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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精选(九篇)

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

第1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广东省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已超千万,约占户籍总人口的12%,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研究表明,广东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比全国早,老年人口递增的比例也比全国高,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认为,为缓解人口老龄化高峰所形成的各种需求“高峰”,政策设计和调整应该未雨绸缪,采取积极多样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市场力量甚至公民个体的力量参与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现实表明,虽然老龄产业或老年产业的概念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或学者文章中,但是,老龄企业认定、老龄产业优惠政策等却如同空中楼阁,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或措施出台。各地老龄企业发展处于“自发秩序”状态。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社会认同,老龄企业发展步履维艰,很难吸引到足够的社会投资,专业研发人才也不足。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老龄产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老年群体的需求,难于承担缓解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责任。与现实中老龄产业支持性政策缺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界关于老龄产业发展思路或对策的研究成果显得丰富。然而,文献梳理表明,已有研究成果体现三个特点:一是许多学者谈论中的老龄产业主要显现为养老服务业,所以老龄产业发展思路实际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策略;二是大多数学者都已经意识到老龄产业存在诸如界定不清、政策支持缺失和市场规范与标准缺失等问题,但提出的建议却是宏观和务虚的,缺乏可操作性政策建议;三是对于当前老龄产业的分析,呈现现状梳理多,问题归纳多和国外经验借鉴启示多的特点。这就表明,既从宏观角度又从微观角度深入剖析和制定老龄产业发展策略是当前学界和政界应该关注的趋势。本文在实证访谈和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老龄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勾勒了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分析探讨了老龄产业发展的宏观与微观策略。 二、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由于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会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意味着在发展老龄产业中应当贯彻“以老人为本”的理念思想。为此,广东省老龄产业发展应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幸福广东为目标。同时,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进程出发,认真维护和执行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有效满足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其三,加强政府扶持引导,激励和支持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扩大和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老龄产品科技创新,推动多元主体联合协作,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壮大,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安康蓝图。老龄产业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和广东省的基本省情,使老龄产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与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地位相匹配,不仅要充分利用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还应通过老龄产业自身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因此,我们认为,发展老龄产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当前,老龄产业发展总体处于“初始”状态和结构不平衡状态。总体上说,老龄产业需要政府扶持和主导推动,但有些发展较好的领域则亟需社会力量参与和推动。只有发挥好政府和社会各自的优势,才能有效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二是品牌塑造、标准制定与实现产业化相结合。当前,老龄产品缺乏知名品牌,同类产品或服务业没有行业标准,导致客户对老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认同存在不足,影响产业化拓展。需要说明的是,除以上发展原则之外,发展老龄产业还要践行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和调整产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相协调的原则。 三、发展老龄产业的策略分析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广东省产业转换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广东省必须制定有效策略,全面推进老龄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使老龄产业的发展速度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相协调,实现和谐社会,构建幸福广东。 (一)建立老龄产业发展法规,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多元力量参与 缺乏相关的总体规划,是制约广东省老龄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在产业市场培育和老龄产业开发方面,缺乏相关的产业指导,缺乏政策性支持和扶植,使老龄产业长期处于“自发秩序”状态。因此,广东省政府应尽快对全省老龄产业发展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使全省老龄产业发展有一个有效的制度环境依托和制度原则,可成立由发改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物价、银行等部门组成的老龄产业发展委员会,指导老龄产业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同时,省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强调和重视发展老龄产业。在各级发展计划部门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应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大对老龄产业特别是老年服务业的投入,推动老龄产业的不断拓展和健康发展。 第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鼓励、扶持、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条例,如《老龄产业促进法》、《老龄产业管理条例》、《老龄产业管理办法》等,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和规则支持。 第二,制定和实施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政府应当尽快制定老龄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领域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政策机制,并据此制定鼓励和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地方各级政府应将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发展总体规划,并设立相关考核指标,以便于监管和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鼓励和强化多元力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当前,老龄产业之所以发展缓慢,除了政府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缺失的原因外,参与主体单一和弱小是重要原因之一。首先表现在政府对老龄产业发展支持不足,建议强化政府在发展老龄产业中的主导性作用。目前,老龄产业总体而言属于微利行业,市场发育不够,产业化程度低,需要政府扶持。为此,政府应给予老龄产业税赋政策优惠。对符合老年人需要但利润较低的产品,可以在税收上进行优惠或者减免;对老龄产业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性照顾;可研究实行老龄特种产业或产品财政补贴政策,为保障老龄产业持续运营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其次表现在老龄产业协会缺位,故应强化老龄产业协会作为行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平台功能。为此,各地成立老龄产业协会,构建老龄企业交流的平台,牵头组织老龄用品推介会和老龄产业博览会,并利用平台优势宣传老龄产业发展和品牌老龄企业,拓展老龄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再次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应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老龄产业发展。为此,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潮流中,政府应该制定有效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p#分页标题#e# (二)构建老龄企业鉴定、评估与管理服务机构,规范老龄产业行业标准,制定和执行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第一,成立或界定统一的老龄企业准入认定、资质鉴定、经营评估与管理服务的机构。广东省各级老龄企业协会作为行业管理和协调服务的组织,可拥有界定老龄产业中的生产企业或服务机构的功能,为老龄企业提供资质认定、管理评估、信息与咨询服务等,使“真正”的老龄企业得到相应的优惠与扶持。同时,制定老龄企业监管规则,定期对老龄产品生产企业或服务提供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动态地监督与评估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 第二,制定和规范老龄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提供标准。老龄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与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有效规范老龄企业和老龄服务机构的发展,保障老年消费者的权益和老龄产业市场竞争的有序性。 第三,制定和执行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我们认为,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加大对老龄产业发展的投入,尤其是扩大对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财政支持、项目补贴或服务购买。同时,有效制定和强力执行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可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用地优惠、床位补贴、税收优待和服务购买等,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社会投资。王洪梅认为,在项目审批方面,对申请报批的老龄产业项目,相关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简化立项和审批手续。在税收方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可给初涉老龄产业的企业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减免或免征企业所得税若干年;在公用事业收费方面,应努力降低从事老龄产业机构的支出费用,尽量减免有关行政性征收费用。如:人防工程使用费、养路费、环保费、卫生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来水、电、气的增容费等费用。[1] (三)以老龄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老龄产业发展,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老龄产品市场发展 第一,以老龄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各地应因地制宜构建“老龄产品与服务园”或“养老公寓园”等,实现老龄产业聚集,促进老龄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形成规模效应,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同时,以社区为中依托,构建和鼓励发展老年家政服务、老年家庭医疗护理、老年教育、老年旅游等服务业。 第二,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创建灵活方便的经营方式,践行品牌战略,保障老龄产品质量,拓展老龄产品市场。企业在针对老年市场的具体分销策略上应以增加老年人的便利,尽量接近老年消费者为主线,在老年人较集中的居住区,开设老年专柜、老年专卖店、老年便利店等,为老年人提供商品介绍、购物、咨询、上门服务、电话预约购物等服务[2]。 (四)加强宣传,转变观念,营建老龄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文化 第一,加大对发展老龄产业的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社区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电视等媒体公益广告、免费讲座等加大对发展老龄产业重要性、紧迫性及发展态势的宣传,使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个体都对老龄产业形成感知,增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认知和为老服务的自觉性,为老龄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老年群体之所以不敢消费,除了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之外,重要原因就是节俭储蓄以备未来养老。实际上,消费也可以成为一种补充养老方式。例如,一些商家和旅游企业合作,积极开展体验销售游或夕阳真情微利销售游,使老年群体在轻松的游玩中体验老龄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和企业诚信,从而改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使老年人轻松消费和放心消费。第三,消除社会投资主体对老龄产业发展前景的迷茫认识和认知误区,构建投资老龄产业的信心。当前,许多企业家认为老龄产业没有前景,利润微薄,缺乏产业集群优势,结果投资者少,老龄产业发展缺乏投资的有力支撑。但是,产业发展演变的历史启示告诉我们,老龄产业兴起和发展是人口老龄化阶段的必然要求。巨大的老年群体将创造一个巨大市场消费需求,为未来老龄企业发展提供无限商机和巨大潜力。同时,企业家必须清楚,任何产业的发展壮大都是时间积累的产物,都是政府支持、远景规划、制度创新、技术研发、观念转变和市场培育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老龄产业发展必定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它潜力巨大,前景光明。 (五)加强老龄产业理论研究,注重理论研究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同时,着力老龄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合理利用老年群体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 产业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专业人才和专业知识的支撑,老龄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 第一,加强老龄产业理论研究,并重视老龄产业理论研究与产业政策的衔接与应用。我们认为,必须按照老龄产业成长规律来制定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当前,就广东而言,老龄产业发展还处在“自发秩序”的阶段,零散而弱小,亟需政府产业政策的积极支持。但是,理论研究表明,老龄产业政策涉及多个学科理论,当前学界对老龄产业发展与其产业政策之间的运行机理、方式与作用规律等方面的研究极不深入,必须进一步的探索与分析,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认识和政策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效而切实的老龄产业政策,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 第二,着力老龄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相关职业培训。国外老龄产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专业人才培养和支撑是老龄产业发展的有力基础。早在1976年,美国开设老年学课程的学校就达1275所,其中27%是大学。80年代初期,美国社区学院中有三分之一至一半开设一门或数门老年学课程。[3]相比而言,广东省目前尚无院校设有老年学专业,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因此,应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社会福利、福利工学、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龄产业开发和社会工作等专业,培养适应当前老龄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医院和疗养院等部门,大力开展老龄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老龄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对各类社会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要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在这方面可向日本学习。从业人员的专业化不仅是老龄产业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老龄社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需要。198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社会福利师和介护福利士法”,并于1989年进行了这两项国家资格的首次考试。社会福利师主要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提供咨询和指导,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大学以上学历并选修过相关的专业课程(如无选修过专业课程则需在培训中心接受1年以上的培训),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而且在培训中心接受过6个月至1年的培训。介护福利士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具体的介护和日常生活服务,只需高中以上学历并在培训中心接受过1~2年的培训就可取得这项国家资格,但如无高中学历则需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并通过资格考试。结果表明,大量的专业化的社会福利师和介护福利士以及大量拥有资格的家政助手等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较高质量的服务,也从“人的资源”方面满足了相关行业发展的需要。[4]这些都有力地支撑了日本老龄产业发展,从而有效地回应日本老龄化趋势加重所形成的挑战,保障了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满足了老年群体多样化的需求扩张。#p#分页标题#e# 第三,合理利用老年群体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笔者访谈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所获取的事实表明,该机构在老年服务方面有一套有效的制度设计与安排。该机构引导和吸纳在该公寓养老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服务能力强的老年人组成老年服务志愿者,利用他们的闲暇优势、健康优势、服务优势和年龄优势等,为更加年长、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同时,等这些老人进入服务对象的“状态”时,他们也将得到同样的服务待遇。这种做法形成一定意义上有效的、可持续的老年“互助”服务模式。 (六)优化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构建“资金+服务”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第一,优化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养老待遇,改善老年群体有效购买力。现实表明,老龄产业发展,尤其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助于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有效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能消除老年人消费的后顾之忧,有助于调整老年群体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提升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扩展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规模,从而为老龄产业发展拓展空间。同时,研究表明,老年群体的疾病风险大,因而医疗开支较大。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老年医疗保障制度的投入,加强老年群体的医疗保健和疾病预防。 第二,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除少数老年人有条件入住养老机构外,大多数老年人一般都是居住在社区,因而老龄产业发展也应落根社区。养老金只是解决了老年人“购买力”的问题或生活经济保障的问题,但是,如果老年服务跟不上,这将严重影响老年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应以社区为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群体的安老、养老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目前,广东大部分社区虽然已开展了不少服务项目。但是,在政府推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背景下,“社工+义工”的制度设计仍不完善和清晰,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或障碍,仍有很多服务无法有效提供,未能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以定点服务、上门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老年护理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老年服务格局。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服务业,一方面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还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服务业是广东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的一个重要产业,而老年服务业又将是服务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大力推动和发展老龄服务业有利于促进广东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

第2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论文关键词:老龄化;养老保障;改革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态势与特点

我国人口基数大,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日益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到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6.95%。到目前更已接近1.32亿。而且持续增长势头强劲,预计2025年60岁老年人口可达2.8亿.占总人口的18.4%左右;2050年将达到4亿左右,占总人口的1/4以上。老龄人口中,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高龄人口已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l,100万,到2020年将达到2,780万。作为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个人口大国.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口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而生.呈渐进步伐,当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np一般在l万美元以上。而我国成为老龄化国家时.人均gnp仅为800美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用于老年人口的养老支出,与收入水平的变动、老年人口规模及比重有密切关系,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和大规模高速度的老龄化发展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而言是一次挑战,经济压力不言而喻。

(二)我国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呈不均衡性

在上海,老年人口2000年已达238万,占总人口的l8.5%.到2025年将达到最高峰468.8万,占总人口的32.7%;北京2000年老年人口为188万,占总人口的14.6%,到2025年将会猛增到416万,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30%,大大超过现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整体而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在中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明显低于东部。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愈益突出

我国城乡差别与人口流动使农村人口老龄化更加突出。就静态而言.由于农村婴儿出生率高于城市,因此老龄化程度城市高于农村;就动态而言,由于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携带子女流入城镇,城乡老龄化的程度正在接近.因此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愈益突出。

(四)女性老年人负荷沉重

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历史、文化、社会等原因.老年妇女容易受到性别和年龄的双重歧视,老年妇女比低龄妇女以及男性老人在生活上面临更多的困难,并往往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二、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提出改革要求

社会养老保障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人口老龄化对其的影响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首先,养老保险居于社会养老保障中最根本的一环.以资金缺口直接衡量的话,人口老龄化使养老金和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大量增加。据统计,从1985年至1997年的l2年问,我国用于社会福利等各项支出从327亿元增加至3,043亿元,增长近l0倍,其中用于离退休、退职职工保险福利的费用(包括退休金)支出从149亿元增长到2,068亿元,增长了l2倍多,比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快得多。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看,社会保障各项费用的增长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近年甚至用于社会养老保障的基金人不敷出,据报道,仅2003年,由人口老龄化引发基金缺口,中央财政就至少要补助350亿。

其次,人口老龄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受到削弱,急需社会养老保障向更高层次迈进。我国人口寿命的延长,使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内的代际数将相应增加;伴随父母年龄的提高,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家庭供养能力会有所下降。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带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比重日益增加,所以老龄化发展只解决经济供养是不够的,还要解决好社会照料和医疗护理问题。因此,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功能,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事业,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满足日益增强的社会养老需求,是人口老龄化提出的一个现实要求。

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社会养老的发展同样面临较多的制约因素,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低、缺乏系统的老年服务体系、养老设施严重不足、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偏低等。具体就养老保险来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计划,现收现付,从目前的情况看,每年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还在不断地加大。据统计,25年后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可能会从现在的2000亿元增加到1.8万亿元。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在现行的养老保险计划下,中国的基本养老基金将在2032年左右开始出现收不抵支。现收现付制如果不进行改革就有可能把国家财政拖垮,很高的收缴比例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负担。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瑞士和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瑞士是欧洲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日本是亚洲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由此而来的养老保险问题日趋严重。面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两个同属于世界首富之列的国家,都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调整和改革了各自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增加企业和个人的义务

瑞士和日本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都以国家的基本保险为核心。这种单一的公共支柱虽然解决了社会再分配的功能,却难以同时肩负储蓄即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和保险即保障退休工人的基本生活的功能。两国的做法都是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各自负责的多支柱制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有国家的基本保险基础上,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支柱。同时,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税收政策,鼓励个人通过储蓄为退休积累一定的养老金,将个人多余的资金以储蓄的形式进行融资。

(二)规范原有养老保险体制、控制新的养老保险规模

日本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着手来规范原有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养老保险的收入,同时,控制新的养老保险收益规模。而瑞士则更多地通过复杂的收益与缴费的精算关系,确保贡献与收益的平衡。

(三)增加国家对养老保险的投入

面对人口老龄化,瑞士政府以建立养老金补偿平衡基金的方式,依托此项基金的稳定的投资回报,来弥补基本养老金计划的缺口,增加国家对养老保险的投入。而日本则更多地依靠政府财政的直接支出的增加。

(四)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

调整和改革后的基金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养老基金通过私营公司的管理进入国际或国内资本市场,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回报为目的。这样也就避免了现收现付制下,政治因素对养老金投资的影响,避免了将退休者的保命钱投资到或借贷到濒临破产的企业中。

四、加快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应对老龄化问题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形成多支柱体系

我国原来实行的现收现付的以公共养老金为基础的老年保障体系已不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国家独立支撑的养老保险体系转化为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承担已成为政府必然的选择。因此,我国应增加企业和个人的义务,在国家基本保险之外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支柱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其他补充保险,形成新的三元模式。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基本养老金+强制性储蓄积累”的二元养老保险模式,从功能定位和保障目标上看两者应该有所区别,资金筹集、管理运作以及养老金发放方面,应该逐步分离,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分别实施。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基本养老金的比重应该逐步缩小,更多地发挥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正在推行的是完全积累式的养老保险,仍处于探索阶段,覆盖面很小,保障水平较低。从我国人口变动的趋势来看,随着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以及农村青年人口的大量外流,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对于农村“三无”老人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还可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养老保险,在乡村利用资源优势,开辟养老田、养老山、养老林、养老塘的形式,为农村老龄化人口自我养老提供一个平台。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可以自愿实行农民退休金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老年农民或按年度或按月份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

(二)建立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建设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收缴与支付都由国家来执行,带有统筹的公有制的性质,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急需在资金运作方面下工夫。政府财政职能的转变、养老社会保险经营上的不足、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偏低的需要以及调动社会成员参与养老保险积极性的需要,都呼唤基金管理公司的建立和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建立。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是依据法律来经营管理全国养老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它利用社会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增殖。目前,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政府公债、存人国家银行获取利息,受到通货膨胀等的威胁。特别是这几年,国家为了扩大国内需求,政府公债、银行存款利率在不断下调,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收益率并不高。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将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状况直接与公司的生存、公司的利益相联系,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养老金的积极性。商业养老保险必将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养老金缴纳的时间长,有定期性,储蓄的时间也很长,比较适合作长期投资,而长期投资的收益则是很高的。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监督多支柱体系

政府对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基本养老金+强制性储蓄积累”的二元养老保险模式,从功能定位和保障目标上看两者应该有所区别,政府在此间的职能应该逐步分离,行使宏观调控职能。

第3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衡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指标主要有:①老年人口系数,指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当这一比重超过7%时,称之为“老龄化社会”;②老年抚养比,指老年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③老年人口总数。2.人口老龄化的现状。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成县总人口为24.23万人,其中0~14岁人口为4.48万人,占18.5%;15~64岁人口为17.70万人,占73.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5万人,占8.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下降6.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从老年人口系数来看,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成县老年人口系数为5.78%;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上升为6.45%,而到了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则提高到8.46%,分别比2000年和1990年提高了2.01和2.68个百分点。从老年人抚养比来看,1990年、2000年的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成县的老年人抚养比分别是8.66%、9.47%;到了2010年的老年人抚养比却高达11.57%,比2000年高出2.1个百分点,比1990年高出2.91个百分点。从老年人口总数来看,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成县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2.05万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老年人总数1.66万人增加了0.38万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老年人总数1.33万人增加了0.94万人,增长比例分别为23.5%和54.1%[2]。以上分析表明,成县已进入老龄社会,今后老龄化发展速度和程度必将进一步加快,(见图2)。

成县人口老龄化趋势

(一)老年人口总数和老年人口系数继续增长

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1990年、2000年、2010年老年人口数分别增加1.33万、1.66万和2.05万人;老年人口系数分别为5.78%、6.45%和8.46%,年平均增长率为2.41%。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总体上呈现出逐渐加快的趋势,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人均寿命持续延长,老年人口比重会日益提高,这种持续增长的态势还将继续扩大。

(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年龄结构属于老年型

对成县人口的年龄构成分析可以看出:15~64岁成年组人口数最多,成年人口系数为73.1%,在各年龄段中占有比重最大。从发展趋势看,这部分人口是未来老年人口增长的潜在基数,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未来成县的老龄化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

成县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预测

以成县2003—2010年的人口数量为依据,运用多种数学模型对未来县域总人口规模和老年人口数量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一)总人口数量预测

分别采用综合增长率法、经济弹性系数法、劳动力需求法三种方法对县域总人口进行预测,预测得出的结果为:2015年、2020年、2025年成县县域人口将分别为30.8万人、35.2万人和39.1万人,总人口数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老年人口数量预测

采用年平均增长率法、一元线性回归模型法对成县老年人口进行预测。

1.年平均增长率法的预测公式为:pn=po(1+r)n式中:Pn—预测期末的预测老年人口;Po—预测期起始年份的老年人口;r—老年人口系数年平均增长率;n—预测年限。由2000年、2010年全国第五、六次人口普查的老年人口系数6.45%、8.46%可得出2000—2010年老年人口系数年平均增长率为3.10%。即可得到成县老年人口数预测结果:2015年为2.39万人;2020年为2.78万人;2025年为3.24万人。

2.一元线性回归模型法。以年代为自变量X,老年人口系数为因变量Y,构建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预测。由SxxΣX2-(ΣX)2/n;Sxy=ΣXY-ΣXY-ΣXΣY/n;b=sxx/syy;a=ΣY/n-(ΣX/n)b得到一元回归直线方程:Y=-354.6+0.181X可求得老年人口系数:2015年为9.43%;2020年为10.34%;2025年为11.24%。老年人口数分别为:2015年为2.90万人;2020年为3.64万人;2025年为4.39万人。由表1的预测结果可知,在未来数十年,成县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会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由2010年的2.05万人增加到2015年和2025年的2.65万人和3.81万人,增速达85.85%,呈不断上升趋势;成县的老年人口系数也由2010年的8.46%增加到2015年的8.60%,到2025年将高达9.74%,增速递增(见表1,图3)。

甘肃省成县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特点和原因

(一)成县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特点

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全县人口增长速度。根据第四、五、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从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间,成县总人口由1990年的22.9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6.8万人,增长了17.03%;而65岁及以上人口从1990年的1.33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2.27万人,老年人口数增长了70.67%,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超过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是全县总人口增长速度的4.15倍。

2.老年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人口抚养比反映了少年儿童、成年人与老年人在数量上的对比程度,指的是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的比率。1990—2010年间,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是下降的,而老年人口比重则明显上升。虽然总抚养比由1990年的49.9%下降到2010年的36.9%,其中少年儿童人口抚养比1990年为41.2%,2010年下降为25.3%,但老年人口抚养比却从1990年的8.7%上升到2010年的11.6%。总抚养比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少年儿童人口抚养比的大幅度下降造成的。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实施,出生人口会有所下降,但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平均寿命有所延长,老年人口比例会大幅度增加。结果是,尽管少年儿童抚养比和总抚养比都呈下降趋势,但是老年抚养比却呈急速上升态势,这就意味着成年人口抚养子女的负担减轻的同时,赡养老年人的负担却在不断加重。

3.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的老龄化有别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情况是:(1)“先富后老”。即社会经济水平发达到一定程度,人们价值观和生育观发生了改变,自然生育率下降,老龄化进程基本上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2)“先备后老”。具有健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后盾和支撑。这些国家在步入老龄化时,自身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承受能力。而成县的老龄化与我国其他地方面临的情况相同,是“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主要在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情况下迅速出现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协调,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在经济实力和社会承受力不足,相关社会保障体系滞后的情况下出现的,尤其在广大的西部县域农村地区。因此,成县老龄化的经济基础很薄弱,物质基础也相当脆弱。

4.社会保障水平难以满足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成县每年净增的老年人口数约600余人,老龄人口的增加无疑会加重社会保障的负担。而完整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尚不完善,养老金的支付赤字较大,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缓慢。到2010年底全县共有县级社会福利院1个,农村乡镇敬老院36个,这与实际的需求尚存一定差距。

(二)成县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的原因

成县老龄化的成因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生育率的下降。20世纪70年代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生育率急速下降,是导致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孩子在家庭中作用的变化以及抚养成本的上升使得人们的生育观、价值观发生了巨大转变。生育意愿、出生率的不断下降加剧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成县从1978年开始具体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近些年来人口综合增长率从2003年的13.4%下降到2010年的6.5%,生育率和生育水平均在持续下降。

2.死亡率下降和期望寿命延长。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改善,一方面,全县人口平均寿命得到不断提高,由原来的65岁提高到71岁,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另一方面死亡率的下降,期望寿命的延长推动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3.初期年龄结构的影响。由于人口惯性的作用,初期人口年龄构成对以后数十年的人口发展有很大影响。从近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可看出,少儿人口系数逐渐下降、成年人口系数和老年人口系数呈上升趋势的初期人口年龄构成,形成人口金字塔中下半部分呈减少型,上半部分呈增长型的人口发展结构态势,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上大下小的趋势会愈演愈烈,势必会导致未来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的逐渐增加。

4.人口流动和迁移的影响。人口流动和迁移在一定程度上对人口年龄构成也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因成县较周边地区在经济、工业、农业、城建、交通、生活居住等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区位优势,周围地区的人口,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会向成县流动和迁移,从而导致成年人(未来潜在的老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数量和比重不断增加。

甘肃省成县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作为人口年龄构成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必然会对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在西部县域地区经济还不够发达、社会综合实力还不够强的情况下,影响尤为突出和显著。表现为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两方面:

(一)正面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1.促进老龄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消费结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数量存在较大差异。老年人需要更多是相关的劳务服务,而非一般性的物质消费,由此催生了伴随着老龄化而出现的新兴综合性产业———老龄产业。它主要包括:医疗保健业、医药制造业、家庭服务业、文化娱乐业、日用消费品业、金融保险业等多个行业和产业[4]。由此会带动和促进与老龄相关的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

2.有利于加速改进生产技术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老龄化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人口的数量,主要表现在:劳动力数量减少,难以适应快节奏的生产活动,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掌握能力相对较弱,从而迫使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

3.迄今尚无例证表明有国家或地区因老龄化造成经济萎缩或陷入困境的后果。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比我们提前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它们几乎都经历了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以老龄化速度最快的瑞典为例,其老年人口系数高达18%,几乎是我国的两倍,但它们都能利用老龄化对社会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探寻适合本国的解决方法,保证了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我国,北京于1990年比全国水平提前1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至今已有22年,但GDP始终以10%左右速度增长,经济社会依然快速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整个社会对老年人口的承载能力[5]。

(二)负面影响

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冲击是全方位、多方面的,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老龄化对生产、经济方面的影响表现在:(1)从劳动参与率角度看,人口老化影响劳动力资源量的供给,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和比重降低,劳动力供给的匮乏和不足,其结果是劳动人口的减少和劳动参与率的降低;(2)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和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老龄化会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随着人的年龄逐渐老化,人的体力、脑力、精力会不断衰退,接受能力和创新意识都会不同程度地缺乏和减弱,从而直接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

2.对储蓄、投资与消费的影响。老龄化会引起储蓄、投资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第一、由于老年人退休后经济收入减少,加上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丧失、疾病的增多加重,使得老年人口用于储蓄的收入减少,而投资的主要来源是储蓄,储蓄率和投资是成正比的关系,储蓄多,用于投资的资金就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就大;反之亦然。老年人较低的储蓄率明显对投资和经济增长不利;第二,老龄化使老年人口从工作状态转向退休或休息状态,没有或减少收入的老年人变成单纯的消费人口,与此同时老年人用于消费的资金不断增加,这样无疑形成了消费增加、储蓄减少和投资下降的情形。

3.对国民收入中分配比例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使国家的抚养重心由少年儿童转向老年人,从而使国民收入分配中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的比例关系发生变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国家用于老年人口的养老金、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使消费基金增加,积累基金减少。此外人口老龄化还会改变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内部的比例关系,在积累基金中用于老年人生活福利、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大量增加,势必会减少用于扩大正在生产的投入;在消费基金中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开支会增加,因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4.对社会保障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养老费用和医疗费用大量增加,结果是老年人养老金数额和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数不断增加,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会不断增长,而为社会保障制度缴费的人数相应减少,给社会保障带来沉重的负担。

5.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传统的大家庭逐渐被日益小型化的家庭结构取代,许多家庭呈现出“四二一”的代际结构,子女的养老负担明显加重,随之而来的是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人口老龄化引起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因而迫切要求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各项社会福利和服务事业,以补充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

成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和建议

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好成县老龄化社会问题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涉及范围广。通过分析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正负面影响,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一)把解决老龄化问题纳入构建和谐社会战略中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单纯的人口学现象,它具有多学科的复杂性,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构建和谐社会强调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老年人口在构建和谐社会战略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在实施成县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过程中,要重视人口老龄化与成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和谐社会战略的实施。

(二)大力发展经济

加速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和根本途径。据有关资料显示,2030年之前,我国成年人口比重较大,总抚养系数不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期”,而甘肃省的老年抚养比在2035年左右将会达到高峰[6],未来二十多年是甘肃省经济增长的黄金时期,成县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经济,为解决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问题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成县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尚不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极不协调,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处在初级阶段,城镇养老保障制度刚刚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尚在起步阶段,未来成县老年人口抚养比的提高将会对目前的社会保障状况提出严峻挑战。主要的建议有:第一,建立由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组成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以家庭养老形式为基础,社区养老形式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保险模式;第二,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农村,成县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养老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以家庭为养老主体”的原则,积极鼓励发挥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加强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和社会养老形式;第三,继续大力发扬中华民族晚辈尊敬赡养长辈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老人与子女一起居住或邻近居住,让老人安享晚年,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四)实现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应采取的一项积极有效的战略选择[7]。成县应将“健康老龄化”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需要做到:第一,进行宏观协调,共同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的推行需要科学、教育、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第二,加强宣传力度,尽力做到人人皆知。县乡各级政府应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使老年人充分认识到“健康老龄化”是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和事业有成的重要保证,同每个人、家庭、部门和全社会都息息相关;第三,对“健康老龄化”的目标管理、运行程序、实施手段、进展推进等方面进行协调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四,积极参与、组织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和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保持良好的身体、精神状态,形成健康的行为,提高生活质量和满意度[7,8,9]。

(五)开发老龄市场,促进老龄产业发展

老龄产业是针对在老年人特殊消费需求作用下产生的一系列相关产业,既包括老年服务、医疗保健、专用商品、福利设施等传统老年产业,也包括文化娱乐、旅游服务、老年教育等新兴老年产业。在国外,有人把老龄产业同汽车业、房地产业等称为未来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可见老龄产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成县在今后数十年中,人口老龄化会保持一个持续上升的势头,随着老年人需求的不断旺盛,要大力开发老年人消费市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各种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城乡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据了解,目前成县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老人用品专售商店,在开发老龄产业方面潜力巨大。建议成县应采取以下措施:(1)倡导、鼓励社区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2)积极发展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产业,把老年医疗保健作为社区卫生工作重点之一;(3)研究、开发和生产针对老年人消费需求的设备和产品;(4)大力发展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家政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旅游娱乐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等,激活老龄经济的蓬勃发展。

(六)利用挖掘老年人力资源,减轻劳动年龄人口和社会的负担

充分利用老年人才资源,实现“生产性老龄化”,把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转化为动力。激发老年人的能力资源和健康资源,重新开发,实现再利用,为成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第一,积极组建、开拓老年人才市场和就业市场,为再度开发老年人资源创造条件、提供良好运行环境,进一步挖掘和激发老年人力资源潜力,使有用武之地的老年人发挥余热,保障老年人顺利再就业;第二,在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和保障有劳动能力的健康低龄老人“有一分光,就发一分光:有一分热,就发一分热”;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照顾并给予优惠,维护老年人和退休人员的再就业权利,保护他们再就业的合法收入。第三,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愿意工作的老年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开展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教育[10,11]。

(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专门的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系统[12]。老年人可以通过使用互联网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获取所需服务,如网上购物、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和文化娱乐等。目前成县境内尚无一个专门的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系统,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乡镇老年服务网络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实用、便捷、高效的服务,迫在眉睫。

第4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关键词]:延迟 退休年龄 就业 影响

1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人口数量增多,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国原有的养老制度已经不适用于现阶段养老现状,延迟退休年龄是针对我国现阶段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而制定的养老政策,也是根据我国人口结构情况以及就业情况来逐渐提高退休年龄的就业政策。虽然延迟退休年龄在缓解社会劳动力不足和减轻养老金空账压力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容易加剧社会就业问题,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决定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2我国延迟退休年龄的原因分析

2.1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数量达到2.1亿,占我国总人口数量的15.5%,从2001年以来,我国老年人口每年平均增长3.28%,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然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够满足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老龄化所需要的社会养老保障需求,与一些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不同的是我国养老资源储备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养老金空账问题严重,延迟退休年龄能够缓解我国老龄化加剧的压力。

2.2养老金账户空账问题严重

我国采取统账结合的养老金管理模式,造成养老金空账的主要原因是:在我国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前退休的和较早参加工作的职工并没有个人养老金积累,但是退休以后仍需要向此类人群支付养老金,社会统筹资金长期透支到个人养老账户,故而造成了我国养老金账户空账高达3.5万亿。延迟退休年龄在减少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同时,增加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而个人获得工资收益又远大于养老金,减少了我国养老金空账压力。

2.3劳动力供需失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我国劳动力供需失衡,依靠劳动力带动经济增长已成为历史。延迟退休年龄能够缓解我国劳动力供需失衡的局面,在我国的产业升级和产业变革中,老年工作者丰富的工作经验也将起到稳定发展和指导引领的作用,实现剩余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缓解我国劳动力供需失衡的压力。

3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

3.1延迟退休年龄能够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得以延长,老年工作者的身体素质也有显著提高,而且老年工作者一般都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水平高,延迟退休年龄能够让老年工作者充分发挥“余热”,将原本因为年龄限制而浪费的人力资源扩容到劳动力市场中,充分利用其知识、能力和经验,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3.2延迟退休年龄能够弥补我国劳动力不足的状况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4》的数据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数量的15.5%,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量的10.1%。而且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体制,造成了我国现阶段少子化问题严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不足,劳动力供需失衡。延迟退休年龄可以有效的增加我国劳动力供给,缓解我国劳动力缺乏的情况,延迟退休年龄延长了老年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增加了老年劳动者就业机会,减轻了社会劳动力不足的压力,避免了劳动力成本的浪费。

3.3延迟退休年龄会造成社会就业紧张

延迟退休年龄会造成社会就业紧张,减少待业者的工作机会,特别是青年劳动者。延迟退休年龄使得原本满足退休条件的老年工作者继续工作,但是工作岗位是有限的,而且近年来我国放缓经济增长,调节产业结构,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工作岗位也随之减少,继续在工作岗位上的老年劳动者必然会挤占待业者的工作机会,形成挤出效应,造成社会就业困难。

3.4延迟退休年龄会造成就业结构改变

延迟退休年龄意味着扩大劳动人口年龄跨度,这不仅仅增加了劳动力供给,同时还改变了就业结构,使劳动人口的年龄层次、文化层次等要素比重产生了变化,打破了现有就业结构发挥其功能的要素传递模式。较年轻劳动者而言,老年劳动者在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及身体素质方面处于劣势,难以满足现代化工作日趋信息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过程中脑力劳动的比重增加,劳动力素质对就业结构的影响日益突出。劳动力素质不高,就难以满足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职业结构的变化对劳动力的要求,发生结构性失业在所难免。

4减少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负面影响的建议

4.1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需循序渐进

综合分析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影响,我国决定制定和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延迟退休年龄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给政府、企业和民众充分的准备时间,渐进式的退休政策重点放在延迟退休年龄推行要慢,实施时间要长,对就业的影响要小。从国外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经验来分析,政策推行时间越长,对就业的影响越小。

4.2采取弹性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推行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实行弹性化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国家需要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延迟退休年龄的差异性诉求,根据群体本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延迟退休年龄,同时国家还需要根据退休年龄调整养老金数量的多少。弹性退休政策需要与延迟退休政策相互协调,通过弹性退休政策来减少延迟退休年龄对社会就业的负面影响。

4.3根据工作性质区别,实行差异化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要充分考虑到工作特点和劳动类型的差异化,不同行业、地区也需要视情况而制定不同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可以根据就业形势对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减少延迟退休年龄对就业的负面影响。如:对于老旧行业和技术性要求较高的行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划,部分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或鼓励提前退休,革故鼎新,吸收新鲜血液提升活力;对于新兴行业或侧重经验的工作岗位延迟退休,充分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第5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关键词:空巢老人 养老风险 社会支持 社区依托

一、空巢及空巢现象

老龄问题讨论,通常把无子女和有子女但已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形象比喻为“空巢家庭”,“空巢老人”是指独居或只有夫妇两人生活的老年人。

2010年《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指出,在21世纪剩下的90余年里,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一直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中国在相对较低的起点发展,最终老龄化会超过日本,这说明中国老龄化具有速度非常快的特点。

2010年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河南省民政厅的抽样调查,河南省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空巢率为47%左右。根据预测,河南省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届时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90万人。本课题组2011年5月,有大学生暑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50个抽样点的抽样调查,空巢率达46.5%,越是经济落后的农村,空巢率越高;城郊、经济发达农村低于边远地20%。

二、空巢成因及风险分析

1、空巢成因

导致空巢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宏观与微观因素、社会和个人原因同时存在交织影响。(1)社会变迁是主要因素,城镇化、现代化大潮下,人口流动使空巢老人成为家园守望者。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3亿,农村“空巢家庭”大量涌现。(2)思想观念因素,子女进城后,父母仍愿意在农村生活,此观念很难转变。(4)人际关系因素,只要是指子女双全,由于代际关系,两代难相处而产生的独居老人。当青年一代一次从农村进入到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变化,代际鸿沟不可逾越在所难免,这种文化的代沟促使推动了子女与父母分居倾向发展成为一种家庭主流模式,空巢老人增多也是必然。

从微观的角度而言,导致空巢家庭出现的原因较多,但是从老人个人意愿来说,根据研究把农村空巢老人分为三类,被迫型空巢老人。自愿型空巢老人。无奈型空巢老人。

2、空巢老人风险问题

(1)高龄化与“低龄化”并存,调查显示:子女外出的70岁及以上老人占35%,其中,80岁以上老人占4.7%。中龄空巢老人60至79岁的占空巢老人的72.67%;高龄空巢老人80岁以上的占空巢老人的27.32%。而低龄(50-55岁)空巢几乎达该年龄段人口的80%以上。(2)生活水平低。社保养老体制建设和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滞后,政府和社会能够为空巢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远远滞后于需求。子女务工收入能够给予父母的补贴微量,来自土地转包租金收入也在减少。(3)心理健康状况堪忧,身边长期缺乏亲情关爱,陷入孤独和无助状态,“家庭空巢综合症”严重。(4)身体健康状况较差,随着年事渐高, 身体生理机能日益衰弱, 空巢老人患病的次数增多, 时间上也越来越长。此次调查中发现,有25.34%的空巢老人身体是健康的,12.57%的空巢老人身体状况一般,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62.09%,很多人还是多病缠身。(5)生活缺少照料,随着年龄的增长、精力的衰退,生活料理成了空巢老人最为忧虑的问题。青壮年外出打工后,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水平随之下降。加剧了农村家庭的空巢化与老人养老难。空巢老年人病死家中无人知晓和不堪凄凉而服毒自杀等现象的不断出现。据有关资料显示,仅四川就有300多万空巢老人需要社会照顾。空巢家庭养老风险已经呈现线性化趋势,社会化的养老体系支持系统已经成为迫切需要。

三、构建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体系

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风险已经迫在眉睫,构建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系统,化解空巢老人养老风险,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构建社会养老支持体系,有助于解决空巢老人养老的物质支持,精神慰藉和心理关怀。有助于提高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有利于缓解老年生活贫困和心理焦虑等问题。

1、空巢老人养老模式选择。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选择,要与中国当前和今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

实施以居家养老为主,日间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医疗一体化为支撑,建立一整套的社会养老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构建空巢老人社会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实现风险分摊和风险规避。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支持体系

国家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其社会职能要求国家必须以缓和社会矛盾、谋求社会安定、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增进社会福利为己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角色发生转变,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之外,还要实现一个福利目标,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公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首先,在制度构建上要充分认识当前养老形势的急迫性,做好应对挑战的对策。2010年,针对农村居民的社会化养老制度,新农保在全国5%的试点县展开,2012年要基本实现全覆盖。养老社会保险有三大支柱构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国际社会普遍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通过这些长期的政策支持和保值增值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我国老龄人口养老风险化解提供一系列的制度支持。

第6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曾有专家说过,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人口负增长造成的风险。

中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适龄劳动力则连续两年持续下降,人口问题已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

近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其中指出新的人口形势下,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

对于报告所提到的诸多政策建议,《小康》采访了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

如何理解中国人口形势的变化

《小康》:《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指出,中国人口形势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应该作何理解?

卢迈:长期以来,人口基数大、增长快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因。现在,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在经历了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中国的人口形势与30多年前已大不相同。大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七个方面:走向人口负增长、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的失衡、处于半城市化中的人口流动、农村的“空心化”、逐渐蔓延的“民工荒”以及日益凸显的独生子女一代的影响。

上述这些变化的发生,有些直接起因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有些则源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分割。这些变化的发生,表明中国的人口国情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增长过快不再是人口的主要矛盾,取而代之的是源于结构、素质和分布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生育政策作出调整成为必然。

如何破解未富先老的难题

《小康》:《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指出,中国人口结构已发生巨大变化。人口红利正在消失,老龄化成为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人口老龄化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哪些影响?

卢迈:老龄化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一方面,老龄化加重了家庭照料老年人的负担;另一方面,老龄化改变了社会代际关系。在低生育率情况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的自然基础已经瓦解,社会养老机制成为主导。财富和公共资源的代际转移,改变了社会代际关系。在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大幅上升,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会代际关系将会变得更加复杂。

《小康》:报告指出,和其他一些进入老龄化国家相比,中国还面临“未富先老”的挑战。

卢迈:按照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7%这个标准,中国是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当时,中国的人均GDP还不到3000美元,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在工业化已经完成,社会相对富裕的情况下出现的,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未富先老”。

从经济增长的视角看,“未富先老”有一些重要的含义。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增量减少与高速经济增长,共同导致普通劳动力的短缺使工资上涨。这时,劳动力成本提高反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的相对弱化。这意味着产业结构必须要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升级。另一方面,在人均收入刚刚跨入中等偏上水平的发展阶段,中国在物质资本丰裕程度上尚不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劳动力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上与发达国家也有巨大差距,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也不具有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中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转变特征对经济增长的潜在不利影响理解为:第一,过早地失去赶超发达国家的后发优势;第二,失去了对仍具有人口红利的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优势;第三,尚未获得发达国家所应具有的技术创新优势。

因此,无论是面对高收入国家还是低收入国家,中国原有的竞争优势都在减弱,这无疑加剧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

《小康》:针对“老龄化所产生的劳动力不足”问题,目前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比如,有专家提出劳动力短缺不是劳动力不足,而是用工方式存在问题。如招工时只要40岁之前的劳动力,40后、50后根本不录用。您是如何看待老龄化所带来的劳动力供给变化?

卢迈:上述用工方式的确是一个原因,但并不能构成否认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劳动力不足问题的原因。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未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变化趋势将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和规模变化已经或即将出现拐点。2011年末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为74.4%,与上一年比降低了0.1个百分点,虽然只是一个微小的变化,但它昭示着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变化已经从上升转为下降。这个下降趋势将一直延续,2050年下降到60%以下,相当于1980年水平。相比之下,1980年劳动力负担的主要是少儿人口,而在2035年以后,负担的则主要是老年人。根据本报告预测,2011-2016年期间15至64岁劳动年龄人口,以平均每年0.23%的速度缓慢增长,2016年达到9.98亿的峰值,随后开始逐年下降,2050年将缩减至7.45亿,相当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规模。

第二,新生劳动力数量大幅度减少。由于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和长期的低生育水平,中国新生劳动力的规模已经出现了大幅度缩减。新生劳动力是一个国家人力资源中最具活力的生力军,其规模的变化对劳动力供给具有重要的影响。新生劳动力的大幅度缩减势必给中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第三,劳动力迅速老化。从30岁以下的最年轻组别和51-64岁最老年龄组别的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趋势。在未来40年期间,最年轻组别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一直处于下降状态,而最老组别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则一直呈现上升之势;2020年最老年龄组别的人口比例将超过最年轻组别的人口,到2050年,最年轻组别人口将不足劳动年龄人口的1/4,而最年老组别人口将接近劳动年龄人口的4成。

劳动力市场形势出现的新变化,预示着未来的劳动市场政策和制度安排将面临新的课题,充分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成为中国劳动市场制度改革的新方向。

《小康》:2012年《小康》曾对养老问题进行相关报道,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深感生存“进退维谷”。针对养老产业,从政府层面,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又该如何创造更大的市场激励?

卢迈:面对我国老年人口的巨大需求,我国的老龄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在政府层面可以做出继续努力的方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制定老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循序渐进、逐步推进老龄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根据老年人的客观需求和市场的成熟程度,确定优先发展的主导型支柱产业,发挥其带动作用,推动老龄产业的全面发展;三是逐步完善相关公共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开创老龄产业各个行业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四是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养老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孤残老人的生活,大幅度增加老年人照料机构和床位数以及医护、照料人员,大力推进以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为支撑,以巩固居家养老、扩大社区支持、提升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着力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的过程中,需要同时发挥家庭、社区和机构的作用。在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需要认识到的一个现实是:对于大部分老年人口而言,在自己的家中养老,依靠社区获得专业化的服务将是今后的现实选择。

“放开二胎”应分步走

《小康》:报告中提出“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原则。该如何理解这一原则?

卢迈:原则中的四个部分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生育自主是新人口政策的最终目标。生育权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口政策调整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个人对生育进行自主选择。而实现生育自主并非意味着政府对人口的发展无所作为。在生育自主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激励政策,倡导节制生育在近期仍然是需要的。素质优先是新人口政策的基石。人口政策的调整,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福祉的提高。

《小康》: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报告提出调整生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针对生育政策调整,提出分步放开二孩政策。“分放二孩”的具体步骤是什么?该方案的确定是基于何种考虑?

卢迈:分放二孩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该方案的提出,是在分别对“政策不变”、“同放二孩”、“同放单独”、“分放单独”和“分放二孩”这五种方案下我国人口到2050年时的变化进行预测和模拟的基础上做出的。

不同政策调整预测结果表明,仍保持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变不符合中国人口发展的实际和要求。而全国同时全面放开二孩将会造成短时期内生育水平以及出生人口的急剧增加,对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产生冲击,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放单独”和“分放单独”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前两种方案的弊端,但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贻误时机,且“分放单独”还存在操作上的困难。与其他调整方案的预测结果相比,“分放二孩”方案下的生育水平在短期内比“政策不变”、“同放单独”和“分放单独”方案要高,但要比“同放二孩”方案低。此外,和“同放二孩”方案相比,“分放二孩”方案还可以拉大生育高峰的出现时段,降低政策调整后出现的生育峰值,有利于对放开二孩的结果进行观察,积累经验,稳步推进。考虑到生育政策对人口和生育率变化的反应已经滞后,以及发达国家应对低生育率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最为可行的方案是“分放二孩”,即分区域分步放开二胎,这样,既充分考虑了政策调整时间的紧迫性,又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建设在稳定的人口环境下有序进行。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应加快放开户籍限制

《小康》: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报告提出“保留户籍、总量控制、放宽条件、逐步推进”的办法。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和另外一条路径,即“把户籍与福利相剥离”相比,具有怎样的优势?

第7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关键词:老龄产业, 老龄事业, 老龄化

一、老龄产业理论研究历程

在我国,老龄产业还是新兴事物,对老龄产业有关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国内学界对中国老龄产业的研究应该说起步于90年代中期,最初的研究比较关注中国人口老化与老年市场的发展的关系,对老年市场分层、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陆杰华,2001年);老龄产业理论的研究历程的线索以三次老龄产业研讨会为主线。1997年全国第一届老龄产业座谈会上正式提出老龄产业概念(张文范,1997),并达成比较一致的认同;同时对老龄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行、老年市场与老龄产业的关系、老龄产业所涉及的基本服务范围等理论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是对老龄产业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则是近几年的事。随着老年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逐步发展,对老龄产业的理论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2001年第二届老龄产业研讨会,在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老龄产业的十一条政策建议(程勇,2001年),从而使老龄产业研究从局部、微观的市场、企业研究走向全局、宏观的战略、政策研究方向,把发展老龄产业是看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的战略。2004年第三届老龄产业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回顾了近十年来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今后民营资本的参与将是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的主要动力源(陶立群,2004年)。而且认为,发展老龄产业要立足本国国情,在优先发展老龄产业的重点领域之一??养老服务机构过程中,国家有必要建立一套包括建筑设施、卫生条件、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在内的资质评估认证标准,明确管理认证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管,使老龄产业发展规范化、标准化(程勇,2004年)。这一建议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老龄产业的发展将进入有序的健康发展的快速通道。

二、老龄产业的理论研究上存在的争议问题

1、老龄产业概念的界定问题产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经济活动集合。“产业”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研究领域有不尽相同的含义,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的内涵不断充实和丰富,其外延不断扩展。按照一般理解,产业是指“财富”,指各种生产的事业,也有的指工业。产业指财富,多见于文学作品中,常指家产、财产;产业指工业,是相对农业而言。在经济理论研究中,现今,多数经济学者谈到产业,指凡是具有投入产出活动的经济单位。在产业经济学理论中,产业是指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企业经济活动组成的集合(水,2000年)。在西方经济学中,经典的产业定义是“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分析框架内,产业是指生产同质产品的、相互竞争的一大群厂商”。显然这个产业定义比较狭义即指企业;而“集合概念”的产业是比较宽泛的。至今为止,关于老龄产业概念的界定仍然存在争议(翟德华,2003年;牟新渝,2004年)。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将其界定为为老年人提品或劳务、满足老年人口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行业、部门的通称(陆杰华,2001)。从这个概念看,老龄产业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是跨行业、部门的综合产业群。而且,这是一个非经济学角度的定义。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指“国民经济中按照一定的社会分工原则,为满足社会某种需要而划分的、从事产品和服务生产及经营的各部门”。抽象地说,一个产业就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从企业层次上说,就是同类企业的结合体。因此,按照现今国际社会较为通用的三次产业分类标准,老龄产业的称谓是很“特殊的”。简单的理解,老龄产业可以说是一种锁定服务对象在年龄上属于老年人的专门产业,其划分的基础和依据是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强和老年人口数量的庞大与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老年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顾鉴塘,2001)。此外,老龄产业的概念提出具有中国特色,因为在国外没有老龄产业的提法,只有“银色产业”或“健康产业”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通常社会化服务的程度非常高,向老年人提供的社会服务也是多种多样的。同时,各种专门针对老年人喜好的商品也很丰富。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单独提出老龄产业的概念。老龄产业概念的不清晰,表现在没有把握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区别和联系。老龄事业是指老龄工作体系,具体为一系列的具体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而老龄产业是社会化、产业化的经济活动。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说“老龄事业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事业,也是一项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对这句话,现在学界和实际工作者在理解上存在歧义。有学者认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都是以老年群体为服务对象,她为老龄群体提供与生活保障相关的各种制度、设施、物品、服务等老龄产品。当这些老龄产品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承担时,我们称之为老龄事业,当这些产品主要通过市场提供时,我们称之为老龄产业。当老龄事业逐步脱离政府包办的局面,有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越来越以企业化经营为特征后,老龄事业就转变为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老龄事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表现形式(《上海老龄事业社会化、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探讨》课题组,2004)。老龄事业性质上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政府行为活动,而老龄产业性质上指经济单位的市场交易活动。在我国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实际上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让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借助社会资金的市场参与,缓解过去计划经济遗留政府打包大揽的老年福利支持增加的压力,为满足老年人口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需求,提高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宏观管理模式改革行为。今后,政府要从直接的管理转向间接的服务,政府必须承担的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将借助市场手段进行更为有效的分配。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内在的联系,那就是与其说政府鼓励发展老龄产业,不如说政府是在通过老龄产业的发展来解决原本应该政府出面解决、而又无力解决的中国老龄问题(乔晓春,2004年)。

2、老龄产业的定性问题

由于目前老龄产业的性质徘徊在事业和产业之间,因此部分学者坚持认为,福利性和微利是老龄产业的显著特征,是老龄产业和其他产业的主要区别。因为,任何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不盈利的企业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老龄产业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促进老龄产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必须既要强调她的福利性,又要保持她的微利性(冯长荣,2001;张智敏 唐昌海,2001;程勇,2004)。有学者认为由于老年人群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大地位,决定了老龄产业是一个带有公共性、福利性特征的领域(李本公,2004)。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目前相当一部分优惠政策和法规只给予福利性的、非盈利的老龄产业,导致大多数社会养老机构依赖财政拨款支持、不积极开拓市场。对那些以纯粹民间资本涉入老龄产业方向上(包括老龄产品、老龄住宅、老龄旅游、老龄服务等)的企业排除在政府的扶持之外。实际上,老龄群体是个消费需求多样化、多层次的异质消费群。不同年龄段、收入的老年人口,在老龄产品的需求和消费能力上差异很大。目前,处于老年阶段的老年人与将来进入老年阶段的老年人,在消费理念、消费习惯上,也存在差异。目前各地政府的老龄产业政策侧重扶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在老龄产业发展的初期可能有效,但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可能有不利于老龄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老龄产业领域的现象,并且已经出现不少成功经营老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她们的实践证明了,走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也是可行的思路。有学者在比较社办养老机构和政府福利养老机构在管理能力、盈利水平以及提供养老服务的质量的差异时,发现社办养老机构比政府福利养老机构更具竞争能力,入住老人对社办养老机构的满意程度比政府办养老机构要高(《北京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课题组,2004)。老龄产业的定性问题还表现在老龄产业“产品”性质的分类上。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产品在产品性质上,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公共品”、“私人品”和“准公共品”。老龄“产品”应该主要指老龄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为老年人所消费或为老服务。简单说,老龄公共产品指由政府财政和民政等部门免费给老年人提供的“为老服务”;私人品是老年人通过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而获得的产品和服务;准公共品是指老年人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的由特定组织或团体提供的服务。由于资源的有限性,老年人实际能享受的老龄产品都是选择的结果,这主要由老年人自身特征、家庭状况以及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一般意义上,发展老龄产业主要在于鼓励市场提供更多的老龄“私人品”。因此,认同老龄产业的“产业”性质,一定程度上弱化老龄产品的福利性,至少现阶段对于刺激更多的商业资本介入老龄产业领域,形成老龄产业规模发展是必要的管理意识转变。否则,保持现有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过于强调老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不仅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而且会丧失当前老龄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3、老年经济实体是否属于老龄产业范畴?

老年经济实体是指以老年人主办的企业单位(刘书鹤,1993年)。有学者认为,老年经济实体涵盖在老龄产业范畴内是具有中国老龄产业的特殊性表现(顾鉴塘,2001年)。多数学者则认为,老龄产业既然称之为产业,按照产业的基本含义,老年经济实体应该属于老龄产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而且不能包括那些不为老年人提品和服务的老年经济实体(翟德华,2003年)。老年经济实体属于老龄产业的范畴首次出现再在第一次提出老龄产业正式概念的第一届老龄产业讨论会上。以后,随着对老龄产业的认识加深,老年经济实体大部分被排斥出老龄产业的范畴,但是如果老年经济实体生产或提供的服务是针对老年消费者的,仍然属于老龄产业的范畴。

4、老龄产业的理论基础

4.1、人口老龄化理论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学者在论述老龄产业时都认同老龄产业的兴起是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适应老龄社会到来的产物。人口老龄化理论认为,老龄群体的日益增加,既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也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新的挑战和难题。老龄社会与以往人类所经历的年轻型或成年人口结构社会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养老问题更加凸现。传统家庭式养老模式或国家福利性集中养老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化养老----一种通过市场整合/优化社会资源的模式,不仅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做出的明智选择,也是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通常保有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国家或地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必须选择。人口老龄化理论通常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的支持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的需求,因此寻求社会支持将成为趋势。发展老龄产业实质上是老龄社会中社会资源倾向老年群体,或者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日益增加的老年群体的需求将影响整个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老龄产业也是适应这样一趋势而必然产生与发展。因此,发展老龄产业必须考虑老龄化(社会)的背景(萧振禹,2004年),老年人口增多是老龄产业赖以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基础(袁新立,杨东法,2004)。

4.2、市场理论和产业理论

一般经济学的理论认为,需求是市场存在的前提,而市场是由人口、购买力(需求)和购买愿望(需要)三因素的统一体。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以市场的需求为原动力的,即市场需求刺激产业的产业与发展。当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即形成一定市场体系时,一个产业就形成了。老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取决于由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的购买力水平和购买欲望所决定的市场需求。因此,老龄产业实质上是一个以老年消费品??老年商品和服务??为主体的市场体系。由于老年需求的特殊性,因此老龄产业与其他产业比较更加复杂,但主要以老年照顾服务为典型特征。发展老龄产业就是借助产业形式,利用市场机制高效配置社会、家庭与个人的养老资源,满足老龄群体的养老需求。依据市场理论和产业理论推导,老龄产业并不是人口老龄化出现之后才产生的,而是老年群体存在时就开始了。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商人们很早就为那些少数富裕的老人提供服务了,尽管规模和范围不如现在明显,但已经属于老龄产业的雏形了。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老龄产业是以年龄为标志划分消费群体的产业。

4.3、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

发展老龄产业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认为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是“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发展老龄产业不仅是老年人的需要,而且也是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意味着老龄产业的存在的合理性在于为老龄群体的提供符合老年人特殊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熊必俊,2004年)。我们必须承认老年群体是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他们将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社会作用,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以往对老年人错误的偏见,正视他们合理的需求,发展老龄产业正是迎合这一潮流的切当的市场手段和方式。

4.4、“五个老有”

“五个老有”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关于“五个老有”理论,有学者进行进一步的解说,认为老有所养是基础,老有所医是保障,老有所为是老年人社会价值的体现,老有所学是老年人文化素质提高,而老有所乐是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五个老有”的排列是个具有内在层次不断提高的需求等级。“五个老有”是中国学者和政府对老年人全部需求的形象、精要概括,同时也是老龄产业必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的核心内容。发展老龄产业是实现“五个老有”的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因此,老龄产业发展应该围绕“五个老有”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五个老有”需求而提供老年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应当说,“五个老有”是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具体化,依照古典经济学的“需求与供给”理论推导,老龄产业实际上就是因老年人的“五个老有”需求满足而必然产生的市场供给体系。从老龄需求与老龄产业发展的关联看(齐芳,2004),“五个老有”是市场需求理论的具体说明,“五个老有”是发展老龄产业的最终目标,也是老龄产业不同领域的具体描述,因此也可以认为它是发展老龄产业的基础理论之一。

第8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一、**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回顾

**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区2001—2005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基本完成,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社会关注老龄事业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舆论氛围日渐浓厚;社会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养老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老龄工作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所改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老服务迈出新步伐;医疗保障事业稳步推进,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但是,我区老龄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关注和重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老龄事业的投入和养老服务水平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老龄产业还有待进一步开发;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有待确立等。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做好老龄工作,改善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努力为老年人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促进老龄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改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解机制,把解决现实老龄问题和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原则。提倡、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事业,逐步建立由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三)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发展老龄事业坚持社会化方向,强化政府引导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产业化推进的道路。

(四)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舆论监督,完善道德规范,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五)坚持老年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围绕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注重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消除年龄歧视,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继续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的老龄工作体制和老龄事业发展机制;继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居家与机构相结合的生活照料社会服务体系、老年权益保障体系;走福利社会化之路,初步形成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档次各异、布局合理的格局,努力实现“以道德为基础的传统养老模式向道德与法制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模式转变,以家庭养老占主导地位的养老模式向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转变,以单纯的政府福利型养老模式向福利性保障与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转变”,加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引导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把老龄事业推向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到100%。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认真落实市政府为全市百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贴费的工作,积极探索“精神赡养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化服务。

(二)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事业,提高老有所养水平

1.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事业。采取切实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特别是各种照料老年人的服务,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生活服务、疾病医护、文体活动、老有所为四大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志愿者服务队伍,采用志愿者包户服务、邻里互助等方式,开展社会互助和义务为老服务,帮助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空巢独居老年人解决生活照料问题。成立“独居老人”俱乐部,把全社会的“独居老人”组织起来,采取“陪读团、聊天室”等多项具体服务举措,解决“独居老人”精神孤独问题。

2.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支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会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老年福利服务网络。筹建三处集养、医、托、乐为一体的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人“爱心护理院”。到2010年,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千名老人32张以上;各街道办事处筹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

3.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特殊对象由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年人提供市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4.逐步完善社区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建立区、街、居三级退休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格局。

(三)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发展老年医疗保健康复事业

1.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把家庭照料、老年护理纳入社区服务和医疗保障范围,保障退休人员医疗需求。

2.发展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紧紧围绕社区老年人健康服务需要,按区域卫生规划原则,逐步建立高效、优质、廉价、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切实保证全区老年人都能获得最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目标。

3.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机构,不断增加老年病床。全区医院开设老年门诊,并在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床和老年家庭病床。

4.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老年病预防知识,每年举办1-2期老年保健专题讲座,鼓励老年人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

5.加强特困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障与服务。卫生部门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医疗需求,对本人及赡养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给予医疗救助。每年为百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一次。到2010年,全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

(四)深入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素质

1.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交流先进典型和经验,以点带面,促进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2.实行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分工负责制。各级老龄、老干部、民政、人事、工会等涉老部门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做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3.认清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制度化、经常化的要求组织老年人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形势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思想谈心、走访慰问等活动。

(五)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使老有所教落到实处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兴办老年大学。结合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各级老年学校建设力度,各街道办事处要开办老年学校或教学点,使老人就近学习,到2010年,全区老年人在学率达到18%。

2.积极搞好社区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设施和老年人活动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老年教育活动,形成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三级老年教育网络。

3.广泛利用资源,实施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区域性小学、成人学校现有的校舍、设施、场地等,开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教学点),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在现有基础上,到2010年要增加1至2个老年学校,适应老年人教育需要。

4.加强老年大学教师队伍的培养使用。通过公开招考、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选聘教师,造就一支师德好、学问高、技艺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尊重老年人的价值,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鼓励、支持低龄健康的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到2010年,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老有所为的人数达到80%。

1.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要不断壮大队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的特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老同志在关心培养青少年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青少年的教育贡献才智。

2.人才市场要开办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网络,掌握老年人才需求信息。

3.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

4.发挥老年人的思想优势和政治优势,为老有所为提供渠道。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场监督、楼院卫生、城市文明建设等社会公益工作。

(七)积极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文化阵地和老年文化队伍建设。2010年前,各街道组建10支以上老年特色活动队,社区要设立老年活动站,并组建5支以上老年活动队,要利用广场文化、家庭文化、活动室文化等多种形式,组织带动广大老年人参与,推动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健康发展。

2.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在街道建立老年人体育活动站,使老年人体育人口数达到70%。

3.加强老年人文体场所建设。筹建1至2处30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新建或改扩建1处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3000平方米以上)。将各类文化、体育场所全部向老年人开放,组织举办各种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积极参与。

4.加强老年人文体设施建设。全区各图书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馆增设老人临时休息设施;开设老年阅览室,老年阅览室藏书量(含报纸杂志)3000-5000册;放映厅放映大片及夜场电影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八折优惠。

(八)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

认真执行地方行政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建立较为完备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法院对涉老案件要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涉老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设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街道、社区要建立法律服务站,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援助和保护。在保证两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再增加1至3处法律援助站。各级老龄部门要健全完善制度和队伍,按照政府要求开展工作,件接访率100%,处结率98%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发展老龄事业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要强化本级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关系,强化职能,明确责任,配齐配强人员,做到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四落实,为完成规划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多渠道筹措老龄事业发展资金。要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老龄事业经费达到每位老人3元,并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列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助和个人捐助,安排福利基金用于老龄事业发展。

(三)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老年人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养老意识和法律意识。各个街道要在辖区内建1-3处老龄工作宣传栏、宣传牌,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提请人大、政协定期对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第9篇: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范文

一、深刻认识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区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10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14%。人口平均年龄延长、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也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农村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现状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还不相适应;老年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管理和为老服务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对老年人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仍比较薄弱,部分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识片面,对农村经济的变化无法适应,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把农村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思想认识水平,改善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让农村老年人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老龄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现代化建设;坚持政府、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坚持社会服务老年人和老年人自觉奉献社会相结合,形成敬老爱老良好风尚;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和个人兴办福利事业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法制建设;坚持关心农村老年人生活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发挥老年人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三)工作目标

1、初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老年保障体系框架;建立农村老龄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健全农村老龄工作体制;基本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和农村老龄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有较明显改善,尊老、敬老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2、农村老年人政治和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设施有较大发展,老年人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的意识和水平有显著进步。

三、进一步解决农村老龄工作实际问题

(一)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在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下,构建能体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支柱,同时辅以养老救助等制度的框架模式。继续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政府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储蓄积累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明确农村居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发挥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保障农村老年人获得土地收益的权利,逐步形成以储蓄积累为主、土地经营收入为辅、家庭资助和社会救济为补充的经济供养体系。同时,鼓励其他各种形式的养老投入,形成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不断提高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做好在农村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优先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保障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以全面实现“老有所养”。

(二)探索农村老年医疗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将部分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分散农民健康风险,积极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建立新型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实行城区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的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设施建设,整合和引入社会资源,在贫困农村地区兴办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加大农村老年疾病防治力度,普及老年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农村老年人防病治病意识,提高保健水平。

(三)加大农村老年维权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维权工作。健全农村维权网络,简化维权程序,加大维权力度,强化维权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对少数遗弃、虐待甚至残害农村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惩治,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开展经常、广泛、深入的老年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敬老道德教育活动,做到人人学法、懂法,把普及老年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敬老爱老意识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法律服务与援助体系,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做好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工作,明确赡养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财产、继承等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保证农村老年人各项优待措施落到实处。

(四)丰富农村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

根据农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宗族观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完善农村老年人服务和文化活动网络。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办农村老年学校,编写涉及卫生、科技、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的教材,发展农村老年教育事业。以镇(街道)敬老院和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为依托,以农村老年人场所建设为契机,立足当地农村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兴建适用、方便的农村老年文化体育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学习和文化活动场所。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村培训老年文艺骨干,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支持和引导农村老年人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四、采取措施,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发展

(一)加强农村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把农村老年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抓好村级老年阵地建设。多方筹资,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建设好敬老院和老年活动场所。重点是涉农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改扩建和老协会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敬老院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发挥综合示范作用。加快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使每个行政村建有一个卫生站。整合农村文化建设资源,推进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综合一体化,为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在内的农村老年人服务,使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加强农村为老服务建设

不断健全多种适合农村为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与农村老年人特殊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业。着眼于建立新型的农村为老服务体系,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各级有关部门要适时制定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力服务好“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老人、低保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同时,逐步改善农村五保老人居住条件,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积极为有服务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倡导社会互助,积极开展扶老助困志愿活动,努力提高为老服务整体水平。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为老服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推进农村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和规范农村老年人协会,培育条件成熟的老协会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取得法人地位,组织广大农村老年人开展维护合法权益、学习教育、文化娱乐、邻里互助等方面的活动和服务。

(三)加强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为平台建设

鼓励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为。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并倡导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有益身心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和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等活动,为农村社会治安、调解家庭纠纷、关心教育下一挥作用。特别是发挥农村产党员的余热,把他们的智慧、经验和威望变为财富,鼓励他们积极协助村务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财务管理、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农村老龄宣传工作建设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突出抓好老龄法律法规、老龄方针政策、老龄先进典型的宣传,使敬老爱老助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蔚然成风,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将推动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的内容与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各种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结合起来。中小学校把敬老、养老、助老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