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精选(九篇)

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

第1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管理 问题和对策

文书档案是对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其作为重要的凭证,不仅可以为查证历史提供重要的依据,而且还可以对各项工作起到较好的指导性作用。作为文书档案管理人员,也需要对文书档案的重要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这样才能在具体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中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文书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目前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鉴于就业单位日渐重视人才的社会性、实用性、操作能力、实践能力等因素,以及虚假档案材料的出现,社会各界甚至包括档案人本人对档案的重视度均在日趋下降,为了更好的促进人才资源的整合,有必要对现在人才交流中心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弃档现象严重加重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负担。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业务主要面向以下人群:(1)社会的流动人员;(2)因私出国人员;(3)需要在规定范围内申报或者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人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的人员;(4)需要办理接收手续的大中专毕业生;(5)其他人员。面对如此庞大的几大类人群,归档工作无疑需要极大耐心,但是各类人群都有将自己档案放置在人才交流中心置之不理的情况。流动人员弃档主要带来的压力有两方面:一方面,档案“沉睡”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面对大批量的无人问津的遗弃档案,在流动人员人事变动或需办理就业手续、从业手续时,该类群体才开始到处四处寻找自己的档案材料,在目前尚不能完全电子化、信息化归类管理档案的情况下,对沉睡几年的档案进行查找、归档,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管理档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弃档对于人才交流中心的秩序管理也会造成压力。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安排不同级别、专业、方向的人才选择与洽谈招聘会,为促进流动人员就业和企业招聘员工提供平台。然即使面对弃档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也不得不对其信息进行统计、归类和保管,并按照其自身条件适时地向其通知招聘事宜,对其档案进行管理,这无疑增加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降低了工作效率,浪费了社会的公共资源。

2、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水平较低造成大量重复劳动。计算机的广泛运用已经极大的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尤其是在档案管理、数据统计、资源整合、智能校对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觑。当然,国家亦在一定上注意到档案市场管理中一些问题,开始先后制定政策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3、高质量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供应不足阻碍档案管理工作快速前行。任何工作的顺利完成,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合作团队,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尤为突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作量大、涉及人员数量多、档案涉及事项范围广、档案不可修复等特点,故需要专门档案管理知识的人才对档案进行分门别类进行系统归档和资料编撰。

二、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1、社会和个人强化档案意识,正视档案的重要性。首先,应保证档案的真实性,提高档案的公信力。个人的档案材料事关个人工作变动,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些在校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在档案中放置虚假证明、虚假优秀证书等,还有些高等院校为了提升本校学生就业率也会适当扩大优秀学生的比率,加大社会活动投入,增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奖的机会,使证书未能客观反应应聘者的真正实力,故在档案整理时无论是个人还是学校均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提升档案的可靠性;其次,加强档案的重要性教育。只要将档案转入当地的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托管,在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时间内,也可以计算工龄、如期转正、工资提升、职务升迁、办理社会保险,防止造成将来这些方面的损失;最后,及时办理档案的转接手续。在找到合适的单位就业或者考取公务员以后,应当及时办理档案转接手续,防止档案拖沓,影响办事效率。

2、人才交流中心中介单位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首先,各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计划。档案管理人T应当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去了解掌握现行的科学管理手段,可以鼓励一部分人学习先进技术,回到本单位向其他员工介绍科学的管理手段,也可以运用微博、腾讯、微信等各种现代化手段借鉴其他同类单位的科学经验;其次,建立档案管理的考评奖惩制度,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热情。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将其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就业信息交流模式、管理效率、错误率等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晋升职务和领取年终奖金的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再次,敢于吸引专业化人才,打破就业封闭。人才交流中心也应当积极引进外来人才,广泛招募懂技术、懂管理、有热情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其他二次就业人员。

3、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全面实现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一方面,各省市地方人民政府在进行科学的进行财政预算时,适当增加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鼓励研究开发全国联网的档案查询计算机软件系统,形成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完整的档案共享机制,实现公安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学校系统、工作系统、社保系统有分工、有合作的档案管理体系。建立反病毒数据库,做好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在加强联合的同时,不能放弃档案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保密性工作的实施;另一方面,加强各阶段档案的衔接制度,人才交流中心应做好人才档案移交的中间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衔接对于档案人本人工作经验的积累、工龄的计算、工资薪金水平的核定、社会保险的取得具有重要的认定意义等,故在各人才交流中心应对档案本人材料进行认管、信息收集、材料审核时应当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编排档案管理手册,防止档案张冠李戴。

第2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中国民用航空系统;档案管理;调研报告

1 调研背景

1.1 中国民用航空系统简介。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行政机关。实行三级管理体系,二级机构由7个地区管理局和部分直属企事业单位构成,三级机构由38个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局”)构成。本文所指中国民用航空(以下简称民航)系统是指民航局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不包括航空公司等单位。

1.2 调研目的。民航局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对民航系统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改革,使民航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范围、方式发生了一定改变,致使档案管理中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为摸清民航系统档案管理现状,发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笔者跟随调研组对民航系统部分单位“十一五”期间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1.3 样本选取。此次调研,选取民航局所属7个地区管理局、6个局直属单位和5个监管局,样本选取力求涵盖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类型。从样本层级看,所选单位中13个单位为行业二级机构,5个单位为行业三级机构,涵盖民航局中层和基层单位;从样本类型看,涉及3种行业类型,包含12个行政单位,4个科研事业单位,2个国有企业。以此确保调研结果能体现本系统不同层级、类型档案部门的工作情况。

1.4 调研内容与方式。此次主要对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规章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基本业务、档案开发利用现状、人员培训情况等6个方面进行调研。

调研主要运用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其中,调查问卷以开放式题目为主,设置了6道大题,内含21道小题,辅以封闭式评估登记表。

2 被调研单位档案工作现状与问题分析

2.1 档案工作组织领导情况。18个单位档案工作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档案工作均纳入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档案。多数单位对档案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

2.2 档案规章制度建设及业务监督指导情况

2.2.1 规章制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准则,各被调研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内容基本覆盖了档案工作的每个环节。但调研中发现,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还需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或者制定新的制度。如对机场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上缺乏必要的行业规定;部分单位建议在档案数字化、库房建设标准、数字档案的公开鉴定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能够出台相应的规定;还有单位在档案管理中采取的创新性做法缺乏制度支持。

2.2.2 业务监督指导。调查的13个二级单位一方面需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本单位其他部门或下属单位档案工作行使同样的职责。5个三级单位则以接受上级监督指导为主。调查结果显示,各单位的业务监督方式主要有三种:①定期工作考评;②阶段性自查、互查;③不定期抽查。业务指导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组织人员参加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业务培训;②接受业务咨询。

2.3 档案基础管理情况

2.3.1 档案安保方面

由表1可知,在防火、防霉、防尘上各单位较为重视,能定期对库房进行打扫并检查。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单位以泡沫灭火器为主,个别单位配备了气体灭火设备,多数单位安装有喷淋灭火设备,对纸张安全有一定隐患。有2个单位档案库房建在地下,由于室内湿度较大,对档案的长期保管极为不利。防虫、防盗方面不合格单位较多,主要表现为档案柜内未放置杀虫剂或杀虫剂更新不及时,窗户未加装防盗设施等。部分三级单位受经费不足,库房建设上缺乏硬性规定,档案人员安全保管意识薄弱等因素影响,库房安全设施的配备有待提高。

2.3.2 档案收集方面

2.3.2.1 收集档案种类。目前,各单位库存10类左右的档案,具体情况见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档案室库存总体上以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为主,实物档案、照片档案、专业档案所占库存比例不大,今后需加大收集力度。设备档案、科研档案、保卫公安档案的产生受单位性质影响,所占比重也不大。

2.3.2.2 档案收集模式。模式1:部门预立卷后移交档案室归档。17个单位应用该模式。实行该模式便于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但由于部分部门档案人员档案意识薄弱、业务能力不强,存在文件预立卷的质量不高、收集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模式2:分室管理。仅1个三级单位采取该模式。由于该单位人员紧缺、办公用房不足而暂时采取这一模式。该模式因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容易导致文件丢失、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2.3.3 档案整理方面。调研发现,档案人员较为固定的单位其档案管理状况较好,固定的人员便于积累丰富的经验,能根据业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可行性方案,因此,档案整理情况较为规范,但仍存有若干问题,见表2中“整理方面”所列。

第3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健全完善人才交流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委托人事工作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员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及因私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委托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下列人员的人事档案:

(一)已死亡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无需提供人事服务人员的档案;

(二)正在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的档案;

(三)逃亡、失踪、出国不归人员的档案;

(四)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档案;

(五)正在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纠纷或经济纠纷人员的档案;

(六)不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人员的档案;

(七)档案材料严重失实或不齐全人员的档案;

(八)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以上,在示范区未参加社会保险,或不能从外地将其已参加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人员档案。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示范区和杨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本辖区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合法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

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外地转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杨陵区的,由杨陵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六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社会保险代办等社会化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七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有效文书,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手续。转递档案必须严密包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转递中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递档案材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发现转入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原单位补齐。主要档案材料无法补齐或记载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退档手续,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传送或派专人送取。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书,明确保管期限、人事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必须凭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档案转递有效文书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为有效合法的转档手续。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一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严防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审批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及见习期满转正考核定级材料;

(三)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四)学历教育、接受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工资变更材料、社保关系、工资关系迁转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

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要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接收的流动人员档案材料中有缺项或涂改的,应予以说明,否则不予归档。

第十三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查、借阅条件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有关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人事档案。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四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加强档案管理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要经常检查库房防火、防蛀、防资、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档案库房、阅档室和办公室要做到三室分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管档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有一定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中共党员。

第十五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每年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要不断改进档案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建立流动人员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档案查阅和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

第4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人才交流中心;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对策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高校毕业生不断增多,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多许多方面,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成为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重点,也是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就成为人才交流中心的重要工作,也是人事档案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也是在新的形势下,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工作如何更好地管理,如何利用信息化的优势,为待就业的毕业生服务,也为用人企业解决了人才问题,这是人才交流中心的服务需要,也是本文需要探索的重要内容。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推进,必将为用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人事档案信息依据,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也会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其核心的内容,就是通过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对高校毕业生有关人事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这样可以加速人才的流动,特别是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用人企业来说,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心绪华,可以提供丰富的人事档案信息,提高对人事档案进行存储、加工、检索、传输的速度,为高校毕业生的尽快就业,提供快速的人事档案内容,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企业,提供即时的高效服务,以实现人事档案资源的共享,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和利用效率。它包括: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有序整理、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人事档案信息网络的建设、人事档案信息技术的应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人事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等。

一、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现状

要搞好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必须掌握当前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现状,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采取有效措施,搞好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

(一)解决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意识

在高科技时代,加速实现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一项繁重的任务,也是时代赋予的任务,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必须得到人才交流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才能切实的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目前看,各省、市对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状况来看,由于各级领导对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投入的财力及人力不足,由此,导致出现了一些各方面问题,例如,会限制人事档案信息化发展的速度,使之与信息现代化发展无法适应,也使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在管理与改革中无法发挥积极作用,也使用人单位陷于两难之中,难以得到人才,更难于得到优秀人才。

(二)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法规体系与业务规范

对于人事档案的记载来说,它的信息非常丰富,时间跨度也比较长,但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各种原因,有些人事档案中的信息,常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差错,例如,数据的前后不一,甚至有时一种信息有几种不同的记录在档案中出现,如何能让这些问题,能在信息化建设中得到顺利的解决,使原始纸质档案与数字档案做到很好的衔接,并且在数据库建设的同时解决标准化与规范化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人事档案的管理,要有一个完整的业务规范指导体系,这样才能使从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中,既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又能在方式方法的得到指导,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的、科学的、缜密的人事档案信息资料数据库,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也有利于企业的人才需要和流动的需要。

(三)缺乏高素质的人事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目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大多年龄偏大,信息技术能力和水平较差,不适应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二、人才交流中心对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对策

人才交流中心是一个人才的中介桥梁,它要为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解决双方的需求,因此对于人事档案信息化的管理,要真实可靠,并要做到适时提供,这样就可以为双方解决问题。

(一)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化的发展中,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要充分认识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要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人才交流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要从政策上,不断加大财力及人力的投入,同时要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人事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进行建设。

(二)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与业务规范

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的任务,所以无法再依据传统的手工管理阶段的制度,必须结合高科技时代的技术,要利用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发展,使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其内容直接涉及个人的基本情况和隐私,所以更要制定出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三)档案管理质量与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管理质量与人员业务素质,是相互关联的命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它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信息化管理人才。因此,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档案工作者不仅要具有丰富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能力,更要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熟练应用现代化管理设备的能力。因此,需要从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档案管理理论素养及档案管理实践经验,同时具有传统的纸质档案归档能力和现代的信息化档案归档管理能力。要把档案管理质量的优劣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结合起来,要在管理人员的意识上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服务观念,善于运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适应新的服务需求。还要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的习惯和劲头,以便能在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上规范、标准、高效、高质地工作。

三、结语

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是高科技时代的发展趋势。如何加强信息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人才交流中,只有不断创新,加强管理才能发挥桥梁作用。因此,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因地制宜,用信息建设思想总揽全局,保证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同步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和各企业的人才需要,架起相互的沟通之桥,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提供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岩.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神州2011(9 ):193

第5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根据近十年来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实践,笔者就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谈一些看法。

1.1档案移交不及时:已辞职、辞退、待来大中专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些没有及时移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有些没有人事权的单位擅自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造成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丢失、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出现。

1.2“弃档”现象较严重:

1.2.1人事档案作用逐步淡化,医院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时往往只是注重能力,不在意其历史档案。

1.2.2人才流动日益频繁,有的人受利益的驱动,不顾组织是否同意,一走了之,新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当地人事部门的帮助下为其重新建档,忽视其原有档案的真实性。

1.2.3人事费普遍过高,也是导致“弃档”的原因。

1.3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档案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所用档案负责人员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考核、档案工资晋升、评定机制不健全,不注意平时材料的形成,导致档案材料缺失,给当事人出国政审、职称评定、组织考核、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和办理流动手续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4人事缺少特色服务:目前大部分地方人事还处在单一服务阶段,在很多业务领域里还是空白,只有条文条款缺乏实际行动,缺少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无法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需要。

1.5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变化较大,流动性强,频繁的人员变更对人事档案管理业务不熟悉,有待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及定岗规则。

2加强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对策

为了保证医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2.1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氛围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建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2.2 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法规

2.2.1对过去不合时宜,制约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加以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杜绝各地区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2.2.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力度,规范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不准民营和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从事人事和人事档案管理以及人事调动业务,促进我国人才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2.3创新人事服务形式:

2.3.1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2.3.2要不断丰富人事档案的内容,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经常了解用人单位和人才对人事档案材料的新要求,树立人事档案利用的“受众”意识,变过去“守摊式”服务为“开发式”服务,重视研究人事档案用户的多方位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健全管理人事档案的机构,要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成立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人员配置、经费来源、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档案管理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朝着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2.4各有关部门应重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2.4.1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人员原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原单位必须保证档案资料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不得为难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4.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6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全国的流动人员人数逐年增加。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流动人口每年增加约800万人,2014年年末已达到2.53亿人。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在就业的过程中形成了大规模的人员流动。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增加22万,大学生就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组织间再就业人员流动的数量也非常庞大。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宏观政策的稳步推进,造成一大批“下岗待就业”人员。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但短时间内这类失业人员的基数仍很大。此外,还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的流动。这三大类的流动人员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档案材料难以收集,归档信息不完整。人事档案作为记录个人历史真实面貌的文件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然而,在现实流动人员管理的过程中,档案归档材料很难收集完整。人事档案包括十大类的材料,涵盖学历、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奖励与处分等多个方面,许多单位对人事档案重视程度不够,将精力集中在对流动人员的使用上,对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没有加以收集和整理。一些单位和高校在人员流出后并未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档案转移至人才服务中心,而是交由本人代为保管。档案信息的不完整为流动人员日后在干部选拔、职称晋升、工龄认定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二)流动人员的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高。人事档案是组织考察个人基本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本人在工作、退休期间享受政治待遇、物质待遇、精神待遇的重要参考。“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是人事档案的核心,也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最容易失真的信息。由于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还不完善,流动人员工作不固定,有些人为了个人私利,擅自涂改出生日期、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等重要信息,出现年龄越来越小、荣誉越来越多等混乱的现象,这就使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可信程度大大降低。

(三)档案转递不完善,人档分离的现象十分突出。流动人员的本质特点决定了档案传递工作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转递时必须完整齐全,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很不完善,移交不及时,甚至出现不移交等现象。一些单位在转移时不按规定采用机要信件的方式,随意选择快递公司投递档案,或者交由个人代为移交,导致档案的缺损、涂改和遗失。在现实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流动人员的档案因为没有履行正规的转递手续而出现“死档、黑档”等人档分离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档案转递手续,实行动态化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员的流动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这对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位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递工作。在转递人事档案前,单位应对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档案中缺少的重要材料,如工资审批材料、年度考核材料、政治面貌等,须及时补充,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通过选派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人员或采用机要信件的方式投递人事档案,对于流动人员自带的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二)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由于流动人员流动的无规律性、不固定性,这给流动人员的档案收集、整理、核对工作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要确保流动人员档案的真实性,首先须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收集环节的管理制度。流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档案的收集、保存、转递等工作作出约定,以契约的形式在法律的层面上明确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网络,可采用定时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其次,改变以往被动的收集保管方式。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动态联系,以单位集体的名义存放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的工资晋升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学历晋升材料、奖惩材料等先由单位完成,正式材料形成之后一定期限内交由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审核。

第7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为规范非国有制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事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现将*省合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国有制单位实施人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地区实施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区非国有单位聘用人员、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

二、凡已在*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人事的流动人员,严格按宁社险字81号文件精神,向市人才中心社会保险代办外交纳社会保险金,否则,不能连续计算工龄。

三、凡已在市人才中心进行人事的各类非国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人员可根据宁人发138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系列职称考试。

*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年*月*日

抄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存档。

*省人事厅文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人办字295号

关于非国有制单位实施人事工作的通知

*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非国有制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省人事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就我省非国有制单位实施人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事人是一项严肃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各类非国有制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他们的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办理。非国有制单位及中介组织不得保管其工作人员人事档案。

二、对原国有转制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中介组织、外地驻青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及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三、各用人单位与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合同,明确双方的各项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人事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内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要认真为非国有制单位以及流动人员做好人事工作,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非国有制单位聘和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为委托单位(个人)代办社会统筹保险。

2、办理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手续,出具因公(私)出国(境)、自费留学出国(境)、报考大中专院校及研究生等各种政审或证明材料。

3、出具婚姻证明,领取生育指标和办理独生子女证。

4、为委托单位(个人)代办初、中、高级职称评定、资格考试等相关人事事宜。

5、为委托单位的人员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健全档案内容。

6、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理体制档案者,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达到退休年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时,按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

7、各类失业人员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免费进入人才库,由人才交流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

8、为委托单位代办人才招聘业务。

9、为委托单位(个人)指导择业和提供就业前培训。

第8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事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工作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关的人事业务。人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自颁布市政府*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企事业单位实行人事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衡政函*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在改制企业实行人事意见的通知》以来,人事工作在我市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加快人才高地建设,规范引进人才秩序,促进我市搞活人才流动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人事工作,现在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及《*省人事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人事工作范围,加强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今后对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人事:

(一)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一律实行人事,没有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也要实行人事。

(二)未改制、正在改制的企业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实行人事。

(三)已经改制的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实行全员人事。

二、人事办理办法

事业单位办理人事应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员工聘用合同,委托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员的花名册,经审查后,填写市人才中心统一印制的《*市单位委托人事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双方签定《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一式三份。

各类企业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应向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工作聘用合同书或接收证明信等,经审核后,双方签订《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把档案存放于人才中心。然后持一份《代管流动人员档案合同书》及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到毕业生分配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没有签订代管合同的,毕业生分配部门不予办理就业手续。

企业集体参加人事的,须办理开户手续,具体步骤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印制的《*市单位委托人事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双方签定《人事合同》。

三、服务内容

包括人事档案的保管、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研、出国(境)政审,接转党团关系、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等。同时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引进、聘用合同鉴证、人才素质测评、岗位技能培训、人事争议仲裁等服务。

四、相关规定

(一)人事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后,由单位委托的人事关系自行终止,其本人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15日内凭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变更人事关系或调转手续。

(二)应当办理人事手续的人员,其人事档案统一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凡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的,其擅自在人事档案中所作的记载一律不予承认;职称部门不受理其申报、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事档案中未按规定保管期间的工龄不予认可。

第9篇: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企业职工  档案管理

        1 当前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体制落后 职工档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是职工个人维护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政策的法律凭证,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享受各项劳动待遇、记录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凭证。在新的形势下职工档案的内容已不单是侧重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工资晋级等形成的材料,而是侧重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缴费和发放,签定、解除劳动合同等形成的材料。现有企业职工档案多为分散管理、多头管理,有的在企业主管部门管理,有的在企业管理,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资源整合。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专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没有一份清晰、准确的统计或人员名单。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模式,这种管理方式给企业的职工基础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也不利于维护职工个人利益和建设科学、规范的劳动力市场。

        1.2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普遍存在档案意识淡薄的情况。企业领导把精力和资金主要投向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上,认为档案工作不重要,甚至片面地认为企业与员工是雇佣关系,没必要把太多的精力用在人事档案管理上,导致对档案基础工作投入不够,造成了档案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局面,难以高质量地完成。加之现在还有很多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仍停留在经验管理和手工管理阶段,这种方式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功能的发挥,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

        1.3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利用率低。一是企业职工档案内容简单雷同,个人材料分散。企业职工档案材料只记录员工的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这种简单的企业人事档案内容不仅不能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进而影响到人员的正常晋升与轮换,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参考价值。二是档案转递不及时,操作程序不规范。例如,有的人早已跳槽,但其人事档案还未按规定转递到新单位;有的企业违反规定,把人事档案当作普通邮件寄送,不作机要转递,这就容易造成档案丢失;还有的企业在人事档案转递过程中,不填写转递单,不经密封,就随意将档案交给本人自带,致使篡改、丢失档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人利用档案管理的漏洞,制造虚假材料。例如,将工作时间提前、把学历变高、把年龄变小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使档案材料丧失了真实性、严肃性、权威性。

        1.4 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档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而目前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素质较低,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新时期开展档案工作的需要。有些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差。由于部分企业没有严肃、负责地填写好每一份档案材料,致使有的档案错漏百出,给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退休等手续增加了困难。如档案年龄与身份证不一致,前后出现多个参加工作时间,个人经历前后记录不完整等。

        2 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2.1 明确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机构。当地政府应制定本地《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档案管理者,一是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具备保管条件的的用人单位,二是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严禁职工个人或他人保管档案,民营中介服务机构也不得保存职工档案。三是要明确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的流向和归属。企业合并、重组、破产后,对有单位接收的人员应及时将其档案办理交接;对临时未落实单位人员,归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待落实单位后,办理转递;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其档案归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对下岗人员的档案,应及时转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保存,以便再就业时使用。

        2.2 强化档案意识,提高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地位。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企业领导的档案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大档案法规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采取正反两方面宣传手法,通过法院对有关丢失职工档案处置的案例宣传,转变企业领导不重视职工档案的现状。另外通过依法管档用档事例的正面宣传,使他们把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使之在企业发展规划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二要通过各种有效的舆论形式及培训形式,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被企业领导了解和认识,工作实践中自觉地形成利用档案、关心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加大职工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使职工档案工作与企业的管理、生存、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