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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精选(九篇)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

第1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产品销售合同范文一需方:

合同号: BLQM/042/ODA0805 地址: 电话:

日期:20xx0805 供方: 大连北连木器厂 地址: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镇小辛寨子村 电话:86316308付款方式:

需方签订合同时需支付供方30%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叁仟贰百肆拾元正(3240元),余下货款货到一次性付清。

二、交货日期:20xx年 月 日 交货地点:需方工厂

三、合同要求:

供方按照图纸尺寸进行制作、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四、成品验收方法、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尺寸进行验收,除辅件(锁鼻、拉手、合页)。

(2)验收地点在供方工厂内。

五、违约责任:

(1)供方不按时交货应付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罚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时,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罚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大连北连木器厂 供方: 日期:20xx-8-5 日期:20xx-8-5

产品销售合同范文二买方: xx有限公司 卖方:xx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人:张xx 授权人:周xx 电话:010- 电话: 010-

传真:010- 传真: 010- 地址:xx室 地址:xx号

邮编: 100013 邮编:1000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以下产品及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方向卖方订购NEC NEC INFRONTIA Aspila Topaz 数字交换机产品,合同金额为RMB3758.0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捌元整)此价格为买方将合同项下产品运抵交货

二、付款:货到后,由买方按照合同清单清点货物,待确认无误后,买方付合同款80%(即叁仟零陆元整)给卖方;安装完毕,正常开通后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当日将合同余 款(即柒百伍拾贰元整)一次性付给卖方。

三、支付方式:合同款以支票方式支付。卖方同时开据全款发票给买方。

四、验收:

1、合同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现场前,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货物配置和数量等信息通知买方,由买方在交货现场对货物是否原包装进行检验,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清单不符,有错发、短发、损坏或为假货及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

2、买方有权对原包装完好产品进行开包验货,按NEC原厂出厂正品级产品标准和国家标准经逐台进行通讯测试后,若无质量问题视为验收合格,若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验收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认可,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3、合同货物超过合同约定时间2天以上,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有卖方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卖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未曾用过的原厂产品,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证书,并完全符合原厂标准,不因所有权和知识产权问题受任何第三方追索;且保证全部合同产品均为在中国合法销售产品。

2、质保期内发现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合同设备的损坏或潜在缺陷,卖方应该在三天内补齐备品备件快运到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售后质保期,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包换,终生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维护由卖方提供相应的备机,并以优惠的价格为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上门费按不超过RMB120元/每次收取)。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六、卖方责任

1、卖方负责交换机与买方布线电缆之间的连接,并对交换机进行开通。 对买方所布线路卖方要求: 所有线路有线标,出据布线表。所布线缆为电信对数电缆,以便卡接水晶头用。  总机点位线缆为四芯电缆。

2、卖方负责协助买方进行中继线的申请工作。(电信部门的申请费用由买方自理。)

七.扩容费用列表:(可扩容至9外线,32分机)

八、违约责任:

1、卖方违反第一、二、四、五条,视为违约;买方违反第三条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时间每超过履行期限1天,将给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任何一方违约时间超过履行期限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仍应给付违约金。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信息透漏给第三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日期:20xx年12月 日

卖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日期:20xx年12月 日

产品销售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济南赢之道电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自行生产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及其价格数量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济南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运输方法等)。

4.运输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5. 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三条 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货款支付:

1.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2.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当天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第2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关键词:EDI EDI合同 通讯失误 法律责任

Abstract:As a new wa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 arises from the combination of the increas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y & trade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 technology. EDI came into existence in the 1960s and was soon greatly accepted and widely used by many countries because it has the advantages of low cost, fast transferring speed and high economic efficiency. Now it plays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international trade. However, restricted by th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evel, correspondence accident is inevitable. How to deal with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in correspondence accident becomes a inevitable problem in EDI trade transactions. This thesis probes into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correspondence accident in order to perfect our country’s EDI contract legislation.

Key words: EDI; EDI contract; correspondence accident; legal responsibility

EDI交易是利用电子网络进行数据传输的交易方式,受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通讯失误,如信息发送延误、应该发出的信息没有发出或者发出的信息出现错误、遭到破坏等等。出现这种通讯失误,有可能是当事人造成的,也有可能是第三方(网络服务商)造成的。当出现这些问题时,由谁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各国EDI立法至今尚未解决的一大难题。

一、EDI交易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就EDI交易双方当事人的通讯失误责任来说,无非有两种责任情形,一种是由于违约而导致的通讯失误,另一种则是在没有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因为合同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通讯失误。

1.EDI交易当事人违约导致的通讯失误责任

EDI交易的有关当事人通常在订立合同之前,首先就双方的交易约定适用某一交换协议或者EDI规则。如果当事人在订立EDI合同的过程中违反了对其适用的 EDI 规则或交换协议而导致出现通讯失误,由此引起的损失则应由该当事人负责。既然当事人事先已经约定就双方的EDI交易适用某一交换协议或EDI规则,发生了违约行为自然由实施此违约行为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电子交易的即时性,当事人一方的违约所导致的通讯失误,其后果通常不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是导致合同不能按时订立,因此除了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因合同不能成立而产生的直接损失之外,还会因此使对方当事人不能获得合同按时成立而可能获得的预期利益,也即间接损失。那么,违约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是否包括受损方当事人的间接损失呢?对此,不同的交换协议存在很大的差异。

目前,大多数EDI交换协议规定,对于当事人违反协议的行为,只对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至于间接损失则不在责任范围之内。如《国际商务使用EDI示范交换协议》第6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当事人不对因其违约而导致的任何特殊的(special)、派生的(consequential)、间接的(indirect)或惩罚性的(exemplary)损害而承担责任。” 《欧洲 EDI 示范协议》、美国的《贸易伙伴电子数据交换示范协议》等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个别交换协议对当事人的责任予以相当严格的规定,主张当事人应对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害,无论是直接损害还是间接损害,也不管属于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应承担责任。如果发生的错误难以确定究竟应该归属于哪一方当事人,那么最有可能避免该错误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如果最有可能避免该错误的一方也难以确定,则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责任。

笔者认为,就当事人由于违反EDI规则或交换协议产生的通讯失误责任,自然应由该当事人承担,但就承担责任的范围,应仅限由此给受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要求违反协议一方对由通讯失误而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承担责任,则会使当事人负担的责任过重,也会影响当事人使用EDI交易方式的信心和积极性,不利于国际EDI贸易的发展。

2.由于EDI交易当事人违约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通讯失误责任

大多数情况下,通讯失误并非是由于当事人违反交换协议或EDI规则而引起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网络服务商)的原因而导致的。

第3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20xx年淘宝店铺转让合同范本(一)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中介方):xx有限公司(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订立网店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网店情况)

甲方的网店具体情况如下:

网店名称:网店网址:经营项目:会员帐号:支付宝账号:创建时间:其他情况:乙方对该网店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转让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圆整(.00元);

(二)乙方于收到合同起3日内将全额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提供真实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三)网店成功转让后,该网店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甲方不再拥有此网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对此网店不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

3、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平台找回网店(包括但不限于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网店所在平台)不会因网店转让行为而查封店铺;

4、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进行不良宣传等);

5、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网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6、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该网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甲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8、当网店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施后,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网店所在平台的过户手续;

9、甲方应该在网店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

3、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网店所在平台的规则;

4、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网店通过正规途径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支付宝贷款逾期造成信贷影响,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甲方有权收回网店,解除交易合同并就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所有法律责任;

7、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丙方。

第四条(中介方佣金标准及相关事项)

经三方友好协商,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二)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责任范围

丙方作为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中间方,应负责网店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的网店转让行为均符合本合同规定,丙方的责任终止于乙方确认店铺真实性,并支付转让费用给甲方。对网店转让后此网店的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协定,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第三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第三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三方协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甲、乙双方交易的。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转让费用总额,即人民币元。

20xx年淘宝店铺转让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   淘铺王会员名:  

乙方(买方):   淘铺王会员名:  

丙方(居间方): 浙江淘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双方签订淘宝网店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已表示对此合同所有条款无其他异议:

第一条:委托人甲方淘宝网店概括

1、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丙方作为居间方协助乙方更改账户密码等,并担保乙方购买网站时的交易资金安全。

2、甲乙丙三方同意并确认,通过丙方的居间撮合工作,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淘宝网店铺及店铺绑定的支付宝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继受店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后,由乙方持有店铺、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甲方根据需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店铺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该网店于 年 月 日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的电子照片,证件照片的身份证号、地址等信息需清晰可见;

2、委托人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第一条涉及的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并保证店铺交接后能正常运营;

3、委托人甲方在店铺转让后,在委托人乙方正常使用经营情况下,除经过乙方同意或者在乙方提出要求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店铺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保证在交易时不会因店铺转让行为被第三方查封店铺,保证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不得因甲方因素导致店铺不能正常使用;

4、委托人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委托人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等);

5、委托人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利用身份证资料重新认证开店和认证支付宝等);

6、委托人甲方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施后,委托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乙方完成网络店铺所在平台的转让手续,把网络店铺转让给委托人乙方指定的受让人,网络店铺成功转名过户后乙方拥有其所有使用权。

8、委托人甲方应该在网络店铺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委托人乙方。

9、委托人甲方应妥善保管委托人乙方提供的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委托人甲方转让店铺后若身份证信息发生变更或过期,有义务为委托人乙方提供身份更新资料以及必要文件的配合。

11、委托人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乙方收取转让费。

12、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需要进行店铺再次认证时,委托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乙方完成网络店铺所在平台的认证手续,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资料照片及必要文件。

(二)委托人乙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的电子照片,证件照片的身份证号、地址等信息需清晰可见;

2、委托人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责任将乙方自行承担,与委托人甲方无关;

3、委托人乙方不得利用委托人甲方支付宝所有的贷款功能,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委托人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的,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委托人甲方有权收回店铺并解除本合同;

4、委托人乙方在不正当的情况下使用店铺过程中,如有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委托人甲方无关;

5、委托人乙方不得使用店铺花呗借贷功能,如果使用属于违约,委托人甲方有权起诉乙方;

6、委托人乙应该在收到委托人甲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给居间方丙方;

7、委托人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甲方提供的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不得向他人泄露;

8、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甲方支付转让费;

9、委托人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委托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或主张,且有义务协助委托人乙方办理转让手续。

10、乙方同意,在甲方已经配合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交接义务后,丙方联系乙方确认放款事宜时,如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通过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的,丙方有权先行放款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丙方无关。

第四条:丙方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及责任承担

委托人甲、乙方确认居间方丙方促成本合同交易成立和本合同的签订,,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委托人甲方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10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元)支付给居间方丙方。

(二)委托人乙方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10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元)支付给居间方丙方。

(三)前述佣金,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四)丙方作为本合同的居间方,仅提供网络平台宣传等居间服务,对本合同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对甲、乙双方后期的履约情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任意一项约定的,委托人乙有权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任意一项约定或者逾期支付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的,委托人甲有权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2、本合同解除;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终止;

4、出现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向丙方支付居间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甲、乙双方商定,发生第六条第(二)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 30 %,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全额予以赔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委托人甲方为违约方,必须向乙方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

2、如委托人乙方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方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

3、如委托人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4项之约定,委托人乙方需按照合同转让费总额的15% 赔偿居间方。

(五)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付款后,居间方丙方的义务已履行完毕,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如果甲乙双方之后发生争议,丙方应积极协助双方处理。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本合同在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提交诉讼到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协调解决。

第八条:居间方丙方不担保转让网站交易接手后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必要时可协助甲、乙双方交易完成后所产生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订立合同数量及注意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乙方未签署或签署不完整本合同,则本合同只对甲方和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和丙方之间成立居间合同关系,若甲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决定不再转让该店铺,则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丙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如甲方未签署或签署不完整本合同,则本合同只对乙方和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和丙方之间成立居间合同关系,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决定不再购买店铺,则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丙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十条:委托人甲、乙直接或间接阅读本合同相关条款后进行网络店铺相关交易均视为其接受本协议。

第十一条:交易成功后卖家提现事项 (若因所提供的提现账户原因无法正常转账,则需卖家提供与该提现账户户名相一致的其它账户,以实际转账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双方自行约定补充条款:(若无,可不填写)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委托人甲方特别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均是真实的,并对店铺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若因店铺的资料不真实或者甲方没有完全的处分权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委托人乙方特别确认,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的店铺资料,并保证若因甲方店铺资料的真实性或者甲方店铺处分权问题导致纠纷,不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及标的公司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本合同共7页,甲、乙、丙三方确认已认真阅读以上所有内容,并就相关条款已向关联方咨询,愿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现确认并签署本合同。

甲方(卖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

个人/单位(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

个人/单位(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居间方): 浙江淘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

营业执照号码: 91330782MA29N62DX0 -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万达总部经济园A8栋33楼 淘铺王 -

业务员姓名: 业务员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xx年淘宝店铺转让合同范本(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一年付款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20xx年淘宝店铺转让合同范本(四)

甲方:

乙方:

双方互联网商铺转让事宜,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在xx省淘宝网、网络有限公司,xx省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交易账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坚决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xx省淘宝网有限公司淘宝旺旺帐号(_______________)及xx省支付宝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相关事项:

该店铺原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原所有权为甲方。现于 年___月___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等价转让予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铺操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所有权发生变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经营行为。

第三条、交付及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契约之时起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淘宝商店账号及密码,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淘宝、支付宝密码保护(如没有,可协助乙方更改),支付宝数字证书,等所有相关信息与资料;乙方于签订本契约之日起 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壹万叁千元整{小写: 元};除双方协商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应甲方交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逾期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付款方式:支付宝交易(乙方确认甲方给予的账号密码及其相关资料正确无误的情况下,给甲方确认付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接手经营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店铺的认证工作原由甲方办理,乙方接手后继续以甲方名义正常营业,参加淘宝网举行的等相关活动等,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 乙方承诺在取得店铺所有权之后,保证经营合法性,否则所产生的对第三方权益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3. 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xx淘宝网有限公司和xx省支付宝有限公司索回此帐号密码等相关电子记录。甲方如有违约,故意将此帐号收回,乙方将踩取法律手段:或者庭外解决,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大写)拾万 元整,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账号被盗等)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配合淘宝网找回密码,但遇淘宝网变动、更新升级等是由而引起的有关赔偿归乙方所有。

5. 乙方接手后,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追回账号同时一方交与甲方的交易金不返还;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 倍返还以为违约金,并按对乙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全权赔偿。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如果甲方有确切的证据证实乙方有出售违禁商品、或进行违法交易等,所有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请求淘宝封店处理。交易金不于退还。

第七条、本协议 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本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背面另立条目。

第八条、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帐号注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

淘宝旺旺帐号:

帐号密码:

密码修改提示问题:

密码修改提示问题答案:

注册姓名:

注册身份证号码:

支付宝账号:

支付宝密码: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1: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1: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2: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2: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3: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3: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违约,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双方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

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20xx年淘宝店铺转让合同范本(五)

___________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淘宝互联网商商铺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在浙江省淘宝网网络有限公司和在浙江省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交易账号,双方特订立此转让协议书。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淘宝网有限公司淘宝旺旺帐号(_______________)及支付宝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相关事项:

该店铺原所有权证账号为_______________,原所有权为甲。现于公元 年___ 月_ __日以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等价转让予乙所有,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铺操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所有权发生变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经营行为。

第三条、交付及付款办法:

乙方于签订本契约之日起1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圆)零元整{小写: 元};除双方协商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于签订本契约之时起1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淘宝商店账号及密码,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淘宝、支付宝密码保护,支付宝数字证书,等所有相关信息与资料。付款方式:现金支付今 年 月 日 , 甲方 已收到乙方 人民币 圆, 现确认签字: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接手经营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店铺的认证工作原由甲方办理,乙方接手后继续以甲方名义正常营业,参加淘宝网举行的等相关活动等,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 乙方承诺在取得店铺所有权之后,保证经营合法性,否则所产生的对第三方权益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浙江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支付宝有限公司索回此帐号密码等相关电子记录。甲方如有违约,故意将此帐号收回,乙方将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权力;或者庭外解决,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 乙方向甲方承诺,如果乙方私自泄露甲方个人信息另作谋利,乙方则赔偿甲方壹万圆整,此合同保留最终解释权。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账号被盗等)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配合淘宝网找回密码,但遇淘宝网变动、更新升级等是由而引起的有关赔偿归乙方所有。

5. 乙方接手后,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无权干涉。

6. 如果淘宝网在未来的处理中,因为本日之前的刷号、违规要处罚或者关闭本淘宝账号,甲方要全权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7.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开卡银行账号、绑定邮箱、邮箱密码、绑定手机号、密保问题等所有相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追回账号同时一方交与甲方的交易金不返还;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5倍返还以为违约金,并按对乙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全权赔偿。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如果甲方有确切的证据证实乙方有出售违禁商品、或进行违法交易等,所有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请求淘宝封店处理。交易金不于退还.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签字立即生效,本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背面另立条目。

第八条、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帐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4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2001年3月8日,原告张某在被告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营业部)下设鼓楼储蓄所开设活期储蓄帐户,帐号:3010-505-911100854,同时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牡丹灵通卡,卡号4301100001307616,该卡性质属借记卡,不可透支,原告并为存折和牡丹灵通卡设定了密码。2000年下半年,牡丹灵通卡正式加入工商银行活期储蓄异地通兑业务,可在全国321个城市的工商银行储蓄网点柜面办理存、取款业务和查询业务,并可在ATM机上办理取款业务,查询业务。2001年7月5日下午,原告在被告设在南京的银行自动柜员机(下称ATM机)上两次取款共3000元。同日下午18时59分30秒和19时0分21秒,原告所属帐户在福建省厦门市ATM机上被两次支取1000元,并收取异地取款手续费各10元,原告与被告联系解决未果,故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处理。

    [审判要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归责原则上,原告主张适用无过错责任,这是恰当的,但前提是必须存在违约行为。从本案的事实来看,本案所涉四笔交易均是通过牡丹卡进行的ATM机交易,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方式,对此种电子数据交易是通过私人密码的设密和运用进入自动交易系统从而完成交易行为的,作为电子商务中广泛运用的私人密码,它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对交易者身份的鉴别以及对交易内容的确认,从而起到电子签名的功能。二是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本人进行了交易行为,在交易中,信息发送和接收者都不能对此予以否认,这就是电子商务行为的“不可抵赖性”。三是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交易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基于这三项功能,产生了私人密码的使用效力规则,即本人行为原则,其涵义就是:只要客观上在交易中使用和私人密码,如无免责事由,则视为交易者本人使用私人密码从事了交易行为,本人对此交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可以将在福建省厦门市进行的两笔ATM机交易行为视为原告本人的行为,因此,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本案中,原告认为其本人不可能同一天在南京与厦门取款,法院认为,情理上存在可能,但从电子签名的原则来看,电子签名的拥有者,负有妥善保护其电子签名不被泄露、不被滥用的义务,即必须将电子签名保持于其独占控制之下,本案原告并没有证据证实其已履行该义务。作为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但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是双方的,且安全与否只是一个相对性概念,是与现今科学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安全,而不是绝对的安全。根据上述理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ATM机是由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出纳系统,它的使用受个人密码控制,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被告提供的流水有效交易清单上显示2001年7月5日均为正常的持卡取款。原告认为其中两次取款不是本人所为,究其原因存在多种可能性。个人设置的密码只有本人知晓,发卡银行并不掌握,原告无法解释自行设置的密码他人如何知晓,故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通过本案的审理已经明确,2001年7月5日所支取四笔款项以及手续费均系ATM机交易,而非柜面交易。在这种环境下,原告存款的短少,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兹评析如下:一、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的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上,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是《合同法》第107条所明确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在严格责任的归责体系下,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单一的,即客观上的违约行为,而无需违约方是否具有过错这一要件。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解释、复函中,大多以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如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6月12日《关于结算业务中有关印鉴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提到:“非银行方面的过错造成损失,银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以过错责任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合同法》是相悖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当然应当适用《合同法》的归责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李国光副院长2000年10月28日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信用、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严格责任原则,准确认定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但应当注意,不论是采用无过错原则还是过错原则,需要明确的是,金融机构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是:1)必须存在违约行为,否则,无从论及违约责任的承担。2)损害结果与其过失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银行无纸化制度的缺陷与存款短少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金融机构就不应当承担存款兑付责任。这就涉及到本案需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即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二、金融机构是否具有违约行为要确定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首先要对电子交易中广泛运用的私人密码的性质进行分析。从本案的事实来看,本案所涉及的四笔交易均是通过牡丹灵通卡进行的ATM机交易,是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而完成的自动交易,是电子商务或曰电子交易的一种方式,这种电子交易的方式,与传统的柜面交易方式具有显著的区别,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对此种电子数据交易是通过私人密码的设密和运用进入自动交易系统从而完成交易行为的。储户将银行卡插入ATM机后,电脑自动识别银行卡的性质,储户输入私人密码,等于是对履行合同的承诺,这就是电子签名的一种方式。而柜面交易则是储户将存单交给银行业务员,人工识别存单的性质及真假,同时,储户还需要填写取款单,对履行合同的承诺方式上,可以采用身份证、私人密码等多种方式。两者是不尽相同的。作为电子交易中广泛运用的私人密码,它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一)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对交易者身份的鉴别及对交易内容的确认,从而起到电子签名的功能。在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电子商务中,电子签名的功能等同于书面签字,私人密码正是电子签名的基本方式,即通过加密技术而设定的包括私人密码在内的电子密码等数据电文,对交易者身份及对交易内容予以确认。

    (二)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储户本人进行了交易行为,这就是电子交易的“不可抵赖性”。在电子交易中,信息发送和接收者都不能对此予以否认,凡是使用私人密码从事的交易即为本人进行了交易行为,本人不得抵赖,不得否认曾经接收或发送某些特殊的文件或数据。

    (三)私人密码的使用表明交易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任何第三者都不知交易内容。私人密码由本人生成并持有,只有本人知道,除非本人泄密,他人不得知晓。因此,能读出加密信息的只有他本人。

    基于这三项功能,产生了私人密码的使用效力规则,即本人行为原则,其涵义就是:只要客观上在交易中使用了私人密码,如无免责事由,则视为交易者本人使用私人密码从事了交易行为,本人对此交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这一规则仅仅适用于民事领域,而不适用于计算机犯罪等形式的刑事犯罪领域。

    其次,应当分析被告方是否正确兑付。笔者认为,正确兑付并不是指款项客观事实上由储户所领取,而是该款项在法律事实上由储户所领取。《讲话》指出:金融机构是否正确兑付的举证责任,由金融机构承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发卡银行可凭交易记录或清单作为记帐凭证。因此,只要电子信息记录载明款项由持有密码的人所提取,那么,应当视为该款已正确兑付。本案的疑点是原告同一天在南京和厦门两地取款,原告方认为其不可能同一天两地取款,根据经验法则,从常理存在这种推理的可能性,但是,并不能说明被告未正确兑付,从法律事实上来看,被告已正确兑付。

    三、原告是否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基本精神是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但笔者认为,电子交易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在ATM机交易以及其他类似的电子交易(如POS机等)中,储户本人应当对私人密码是否已尽妥善保密责任等进行举证。因为,私人密码的使用,只能是本人或者知晓私人密码的人。私人密码由储户本人生成而且在保密状态下由本人持有和使用,即私人密码具有独占性。储户本人必须对他人如何得知其私人密码予以合理说明。储户本人或许有意无意地将私人密码告知了他人,或许在操作时不注意防范为他人窥视了私人密码,甚至可能就是自己使用了私人密码。不论哪一种情况,均是本人的行为所致,与交易对方无关,因此,对私人密码的保密义务应当由本人来承担。如果储户本人对私人密码的保密义务未尽举证责任,则应当由其本人承担私人密码使用的责任。这就是电子签名的基本原则,即电子签名的拥有者,负有妥善保护其电子签名不被泄露、不被滥用的义务,即必须将电子签名保持于其独占控制之下。从电子交易的密码使用原则来看,作为储户,其举证的范围应有三点:一是对密码的使用已尽保密义务;二是证明泄露密码后已向交易对方挂失,挂失后因私人密码的使用而产生的交易行为,当然应由交易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证明金融机构的操作系统已被他人破译,如操作系统密级过低,被“黑客”所破译等,储户本人可以此作为本人行为原则的例外情形,在处理上可依据无过错原则,亦视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分担责任。本案原告是否已履行保密义务,原告并没有举证证实。原告未知密码泄露,亦不能举证证明银行操作系统密级、密码失窃的真实原因等等,因此,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下,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本案原告存折上显示的四笔交易,均是通过ATM机进行的电子数据交易,同时,被告也举证证明在福建省厦门市进行的两笔交易均属正常交易,即均通过牡丹灵通卡和原告的私人密码进行的交易,并由电子计算机进行了确认,因此,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可以将在福建省厦门市进行的两笔ATM机交易行为视为原告本人的行为,因此,被告已正确兑付,不存在违约行为,当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于当前电子交易的安全性的认识有人认为,作为金融机构的被告,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这也是维护金融信用的基本精神,但是,笔者认为,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不仅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而是双方都应当注意的义务,而且,安全与否只是一个相对性概念,作为ATM机交易的安全性要求,只能是与现今科学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安全,而不是绝对的安全,当然,现有技术均有严密的体系,具有较强的保密及认证功能,已经使得电子交易的安全性超过了传统的柜面交易方式,起到了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进而言之,无论是哪一种交易方式,如果作为义务人已尽善良注意义务,而以现有经济能力和科学技术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此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那么,并不能就此归咎于义务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还不太可能采取类似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如密码与指纹或眼虹膜识别技术并用等方式。即使采用了上述方式,也不能绝对保障电子交易的安全,如日本,尽管采用了眼虹膜等先进技术,但也不能达到绝对安全程度。《讲话》中认为:存款人与金融机构对存款被诈骗均无过错的,则金融机构仍然应当承担兑付或赔偿责任;存款人与金融机构对存款被诈骗均有过错的,则依照过错大小,各自对存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笔者认为,《讲话》的意见过于绝对,《讲话》侧重保护了弱者利益,强调金融信用,但忽视了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特点,特别是电子交易领域与传统柜面交易的差异。在电子交易领域,如果存款被诈骗系因银行操作系统密级程度过低,使得私人密码被破译所致,那么,过错在于金融机构,不适用本人行为原则,应当由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金融机构的操作系统密级已经达到规定的标准,但仍然不能防止私人密码被破译,从而存款被诈骗的情形发生的,不应由金融机构承担兑付或赔偿责任,而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共同分担损失,当然,作为金融机构,因其经济实力强,应当适当多分担一些损失,但绝不能将全部责任归咎于金融机构,其道理在于:“电子商务是现代社会带来的文明成果,我们每个人既然都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利益,理所当然应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如果有谁不愿为此承担丝毫的风险,只能选择不涉足电子商务。”

第5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签字):

第6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技术服务合作合同书模板一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玫瑰园社区展示区(售楼部)园林景观工程_____。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施工管理,工程现场管理、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

2、服务方式: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资金,材料供应,施工队伍选择;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技术、施工管理,工程现场管理、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

第三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按玫瑰园社区展示区(售楼部)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5%收取技术服务费(不含税)。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甲方_负担。

2、支付方式为如下:

(1)合同签字生效后,技术服务费于每月月底由甲方按报酬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直至付到合同报酬额的90%;留存10%做为质保金。

(2)待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10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第四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等。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2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____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_材料的供应,资金到位,施工队伍及人数满足乙方要求___。

第五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3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3.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

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一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1%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

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

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自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服务合作合同书模板二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面试网)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信箱: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

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_____ 传真: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20xx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_____ 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_____ 代表处。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合作合同书模板三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_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按利润分成,甲:乙 :____ 的比例分;(2)销售额提成 __________% 。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 。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双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7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乙方:xx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网站合作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网址为: )为乙方提供在线沟通工具,在线沟通工具由乙方提供。

2、乙方为甲方支付每个有效电话 元;有效电话是指由乙方通过在线沟通工具接待的在线咨询学员留下的有效电话。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xx年 月 日前为乙方提供在线沟通工具。

2、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关活动所需的一切手续和批文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涉嫌违法违规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撤下在线沟通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撤下在线沟通工具,双方需达成书面同意。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甲方享有合作协议确定的相应权益。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4、免责条款:对于因不可抗力失约和延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上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黑客攻击或任何其他类型事件。在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无法即使全面履行义务时,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尽量弥补另一方的损失,包括重新履行应尽义务、调整方式替代义务等。

5、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就争议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授权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4、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友好合作。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电子签章生效。

6、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均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乙方保留本次合作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xx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xx区xx楼20层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4x838

传真号: 传真号:010-8x3128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第8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第9篇:电子合同违约责任范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级)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学生公寓床位租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乙方同意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大楼的学生公寓,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床位一个。现就有关问题,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学生公寓床位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床位_________个,书桌及凳子各_________张,供乙方使用;

2.负责学生公寓的供水供电;

3.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生活秩序管理、治安及生活设施的维护;

4.负责提供学生生活有关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5.负责学生公寓楼内公共卫生的清洁工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公物押金;

2.爱护公寓的公共财产及公共设施;

3.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费电费(水费电费按_________市供电、供水职能部门收费标准收费);

4.住宿费在每年入学注册时一次清,中途不能退住宿费;

5.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_________大学学生守则。

第三条 租金、其他费用及付款办法:

1.每个床位每年的住宿成本费为_________元,入学注册时一次给甲方;

2.公物押金_________元(退宿时检查未有丢失、捐坏甲方物品的则如数退还);水电费保证金_________元(退宿时结算);钥匙押金 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于入学住宿时一次给甲方。需要供应饮水,应交_________元饮水设备押金,不用时退还。

第四条 租期:

本床位的租用时间暂定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乙方凭本公寓管理员验收公物,结算交清水电费、退还饮水设备的证明及住宿收费凭证到 _________大学校外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床位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交办学单位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