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低碳经济的看法精选(九篇)

低碳经济的看法

第1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务管理;财务创新

一、基于低碳经济的企业财务管理概述

1.低碳经济的概念。众所周知,近年来的全球气候变暖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威胁,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也就应运而生。所谓“低碳经济”,就是环保、绿色的经济环境,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一系列举措,最大可能化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率,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一种社会经济发展体制。低碳经济的运行有如下特点:污染低、能耗少、可循环再利用;可使企业长期受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使企业可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同时最大化。2.低碳经济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内涵与意义。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是指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支出、收入、现金流量等多方面财务状况,根据相关财务理论以及假设,充分考虑企业各种财务目标后,对企业资产价值,现金流进行规制配化的经济管理。但是,低碳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则有所区别:首先,二者的最终目标不同,传统的财务管理主要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低碳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则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还要将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考虑在内,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性,这就区别于传统财务管理以自我为中心;其次,对参与财务管理的各个主体影响不同,参与财务管理的主体不仅有企业,还有投资者和社会。低碳经济下企业财务管理的运行有以下的意义:首先,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对于一些非低碳项目,假设从传统财务管理继续管理和开发的话,虽然可能从短期来看,会给企业带来相对可观的利润,但从长远来看,却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相违背;相反,若采用低碳经济下的财务管理模式舍去或改善非低碳项目,也许在短期内会对企业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但是从长远角度看,却是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因为现在各国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经营管理模式,陆续了很多有利于企业和个人从事低碳经济的优厚的政策、法规,给予那些实行低碳财务管理的企业或行业部门许多的优惠。由此,如企业实现低碳财务管理的话,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经营,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最后,从社会角度来说,低碳财务管理有益于保护环境、节约生态资源,从而引导整个社会的良好发展。

二、低碳经济对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企业的财务管理受到企业财务环境的变化,而低碳经济的到来改变了企业的财务环境,与此同时也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环境的影响。近年来,由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这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注意,中国作为世界上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较大国之一,也积极配合全球减排行动,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正是这种政治导向,使得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能减排,企业也随之受到感染,积极投入低碳化热潮。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首先,在减排任务方面,很多西方国家已经出台了切合自身问题的减排目标,我国也不例外。其次,征收碳税方面,对没有达到碳排放标准的产品,会受到缴纳“碳关税”的惩罚。以此来遏制企业的碳排放量。最后,在构建碳交易市场方面,很多国家根据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来定价,这就形成了新的资产类型———碳排放配额。2.法律环境的影响。为了迎接低碳、绿色、环保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关于低碳经济,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发达国家先后征收碳税,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多部环保法律,旨在从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多方面角度确保低碳经济的有序开展。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一方面为重视环保、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那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量、没有社会公德心的企业加大了惩罚力度。3.经济环境的影响。“碳金融”这一概念的出现,意味着低碳经济时代下企业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碳金融的定义为服务于那些目的在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就是其主要内容。金融机构也向低碳项目靠拢,例如银行、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等在投资时将资金放在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一些金融机构甚至开发出绿色金融产品,例如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凡是积极从事低碳经济的企业更受投资者的喜爱,理性的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投给企业,相反,如果企业不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则必然在未来的市场经济中淘汰。4.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前人类因为自己的欲望而去大肆消耗高能源高污染物,结果导致全球气温上升,那么现在也需要为自己的愚昧行为埋单。如今人类的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加强,消费价值观相对于以前已发生较大变化,逐渐倾向于低碳的生活方式,阿里巴巴、淘宝、京东、支付宝等网购流行起来、绿色办公、线下支付、生活缴费、网购火车票、网络购票、预约挂号、地铁出行、电子发票等低碳消费方式,这些消费方式不仅便捷了我们的生活,更为低碳经济贡献了一份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审时度势,研究和开发低碳节能的消费产品,运用和低碳理论相一致的财务管理来分析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树立节能环保的良好品牌形象。只有做到这些,才可能会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才不会被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

第2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产业;有形的手一政府政策;无形的手―市场

2009年末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让低碳、减排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中国政府向世界承诺。中国在2020年前减排45%。2010年以来。低碳经济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9年的《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途径研究》,最终将“低碳经济”界定为“一个新的经济、技术和社会体系,与传统经济体系相比在生产和消费中能够节省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能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势头”,目前低碳的发展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低碳产业的发展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节能减排的能力。对我国低碳经济的实现更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低碳产业是指“运用低碳技术生产节能产品和新能源产品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包括节能减排、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二氧化碳捕获与埋藏等三个领域的新技术。涉及能源、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汽车、材料等多行业,是具有朝气和发展前景的新兴行业”。低碳经济要求产业低碳化发展,不仅意味着新兴低碳产业的发展。同时意味着对高碳产业的改造升级。

一、低碳产业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随着我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重视与投入,我国的低碳发展有了一定的发展:首先,低碳产业发展的规模已初步形成,截至2008年底,中国水电装机达到1.75亿千瓦,居世界第一;风电装机总量达1215.3万千瓦,居世界第五;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已连续两年成为世界第一。其次,高碳产业的低碳化发展迅速。最后,我国传统低碳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传统的低碳产业如农业、林业、信息服务业等,在低碳产业发展进程中得到了保持与创新。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业发展起来。不仅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也有利于保护资源与环境。同时,低碳技术的突破和不断创新也为低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节能减排的难度加大;技术创新仍显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碳交易市场发展不成熟;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两手”一政策和市场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推动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实现低碳型产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加强两手的合作与利用。正是由于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管制。才导致了低碳型产业的诞生。“另外,二氧化碳排放管制政策又产生了对低碳技术及水商品与服务的市场需求。经过一定的阶段。市场需求将取代排放管制成为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新的动力。”看得见的手一政府的政策和看不见的手一市场的调节共同作用于低碳产业,推动产业的低碳发展不断向前。

(一)政策的推动作用一看得见的手

1.加强政府管制。实施强有力的管制措施如总量控制与排放易以及征收碳税等加大化石燃料集约型产业的竞争成本。欧盟最先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制与排放权交易的制度,对欧盟区域内12000家能源节约型设施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进行管制。为了应对政府的管制措施企业不得不加大对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与研究,这有利于企业的低碳创新与发展。

2.加大政府扶持。制定低碳产业发展规划。从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方面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支持。“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明确低碳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低碳产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低碳产业发展做好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的条件。”此外,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低碳产业发展的有序进行,如立法上确立碳排放者付费,法律法规对低碳经济发展要有所倾向。规范低碳经济的基本制度,强化监督,采取措施调定投资者、消费者及各主体的积极性,以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

3.加大投入,实行经济刺激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盼强力推进是中国低碳产业发展的坚实后盾。实行财政上的倾斜,加大对低碳产业技术的研发与创新的投入,对可再生资源的财政投入,创造出低碳产业。

4.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碳交易市场。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结合地方特点发展旅游等服务业,实现服务业的低碳发展。发展低碳农业。实行减量化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抓好工业的节能生产,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

(二)市场的拉动作用一看不见的手

1.在碳管制政策的要求下。市场产生了对低碳技术及其商品与服务的需求。根据市场的供需关系。当企业看到市场上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在利润的驱使下,会投入该行业该商品的生产中去。由于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含低碳技术的商品的生产会越来越多,这有利于低碳产业的发展,推动低碳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低碳产业发展的作用。

2.碳交易市场与碳管制政策对碳排放的限制作用,形成了碳交易的价格机制。通过碳交易的价格机制作用。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不得不进行技术革新。大力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如采用清洁煤技术,二氧化碳回收与储藏技术,这样通过市场的价格竞争机制的作用促进了产业的低碳发展。

在提倡低碳发展的今天。低碳型产业的发展尤其重要。它具有节能减排的特征。在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处于战略性地位。必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利用好政府的政策,发挥好市场的作用,使低碳型产业不断向前发展,实现我国的减排目标。建设好我们的低碳社会。

参考文献:

[1]朱晓燕.中国低碳产业发展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34).

第3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郑玲丽.低碳经济下碳交易法律体系的构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1).

[2]林伯强、孙传旺.如何在保障中国经济增长前提下完成碳减排目标.中国社会科学.2011(1).

[3]张磊.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环境刑法立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4]王明远.论碳排放权的准物权和发展权属性.中国法学.2010(6).

[5]范纯.俄罗斯环境政策评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6).

第4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郑玲丽.低碳经济下碳交易法律体系的构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1).

[2]林伯强、孙传旺.如何在保障中国经济增长前提下完成碳减排目标.中国社会科学.2011(1).

[3]张磊.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环境刑法立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4]王明远.论碳排放权的准物权和发展权属性.中国法学.2010(6).

[5]范纯.俄罗斯环境政策评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6).

第5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低碳融资 金融创新 石油美元

众所周知,自苏联解体以来,美国逐步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单极,其领先优势几乎无可撼动。后危机时代,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逐渐成为了热门话题,但令人困惑的是,美国对此的态度却与西方其他国家大相径庭,甚至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退出《京都议定书》;美国在低碳融资上的发展也落后于欧盟和日本。另一方面,我们也关注到,美国在低碳金融战略上的态度也是一波三折,造成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本文拟从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剖析其战略意图。

一、美国低碳融资发展并无先发优势

一般认为,低碳产业主要包括四个领域,即“可再生能源”、“低碳型服务”、“化石燃料的低碳化”和“能源效率化与低碳化消费”。从综合竞争实力来看,欧盟在前两项位居世界第一,日本在后两项上列世界首位,没有一个领域美国能独占鳌头。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也是如此。世界上三个主要的配额市场——EU ETS欧洲排放计划、NSW新南威尔士计划和CCX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中,芝加哥交易所的市场规模远远小于欧盟,2009年其交易量仅相当于欧洲交易市场的2.23%,交易额仅相当于后者的0.34%。欧洲气候交易所2009年的交易量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80%,而美国的区域配额交易体系RGGI交易量仅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9%左右,位居其后。从碳基金的发展情况来看。截至2009年,全球共有89只碳基金,资金规模达到161亿美元(折合108亿欧元),此外还有6只基金在酝酿中,资金规模为32亿美元。但国际主要碳基金大部分集中在欧洲和日本,没有一支是美国的。国际碳交易中,美元计价占比也远远低于欧元。

二、美国对于低碳融资战略的态度一波三折

美国低碳融资发展的比较劣势与其战略选择不无关系。总的来说,以此次危机为标志,美国低碳融资战略态度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危机之前美国对于低碳战略态度消极。2001年3月,布什总统发表了他给共和党参议员的一封信。信中称,作为联邦政府不应该强制性地要求美国企业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因为这种做法的经济代价太高,会阻碍美国的经济增长。几天后,美国政府堂而皇之地宣布退出京都协议,导致整个世界的低碳进程遭受严重阻碍。

危机爆发后奥巴马政府成为低碳经济的坚决倡导者。2009年4月,美国国会提出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并于6月26日顺利通过。这个长达1,201页的法案在33个不同的领域为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是所有处于讨论阶段的气候法案中最为全面也最有影响力的一个。该法案提出了较为激进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比欧盟现行的气候变化法案的覆盖面还要广泛。该法案要求所有的电力公司都需要在2020年时以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改进的方式满足其电力需求的20%,其中15%需要来自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5%来自能效提高。此外,该法案还为住宅、家电电器及相关工业规定了应达到的能效标准。

随着美国经济逐步从危机中开始复苏,政府的积极态度再次逆转。2009年11月,美国决定2020年的减排目标是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7%,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远小于各国预期。在此后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美国的态度也让各国大失所望。态度发生变化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奥巴马在2009年的政治任务要通过医改法案,而清洁能源法案不可能与医改法案同时在参议院通过。更何况,清洁能源法案在其国内遇到的阻力更大,主要是美国石油垄断资本和石油出口国的利益。

三、美国低碳融资战略演进的驱动力分析

1.危机之前,美国是高碳经济模式下世界融资格局的受益者。

第一,头脑-肢体的国际分工格局是高碳经济模式下美国游刃有余的根本。根据微笑曲线理论,美国正处于价值链的两端,即价值最高的部分,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集中在低价值环节。换句话说,美国在分工体系中是“头脑”,而其它国家则是“肢体”。从美国自身来说,国内经济的主导产业是金融业等第三产业,这些产业主要依靠技术和创意,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较低,GDP的增长受自然资源的约束很少,因此,促进经济转型,走低碳之路的紧迫性,对于美国而言,明显小于其他国家。

第二,金融创新是美国经济长期扩张的重要动力。从微观层面来看,金融创新激活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提高了金融系统资源配置效率。从全社会资金配置来看,金融创新通过丰富资金供给、完善融资渠道,增加了经济中的资源活力,并且分散投资风险。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美国出现了高效的资本市场和各种投资基金,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了资本的可获得性,原来可能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或产业,通过金融创新,可以由新的融资工具来予以满足。灵活、多样化的投融资体制成为使经济增长充满活力的循环系统。

第三,美元的独特国际地位是美国源源不断获取世界融资的保证。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国作为中心国家主导着新兴市场的分工格局:一方面,美国通过世界货币发行国的独特地位,源源不断地对外输出美元和资本,将许多产品或制造业转移到新兴市场,从而降低国内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新兴市场通过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换取美元,同时又以购买美国证券的方式回流美国,支撑着美国低储蓄、高消费的增长模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的贸易赤字其实正是美国向世界融资的具体表现。

第四,石油美元定价机制是美国抵御高油价冲击的重要砝码。美元作为交易媒介的垄断地位获得的好处大致上有三个。第一是征收国际铸币税。正如美国一位前外交官所言:“从此之后,美国财政部就可以通过印刷钞票来购买石油,这是其他任何国家都没有的特权”。第二是影响和控制油价。既然石油交易以美元计价,美国就可以通过国内的货币政策影响甚至操纵国际油价。至于货币政策如何调整,要看美国国内的经济情况以及美国对外政策的考虑。第三,虽然美国并没有宣布美元与石油的直接挂钩,美国也不是通过美元钉住石油价格的方式维持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但是由于美元垄断了石油交易的媒介地位,美元即使出现汇率的波动也不至于发生崩溃。

第五,综合上述四个方面的因素,能够用下图来说明危机之前美国的融资体系。可以看出,高碳经济模式下,美国通过“石油-美元”、金融创新以及控制世界分工,成功地从世界其他国家融入源源不断且不需要归还的廉价资金,几乎摆脱了化石能源对其经济增长的硬性约束,甚至可以说,美国是高碳经济模式的受益者,这一模式有利于美国掌控世界资源及综合竞争优势。

2.危机之后美国的优势地位遭遇全面挑战

首先,金融创新的全球融资功能趋于弱化。金融创新在危机前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也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危机前,全球范围普遍经历了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的资金迫切需要寻找投资渠道。第二是美国的金融创新的领先优势全球公认,大大增强了美国金融市场的投资吸引力。而这两个原因在危机之后都发生了极大变化。一方面,从国际资本流动来看,各国金融机构的争相“去杠杆化”导致证券资本回流。另一方面,从美国自身来看,其金融创新也将受到极大约束。危机之后,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金融监管,突出体现了对过度金融创新的约束,必然在短期内约束创新,弱化金融创新的融资功能。

其次,石油美元的全球统治地位受到挑战。石油美元定价机制存在先天缺陷,它客观上会造成各国国际收支的极度不平衡,造成国际资本流动的大进大出,容易引发危机。石油价格和美元汇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根据Weller和Lill的测算,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因此,只要油价上涨,美元就相对贬值。高油价和低美元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更高的石油价格--美国更大的贸易逆差--美元更加疲软—石油价格进一步推高。

再次,危机之后,美国也需要倚仗低碳产业拉动实体经济。如果说危机之前能够依靠虚拟经济实现快速发展,那么,危机之后这种增长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仍然需要回到实体经济上来。对于美国而言,选择一个新的主导产业应当符合几个标准:第一是来源于实体经济,且具有先导性;第二,符合美国的竞争优势;第三,要符合经济发展趋势以及人类根本利益。无疑,低碳产业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这一产业是朝阳产业,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也逐渐显示出可观的商业利益,能够为危机后美国金融体系寻找到新的投资机会。

再次,低碳金融已经成为规划世界经济新格局的新规则。《京都议定书》之后美国的态度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美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奥巴马总统上台以后,希望通过重新回到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改变美国的形象。另一方面,美国在过去100年当中,几乎所有的技术是全球创新的领导者,但是唯独在低碳经济的时候或者说在可再生能源、在新能源研究方面,进入了一个困境。所以,大力发展低碳融资,支持低碳经济,关系到美国长期的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低碳美元能够替代石油美元继续发挥世界融资功能。最有代表性的手段就是设置环保壁垒,制定环保标准。但凡进口到美国的商品或设备,必须符合美国碳关税的标准。碳关税的融资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保持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虽然美国的碳排放限额措施会增加美国本土企业的生产成本,但通过征收碳关税,将会同时增加其他国家企业进口美国的成本,从而保护国内企业。其次,从进口国来看,由于向美国进口制造品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美国的环保标准。真正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只有美国自己的技术和设备。因此,大量的“低碳美元”必将回流美国,并将部分取代石油美元,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第二驾马车。

总之,此次危机不仅是一次简单的金融危机,它的重大意义在于引发了世界经济重建,一个新的经济范式和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即将构建。它的影响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超出人们预期,即使是美国,也不得不顺应这一趋势,加快经济转型,以再谋世界领导地位。相比西方各国,目前我国低碳经济和低碳融资的发展相对缓慢,但从美国的低碳战略演进过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低碳转型势不可挡,低碳金融大势所趋,它既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民族金融的健康发展,也是为了在规制世界经济格局中,争取更多的碳币发行权和货币话语权。

参考文献:

[1]Economic Report of the President 2000-2010

[2]The Worldwatch Institute. State of the World: Innovations for a Sustainable Economy, 2008.

[3]王遥,《碳金融:全球视野与中国布局》,中国经济出版社

第6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低碳经济 措施 健康发展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举行,使严峻的气候问题又一次成为了全球瞩目的焦点。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使全球出现了“温室效应”,对全球许多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甚至不可修复的破坏,对国民经济也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减缓气候变化对全球的负面影响,是当代人亟待解决的重要命题。降低碳的排放是目前减缓气候加剧变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低碳经济”的说法应运而生。向低碳经济转型,保护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许多环境问题表面看是企业行为,实际与政府行为密不可分。政府决策及权力行使中的错位和失误是政府环境管理过程中最直接和最重要的问题。针对这些社会状况,有必要对低碳经济下政府环境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行有益的探索。

一、吸纳国际先进经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保证“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低碳经济其实没有约定俗成的定义,一般说来,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具有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益等特征,是国际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形态。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欧美发达国家普遍选择了以发展低碳经济为主攻方向。我国的低碳经济之路起步较晚,从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上来看,还有所欠缺。因此,可以吸纳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各种政策,如:土地使用配套政策;产业导入政策;资金配套政策;系统的产业、产品认证及检测标准以及加速专门人才的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循环经济、新能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行业指导,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二、有目的的选择试点,以点带面,共同发展

2008年1月28日,WWF正式启动“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以期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保定和上海是首批入选的2个试点城市。2010年8月,发改委确定在5省8市开展低碳产业建设试点工作。深圳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第一个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在住建部的支持下,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标准优先在深圳进行深度试验,相关项目优先选择落户深圳。深圳市的“光明论坛”已经成为在国内外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碳生态城市理论与实践的交流平台。搞好试点的关键之处在于,将过程中得到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总结提出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将好的方面发扬光大。因此,政府在选择试点或实验项目的时候,要有明确的目的,试点区域的相关活动,政府都应持有严谨、认真、负责任的态度,这样一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更多的有益信息。而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非试点区域的政府应透彻分析本地的优势劣势,因地制宜、有所选择的进行借鉴,最终真正达到以点带面、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将“低碳经济”绩效纳入政府、公务员政绩考核内容

政府在环境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仍然有不完善之处。当企业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时,政府一般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威慑力不够,且容易被违法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理由逃脱处罚,管理手段时常失灵。有些地方的政府领导人环境管理意识淡薄,片面重视GDP,对污染环境的企业网开一面,甚至帮助他们逃脱应得的处罚。发展低碳经济要求使用使用新的能源代替廉价的旧能源,或是提高对旧能源的利用效率,这需要大批的资金投入,短期内会制约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以至于某些地方政府因此缺乏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从长远来看,需要改变某些地方官员片面重视GDP,肆意污染环境的做法,从根本上转变地方经济增长方式。应该将“低碳经济”绩效纳入政府、公务员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绿色政绩考核制度,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低碳指标的实现纳入考核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政府在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力度,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履行职责,导致地方碳排放超标的单位领导,进行严厉问责,提高政府对各项低碳经济政策的执行力度,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

四、大力宣传“低碳经济”,做好环境教育普及和舆论监督工作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离不开各种能源的使用,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持续增长,使用各种能源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地被人们认识。但有时候由于政府宣传不到位,甚至姑息纵容,使得公众环保意识不强烈,不能自觉参与环境管理。各级政府应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常向社会通报节能减排的进展、成效与不足;开展环境教育,培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倡导环保的生活方式;同时要组织媒体配合政府及时进行相关报道,监督、披露环境事件促成问题的解决;开通低碳经济电话或网络专线,搭建老百姓与政府勾通的桥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健全社区服务体制,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服务和管理社会基层网络,以建立绿色社区为目标,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志龙:低碳经济视野下政府环境管理的完善[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7)

[2]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J].太平洋学报,2005(11)

第7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环境与经济的变化无疑会直接影响低碳经济情况;技术发展可促进生产力改革及对“碳污染”的治理,进而影响低碳经济情况;社会变化则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情况。依据整体性与层次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可操作性原则,进确立吉林省低碳经济情况综合评价体系指标。首先利用多层次因子分析法进行指标赋权。分别对环境、技术、经济、社会四方面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在此基础上再次进行因子分析。通过贡献率加权法为各指标赋权,得到因子得分。基于吉林省低碳经济评价体系各指标数值,可得到因子得分。借助功效系数法将因子得分调整为百分制得分以求直观体现因子分析结果。

二、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一)灰色预测概述

灰色系统理论认为,对既含有已知信息又含有未知信息或不确定信息的系统进行预测,就是在一定方位内变化的、与时间有关的灰色过程进行的预测。尽管这一过程中所显示的现象是随机的,但毕竟是有序的,因此这一数据集合具有潜在的规律性。

(二)吉林省低碳经济情况预测分析

基于前文多层次因子分析所得到的吉林省2001-2012年低碳经济得分情况,可利用灰色预测模型对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状况进行预测。根据预测模型公式,对未来五年低碳经济进行预测,得到具体值依次为:89.037分, 91.747分, 94.540分,97.419分,100分。同理可对环境发展、技术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指标建立模型,求解并检验。利用检验合格后的模型对未来五年环境发展、技术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指标得分进行预测。分析得出,在预测的五年中,低碳经济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可看出一些存在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方面,且最先达到满分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体的发展起着正向制动的作用。社会发展中发展速度逐年减缓,将成为阻碍低碳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若能持续此发展趋势,吉林省将于2015年达到安全状态,但在预测中我们很难考虑周全,未来吉林省低碳经济会遇到什么样的阻碍更是不可预知的,发展越到瓶颈越是困难,建议相关部门坚持一贯作风,坚持经济与环境的均衡关系,适当加大力度建设吉林省低碳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结论建议

根据灰色预测结果显示若能持续过去发展趋势,吉林省将于2015年达到安全状态,但发展越到瓶颈越是困难,如何改进经济与环境的均衡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值得我们探索。针对前文结论,提出建议如下。

(一)化石能源低碳化,提高能源利用率

在上述分析中看到,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过多是低碳经济的第一杀手,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要开发并有效利用新能源,改变以化石能源为主要能源的现状,开发利用核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发展低碳产业

一方面要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平衡产业结构,逐渐降低高碳产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从而使产业结构符合低碳经济的标准。另一方面要将高碳产业低碳化,全面开发低碳技术,并将低碳技术引入高碳产业,利用科学技术这一第一生产力推进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进程。

(三)提高公民低碳意识,鼓励公民践行低碳理念

第8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产业;低碳经济;碳金融

对于碳金融的涵义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标准,一般是指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具体来看,主要涉及:基于碳交易的投资增值活动,如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基于碳减排的融资活动,即直接融资和以绿色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碳交易中介活动,主要指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为碳减排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如低碳项目咨询服务、投资管理、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目前,低碳金融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是支撑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金融形式。

一、我国碳金融法律促导机制的构建现状

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尤其是推进节能减排实践中,我国先后出台系列金融手段与政策。如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发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2003年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或股票再融资进一步环境审计公告》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进而确定了具有不良环境行为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规制。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及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另外,环保总局和保监会于2008年联合《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发展以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该意见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查、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建立规范的理赔程序,并要求建立健全国家立法和地方配套法规建设。2008年环保总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2010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等联合颁布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基金审核理事会为基金管理机构,明确基金资金筹集来源,基金有偿方式使用推进绿色产业并挂钩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具体的分别规定了赠款项目、有偿使用项目管理程序及方式等。

随后,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也涉及到碳金融手段的应用要求。诸如此类的立法与政策对我国应用碳金融促进环保、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发展等活动的开展予以了积极指导,为我国碳金融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奠定了基础。

碳金融在低碳经济发展初期具有重要的推进与保障功能,低碳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都有较为成熟的碳金融相关立法作为支撑。当前来看,由于低碳经济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碳金融立法也极不完善。我国还没有以支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经济发展为主要宗旨的低碳金融立法,前面所列举的有关涉及碳金融规范大多数表现为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范,立法层次不高,法律约束力不够。同时,这些立法活动及政策性文件主要目的是为环境和金融部门提供指导性规范,而缺乏可供实施的具体制度设计。考虑到法律在调整社会主体之间行为关系的基础性,为有效规范碳金融行业秩序,确保碳金融活动有效规范开展,完善的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显然不可或缺。

二、我国碳金融法律促导机制的完善策略

结合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现状及我国碳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现实障碍来看,未来我国碳金融法律促导机制的完善应该涉及以下内容:

首先,构建全方位、完整的碳金融法律体系。碳金融涉及到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诸多金融活动。但是,对应传统金融业的分类,可将碳金融分为以下几类:碳金融实物交易,一般是指碳排放权的实物交易,它是其他类碳金融交易的基础;银行业碳金融交易,一般是指银行对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低碳技术和项目提供的贷款,如银行开展的绿色信贷业务;证券业碳金融交易,一般是指对低碳项目在资本市场的上市融资以及以碳排放权实物交易为基础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保险业碳金融交易,一般是金融机构基于对高风险低碳项目融资而提供的保险服务。因而,全方位、完整的碳金融法律体系应该涉及碳金融之碳交易市场法、碳金融之银行业法、碳金融之证券业及保险业法。在碳金融具体立法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与实践,条件具备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尽快制定全面规范碳金融并协调相关立法的基本法律,如考虑制定专门性的《碳金融法》。

第9篇:低碳经济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低碳;城市规划;变革

中图分类号 F0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7-0020-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7.003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下,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市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关于低碳经济和城市的相关研究近年来也逐渐成为热点。有关学者就低碳社会、低碳城市的实质和发展途径等作了大量富有建设性的研究。关于低碳经济和城市规划等问题也略有涉及。但综合来看,其实际上要么只是从低碳和城市角度进行综合论述,要么局限于低碳技术在城市中的应用等,对于低碳背景下城市规划本身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试图从规划工作者的角度出发,详细探讨城市规划在思想、体系、编制、内容、实施管理等方面与低碳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之处,并提出建议,以期能够对新时期的城市规划发展有所帮助。

1 低碳经济、城市规划和工业化

低碳经济的最早明确提出是在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其兴起源自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化所引起的严重后果。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1990年发表的全球气候评估报告中阐述了全球气温升高的危险,之后进一步指出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之间的密切关系,直接推动了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通过,使得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2009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更是反映了随着全球气温不断上升趋势的无法逆转,温室气体减排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于生存权和发展权斗争的重要内容,正逐步演化成一个政治问题。

现代城市规划则缘于城镇化进程。自18世纪中期的英国工业革命以来,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积聚到城市成为产业工人,城市数量和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流动的加剧、新兴工业门类的兴起,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建立于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传统商贸型城市向基于工业文明的现代工业型城市转变。这一转变在创造前所未有财富的同时也给城乡发展带来了种种矛盾,对城乡设施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要求对现代城乡规划理论的建立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等开始,城市规划学者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提出了许多相应的措施和理论,为现代城市规划学科和体系的建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严格来说,低碳经济和现代城市规划都是工业化的产物。工业文明在给人类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在短短二三百年的时间内产生了比之前数千年农业文明更多的温室气体,成为全球气候变暖最主要的诱因之一。根据有关资料,从1850―2005年,全球共排放二氧化碳11222亿t,其中已经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共排放8065亿t,占全球总量的72%。从人均累计排放看,欧盟542t,德国958t,英国1125t。而正在进行工业化进程的中国仅71t。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已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无论是在碳排放总量还是人均累积排放量方面都远远超过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人类碳排放增加有着不可割裂的因果联系。

从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也可以看出其与工业化的内在联系。工业化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发生,现代城市规划体系也随之而建立。同时,城市是人类活动最为集中的空间地域单元,碳排放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在城市产生的。联合国的2008年《世界城市化展望》指出,到2008年底全球将有超过一半人口生活在城市中;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70%。高密度环境和高频率活动使得城市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远大于乡村,产生碳排放的领域和总量也远大于乡村。同时,城市社会经济的高度集聚使得对其进行低碳控制更为有效和便捷。因此,对城市发展进行总体性安排和空间秩序控制的城市规划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有着相当重要的责任和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低碳经济和城市规划就好像是工业化所导致的一对孪生子。两者之间的同根同源关系决定了其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相生相伴。低碳经济离不开城市规划,需要城市规划的助力和促进;城市规划在低碳经济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重要作用。

2 我国低碳经济和城市的实质

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的阶段,其主要特征是以大规模基础设施投入推动快速城市化、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化的过程。由于我国城市的数量和规模都十分巨大,工业化进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都处于全球前列。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报告,我国在2007年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在我国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下,原材料消耗和居民需求增量巨大必然会对节能减排带来很大的压力。《京都议定书》虽然提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但我国的低碳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格局下,世界各国经济关联度较强,发达国家低碳发展必然会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发达国家高能耗企业的外移,基础设施等投入的“锁定效应”(Locked-in effect)TM等,有可能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履行减排义务、发展低碳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必然不能和发达国家走同样的道路。由于发达国家已处于后工业化阶段,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大都放在建筑、居民生活和交通减排等社会生活方面。如英国低碳城市的重点领域是建筑和交通。英国能源与环境变化部与2009年6月26日发表的《通向哥本哈根之路》报告称建筑节能是执行低碳经济发展最简单和直接的方法。此外,还有美国对于节能汽车的鼓励、德国政府对太阳能供暖产业的减税激励等。我国在部分发达城市也进行了相关尝试――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上海

的着重点就是发展节能建筑,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但就我国的综合发展水平和城市发展阶段来看,绝大多数地区和城市依然处于工业化进程当中,首要的任务依然是发展。我国的低碳经济必须在确保发展的基础上兼顾节能减排,通过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新技术和新经济形式的应用和发展。在目前,我国的低碳经济应立足于工业化过程中的低碳发展,重点应放在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提高能源效率与新型能源产业发展相结合之上,并通过多种手段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以增加碳汇。WWF在我国的另一个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试点城市保定积极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将发展新型能源产业与新能源利用相结合,实行低碳产业的发展、产业的低碳发展、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低碳化同步转变,应该说是促进发展与低碳互动的有益尝试。

笔者认为,低碳城市主要指在保持经济发展前提下,以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为核心目的和手段,以低碳生产和生活理念为主要内容,并促进新经济形态产生和发展的城市模式。其与生态城市和绿色城市有一定相近性,但也存在不同。生态城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0s提出,根据前苏联生态学家杨尼斯基的观点,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护――强调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复合生态系统,从系统和循环角度考察城市各要素的运行和相互协调。根据许多学者的意见,绿色城市与生态城市大体一致,笔者基本赞同这样的观点,但认为生态城市更偏重于系统层次,而绿色城市则更偏重于环境方面。这两者与低碳城市的相同之处在于三种理念都反映了在环境变化背景下,人们对于城市问题的反省和对未来的认识,最终都是以改善生态和人类生存环境为目的,而寻求城市发展的理想模式。不同在于,低碳城市直接以降低碳排放为目标,侧重于低能耗和新能源利用;而生态城市和绿色城市则从城市宏观环境人手,侧重于整体环境的营造。

3 城市规划视野中的低碳城市特征

本质上说,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空间秩序而作的关于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低碳的城市规划应该能够在对城市发展思路、总体布局和内部秩序等方面综合考虑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空间安排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就规划角度来看,低碳的城市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低碳城市应具有合适的规模。Glaeser and Kahn研究了城市规模和城市碳排放量的关系,得出城市的规模与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指出大量新增人口将导致更高的碳排放水平。这说明,只有将城市规模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减缓城市碳排放的增加。

(2)低碳城市应具有紧凑的形态。吕斌认为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再生,在城市形态上要形成具有复合土地利用的紧凑城市。在美国芝加哥大都市发展规划中曾经也论证过城市密度、交通等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并作为规划的重要依据。紧凑城市土地的复合利用,多功能紧密结合,有利于减少居民日常通勤的距离和时间成本,对于提高城市密度和城市交通效率具有积极作用,这些无疑将有力的促进城市碳排放的减少。

(3)低碳城市应发展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交通是城市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汽车尾气排放的增加,不断蔓延的城市道路,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阻力。以公共交通优先、科学合理组织的高效综合交通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阻力,降低城市交通中的碳排放增长速率。

(4)低碳城市应能促进低碳技术和政策的实施。从规划之初,就应该综合考虑低碳发展需求,给低碳技术应用和政策实施留有充足的空间。在规划决策阶段,综合考虑了低碳发展的可能性,采取适宜的决策流程,制定出长短期结合的政策,在规划实施和管理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促进低碳理念在全社会的普及和低碳技术的大规模应用。

4 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现行城市规划体系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发展和管理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但其在编制理念和方法、标准、内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与低碳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总体看来,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规划指导思想和编制方法偏重于城市外延式发展而轻内涵式发展,不利于资源节约

我国城市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城市盲目外延扩张,导致了城市用地效率极其低下,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专题研究报告有关成果,从城市用地人口容纳能力、建筑容纳能力和产出水平来看,我国的城市用地都存在较大的潜力可供挖掘。但我们在相关规划编制的时候,立足点往往放在城市用地扩张方面,对于城市建成区内部关注相对较少;重点依然放在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安排上,而对建设用地规模和效益研究相对较少;城市已有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力度不够,对于城市用地潜力挖掘不足。这显然不利于土地和附着其上的各种资源的节约。同时,城市盲目的外延发展,也不利于城市的紧凑发展,导致城市交通量、市政管网等的不断增加,影响了城市及周边地区的自然固碳功能,对低碳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4.2规划科学性和管理力度不足,导致城市规模过大,增大了城市的碳排放

在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过程中,对于城市用地和人口规模等的确定事实上缺乏严格的科学依据。科学性的缺失一方面导致了在编制过程中,规划从业者面对来自地方行政力量干扰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而不能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另一方面也导致在规划管理过程中,面对调整规划的要求时不具备过硬的技术底气,缺乏坚持原有规划数据的理由――城市规模等通常在规划调整的过程中一再变大。在规划层次的控制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城市大规模扩张的问题。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8》的有关数据,1981―2008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从6720km2增加到39140.5km2,增加了近6倍。仅2005―2008年的短短三年间就增加了近1万km2。事实上,这仅仅只是城市范围,还不包括正在大量扩建的小城镇等。如果加上后者的数据,将更令人触目惊心。

城市这种快速扩张加快了城市对周边农田、森林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侵蚀;城市人口和生产集聚导致资源消耗增多,产生的污染物也不断向周边地区转移。城市周边自然生态用地在急剧减少的同时,其系统环境净化能力和承载能力也被大幅削弱――整个城乡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4.3相关标准体系已不适应现状和低碳发展的需求,指导性不足

目前实行的指标体系大多为多年前制定,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今现实。以现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为例,标准的覆盖范围局限于城市用地,具体指标上下浮动范围过大,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分为60.1―75m2、75.1―90m2、90.1―105m2、105.1―

120m2四级进行上下浮动,但在实际规划操作过程中往往固化为人均100m2,忽略了各地各级城市之间的具体差异,导致城市用地效益不高。此外,我国相关指标的制定大都以现状统计资料为基础,指标取值也与现状统计数据基本相当。从节约利用和控制角度来看,效果不甚明显。

4.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不足。浪费较多且效率不高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分属多部门投资和管理,在其实际建设时往往出于部门利益和管理方便的考虑。同时由于城市规划在整体协调方面的指导性和话语权不足,导致城市基础设施设置不够合理、相互冲突和浪费现象较为突出。以铁路为例,某些城市铁路路桥在规划建设时只考虑单线的现实,忽略了日后升级为复线的需求,结果往往需要在同一地点建两座桥来满足复线的要求,在土地和建设成本等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浪费。这些浪费和不高的效率显然与节能减排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需要加以重视。

5 城市规划观念和方法的转变

5.1转变相关理念,建立低碳的城市规划体系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规划可以转变相关理念,对现有目标进行调整,探寻我国高速城镇化和低碳经济发展的结合之道,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城市规划体系。

城市规划应该遵循系统的原则。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而碳排放的增加也是多重因素叠加的效果,单一的概念和方法已经不能简单覆盖城市和低碳发展的各个方面。城市发展和低碳目标的结合必然要反映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为了更好发挥规划在调控方面的作用,有必要遵循系统原则。同时,城市规划应注重对消费的研究。以往的城市规划关注更多的是最终消费,并将其作为城市空间布局的一个重要依据。实际上,碳排放产生于消费的各个环节,低碳时代的城市规划应该关注包括产品生产在内的消费全过程。此外,尽管我国传统的规划建设理念是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但其所蕴含的师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同样有助于今天的低碳发展,为城市规划提供了新的思路。这里的思路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加强低碳、生态等理念和方法在现代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二是规划要适应城市发展和自然的变化,在原理和方法上及时作出应对。Peter Hall把城市规划理论归纳为三个时期,并认为第三个时期时应关注气候变化、全球增温对全人类的影响,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

5.2探寻城市低碳发展模式,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和内容

低碳目标的实现主要通过减少碳排放和增加碳汇两个途径。城市规划可以与其结合,通过对碳源、固碳地的研究,探寻城市低碳发展的具体模式,并对现行编制方法进行变革。减少碳排放,可以通过科学确定城市规模、促进紧凑发展和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等实现;增加碳汇,可以通过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增加城市绿化面积、限制城市无序扩张和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来实现。在此基础上的编制方法变革,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调整规划思路,改变以人口决定用地的做法,改为由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决定城市发展空间和规模。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能更直观的反映城市与自然之间的对应与耦合,能带来城市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方法的变化――即由以往的“需要多少”转变为“只能多少”为主,变加法规划为减法规划,严格控制城市建设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其更符合种低冲击开发模式(LID)的特点显然更有利于城市的低碳发展。同时,与传统的人口预测方法相比,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相对严谨,能够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在规划成果确定和实施管理等方面也具有更大的优势。

(2)考察城市发展模式,从消费和需求角度研究城市紧凑之道。紧凑城市对于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笔者认为要想达到城市形态的紧凑,就要实现功能尤其是服务功能的紧凑,并通过其带动其他设施布局的紧凑。在编制城市规划时,需要深入研究消费和需求,以紧凑为目的,从消费全过程和供需关系角度研究服务及其设施布局,并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设置。

(3)推行TOD模式,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紧密结合。这种方式可以促使城市以公共交通为主要轴线合理发展,呈现出从中心轴线到边缘密度逐渐衰减的空间形态,形成分散型紧凑的大都市结构,避免城市以较高的密度“摊大饼”式发展,有利于自然生态用地契人城市内部,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固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