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精选(九篇)

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

第1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 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特征;干预模式;评价研究

在意外伤害的形成中, 当前最主要的发病是体现在儿童中, 因此, 意外伤害正严重危害着儿童的生命与健康, 每年意外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人数逐渐增加, 因此, 要加强对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的整体调查分析, 形成相应的干预模式, 并进行综合的评价, 从而更加有利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的综合管理, 形成很好的管理渠道[1]。本文在对某地区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特征与干预模式及评价研究的基础上, 为保护儿童, 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与实践支持。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采取整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抽取某城区的儿童1584例, 其中, 对于农村的4所小学、5所幼儿园的儿童进行综合调查, 其中, 男978例, 女606例, 年龄2~10岁, 平均年龄5.21岁。

1. 2 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综合表格, 对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的流行病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查, 其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有留守儿童的姓名、父母的基本情况以及留守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时间、地点、治疗方式、程度的高低、类型、家庭因素等多方面, 并与本班非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性比较, 对1584名被调查的儿童进行按要求答案, 并对所有收回的问卷进行综合评定, 其中, 发放调查问卷1584张, 收回1584张, 有效张数1581张, 对整个问卷的各项内容形成综合性的归纳总结, 并就问题进行全面性的整体概括, 形成各种情况的归纳。

2 结果

在本次调查中, 农村留守儿童968例, 留守组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31.2%, 非留守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2.6%, 留守组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非留守组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其中, 留守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例数中, 男童的意外伤害要高于女童, 并且, 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发生率, 7~12岁的儿童比2~6岁的儿童意外发生率要高。从儿童意外伤害的流行特征来看, 主要是跌坠、割伤、烧烫伤、碰撞挤压、交通事故, 其中, 跌坠684例(70.7%)、割伤152例(15.7%)、烧烫伤102例(10.5%)、碰撞挤压15例(1.5%)、交通事故15例(1.5%)。从发生意外伤害的地点来看, 集中发生在学校、道路;在时间上, 主要发生在夏季与冬季, 在968例农村留守儿童中, 有169例需要住院治疗, 大约458例需要请假休息, 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有498例, 明显高于非留守组儿童的各项综合指标。

3 讨论

在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特征的形成分析中, 包含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 在具体的运用中, 要针对出现的这些特点, 展开相应的干预模式, 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宣传工作, 做好宣传册子,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2, 3], 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进行及时的引导, 对于一些危险因素要形成防范于未然的机制, 采用健康教育、行为引导、生活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干预措施, 对于留守儿童中出现的各种伤害因素, 譬如跌落、机械伤和动物咬伤等, 构建对影响因素与伤害类型、监护人类型、儿童性格等因素有关的综合评价价值, 尤其是突出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率的高低作为评价指标, 形成整体的发展方向[4]。

综上所述, 通过采用积极有效的宣传教育, 改变农村儿童意外伤害的干预模式, 提高儿童对意外伤害的认知度, 采用教育、行为与生活方式等技能培训的干预模式, 并结合学校的安全管理条例, 形成综合性的管理渠道, 具有一定的效果, 可以减轻意外伤害的发生率, 对于一些流行特征的发生可以有效的降低。

参考文献

[1] 周蓉.重庆儿童医院意外伤害住院儿童的特征分析及相关因素研究.第三军医大学, 2011.

[2] 冯牧文.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的小组工作介入研究.华中农业大学, 2012.

第2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江苏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专门列入儿童与安全条款,以引导各级政府树立儿童安全大于天的理念,努力以政府行为更加有力地保护儿童。

各地妇联也积极行动,为儿童提供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儿童保护。

为保护女童免受伤害,江苏省盱眙县妇联、教育局积极组织小学教师、女童保护志愿者,参加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举办的“女童保护”讲师培训。盱眙县教育局联合县法院,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小学设置“我的小秘密”粉红色信箱,信箱旁的宣传海报借卡通人物将女生身体敏感部位标示出来,提醒女童自我保护,女童可以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和微信等方式直接联系法官,法院定期开箱收信,一旦发现线索及时采取措施。

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禁止有意伤害儿童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保护儿童安全、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目标及措施,包括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参与的儿童伤害工作体系。对儿童人身侵害案件100%查处,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6%。

除了意外伤害,《规划》还提出,禁止对儿童实施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遗弃及各种形式的忽视等一切形式的有意伤害,依法追究家庭暴力和不法侵害儿童行为的法律责任。

增强性别平等意识,消除对女童的歧视

男女不平等和重男轻女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要彻底消除这些现象,必须从幼年时期抓起。

为此,《规划》在儿童与法律保护条款专门列入消除歧视女童的内容,以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溺弃、遗弃和迫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儿童司法保护,探索前科消灭制度

第3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1.1 部分家长对儿童意外危险认识不足、急救不利。尽管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0—14岁儿童的首要死亡原因,52%的意外伤害还发生在家庭里,但一项对1000名有0—6岁孩子的家长的调查发现,在未接受培训前,33%的家长对哪些是意外伤害不清楚。另外,40%的家长对空饮料瓶装化学剂会威胁孩子没有清楚认识。只有62%的家长认为孩子不能单独留在家中。

1.2 儿童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遇到孩子出现一些紧急的事故时,通常家长马上想到的是送医院,其实现场急救也非常重要。

1.2.2 误吸——如果孩子不慎将小件玩具或果核等误呛入气管,请采取以下措施:大人坐在椅子上,宝宝俯卧在双腿上,上胸部和头部低垂着,家长用一手固定孩子,另一手有节奏地拍击其两肩胛间的背部,使气管内的堵塞物脱离原位而 咳出。

1.2.4 触电——尽快关闭电源,用手边的不导电物跳开电线使触电人离开电源,将患者尽快送医院。

1.2.6 外伤——如果肢体肿胀无骨折,要冷敷。

1.3 家庭防范措施:忽视细节,会让孩子意外受伤,孩子的生命力既顽强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对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如何避免这种伤害,只需在日常细节上多加注意即可。

1.3.2 正在熨衣服的熨斗,放在孩子能摸到的地方,容易烫着孩子。

1.3.4 房间里的设备要牢固安全,没有尖角和裂缝。

1.3.6 不能将孩子独自留在家里。

放这些物品的桌子,最好不要铺桌布,一旦孩子用手拉住桌布的边角,很容易将桌面的物品翻落下来。

1.3.9 药物应贴上标签,放到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定期清理家务药箱,处理过期药品,给孩子吃药时,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按规定剂量和时间服用。

1.3.11 电插座附近不要放桌或椅,插座上应贴胶布或装安全罩,以防触电。

1.3.13 年龄小的孩子,最好穿带纽扣的裤子,不要装拉链,以防男孩子的生殖器官被拉链拉伤。较大的孩子家长要督促孩子认真穿衣服。

1.3.15 父母打架会使孩子跑出屋子,在马路上容易出危险。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可是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的第一杀手。

2.1 幼儿园意外事故的原因分析

2.1.2 幼儿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幼儿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幼儿园、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关系。我国传统的儿童保教观是保护、养育,许多幼儿力所能及的事情都被成人包办代替了,这样,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事故的频频发生。

2.2 减少幼儿园意外伤害的相应措施

2.2.1 幼儿体能训练,变弱体为强体——在实际活动中可以看出,平时很少跑动的孩子相对来讲容易受伤,那些活泼好动的孩子奔跑蹦跳灵活,钻爬攀登熟练,相对来讲磕碰就少些。为此,幼儿园、家庭应给幼儿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合理的组织一定强度和密度的体育活动, 使孩子动作更灵敏,思维更敏捷,有效的避免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儿歌故事传授安全知识:儿歌、故事是幼儿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将安全教育内容变成儿歌、故事,更能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促进幼儿理解,从而形成接纳心理。孩子们在这些朗朗上口、浅显易懂的儿歌学习中不知不觉学会了安全知识。

(3)新闻案例,强化安全意识:这种方法适合中大班的幼儿,中大班的幼儿已建立一些初步的行为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教师可通过生活中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来收集有关幼儿安全事故方面的案例将给幼儿听,并让幼儿一起分析事故原因、危害,共同寻找预防的方法。

第4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虐童事件为何频发

现在的年轻老师,多数作为独生子女长大,备受家长呵护和自我中心是他们的普遍成长标签,他们社会化的状态相对弱,个性化的状态比较强,这种个性的张扬,以及社会化属性差,会导致他们被内在的情绪魔鬼支配,做出此类恶性举动。

记者:我们该怎样去理解那些虐童教师的心理?这些事件反映出当下社会的哪些现象和问题?

杨梦华:涉案教师做出此类举动,或因没有很好地管理自我情绪。平时无序的或超常规的往外释放情绪,才会做出超常规的行为。现在的“80后”甚至“90后”年轻教师,他们情绪失控的原因我认为来自两点:一是他们多数作为独生子女长大,备受家长呵护和自我中心是他们的普遍成长标签。二是他们生长的环境,包括物质的宽裕和思想的开放程度,都是有史以来的好,这导致他们社会化的状态相对弱,个性化的状态比较强,社会责任和社会规范性在他们身上表现得不如父辈甚至更上一代那样强。

但他们的主观意识并非真想伤害别人,不是那种跟你有多大仇恨采取报复行为,而是为了满足自我情绪的冲动,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然而,这种伤害对7岁以下孩子的人格成长影响非常严重。

幼儿园教育不像中小学有升学压力,但它会奠定一个人人格成长的基础。所以,幼儿园教师录用时一定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评,若其有严重的心理问题,就不应该当幼儿园教师。另外,所有幼儿园的教师,应该定期做心理健康辅导。老师们也有烦恼,但学校要引导他们怎样去保持自我心理舒畅,别将解决不了的问题,无意识地带给孩子,这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对儿童的伤害有多大

三五岁的孩子受到伤害,到真正能够表现出影响可能在10多年以后,所以受伤害程度很难量化。就算是十几年以后,量化之前伤害造成的影响也是个难题。

记者:虐童事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除了身体损害,还有精神伤害。但这种伤害的量化,以及康复治疗的花费,在之后的法律维权认定中会不会是个难题?

杨梦华:心理伤害确实不太好量化。7岁以前是奠定人格的基础,过了青春期才能够成型。三五岁的孩子受到伤害,到真正能够表现出影响至少在10多年以后,所以维权期间孩子心理的受伤害程度很难量化。再退一步说,就算是十几年以后了,量化之前伤害造成的影响也是个难题。

孟粉:如果从追究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心理伤害确实很难量化。犯罪讲究有一个犯罪后果,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精神伤害现在的后果体现不出来,想把之后这一个漫长的表现过程,纳入到认定其犯罪的层面非常难,目前国外也没有这种情况。

我个人认为,因为孩子受到伤害,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大家的最终的目是怎样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发挥家庭、学校、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群体等各方力量,为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最有利的帮助,这是最重要的。

在故意伤害罪里有一个精神伤害的认定,但是要达到如精神分裂等入罪标准,这是要经过鉴定的,而且要能断定孩子的精神鉴定,与老师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方面需有一个伤情鉴定,这个能被认定的话,就可以追究施害者刑事责任的。

法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以物质损害为基础的,对于孩子心理康复的花销,到底是一个物质损害还是其他损害,能否作为民事索赔事项,还有待于今后的研究。

如何对受害儿童进行精神抚慰

一定要对孩子做创伤性心理危机干预,而且越快越好。这种干预要作为一件日常工作来干,最起码要持续到孩子青春期。

记者:事件发生之后,家长在呵护孩子心理创伤方面该做些什么?

杨梦华:一定要对孩子做创伤性心理危机干预,而且要越快越好。家长一定要找有经验的机构。国内有一个团中央办的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全国各地都可以直接拨12355,它可以向家长介绍一些咨询中心或者服务机构帮助孩子心理康复。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都有由心理咨询师辅导的小组,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对孩子的成长非常有益。

另外,家长也一定要有自身的心理调整,孩子心理危机干预之后,长期的心理健康要作为一件日常工作来干,最起码要持续到孩子青春期。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家长一定要关注自己。如果家长自己心理不健康,他就不会带出健康的孩子。

当事教师和幼儿园该当何责

我国目前没有虐待儿童罪,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和寻衅滋事罪,严重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记者:虐童事件中,当事教师和幼儿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陶立昕:从多起事件来看,幼儿园管理漏洞比较大。作为教育机构,幼儿园必须实现其制度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及教育法制化进程。比如,加强老师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在出现这样的事件后,不仅仅涉及对个别老师的辞退问题,这里还存在应承担法律责任问题。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园方的监督、指导力度。

孟粉:事件发生后,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现在温岭事件中的颜某,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因为我国目前没有虐待儿童罪,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和寻衅滋事罪,严重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经鉴定达到了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要被定为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往往强调的主体是家庭成员人之间,而且伤害具有连贯性和持续性。侮辱罪比较强调在公共场合公然地侮辱他人的人格等。

颜某在自己的QQ空间里贴了很多照片,讨论虐待儿童的行为,反映出她主观上提到的“取乐”。她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是精神空虚、寻求刺激、这比较符合寻衅滋事的法定条件。客观上,她又有虐待儿童、对儿童造成伤害行为。所以,目前以寻衅滋事对其进行拘留,是比较客观和适合的。

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

有必要设立虐待儿童罪。除此以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规范化管理文件等都需要完备,如规定幼儿园等学校的老师,一定要有心理资格认证等等。

记者:如何预防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陶立昕:怎样能让此类事件不再上演,预防和保护更为重要。比如,学校、商场或游乐场等儿童聚集区,要从身体和心理两方面提供保护。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孟粉: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可以向一些欧美国家“取经”。美国的儿童保护非常到位,对儿童的救济措施也很全面。如虐待儿童构不构罪,各方面都已有很完备的体系。

我认为,在刑法入罪方面,对那些经常虐待儿童,或有可能虐待儿童的从业者,如幼儿园教师、体校培训教练等,现在留有一个惩戒的空白区,需要在立法上跟进。可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对相关的人群起到威慑作用。

另外,还要加大法制教育和宣传力度。从颜某的行为上来看,她实际是一个法盲,并不太了解寻衅滋事罪。一个罪名的设定,要让大众普遍了解其某种行为是否要受到刑法的追责。而作为幼儿教师,在进学校入职时应该学习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陶立昕:我觉得有必要设立虐待儿童罪。根据现在的社会现象,包括人们反映到行为上的心理状况,通过法律对其进行约束。除此以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规范化管理文件等都需要完备,如规定幼儿园等学校的老师,一定要有心理资格认证等等。

记者:除了外界的保护,家长该启发孩子学习哪些自我保护意识?

陶立昕:一个五岁孩子本身具备的知识非常有限,倒不如给家长进行相关知识的普法。孩子进入了小学和中学后,学校应开设相应的法制课程、培训和宣传教育,由专业工作人员、普法人员,为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教育。而且培训和教育的重点应该是家长。因为孩子在成年之前,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并不能完全行使他的民事或刑事的责任,更多的监护权是在家长身上。

杨梦华:我认为,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只需要教育其家长就够了。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教育,学校要求家长必须去学习,或者组织老师集中学习,家长会时大家一起学习。

(摘自10月31日《检察日报》。标题有改动)

相关链接

国外是怎样

预防“虐童事件”的

美 国

在美国,在虐童“强制报告”方面,早期的报告主要来自医生的举报,因为只有医生才具备相关被虐待的医学症状的知识,他们会在发现孩子身体受到伤害时进行举报。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州的法律都拓宽了举报人的范围,主要扩大到一些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员,如幼教、中小学学校老师、警察、机构保姆、一些照顾孩子的特殊社会服务机构人员等。

报告的内容也在细化,美国最早仅仅要求对残暴殴打和身体伤害进行举报,后来则要求身体虐待和忽视都要举报。如今的举报范围则更加宽泛,如儿童处于人身危险、儿童没有得到必要的照顾和监管、儿童经历严重的情绪问题等。

日 本

第5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项目名称】

救护知识下乡进校园——关注乡村儿童健康

【执行机构】

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

【项目背景】

根据2011年联合国统计的数据:中国每年有超20万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即每三名死亡儿童中就有一名是因意外伤害致死。0-14岁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发生率是美国的2.5倍,韩国的1.5倍。这是当下一个普遍社会问题的写照,即国人逃生和急救能力的相对缺乏。尤其在农村地处偏远,因医疗救护水平差,以及救护能力有限等等也使得青少年安全问题更为凸显。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不足2%,甚至很多人连120急救电话都不懂正确使用;相比之下,美国每4个人中便有1人具备基础急救知识,新加坡每8人中有1人接受过专门培训。

在少年儿童中,因急救知识和能力缺乏造成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将急救和安全知识培训纳入学校教育,更是十分必要。因为无数事实证明,从小就打下的基础是最为牢靠的,且急救知识一旦作为必修课出现在中小学教育中,就意味着它需要通过考核,来保证孩子们学会,而非走马观花,应付差事。如此,一来可以使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事件大大减少,二来,也能从根本上提升国人的安全意识和救助能力。

【项目实施地】

合肥农村(留守儿童)各中小学(10所)

【项目服务人群】

农村青少年儿童(留守儿童)

【项目目标】

1. 减少合肥地区青少年的意外伤害,增强自救和救人能力;

2. 解决农村地区(留守家庭)健康教育水平差的问题

2. 农村孩子中多是留守儿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保护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增强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医疗救护意识,进一步提升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项目计划解决的问题】

1.帮助青少年儿童以及留守儿童家庭解决家庭健康知识缺失问题;

2.做好项目执行团队志愿者自身医疗知识的培训工作;

3.做好项目实施地的中小学及乡村小学的宣传和开展工作;

4.做好孩子家长或老师的沟通工作。

【项目周期】

从2013年6到2013年10月

【项目产出】

1.关于医疗知识下乡活动的宣传视频(微电影)一部。

2.市县级以上媒体报道4篇以上,省级2篇以上。

3.活动涉及学校有1000名青少年儿童救护能力达到合格。

4.从培养的小学员中评选出10名优秀救护员就行表彰,并授予证书。

5.通过腾讯微博宣传活动进行和开展情况,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

6.培养和锻炼项目执行团队成员的团结协作能力。

7.每名志愿者撰写一份活动报告,制定活动方案及总结报告,为后续活动开展留下宝贵的经验和建议。

8.在大学新生中做此次活动的公益宣讲会,将此活动的影响力深化下去。

【项目进程】

日期

活动/工作

备注

前期调研阶段

1.与合肥学院团委沟通活动的具体事宜得到院团委的支持;

2.面向全社团内部选拔有爱心、有能力志愿者20名,为其购买活动期间的意外保险

3.与合肥市教育局取得联系,获取合肥农村地区中小学其是留守儿童中小学的信息,并进行实地的调查走访

4.确定活动面向的10所中小学;

2013年6月14日

成立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医疗救护下乡进校园——关注乡村儿童健康》项目组和动员大会,选拔相关小组领导团队;

2013年6月21日-2013年6月22日

与合肥市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提高执行团队的志愿者培训专业的医疗救护知识和能力,取得安徽省红十字会医疗救护合格证

2013年6月28日-2013年6月29日

1.购买和制作活动所需全部用品以及相关用品的准备(医疗救护人模型,队旗,队服,横幅,材料打印等)

2.在次与此前达成协议的10所中小学沟通,确保不出现变故。并安排好志愿者住宿问题

2013年7月6日

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社会实践启动仪式

合肥学院团委统一进行

2013年7月9日

1.抵达第一个活动地点(中小学)

2.团队负责人与当地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相关领导做好沟通和活动的对接

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0日

调研A组前往10 中小学进行教学之前的医疗救护知识和能力调查

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0日

教学组给10所中小学学员进行授课和考核

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0日

调研B组前往10 中小学进行教学之后的医疗救护知识和能力调查

2013年7月21日

针对所有学员组织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大赛

2013年7月22日

返回学校

2013年7月22日-2012年8月1日

1.撰写活动实施前后数据分析报告,检查教学成果;

2.每名志愿者撰写一份活动报告,及总结报告。

2013年10月4日

校园宣讲会,介绍和宣传此次活动的成果

合肥学院进行

【财政预算】

活动/工作

经费科目

金 额

备 注

前期调研

路费

200元

10名志愿者,路费20元/人

餐饮费

100元

10名志愿者,10元/人

材料打印费

10元

保险费

280元

20*14元/人=280元

志愿者培训

培训费

100元

安徽省红十字会救护合格证工本费5元/人

医疗救护知识教学中

救护人模型

0元

从合肥市红十字会借

队旗

100元

队服

400元

20套,20元/套

材料打印费

240元

1600页*0.15元/页=240元

横幅

200元

10所学校,5*(8*5元/m)=200元

路费

400元

餐饮费

865元

荣誉证书

50元

奖励10名优秀学员

宣讲会

横幅

40元

矿泉水

15元

嘉宾专用

经费合计

3000元

【目成员简介及过往项目经验优势】

杜佳佳:女,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负责人,主管社团对内,大三学生,合肥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在校期间负责组织社团多个大型项目,项目活动操作经验丰富,口才很好,曾获得安徽省挑战杯创业大赛银奖等等省内外奖项,已经取得了《安徽省红十字会医疗救护培训合格证》,曾受到安徽省红十字会预防艾滋病主持人培训班并顺利结业。

袁映凯:男,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负责人,主管社团对外发展,合肥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大二学生,负责社团度外交流,在合肥地区公益组织发展较为了解,代表社团多次出席对外交流工作。为人勤恳,有思想。已获得《安徽省红十字医疗救护合格证》

汤金鹏:男,合肥学院大学生红十字会组织部负责人,合肥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大二学生,合肥学院医疗救护服务队负责人,在策划组织方面能力突出,对待事情较为负责,认真,已获得《安徽省红十字会医疗救护合格证》

【如果您后续可获得20-100万的持续资助,项目的规划是什么?】

第6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关键词】 创伤和损伤;干预性研究;试点项目;学生

【中图分类号】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10-1174-03

Pilot Intervention of Students' Injuries in Beijing/CAO Ruo-xiang*, ZHANG Rui.* Beijing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Beijing(100013),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 strategy and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control injury of student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to provide evidence for further intervention widely. Methods A multi-stage, stratified clustering sampling method was adopted. One primary school and one secondary school for intervention and control from two districts respectively were selected according to homogeneity. A series of intervention activities were conducted in the intervention group and no activities were implemented in the control group. One survey was conducted before and after intervention to evaluate the effect. Results The KAP score of students in intervention group increased from 36.42 to 39.76 which was remarkable different, the incidence of injury of intervention group before and after intervention was 7.10% and 3.83% respectively which was remarkable. Conclusion Intervention can attribute to decline the incidence of injury, help the students to prevent and control injury of students.

【Key words】 Wounds and injuries; Intervention studies; Pilot projects; Students

伤害严重威胁儿童的健康与生命,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1-2]。国外伤害研究报告指出,伤害主要发生在低年龄人群,特别是儿童与青少年[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的研究表明,伤害已成为工业化国家儿童的首位死因。在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伤害在儿童死亡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9%,42%,29%,伤害是儿童、青少年的首位死因[3-4]。儿童伤害造成的社会负担是极其沉重的[5]。2004年11月,在瑞士日内瓦WHO总部召开的“第14届WHO伤害预防与安全促进合作中心负责人会议”上,将儿童伤害确定为WHO伤害与暴力预防领域未来3~5 a的重点之一[6]。本调查旨在探讨降低中小学生伤害发生率的有效措施,并对干预措施效果进行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干预前后均选择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选取小学三~五年级以及初中一~二年级所有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分别选取小学和初中各1所作为干预学校,根据齐同性的原则,考虑城乡差异、学校规模、师资、环境等因素再分别在两区确定1所小学和1所初中作为对照学校。基线调查干预组和对照组共完成调查1 268人和1 254人,终末调查干预组和对照组共完成调查914人和823人,与基线调查相比,无论是干预组还是对照组,学生的性别、年龄构成均无明显变化。

1.2 方法

1.2.1 研究方法 小学生问卷由家长填写,中学生问卷由学生自己填写。干预时间为2005年1月基线调查结束后至2006年12月,为期2 a。基线调查时间为2005年1月,终期调查为2007年1月。

1.2.2 调查工具与标准 采用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所、首都儿科研究所、UNICEF和儿童安全联盟(TASC)共同开发的问卷。

伤害的定义为有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1)因伤害就诊。(2)因伤害休息1 d及以上。

1.2.3 干预措施 结合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综合多部门力量,开展干预活动。(1)干预学校出台有利于伤害防控的政策;(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制作流动宣传展板在干预学校轮流展出,每次2周,共8次;安全教育宣传画册、伤害知识宣传年历等宣传材料提供给干预试点学校;制作伤害预防互动教学教案,指导校医开展伤害健康教育课程,每月1次,每次1 h,共计24 h;各干预试点学校分别开展1次伤害防治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和绘画比赛;参观公共安全馆2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次等。(3)与教委合作,逐步改变学校的物质环境,同时建立学校安全清查制度。由学生组成清查小组,及时发现和上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校方加以改善,每月1次。特别是基线调查结果显示,伤害的主要类型为跌伤,因此针对此类伤害的物质环境改善逐步展开。(4)在家庭建立安全清查制度,及时清除家庭安全隐患。

1.2.4 质量控制

1.2.4.1 预调查 项目正式开始前,进行预调查,考查调查方法及调查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1.2.4.2 调查员培训 在调查开展之前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人员、学校的卫生教师/校医就设计方案、填写说明等相关信息与内容进行严格的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调查工作。

1.3 统计方法 对研究对象在干预前后进行问卷调查,通过比较干预组与对照组干预前后伤害发生率的变化及知信行改变情况来评估干预效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伤害发生率、学生伤害相关KAP水平以及医疗花费。数据录入采用软件EpiData 3.0,采用软件SPSS 13.0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调查表双遍录入,数据库设置逻辑检查。

2 结果

2.1 伤害发生情况

2.1.1 干预前后伤害发生总体水平 干预前的基线调查收集2004年项目学校学生非致死性伤害发生情况,干预后的终线调查收集2006年项目学校学生非致死性伤害发生情况。干预前后干预组的伤害发生率由7.10%下降到3.83%(χ2=10.501,P0.05)。

2.1.2 干预前后不同类型伤害发生情况比较 干预组学生在干预前跌伤发生率为4.18%,干预后为1.20%,干预前后跌伤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干预组学生跌伤发生率在干预后有显著降低,而对照组跌伤发生率在干预前后无明显变化;其他类型伤害的发生率无论是干预组还是对照组,干预前后伤害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2.1.3 干预前后伤害发生频次 实施干预后,干预组学生伤害发生的频次显著减少。学生伤害频次(1 次、2 次、3 次、4次) 的构成比分别由干预前的81.52%,13.04%,4.35%和1.09%变为91.67%,8.33%,0和0,1次以上的伤害者所占比例明显降低;经ridit分析,对照组学生伤害发生的频次干预前后无明显变化,见表2。

2.2 伤害相关知信行情况 干预组学生伤害相关KAP平均评分由干预前的36.42分上升到干预后的39.76分,干预后伤害评分有所提高(t=5.404,P0.05)。见表3。

2.3 伤害的医疗花费 此调查为针对直接费用进行的调查。干预前干预组和对照组平均医疗花费分别为343.57元与602.03元;干预后分别为160.24元和 362.55元,干预后干预组的平均医疗花费下降53.36%,对照组平均医疗花费下降39.78%。

3 讨论

研究表明,干预后干预组学生伤害发生率降低,而对照组学生伤害发生率无显著变化;此外,干预后干预组学生1 a内发生1次以上伤害的比例降低,而对照组没有明显变化,这说明包括各项干预措施在内的综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降低学生伤害发生率及多发伤害有积极作用。

本次调查伤害发生率明显低于卢关平等[7]调查的江门市中小学生伤害发生率(50.55%)及李丽萍等[8]调查的7~16岁儿童伤害发生率(55.42%),这可能与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地区差异以及伤害界定标准有关,本次伤害的界定标准与国内常用的3条入选标准[9-11]不同,着重于较严重的伤害。

中小学生常见伤害的发生原因多与玩耍和运动有关[12-13],特别是跌伤。 本研究中跌伤是儿童最常见的伤害类型,基线调查中跌伤的发生率为4.18%,这与国内的一些研究结果一致。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州市0~14岁儿童最常见的伤害原因是跌伤,发生率为5.7%[14]。干预后跌伤发生率下降到1.2%,跌伤之所以能够降低71%,这可能跟实施的干预措施有关系,与楼梯平整、加强楼梯照明、操场改造、地面防滑设计等物质环境改造密不可分。

本研究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回忆过去1 a内的伤害发生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回忆偏倚,这对调查结果有一定的影响。

4 参考文献

[1] 王声.我国伤害流行病学研究亟需开展.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7,18(3):131-133.

[2] 向兵,刘筱娴.儿童意外伤害及影响因素.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3,20(3):104-109.

[3] SUSAN GH, IVN BP. CHIRPP: Canda's principal injury surveillance program. In J Prev, 1999,5(3):208-213.

[4] 叶广俊.现代儿童少年卫生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5-28.

[5] MILLER TR, SPICER RS. How safe are our schools? Am J Public Health, 1998,88(3):413-418.

[6] 李丹.中国伤害预防控制工作现状、策略措施及未来预测.中国健康教育,2005,21(4):258-261.

[7] 卢关平,周春洪,吴霭玲,等.江门市中小学生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9,20(3):170-173.

[8] 李丽萍,黄革,马小红,等.2553名7-16岁儿童伤害的现况分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9,20(1):27-30.

[9] 张东,鲍晨辉,冯春荣.北京市西城区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现况调查.现代预防医学,2005,32(11):1470-1472.

[10]梁红英,张青献,张世英,等.深圳市中小学生伤害流行特征调查研究.中国公共卫生,2002,18(10):1170-1171.

[11]何庚生,郝爱华,陈营,等.甘肃省酒泉市中小学生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3,17(3):27-29.

[12]李湘生,宣英琴,朱敏,等.中学生伤害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7,18(3):146-149.

[13]韦湘.融安县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分析.中国学校卫生,1996,17(4):275-276.

第7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在私家车越来越多的今天,如何从小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交通意识,已成为一个全社会的课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儿童致残,交通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每次训练营都会有那么多家长带着孩子们来参加BMW儿童安全训练营活动。而作为该活动的亲历者,笔者也见证了BMW爱心团队在这八年来对这一活动上所倾注的巨大热情。显然,透过大家对这一活动的热情参与,我们看到了“小活动”背后的大意义。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八年如一日的专注与持之以恒。一个简单而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到2011年底,BMW儿童交通训练营累计受益的中国儿童数量已经超过33万,而它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则更加深远浓厚。

记得第一次接触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是在2008年,那是训练营进入中国的第四个年头,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活动主题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很简单直接的一个口号,不过对于那些4~6岁的儿童来说,这也正是在如今复杂道路环境下,需要家长和老师循循教导的一个交通安全好习惯。

当时,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训练营寓教于乐的“情境教育”模式。不同于简单的说教, BMW针对小朋友们的接受能力和天真好动的天性,为孩子们精心设置了一个模拟真实交通环境的交通安全公园。车行道、红绿灯、斑马线,以及一辆辆漂亮的BMW迷你小汽车,通过有趣的角色扮演游戏,有的孩子充当司机,有的则充当交警,既学到了知识,也玩得不亦乐乎……

之后的这几年里,笔者一年不落地参加了这项活动,也见证了BMW这一经典社会责任项目的成长历程。应该说,宝马在儿童交通安全领域的坚持、努力和贡献,使训练营收获了孩子的笑容和家长的感激,更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媒体的广泛关注。2008年底,训练营被媒体评为“2008中国创新公益项目”。2009年3月,训练营入选“2008跨国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2008中国汽车工业蓝皮书”的“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奖优秀案例”、2011年,荣获“最具公众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杰出事件奖”。

不得不说,凡事最怕认真,在八年如一日的坚持、用心的做事和不断创新的促动下,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不断给人以更多的惊喜和启迪。

创新之源

如何让听惯了老师和家长叮咛的孩子们,真正接受关于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训,BMW的工作人员们也为此倾注了很多心血。一直以来,BMW在坚持创新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的同时,更不断拓展活动范围、扩大受益人群,把安全知识和快乐时光送到中国更多的小朋友身边。

例如从2010年开始,BMW即与教育部合作,将项目直接送进小学校园,出版好读易懂的《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数十万名小学生,并在此基础上,着手实施“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示范课计划”,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接受系统、规范的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延续BMW对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2012即将开展的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还计划在沈阳、成都、厦门、杭州的“BMW童悦之家”长期设立交通安全教室,为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区儿童的安全成长提供必要的援助。

而为了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家庭,BMW从2010年开始,还在多个城市特别举办“家庭日”活动,邀请父母们与孩子一同参与:孩子们在儿童安全主题乐园中快乐游戏,在小影院里观看卡通片,在“汽车总动员”里同做手工,和父母一起学唱交通安全拍手歌……孩子们在家长的陪伴和呵护下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家长们也在陪伴孩子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和完善自身的安全意识。

坚持创新,是BMW不断获得成功的重要基石,也是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能够年复一年地给人带来不一样惊喜的重要原因。通过寓教于乐和多元化的形式,BMW没有将训练营做成儿童安全教育的“教科书”,而致力于成为孩子们健康安全出行的“大伙伴”。这一切看似平凡,却孕育着无限创新和活力。

尤其是这几年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唤醒公众关注儿童交通教育的道路上,可以说是屡创新招:从专题安全教育项目,到儿童交通安全乐园;从好读易懂的儿童交通安全读物《安娜&保罗和贝贝鼠》,到“BMW儿童交通安全拍手歌”;从与教育部合作出版《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到精心制作“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从儿童安全教育的大本营,更兼 为孩子了解环保、珍爱地球资源的启蒙课堂……

事实上,不仅仅是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纵观BMW企业社会贡献系列活动,无论是BMW中国文化之旅带领公众播撒华夏文明的旅程、倡导低碳环保的BMW绿阴行动创造绿色生活的喜悦、抑或传递关爱的宝马爱心基金带给人们的关爱体验,BMW正试图将“BMW之悦”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新场馆,新惊喜

从今年4月开始,训练营将携手“安安家族”再次与全国小朋友一起,踏上第八年的快乐之旅,共同开启“安安2012完美任务”了。那么今年,训练营又给我们带来了怎么样的惊喜呢?

相较于往年,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在原有的“安安影院”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之外,又新增了多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新场馆,如“安安奥运体育馆”、 “安全座椅体验馆”等。因此,今年孩子们不仅可以继续在“安安影院”中观看安全教育小电影,还将共同在全新的“安安奥运体育馆”里感受奥运精神,为奥运助力,以及在“安全座椅体验馆”中感受4D体验的震撼,充分了解儿童安全坐椅的重要作用。

除了全新的场馆外,今年的训练营还打破了以往各个场馆相对比较分散的布局,并更加突出了“交通安全主题公园”这一传统明星项目的模拟驾驶概念,将原有的各个场馆都整合进升级版的“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中,因此整个训练营将成为一个拥有真实交通环境的微型社区。而“小司机们”也将驾驶升级版的迷你电动车,自己开车前往各个场馆进行学习,并在实际的“路况”中,更好地理解与运用自己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

与新场馆、新环境相匹配的,还有全新的学习内容。今年,除了交通安全教育,训练营还将新加入日常生活安全教育的内容。小朋友们将与“安安”一起,在安全教育辅导员的指导下学习如何进行人工呼吸、外伤止血包扎、伤员护送等常用的急救知识,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方法,提高自身保护能力。从最初的交通安全教育层面,扩展至更为广泛的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在这一变化的背后,凸显的却是BMW持之以恒关怀儿童成长的拳拳之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后,由“安安家族”共同出演的“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也将在今年与全国小朋友见面。该部动画片以深受孩子们喜爱的“安安熊”为主角。而BMW也通过制作这部动画片,为孩子们搭建起了一个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新平台,让安全教育走出训练营,进入千家万户。

4月12日,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就将正式从北京起航,并在随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陆续到达济南、沈阳、昆明、深圳等10座城市,预计迎接过万名小营员,让他们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安全知识。与此同时,BMW也将在每一站活动中都开设“家庭日”,鼓励更多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参与训练营项目,学习安全知识,并在生活中实践安全绿色交通。

八年坚守 与中国孩子共成长

八年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已成为企业公民参与儿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成功范例,并使超过33万名中国儿童从中受益。

2005年

BMW在中国推出主题为“为了儿童,请减速”的专题安全教育项目,BMW儿童安全训练营正式进入中国。

2006年

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读物《安娜&保罗和贝贝鼠》,通过经销商在全国分发,推广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2007年

推进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共有15个城市的近2000名4~6岁儿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008年

与中国儿童中心合作,BMW在全国10个城市的少年宫开展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为主题的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活动,全国共有3500名4~6岁的儿童从中受益。此外,BMW还与知名幼教专家合作开发了“儿童交通安全大礼包”,并通过10个城市的少年宫发放给全国500家幼儿园,使受益儿童的数量增加到10万人。

2009年

以“我做交通安全小先锋”为主题的2009 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开营,18个城市250个幼儿园的6000余名小朋友参与到训练营活动中。

举办BMW车贴设计绘画比赛,超过250个幼儿园的6000名儿童通过画笔表达了自己对交通安全的理解。

为迎接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5周年纪念,BMW特别创作了《儿童交通安全拍手歌》作为训练营活动的主题歌。同时,BMW还为主题歌拍摄了MV,并通过中国儿童中心,将光盘赠送给全国各地的幼儿园。

2010年

以“交通安全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的2010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10个城市、80个小学和幼儿园的3200名儿童参加了活动。

首次与教育部合作,在全国20站活动城市的小学校园搭建交通公园,并出版好读易懂的《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12万名小学生,让交通安全走进校园,融入更多孩子的日常生活。

在2010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里,BMW融入了其在德国成功推广的“宝马少年学院”元素,让4~9岁的小朋友不仅可以在交通安全公园里学习交通知识,还能够通过参加“环保小影院”、“安全小讲堂”、“汽车总动员” 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011年

以“交通安全我当家”为主题的2011年BMW儿童安全训练营在全国20个城市展开。其中一些城市的活动时间从以往的3天延长至5天,有万余名儿童参加活动。

连续第二年与教育部合作,并将继续出版《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下发给全国小学生。

在北京、广州等7个城市举办“家庭日” 活动,鼓励更多父母和孩子以家庭为单位入营学习。

在北京、沈阳、深圳和上海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开设交通安全示范课程,系统规范地向孩子们传授安全知识;同时,还设立“爱心义卖角” ,让父母和孩子一起送出爱心。

2012年

以“争当交通安全小冠军”为主题的2012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将陆续在全国10座城市展开,预计迎接过万名小营员,并将在每一站活动中都开设“家庭日”。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后,由“安安家族”共同出演的“BMW儿童城市安全生活电视系列动画片”也将在今年与全国小朋友见面。

在原有的“安安影院”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之外,又新增了多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新场馆,如“安安奥运体育馆”、 “安全座椅体验馆”等。

第8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一、目前我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完善,部门协作意识强

我镇严格按照“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对全镇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先后4次调整了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切实保证工作的开展和规划的实施。目前,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每个成员单位设1名联络员。在镇妇儿工委的大力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互通信息,交流和研究对策,指导规划达标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我镇不断加大在教育、卫生、妇幼保健、防疫方面的财政投入,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2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6231万元,比20*年增长18.3%;卫生经费投入859万元,比20*年增长了21.8%;妇幼保健经费投入122.62万元,比20*年增长了100%;防治防疫经费投入181.36万元,比20*年增长了14.6%;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198万元,比20*年增长了7%,为规划目标实现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突破重点难点,大部分指标如期达标

自20*年中期监测评估后,我镇加大了两个规划在参政议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法律保护、社会发展环境七大方面的工作力度,至20*年末,大部分量化指标已提前达标。

《黄江镇妇女发展规划(20*-2010年)》可量化考核的46项指标中,已提前达标35项(其中空缺数据一个),占总数的76%;未达标11项,分别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例、残疾女童入学率、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妇女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

《黄江镇儿童发展规划(20*-2010年)》可量化考核的40项指标中,已提前达标31项,占总数的77.5%;未达标9项,分别为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残疾儿童入学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二、我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和效果

(一)参政议政方面

我镇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认识。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制度,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女干部选拔到上一级职位上工作。提高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提高妇女干部参政意识,鼓励妇女参与竞争。积极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对女干部采用多层次、多方位的锻炼,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文化、政治和业务素质。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所提高,参与范围进一步扩大。镇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女性有14人,占总代表数的26.9%;镇第十二届党代会女性代表有28名,占19.3%,比上一届增加8人。镇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领导干部,镇妇联主席黄映秀同时参与党委、政府班子;女干部任政府各部门正职的有3人,副主任7人。镇政府机关有女公务员7人,占公务员总数的14.3%;正科级女干部1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2.5%;副科级女干部4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6%;科员级女干部2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5.4%;20*年我镇招录女公务员1人。

2、构建了镇、村(社区)、企业三级妇女组织网络。目前,全镇共建立妇女组织85个:其中镇级妇联1个,村妇代会19个,社区妇代会1个,村、居妇代会的组建率达100%;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18个,妇女小组5个,专人负责妇女工作19个;“两新”组织妇委会9个,妇女小组6个,专人负责妇女工作5个;社区各类妇女组织2个,有效地充实了妇女基层组织,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

我镇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我们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妇女技能培训,正确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就业。我镇制定资培训项目,加强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科学信息、技能培训,为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近两年,我镇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饪等职业技能培训班7期,培训女学员566人;举办了推动本地失业人员就业大型现场招聘会4场,推荐女性就业70人。另外,通过全镇各村成立劳动服务站,使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更全面、更完善。

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均能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推动生育保险工作,实行生育保险、养老、工伤险种统一收费,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切实保护妇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据统计,我镇各险种的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参保女性的人数增长率总体大于总人数的增长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实现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全镇就业人员(含新莞人)126500人,其中女性88550人,占70%;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235人,其中女性932人,占41.7%;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有393人,比上年度减少12人。

2、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全镇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10.9万人,其中女性4.36万人,占40%;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1379人,其中女性533人,占38.6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00人,女性3400人,占5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4.7万人,其中女性均为1.85万人,占39.3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4.72万人,其中女性为1.85万人,占39.19%;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4.67万人,其中女性为1.84万人,占39.4%。

(三)教育培训方面

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等法规,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益。认真做好适龄女童的入学工作,并运用教育扶贫专项基金,解决部分经济困难的女生入学问题,降低女生辍学率。

我们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以妇女学校、家长学校为阵地,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1、大力发展妇女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两年来,我镇20间农村妇女学校共举办了农业技术、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知识、法律、“三优”知识、“四自”教育、政策法规课、电脑班、舞蹈培训共122期,参加学习6000多人;妇女(含新莞人)参加成人教育有419人。女职工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50%;农村劳动妇女普遍参加综合素质培训,培训率达80%。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我镇3-6岁儿童入园率为100%;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六年巩固率为100%,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0%,小学、初中毕业生毕业率均达10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8%、98%;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保育员持证上岗率为100%;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为100%,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为100%。

3、家长学校发挥应有作用。我镇公办、民办在校中、小学生(含新莞人)12578人,在园幼儿(含新莞人)4895人;有家长学校27间,其中新莞人子女家长学校20间,两年来邀请省、市家教专家上家教课、知识讲座、培训班60期,提高了我镇广大家长的家教知识水平。家长学校办校率达100%;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达95%。

(四)卫生保健方面

我镇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妇女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人口与青春期生殖保健课程,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我们重点抓好“降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推动新莞人中儿童卫生保健及“降消”工作的落实。镇成立了“降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以村为单位、以“育龄妇女”为重点宣传对象,实行发放宣传单、面对面的咨询、现场授课等形式的活动方案。我们印制了近2万份“降消”宣传资料,在全镇新莞人较集中的工厂、广场、公园、商场开展“降消”、“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新生儿缺陷”讲座、宣传咨询活动。

我镇加大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婚检的意识,提升我镇出生人口的素质。我们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市场,两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14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23间次,取缔非法接生、非法行医窝点41间,没收药械折价2240元、清理无证人员43人,抓获非法接生人员2名。

1、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年,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为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7‰;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7%。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卡介苗接种率为99.44%,脊灰疫苗接种率97.*%,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99.1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7.18%,乙肝疫苗接种率95.86%。

2、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36%;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8%;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3%。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92.10%。

(五)计划生育方面

我们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使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宣传和技术服务深入到家庭,培养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和健全计生服务网络,制定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建立福利基金会,为育龄夫妇提供了优质服务。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享有卫生保健服务。镇计生办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全镇3500多名育龄妇女接受检查,对宫颈疾病作了早期预防、早期诊断和治疗,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达95.91%。

2、计生养老问题得到解决。我镇办理了计生养老保险的有2230人,其中有46人已足额领取了每月300元的计生养老保险金。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为97%,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为98%,新婚期教育率达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83‰,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7‰,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分别为84.76%。新莞人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药具供应。

(六)法律保护方面

我镇加大普法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东莞”法制宣传月、“百万女工学法律”、“禁黄、赌、毒,构建和谐社会”等专题系列活动,用法律咨询、培训班、法律援助等形式,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的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给广大群众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镇各中、小学均配备了一名法制副校长,坚持每阶段的法制讲座,向学生、学生的监护人宣传各类保护儿童人身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设有法律咨询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在每个村委会我们又设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以村为单位,对有关纠纷进行及时有效的调处,尽量将婚姻家庭、少年儿童维权等案件解决于萌芽状态。

1、提高了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率。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儿童监护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97%,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98%。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数逐步减少。两年来,我们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宣传咨询活动19场,发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3000多份。妇联、司法所共接待妇女儿童维权的来电、来信、来访案件达319宗,结案率达100%。公安部门破获案16宗,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案1宗,破获猥亵儿童案1宗。

(七)社会发展环境方面

我镇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加强社会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设,开展“美德在我家”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我们开展治安严打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网吧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治摩”工作,净化社会环境;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营造和谐家园”环保宣传活动,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我们积极推动我镇慈善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及时报道有关我镇妇女儿童的社会动态,积极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创造一个适合妇女儿童生存的舆论环境。

1、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了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两年来,我们采用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宣传两个规划的目标和要求,编制了新闻、广告230多条次。

2、关注和妥善解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儿童的生活问题,确保妇女儿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镇每年都举办一次“慈善敬老马拉松长跑活动”,20*年又启动了黄江镇“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全镇47名困境儿童得到帮扶。平时,我们做好属于“三无对象”(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五保户”的孤老妇女的供养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办理农村社保、老人证、残疾证。我镇建立了妇女读书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青年活动中心,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提供交流、娱乐、学习的场所。20*年全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为393人,其中妇女2*人,占总人数的52.67%;慰问贫困家庭337户。

3、适合儿童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末梢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镇建有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人民公园,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活动场地;适合儿童的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比例逐年提高。

三、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镇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数据对比来看,未达标部分都有所进步,但一些指标情况出现反弹,个别指标达标难度大,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仍然不足,女干部比例仍较少。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例20*年达标,20*年又未能达标。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形势依然十分紧迫,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严重偏低。20*年全镇孕产妇死亡率为28.3/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只有22.9%。

3、免费婚检项目目标实现难度大,群众参与性不高,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上升趋势。20*年我镇婚检率只有19.81%,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6‰上升为10.7‰。

4、民办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个别民办学校对家庭教育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新莞人家长流动性大等。

5、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妇女群众参与社会保障的思想观念还比较滞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偏低。

四、新形势下推进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实施的努力方向

针对《黄江镇妇女发展规划(20*—2010年)》、《黄江镇儿童发展规划(20*—2010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大实施力度,力争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各项目标如期达标。

(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规划实施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公益性事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涉及25个职能部门,我镇要严格按照“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下,做好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镇妇儿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职能部门每季度向镇妇儿工委汇报情况,年底完成书面总结和年度监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扎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规划各项指标终期达标。

(二)加大力度,切实推动规划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1、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和广大新莞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减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加强劳动力市场监察和管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

2、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争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两委中至少配备1名女委员。同时,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

3、办好农村妇女学校和新莞人妇女学校,推进“女性素质工程”。发挥妇女学校宣传教育的功能作用,组织广大妇女学时事、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学家教、学保健,把妇女的学习兴趣培养起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对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4、要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和信息,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重点加强监督指导,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和贫困孕产妇救助项目,确保孕产妇和婴儿不因贫困而死亡。医疗部门要加大力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努力提高儿童保健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消除新莞人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继续加大免费婚检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婚检意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5、积极推进幼儿园和学校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民办学校监督和管理力度。抓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落实,继续办好家长学校,特别是指导新莞人子女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设家庭教育宣传月,巡回开展家教知识讲座,帮助广大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6、开展扶贫助困、献爱心活动,完善、健全大型、综合性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努力为妇女儿童多办好事实事。开展各种有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推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关爱儿童,继续开展“和谐黄江——‘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

7、加大环境保护和监督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终期达标,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三)认真做好监测评估,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第9篇:儿童意外伤害培训方案范文

【摘 要 题】聚焦青少年社会热点问题

【关 键 词】儿童安全/安全现状/系统工程

【正 文】

    1991年12月29日,我国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公约国成员,按联合国有关规定,18岁以下的“任何人”都应列入儿童范围。换言之,每一个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应享受家庭、社会对他们的特殊关爱。这种对儿童扩大化的保护范围的确立,不仅符合国际社会对儿童问题认识基本统一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重视儿童权利事业发展和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

   

一、关于儿童安全的界定

    在我国,对儿童安全认识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传统意义上,我们对儿童安全的理解都是从它的反方面来理解,即从对儿童伤害的角度来理解儿童安全问题。例如,我国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和儿童安全问题最为紧密相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同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也都采取了“人身伤害”的定义。这种对于儿童安全问题的理解固然考虑到了中小学生作为发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群体,但明显具有狭隘化之缺陷。

    在当今开放、信息化社会中,一个健康的儿童不仅仅是要求人身的完整,更要求具备精神的健康。同理,对儿童的伤害不仅有大量有形的即显性人身伤害,也逐渐出现了很多无形即隐性“精神伤害”,还有,随着网络普及程度的提高,网络对于儿童的多重伤害也正日益增加。因而,我们认为对于儿童安全的界定应该是:使儿童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免受人身和精神上的侵害,并得到特殊保护。这样理解既能体现儿童安全的完整性和时代性,也具有了内在的逻辑合理性。

    由于对儿童安全问题的视角不同,我们还可将儿童安全范围做一个界定。从空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三个主要领域;从时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包括学校教育期间、家庭生活期间和社会生活期间;从对儿童安全影响因素来源看,主要涉及网络影响和现实影响等。当然,所有这些儿童安全范围的划分只是为了研究这一问题之便利,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大多是以上多种领域影响的综合结果。

   

二、当前我国儿童安全的现状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儿童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儿童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这同我国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儿童工作是分不开的,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由于传统影响,我们的儿童安全状况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根据对有关调查数据(注:劳凯声、孙云晓主编:《新焦点: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研究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梳理,我国儿童安全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意外伤害造成儿童死亡占我国儿童死亡总量约1/4 统计表明,我国儿童伤害最大因素依次是:交通事故、中毒、跌伤、烧伤、溺水、动物咬伤和其他意外损伤。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目前每年约有16万0至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儿童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不仅导致儿童伤亡、残疾,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儿童身心健康、正常发育和学习。

    (二)游戏和运动中受伤居校园伤害之首 2002年一项全国10个城市12岁至15岁(s=5846)学生调查显示,在游戏和运动时受伤的比例最高,“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53.6%;其次是“由于学校楼梯或其他通道拥挤所导致的事故”,“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13.1%;“上实验课时受伤”的人数比例是6.0%,其中“因受伤而住过医院”的人数比例为5.5%。调查还发现,有41.3%的人选择“上学、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从来没有专门维持交通秩序的人员”。这说明一些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严重漏洞,这无疑增加了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目前,在我国存在安全事故及其隐患的学校比率较高,而且,游戏和运动中的儿童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个时间段特别需要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

    (三)放学之后、自由活动是儿童最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 在对教师、父母调查儿童“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时,教师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学生自由活动时间、放学以后、体育课上,选择率分别为:47.0%、38.9%、8.8%;父母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放学以后、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课和实验课,选择率分别为:41.3%、40.3%、12.9%、1.5%。统计发现,容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均是儿童活动较多的时间段,而恰恰在这一时间段,基本没有成人在场。

    门卫制度方面的漏洞已经成为公认的校园安全隐患,应引起学校管理者注意。同时,儿童校园伤害问题已经成为教师和父母“最不能放心”的事情。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是无成人在场时,儿童活动较多的场合,因此急需对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四)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 暴力伤害通常对儿童身体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是严重的。重者可造成残疾或死亡,轻者造成身体损害。近年来,儿童所受到的暴力伤害有增加趋势,成为儿童生活中的重大伤害源。调查发现,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父母在管教孩子时,经常采取打或骂方式。调查显示,60.9%的孩子在家中挨过打,84%的孩子在家里挨过骂。同时,儿童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具有强烈反抗愿望,甚至想采取极端的自毁手段来报复施暴者。

    儿童对暴力伤害的恐惧比其他伤害要严重。例如他们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的选择比例高达41.2%。调查显示,西部城市和中小城市中,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选择比例要高出大城市约15%。值得注意的是,教师打学生现象仍有存在,有15.4%被访学生报告曾被教师打过。此外,高年级同学的暴力也是儿童遇到较多的一种暴力伤害,有38.6%的学生有过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的经历。我国儿童无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普遍地存在着被打的现象,父母打孩子的现象更为严重。虽然打孩子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的行为,而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所明确禁止的行为,但在现实中,这一现象却较普遍地存在。这一事实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有关儿童权利、成长等观念的进一步反思。

    (五)我国儿童的隐性伤害多发生于家庭 儿童对在上学期间睡眠状况进行自我报告的结果显示,在全国10个城市抽取的5846位学生中,10.4%儿童在12岁以下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13岁、14岁、15岁儿童中,分别有22.1%、33.1%、44.6%的学生每天睡眠不足8个小时,这些年龄段的儿童绝大多数为初中学生。数据表明,儿童睡眠状况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孩子睡眠不足,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关注。

    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还包括饮食状况。调查发现,接近8%的儿童午餐没有规律,或用零食、方便面代替,或在快餐店或用盒饭解决。比较而言,小学生的午餐状况好于初中学生;初中阶段午餐无规律者的比例逐渐上升。也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对食品中的人工添加成分的有害性缺乏认识。这些都会给儿童带来隐性身体伤害。

    隐性精神伤害则多发生在家庭中。8.6%的孩子说“父母经常把我一个人留在家中”;47.4%孩子说父母偶尔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家中;11.7%的孩子曾经遇到过“父母只顾自己,不关心我”的情况。此外,还有9.1%的孩子把父母不关心自己列为最害怕的事件。近20%的儿童在遭遇伤害或受委屈时不告诉任何人或找不到人诉说。而把父母吵架、打架列为“自己最害怕的事件”孩子的比例高达35.7%;45%的孩子遇到过父母吵架或打架的情况。

    (六)社会及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欠缺 与高发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儿童对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却很差,由于自身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比例很高。其中骑车带人、骑车逆行、在马路上玩耍、翻越隔离栏杆等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46.6%、24.6%、21.9%、19.8%。在遇到紧急事情时,儿童闯红灯过马路现象就会更加严重。

    在儿童生活环境中,例如“公路正在修建,无安全提示”、“下水道窨井没有盖子或盖子没盖好”、“建筑施工现场无安全隔离设施”等安全隐患比例均较高。这表明社会诸多部门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还没有树立应有的防范意识。儿童好动的天性与社会环境中充满安全事故隐患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也是教师和父母们担心儿童自由活动时间和放学之后活动时间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

    (七)城市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乡镇 城市儿童在生活环境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机会要明显高于县镇和乡村。分析城市儿童多发的安全事故类型可以发现,它们多与儿童的活动空间、家庭中的现代设施等因素有关。城市儿童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也明显高于乡镇儿童,城市儿童因受伤而住过院的人数比乡镇要高出两个百分点,并且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当然,这种情况也与城市在医疗方面便利有关。同时,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相对乡镇儿童来说过于狭小,城市中有关儿童安全防范措施明显不足。

    另外,现代城市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的儿童安全事故隐患,增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例如,各种新交通工具的使用、电器、煤气、游戏娱乐设施、城市建筑工地等都是儿童人身安全危险源。现代城市在建筑设计时,并没有对儿童的活动及其安全予以充分的注意,致使城市儿童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八)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亟待加强 食品安全尤其是儿童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所关注。最近,在我国发生的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案、浙江省“雀巢”奶粉案、麦当劳的“苏丹红”一号案和郑州光明奶业案等都涉及儿童安全问题,并向我国儿童食品安全现状敲响了警钟。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现有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漏洞(注:徐澜波:“食品安全事件拷问食品安全法律机制”,《社会观察》2005年第8期。),如《食品安全法》内容不全面、儿童食品检查以时段性抽查为主、缺乏儿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生产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九)网络新媒体对儿童的心理伤害不容忽视 儿童在接触网络时,多数情况是进行交友、聊天和影视娱乐,有些人被算卦等带有迷信色彩的网站所吸引,还有少数人接触所谓“成人保健”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实际上对儿童来说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它们远远超过了儿童理解水平。调查显示,有22.5%的儿童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有12.4%的儿童在网友提议见面时会去见面。儿童是否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是否选择与网友见面,与其学业成绩和其父母的学历有显著相关。学业成绩越低,父母学历越低的儿童,越愿意与网友保持经常联系,并且更愿意与网友见面。同时,年龄越大的儿童,越可能与网友见面,男生较女生更多地选择与网友见面,城市儿童较乡镇儿童更多选择与网友见面。调查显示,网上聊天中的不健康内容比例相当高。

    考察父母对子女使用电脑时间的控制情况时,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父母意识到了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不管孩子是否用电脑学习,他们都会嘱咐孩子注意休息,不要连续使用太长时间。另一方面,仍有47%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不加限制,或在孩子用电脑学习时不加限制;11.6%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根本“没有限制”;18.7%的父母认为只要孩子把电脑“用于学习则不加限制”;16.6%的父母只是限制孩子上网玩游戏。他们显然没有考虑到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给儿童造成的身体伤害,如视力下降、肌肉劳损等。父母对子女身体健康状况缺乏关注,也是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三、我国儿童安全现状原因分析

    (一)传统社会对“儿童安全”观理解不全面性的影响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儿童安全观念在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片面性。这种片面性主要表现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

    从实践来看,整个社会对儿童安全持狭义和客体性的理解。所谓狭义是指认为儿童安全主要是人身即生理上的完整性,忽视了儿童精神即主要在心理方面的健康。在这种观念支持下,社会群体更多只关注儿童的存在,关注儿童最基本的需要,忽视了对儿童安全整体把握。所谓客体性的理解是指由于儿童在诸多方面和成人的差异,我们在理解儿童安全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视为成人行为和观念的受体。这种观念容易越俎代庖,导致从一个成年人角度出发去看待儿童安全需要,忽视他们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主体的最自然的需要。

    从理论上看,儿童安全观念片面性体现在儿童安全有关的学科研究上。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主要缺陷是强调打击犯罪而忽视权利保护。这种以犯罪和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针对儿童的保护,在方向上显然是有误的。我们应该多考虑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去保护他们的权利,如何为儿童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当下,很多人缺少法律观念和基本的法律知识,这种社会背景容易导致弱小的儿童特别是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二)独生子女教育的误区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独生子女大量涌现。虽然对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群体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的认识上存在争议(注:蔡扬眉:“近五年我国‘独生子女’研究的现状与问题”,《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7期;),但不可否认独生子女这一群体容易出现问题。如独生子女的“三高”(过高保护、过高期待、过高溺爱)现象明显存在并易于导致他们产生不易接受挫折、孤独感强、缺乏独立性等心理特征,具体为:其一,他们的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与长辈之间文化差异大,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生活,自我内心冲突,容易造成心理缺陷。其二,隔代抚养的利与弊。由祖辈照料的独生子女群体非常普遍,如何克服隔代抚养的不足也是确保儿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三,“压力后置”的潜在忧虑。独生子女看上去“压力”小了,实质上是一种“压力后置”现象,压力事件被推迟到下一个家庭历程中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注:陈建强、包蕾萍:“‘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上海社会报告书(200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三)对生命与权利教育的忽视(注:杨雄:“第五代人:自身特点与发展趋势”,《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3期;) 在当前学校中,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方针落实到操作层面上仍存在问题,对学生评价标准和价值导向仍以分数至上,甚至好分数可以掩盖学生其他问题。情感、审美、自理能力、社会合作等人文训练被忽视。文理科过早分流,造成了理工科教学缺乏人文精神关怀。现实社会中物质与精神的失衡,现实教育中知识本位、技术至上等外在于教育因素的介入,使教育演化为工具教育,教育过多谋求“何以为生”的本领,而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忽略了情感培养,没有教育学生对生命尊重,没有引导学生对人生负责。过分强调智育、强调“快餐文化”教育方式,使学生成为考试机器,班级成为竞争的“战场”。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他们面对的是无情的竞争。快餐的教育方式又使他们缺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和欣赏。他们面对挫折和打击,缺少耐挫力和容忍度,轻则产生心理问题,或逃避,或消沉,重则走向自我毁灭,或报复他人,造成许许多多不应该发生的生命悲剧。

    另外,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我们对儿童权利教育的普及工作仍显不足。首先,在现今学校教育中,我们过多关注集体主义、纪律教育和统一教育模式,忽视个体作为生活主体而应享有的多种权利的教育;其次,在家庭教育中,我们更多关注教育的功利性,忽视对儿童进行爱的教育和美育等以儿童权利为基本内容的教育;第三,全社会没有确立一个完整的尊重儿童权利的教育氛围。儿童在学校或者家庭中接受到的权利观念和相关的权利意识容易与现实社会中他们接受到的观念相冲突,使他们无所适从。

    (四)对网络及其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缺乏准备 高科技和新媒介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威胁,网络世界就是一个最明显例证,尤其反映在当代儿童安全问题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2004年我国已有网民9000多万,其中19.4%在网吧类经营性场所上网,初步估算,网吧接纳了1000多万网民。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37.3%;其次就是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17.6%;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最近两年间,青少年网民的数量增加了15个百分点,而且预期可以上网的人当中青少年又占了17.5%,他们无疑是将来网民的主力军。曾光顾色情网站的占46%;76%的学生网民沉迷于聊天,近三成同学选择“搜索信息”、“下载软件”;另有35%的学生选择玩游戏。由于儿童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还不能对外界的信息进行正确的筛选,如果他们频繁接触网络,就可能对其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儿童阶段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完全自我控制。如果儿童通过网络接触虚拟世界,上网成瘾,脱离现实,会对其日常学习、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使其荒废学业。当前的网络世界的内容可以说是良莠不齐,儿童通过网络可能会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甚至引发网络犯罪,对其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问题严重性在于,我们成人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儿童安全问题仍缺乏必要准备。

   

四、关于儿童安全若干政策思考

    我们认为,儿童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参与,针对现阶段中国儿童安全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新的儿童安全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曾提出未来教育的四大支柱,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儿童应该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人,一个“清晰而有效的沟通者,自我指导的终身学习者,创造性和实际的问题解决者,负责任的和参与的公民,合作的和优秀的工作者,整体的且富有信息的思考者。”要达到上述这个目标,当前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儿童安全观。不仅要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尤其是心理健康,并为他们创造一个“绿色”成长环境。同时,要从尊重人权角度出发,切实尊重儿童参与主体性,从他们自身需要出发,全面理解儿童安全需要,为儿童发展与保护儿童安全在观念上创设思想准备。

    (二)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注:杨雄:“生命教育与青少年发展”,《当代青年研究》2005年第1期;) 面对青少年自杀增多和逐渐低龄化趋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对中小学生进行“死亡教育”。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已经尝试开展“生死教育”计划。我国内地许多学者也提出应当在中小学开设“生命课程”。上海市教委在二期课程改革中也加强了就中小学生“生命教育”课程内容。生命教育对儿童安全重要性在于,通过系统教育,使青少年懂得珍爱生命,懂得生命的价值,战胜生活中的挫折,去创造有意义的生活。这是应对现代文明自身内在危机的一项明智举措,非常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生命教育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包括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使学生学会保护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首先表现为保护生命。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成长的考验,有些甚至是灾难性的。尽管绝大多数不是直接来源于教师,但作为学生成长的守护者,教师既要关注学生自身精神发展的规律,又要教给学生各种生存的知识、方法和遇到各种生存危机的处理办法、逃生的本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任何可能性的伤害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有效防范儿童伤害事故的根本要求。从目前来看,主要应做的是:(1)从立法角度完善现有的有关儿童安全法规。由于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的认识存在争议(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研中心《民法典》建议稿;),所以导致对教育部现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存在不同理解,这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对儿童伤害事故的保护力度。应尽快对相关法规加以完善和修改;(2)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意识。儿童安全保护强力保障是法律,但这种保护同样有赖于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家长、教师和儿童自身等多种主体的法律意识,才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儿童安全的法治环境。具体来说,我们应该通过在政法院校、师范院校开展教育法律教育,通过学校尤其是广大中小学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接受教育法律的继续教育等工作,提高他们的儿童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部门的司法公平,通过各种举措使我国的教育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法律体系进一步的完善,为切实保护儿童安全确立一个良好的法治平台。

    (四)强化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是儿童白天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管理不善或疏忽是导致儿童伤害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儿童年龄、环境等因素差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形成符合实际、系统、严密和切实可行的校本管理制度。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比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按制度要求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避免外来因素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体质特殊儿童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意外伤害;建立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或处理损坏器材,防止体育运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此外,还应建立儿童活动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防范值班制度、医疗卫生安全制度、后勤管理物业供应安全制度等,使事故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其次,学校应建立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同时,应将儿童伤害事故防范工作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安全奖惩制度,以增强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心,使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避免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相互推诿扯皮,人为地造成和扩大伤害事故。

    (五)确立新的家庭教育观念 保护儿童安全应强调儿童的参与能力的提高,必须鼓励孩子到群体中去。日本教育家山下俊朗强调要以“儿童教育儿童”,即互教。他认为这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根本原则。儿童从模仿开始他的学习生活,而模仿最好的对象是儿童伙伴。尤其是从一些优秀儿童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他们之间往往是无所不谈,一旦形成一个健康、活泼、向上的学习共同体,最容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成长阶段良好的同伴关系,是他们一生的财富。家长要鼓励孩子出去找伙伴,并且尊重他们的活动圈子。同时,也要欢迎他的伙伴进家门,给他们固定的活动范围。

    锻炼坚强意志,培养健全人格。广大父母在煞费苦心为孩子补充生理钙质的同时,容易忽略儿童成长所需的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钙质”,那就是精神上的钙质。这种钙质是儿童成长至关重要的元素。这就是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和自信,就是拥有坚强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耐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会勇于面对生活带来的压力,不会被困难所击倒。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良好的儿童在遇到突发事件,涉及人身安全危机面前,会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保护自己,逃离危险,战胜困难。当代教育就是要培养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的新型儿童。

    (六)改进与完善社会公共政策 社会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向社会公共领域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其目的是协调社会公共领域中人们多方面的关系,以保证公共领域的积极、正常的运行与发展。也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自身多方面职能的有效手段。现有的社会公共政策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应该加以改进:第一,完善保护儿童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宪法规定的儿童权益保护是根本性的,需要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配套。要进一步明确社会群体对儿童安全事业的具体职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第二,强调儿童安全公平性。目前,儿童群体具有复杂性,大量失学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安全现状更不容乐观,他们比正常儿童面临更多的安全威胁。因而,制定一些保护特殊儿童群体的倾向性政策是完全有必要的;第三,努力缩小儿童安全的地区差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决定了在儿童安全问题领域也存在差异,合理的社会政策应该努力缩小这种差异,使得儿童安全的保障措施不因经济差异而有过大区别,力争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使社会整体对儿童安全保障实现平等的保护和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