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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精选(九篇)

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

第1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刚才,4个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作了汇报总结发言,讲得很好,他们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和借鉴。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年终汇报会,主要是总结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肯定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和争取解决的办法、措施,部署工作。

是我们应对危机、化危为机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全市选派1907名驻村指导员,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我市实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总结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经验,更好地谋划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坚持观为指导,继续坚持“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的联谊工作机制,以“党组织服务年”、“城乡联谊、三级联创”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各涉农部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极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两突破、两增长”,实现“三增强”。截止去年年底,50个市领导联系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522个,突破500个大关,较增长5%;总投资19863万元,突破1.9亿元大关,较增长53.2%。已竣工投入使用项目416个,完成投资17859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9.9%,在建项目95个,占总计划的18.2%。其中联谊单位帮扶的项目达到118个,投入帮扶资金416万元。

在领导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下,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将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农村,引导项目、资金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加快解决农村饮水、行路、用电、教育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总额达10.8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800公里,修建饮水工程588处,解决24.7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沼气池21445座,建设农家书屋107个,改造、新建校舍1302间,新建、改建村委办公楼达5000多平方米,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其益。主要经验有四点: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投入力度。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市逐步形成和完善了“领导推动、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的“两动两合”高效运转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市、县(区)挂钩联系领导通过听取汇报、到点调研指导、协调破解难题,极大鼓舞了广大市、县(区)驻村指导员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斗志。在市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市、县(区)、镇、村四级上下联动,涉农单位和包村后盾单位协调一致,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取得了很多新的突破。从刚才通报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来看,有几个数字令人欣慰,最能说明我们这几年探索形成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的巨大作用:50个市领导联系点投资总额达2个亿,比上年增长超过65%;平均每个点投资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0%;150个市联谊包村单位为50个市领导联系挂点村筹集到位项目建设资金416万元,比增加256万元。在领导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加快解决农村饮水、行路、用电、教育等问题,全市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总额超过10.8亿元,新农村项目建设呈现出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量大、布局更合理等特点,很不容易,很不简单。

通过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突破资金不足、项目推进慢等难题,去年以来,各县区都有几个克难攻坚的村或项目,在整村推进方面,钦北区王岗村整合了水利、交通、教育、民政、扶贫、电信、水产等10多个部门项目资源,规划项目达个,投入资金达万元,并在规划建设新村方面创造了当年驻点、当年筹备、当年规划、当年建设、当年成规模的“王岗速度”,使县(区)该镇该村群众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特别是特别是钦北区众仁村、屯宽村、淡渎村三个村铺设的水泥路均超过10公里以上,其中众仁村铺设水泥路达到14.5公里,是目前钦州最长一条村级水泥路,这些工程整合了约个部门资金,经过多方努力,得以修建,这个民心工程能够啃得下来很不容易,很难得,很受感动。

2、注重抓好规划,高标准规划建设新村。各县(区)抓住全市开展土地修编的机遇,结合本县(区)、本村实际,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了一批新村,成为继“水、电、路、校、池”五大工程之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亮点。如钦南区实施“镇村规划”工程,沿南北二级公路规划建设那丽镇那丁新村、王茅山新村、东场镇六加新村、沙埠镇望埠新村,形成南北二级公路新村长廊;沿钦陆一级公路规划建设平新新村、新圩新村,培育钦南区北大门新亮点;沿钦州港北部湾大道规划大番坡镇茅

坡新村,将村委搬至新村,打造北部湾最具沿海风情的滨海新村。目前该区规划新村达13个,规划面积700多亩。钦北区大直镇王岗恒瑞新村实现了当年进点、当年规划、当年开工建设。据统计,全市规划建设新村达51处,涌现出一批类似钦北区大直镇王岗恒瑞新村、灵山县新圩镇漂塘村、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新村,带动了周边新农村建设。

3、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巩固成果,我们借鉴深入学习实践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做法和开展第二批贫困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的成功经验,去年11月份以来,我们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50个市领导联系点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开展“三查一看”的“回头看”活动,即: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半拉子”工程;二查项目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豆腐渣”工程;三查项目效益发挥情况,了解是否发挥了原设计作用。“一看”即看项目管理是否到位。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达到了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巩固完善、强化管理、锻炼干部的效果,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目的,锻炼了指导员扎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提高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成果。如灵山县陆屋镇那檀村牵头单位和全体包村单位针对该村通村水泥路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进行“回头看”,查找原因,调整思路,制定措施,经过多方努力,全长5.7公里、惠及群众6000人的村委至新坪路口水泥硬底化道路终于开12月初顺利开工;驻钦南区康熙岭镇板坪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根据“回头看”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几天时间,全村新增加建设沼气池13座、卫生改厕30座,一举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驻钦北区大直镇屯宽村

工作组把回头看作为长效机制来抓,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并结合春节前的慰问工作,再来一次“回头看”,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通过“回头看”,我们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为每个市领导联系点拨付了5000-10000元,有力地促进了各个联系点年终工作圆满完成。特别在“回头看”活动过程中,全市香蕉遇到销售难、蕉农增收骤减难题时,广大指导员急蕉农之所急,积极帮助蕉农寻销路、找买家,并主动带头购买“爱心香蕉”,指导员爱农、护农的感人事迹受到了广大蕉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50个市领导联系点新增开工项目71个,新增完工75项目61个。

4、抓好“农事村办”试点工作,积极构建便民服务平台。我市借鉴百色市田阳县“农事村办”的好经验和做法,把“农事村办”作为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观活动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来。在实施“农事村办”工作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六大服务”,即:生产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服务、法律服务、政务服务、党员服务,明确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市共投入经费38.2万元用于建设“农事村办”服务站,落实并装修办公场地450平方米,配备电脑15台,订阅报刊21份,落实并培训“农事村办”工作人员49名。通过开展“农事村办”工作,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办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截止12月,我市5个“农事村办”服务站共为群众办理证照464份,发放各种补贴34.1万元,调解矛盾纠纷40多起,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237条,组织技术培训1279人次,组织469吨农资下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我们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一是新农村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谋划、争取项目不够主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农村面貌变化不大。二是有些项目还未完成,一些项目未最后配套完善,就差这么一点点,致使项目发挥作用有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有些项目还没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如农村改厕。三是个别地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大,致使有些党组织党员队伍老化,女党员少,缺乏活力。四是少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点驻村天数较少,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多,协调能力不强,工作有松劲现象。个别驻村指导员工作受原单位工作牵制过大,难以两头兼顾等。

二、工作要求

从我市几年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经验来看,新农村建设必须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争取项目、实施项目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领导联系点“一定两年”和项目建设“两年一回合”要求,是抓项目年,是项目建设年。按照这个思路,今年我们要围绕新农村这个主题,抓住“水、电、路、校、池”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项目建设在数量、投资、质量和效益方面的新突破。

(一)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把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今年为我市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年”,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谋划今年项目建设。按照“策划一批项目、申报一批项目、落实一批项目、建设一批项目”的“四个一”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策划、申报一批项目时要结合当时实际,围绕群众所思所盼,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落实、建设一批项目时要围绕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步推进的办法,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要重点抓好三类项目:第一类是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群众所思所盼且条件成熟的项目;第二类是按照贫困村整村推进验收标准需配套的项目;第三类是结合所驻村实际找准推动该村发展、农业增效和群众增收的项目。

(二)建立“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回头看”活动是我市近两年来创出的一个工作亮点,是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一个法宝。实践证明,开展“回头看”活动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我们要把“回头看”作为一种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好、落实好、发挥好,不断巩固提高我市农村建设的工作成果。当前我们开展项目建设“回头看”活动时,要求要实,要过细。如对铺设村级水泥路进行“回头看”时,要看项目质量如何?安全标示、路肩、排水等配套设施如何?交付使用后后续管理如何?对人饮工程,要看入户和发挥效益怎样,水的质量检测过了没有。规划建设的五保新村不要放到太偏僻的地方,要安排在人气旺的地方,并做好绿化甚至安排有菜地供老人使用,老人也是亲人嘛。

从工作总结和项目建设“回头看”情况来看,还有个项目正在建设,个项目未开工。对这些正在建设、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或未配套完善的项目,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负责人跟踪督促落实,切实使项目真正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特别对有些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全面完成的项目,有剩余资金的要及时拨付到位,资金短缺的,要积极想办法筹措,尽快使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如有些进村水泥路修好了,还要及时抓好铺设路肩、设置安全指示牌、建立养护制度等扫尾工作。

(三)持之以恒,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做好岁未年初各项工作。岁未年初的工作,就要做到收好的“尾”、开好的“头”。当前要做好项目“回头看”工作、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春节慰问工作、维稳工作、指导员安全工作、总结统计等工作。工作队长要加强督查,强化管理,发挥带头人作用,工作要持之以恒,特别是“回头看”工作,要一个一个项目过关,对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好。市基层办、新农办全体人员要认真按自治区要求做好总结、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协助各级组织部门选派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对要求留下来的老队员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当考虑。要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老化,女党员少,缺乏活力等问题。认真思考,群策群力,在新的一年里拿出得力措施,拟定工作进度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努力在党组织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方面。

第2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浅谈 新农村 林权改革 实施方案

30年来农村改革的经验确定了林权改革的方向,确定具有长期性和物权性特征的林权成为林权改革的基本方向,从实践的过程来看,这既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又是对既有的农地制度的重大突破。在充分认识到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所带来的农村生产力的释放的同时,对照30年来农村渐进式的改革经验,有必要认真评估林权改革所可能带来的村落社会共同体的瓦解及其对乡村治理的挑战。2008年6月8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当前我国的林业及农地制度将发生重大转变,其历史意义堪称继30年前分田到户后的“第二次革命”。决策层希望通过林权改革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出台如此重大的改革意见,其意显然在于借助于总结30年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农村改革的方向。林权改革可以被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战略之中。理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权改革战略背景的异同之处,有利于理解两者的复杂关系。

一、林权改革使村庄建设充满了变数

社会新农村建设战略中,首次提出要统筹解决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强调进一步推进各项农村改革,包括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这样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直指“三农”问题的两个根源: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及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增加转移支付和以工哺农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尤其是乡镇改革解决国家(地方政府)与农民的良性互动问题,更鼓励合作组织的发展等措施来解决分田到户后分散的农户发展及治理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林权改革所走的道路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第二条道路,也即农民本位式的新农村建设路径。评估这种改革路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也是相当有意义的。

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几乎是林区山区村社集体的经济支柱,不仅在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提高农民的整体福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维持了众多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运转,为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税费改革以后,村社集体组织的运转基本上有了财政转移支付的保证,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不相匹配的是,林权改革将使众多村社集体失去集体经济,从而无法举办公益事业。从现行的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来看,国家财政还无法包办所有的村庄建设,换言之,几乎所有的村庄建设仍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成员承担。一旦集体经济无法维系,村庄建设的缺额资金将由集体成员承担,这将面临农民合作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林权改革促进了农民增收,却同时削弱了集体经济,并造成了农民合作问题,从而使得村庄建设能否进行充满了变数。林权改革并没有从重建农民生活方式及整体的社会发展战略上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短期内促成农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同时,却有可能在长期内对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其他目标造成影响。

二、林权改革将改变乡村社会的结构

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林权改革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影响并不在于已经显现出来的农民增收及村庄建设中的问题,深层的影响在于它将对村社本位式的新农村建设及新的生活方式的重建形成潜在的挑战。

林权改革将影响乡村社会结构,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集体和农户并重的经济结构将随着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而打破,必将影响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关系;二是长期以来集体内部成员的相对平均的经济关系及相对扁平的社会结构将随着林权的二次流转而改变,必将影响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三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相对封闭的村社共同体将随着外部资本和各种管理力量的进入而被打破,必将导致村落社会内外关系的复杂化。

乡村社会结构的改变,实际上意味着长期以来相对稳定的在行政村或自然村基础上形成的农民的生活共同体遭到冲击,从极端的意义上来看,已经不存在一个完整的村社集体,在这种情况下,村社本位式的新农村建设将无从谈起。

村社本位式的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底层社会必须有超出农户这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的基层组织来连接国家与农民关系,对内整合分散的农户进行集体行动,对外承接国家资源的顺利输入,从而实现公共品供给。并且在公共品的供给过程中,反过来增强村社集体内部的凝聚力及承接外部资源的能力,从而实现村社集体作为农民生活共同体的意义。

更为严重的是,伴随资本进入林权,作为维护林权利益的非政府力量有可能是黑社会势力,这对村落共同体的冲击几乎是毁灭性的。从现有的调查经验来看,黑社会势力进入村庄并不鲜见,如何防止黑势力随着林权改革而进入村庄,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辩证看待家庭承包制度及市场机制在林业经营中的作用

第3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一、狠抓当前,狠抓落实

今年新农村建设后段任务很重,有些工作有完不成任务的危险。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抓紧完成既定工作任务。这么几件事大家要认真抓一抓。

第一,要把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我们看的三个示范片,多数村主导产业来势好,多数户有致富门路,宜居住宅建设和村容村貌变化都很大。这说明主导产业发展得好,新农村建设就有了坚实基础,农村其他各项建设也就比较容易上去。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始终是“三农”工作的中心,整个农业农村工作都要围绕农民增收转。后段,是实现今年农民增收目标的关键时期,是为明年农民增收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各地一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好冬粮收购和其他农产品流通,让农民多得点现成的收益。二要利用下半年农闲时段,抓好农民培训,完成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60万人的任务大家要想办法。三要搞好部级龙头企业“常德行”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新增规模企业40家。四要抓好秋冬生产、丘岗开发,为来年农民增收打好基础。

第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对照年初部署落实到位。要按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抓好农村公路、*全饮水、村庄规划、宜居住宅、沼气能源、基层基础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今年完成808个村的整建规划,硬化农村公路1500公里,新建户用沼气池2万口,新解决20万人的饮水*全问题,武陵、*县、石门要认真总结村级低限运转试点经验,为明年推开打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十一五”内完成1000个行政村村庄整治、4000多个行政村村庄规划、90%行政村通村公路硬化、10万口沼气入户、100万人饮*全和加强水利建设的要求,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明年计划,衔接好项目资金。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一处,群众受益一处。项目申报要发动到村组农户,对村级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支持、优先建设。对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捐款捐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士,市里将继续评选“十大功臣”和“十大模范企业”,各区县(市)也要大张旗鼓地开展表彰奖励。

第三,现有的示范村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注重长效管理。对于“市抓示范片、县抓示范村、乡(镇)抓示范点”的做法,虽然有一些议论,但现在看来还是比较成功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大家要坚定不移。综合示范片各项建设既要办成可看可学的典型,又要让所在村的农民群众方便经济适用。已经办了两年的地方要完善机制,建强班子,引导农民订好村规民约,搞好长效管理,不能转片后,环境卫生一夜回到办点前的状态。没有刹尾的宜居住宅主体和配套工程、*全饮水工程、道路配套工程、村内文体卫生养老等公益设施要加快工程进度,抓紧刹尾。抓好办点示范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建设好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选配好一个群众公认度高、能致富农民的村支部书记。工作组转移了,关键还得靠村党支部带领搞建设管理。要加强村支部书记培训,依靠他们去发扬民主,引导成立农民理事会,推动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

二、注意解决明年新农村建设的几个问题

明年新农村建设怎么搞,大家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思考谋划。从今年的情况看,新农村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性、根本性、倾向性问题,这些问题大家要认真研究、认真思考,力争在明年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好。

第一,要抓紧定好明年的盘子,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明年国家在盘子上肯定会增加“三农”投入,9月份以后就要启动项目计划,各级各地要迅速行动,无论政策范围之内的项目,还是政策范围之外的项目,都要积极争取。同时,各级各地对明年的新农村建设要着手调查研究,制定计划,对于乡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村庄整治、农民培训等事项要增加投入。

第二,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参与。建设新农村,必要的政府引导、行政推动、政策激励不可或缺,但关键还要靠广大农民自身的努力,只有最大限度地开启民智、整合民力、凝聚民心,防止“上热下冷”,新农村建设才有希望。当前,我市一些示范村发动群众不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比较严重,公益项目建设难以推动。各地要认真研究组织和发动群众的有效方法,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明年新农村示范点要坚持自下而上的申报制度,凡是群众积极性不高的村不得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设施管护和垃圾处理机制。新农村建设搞了两年,还没有建立起比较成熟的农村公益设施管护机制,这是我比较担心的。如果管理维护不能同步跟进,公益设施就难以长期运行,农村卫生就难以长年保洁。明年要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设与推广上有新的突破。一是总结推广各地在村组道路维护、供水运转、村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维护使用等方面探索出的有效机制,使已建成的设施不因管理维护不善影响效益发挥,影响长期运行。二是借鉴浙江农村垃圾治理经验,率先在示范片、城郊结合部和镇政府所在地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运(压缩、填埋)、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第4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一战略部署,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事关亿万农民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

纵观人类文明演进的历程,就是一个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发展的过程。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国民经济逐步形成了许多产业,但农业始终处于基础地位,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从世界各国发展来看,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既是现代化的一个根本标志,更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这是一个实践的命题,是一个历史的结论。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关系,经济社会得到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韩国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新村运动”,实现了城乡共同发展。韩国政府开支中农业所占比重1972年仅为4%,1978年就达到了38%。他们城乡居民的收入比长期保持在1:0.8-0.9水平,2004年人均GDP达到14000美元。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之所以出现经济停滞、社会动荡的“拉美陷阱”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忽视农村发展。农村长期落后,留不住人,都涌入城市,农民失去土地,失去家园.就什么都没有了,造成大量的贫民区,导致贫富悬殊的状况愈演愈烈。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700美元,但总的来讲仍然是一个人口众多、二元结构特征明显的发展中大国。可以说,我国现代化进程已进入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键之关键是农业和农村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分析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

我们正在建设的全面小康社会,是惠及城乡十几亿人民群众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无论全国还是我省,到2020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都是完全可能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城乡总体能够达到,不等于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村也能达到;农村经济发展能够达到,不等于社会发展、农村面貌能够达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城乡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呈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有更直接、更有力、更长效的措施和办法。这些都充分说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如果农业基础不稳,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现代化建设进程就会受到影响。就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而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现代化建设的持久动力所在。中央反复强调,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扩大国内需求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我省2/3的农民只占有不到1/3的市场消费份额。这集中反映了农村这个大市场还没有真正启动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民消费能力,把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这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同时还要看到,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还能消化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完全能够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总体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加强农业、发展农村、放活农民入手,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农业和农民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长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村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这样也客观地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差别。城乡统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切实可行。从全国看,去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700美元,财政收入超过了3万亿元人民币。从我省看,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近年来全省生产总值连续跨越千亿元台阶,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速超过20%,政府财力明显增强。与此同时,第一产业在全省GDP中的比重下降到20%左右,第二产业比重上升至40%以上,其中工业比重超过33%;全省城镇化率以每年高于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这些都表明,我省正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发展迈进,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日渐具备。

在新的发展阶段,积极探索适合我们国情的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路子,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任务。十六届五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深刻反映了发展新阶段的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既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又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了更完整、更明晰、更科学的思路。这一战略思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方针,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注重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注重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利;不仅注重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注重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注重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不仅注重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注重长远谋划,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解决“三农”问题明确了总体方略,是一场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的农村综合建设,必将对广大农村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持久的变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

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格局的重要内容。锦涛同志强调,“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基础,农村安定和谐是全国安定和谐的基础。”当前,我省农村总体稳定,形势很好,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来审视,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第一,影响社会稳定,涉农问题最突出。我们以前在稳定上面临的最大压力是国有企业改革,处理好下岗职工就业解困的问题。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涉农问题成为影响稳定的主要因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第二,维护公平正义.农村最紧迫。由于长期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是收入最低的人员.是享受公共服务最少的阶层,也是社会保障最差的群体。据测算,占全国人口60%的农民只占有全国23%的义务教育经费.仅享有25%的公共卫生资源。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在农村还很突出,绝大部分农民没有养老、医疗保险。城乡投资存在巨大反差,农村投资占总投资的份额连年递减。我省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绝对贫困人口还有194万人,扶贫任务艰巨。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继续积累和加剧,就会造成社会的对立,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第三,民主法制建设,农村最滞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淡薄,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不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采取过激甚至非法的手段。农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日益强烈,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与农民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一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第四,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最薄弱。公共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县以上城市,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严重不足,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贫乏。封建文化糟粕在农村还很有市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盛行,有的地方宗派势力问题突出,组织活动猖獗。亿万农民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群众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真正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为建设“和谐四川”打下最广泛、最牢固的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省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推进发展新跨越的重大机遇

锦涛同志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三农”问题更突出,“三农”工作更重要。从人口来看,农业人口有近6000万,占到总人口67%,高于全国水平10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来看,第一产业占CDP的20.3%,高于全国水平7.9个百分点。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水平,农业总体竞争力不强。从区域情况来看,发展很不平衡,在丘陵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且大部分市州县农业还是主要产业,现在和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农业和农村都是抓发展的主战场之一。这种“两高、一低、不平衡”的状况,充分说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特殊的省情,决定了解决“三农”问题在四川更具全局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5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一、发展经济

发展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把经济发展起来,建设新农村就缺少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经济支撑。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之所以把“生产发展”放在五个方面要求的首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物质基础的支撑,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效,能取得多大成效,最终要依靠发展生产来决定。生产上不去,经济不发展,基础不牢固,新农村建设的其他目标就实现不了,建设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所以必须把发展生产放在第一位,作为首要任务。另一方面,生产发展的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好生活。只有让农民富起来,使农民口袋里有了钱、过上了富日子,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体现以人为本。因此,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业为主的欠发达内陆乡镇,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吸收力和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三要拓展绿色食品生产规模,塑造“绿色经济”形象。

二、办实事

为农民办实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从总体上看,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这两方面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农民最关心的是“水、路、气、电”四件事,因此,建设的重点是要让农民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走上更加顺畅便捷的路,用上安全清洁的燃料,用上既经济又有保障的电。作为地方政府,我们要围绕“水、路、气、电”这四个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农民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给农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当前,发展社会事业的重点是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展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农民素质

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本、技术创新四个因素。其中人力资源是最关键要素。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在这个伟大而神圣的历史工程中,农民无疑是主体,是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资源,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史无前例、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应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据调查: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7年,其中文盲和半文盲也占了相当一部分。大量低素质人口集中在农村,直接制约了农业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与此同时,我国农业技术人员也比较缺乏。这显然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同时针对农技人员严重短缺的现状,实施和推行农村科技人员下乡驻村制度,使科技人员长期蹲点服务,面对面、手把手地教农民种、养技术,传授和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还应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当前广大农民渴望掌握新技术,渴望提高产量,渴望致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心有余而力不足”,在理解、接受新技术方面困难重重,更不要说应用新技术,实现科技致富了。广大农民对旨在致富和提高生产技能的教育培训具有强烈要求,他们对职业教育需求的焦点还是在提高自身收入上,对投资少、见效快、易掌握的实用技术比较看重。所以,培养新农民,必须大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通过教育和培训,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武装农民,使现代化农业新技术迅速渗透和扩散到农业生产中去,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与此同时,还应使农民掌握1—2项相关职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工作方法

建设新农村使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实践证明,沿袭旧的观念、旧的工作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发展的农村工作需要,作为新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工作新途径,对当前农村工作,应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是推动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必要手段,是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主动采取定期组织学习、专题培训、上门座谈等办法和办板报、听广播、看电视、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农民进行深入的说服教育。

二是坚持示范引导。示范引导,是教育农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方法。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广大乡村干部要自觉实现自身转变,要从以前的指挥员转变为运动员、引航员,当好农业技术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带头人和引路人。

三是坚持主动服务。提供服务,是转变农村基层组织职能,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客观需要是税费改革后,乡镇职能由职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需要;乡村干部主动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者,转变为扑下身为群众的服务者,要切实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变管理为服务,为充分发挥农民生产积极性、创造性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第6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农民素质;建设新农村;关键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村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最为迫切的要求和关键所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提高农民素质,培养出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一、提高农民素质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竞争更加激烈,对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的人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同时,农民必须不断适应这种变化,逐渐完成自身角色的转换与演变,并成为新型农民。新型农民的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人文素质。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就是使农民知识化、科技化、现代化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将农民培育成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的过程。这是因为:

第一,法制日益健全、市场体系日趋规范,政府的职能和干预作用将逐渐相对单一和弱化,农村建设与发展的任务将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民自身的努力和奋斗。这种情况下,需要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自主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并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第二,农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角。新农村建设涉及到产业开发、就业增收、基础建设、社会保障和文化事业等“三农”工作的各个领域。农民的素质和能力高低,决定着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成败、事业的兴衰。

第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不断发展生产和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终为广大农民服务,让农民享受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成果。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并与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适应,才能真正让广大农民和谐、有机地融入到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潮流之中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精辟地概括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二十字方针强调了建设工作的全局性和综合性,突出了建设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素质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适应,新农村建设将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民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完善,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

二、农民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

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农民素质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才能真正找到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

第一,从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来看,广大农民自身素质偏低是制约新农村发展的巨大障碍。我国农村目前的现状是,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少、农民健康状况较差、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农民的市场参与能力较差等。据统计,在我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6.7%,接受过正统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农民素质低,不仅影响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使传统经济生产难以向现代生产转化,也影响农民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参与。

第二,从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上来看,提高农民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生产发展靠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搞活农村流通市场;生活富裕靠农民的统一协调、勤劳智慧和艰苦创业;乡风文明、村容整洁靠广大农民树立新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民主管理村级事务需要农民提高参与基层民主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新农村建设最终还要体现亿万农民群众所具有的新素质、新观念、新精神、新生活。忽略新农民这个主体素质的提高,再好的硬件条件,再美的优良环境,也会失去它们建设和存在的最终意义。

第三,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环境上来看,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是创造文明、祥和、安定的农村社会环境的需要。一些农民由于素质低,生活空虚,没有理想,集体主义观念淡薄,民主法制观念缺乏,利己主义观念膨胀,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环境改善、社会风气净化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素质,可以使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从新农村建设的人口资源优势上来看,提高农民素质是缓解新农村建设人口压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新农村建设中土地、资源、环境和人口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如何将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合理转移与农村劳动力的自身素质紧密相关,无论是农村城镇化,还是发展乡镇企业,就业者的受教育水平是实现就业的前提。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进步,素质不高的农村劳动力难以适应非农产业的要求,只能滞留在农业部门。如果农民具备了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就具备了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基本条件,同时可缓解新农村建设人口压力。

第五,从新农村建设的产业结构优化需求上看,提高农民素质是实现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按照优质化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农民要改变过去的单纯种植、养殖,而要向农、牧、副、渔、工、商、服务等产业多方面发展。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农民素质的作用被充分地展示出来。素质越高,对农业生产的调整能力也就越强。反之,结构调整可能变为盲目调整。在农业产业化链条中,不论是产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还是技术、信息的服务者,都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水平。

三、提高农民素质的对策建议

在新时期,提高农民素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来强化农民教育的系统性、突出教育重点,明确教育内容,注重教育实效、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办法,使广大农民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第一,加强基础教育,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经济振兴靠科技、科技发展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而学习则是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实现人才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的根本途径。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必须切实加强基础教育。一是要继续坚持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尤其要搞好农村的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教学质量,通过加快农村办学模式改革进程,探索适合农村学生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教学改革之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并着重帮助解决贫困子女就学问题。二是要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为农村人口文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奠定基础。

第二,整合资源,实现农业、科技、教育的真正结合,强化农民教育的系统性。农民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引起了农民在生产、组织、流动等方面的巨变,也导致了农民施教主体的缺失。宣传部门对农民教育有指导职能,但主要是思想道德教育,其他更多的则需要协调;农业部门有技术人员和科技信息,但缺教室、教学设备,无法独立承担农民教育的重任;科技、共青团等部门基于基层组织的变化,也很难独立的对农民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各部门各自施教,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不强,效果不佳。因此,必须把各种教育资源整合起来,使农科教充分结合,成立农民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一道研究农民教育工作,保证农民教育工作的系统性、经常性和深入性,真正做到以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广农业科技为手段和动力,以农民职业教育为基础,促进科技教育为农民和农村发展服务。

第三,突出教育重点,明确教育内容,注重教育实效。提高农民素质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农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必须因人而异选择和制定教育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对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的农民,在教育内容上要有所区别。从目前新形势对教育农民的要求来看,应着重进行以下几方面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应着重“三热爱”教育;市场经济观念教育,应着重转变传统小农意识,树立大农业观念,培养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拓进取意识;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应着重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新技术;法制教育,应着重农民身边常用法律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的新型农民;政策教育,应使党在新时期的农村政策深入农户,强化政策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推动力等。同时要突出施教对象重点,目前,农民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两种类型的人身上。以年龄区分,重点应放在青壮年身上,主要因为青壮年是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主要载体,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以文化程度区分,重点应放在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者身上,主要因为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者在当前农村人数众多,现有的文化知识根本不能适应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这两类人的素质提高了,潜力发挥了,就抓住了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的大头。要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引导、现场观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市场经济知识、科技应用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牢牢把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实现增收才有广阔的出路和前景。第四,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它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民素质全面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要求,特别是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强化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要突出科普教育和诚信教育这两个重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同时,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升农民的文明素质。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环境整治,秩序规范等项工作,全力推进农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7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扩面,在各地如火如荼地推进。尤其不少农业大省、大县,纷纷以城镇化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社会化覆盖农村,把若干个村通过规划整合而建成新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引导农民搬迁上楼居住。各地试点探索出了村落自组织、村社合一、企业带动、移民搬迁、联村建社等多元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衍生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化在“好得很”与“糟得很”的争议中曲折行进。

在新挑战、新要求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何去何从?如何走出一条生态、生产、生活契合,就业、服务、管理并举,自然、文化、历史和谐的健康发展之路?多地仍在探路,未来任重道远。

谨防走向“形象工程”

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历经多年发展,确实大大改变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环境,然而,也有相当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农民意愿,不遵循乡村与城市生活空间和文明形态的不同运行路径和发展规律,盲目规划,片面模仿,以行政化、运动式、“一刀切”的强势推进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间消灭旧式形态的村庄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齐划一的楼群小区。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5年在完成针对全国农村90个社区、1789位农户的调研后,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

调查发现,社区建设上政府主导,农民、社区参与不足,存在“外生强内生弱”的困境;社区发展惠民不足,在促进就业、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临“重建设轻发展”的困局;社区管理定位不清,面临“有机构无机制”的难题;社区公共服务欠缺,面临“重短期轻长远”的问题。

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规划”的占比为67.42%,出自“农民自发要求”的比重为15.73%,还有“产业发展或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占比是16.85%。而对于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政府主导社区建设,占比为57.3%,其次是村集体的占比33.71%,而企业或其他因素作为主导力量的占比为8.99%。可见,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外力推动”,农民参与程度较低,难以汇聚“内生型”发展力量。

从就业机会的变化情况来看,在1789个农户中,60.67%农户认为入住农村社区后就业机会没什么变化,33.64%的农户认为入住社区后就业机会有所增加,还有5.69%认为就业机会减少。可见,社区建O对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的程度有限。

此外,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当前并不适合所有地区,在山东、河南等平原地区土地流转比较多的地方,适合搞社区。而在丘陵地带,农业机械化难以大规模开展,如何实施,有待进一步探索。

不可否认的是,地方政府都有发展的要求,主要领导的任期就那么几年,要建设新农村,需要看到直观的效果,形式化的东西随之产生。但也要认识到,一定要看到新农村建设的趋势和方向,不能因为有形式化的东西,就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

土地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违规占地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中部省份中,湖北省查处违规用地的力度较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多次表示,城镇化必须依法依规推进,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开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从2013年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就采用卫星图片执法技术,通过比对卫星图片的变化及时发现违法建设。但国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诸多难处,一是违法用地制止难,二是执法到位难,三是处罚到位难。一方面,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权力,只能要求对方停工,一旦风头过后违法建设项目就很快死灰复燃;此外,在查处的违法建设中,违法主体的背后时常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处罚起来异常艰难。

实际上,新农村建设中土地问题的实质,是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之间存在不匹配、不协调。城乡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规划部门以及专家学者集体设计的规划,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对该地域的土地性质的界定,比如这块地是耕地还是建设用地。在基层暴露出的一大尴尬现状就是,地方政府在进行项目规划时,往往并未与土地部门协调,其中建设用地是否违法只能留待事后追究。

此外,基层普遍反映的土地审批时间过长、流程复杂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尽管一些地方的国土部门正着手研究下放部分权力,减少审批流程,尽量减少其中的矛盾,但效果并不明显。

自2006年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开,作为解决建设用地紧缺的这一制度创新,被部分地方政府异化放大和突破利用,盲目实施大规模撤村并居。

按照规定,增减挂钩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封闭运行,有些地方却违规有偿流转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此外,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年内应归还,而实际执行中许多地方拖延复垦归还耕地。据国土资源部调研组对24个试点省份调研,有的地方政府、开发商与国土监管部门串通作假,拖延复垦耕地,有些只是推平了事,其中布满建筑垃圾,无法耕种。

公共服务体系亟待理顺

在一些地方,乡村公共服务资源短缺,且更多地向县城集中,或向少数试点乡镇、先进村倾斜,大量新型农村社区被边缘化、空心化,很难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沦为“两不管”“两不靠”地带。

在重庆某地,2011年4个行政村撤村并居后,建立了一个农村社区,户籍居民有8000多人。这里出现了城乡福利、公共财政投入“两不管”的问题:因为不再是行政村,就享受不到国家对农村道路、水窖、农网改造、农田灌溉等资金投入;又由于不是城市社区,因此得不到城市道路清洁、园林绿化、路灯建设等资金投入,成为“上不靠天、下不沾地”的空白地带。这个社区工矿企业很多,外来的务工人口有1万多人,但是在撤村并居之后,成了“几不管”的地方,“悬在半空中”。一些居民点通路、通水的问题长期没有办法解决,群众意见很大,经常上访。

在一些地区,因为征地、招工等原因,部分农业人口转成了非农业人口,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他们在参与村内事务、享受村内公共服务方面面临种种问题。外来流动人员则更尴尬,虽然为当地农村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在身份上始终是个外来人口,难以享受村内居民的福利待遇,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这些最基本的问题,解决起来都颇费周折。

近些年,一些发达农村社区涌入大量非户籍人口,原有社区难以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来满足非户籍人口需求,这就产生“僧多粥少”的矛盾,造成了“同村不同权”。

新型农村社区对农民有无吸引力,农民进入后能否形成一致的认同感、归属感,这些都取决于新型农村社区有形公共服务和无形公共服务的建设。如果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交通、水电设施、活动场所、购物商店,以及垃圾处理和通信宽带等硬件服务都超过村庄社区,如果新型农村社区的孩子上学、看病就医、卫生防疫、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软件服务也与城市社区接近或同水平,那么,农民就会自愿向新型农村社区聚集并主动接受市民化改造。如果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政府引领农民迈向城乡一体化的帆船,新型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就是驱使这艘帆船破浪前行的动力。

第8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在当前红红火火的新农村建设中,各种方案、措施和政策呈百花齐放之势,但是,在全面推进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避免陷入几个常见的误区。笔者将以江西省S县所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例,来谈谈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误区。

S县在2005年9月开始在全县选了11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由于相关资源特别是资金的限制,S县所选的11个点,只有县长所挂点的罗村按计划全面开展了,并成为该县唯一的样板村,其他村基本上都流于形式了。

主体误区

新农村建设的开篇之作,一般由下级政府按上级文件和领导的意见和重要讲话,例如依照“XXX实施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来确定本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操作方案,各村也只是依葫芦画瓢来实施执行。这种由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是否是我们农村、农民朋友真正想要的新农村建设?这种以“做给领导看”的新农村建设是否也是农民想要看的?

从S县的试点情况看,整个试点过程都是由政府作主,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却在这场关切自身利益的建设中作为一个整体失语了。又有谁能真正保证在农民失语的情况下,政府能很好地代替好农民,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受益者?这种农民整体失语,任由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会不会把新农村建设引向一个纯粹是为了做政绩工程的政治游戏中去呢?

我们认为,农民建设农村的热情若是没得到激发,农民对于新农村建设的自身利益要是得不到表达,新农村建设最终可能仅仅会给农村留下几个大而无当的广场,或一批无用的社区,而农民生活依旧,耗费巨大的社会财富只留下一些没有发挥作用的设施而已。

示范误区

我们政府在推行一项新的改革之前,无不抢先找几个有代表性的地方先做一个试点工作。同样,S县在新农村建设的还未开篇之机,提早半年,找了11个村先做试点。这11个村一直由县领导挂点跟踪,以便在试点中积累经验,找出问题,从而推出优秀的做法,在全县正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其实,这样存在着严重的误区,在全县推广这些典型村的做法实有不妥之处。

由于这些村是由县领导直接挂村跟踪,其建设新农村的资源(尤其是外来资源)的获取不是该村本身所具有的能力,而是由于挂村领导的影响。

在试点村中,以搞得最好的罗村为例。该村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在村委旁建了一个广场和活动中心。添置了许多体育健身活设施:新建了一个篮球场和羽毛球场;新添了几个台球桌和乒乓球桌;组建了一个腰鼓队;硬化了一条村级道路;80%的人家安装了自来水,78%的人家安装了有线电视;少数几个农户用上了液化气。这些建设成果是怎么样来的呢?

正如这个县的工作汇报中所示,主要是由各个职能门“通力合作的结果”。S县县长亲自挂点罗村,各机关单位的支援自然紧跟而来。据了解,罗村的体育健身设备是由教育局的文体办送的;在通水工程中,自来水公司对罗村每户村民只收取了200元的安装费用,而正常要收取500元一户,其他300元就由自来水公司赞助;有线电视正常收取400元一户,该村每户只收取180元,剩下的其广播电视中心援助(尽管如此优惠,还有不少村民舍不得安装);广场的修建与村道的硬化由财政局与交通局出资。

正是由于这些有钱单位的扶持,使得罗村的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县的一面红旗。各乡镇纷纷派人去取经。结果回来的人却说无经可取,说:“只要县长挂我村,我村同样会有为么好。”

对于这样的示范工程,在无法保证全县各村都可以获取同样建设资源的情况下,实在没有推广的价值与必要。但是,有些地方在作决定时,其决策背景往往是这些表面看上去红红火火的示范村,而没有全面考虑作为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与资源条件。

需求误区

建设新农村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把“二十字方针”具体量化为一些看得见的工程,像道路、广场和社区等一些显绩工程,但忽视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生产发展和文化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的所有方案设计中,无一不是建设一些基本的能让人看得见的东西,以显示新农村的新气象。但这是国家或政府视角下的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的主人――农民是否也是这样认为呢?

以笔者观察的某镇为例:该镇地处井冈山老区,交通很不发达,仍有3个村未通公路。由于地处山区,乡村的房屋很不集中,零星地散落在山沟里,而村民年人均收入约为1000元,基本只实现温饱。像这样的贫困山区乡镇,国家每年转移支付的资金与财政补贴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乡村两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乡镇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申请专项的扶贫资金。这样的乡镇,其首要的需求不是追求村容村貌的规划,也没有条件与资源实现新乡村建设中的其他目标,而是想办法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增加乡镇与村民收入,从而使乡镇干部的工资与福利有所保障,使当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从根本上改变农民贫困的生活状态,并在此基础上重建农民的文化生活,构筑幸福安康、人际和谐、人心安宁的村庄氛围。

但是,该镇为了响应上级新农村建设的号召,还是要想方设法到别的项目上挤点资金,选择公路旁的一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示点村。对于这个示点村的额外投入,使得原本就投入不足的其他项目更加困难,同时增加了乡镇的财政负担。而示点村在村容村貌上的投入却只取得一时的检查效果。没有长期的经济发展的支持,粉饰一新的村容村貌维持不了多久就会恢复旧的容貌。

同样,不加强乡村两级自身“造血功能”,只依靠上级“输血”来建设新的农村犹如建在沙滩上的大厦,维持不了多久就会倒塌。

评价误区

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之际,新农村建设无疑作为2006年各基层政府工作的重头戏。上级政府对此的考核肯定排在重要位置。如S县所示,新农村建设被纳入“目标管理”:将各乡镇组织开展情况和县直相关部门帮扶情况以较大分值列入各乡镇和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并作为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

这种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上的做法,可能会严重扭曲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从而成为“领导喜欢的新农村建设”而非“农民喜欢的新农村建设”。于是,将会出现只重外在,不重实际;只重表面好看的政绩,不重实际效果的“新农村建设”。比如,在S县试点村的竞争中,只看你的广场、设区建设得有多气派,村容村貌搞得是否干净;数一下有多少个腰鼓队,多少个活动中心,多少种活动设备,硬化了多少条乡村道路等等。而不是看这些是否是真的成为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还是只是在上级有人来参观考察时的“临时表演”。考核期一过,所有粉饰过的地方又将呈现以往乡村生活中的常态。

另外,来评价与考核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农民自己。这就又陷入了主体错位的误区。从而容易使新农村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像其他一些工程一样,成为各级政府相互竞争、相互攀比的政绩工程。

正如S县的罗村所示,罗村试点的成功,最大受益的是S县的主要领导,增加了该县两位主要领导升迁的资本。而罗村村民实际所受到的益处就在安装有线电视与自来水时便宜几百元钱。村里的其他活动设施只是做给别人看,因为要是真的成为了公共用品,用不了多久就会用坏,坏了就不会再有单位主动并免费地送来。罗村著名的腰鼓队,也只在上级领导参观、考察时,以每个成员30元一天的补助,才能召集起来表演。硬化了村级公路,由于投入资金的有限,只修了3米宽,根本无法避车。这说明,罗村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并没有成为该村村民的生活常态,没有成为农民生活的一部分,也没有服务村庄长期的利益。

第9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乡村建设运动;新农村法治;法学院

加快新农村法治建设是当今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村,用法律来推进农村的社会发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之义。作为科教兴农的主力军,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也应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高校参与农村建设的历史继承性

早在20世纪20~30年代梁漱溟教授就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这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史上一次重要的社会运动。“乡村建设运动”是知识界投身于乡村建设中的一场运动。它不仅是农村落后破败的现实所促成的,也是知识界对农村重要性自觉认知的产物。1999年北京大学的林毅夫教授,在理论界正式提出“新农村运动”的概念。而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出台之前,很多地方的基层已经有了农民和青年知识分子相结合的多种创造。温铁军教授对新农村建设也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村运动(国外)+新乡村建设试验(国内)+N个缓解三农矛盾的基层经验(地方)。

再到2005年6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建议》,其要求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村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对此,可以看出知识分子进入基层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并且青年学子们进入基层与农民面对面,切实地帮助农民是具有可行性的。虽然从根本上说农村建设主要还是产生于本国农村实践,但也是知识分子理论联系实践本土化认识的过程。并且,在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乡村经济现在还处于发展阶段的过程中,各高校的农学院已经开始了如“农业大篷车”等多种方式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进而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水平,加快经济建设。在亟需法治建设的乡村,高校法学院要如何融入到农村,为农村释放出最大的能量,正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二、高校法学院校在新农村法治建设中的功能厘定

在构建农村法治的实践中,其主体必然是农民,而为农民提供服务的除政府机构外,还有一些就是我们各高校所培养的知识分子。各大高校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既能帮助农民解决切实问题,又能培养大学生本身的实践技能,这种合作达到了互利共赢的效果。

(一)法学院为新农村提供人才补给

高校大学生为农村法治推广主力。新农村法治建设,需要大批专业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来进行推进,高校正是高素质人才的“储备站”。全国农村人口占据全国人口的80%,如果仅单靠乡镇的司法人员进行推广,自然是杯水车薪,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校大学生虽然无法直接参与立法、执法当中,但却能对农民法治理念推广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地市高等院校发展速度快,与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由于各大高校人才储备量大,对于农村法治化推进的力度也就越强、辐射面也就越广。新农村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它涉及到科学的法治理念,又涉及到专业的法律知识。而这些复杂繁多的法制资源,只可能由专业的人组成的法律团队所掌握,这样的团队往往存在于高等院校当中。高等院校具有知识创新、知识生产、知识传播、知识应用及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自身优势,应充分利用这些有效资源,参与到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去。

(二)法学院是“新村官”的培养基地

高校为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各方面的专业人士,有一部分毕业后主动加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现在大学生“村官”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高校法学院毕业生法制观念强,这些人充实到农村基层,他们的法治意识也会被带入到工作中。这样“新村官”既可以增强基层执政人员的执政能力,还可以通过日常工作来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

(三)法学院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

高等院校具有信息资源广、人才资源多等优势,而且相对于农村,高校接收和更新法律知识也更为便捷。由此,高校法学专业师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将这些资源注入农村,如在农村做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同时还可以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解答疑问和解决实际案件,使农村的法律服务体系更为完善。只有贴近农民,从细节处入手,帮助他们了解法律、参与到法律活动当中,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才能让农民了解何为法治,何为权利,进而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任,使他们逐渐了解法律的权威性。

(四)法学院为新农村村干部提供法律再教育

高等院校法学院可以利用其学术研究的专业性,针对农村现有村干部的自身情况,进行法律再教育,这样可以促进村干部再提高,并且对其职位上所需法律知识进行添补。这种法律培训机构可以设在学校内,也可以设立在农村基层,并且可以作为常设机构,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农村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

三、高校法学院参与新农村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蓬勃发展,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普通高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如果让法学专业的师生都投入到农村法律服务当中,那么无疑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法律服务发展的人力困境。高校要帮助农民参与到农村的法律服务中,既要考虑具体可操作性,也要考虑到其有效性。

(一)“1+1”小社团的形式

“1+1”小社团,是由农村学生为主,城市学生参与为辅,自主地进入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高中生成为大学生,这其中就有包括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地区的高中学生。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大学生,他们本身对所生活的农村地区的情况比较了解,也对参与农村法律援助抱有极强的热情,并且他们能更快找到适合的切入点,从而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城市学生在其带领下,也能以轻松的态度快速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培养为农村服务的热情。这种学生自发地社团式的模式,可以方便快捷地以最大的影响力进行法律宣传,深入到农民生活中。

(二)高校组织参与到农村法律援助中

高校可以利用寒暑假期间,由学校组织,在法学教师带队,针对高校所在地或者附近的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这种模式组织性强,可以在老师的带领下,有针对性地对农民提供法律宣传,能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并且可以分时段、分主题有组织地进行宣传。譬如,在暑假,留守在农村的一般都是老人、妇女与儿童,可以根据他们关心的问题,如夫妻之间家庭暴力、离婚纠纷问题,还有帮助老人讨要赡养费的问题等;在寒假,农民工都返乡过年,这时可以针对他们组织关于农民工讨薪、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进行宣传。

(三)校地合作在农村设立法律援助站

这种模式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常年为需要援助的农民提供帮助。这种援助站是以农村的司法部门为依托,在农村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当村民有疑问或是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很便捷地在援助站获取到法律援助,不会再有诉求无门之感。法学院师生在这里生根,既可以辅助本地专门负责乡镇农村法律援助的专职人员的工作,并且还能完善农村法制体系。与此同时,还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案源。如哈尔滨商业大学法援工作部与松北区司法局合作,一方面增强了在校大学生服务社会的功能;另一方面,学校的法援工作部也争取到了政府部门在案源、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四)运用互联网等远程教育进行宣传

这种方式便捷,所需经费少,而且能快速传播法律知识。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其中,55.8%来自农村。当下的农民对于网络的掌握程度不亚于城市人,所以运用网络途径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学生在老师的帮助下,以作业或课题的形式,将法律知识做成有趣的网络视频,如做成“微电影”式的小段故事,从中穿插法律知识,或定期进行点对点的远程教育,在网上为农民解答法律问题。这种形式,可以将单一的普法模式变得多元化,具有趣味性,让农民更容易理解接受。

四、高校法学院参与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完善的相关问题

(一)完善服务路径

“1+1”这种模式多数情况下是没有专业老师带队,由于学生的知识面可能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全面性,所以对于农民的帮助范围可能是有限的。以高校组织的参与到农村法律援助中,这种模式持续时间短,而且有可能会流于形式,变成一场“走秀”。以上两种模式还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周期性不确定,也有可能以一次而告终。这种不能保持周期性的法律援助,可能不能真正地培养出农民的法律信仰。保证定期是农村的法律意识传播的必要前提。而设立援助站的模式,稳定性与周期性强。但所参与的人员有可能都是由学校主管部门自主决定的少数人,并不是由学生本身决定的,这样可能会抑制大学生的参与的热情。保持大学生的积极性,是大学生服务农村法制建设的根本。

(二)应健全大学生奖励机制

参与农村法律援助,并不是人事层面那种学校与学生之间的隶属关系,完全是看大学生志愿者的自觉性和热情,并且法律援助工作是无偿性质的。但是大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的时候,往往是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和物质利益,他们对于参加农村法律援助完全是靠着兴趣、热情和对这份事业的追求来维系的。就目前来看,高校对于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很少有激励的机制,我们不可预知,在这种既没有物质回报,也没有精神嘉奖的情况下,那些支撑他们的感性动力到底可以持续多久。教育部与学校共同应建立一个“个人信用”的机制。对于多次参加农村法律援助的学生,在其“个人信用”档案中加分,并且毕业时为学生出示有关参与村法律援助的证明或者证书,这样也有助于解决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问题。

(三)将选课系统与农村实践相结合

从热情、积极程度上看,大一、大二的学生刚进入校园对新鲜事物比较好奇,所以加入到农村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更为踊跃;而大三、大四的学生因为各种过级考试、考研、找工作等事情,没有精力与时间再参与到法律援助上了。但是,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把握的程度正好与其热情度呈反比,即大一、大二的学生热情高涨,但专业知识缺乏;而大三、大四的学生有了扎实的基础,却再无服务农村的意向。这样,会使农村法律援助的成效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学校应将农村法律援助加入到选修课程中,在某一个学期的特定时段进行,加入学分制,这样还能将教学环节与农村的实践活动相契合,消除教学中与现实脱钩的“死角”。并且可以依照学生的年龄、专业、兴趣及个性特点的不同,来进行选修课的实践内容,这样既提高学生的积极性,还积累了实践经验,提高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只有奖励机制的完善,调动起大学生的积极性,才能让学生自主的进入到新农村法制建设中。

(四)政府提供专项资金为经济后盾

总体上来说,进行农村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要么出自个人,要么依靠学校拨款或社会捐助等方式,很少能获得政府提供的援助资金。在这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必然无法持续性、周期性地进行农村的法律援助。政府应设立一个有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项拨款,并纳入到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学校内部,也应该保证每年给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一定的经费,并且应注意争取社会上的一些资助。在每个学期时候可以组织一次学生内部的捐款活动,捐赠一至两元钱,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道德情操,又在学生可承受的范围内得到了一部分农村法律援助资金。

(五)补充现行《法律援助条例》或专门制定《大学生法律援助条例》

“依托高等学校而自愿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的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具有民间组织的特点和自身独特的社会定位,在近几年已成为一项新型的法律援助类型,是我国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关于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明确规定。学生均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农村法律援助当中来的。但是我国目前对于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的工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的身份缺乏明确的定位。学生在受理案件、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和出庭等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这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开展。并且一旦发生纠纷,如何保障学生的权益,这是中国法律制度中的空白区域。大学生法律援助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应及时进行立法填补。

(六)培养大学生的“乡土情结”

高校在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提供的不应该仅限于法律援助,还应传播一种情怀,这也是一个新的思考点。很多农村学生在学校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慢慢淡忘“乡土情”,反而以做城里人为荣,呆在乡下为耻。国家倡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就业,但是又有多少大学生以这个为首要目标?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不愿意回归乡村,何况是城市大学生?高校在新农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不仅仅帮助农民树立法律信仰,还可以让大学生本身看到农村现状,让他们亲身参与到乡村建设中,使农村变得有序,从而体会到乡村的可爱。

农村建设需要大学生新鲜血液的注入,农村的法治建设更是需要受过专业教育的法律人的支持。五、结语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三农”问题突出、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下,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今天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的“乡村建设运动”有着不同的背景及时代意义,这也决定了当代大学生特殊的历史使命。新农村法治建设,需要高等院校提供专业法律人才的保障与支持;高等院校也可以从中来培养更多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只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迸发出最明艳的光华———在提高农村法律意识、使其更为稳定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高校自身人才培养的蜕变。高校服务于新农村已经是一种趋势,是完善法制建设的一种有效的途径,是当今时展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温铁军在“北京市农业现代化研讨会”上的演讲.人民网,2006.10

[2]于国强.近年来高等院校服务新农村研究评述[J].科技信息,2012(22)

[3]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2013.1.15

[4]朱雅静.大学生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及模式设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