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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学的意义精选(九篇)

实验动物学的意义

第1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建构主义理论的不断发展,高校课程的教学理论及内容的不断改革,同样也对高校物理实验教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校物理实验已日益受到高校师生的重视。尤其是建构主义理论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国内外高校教学的模式与方法及教学内容的根本性变革,对高校物理实验教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各大高等院校也都逐步开始重视高校物理实验的教学质量,并且不断地加大了对高校物理实验方面的资金投入,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二、建构主义理论的涵义与内容

建构主义是20世纪学习理论中行为主义进一步发展而形成的理论,同时也是当代教育心理学的一次重大革命与突破。该理论的提出给教本文由收集整理学领域带来了学习观和教学观的根本性变革。在建构主义理论中明确提出,学习的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地建构认知的过程,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建构主义理论指出学习并不是被动地对新知识的记忆和吸收,而应当是学习者根据已有的经验以及知识结构对新的问题与知识进行的主动建构。学习是具有自主性、情境性和社会性的活动,在学习的过程中要以问题作为切入点,积极独立地进行探索与发现,并且在相互协商与讨论中获取知识。因此,我们必须将被动接受的学习者变为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将灌输知识的教师变为知识意义的建构帮助者与促进者。在高校物理实验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不仅仅要把教材作为教师传授的内容,还应当把它作为学习者意义建构的对象,利用原有的知识结构对新知识进行理解,并且通过自主学习,赋予新知识新的意义,在顺应新知识的同时,对原有认知结构进行进一步的改造与重组,从而实现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

三、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高校物理实验课程的作用

在理工科高校中,高校物理实验是一门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同时也是培养高校学生系统实验方法及实验技能的主要途径。而高校物理本身就是一门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学科,与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相比,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高校物理实验教学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以及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通过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高校物理实验的学习,不仅能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物理概念,在加深对物理概念与规律的理解的同时,还能够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意识,让他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同时锻炼他们动脑与动手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构主义理论对高校物理实验的指导作用

实验教学的过程包括五大部分:创设情境、提高问题,自主学习、实验探索,协作学习、讨论交流,教师讲评,学生反思、创新等。要想对高校物理实验实现教学难点的突破,我们必须要按照建构主义的指导去做,将学生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学习,并且成为认知学习过程的主体。在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教学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措施,以提高高校物理实验教学的教学效率。

(一)创设一定的情境,提出问题

教师可以利用实验器材和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实验网站,为学生创设一定的物理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从而激发学生学习与研究的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研究与实验,并且在实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还可以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解决问题。

(二)将高校物理教学生活化

物理是一门来源于生活,而又服务于生活或生产的学科,物理所涉及到的知识大多可以在生活中找到直观的现象。因此,教师在物理实验的教学过程中,应当将物理教学生活化,尽可能地将学生身边熟悉的事物作为教学素材,使学生能够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观察中认识到物理现象和物理规律,让学生悉心观察、发现问题,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学生在充满困惑和矛盾的好奇心理下,会主动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而提高其自主学习能力,并利用所学的物理知识去解决这些问题,在逐步培养自身的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探究物理知识和规律。

(三)让学生在实验探索中自主学习

在进行物理实验的过程中,教师要先让学生对实验背景、实验原理、实验操作过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有一个大体的了解。接着教师可以演示实验,使学生对实验有初步的感性认识,引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进而激发他们对实验内容的兴趣。最后让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实验操作,进行自主探索与发现,让学生在实验探索中自主学习,同时培养他们的科学探索精神。

(四)加强学生间的协作学习以及讨论交流

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应当提倡学生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以及难点进行小组讨论交流。在学生协作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控制,让学生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共同学习。最后,教师要将没有解决的疑点难点提出来,让全班学生进行讨论解决。

第2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纯粹经验 实用主义 交往

〔中图分类号〕B71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3)04-0008-06

实用主义虽然是皮尔士创始的,但通常被称为“实用主义之父”的却是威廉·詹姆士。他反对学院式的研究,而刻意用常识的语言表达,使其思想影响超过了任何一位美国思想家。詹姆士的实用主义表现为对一个人的整体生活经验的关注,并力图从中发现交往媒介的共同特质。所以,当他把凡是真实的经验活动必然是有效力的称作“实践的现金价值”时,就意味着交往不仅只是一个行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理解或意识的问题。因此,詹姆士彻底经验论的研究焦点是人类的经验意识,以及符号与符号过程的经验。它以直观和经验、描述与批判的方法,不仅揭示了规范性的研究如何割裂了交往的经验,而且从现象学的视角,说明自我、符号(经验)与世界的三位一体关系,避免了自我与世界、认知与行为相割裂的二元论。在这个意义上,詹姆士的兴趣旨向是交往的源头,而不是局限于研究抽离出来的交往行为。

在探索交往时,人们常习惯于聚焦行为,而遗忘了自我与经验。实际上,交往不仅是一个行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理解或意识问题。当我们把存在对象化为信息或行为时,经验既是人类意识的反思性条件,也是引导我们日常行为的风向标。在这种意义上,经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靠的,意识可以是一致有效的,所以,自我的系统不容被忽视。以自我的系统研究为基础,可以从经验的、解释学的与批判的三种范式来研究交往。如果说伽达默尔解释学的范式试图解释和理解他人,哈贝马斯批判理路的范式试图影响社会的变革,那么,詹姆士经验主义的范式则试图阐释交往的源头,即在探究“纯粹经验”生活之流的前提下,发现交往的“现金价值”。

哲学家对世界做出的理性解释有清晰性的优点,但是它必须根植于经验世界。这种世界观必须意识到自身对“原初的体验之流”的依赖,才能避免空洞,这既是詹姆士同理性主义路线划清界线的标尺,也是他“彻底的经验主义”的出发点。“彻底的经验主义”作为一种镶嵌的、多元事实的哲学,在经验的本质上,与休谟及其后继者们的哲学一样,是用个别经验来解

决哲学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既不把经验事实归于实体,为它所固有,也不把它们作为一个绝对精神的造物。但是,彻底的经验主义既与休谟、穆勒等人的“普通经验主义”相区别,也与理性主义相对立。与“普通经验主义”强调事物的各种分离不同,它既坚持经验的彻底性,也坚持事物之间的连接性关系。它反对理性主义,因为在方法论原则上,它坚持对经验的观察,用个别经验、殊相来解决哲学问题,而不是依靠思想的虚构,用抽象的原则,或永恒的共相来解决问题。与之相应,在理论的构架上,彻底经验主义的思想方式倾向于从部分走向整体,理性主义的思想方式倾向于从整体走向部分。基于这样一种思维原则,詹姆士以其经验的一元论,一方面力图超越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间的对峙,另一方面又力图克服自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开始,便令“哲学大伤脑筋的那些罪恶的分割:比如在意识和物理自然二者之间的分割,在思想和思想对象二者之间的分割,在这一个心灵和那一个心灵二者之间的分割,以及在这一个‘事物’和那一个‘事物’二者之间的分割。”②[美]威廉·詹姆士:《彻底的经验主义》,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5、74页。 超越与克服,紧要的是找出构成“我的实在世界”的唯一素材或质料,并“按照它的票面价值来对待”。

如果仔细研读詹姆士的著作便会发现,与那些由于忽略了知识在生活世界中的起源而过分思辨化的知识论不同,他所关注的是概念及其所有行为的前意识基础:感知。感知的第一性不仅为概念,也为人类行为提供了经验的基础,所以,他从现象学的视角,应用具体的观察方式来追溯事物与概念的缘起。在他看来,构成一切事物与概念的素材或质料是“纯粹经验”。纯粹经验,“它是由这做成的,出现什么它就是什么做成的”。所以,无论是连续性的经验,抑或是非连续性的经验,以及连结经验的关系本身,都表现为与经验完全对等的“实在的”内容,都属于直接知觉到的事物。因而既不需要像贝克莱、休谟等经验主义者那样,把任何所直接经验的元素——连续性、结合性——从它的结构里排除出去,似乎为我们所辩识的任何事物,都是“松散分离的”、七零八碎,“毫无连接的样子”; 也不需要像“思想过分细致的”理性主义者那样,把任何不是直接所经验的元素——“外来的超经验的连结性”,或“超经验的实在” ——接受到它的各结构里去,似乎直接知觉到的经验,必须靠一堆呆板的、硬梆梆的概念来实现数目上的同一。所以,面对普通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各持分散与统一的对立立场,跳出所有这样的矫揉造作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对于统一与分散、连接与分离这两个方面都一视同仁,予以公平的对待;对每个事物都按照它的票面价值来对待。按照事物的票面价值来对待,就意味着彻底经验主义把世界当作一种集合。在这个经验总体中,我们所感觉到的任何事物,无论是联结关系,抑或是分离关系,它是什么样子就把它当成什么样子,都必须被算作是“实在的”,不多也不少。正因为在经验的实在里边有着同“意识”的实用价值相等的东西,所以,一方面,把意识公开的、普遍地抛弃的时机已经成熟,因为象理性主义所理解的那样的意识并不存在。“意识”一词并不代表一个实体,而只是代表一种职能与认知;概念也不是“以赞赏的玄思为最后的结果”,而必须植根于活生生的经验之流中,以作为手段来扩展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与过去经验主义不同,一个新纪元就要开始了,因为经验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也是经验的一些部分,经验世界有权拥有一个连续的结构。

倘若我们所亲自体验到的世界只是由一种“实在的”原始素材所构成的,而这种素材叫做“纯粹经验”,那么,认知就不过是纯粹经验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发生的一种特殊关系,即它的一端变成知识的主体,另一端变成所知的对象。在詹姆士看来,“常识和通俗哲学都是竭力尽二元论之能事的,我们大家都自然地认为:思维是由一种实体作成的,而事物是由另一种实体作成的。在我们的内部以概念或判断的形式流动着或者以激情或情绪的形态而凝聚起来的意识,能够被直接感觉为精神活动,并且认为与它所包容和伴随的填满空间的客观‘内容’是相反的。”②实际上,经验、显现是一连串感觉、情绪、决心、运动、归类、期待等的末端,止于现在,同时它也是一连串趋向未来的同样的“内在”活动的开端。在这样一种止于现在、趋向未来的纯粹经验状态中,事物与思维是用同一种材料做成的,而不是异质的。经验在其纯净的状态中,它只是平实无华的未经限定的现实性,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这”。然而,当我们回顾时,就会把经验重叠起来、或被改正,或被肯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一方面看到一种精神状态,另一方面又看到这种精神状态所指的一种实在。所以,“我认为一部分既定的、未分的经验,在一套联合着的组织结构里扮演知者的角色,精神状态的角色,‘意识’的角色;然而在另一套结构里,这同一段未分的经验却扮演一个所知的物的角色,一个客观的‘内容’的角色。总之,它在这一组里表现为思想,在那一组里又表现为事物。而且由于它能够在两组里同时表现,我们就完全有权把它说成同时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美]威廉·詹姆士:《彻底的经验主义》,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页。因此,人们用不着走出经验本身的网络,主体和客体、表现的和被表现的、思维和事物的二元性,仅仅是共同的各经验项之中的经验关系的各种差别。经验关系的各种差别只意味着一种在实践上的区别。这种区别虽然是极端重要的,然而仅仅是属于职能范围的,绝不像古典的二元论所讲的那样:在自在的经验之中存在着把自己一分为二,即一个是意识,另一个是意识所属的本体。总之,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每一段历史里边,主体和客体、表现与被表现者、思想与事物,在质料上是同质的、数目上是同一个,即同一个经验之流。

勿庸置疑,詹姆士建立了一种与英国经验主义形成鲜明对比的彻底的经验主义。这种彻底经验论坚持“纯粹经验原则”,关注自我的“纯粹经验”。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批判诠释学的研究方法有着一致性,即这种方法的研究不局限于对存在、或对抽离出来的行为方面进行表述,而是聚焦于所有行为的前意识基础——自我系统。而当詹姆士转向人的自我系统时,他不仅在方法论原则上,而且在理论的架构上都与理性主义的研究思路完全不同 。他既不是首先反思自我,预先假定一个完成了的抽象自我,也不热衷于用抽象的和永恒原则去追求世界的统一性。相反,詹姆士以其“喜爱各种各样纯粹事实”的经验主义气质,去了解各种具体事实并把它们归结为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熟悉实在的多样性和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具有同等重要的票面价值。基于对世界的这样一种追求与洞察,詹姆士一方面阐述了意识领域内的自我、经验(符号)与世界的统一性,从而跨越了传统二元论的栅栏;另一方面也表明无论我们从经验的事实得出什么样的理性结果,“纯粹经验”总是引导着我们进行认知、解释与行为的直接生活之流。

彻底经验主义首先是一个公准。这个公准拒绝任何永恒原则和终极真理,而坚持事实与具体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主义与彻底经验主义之间有着紧密的逻辑关系。对实用主义者来说,真理既是素朴的直接性经验中被报道、被知的易感性,也是引导行动或实践的“有效用价值的类名词”。这样,彻底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在方法论原则上的一致性,就使得问题的展开具有了如下双重内涵:解释一个事物要追溯其缘起;同时也表征着认知一个事物要预知其后果。认知、概念与行为必须根植于活生生的经验之中,因为经验“是要在上面行动的东西。”

在詹姆士看来,“彻底经验主义”的理论是一个独立的思想体系。一个人尽可以完全不接受它,但仍然可以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实用主义的“真理”和“意义”,也同样用不着建筑在任何基本的关系论,以及由之所产生的哲学问题之上。在这个意义上,彻底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研究不同的对象,因而可以当作彼此独立的两种学说,但是,在把彻底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当作两种方法来看待时,本质上却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实用主义哲学代表哲学上为人们所完全熟悉的一种态度,即经验主义的态度,在我看来,它所代表的经验主义,比经验主义历来采取的形式更加彻底,而且没有多少可指责的地方。实用主义坚决地、完全地摒弃了职业哲学家们许多由来已久的习惯,避开了不切实际的抽象和不当之处,避开了字面上的解决方式、坏的先验理由,固定的原则,封闭的体系以及虚假的绝对和根本。它趋向于具体和恰当,依靠事实、行动和力量。这意味着经验主义的气质占优势地位,而理性主义的气质却被直率地抛弃了;这就意味着开放的气氛和各种可能的性质,而反对那种独断、矫揉造作和狂妄的终极真理。”[美]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陈羽纶、孙瑞禾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0-31页。所以,实用主义并不代表任何具体的结果,它不过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意味着哲学“气质”和“态度”的重大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使得理论变得灵活和柔和,而且“软化”了许多古老的哲学倾向并与之相协调,从而使每一种理论都能发挥其作用。可以说,实用主义与唯名论一样,关注特殊的东西;与功利主义相一致,注重实践;与实证主义一样,拒斥抽象的、无用的形而上学。由此可见,实用主义没有任何偏见、也没有任何固执的信条和独断的理论,它乐于接受一切知识方法,只要这些知识方法可以在人类实践中寻得根基。

与之相应,彻底经验主义的原理作为一种方法上的假定,它把某个经验着的人在某个确定的时候能够经验到的事物当作是事实,“每一个真实的事物必须是在某个地方能够经验到的,而每一种经验到的事物必须是在某个地方是真实的。”③[美]威廉·詹姆士:《多元的宇宙》,吴棠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11、211-212页。根据这样一种纯粹经验原理,在经验之流的什么地方也就存在着人的“主观生活”。诚如詹姆士所说:“凡是在我们找到任何事物正在进行的地方,我们就禁不住要对于活动加以肯定。对某个正在进行的事物的任何理解,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就是活动的一种经验。——‘正在开始的变化’是经验的独特的内容。这是彻底经验主义极力寻求以恢复和保存的那些‘有连接性的’对象之一。因此,在最广泛和最含糊的情况下,活动感和‘生活’感是同义的。即使在注意到并且宣布一个在其他方面不活动的世界时,我们应当至少感到我们自己的主观生活。我们自己对于主观生活的单调乏味的反应就会是在主观生活里以某个事物即将过去的形式而体验到的那唯一事物。”③所以,“被当作是”(“Known-as”)的东西必定表示在活动里发现的东西,而经验到这样一个情境的人也必然具有这个观念所含有的一切内容。在这里,“活动的感觉”,除了过程、障碍、努力、勉强,或者释放这些经验之外,没有任何可以想象的内容。一个经验着的人存在着就是活动的,只有在我们是活动的时候,我们作为经验者才存在。

然而,世界的价值和兴趣并不在于它的元素是事物,或者是事物的一切连接,而在于这些元素所引起的“整个过程的戏剧性的结果之中”。生活是一个包蕴意义与希望、努力与成败、渴望与欲望,以及内在价值的总存在。在这个总存在面前,过好的、有价值的生活是人们想要知道事物的一切元素的真正理由。所以,真实有效的因果关系,不仅在于我们感觉到它存在的那个东西,在于我们自己的活动系列所揭示的那种连接,而且在于主观上感到的活动——我们的思想与我们的经验协调一致——会被看作是连续进入遥远的客观活动。在这里,詹姆士承继并发扬了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原理:信念实际上都是行动的准则。他相信凡活动完全是具体的、真实的,它们才是有效力的。因此,在我们的现实世界,或已知经验世界中,活动感和“生活”感随欲望和目标的确定诉求而生,同时也会出现明晰的动因、信念,以及有效力的观念。而经验作为生成确切的欲求目标、信念及其有效力的观念的根源,永远是人们实践的“真理”,是人们行动的基础。

综上所述,詹姆士的实用主义表现为对一个人的整体生活经验的关注,所以,在对人的行为与实践的研究中,它明显地自命为经验主义的同盟。二者的核心观点在于应用具体的观察方式,表明人类行为的世界并不优先于感知、经验世界,反之亦然。具体的、经验的世界之所以能被体验到,是因为与意识相关联。意识决不仅仅是“更喜欢苍白无力的和幽灵似的东西”;也决不是“总会选择那种干枯瘦削的外形而不选那丰满厚实的实在。” 意识宁愿光照“这个充满汗水和污垢的实在世界”,脚踏实地的倾心于世俗生活中的日常经验。经验是赋予我们有待认知的生活之最终的特质,因而对人类活动、交往实践具有真实的“现金价值”。

“ 纯粹经验”是“据为己有”的意识事实,其中感觉与概念、意识与行动是融合在一起的。感觉与概念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概念和我的感觉是合流的;意识与行动之间的关系,表明主导性的因素是意识,而非行动,这似乎表明彻底的经验论是坚持经验一元论的唯我论。然而,经验是多元的,意识是开放的,所以,问题并没有就此止步。纯粹经验作为我的“有意识的”生活事实,从逻辑上引入了它如何能够可以理解地进入两个意识之中?两个心灵如何能够知道一个事物?我依什么方式与他者感同身受,从而使得彼此孤立的心灵“可以进入和算在两个不同的意识流里而不变成两个单元呢?”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与阐释,表征着经验意识本身就是交往的事业。

纯粹经验意识的事实只有在被感觉的范围内才存在,其中不断有一些新经验加进来而感受老的经验的“温暖”,同时这些新经验又“回顾”老的经验,由之生成一种前后相继的经验合流而成为“我的”感觉活动。“我的”感觉活动作为被我知觉到的“有意识的事实”,是以“我”为核心所经验到的世界。那么,我所经验到的世界,总是以我的身体作为它的视觉、行动与兴趣的中心。“就‘思想’和‘感情’能够是活动着的而言,它们的活动在身体的活动中结束,而且只有通过首先激起身体的活动,它们才能够开始改变世界上其余部分的活动。身体在所有的那种一连串的经验里是风暴的中心,各种配套事物的根源,以及压力的常在住所。每个事物都围绕它转,而且都从它的观点被感觉到。”[美]威廉·詹姆士:《多元的宇宙》,吴棠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17页。因此,如果活动有感觉的话,必定是以“我的”活动方式被感觉到。“我的”活动是独特的,同一个自我的相连续的状态和这同一躯体的感情是合流的,并且“我在内省以后肯定我的活动存在于头脑里的运动之中”。这样,“我的”身体与感觉的一致性便构成了“个别化的自我”。

“个别化的自我”似乎勾画出一幅彻底经验主义的唯我论图式。但对于詹姆士来说,如果把经验的过渡和预期看作“我的”意识事实,与其说陷入了贝克莱的“冷酷、勉强、不自然”的唯心论,还不如说更接近自然的实在论。因为对贝克莱而言,内在的、异质的观念或经验之间既没有连续性,彼我之间的心灵也永远不能有共通性,所以,每个人的生命都不过是由一堆经验、观念杂凑起来的“唯我论”,这样,从逻辑上只有仰仗上帝才能组合成一个“宇宙”。依詹姆士之见,为自我所感觉到的经验实在,既是在时间之中展开的关系所做成的同质要素,同时作为连续过渡、相互交织的认知经验,也意味着经验意识的多元性与开放性。经验本身虽然没有什么绝对统一的基底,但是,不论是连接性的或是分离性的经验之间,一个环节滋生另一个环节的过渡,则使经验就好象农民烧起燎原野火时的一条火线向前蔓延。在这条线上,知识得到了证实,真理“被储存下来”,成为对可能的生活与现实的生活具有同等“兑现价值”的支票。经验意识的开放性,表明彻底经验主义与其他一切哲学——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普通经验主义——不同,它不仅向前生活,同时也向前理解,并且相信任何时刻都永远存在着一个具有经验性质的“彼岸”。

“我的”经验意识不仅具有多元性与开放性,而且与他者的心灵之间也存在着共通性。彼此孤立的心灵之间之所以会相遇、相接并产生共通性,则在于各个心灵能够在某种共同的对象上相汇合。这种断定来自于自我的知觉性。因为当我看见你的身体的言行举止时,便可以类比推论出你的身体的行为方式同我的身体的行为方式一样,都是由其内部生活所策动并“有所表示的”。这样,我的知觉使我有理由确信:我的心与你的心相遇并相接,则在于大家的心都指向了一个在同一个地方的“共同所有物”。同一个对象,既可以被关联到其他随便多少完全不同的心灵上去,也可以在其他随便多少完全不同的心灵里占有一个地位。正如同一个点可以放在各线相交的点上,同时,又可以引出许多不相同的线一样。所以,同一对象出现在两个或更多的意识中并使之在同一个共同所有物中交汇并非谬论。“一个感觉仅仅是象它被感觉的那样”,固然它之是“我的”仅仅是由于它被感觉为我的,它之是“你的”仅仅是由于它被感觉为你的。但是,它之同时以我的和你的两种不同方式被感觉并“据为己有”,这恰恰在原则上证明 :“你的心灵和我的心灵可以终结到同一的知觉上,不是单纯地与之相对,就象它是一个外在的第三者那样,而是把我们两人的心灵插入它的里面,并且同它合并起来,因为当一个知觉性的终点‘完成’时表现为所经验的连接性的统一就是这样的。”[美]威廉·詹姆士:《彻底的经验主义》,庞景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3页。如果彼我的心灵通过这个共同所有物联接起来而生成“共同的知觉”或“共同意识”,那么,彼我的思想就会终结于一种经验上的完全统一性,同时随着新经验连续不断的涌进与增长,这个经验集合体将会更为巩固地结成一体的形式,从而人们关于真理的争辩也会随之终结了。

如果说彼我的心灵会终结于一种经验上而生成“共同意识”,那么,循着经验事物之间的实际连续的无数其他途径,自我的心灵既可以从一事物转移到另一事物。同时,由于每一个具体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有无数种联系,这些联系的任何一种的总体形成一种使事物结合起来的系统。这样,循着这些把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影响线路,人们就在一个彼此相识的巨大网络中结合了起来。所以,尽管宇宙分为高低不同的层次,世界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系统方式,但是,如果人们能够选择一个正确的“传导”,通过“心灵感应”相互联系,从而使我们每个人都能立即知道,或在某种条件下能够立即知道,别人在想着什么,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人类的努力,便可以以一定的方式逐步把世界越来越好地统一起来。实际上,人们正在努力地以一定的方式逐步地把世界统一起来。世界中由人们的相识所结成的殖民系统、邮政、侨务、商务等各种运行的系统,“每个系统都表现某种形式或某种等级的联合,它的各部分都贯穿着那种特殊的关系,而且同一部分可能出现在许多不同的系统中,就像一个人可能担任各种不同的职务或者属于几个不同的社团。因此,从这种‘系统的’观点看,世界统一性的实用价值就是,所有这些确定的联系之网都现实地和实际地存在着,有的包容较多,范围较广,有的包容较少、范围较小;它们相互交错重叠;而在它们之间绝不会遗漏掉宇宙的任何单位的基本部分。虽然在各种事物之间有很大部分是不相联系的(因为这些系统的影响和结合都严格地遵循着独特的路径),但只要你能够正确地找到这种方法,那么每个存在着的事物都以某种方式受到其他事物的影响。大概地说,一切事物一般都以某种方式互相依附、互相联结,宇宙实际上是以网状的和链状的形式存在而成为一种连续的和整体性的东西。只要你随着它从一个事物转移到下一个事物,任何种类的互相影响都有助于使世界成为‘一’”。[美]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陈羽纶、孙瑞禾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77页。因而可以断言,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只能用经验的方法而不是理性的逻辑。如果这个断言是合理的,符合常识的,那么,整体性的“一”,就意味着是事物的结尾而不是表现在事物的开头,“终极”的观念必须取代“绝对”的观念。

总之,詹姆士交往哲学的主旋律是探讨交往的源头,发现交往媒介中的共同特质及其“实践的现金价值”。詹姆士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而不喜欢用任何相反的方式,聚焦于对“人类本性的活生生的事实”的直接观察,在这点上,他与海德格尔的研究旨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正如C·H·塞弗雷德在《规划值得为之奋斗的目标:詹姆士与哲学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的那样,“贯穿詹姆士一生的基本兴趣在于,设想在多元视角下的商讨,达成合作的‘期待的目标’(ends-in-view)。詹姆斯对于交往哲学的贡献在他针对主客观问题所做的斗争中得到了最清楚的体现。”Lenore Langsdorf and Andrew R.Smith, Recovering Pragmatism’s Voice -The Classical Tradition, Rorty, and the Philosophy of Communication,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5,p.10.应该说,这种斗争起始于他对理性主义批判,而坚持同普通经验主义相歧异的彻底经验主义的路线。循着这条路线,经验生活之流中的概念与感觉、主体与客体、意识和行动融合在一起,从而为达成人们心灵之间的“共同知觉”、“共同意识”奠定了认知基础,最终“世界的统一” 作为一个不断演进的主题,沿着“现象”与“实践”同义这样一种“基本的方法论程序”发展而成。这种哲学探索,尽管遭到了罗蒂的强烈抨击,认为“詹姆斯是一个混乱得不可救药的哲学家,一个痴迷的基础主义者。”同时还常常被他的后继者们给予错误地解读,并远远偏离了实用主义路线,但是,詹姆士立足于第一性观念的现象学原型,以及它更具现象学特色的研究方法,则影响与启发了当代现象学与后现代主义。

第3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一、建构主义理念在生物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初中生物教学的改革内容,要求坚持原有生物教学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关教育专家认为将建构主义理论融入到实际教学中,完全符合教育部的改革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的教学模式尤其在农村并没有将生物看作主流课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认可,因此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存在一定的困难。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使学生处于主动地位,打破传统的以老师为主导的被动式教学方式。教师应结合学校情况,利用多媒体、生活实践等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例如,以生物课程中微生物的滋生部分内容为重点,提前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其观察夏天水果腐烂的过程,并分组进行讨论夏天水果更容易腐烂的原因,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分析,老师在此过程中起到引导和组织的作用。此教学方法即利用建构主义理论进行教学,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学到知识,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有效地完成教学内容。

二、建构主义理论的生物教学设计原则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与传统教学设计不同,主要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习氛围和环境,打破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因此,建构主义理论教学设计主要以学生的主动性、体验性和协作性为原则。1.主动性原则。主动性主要指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外在信息,而是主动地有意识地学习,根据原有的知识结构建构新知识。教师要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定位好自身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以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为核心,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2.体验性原则。体验性原则主要指学生应以主人翁的态度面对学习,不纯粹通过聆听别人的讲解,达到对知识所反应的事物性质、规律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等内容的深刻理解。尤其对于生物实验这种操作性很强的学习方式,学生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脑思考、用手操作,亲自感受实验的乐趣并从中学到知识。教师起到引导作用,向学生提出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激发学生对问题进行多方位的思考,让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从而使学生更好的理解知识和自主学习。3.协作性原作。协作性是指个人对事物的理解和感悟存在局限性,通过与他人的共享与合作,对事物的理解更全面、准确和丰富。协作性原则在生物教学中实验课程中尤为重要,学生通过小组合作完成实验操作,并从中接触到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知识点。在教师的组织和引导下,协同进行交流探索,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协作技能和合作精神。

三、农村初中生物教学的现状

由于农村教育体系对生物课程的重视和认可不够深入,导致生物教学改革不够深入,教学方式没有较大的改变。在执行新课标的背景下,大部分生物教师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一时难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主要表现为:(1)多数老教师仍偏向传统的教学方式,坚持以“教师为中心”为教学理念,采用“老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模式。以生物基础理论知识为教学重点,忽视生物教学的实验教学,使学生机械的接受知识,导致学生难以积极参与到课堂学习,学生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也难以发挥出来。(2)实验室环境过于机械化,实验器材较为匮乏。初中生物的实验教学主要由老师教,学生模仿,老师过于注重实验原理、方法和目的等内容的讲解,忽视实验的设计和操作,实验探究和操作过程的指导,导致学生只能机械地模仿实验步骤,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独立思考能力。加之农村办学能力有限,实验室器材不完善,部分难度较大的实验无法完成,学生只能通过观看教师的实验过程来学习,学生无法实际操作导致对实验知识认识不深刻,无法真正理解实验的原理、目的等内容。(3)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过度强调应试教育,“轻过程、重结果”。导致在教学中忽视探究式教学活动的开展,尤其是生物教学,初中生物课程对实践探究的要求很高,一味地追求结果221和升学率,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填鸭式教学,导致学生对知识的认知不深刻,只能通过死记硬背应对考试,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构主义理念下生物教学方法分析

1.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增强对生物课程的重视度。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进一步明确了较适合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地位的改变,教师从台前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而学生则在此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一转变对教师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教学规律,精通教学内容分,优化教学过程,积极响应新课改的要求,学会利用多媒体教育技术,努力拓宽知识面,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学校和教师应正确认识生物课程在初中课程中的重要性,给予更多的重视和认可。教师应积极创新教学模式,使生物教学活动更生动形象,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顺利完成教学任务。2.灵活安排教学时间,制定富有弹性的教学计划。从当前农村教学时间安排来看,没有根据季节等情况进行科学的安排,导致教学脱离实际。同时,农村生物教学计划过于统一、死板。要改变这些情况应根据季节的变化科学安排课程,每周的课程可单节排,也可根据实验课程需要连排。同时根据本校生物课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以及生物教学设备情况等条件合理安排生物课时数,对部分教学内容不可安排得过于死板,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具体安排。3.建立以培养能力为主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其综合创造能力为核心,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及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综合运用“多角度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探究教学法”等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授课。例如,在讲解“如何使农作物增产”内容时,引导学生进行多角度思考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综合小组不同意见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既能成功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又能提高学生之间的协作能力。教师在设置问题时要有针对性,难易程度要适中,并在此教学过程中起到引导和启发作用,能启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综合创造能力,同时能有效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作者:闵庆富 彭振华 单位:山东省临沂汪沟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王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下初中生物教学的设计原则与策略[J].数理化解题研究,2013,(09):53.

第4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实用主义和经验主义是西方哲学中两个影响较大且颇有l内在渊源的流派,但以往论著对其内在联系则有揭示。以詹姆斯和贝克莱为例,找出他们在意义理论、本体论原则和实在论方面的同异,可以清楚地揭示实用主义和验主义之问的逻辑发展。

众所周知,美国实用主义哲学与英国经验主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实用主义者也大多明确承认自己的经验论立场,他们除继承传统经验论的基本观点外,还作了不少补充和发展。但这种继承和发展又具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呢?以往论著则少有揭示。本文拟以詹姆斯和贝克莱为例,通过对他们主要哲学思想的比较研究,力求发现实用主义对经验主义的逻辑发展。

一、意义理论

否认物质的存在,是贝克莱哲学的核心。而他的这一论证,又是以澄清语言的意义、反对抽象观念为逻辑前提的。这集中体现在《人类知识原理》绪论中。在贝克莱看来,作为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并不代表实存的事物,只是观念的标记。由于人们只能感知到个别的、具体的观念,因而抽象的、一般的观念是不存在的。因此,作为建构起来的符号系统,语词并不表示抽象的一般观念,只能表示个别的、具体的观念。换言之,克莱把语言归结为观念,把观念归结为经验,因此,经验便成为检验语言有无意义、观念是否存在的标准。

无独有偶,实用主义也首先表现为一种意义理论。詹姆斯对实用主义准则作了这样的阐述:“我们思考事物时,如要把它完全弄明白,只须考虑它含有什么样可能的实际效果,即我们从它那里会得到什么感觉,我们必须准备作什么样的反应。我们对于这些无论是眼前的还是遥远的效果所具有的概念,就这个概念的积极意义而论,就是我们对于这一事物所具有的全部概念。”…这样,詹姆斯就把语言的意义与效果、行为联系起来了。毫无疑问,效果、行为可以归之为经验的范围,或者说,是对经验的具体化。由此,詹姆斯和贝克莱的思想在意义理论上产生了交集。

正是从这个角度,詹姆斯对贝克莱的“非物质主义”思想作了一番实用主义的评述。按照贝克莱的观点,物质是作为我们对于颜色、形态、硬度等等的感觉而被认识的,这些感觉就是“物质”这个名词的兑现价值。物质使我们感到的差别是:因为它真实地存在,所以我们有这些感觉;它不存在,我们就没有这些感觉。因此,这些感觉是物质的唯一意义,而现象后面的、不可感知的,作为基质和实体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对此,詹姆斯持赞同态度,并认为“贝克莱对于‘物质’的批判绝对是实用主义的.”

同时,詹姆斯认为,实用主义的这种方法并不是一种新的创造发明,绝对没有什么新鲜之处。在他看来,“苏格拉底是用这方法的老手。亚里士多德有系统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洛克,贝克莱,休谟用这个方法对真理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把这些哲学家称为实用主义的先驱,认为他们早已零零碎碎地使用过实用主义方法“到了我们这时代,这主义才普遍地流行了,才渐渐自觉到一个普遍的使命,敢于负起战胜一切的使命来了。”

应注意的是,詹姆斯对贝克莱的意义理论也有较大的发展,虽然他本人没有明确地指出这一点。贝克莱主要是从语词有无意义、观念是否存在的角度来谈论经验的功能的,经验是语词获取使用意义、观念享有存在权利的保证,但也仅是保证而已。至于经验如何构成语词的意义,他则很少谈及。客观上讲,这与其否认物质存在的目的有关,因为讲到这一步也就够了。在此基础上,詹姆斯迈出了一大步。在詹姆斯看来,仅仅从存在论的层面上指出经验是语词及观念的保证是远远不够的。科学的精确性要求必须指出经验以什么样的具体方式构成了语词(概念)的含义。詹姆斯指出:“要弄清思想的意义,我们只需要确定它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那行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它的唯一意义。”他的这一观点与其对实用主义准则的阐述是一致的。总之,对詹姆斯来讲,效果、行为作为具体化了的经验,构成了概念的确切含义。

詹姆斯之后,实用主义者大多坚持了他的这~立场。在把实用主义纳入经验主义传统的同时,蒯因更是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把经验主义在i8—20世纪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划分的标准便是意义理论的演变。

二、主体性原则

近代哲学主要是围绕着认识论问题展开的。在贝克莱之前,哲学家大都认为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外界事物的刺激,人的心灵只能在认识中起到较小的作用洛克的“白板说”便是典型的代表。贝克莱韵主要贡献在于强调指出了人的认识主体地位和在认识中的主观能动性。在贝克莱看来,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而“观念是不活动的、迅速变幻的(易于消逝的情感)、有依赖性的东西,而且它们不能独立自存,必须为人心或精神的实体所支撑而存在于其中。”¨‘感觉或观念的本质就在于被感知;而且一个观念只能同一个观念相似,并不能同别的东西相似。”有人根据贝克莱的阐述总结出,观念之于认识主体或心灵的关系都遵循以下三条共同的原则:“首先是差别性(distinciton)原则,就是说,心灵和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其次是内在性(inherence)原则,指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中;第三是同一性(indentity)原则,即观念是不能与对他们的感知相分离的。”他的结论是观念由上帝产生。靠人心来认知;物质不能成为观念的原因,相反,“物是观念的集合”。这充分体现了主体、精神的能动作用。人心作为精神实体之一种,是实在之为可感物和认识对象的先决条件,它虽然“被动地”接受上帝创造的观念。但它“主动地”构成了现实的人的感官对象。因此,没有主体,没有人的心灵,对象、观念都是不可理解的。这样,贝克莱就以唯心的方式在认识论上突出强调了主体性原则。康德曾把自己关于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作用的思想,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其实,这场革命早在贝克莱那里,就已经发生过,至少是部分地发生过了。在詹姆斯哲学中,这一原则得到了继承、发展和超越。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詹姆斯对贝克莱主体性原则的继承和发展。贝克莱认为,观念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感觉观念,一类是反省观念,还有一类是想象观念。感觉观念是由上帝在人心中引起,由上帝印入人的感官的。它不依赖于人的意志,是上帝对人所使用的语言。反省观念和想象观念则是由人的意志在自己心中产生的。这样,贝克莱虽然否认了物质实体的存在,但却以上帝为保证,肯定了感觉观念存在的客观性,而且指出,对这些感觉观念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自然哲学者的正当任务,正是在于研究和了解上帝所造的那些标记(或那种语言),而不在于以有形体的原因来解释各种事物。”因此,贝克莱只是从认识客体相对于认识主体而存在的意义上肯定了主体性原则,而对于认识主体的兴趣、需要、愿望等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则没有论述。而且,按照他的思路。由于感觉观念或可感事物的存在最终是由上帝保证的,其实在性虽然由人们的感知来体现,但归根到底是人们无法改变的,故而,事实与价值是两个无涉的领域。休谟就是沿着贝克莱的思路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点。对此,詹姆斯表示了不同意见。詹姆斯指出:“从我这个角度讲,我无法避免一个时时刻刻迫临在我面前的思考:认知者不仅仅是一面镜子,不仅仅是无根之萍,被动地反映他恰巧碰到并发现存在的命令。认知者是行动者,一方面是真理的协同因素,另一方面认知者对他所协同产生的真理具有表述作用。心灵的兴趣假设、推断,只要它们是人类行为——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一一的基础,它们就在他们所宣扬的真理的产生过程中起协助作用。”[1训在詹姆斯眼中,我们相信某一事物为真的理由,也就是该事物之为真的理由。我们的兴趣、信念等是我们处理新经验的出发点。它们隐伏在我们的选择之中,制约着我们的提问和对问题的解答。正如美国实用主义研究者威斯特所说:“对詹姆斯来说,真理不是独立于人的兴趣、需要、愿望的与价值无关的概念,而是渗透着特殊的兴趣、需要或愿望的充满了价值的概念。”

其次,让我们看一下詹姆斯对贝克莱主体性原则的超越。从感觉的主体性角度说,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揭示了这样一个思想:一切被人感知到的东西都依存于心灵。但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这无疑是一个重复推论。由此,贝克莱也深陷所谓“自我中心困境”之中,即:由于每个人的知识都要受到自己经验的限制,因此个人无法超越自己的经验范围取得新的知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矛盾,根源在于贝克莱本人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下,客体如何进人主体始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近代哲学包括经验主义在内的一个难题。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詹姆斯提出了“彻底的经验主义学说,着重探讨了“纯粹经验”这个概念。所谓纯粹经验,他指的是一切事物由以构成的那种原始的素材和质料,它是原始的、混沌的、变化不定的、没有任何确定性的。詹姆斯强调纯粹经验这个概念,是为了表明有一种原始的、中立而模糊的存在状态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区分之前。他说:“我的论点是:如果我们首先假定世界上只有一种原始素材或质料,一切事物都由这种素材构成,如果我们把这种素材叫做‘纯粹经验’,那么我们就不难把认知作用解释成为纯粹经验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可以发生的一种特殊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是纯粹经验的一部分;它的一端变成知识的主体或担负者,知者,另一端变成所知的客体。”¨2j既然物质和意识、认识对象和认识者、客观和主观都属于纯粹经验,因此,它们之间只有机能上的区别,而没有本体论上的区别。这样,“彻底的经验主义的立场将首先把我们从知者和所知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人为的观点这大陷阱里挽救出来”。无疑,当他这样论证时主体性原则得刭了扬弃,虽然他的纯粹经验已是一个本体论的概念。

詹姆斯关于真理和经验的理论受到了历代实用主义者的推崇。与詹姆斯的“纯粹经验极其相似,杜威挺出“原始经验”的概念,可以说是对前者的继承和发展。当代实用主义者普特南则极力维护詹姆斯的真理理论,并明确提出“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

三、实体或实在论

从巴门尼德起,西方哲学一直有一个将本体与现象、实在与虚幻割裂开来的传统。到了近代,科学的突飞猛进依然没有消除这种差别。无论是理性派盼翦卡尔、斯宾诺莎,还是经验派的洛克、伯朗士,虽然都承认可感现象的存在,但都认为,实体则是与现象不同的更根本、更真实的存在。贝克莱首先发现了这分离,并且认为它是导致怀疑主义和一切矛盾、错误和谬论的总根源。基于这种分析,他提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借以克服本体与现象、实在与对象的分离。这一命题指出.我们对事物的经验就是事物本身,其实质是从主体与客体,即感知和被感知的相互联系中,或者说,从认识论的角度规窟事物的实在性。在此基础上。他否定了物质的存在,肯定了精神实体和观念的存在。因此可以说。贝克莱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完成了本体论的证明。事实上,贝克莱的努力开辟了西方哲学发展的新方向。这一转变的意义是重大的。贝克莱之后.无论是休谟的怀疑论、孔德的实证主义,还是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以及现象学运动,无不是这样来看待和解释世界的。他们的共同特征是反对超验本体的存在。实用主义也是这样。

在本体论方面,詹姆斯主要讨论了实在概念。他认为实在不过是认识的对象,它随着人的认识的变化而变化,实在并非完全独立于人,而是与人的兴趣、认识、活动等等密切相连,是被人们创造出来的,离不开人的认识与活动。他说:“实在的实在,由它自己;实在是什么,却凭取景;而取景如何则随我们。实在的感觉部分和关系部分全是哑的,它们根本不能为自己说话,而要我们代它们说话。”又说:“如果说人的思维以外还有什么‘独立’的实在,这种实在是很难找到的。这只能指某种刚进入经验而尚未定名的东西,或者是我们对它还没有产生任何信念,人的概念还没有适用于以前经验里某种想象的原始之物。这种所谓实在,绝对是哑的。虚幻的,不过是我们想象的极限。”副这样,他就把实在严格限制在了认识论的范围内。

要注意的是,在这一问题上,詹姆斯和贝克莱之间也有较大的区别:

首先,贝克莱认为意识是独立的实体,詹姆斯则否认意识的存在。当贝克莱得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时,他无疑是以意识的存在为前提的。但在詹姆斯看来,意识的存在并不具有在先性。他认为,经验本身无所谓主观或客观,但从经验间的组合结构中既可导出主观的东西,又可导出客观的东西。他说:“我认为一部分既定的、未定的经验,在一套联合着的组织结构里扮演知者的角色,精神状态的角色,‘意识’的角色;然而在另一套结构里,这同一段未分的经验却扮演一个所知的物的角色,一个客观的‘内容’的角色。”¨这样他把意识融化在经验中,否定了意识的独立存在。

第5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人们即使将“实事求是”跟“实践”联系起来,但“实践”本身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例如对此有一个著名的解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2)据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规律性。按照传统的理解,这里所谓“客观存在着的”就是所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实事”可以是在人类实践之外存在着的,如纯粹的自然界;“是”就是这种纯粹客观事实的纯粹客观的“规律性”。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再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亦即实践。于是就有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的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的公式。这里,作为纯粹认识的“实事求是”是在实践之前、之外进行的。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显然,“实践”范畴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这种纯粹认识论的“反映论”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棗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实践主义”(4)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naturalviewpoint,胡塞尔语)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例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追寻世界的“本体”。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说到“事”与“物”之区分,我们似有必要讨论一下宋明理学关于“格物致知”之“物”的辩论。“格物致知”是《大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儒家的认识论纲领。此所谓“知”,就是知识或者真理;此所谓“物”,就是存在或者实在。但儒家理学各派对“格物致知”是有不同理解的,其焦点集中在对“物”的理解上。程朱的理解是“物犹理也”(程颐),主张“即物穷理”(朱熹);此处之“物”具有“实体”的意味,是在实践之前、之外的预设。心学家的理解则是“物犹事也”(王阳明),此处之“物”殊非离人而在的实体,而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心学家讲“格物便是致知”,也就是讲“实事求是”,讲“理在事中”,讲“知行合一”。此说由来久远,东汉郑玄《礼记注》就说过:“物犹事也。”后来清代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实做其事”(7)。这与“实事求是”的观念是吻合的,是很有道理的。心学把“物”理解为“事”,此“事”具有双重含义:狭义地、历史地看,是指的道德践履之事;但是如果推扩开来、超越地看,此“事”可以泛指人的实践活动或现实生活。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people,bypeople,forpeople(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棗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

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棗更确切地说,是意识棗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

但是正如上文谈到的,所谓“客观规律”其实是在人的实践域内的。如果说规律的所谓“客观性”是在“上一次”的“事”或实践域内,从而是在“上一次”的意识域内;那么关于客观规律的“是”或“真理”也就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实践域内,从而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意识域内。事实上,这一点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例如现代物理学已表明,企图寻求完全独立于实验者的实验意识和实验手段之外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物理规律,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版权所有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棗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primordialgiven)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改造我们的学习》,《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4、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实践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理解》,《理论学刊》2000年第4期。

5、“本体论”和“存在论”在西语中本是同一词ontology。但据海德格尔考察,ontology本应是对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on/Sein)本身的探究,但是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即已误入歧途,成了对“存在者”(ousia/Seiende)亦即某种实体的研究。据此,我们理解,传统意义的本体论可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substance(这可以跟中国古代的实体性本体论的“本末”“体用”范畴联系起来考察);而今理解的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已非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7、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与此义近。

8、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FewAppropriateRemarks”,1863。

第6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一、存在论的本体论

正如心学的始作俑者陆九渊一样,王阳明把“心”这个范畴作为他建构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在他看来,心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天下之大本”,一切东西俱可接纳容存于心中,“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1]。王阳明有时亦把心称之为“性”或“良知”。“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2];“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3]。这个本原之心具有先验构造功能,有了它,“天地以往,万物以育”[4],因而是人类生存活动的本体依据。“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5];“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6]。要了解宇宙的奥秘,达到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只须返观探求自己的心性良知即可,这是王学的精义所在。

先验本体——心的确立,奠定了王氏心学言路的存在论基调,即世界是一个属人的世界,人之在世生存确证着万物存在的意义。在外物之间“求理”亦只是为了明心践道,发明本心,是人生活动的手段而非目的。

基于此点,王阳明甚是反对背离现实人生和社会实践的纯粹认识活动,尤其是宋明时期知识界流行的“格物致知”之学。一则因为宇宙无限,事物的规律无有穷尽,而人生有限,难以尽识。“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况且即便明白了事物之理,恐怕于人的生存亦无甚裨益,因为人的世界是一个情感世界、价值世界,它并不听命于事物世界的因果法则。知识进路和道德修养并非一致,纵使掌握了事物的规律,未必能明了人生的意义:“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7]?他自述早年曾同一位钱姓朋友观察一片竹林,试图从中有所启悟,结果两人先后“劳神致病”,终无所获。二则是人如果缺乏道德修养和正确的人生识念,求知越广,对人生危害越大,人间正道越加不明。“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8]。

王阳明认为,自宋儒以来世人中盛行的“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支离决裂”、“知而不行”的纯粹认识活动,使人陷入“茫茫荡荡悬空”的昏昧之境,背离了生存的本真状态,消弭了人生的意义,戕害了生命本体,这正是先贤指斥的那种“以学术杀天下”的恶劣情形。故而,他强调行动,要人们热忱投入“人伦事物之常”的社会生活,化主体内在的自律意志(心性良知)为外在的生存实践,即所谓“致良知于事事物物”,并在广泛的生活实践中,获取理解人生的信念支柱。“人须在事上磨炼方立得住”[9]。对于逃避斗争、弃绝社会、遁迹世外,缺乏社会关心和道德关怀的佛学,他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批评。“释氏要尽绝事物,把心看作幻想,渐入虚寂去了”[10]。

在王阳明看来,心虽具有先验的普遍性,但不能脱离具体事物抽象地谈论它,“吾儒讲心,未尝离却事物”[11]。毕竟王氏之“心”不同于近代西方认识论传统中的“心”的概念,它既是认识主体,又是行动主体。心的发用流行,即是主体在同各种各样的事物之“亲历”中获得生命体悟和对事物价值察认的过程。因此,王阳明十分注重行动者自身对各种生命活动的体验,认为它具有无可置换、不可替代的性质。每一个体存在若要洞悉生存的奥秘,都要身体力行去生活中实践、行动,获取亲身体验。比如“哑子吃苦瓜,与你说不得;你要吃此苦,还须你自吃”[12]。又如“路歧之险夷,必须亲身履历而后知”[13]。

人之生存体验并非被动地受动过程。人是自然的立法者,每个个体在生存实践中都会把自身内在的意志施行于外物,使其本质力量加以对象化表现。而个体之每一生存实践都是一种自由地筹划和选择。实存者的行动选择完全由一己的心意而发,无须借助任何外在的偶像或权威,更不受制于外在事物和环境之影响。无论为人处世,或是求知明理,莫不皆然。对此王阳明表述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要不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去做,善便存,恶便去……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14]。

对个体意志及自我选择、自我行动的肯定,高扬了人的主体性,肯定了价值世界的地位;心物一体(“心未尝离却事物”)的本体说明,又不至于导致人与实在世界的对立分裂,这样,王氏心学既为实存个体提供了理想层面的价值依托,同时又为心体的流用发明在现实中找到了落脚点,从而人的自由成为社会实践层面的可感之物,而非流于康德式的形而上的玄思。

二、现象学的认识论

在认识论上,王阳明亦有其精到独绝之处,他洞察到了人类意识活动及其对象间的特殊结构关系——意向性存在,并提出了一个极富创见的命题:“意之所在便是物”[15]。当然,他不可能达到胡塞尔那样的现代认识论水平,对意识活动的结构做出条分缕析地研究。

“意之所在便是物”,从自然主义(机械唯物论、旧实在论)的观点视之,是一个充满了强烈唯我论或意志至上论色彩的极端主观唯心主义命题,其荒谬自不待言。然而,从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来看,它又颇富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意向性,根据胡塞尔的看法,是人类意识的一种特殊功能,一种意义赋予和表达的基本结构。其间无论是“客体化”的符号认识活动或是“非客体化”的情感、意愿活动,它总是指向某一对象,即使这个对象不具有实在性。简言之,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王阳明对此具有相当自觉的认识,谓“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16]。然而,意向性问题如果仅限于认识论层面的探讨,必然疏离人的生存境况,这是实存(Existenz)哲学家不能同意的。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学的全部基本问题应是对存在的意义及其相关问题的讨论,“人们所说的意向性——单纯地朝向某物必须被回置到那个‘先于自身的—在之旁的—在之中存在’(sich-vorwey-sein-im-sein-bei)的统一的基本结构中去”[17]。以常识而论,每个人都面对着一个不依赖于他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世界。这个世界的存在与人们是否关注着它,以及它是否在人的知觉中呈现都无大关碍。然而,此种情形对先验心学来讲并不具有自明性。在王阳明看来,实在世界总是作为人之某一知觉的关联项而存在的。“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18]。如斯之论,决不等于贝克莱的荒谬主张: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把实在世界消解为纯粹意识现象,陷入了心理主义的泥淖。“意之所在便是物”,毋宁表明了这样一种性质:人类意识活动是拥有客观相关物的主观行为,任何一种主观意识都会有一个客观对象与之相适应,无论它是实在对象或是观念对象。换言之,绝对的客观性总是内在地蕴含于绝对的主观性之中。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作为先验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心”才有资格充任万物的本体和现实世界的最后根据。

如此看来,先验心学无意否定这个世界的实在性,只不过是想改变其自然属性,使事物的自在存在化为一种为我的存在,成为向人的实存感性生成之物,彰显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性和事物的向来我属性。对此王阳明亦有着相当清楚的表述:“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他间隔得?”[19]据此,必须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加以改造,方能恰切地理解先验心学的真义,即意识总是实存者对某物的意识,在世界中存在并且是世界之一部分的人同时又构造着世界。任何事物,如果不能被人知觉到或体验到,都将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死寂之物,缺乏彼此区别的混沌的存在者或现象。没有实存者的意识活动,宇宙间万物的界限将会消失,世界将是一个物物不分的世界。当然,脱离了对象,人的意识活动将成为没有依托的纯粹机能,意向性活动亦不复存在。人与事物对象是一种互体的存在,二者互相发用流行。

对一个实存者来说,物的任何所予状态都是暂时的和不充分的。它们有待于人的知觉和统觉作用赋予意义,即经过意识的构成作用表现出某种秩序,形成一个属人的世界。王阳明十分强调这一点,认为“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这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20]。

不难看出,即便是在人之认识现象的考察中,王阳明的思考也时时透露出强烈的存在主义哲学色彩,与现代哲学精神达至一种巧妙的契合,展现了人的此在性质即他的生存本质:“能想象存在物为一存在物。并能对所想象的东西具有一个意识的根据”(海德格尔语)。

对于人和实在对象的意向性体验,王阳明做过如下生动的描述:“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21]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意向者的存在要先于意向活动本身及意向行为中的存在。在未有意向者之前,花开花落,是一个纯然的事实性存在,相对于人的生命活动来说,它是一种外在于实存者的“死寂”之物。在人的意向中,花成为人情感投射的对象。意向者在移情状态中会把所视之花当作一个有意志和情感的生命个体,仿佛她正向自己亲近和致意,宛然就是一个与自己生存活动须臾不可分离的密友,顿然觉得她“颜色一时明白起来”。概言之,自然之物的存在是通过人自身活动的明证性才得以证明的,它不能离开人的意识活动加以抽象地说明,亦即不能在人的“心”外。

三、现象学的方法论

王阳明哲学的认识论表明,先验心学是一种彻底主体性的哲学,主体及其生存活动是一切客观事物和绝对存在的根据和中心。心物合一、体用不二的心学本体规定,保证了主体的先验完满具足性,并为主体的实存提供了最终的理性依据。如何认识这个先验主体,并以此作为实存者一切活动的自明开端,成为王氏心学本体论建构中至为重要的方法论环节。

王阳明认为,作为先验主体的“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碍滞的”[22],它“廓然大公,寂然不动”[23],但由于人的贪欲和习俗观念的影响而遭破坏。现实生活中人之道德沦丧,世风的败坏,无一不是人之心性败坏所致。人们若要获取美好的人生,进达澄明之境,就须设法回复人之本然的心性良知。

在王阳明看来,采用“扫除”、“充拓”的方法是通达和洞察先验本心的不二法门。这种方法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亦被称为Epoché,意为“悬置”、“中止判断”,含有对先验意识以外的东西“排除”或“使失去联系”之意。不过,王阳明的“现象学还原”即“扫除”、“充拓”方法比胡塞尔的先验悬置更为彻底,因为先验悬置的“排除作用”就是把纯粹意识以外的经验之物“加上括号”,但这意味着“被置入括号者并未从现象学的黑板上被抹消”,它依然存在着,只是暂时未被考虑。[24]

王阳明认为,要认识和回复“明莹无滞”的本然之心,就要对“遮隔”心性的“私欲”进行清理,抛弃经验世界里的功名利禄之想,“将好色好名好货等私”“扫除廓清”,充拓得尽。“充拓得尽便‘完’,‘完’是他本体”[25]。对于因“习心”即历史文化传统流传教育而成的偏见和习惯因素而致的“本体受蔽”的状态,王阳明教人“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功夫去后,渣滓去得尽时,本体亦明尽了”[26]。态度如此决绝明断。与此相比,胡塞尔无论实施“对存在的加括号”还是“对历史的加括号”,立场都要暧昧和保守得多。先验心学显示出了一种更加坚决彻底的“现象学还原”的态度。

实施现象学还原的途径,王阳明认为有直觉顿悟和渐修省察两种。前者是其先师陆九渊鼓吹的“易简”功夫,适宜于那些天资聪颖之人,这类人往往“直从本源上悟入”,“一悟本体即是功夫,人己内外一齐俱透了”[27]。后者适用于资质一般甚或鲁钝之人,这种人“若真实切己用功不已,则于此心之天理之精微,是见一日,私欲之细微,亦日见一日”[28]。

在王阳明看来,一旦人的先验纯然之心得到回复,“完完全全,无少亏欠”,人将走向“天人合一”的圣境,那时“天地万物”也将“俱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人会因此“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29]。这是一个何等快乐的人生!

第7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初中生物 实验教学 意义 策略

生物是一门建立在实验基础之上的学科,实验在生物学科发展历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初中生物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学科,在素质教育背景之下,生物学科教学对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当前,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给生物学科教学带来机遇和挑战。因此,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和理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初中生物教学中,教师应当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通过实验教学开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形成,为学生今后学习和生活奠定基础。本文通过分析初中生物教学中开展实验教学的意义,探讨相应策略。

一、初中生物教学中开展实验教学的意义

1.开展实验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初中生物教学中,学生对生物学科的探索和学习兴趣,对提高生物学科课堂教学效率具有积极意义。随着实验教学的开展,学生在亲身体验过程中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有利于促进学生在亲自动手操作过程中学会观察、体验和理解相关生物学知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物学科有序发展。

2.开展实验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强化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已经成为教师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初中生物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彻底摒弃传统落后的课堂教学模式,形成“自主探究式”教学模式,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学会一些简单的实验操作技巧,掌握基本生物学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实践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开展实验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

生物学科是一门建立在生活和实验基础之上的学科,本身特有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使学生在学习生物知识的过程中稍显困难。传统课堂教学中,灌输式教学模式使很多学生对生物学基础知识和概念理解不够透彻,从而影响学生学习生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验教学的开展使原本抽象的生物学知识显得更直观和容易,学生通过实验可以轻松了解很多生物学基础知识,促进学生理解能力提升。此外,实验教学的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和总结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初中生物教学中开展实验教学的策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作为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实验教学具有很多积极意义。那么,初中生物教学中,教师应当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手段开展实验教学呢?

1.形成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

当前,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初中阶段教学中,生物学科教学一直不被重视。生物学科教学现状使实验教学更不被教师重视。很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灌输式教学模式,给学生讲解一些干巴巴的知识和条款,学生对抽象的生物知识毫无兴趣。因此,要想实现初中生物课堂教学有效性不断提升,教师必须彻底革新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重视生物学科教学,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促进初中生物课堂教学有效性提升,让生物科学知识真正为学生所用,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强化生物实验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初中生物教学中,很多教师难以开展实验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实验器材匮乏,实验基础设施不到位,使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教学现状严重阻碍生物学科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学校一方面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重视生物学科教学。另一方面加大对生物学科实验器材的经费投入力度,更好地保证生物学科实验教学有序开展。

3.不断提升生物学科教师的综合素质

对于生物学科教学而言,教师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效率提升息息相关。例如,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懂得融会贯通各种知识,并在课堂教学中将这些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而部分教师只能给学生讲解一些枯燥乏味的知识条款,学生对这些条款索然无味,势必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由此可见,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4.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

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强调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已经成为广大教师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而在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中,教师应当引导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此外,生物实验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立足新课程改革思想和观点,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实验教学是生物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课程改革理念指导和影响之下,初中生物教师应当彻底摒弃传统落后的课堂教学理念,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学思想,不断改革和创新,开展有效的实验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生物学科教学改革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詹孝慈.黔西南州初中生物实验教学现状调查与思考[J].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66-68.

第8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科学实验 生命伦理 准则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科学实验是推动科学发展、揭示自然奥秘的重要环节,如果科学实验对人和动物的生命产生了伤害,从伦理学的角度,这是一种“恶”的行为。但为了科学的发展进步,这种伤害有时是必要的,因此,需要有伦理准则来约束,以在限定范围内的“恶”防止更大的“恶”,防止以科学发展为名伤害人和动物的生命。

1 关于人的生命伦理准则不断完善

当科学实验以人为对象时,实验主体与实验客体的关系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此时涉及人的生命伦理准则作为“人道主义”思想的一部分。人道主义是“善待一切人的思想体系”,其总原则是“将人当人看与使人成为人”,把生命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幸福”“生命本身是一切福利的综合”。有关科学实验中人的生命伦理准则自二战以后不断完善,一些国家还建立了完善的伦理审查制度。

1.1 《纽伦堡法典》――关于人体实验的第一个伦理准则

二战期间,亚洲战场上的日本731部队,为了研制具有强大杀伤力的生化武器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在欧洲战场上,以门格尔等为首的德国法西斯军医在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进行了令人发指的所谓医学研究,他们借科学实验之名杀死了大量犹太人、战俘和无辜者,这些人被纳粹统称为“没有价值的生命”。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了包括23名法西斯军医的战犯,其中包括多名医学教授和高级专家,该法庭针对以科学为名滥杀无辜的现象制定了《纽伦堡法典》。《法典》提出了十条规定,包括医学人体实验必须遵循的目的,医学人体实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医学人体实验的操作者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该法典还第一次提出了“受试者自愿同意(即知情同意)”,被视为临床伦理学与研究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1.2 《赫尔辛基宣言》――人体医学实验的保护伦理准则走向完善

1964年6月,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18届世界医学会(WMA)大会通过《赫尔辛基宣言》,全称为《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它是关于人体试验的第二个国际文件,比《纽伦堡法典》更加全面、具体和完善。《赫尔辛基宣言》颁布后的1975到2008年,先后进行过8次修改,2008年的修订版继续“沿着提高对受试者保护的道路前行,坚持了更高的伦理标准”,使得涉及人体对象医学研究的道德原则不断完善和充实,修订本的第二条规定“虽然宣言主要以医生为对象,但世界医学会鼓励参与涉及人类受试者的医学研究的其他人遵守这些原则”。它提出了五项原则分别是尊重人、善行、非邪恶性、均衡性、公正性,为人体实验的伦理准则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1.3 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CI-OMS)――侧重于应用的伦理准则

1982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CIOMS)。该准则于1993年和2002年1月两次修订,目的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应用《赫尔辛基宣言》的原则。对于涉及不发达地区受试者的研究,该原则规定:研究要着眼于此地区的健康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确保受试者知情同意:由伦理委员会对试验进行审查;独立伦理委员会的成员或顾问应熟悉该地区的风俗和传统。同时,他对科学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和原则有了具体的规定,如审查委员会应独立于研究组,其成员应由多学科、多部门组成等等。

2 关于动物实验的生命伦理准则存在争议

对动物生命体在实验中的伦理准则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成文的伦理准则,产生争议源头是对“动物是否有权利”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动物权利论两种观点,并据此产生出两种不同的伦理准则:动物实验合理和动物实验不合理。

2.1 动物实验合理――从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动物和地球上其它存在物都可以用来为人类服务,无论是被食用还是用来进行各项实验都是合乎道德的。因为人类的道德是仅限于人类范畴的,不适合也不可能扩展到其它生物的领域。人类中心主义使人类日渐成为把握命运的成功者,如在瘟疫的控制和清除、灾害的预警避险方面已经获得部分的成功。人类中心主义者反驳极端环保主义者或者动物权利论者,不认为动物实验是对动物的迫害,理由在于人类和动物一样也是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受试者,人类受试者和动物受试者没有多大区别。针对动物福利观点,其辩护理由是“用动物做实验与讲动物福利不矛盾,动物作为人类替难者献身生命科学,就像在保家卫国牺牲的战士,理应受到人们尊重和关怀”。反对动物权利论的学者还认为,人类与动物几乎已经无限远离,动物权利的过激言论阻碍了科学的发展。

2.2 动物实验不合理――动物权利论

动物权利论认为人类中心主义者过度强调人类的社会性,忽视人类的生物性,这就必然忽视人类和其他动物相互依存关系。代表人物边沁指出“关键不在于它们是否能推理或说话,而是它们是否能感受痛苦和欢乐”。功利主义哲学家彼得・辛格主张“所有动物的权力都是平等的”,他提出“最大幸福原则”,主张“动物权利论”,其推理逻辑为:凡能感到痛苦的都应被赋予道德的权力,动物能感到痛苦。另一位代表认为P・泰勒提出,所有的动物不论它们与人类多么不相似,也都是有着他们自己的利益。有人进而提出“人权往前推演一步,就是动物权,就是承认动物也有其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3 科学实验中生命伦理准则的应用现状

3.1 基于人体生保护准则的应用趋于成熟

科学实验中对人生命的保护逐渐完善和发展,基本沿着从生命本身的保护到人生安全的保护,从依靠实验主体自律的保护到专门的机构委员会来监督实施,上升到伦理委员会这样一个集体的保护,而且针对不同的人群制定了不同的应用准则,如新生儿伦理准则等。

在西方,美国是人体生命伦理应用比较成熟的国家,尤其在伦理保护组织建设上。自1974年成立首届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至今已有6届,它的成立成为保护参与生物医学研究者权利的具体实践,联邦拨款负担部分运行费用。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的成立,打破了科学家和医生在解释生命伦理价值问题的伦理垄断地位。

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6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提出“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此外我国《药物临床试验 质量管理规范》对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审查内容,以及审查规程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高危的实验领域如电离辐射,基于保护受试者或者科学志愿者的权益的制度和伦理准则也在不断完善。

3.2 关于动物生命实验室伦理审查的应用制度在不断完善

虽然涉及动物实验的伦理准则尚无定论,但对实验动物保护日益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接受和重视。而且动物生命保护的伦理学研究及其实际应用变得不断重要,“现在的问题不是建不建的问题,而是如何建的问题”。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既是保持生态平衡的需要,也是人类自身利益之所在,有人提出为了规范人类的行为,有必要立法加以贯彻执行。

在我国国家科技部2006年颁布了《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其中涉及国际上动物伦理方面“五个自由”原则和“3R(Reduction、Replacement、Refinement)”概念,并建议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部分科研机构也成立了实验室伦理审查机构,以监督科研中实验动物的合理使用,保证实验动物的使用符合已的规定。但是,我国的动物实验生命伦理的应用整体上与西方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保护生命、善待生命不仅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而且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被科学家所认同。但我们也看到,保护生命的理念同追求精确的科学和指导科学实验的具体原则还存在冲突。关于科学试验中的生命伦理准则问题尤其是动物实验准则,未来依旧会存在争议。从人类对自身生命保护的伦理准则的发展看,动物生命的保护必将不断完善,其实际应用也将不断成熟,最终实现科技发展的目标与生命保护的要求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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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毛翰,动物伦理的限度[J],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I).

第9篇:实验动物学的意义范文

策略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

《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对实验的要求特别高,在课程性质中强调:学生在经历科学探究过程中,不仅是获得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掌握科学方法,体验科学家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提高科学探究能力,学习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其课程基本理念注重从生活走向物理,从物理走向社会,要求学生能从实验中养成实事求是、尊重自然规律的科学态度,不迷信权威,勇于创新,有判断大众传媒信息是否符合科学规律的初步意识,有将自己的见解与他人交流的意识,敢于提出与别人不同的见解,勇于放弃或修正不正确的观点。《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物理课程应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认知特点,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探索物理现象,揭示隐藏其中的物理规律,并将其应用于生产生活实际,培养学生终身的探索乐趣、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初步的科学实践能力。从课程标准来看,新教材目标新,观念更新,要求我们广大物理教师领会新课标的理念,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物理探究实验教学中。但是我们有些物理教师为什么就不按《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的要求去做呢?究其原因,还是思想问题。这些物理教师没有真正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没有“照亮别人,燃烧自己”的蜡烛精神,得过且过,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混过一天八小时,工资按时到腰包就行了,管它实验不实验,我的经反正念完了。例如,我有一次问一个物理教师:“‘声音是怎样产生的’那个实验你做了吗?”他不屑一顾地说:“做实验不如讲实验,讲实验不如练实验。”就连物理教师的观念都没有更新,更谈不上课堂更新了。还有些物理教师认为新教材中看不中用,不愿意接收新课标理念带来的思想冲击,总认为物理探究实验教学会浪费教学时间,影响教学进度,耽误学生的学习,也应付不了考试,有些教师只按照新课标做做样子,仍然是“穿新鞋走老路”,把新教材中那些精心设计的许多亮点,如,“活动”“生活、物理、社会”等当成了摆设。《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要求物理与生活社会密切联系,激发学生的情感,开拓学生的视野。所以说,我们的物理教师首先自己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物理探究实验真正的探究下去。

策略二:完善制度,改变教学评价及考试方式

首先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为初中物理探究实验顺利进行提供依据和坚强后盾。有些物理教师在做物理实验的时候,能懒就懒,上面不检查、不督查,就马虎了事,能不做就不做。作为学校的管理层就要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鼓励物理教师做好物理探究实验,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定时不定时地抽查,抽查结果要记载要公布,要有奖励和惩罚措施,要与教师的其他方面挂钩。学校领导不要抱住“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教条主义。曾经有这样一位校长对教师说:“我不管你们怎样教,最后我只要考试成绩好,各人有各人的方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果是这样的话,怎么可能有物理教师愿意去做物理探究实验。其次,考试作为教学评价的手段,其导向作用是显然的。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评价物理实验教学的方法,到底考什么,怎么考才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现在中考物理实验考查方法只是在几个必做的实验中,任意抽查一个实验让学生做,甚至是学生自己选一个做做,最后主考教师给一个等级,实在不会做实验的有时也勉强给及格等级,从考查方法上就没有把物理实验真正重视起来。近几年来,虽然几经改革,中考物理考试内容已经注重物理实验的考核,注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但还不够。我认为要考查学生动手做实验的过程,要把初中物理教材中的全部实验纳入考查,要把教师平时的实验教学过程纳入考核,要硬碰硬,这样才更好地调动物理教师上好物理探究实验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物理探究实验。总之,要完善一整套考核制度和考试制度,考试命题要根据《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把实验放在重要位置,这样才能促进农村初中物理探究实验的教学。

策略三:重视品德修养教育,师生共建和谐环境

在物理实验过程中,首先,要注重教师的表率作用,坚持教学言行规范,为人师表,要让学生知道虽然是一个小小的实验,但里面有许多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生活走向物理,从物理走向社会。其次,要对学生进行遵章守纪、尊师重教、爱护公物的教育,要求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要有主人公意识,在实验过程中,向学生介绍科学家的故事,介绍科学家探究科学实验的钻研精神和杰出贡献,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爱国的思想意识教育。因此,在物理实验过程中必须把教育与教学相统一,师生才能在和谐的环境下顺利完成教与学的任务。

策略四:重视物理探究实验的教学

物理实验教学能为学生创设生动的物理学习情境,能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和求知欲,能发展学生手脑并用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态度和崇高的科学精神,可是物理实验教学仍然是农村初中的薄弱环节。有些物理教师只有上公开课或教学研究课或领导检查时,才把实验仪器搬进教室,用来应付一下,即使是走进物理实验室上课,也少之又少,仅有几个必做的实验才偶尔去做做,甚至一些学校直到实验操作考试时才对一些学生实验进行补做,考哪几个就补做那几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从多年的教学经验来看,我认为要提高实验教学效果,首先,物理教师要切实行动起来,要乐于实验,善于实验,勤于实验,不怕做实验。其次,教师要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尽可能地自己动手设计实验,尽可能地设计有新意、有创新的实验,教师要能随手取材或用自制的简易教具设计一些有特色的实验,并对常规实验提出改进意见,教师还可以从生活物品中开发实验。再次,教师要注意帮助学生克服探究实验时的思维障碍,还要防止思维僵化,为探究而探究。最后,学校要重视物理实验的课外延伸,经常开展物理实验操作比赛评比活动。因此,我们广大物理教师要结合物理实验的特性提出具体的实验方法,切实重视物理实验的教学,把物理实验教学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