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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第1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基于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理念,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和资源,提升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广度和深度,文章以地方性高校温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为例,从校企共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详细介绍校企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探索实践,为同类地方性高校基于校企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木工程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课堂教学;专业实习;毕业设计

中图分类号:TU-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6)060061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领》(2010―2020年)明确倡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实现校企共同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一方面可直接接轨行业标准,培养服务于行业企业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让企业提前介入人才培养,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设计辅导、专业实习指导等让学生提前熟悉工作环境、接触工程实践,缩短学校教育与实际岗位需求差距;另一方面主要基于现阶段地方性高校“双师型”队伍缺乏,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较弱,缺乏实践经验的现状,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温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工民建专业(专科),2004年开始招收本科,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浙江省新专业验收,并成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2009年评为浙江省重点专业,2014年评为浙江省特色专业。作为地方性高校应用型专业,服务和依托地方企业,积极开展产学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1-6],经多年探索实践,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设计辅导、专业实习指导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

应用型人才校企培养模式探索和实践,积极扩大企业参与深度和广度,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

一、领导机构

土木工程专业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工民建专业(专科),迄今30多年,毕业生超过2 000人并广泛分布于温州乃至浙南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及生产一线企业。学院充分利用广大校友资源,同时积极与温州建设集团、温州设计集团等建筑业龙头企业组建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统筹与指导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全过程。理事会由行业企业协会专家、知名校友、知名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及骨干教师组成,涉及建筑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概预算、监测等土木工程各领域专业专家,理事会从专业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核心课程开发建设、课程标准制定、实训项目开发、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毕业生答辩考核、学生就业推荐、毕业生跟踪调研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完善等全过程参与专业建设。

二、人才培养方案

充分依托校友和校企合作平台,通过咨询座谈、现场走访、问卷调查与资料研读等多种途径深入行业企业进行调研,在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的制定上,在课程体系、核心课程、课程内容乃至专业课程课时的设置上,在毕业设计内容、设计参数选择、成果要求及校企双方职责的确定上,专业实习的形式、内容、校企双方职责、成果要求的设定上等涉及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框架制定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产学对接、企业高度介入,梳理土建类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在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为适应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构建了基于“3+1”模式的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方案,增设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践学时。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进一步根据学生就业方向及用人单位对不同岗位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分层分类思想,培养方案中设置“工程设计类”和“工程建设类”两大类别,不同类别设置不同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

三、课堂教学

首先依托校企合作平台构建“三位一体”课堂教学模式。“三位”是指课程理论、课程案例和课程实践三个教学单元,“一体”指将课程案例和课程实践贯穿于课程理论教学中,通过现场参观、现场学习、视频录像促进专业知识学习和理解。在土木工程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土力学等专业课程中推行“三位一体”课堂教学模式,在其教学大纲中明确课程实践时间及内容(一般为两次,共4个学时,两个不同参观内容)。课程实践中由现场工程师与校内教师共同担任导师,共同讲解相关内容,每次课程实践后各小组完成实习报告。

其次部分专业课程的部分章节请企业人员承担。部分专业性强,与实际工程联系紧密课程由校内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共同讲解,其中理论部分由校内教师担任,而企业工程师以专家讲座形式,结合具体工程案例介绍相关知识的工程应用,现阶段土木工程专业中的结构设计PKPM软件、工程造价广联达软件、建筑节能等专业课程由校内外教师共同讲解。

专家系列讲座。现阶段土木工程专业中的土木工程概论、土木工程技术两门课采用理论教学+专家系列讲座形式开展,其中理论教学部分由校内教师担任,讲解整个课程脉络、整个框架,之后请校外专家开展系列讲座。土木工程概论主要

进行宏观、科普性地讲解,由行业专家具体介绍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领域发展及典型案例,使学生初步认识专业并激发学习兴趣。土木工程技术则结合具体工程案例介绍具体应用技术,如桩基础、基坑围护、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建筑节能等具体技术。

四、专业实习

首先依托校企合作理事会和广大校友资源构建覆盖土木工程全领域的实习基地,基地覆盖建筑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概预算、监测等土木工程各领域,并与各实习基地共同制定实习内容、实习方式、指导书、考核办法、校内外导师职责及报酬等规定。实习前请相关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系列讲座,包括“施工员第一课”、“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混凝土、钢筋施工注意要点”、“桩基础施工技术要点”等讲座,使学生知道到现场要看些、注意什么,并给学生发放各工种实习教学录像,通过现场参观、辅导讲座、交流座谈及教学录像等多维教学模式,有效保证实习效果。

实施纵向+横向的多维实习模式。根据学生自愿,可结合就业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或者参加学院统一安排实习,部分学生甚至可选择吃住在现场的集中实习方式。学院一般在实习基地中选择地下工程与上部结构同时在施工的实习基地,在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期间实行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多维实习模式。横向即学生在实习前半阶段先在多个工种上实习,熟悉了解多个工种,后半阶段在其中一个工种上实行顶岗实习,做到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多维实习。

五、毕业设计

首先共同制定毕业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1)与企业共同制定各种毕业设计类型成果要求,如建筑+结构类型,明确建筑设计图纸、结构设计图纸、计算书等具体要求;2)PKPM电算时参数选择及设计方法直接套用设计院做法。

其次毕业设计过程中开展系列专家讲座。毕业设计过程中针对共性问题聘请设计院等企业相关专家开展专家讲座,如房屋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构造与施工图,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手算、PKPM电算、施工图,建筑钢结构屋盖设计,桩基础与基坑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房地产开发与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等。讲座结合具体工程案例介绍相关专题如何开展,参数如何选择,与其他工种如何衔接配合等,使学生了解熟悉实际工程相关设计。

校内外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聘请部分企业工程师直接担任导师,一方面可直接接纳少数学生在设计院等企业边毕业设计边实习,直接参与到实际工作环境,个别甚至可在导师指导下直接参与实际工程。同时鉴于企业工程师没法每周两次来校指导,企业工程师可在若干关键节点参与指导,包括选题、计算参数选取、计算结果合理性判别、出图规范性等方面,

从而保证质量。

学院组织外审。虽然浙江省教育厅已组织毕业设计外审,但学院为充分保证质量,在毕业设计答辩前,将所有毕业设计成果送设计院等企业按企业标准评审。设计院等企业工程师按照审图标准给出设计成果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则需根据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逐条完成修改意见,如企业评审不及格则该学生直接不及格。学院每年汇总外审意见,并请设计院总工对学院所有专业教师及下一届学生进行集中培训,以提升校内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水平,逐年提升毕业设计质量。

最后,企业工程师参加毕业设计答辩。聘请设计院等企业人员参加毕业设计答辩,不仅对学生,同时也为学院其他教师提供一个学习机会。

六、结语

学院充分利用校友资源,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提升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校企共同培养模式,吸纳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指导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一方面可直接接轨行业标准,培养行业企业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可有效弥补现阶段“双师型”教师队伍缺乏,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较弱,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有效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相关做法可为同类学校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林健.工程师的分类与工程人才培养[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3(11):51-60.

[2]董倩,刘东燕,黄林青.卓越土木工程师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中国大学教学,2012(1):77-80.

[3]罗臻,邓敏,叶雁冰.提高地方院校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与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3):123-126.

[4]焦楚杰,张俊平,吴珊瑚,等.地方高校土木工程特色专业毕业设计教学改革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5):112-116.

第2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校本科 培养方案 修订

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与规划的相关文件中,指出要进行本科高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工程的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如果要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就一定要先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2012年,教育部重新制定了本科专业目录并且要求各高校根据2012版本科专业目录重新修订培养方案。许多高校把这个作为突破口,积极地发展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的建设。

一、高校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几个问题

1.根据修订的理念以及我们平时的思维习惯,修订培养方案经常被误解成是否定原先的培养方案,这样在修订的时候,就会大幅度改变原先培养方案中的内容。修订过程中有可能影响到培养方案的稳定,改动过大也不利于年级之间培养方式的连接,对培养人才是非常不利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教学。

2.根据修订的过程、方式、人员进行分析,修订培养方案通常并没有先进行细致的调研,可供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并不充分,修订的时候也总是不注重细致的审核,经常修订,对修订后的方案没有准确的评价。每一次进行修订的时候,都是对某一课程的调整,至于为什么调整和调整之后有怎样的好处却并没有全面的阐述。修订培养方案的人也大多是并不熟悉专业的工作人员,没有实际教学经验,很难把握尺度。

3.在修订的时候,通常会存在课程结构混乱的情况,进行实际的教学安排也只是浮于表面,并没有整体的规划,修订之后的方案会将原先的课程结构完全打乱,再进行重整。特别是对实际教学的课程规划,并没有一个系统的方式,只是随意拼凑。

4.在如今的培养方案的修订中,经常出现专业方向划分过细的问题。比如部分学校会将原本属于一个专业的学科划分成许多方向,每个方向都有不同的培养方案,通过这个方向进行招生,就是将一个专业拆分成了多个专业。这样的划分并不符合规则标准,也不利于学生未来的就业。

5.当修订的时候,将课程设置成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的格局,就会出现学分、学时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就是培养人才的时候,通常会之前学的很多,之后学的很少,也有时候是一个学期以内,前半学期学的内容很多,后半学期学的内容很少,反过来也一样。出现这种现象通常是因为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时,并没有考虑到课程安排的系统性,没有从大局中把握学分、学时的分配问题。

二、高校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完善方向分析

1.要让培养方案规范化,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让人才可以宽口径培养,这也需要在修订之前做大量的工作。第一,要做好调研的工作,调查当今社会形势下,人才发展的要求,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业务范围进行论证,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培养目标是前提,一定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教育方针和指导思想来制定目标,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划,再结合本学校的具体学情,从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在修订中体现本校的办学特色。第二,学科之间要能够融合,让学生未来有更强的能力。这一点国外许多教学方式都非常先进,我国也要学习借鉴这种理念,这样不但能促进学生在本专业上的发展,也能让其在想通的几个专业上也游刃有余,将来可以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最后,教育要不断革新,也要积累大量培养人才的经验。有了经验,才能使每一次的修订都能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时代要求,也才能让修订的方案可以使用更久,实现宽口径人才培养的目标。

2.修订的时候,要尽量发挥出教授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全面地掌握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的建立。第一,要让学校中高学历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学科的发展上能够准确把握时代的竞争力,按照教学规律,进行相关课程的设置与规划,让人才的培养方案可以有基础的框架。第二,让院校中的学术委员参与修订,他们的任务是审核方案中有没有根据人数安排课程或是按照人数均分学分等现象。只有将院校中的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全方面掌握课程体系的建立,才可以避免人为产生的错误,让课程体系回到最原始的面貌。最后,评审的时候最好聘请校外的一些专家,让培养方案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当校内精英与校外专家合作修订,就可以让修订的方案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更加符合发展的理念,更加明确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3.发挥学校领导层的作用,从技术的层面上进行严格把关,让教学方案可以更加规范合理。高校中的管理人员通常是指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工作人员,院系的分管教学院长,各教研室负责人等。修订培养方案,要将这些领导层的人员利用起来,尤其是院系中的教学常规管理人员。由于他们日常的工作就是负责一线的教学,可以直观地了解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只有让他们真正加入到培养方案的修订,才可以让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更加贴近现实的教学活动。

4.建立更加完善的评价制度。在进行计划制定的时候,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评价以及论证所修订的方案。评价既包括实践之前,也包括实践之后。现在许多本科院校都在评价中进行评价,却忽略了之前的评价和结果的评价。参与方案修订的人员要掌握教学的一线信息,进行切身的教学体验,也要跟相关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吸取任课教师与部分学生的意见,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生意见。

三、结语

在教学活动中,培养方案是基础也是归宿,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既要发挥专业学术带头人的作用,也要让学校中的领导层参与进去。只有这样,才可以从大的方向整体掌握修订培养方案的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肖月,朱雪莲.浅谈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构建[N].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1(04).

第3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陕西;地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2-0027-03

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培养环节、课程体系的设计、配置与构建,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要素之一。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实施蓝图,是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化、具体化形式,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在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活动和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

2004年前后,陕西省9个地市相继将原来市属的部分中等专业学校升格组建为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地市高职院校已成为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这些地市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其人才培养先要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两个根本问题。由于这些院校升格时间较短,对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要素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因此,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需要,科学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成为陕西省地市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深入思考、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教学目标与岗位要求相一致,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相一致,教学环境与生产现场相一致,教学组织与生产管理相一致,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体现培养目标的时代性、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学习方式的自主性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 高职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达到高等教育的基本规格要求,也要遵循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应用性、实践性,达到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应用能力的要求。

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坚持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把能力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实践教学以能力培养为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学生专业核心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岗位迁移能力。

坚持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既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训练,也要关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更要关注学生继续学习、终身发展的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正确处理好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关系。既要兼顾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动态适应,及时调整,也要保持人才培养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稳中求变,推陈出新。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机制与流程

开放性和职业性是职业教育两个重要特征。学校和企业之间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共识和有效途径。只有企业真正融入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人才培养过程的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各专业主动吸纳行业企业全程参与,探索形成了“学院主导、系部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机制,形成了“更新理念市场调研(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职业岗位标准等)系部研讨方案设计专家论证(院系两级教指委、行业企业专家)方案修改再次论证完善方案方案定稿通过审核方案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流程。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应关注的几个关键点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指人才培养质的规定性,主要明确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决定性要素,侧重于解决人才培养的方向问题,是高职教育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把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中职教育区别开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从上述国家政策文本规定的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即政策目标来看,不同历史阶段,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不同的,具有动态变化特征。时至今日,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究竟是培养技能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技术性人才,还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在理论界仍然存在较大争议。不同教育类型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其培养目标定位既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也要体现各自教育类型的特点。笔者认为,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类型,其人才培养目标既要符合党的十提出的“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要求,也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的特点。从实践目标来说,陕西地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调研分析主要职业岗位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具有较强的职业针对性和定向性。因此,其人才培养规格与职业岗位密切相关。只有明确了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岗位,才能由此确定胜任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标准。在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过程中,各专业在对区域人才需求和毕业生跟踪调研的基础上,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充分了解各专业面向岗位(群)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任职资格要求,认真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科学设计人才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规格是指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标准,具体是指受教育者应达到的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规格主要解决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实质上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人才培养目标如果不能具体化为人才培养规格,就缺乏可操作性,无法落实到教学全过程。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人才培养规格。现代人才学研究已经证明,人才应具备知识和能力。知识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基础知识指人人都必须掌握的知识,专业知识则因为专业的不同而不同。能力则包括创造能力、竞争能力、表达能力等,所有这些能力又都是以知识为基础而存在、发展和完善的。既然人才是由知识和能力这两大要素构成,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知识和能力呢?这就涉及人才培养规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陕西地市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使命。这种类型的人才应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核心技能、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如表1所示。

优化重构课程结构体系 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的是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完善的课程体系。职业教育是“能力本位”课程,是一种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动态课程结构。按照什么样的纵向关系及横向关系排列组合各类课程,必然成为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问题。按照精简、整合、重组的课程设计要求,立足于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优化重构课程结构体系。各专业按照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的典型工作任务,按照“公共课适用、基础课够用、技能课实用、拓展课丰富”的要求,构建形成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任意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体系。公共必修课主要包括思政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要求全院统一,旨在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必需、够用、实用为度,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发展需要开设,其中专业基础课要求大类一致。公共选修课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主要开设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社交礼仪、艺术欣赏、演讲与口才、应用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养生与健康等8门公共选修课,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选修课由专业所在系部根据学生发展实际确定,拓宽学生的专业素养。

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性是职业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类型最鲜明的特点。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其教学过程必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为了增强实践教学效果,各专业按照职业技能主导的原则,围绕行业企业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增加实践教学时数,提高实践教学比重,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系统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训项目,增加综合性、仿真性、生产性实训项目,使学生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为此,我们单独设置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公共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其中,公共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心理教育、环境教育等项目,提高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内实训、单项实训、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项目,重点强化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

参考文献:

[1]董毅.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J].高教探索,2010(3).

[2]管晓刚,程金涛,闫卫平,等.注重研究性,突出实践性,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J].中国大学教学,2007(4).

[3]王明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定位的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2,23(13).

[4]王进鑫.适应知识经济挑战,变革高校人才培养规格[J].中国高教研究,2001(3).

第4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专业体系;工作过程;人才培养方案

在专业建设工作中,专业体系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纲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是保证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基本规格达到培养目标,表现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文件。

1.专业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和建设目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高职教育应以服务企业和社会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社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学院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开拓创新,坚持专业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按照学院专业教学改革的总体安排,我们根据本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专业的反馈意见和需求,积极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行动导向和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并按照该思路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重点,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工作过程导向构建供用电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基于这样的建设原则开展了此项课题研究。

2.专业建设思路

2.1学习高职教育理论,转变教育理念;理念转变是专业体系和课程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为此,课题组在系部组织下,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及精品课程建设理论,转变教师的高等职业教育理念。选派专业带头人、课程技术负责人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种旨在转变教师高职教育理念的培训,先后安排各个专业核心课程、精品课程等负责人参加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精品课程建设培训讲座,深化课程建设理论的认识;课程组老师还多次听取全国知名的职教专家来校举办的讲座,学习课程改革思路,先后听取了职教专家等有关精品课程建设讲座。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认识,并逐渐转变教学理念,并将所学教学理念积极投身到课改中。

2.2专业调研;坚持走产学结合的专业发展道路,结合供用电技术专业实际情况,供用电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主动立足于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专业和社会需求调研,关注毕业生就业需求和新技术应用。为此,供用电技术专业调研组制定了系统的调研提纲,专门制作了用于和现场人员讨论的本专业覆盖岗位工种所应具备的目标能力,各项目标能力应包括的工作任务等调研资料。并采用到企业调研、利用网络沟通调研、利用电话沟通调研等方式,先后对学院专业面向的行业6家单位、地区4家单位进行了相关企业的企业调研,内容涉及变电运行与检修专业工种员工技能需求、变电检修、电气试验、用电及配电系统的员工岗位知识和技能需求、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核心技能,发放了本专业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表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表20余份。通过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专业改革的具体方向和举措。

调研显示:本专业面向的行业公司及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用户单位,覆盖的职业岗位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变电运行与检修、变配电所值班员(值班电工)、用电技术维护与服务等岗位工种。这些岗位工种涵盖了行业和企业用户12大技术工种,对应12种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体系建设思路和内容

通过调研,汇总整理有关资料,课题组以高职教育理论指导改革过程,按照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改革目标,分析专业典型工作任务;将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专业学习领域,界定并重构专业核心课程内容;根据核心课程内容,按照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课程设计原则确定课程学习情境,制定课程标准。

3.1专业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根据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根据调研信息,经过分析综合,总结出本专业学生应需要具备的岗位职业能力31项,对着31项岗位职业能力进行汇总,进一步归纳确定专业五大典型工作任务:变电运行技术、电气设备使用维护与检修、电机使用与维护技术、电机拖动与控制技术和用电技术与管理等。

3.2课程体系和理实一体课程重构;以企业真实的和相对独立的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载体,按照理实一体、讲练结合的教学模式,将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重构,形成本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

电子类课程:模电、数电、电子线路装配实训是供用电专业基础课,将原来单独开设的模电、数电两门理论课以及电子线路装配实训课整合为模拟电子、数字电子两门理实一体课,按照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方式组织教学。

电机类课程:将有关电机的理论实训课程整合为电机运行与检修一门课程,该课程包括变压器、同步机、异步机、直流电机和微特电机4个模块,每个模块的学时数在45-60之间,各模块的教学在相应的理实一体教室以及电机实验室、电机专门教室完成。

PLC课程将原来的理论课与实训课整合为一门理实一体化课程,该课程分为电机控制、自动生产线控制及综合应用三个模块,每个模块由多个项目组成,各个模块的项目可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灵活进行选择。

3.3专业核心课程设定;课程整合后,重构了本专业电子电路基础与实践、电机运行与检修等七门理实一体课程作为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这些核心课程包含了本专业覆盖岗位的全部职业能力,实际授课时数达到31周868课时,占专业学习领域课时比例40.3%。理实一体课时比例得到极大提高。

核心课程全部进行了学习情境的设计,包括本学习情境的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考核方式等内容。目的是通过多个项目或工作任务的实施过程,达到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之目标,解决专业课程进行中的讲练分离、不能充分利用课堂和教学资源的问题。

在专业方案中强化了顶岗实习,课时数达到18周540课时,与专业核心课程两项合计1408课时,占专业学习领域课时比例65%。

3.4课程标准的制定;核心课程学习内容重构,确定了课程的教学情境、教学内容。在系部的指导下,课题组制定了本专业全部40余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各个课程标准包括课程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目标、项目载体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考核标准、学习情境设计等要素,特别突出了建立在专业典型工作任务中的学习情境和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对制定的课程标准在教研室进行了研讨,保证课程标准能够准确指导课程教学。 转贴于

4.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论证与实施

课题组、院、系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论证。

在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阶段,课题组开展了专题教研活动讨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步定出了专业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初稿。学院和系部针对课题组制订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多次反复论证,组织讨论专业方案,确定课程整合思路,并总结了专业改革阶段性工作。又组织讨论专业方案课程设置,在学院层面组织了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会议,请企业专家对方案的设计、专业培养目标的确立、专业定位、专业覆盖岗位的完整性、典型工作任务的针对性、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学习情境等内容。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以后,在学院的支持下,选定本专业一个班进行了一轮教学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经过一轮教学应用,进一步优化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体系建设解决的问题

专业体系的确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为课程教材建设制定了依据,明确了思路,各门课程负责人正在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以工作任务或产品为载体,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按照工作过程来序化知识,制定教材编写计划,组织编写教材。计划在课程实施之际推出课程改革后的配套教材。并解决了以下问题。

5.1专业教学模式;供用电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突出了本专业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开发与设计;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工学结合、职业导向、能力本位”的理念,以学生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充分利用真实的或仿真工作环境,确立核心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情境,强化了专业毕业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

5.2课程体系特色;①强调通过基础学习领域课程、拓展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劳动观教育,同时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锻炼。②专业知识强调实用性、专业性,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学习,做到知识够用、专长突出、技能娴熟。③课程设置突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注重实用性、开放性、科学性,专业拓展领域课程的设置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及知识的实用性,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拓展能力。

5.3采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实施教学;采用引导文教学法(六步法),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学。在实施教学的六个步骤中,根据实际需要可辅以其它教学手段,如演示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法等。

6.研束语

本文提出了专业体系建设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意义,并对专业体系中关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思路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并阐述了专业体系的优化意义,对专业体系中的专业建设内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所提出的建设思路在实践中已经体现出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意义,随着电力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企业技术的不断更新,专业体系建设仍需后续的研究和开发。

参考文献

[1] 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第5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改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21世纪法学教育的闪光点之一。2009年开始,法律硕士从仅招收非法学专业的应届学生改革为允许法学本科应届生报考,从而出现了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法学)两个专业的区分。由此,法律专业硕士层次的培养就出现了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种。

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统称为“法律硕士”,其目的着眼于培养法律实务人才,即培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实务部门工作职业群体。而法学硕士则主要着眼于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学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

长期以来,“法学研究生教育的任务都明确规定为教学科研部门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即法学硕士),缺乏研究生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渠道和制度设计”。法律硕士的引进,为我国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新的模式。然而囿于研究生教学、培养方式的守旧思维,各大高校并没有探索出一条与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情况和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培养模式,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趋同,法律硕士的法律实务能力及职业能力要求也并未在教学及培养方案中予以体现,这一弊端可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层面予以反映。

一、法律实践性教学简述

法律实践教学是指通过讲授法律实务技能、观摩法律实际运用、分析法律事实及诉讼证据、分析案例、法律实务实习和办理案件等亲身体验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专业方法、应用能力、职业经验的教学活动。简言之,实践教学就是要通过专门的实践教学方法培养、训练学生的职业专长和职业(技能)能力的教学活动。

二、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性教学之不足

鉴于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专业与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与学生现状的不同,在课程设置和培养模式上应当有所不同。而这种不同主要应当体现在实践性教学活动占整个专业教学活动中的比重不同。由于教学模式僵化、传统,教学方法缺乏创意等诸多原因,我国既有的实务教学水平根本无法满足学生成长的需要和社会对法律高端人才的需求。

(一)实务型师资的严重缺乏

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师资是制约法律硕士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瓶颈”之一。“大学之大,非因其高楼馆舍,而在于其大师也。”对于学校而言,核心的生产力在于教师,缺乏一个良好的教师队伍,很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总体而言,我国现阶段研究生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沦为平民教育,师生比例的严重失衡成一大诟病,这一点在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尤为突出。其一,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招生人数较多,各大院校的招生规模基本在50人以上,政法院校的招生规模更大。招生规模的扩大速度明显快于学校教师的增长,导致师资严重不足。其二,与法学硕士不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教学对实务型导师的需求较大。而受高校法学硕士理论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对教师考核制度的影响,高校教师多侧重于理论研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数量极为有限。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以学术型教师讲授所谓的实践性课程,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由此实践教学沦为走过场与纸上谈兵。

(二)大班教学效果不佳

受师资、学校教学设施的限制,加之学生人数众多,法律硕士专业的授课多为大班教学,这严重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升。以笔者所在的西南政法大学为例,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一个教学班由一般三个行政班组成,上课的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上。如此一来,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教学资源便严重不足,教师也无法进行深入的讲解,教学之间的互动也仅有一小部分学生能够有幸参与。更为重要的是,实践性教学不同于理论讲授,只有学生亲身参与其中、充分实现教与学的互动,才能实现教学效果。否则,学生仅仅观摩其他学生的法律实践,与坐在电视机前收看庭审的效果别无二致。以模拟法庭为例,每个参与其中的学生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事前需要对案情及庭审相关程序进行学习和规划,方能熟悉庭审的流程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参与其中,扮演某个诉讼参与人才能真正地学习到庭审的相关技能,这一点是消极地作为一名“观众”的同学无法企及的。

(三)实务课程教授沿袭传统教学模式

我国高校现行的实务课程教学方式存在诸多弊病,这是制约我国法律实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原因。其一、沿袭专题形式的理论讲授。对法律硕士的培养,除了在课程设置上有一些区别以外,在教学方法上与法学本科和法学研究生教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本科“填鸭式”理论灌输或者以法学硕士“专题教学”为主,其他形式的法律实践训练较为少有,不具常态性,无法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与职业化教育的实践要求。其二、案例教学停留在分析层面上。案例教学帮助我们了解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并得出法律结论,具有深化理解的功能。然而,在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中,案例教学的运用较为守旧,仅仅停留下“分析”上。在这种案例教学中,所提供案件的案件事实是已经确切知道的,在案件描述中已经对案情做出了认定,而在课堂教学中的任务仅仅在于对既有事实进行分析、定性并给出法律意见。众所周知,在司法实践中,任何裁判作出的前提都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可见,相对于根据已知事实得出法律结论而言,如何从纷繁的证据资料中提取案件事实并加以评断,显得更加重要且难于把握。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无法达到这一目的,只能教会学生做简单的法律判断,无法教会学生提取案件事实并通过举证实现诉讼目的,难以有效提升学生对案件的综合把握能力。

(四)文书写作教学效果欠佳

某法学家说过:“笔上功夫和嘴上功夫是法律人赖以生存的两项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的一个主要体现就在于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然而,与法学硕士一样,法律硕士专业学生也鲜有人能熟练地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更何谈深谙法律文书写作之道。原因在于,虽然各高校均开设有法律文书的课程,但多采用理论化的授课方式,讲授的内容也多是“法律文书学”,而非“法律文书实践教学”。学生虽完成一学期的课程学习后,却没有针对某个具体的案例写过法律文书,教师也不会针对学生写作的文书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没有针对性地教学和实践,学生写作的法律文书自然也难以符合规范。

三、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异化的管理体制缺陷

诚如前文对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弊端的分析,其实践形态已背离了其培养目标,这一异化反映出法律硕士培养深刻的管理体制障碍。

目前国内的法律硕士培养通常由单设的法律硕士学院集中管理,在毕业论文写作前的第一、二学年,学生所学课程完全相同,也无对应的指导老师,对学生学业的管理停留于研究部及法律硕士学院的统一行政管理与课堂教学安排,而不是个性化、体现法律实务要求的个性化指导。到了最后一年的论文写作阶段,才由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从导师库中选择相应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由于导师与学生间接触时间短、接触机会少,谈不上相互了解,更谈不上有何感情,因此对论文写作指导、实务指导都停留在较浅的层面,甚至出现个别不尽责的导师忘了自己有这么个学生、忘记指导从而影响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答辩的情形,其荒唐可见一斑。这种培养机制导致的结果是,表面上有研究生部及一个法律硕士学院管理,也有论文指导教师,但最后成了似乎谁都在管、谁都没管的状态,在这种培养体制下,其实践教学出现前述种种弊端自然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另外,这一体制下法律硕士培养毫无特色可言,都是统一的模型塑造,难以培养出创新性特色法律人才;同时导师队伍也缺乏激情,更缺乏竞争机制,很难逼出导师在培养法律实务人才方面的潜能。因此,现行的法律硕士管理体制亟待进行改革。

四、法律硕士分流至各二级学科所属学院的特色专业方向——西南政法大学的改革实践

针对前述法律硕士培养中实践教学的弊端及培养管理体制的缺陷,西南政法大学通过广泛调研、讨论,尝试进行改革,这一管理培养方式改革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律硕士培养管理分流至各二级学科所属学院,以优化机制并激发学院积极能动性

各法学二级学科所属学院在研究生部统筹指导下,制订并实施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标明确的法律硕士特色方向培养方案,主动吸引法律硕士优质生源。研究生部负责各类别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动态竞争,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

各学院应以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为目标,根据本学院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的实际成效引导各学院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在各学院之间形成法律硕士生源的动态竞争机制,方案实施后的前三年为培育保护期,此期间由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情况、学科发展水平,统一分配法律硕士研究生数额;三年期满后由学生报名选择各学院特色专业方向,达不到30人报名人数的学科将取消法律硕士培养授权。

(三)分类培养,凸显各类法律硕士培养特色

各方向法律硕士培养方案除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作一般性规定和要求外,还应根据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两类法律硕士不同的生源特征和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实习实践、论文指导等方面进行不同的特色化安排。

以我院(刑事侦查学院)为例,我院的特色在于证据调查、科学证据及司法鉴定实务等,为此为院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证据应用特色方向)培养方案”,以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课程为例,其特色性、实务性体现尤其明显:

基于上述分析及例证可以看出,西南政法大学对法律硕士培养方式的分流改革及特色化培养方案,不仅充分体现了法律硕士培养重法律实务的培养目标,而且推进了培养管理的实质性、竞争性、合作性与有效性,而且百花齐放,不仅发挥了各学院学科的积极性及特长发挥,更能满足实务部门多样化的人才细化需求。

参考文献

[1] 王琪,董玉庭.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及相关问题分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7月,第24卷第4期.

[2] 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3] 胡弘弘,谭中平.“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J].中国高教研究,2011年第11期.

[4] 何洪奇.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研究——以我国西南地区部分法硕培养单位实践教学为视角[D].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

第6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转型发展;新建本科院校;职业教育;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1-0185-02

自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来,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新建本科院校都在积极探索着向应用型高等学校转型,积极探索和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积累了不少实际经验。2015年10月21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以下简称“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明确要求新建本科院校“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应“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尤其要“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整合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专业技能应用和实验实践课,更加专注培养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1]。这些为新建本科院校在加快转型发展中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本文以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出发点,结合笔者所在院校的工作实际,认为在制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时可以从人生课程模块、专业基础与拓展模块、职业能力培养模块三个方面来构建,以有效贯彻在新建本科院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精神,加快转型发展,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满足行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提升新建本科院校核心竞争力,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

一、“立德树人”的人生课程模块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无论是211、985高校,还是地方高校,都以此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并以此目标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新建本科院校在贯彻这一要求时,除了平时加强对学生开展各式各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之外,主要还是通过课程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历史教育等,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人文素质等。

在课程体系上,按照惯性思维,一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形势与政策”等,统称为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主要承担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正确的三观教育、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教育、党史教育、国史教育、国情教育,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大学生。除此之外,还需要开设对人的生命安全与维持身心健康起着非常关键作用的体育教育、安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以上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单独划分为人生课程模块。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新建本科院校把原来的部分公共必修课程改组为人生课程模块,既能提升任课教师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亦能提升人生课程的地位,也能引发大学生以及部分原来对公共必修课有一定偏见的专业课教师、辅导员等对人生课程的重新审视。新建本科院校将人生课程的地位、价值以及影响放在人的一生来看待,认识到的“扣扣子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引导作用,认识到德育、体育等课程具有长时间的影响和价值,是提升新建本科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途径之一。可以说,设置具有“立德树人”功能的人生课程模块是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需求在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反映,也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一种尝试。

二、“因材施教”的专业基础与拓展模块

由于转型发展的新建本科院校走的是应用技术类型的本科高校发展道路,举办的是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应体现为对专业理论的要求介于研究型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之间,而且对专业实践的要求要高于研究型普通本科高校,以保证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和实践能力是建立在专业理论的要求基础上的,并具有一定的知识应用与转化的发展潜力。因此,新建本科院校需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构建科学的专业知识体系,并且要求专业知识体系由一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组成。

专业基础课程是国家为了确保人才培养具有基础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所需要开设的课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中的“专业介绍”的“主要课程”实际上就是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一般由10―15门课程组成。专业基础课程要充分考虑到学生专业发展需要,着重专业理论的基础性,夯实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课程不仅是为了确保在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中打下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是为了确保学生在将来职业发展上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专业拓展课程是为了让学生在学习了专业基础课程之后,在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理论加强专业实践,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的课程。这部分的课程则“要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考虑学生的发展,给学生选择的空间,让学生在接受培养过程中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体现个性化培养”[2]。因此,根据专业发展动态选择一些具有潜力的方向,比如,积极“探索‘互联网+汉语’ ‘互联网+播音’ ‘互联网+新闻’ ‘互联网+英语’等方向,甚至包括如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和汉语言文学的互补,实现学科专业相互交叉和渗透,拓宽专业内涵的发展空间”[3]。学生则因新建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具有专业方向性的拓展课程而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又由于专业拓展课程为专业实践课程,构建的是“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创新能力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4],使得学生的个性得到尊重和发展,达到增强专业基础理论转化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目的,促进学生的个性能力发展,以落实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

三、“知行统一”的职业能力培养模块

新建本科院校举办的是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就更需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转型发展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明确提出,要“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1]。因此,新建本科院校非常有必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职业能力培养模块”。在这个模块中,新建本科院校应将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起来,对涉及专业链的产业都要进行调研,了解其中与产业链相对应的职业,并将各职业标准引入课程内容中来,以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的真正对接,以达到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的目的。

职业能力培养模块是由以职业标准为基本内容的职业实践课程组成的。新建本科院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不是仅仅设置一种与职业标准相关的课程,而是要设置3~5种职业标准的课程。比如,环境设计专业链对应的产业链涉及的职业有:室内设计师、职业室内建筑师、家具设计师、环境规划师、室内装饰设计员、园艺规划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工艺美术师、工艺品雕刻工、摄影师等,将这些职业的职业标准设置成课程内容,将课程名称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供学生选择其中至少3种不超过5种的职业课程学习。在开设职业能力培养模块积极引进职业标准课程的同时,要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尤其是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要积极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的对接,让学生在“学中做” “做中学” “做中思”,完善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

学生通过学习“职业能力培养模块”的职业教育课程,既学到职业知识、能力,又可以参加国家或地方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样在保持学生一定学习紧张度的情况下,满足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将来职业进行多项选择。学生既掌握了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又能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学习,实现“知行统一”,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基于将职业标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在课程教材的选择上,新建本科院校可以选择“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系列教材,让课程内容更接近于职业岗位需求。这使得新建本科院校需要比专业基础课程教师还要多的具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既有“双证”又有“双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5],探究实现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成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提高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从而提升新建本科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人生+专业+职业”课程模块构建的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是笔者所在的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最近两年探索的新成果。从目前来看,学生在对待人生课程上较之前更为认真,在专业基础理论上掌握得比较扎实,在职业能力培养上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明显增加。可以说,新建本科院校“人生+专业+职业”课程模块构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效果在逐渐显露,但在“专业基础与拓展模块”上仍存在过多的理论课程,在“职业能力培养模块”上仍存在职业标准不明了难以引入课程内容中的问题,在操作中仍缺乏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创新教育共同推进职业教育的顺利开展,这些都需要继续进行探索,以适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增强新建本科院校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切实提升新建本科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公报,2016(6):61-65.

[2]姚志琴,王岩.新时期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析[J].江苏高教,2015(5):78-80.

[3]潘济华.转型发展中独立学院面临的专业设置问题与思考――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例[J].高教论坛,2016(2):59-61,108.

第7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基金项目:大连民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改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实际是法学毕业生对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运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2011 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强调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提能力、多样化、强协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增强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1]

一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教育。[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专业型硕士相对于学术硕士培养最大的特色是培养现在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3]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实践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硕士教育在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职业教育特点,实践教学的内容要求高,时间长,而专业实践产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传统学院式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而创新的结果,它是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典型。专业实习的实践性,吻合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教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法学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4]其次,法律硕士生源背景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生在学习法律前已经获得了法学或法学之外的本科学位,而且在本科阶段已经进行过专业实习和见习,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积累了实习经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常识都大大提高,能动性和活动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强。相比较于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生在开展专业实习方面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第三,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较强的法学实力,普遍建立了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专业实践平台建设与专业实践价值

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密切联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建设好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平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素养、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内实践平台是实践教学的基础。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学援助中心可以确保案例研习、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开展具有模拟化场景和现实空间。其次,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使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一个真实的环境状态,使得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培养初步的具有运用法律和知识的技能。第三,落实双师互聘举措,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机制。“卓越培养计划”提出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单位与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台阶。体现在实践教学中就是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实践基地能够为法律硕士提供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经验,演练解决社会问题所必要的技能的实战机会;为学生如何从经验中学习和如何获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台。专业实习涵盖的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十分符合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决定了开展专业实践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专业实践具有课堂学习不可替代的作用。弥合法学院理论教育与实践间的差距,弥补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的不足。对学生所学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融会贯通,较好地体现理论教学与职业训练相结合,弥补法学教育存在的职业训练不足的缺陷。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三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的目标、规划与方案

(一)专业实践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旨在按照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要求,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任务,把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贯穿于法律人才分类培养、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等全过程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并在实践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实践,使学生在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达到法律职业从业技能的要求,确保法律硕士在实践过程中切实增强实务能力:面对社会现象和案件,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二)实践规划、方案与具体内容

1 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实务融通,校内校外相结合。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为1 年,远远长于本科生,有利于机动灵活地安排实践教学。由于实践教学内容的复合性,可考虑不严格划分法律文书、法律谈判训练与专业实习的过程,而是将不同阶段有机融入到整个实践过程中。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加强校内实践环节,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尝试引入“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即教师精选案例,分阶段将个案的相关材料全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类似案件的处理,确定案件的诉讼策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辩论、教师的点评等活动的授课方式。其目的是让学生以职业律师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从而加深学生对整个部门法理论和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运用。[6]

2 实习地点的选择与轮换。实习地点不固定,安排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或司法等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定期轮岗,帮助学生自觉实现角色转换,熟悉不同司法部门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门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职要求,提高法律硕士的职业素养。

3 校内外导师的具体安排。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加强与深化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的学业导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释法,促进实践能力与理论水平共同提高。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放矢,指导和帮助学生发现和提炼学位论文素材。法律硕士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与提炼问题,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完成毕业论文。

4 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我们在安排法律硕士实践的具体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⑴顶岗上班。安排实践的法律硕士生必须按照各实践单位的要求准时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各单位指导教师的要求。主要让学生了解实务部门的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⑵担任书记员或律师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工作,如整理案卷,归纳案件的争议点,归纳证据疑点,参加提审或者会见被告等。主要让学生亲力亲为,亲身体会办理案件的过程,而不再是办理案件的旁观者。⑶观摩开庭、旁听或参加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律师的案件讨论。在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多轮次观摩、旁听开庭,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随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或者随律师会见被告、会见当事人。实习过程中学生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接触和交流。让学生了解案件办理的真实过程,体会将学过的法律综合运用于实践的法律操作技能,并获得指导教师的宝贵经验。⑷记实习日记和交流。要求学生记实习日记,将实习的所见所闻所想写成书面日记。实习日记与最终的实习报告一起,作为评判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

鼓励同学间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发表意见,畅谈实习的感受。在实习、交流、畅谈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实践活动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要给每位实习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包括态度、责任心、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学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 字的实习报告,对自己的实习进行总结。⑹实习成绩评判。由学校指派的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日记、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报告的综合评定,给出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⑺模拟法庭。在校内,以法律硕士为主体,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吸收广大本科生参与,由法律硕士加以具体安排和指导。⑻诊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体由兼职从事律师的指导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围绕相关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和判断。课堂外,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务,对案件的全过程负责。⑼法制宣传。组织法律硕士,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 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广大同学和社会群众的法律问题,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培养法律硕士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以所学所知所能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硕士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

参考文献

[1]袁贵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R].人民日报,2014-12-12.

[2]高鸿.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3]李祥,何月顺.基于校企结合的专业硕士职业实践技能评估体系与平台构建研究[J].职教论坛,2014(29).

[4]董红,王有强.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3(23).

第8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就边疆地区高校民族声乐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声乐训练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结合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对民族声乐人才培养观和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教学规律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索。

一、整体的教学理念

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声技术的基础训练始终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之中。声乐作品演唱的练习同发声技术的训练,始终是密不可分、相依相随的,这在当今的高校音乐教育中是普遍现象。

在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指导者首先应把握一个宏观的、综合的声乐培养理念,那就是:歌唱意识的培养,歌唱腔体的训练,科学通道的建立,咬字、吐字的练习,是需要在放松、自然的状态下进行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解决发声技术上哪一环节的问题,比如,胸腔、口腔和头腔、喉头、声带和嘴巴的放松、打开等,都是在指导者的引导、启发下进行的。学习者凭借当时的理解,再通过完成发声技术训练,从中领悟到某些“感觉”,随后经过去粗取精,反复做同一条练习,去捕捉当时认为是正确的“感觉”,同时牢牢记住那种“感觉”,然后把那种“感觉”用于声乐作品练习的演唱之中。这里说的实际上是声乐人才培养当中,训练内容中的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过程。但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任何一个知识点的学习和练习,任何一个问题的真正解决都不可能是单一的,这些都是知识的相互作用,发声器官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结果。声乐的学习,特别是在发声技术的训练中,一个知识点的把握或完成好一条发声技术的练习,无论是站在学习者领悟的角度,还是站在指导者评判的角度,都应该从多角度用综合的、发展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样发声技术的训练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声乐的学习过程中,特别是在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中,真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

二、练习作品选择与训练过程中的评价

在声乐的基础训练中,始终应该用综合的、科学的和发展的观点,视学习者情况,考虑先从哪一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训练,技术上应先解决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给学习者选择适合其程度的发声练习和歌曲作品来进行练习,这在训练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把握的标准,并不能仅依据学习者声乐学习时间的长短,也不能只参照很多声乐教材中既定的、依照学校教育中学制的高低年级所指定的相应程度的参考曲目为依据。这些做法无论是对于发声训练的专业要求,还是对于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都是不够科学的,有时甚至是有冲突的。给学习者选择哪一方面的练习曲,选择什么样程度的歌曲作为练习曲,要着重考虑学习者的天资、专业修养和专业素质,歌曲练习同时还应兼顾学习者的文化修养。诸如学习者当时所能达到的音域范围,所能把握的音准、节奏程度以及学习者当时的歌唱能力等。这些因素无论是在发声技术训练中,还是在演唱歌曲练习中,都将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领悟和完成的质量。一般来说,选择适合学习者程度的练声曲,首先要使学习者容易理解,其次在完成发声练习时无太多的技术负担,这样就容易在完成发声练习的过程中,领悟到所需要的那种“感觉”,再经过几次反复练习,也容易记住那种“感觉”。如果选择的歌曲技术上也是如此,文学程度上也适中,学习者就很容易把在发声训练中获得的“感觉”运用到歌唱练习当中。反之,是很难获得这种效果的。如果选择的练声曲难度过大,学习者在技术上完成不了,就很难领悟某种“感觉”,即使有了那种“感觉”,多数也是模糊不清的,也就很难把那种“感觉”记住。而且,在声乐训练中,如果让学习者在发声练习和歌曲演唱中,去完成在技术上胜任不了的练声曲和歌曲,是会出现很多问题的。目前部分艺术院校,在声乐的训练、声乐人才的培养方面,除了宏观上依据年级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外,对某一位学生的具体指导和培养方案,还是交给指导教师去独立完成。实际上,对声乐学习者个体而言,其训练方法、培养方案基本上完全由声乐指导者一个人掌控。这就要求每位声乐指导教师,不但要具备声乐教员的专业素质,还必须把握声乐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方法。在这一方面任何一位声乐指导者,在走上声乐讲台之前,都必须具备在声乐人才培养中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实际上,声乐艺术发展到今天,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在很多专业艺术院校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基本上还是空白。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员,当走上声乐讲台之前,就应该补上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并具备这样的能力。而且,声乐教员给学习者选择练声曲和歌曲时,还要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今我国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和音乐教育声乐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经过助教阶段的学习锻炼环节,在老教师的带领下,补上指导声乐训练,学会怎样入手,怎样根据学习者的实际对每一位学习者制订培养方案。训练中,怎样看待出现的问题,哪些问题须及时解决和怎样解决。如果对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在声乐指导中,对于学习者出现的问题就会束手无策,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这样既不利于声乐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声乐教育者自身的成长。

三、声乐教育中几种现象的思考

一些刚接触声乐指导工作的初教者,他们在声乐人才的训练过程中,往往忽视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传统上把声乐指导形象地比喻为“师傅带徒弟”,在现行的学校教育中,艺术院校按其《声乐课》技能、知识的传授方式,声乐教学中人才培养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声乐课设置为个别课的形式来实施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课的教学中,要注重实施因材施教。在声乐教学中,不应只注意完成“班级”式的教学任务,因为这样往往会导致忽视和缺乏对各个学习者做出综合的、科学的和长远的培养方案,在指导学习者完成发声技术训练,引导启发他们分析、处理演唱作品时,就常常出现违背声乐教学和声乐人才培养规律的情况。我们认为,新老知识的学习、新旧技巧练习的完成,如果教师单一追求当时的课堂效果,而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很好地把握课堂效果学习与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不能从单一的课堂效果预见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不可能胜任声乐指导工作的。

声乐教学中,有一部分指导者,特别是初教者,不同程度地给学习者选择的发声练习和歌曲练习作品难度过大,在给学习者解决某一问题,或者对某个学习者某节课的评价等方面,违背声乐学习的客观规律,常常要求过高,过分注重当时的效果,很难做到用科学的、综合的、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而不能处理好学习者个体的培养方案,不能综观学习者个体的声乐培养过程同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能从方向上把握培养目标的分步实施,而过分注重培养过程中个体、枝节的完美。

四、声乐训练中主、客体作用的思考

声乐教学中,有些指导者不太注意对学习者的评价,往往简单地采用是或不是、对或不对来表述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实际上,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定性和规律,在声乐学习中确实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实践上,在声乐学习中,指导者的表述、见解和学习者的理解领悟都不能脱离声乐学习和声乐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约束和限制。作为指导者,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在声乐教学中,指导者能给学习者的只有启发和引导,我们对学习者在技术训练和他们演唱作品的过程中的评价,不但应始终注意站在启发和引导的立场上阐明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还应该注意启发、引导时的用语,不能咄咄逼人,能指明方向帮助学习者去理解、去领悟即可。一般来说,在声乐训练中,我们不宜提倡用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语言来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做出评价。在这里,由于声乐学习自身规律的特殊性,任何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往往都是不够准确的。如果我们硬要把一个很抽象的、理性的、科学的思考得出的观点,表述清楚、准确、肯定,其效果不一定是好的。另外,在声乐人才的培养中,就天资方面来说,如果学习者自身不拥有,我们是无法给予他们的。就学习过程来看,无论我们怎么启迪、怎么样引导,他们理解不到、领悟不到的,我们也是给不了他们的。

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在给学习者的在每一时段选择的练声曲和练习作品,一定要根据学习的实际量体裁衣。在整个训练过程中,练习曲对自己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发挥的作用有多大,都不能太过分苛求。声乐训练中,对学习者技术训练和作品演唱的要求要纳入整个培养过程中统筹考虑,把对他们总体的要求,对训练效果的要求,应按照声乐人才培养、成长的客观规律,将其分散到训练的各时段,甚至是每次训练中分步完成,逐步达到要求。即声乐技术训练中各时段、各环节的质量要求,要始终贯穿于整个声乐学习过程的宏观安排之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声乐训练中,指导者不应只是注意每次训练的效果,对学习者提出什么要求,对学习效果的评定都应该是从宏观入手、综合考虑、从长计议,绝不能单一地强调每一次训练的效果。声乐训练中,指导者对每一个学习者不但应能从宏观上、科学性上把握方向,还要能从每次训练中看清楚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否正确,从而提出适当的要求加以引导。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声乐技术训练中,学习者的理解、领悟是受自身天资条件限制的。而且,无论是在学习的哪一时段,解决哪一环节的问题,完成的质量同样受到学习者综合素养的限制,特别会受到学习者歌唱意识、科学歌唱通道的建立、歌唱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它们始终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学习者在发声技术训练和声乐作品演唱时能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声乐学习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综合的、长远的过程。声乐指导、声乐学习具有其他学科学习的共性,但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殊性。

可见,民族声乐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声乐训练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发声技术训练,还是作品的演唱,始终应考虑指导理念、作品选择、技术难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评价标准的因素,怎么要求,标准怎么把握。这些问题,不但是声乐训练、声乐人才培养的首要问题,也是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无论是学习的哪一时段,是完成发声训练,还是演唱作品,指导理念不同,标准把握的不同,要求自然不同,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各个学科都具有的共同属性。而在声乐的学习中,即使对同一个学习者,完成同一条发声技术训练和演唱同一首歌曲,在不同的学习时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声乐人才培养循序渐近规律的必然要求,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来看,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取决于声乐技术训练过程中指导者的科学的理念、合理的方法、适度的标准和要求。

注:本论文为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边疆民族地区声乐教育与师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云教研[2007]11号)

参考文献:

[1]周晓燕.声乐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第9篇: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范文

“职业教育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代。”面对记者,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以下简称“教研室”)主任章宏言语间难掩兴奋。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对口单招、“5+2”专本衔接、“3+3”中高职衔接、“3+4”中职本科衔接……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让多元发展、多路径成才成为现实,合纵连横的人才培养立交桥正在职校学子面前缓缓铺陈开来。

如何把握职业教育大发展的契机,打造育人的能量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杂志本期专访章宏主任,分享南京职教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文/本刊记者 高灵芝 丁 锐

章宏简介:

江苏省人民政府督学、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江苏省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全国成人教育优秀奖”获得者。现任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主任、南京市中等专业(走读)学校(南京市职工中专校)校长、党总支书记。

章宏同志长期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先后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市“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十多项,取得丰硕成果。曾获“南京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等荣誉。

章宏同志研究领域广泛,除教育发展研究外,还涉及德育研究和语文教学研究,先后主持编著《我为个性作文狂》《与孩子一同成长》《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讲文明 学礼仪》《建党大业》等数十本教育类读物。撰写的多篇教育教学论文先后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等国家和省级刊物发表。

组建专家团队 放大管理效益

职业:我们在走访了解中发现,很多职业学校的老师对教研室的认可度很高,认为你们工作事无巨细、指导及时高效。那么,教研室都具体做了哪些指导工作呢?

章宏:去年4月,教研室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提出的关于制定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职业教育中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南京市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了南京市职业教育(中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这项工作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多次调研论证,现作为常态化机制被固定下来。南京市职业教育(中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让教研员进一步明确了专业教学的目标和要求,知道自己该着力开展哪些工作,学校也有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来对接工作,让教科研真正发挥育人合力。早在2004年,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首次组织专家团队对全市三年制中职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审批工作,有力推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普遍反响强烈,此后审批工作作为一种制度被保留下来,并不断完善。从2012年起,我们又开始进行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工作。

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批(审核)工作,教研室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首先,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联合研制人才培养指导性方案;其次,要求学校根据指导方案制定并上报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再次,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学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对学校上报的方案进行集中审批(审核),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学校,审批合格的予以实施,不合格的由专家团队提出修改意见,学校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审批(审核);最后,通过教学督导、视导等环节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

仅2014年,南京市共审批(审核)了全市职业学校11个大类专业的283份人才培养方案,其中中职166份、高职61份、综合高中47份、“3+3”专业方案8份、“3+4”专业方案1份,还对二次反馈的方案进行了再审批。专家团队严格执行南京市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与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年度审批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了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粗放随意的乱象,是人才培养方案高规格、规范化的有力保证,也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步骤。

职业:除了专家团队外,教研室还有一支庞大的教学督导队,这支队伍是如何开展督导工作的,对课堂教学起到什么作用呢?

章宏:人才培养方案要实施,离不开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课堂。以教学督导、视导的形式深入南京市各职业学校,有助于我们对课堂教学全过程进行整体把控。试想一下,一支70人左右的教学督导队浩浩荡荡开进中职学校,用两天时间,推门听课、评课反馈、磨课研讨、群体座谈,这对学校和教师们而言,是一种怎样的考验?

由专兼职教研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课堂教学专家组,主要负责推门听课;由教育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和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管理督导组则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察。教学督导队还会召开由全体教师参加的课堂教学反馈会议,并在南京职教专网进行同步直播。专家点评犀利到位、一针见血,直指课堂教学的欠缺之处,大大提高了教师们的教学责任感,高度重视教学设计与课堂展示。

职业:“教学视导”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个热门话题。据说您在上学期末对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教学视导调研时,围绕创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提了三点建议,希望学校优化整合职业教育空间资源、着力抓好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大胆启用信息化技术与课程教学的融合。请问教学视导包括哪些内容,有何积极意义?

章宏:我们用5年时间完成了对南京市所有重点职业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这两年,我们将工作重点转向对全市职业学校的教学视导,以保持对职业学校教学过程的监督与考核。视导队伍由10多名视导员组成,主要包括听取校长全年工作情况介绍,利用看、听、查、访、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手段深入了解学校工作,视导组分别从学校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培养、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反馈;在充分肯定学校各项成绩的同时,也围绕当前职业教育新形势下的热点问题给予一些建议。

无论是督导还是视导,其目的和意义都是为了全面了解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的过程,监督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驾护航。

深化教学改革 提升育人质量

职业:对于中职教育来说,最新一轮的高考改革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尤其是对于中职自主招生、对口单招以及中高职衔接培养的制度设计,给了各省更多的自主权。南京市是如何推行教考分离,深化教学改革的?

章宏:基础课统考统测、专业课年段标高考试、学业水平测试是实现南京市职业教育教考分离的重要手段。早在2004年,南京市就开始对职业教育基础课进行统考统测,对专业课则采取技能年段标高考试,并将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五大类专业细分为70多个专业。教研室在每学期初就告知学校本学期的考试科目、考查范围、考试时间和具体要求,以便各校各专业能将考核要点融入日常教学当中。

学业水平测试则是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的,最先在南京、南通、常州3个城市试点。语数英和德育学科测试现已在全省13个城市铺开,专业课测试则拓展到了苏州、无锡、扬州等8个城市。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统考测试的强效执行和课程教学的高效推进。测试的内容与要求被细化进日常教学当中 ,成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职业:在以测试引导教学的同时,教研室还以竞赛引领教改,技能竞赛对人才培养能产生怎样的效果?

章宏:技能竞赛对于优质职业教育的发展举足轻重。它是各职业学校集中展示和比拼人才培养质量的大舞台,也是汇集行业先进技术与工艺、呈现产业发展动态的风向标。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各级各类赛事,在丰富师生生活的同时,促进他们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让他们找到向上的平台与动力,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因技能竞赛夺魁而升入本科院校深造。

除了为学生开辟一条向上的路径外,技能竞赛中所涉及的考题、评判标准和专家点评意见,也都被一一记录下来,以课堂讲义、教学案例、拓展阅读、教学视频、选手经验分享等形式,渗透进教学的细枝末节。而多级选拔、优中培优的选拔机制,也让技能竞赛的覆盖面扩大到每一位学生。如今,技能竞赛已经成为南京职业教育的金名片:2007年至2014年,南京市在江苏省赛中取得金牌“八连冠”;2014年囊括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三项第一;连续三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职业: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推进,需要通过教师来实现,为提高教师素养,教研室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章宏:2014年12月底,教研室刚刚举行了职校新入职教师培训班第三模块培训,包括中职教师成长路径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如何做一名科研型教师等内容。我们不仅在教学设计上,分内容、分模块地对教师加强培训与考核,而且在教师专业成长方面也给予引导与帮助。

众所周知,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首先就是要发挥教师的能动性,提高教师的专业性,加强教师的指导力。早在2011年,南京市就启动了职业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遴选出60个教学团队进行立项建设,并开通优秀教学团队专题网站,组织团队负责人研修。借此良机,教研室也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研训一体”教师培养体系,从优秀教师培训、科研信息宣传普及与推广、鼓励支持课题研究以及领导牵头抓重点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着力培养优质师资和科研力量。

另外,教研室也非常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在刚刚落幕的首届江苏省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上,南京市代表队勇夺团体第一的好成绩,参赛的6名年轻班主任共获得15个单项奖,其中,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黄欢还获得了主题活动方案设计、模拟情境问答单项一等奖第一名及全能奖的一等奖第一名。

加强社团建设 丰富德育内涵

职业:教研室每年都会对职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展开跟踪调查,以此作为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审核)的重要依据。据说在跟踪调查过程中,企业对学生的满意度很高,这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有关系吗?

章宏:根据各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单,我们每年都会电话抽查1/3的学生,也会听取相关企业对学生的评价。有好几位企业负责人告诉我们,现在的职校毕业生不但能胜任初始岗位,还能在岗位迁移中表现出比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他们的综合素养都比较好,频繁跳槽的现象也越来越少,在岗位上能沉下心。这让我们深感欣慰,它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有很大关系。

一直以来,在“大德育”理念的指引下,各校坚持做“四全”德育,即全面德育、全员参与、全过程德育和德育方法的综合全面性。教研室也对各校的德育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德育工作者由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德育管理由规范化向精细化转变、德育活动由粗放型向精品型转变,将德育贯穿职校师生日常生活和教学过程中。当然,我们强调的德育工作者不仅仅指学校教师,还要将社区、公检法、行业、企业等相关人士和学生家长都动员起来,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德育屏障。

1月22日,教研室还专门召开了2014年全市职业学校德育与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过去一年,我们顺利开展了第二届全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参与青奥,服务青奥,成功举行“技行天下·我与青奥共成长”社团巡礼活动;完善全市职业学校实习就业管理办法……通过这些活动,德育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学生综合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

职业:社团活动是德育的最有效载体,社团成员也是各校参加全国文明风采大赛的种子选手,南京市频频在该项赛事上获得突破,是否与社团建设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