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第1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奖励对象晚婚晚育奖励的对象为当年度符合晚婚和晚育条件的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城镇无业、失业居民。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晚育是指已婚育龄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奖励标准

从**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妇和符合晚育条件的妇女,每人给予不少于20元的物质奖励。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意见》的要求,实行晚婚晚育的应分别给予奖励,即晚婚奖励一次,晚育奖励一次。

四、奖励经费来源

城镇无业失业人员的奖励费由区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奖励到位。

五、加强领导,确保奖励到位

落实对城镇失业和无业居民的晚婚晚育奖励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晚婚晚育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落实好城镇失业无业居民的奖励。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对城镇无业、失业人员实施奖励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计划生育服务窗口等宣传阵地,利用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等方法进行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皆知。

二是要摸清底数。各街道要摸清辖区内当年结婚、生育居民的数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及时给予奖励。

三是奖励要准确到位。今年,**市第一次将市内四区城镇失业无人员晚婚晚育奖励纳入考核,并且实行分别考核,在方法上,除定期考核外,还将通过举报、网上监控、调查、电话调查等方法实行日常监控的办法进行考核。为确保奖励发放及时到位,各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对已进行奖励的人员应填写好《城镇无业、失业人员晚婚奖励品发放登记表》、《城镇无业、失业人员晚育奖励品发放登记表》(附后),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备查工作。

晚婚晚育奖励的对象为当年度符合晚婚和晚育条件的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城镇无业、失业居民。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晚育是指已婚育龄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奖励标准

从**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妇和符合晚育条件的妇女,每人给予不少于20元的物质奖励。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意见》的要求,实行晚婚晚育的应分别给予奖励,即晚婚奖励一次,晚育奖励一次。

四、奖励经费来源

城镇无业失业人员的奖励费由区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奖励到位。

五、加强领导,确保奖励到位

落实对城镇失业和无业居民的晚婚晚育奖励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晚婚晚育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落实好城镇失业无业居民的奖励。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对城镇无业、失业人员实施奖励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计划生育服务窗口等宣传阵地,利用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等方法进行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皆知。

第2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宣传展示项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增强凝聚力,推动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工作”是指项目部职工在内外的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上发表的反映本企业情况的文字、音像、图片等新闻作品。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项目部领导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所属各工区、部门成立由2-3人组成的新闻报道小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四条  项目部各工区、部门要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网络和工作机制,培养通讯员、新闻宣传骨干,壮大宣传报道队伍。

第三章 新闻报道的实施程序

第五条  宣传报道是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壮大的有效手段,宣传和维护企业形象是各级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各工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工区、部门。作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奖罚兑现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各工区、部门逢有重大活动或地方政府、业主、集团公司、公司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务必提前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摄影、采写工作,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八条  各工区、部门对外发送的新闻稿件,发送前应由项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审核,并报项目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投稿。

第九条  各工区、部门应加强宣传报道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台帐,对于已发表的文字、广播电视节目等应及时下载备份,以供随时查阅。

第十条  各工区、部门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面对新闻舆论监督,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实现双赢。

第十一条  新闻媒体人员来本单位采访、调研,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登记备案。重要的采访、调研活动,由单位主管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亲自接待。

第十二条  各工区、部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调研),应提前向项目部党委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接待,不得泄露生产经营和商业机密。

第四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  宣传报道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公司职工在指定的主流媒体、各类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上刊发的反映项目部良好风貌的文字、照片、影像等作品。奖励依据《宣传报道稿件计分标准》统计结果计算实施。

2、宣传报道网站稿件计分标准(单位:分)

媒体级别

800字以下

800字以上

单幅照片

备注

一类媒体

8

12

8

二类媒体

(股份公司)

4

6

4

三类媒体  (集团公司)

2

3

2

公司网站

1

2

1

3、奖励对象:文章署名作者,联合署名超过3人的以署名靠前的第一、第二作者为奖励对象。

4、奖励换算:纸媒、广播、电台计分换算为同级标准两倍(头版头条按照三倍计算),同一稿件计分上限为100分,一分兑现稿费金额40元,综合办公室人员按照每分30元兑现。

5、级别界定:一类媒体有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新闻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广播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工网、光明网、中青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澎湃新闻、环球网、今日头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国资委网站、国家铁路局网站、中国铁路总项目部网站、党建网、共产党员网等。二类媒体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部委、计划单列市、中国铁建股份项目部等媒体。三类媒体指地市级媒体、集团项目部网站。

6、项目部各工区、部门每月写两篇报道(文体不限)每半年将对各工区、部门新闻报道情况进行通报,年底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8、本办法适用于全项目部,各工区、部门不再单独制定激励机制。

第3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县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二条引导资金包括我县财政预算安排及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门用于旅游产业引导、扶持、奖励、宣传促销的专项资金。引导资金管理要以旅游绩效为导向,与旅游发展状况、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企业达标升级挂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县做大做强做优旅游产业。

第三条引导资金来源包括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旅游专项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引导资金使用原则:

(一)项目管理原则。通过申请、立项、审核、审批、监督实施、决算等项目管理程序,对引导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管理。旅游主管部门应建立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库。

(二)引导激励原则。发挥政府资金对旅游产业投入的引导作用,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建设的投入,以单位自筹资金为主,财政引导扶持为辅。

(三)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突出重点扶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跟踪问效原则。县财政局和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引导资金的使用与企业的纳税情况挂钩,同增同减。

第五条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经费主要用于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主要包括:

(一)旅游形象宣传促销经费。含境内外传媒、报刊杂志广告宣传,旅游形象户外广告宣传,赴境内外与当地政府、中介媒体、旅行商合作举办重大主题促销推介活动、小型座谈会、旅游产品说明会等费用。

(二)旅游节庆活动经费。举办专题旅游节会活动的费用。

(三)国际国内参展费。含参加国际国内旅游博览会、旅游交易会、展销会、区域合作交流会所发生的场地租用费、展台制作费、展品制作及运输费、参展人员食宿杂费等费用。

(四)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含旅游音像制品、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导游图、旅游纪念品等设计、印刷、制作等费用。

(五)旅游宣传设施购置费。含旅游部门开展旅游宣传及建立旅游网站、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平台所需设备设施费用。

(六)媒体记者、旅行商采风踩线活动费用。

第六条旅游规划编制及修编经费。主要用于全县旅游规划、乡村旅游规划和旅游景区(点)规划的编制及修编费用。

第七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县旅游服务中心、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经费,旅游标识标牌制作经费等。

第八条旅游产品开发经费。主要用于旅游商品、旅游线路、旅游资源等开发费用。

第九条旅游招商引资经费。主要用于各类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招商引资费用。

第十条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配套经费。主要用于符合县旅游发展规划总体要求,进入县重点旅游项目库的旅游公路、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厕所及新业态等在建旅游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1%配套,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一条旅游品牌创建奖励经费。主要用于新创建旅游品牌的奖励,新创品牌如再次升级进位的,则奖励两个级别的差额部分。

(一)旅游景区品牌创建。按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旅游景区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二)星级酒店品牌创建。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酒店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旅游星级厕所创建。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厕所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按部级、省级旅游名镇(乡)或旅游名村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按部级、省级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按省五星、四星、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五)旅行社品牌创建。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六)旅游家庭旅游品牌创建。按国家、省、市、县旅游部门评定的旅游家庭旅馆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七)旅游商品购物示范点品牌创建。按国家、省、市、县旅游部门评定的旅游商品购物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八)旅游商品品牌建设。获得部级、省级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获得部级旅游商品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获得省级特色旅游商品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一种商品多级获奖,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旅游安全生产经费。主要用于假日黄金周旅游安全整治、旅游市场整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救援演练、旅游安全人员培训、购置安全生产检测设备、抢救设备、交通工具等经费。

第十三条旅游发展绩效奖励经费。主要用于旅游绩效考核、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旅行社地接贡献等方面的奖励。

(一)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在全县年终旅游产业发展绩效考核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单位、企业,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二)旅行社地接贡献奖励。本县旅行社或旅行社营业部完成年地接量1万人(含)、5万人(含)、10万人(含)以上的,分别按地接量每人0.5元、0.8元、1元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获奖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旅游技能竞赛奖励。在国家、省、市、县级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一种竞技多级获奖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第四章申报审批及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申请项目引导资金的单位先提出申请,经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和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十五条对考核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旅游企业或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与任何奖项评比的资格。

第十六条引导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一经查实,由县财政全额收回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与其他扶持政策重复时,不重复计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第4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推进建筑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力铸造新时期“建筑”品牌,倾力打造省“建筑强市”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目标任务:建筑业施工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年递增15%以上,实现税收、利润年递增15%进入省“建筑强市”行列。

二、进一步做大建筑业

(一)主要目标:施工产值超30亿元企业2家,施工产值超20亿元企业8家。

(二)工作措施:改革企业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际一体化、行业产业一体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大市场战略,运用技术品牌拓市场、合作兼并拓市场、地区推介拓市场、资本运作拓市场等多种形式,努力建设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的市场领域。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房建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由外地建筑企业迁入我市进行注册的年施工产值超3亿元的一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全方位为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对新注册的外地企业,第一年免缴安全监督管理费,第二、第三年减半收取安全监督管理费。

3.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年度外经营业额首次突破10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三、进一步做强建筑业

(一)主要目标:2015年。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00项,创部级工法8项,省级工法20项,建立省级技术中心2-3家。

(二)工作措施:坚持“经营建筑”理念。加快产业结构、承包方式转变;实施品牌兴业战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开发能力。

(三)奖励办法:

1.企业获鲁班奖的每项工程奖励50万元。企业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每项工程奖励40万元;企业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每项工程奖励10万元。企业获省优质杯奖工程的每项工程奖励5万元。

2.对获得部级工法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二级工法的每项奖励1万元。企业获得与工程建设相关、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0万元。

3.对获得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部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企业必须在足额交纳各项规费后年终兑现,以上奖项。奖励金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各承担50%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严格行业管理。制定建筑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规范业主行为、招标投标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材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

(二)广泛宣传推介。市住建委、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我市建筑业品牌宣传专项资金。特别是加强对建筑整体品牌和重点建筑企业的推介宣传,使建筑品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金字招牌。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积极举办建筑业推介会,搞好宣传服务,打响建筑业品牌。

(三)鼓励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市财政对由市住建委的建筑企业所得税超额部分予以奖励。以近3年平均上缴税额为基数每年递增8%作为核定本年度应缴所得税的指标。由市财政按超收地方留存部分的60%返回给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由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奖励给贡献大的企业。

(四)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政府将建筑业人才培养列入人才扶持计划。重点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相关部门要加大建筑业高级人才资助力度,加大建造师报考、培训力度,要把从事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培训计划,统筹考虑专项培训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人次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五)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投入。鼓励建筑企业购买大型机械设备。并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

(六)加强银企合作。各类商业银行应积极支持建筑业的发展。不断扩大银行授信额度和优化企业借贷方式;政府支持、鼓励并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构筑建筑业融资平台,切实抓好融资平台的日常运营和规范管理,通过信贷、担保、投资等手段,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5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7年底全区总人口为227573人,全年共出生2540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534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计划生育率99.76%,比责任目标高1.76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出生性别比106.17,在正常值范围内;

综合治理到位率95.6%,比责任目标高0.6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15%,比责任目标高2.15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02%,比责任目标高0.02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52%,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

生殖健康监测率99.59%;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个案信息上报准确率100%,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

2007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力度,及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集中整治“两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文件。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国务院第428号令和省政府194号令。区委书记和区长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到区人口计生局和乡镇、办事处专题督查了人口计生工作,现场解决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区计生领导小组对全区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管理,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六月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流动人口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政府建立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都联系一个村(社区),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领导均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作为计生工作联系点,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年初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并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区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正职政绩考核之中。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指导

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之年,换届选举后计生队伍变动很大,针对这种情况,区人口计生局及时对全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大对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工作指导。6月2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各辖区单位计生专(兼)干共231人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区人口计生局还重点加强了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三月份指导**计生办给九个社区居委会安装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并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计生统计质量,加快了计生信息化建设进程。

为夯实基础,区人口计生局全年组织常规抽样调查1次,共调查4个社区,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6人,组织举报调查3次,共调查3个村,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1人,计划外出生3人。对统计工作不扎实、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新婚对象管理不到位、阵地建设不健全、长效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指出,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指导基层工作、迎接省检,区人口计生局于七月份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把所有同志分到各个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迎省检工作清单指导计生办落实各项业务工作,为我区迎接省人口计生委第二次“大洗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突出工作亮点,营造宣传氛围

今年全区各级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打击两非”、“关爱女孩”等工作作为宣传的重点,利用宣传车、计生阵地和宣传板报、橱窗、标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区共安排宣传经费1.5万元,共出动宣传车16次,制作张贴宣

传标语口号280条,张贴宣传画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上街宣传6次,组织干部进村入户65人数,上门宣传服务1496人次。区人口计生局制作“农村奖励扶助光荣榜”27块,分发到有奖励扶助对象的各个村;**乡精心编印了内容丰富的《已婚育龄妇女手册》,发放给全乡2千多名育龄群众;**办事处举办了以优生优育,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办事处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宣传活动;**办事处开展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办事处在中国“13亿人口日”宣传活动周期间,制作了一组20张精美的户外计生宣传橱窗装订在601厂科普宣传栏内,在全市5条主要公交线上还设置了“人口、国策咨询箱”,使之成为“国策教育、优生教育”的流动课堂,湖南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办事处在辖区单位开展生殖健康讲座,组织株洲工学院、职工大学开展了“远离艾滋、珍惜生命”的大型宣传活动,在市职工大学举行打击“两非”万人签名活动;**镇利用庙会的有利时机组织17个村计生专干进行婚育新风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活动。

(四)、落实奖扶政策,促进利益导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今年的一项新的重点工作,区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稳步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一月底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工作培训班,对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和测试。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及时开会部署,培训骨干,组织调查,利用春节农村人员大部分回家的有利时机上门入户调查,完成了全区奖扶对象的第一轮摸底工作。摸底调查结束后,区人口计生局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办事处,对上报的信息进行上户核查,极大地提高了奖扶数据的准确性。区人口计生局经过先后5轮的筛查,最后确定我区2007年度符合条件的对象69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07‰。7月29日、30日,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带队将光荣证和存折分别送到确认的69名奖励扶助对象家中。经区落实省8件、市10件实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上报准确率和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均为100%。

我区在去年建立和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5月30日,区委书记亲自为36名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代表颁发光荣证和奖金。

(五)、提升优质服务,服务育龄群众

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在“湖南省计划生育先进药具站”基础上,紧紧围绕创建“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这一中心目标,贯彻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于2007年6月获得“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药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于2007年9月获“湖南省计划生育模范药具站”称号。目前全区使用药具人数9452人,占综合节育措施26%,药具应用率98%,有效率99.9%,计划发放率100%,综合报损率为0,按月随访率100%,知情选择面达85%,其中农村80%,城市95%,育龄群众避孕知识接受率92%。今年全区免费施行1501例计划生育手术,为3209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8023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379人,治疗人数351人,治愈301人,不孕症治疗61人,治愈60人,开展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生殖保健咨询1万余人次。七月份我局和区红十字会积极联系东方医院,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为育龄妇女送爱心、免费生殖保健健康检查活动,共对3000余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免费检查。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两非”

区人口计生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共查处8例违法生育案件,其中2006年2例,2007年6例,立案率100%,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一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例、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例。今年应征社会抚养费13万元,实际征收了12万元,本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到位率达68%。

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区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区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四月份召开了打击“两非”联合执法工作会议。四月份区人口计生局与区卫生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个体诊所、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医务人员和B超型号、数量进行备案,并对这些单位的人流、引产和B超检查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在医疗单位张贴打击“两非”警示标志,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

(七)、坚持综合治理,共管流动人口

&nb

sp;我区是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城市区,流出人口为435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50人;流入人口为1871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7781人。我区采取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明确重点的方式来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建立了综合治理责任工作机制,年初与各有关综合治理计生责任单位和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对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和职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二是严格执法,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清查力度,今年3次在全区范围,集中时间、人力进行流动人口清查、上门服务工作,并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今年7月份我局对一对违法生育的浙江农村夫妻依法依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万元,达到执行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有力地推动我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区采劝五到位”的管理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宣传工作到位,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厂矿、农贸市场开展了13次宣传活动,共出宣传板报、宣传栏317块(期),发放宣传资料14000多份;二是合同签订到位,一方面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与村(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8%以上,在查验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严格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和“第九号主任令”给她们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流动人口持验证率达到了95%以上。另一方面要求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与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合同,要求房屋出租户主及时报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做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员;三是孕检到位,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各村(社区)都制定了分片包干的办法实施孕检,对孕检参加及时的育龄妇女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返回做孕检的育龄妇女要求在现居住地寄回孕检证明,使得我区今年流动人口孕检率达到98%;四是优质服务到位,组织对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让她们享受到到一视同仁的“市民待遇”;五是进行档案式、台账式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各村(社区)都建立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台账。

(八)、坚持“两为两争”,促进村(居)民自治

我区计生协会今年进一步健全协会组织,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区计生协会召开3次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加强组织建设,在今年区划调整后及时组建新的协会组织3个;二是抓好村、社区协会组织建设,打牢基矗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民主监督,选举出热心计划生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能力的人组建基层协会机构,今年共重新组建村级协会机构6个;三是抓好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建设,突破难点。在流动人口多而集中的**社区、**社区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设立固定宣传阵地,开展生殖健康讲座,在人口集中地段设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32个,为外来人员提供良好的计生服务。四是抓好个私、民营企业协会建设,延伸触角。在个私、民营企业,单独成立协会或也成立联合协会,由协会管理服务计划生育。

第6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内部活力

1、明确新一轮发展目标。根据电视生存与发展的实际,台里明确提出了新一轮的战略目标,即新闻立台,整合资源,融入市场。并采取了“创品牌,强素质,连市场”的系列举措,力争将电视台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县(市)级电视台。

2、实施一系列激励机制。通过设立台长专项奖励资金、月度新闻好作品奖、重大活动专项奖、外宣奖等一系列激励政策,重奖在外宣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内宣新闻好稿评比中的获奖者以及大型活动、主题报道的有功之臣。今年5月底,电视台成功举办了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赞誉,台里对在策划、组织、导演、导播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每人分别给予了800-1000元的奖励。对所有参与活动的其他人员视工作量分别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台今年以来用于外宣等活动的专项奖励资金近10万元。

3、建立全新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以岗定薪、片酬挂钩、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薪酬方案,按照在“一线人员中做加法,二线人员中做减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与任务、计酬方式及奖惩措施。特别是针对一线采编人员,除完成基本采编任务发放基本工资外,其余绩效工资按发稿得分考核,每月累计得分越高,奖励性绩效越多。七月份,记者之间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青年记者喻钱月收入达3219元,为全台记者中收入最高。由于少数记者没有完成采编任务,被扣去300-700元不等的基本工资,加上奖励性绩效少,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月收入最高与最低之间之间相差近2000元。

4、构建媒体联动协作机制。以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围绕全台共同的宣传、创收目标,一是加强内部资源整合,针对一线栏目组人手紧缺的现状,通过思想动员,激励机制引导,将3名年轻的二线人员充实到采编岗位。二是加强本系统三家媒体的融合,切实改变广播、电视、周刊三家媒体各自为战、自成一体的局面,建立了三家媒体联动协作机制,由三家媒体的主要负责人轮流牵头,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召开一次媒体联席会议,主要是交流新闻信息,确定各媒体宣传重点,商讨大型活动方案,组织舆论监督的共同策划和整体出击。如由广告中心承办的“零零后大秀场”活动,受广告中心人力资源的制约,活动举办难以出彩。媒体联动协作体召集三家媒体的策划、导演人才,共同献计献策,策划并制订了活动举办方案,如今,“零零后大秀场”活动正按预定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实施两个多月来,通过信息共享、人员共用,形成了广电全媒体融合的整体合力。

二、创新宣传手段,着力提升新闻宣传质量

1、加强新闻策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狠抓了台编委会主题策划,各栏目组的周策划和采编人员的动态策划三级策划机制,切实做到新闻宣传每月有重点,每天有亮点。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策划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战役,高标准高要求地完成了市党代会、市“两会”、“三万”活动、四城同创、学习贯彻“十”精神、“两违”整治、抗旱夺丰收等重大宣传报道任务,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改进会议新闻。一方面注意在报道中少说空话、套话和废话,增强会议新闻的含金量。另一方面在内容上求实,形式上求新。做到不重复会议议程,学会从会议中提炼领导强调的要点,突出会议重点,深化群众关心的热点。同时,充分运用了穿插背景画面、数据、图表、字幕等形式,丰富了会议新闻内容,美化了新闻形式。

3、抓好典型报道。注意更新报道理念,改变居高临下“说教式”的宣传方式,做到“硬”新闻“软”表现,“软”新闻突出人性美、人情美、道德美,并着重抓好典型宣传报道。今年来,台先后开展了“十大道德模范”、“寻找最美人”系列典型人物报道。如:从今年4月份推出的“寻找最美人”系列报道,先后推出了最美乡村医生、美德少年、最美警察等典型人物49个,这些来自不同战线,不同行业的典型事迹真实感人,彰显了时代精神,弘扬了道德文化。

4、打造精品栏目。市场竞争就是品牌竞争,媒体竞争也不例外,没有品牌就不能发展,没有品牌就不能生存。电视台通过几年精心培育,在节目设置、编排、制作上下功夫,新闻节目力求形式创新,角度新颖,手段多样,编播有特色,整体上水平。专题节目推进栏目对象化,节目精品化,更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如今,《新闻》、《江汉视线》、《田野》已成为我市的名栏目。另外,新开办的舆论监督类栏目《监督在线》,法制类栏目《法治》正全力向精品名牌栏目迈进。

三、创新管理内容,全面提高节目采制能力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一是建立学习制度。确定每半个月利用双休日组织一次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时事政治、“三项学习教育”、新闻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改请上级台专家授课为本台采编精英交流心得。7月27日,台里组织业务培训会,全体采编人员及二线35岁以下年轻人参加培训,在逐一播放7件好作品和3件有待提高的作品的视频后,由好作品记者根据采编经验,分别交流在题材选取、新闻策划、表现手法、细节的挖掘、摄像构图等方面的经验心得,并与记者作互动交流。这种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培训形式深受记者欢迎,这种培训方式每个月举行两次,从未间断过。三是走出去学。一方面到兄弟电视台学习取经,先后选派制片人、业务骨干到宜昌、荆州、荆门、天门、潜江等地电视台上门学习新闻采编知识。另一方面安排采编人员到大媒体跟班深造。《新闻》副制片姜明到央视记者站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见习,新闻采编能力有质的飞跃,在中央台、台上稿率有较大的增长。

2、建立节目监看评议制度。从提升节目质量,提高办台水平出发,台出台了节目监看评议实施意见,并面向社会聘请了100多名热心观众为信息员和节目评议员。定期召开节目评议员座谈会,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呼声,并根据实情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整改。

第7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都给予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定了干部包片包干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度、原创:“风险责任金制度”和“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目标、明任务、议策略、抓落实,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计生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上半年,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在不同的时间,场合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例如:利用“十三亿人口”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各乡(镇)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条幅、宣传厨窗、宣传板、墙体永久性标语宣传计生政策和法规,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性别比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在去年性别比专整治的有力推动下,今年我们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大力度、不放松,对部分医院和个体私人诊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性别性引产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打击了这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纯洁了社会风气,遏制了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在这次的省、市计生工作检查中,童家镇由过去的性别比居高不下到现在的性别比趋向正常,确保了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

四、计生奖扶制度落实到位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申报、调查、确认、上报是上半年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政、计生工作人员对这项政策性强,给群众带来实惠的满意工程高度负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目标人群坚持“个个上户,人人见面”,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认真坚持“十道程序”,截止到目前,符合奖励扶助的人员共计名,统计上报工作结束。

工作中仍存的问题:

一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如出现计划外生育反弹、计生信息个案准确率不高、环孕检率低。

二是乡(镇)、办计生帐目不清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存在坐收坐支现象部分乡(镇)、办坐收坐支现象突出。

三是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仍然很弱,征收到位率非常低,非诉执行社会抚养费制度极待加强。

四是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到位,原创:已明确的插花地段责任还未落实到位,甚至出现相互扯皮、推诿责任现象,如江边办事处和四青办事处就杏树园庄屋新村的责任归属上。

五是出生婴儿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的查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遏制性别比升高的工作还很艰巨。

对夯实基层计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乡(镇)办计生办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从而为新形势下对搞好计生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要保证计生队伍在一定时期内的相对稳定性,使这项工作能够在基层有一个很好的连续性。

第8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一、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及工作能力

我镇计生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要精心组织计生工作人员和全镇23个村2个居委会的村居领导及计生员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以提高自身素质。加大业务知识技术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为全镇计生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好宣传活动

2011年,积极利用各种会议、村级广播站、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专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使全镇广大群众进一步的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知道了计生工作不是放宽了,而是更加法制化了。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工作

我们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的政策,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免费技术服务,符合政策生率85%以上,使全镇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0%以上,综合节育率达到92%以上;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领取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卡,对叶酸的发放登记造册;认真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做好科技、药具的发放和报告工作,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得到更进一步的加强,全年认真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三查”工作三次,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做好外流育龄妇女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由于我镇外出。务工人员多,特别是育龄妇女外出务工人数较大,一方面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取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边给我镇计生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新问题,管理特别难。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建卡和数据录入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方便广大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每个外出育龄妇女都发放宣传资料,要求积极配合现居住地计生工作,并将自己的计生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回来,并做好流动人口的资料管理工作,对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清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要求,全面开展对我镇的计划生育家庭户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有一户、摸一户,做好调查工作,全面上报不留死角。在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户的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员的调查核对工作,做到有一户上报一户,发放奖励金一户。

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搞好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的载体,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计划生育和科技兴农主要内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科技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建立“六有四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协助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完成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建设。做好“争创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的各项目标任务。新晨

七、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9篇: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1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抓好“三个到位”,健全“四项机制”,推动人大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狠抓“三个到位”,务实宣传工作基础。

(一)领导到位。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人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主任负总责,主管副主任具体抓,制定宣传计划,认真抓落实。主任会议定期研究,常委会领导要经常给工作人员出题目、提要求、压担子,办公室每月一总结,向主任会议汇报,做到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组织到位。成立由人大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宣传报道小组”,专司宣传工作。以此为核心,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并在乡镇人大和市、乡人大代表中聘请了20名以上特约通讯信息员,重点负责信息反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人大宣传信息网络。

(三)人员到位。确定区人大办公室的两位同志为具体撰稿人,稳定机关宣传队伍。

2健全“四个机制”,调动宣传信息工作人员的热情。健全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机关宣传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保证。为此,在工作的实践中,从外加压力、内增动力、辅以推力、提供便利四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搞好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目标责任、激励、干部选拔、保障等四个机制,以此调动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一)目标责任制。规定,每个特约通讯信息员每月至少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1条信息;机关专职宣传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向市级以上人大报刊送4篇宣传信息稿件,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用稿每人要达到4篇以上;机关各工委全年上报信息要分别达到6篇以上。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每月汇总,季度通报和年终总评,实现宣传工作定人、定岗、定责。

(二)激励机制。制定人大宣传工作登记、考核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稿件,分别按稿件性质、报刊级别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报送和上级报刊用稿情况统一登记和汇总,年终根据上稿情况一次性兑现奖金。在物质奖励的同时,还对工作突出的同志及时给予表彰和精神鼓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3结合

(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原则,注重加强对优秀宣传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任用,抓住机构变动、人事调整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区委提出推荐意见。

(四)保障机制。制定方便宣传人员开展工作的特殊政策,宣传报道人员可以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和有关会议,可以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宣传人员下乡采访,优先提供车辆。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周年”为契机,按照“三贴近”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拓宽领域,深化主题,活跃形式,以工作带宣传,以宣传促工作,合、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和关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制民主建设进程,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宣传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1建立人大日常工作宣传报道制度。抓好闭会期间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述职评议、个案监督、受理人大群众来信来访、与外地人大交往等等工作,进行新闻挖掘。

1做好“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周年”相关宣传活动。

A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从7月到12月,在全区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宪法>活动。8月中旬,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新修订的<宪法>为内容,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作报告,并印发学习资料,组织区四家领导、区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专题报告会。

B做一期代表电视访谈。从8月上旬开始,围绕“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为主要内容,利用电视媒体对5-8名历届(县)区人大代表进行专访。

C进行一次人大制度知识考试。8月下旬,组织区直各单位、法院、检察院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开卷考试。

D举行一次人大制度**周年图片展。9月中旬,在区部分乡镇政府所在集中设点,以图片展形式,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