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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法务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三、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搞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补助,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探索建设有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落实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当中,要按照“立足镇情、巩固成果、重点突破、先点后面、逐步推开”的要求,借鉴其他地方经验,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按照《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的规定,确定好管理对象,规范资格认证、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制度,使这项工作公开透明,便于监督,能够起到有力的利益导向作用和扶助贫困作用。同时,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发展生产,逐步摆脱贫困。要认真落实节育技术和“三查”免费服务政策,进一步规范服务经费管理,坚决杜绝在节育手术中向群众收费、变相收费或克扣、截留、挪用服务经费。要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一孩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二孩生育指标申报审批程序,加大案件的直查直处力度,实行定点接生和出生死亡24小时报告制度,坚持生育二孩只给一次机会,杜绝非意愿妊娠和隐性超生。

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领导重视、宣传教育、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五策并举,以“关爱女孩行动”为抓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要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通过各种途径扩大和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广泛传播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融入到各村、各单位的齐抓共管之中,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当中,融入到干部转变职能、为民服务之中,满足不同人群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需求。二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引产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B超管理和人工终止妊娠引产申报制度,对孕产妇产前、产中、产后继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三要把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纳入各村计划生育考核的主要内容,凡是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认真贯彻“一法五规”,建立依法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五规”,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执法人员,增强干部用法、守法意识,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亮证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向依法管理的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同志们,在乡镇政府和干部要转变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心转移的新形势下,要顺利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把握重点、夯实责任、加强服务,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镇上下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一齐抓,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体制,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计生办站要加强内部协调和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带领干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计生办要从利于工作、便于沟通的角度,着手考虑办公地点问题,务必尽快在新的办公地点开展工作。今年,镇上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作乡镇职能转变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将要继续充实干部力量,取消计生干部业务外的一切工作任务,使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不断落实计生系统内部计生干部的计划生育责任,要把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头,探索实行有效的管理办法;要真正加强各包村干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镇上将出台一些有效措施,把计划生育和包村工作紧密挂钩,使包村干部也能发挥包村工作优势,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当中来。

第2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现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年以及“”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简要回顾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口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1—9年,全区户籍人口出生3533人,出生率为5.10‰,自然增长率-0.02‰,计划生育率为99.4%。预计全年出生4850人,出生率为6.98‰,自然增长率0.43‰,计划生育率为99.4%。1—9月全区常住人口出生4463人,出生率为5.33‰,自然增长率为1.08‰,计划生育率97.07%,预计全年出生6052人,出生率7.43‰,自然增长率1.85‰,计划生育率为97.3%。根据预测,年我区能全面完成市政府和市人口委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拓展职能,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计生委更名为人口委以后,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年内,利用“五普”、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统计等资料,开展对人口数据、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等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区人口情况简介》,供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从下半年起启动了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此项课题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着重研究发展的基本人口环境、区位和功能定位下的适度人口规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与人口资源;人口发展的趋势性预测;人口发展战略性规划;人口发展的综合调控等。9月4日,举行了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的开题仪式,听取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课题研究方案,区委政研室同意该课题正式立项。目前,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拟在本年度完成研究的初稿。

(二)形式多样,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避孕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为指导,突出宣传教育首位,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以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为载体,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和节假日宣传,将全区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一个个高潮。

1.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活动。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和“12·1”预防艾滋病宣传日等期间,全区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中,全区共发放宣传品65000份,黑板报展评850块,文艺宣传演出90场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讲座95场次,志愿者为群众议诊5000多人次,受到群众的好评。

2.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月上旬,区人口委下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区根据《通知》要求,对外来流动人员做到“三个一”,即:送上一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资料,一封《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一份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保健知识宣传品和《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各1万份,送避孕药具8000多份。

3.成功承办了市人口系统“三下乡”活动开幕仪式。1月23日,市人口系统在我区举行了以“关怀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的主题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仪式。并举办了主题报告会,进行青春健康师资培训、家长培训,南中“亲青服务室”揭牌和开通了中学校园生殖健康教育网站等一系列活动。杨晓度副市长及市有关委办的领导和区委书记陈策、区长万大宁、区委宣传部长朱响应、副区长赵雯参加了活动。为搞好这次活动,我委作了精心组织、认真筹备,使这一活动顺利进行,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

4.开展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年初,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人口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和区计生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生殖教育的实施意见》,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作为今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了《区青春健康教育的三年规划》,建立了青春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二是选择了中学、听潮中学、八一中学和惠南镇听南居委、大众涂装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并开展教育,在上述三所学校建立了“亲青服务室”,用PLA的方法,在试点年级普遍开展了青春健康知识、技能的教学;三是举办各种生殖健康讲座,全区各中学都开展了青春期教育讲座。中学、八一中学、新场中学还请市计生协会、市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办公室的专家为青少年讲授性科学、性卫生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四是编印宣传资料,将2万多份印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婚前须知》宣传折页发送18—20周岁的青年手中;五是加强新闻媒介的合作,加大开展对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的力度。《报》开设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专栏,电视台开设“健康人生”专题节目,电台每周二次播出专题内容,加大了对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的力度。

(三)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我委对创建目标的33项指标分解各科室、责任到人,各科室制定完成指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创建活动的正常进行。

2、认真实施生殖保健服务新三年规划。今年以来,各有关单位认真实施《区人人享有优质生殖健康服务目标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教育局、卫生局、团委、妇联、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结合行业优势,根据规划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实施市人口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发计委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各镇分别和中心医院、光明中医院和周浦医院签定了《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区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实施办法》于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检查,10月中旬,由区人口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镇人口计生办、医疗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施办法》在我区的顺利施行,保障了广大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4、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B超”和“孕检”工作。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深入农村、企业,为育龄妇女进行孕情“B超”服务。同时,对“B超”检查中发现妇女病的,做好导医工作。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孕检”服务工作。针对外来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为方便群众,区“孕检服务中心”周一到周日均有医技人员为外来流动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孕检,受到外来流动人员的欢迎。

5、健全了避孕药具供应网络。坚持“免费为主、零售为辅”,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今年以来,加强了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提高免费药具发放点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规范了药具基础资料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计划,保证药具供应。根据群众的需求,在惠南镇区安装50台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并加强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定时供货,大大方便了辖区群众的生活。

(四)依法行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1.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区人口委多次举办培训班,组织各级人口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人口计生干部法治化意识,把依法管理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规范法律文书。为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文书的制作,区人口委下发了法律文书的蓝本,并对基层人口干部进行法律文书规范性的培训,开展了法律文书的评选,各级出具的发律文书,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

3.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区人口委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赔偿法》、《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区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有关配套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4.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有效措施。年内,对全区计划外二胎生育和未婚生育进行了清理和专项检查,做到征收及时,不随意“涨”和“跌”,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形成合力,深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两港”建设,外来流动人口大量导入,人户分离不断增多,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是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重中之重。年内,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转发的区人口委、外口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南府办[2002]16号),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1、大加对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一是坚持平时执法查验证和突击查验证相结合,掌握外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截止年9月底,全区共有外来育龄妇女26310人。1—9月,全区执法检查3次,共执法检查43066人次,验证率达99.8%;1—9月,外来人口出生932人,其中计划内出生821人,计划外出生111人,计划生育率88.1%。二是坚持双向管理,加强与外来人口流出地计生部门联系。年内,与流入我区人口较多的安徽、浙江、江苏等省的十多个市(县)计划生育部门取得了联系,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落实了双向管理的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与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发挥各自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优势,形成了合力。

2、强化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各镇对人户分离人员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把人户分离人员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到对居住在本地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登记,3个月以上的建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6个月以上的输入电脑,进入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育龄妇女流出地和流入地加强联系,及时通报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加强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出现计划外怀孕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方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一是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在区、镇两级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要落实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各镇政府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也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企事业单位的法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确保人员、经费的落实。三是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得到兑现。全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能贯彻国家、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保障职工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发展是健康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从领导干部认识上,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的力度上,户籍人口的未婚生育和外来人口的计划外生育问题比较突出,成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推进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三是从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上,表现在少数计生干部法制服务意识、服务意识、业务水平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纠正。

二、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拓宽工作领域;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全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主要指标。

1、年区户籍人口总量控制在69.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在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在6.76‰,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0.22‰;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为62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9‰,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9‰。

2、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6%以上。

3、区、镇、村(居委)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网络体系,人工流产率比年有所下降。

4、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继续开展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从年下半年起,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市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01—2020年)。加强人口预测工作,建立区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2002]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探索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自治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重点加强外来流动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把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工作纳入“一门式”服务范围;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力度,把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列入综合执法的范围;推行镇人民政府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加强外来人员孕产妇管理;主动与流入本区人口较多的外省市区、县(市)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联系,落实双向管理的措施。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做到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降低计划外生育。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切实做好人户分离对象的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将人户分离对象列为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情况知晓率达98%以上。

3、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年,我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要与卫生部门积极合作,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高质量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同时,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发挥行业优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及将出台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随着镇、村(居委)区域调整,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村(居)的人口计生干部配备,充实力量。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法治化和信息化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

“”计划后两年,我区经济社会将飞跃发展,随着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二、三期和临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的现代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进程加快,使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计划后两年期间,全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出生性别比合理,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体制以及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人口综合调控力度。从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工作。一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战略,正确分析和把握人口中长期发展走势;二是根据新一轮发展要求,完善和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措施,完善“”人口发展规划;三是加强人口预测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调控;四是加强区域人口规模和分布的研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

2、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要求,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综合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强化政府的人口战略研究和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综合调控、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三是构建与现代化服务相适应的新型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四是总结和推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居)自治经验,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居)的自治范围。

3、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以创建国家和市两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加强对育龄人群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指导。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社区家庭计划指导,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服务。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经验,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保护。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

4、进一步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化进程。根据“以法治国”的方略,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深化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理;三是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第3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同志们: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省、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省、上饶省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省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省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省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省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省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省、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省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省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省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省、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省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省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第4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春节刚过,县委、县政府就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这既说明县委、县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更说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庞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精神,会后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大重点,突破五大难点,实现一个目标”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县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依法管理、村民自治稳步推进,新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扎实开展,“十一五”人口规划开局良好。

(一)*年主要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人口出生率:*年考核年度,全县共出生5493人,人口出生率为10.71‰,比州政府责任目标12‰低1.29个千分点。

政策符合率:全县符合政策生育5454人,当年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为99.29%,高于州政府责任目标97%的2.29个百分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当年出生人口中,男孩出生2864人,女孩出生262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94:100,保持在正常范围。

节育情况:当年生育对象采取上环、结扎、皮埋等长效节育措施4354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26%,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70%的9.26个百分点。

“三查”参检率:去年全县共开展“三查”服务12.125万人次,占年计划的95.42%,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90%的5.42个百分点。

免费服务率达到100%,知情选择面达到100%,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均达到和超额完成责任目标。

(二)*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继续稳定保持低生育水平。

*年,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实行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同时,乡镇继续巩固了党政领导计生工作联系点和驻村责任人制度,使全县各级干部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和目标更加明确。

二是落实政策,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后,县委、县政府针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办法(试行)》,各乡镇以及县直职能部门都相应制定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计生干部队伍稳定,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全县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确保了计生机构不撤,人员不散,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实行整体转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成功探索出了适应新机制的管理模式,为全州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管理积累了经验。村计生专干推行“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保证了村级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在抓好队伍稳定的同时,全县狠抓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利用半年、年度考核和平时督办检查的机会对村专干实行现场练兵,有效提高了村计生专干的业务能力;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证。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年,我们突破单纯考核责任指标的常规,建立了目标考核与解剖调研、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机制。在半年考核中,现场反馈乡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目标考核起到考核和指导的双重作用。

五是强化检查督办,促进了全县工作平衡发展。*年,县四大家分管领导采取责任到人、包干到乡镇的办法,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中督办,特别是对工作相对落后的乡镇采取了重点剖析,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的平衡发展。

2、加大投入,创优环境,创新机制,强化优质服务。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了整体转制,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面临着许多困难,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创优环境,创新机制,不断推进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创优服务环境。*年,县委、县政府加大了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长梁、花坪、高坪、红岩寺、三里五个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改善了服务功能,为广大育龄人群享受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开展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为切实解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后存在的人员思想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充分调动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激发服务中心的内在活力,先后建立健全了“三大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了“五项管理”,激发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促进了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

三是开展以“三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健康新产品、新科技推广运用。*年,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蓝氧妇科病治疗仪”和微管微创无痛人流等新设备和新技术,普遍开展了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全县普遍推广了准孕妇斯力安、福格森、叶酸等新产品,有效预防出生婴儿缺陷。为广大育龄妇女身体健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

3、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政策推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一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年,我县采取多种措施,在全县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村人口学校的作用,开展育龄群众培训,普及生殖健康及优生优育知识,大力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全县新添置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牌200余块,给已婚育龄妇女送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形成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二是以政策推动为纽带,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我县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同时,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都积极制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优惠政策。全县新增计划生育家庭投入达40万元,让更多的家庭得到了实惠。

4、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切实以“一法三规”为准绳,坚持“服务为本,管理并重”,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共同做好市场及三厅两地(美容美发厅、歌舞厅、酒楼餐厅、建筑工地、城乡结合地)的清理及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全县成功建立了“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并在全州得到推广。

5、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理顺生育秩序。

全县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实行了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制定和完善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B超、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终止妊娠、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了打击“两非”的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三)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全县人口出生反弹。从*年生育情况看,出生率较上年上升了0.93个千分点,出生人口增加517人,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政策外生育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增加,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的处罚、规范生育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开展人口综合治理,理顺生育秩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开展生育文化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积极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⒈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⒉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7%以上,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

3、上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60%以上,征收面达到100%;

4、重点对象“三查”服务率达到95%以上;

5、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7、节育术后和避孕药具使用随访服务率达到80%以上;

8、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知晓率达到90%以上;

9、流动人口登记准确率达到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0%,流入人口持验证率达到90%以上,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定率达到90%,孕检证明寄回率达到90%;

10、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决定》是指导我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依托党校、行政学校、人口学校,广泛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深入农村、家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重要政策,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

2、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意见》,全县要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以“控制、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并举转变,各乡镇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相应制定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及其他资源分配上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逐步形成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减少政策外生育,是作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决落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的原则,达到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直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行“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新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4、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工夫,切实加强乡镇计生办队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队伍、村计生专干队伍和计生协会工作队伍的建设,对村计生专干进一步完善“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级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探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强化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技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村级业务和服务模式,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全面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5、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围绕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优质服务的落实力度,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三大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三查四术”操作程序,强化孕前管理,规范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降低意外妊娠,维护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创建县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活动,力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30%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验收。

6、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今年,我们要集中对近年政策外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社会抚养费应征基数。同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教育和引导广大育龄人群依法生育,维护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7、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决定》,着力加强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县、乡(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加大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力度,把生育文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

8、扎实工作,精心准备,做好省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的安排,全省将用两年的时间对所有的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年,全省已验收了50个县市,今年将全部验收,我县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从考核的方式看与过去比有较大的改变,样本点涉及所有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县人口和计生局的业务要求,扎实工作,精心准备,认真抓落实,决不能出现任何偏差,乡镇一把手是本次省考核验收的直接责任人,考核验收的好坏将直接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机制,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和乡镇班子成员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驻村责任人制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

以目标管理为导向,改革和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实行党政与部门统一考核综合评估,建立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平时抽查与半年、年度考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结合;上级考核与本级考核结合的目标考核评估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乡镇及县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水平。

3、强化业务培训,规范业务要求。

今年,我们要继续把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狠抓乡、村两级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建立全县规范的乡村计生工作指南,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操作程序,真正使乡镇及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服务技能,努力在全县造就一支密切联系群众、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4、强化检查督办,继续实行重点解剖和重点指导。

为促进全县的平衡发展,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督查事项,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项督查,全面检查政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将继续对工作落后乡镇实行重点解剖,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乡镇共同研究工作办法和措施,将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兑现目标责任书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因此,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党政一把手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解决。要牢固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不断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建设。要结合乡镇的特点配齐配强计生办工作人员,特别是要稳定村计生专干队伍,制定和完善对计生办的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村计生专干的工资报酬,使他们安心、热心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5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为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活动,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厅发〔20**〕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强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更加突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事业。

二、目标任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经常、行政执法规范、优惠政策落实、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稳定、服务阵地健全、综合服务优质、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的基本标准;20**年底,乡(镇、区)全部达到“六好”(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标准;市直部门90%以上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合格单位标准;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乡镇服务机构90%达到**市“三位一体”建设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国家和省要求,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17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市、乡(镇、区)分别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培训市、乡、村干部和群众,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对照“六好”乡镇和“合格单位”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四)自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全面自查和总结,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经审查同意后,市政府统一组织验收。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加强和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市、乡、村各级都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公务员队伍法制化、事业人员职业化、村级计生管理员正规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高素质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每个行政村要有1名计划生育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待遇保障和分流辞退”等五项制度,建立“市管理、乡选聘、村使用”的科学管理体制,使村级人口计生队伍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2.完善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6月底前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设施和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实现“三证五定”(“三证”是要求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都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县两级技术服务站还要取得《母婴保健许可证》;“五定”是要求市、县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都要成为“农村困难产妇救助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全面落实,确保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逐步规范、完善生殖健康服务设备。开展创建“乡中心”和“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活动,30%的乡(镇、区)计生服务中心达到“乡中心”标准,其它全部达到“三位一体”规范化乡计生服务中心标准。实现全市计划生育村室覆盖率达0%、优质服务先进村室达40%以上,市、乡、村服务机构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把服务站建成“育龄群众之家”,市乡服务机构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群众满意”要求,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1.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信息化网络建设。在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改革考核层次,分线对乡(镇、区)、市直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利用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市、乡、村信息化网络硬件建设水平。乡所“三位一体”人口信息工作站建设完成率要达到0%,建设水平要在全省创一流。人口信息工作站终端入村率(00人以上的村)要达到0%,全部配置打印机,能够和省人口信息中心数据库联网。信息化应用要走在全省前列,市人口计生部门在继续做好对外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内网网站,打造市、乡、村三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形成通畅的数据传送、交流渠道。继续加大“两非”案件的打击惩处力度,有效遏制性别比偏高问题,并逐年趋于正常范围。

2.建立“奖惩并举”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奖励扶助制度确认程序、资金发放程序和监督落实程序,提高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市奖励扶助制度及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全面推行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制定的新农合、新农保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3.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20**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辖区、本部门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范围,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市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建设、财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落实职责,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抓好行政法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健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四)开展优质服务,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乳腺病普查普治工程。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要配合卫生部门,在全市开展“关爱女性生命、关注乳腺健康”活动,重点对我市农村育龄妇女开展乳腺病的普查宣传防治,采取进村入户方式,在防治查病的同时,为群众送去乳腺病防治知识。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患病对象,特别严重的建议转诊和再确认。

2.实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工程。认真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全面落实新的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访视制度。通过一系列服务活动和落实针对实施避孕节育措施对象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送药具上门服务,制定并实行节育手术后的回访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诺制度,全面提高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质量,确保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和术后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

3.实施预防生殖道感染工程。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妇幼等单位要紧密配合,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开展不孕症、艾滋病治疗和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档案,对患病妇女跟踪服务,确保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使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

4.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大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积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和受益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干预所需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一级干预所需宣传品制作、婚前孕前培训、孕前筛查、叶酸免费药品的采购发放和专家活动等。市、乡(镇、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优生检测诊断,做好叶酸营养素免费发放,最大限度降低新生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在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群众需求,在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知情选择对象的个人档案,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使育龄群众对各种避孕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与每一位接受技术服务的对象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同意书,为育龄人群提供足够的避孕节育方法,对育龄人群选择采取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定期随访跟踪服务。

(五)实施“婚育新风进万家”工程,促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将计生基本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认真组织宣传人口理论、科普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市广电、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市电台、电视台开办《人口与社会》栏目;市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区)、行政村,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使90%以上的育龄群众基本掌握生殖健康知识和避孕节育方法。各乡(镇、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以村、组为单位,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好媳妇”、“好公婆”、“好妈妈”、“好妯娌”、“优秀协会会员”等评先表彰活动。要加强乡、村人口学校建设,开展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市、乡两级计生部门要在交通要道或醒目地段制作大型宣传板面,打造宣传一条街,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优年工作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推行市对乡、乡对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区)要按“六好”乡镇标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及实际情况,完善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创建“六好”乡镇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实际困难,把创建活动与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包片领导、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创建“六好”乡镇工作如期达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单位活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干部,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新晨

第6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代表政府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城市化、产业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货源稀缺的商品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收费(价格)管理的政策,提出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建议;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制定粮食购销、调拨和储备计划,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全社会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咨询建议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编制《*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二)制定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前期项目计划和省、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并综合管理县重点项目建设。

(三)抓好粮食订单任务的签订和收购工作。

(四)实现"一符四无"粮仓县。

(五)抓好中心粮库建设。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完成收储公司改制工作。

(七)贯彻实施《浙江省定价目录》,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管理力度。

(八)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管理。

(九)做好收费年度审验及《收费许可证》换证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本调查。

(十)规范基础教育收费和学校收费行为。

(十一)健全和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十三)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四)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工作。

三、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改制办)

围绕全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1)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文件、材料及日常文件,制订局机关管理制度;(2)负责局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宣传、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全局各系统的业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

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职工教育、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办公楼保卫安全、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和计划生育工作;(5)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职责;(6)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情况检查、督促,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报表;(7)加强机关资产的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投资科

(1)制订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导向;(2)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负责提出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重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4)负责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建设项目过程的招标、建设进度、工作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对策和建议;(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三)综合科

(1)完成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2)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3)负责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限额以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4)提出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粮食科

(1)抓好粮油信息的收集、调研,供领导决策参考;(2)协助领导抓好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购销储备计划的实施;(3)检查、督促粮油安全储藏及"一符四无"工作,开展粮油仓库设施检查并提出建议、修理意见;(4)及时、准确做好各类粮食报表的统计、报送等工作;(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种补助资金。

(五)物价科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改革措施;(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经营价格管理;(3)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负责商品价格、收费的监审、监测工作;(4)开展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5)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收费调整方案;(6)负责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核定收费标准;(7)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8)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9)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六)统计科

(1)及时完成县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及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测算工作,完成全县年度统计公报的撰写工作;(2)每月按时编印*国民经济月度资料,负责编印《*统计年鉴》的统稿、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国民经济运行信息。(3)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组织年度统计法大检查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做好统计单位登记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单位年检工作,完成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农村住户调查和劳动工资报表任务;(6)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业、农业、投资、建筑业、批零贸易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科技等统计年报的定期报表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7)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上畜牧业的超级汇总工作;(8)配合市调查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9)及时撰写和提供统计分析;(10)做好乡镇、街道、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11)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江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的决定,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克服困难,开拓进取。

(二)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科室职责和领导安排,积极努力,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室间协同配合,共同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工作人员由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二)奖惩办法

1、完成月度各项任务,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月度奖金380元;季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的工作人员,加发季度奖金240元;半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含称职),发半年奖;全年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第7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人口形势

****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预计全县总人口到****末可以控制在20.6万人以内,人口再生产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等新的婚育观念正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工作格局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工作思路逐步变管理为服务,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激励机制,全县独生子女领证率预计将达到40%以上。2002年6月被省委、省政府验收命名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并连年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目标,为****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是,当前全县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计划生育发展的难度很大,困难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抓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讲话多,办事少,一谈到实质问题,不是没时间,就是顾不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只落实到口头上,写在文件上,而不是按上级要求,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县级相关部门中,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计划生育系统的事,其它部门只是配合,影响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部分群众中,随着“一法五规”的相继出台,误认为计划生育放宽了,没有以前那么严了。在我们的计划生育干部中,群众观念不强,习惯于对群众提要求,做指示,把群众当作管理的对象,没有形成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更谈不上对群众搞好服务。

(二)人口数量过多依然是首要的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尽管目前全县的生育水平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然而,由于人口基数大,受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今后每年出生人口和净增人口的绝对数仍将很大,加之又一次生育高峰期的出现,预计****期间平均每年净增人口将超过1600人。****年全县总人口将接近21.5万人。巨大的人口数量,将给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业、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造成很大压力。同时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很不健全,子女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养老、医疗护理等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在一些群众中仍根深蒂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自然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实行“一孩半”生育政策后,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更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依然是必须长期坚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综合治理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新的人口问题表现的相当突出。如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大,失业下岗人数大量增加,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未婚同居、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离婚再婚人群将会大量出现,计划生育工作难度继续增大,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落实“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十六字方针和流动人口“房主、业主负责制”,更需要相互配合和齐抓共管,真正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路子。

(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难以满足人们对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及生殖保健服务水平要求增高。目前,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一时还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特别是在生殖保健服务上,由于技术水平低,设备短缺,开展优质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

(五)新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较严重。

由于广大农村经济文化生活相对滞后,一些群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思想仍根深蒂固,加上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和个人门诊的B超管理使用不当,批准生育二胎对象擅自堕胎和溺弃女婴现象仍相当严重,导致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根据国统报表显示:2001年至****年的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28、142、129、126。

(六)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对计划生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很多,但在具体的执行中困难重重。具体原因很复杂,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诸如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自觉放弃二胎生育的奖励、增加集体财物分配份额、社会保障及扶贫帮困、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等问题,在广大农村还没有完全予以重视和落实。

二、规划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规划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发人力资源,把人口问题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是: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5年内平均增长率不超过于7‰,增加人口不超过7000人,到****年底,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1.3万人以内;****年到2020年底,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2.6万人以内,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行育龄夫妇享有的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有条不紊地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逐步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力争****年底降到115以内;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率要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符合本县实情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体系;5年内20个乡镇全部实现综合服务乡镇目标,并力争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管理。

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市上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县分年度人口计划,坚持实行一孩怀孕申报、出生登记制度和二孩批准生育制度,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到送证上门,跟踪服务。特别是农村刚刚实行“一孩半”生育政策后,要多为群众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严格和规范二孩生育证的审批程序,严防弄虚作假,提高人口计划落实的准确率。

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考评体系,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引导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扎实抓好中央《决定》和“一法五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进程。

中央《决定》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法五规”是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决定》与“一法五规”作为计划生育的头等大事,贯穿于具体工作之中。加强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的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剔除“管人”思想,变管理为服务,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对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出现的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各类事件,坚决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妥善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通力协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同时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积极配合计生系统搞好全社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切实改变过去那种急在计生系统,冷在其他部门单位的错误倾向。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各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在机构改革、户籍改革、医疗卫生改革、就业制度改革、城市社区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政策都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四)完善以“三查”和生殖健康“三大工程”服务为主体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

坚定不移地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改善装备,规范服务标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拓宽服务内容,强化“三查”服务,加大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力度,积极向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去落实。同时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计划生育广域专网,将育龄人群的信息档案录入准确,传送及时,为上级计生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

(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当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广大农村只能把老年保障寄希望于多生孩子和生育儿子来实现,这就产生了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提高。****期间要重点落实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计划生育户率先脱贫,要挤出大量资金分批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从生活和防老方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协调劳动、医保、养老中心等部门,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的计划生育问题。

(六)切实抓好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活动经常。进一步加大属地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社区与驻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共建共管机制。强化“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干部职工管理机制和“依托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镇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三个一”领导体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切实解决好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关键问题。积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经费。坚持完善计划生育考核制度,建立求真务实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一票否决的规定,为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有效治理性别比失衡。

第8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刚才,朱世旺同志通报了08年工作情况,对0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等一下,市人口计生委邱继东主任还要给我们作重要讲话,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的同志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

我国自1973年全面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上,“实行计划生育”被正式确立为基本国策。30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建设小康××、和谐××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领导重视,人口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全县上下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整体工作目标,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不断加强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号召广大农民少生优生、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动员违法怀孕人员采取终止妊娠措施。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切实加强督察和指导。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指标作为年终考核、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各部门本着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原则,及时反馈本单位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认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县呈现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措施具体,低生育水平得到巩固。全县上下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群众的生育意识不断得到提高;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生育的意识普遍形成;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部门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认真做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解决了农村居民家庭养儿防老的问题,有奖促控政策成效显著;强化优质服务工作,育龄人群享受到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优质服务,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心和温暖。近10年来,全县出生率、自然增长率保持在13‰和6‰以下,妇女总合生育保持在1.9个以下,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目标明确,优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县上下以创建全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以做好生育、节育、生殖健康为重点,千方百计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服务站、所建设,不断增加或更新技术服务设备,不断充实技术服务人员,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八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得到较好发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乳腺病查治、推套防艾、关爱女孩行动六项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40%以上的乡(镇)服务所基本实现了环境优美、管理优秀、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

(四)落实政策,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始终坚持管理与激励相结合,用激励政策促使广大群众自觉拥护国策。2003年8月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号召农村居民少生优生、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得到拥护和支持。2003年8月至2008年末,5603户农村居民主动放弃生育二孩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157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2008年度,3952名中小学生享受了教育奖学金,84名初中毕业生和22名高中毕业生享受了升学加分和一次性奖学金。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就学和养老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五)重点突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始终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坚持现居住地为主和户籍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配齐了乡(镇)及社区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流出流入人员台帐,落实了双向联系通报制度,完善了信息交换平台,推行了流动人口专职干部与社区合署办公制度,落实了目标责任管理,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了社区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违法生育逐年减少,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拓宽和提升。

(六)夯实基础,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稳步推进。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等村规民约,明确了村居民的权益和义务,推行了目标责任管理,整合了村级集体力量,调动了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机制,90%以上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了合格村标准。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协作的结果,更是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辛勤工作在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仍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控制人口增长的压力依然很大。受上世纪80至90年代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和部分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等结构性因素综合影响,今后一个时期政策内生育水平将会呈现上升趋势,全县将处于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出生人数将有所回升。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群众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群众特别是部分农村群众,要求多生育、生男孩的愿望仍然存在。二是“老板”、“富人”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在城乡同时抬头,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有关政策不协调的问题日渐突出。随着国家一系列普惠政策的实施,过去一些单独针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丧失作用,对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冲击较大、退证增多。四是离婚率不断增高,再婚后新组合家庭生育愿望强烈,加大了计生管理工作难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一是农村出生人口素质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育龄妇女患病率高。出生缺陷人口不仅给家庭带来痛苦、给社会造成负担,对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难度加大,流动人群生育管理已成为控制违法多孩生育的难点和重点。

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加大。由于多年来低生育水平相对稳定,部分乡(镇)、村(居)和部门、部分领导产生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下降、支持不够;村、组计生干部配备不强,出现队伍“弱化”等问题,影响了正常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县、乡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人才,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村、组计生宣传员、服务员报酬低,工作积极性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需强化责任意识,有效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解决实际问题,迅速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未来几年,我县将迎来人口总量、就业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四大高峰”,将对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面对新的形势,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最根本的是要端正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统筹经济和人口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人类自身均衡和谐。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看待经济发展的问题上,不仅要看gdp总量增长、财力增加,而且更要看人均水平。如果经济上去了,人口没有控制住,经济增长被人口增长抵消了,即使经济总量再大,实际意义也不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从根本上讲,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抓计划生育就是抓发展,抓好了计划生育就是抓好了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须把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统筹考虑,作为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想方设法加快发展,千方百计把人口控制在合理水平,只有这样,人均所得才能越来越高。

尽管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不少困难,但更要看到许多有利条件。一方面,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县综合经济实力有了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氛围正在形成。特别是全县生育水平总体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得到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国家正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四、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全县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化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重要一年。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们开创和谐计生新局面创造了非常难得的有利条件,我们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和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利益导向和宣传倡导,强化基层,夯实基础,采取措施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要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从2000年开始,我县就步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我们仍不能有丝毫松懈,一定要从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两手抓”,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坚持奖励和处罚并重,坚持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坚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努力做到无党员干部超生、无政策外多孩生育。要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形成,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障。

二是要严格控制违法生育。2008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同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80年代初出生的人口正在进入生育高峰区,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还将持续回升,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在近几年内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在落实好有奖促控政策,极积鼓励、号召广大农村居民少生优生的同时,我们必须控制住违法生育。各级党政领导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经常过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工作现状,研究工作措施,亲自安排部署,及时督促落实,切实将本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里,抓实抓好,把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的工作原则落到实处;要始终坚持“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对违法多孩生育的乡村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抢生、非婚生育反弹及各项工作滑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优秀公务员评定及有关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和内容。这一制度多年来得到了很好地坚持,现在和今后还要继续坚持下去,并且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各乡(镇)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控制违法生育工作做到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把职责和任务包干落实到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身上,绝不能签订目标责任书后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把各项任务指标和职责都下放到村级;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防控体系,采取措施加强对村干部、村计生宣传员、服务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建立重点对象档案,对没有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双女户和再婚夫妇要高度关注,做到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入户访视;要充分发挥计生服务所的服务功能,坚持做到每半年一次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最大限度减少大月份引产;要落实好县人口计生部门制定的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怀孕、违法生育、违法收养、性别鉴定、非法引产、瞒报虚报人口统计数据等情况的群众给予奖励,激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使工作和信息渠道更加畅通;要通过怀孕情况检测、入户访视、村组干部反映、群众举报、卫生部门通报等多种有效渠道,全面掌握违法怀孕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生育。

要做好违法生育费的征缴工作。违法生育费征收是体现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关键指标,也是计划生育行政推动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由于农村家庭普遍富裕起来,加之受新《婚姻法》和外省、市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期等政策的影响,部份农村家庭依法结婚、生育的意识淡薄,少数民族集居地方事实婚姻增多,间隔不满4周年怀孕二孩后不愿意采取终止妊娠手术,普遍希望生育后交纳罚款,导致间隔不满怀孕生育现象有所反弹。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其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坚持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者的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处罚标准要按规定计算,做到集体讨论、分管领导审批,禁止以任何形式随意降低、改变处罚和征收金额,确保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经常性征收工作,各乡(镇)要认真组织人员每年开展1-2次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让违法生育者和广大群众认识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上,要以人为本,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说服动员违法生育户履行法律责任。

三是要统筹解决人口突出问题。这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当前,我县经济、文化、交通发展相应滞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很重。要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预防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工程,探索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监测网络,落实定期通报、预报、评估和预警制度,切实降低全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采取经济、法律、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性别比平衡的政策,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防止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有所养目标落到实处。要切实改进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把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服务和管理当中,加快建设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统计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跟踪管理,形成流动人口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管理的“一盘棋”格局。

四是要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体系。今年,我县在巩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基础上,必须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有新突破。要按照优质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村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逐步健全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严格执业资格,优化队伍结构,规范工作标准,开展技术大练兵活动,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服务育龄群众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应用技术推广,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倡并落实好长效节育措施,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全面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五是要不断完善投入保障体系。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确保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确保技术服务所需资金投入的落实,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各乡镇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保障各项投入足额到位,特别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经费和社会保障待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9篇:法务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同志们: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主任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首先向大家报告近几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研究和讨论。

一、流动人口的特点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

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表现,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剩余劳动力的重新配置,缓解流入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也为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近年来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作为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特殊的人口现象,我国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流动人口总量庞大,并呈增长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正在形成流动人口的高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1.21亿,其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4242万人,占35%。到2003年,流动人口大约为1.4亿,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

第二,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镇。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为4.91亿,剩余劳动力1.70亿,其中有1.14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23.2%,但农村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现象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存在。

第三,流动人口的主体是育龄青壮年。

在流动人口中,15-30岁的大约占同年龄组的70%,35岁以下的大约占80%。在跨省流动人口中,16-45岁的达3508万,占全部跨省流动人口的82.7%。〖JP〗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处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他们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目标人群。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城里人相比,他们的教育水平、劳动技能、生活条件、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流动人口也是疾病,特别是诸如性病和艾滋病之类的传染性疾病感染和传播的重点人群。近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婚前检查、妇女病普查率均低于户籍人口,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则高于户籍人口。因此,如何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成为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五,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亟待加强。

人口的流动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约占各地计划外生育总量的50-80%,反映出对流动的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的管理上不到位,在生殖健康的服务上不到位。此外,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和规章上的缺陷,导致流动人口比较容易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已成为直接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就必然会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对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别是对提高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升高,确保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深远影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早在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生委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1998年,经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再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新的《办法》按照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1999年,又出台了《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于2003年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部长令,又与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9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这些管理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对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确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近些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是正确的。在此原则指导下,许多流入地积极采取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常性工作范围;一些流出地则从源头抓起,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解除后顾之忧。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多数流出、流入人口大省都相互签订了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协议书,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理进一步明确强调,要“加快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和调控目标的落实”。

第二,各级党政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逐步提高。

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带来的新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2002年“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2003年国办《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下发后,各级党政领导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了本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为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第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多数省(区、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作了专章或专条规定。各地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为核心,制定了一系列与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相配套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依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较多,仅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身的力量无法做到管理到位、群众满意,必须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协同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群防群治组织,构建了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平台,共同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第五,构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

多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时效性、准确性差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问题。由此造成了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责任不清,信息不通,交流不便,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到位。2003年“非典”期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优势,依托延伸到村、组的计划生育组织体系,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暨抗非典网络系统”,为国家部署抗击“非典”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非典”疫情结束后,国家人口计生委抓住难得的机遇,整合资源,从实际需求出发,借助已经搭建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建立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于2003年7月1日开始运行,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提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推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全国“一盘棋”局面的形成,为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第六,各地人口计生部门积极探索,创造了一大批值得推广的好经验。

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特别是2003年底,部长令和9部委文件下发后,各地本着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想,不断更新管理与服务理念,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总体规划中,以新的思路谋求事业的发展,以新的突破推动工作机制的创新,创造出了许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经验。

从流入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浙江省抓住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建立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摸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推行省内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结算制度;宁波市通过政府牵头协调,部门配合,创新机制,资源共享,提出了“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引导群众参与,探索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路子;福建省泉州市计生协会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为重点,主动配合和协助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辽宁省大连市建立起了城市封闭住宅区计划生育“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户参与”综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广东省按照“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山东省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城市社区总体建设之中,强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青岛市和厦门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南京市坚持“五个融入”,立足基层社区建立起管理、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深圳市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平对待、宏观管理、微观服务、推动自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运行机制,等等。

从流出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河南省近年来从“五个强化”入手,多策并举抓源头,依法维权上水平;重庆市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责,赋予人口计生部门综合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湖南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提高了管理效率,节省了行政成本,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信息不畅、不灵、不准的“瓶颈”问题;湖北省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清理清查各种乱收费现象,努力为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提供服务,受到进城务工育龄群众的欢迎;安徽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做好务工人员外出前、流动中、返乡后的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其他地方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摸索出了不少好办法,创造了不少好经验。虽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然而随着人口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城市人口人户分离增多,使过去依托户籍制度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下降。而且,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新问题。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五个不到位”: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现有体制和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有些流入地对流动人口存在戒备和防范的心理,遇事推诿,不够尽职;而有些流出地则想尽办法,防止外出育龄群众计划外超生,轻视服务,不够尽责。受这些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影响的结果必然是重管理、轻服务。

二是政策不到位。在一些流入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动人口没有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未能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而在流出地,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为了减少计划外生育,侵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人口流出地跨省、跨地设站进行孕检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流出地强迫育龄群众返乡孕检和离乡时收取押金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比例较高。“十五”中期评估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到50%。

三是措施不到位。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全国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单独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地(市)和县(区)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设机构分别为41%和43%,而乡级专设机构仅占25%。

四是经费不到位。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地方没有合理核定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没有将涉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五是职责不到位。从跨省的角度看,一部分地方缺乏“全国一盘棋”思想,两地管理和服务职责落实不到位,信息交流反馈率低,致使管理和服务渠道不畅通,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跨部门的角度看,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有些部门推出的改革措施,没有考虑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难度,弱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

三、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规定,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继续探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流动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不阻挡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动力。流动人口的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上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从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人口流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工作安排,要亲自抓决策、抓协调、抓保障、抓考核,并切实抓出成效。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通力协作,并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做到认识到位、决策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第二,部门配合,综合治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抓紧研究论证,提出修订《办法》的具体意见,明确和完善各相关部门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与时倶进,顺应改革大局,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总体方案之中。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把握相关领域改革的新动向,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第三,群众参与,村(居)民自治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融入村(居)民自治活动中,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步伐,引导流动人口积极行使民利,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有关决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进程。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劳务市场、集贸市场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拓宽信息、管理和服务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配合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属地管理,优质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工作管理职责,做到两地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加快构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各地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为跨省流动的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第五,建立机构,保障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解决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际需求的工作保障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更应该积极争取,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争取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所必需的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应计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经费需求总额,由现居住地财政一并安排。各地要积极推行和建立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和药具经费统一结算制度。

第六,考核评估,正确引导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基层工作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监督作用。要尽快制定出科学的指标体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之中。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抓紧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尽快制订跨省流动人口双向考核评估办法和制度,促进两地管理职责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工作原则的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要定期对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制度。

第七,信息管理,资源共享

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目前,各地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加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

第八,依法行政,维护权益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树立以民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理念,对流动人口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在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地要严禁要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流动人口户籍地跨省设立孕检站点乱收费,严禁户籍地无正当理由拒绝承认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接受服务所出具的情况报告单。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禁止并认真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案件,把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