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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论文全文(5篇)

海洋经济论文

第1篇:海洋经济论文范文

海洋经济总产值低,海洋经济水平低下建国以来,广西的海洋经济总产值一直偏低,落后于其他大多数沿海省份。尽管我区海洋经济近年来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和速度,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海洋经济尚处在起步阶段,我区海洋经济总量和产业规模还很弱小。2010年广西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为570亿元,远远落后于广东省海洋经济的生产总值8291亿元;广西区海洋生产总值仅占广西区国民生产总值的6%,也远落后于广东省的18.2%。总体而言广西海洋经济仍处于低度发展,经济总产值较低,海洋经济水平低下。从经济发展模式上来看,广西沿海地区海洋经济仍处于粗放型开发阶段,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比例仍不合理,海洋产业门类仍不太齐全而且仍以低技术传统海洋产业为主,传统的海洋渔业占据了海洋经济总值超过一半的比重,海洋科技附加值偏低。因而,广西沿海地区要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力推海洋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航路。

2广西海洋经济发展方向

要真正促进广西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充分利用我区的海洋资源优势,发展好海洋经济及其依托海洋资源优势的临港产业至关重要。不仅如此,我区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扩大我区的对外开放和促进整个广西的经济发展也可以起到很强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1加强港口基建,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充分整合利用我区各港口资源,加强港口泊位建设,疏浚深水航道,拓展港口作业区。加快建设和完善港口保安、视频、通讯、雷达、船舶识别系统和基站,加快电子口岸海运物流平台向三个沿海港口的移植工作。完善港区铁路输运系统,完善从货物装船、离岸、航行、进港到装运送达物主的一条龙物流体系,加快把沿海三大港口建成功能齐全、分类明确、吞吐量大、班期航线多、集疏运快捷大中小泊位相匹配的现代化大港,发挥港口对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

2.2加强环境监测,重视海洋环境保护

强化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生态修复,做好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近海环境污染,开展局部受污海域治理。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体系,积极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各种海洋开发活动的环境跟踪监测。加强对海洋产业规划一票否决机制建设。

2.3实施人才战略,坚持科技兴海战略

第2篇:海洋经济论文范文

在浙江现有海洋经济人才队伍中,能支撑现代海洋服务业的专业人才、带动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创新人才、提升传统海洋经济的高端人才、推动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人才十分紧缺,很多企业难以招聘到需要的人才。以舟山德勤集团为例,迫切需要海洋领域的法律顾问、金融人才、投资人才等新型人才,但在舟山本地网站、报纸上发出招聘消息后,基本无人应聘。

二、浙江海洋经济人才的需求预测

到2015年,舟山的海洋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亿元。按照《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到2015年,浙江省将实现海洋生产总值7000亿元。可以看出,到2015年,舟山的海洋生产总值将是浙江省海洋生产总值的1/7,也即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将是舟山海洋生产总值的7倍。相应地,我们可以分别对2015年和2020年舟山海洋经济各重点产业人才的需求乘以7预测2015年和2020年浙江省各相关海洋产业的人才需求。

三、浙江海洋经济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

为有效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822”行动计划》,明确提出重点扶持发展8大现代海洋产业———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港航物流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滨海旅游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业、海洋清洁能源产业与现代海洋渔业。8大现代海洋产业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石,基于它们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提出浙江海洋经济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充实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钻井平台、钻井船、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LNG船、深水作业工程船、海洋石油平台辅助船、远洋捕捞船、大型化散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等海洋工程装备和特种工程船舶及运动船艇等的研发、制造与维护的专业人才,以及深海运载和通用技术、深水探查作业等关键技术研发人才。

(二)充实港航物流服务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能够支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体系、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人才,加大力度培养能够推进大宗商品交易、现代航运金融服务、航运信息服务发展以及增强港航物流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的专业人才。

(三)充实临港先进制造业人才队伍

具体地说,就是要充实以下人才:能够支持发展绿色石化及化工新材料、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的人才;能够推进临港重大成台套、智能化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的人才;能够推进宁波、杭州、台州临港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加快发展的人才;能够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制,形成特色、品牌优势的人才,以及能够提升发展船舶配套产品制造产业的人才。

(四)充实滨海旅游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能够推进邮轮旅游、游艇旅游、人造海滩、高端度假岛等四大高端门类,以及慢生活休闲体验、滨海运动休闲、养生养老休闲度假、旅游营地休闲、海钓休闲、人造碧海金沙、旅游演艺、低空旅游、游轮巡游、海洋主题公园休闲等十大产品发展的人才。

(五)充实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能够围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资源利用、海水利用集成研发、海水利用共性技术,积极开展关键材料、产业化成套技术与装备自主研发的专业人才,突破核心技术国产化,形成健全的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

(六)充实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能够创新海洋医药发展路径,加快从原料药向专利药转型升级,提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的人才;充实能够聚力开发一批具有资源特色的海洋药物,形成海洋药物新兴产业的人才,以及能够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新型海洋生物制品的人才。

(七)充实海洋清洁能源产业人才队伍

重点充实海洋清洁能源研究开发、技术装备与示范工程建设的人才,积极推动海上风能、海洋能、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人才开发,集聚一批海洋清洁能源开发科研团队。

(八)充实现代海洋渔业人才队伍

具体地说,就是要重点充实:能够拓展远洋渔业和远洋渔场,建设现代远洋渔业基地的人才;能够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加快渔港渔村建设改造,发展多元化、精品化休闲渔业的人才;能够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区,加强水产品冷链物流一体化的人才。

四、促进浙江海洋经济人才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积极推动立体多样化的海洋人才教育

纵观海洋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无不重视立体多样化的海洋经济人才培养模式。以美国为例,现已形成涵盖普及教育与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样化海洋经济人才培养模式:在普及教育方面,以全国性卓越海洋科学教育网为主,每年面向国民推出系列海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高等教育方面,高等院校积极健全海洋学科与专业,深化海洋经济人才培养与海洋科技项目研究。借鉴美国的海洋经济人才培养模式,浙江也应建立立体多样化的海洋经济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小学基础海洋科技通识教育;开展海洋知识普及宣传,举办海洋主题科普活动,鼓励海洋科技人才从事海洋科普,提高全民海洋意识;鼓励更多有能力的高等院校设置海洋学科和专业,建立健全海洋课程体系,促进海洋经济教学与实践需求对接;建设海洋经济知识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制定海洋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办法;鼓励海洋经济相关专业毕业生到一线地区和艰苦岗位实习与工作;为富有创新精神、具备发展潜力的青年海洋经济人才提供独立负责项目、承担重要课题、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加快青年海洋经济人才成长。

(二)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

日本、美国等世界海洋经济强国都非常重视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在这些国家的海洋经济创新体系中,除政府外,大学、科研机构、产业企业都是重要的组成主体,共同承担着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责任,而且它们之间经常跨越组织边界进行深入合作,一起培养高层次、紧缺的创新型人才。因此,为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型人才培养,浙江应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环境;鼓励涉海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制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任职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对重大海洋科技项目明确产学研合作要求,推行共同实施、管理项目,实行“人才+项目”的模式,在实践中培养和集聚海洋科技人才。

(三)积极加强高层次海洋经济人才的引进

山东省是国内积极引进高层次海洋经济人才的先行区,其主要特点是加强政策引导,强力布局领军人才团队,为此实施了《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简称《计划》)。该《计划》以企业为主体,通过给予每个团队500万-800万元经费资助,重点支持企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与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④对于浙江而言,在利用教育资源充分培养海洋经济人才的基础上,也要大力引进海洋经济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海洋经济人才,具体地说:建立健全海洋经济人才需求目录,制定实施海洋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实施方案;对引进人才及团队在住房、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给予课题申请、研发支持和政府奖励方面的特殊政策;参照山东省的做法,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团队、鼓励领军人才团队在浙江创业创新;实行“海外工程师”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引进外籍工程技术专家。

(四)积极引导鼓励海洋经济人才创新创业

美国十分重视、鼓励海洋经济人才创新创业。例如,美国优化金融政策,通过发展风险投资、创业基金、信贷担保,为海洋经济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支持。又如,美国设立海洋科技园为海洋经济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平台。[7]美国的经验对浙江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对于浙江而言,要加大财税优惠力度,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参与海洋创新创业项目;建设一批海洋创业孵化平台,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为海洋人才提供优质创业服务;改进海洋经济人才的考核评价模式,强化创新和应用导向,把获取创新成果、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立项和验收、资助和奖励的重要标准。此外,还要进一步促进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五)建立健全海洋经济人才工作投入机制

福建省积极建立健全海洋经济人才工作投入机制,确保海洋经济人才能引进、留住、并用好。如泉州市出台《泉州市高端海洋人才引进培养暂行规定》,确保资金投入用于补助海洋核心人才、海洋骨干人才、平台建设、海洋课题研究、创业创新、海洋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对于浙江而言,要落实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各涉海地区、部门要增加对海洋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在涉海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中,明确一定比例的人力资本投入,并作为项目验收(结题)的重要依据;重视欠发达地区及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海洋人才培养,在人才投入中适当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涉海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促进社会化多元投入机制的形成。

(六)积极完善海洋经济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第3篇:海洋经济论文范文

一、辽宁省海洋经济景气指数实证研究

合成景气指数首先要对指标进行分类,即区分为先行指标、一致指标和滞后指标,但由于指标个数较少本文参考了殷克东(2011)关于海洋经济指标分类的结果,它们利用灰色关联和时差相关分析方法将海洋经济指标分为三类指标。根据这一分类结果本文选择的先行指标包括: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海洋第二产业比重、海洋第三产业比重、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本文选择的一致指标包括:海洋生产总值、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总额、涉海就业人数、海洋全员劳动生产率(海洋生产总值/涉海就业人数)、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沿海地区人口。根据景气指数的合成方法可以计算得到辽宁省海洋经济扩散指数。  从扩散指数的计算结果来看,辽宁省海洋经济近年来都保持了比较快速的发展态势,其中只有2003年扩散指数小于0.5,其他年份的扩散指数均超过了0.5。特别是最近的2007-2009年扩散指数始终稳定在0.78的高水平,这说明辽宁省海洋经济近年来不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且其发展速度是比较稳定的。将本文计算得到的辽宁省海洋经济扩散指数与殷克东(2011)计算得到的中国海洋经济扩散指数进行对比,可以得到如表2的结果。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首先中国海洋经济DI指数与辽宁省海洋经济DI指数的走势相似度比较高,两个指数都在2003年达到谷底。这一年海洋经济出现不景气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走势疲软,而2003年的SARS病毒的肆虐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其次,2003年辽宁省海洋经济DI指数要低于全国的DI水平,特别是已经低于临界点0.5,根据扩散指数的合成原理,DI值在0~0.5之间表示经济处于不景气区域,DI值在0.5~1之间表示经济处于景气区域。可见2003年辽宁省海洋经济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已经处于经济不景气区域。最后,2003年之后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比较迅速,其中除2006年外其余各年海洋经济景气水平都高于全国的海洋经济景气水平,并且自2007年以来辽宁省海洋经济景气水平十分平稳。 根据上文选择的5个一致指标和4个先行指标,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也可以构造出辽宁省海洋经济景气指数。运用SPSS16.0可以得到如表3的主成分分析结果。一般情况下选择主成份分析中特征根大于1的主成分,在表3的结果中特征根大于1的主成分有两个,且这两个主成分的累积解释百分比达到了90.428%。根据主成分分析结果还可以得到这两个主成份的构成情况。权重可以计算得到第一主成分和第二主成分,并以表3中主成分1和主成分2的解释方出差百分比为权重计算得到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合成的辽宁省海洋经济预警指数,如图2所示。根据主成分分析方法合成的辽宁省海洋经济景气指数的走势来看,其与扩散指数的结果基本相似,但有一些细节之处存在差异。首先,两种方法合成的景气指数都显示出2003年后辽宁省海洋经济高速稳定的发展。其次,运用主成分法合成的景气指数2002年和2009年的水平要低于用扩散指数合成的景气指数,这主要是由于DI指数合成的缺陷造成的。正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扩散指数只能表示景气的方向而不能准确表示景气的幅度。另外,从表4的权重来看第二主成分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和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两个指标的权重比较大,而在2009年这两个指标有比较明显的下跌。其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由2008年的51.76%下降至42.42%;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2008年的17.88%下降至9.97%。众所周知,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全球经济都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辽宁省海洋经济的走势也充分说明这次危机的影响。

二、结论

本文运用传统的景气分析方法构建了辽宁省海洋经济景气指数,并扩散指数方法和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近几年辽宁省海洋经济都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其中2003年和2008年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减速。另外,通过与全国景气指数的比较可以发现,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不低于全国水平,且比全国的发展要稳定。

作者:谭前进 牟晓云 单位: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4篇:海洋经济论文范文

海港是海洋与陆地连接的纽带,是联系内陆腹地与海洋运输的桥梁,是海内、外物流的重要集散中心,也是建设海洋经济的一个重要依托平台。要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就需要充分发挥港口的集聚与辐射功能。海港的平稳快速发展会推动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而海洋经济的发展也会扩大港口物流,增强港口集聚和服务能力,对推进现代化港口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内陆港又称陆港、无水港、子港,是与海港直接相连的内地物流中心。内陆港作为港口功能的延伸,是港口发展重要依托,能够推动内陆地区经济和港口的发展,可以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陆域市场,对海洋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支撑作用。由于实施海洋经济战略需要通过港口所连接的内陆市场,这就为港口与内陆港联动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可见,海港和内陆港联动发展与建设海洋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建设海洋经济具有重大影响和重要的助推作用。对于具有众多沿海港口的浙江来说,推进海港与内陆港联动发展,是实现海洋经济战略的重要路径。

2建设国际强港是宁波港贯彻海洋经济战略的重要举措

宁波是浙江海洋经济的重要地域,宁波港是浙江省沿海港口的龙头港,要全面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国家发展海洋经济战略,既需要充分发挥宁波港口的集聚与辐射功能,也要求建设国际强港来支撑。

2.1宁波港建设国际强港的必然性

在世界经济已纳入全球供应链背景下,港口已成为联结国际物流活动的最重要物流节点,成为全球供应链的综合物流中心和服务中心。宁波港作为发展浙江海洋经济的关键环节,其发展对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多年以来,宁波港发展迅速,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现已成为世界大港,但与世界强港相比在信息平台建设、内陆腹地货源开发、集疏运体系建设、临港产业融合以及港口服务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港口竞争日益激烈,宁波港不仅面临来自国内港口的竞争,更面临来自世界各大强港的压力。因此,宁波港要想在激烈的港口竞争中保持持续发展,必须从国家战略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海洋经济建设,对港口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转型升级,加快从国际大港向国际强港跨越。

2.2发展内陆港是宁波港实现国际强港的重要路径

内陆无水港是在沿海港口贸易量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货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产生的,其功能作用相当于港口在内陆地区设置的一个物流中心,对拓展港口陆向腹地、推动海铁联运发展、促进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和港口实力提升,有着显著的作用。为此,宁波港把发展内陆港作为开拓物流业务、确保集装箱运输量持续增长、打造国际强港的一项重要举措。宁波港利用独特的港口优势,把内陆无水港作为拓展腹地获取货源的重要依托,积极与内地合作共建无水港。目前,宁波港已在萧山、绍兴、柯桥、义乌、金华、衢州、慈溪、上饶、鹰潭等地建立了无水港。近年来,宁波港在开展无水港集装箱业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建设与服务协调配套,效益与规模同步递增的发展格局。2013年,宁波港在内陆港生成的箱量达到47.6万TEU,是2009年的近6倍。腹地货源的开发对港口发展至关重要。海港与内陆港合作是一个双赢的选择。宁波港与内陆地区共建无水港,实现联动发展,扩大了宁波港在内陆地区的影响,带动内陆地区经济的发展,也为打造国际强港夯实了基础。

3宁波港加强与内陆港联动发展的对策

在发展海洋经济背景下,由于港口集疏运体系呈现出远距离、多层次、信息化、绿色化的新特点,整个社会改革的深化使地方、部门、企业利益呈现出多元化,经营风险难料,因此,要达到与陆港联动、实现共赢,宁波港应采取相应的对策。

3.1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

港口集疏运是港口与广大腹地相互联系的通道,是港口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发展海洋经济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任何现代化港口只有具有完善的集疏运系统,才能成为综合交通运输网中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随着宁波港吞吐量的日益增加,集疏运方式之间的比例不协调问题也日益明显,成为制约宁波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宁波港港口集装箱集疏运过分依赖公路运输,铁路、水路所占比例极小。2013年,宁波港集装箱总吞吐量为1677.4万标箱,海铁联运集装箱达到10.5万标箱的历史新高,然而海铁联运比例也仅占吞吐量的0.061%,绝大部分集装箱还是依靠公路运输。目前,宁波港发展的无水港大多集中在省内,省外只有两个。随着省外内陆港逐步增加,宁波港要结合腹地、各运输方式与港口货物主要货种的特性,在现有集疏运设施基础上合理调整运输方式,发挥铁路长距离运输的优势,加大对省外运输节点及线路的开发利用,优化集疏运网络体系,加强各运输方式间的协调和衔接,保证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提升港口服务功能。

3.2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

内陆港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政府、海关、检验检疫、港口和航运企业以及货主等方面的通力合作。所以,宁波港在与内陆港联动发展过程中,既要加强与内陆港的协调,也应重视与海关、铁路部门、船公司及货主的沟通与合作。诸如:争取当地政府对内陆港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建议物价部门根据运输市场情况,建立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科学合理的价格比价关系,引导公路长途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协同海关与检验检疫机构完善口岸服务功能,推进沿海口岸与内陆口岸的大通关、大通检,提供快速转关转检服务;鼓励船公司入驻无水港,引入相关的调运集装箱业务,在用箱免费期限上给予适当延长;加强与铁路和交通部门沟通,完善公路与铁路的集装箱交接流程,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海运与内陆运输方式间的无缝对接。

3.3优化通关环境

外贸进出口货物附加值高,时效性强,因而通关效率成为货主选择港口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运输距离和总运输费用差不多的情况下,哪个口岸服务好,货主就会选择哪个口岸。所以,不断优化口岸软环境,提升服务创新水平,创建一流口岸,使通关环境更具吸引力,是宁波港与内陆港能否联动发展的前提之一。近年来宁波港在提高口岸通关速度上有了很大改进,并积极促使内陆港实现“属地报关、口岸放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所属关区不一,重复查验现象仍然存在。口岸通关软环境的改善根本在于改变口岸业务管理的传统理念,尽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客户。因此,宁波港应首先考虑建立异地通关协调机构,使宁波港与内陆港之间实现无障碍直达,“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其次大力推广电子口岸远程报关,实施“无纸”通关、电子通关、集中报关等快速通关措施,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以智能化通关监管模式实现与口岸海关的业务联动,为客户提供最高效的服务。

3.4加强港口信息化建设

海港与内陆港联动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数据的共享与流通。虽然宁波已初步建立了物流信息平台,但与一流电子口岸及完善的第四方物流平台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加强口岸物联网建设,搭建EDI信息平台,实现航班、车次、单证、箱号等电子数据的自动交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港口与内陆港及其铁路等相关方面信息的及时交换,提高信息传输速度和质量,使进出口物流可视、可控、可管理,使口岸信息共享共用、充分交流。

3.5建立相互信任与风险共担机制

第5篇:海洋经济论文范文

(一)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显

近年来,国务院以改革试点的方式相继审批成立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和福建海峡蓝色经济示范区,各试点地区都有相应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海南作为经济特区,获得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待加强,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在进行南海开发的特殊条件下,缺少相应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二是离岛免税政策实行3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可以进一步提高免税额度,减少限制条件,扩大政策效果;三是尚未充分发挥海南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的效用,仍然存在南海石油税收与南海脱离的局面。

(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较为单一

当前针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多采用直接的税收优惠形式,间接的税收优惠较少,针对性不够强。直接的形式主要包括增加应纳税额扣除、适用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虽然直接的税收优惠对经营期限不长、投资规模较小的企业支持效果明显,但是对经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企业支持助推作用就大为下降。因为直接的税收优惠重点在于企业经营后的事后优惠,而事先对企业的鼓励支持不明显。例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一投产就盈利的企业能够立刻享受到所得税政策优惠,但是非盈利企业就陷入了享受不到税收优惠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发展海洋经济,港口建设、大型造船业、海洋油气业都是重大的设施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的特点,直接的税收优惠形式难以发挥政策效果。相对直接的税收优惠形式,间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更好操作,政策也更具稳定性。

(三)尚未构建出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来服务海洋产业发展

海洋产业是指对海洋的一系列研究、开发、利用活动的总和,目前海南重点发展的海洋产业主要是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海洋油气业和滨海旅游业。但海南当前并未构建形成有利于海洋经济的税收优惠体系,企业都是在各自不同的税种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海南亟需进一步发展的海洋油气开发、跨海大桥修建、滨海港口扩围、海水淡化等高端海洋产业项目,需要一个全面、整体、系统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来作支撑。(四)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较窄、税率不高海南省拥有广袤的蓝色国土,又具有低纬度的独特海域优势,海洋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都很丰富,这些资源在我国未来的资源消费中将占据越发重要的地位。但目前的资源税税率不高,而且征收范围较窄,在征收过程中也存在着以费代税的现象。这样一方面没有让海南的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也放任了部分企业对现有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五)税收政策难以吸引海洋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要实现海洋经济的后来居上,海南需要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特别是海洋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在税收政策上海南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还不够:一是没有针对海洋经济研究人员费用扣除的特殊加成;二是在鼓励海洋科技的创新、专利转让方面缺少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三是服务海洋经济,特别是创新型科技人才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优惠方面没有政策红利。

二、国外可供借鉴的海洋经济税收政策

美国、英国、挪威、韩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海洋经济较为繁荣,他们经过多年的发展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税收政策,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海洋岛屿发展等方面有力支撑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在国外海洋经济发达国家的税收政策实践中,有以下四个方面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一)根据本国海洋经济的特点采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市场结构等方面的诸多不同,政府对于发展本国的海洋经济采取侧重点不同的税收政策。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希望尽快占领海洋经济的科技制高点,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是海洋高新科技创新和高附加值的海洋制造业,如海洋生物制造业。韩国、日本等国的重点在于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港口建设和造船业这些方面。

(二)完善税收政策来助推国家的海洋战略

海洋方面的基础设施具有融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再加上港口建设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战略性,因此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国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促进作用。从国外的政策实践我们可以发现,税收政策支持是主要的手段,主要是因为:一是在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政府较少的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税收政策来调控,既避免引起纳税人的反感,也有利于在竞争中培养出更强的企业。二是市场对税收政策的调整较为灵敏。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运行制度,市场主体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出台有很强的敏锐性,企业会依据税收政策的有利导向进入港口、海洋交通、海岛发展等行业,促进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

(三)税收政策需要配合其他政策协调发挥作用

为了充分支持海洋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多种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将税收政策与产业规划政策、土地规划使用政策、银行信贷政策和海洋保险政策相结合,共同推动地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国外的政策实践中,税收政策作为财政政策的一部分,与其他的政策配合密切、相得益彰。例如英国在港口建设中,发挥更大效用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更多的是对相关海洋企业进行支持。(四)实行税收政策要兼具灵活性和稳定性国外税收政策对于海洋经济的支持范围广泛,包括了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海洋国民经济教育等方面。在支持的方式和手段上非常灵活,具体方式上既有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的减免,也有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减免。稳定性强的税收政策能让投资者有更强的投资意愿。例如,北欧国家挪威的造船业十分发达,在2008年之前,其关于海洋经济的税收政策差不多两年就出现一次较大的变动,企业对未来的税收政策难以把握。2008年以后,挪威一方面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扶持海洋企业,一方面强调税收政策10年内将基本稳定,企业的投资大幅度增长。

三、促进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积极争取发展海南海洋经济的税制综合改革试点

1.积极争取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形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在税收政策优惠大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特产税、关税等领域,由中央出台统一的规定,各级政府按规定执行。在不违背中央统一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海南省应该根据海南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实际,制定符合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针对琼海万宁等地的远洋捕捞业;三沙的海水淡化等高新技术产业;三亚发展的高端滨海旅游业,都需要适合海南省情的税收优惠政策。

2.进一步发挥离岛免税的政策效果。在2011年4月正式实行离岛免税政策以来,海南机场免税店的累计销售金额已达89亿元,取得了很好的政策效果。免税购物已经和自然景观、气候环境成为了吸引岛外游客来国际旅游岛体验的三大重要旅游要素。下一步应在海棠湾免税中心建设完成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离岛免税业务流程,提升免税额度,增加免税中心内部的竞争,更好的发挥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

3.争取资源税改革的试点,扩大征收范围,改革税率。为了在发展海南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做到“绿色崛起”,应争取在海南试点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培育海洋资源的新税源,既增加税收收入,又强化海南省政府对海洋资源配置的能力。将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销售使用数量转变为开采数量,避免企业对海洋资源的掠夺性开发,确保南海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将南海的油气资源转化为优质税源。海南省2013年成立海洋石油税务局后,要尽快开展好税收征管工作,特别是落实南海海域企业的税款属地征收。在资源税具体分配方面,可以参照新疆模式,将南海石油资源产生的资源税部分留存海南,一方面促进南海油气资源的进一步开采,一方面建立环保及突发事故处理基金,为处理可能发展的原油泄露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制定发展海洋经济的优先产业目录,对优先产业给予税收支持。结合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未来规划,对涉及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灾害防治、高端滨海旅游项目等列入优先产业项目,减按15%征收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尽快出台涉及三沙市发展的海水淡化等战略性高新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公司在上述领域的投资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进行海洋风险投资盈利后,将盈利用于海洋经济扩大再投资的,可退还其先前投资利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降低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的宏观税负。海南要努力做到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将投入到海洋科技创新的经费比重提至海洋经济总产值的1.5%以上。将海洋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以下作为税收政策的目标,允许海洋高新科技企业生产盈利的前三年,按规定提取的风险补偿金(按当年利润的3%至5%)能够进行税前扣除。企业为了转型升级购置设备,应参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专业设备优惠政策,按照投资额度的10%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当年抵免不完的,允许企业将税款流转至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免。

3.对于海南水产品加工业实行“免征”和“核定扣除”相结合的税收政策。建议对于以初级水产品为原材料,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实行核定扣除率的方式来体现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优惠。同时加大对水产品的支持力度,初级加工、零售和批发环节免征增值税。4.争取更多海洋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将海南的海洋航运公司纳入台湾海峡两岸直航的免税范围。对大型邮轮等新兴旅游业取得的收入减征或免征营业税,鼓励发展滨海游乐园、产权式度假酒店,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相关企业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进一步完善发展海洋经济要素保障的税收政策

1.用税收政策鼓励涉海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是发展好海洋经济的基础。建议对跨海大桥、港口码头等基建项目和潮汐发电、海岛通讯、海水淡化等涉及海洋经济的项目,自其投资运营的第一年起,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用税收政策鼓励海洋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适当扩大海洋科技研发经费的列支范围,科研人员的日常费用可以统筹计入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针对海洋科研机构的专利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专利所有人按合同提供自有专利所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用税收政策积极支持建立港口金融服务体系。建议对有金融业务服务海南的港口航运的企业免征营业税。对于海南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海南符合上市条件的港航企业,要主动帮助做好相关的纳税服务工作,使企业早日上市做大做强。

4.用税收政策吸引海洋经济的高端人才。建议针对海洋科学技术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可以将3500元的免征额度适当提高,对海洋方面的研发成果免征所得税。用专项补贴的形式鼓励企业引进在海洋领域有杰出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在培养人才方面,应当鼓励个人提升自身素质的投资,对个人教育的费用准予抵扣。

四、在实施税收政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政策的顶层设计有利于海南海洋经济的发展,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做好税收优惠政策产生效率与公平问题的分析工作

在海南推行每一项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必然会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影响。因此,要在政策推行前做好充分的成本分析,尽量减少政策推广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二)避免各地区在税收优惠政策推行中的攀比和滥用

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运用税收政策,不能为了招商引资推出过度优惠的政策。如果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会扰乱税收的秩序,长远来看对海南海洋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三)推行税收优惠政策要注意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