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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第1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海洋生态价值是区别于劳动价值的价值系统,大致包括海洋资源价值和海洋生态环境价值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方面。其联系表现为很多直接构成海洋经济要素的海洋资源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区别在于海洋生态环境价值具有空间不可移性和整体作用性以及一定地域的消费者共享性等质的规定性。

海洋资源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被人类开发利用以提高自己福利水平或生存能力的,具有某种稀缺性的与海洋有关并受其约束的各种要素或事物的总称。广襄的海洋是富饶的资源宝库;现仅已被人类开发并利用的就有海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化学资源、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海洋药物资源、矿产资源、空间资源、海上旅游资源以及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盐差能、温差能、海上风能在内的海洋新能源等等。马克思认为没有经过人作用的自然生态系统的诸要素,对人类而言只有使用价值而无价值而言。海洋资源都是经过人的劳动改造的资源,已不是“天然的海洋资源”,而是“人工的海洋资源”。按照马克思关于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的理论,已被人类开发并利用的海洋资源是有价值的。它同一般商品一样,作为人类劳动和自然结合的产物,进入生态经济系统运行过程,也应该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一切海洋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系统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其实质就是为其顺利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海洋生态环境的价值所在。海洋生态环境的价值定性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在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条件下海洋经济效益的提高;二是由于在恶劣的海洋生态环境下海洋经济效益的下降;三是由于不具备某种所需海洋生态环境而使海洋经济蒙受的损失。由此可见海洋生态环境的价值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和零,当其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产活动有促进作用时其值为正,相反则为负,当对海洋经济发展和人类生产活动毫无影响时其价为零。这也给人类敲响了警钟:任何时候都不能图一时性的利益进行挥霍式消耗,否则将会导致毁灭性的灾难。目前海洋生态环境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由于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大量废气污染物的入海导致了海洋荒漠化严重,主要表现为海湾和封闭海干涸、海水和海底底质遭污染、海洋渔业资源减少、重要海洋生态系统遭严重破坏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已容不得人类的任何疏忽和怠慢。

二、海洋生态价值的特点

由以上对海洋生态价值的分析可知,海洋生态价值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价值,具有鲜明的特点。

1.海洋生态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

海洋生态价值是社会的产物,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状况的变化其内涵与外延也是不断变化的。对海洋资源的认识、开发、利用需要人类长期、大量的劳动,同时认识、开发、利用的程度又与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20世纪以前很漫长的一段时期内人类对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仅局限于海洋渔业资源、海洋运输资源和海盐资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类已经开拓了许多新的海洋开发利用领域,包括能源、水源、矿物、生物资源、化工原料以及海洋空间本身的利用,有些已经形成了产业。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推进了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同时也加强了人们的海洋经济意识,海洋旅游、深海采矿、海洋再生能源发电、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的空间利用等,在本世纪有可能成为新的海洋产业。同时,人类的这个认识过程仍在继续,凝结在海洋资源中的这种物化劳动不能即时显现,可以说是海洋生态价值的潜在部分。

2.海洋生态价值的主体整体性

价值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有的价值相对于个体主体,有的价值相对于群体主体,有的价值相对于人类整体。海洋生态价值属于后一种,体现了整个海洋生态和人类的关系。当然,相对于少数人群的区域海洋生态也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但在人类活动已经将整个地球所有区域连成一个整体的情况下,区域小海洋生态已和大海洋生态息息相关了。由于这一特性,对于海洋生态的保护已成为全人类的利益,并且只有通过全人类的共同行动才能实现这种保护。

3.海洋生态价值的全球连锁性

价值总要附着于一定的载体,海洋生态资源的载体是整个海洋水体,作为海洋生态价值关系中的客体,它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的物质循环、能量流统计信息传递都是相互关联的。由于经济的一体化、信息的同步化、特别是人类实践活动作用于海洋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提高,越界污染、共同受害已是屡见不鲜。因此,海洋生态价值具有全球性特性。在生态平衡相当脆弱的情况下,局部的生态破坏往往会带来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连锁反应。独立小区域的海洋生态平衡已很难独立维持,并且还会每况愈下地恶性发展。所以海洋生态价值全球连锁性要求整个地球上的居民通力合作,共同维持和恢复海洋生态平衡。

4.海洋生态价值的矛盾复杂性

单从海洋生态系统看,其各个部分彼此之间是和谐共处、互利共生、自相调适的。海洋生态矛盾复杂性的产生主要是人的加入。人类不顾海洋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眼前物质利益的做法,使生态系统丧失了原有的平衡自调能力。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中无所顾忌地劫掠资源、肆无忌惮地抛弃废弃物;有的国家为保护自己的环境,以牺牲别国利益来换取自己必需的资源,处理自己产出的各种垃圾。

5.海洋生态价值的整体有用性

海洋生态价值整体有用性的存在可能是间接表现出来的,通常称之为海洋生态效益,实际上也属于潜在的海洋生态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对整个海洋生态价值的评价是不能只以开发利用其所含资源的劳动来衡量的,还应考虑到海洋对环境和整个生态系统的效益,如海洋可以调节大气温度、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净化空气、还有消毒杀菌等功效。

6,海洋生态价值研究的战略紧迫性

目前,海洋生态系统在很多方面已出现失衡现象:如,人口的趋海运动,大量人口挤在沿海地区造成了生存空间不足、污染加重及其他生态环境和经济问题;陆地上生产的污染物质,大部分倾人海洋,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石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等,使海洋荒漠化日益严重,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由于人们的无偿索取观念、贪利行为和掠夺性并发,导致了对海洋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造成了海洋渔业资源减少,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严重破坏;重要海洋生态资源严重退化,美国资源研究所的一份报告认为,世界58%的珊瑚礁有退化的危险,东南亚的珊瑚礁80%处于危险之中,美国的大部分珊瑚礁也面临着退化的危险。加勒比海的珊瑚礁岌岌可危。如此的海洋生态状况,使海洋生态资源的有偿利用问题显得极为突出,由此,海洋生态价值问题研究的战略紧迫性也随之凸显出来。

三、海洋生态价值的补偿

人类社会的很多经济活动都要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消耗掉数量不等的海洋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导致海洋生态系统的失衡。为了维持海洋生态环境的平衡,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价值的补偿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海洋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1.海洋生态价值的补偿应遵循价值流动规律

在过去的一段时期里,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对海洋生态价值作过一些“补偿”,突出地表现为环保费和税收支出的逐年增加,但有数据表明,那种“价值补偿”存在严重的不足和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究其实质是把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排斥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之外,造成了商品价值构成不完整,海洋资源在生产和海洋生态环境再生产中失去了应有的保障。根据一般的价值流动原则,合理补偿生态的价值损失,必须对生态价值作量的规定。资源经济学家认为:自然资源的价值量与体现在该资源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而生态环境的价值量的规定已表现较为复杂,可一分为二,即现行价值(为人工生态价值量)和潜在价值(为未知的自然生态价值量)。因要补偿的是前者,而后者可存人不计。故而所谓生态环境价值量的补偿问题就是人工生态环境价值量的补偿问题。人工生态环境价值主要是以消费者获得级差收人的方式作为体现物的,因此可把级差收人作为生态环境价值的等价物。由此,可以推出海洋生态价值的总量大体等于海洋资源商品的价值量与级差收人的价值量之和。

第2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海洋生态;生态危机;公众参与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2012年,党的十更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2015年5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层层递进的纲领性文件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我国的国家战略层面,,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重要形态,它的核心是主动维护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是它的动力,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是它的终极目的。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海洋是最大的生态系,海洋文明是原生态的起源,是生态文明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海洋生态安全缺失,会产生连锁性的生态灾难,地球的生态安全注定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不可替代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海洋占据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人类的生产、生活与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的现代生活更是与海洋密不可分。当今,陆地资源面临枯竭、人口压力巨大,海洋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凸现。海洋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的健康和谐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安全。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是一个海洋大国,东、南方向被海洋环绕,大陆岸线18000km余,海岛1万余个,岛屿岸线超过14000km,管辖海域近300万km2。对一个国家来说,海洋国土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关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是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战略空间。它的核心内容应包括:发展海洋事业、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

1海洋生态文明的实质

海洋是地球表面的低地,悲惨地沦为人类的垃圾场。人类制造的所有垃圾,不论放在哪里,大部分都会因风、雨、径流等自然现象的作用,进入大海。众所周知:工业革命创造出的生产力超过了有史以来的生产力总和。而与此同时,人类制造的废弃物和垃圾也大大超过了有史以来的总和。海洋的自净能力是有限度的,当海洋的承载能力超过极限,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就有大爆发的危险,直致海洋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崩溃。20世纪是人类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空前的时代,也是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最巨大的时代。海洋环境破坏和海洋灾害发生的频率也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严重。空前的问题导致空前的觉醒,人类终于把目光聚焦在海洋,开始正视自身的妄行导致的海洋危机。可以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上,海洋生态文明的实质由此逐渐展现。

1.1海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形态

海洋生态文明是在人类为了延续生存和生存环境的理性共识下产生的文明形态。它包括:人类遵循人、海洋、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人与海洋、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文化伦理形态。

1.2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历史责任与任务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子孙后代,是战略问题。它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由事态的现实、事态的发展、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共同催生的,它的应运而生有其必然性,是人们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之后的综合考量与决策。当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也不是孤立的保护,必须协调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保护海洋环境,而是要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谋保护,进而形成更高层次的良性互动、良性循环,最终达到海洋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海洋环境更健康、更富活力的和谐共生的局面。

1.3海洋生态环境危机催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进入21世纪,我国全海域污染日益严重。达到轻度污染的海域面积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005年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面积13.9万平方千米,2006年达到14.9万平方千米。而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更是深受污染之害。海湾、河口污染日甚,滨海湿地告急,大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受损严重,水体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导致严重生态灾难,很多河口产卵场功能几近丧失。监测表明,海水温度升高和海平面上升可能是未来危及我国国土安全的杀手。研究表明,进入21世纪我国沿海和内陆发生的大量气候异常现象都与海洋变化有密切关系。海洋环境的任何异常都可能导致生态灾难,造成难以预知的损失。海洋环境的破坏和恶化,已经导致严重灾害,给我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刻不容缓。

2近海海洋生态危机

2.1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尽管实行了严格的休渔期管理,我国海洋经济物种还是持续衰退。对有限的海洋渔业资源来说,50万艘机动渔船是一个可怕的数字。过度捕捞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的良性再生能力,导致海洋渔业资源物种失衡严重,底栖动物和游泳动物食性种类显著减少。陆源排污导致的海洋污染几乎摧毁了近海海洋生态系统。近海珍稀濒危物种数日渐增加,濒危程度加剧。大规模的围海造田和大型海洋工程使传统的鱼类的产卵、育肥场被蚕食,回游通道被切断。近海海洋生物的多样性被严重破坏。近海环境的严重局面,导致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出现严重问题。有些海域由于陆源排污已成无生物区。

2.2陆源排污造成海洋生态环境严重受损

我国沿海有大量的陆源排污口,大量污染物排放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使适于进行海水养殖的水域面积急剧缩小,海产品污染物超标,食用风险增加。同时,河口、海湾和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受到的损害越来越严重,海洋生物的栖息和繁衍受到严重损害。海水浴场、港口受到污染,使沿海人口的正常生活受到直接威胁。

2.3赤潮频发对海洋生物资源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统计,进入21世纪,我国赤潮年发上百次已不鲜见。2003年我国全海域发生赤潮达119次,2005年82次,2010年69次。这种由浮游生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短时间内突发增殖或聚集引起的海洋灾害是海洋对人类肆意排污的报复,它动辄将成千上万平方千米的海域变成死海。一些赤潮生物具有较大毒性,它们巨大的毁伤力不仅大规模杀伤海洋生物,危害海洋生态平衡,还会通过食物链对危及人类。赤潮是威胁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大敌。

2.4油轮溢油致造成生物灭绝

石油是工业国家的黑色血液,中国是世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中国海域是很多国家油轮的必经航道,近海海域溢油事件频繁发生,仅2005年就有16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近海海洋生态破坏。溢油造成的生态危害主要表现在:漂浮在海面的油膜可以减少海洋产氧量直接造成海洋生物窒息死亡,对周边海洋渔业和养殖业造成毁灭性伤害,海鸟等生物一旦黏附石油便难逃死路;有毒物质进入海洋生物食物链,毒害海洋生物的同时也会对食用者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油膜凝聚以后的物质是潜伏在海洋中的长期杀手,难以清除的细微残余物将对海洋生物和人类安全构成长期威胁。

2.5近海经济开发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影响

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是一对相生相克的冤家,也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兄弟。破坏性的无序开发利用和充分考虑海洋生态承载力的开发利用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有些填海造地、海上工程建设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的正常状态,破坏了原有海岸带的动态平衡,影响了岸滩的冲淤变化,而回填和疏浚工程使海岸带的形态发生非自然改变,海洋生物的传统栖息地被毁坏。盲目的海砂开采活动,导致了海岸侵蚀、海水倒灌,耕地、植被、道路、堤坝等被破坏,态环境损害的代价无法估量。缺乏对海洋环境进行综合论证评价的大型港口建设、石油开采、高速公路建设、筑坝等大型沿海工程建设也对近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3最大限度的公众参与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因素

2015年7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划出了时间表,旨在用5年左右时间,即“十三五”期间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计划从10个方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包括规划、管理、科技、监督执法、人才建设、宣传教育和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包括31项主要任务。作为国家最高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深刻领会中央的方针政策,抓住机遇,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了蓝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从此有了经纬。这是一件让国人为之振奋的大事,让人看到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看到了可以预见的海洋事业的未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伟大的战略工程,它的实现需要诸多条件,而提升国民的海洋意识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只有公众具有高度的海洋意识,认识到海洋事关国家兴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生活和子孙后代,才能形成万众一心、群策群力的局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应尽最大可能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在参与中学习、在参与中提高、在参与中影响更大的人群,海洋生态文明的基础才能更牢靠、更坚固。这对一个传统的农耕国家尤其重要。只有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全民总动员”、形成共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航船才能顺风扬帆、乘长风破万里浪。

作者:张更农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参考文献:

[1]国家海洋局.2006中国海洋年鉴[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6.

第3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强调海洋环境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追求人与海洋的和谐发展,即海洋经济发展应建立在海洋生态的可持续能力上,保证海洋环境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不构成威胁。国外学者从经济学、科技的角度对可持续发展做了不同阐述。“持续性”一词首先是由生态学家提出来的,即“生态持续性”是指自然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程度之间的平衡。皮尔斯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今天的使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当发展能够保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时,也不会使后代的福利减少”。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海洋环境保护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并将其颁布实施。1992年,继里约热内卢会议之后,我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旨在防止陆上活动的国家行动计划。目前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达30余部,如《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和《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等。但大连漏油事件发生,使我们认识到了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2011年4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开始向大海中排放含有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核废料,立即引起了朝鲜、俄罗斯、中国的不满,海洋生物的卵和幼体对核辐射较为敏感。核物质改变他们的基因,海洋生态环境不可避免的遭受到破坏。海洋生态的保护与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二、海洋生态系统的法律保护

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

系列活动已造成日益严重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人与海洋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人类开发、使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行为在法律调整的范畴也已形成定规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各国占有、开发、利用所有海洋资源及其海洋权益的维护形成了重大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法律体系的建立,导致各国占有海洋空间的范围扩大,各国之间划界重叠;导致各国海域划界矛盾日益突出,对海洋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引发了海洋安全问题,如中日之争端,中国与东南亚沿海各国在南沙群岛引发的一系列海上领土矛盾和纠纷,南海争端不仅仅涉及问题,而且也涉及到经济利益问题。

英国在开发利用海洋环境资源上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点放在适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先后颁布了《海洋清废法》、《大渔业政策》等。1999年,根据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对《环境资源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新增了海洋生态保护和其他有关内容。该法对于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实施海洋环境可持续利用,先后颁布实施了《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6个配套法规。与保护海洋环境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体系。如:《海水水质标准》、《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另外,中国国际公的国际公约也对保护海洋环境的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如:《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

三、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反映了国内海洋开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实际要求,这种反映应是积极的、动态的,而不应该是消极的、机械的,这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海洋环境具有隐显性、持续反应性、不可逆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海洋环境立法需要借助技术和科学手段,在海洋环境管理认识的基础上,从全局出发、把握和了解发展其趋势,要求立法应具有适度超前性。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解决海洋环境可持续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但是在涉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仍有很大不足。

2011年,康菲溢油的发生,成为中国迄今为止渤海最大的污染事故。在这场事故中,不仅造成了严重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而且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不禁会有人问谁有权对康菲石油公司的漏油事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因此国家海洋局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以国家的名义对康菲石油公司提讼。但是国家作为海洋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向康菲石油主张权利,其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而非环境公益诉讼,诉讼请求中除了海洋生态赔偿,还应当包括为清理、减少海洋石油污染而采取必要措施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我国,漏油事件发生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声明要追究康菲石油公司或者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环境公益诉讼在于其损害的客体是抽象公共利益,对象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我们很难构建一个直接和具体的受害者作为适合的主体提讼。由于诉讼主体的缺位,导致社会公益至今仍然没有得到的有效维护。

第4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浩瀚的宇宙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同样人类也从未停止过对海洋的探索。海洋生态系统中蕴含着无数的生命,同时也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海洋中的动植物就是我们这个地球的清洁工。在整个海洋生态环境食物链中的所有动植物,都在有机地运动着循环着。它们构成了一个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食物链。海洋中海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譬如石油、天然气、煤矿、铁矿、可燃冰等等。海洋中几乎含有陆地上所有类型资源,甚至于还有一些陆地上没有的资源。然而一直以来人类过度的捕捞和开采海洋资源,造成了海洋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同时,各种类型的海洋污染也是罪魁祸首。特别是近海海域污染严重,一些沿海城市基本都是人口密集区,同时也是工业发达地区。这里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工业垃圾,其中含有严重超标的铅、镉、汞等有害污染物。据统计,全球每年有上百亿吨的工业污染物排放入大海之中,这些污染物使得海洋生态环境变得非常脆弱。此外由于富含高营养物的污水大量排放入海洋,导致近海水域赤潮频繁发生,给各个国家的近海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近海岸的人工挖沙采礁、人工填海造城等活动造成海岸线严重破坏。现如今人类已经本文由收集整理深切的感受到由于自身的破坏所带来的惨痛代价,如何才能够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重建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已经迫在眉睫。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自然、人、社会三者的关系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在其所有研究分析的范围中,最重要的也是话题最多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它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马克思把大自然看作是人类自身感性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地解释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存在物,人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类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以劳动为媒介与自然界进行相互改造。人通过实践活动改变着大自然,从而不断地去认识和感知大自然。人类对自然界改造的每一次进步,即意味着人类受制于自然界方面也同时前进了一步。改造得越深刻,受制愈强烈。因此,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只有不断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发展,从而发展人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自然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时,要特别注意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即形而上学的机械式自然观,认为大自然是由大量的个体组成,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把大自然看作是静止的僵死的。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即只看到大自然这个系统,而忽略了人类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看待人与海洋的关系,必须坚持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时候,要遵循海洋发展规律,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态。反对那种借口人类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利益不惜破坏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思想和行为。当然那种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借口,反对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思想和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道德的理论基础。给自然以道德关怀是人类发展的进步的标志。生态道德理论在自然观上,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推崇自然循环理论,认为大自然是一个统一的运动的有机整体;在认识论上,反对将人与自然分开而论,主张人与自然的相互依赖性;在价值观上,认同构成价值的内容是多样的,是具有普遍性的。也就是说,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基础的生态道德观告诉我们,人类不能只对人自身讲道德,对于自然也应该给予道德的关怀即要有生态道德。原始人类基本都是以最基本的生产工具从大自然获取生活必需品,那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小。但是随着人类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大自然也遭到了人类空前的掠夺式开采。从大自然中得到发展的科学技术,再利用到破坏大自然上显然违背了生态道德理论。现在的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人类严重破坏,也都是由于人们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海洋和自身生活的密切关系,以人类中心理论去判断自身的发展方向的结果。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现在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是由于人类日积月累的进行海洋资源的掠夺、对海洋生态的践踏所导致的。因此,改变原有的对待海洋的态度和方法,给海洋以德关怀,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自然观的、道德观的完整体现。

海洋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对海洋环境的重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也相继出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的道德关怀理论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制定经济与海洋环境相互协调发展的政策

一些主要依靠海洋进行经济发展的国家和地区,一定要以科学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海洋与自身经济发展的关系。针对那些近海地区,一定要严格控制陆地污染物向海洋中的排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沿海地区近海环境的污染程度也在不断的加重,要加紧一些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又要针对性的将污水中重要污染物进行根本性清除。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一律清除。同时农业发展所带来的污染也应该受到重视,鼓励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减少各种农业化肥或者农药的使用。“海洋容量”的提出是为了能够控制陆地向海洋排放废弃物的总量,一定要对所排放区域的海洋环境进行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这片海域的自然降解速度,坚决遵守河海统一,陆海兼顾的原则,根据所测定出来的海洋污染物总容容纳,列出每个海域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未经许可坚决不能向这片海域排放更多的废弃物。

绝对禁止向海洋中排放具有放射性的污染物,在进行海上废弃物倾倒时一定要对倾倒区域进行海洋生态环境检测,防止对该区域动植物生命的危害。同时要不间断地对该区域进行环境检测,观察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变化,分析倾倒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严格控制海上交通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加强船舶防铅泄露设备的维护,同时加强大型港口处有关船舶废水、废油、废渣处理工程的实施,制定相关的政策。近些年来海上船舶漏油以及有毒物泄露情况多有发生,一定要制定有关的防范措施以及补救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这些事故的发生。

2.大力推行海洋生态保护区

通过各种监测手段进行海洋生态环境评价,逐步地推行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构建。针对于一些海洋濒危物种的生活区域,建立实时的监测系统,保证这些动植物的正常生活环境不受到危害。譬如我国广东省到目前为止就建立了将近50个海洋生态保护区,所保护的海洋面积达到55万公顷。在所保护的海洋面积内生活着如豚类、大鲵、文昌鱼等珍贵的海洋濒危动物,大黄鱼等重要经济水产品的生活繁殖区域,红树林等对海洋环境有着重要生态循环作用的植物。自2004年发生了印度海啸以来,各国纷纷开始注重海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从之前的单一体系防护林,发展为现如今的滨海湿地防护,滩涂红树林防护以及城镇乡村防护、荒山绿化防护等多层地多级别的防护林体系。

3.不断加强海洋生态的监测能力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我们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持,现如今可以利用卫星、飞机、海洋监测船、海上基站等多种检测手段相结合,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立体实时监控。同时,还应该加强海洋生物的监测,海岸线的监测,严重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构建,监测区域内的污水入海口监测,入海污染物成分鉴定。

4.提高人们对于海洋环境的道德关怀认识

第5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及指标体系研究进展

海洋经济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海洋空间为活动场所的经济活动;二是以海洋资源的利用为对象的经济活动。按照海洋与经济活动的关联程度不同,海洋经济可以分为三个层面:(1)狭义的海洋经济,是指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的丰富资源、海洋的广袤水体以及海洋的广阔空间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广义的海洋经济,是狭义海洋经济的延伸,指为开发和利用海洋而产生的相关产业;(3)泛义的海洋经济,不仅包括上述两个层面,还包括海岛陆域的经济活动(海岛经济)、海岸带的陆域经济活动和河海体系中的内河经济(沿海经济)。

(一)海洋环境问题

关于海洋环境问题的研究,我国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形成阶段和逐步完善阶段。

1.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一方面,陆地的农业和工业生产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尤其是工业废水的处理手段还非常欠缺,直接排放到海洋中,给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海水养殖、海洋石油开采等形成的污染,造成海水水质恶化,近海生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为此,海洋的环境保护问题引起了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海洋环境污染的来源和治理措施、海洋环境保护和评估、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如孟伟和张淑珍以水环境中的深圳湾为例,提出了开发海洋物理环境容量的意义,指出有机污染物(主要指COD)的物理环境容量主要受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制约[2];倪轩认为,世界各国沿岸海域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沿海工业和海洋事业的发展带来的海洋污染物的增多,这不仅使得海洋的自净能力几乎丧失,给海洋生物资源带来巨大灾难,而且更严重的是人类的健康也面临极大威胁[3]。

2.初步形成阶段。由于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海洋环境的研究成果显着增多,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渔业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海平面变化及影响、海洋灾害的危害和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对策、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研究成果包括:巴登在分析海洋领域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评述了海洋污染的现状和未来走势,运用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生态毒理学方法研究了海洋污染问题[4](P45-103);陈亚瞿认为,渔业的发展受到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加剧的危害,造成很多江、河、湖、海的渔业水域遭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5];王伟洁和吴长江认为,山东省渔业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但是由于污染源的大量增加,渔业发展的水域环境质量显着下降,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渔业生产受到了挑战[6];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杜碧兰等提出了海平面上升的恶果,认为如果海平面上升30厘米,长江三角洲及江苏和浙江沿岸大概5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将被淹没[7](P5-20);翁盛深以汕头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8]。

3.逐步完善阶段。21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更广泛关注,主要的研究领域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对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特殊生物品种及区域的分类保护。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斌提出了我国海洋及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肯定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管理国家海洋事务、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重要工作[9];徐祥民和马英杰认为,海洋特殊区域是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渔业水域、重点海域、海滨风景名胜区、海洋生态示范区等,并建立了一整套海洋特殊区域的保护体系,对特殊海域进行分类、集中整治和保护[10];韩永伟、高吉喜等以珠江三角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的过程中,提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改变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恶化现状、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具体措施[11];高振会提出在未来的海洋经济发展中,海洋技术和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12];王美珍以环杭州湾为研究对象,认为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发展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应该抓住环杭州湾沿海经济发展的机遇,进行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13]。

(二)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对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方面的定量分析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在这些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陈可文在《中国海洋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3个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资源环境子系统。其中,关注海洋经济的资源环境的发展是该指标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资源环境系统包含的变量有:自然资源存量、海洋污染排放、海洋污染带来的损失、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等指标[14](P59-138)。张德贤等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5个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海洋资源子系统、海洋环境子系统、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子系统、社会发展子系统。其中,海洋资源与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海洋污染面积比重、海岸倾倒数量等指标[15](P12-60)。韩增林和刘桂春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定量分析》中建立了海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分别为海洋资源承载能力、海洋资源发展能力、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以及智力支持系统。该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建立模型,共包括5个层次共48个指标。其中,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子系统包括的指标变量为: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强度、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强度、滨海海域的水质质量指数、赤潮发生的年频率、海域内年原油泄漏量、海洋环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海洋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海洋水体污染物背景值、人均海洋环保费用、海域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入海废水排放达标率、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数目、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数目等[16]。

冯晓波等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证研究》一文中建立的指标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海洋产业发展能力、海洋科技综合能力、海洋资源利用能力和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该体系共包括4层16个指标,其中重点考虑了海洋环境承载力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包括的指标变量有: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海洋自然保护区个数、滨海观测台站等指标[17]。狄乾斌和韩增 林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一文中建立了包含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发展子系统的指标体系。其中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中包括资源总量、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三个方面;海洋经济子系统中包括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两个方面;社会发展子系统中包括人口增长、生活质量、科技潜力三个方面。该指标体系共包括28个指标[18]。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关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而针对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建立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化。因此,本文将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改进目前研究的不足,建立一套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该体系的设计,使该指标体系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具体用于指导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改善,用于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

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环境污染与海洋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忽视环境保护的过快海洋经济增长,必然会带来高污染和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问题,这样不仅会大大削弱我国海洋经济的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还将面临不断加大的经济和社会风险。海洋经济增长不应该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必须在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与约束下进行,即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密不可分。本文将海洋生态环境因素作为衡量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立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由目标层、因素层和指标层组成,共包含4个因素层和18个指标,具体的指标见表1。 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层T由4个因素层组成,分别为:海洋污染程度(E1)、海洋环境治理(E2)、海洋经济损失(E3)、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E4)。海洋污染程度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受到的各种污染和侵蚀,包含8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面积比重I1,考察海洋受污染的面积占整个海洋面积的比重;(2)海洋主要污染的超标程度I2,考察海洋受污染程度的严重性;(3)水质质量指数I3,考察海洋海水的水质情况;(4)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量I4,考察废水这种主要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5)工业污水未达标排放率I5,考察排放的工业废水的污染强度;(6)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量I6,考察固体废弃物这种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7)海洋生物多样性I7,考察海洋中生物的品种多少,是否受到了污染;(8)海岸侵蚀比重I8,即海岸侵蚀的面积占总海岸面积的比重,考察海岸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而遭受的破坏程度。

海洋环境治理因素层描述的是人们在改善海洋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做的努力,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单位海域面积污染治理费I9,考察单位面积的用于治理污染的经济投入;(2)污水处理率I10,考察废水作为主要污染源在排放之前的无害化处理比例;(3)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I11,考察用于海洋污染处理的投资在GDP中所占的份额;(4)减灾防灾投入I12,考察为避免和防治海洋灾害而投入的成本。海洋经济损失因素层描述的是由于海洋环境的恶化导致的海洋面临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成本损失,包含2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直接损失I13,考察海洋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2)海洋环境灾害损失I14,考察由于海洋生态破坏而导致的海洋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经济在后续发展中可能的能力大小,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人均海洋环保费用I15,考察用于海洋环境保护费用的人均值,反映未来环保发展的经济支持;(2)海洋科研人员占海洋从业人员比重I16,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研发人员的多少,反映未来在研发上有多少人力资源可以利用;(3)海洋科研支出占GDP比重I17,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支出比重,反映未来科技经费的投入;(4)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I18,考察公众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

评价方法选择

在学者们对于指标体系的研究中,较常见的评价方法有多种,包括投入产出法、模糊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由于本文构建的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包含多层次的多指标综合模型,其评价方法的选择必须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简便性,因此,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层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icess,AHP)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后,在经济决策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该方法由美国匹兹堡大学的萨第(Saaty)教授提出,它是一种“无结构决策问题的建模”,对于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具有可行性。本文采取指标处理、指数权重赋值及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数计算三个步骤来完成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过程。1.指标处理。由于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中的18个具体指标具有量纲不同的特点,所以必须经过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之后,变换成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再进行计算和加总,即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阈值法作为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2.指标权重赋值。指标权重赋值是层次分析法运用的核心,也是影响一个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最重要步骤。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首先需要将每个层次的各个因素进行比较和赋值,构造模型各层的相对重要度判断矩阵。

第6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海洋循环经济;人海关系;可持续发展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中国作为海洋大国坚定不移地确定了实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专章篇幅推出了关于海洋开发的战略安排,并且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摆在突出位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施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开发战略部署,其中最主要、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依据循环经济原则,发展海洋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人海关系和谐。

一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地处太平洋西岸,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1 ]。应当指出,海洋所蕴藏的巨大潜在资源和能力将为21世纪中国的和平崛起、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21世纪,海洋将成为解决我国资源、人口、环境问题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1.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基础

毋庸质疑,发展是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宗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海洋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意义下强调发展,不超越生态环境系统的更新能力,实现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其实质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经济看作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进化过程。其过程是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通过延长产业链,在系统内进行“废弃物”全面回收、再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循环经济的目标不是高能耗、高产出、污染严重的物质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健康持续的生态文明。因此,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和谐性和自我调节是海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境系统,是新时代人海关系和谐的前提因素。发展海洋经济就是要实现一条从对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夺型、破坏型、向和睦型、协调型、恢复型、建设型、闭合型演变的人海和谐生态轨迹,实现从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一维繁荣走向社会、经济、生态、健康、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多维立体繁荣[2]。

2.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最终目标

人海关系即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是人地关系的一种类型,其主要反映在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性和人类的能动性两方面。纵观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财富和恩泽。然而,20世纪开发海洋的热潮,使得我国近海区域的一些海洋资源开发过度,环境遭到破坏,物种锐减,海洋污染逐年加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影响海域的综合开发效益,难以持续利用。所以,在新时代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新型人海关系的概念,其实是一种互利互惠,共生共长的关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这样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永续发展[3]。一方面,人类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资源,供人类发展利用,另一方面,人类要积极地良化海洋环境,让海洋的生产力不断的提高,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既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其最终目标,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二.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思路设想

必须看到,当前世界经济中心正向太平洋转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经济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为了迎接海洋世纪的到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走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道路,以人为本,以海为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促进人海关系和谐。

1.加强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资源情况

人海关系和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首先应该着眼于开发利用新的海洋技术,加大勘测力度,发现更多资源,弥补陆地能源不足,缓解需求增长的压力造成的环境、生态破坏。除此之外,还要反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其次,应该明确未来海洋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的统一,重视海洋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循环、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走出 “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怪圈,实现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的有机结合[4]。

2.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指导,部署有特色的海洋开发战略

从宏观层次看,必须明确发展海洋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海洋经济真正成为促进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以及环境质量提高的物质手段,由以海论海的狭窄圈子向海陆一体化发展的思路转变;由粗放型无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向集约化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转变;由传统海洋产业向新兴海洋产业转变;由无偿使用海域、掠夺性开发海洋资源向海域有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利用开发转变,以人为本,把海洋开发作为全局性的战略任务进行综合部署,促进海洋生产力方式的优化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肯定,中国要提出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以制度体制创新(如海洋资源产权制度、海洋投资机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体制、海洋管理体制等)为重点的海洋开发战略是至关重要的。

3.依托循环经济基本原则,促进和谐人海关系形成

走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们依托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基本原则,形成和谐的人海关系。主要表现在:1.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紧缺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3. 遵循 “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 的重要原则。最大可能地延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有效延长产品的服务周期和强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同化能力,实现资源节约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5]。4.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关系。加强海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支援,发展既要以陆地为后方,又要积极地为陆地服务,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海陆并举,加快人海关系和谐步伐。

三.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支撑体系

2006年作为国家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新举措,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步伐,构置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支撑体系,努力人海关系和谐发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经济开发的进程中着手建立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以科技为动力的支撑体系。

1.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

吸取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训,在海洋经济开发中必须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下功夫综合治理重点海域的环境,努力恢复近海海洋生态功能,保护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积极完善海洋功能区划,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严格限制和制止开采海砂、围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国际海底资源[6]。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

对于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来说,建立法律支撑体系十分重要,有利于为全国海洋经济大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建立监督有效、执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队伍,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以此推动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使海洋开发得到合理、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进海洋经济开发必须建立起以内需为基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主线的产业结构,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各种操作机制和交易规则,站在时代的高度重视海洋事业,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标准统筹经济、资源、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把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利益调节结合起来,遵循“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发开放价值取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速度与效益统一”的基本原则,实现人海关系的和谐发展。

4.建立以科技为动力的支撑体系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必须建立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的发展重点是环境友好技术或环境无害化技术,具体由五类构成: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所以,要加强战略性的海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以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来延长海洋经济的产业链,完善和实施“科技兴海”计划,落实人才强国和科技兴海战略,鼓励海洋科技的源头创新,努力探索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并且使涉海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人海和谐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n].国务院公报,2003-18;

[2]杨玉民.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02;

[3]刘容子.如何认识新形势下的海洋经济?[n].中国海洋报,2005-1-7;

[4]管华诗,王曙光.海洋管理概论[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3;

第7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近海渔业捕捞总产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捕捞强度的不断加大,加上海洋污染的日趋严重以及海洋工程建设对产卵场、索饵场的破坏,导致我国近海渔业资源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而呈技术衰退趋势。历史上曾辉煌过的东海区、南海区鱼汛已有多年未出现。政府实行的伏季休渔制度,并没有缓解捕捞压力,反而在开禁之后更宣泄了渔民酷鱼滥捕的情绪,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世世代代依靠打鱼为生的渔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总结我国海岸带的生态环境问题,即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海岸带生态资源退化由局部向更广阔的区域扩展等,概括起来主要是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复合污染和海岸带生态资源的退化。

海岸带开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剖析

笔者认为,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除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外,人类对海岸带资源的保护意识单薄、开发和利用海岸带资源的方式粗放、海岸带环境保护机制缺失、管理不到位等都是引发海岸带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海岸带开发模式粗放及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海洋产业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海洋第一产业以近海养殖等水产品产业为主,这些产业多为粗加工、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技术设备落后、生产效益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用海面积较大、污染严重的产业。同时沿海地区海洋第二、第三产业的布局缺乏特色,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产业结构空间配置趋同。较低的产业结构层次严重制约了海洋产业的高级化发展,更加造成海岸带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1.1近海养殖污染由于局部近海海域在养殖规模、养殖方式和养殖品种等方面缺乏规划和控制,加上养殖技术、水产动物免疫和病源生物研究与疾病防治技术落后,给近海局部海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出现了诸如水域营养指标升高、有害微生物和嗜污生物占优势、海洋环境富营养化程度加重等状况。如浙江省的象山港和漩门湾,目前已属于重富营养化海湾,生态环境已有明显的局部退化[3]。

1.2工业建设及生活排污在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物中,陆源入海污染物约占90%,污水排放、垃圾倾倒、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等产生的污染物质沿河道或河岸随河水涨落流入邻近海域,或者从近海排污口直接流入海洋。沿海项目也是造成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沿海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在海边纷纷建设一些不具备有效污染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等工业生产项目,直接或者间接地向海域排污。《2010年海洋行政执法公报》显示:在检查的29176个用海项目中有违法行为1836起,各级海监机构在倾废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184起,海洋工程环保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321起,海洋生态保护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294起。在一些海岸曲折、水流交换不畅的地区,如我国的渤海湾,大量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已造成渔场外迁、鱼群死亡、赤潮泛滥等,一些珍贵的近海生物资源正在丧失。

1.3城市扩张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和招商引资发展用地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的评估规划,围填海造地相对旧城拆迁所耗费的成本低廉,因此沿海省份围填海造地活动呈现速度快、面积大、范围广的发展态势。2005年以后全国每年围海的面积都超过1万hm2。目前,围填海每年新增的建设用地约占全国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4%,占沿海省份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13%~15%[4]。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认为,目前沿海各地海岸带的开发无序无度,围填海造地对毗邻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主要表现为海岸线急剧缩短、海岸生态系统退化、重要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岸防灾、减灾能力降低等。

2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和政策设计滞后

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设计和政策工具的供给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我国海岸带环境污染长期处于“没法(律)管”“没人管”“没人能管”的局面,主要表现为海岸带生态环境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主管部门缺位、地方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渔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模糊不清,尤其是国土部门、环保部门与海洋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利,导致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效率不佳。此外,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主要是“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防治”的污染控制模式,不适应海岸带生态环境“污染在海洋,治理在陆地”的特点,无法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的管理和保护中发挥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和实施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但却难以对沿海开发中存在的各种利益进行统一有效的协调管理,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法律大都是一般法、行业法,尚没有单独形成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目的的海域制度,在河流入海污染防治、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方面的规定较为薄弱,甚至存在空白,在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多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尽管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设置了民事、行政、刑事3种法律责任形式,但在实践中,几乎是以行政处罚作为唯一的手段,原因是海洋法律法规对刑罚的规定比较笼统,使得执法者在实际办案中无法参照。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还未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因而海洋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大都没有相关的移交程序。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海洋环境执法工作的进行,不利于海岸带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5]。

3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

海岸带资源环境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属性,由于存在外部性及市场机制不健全性,市场机制常常出现无效率的现象。如在近海养殖中存在过量使用饲料、病害防治药等造成水体污染等方面的负外部性。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排污入海等都具有典型的负外部性。实行近海生态养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环境,有正外部性,但存在着海产品生长周期长或易遭受病害等减产风险。沿海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中使用先进的治污技术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但要面临治污成本增加等问题。环境经济学告诉我们,由于存在外部性,经济活动的价值不能通过市场得以体现,可能造成市场失灵。对于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或者产品,由于生产者并没有将外部性内部化,生产者的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而生产者按照私人成本和预期收益来安排生产,使得产品数量超出了由社会成本和预期收益决定的最佳数量,造成产品过剩,负外部性增加,导致海岸带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污染的过度产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严重。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或者产品,由于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可能带来生产者收入的减少和产量的降低,造成社会收益高于私人收益,如果生产者按照私人成本预算和预期收益来安排生产,产品数量就不足以满足社会成本和预期收益决定的最佳数量,导致良性产品供给不足,不利于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目前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不健全也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海岸带资源的稀缺性并没有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显现出来,巨额海岸带开发成本在经济决策中被低估,导致产业和项目进入门槛过低,出现过度重复建设和低水平雷同现象。政府干预被认为是传统的、效果最明显的消除公共产品外部性的主要手段。因此为了维护和扩大正外部性,减少和消除负外部性,适当的政府干预就成为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但是政府干预不当也可能适得其反。以近海捕捞为例,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实行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简称“双控”),但是这种采取捕捞投入要素控制的对策并没有使捕捞投入得到有效缩减[6]。现行的生态环境干预体系难以应对海岸带生态环境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缺乏协作等现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政府失灵现象,主要表现在海岸带生态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且不具有可执行性、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缺乏专门机构、海岸带环境保护投入严重不足等方面。

4社会机制不健全

解决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除了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之外,还有社会机制作为补充,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方法能够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城市环境治理等方面已取得较大进展,然而对于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关注还相对较少。目前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的社会机制还处于萌芽阶段,由于重视不够、宣传不足,公众对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不能自觉地参与到海岸带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同时政府营造的公众参与氛围不够、参与渠道不明、形式单一,公众参与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健全,这些都难以影响政府决策。此外,当前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参与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培育不足,不利于保障社会机制有效运行,严重限制了其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创新

结合以上分析,我国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是:构建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海岸带经济发展决策之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激励和约束兼容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决策与管理体系。以期通过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及政策的调整缓解海岸带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实现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1适时对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进行战略定位

发达国家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其共同点可归纳为:重视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将其视为环境管理的重要部分,重视对海岸带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估。因此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的实践中必须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重新进行战略定位,重视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将其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和核心部分,并将其纳入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建设之中。加强对重点海域养殖业污染负荷和重点区域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等污染状况的科学评估,逐步建立完善海岸带生态环境的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将环境检测结果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前提和基础,保证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的有效性。

2转变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模式

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以大量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围填海造地等海岸带资源开发加剧了海岸带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因此治本之策在于转变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解决海岸带生态环境问题。对于近海养殖业来说,可以继续通过改变养殖方式来优化养殖环境,通过增加水处理装置以及混养等方式减少污染,不断拓展海洋无污染养殖新领域。对于沿海工业来说,关键是优化工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以及提高科技进步水平,通过制度创新走新型的沿海工业经济增长道路。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是近年来解决高能耗工业企业转变生产方式的主要途径。未来沿海工业结构升级的目标是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结构,并实现沿海工业的适度集中,实现集聚经济和基础设施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产生量和污染治理成本。

3构建完善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公共政策体系

由于海岸带环境污染复杂、来源广泛、分散、污染种类繁多,因此利益相关者众多是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政策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搭建可供协商和交流的公众参与平台,需要构建完整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公共政策体系,并通过综合手段约束污染排放行为,激励公众广泛参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的公共政策体系重点包括海岸带各类资源的产权制度、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税费政策、财政政策,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海岸带环境准入门槛制度等。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政策工具很多,包括海岸带资源市场交易机制、减排补贴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教育、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激励机制和行为标准等。经验表明,不能简单地通过某种单一标准判断哪种政策工具对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最有效,政策的选择往往取决于海岸带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的性质、管理机构获取信息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及由谁承担治理成本的社会决策。因此在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中,要因地制宜地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才能建立起有效的海岸带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4完善海岸带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第8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海产养殖;环境问题;对策研究

一、环境问题及其影响

1.海水环境问题

海水是海产养殖第一环境。海产养殖的海水环境问题主要有:水质污染严重,营养盐、无机氮、油类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含量很高,默默地侵入着海产品的本质体,人们在食用人工养殖的海产品时往往会强烈地感觉到工业油类等异味;水体透明度差,海产养殖物多数原生于浅水区,对水体透明度(清澈度)要求较高,但这恰恰是人们最易忽视的环节,经调查,浙江沿海海产人工养殖场所的海水透明度基本符合养殖要求的不到10%,此现象实际上已成为海产人工养殖物生长发育迟缓、病虫害增多的重要因素;赤潮灾害频发,经常使海产人工养殖物大量死亡,随着近海富营养化日趋严重,赤潮的发生频率不断升高,严重威胁海洋水产人工养殖业;农田溢物污染,在江南地区,每当洪涝时,农田一片,夹杂着大量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的污水与海产人工养殖海水水体长时间交融在一起,降低海产养殖水体的质量。特别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工业与生活)污水正以日产数亿吨计的速率通过河流成为近海主要污染源。

2.气候环境问题

除了海水环境,海洋水产人工养殖还更多地依赖气候环境。海产养殖的气候环境问题包括:大气质量恶化,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空气质量往往较差,空气中除人们熟知的二氧化硫、氟化氢、重金属微粒、放射性物质外,还有因上述物质次生的有害物质,不断地自然(或通过降水)降落到养殖水体,造成水体多重交错污染;水温差异过大,海产人工养殖物原生的海洋环境水温变化幅度小,近似恒温,但人工养殖水体的温度随环境气温升降变化显著,养殖物较难适应这种温度剧烈变化的环境;暴雨洪涝影响,海涂养殖最怕暴雨洪涝,持续不停的暴雨和凶猛的洪水,会迅速冲淡和污染养殖水体,破坏养殖生态环境,引起养殖物短时间内暴死;风暴潮侵袭,这是当前海产人工养殖中来自自然界最大祸害,浙江的海产养殖业平均每年因风暴潮侵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另外,由于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增暖性变异等原因,暴寒暴热等极端天气现象越来越多,这些来自自然界的负向因子,严重干扰海产人工养殖物的生长发育。

3.底质环境问题

良好的底质环境对于海产养殖,尤其是海涂水产养殖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所谓底质环境问题是指:海洋或滩涂底基泥砂质地恶化,污染性淤泥积淀过厚,一方面,它难以成为海涂养殖物良好的基床,另一方面,它污染海产养殖场的海水体,作为海产养殖业主体的许多中小养殖实体,科技素养低下,经营粗放,环保投入甚微,忽视或疏于清淤排污的现象很普遍,有的底泥中滴滴锑、砷、镉等多种毒性物质含量高得惊人;饵料残余腐蚀,主要是配合饲料残余的二次污染如残饵溶生的氮、磷营养物质使淤泥和水体的混合性污染加剧等;生态环境异常,尤其是处于海洋滩涂的人工海塘,与海洋相比其生态环境差异悬殊,即使是经过改良的海洋水产苗种也会出现异类生态与陌生环境等排斥反应;地下水泛侵,是江南地区独有的环境问题,这里地下水系发达,地下水位较高,对于海洋滩涂水产养殖区来说,地下水泛侵冲淡养殖场海水体,成为江南沿海涂海产养殖物不明不白成批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至今仍是一大难题。

4.饵料环境问题

饵料环境对养殖物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现在,海产人工养殖的饵料环境堪忧,海原性饵料十分匮乏,海产品营养优良是因为海洋动植物生长于海洋这个特殊的生态环境,摄食于丰富的海洋养料,而在人为环境下生活的海产养殖物一旦脱离了原生的海洋环境,也就失去了丰富的原生海洋饵料源,人们力图通过捕捞或人工养殖某些海洋动植物来满足海产养殖需要,但多因成本过高而放弃;替代饵料也很单调,且多数为人工合成,其营养价值根本无法与海原性饵料相比;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生产经营商和养殖业主共同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制售和使用含有大量生长激素和劣质原料的配合饲料的现象比比皆是,其结果是养殖物成长发育畸型和养殖品营养质量低下;滥用药物,许多养殖单位在建设养殖场所实施环境消毒或防治海产养殖物病虫害时,或贪图省事或急功近利或根本就不懂科学,盲目地大剂量喷洒和喂用敌敌畏、敌百虫、土霉素、氯霉素和硫酸铜等抗生(菌)素类药物,使海产养殖的环境日趋恶化。

二、基本应对策略研究

1.尽快完善法规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海产养殖业发展迅速,其在渔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海域使用混乱,海洋资源无序、无度开发势头猛烈,种种迹象表明,海产养殖业已成为新一轮海洋环境污染之源和近岸海域可怕的生态杀手。许多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惊呼:长此下去,人类不仅得不偿失,而且连现有的海产也会面临濒危或灭绝的境地。海洋流通世界联系全球,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走整体规划、合理开发、规模建设、科学经营之路。既要遵循国际通行准则,也要制订一整套切合我国实际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域使用、海洋开发的政策法规体系,及其相应的规划体制、管理体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尽快遏制无序、无度开发海洋资源的不良势头。问卷调查表明,海洋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无序、无度”现象,多数源于人们对海洋生态环境及其重要性认识上的无知,故在全社会加大海洋科普和海洋环保的宣传教育力度实属当务之急。

2.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海产养殖并非“一汪海水”、“几把饲料”就可成就的,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最基本的是要营造一个与原生的海洋生态环境相似的海水域(海涂)海产养殖环境。首先,可按一定的区域范围砌筑具有防灾防污和调集新鲜海水功能的整体封闭局部可开放的环式海塘(海涂)堤坝,以保持相对恒质恒量的海水域和海涂湿地;其次,可在上述区域按照一定的间隔培养营造海水(海涂)水生植物生态圈和埂堤绿色植被带,以保持相对恒温恒湿的海水圈、空气层和生物滤污网;然后,可按养殖物不同习性要求建设跃层式海塘和复合型海涂,以保持相对恒定的海洋水产立体化人工养殖空间。浙江已在全省沿海建成连续的千里高标准海塘堤坝,并着手在部分海涂地区建设诸如绿化、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工程,为有效改善海产养殖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只要广大海产养殖业主及其上游产业(群体)能牢固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合理的投资观、负责的环保观和可持续的效益观,那么,在不太长时间内实现海产养殖生态环境的好转是可能的。

3.大力研发高新技术

海产养殖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涉及生物、理化、地质、气象、信息等基础性学科和控制、种养、食物、防疫、加工等多种技术,是海产养殖成功的关键,用于海产养殖的水体或滩涂作为一个准海洋生态系统,第一,要解决好防灾防污的技术问题,在调水排水的出入口设置对内对外双重的污水处理系统,以保证排出去的过使用水和调进来的天然海水都既符合海洋环保标准,也符合海产养殖要求;第二,要解决好养殖过程的技术问题,海产养殖物在人工养殖周期内要经历种苗培育、投放试养、成长养护等若干个关键期,其中多数环节是在养殖区内完成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技术要求,比较国际先进水平,我们无论在基础研究方面还是应用技术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必须加快这方面的追赶步伐;第三,要解决好饵(养)料和药物的技术问题,大力发展相关产业,研制海产养殖所需的绿色饵(养)料、药物,建设合格的用于饵(养)料类的海洋水产人工养殖基地,以供应充足的、质优价廉的海产养殖饵(养)料。

4.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海洋水产品是人类获取自身所需蛋白质的最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海产养殖业及其相伴而生的海产品加工业、海产观光旅游业等,将是今后沿海地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这一新兴产业的宏观管理,抓紧研究制订新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早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使海产养殖业及其相关产业取得更高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立以省域为单位的区域性海产养殖管理机构和区域间(全国性)海产养殖协调组织,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推动我国的海产养殖业健康成长、协调发展;构织包括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疫情疾病和食品安全在内的监控、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确保海产养殖业既不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为代价,又能与经济社会同步前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的因素决定一切,海洋水产人工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并且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面的积极性。

海产养殖过程是养殖物与环境之间双向互动渐进适应的过程,人们既可以通过改良养殖物的习性使之适应新的生长环境,也可以通过改善环境以迎合养殖物生长繁殖的本能需要。海产养殖业在面临不良生态环境威胁的同时,其自生的污染问题也在时刻威胁着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环境的安全。在我国海域总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缓解,适于养殖的水域面积持续缩减[2]的今天,杜绝养殖业污染海洋与保护海产养殖环境同等重要。缘于种种原因,海产养殖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成规模地向外海和深海推进,但如果相应的防污治污技术措施跟不上,就会出现(其实已经出现)新的更复杂更麻烦的污染问题,到时候最受重创的必将是养殖业自己。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市气象局

参考文献:

第9篇: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生态补偿;海洋生态;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P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12-0024-04

1引言

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1]。作为一种能有效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手段,它的发展对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近30年开展的生态补偿工作来看,我国仅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及流域水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并反馈到一定的效果[2],对海洋生态补偿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我国拥有长达1.8万km的海岸线和300万km2的海域,海洋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同时也提供了巨大的海洋生态服务价值。然而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近海污染加重、渔业资源衰退和海洋环境灾害频繁等,都在不断地削弱海洋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近些年,国家大力整治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催生了各种形式的海洋生态补偿。

通过海洋生态补偿,一方面可以为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则通过合理的长远规划来保护与利用海洋资源,增加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而在海洋生态补偿过程中,需要合理地选取补偿方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2海洋生态补偿方法

现阶段海洋生态补偿从补偿方式上可划分为3大类,包括经济补偿、资源补偿和生境补偿[3]。这3类补偿方式在实施主体、实施过程、实施效率和实施效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实际补偿过程中,往往需要针对不同形式的海洋活动和不同类型的生态破坏,采取不同的生态补偿方式。

2.1经济补偿

“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是海洋生态补偿中最常见也是最容易的一种补偿方式。广义上的海洋经济补偿既包括收取的生态补偿金,也包括政府出资、企业投资、公众募捐以及其他途径获得的经济补偿,狭义上的海洋经济补偿只是针对破坏或利用海洋资源环境的主体收取生态补偿金。一般来说,当地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条例,针对海洋工程建设、经济活动开发等项目进行税收,针对违法污染等行为进行罚款,然后运用这些资金进行海洋生态防护以及生态修复工作。

2.2资源补偿

所谓海洋资源补偿,是对海洋生态环境中缺失的生物资源以及其他资源,以人为的方式进行数量补充,使其恢复到最初的状态。资源补偿包括增殖放流和养殖两大类,但通常情况下资源补偿主要是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

工程填海占海、过度捕捞以及大面积的海洋污染,都可能造成海洋生物资源的衰退,物种(尤其是经济物种)数量急剧下降,海洋生态平衡受到影响,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为了能够快速解决这种海洋生态问题,增殖放流无疑是最佳的方式。增殖放流形式多运用于近海海域的海洋渔业捕捞或者养殖区域,且增殖放流的物种多为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前期投入资金相对较低,放流后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效益良好。它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将缺失的海洋生物数量恢复到一定的程度,使得区域物种多样性得到提升,使原来弱化的海洋生态资源得到充分的补充,而这种恢复程度也与资源补偿强度成正对应关系。除了提高了当地海洋环境质量,增殖放流也能为日后区域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潜力与资本。

2.3生境补偿

2.3.1建设人工鱼礁

人工鱼礁是指人为设置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或人造构造物,并有目的地沉置于海底,形成一个为鱼类等提供繁殖、生长、庇护和索饵的场所,从而改变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4]。作为一种生境营造的补偿方式,建设人工鱼礁有很强的优势。人工鱼礁投放后,礁区海域受到流场影响,礁体局部形成上升流,使得海水中营养盐浓度升高,上层浮游植物大量生长,为海域浮游动物提供了丰富的饵料,并促进了游泳动物的生产繁殖;鱼礁投放着床后,伴随海域底质环境变化,底栖生物生活环境产生变化,其种类 、生物量 、栖息密度 、多样性 、均匀度均有所增加[,6];鱼礁投放后,不仅对海域生态环境存在修复作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也明显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用于构建人工鱼礁的材料超过249种[7],这些材料中既包括一些贝壳岩石树木等天然材料,也包括一些报废船体、混凝土、钢筋、玻璃等废弃材料和建筑材料,采用不同的材料建设人工鱼礁会有不同的效果,且采取不同的投放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流场效应[8],所以在投放之前必须在礁区选址、配置方案和鱼礁效应等方面进行充分的科学研究论证。

2.3.2建设海洋牧场

海洋牧场这一名词的出现最早是在1971年,当时日本在海洋开发审议会上首先提出了“海洋牧场的构想[9],指出了海洋牧场是未来渔业的基本技术体系,是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生产食物的系统。国内一些学者认为海洋牧场主要通过放流、底播、移植等方式将人工培育驯化的生物苗种放流入海或者人工鱼礁海域,利用天然饵料或微量投饵育成,并进行高水平的生物管理和环境控制,扩大海洋生物资源量[10]。海洋牧场建设一般包括生境营造、育苗培育、监测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建设以及配套技术建设几个方面[11]。往往以大型海藻场营建、人工鱼礁的投放和渔业苗种的增殖放流为手段,增加区域海洋渔业资源,改善牧场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近岸产卵场和索饵场,养护近海生物资源,增加了鱼、虾、贝、藻等生物资源数量,具有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3.3建立海洋保护区

海洋保护区这个概念最初并不是从生态补偿角度出发考虑的,它以国家政府为行使主体,划定特定的海域,禁止或者控制捕捞建设等人类活动,使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得到迅速恢复和提升。由此可以看出,海洋保护区不单纯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它也属于生态补偿的范畴。其生态补偿运行机制是在保护海域范围内的各类生态要素间进行的,通过完整地保留各生态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规律,把各构成要素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达到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顺利实施的目的[12]。

2.4补偿方式比较

针对不同补偿方式的补偿主体、适用海域、特点、前期投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具体见表1。

表1海洋生态补偿方法的比较

比较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方法经济补偿资源补偿生境补偿海洋牧场(人工鱼礁)海洋保护区

补偿主体政府、污染者、受益者、社会公众污染者、施工单位、企业企业个体、受益者国家、政府

适用海域任何海域施工建设海域鱼类繁殖区、适宜生长区特征物种生存区

特点适用广泛直接补偿通过人为的生境营造建立适宜海洋生物生存环境,放流物种,并运用先进监测管理技术通过划定海域有,强制减少或者禁止人类活动

前期投入无生物资源的选取与准备材料选取与准备、方案选取各种规划文件

经济效益无直接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明显,但受到投放效果影响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经济利益降低甚至消失

环境效益环境效益较弱,具有一定延迟性和间接性区域生物资源恢复明显,生态环境改善较弱区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具有长远的环境效益

由表1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适用性最广,操作起来最简单,但是不产生经济效益,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的资金进行二次环境投资和环境保护,使得环境效益往往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延迟性;资源补偿一般针对那些经济鱼类物种,虽有一定的环境效益但不长远,补偿效果不稳定且容易受到补偿海域其他物种以及所处生境等外界因素干扰,甚至会产生由于物种选择不妥而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现象,而补偿实施后在效果评估方面也往往具有一定难度;生境补偿最具多样性,可以根据不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虽然在过程实施方面会相对复杂,但却具有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也是目前最具前景的海洋生态补偿方式。

3国内外海洋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3.1国外研究进展

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经济补偿主要通过政府补贴、财政援助、开征生态税和借助国内外基金等方式进行,而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则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收、绿色环保税收等多种特定税收来维护环境,平衡生态[13]。

资源补偿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前苏联和日本的技术已十分成熟。美国放流鱼类历史已有100多年,20世纪80年代仅对鲑鱼的增殖投资就达7.1亿美元,0年代还开展“巨藻场改进计划以恢复和发展原有藻场,多次探索后并最终形成了人工培育胚孢子体密集撒播的方法;前苏联共有10多个养殖工厂和驯化站,90多处鲟、鲑鱼的人工孵化场,仅在1976~1980年期间培育各种放流苗种70亿尾以上[14];日本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得它对海洋的依赖性很高,早在1962年便设立了国家为主体的栽培中心,并建设了专门的增殖机构,几十年的发展使得增殖渔业在日本成为了一种产业,对日本海洋经济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甚至在一些东南亚国家,如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等,通过增殖放流方式来提高经济品种的捕捞产量也十分常见[1]。

生境补偿方面,近年来各国为保护及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恢复海洋生物资源,纷纷发展人工鱼礁项目,其中日本及欧美等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在利用人工鱼礁改善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等研究和应用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获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生态效应[16];韩国早在1971年便将62种不同的人工鱼礁运用于周边海域[17],如今韩国在人工鱼礁方面的研究已近十分成熟,针对不同结构形状的人工鱼礁构件的周围水流速率变化都有很细的研究[18];而一些欧洲国家为了缓解当地渔民与一些外来休闲渔业者的冲突与矛盾,开设海洋牧场休闲渔业,一方面对经济鱼类进行了补偿,另一方面又带动了其他经济的发展[19];而澳大利亚也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海洋生态补偿与保护工作,如1979年建立了大堡礁海洋公园,1982年建立了第一个联邦海洋保护区[20]。

现今,世界各国对海洋蓝色经济的开发不断转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逐步从传统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存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海洋生态补偿工作中,受到不同地区经济、环境本底差异的影响,国际上一直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体系,而传统生态补偿同新补偿方法交叉实施后,如何权衡所获经济和环境效益比例,如何确立混合型补偿标准将又是一个难点。随着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深化与丰富,海洋保护区网络构建、混合型海洋生态补偿,都将给管理体系以及评估系统带来新的挑战。

3.2国内研究进展

目前,国内海洋生态补偿还处在研究试点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我国生态补偿工作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整体上对生态补偿机制等基础理论的探讨和研究较多,对补偿标准、补偿方法、补偿关系等探讨较少,导致海洋生态补偿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不连续与不规范的现象。近些年,随着对海洋污染生态问题的关注,国家海洋局先后组织多家单位开展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和相关标准的研究,取得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办法、“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海洋生态资源评估技术导则等阶段性成果;沿海各地海洋主管部门也积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工作,如天津、山东、浙江、福建、海南等省在各自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等原则,强调各方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近几年国内对于所有的涉海工程或者项目,在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都会进行海洋生态补偿金计算,海洋生态补偿已经成为项目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2013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公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从恢复海洋生态功能、提高海洋生态承载力角度出发,将研究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选择典型海域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可见今后我国的海洋生态补偿将迎来巨大的机遇。

实践方面,国内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展过相关的工作,先后在渤海、黄海流域实施中国对虾的生产性增殖放流,但一直没有开展起来;近年针对我国近海海域渔业及相关生物资源短缺的现状,国家相关部委及部分沿海省份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采取了一些补偿措施,山东、浙江等沿海省份联合企业开展了一些近海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山东省决定每年省财政提供支持资金建设人工鱼礁项目;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在围填海、跨海桥梁、海底排污管道等项目建设中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山东省将征收的海洋工程生态补偿费用于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整治和管理,并把建设海洋牧场、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作为蓝色半岛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山东半岛沿海建成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多种类型的“鱼礁,为海洋生物营造栖息、繁衍的场所;福建、广东省采取由项目开发主体实施红树林种植、珊瑚礁异地迁植等式,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广东大亚湾开发区安排资金扶持失海社区发展,对失海渔民进行创业扶持和生活补贴。

4开展海洋生态补偿的方向及建议

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海洋生态补偿建设,对保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收取生态补偿金,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增加人工鱼礁建设投入,积极推展海洋牧场建设,改善海洋生态系统,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已成为沿海各省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热点。

4.1加速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面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现状,现有立法远远不够,只有在合理的法律援助下,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才能走得更远。所以,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海洋生态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4.2采取先进手段促进我国海洋生态补偿体系发展

不断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相关配套标准和办法,积极探索高效先进的补偿途径和方式;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金的融资模式和系统;逐步开展建设项目海洋生态补偿的后评价,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效果评估系统,针对海洋生态补偿后的经济效益与环境生态效益进行系统评估与分析,及时反馈生态补偿信息,提高海洋生态补偿效率。促使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工作不断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4.3加强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

在严格执行海洋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完整的生态补偿体制、采取恰当补偿方法的基础上,海洋生态补偿的发展仍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如何建立合理的监管模式与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是我们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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