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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坚持首长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度

(一)提高信访工作熟悉。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领导深刻熟悉到信访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是深刻熟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委主要负责人经常在会议上强调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用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大家对待信访工作,多次告诫广大计生干部,信访工作是实践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二是深刻熟悉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群众信访的出发点是对政策的不理解,或者是对个人利益上的不满足,对一些困难未能解决而上访。而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坚持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扎实地做好信访工作。

(二)实行首长负责制。我们在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中坚持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力抓,政策法规抓落实,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三)坚持重要信访案件一把手亲自批示,明确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对一些复杂、棘手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案,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回访、包稳定,解决问题不留隐患。如在市计生委承办的16个信访案件中,一把手亲自批示的就有3件。正是由于领导高度重视,使得我市计生信访网络健全,信访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快捷,信访苗头反馈及时,有效地促进了全市计生信访工作的扎实开展。20xx年信访结案率达100,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为优化计生工作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多措并举,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力度

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具体宣传形式有:

——大造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主要是通过领导宣讲、新闻宣传、开设网站、制作宣传光盘、印发宣传提纲、组织编排演出节目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覆盖面较广的宣传活动。还在机关、社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张贴"上访人须知"和新《信访条例》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在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和宣传板。在宣传《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在中,我市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多次,张贴宣传标语500多条,播放稿件20余条,印发宣传品2万多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这些宣传,使群众了解了新《信访条例》对群众民主权利的保障,加强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

——讲求宣传实效,把宣传《信访条例》与"一法三规一条例"和技术服务相结合,做到进村入户,宣传到人,让群众熟悉到逐级上访是规范个人上访行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把《信访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和计生干部培训相结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还分层次、分批次地举办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将《信访条例》纳入培训内容。提高了各级领导和计生干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识,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信访秩序。

三、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长效工作机制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秩序。为使信访工作成为计生干部的职责和责任,我市把"首问负责制"引入计生信访工作中,规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谁首问谁负责,谁接待谁报结,要求计生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全程负责,错案追究",不推诿、不搪塞,不扯皮,认真做好和热情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到接待有记录、来信有登记、立案有记载、查处有材料。

(二)进一步完善信访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建立"统一领导、属地治理、综合治理、归口治理、依法规范、民主监督、信息推动"的长效机制,建立了防范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及《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呈阅制度》、《转办和交办制度》、《催办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限时办界结制度》、《审查结案与归归档制度》和《信访有奖举报制度》,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治理。

(三)完善接待工作制。一是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各级计生部门都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时,都能耐心地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同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说明理由,疏通思想,或约定时间给予处理和回复,从而减少信访的"回头率",提高群众的"满足度".二是坚持热情接待制度。在信访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要笑脸相迎、文明接待,做到"四个一":即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给一个满足的答复。对每位来访者都热情接待,妥善解决合理诉求。

(四)实施了信访承诺制。坚持快捷处理信访,加大查处力度。我们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强调一个"早"字,坚持一个"快"字。对群众来信当天收到当天阅看,当天登记,当即转办,或及时电话与基层计生办联系,力争当即回复,周内结案,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结案保证信访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的奖励优待、术后问题、违法生育等问题,我们都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有查必果。今年我们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工作中,来信、来访、来电咨询量增大,我们严格按照自治区政策规定,对奖扶对象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核实,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对少数人不符合奖扶政策的人员耐心说服,讲清道理,直到满足为止。20xx年,全市审核确认奖扶对象人,无一人错批,未收到一份群众举报。

四、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机制

许多信访案件是群众从不了解办事程序、政策不透明、办事不公引起的,为此我市、县、乡、村(居)都设立了固定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对与信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及投诉电话、通讯地址以及对领取生育证情况、奖励优惠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办法》、领取独生子女证和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内容、程序、时间等都进行了公开。我们不仅公开有关政策依据,而且公开具体执行标准,不仅公开运作过程,而且公开办事结果,使群众及时了解了情况,避免盲目上访。

五、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狠抓落实

根据内蒙计生委《关于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治理"的原则,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全市10个旗县区对涉及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治理和人口出生统计等问题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要求全面把握、有效调处本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排查中虽未发现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但也发现了部分地区信访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为今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摸清了情况,奠定了基础。

六、20xx年度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基本情况和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来电件,其中承办计生委交办的案件件。来信件,来访件,来电件,电子访件。

(二)信访总量同比增加。20xx年受理信访案件件,20xx年受理信访案件1002件,同比增加件。虽然上访率上升,但由于我们耐心解释,宣传政策,都使来访和来电的群众心悦诚服,满足而归。

(三)问题相对集中。奖励优待、办证问题是信访的突出问题。

(四)新的热点问题出现。违法生育、术后问题、违规收费、政策咨询正成为群众信访的热点。反映违法生育13件,同比上升100;反映术后问题10件,同比上升;反映违规收费件,同比上升;生育政策咨询件,同比上升。这些变化是工作动态的反映,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维权意识在增强,更加关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地方违法行政,有乱收费现象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0xx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悉心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深知,做好信访工作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是不断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组成

部分。我市的信访工作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不断总结信访工作经验,以《信访条例》为准绳,以提高群众满足率为标准,更好地促进我市信访工作再上新水平。

乡村设立计生政务公开栏,对计生政策、生育证发放、节育措施落实、经济处罚标准都进行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设立计划生育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实行计划生育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强化监督,堵塞漏洞。

定期对基层的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技术服务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干部和农村违纪违法生育等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乡镇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总结最新范文

以来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要求,始终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信访责任,健全信访制度,突出信访重点,真情接待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以来,我委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来电303件(次),比去年同期262件(次)上升了41件(次),上升率13.53.回顾今年信访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新理念,提高信访工作认识

计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是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委主要负责人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强调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用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大家对待信访工作,多次告诫广大计生干部,信访工作是实践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发扬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途经;对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信访工作搞好了,能够实现"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党的计生政策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有利于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有利于及时反映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保护群众的利益。

二是深刻认识计生信访工作的丰富内涵,通过多年信访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新形势下群众来信来访,已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呈现了许多新的内容、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从我们接到的群众信访内容来看,有的不仅仅是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而是已经由计划生育涉及到经济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使我们感受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的内容更多,内涵更深,我们只有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发展变化了的群众信访实际出发,才能切实全面地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利益。

三是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群众信访的出发点是对政策的不理解,对某些事情的看不惯,或者是对个人利益上的不满足,对一些困难未能解决而上访。而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验信访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衡量标准。要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扎实地做好信访工作。因此,有了这种认识,使我们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中,能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建章立制,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实现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的规范化。为此,我们以建章立制为着眼点,为开展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证。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坚持首长负责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手抓,负总责,我们在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中坚持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委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和信访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执法监察室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重要信访信件, 一把手亲自深入基层调查处理,使我委的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真正强化了领导,摆下了位置。

第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为使信访工作成为委机关全体人员的职责和责任,我委强化了首问接待责任制度,规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谁首问谁负责,谁接待谁报结,不推诿、不搪塞,不扯皮,认真做好和热情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到接待有记录、立案有记载、查处有材料,来信有登记,确保事事有着落,项项有交待,件件有结果。

第三,完善接待工作制。一是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我们规定每周三为主任信访接待日,计生委5名负责同志轮流值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无特殊情况下,做到一般性工作服从信访工作,事务性工作让道信访工作。在接待来访时,委领导能耐心地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同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则说明理由,疏通思想,或约定时间给予处理和回复,从而减少信访的"回头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坚持热情接待制度。在信访工作中,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坚持执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侯请坐、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热心办事、一声再见送行"的五个一文明接待制度,保证来访者怨气而来,喜气而归。三是坚持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具体接访中做到一听二记三看,即:仔细听取来访的的陈述,弄清来访原因的事情原委;准确无误地记录来访者所反映的情况,便于查考和办理; 认真查看和分析来访者所反映的材料,为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依据。通过文明接待,真正做到接访热心、听记细心、宣传解释耐心、解决问题诚心、让来访者顺心。

第四,落实跟踪服务制。我们一直坚持"群众工作是大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理念,把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安排,把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头等大事对待。为了尽量使群众满意,努力避免上访回访现象,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今年以来,我们主动到几个上访老户家中做思想感情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找当事人谈心,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宣传疏导,影响很大,当事人非常感激和满意。

三、标本兼治,创新信访工作特色

今年以来,我们把严格依法查处典型案例作为减少信访量、上访量和重复信访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来抓,对"苗头性"信访及时办,"疑难性"信访重点办,"热点性" 信访跟踪办、"棘手性"信访慎重办,创新工作特色,力求标本兼治。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个坚持、三个加大".

一是坚持快捷处理信访,加大查处办度。我们在处理来信来访过程中,强调一个"早"字,坚持一个"快"字。对群众来信当天收到当天阅看,当天登记,当即转办,或及时电话与基层计生办联系,力争当即回复,周内结案,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结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违法生育,干部包庇违法生育以及应征收而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问题,我们都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有查必果。今年我们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来信、来访、来电咨询量增大,我们严格按照省政策决定,对奖扶对象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核实,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对少数人不符合奖扶政策的人员耐心说服,讲清道理,直到满意为止。

二是坚持秉公处理信访,加大化解力度。每年的来信来访中,都有一些是群众对计生政策理解不够,或是对被举报人的具体事实不清,不具备举报要素的信件。针对这些信件,我们做到依法办事、秉公处理,及时给群众以满意的回复,化解党群、干群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如今年在争创省计划生育示范市过程中,有人举报某镇有违法生育现象,影响较大。我们立即组织了专门工作班子,由两名副主任带队,到该镇某村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书面汇报。有力推动了该镇计生工作。

第2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1、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优氛围。

我们先后召开了由村两委班子、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双千”工程驻村工作队参加的动员会;各行政村也层层召开各种类型会,广泛宣传创优的目的、意义及具体实施步骤、措施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创优氛围,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倾注了较大的热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理解、关心和支持创优工作。

2、因地制宜,切实抓好村室的改造升级工作。

阵地建设是创优工作的基础。没有较好的阵地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就谈不上服务,更无法提优质服务。基于此,我们经过认真筛选分析,把现有村室按基础条件分成三类,按照“一类村室上水平,二类村室上台阶,三类村室变面貌”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整改。将基础条件好,群众素质高,村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强的5个行政村作为一类村第一批进行了整改;对干部热情高,整改难度小,实际作用大的11个行政村作为二类村第二批落实整改;将基础条件差,整改难度大的其余九个村列入第三批整改计划。目前,列入一、二类的16个行政村已整改到位。我们为作为康检点的11个村统一配置和制作了康检床、固定屏风、宣传板面,为10个村量身定作了生育文化大院,墙体喷绘,为5个村订制了十五条醒目的大型瓷片标语。本着环境优美、摆放合理、设置科学的原则,我们对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进行了高标准的改造,达到了科室设置科学化、工作职责明晰化、服务行为规范化。

3、加大力度,净化生育环境

为了进一一步遏制政策外生育现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我们联合市法院、计生委法制科,对难缠户和钉子户采取强硬措施。重点打击,迅速掀起我镇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高潮。

4、花大力气,完善基础工作

清查漏档、漏检、落实四项手术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首先,我们采取村组干部说清、与既往有偿献血人员普查相结合、全面入户,重点排查、计生台帐与公安户口校对等方法,把全镇的已婚育龄妇女相关信息重新录入和整理。达到证册一致,证人一致,人册一致。其次,我们坚持有奖举报,对拒不参加健康检查、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走,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通过镇电视差转台,召开群众会,不失时机地:大肆宣传,发动全体干部群众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进行举报。

5、想方没法,落实优惠政策

镇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及时为全镇819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发放了奖励费;并在9月份土地调整时,为69户独生子女户调整94亩。

6、扎扎实实,抓好协会换届

根据全市协会换届时间安排,我们于9月26日至9月29日,经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突出内容,即使适逢农忙,我们也不折扣地完成了本次村级协会换届工作。

7、关爱女孩,以人为本

①、以关爱女孩行动动员会为契机,迅速启动关爱女孩工程。在107国道新村镇境内七里井铁路桥处,设置跨路大型关爱女孩公益喷绘;欧江大道制作遍及2公里的关爱女孩灯箱广告;制作关爱女孩宣传版面200多幅,横幅20余条;各行政村刷新了“关爱女孩”标语200余条,形成铺天盖地的“关爱女孩”宣传潮。

②、春节期间,经过各村摸底,计生办详细调查,为116户计划生育贫困户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共发放慰问金85O0元,面粉15000斤,食用油37.5公斤;其中独女贫困户16户。

③、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为贫困女孩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经过排查摸底,计生办为74名贫困女孩办理了每人10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化解了女孩家庭的大病和突发事件的风险。

④、与镇劳动保障所达成一致:在招工方面优先录用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女家庭,今年以来,共为31个独女户解决了务工问题。

⑤、与镇教育中心联合,在全镇中小学生中间开展“我

光荣,我是独生子女’’演讲活动,进一步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六一’’期间,为45名贫困女童筹集救助资金4000元,救助物品达20__余元。

8、部门结合,性别比治理卓有成效。

[文秘站网-]①、镇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基于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及时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并召开动员会,责成计生办及时分析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及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制定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政策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规划,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卫生、民政、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各项工作。

②、计生办会同卫生院,对全镇B超市场进行清查、整顿。B超室统一设置“禁止做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的牌子;对B超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违反政策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3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我乡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工作,在县委、政府;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深化改革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现将20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回顾

狠抓理论学习,强化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精神,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以人为本、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工作方针,全面有效的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并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乳腺疾病普查普治工作,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及医学监护工作等。

二、20__年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优选节育率达80%

全年共采取各类计划生育知情选择避孕人数125人,其中:采取长效节育措施110人,优选节育率达88%。

(二)避孕及时率达76%

县下达我乡任务为76%,截止20__年4月30日止,全乡应采取避孕及时人数为128人,已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111人,避孕及时率达86.7%。

(三)计划生育率

县下达我乡任务是96%以上,截止20__年11月30日止,全乡共出生62人,其中计划内出生60人,计划外出生2人,计划生育率达98%。

(四)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是96%,一年来通过计生办、服务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和发放各类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群众访问,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100%。

(五)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达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是96%,一年来乡计生办、服务所通过信息公开栏把各类政策,办理程序,办证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达100%。

(六)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达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96%,乡计生办、服务所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10个村委会的台帐运转情况作检查,台帐运转合格率达98%。

(七)奖励扶助资格认定标准率达

县下达我乡任务是100%,乡计生办、服务主要通过下乡核实,村级公示,乡级公示确认的方式来进行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奖励扶助资格认定准确率达100%。

(八)农业人口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巩固率达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是100%,20__年来由于原办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独生子女因疾病等原因,造成已办证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户退证生育两户,巩固率达98%。

(九)“奖优免补”档案合格率达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是100%,通过对“奖优免补”对象进一步核定,并及时录入,对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分户归档管理,合格率达100%。

(十)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孕前检查率达

县下达我乡的任务是30%,通过调查统计全乡共有孕前检查对象205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于20__年10月到我乡服务所作相关检查,共有23对参加,完成任务的11.2%。

(十一)村宣传员每年接受2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培训

20__年4月乡服务所在服务所内开展了一次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动员对避孕药具管理、使用及随访工作的培训9月份开展了一次,关于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要作用的培训会。

(十二)进一步完善推广使用权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管理机制,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上报防艾报表,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

三、本期内完成计划生育服务情况

截止20__年11月30日止,共为已婚育率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162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41例,人工流产61例,放置皮埋剂2例,取出皮埋剂2例。共免费发放长效避孕片12板,短效避孕片2610板,18000只,免费查环1913偷盗,查孕128人次,接受咨询48人次,药物流产90例。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现有的医疗器械老化,设备陈旧,制约了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二)由于村级宣传员文化素质偏低,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三)由于所内工作人员不够,造成医学监护,下乡服务等工作受到了限制。

五、20__年 工作计划

(一)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配合好乡计生办做好控制好违法生育及违法多生育情况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医学监护力度,发挥好服务宣传功能作用。

(三)扩大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

(四)积极主动的完成好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控制人口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把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列为工作重点,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度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适应计划生育工作及技术服务的村专职副主任进行调整,村级专职人员的待遇得到很好的落实和兑现。同时明确村级计生机构及专职人员的目标和任务并签定目标责任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做好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

我站为提高宣传质量和力度,除通过广播、宣传等形式宣传,还组织服务站工作人员在街头进行宣传。每月在计生例会上对村专职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的宣传指导,大力宣传生殖健康保健、艾滋病的防治、出生缺陷平预工程,对我镇已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技术服务。同时为绝经期带环的妇女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使我镇育龄妇女人人享受免费技术服务和知情选择权。

三、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与管理工作

避孕药具工作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是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核心。积极宣传普及避孕药具知识是我们最根本的工作职责。我站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定期培训村药具发放人员,使每个村计生人员准确掌握5种以上的避孕药具的使用方法,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的反映的处置,严格做到镇、村站内无过期、变质的避孕药具。

第5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我国乡镇基层人口统计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虽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总体来讲,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与经费不足

在乡镇地区中,个别乡镇领导在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上认识不足,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且在工作人员的安排方面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有些乡镇政府仅仅注重经济水平的发展,却忽略了与经济水平发展密切相关的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规划议事日程中,一些乡镇地区的基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人员由于受到领导与管理者思想的影响,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地深入到村组中了解相关情况,导致基层信息数据的掌握不全面、不充分,在报表中呈现出来的相关数据信息也就难免会有一些不足、不实之处。另外,由于乡镇领导没有对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因此在开展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中,并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持,工作开展可以说是困难重重。

2乡镇干部调动频繁,信息化建设水平低下

一些乡镇并没有对基层人口与计生统计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导致此工作的开展缺乏连续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乡镇地区相对于其他地区来讲,干部调动较为频繁,而由于干部调动频繁,一些曾经参与过计生工作的干部在调离岗位时,并没有做好交接工作,导致计生工作再次开展时,制订许多不必要的措施来弥补交接工作的空白,同时又有乡镇人事调动频繁,导致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总体乡镇基层人口和计生工作十分被动。

3乡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较差,效率较低

我国乡镇地区不同于其他地区,乡镇地区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不高,并且很多乡镇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并没有正确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概念,同时业务水平较为低下,一些从事统计的人员,平均年龄较大,对于现代信息技术与多媒体技术掌握不够熟练,而年轻统计人员缺乏相应统计经验。另外,在乡镇地区,当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完成之后,多数乡镇地区的计生统计员都仅仅是将这些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这些情况都严重影响到我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作用的发挥。

4计划生育制度管理水平较低

在我国整体网络平台反馈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乡镇报表不及时、制度不健全、无法对计划生育统计进行及时的更新补充等情况,这些问题在处理过程中,也往往由于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账册表没有及时填写等原因,导致统计数据和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另外,我国乡镇地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奖惩措施,严重影响到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不主动积极地学习计算机相关技术与应用等。

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建议

1优化统计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水平

各个乡镇地区的计生中心必须要建立起专门的档案资料室,并未派专人进行管理,计生中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网络资源权限,这样既能够增强资料数据的安全性,同时还能够提高数据资料的有效性。乡镇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统计队伍进行调整与优化,使其能够满足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需求,跟得上形势的需要。通过讲座、培训等手段,提高乡镇干部对基层人口与计生统计工作的重视,同时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每年对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季度对村级计生专干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培训的时效性与针对性,切实提高人员素质水平。

2加强监管与核对

乡镇地区应当加强部门月核对工作,不论是镇计生干部还是村计生干部,都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核对,保证统计数据是真实的、可靠的。同时要建立起信息反馈机制,加快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进程,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立起合理的检查制度,从实际出发,下达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并根据每个月的信息变动情况,随时调整指标。

3提高统计人员待遇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统计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严重影响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待遇。乡镇地区相对于其他省市地区的人员工资本身就相对较低,但是乡镇地区的统计工作丝毫不比省市地区的统计工作简单,因此必须要适当调动统计人员工作性。通过建立起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从本质上激发起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确保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统计信息化建设已经逐渐成为统计工作必然的发展趋势之一,在乡镇地区,由于科学水平较为滞后、人才缺失等因素,本身信息化建设都相对困难,因此必须要对乡镇地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给予重视,并适当给予鼓励和扶持。

第6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征收对象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对象。

二、征收依据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三、征收规范

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根据违法生育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料理结婚证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征收。

三)缺乏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倍征收。

四)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一般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3倍征收。

1.以生育为目的流出本县范围违法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

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对双方按当地人均收入的4至6倍征收;2.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

逾越一年不足二年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逾越二年缺乏三年经举报查实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5倍征收;逾越三年经举报查实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5至6倍征收;3.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演讲或者寄养在人名下。

4.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5.违法生育前后躲藏、转移财富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又拒不终止妊娠,6.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导致违法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五)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6至8倍征收。

六)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发生育证作废。

1.施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他人工终止妊娠的

2.谎报婴儿死亡的

3.遗弃、买卖、摧残婴幼儿的

八)有以下蓄意逃避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的按以下规范征收:

1.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拒不供认生育事实。

2.以生育为目的采取变卦户口性质、将户口迁离本县范围违法多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3.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4.骗取、买卖、伪造、变造、借用他人生育证违法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5.采用料理假离婚、假结婚手段违法生育的按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至6倍征收。

九)有其它严重情节的酌情计征倍数。对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违法生育行为。其征收规范由县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处分。

四、征收主体

实行一案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可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必需按法定顺序操持《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并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下列情况不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征收:

一)省、市、县抽查所发现的计划外瞒报、漏报、错报的对象;

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

三个月内未上报的对象。三)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后。

五、征收顺序

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顺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或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生育(含非婚生育下同)。

一)立案

填写立案演讲,经群众举报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立即立案。主管领导予以审批并指定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二)调查取证

确认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1.调查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对其双方上年度收入进行调查取证。2.确定被调查人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事实后。

三)提出征收规范建议

与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体研究,填写《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提出征收规范的建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分管领导牵头。提出建议征收倍数,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没有委托的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建议。

四)审批顺序

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组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审批领导小组。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

报局长审批;拟按照4倍及以上规范征收的由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须有会议记录)由组长审批。拟依照2至3倍标准征收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分管领导审核。

五)备案

按4倍及以上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将《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复印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六)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

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单,已审批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后。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七)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送达

1.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

2.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演讲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演讲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组织听证,并制作笔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当事人陈说、申辩和听证结论,决定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是否变卦征收金额。决定征收的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八)执行

1.当事人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

2.当事人确有困难。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调查核实并报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后,符合分期缴纳条件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作《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不符合分期缴纳条件的制作《不同意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3.当事人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征收决定,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结案

已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的填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结案书》案卷整理归档。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不得结案。

十)公开

要在所在村、居委或单位予以公开。当事人违法生育和非法收养情况、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及金额、征收到位情况等。

六、征收方式

一)社会抚养费由征收机关或受委托征收机关征收。

二)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2‰作为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资金管理

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财政局对上缴的社会抚养费依法核拨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社会抚养费专户。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额的80%核拨给乡镇社会抚养费专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直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核拨给乡镇。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每月6日以前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演讲社会抚养费征收、上缴情况,实行报表制度。

再发至各乡镇计生办使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明确专人,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到县非税局领取。实行专账管理,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解缴情况纳入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征收到位率不足80%乡镇,缺乏部份由县财政在乡镇包干经费中统一扣除;对发生恶性案件的乡镇,有过失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征收机关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收取社会抚养费时,应向当事人出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征收机关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八、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社会保障,社会抚养费统筹调剂使用。弥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缺乏和用于其他计生奖励扶助。

九、检查监督

第7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近两年来,各乡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人员;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委主任集中时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先后深入到 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流,查阅相关资料,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一、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1.各乡镇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计划生育解难题、办实事;乡镇与所辖村街,乡镇计生办与村计生专干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绝大多数乡镇实行了村级专干的工资由乡镇政府统一支付,并确保了村级至少配备1名计生专职人员;多数乡镇在投入上都有提高,保证了计划生育必要的经费开支。

2.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按着村级落实“建章立制、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从抓村级职责的落实和制度建设入手,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水平。突出抓好孕检和补救工作。同时,对基础较差的村街单列,加强督促和指导,收到明显效果。

3.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水平提高,“一法三规一条例”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使案件顺利执行,各乡镇做到了专人负责,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七不准”要求,加大了办案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现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内容公诸于众,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

4.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突出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宣传基层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新的婚育理念,受到群众广泛关注。深入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树立了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近两年,全区有846个符合政策家庭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要一个孩。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生育形势严峻

据调查,全区07年计划生育率为95.56%,低于97%的目标值1.44个百分点;08年计划生育率为96.22%,低于97%的目标值0.78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乡镇政府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的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孕检、不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等,既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思想工作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二是少数乡镇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三是孕检到位率低,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孕检没有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工作有漏洞。四是综合节育率和长效节育率偏低。目前全区的综合节育率为90.81%,长效节育率为73.28%,工作有空档。

2.基层计划生育队伍不适应工作要求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畏难情绪比较严重。主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办人员不愿在计生办干。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明年马上面临换届,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不配合政府做工作。

3.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

一些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不清楚、不理解、不支持。尽管多年来广大群众已经接受了现行的生育政策,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仍有较大差距。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尚未形成。超生、抢生的愿望仍很强烈。

4.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直接影响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据调查,各乡镇计划外二孩的征收标准普遍在3至4万元,个别乡镇在1万元上下,征收标准明显偏低。即使如此,也不能及时兑现。征收标准和兑现率低,无形中降低了群众违法生育的成本,制约性作用明显减弱,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第8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制定了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09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09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2009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

5、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评估工作。

第9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前不久,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紧急通知》,提出由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来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并要指定一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副乡(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规定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可以享受每月80元的津贴。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对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今天是乡(镇)新的分管领导到位后的第三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大家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努力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下面,我就做好全县夏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3月1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县委李书记、县政府许县长同时出席会议。最近,又明确了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分管计生工作,充分说明了我县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截止到5月*日,全县已完成四项手术3560例,占春季计划生育任务数的117.96%,超额完成542例手术任务,尤其是人流完成了462例,超额完成任务数20.94个百分点,引产完成194例,超额完成任务数38.57个百分点,意味着全县减少了656例计划外生育数。但是,我们更要看到严峻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通过春季四项手术水份的核查和上半年检查,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生育节育政策落实不到位。据上半年调查反映,全县样本点应落实节育措施164人,实际落实118人,节育措施落实率仅为71.95%,其中塘坊只有33.33%,驿前只有38.46%;调查人口出生率为5.5‰,照此推算,全年人口出生率将不会超过9.5‰,其中尖峰乡为3.05‰,甘竹镇为3.85‰,杨溪乡为3.86‰,赤水镇为3.98‰,这是极为不正常的,说明了有大量的出生瞒漏报;全县计划生育率只有67.42%,*三个乡(镇)均只有50%。

2.四项手术水份严重。据样本点调查,全县四项手术水份高达13.43%,其中驿前镇人流水份*0%,上环水份达50%,结扎水份达22.22%,四项手术总量水份达44%;水南圩乡上环水份达60%,四项手术总量水份达33.33%;塘坊乡结扎水份达50%,上环水份达28.57%,四项手术总量水份达25%,尖峰乡上环水份为66.67%,结扎水份为11.11%,四项手术总量水份达21.74%。

3.二女户结扎滞后。全县仅完成二女户结扎50例,仅占春季任务数的86.21%,占全年任务数的63.29%,进展缓慢,在全市排位滞后。

4.环孕检清理严重不到位。调查样本点共有294人次未参加环孕检,但全县只有少数乡(镇)进行了环孕检清理,而且清理力度非常小,全县仅清理了37人次,清理到位率只有12.57%。

5.社会抚养费征收严重不到位。目前全县除甘竹镇运转了21万元社会抚养费外,其他乡(镇)大多数没有做到正常运转,也未到县人口计生委核销票据。

6.流动人口管理严重不到位。各乡(镇)对流出对象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导致对流出对象的底数不清、流向不明、情况不清,全县流动人口办证率仅为64.13%。

7.基层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有的乡(镇)村级女专干仍没有按要求配备到位,村小组计生中心户长大多数徒有虚名,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乡(镇)、村对计生工信息掌握不全;有些超生或包庇亲属超生的村干部没有受到查处。

究其因,我认为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主观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抱有侥幸心理,没有认真、主动地去研究和采取更加有效、更为得力的办法去解决问题;有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打不开局面;有的怕这怕那,瞻前顾后,不敢大胆创新,工作没有特色。对此,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争取主动,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突破

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就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下一阶段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求突破:

第一,要在生育节育政策的落实上有新突破。一是要全力开展以环孕情监测为载体,以落实四项手术为重点的集中服务活动,确保环孕检率达90%以上,对环孕检不到位的要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排查到位率也必须达90%以上;二是要狠抓二女户结扎,确保全面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三是要加大计外人流、引产工作力度,这是二项补救措施;四是要加大督导调度力度,继续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对阶段性工作不力的,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后仍不到位的,要实行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

第二,要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上有新突破。各乡(镇)要严格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实行一案一委托、一案一审批制度,对超生对象首次征收不得低于应征标准的50%。对一时难以征到位的,要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乡(镇)要集中到县人口计生委开具票据,另外,市里还将重点对部分乡(镇)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人口计生委也将联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一些乡(镇)社会抚养征管用情况进行审计。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第三,要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有新突破。各乡(镇)必须建立好外出务工和创业人员台帐,强化对流出人口的信息登记、查询和跟踪管理,对全乡(镇)的流出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及时掌握信息,充分发挥村、组人员的耳目作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要在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查处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清查处理工作力度,对违纪违法超生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五,要在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上有新突破。我县是全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之一,也是全市唯一的项目试点县。但是,试点工作基本上还没有开展,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创出一些特色和亮点。

三、强化领导责任,切实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当前,尤其是要规范乡(镇)、村两级例会,以后各乡(镇)计生工作例会,必须由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每次会议都要请县人口计生委挂点干部到会指导,每次例会都要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布置具体工作,要通过例会摸家底、找不足、夯基础,通过抓领导、抓责任、抓奖惩,争取工作主动。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县政府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乡(镇)的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出台。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11项重点指标,对于符合5项及5项以上的乡(镇)将实行重点管理,符合4项的实行限期整改,符合3项的实行黄牌警告,同时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文件出台后,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去年底,县计生领导小组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的管理办法》,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部分村进行一次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