。要使政府公共关系进行良好运作,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确实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从此做起,及时发现并解决危机矛盾,防止矛盾激化,推进和谐社会的稳健发展。

第二,政府公共关系与政府的信誉和形象。政府所要塑造的形象,一方面是在公众中建立起较高的权威和声望,这是政府公共关系的重点与核心。ii另一方面是加强政府的自我宣传,全球经济发展迅速,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各方面的舆论,杜绝回避排斥问题。

三、加强政府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加强公务员的公共意识

目前很多政府公务员对公共关系的认识缺乏,公共关系意识薄弱等直接导致公务员忽略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工作效率低下,对公众的服务态度差,进而摧毁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道路。因此,加强公务员的公共关系意识是迫在眉睫。第一,公务员应该端正态度,正确认识政府公共关系的重要性,意识到自身是政府形象和信誉的标志。第二,公务员应该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另外,政府可以设立独立的公关机构,职责分明,更好得构建政府公共关系。

(二)坚持政府对不同公众的选择公平性

政府面对的是整个社会的公众,结构复杂。对于这样复杂的公众,政府经常出现选择倾向性的问题。政府在工作中倾首要公众,轻次要公众。首要公众对组织有重要的制约力和影响力。如在经济、物资上对政府发展提供支持的公众,或者是政府机构的领导人物。政府对于首要公众给予了很多关注,而对于相对对政府支持少的次要公众,政府常常忽略,政府公共关系更是少之甚少。这些问题都是影响政府公共关系良好运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因素。因此,政府对于不同公众,应该采取选择公平性,不能忽视了次要公众,采取必要的鼓励策略,涉及更多的政府公共关系。

(三)健全拓展公众沟通机制

为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政府必须建立全面的沟通机制。目前,我国政府总是回去反面舆论,工作细节很少公开,信息不是很及时。这些问题都不利于公众对政府建立足够的信任,有损政府的威望信誉;政府机构内部之间以及与公众的沟通中通常利用政府的行政功能和权威性,采取单向沟通,沟通渠道有限,严重影响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因此,政府应该及时公布消息,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并且在与公众的沟通中应采取双向沟通、对称传播的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四)加强对公益活动的管理

当今社会,公益活动的举办方是多种多样的,不固定的,可以是社会慈善机构,可以是有爱心的企业、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公益活动的有益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催化剂,政府公共关系既是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者,也是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公共关系应该有效管理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稳健发展。

第一,弘扬公益精神。政府公共关系部门在开展自己的公益活动的同时,应该注重与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让公众更加了解公益活动,投身上公益活动中,弘扬公益精神,促进社会责任感的发展。

第二,创新传统的社会公益活动。政府公共关系部门应该在传统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为企业、非政府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提供指引。创新的社会公益活动,首先要合理确定活动实施对象,从整体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不同的弱势群体和帮助对象制订合适的活动方案;其次,要创新社会公益活动的形式。

第三,自主承办一些公益活动,协助其他社会主体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一些跨地区、操作复杂的大型公益活动中,政府公共关系部门应该主动站出来支持和帮助承办活动的企业等社会主体。

总之,政府公共关系部门应该注意加强对公益活动的管理,做好积极的宣传工作,创新社会公益活动的形式,对不同的活动对象实施不同的策划方案,同时协助其他社会主体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注释:

i刘兴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府公共关系[J].法律与社会. 2008.07.

ii 陈薇.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公共关系研究[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5,7(4).

【参考文献】

[1]诸云茂.公共关系与现代政府[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

第3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公益课堂;师范院校

一、引言

社区公共服务指的是政府和政府的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中国叫社会中介组织,国际社会称之为NGO组织)所提供的不是为组织内部人服务的一种服务形态。社区公共服务的对象是社区内外有着公共需求或者共同偏好的消费群体。由于社区的地域性特点,社区公共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社区内或邻近社区的成员,但这不意味着社区公共服务排斥或限制对其他非本社区成员提供服务。

师范院校的大学生进社区开办公益课堂活动就是一种社区公共服务服务,同时也是大学生与社会进行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通过公益课堂活动,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可以在毕业前直接进入社会去感受社会,在感受中去锻炼和打磨自己。现在大学生就业难早已经不是一个什么秘密了。除了少数极为优秀或是幸运的大学生,随便问一个人,都会有满腹的辛酸。求职的人太多,就业岗位太少是大学生最苦恼的地方。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在为招不到合适的人才而辗转难眠。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无论是企业、公司,还是事业单位、学校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据国内知名调查公司联合开展的“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显示,81.2%的大学生认为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非常困难或者比较困难。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指出,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是毕业生的技能构建和市场需求还有一定的差别,普遍存在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与就业岗位衔接不上的问题。

因此,很多大学生为了能够寻觅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往往在大二、大三的时候就做起了准备,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到企业去实习,以此来得到他们需要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同时还可能用自己的表现来打动公司,从而在毕业后获得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

那么企业对大学生实习又是一种什么态度呢?目前不少大学生将关注点放在了实习经历上,只顾积累实习次数,忽略了实习本身对个人能力的锻炼和培养。有的大学生就为了盖上“实习章”,不顾个人兴趣、实习岗位、所学专业,只要有机会就绝不放过,使得不少实习经历成了走过场。甚至很多人纷纷投身“促销”、“发传单”等技术含量低、重复劳动的实习之中。以这样的心态去实习,效果可想而知。

据2007年的《2007大学生暑期实习调查报告》显示,提供实习岗位的1800家企业中,有七成以上对大学生的实习表现评价为“一般”,仅8.7%的企业对大学生的实习表现“基本满意”。可见盲目的实习对大学生未来的就业起到的效果并不理想。“实习是职业规划中的一环,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环,不应该被孤立出来。”智联招聘职业顾问杨媛媛提醒大学生,要将实习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

如何把大学生的实习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很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在师范院校开展公益课堂进社区活动,不仅仅是一个社区公益性活动,社区更是学生社会实践最好的实习场所,对师范院校的大学生而言,通过公益课堂的形式走进社区,走进社会,远比很多脱离专业盲目“实习”更有意义,这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从大学生自身特点理解

虽然有不错的潜质和极大的发展空间,但也要经过相应的磨砺才能发出应有的光泽,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显然可以使未出校门的大学生学到更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而在公益课堂进社区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正是对他们最好的锻炼。

(二)从大学生发展方向理解

可以提高其社会服务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公益意识,同时通过这种形式,发挥师范院校大学生所长,还可以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空间,增强其社会实践能力,为以后真正进入社会,服务社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从社会成员构成理解

公益课堂是社区公共服务的需要,拓宽社区公共服务对象的覆盖面,提高社区公共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就目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的现状来看,直接从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主要是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他们中有过大学教育经历的人员很少,而且大都没有接受过较系统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专业训练。就兼职人员来说,由于这项工作的好坏不进入考核系统,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会影响其经济利益,加之我国又缺乏对公共服务与国民素质的教育和宣传等,因此,这些人总体缺乏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大学生以办公益课堂的形式进入社区公共服务系统,由于这一行动本身可以使学生得到锻炼,而且还有学校的监控和考核,因此从事社区公共服务的动力和积极性都比较大,对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人员素质有重要意义。

二、公益课堂进社区的情况调查

公益课堂进入社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但在公益课堂进入社区的具体情况怎样,实际效果如何,还存在怎样的问题,我们还不清楚,所以我们首先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牡丹江市区若干街道、社区、居民小区进行调查。

(一)调查对象

本项调查研究所选调查对象为随机抽选牡丹江市区内若干街道社区居民。街道选择范围基本覆盖市区,以保证调查全面性。

(二)调查方法

在各居民小区随机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填写采取不记名的方式。共计发放调查表200份,回收196份(均为有效问卷)。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共包括以下调查内容:1、被调查者年龄、性别。2、对公益课堂的了解情况。3、对公益课堂进社区的态度。4、希望公益课堂的授课内容。5、公益课堂存在的问题。

(四)结果分析

1、被调查者年龄性别情况

本次调查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占19%,18-35岁的占23%,35-50岁的占31%,50岁以上占27%。(见图1)男女比例为58%:42%,年龄和性别比较均衡,有利于了解各年龄段的人们的想法,使调查结果更全面,更具有普遍性。

2,对公益课堂的了解情况

第4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方法;方法评述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07-02

自詹姆斯·布坎南20世纪50年代借鉴经济学研究方法正式创立公共选择理论以来,公共选择理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研究流派。公共选择理论以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政治——行政过程,重点关注政治与经济的内在关联,进而导致新政治经济学的产生,这是其能成为一大学术流派的原因。在研究方法上,公共选择理论通过研究选民通过政治选票在政治市场上怎样理性决策及其决策结果对政府的影响,用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推导出政府行为特征、政府应对选民决策等诸多政治问题。即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对非市场决策进行经济研究。公共选择理论以理性自私的“经济人”假设、经济学的交换范式和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中的政治选择行为。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基本研究方法

1.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是把个人假定为理性的自利主义者,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是人的“天性”。理性的个人在对其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或机会,除非有外在的其他因素限制,否则这种理性自私的选择行为是不会受抑制和干扰。公共选择理论将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从市场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实现了政治学研究与经济学研究中对人类行为分析基本出发点的统一。在经济学研究中,由于“功利主义”工具理性的哲学传统,在经济分析中对人性假定是自私自利。而在政治学研究中,由于国家机器具有的公益属性,政治学研究中政府应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正义性。所以在政治分析中,政府中的个人又变成“超越个人偏好、追求普遍的善和正义”的利他主义者。公共选择理论确立“经济人”假设的研究前提,避免了跨学科跨领域的公共研究由于学科间理念上的“不兼容”而导致研究的悖论。

2.经济学的交换范式

在布坎南的研究中,他认为经济学是专门研究交换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市场交换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借鉴经济学研究方法来研究政治——行政过程,因此布坎南把交换范式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一方法论。按照这种逻辑,政治学也是一门交换的科学。在对政治——行政的观察中,将政治视为市场,将政治的全过程视作与市场经济相类似的交换过程,并提出“政治市场”的概念。按照交换范式的分析,公共研究的重点不应像政治学研究那样侧重于国家、团体和政党等概念的规范性分析。而应该侧重于群体之间或个人之间,由于理性自利的动机而进行的交易过程。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解释,公共政策的出台与绩效并不是由于政治精英们的英明或关键人物的推动,而是群体之间或个人之间利益博弈、妥协、调整的交换过程。

3.方法论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

微观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个人,所以在方法论上具有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同样是个人,在对政治领域研究或政治——行政过程的分析中,公共选择理论与经济学研究一样,主张从个人的工具理性出发来解释社会、经济、政治各种现象。探讨个人的理性选择是如何加总成为集体选择?而集体选择的结果又会产生何种后果?在对私人活动的研究中,这种方法的研究过程被表述为市场过程。而用这种方法研究集体活动,集体行为则被表述为:个人在实现目的时不是经由个人而是选择通过集体来达成个人目标的活动。从而得出政府是允许个人选择通过集体而非经个人来实现个人目标所产生的机构,政治过程是允许个人选择通过集体而非经个人来实现个人目标活动的一系列过程。因此对政治行为的分析可以采用“个人主义”的研究方法。

二、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方法在公共研究中的创新

1.“个人理性”逻辑起点更具解释力

将经济学的理性自利“经济人”假设运用于政治领域研究而形成的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研究是一种创新的思维方法。是对传统政治学“政府的价值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机构应是利他主义”假定的否定。公共选择理论以“个人理性”为逻辑起点,认为人的行为动机就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自身效益最优化,不论个人的身份角色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客。所以,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可运用于分析政治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活动。方福前在其《“经济人”范式在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得失》一文中指出:用“经济人”范式来统一分析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中的个人行为有助于构建逻辑一贯的政治经济学体系,有助于理解政治家和官员的行为以及政策。

2.演绎方法和模型运用让研究具有数理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运用数理推导方法,使其研究结果更让人信服。布坎南和塔洛克在其著作《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就对投票规则和选择规则特别是全体一致的规则做了成本和收益的分析。奥尔森在其成名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研究集团大小与集团中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也正是运用了定量的数理推导才得出如下经典的结论:“如果在购买集体物品的任一水平上,集团收益超过总成本的量要大于它超过任一个体收益的量,那么就可以假设会提供集体物品,因为个体的收益超过了为集团提供集体物品的成本。”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官僚体制理论、投票规则分析、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等理论都大量运用了定量数学模型。这些演绎方法和模型的运用促使公共研究的主流方向从价值规范走向科学实证。

3.个人决策基础上的公共分析更好解释制度变迁

将个人看作研究分析基本单位的公共选择理论,把社会运行视为个人之间、群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认为根据社会来解释个人不能很好让人们理解社会——个人的互动变迁,应当根据个人理性抉择的加总来解释社会和政治整体的发展变化。在公共选择理论学者看来,政府只是个人相互作用的规则集合体,个人通过规则集合体开展集体活动产出集体决策,来实现他们所期望的集体目标。布坎南也把公共选择理论看作是“政治过程的个人主义理论”。卢瑟福也认为只有个体才有目的和意愿去行动,制度演进与社会变迁只是个人行动的结果。

三、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方法用于公共研究的局限

1.“经济人”假设的极端化忽视人行为动机的多元性

公共选择理论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把个人利益最大化和效益最优化这单一动机用来解释人的一切行为。这种方法忽视了个人行为动机的差异性与多元化,把“经济人”假设运用极端化、扩大化了。在公共领域研究中,“经济人”假设在三个具体方面解释不足:一是忽视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的差异性。虽然个人在政治活动与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存在交换行为,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也存在相类似的市场因素与环境,但由于政治具有公共属性,所以二者还是有本质差别。二是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假设强调利己主义,对人的多元需求无法作出贴切实际的阐释。按照马斯洛关于人类层次需求理论解释,人类行为动机是多元的。需求层次越高,利己主义动机的解释就越乏力。单纯用人的谋利动机来解释个人在政治活动中行为的“经济人”假设无视了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理想情怀。三是没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经济人”假设把个人利益最大化和效益最优化作为人唯一的行为动机,从个人的理性选择加总出集体的选择,即个人利益加总为集体利益。但“经济人”假设忽视了集体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的超然性与独立性,忽视了集体利益形成后对个人利益的冲击。只看到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形成和影响,没能看到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塑造与调整,没把握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对立与统一关系。

2.经济学的交换范式解释政治过程的局限

由于政治与经济存在本质的不同,将经济学的交换范式完全引入到政治领域,其解释存在局限。第一,市场过程交换的是产权私有的商品,政治过程交易则产出非个人占有的公共物品。所以政治过程的产物公共物品必须由集体决策才能产出。因而政治过程需要能代表或集中广泛个体意愿的中介,例如:政府、议会、法院等公共组织。第二,个人在政治领域追求私利的方式与在市场上追求私利的方式不同。市场交换可以在独立的个体之间进行。个人在政治过程追求的利益很多是在市场交易中无法实现。所以只能借助团体或政党之类的政治组织。通过政治组织参与到政治过程来获取个人的利益。因而政治过程的交换不能排斥其他成员,其参与必须是全员参与。第三,市场经济的交换是自愿的商品的交换,而政治中的交换则是权力与权利的交换,即“保障与统治的交换”。当个人独自维护私利的成本过高时,个人会倾向于将这部分利益的权利让渡给国家机构,来换取政府的保护。作为交换条件,社会所有个人必须服从政府在与此交换相关的意志与统治,这意味着政府对所有个人拥有了权力。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强制,因此政治交换中存在个人非自愿的成分。

3.“个人主义”方法论无法撼动政治学理论基石

公共选择理论单纯从个体出发来探析政治领域是不完全正确的。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是受“整体主义”哲学指引,公共选择理论由于是嫁接经济学的思想理论,所以对政治学的批判是乏力的。首先是“个人主义”方法论无法清晰把握个人本身的属性,只能从行为理论出发对人本身属性做出抽象解释。其次,“个人主义”方法论把政治过程中的互动比拟成个人间抽象契约谈判,无法判断政治过程中个体之间直接或间接相互作用的状态。无法把握影响政治过程中契约谈判的外部因素,不能很好从个体互动中总结出政治过程的规律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共选择理论运用经济学研究方法去分析传统上被分开的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中的选择与决策行为,把人在经济行为中的决策和在政治活动中的决策统一起来,扩展了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运用领域。使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与现实社会运转的实际联系更为紧密,是一场在公共研究领域里的经济学研究方法革命。由于经济学和政治学在概念、理论、范式体系上存在根本区别,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方法在公共领域的研究中只能成为政治学“整体主义”研究方法的补充,而非根本替代。

参考文献:

[1]廖荣碧.公共选择理论及其现实借鉴意义[J].当代经济,2009,(2).

[2]董春宇.公共选择理论假设的限度分析[J].党政干部学刊,2008,(5).

[3]孔志国.公共选择理论:理解、修正与反思[J].制度经济学研究,2008,(1).

第5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引言

作为“微时代”的产物,微公益顺应了“微时代”的发展,将传统的慈善方式与大众网络传播媒介相结合,使传统的简单的公益活动平台信息化并以网络信息的方式渗透至网络虚拟世界中。与传统的公益相比,“微时代”下的微公益以其独特的慈善方式,基本实现了公益大众化、透明化、草根化、互动化。可以说,微公益是人人的公益,是传统公益意义上的一次强有力的升华。

1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现状调查

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大学生对微公益的认识及参与情况,同时呼吁广大在校生积极投身微公益,培养公益意识,形成良好公益习惯,最大限度地发挥微公益的爱人助人育人作用,我们此次采用网络问卷与纸质问卷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通过对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在校生的分层抽样调查,在涵盖各年级各院系的基础上得出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数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问卷798份,其中有效问卷797份,回收率达99.6%。

1.1大学生微公益理念淡薄,参与热情度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不了解以及不太了解微公益的学生比例高达54.3%,而非常了解的仅占1.7%。同时,平时关注微公益的学生占1.8%,而完全不关注的占40.7%,42.6%的大学生从未参与过微公益,而持续参与微公益的学生仅占1.6%。进一步研究发现,“对微公益缺乏了解,不感兴趣,无简单的参与渠道,认为微公益不靠谱没意义”是多数大学生不参与微公益的主要原因。

1.2大学生参与微公益主要为实现自我价值

此次调查发现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主要原因分别是:实现自我价值(23.4%),对微公益很有兴趣(21.6%),参与途径简便易行(18.9%)。对大学生而言,68.3%的学生参与微公益旨在帮助他人,17.7%的学生参与微公益的目的在于扩大交际圈,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12.2%的学生为了加深对微公益的理解而投身公益。而出于对功利因素的考虑,认为参与微公益积累经验并利于将来工作的学生仅占1.1%,其他0.7%。总体表明,大学生参与微公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帮助他人,实现自我价值,他们的目的是积极向上的,而不是从众性或功利性的。

1.3大学生微公益信息来源单一,主动发起者为少,响应者居多,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通过调查,大学生微公益信息的主要来源为微博与微信(63.4%),少数学生(36.6%)通过社区、网站、论坛和专栏等获得信息。调查还发现,大学生主动发起微公益者较少,而响应者居多,其中响应最激烈的为支教和助贫捐款(约占总人数的32.8%)。种种数据表明,大学生参与微公益途径单一,整体处于被动状态,微公益宣传力度与社会反响力亟待提高。

1.4大学生参与微公益具有反馈性与慕名性

对曾获得过社会资助的大学生的调查发现,他们更倾向于参与微公益。与此同时,大学生趋于响应社会知名人物发起的微公益,相比之下其对身边师生朋友发起的校园微公益反响平平,仅16.9%的学生表示十分关注普通校友师生发起的微公益。可以说,大学生参与微公益具有明显的反馈性与慕名性。

1.5大学生表示微公益需要更简便易行的参与平台,对微公益效果反响一般

研究表明,大学生对微公益的参与意愿较强,对微公益呈积极态度,仅8.2%学生表示不愿意参加微公益。而参与过微公益的学生对微公益效果反响平平,他们表示微公益需要更简便易行的参与平台,由此吸引更多大学生投身公益,更好地完成微公益爱人助人育人的终极目标。正如调查结果所示,多数学生喜爱转发公益微信、关注公益微博以及网上捐款助贫等操作简单的公益方式,而选择实地捐款捐物、为公益出谋划策的学生只占10.1%。

2对微公益的一些建议

此次调查问卷的结果表明:大学生微公益理念淡薄,有较强的参与意愿但具有很强的被动性,参与微公益热情总体不足,其参与微公益具有明显的反馈性与慕名性;其微公益信息来源单一,多数大学生渴望更简便易行的微公益参与方式。针对此次调查结果,我们对微公益提出了一些建议。

2.1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可靠性与活动运行透明度,加强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形式,保证可持续发展微公益项目成功运作后,应成立专门机构规范管理,保证机制的合理性,信息的可靠性,活动运行的透明性。与此同时,微公益所特有的大众性、草根性要求其满足大众需求,要求其具有简便易行的参与方式与丰富灵活的活动形式。继2011年郭美美炫富事件后,传统公益的公信度迅速降低,人人可参与的微公益发展前景趋于良好,健全体制将有效促进微公益发展,微公益理念深入人心的愿景终将实现。

2.2有效引导,建立大学生微公益分享平台,开展校园微公益,促进微公益与传统公益有机结合

大学生对微公益的认识与了解普遍不足,高校的引导能有效地促进微公益传播。加强高校引导需要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动作用,引领大众建立大学生微公益分享平台,合理开展校园微公益,使大学生参与微公益的渠道多样化、简单化、可信化。以郑州大学“思源之家”、“筑梦基金”为例,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园微公益活动,开设微公益微博账号等一系列方式,以“行动+传播”的形式号召全校师生践行公益,积极投身微公益。高校对微公益的倡导与监管无疑将促进传统公益与微公益的有机结合,使广大师生参与微公益成体制,成习惯,成风尚。

参考文献:

[1] 李海涛,尚征.青年大学生微公益活动的探索与研究[J].赤子,2013(12)

[2] 宋来,钱嫦.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价值[J].青年探索,2008(5)

第6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公益素养;对策

大学生公益素养培养是高校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内容。当前,大学生公益素质的提升正通过各种载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公益劳动就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形式。我们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大学生进行了公益素养调查,调查涉及对公益的了解、参与情况及对公益事业的期望和建议等。

一、高校学生对公益事业的观念行为

1.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度

在对392位泰州高校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有80%,没有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则有20%。另外,在对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学生中调查得知,每周关注公益新闻,积极找机会参加公益活动的同学所占比例只有3.7%,每月固定时间参加的则占7.5%,而有88.8%的同学认为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公益活动才参加。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只有少部分的同学对公益活动不热衷。但是,从关注公益活动的积极度上看,现今的大学生仍缺乏热情。

2.泰州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能力

在对上述392位学生的调查中还发现:在以捐款为参与公益的形式中,88%的学生能捐款1-50元,能捐51-100元的同学有11%,极少数能捐100元以上的金额。调查学生们对自身参与公益事业的能力的认知时,31.5%的学生认为自身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认为自身能力有限。可以看出大学生限于自身的经济能力。

3.泰州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渠道

对于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学生,有71.5%的表示曾经通过现场捐赠的形式参加,有27.7%的通过手机、银行、网络等方式捐款,有13.8%的加入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50%的以志愿者、义工身份参与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7.7%的则表示通过其他途径参加。

4.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认识与态度

多达9.3%的学生完全不知道社会上有哪些公益机构与活动,大部分学生,占68.5%只知道1-3个公益机构活动,了解5个以上公益机构活动的学生只有10%。这说明了大部分同学对公益事业的认知存在着不足。

二、高校学生产生这种公益事业观念和行为的原因

1.个人因素

(1)大学生的能力有限,这与家庭经济来源有一定程度的关系。高校的大学生一般都是靠家庭提供生活费的,都是消费一族,经济收入直接影响到参与公益事业的行为与观念。

(2)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了解甚少,直接影响到其参与行为与观念。大部分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现状、参与途径等信息了解甚少,并且极少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

2.社会影响

(1)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渠道单一。目前社会上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比较少,只有捐款、志愿者等,无法调动公众参与到公益活动的热情。特别是在学校的大学生,学校只是偶然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校园宣传不足,缺少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难以调动大学生参与到公益活动中。

(2)社会的诚信度缺失。当今社会出现许多“伪”穷人,他们原本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帮助,但却欺骗公众捐款,导致大学生对社会上的捐款持怀疑态度。公益透明度不高,对捐款的使用情况、流向不明确,导致大学生对公益事业诚信度的缺失以及公信力的下降。

(3)公益事业发展缓慢。社会上的公益机构数量不多、质量不好,内部组织建设不规范,效率低下,缺少有效的管理,导致大学生不敢投身到此类的公益事业中。

(4)政府重视程度不足。现代意义上的公益事业是最近十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在监管程度上存在不足。因此,关于公益事业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无法起到很好的监控作用。

三、对发展高校学生公益事业的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及原因分析,作为高校应逐步增强在校大学生的公益观念意识,使大学生投身到公益事业中来。

1.学生自身角度

大学生需要增强自身的公益意识,积极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大学生进行公益的方式不止捐款一种,例如,参加网上公益机构、进行义演义卖活动、加入社会志愿者团体等等,这些都是每个大学生可以做到的较为便捷可行的公益方式。大学生可以在平时生活中做到节俭,学会理财,并把其中一部分投入到帮助他人的公益事业中,以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尽早背负社会责任。

2.学校角度

学校应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公益的平台,做好宣传,给予当代大学生充分地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调动大学生参与公益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生公益现状并不乐观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平台给其发展,学校及校内的社团组织应在全校倡导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党员及学生干部带头参加红十字会、公益总会等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公益氛围,促进公益事业在校园中的发展。

同时,在校内形成公益光荣的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可以采用标语、海报等鼓励形式,在校内传媒大力宣传,营造公益氛围,宣传公益的本质意义,塑造大学生对公益的正确理解。

3.社会角度

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应该努力吸收大学生这一阶层,为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做贡献。当今社会诚信度缺失是一大问题,公益结构应首先提高自身质量和诚信度,让民众特别是大学生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有信心,应做到捐款使用、流向情况公开透明化等。

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对社会和其个人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着现代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发展。社会和学校应该为此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与氛围,让当代大学生继续发扬公益事业,向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借公益的火把温暖世界。

参考文献:

1.张敏,《中国慈善事业调查:我国人均捐款额仅为0.92元》,《工人日报》,2006

第7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理论

1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概念诠释

1.1 民间社团

对于社会团体(也称社团),我国官方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定义其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国际上,与社团组织类似的代名词有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它们虽然称谓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指向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那部分公共领域。关于“民间”一词,在我国的文法用语中习惯将其与“官方”做明显的区别,本文中民间社团的概念并不是独立于社团概念之外,它与社团的概念仍然是互通的,强调民间是考虑到我国不少社团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如共青团中央、妇联等组织虽具有社团的性质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法律地位通常被划归于人民团体而不属于民间社团的范畴。

1.2 公益精神

公益的概念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解释可以得到不一样的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对象,以下是从狭义的角度来使用公益这一概念,即“公益”主要是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的总和。公益的基本特征得以显现:①非政府性,它的行为主体不是来自于政府,而是来自于社会公民的自发组织。②非营利性,它是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推动社会发展为目的的,而非营利。③非强制性,即实践公益的主体是通过自愿的行为来进行参与的。④救助性,即帮助或者扶住弱势群体是公益产生的最主要的出发点,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是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对象也公益事业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⑤社会性,这代表着公益实践是一项社会性的活动。

公益精神中的“精神”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它在哲学上是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的观念、思想上的成果,它不仅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具有对客观现实的能动作用。结合起公益的特性我们在此可以将公益精神的内容定义为:公益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出于关怀意识、公共意识、利他意识,为促进社会群体和人类共同发展,而有所施为的一种高尚的人格品质和价值观念。

1.3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

公益精神属于社团的文化层面。它是在社团这个特定群体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与公益精神的价值判断,并由此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所作出的行为选择。具体是指社团成员具备的以高度的责任感,出于崇尚的人文关怀和利他意识,自愿的参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公益活动是其参与表达的一种方式。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正是打造社团精神文化,推动社团公益行动的重要桥梁。

2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供了内在逻辑

第8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理论

1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概念诠释

1.1 民间社团

对于社会团体(也称社团),我国官方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定义其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国际上,与社团组织类似的代名词有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它们虽然称谓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指向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那部分公共领域。关于“民间”一词,在我国的文法用语中习惯将其与“官方”做明显的区别,本文中民间社团的概念并不是独立于社团概念之外,它与社团的概念仍然是互通的,强调民间是考虑到我国不少社团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如共青团中央、妇联等组织虽具有社团的性质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法律地位通常被划归于人民团体而不属于民间社团的范畴。

1.2 公益精神

公益的概念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解释可以得到不一样的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对象,以下是从狭义的角度来使用公益这一概念,即“公益”主要是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的总和。公益的基本特征得以显现:①非政府性,它的行为主体不是来自于政府,而是来自于社会公民的自发组织。②非营利性,它是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推动社会发展为目的的,而非营利。③非强制性,即实践公益的主体是通过自愿的行为来进行参与的。④救助性,即帮助或者扶住弱势群体是公益产生的最主要的出发点,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是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对象也公益事业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⑤社会性,这代表着公益实践是一项社会性的活动。

公益精神中的“精神”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它在哲学上是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的观念、思想上的成果,它不仅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具有对客观现实的能动作用。结合起公益的特性我们在此可以将公益精神的内容定义为:公益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出于关怀意识、公共意识、利他意识,为促进社会群体和人类共同发展,而有所施为的一种高尚的人格品质和价值观念。

1.3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

公益精神属于社团的文化层面。它是在社团这个特定群体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与公益精神的价值判断,并由此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所作出的行为选择。具体是指社团成员具备的以高度的责任感,出于崇尚的人文关怀和利他意识,自愿的参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公益活动是其参与表达的一种方式。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正是打造社团精神文化,推动社团公益行动的重要桥梁。

2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供了内在逻辑

第9篇:对公益活动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平 公共权力

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核心价值范畴。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公平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边沁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亚当斯管理学角度的公平观、罗尔斯社会学角度的公平观以及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公共管理是一个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与管理学等学科构成的综合性学科,对公共管理中公平的理解也就由于人们学术背景的差异而不同。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 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 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 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活动的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的动机与在提供私人物品中的动机是相同的,或者说,人们在非市场(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相同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角度分析,与市场决策不同的是,在非市场决策中,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个体的理性选择必然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选择。这一非理性选择在提供公共物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公共物品的生产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搭便车”或“逃票乘车”的现象,人们不可能有效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角度分析,由于存在“囚徒困境博弈”或“牧人博弈”,人们无法合理消费公共物品。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非共同体成员极少,否则,共同体成员必须向来自心灵之外的 强制力(利维坦)心眼,这一强制力电就是公共权力。只有公共权力的介入,公共物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才可能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形成集体的理性选择,个体间的理性博弈才能在集体理性的制约下达成最优均衡。公共权力的介入,虽然增加了公共管理的成本,但是作为“必要的恶”,它可以使公共物品得到合理生产与消费,使公共利益得到较好的满足。换言之,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权力为核心,使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具有了公共权力所决定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