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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处理办法精选(九篇)

工会会计处理办法

第1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一、为了履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逐步推进自治区审计厅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结合自治区审计厅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自治区审计厅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规定。

三、自治区审计厅全体工作人员要忠实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甘当公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勤奋工作,讲求实效,认真贯彻审计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

四、自治区审计厅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全体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勤政廉政,一心为公,努力完成好自治区审计厅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领导职责

五、自治区审计厅行政管理工作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自治区审计厅的工作。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协助厅长工作。

六、厅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办公会议、厅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自治区审计厅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厅长委托,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任务。厅长出差、出访离邕期间,由厅长指定的副厅长代为主持自治区审计厅的工作。

八、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审计处、厅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处长、主任、所长、书记、主持工作的副职,以下简称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直接向厅长和分管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负责。副处长(副主任、副所长、副书记)协助处室主要负责人工作;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在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第三章工作安排

九、自治区审计厅及各处室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同时,各处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

十、自治区审计厅根据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形成自治区审计厅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审计工作项目计划的编制要增强科学性、提高时效性、减少盲目性与随意性。自治区审计厅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十一、各处室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审计厅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根据厅年度项目计划制定本单位的项目计划并开展工作,在年中和年末进行总结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综合各处室及全区各市审计机关的总结后形成自治区审计厅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四章会议制度

十二、自治区审计厅实行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审计听证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制度。

十三、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主持;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党组书记指定的其他党组成员召集或主持。厅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

(二)贯彻执行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讨论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

(三)讨论研究有关重大的审计工作方针政策、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的审计工作问题;

(四)讨论研究自治区审计厅的干部与人事、机构以及编制管理等问题;

(五)讨论研究自治区审计厅党建工作,确定机关党委的工作任务;

(六)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讨论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厅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并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研究讨论的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并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会前提出,党组书记确定。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厅办公室负责人为厅党组会议记录人。党组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签发。厅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以形成“厅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视情况发有关部门执行。

十四、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组成,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及其他经济工作的有关重要决定和指示;

(二)讨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审计厅起草的地方审计法规草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起草的政府规章草案;

(三)讨论通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和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讨论通过其他需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重大措施;

(五)讨论研究审计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和加强与改进审计监督的重要举措;

(六)讨论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自治区审计厅协调的重要事项;

(七)讨论研究市、县审计机关请示自治区审计厅的重要事项;

(八)讨论研究自治区审计厅干部职工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厅领导提出,厅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厅办公室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有关处室负责提供会议材料并提前送厅办公室分发。厅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厅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厅长签发。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决定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十五、自治区审计厅厅办公会议由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及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厅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

(二)研究贯彻落实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作出的有关重要决定;

(三)讨论通过全区审计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以自治区审计厅名义的重要文件;

(四)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以及一个时期的全厅工作重点;

(五)讨论研究规章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等自治区审计厅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部署全区性审计工作事项;

(七)讨论研究其他需要提请厅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自治区审计厅厅办公会议议题由厅领导确定。会议由厅长或副厅长、纪检组长主持召集。会议组织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处室负责并提前送厅办公室分发。厅办公室负责会议纪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厅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厅长、纪检组长签发。

十六、自治区审计厅审计业务会议由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和有关业务处处长及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事项包括: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或授权的重大审计事项;

(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他领导机关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

(三)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重大审计事项或者审计决定涉及处理违规金额较大的审计事项;

(四)厅长或者主管副厅长认为需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审计事项;

(五)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涉及到追究个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审计事项;

(六)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执行后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审计事项;

(七)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定性、处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不明确,较难作出决定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审计事项。自治区审计厅审计业务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需要印发会议审议的材料由有关业务处负责并提前送厅办公室分发。厅法规处负责会议纪录并整理议定意见。有关业务处按议定意见修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按程序报厅领导签发。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听证会议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召开。

十七、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相关的专项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协调涉及多个处室的某一专项工作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由召集会议的厅领导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处室负责。会议形成的决定事项需要印发的,由牵头处室整理并可以厅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专项工作会议由厅长或副厅长指定并确定议题;厅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可以负责主持研究多个处室共同协商的具体工作。

十八、自治区审计厅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审计工作的情况,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主持。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全区性的审计业务会议按审计工作任务的需要,经厅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召开。

十九、严格会议纪律。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要准时与会,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厅办公室,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提前退出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厅领导因故未能出席会议时,由会议组织者(厅办公室或牵头处室)向厅领导通报会议情况。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未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擅自传达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要妥为保管,必要时在会议结束时退回提供的材料。

二十、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在全区审计业务工作会议或全区审计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稿,经主办处室提出并经厅领导批准后,可以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印发。

二十一、审计署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参加的会议,一般按分工对口原则由厅办公室协调,安排有关厅领导参加,必要时由厅长指定。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等)出席审计署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会议,以及全区性或涉及审计问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出席人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厅长报告或向其他厅领导、厅内有关部门通报,涉及审计业务的,要书面报告。

第五章公文办理审批制度

二十二、自治区审计厅各处室办理的各类公文,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桂政发〔2001〕23号)、《审计机关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桂审办〔2002〕1号)以及各类审计业务文书格式的规定。

二十三、报送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审批的公文,按照收文和发文的办理审批程序和厅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十四、收文办理制度。所有来文均由厅办公室负责接收。厅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报厅领导批阅后或由厅办公室转有关处室办理。直接报送厅领导个人或处室的公文,应转厅办公室登记后按程序办理。未经厅办公室登记、批转的公文,不予办理。

二十五、发文审批制度。以自治区审计厅名义发文,由主办处室承办。凡涉及多个处室的,须经相关处室会签;凡涉及到重要事项和出台重要政策的,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送厅办公室(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时,须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请示处室主要负责人后方可签送);送厅办公室核稿后,按照分工呈报分管厅领导审签。办理涉及批复、函复、回复意见的公文时,需将所批复、函复、回复意见的公文附送厅领导审签时参考。审计业务文书需先送厅法规处审核,然后送厅办公室核稿,再按照分工呈报分管厅领导审签。涉及多个处室的公文,各处室间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处室负责人必须主动与相关处室负责人协商;对于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办理建议。必要时,由厅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进行协调,协调意见附送厅领导审批时参考。

二十六、上报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出台涉及全区的重大审计问题、重要审计政策的自治区审计厅发文,涉及重大审计事项的发文由厅长或由厅长特别授权的副厅长负责签发。其余以自治区审计厅名义发出的公文,按照分工由分管厅领导签发。

二十七、自治区审计厅各处室要进一步精简公文;除特殊情况并经厅领导审核同意外,各处室不得以处室名义向审计署报送信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简报或向市县审计机关印发简报。

二十八、自治区审计厅各处室要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的时限要求,加快公文办理速度,不得以任何名义拖压文件。自治区审计厅要加快推进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第六章审计工作报告制度

二十九、自治区审计厅各业务处和各派出审计处实行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厅机关各业务处和各派出审计处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主管副厅长提交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经主管副厅长审签后,报告厅长。

三十、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审计项目完成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审计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厅长的同时,抄送厅办公室,以汇总上报审计署。

三十一、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作为自治区审计厅考核厅机关业务处、各派出审计处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领导来访接待制度

三十二、审计署副部级以上领导来桂检查、指导工作,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做好有关汇报和接待工作。司局级领导来桂检查、指导工作,一般由厅长或分管厅领导负责接待汇报,必要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接待工作由厅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协助有关对口处室负责。

三十三、各市的党政领导来自治区审计厅商谈工作,一般由厅领导出面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厅领导不能接待的,经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征得对方同意后,由厅办公室转请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待。各市审计局领导来审计厅汇报工作及各县(区)、县级市领导来审计厅商谈工作,原则上应与有关处室联系,并由有关处室接待。如确有重要事项必须向厅领导汇报时,由厅办公室负责协调,报请有关厅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十四、各市的党政领导找厅领导商谈工作,应事先与厅办公室联系。厅办公室要向对方了解来访领导姓名、来访时间、商谈内容、涉及的处室、所需的大致时间等具体内容,以便及时安排。

三十五、各市的党政领导来审计厅商谈工作时,原则上按商谈的内容,由分管厅领导接待。如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则按其主要问题,由分管厅领导牵头,召集厅内有关处室参加。自治区直属单位领导来访的接待工作,比照办理。

第八章工作作风

三十六、自治区审计厅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凡涉及审计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十七、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下基层调研时,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轻车简从。

三十八、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出差,要事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由厅办公室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出差,应由本人向厅长报告并告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要将厅领导的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以及出差期间待办事项等情况通报其他厅领导。厅领导出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处室的同志随行。厅长出差返回后,应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出差返回后,应将有关情况向厅长报告,必要时在厅长办公会上通报。

三十九、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出国访问、考察,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为统筹安排工作,厅领导出差或出访的时间尽可能错开。严格控制出国人数。要统筹安排全厅处级及处以下干部出国,出国考察人员由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送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审定。

四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离邕出差,应事先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并将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以及主持处室工作的副职名单向厅办公室报告。处室副职出差向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差返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必要时在处务会议上通报。

四十一、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地以及区直有关单位召开的会议。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并要求厅领导参加的活动外,厅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类庆典、联欢等活动。

四十二、自治区审计厅一般不参加各类区域性纪念活动和企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公开性署名祝贺。意义特别重大并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由厅办公室报请厅长批准,并由厅办公室具体承办。各处室不得擅自对外表示祝贺。一经发现冒用自治区审计厅名义祝贺的行为,将追究侵权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自治区审计厅厅领导个人及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关于审计工作的采访;确有需要接受采访的,经厅长批准后由厅办公室进行协调。

四十三、对上报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对外公布的重要数据,涉及单个处室的,上报前要由分管厅领导审核;涉及到两个以上处室的,上报前要由厅办公室审核,并由厅长或厅长指定的厅领导签发。资料提供给新闻媒体时,照此办理。厅领导向审计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由带队领导决定事后是否通报;确需通报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

四十四、自治区审计厅实施审计过程中下达审计通知书、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下达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审计执行以及审计听证、复议等各项活动,都必须严格依照审计程序、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合法、有序和高效。

四十五、自治区审计厅在作出审计行为之前,必须告知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依法相应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作出审计处理、处罚时,必须告知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要尊重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的申辩、陈述,不得采取回避、推诿态度,更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打击报复。审计人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四十六、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悉岗位技能和知识,自觉维护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形象。

四十七、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人员在岗履职时,应当注意衣装、仪容整洁,待人礼貌,用语文明,举止得体,精神饱满,作风严谨,态度热情,工作高效,树立审计人员纪律严明、工作有序、执法文明、精神振奋、积极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九章廉政纪律

四十八、自治区审计厅各处室要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依法审计的新风。

四十九、自治区审计厅各处室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各地和部门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审计纪律: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

(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桑拿浴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六)不准占用被审计单位的机动车辆;

(七)不准隐瞒、变更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事实;

(八)不准个人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

(九)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被审计单位的工作;

(十)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第十章附则

第2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大家好!

讲两个方面:简单回顾;此次大整治工作部署一下。

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府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的目标,以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活动,全面实施奖励扶助政策为工作重心,立足现状,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是:

建立完善了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新格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工作,把计生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建立了党政一把手重视计生决策党政联席会议,对计生工作强化责任追究,行政问责进度通报制度,促进全镇干部和镇属各部门进一步重视计生工作,实行重点村联系制度,切实帮助重点村解决问题,促进转化。

一、创建有效载体,推动各项基层工作。

宣教工作丰富多彩。

我们紧紧围绕计生工作三个不变,即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国策地位不变,计生工作任务不变。举行百日大整治文艺演出,开展奖励扶助政策宣传,“5·29”宣传服务周活动开展了关爱女孩活动等。清除部分群众认为生育政策放宽,放松了的偏面理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优质服务日益深化。

协会作用日益突出。

突出重心,深化百日大整治工作。

周密部署,行动迅速,抓关键,重实效,求突破,工作方法灵活有效,实施了党员干部包干制度,对各类遗留对象做细致工作,同时限期落实,督促落实。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公安网提供在外人员详尽资料。去年6月下旬,我镇抽调40名骨干力量多次到宁波、上海等地大行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我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镇村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去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百日大整治活动,基本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们的任务,在一定情况下缓和了非法生育漫延的态势,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群众普遍认为现在计划生育又紧起来了。

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违法生育量大面广,仍有相当部分对象户超生,全镇非法生育村数,根本难以达到考核的生育率要求。

基层基础薄弱,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当前的政策法规要求相差很远,平时说,我们的随访工作,信息化工作远达不到实际要求,因此各项工作机制有等待健全。

社会抚养费征收不高,割麦头做法不仅妨碍了本办事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也对全镇其他办事处造成了负面影响,进而导致了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进入恶性循环。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一类,争创先进的要求,根据县《关于开展全县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这里召开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二、工作目标

中央《决定》宣传家喻户晓;“三查”服务率达到县里下达的指标,以来遗留的社会抚养费一律要足额征收,确实有困难的,必须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四项节育手术应落实的对象全部得到落实。结扎、上环、引流产、“三查”率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5项工作指标,达到县定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中央《决定》的宣传。

要突出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我们要及时掌握提供各种信息,大力宣传违法生育造成的严重后果,典型事例,充分利用有较大影响面的正反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

(二)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成立镇计划生育执法室,配齐人员,严格按《省条例》规定的标准,依法执行,立案率100%,征收率、符合率达到县定要求,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2、严格按《省条例》规定,对非法生育处理要本着就高不就低标准征收的原则,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任何个案征收幅度不能突破征收的底线。

(1)对个别一次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由对象户向所在办事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办事处审核后并在当事人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向联系片领导汇报,无异议的,再送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2)关于对部分高收入对象如何征收问题。对家庭年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的工商业从业人员或其它高收入对象,凡不主动说清违法生育前一年家庭总收入的,上报个案至计生局,再由镇党委、政府负责牵头,组织镇计生办、国税、地税、工商、法院、银行等部门和镇工作人员共同调查其家庭年总收入,依法加收社会抚养费。

(3)关于对拒不兑现案件的处理问题。对拒不兑现的案件,必须在当事人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案件强制执行力。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镇执法室、办事处要认真做好预备工作,主动摸清有关对象的去向和财产状况,及时提交给人民法院。

全镇干部协同法院开展好声势浩大的集中执法行动,对重点对象户和“钉子户”要逐个进行分析,逐个制定执行方案,一个不漏地做好征收工作。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任意降低标准,造成征收幅度突破法律底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在大整治期间及以后非法怀孕出生的,将从严追究各办事处有关人员负责。

(三)切实抓好四项手术落实工作。

做好知情选择的科学指导,知情选择并非自由选择、放任自由。对遵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应动员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非法超生一胎及以上的对象,要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对非法怀孕对象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尤其对小月份非法怀孕要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动员对象落实引流产。要认真抓好产后术后随访工作,及时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对于非法怀孕的,要实行个案跟踪调查,特别是造成大月份非法怀孕的,要追究失职者责任。

(四)彻底扫清“三查”遗留。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育现象的发生,各办事处、各村通过摸底,准确掌握遗留底数,逐个查明遗留原因并进行归类造册,及时汇总到镇计生办,由镇计生办上报到县计生局。镇里将遗留扫尾任务逐一分解到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干部,责任到人,限时催促,确保落实,对遗留数较多的村,镇里组织人员集中上门服务。对做了过细思想工作,仍不参加“三查”的,要一追到底,严格履行计生合同,收取合同违约金,拒不交纳违约金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查人员名单和遗留人员名单要及时上报镇计生办,进度要真实。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党员干部要落实联系包干责任制,确保外出育龄妇女在当地指定的机构按时参加“三查”服务,并寄回报告单。

(五)利用市在我镇建立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试点的平,要求镇计生办、相关办事处齐心协力,认真做好试点工作,选好试点村,确保成功,同时更好地促进“百日大整治”的开展。

(六)充分调动村级党员、干部、计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今年的何方赵村自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出奖罚措施,自加压力,责任到人,使该村计生工作有人抓,经常抓,长期抓,将三查遗留名单公布于众,限期补检,未检的不享优惠,目前已基本完成。

四、方法、步骤

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活动时间,从今年4月1日开始到7月10日止,那么大整治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

1、动员部署,召开4个层次会议

(1)镇召开两委扩大会,传达大会精神,分析我镇计生现状,研讨定镇百日动员大会筹备工作,制定下阶段全镇整治活动计划。

(2)召开全镇干部动员大会,并邀请县领导到场指导。

(3)各联系领导牵头各办事处组织各片、各村党员、干部以上会议。各办事处下到各行政村召开生产组长以上村两委扩大会议。

(4)各驻村及农村工作指导员,召开各村生产组长、共青妇、老人协会、村服务员、党员、两委干部以上会议。

2、宣传

镇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各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深入各行政村宣讲。利用各村党员电教室,组织各村党员、干部、村民收看县“百日大整治”DVD片。

3、成立行政执法室

行政执法室人员负责规范办事程序,着重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与县计生的联系协调工作,合同管理和违约金收取工作。

4、调查摸底

各办事处、驻村干部全面铺开“三查”服务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四项节育手术遗留三项内容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准确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分村分类,汇编成册,于4月8日下午4:00前上报镇计生办汇总。

5、镇计生办、各办事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积极鼓励干部群众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与事。计生办、办事处认真办理各类交办案件,做好笔笔有记录,事事抓落实,严禁拖压、徇情,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

1、各办事处全面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四项手术落实、“三查”遗留扫尾三项“百日大整治”重点工作,四项节育手术应落实的对象要全部得到落实,以来社会抚养费一律要足额征收。其它工作指标达到县定一类乡镇规定。为了确保大整治成功,加强力量,各办公室人员统一分三组到各办事处参加“百日大整治”工作。大量的工作以各联系片领导、办事处全体干部为主,具体分组人员:

2、各办事处筛选好一批重点村、重点户,在确定摸清对象户的去向和财产状况后。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县执法大队、工作队、应急小分队、办事处,集中力量搞几次声势较大的集中行动,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3、各驻村送交信息、数据至专干,各专干在每下午4时上报工作进度到计生办,上报例数要实事求是,并附上详细名单。

4、镇“百日大整治”领导小组到各办事处、行政村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5、从“百日大整治”实施开始,十个办事处开展大整治竞赛,“五项”指标进度每公布,张贴在镇计生大门口旁,以告知全镇。开展月月清考核排名活动,该奖的奖,该罚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为确保“百日大整治”活动保质保量地在活动期间完成任务,杜绝计划外怀孕、生育现象出现。联系片领导牵头工作队、应急小分队、计生办集中力量对尚未完成任务的办事处进行力量支援。

2、镇计生办根据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县“百日大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百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办公室、办事处人员到位、时间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镇里成立了“百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下属机构。

“百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其他成员及镇属有关负责人、镇计生办、各办事处主任组成。

下设督查组、宣传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镇长汤伟礼兼任。

(二)加强督查,强化责任。

1、由镇纪委牵头,带领督查组将每星期到各办事处督查,对在“百日大整治”中工作不力,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失职、违法等行为的要对照县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2、针对各办事处在结扎、上环、引流产、“三查”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五个项目的完成情况,镇党委、政府将出相关奖惩措施。

3、涉及有关非法生育的村,镇里将在发展党员、示范村立项、安排宅基地等实行一票否决。

第3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出生234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341人,计划生育率99.82%,比责任目标高1.82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比责任目标高2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比责任目标高3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8%,完成责任目标;

药具应用率98.6%,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比责任目标高15个百分点;

高危人群优生筛查面90%,完成责任目标;

意外妊娠率0.26%,低于责任目标;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完成责任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目标

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我区今年共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生工作,二月份区长张政佳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就我区计生队伍人员变动频繁和计生专干津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以区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专干队伍的稳定性和每月60元的津贴。三月份区四大家领导对“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开展及《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委、区政府建立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一党政领导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督查力度,要求三乡(镇)、三办党政一把手要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三是抓政策推动,出台了《*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关政策解决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四是把计生协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强配齐协会领导班子,将协会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表彰。今年五、六月份进行了乡级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村(居)委会、单位协会机构整建工作,加强了协会组织建设。

(二)、抓住重点,全力以赴做好迎省检工作

今年我区围绕“确保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做了大量的迎接省检的工作。区计生领导小组三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迎省检工作。为了夯实基础工作,我区在年初就开始了迎省检的工作,三月份开展了“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区计生局组织三乡(镇)、三办进行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集中清查活动,全区共清查流动人口3万余人,其中育龄妇女4500余人。七月份我区进行了迎省检突击活动月工作,各乡镇按照区计生局列出的名单开展了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流动人口的集中清查和异地办证工作。两次大型的集中活动为我区迎省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月2日,我区召开迎省检动员大会,区长张政佳在会上要求三乡(镇)、三办和计生综合治理部门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强调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生专干要把全部精力放在迎省检上。区计生局自8月3日起将工作重心下移,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下到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照省、市考核方案和迎省检的要求,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对台帐、出生花名册、出生报告单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核对、补充和整理;三乡(镇)、三办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的出生进行清查和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和异地办证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区计生局的安排,组织所有的计生专干对所有符合抽样条件的重点村(居)委会进行了全面的抽样调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省检时万无一失;各计生综合治理部门也根据省、市要求和区计生局列出的迎检清单积极准备、查漏补缺,公安部门各派出所将*年10月以来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和*年度新生儿上户花名册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区民政局及时将*年10月以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通报计生部门;卫生部门对*年10月以来接受的孕产妇花名册、登记生育证情况、无生育证的孕产妇名单及时报告计生部门。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在九月份的省抽样调查中顺利过关,所抽的样本点未出现重大问题。

(三)、加强培训,继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全区计生队伍变动较大,新进入计生系统的专干较多,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及时对全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大对三乡(镇)、三办计生办的工作指导。二月份我局举办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计生专(兼)干共115人参加了培训,计生局各股室负责人分别对出生统计、宣传、协会、政策法规、药具、村(居)民自治等业务进行了详细地讲解授课。晚上还进行了联谊晚会,用有奖竞答的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寓教于乐,使参加培训的计生专干业务水平大有提高。

针对今年各单位统计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六月中旬,我局组织三乡(镇)、三办计生办统计员进行了台帐质量及统计业务知识竞赛,对各单位电脑台帐质量、村级手工台帐质量、工作手册、村级报告单质量和ZK*软件操作能力进行了考核和评比,同时对统计员的ZK*软件的操作进行现场指导,既是一次竞赛又是一次培训,大大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能力。

各乡(镇)利用每月开例会的时间进行业务培训,并完善了乡(镇)、村、组三级计生网络队伍建设;三个办事处分别举办了辖区计生专(兼)干培训班,我局派专人授课;辖区单位也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培训,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大大提高。

(四)、加强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加强基层业务水平,我局坚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的平时抽样调查方式,建立奖惩机制,严肃查处漏报、瞒报、错报现象。3月29日至4月15日,组织对三乡(镇)、三办5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平时抽样调查,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6人,对调查中出现的帐卡不符、长效措施落实不到位、流动人口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掌握了大量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问题,除当场发《整改通知书》外,还及时督促、指导基层的计生工作,并向区计生领导小组和乡(镇)、办的党政一把手通报情况,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除了进行抽样调查外,我局还不定期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村(居)委会进行业务检查,并加以指导。各乡镇、办事处也各自组织进行了重点村、后进村的抽样调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后进单位的基础工作。

五月份我局组织三乡(镇)、三办将村级手工台帐与乡级电脑台帐进行核对,做到手工台帐、村级报告单、工作手册、电脑台帐、信息反馈单、孕检花名册、药具台帐、药具报表和流动人口花名册九项一致,保证了基层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为迎省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宣传,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

我区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区计生局和株洲市公交总公司广告公司签订低偿计生宣传广告协议,利用新华西路公交站亭空闲广告位(共15块)常年登载融政策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具有审美价值的计划生育公益广告;月塘办事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放“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考卷3000份,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合泰、东湖制作5块永久性大型计生广告宣传牌和10块精美的计生宣传标语,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共制作精美计生宣传标语90余块,投入资金近4000元,办事处辖区单位共制作宣传标语、标牌40余块;茨菇塘办事处先后五次对辖区各大集贸市场、沿街门面、社区居委会进行进门入户到摊位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计生宣传资料、读本、折页共计一万余份,制作了一组20张精美的户外计生宣传橱窗装订在601厂科普宣传栏内;仙庾镇计生协会利用市五下乡活动的有利时机在仙庾岭进行宣传活动,耗资1.5万元在各村居民点和交通要道共建立45块计划生育水泥标语牌。

我区今年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四月份组织辖区各大中专院校计生分管领导、计生专干召开“婚育新风进校园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婚育新风进校园”这一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如何采取更合适、有效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性生理、心理知识教育、如何帮助青少年顺利渡过青春期、如何树立大中专院校学生科学的婚育观念等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我区继*年成立“大中专院校计生国策服务队”和*年举办“青春期性教育进课堂利与弊”大型学生辩论赛之后,*年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五月份在株洲工学院开展“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5月10日,在区计生局、计生协和月塘办事处计生办、计生协的指导下,株洲工学院在高等院校率先成立“大学生国策宣传健康教育志愿者协会”并开通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拉开了“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的序幕;5月13日,株洲工学院从省妇幼保健院请来张曼君教授为大学生们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及性知识讲座,使同学们学到了许多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知识,树立了积极向上的恋爱观、婚育观;5月14日,举办“人口与计生国策”演讲赛。通过“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使大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中国的国情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影响深远,湖南卫视台、湖南经视台、株洲电视台、株洲日报和株洲晚报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六)、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

今年全区共为27805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2363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1172人,治疗人数1172人,治愈939人,不孕症治疗53人,治愈32人。

全区计生部门以优质服务活动月为契机,进一步拓宽优质服务面,加大优质服务力度,对药具对象送药具上门,对产后、术后的育龄妇女进行上门访视,一孩生育证送上门,二孩生育证由专干带领育龄妇女办理,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妇科检查和低偿治疗,为农村妇女免费孕检和施行计划生育四种手术。区计生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把计生优质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范畴,提供育龄群众急需的生育、节育、不育服务,在每个社区和大中专院校设立“优质服务便民箱”,放置避孕药具、生殖保健资料,免费供应,并公布服务电话;仙庾镇针对群众对计生办提供的各项业务及具体负责人不太清楚的情况,将一孩生育证办理、技术服务、药具发放、流动人口证办理、优生咨询等业务项目及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印制成“仙庾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卡”,发放到村干部、组信息员和育龄妇女手中,为育龄群众到计生办办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月塘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给计生办配置了一台崭新的B超机,利用活动月时机对社区居委会居民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并为辖区育龄妇女购买计生系列保险,共购买妇女防癌保险609份,母婴平安保险321份,独生子女两全保险928份。

为规范药具销售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药具,区计生局于5月和9月对全区各性保健用品店、诊所、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今年10月市计生委药具站到我区进行检查,对我区牢固的基础、扎实的工作表示了肯定。

(七)、依法行政,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工作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一直是我区的薄弱环节,而今年省检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要求非常高,我们迎难而上,多方采取措施,配强力量,改变工作方法,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特别是区法院的支持下,我们依法加大对*年度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我区*年度、*年度共16例违法生育对象,经过宣传教育、调查取证、立案审查、告知、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已有4名违法生育对象全额交纳了社会抚养费,12名违法生育对象部分交纳了社会抚养费,我局对其中5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我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25万元,已征收13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同时为杜绝医疗机构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防止利用医疗手段非法进行性别鉴定,我局加大对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十月份我局在经过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对2个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体诊所依法查处,给企图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同时我局加强了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了计生系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历年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彻底清退,并严肃查处违规收取的行为;全面推行村务、政务公开,坚决实行“七个不准”,坚持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健全制度,成立来信来访领导小组,加强对案件的查办、督办,加强对老户的联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10多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综合治理,坚持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我区共有流动人口4万多人,由于这类人群户籍不在本地,且流动频繁,其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很难进行有效管理,我区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机制。区计生局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专人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及时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专人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区政府与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城建等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各个系统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各负其责。与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对流入人口进行全面清查,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给予异地办证,与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签定合同,建好台帐,反馈信息;二是强化措施,分类管理。将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将未婚男女流动人口作为一般登记、验证对象跟踪管理,将其他流动人口作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随访服务对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以出租房屋,住宅小区、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地段;三是转变观念,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各单位计生部门积极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供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市民待遇”。

(九)、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开展计生协会工作

区计生协会紧紧抓住今年是协会组织建设年这一契机,为进一步健全协会组织,充分建立协会网络,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区计生协会制定了加强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基层协会,区协会会长带领区协会人员三次下到各乡镇、办事处,协调、督促、指导协会工作。五月份各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协会换届选举,六月份全区各村(居)委会、单位协会也进行了整顿,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网络机构。同时我区加强以流动人口为主的企业协会建设力度,在私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居点成立协会。4月23日,月塘办事处率先在合泰社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我区共有私营企业9家,已成立协会的有7家,占77%。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新时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趋势,今年区计生协加强了村(居)民自治工作。3月7日,区计生协试点单位*铺村通过村支两委和村党员会议反复研究,并多次征求村民的意见,经全体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出台了《*铺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率先实现村民自治。各乡镇、办事处也在区计生协的指导下各自完成了1~2个村(居)的试点工作。

我区注重对协会成员的培训,组织进行了多次培训活动。组织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协会秘书长到市计生委参加了“基层协会秘书长培训班”。各基层协会也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协会会员进行了培训活动,如宋家桥办事处三月份组织居委会、地区单位的计生协会秘书长学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五月份组织进行了条例知识的测试,辖区9个社区计生协会也分别组织会员及育龄妇女学习计生法律法规和进行测试;茨菇塘办事处共举办业务培训班4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培训班2期,协会秘书长业务培训班3期,大大提高了协会会员的业务水平。

我区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两为两争”的主线,围绕“三生”服务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仙庾镇计生协在春节期间对全镇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的妇女同志进行了慰问,印发“致五期朋友的一封公开信”3000余份,讲授“五期”的生殖保健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受到了广大育龄群众的欢迎;茨菇塘办事处罗家冲、永红社区计生协时刻关注社区居民的生育、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元月3日,联合601物业公司组织了一次有120余名志愿者参加的“社区服务活动”,使社区居民感受到计生协无微不至的关怀;明照乡响塘村把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在计生协会理事汤利乐的带领下,大力发展养殖休闲产业,成立江家坝钓鱼中心,引进两家新型建材厂,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

(十)、政策推动,加快计生利益导向步伐

今年我区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利益导向力度,制定出台了《*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首开先河建立*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该基金由区政府的铺垫资金、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以及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构筑而成,共筹集资金12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放弃再生育指标家庭、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计生贫困户的奖励、慰问和扶助。7月24日,我区召开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表彰大会暨举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启动仪式。表彰大会对农村自愿放弃再生育指标家庭代表、农村独女户代表、农村二女结扎户及独生子女户代表和有突出贡献的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大会共计发放表彰奖励资金32200元。省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吴生银和市计生委主任汤少云对我区这一做法进行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区在全市乃至全省县(市、区)中率先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意义深远,充分表明*区在计生政策推动、利益导向方面是积极主动和非常重视的。

第4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促进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会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全区党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管理,办理相关会计事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严禁账外设账。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主管全区会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七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八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九条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十条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符合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单位应当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并对其进行备份。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制度。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的会计数据、会计软件资料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按时办清移交手续;未办清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人员擅自离职或者死亡、失踪的,由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组织清理有关会计事项,编制移交清册,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由其主管单位派人监督移交。

第三章会计监督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依法对单位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否设置会计账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四)是否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六)会计管理和会计人员任用是否遵循回避制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区财政局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六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监督,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对超出其处理权限的违法违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单位负责人不及时处理,或者授意、指使、强令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向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检举。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有权向财政、监察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机关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并告知投诉人。

第四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单位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担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在金融机构预留印鉴的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不得聘任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与单位负责人有配偶、姻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与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支持和鼓励本单位的会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职称评审、聘任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其他会计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区财政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金融机构预留印鉴的印章由一人保管和使用的,由区财政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设置账外账或者保留账外资金、资产的,区财政局对单位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会计人员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区财政局作出吊销资格证书、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5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1、强化管理,2、抓落实

1、强内控,抓管理。根据年初工作意见,于8月份与保卫科到碑廓信用社进行内部管理规范试点,首先制定了内部管理规范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成立规范试点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试点方案中规范了内勤15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以及安全保卫11个制度规定,对内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规定,为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营业厅环境建设及安全保卫设施方面的管理规范情况,先后到日照、黄岛等外地参观学习。其次、搞好内部检查,一是对碑廓信用社在前期股金规范中出现的错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查外核,二是与保卫科配合搞好对代办站检查,采取抽查、夜间查的方法,重点对各社代办站的库款、凭证及安全方面进行一次检查。

2、开展达标规范活动。为了继续提高柜台帐款核算质量,提高营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力度,制定出台了“岚山联社会计出纳、安全保卫达标规范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达标规范活动。本次活动计划从6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活动范围共分会计基本规定、现金管理、文明优质服务、安全保卫四个部分,保障各项业务在一个稳健安全的环境中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会计检查辅导工作。一是强化了会计检查辅导工作,搞好了对全社内勤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三季度对全辖营业网点进行了库款等专项会计检查辅导,通过检查情况看,各社基本能按照会出基本制度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库款核对相符,无重大责任事故,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对存在问题按照内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严格处罚,切实做到了检查辅导、查纠并重的效果。二是搞好了会出检查辅导及现金考核。于8月上中旬搞好对各社、部营业机构网点今年以来的会出工作质量和各营业网点的库存限额进行了考核工作。本次辅导检查根据“山东省会出辅导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通过检查情况看各营业网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规违纪和超库存限额问题,针对辅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对各社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对超库存限额的营业网点对超额部分按照同业往来利率进行处罚,此项工作于本月16号完成。

4、强化对会计主管的管理和监督。为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根据联社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会计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检查。如:财务管理实施、委派主管会计工资考核、会计工作质量、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等,联社成立了会计工作检查监督小组。每月对委派会计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

正或者通报批评,确保了各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会计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于狠抓了委派会计工作的管理,受派会计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会计职能作用发挥明显,联社对在上半年开展内部管理综合检查时发现,全处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质量较以前得以明显提高。

5、组织开展对人民币的宣传工作。一是按市人行安排,7月份进行人民币的宣传,各营业网点全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达到预期目的。二是按央行反洗钱局的安排,对20*年至今的现金及转帐的大额资金对行了及时的统计上报。

6、做好协调关系。于7月份陪同岚山国税局对碑廓、虎山、岚山、营业部的20*年度所得税汇算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工作到位,本次检查没有出现其他任何问题。

二、加强学习,提高质量

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平时加强了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水准、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以最佳业务水平为分支机构提供会计服务。同时,分支机构对联社委派主管会计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对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责任心强的一大批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有效地推进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水平。

1、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于每月、季组织召开会计主管员专题会议,主要一是对上级行社转发的有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学习,特别是对今年联社制定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二是对委派会计工作进行专题汇报,三是会议布置近期工作,进一步明确思想,统一认识,为做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考核。

一是加强了对新招大学生专业理论、技术考核。根据年初制定<岚山联社会出人员学业务、练技术达标考核办法>要求,于8月12日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年第二季度新招大学生业务理论、技术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发现成绩太不理想,业务技术普遍较差,达标率较低,联社对考核情况下发了通报,对不达标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以保证了技术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是搞好知识宣讲工作。根据联社巡回知识讲座安排,搞好了对各社、部财务部分的知识宣讲,三季度重点学习了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储蓄、计算机管理与操作等专业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加强经营核算,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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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1、搞好财务指标的测算工作。根据市办事处20*年财务指标计划,三季度重点对全辖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测算,并拟定了《20*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20*年度各项经营目标计划。为实现我社今年全部盈余打下了良好基础。

2、搞好专项央行票据发行的申请上报工作。一是于7月初准备好了票据发行上报的有关文件及测算数据等报告资料;二是于7月19日至23日利用1个星期的时间到市人民人行搞好增资扩股情况报告、专项央行票据申请的上报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审核;三是陪同市人行来岚山对增资扩股真实性情况的审核;四是于8月初陪同市人行人员到济南大区行搞好专项央行票据申请上报资料的审核。此项工作接近二个星期的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申请上报票据发行的有关材料都较好地顺利通过了各级人民银行、银监局的审核,达到了一次申请成功。并于9月3号拿到专项票据的发行承诺书协议书,现已正式入账,拿到的票据全部置换了呆账贷款,置换后使不良贷款较2002年占比下降幅度81.83%;不良占比达到6.91%。资本充足率达到5.44%,这样我社二项指标都达到规定要求,连续保持4个季度,到明年第三季度就能提前兑付票据,较好地完成了本次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一次申请成功发行。

3、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根据省、市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搞好了省联社关于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核实信用社财务、资产状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本次调查共计10个表格,时间紧、工作量大,我们加班加点,于8月底前圆满完成并及时上报。

4、积极做好有关上报资料及统计报表。一是于8月中旬积极搞好市办事处交办的上报资料及相关统计报表,①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情况表,②省联社改革会议要求上报的股金分红情况表,组织形式改革情况表等资料和报表。二是根据市办事处通知要求,搞好了经营情况预测分析重点是:①止20*年8月底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②止8月财务收支情况分析,③预计今年财务收支实现情况,④预计今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⑤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5、加强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收支。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配比核算原则,在第三季度制定了计算正常贷款应收利息实施方案及计算工具表,实行由原年末结息改按季结息的办法。并于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各社会计主管员会议,进行学习领会,布置计算今年1-9月份各项正常贷款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核算。

四、加强财纪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会计委派制实施以后,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从源头上控制了违规开支行为。同时根据联社制定的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加强了费用管理,严格把关,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从而有效杜绝了费用超支和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通过加强对费用管理和严格把关,至9月未全社列支费用总额5*万元,无不合规定列支费用单据,费用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了业务正常费用

的开支,公用费用支出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营业费用的管理运行良好。1-9月份全处信用社均能够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比例管理费用,无一超列费用现象,同时共制止违规及不规范费用开支189笔,金额23万元,为全社扭亏为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到9月底,全社营业费用同比多支223万元,综合费用率同比降低17.98个百分点,费用总量控制在计划以内。

五、各项业务经营稳健快速发展

第6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街道办事处2005年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hhh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人为本,抓住重点,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狠抓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近几年来,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实现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化人口生产模式转变,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了辖区内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兴庆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到2005年8月底,我街共4个村,2个居委会,3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333人,出生141人,怀孕99人,出生率5.4‰,自然增长85人,自然增长率4.9‰,已婚育龄妇女5227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4827人,综合节育率9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78对,计划生育率100%。现登记流动人口总人数4873人,育龄妇女1213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1037人,持证人数1557人,验证人数1557人。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办事处领导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由计生、工会、妇联、司法、民政、城管等部门参加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管理体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办事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今年领导小组召开六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同时还要求居委会、辖区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一把手负责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每月例会制度,狠抓各村经常性工作,抓好薄弱村计生工作。

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上半年,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明确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权、利。目前街道办事处与5个村(居)委会、各村(居)与队层层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按照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也及时召开辖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与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并依据兴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制定了四条具体规定:一是对未完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集体及主要责任人一切评先的资格;三是取消主要责任人年终奖励工资;四是对超怀超生现象隐瞒不报,处理不及时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各村计划生育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成绩纳入全年考核并奖罚兑现奖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600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按兴庆区责任书要求投入计划生育经费

元,比上年增加了 %,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需要。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大节假日宣传相结合。今年重点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hhh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刷写标语,展出计生展板,办黑板报,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观看计生科教光盘,组织计划生育专场文艺演出,面对面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很受育龄群众的欢迎。办事处共制作计划生育宣传专栏2个,制作计生展板16块,出黑板报12期,共刷写标语72条,发放各类计生宣传材料5000余份。

二是阵地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开展协会宣传周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宣传计划生育,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hh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了实处。同时,充分利用街道业余党校、人口理论学校等宣传阵地,举办各种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班。办事处人口、理论学校每季度举办一期,各村(居)、人口理论分校灵活安排,在小区内、居民中开展形式各异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主要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为题材。今年各类人口理论学校共举办12场次,直接受训人数达到1000人次,为更好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月8日,街道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使广大居民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

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贯彻jj区计生局下发的《关于十五期间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婚育观念,利用“五登门”发放婚育新风宣传单、宣传袋1037份。

四、充分发挥协会工作,加大“三生”服务力度

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2月2日,召开了街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助手作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来宣传计划生育,计生协会会员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拓宽思路,使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顺应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三生”服务工作的投入。

五、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开展优质服务

一是树立提高服务意识,以点带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继续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提升街服务所、村服务室设施条件。今年计划将满春村定为我街优质服务试点,并投资三千元将村服务室进行装修、完善各项制度,使软硬件建设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从而为各村育龄群众提供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以此带动和促进丽景街计生服务所优质服务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条例》,努力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计生服务所医务人员经常性地携带B超机、药品利用农闲时节挨村逐队为育龄群众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共普查8720例,发现疾病36例,治疗16例。

三是围绕“三大工程”开展优质服务,为了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今年我街开展了优生监测服务,依托hhh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优生监测67例。

四是6月26日,在兴庆区计生局组织技术比武荣获组织奖,技术服务人员xxx荣获一等奖。7月26日,计生服务所xxx参加兴庆区卫生局防治艾滋病知识竞赛荣获个人二等奖。兴庆区计生局以jj为试点单位,开展全国QC质量研究课题。

六、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街地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给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近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现居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党工委和办事处统一领导协调下,派出所、流管办、城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围绕验证、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我街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今年以来,丽景街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街实际,今年又补充和修改《街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统一思想,并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要和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必要性、重要性;三是要坚持“一把手”工程;四是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五是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献言献策。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过调查研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各村要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计生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各村召开队长会议、各队召开村民和流动人口大会以及举办房东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学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2、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街抓村、村抓队、队抓户、户抓流动人口),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加强信息反馈力度,设2部举报电话,并适当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反馈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满春村拿出一定经费,雇请专职信息员(每个生产队都聘用1至2名有偿信息员)。4、对出租房主及用工单位,如不履行监管义务,在本出租房中或雇用员工中出现一例无证生育、计划外怀孕,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并给予3000元行政处罚。对一些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5、加强流动人口日常工作。今年2月份开始对各村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普查,登记摸底,一一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同时还做好经常性核查回访工作。在核查回访中,及时对新来的暂住人口及时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户实行单独建档,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基本上做到了“人来登记,人在管理,人走注销”的工作要求。6、依托计划生育服务所,经常下村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普查。截止目前,共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579人,其中查病 人,查环 人,查孕 人。同时提供避孕药具,并切实保障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发现并妥善处理外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 起(人),其中督促办结生育证

人,劝返回原籍

人,限期内办回生育证 人。

七、计算机的应用推广卓有成效

目前,我街把各村已婚育龄妇女已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可迅速查询,各种统计报表全部录入计算机内,实现查询便捷,审核、上报。

八、普及药具知识,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药具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年初制定药具分配计划,建立药具总帐、分帐,对药具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今年还加大对育龄群众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大力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九、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hhh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十、存在问题

(一)相关部门综合治理意识淡漠,教育和处罚力度还不够有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查处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计划生育查验婚允育证明是地,经常遇到房主或流动人口阻挠,因没有强制手段,不能对违规者以应有的惩戒,在流动人口中形成震慑效应。

第7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维护国家利益,严格遵守《会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努力为教学、科研、行政、生活服务。

2、拟定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及下属单位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3、严格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务计划管理。根据学校的党政工作意见,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的执行及调整等工作。

4、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抓好会计核算工作,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管好、用好资金。及时向校领导报告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积极组织收入,抓好增收节支,做好学生缴费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科学合理地调度、运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税收、物价、工商管理、银行等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集团购买力专控、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和助学贷款工作。

7、审查或参与拟定校内、外的有关经济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协议、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各种经济承包方案等文件,保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8、熟悉和了解全校财会人员的各种情况,安排业务培训,组织业务学习,考核各单位会计业务工作情况。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9、抓好财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建立和完善学院财务与收费系统数据库,定期将会计档案造册移交到校综合档案室。

10、加强对学校成人学历及非学历教育以及“三产”收入的经费管理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对部门分成经费进行管理,对科研经费实施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基建财务和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1、制定财务工作改革方案,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12、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物价等机构的检查与监督,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的校外工作部门

1、江苏省财政厅科教文处、预算处、综合处

2、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计划发展处

3、江苏省审计厅科教文处、省物价局

4、盐城市财政局科教文处、国库处、预算处、综合处、会计处、采购管理处、社保处、经建处

5、盐城市劳动保障局,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6、盐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盐城市审计局科教文处

8、盐城市商业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有关兄弟院校财务处、审计处、物资处。

三、本部门对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直接受理的事务

1、办理教职工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等各项费用的审核、审批和报销工作;

2、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差、购物借款、汇款业务;

3、办理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夜餐费、缺编费等人员经费发放业务;

4、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事项;

5、办理职工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话费、工会会费以及政策规定各项基金的代扣缴工作;

6、办理各项收费票据的领购、发放、审查和缴销工作;

7、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8、办理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

9、办理学生的奖学金、勤工俭学基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10、办理各部门经费指标的下达、调整和查询工作。

11、办理党费的收支工作;

四、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规章制度目录,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6、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7、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8、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9、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10、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11、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2、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13、财政部《会计证管理办法》

14、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16、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17、盐城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8、盐城工学院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9、盐城工学院票据管理办法

20、盐城工学院成人教育经费分成管理办法

21、盐城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51-56)

22、盐城工学院夜餐费、加班费发放办法(151-152)

23、盐城工学院财会人员职称聘用办法

盐城工学院财务处岗位工作职务说明

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校内经济活动实行财务监督,实现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电算化。

4、拟定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及下属单位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5、参与学校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论证,检查分析投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6、加强对基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对后勤集团和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审查或参与拟定校内、外的有关经济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协议、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各种经济承包方案等文件,保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7、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组织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财务管理办法。

8、负责组织财会人员的政治学习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9、制定财务工作改革方案,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10、负责检查和指导学院所有会计单位的会计业务,强化对基层会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利。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3、根据《预算法》和学院各项事业计划,协助处长编制学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制定经费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并报党委办公会议审批后贯彻实施,组织编制学校的年终财务决算。

4、合理安排资金,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协助外长做好预算项目的调整和追加,监督校内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5、根据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支出符合规定,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6、按照财务审批权限审核报帐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退回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付。

7、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财政、税收、物价、银行等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银行账户、现金管理等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8、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9、做好学生收费的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处搞好学生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

10、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11、做好大宗物资采购、零星维修工程的监督工作。

12、努力做好教育成本的核算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一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一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行政事业财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项财经制度,贯彻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经常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三、负责抓好现金、转帐收付工作,督促会计人员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做好原始凭证与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负责会计凭证录入,凭证打印、装订保管归档管理工作,以及自制、外购凭证、有价证券的印刷、保管、核销工作。

四、负责抓好预算收支计划执行,组织年度收费计划的实施,支出的回收包括水电费、校内单位工资返还等。严格控制各部门的预算支出指标、专项经费的预算支出指标。

五、负责抓好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及各种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督促预算收入、支出、支出收回的指标管理,并进行核对、汇总,及时反映预算收支计划指标控制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完成情况。

六、督促及时完成各种帐册、会计报表(包括指标管理)的打印、装订、保管、归档工作,负责上报报表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对计提年度各项基金、费用,包括学生奖贷基金、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的定额费用等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参与国有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帐、实相符。

九、根据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计划,参与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如实向领导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编报部门预算报表。

九、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财务二科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二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项财经制度,贯彻党的各项经济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经常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改进工作。

三、负责学院下属科技产业部门以及成人教育非学历教育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将会计档案整理归档;

五、负责参与国有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帐、实相符。

六、积极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总帐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学院财务管理需要,主动积累各项有关资料,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每年季或年末作出学院财务活动分析,供领导参考。

2、负责编制对外报送劳动和工资统计表、财务报表和部门预算表等各类报表,负责接待审计、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

3、根据国家规定的财会制度,对制单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和出纳人员的日报表进行复核,检查会计分录、科目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检查记账凭证记载的内容和实际收支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查记账凭证上印章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

4.负责接恰有关部门到财务处查询经费使用、各类帐目和票据的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负责计算机软件维护,管理机内数据,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负责科目、项目的定义和增删以及报表账簿的定义,做好会计资料初始化和年终结账工作。

6.及时对会计资料要双备份,负责更换、升级会计软件,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性。

7.保证机房设备的安全和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经常对设施进行保养,保持机房的整洁,严防事故的发生。负责硬、软件的更换、升级。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基建财务制度,建立适合学院实际的基建财务核算制度,全面反映学校基建资金的使用与结存情况;

2、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基建施工合同的施工进度按规定支付基建工程款,不得超进度付款。

3、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坚持按制度、按政策办事,手续不完备的不得付款。

4、正确使用和保管基建帐户银行结算凭证和有关印章,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5、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帐,并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核对帐目,保证帐款、帐帐、帐表相符。

7、做好基建应收、暂存款的清理工作,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及时催报结算,并做好已完工程款项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8、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做好基建会计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工作。

9、负责学院工会会费、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单岗位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要向广大师生员工及时宣传,解释有关的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

2.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确地审查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和结报工作,负责录入记账凭证,输出记账凭证、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及有关附件应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拒绝办理。

3、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同时登记切块经费项目帐。

4.对各种性质的暂付款、借出款要严格审核,杜绝私人借款或长期拖欠公款的现象。定期清理往来款,对长期借款负责催交,往来款核销要准确无误。

5、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报请有关人员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收费系统的初始化和年末结转工作,及时登记学生贷款、学费减免情况。

7、按规定及时调整内部帐目,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学生奖贷基金、困补基金等国家规定计提的专项经费,做到及时准确。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金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除保留适当的备用金外,大额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大额现金留库,不得以“白条”抵库。

3、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防止现金收付差错,每天下班前与制单人员核对现金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4、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报销单据与现金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单据交给复核人员。

5、及时催要各部门领取的津贴明细表等各种附表,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6、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7、每日根据已收、付的现金凭证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编制现金日报表,做到帐(现金帐)实(库存)相符,帐(手工帐)帐(计算机帐)相符。

8、为确保安全,一次去银行提、缴款二万元及二万元以上时,必须通知保卫人员护送,金额巨大时必须专车护送,每日协助现金出纳一同去银行存、取钱。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制单人员打印的记帐凭证和有关报销单据经复核后签发支票,不得借用、套用学院帐户,签发的支票要保证与原始凭证的单位、金额、用途相符,如发现问题应拒绝签发支票并向领导汇报。。

2、每天下班前及制单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3、收付款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每日将报销单据与银行票据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单据交给复核人员。

4、负责保管学院支票、有价证券及法人印章,对承兑汇票等票据设要登记备查帐。

5、正确使用和办理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6、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明原因。

7、严格保守保险柜密码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会计凭证和现金支票及空白凭证,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保险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8、负责银行日记帐的帐务登记工作。

9、负责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个人所得税等款项的缴纳工作。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校区收费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制度、学校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了解并掌握有关收费各项政策、规定、依据和标准。

2、对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实行综合管理,了解并掌握与学校有关的收费政策。

3、熟悉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对各类学生的学杂费、代办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并能及时提供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

4、及时催收应收未收款项,做好学费收取的宣传工作,争取学院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随时掌握学生欠费情况。

5、每天将收到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次日将收据记帐联及缴款单缴给制单人员,做到日清月结。

6、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防范意识,保证资金安全,现金如有短缺,自负赔偿责任。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公积金、奖、贷学金、代办费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关于奖、贷学金的发放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奖、贷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准确及时发放学生奖贷学金。

2.按规定每月计算公积金并及时准确上缴公积金,做好公积金的变更和提取工作,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

3、加强代办费核算管理工作,对学生代办费收支款项及时登记入帐,每学期期末将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按班级及时公示,并负责接待学生查询。

4、负责二级民办学院银行出纳工作;

5、负责财务处内勤工作,按时上报职工出勤情况,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表。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大往来、管理费核算、博雅学院核算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和省电大的有关财务制度,负责电大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款项的结算;

2、负责县区电大管理费和省电大管理费的结算和查询工作,核算电大之间往来款项。

3、负责博雅学院会计核算工作,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4、按时完备地做好博雅学院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生助学贷款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设置学生助学贷款备查帐,做到按人设帐,定期核查学生贷款返还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经常与有关商业银行联系,做好贷款学生的信用资料管理工作;

3、及时做好学生助学贷款档案的归档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漏。

2.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存储的记帐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3.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尘。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4.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归还时应检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毁损和过期不还;不得将会计档案随便借出,查档要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财务处派出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和学院管理要求,负责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保证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建立健全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效益,及时上缴应缴学院的各项费用。

5、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做好经济活动分析;

第8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进入第三季度,在市办事处和联社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办事处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市办事处及联社的各项工作为目标,强化管理,抓落实,规范财务核算,完善费用管理,努力实现全社财务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并积极做好了当前农信社改革有关测算资料的上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第三季度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强内控,抓管理。根据年初工作意见,于8月份与保卫科到碑廓信用社进行内部管理规范试点,首先制定了内部管理规范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成立规范试点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试点方案中规范了内勤15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以及安全保卫11个制度规定,对内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规定,为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营业厅环境建设及安全保卫设施方面的管理规范情况,先后到日照、黄岛等外地参观学习。其次、搞好内部检查,一是对碑廓信用社在前期股金规范

中出现的错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查外核,二是与保卫科配合搞好对代办站检查,采取抽查、夜间查的方法,重点对各社代办站的库款、凭证及安全方面进行一次检查。

2、开展达标规范活动。为了继续提高柜台帐款核算质量,提高营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力度,制定出台了“岚山联社会计出纳、安全保卫达标规范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达标规范活动。本次活动计划从6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活动范围共分会计基本规定、现金管理、文明优质服务、安全保卫四个部分,保障各项业务在一个稳健安全的环境中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会计检查辅导工作。一是强化了会计检查辅导工作,搞好了对全社内勤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三季度对全辖营业网点进行了库款等专项会计检查辅导,通过检查情况看,各社基本能按照会出基本制度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库款核对相符,无重大责任事故,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对存在问题按照内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严格处罚,切实做到了检查辅导、查纠并重的效果。二是搞好了会出检查辅导及现金考核。于8月上中旬搞好对各社、部营业机构网点今年以来的会出工作质量和各营业网点的库存限额进行了考核工作。本次辅导检查根据“山东省会出辅导

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通过检查情况看各营业网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规违纪和超库存限额问题,针对辅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对各社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对超库存限额的营业网点对超额部分按照同业往来利率进行处罚,此项工作于本月16号完成。

4、强化对会计主管的管理和监督。为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根据联社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会计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检查。如:财务管理实施、委派主管会计工资考核、会计工作质量、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等,联社成立了会计工作检查监督小组。每月对委派会计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者通报批评,确保了各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会计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于狠抓了委派会计工作的管理,受派会计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会计职能作用发挥明显,联社对在上半年开展内部管理综合检查时发现,全处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质量较以前得以明显提高。

5、组织开展对人民币的宣传工作。一是按市人行安排,7月份进行人民币的宣传,各营业网点全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达到预期目的。二是按央行反洗钱局的安排,对20xx年至今的现金及转帐的大额资金对行了及时的统计上报。

6、做好协调关系。于7月份陪同岚山国税局对碑廓、虎山、岚山、营业部的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工作到位,本次检查没有出现其他任何问题。

1 进一步梳理、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为支行会计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 按时做好会计主管平常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改。

3 加能人员管理,继续加强柜员培训,结合总市行各项规章制度、操纵流程等对柜员展开会计基础培训,进一步进步柜员的工作效力和业务素养,积极其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 加强柜员的道德风险警示教育,使每位柜员都紧绷风险这根弦,时刻不松懈,杜尽风险隐患。

第9篇:工会会计处理办法范文

一、审计信息的内容标准

本意见中的审计信息,是指审计厅编发的《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河南审计大事月报》、《审计工作信息》和《审计信息通报》5种信息刊物。这5种刊物的编写内容和发送范围是:

(一)《审计要情》主要反映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管理不善、损失浪费和失职渎职等问题,或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性质严重、金额巨大,需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明确作出指示的问题。发送范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

(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主要反映需要各级领导同志了解、掌握的情况或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1.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2.宏观调控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方面的情况;3.体制性、制度性的问题;4.影响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5.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6.审计提出的重大建议;7.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利用审计结果取得的重大成果;8.审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成果、突出困难;9.需要各级领导同志了解和掌握的其他重要情况。发送范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

(三)《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主要反映审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成果、审计大事以及已经公告的审计项目。发送范围:省政府办公厅河南大事月报编辑部。

(四)《审计工作信息》主要反映厅属各单位带有指导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工作进程和动态;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审计核实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被审计单位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遵纪守法的典型。发送范围:审计署办公厅政研室;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局。

(五)《审计信息通报》主要用于通报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批示、采用情况和工作总结。发送范围: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审计局。

二、审计信息编写的要求

(一)《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专报)》稿件中所反映的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案件线索,一般应按事项、事件的发展过程叙述,分析问题造成的危害,明确提出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带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一般应联系所反映情况的政策体制环境,尽可能汇总出审计总体的情况(包括数据等),写清问题性质、问题金额及其比重,充分揭示问题的成因、造成的危害和发展趋势,分析查找出体制、政策和监管上的原因(包括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属于审计机关法定处理权限内、已由审计机关依法处理的问题,应在信息内容中注明“审计已处理”。

(二)编写《河南审计大事月报》要充分体现审计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审计事项的安排、进程和成果;简要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序、方法、结果等。

(三)编写《审计工作信息》应紧扣所要总结和所要宣传的主题,突出写明所反映情况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借鉴意义。

(四)编写各类审计信息应注重时效性,尽力取得和反映最新情况的数据。

(五)编写各类审计信息应言简意赅、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一般应在1000字左右,《审计要情》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一般应在2000字左右,其他信息也应尽力压缩篇幅。

三、审计信息编审各环节的责任

提供信息的厅属各单位、核编信息的办公室、复核业务信息的法制处,分别对信息编发流程中各自环节的工作负责。

(一)厅属各单位的主要责任

1.厅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掘、利用各自审计工作的影响和成果,积极主动地及时筛选、整理、编写高质量、有价值的审计信息。

2.对审计中发现的需要领导及时了解的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在问题得到落实和定性后,审计报告上报之前,及时编写审计信息;对审计发现的已写入审计报告的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选择合适角度、合适信息刊物编报审计信息;对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利用审计成果取得的重要成果等正面情况,在编写审计信息的同时,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对外宣传。

3.编写《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和《河南审计大事月报》应事先请示分管厅领导,再按分管厅领导意见编发或不予编发。编写的信息稿件送交办公室时,应附分管厅领导的批示意见。

4.编写信息稿件,必须对所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事实、数字和定性的准确性、依据的政策法规的适用性等再次审核确认,并切实负起责任。一般可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信息稿件,并由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各刊物的基本规范审核把关,再经处室负责人审核修改。

5.在上报审计报告之前编写的信息稿件,若涉及问题的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的,一般应提请法制处复核后送交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信息提供处室认为不需由法制处复核的,可注明原因后,直接送交办公室。

(二)法制处的主要责任

1.对厅属各单位提交复核的信息稿件中所反映问题的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并由法制处负责人签署复核意见(或签名)。复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给信息提供处室对信息稿件进行修改。

2.对《审计要情》稿件中反映的问题,建议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查处的,应组织信息提供处室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将书面会商意见反馈给信息提供处室。

3.承担审计厅规定或厅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审计信息的复核、与有关部门会商事项。

(三)办公室的主要责任

1.认为信息稿件不符合内容标准时,应向分管厅领导提出不编发的建议。

2.根据信息内容,确定编发信息的种类。

3.对信息稿件内容和文字等进行核稿编辑。对不符合编写要求的信息稿件,退给信息提供处室进行修改;对事实不清、数字不准、逻辑不通或用词结构不当的信息稿件,商信息提供处室进行修改;对信息稿件问题定性、内容表述等与信息提供处室存在重大分歧,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4.办公室信息编辑人员和信息核稿人员应分别在审计信息文稿处理签上签署编辑、核稿意见(或签名)。

(四)分管厅领导、厅长在审核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的,由办公室督促信息提供处室落实。

(五)信息编报各处室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及时编发。对已有审计业务成果或收到基层审计机关的重要信息,各处室要及时提出编报信息的建议报分管厅领导(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厅领导批示办理的信息,各处室应在规定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稿。法制处收到信息稿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办公室收到信息稿件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稿编辑。若不能按时限完成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六)对情况紧急的《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信息(专报)》,各环节要通力协作,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报出。

四、审计信息编发的程序

(一)《审计要情》和《审计工作信息(专报)》一般由各处室拟稿、法制处复核、办公室核稿编辑(如作修改,还要征求信息提供处室意见)、分管厅领导审核、厅长签发。建议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查处的,有关处室在送交办公室核稿编辑前,应通过法制处与相关部门会商。

(二)《河南审计大事月报》一般由各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编辑(如作修改,还要征求信息提供处室意见)、分管厅领导审核、厅长签发。

(三)《审计工作信息》一般由办公室和其他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编辑,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

(四)《审计信息通报》一般由办公室拟稿、核稿、编辑,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

(五)各类审计信息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

(六)各类审计信息办理终结后,由办公室分发、归档保存,并分年度、按刊物类别汇编。

五、厅机关审计宣传稿件办法

(一)宣传稿件的主要媒体

1.审计署:《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杂志、审计署网站。

2.中央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

3.省级媒体:河南电视台、河南电台、《河南日报》、《今日安报》、《河南商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经济视点报》等。

4.省厅机关:厅机关内部网站、专网网站、外网网站、厅机关展板。

(二)宣传稿件的方法

1.集中宣传。每年的三次重要会议(全省审计工作会、“三项建设会”、半年审计工作座谈会)、两个重要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报告”)以及其他临时召开、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省会主要媒体参加会议集中发稿,宣传通稿由办公室或主办处室拟稿,分管厅领导核稿,厅长审签;厅机关部分重要专业会议、重大活动等,可邀请省会部分主要媒体参与报道,宣传通稿由主办处室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厅领导审签。所有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宣传稿件,及时报送中央媒体、中国审计报、审计署网站(电子文稿及视频),加载厅机关内部网站、专网网站、外网网站,制作厅机关展板。

2.平时宣传。审计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果等正面的、经常性的宣传稿件,由厅属各单位拟稿,办公室审核,分管厅领导审签。重要情况的宣传稿件,由厅长审签。

(三)审计网站信息的方法

在厅机关内网网站、专网网站和外网网站有关栏目的审计信息(指本厅机关及各省辖市、县(市)区审计机关编写的审计信息),由厅属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提供信息稿件,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签。重要审计信息由分管副厅长审签。办公室和审计信息中心负责审计信息栏目内容更新。

(四)审计公告项目宣传

需要宣传的审计公告项目由领导审批签发后,严格按照审计公告内容,第一时间向有关媒体通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办法

(一)审计信息中心和办公室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技术保障和内容保障。

(二)审计信息中心每年年初负责对现有《河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一次,编写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三)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指以本厅机关及本厅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的政府信息),由厅属各单位或其他行政机构按照职能分工提供信息,办公室负责审核,厅长审签。办公室和审计信息中心负责栏目内容更新。

七、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管理

(一)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宣传意识,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信息宣传工作;各业务处室主审或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的审计人员要负起信息第一起草人的责任;各处室要确定1至2名兼职信息宣传员,按照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负责本处室审计信息和宣传稿件的编写和把关,负责与法制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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