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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档案全文(5篇)

法务档案

第1篇:法务档案范文

1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基本情况

1.1国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未提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201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下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档案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中,但据了解目前尚未真正启动此工作。2012年以来国家档案局连续印发了3个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2〕103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托管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3〕271号)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这3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寄存服务外包过程中,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1.2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我国许多地方出台的地方档案法规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尤其是服务外包企业(也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做了相关规定。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未出台档案法规)颁布的档案法规(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有25个[2]对档案中介机构(实质上即是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做出了规定,约占53.3%。其中,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档案中介机构作了规定,约占66.7%;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5个城市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了规定,约占33.3%。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吉林省档案条例》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在修订前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了规定,而在修订后则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因此,目前北京、海南、吉林、山西、重庆、广西、青海、江西、湖南、江苏这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法规中没有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规定,约占33.3%。从条例内容来看,上述25个地方档案法规中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有12个,大多要求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涉及到业务范围的地方档案法规有7个,大多以列举的形式指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包括档案整理、鉴定、评估、咨询、寄存等方面;涉及到登记备案的地方档案法规有11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监督指导的地方档案法规有9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地方档案法规有4个,对违反规定从事档案服务外包活动的情形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另有1个地方档案法规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制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办法。此外,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温州市、杭州市、宜昌市、佛山市等七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这七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大多包含如下内容:(1)指出档案中介机构从事的是档案咨询、整理、保护、鉴定、评估、寄存、数字化、业务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2)规定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定期进行复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备案情况,执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业务水平,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其他合法合规等情况。档案中介机构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取消其备案登记。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及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单。(4)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档案咨询、评估、鉴定、整理、寄存和数字化的资格和能力;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5)认为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培训,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档案中介机构应具有两名以上档案专业人员,并有不少于一名取得档案中级职称;此外,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在一个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6)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签约条款和收费条款。(7)惩罚和法律责任条款。除了上述共性的条款外,部分地方的档案中介管理规定还根据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做出了以下规定:(1)湖南省规定了不能外包的范围,包括国有档案的鉴定、销毁;涉密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佛山市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档案、内部(工作秘密)或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2)湖南省、佛山市对档案库房提出了要求,指出库房应当满足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3)杭州市指出应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市档案局应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4)温州市、杭州市档案中介管理规定指出档案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执业人员守则,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入档案行业协会,接受档案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5)佛山市特别指出应当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1.3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和业务操作要求做出了规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宜或应遵守。例如,《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对于档案寄存服务企业进行档案库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档案数字化服务企业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时宜遵循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服务企业的档案整理质量宜满足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制定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标准,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地方标准,例如,山东省地方标准DB31/T430-2009《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78—2013《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包括5个部分,目前已经送审,待)。这些标准对于我国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现存问题

2.1法规标准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实践需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据黄霄羽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全国共有376家档案中介机构。[3]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4]2013年,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上进一步提出“存量数字化”的要求。[5]这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较为落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少量规范性文件和部分间接相关的标准。地方层面,尽管已有许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少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白状态。[6]由于缺乏专门的标准,发包方无法正确评价承包商的服务能力,无法科学筛选合格的承包商,无法有效监督承包商的业务操作;承包商不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业务操作程序,不知道从何提升自己服务能力。这导致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安全漏洞。

2.2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在前述25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档案法规中仅有4个提及了档案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均无提及。一旦在外包过程中出现了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事故,发包方大多只能被动承担后果,很难借助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笔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某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中,与承包商发生商业纠纷,承包商威胁要将存有档案数据的硬盘带走。

2.3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具体

目前,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低、流动率高。许多承包商聘用的一线员工大多只有高中学历,而相当一部分是实习生或临时用工。即便是承包商的业务骨干或项目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很少。整个行业中具有过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员工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承包商对员工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这使得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大多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学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应具有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相关工作经验,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均无明确规定。

2.4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不严格

民营档案寄存服务商大多没有专业的档案库房,其库房多数由废弃工厂库房改建而成,而许多库房连基本的“八防”都做不到,[6]遑论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的要求。但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对于档案库房及其保管环境的规定大都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例如《浙江省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只提出“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符合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而何为“必要”,配备安保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指什么,并未指明。[7]

2.5缺乏业务操作指南和服务价格指导

现有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外包业务操作缺乏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档案交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缺乏详细规定,容易造成安全漏洞和质量缺陷。例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中,一些服务商一味追求提高速度、降低成本,造成一些材质脆弱、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档案被损毁。一些档案寄存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的开架式按卷盒存放方式保存档案,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卷盒上的敏感信息。而且,承包商业务操作主要依赖于自身经验,较为随意,各个承包商之间的业务标准不统一,将来发包方之间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很困难。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不同承包商的报价相差很大,以数字化扫描为例,从0.1元一页到2元一页不等,各地区均无收费指南或收费标准,出现了部分小企业先以低价中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再试图加价的恶意竞争行为。

2.6法规标准执行力差

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出台了有关档案中介服务的法规制度,但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例如,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截止2014年底也只有12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些年,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了相关档案或保密法规制度的事情,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少予以依法罚处。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8]

3对策建议

3.1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

建议在现有地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国家层面的针对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行政法规。此类法规可包括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设立条件、业务范围、人员素质、保管环境、服务收费、合同签订、操作要求、安全保密、法律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9]通过国家立法,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促进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在法制的轨道上快速、健康发展。

3.2完善现有地方法规制度

建议各地方补充、细化和完善现有涉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规制度,特别增加以下内容:(1)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2)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要求;(3)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档案库房、仪器设备、档案装具的要求;(4)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5)发包方和承包商档案交接要求。

3.3出台相关标准指南

对于许多暂时不适宜以法规制度强制要求的领域,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档案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出台《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总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寄存服务》(此三者,国家档案局正在研制),以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价格参考目录》等标准或指南。

3.4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历史悠久,行业成熟度比较高,建立了结构完备、会员广泛的行业协会,如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Profes-sionalRecords&InformationServicesManage-ment)。PRISM制定了制定的一系列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道德准则,包括商业性文件中心运营标准(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ForCom-mercialRecords)、建筑标准(ModelBuildingCodeandNFPARequirements)、灾备标准(DisasterPlanningWorkbookforCommercialInformationManagementCompanies)、保险及风险转移标准(In-suranceandRiskTransferGuidelines)、载体设施标准(MediaVaultGuide)等。[10]这些标准指南紧扣业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基本涵盖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主要运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对我国制定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5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第三方评估

第2篇:法务档案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

0前言

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开始,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越来越普及,中国作为十六亿的人口大国,智能化改革也将是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近些年电子商务的崛起,无疑又带动了一场新的变革,那么作为企业“命脉”的档案,不仅影响企业的整体运行,也是一些重要环节的基础,所以档案的管理也应朝着智能化发展,不断突破传统,为整体发展做贡献。电子商务档案管理的智能化还没有成熟的运行机制,也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广泛使用,所以为了使档案管理朝着信息化、智能化前进,各方都要积极探索,共同努力。

1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的现状及解决措施

1.1认识存在偏差,应注重档案管理智能化优点的宣传档案管理智能化是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式,但由于近几年才开始转变,档案管理人员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或者存在一些偏见。电子商务档案管理全部依靠电子计算机,有时候会出现系统错误,让人不能信服,所以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各企业应加强信息化、智能化优点的宣传,为早日实现档案管理智能化做好准备。

1.2系统不完善,应完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专业化上段已经提到,电子商务信息化需要全部依靠计算机,目前的计算机版本不统一,新的版本或测试版系统不稳定,容易发生死机、还原系统等问题,进而保存的资料容易丢失,难以恢复。在这种安全可靠性缺失的情况,要求计算机技术人员根据所在企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创造完善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保证其准确性,为档案管理做贡献。

1.3操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过关,可以进行培训,规范操作对于传统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全部依靠计算机来操作,往往在技术方面不过关,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建立档案的过程中,操作有困难,不能建立完善的档案;另一方面,在管理档案的过程中,除了基本操作外,如查找、归类等技能,会加重自身工作量,影响整体工作效率。针对这个问题,各企业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专业人士讲解计算机的基础应用,提高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技能的掌握水平,规范操作方式,使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系统更加完善。

2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发展的方向

2.1档案管理信息虚拟化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所有信息存在计算机中,运用虚拟化的手段,将企业信息、商品详情和客户资料等所有档案分类存档,最大程度实现虚拟化,节约了时间和空间。除了管理各类信息外,还可以运用云端等互联网技术,备份储存资料,突破地域和时间实时传送,还可以更直观对比分析,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发展策略,为企业运作提供直观数据,方便上级做决策。

2.2档案管理信息多样化传统的档案管理全部依靠人工,在纸质资料上填写,或者运用半智能方式,在电脑上填写各种信息,然后打印出来再归档,这就只能保存可以转换成文字的资料,大大局限了信息的种类。如果实现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除了可以保存基本的文字资料外,视频、音频、图形、立体等形式也都可以保存,不仅增加了信息的多样性,还容易引起共鸣,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以做一些变动,跟上消费新潮流。

2.3档案管理信息便捷化运用计算机技术管理档案,其便捷性是智能化信息技术得到广泛运用的一个突出特点。第一,档案管理智能化操作简单,可以减少录入时间;第二,档案管理智能化可以及时找到所需资料,不用在档案柜里按顺序查找,节省查询时间;第三,档案管理智能化还可以把多种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运用视频通话和语音通话等方式及时沟通,打破了地域性和时间阻碍,这一点应该是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最基本的优点。

3实现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的现实性意义

3.1突破传统,节约资源上文也提到了,传统的档案管理依靠纸质文件,也需要保存大量纸质文件的空间,同时管理人员也要好几名。实现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智能化,突破传统模式,节约人力资源和纸质资源费用,本质上为保护环境做了贡献。除此之外,也节省了保存档案的空间,便于结构精简,最大程度节约开支。

3.2便于管理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档案管理智能化,更加便于管理所有资料,也方便更新信息和查询信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运用储存卡增加安全性,把所需资料存在储存卡等设备上,更突破了网络的界限。

3.3提高工作效率精简人员,操作便捷,最大程度上节约了资源,减少录入信息、管理信息和查询信息的时间,大大增加了工作效率。工作效率的提高直接促进企业进步,电商的发展更加顺利,也增进了经济的活力,为普通百姓创造更好的经济消费环境。

4结论

电子商务近年受到国家重视,其未来前景一片光明,电子商务档案管理的智能化也是必然的,但在目前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存在一些恶意操作,各方应该趋利避害,杜绝不良竞争,防止恶性循环。电子商务档案管理有着便捷性、系统性的特点,但形式是虚拟存在的,相关人员要做好应对意外的准备,为其更好更快朝着智能化发展尽最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孙万彤.电子商务档案的特点及智能化发展趋势探讨[J].黑龙江史志,2014,20:102.

第3篇:法务档案范文

【关键词】经济发展;开发区;档案管理;策略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部级、省级以及地方级经济开发区快速兴起,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其核心任务是发展经济,这就要求其他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一核心。档案能够还原历史、服务现实、预测未来,是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形成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不仅能够记录开发区发展足迹,而且能够作为服务决策、推动发展的隐性支撑。所以,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运用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档案记录、管理和合理运用非常必要。

一、档案管理概述

档案管理,即档案工作,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了8个方面,分别为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管理是一项管理性、服务性、政治性的工作,要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的原则。档案管理系统是整个国家文献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在构成整个社会的科学能力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社会信息系统的基石。档案管理不仅对局部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有意义,对整个社会也有意义,不仅具有当前的、现实的意义,也具有长远的、历史的意义。

二、开发区档案管理现状

当前,档案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从国家到地方设立了专门进行档案管理的机构,很多机关单位、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但就开发区而言,在档案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一)缺乏足够的重视。经济开发区的重点是抓经济发展,其重心和精力都放在看得到、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建设上,重视的是经济的增长速度、税收的总量、规模工业产值等内容,而对于档案管理等隐性的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二)缺乏完善的系统。很多开发区的档案管理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比如整个园区的档案缺乏统筹性,很多档案分散在各个部门,容易造成档案遗失,而且难以形成系统的档案资料,无法有效地为决策和发展服务。

(三)缺乏高效的管理。不少开发区在档案管理方式上依然比较传统、粗放,没有运用最新的科学技术,缺乏创新意识,比如有的开发区还是以纸质档案为主,并且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室,这容易造成档案损坏、遗失。同时,档案借阅、回收等工作不细致,没有形成流程化的完整台账,容易导致档案失落。

(四)缺乏有效的运用。档案应当是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但目前很多开发区将档案管理与服务经济剥离开来,档案全部放在保存室中,未能有效地运用于经济发展之中,其价值和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三、开发区档案管理策略

档案管理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也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合理、科学的档案管理,以及高效的档案运用,能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带来重要的价值。

(一)要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档案管理自古以来便存在,在历史进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同样也是历史中的片段,无论从记录历史角度,还是从服务决策角度,都应当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一方面,开发区从领导到一般职工,都需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档案管理放到整个开发区发展的大局中,放到发展的整个历程中去考虑,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定位;另一方面,要有档案管理意识,平时的招商引资、重大签约活动、重大项目开工、领导视察、客商考察、重大会议等内容,都应当留存档案,并有意识地将纸质与照片、视频等资料进行结合保存。

(二)要构建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用系统的思维来考虑,用系统的方法来开展,也需要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第一,构建系统机制。档案管理需要从简单的人员管理变为制度管理,从而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比如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主办部门需要做好会议、活动等工作的资料留存,内容上包含纸质材料、照片、录音、视频等,并将整理好的资料统一由开发区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集中管理,并建立档案入库登记制,做到任何一份档案入库都明确记录。第二,构建“1+3+N”管理体系。开发区体量较大,部门较多,队伍庞大,档案管理必须要形成体系。其中“1”为档案管理专业部门,“3”为开发区、局室、部门三个层级,“N”为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包括开发区、各局室、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通过体系的构建,能够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到人。

(三)要提升档案管理质效。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工具手段,创新管理形式,提升管理质效。第一,实现档案数字化。传统的档案主要是纸质档案为主,对档案室的面积、气温、防火性等要求非常高,而且容易出现档案受潮、损毁、遗失等问题。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档案数字化成为了可能,开发区需要把握技术机遇,加快建立数字档案库,一方面,加强推进库存档案数字化,比如通过扫描、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保存;另一方面,明确档案数字化入库,尽量减少纸质档案。同时将整个开发区的各层级档案资源都纳入数字化档案库,实现信息互通互享,打破信息壁垒。第二,进行专业化管理。要充分体现档案管理的专业性,无论纸质档案还是数字化档案,都要进行科学分类,按照实际情况编好条码,便于管理和查阅。同时可在园区官网专门开通档案数据窗口,并加强会员认证管理,使档案管理网络化。第三,完善档案跟踪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台账机制,对档案入库、借阅、归还等每一个环节都做好登记,确保无遗漏;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加强对档案的痕迹跟踪,并对每一份档案明确时间期限,以确保档案安全,并及时归库。

(四)要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存放的档案是“死”的,只有运用起来的档案才是“活”的,才有实际的价值,所以档案管理的重要目的在于有效运用,使其服务于现实。第一,提供借阅,帮助了解历史。档案资料记录着开发区的发展历程,比如建园、奠基、重大历史事件等,通过提供借阅服务,能够打开了解开发区历史的“大门”。第二,加强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撑。档案保存的内容多种多样,其中包含了开发区发展过程中的大量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开发区的发展速度、质量等情况,能够分析问题和趋势。比如对每年的经济总量、增速、税收情况、市场主体情况等进行分析,能够了解开发区的整体水平,这能够为制定今后的发展计划、发展目标等提供参考。

四、结语

总之,对于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任务的开发区而言,档案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也能够发挥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完善的系统,提升管理质效,并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真正服务并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顾小顺.经济开发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探讨[J].江苏科技信息,2018,35(29):45-47.

[2]肖艳清.论开发区科技档案的重要性[J].建材与装饰,2018(21):166-167.

[3]张红丹.开发区档案工作的特点、问题与对策[J].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浙江省基层档案工作者论文集,2017(00):82-86.

[4]章维倩.对开发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若干思考[J].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浙江省基层档案工作者论文集,2016(00):228-230.

第4篇:法务档案范文

在对待舞弊审计中的财务资料时,舞弊审计人员应以一种职业怀疑态度来执行审计工作。而舞弊调查则需要法务会计人员具有更高程度的怀疑态度,这包括质疑的思想和对证据的批判评价态度,对与可疑账户有关的所有信号和信息来源都要进行更加详细的检查。显而易见,舞弊审计有专门的技术方法,而且必须按照审计程序进行,但舞弊调查的方法则更多,具有方法的灵活性和态度的主动性。其中,舞弊调查比现有审计方法先进的一点是对舞弊线索的追踪,舞弊线索也可称为舞弊征兆或红旗信号等,国外的法务会计师在舞弊调查时除了审计常关注的会计资料和内部控制方面外,还包括对职员的生活方式、职员的异常行为、来自其他单位的投诉等方面,并对法务人员进行训练。这些征兆可以使法务会计人员在主动调查阶段找到突破口。

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的工作程序

1.确定所要查找的舞弊类型。为了保证能查找出所希望调查的舞弊,调查人员需要提前很长时间安排计划。因为不能审查所有项目,所以必须在给定的时间内选择审查的舞弊类型,这当然要根据对舞弊征兆的观察和判断。无论针对何种舞弊类型,都必须明白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很可能会漏掉其他舞弊类型。为了尽可能减少漏网之鱼,在设定时期内调查人员应致力于囊括企业容易受影响的所有舞弊类型。在准备调查方案时,还应该考虑企业以前曾被怀疑过或已经证实的舞弊和举报的舞弊。如果企业曾有过舞弊的案例,那么调查方案中应优先针对这种舞弊。

2.选择一笔恰当的会计交易。该笔交易与所选择的舞弊类型不同,这主要是了解企业的经营业务的全景,获取与该交易相关的支持性凭证记录和档案,熟悉合同、订单条款、产品或服务要求。这个阶段不需要取证。

3.执行调查程序。在这一步,要注意针对不同舞弊类型选择不同的调查方法,打破传统审计工作方法,采用更有效的主动性调查方法。比如,调复付款舞弊,这种类型是舞弊者向一个付款人就一笔业务付款几次,调查程序是审阅只有单一卖方的付款,以辨别金额相似的付款交易。当然,要调查多方付款人舞弊就复杂得多。该类型是选择不同收款人作为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以证实付款交易,舞弊者可以利用真实性付款来伪造虚假付款的所有书面资料,所以针对支持性凭证进行有限的检查和对货物的调查都难以揭露虚假付款。对于这种情况,调查人员就要采取特殊的方式寻找线索,如去现场向施工人员询问“是谁承包的工程”“、谁提供的劳务”等。分两种情况:如果没有发现舞弊标记,调查人员可放弃该笔交易,继续下一笔交易。如果发现舞弊标记,调查人员就必须寻找额外的证据来证实这一发现。就是说如果发现了强有力的证据,必须对证据做好保密工作,并开始谨慎地寻找同类舞弊的其他例子。尽管已经取得的证据足够说明舞弊的存在,但要提起诉讼,就应该再侦察一些确切性证据。因为只有一项证据,有可能不被定罪或是处罚很轻。经验表明,若舞弊者成功地舞弊而没有被发现,他们将会尝试其他相似的舞弊,而且通常不会改变舞弊伎俩。以上调查程序适用于调查之前没有迹象表明舞弊存在的情况,法务调查人员必须自己发现线索,并证明是否存在舞弊。如果舞弊调查一开始就知道舞弊的线索,通常是在已经立案的案件中,那程序就简单了,直接明确要调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用调查方法,强调法务调查工作的证明性。

提高我国法务会计舞弊调查业务水平的措施

1.创建法务会计舞弊调查业务人才培养环境。与一般的注册会计师相比,法务会计师除了需要具有会计、审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外,还要具有民法、刑法、证据学相关的知识,掌握调查和取证技术以及具有更好的沟通、表达技巧和职业判断能力。目前对法务会计舞弊调查人员的培训还太少,高级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主要有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法务会计研修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上海有培训机构承办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课程,国内其他地区则鲜有此类培训。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对当前从事舞弊审计业务的高级审计人员进行法务会计培训,使他们由过去的审计师迅速成长为掌握国际先进法务会计舞弊调查技能的法务会计师。这需要政府、行业自律机构、研究院所多方位地提供这样的培训服务。

第5篇:法务档案范文

关键词:法务会计;预防;舞弊

我国的经济在步入21世纪之后发展迅速,近些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逐步完善,但信息失真、舞弊造假案件不断发生。国内银广夏、蓝田股份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影响甚大,严重挫伤了市场投资者的信心,也使得会计的生存诚信受到争议,之后虽然国家财政、审计和证券监管部门不断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加以防范,但舞弊案件仍然不断发生,如2005年发生的科龙电器舞弊案件、2015年上海皖江物流案件、2016年发生的北大荒财务造假案件、2017年振隆特产案件。这些舞弊事件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公司高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其中,协同造假。舞弊的肆虐单靠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已经起不到扼制效果了。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对防控舞弊有独特的作用。会计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进入瓶颈阶段,会计要发展就要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会计的发展也要结合法律,因此在会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将法务会计列入其中。

一、法务会计防控舞弊的优势

法务会计对防控舞弊的理念相比传统的方法更加全面,传统的预防舞弊方法主要是通过公司的内部治理、内部控制和依赖社会审计甚至政府审计,传统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是利用职能相互牵制为主要方式,外部审计则依赖于审计人员独立性,要求审计人员客观的审查舞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法务会计的独特表现在:1.法务会计防控舞弊具有全面性。传统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在预防舞弊时多从机会角度考虑,利用职能相互牵制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较少关注到实施内部控制的主体自身的压力需要等因素是否会对预防舞弊产生影响。法务会计在防控舞弊时则考虑到了这一点,分析了控制主体的自身压力需要因素。在生产经营中对发生的经济事项保持怀疑态度,及时发现纰漏的地方,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进行调查验证,能更早的预防和发现舞弊,从而针对这些原因做出具体的预防,建立法务会计的防控体系。2.法务会计的预防具有持续性。传统的舞弊预防方式像内部控制偏向于对舞弊的事先和事中预防,外部审计则倾向于事后预防。法务会计的预防则具有持续性,在事前、事中、事后能实现不间断的预防。法务会计预防的全面性使得在事前预防中充分考虑了舞弊主体自身因素的影响,对聘用或者在职的人员进行身份背景的评估;事中预防是运用法务会计的调查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舞弊苗头;事后预防是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管理层的行为进行审核,同时对活动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可能导致舞弊出现)及时做出调整规定。3.法务会计预防力量的多样性。法务会计的预防舞弊体现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预防舞弊不仅需要内部力量,也需要来自外部的力量,外部力量比如政府审计、税收审查、工商核查、股东反馈、员工反映、顾客投诉等,企业舞弊的预防主要通过内部力量,但当内部预防失效或者达不到效果时,外部力量在一定能够程度上也可能发现舞弊,比如刘姝威通过分析蓝田股份的财报,得出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结论,进而引出著名的蓝田股份财务舞弊案。4.法务会计预防措施的多样性。法务会计是融合了会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多种学科的一门边缘学科,预防舞弊时除了采用传统的预防措施,比如企业规章制度,还结合了其他学科的优势,采用新的预防措施。

二、预防的措施意见

综合上述法务会计防控舞弊的优势,在舞弊的预防中只有通过具体有实行可行性的建议才能发挥法务会计的防控作用,根据国外有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我认为法务会计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在职人员和聘用时的背景调查

对在职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是对职工的价值观、职业观的综合评估,可以提前消除不诚信、贪心等因素在企业员工内部的存在,实现法务会计的事前预防,消除舞弊动因。管理层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当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管理层的舞弊很可能使企业内部控制失效,达不到预防舞弊的效果,管理层背景调查事关重大。管理层背景调查可通过管理层档案记录,与管理层所属的以前工作单位领导和下属进行面谈,对管理层的工作、兴趣爱好、习惯等相关信息进行探讨;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可通过设计更加详细的简历介绍,在雇佣员工时要求简历填写完整且对简历内容进行核实,如:实习经历,可通过联系简历所填的实习证明人电话对应聘人的工作表现进行核实。入职后的企业人员建立个人品质和道德水平的评价体系,无记名收集企业其他员工对所评价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的舞弊审计和内部反舞弊

企业通常都是进行形式化的年末外部审计,且审计内容集中在财务和经营方面,对审计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很少有公司主动要求审计,只有怀疑存在舞弊情况时才被动的进行舞弊审计。主动的舞弊审计也是预防舞弊的方式,当企业采取不定期主动审计时,企业职工的舞弊行为随时会被审查,会起到威慑舞弊者的作用,让员工知道只有秉持职业道德才能避免不良后果,从而起到预防舞弊的作用。

(三)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所有的舞弊都会表现出一定的征兆,及时发现舞弊征兆并作出反馈就是监督体系的主旨,每个企业都应该建立系统的监督网络,包括外部举报、内部反映、高层审查等等多个环节,借助于现达的网络通讯技术,建立一个方便、安全的监督反馈平台,尽早的采取措施,阻止舞弊的进一步发展。

(四)举办员工职业道德培训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员工道德建设的向心力,给员工树立正面、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道德品质也是从根本上预防舞弊。企业应该规范企业的道德体系建设,加快企业诚信文化的建设和影响力、提高管理层道德品质。

参考文献:

[1]刘传会.管理层舞弊的法务会计调查与预防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