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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债券精选(九篇)

政策性金融债券

第1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关键词:债券;省际比较;宁夏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20-05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展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研究宁夏债券融资发展,对宁夏更好地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债券市场政策机遇,补齐以往形成的社会融资短板,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宁夏债券融资发展现状

我国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分为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四大类,其中央行票据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形势的变化,规模已显著缩小,目前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分别占债券市场总量的30%、36%和33%。2015年末,宁夏处于存续期的各类债券总量为84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余额423亿元,地方金融债余额142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277亿元。

(一)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情况

地方政府债包括由中央财政发行、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2015年开始,地方政府发行了大量的置换债券和专项债券。截至2015年末,宁夏地方政府债余额423亿元,期限在3年至10年之间。

2009年开始,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额度内由财政部发行债券,并代办还本付息。财政部分别于2009年6月、2010年9月、2011年10月、2012年7月和2013年10月发行宁夏地方政府债券30亿元、26亿元、26亿元、33亿元和49亿元,合计164亿元,全部纳入区级预算收入。财政部发行宁夏地方政府债券以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和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为主,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科文卫事业发展。

2014年5月19日,国务院批准了宁夏等10个省区(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2014年宁夏发行地方政府债55亿元,其中5年期22亿元、7年期16.5亿元、10年16.5亿元。宁夏地方政府的评级为AAA。2015年宁夏通过三批公开发行和两批定向发行,共发行债券289亿元,其中3年期59亿元、5年期77亿元、7年期79亿元、10年期73亿元。

(二)宁夏金融债券发展情况

我国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券、特种金融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债券由法人机构发行,而宁夏金融体系主要由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组成,全国性银行宁夏(银川)分行虽然没有发行债券,但大量使用了其总部发债的资金。宁夏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积极开拓债券市场,2015年末地方金融债余额31亿元,与西北经济体量相对较大的陕西和甘肃相当,高于青海和新疆。

从全国性银行来看,全国性银行是金融债的主要发行者,其分支机构是资金的具体使用者。2015年末,宁夏有12家全国性银行分行,其中有6家银行的贷款规模大于存款规模,这意味着这6家银行从其总行借入了资金,这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依赖债券融资发放贷款,目前国开行和农发行贷款余额约占全国贷款总额的13%,但宁夏这一比例高达22%,这两家银行宁夏分行的贷款余额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0.92%,显著高于宁夏信贷总量占全国0.55%的比重,显示宁夏使用了更多的政策性金融债。另外,宁夏的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存贷比为95%,显示其整体上仍然借用了总行的资金。

从地方性银行来看,宁夏3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只有1家机构发行过金融债。2013年,石嘴山银行获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商业银行普通债5亿元,之后又在2015年分别发行普通债20亿元、二级资本债6亿元,2015年末债券余额合计31亿元,约占全国地方性法人银行同类债券总额的0.29%。另外,同业存单也统计在金融债中,2014年10月地方性银行开始发行同业存单以来,到2015年末宁夏地方性银行共发行同业存单245.8亿元,2015年末处于存续期的同业存单余额为111.3亿元。

(三)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情况

公司信用类债券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根据主管部门的不同,我国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分为三大品种,人民银行下属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2005年以来,宁夏先后有49家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78.6亿元。截至2015年末,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277亿元,占全国同类债券余额的0.19%。

一是企业债发展情况。企业债券由发改委管理,宁夏企业债券发行始于2005年,到2015年末已成功发行16支企业债券,债券规模合计162.4亿元,债券期限最短的为6年,最长的为20年,发债企业主要涉及能源、交通、工业、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2015年末,宁夏共有10家企业的15只企业债券仍处于存续期,企业债余额为156.4亿元。

二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05年,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市鐾瞥龇墙鹑谄笠嫡务融资工具,初期的产品主要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经过近十年发展,形成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等债券品种。2005年,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发行了西北首支短期融资券,宁夏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起步较早,2005年以来宁夏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7支,融资金额206.8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普遍较短,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或5年,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2015年末宁夏共有7家企业发行的15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处于存续期,债券余额为117.8亿元,占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总量的0.14%,居全国31个省区中第30位。

三是公司债发展情况。公司债由中国证监会管理,主要品种有上市公司债以及可转债、可分离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截至2015年末,宁夏有12家上市公司,但均未发行过公司债。2013年、2014年共有4家小企业发行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5只债券余额为3.4亿元,占同期全国公司债余额的0.04%,排全国末位。2015年末余额为3.0亿元。

(四)宁夏债券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情况

一是债券支持政策。2013年宁夏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7号),根据该意见,对成功发行债券的非公有制企业,按其发行额度给予每年2%的贴息; 2014年宁夏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59号),明确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参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按其发行额度给予每年2%的贴息。

二是发债推动情况。近年来,宁夏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等部门在推动债券融资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泛宣传债券融资知识,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意识;制定了扩大债券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意见,为促进债券业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多方协调,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等签订协议,定期进行政策解读和摸底调查,积极推动管辖品种债券融资。

三是发债服务机构。债券发行需要主承销商辅导并承销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不能获得评级的企业需要担保机构或增信机构进行担保增信,另外还需要会计事务处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意见书。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承销商。宁夏辖内除农发行、邮储银行外的所有全国性银行,以及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南京证券等均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均具有交易所市场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无一家获得主承销商资格,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只是获得了宁夏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资格。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债券融资发展快的地区,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机构相对更多,债券主承销商的积极性普遍较高。

二、基于省际比较的宁夏债券融资发展评价

为便于比较,本文通过以下方法构造了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金融债发展指数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具体为: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地方政府债券余额/本省区当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00,其涵义是,地方政府债券越发达,则其更加倾向于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保障预算支出。

金融债券发展指数=在本省区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债券余额/本省区人民币存款余额*100,其涵义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更多选择债券融资,则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中债券融资与人民币存款的比例更高,意味着当地的金融债券融资更加发达。

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本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本省区人民币贷款余额*100。其涵义是,债券和人民币贷款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两类融资工具,企业更多选择债券融资,则本地区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与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例更高,意味着当地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更加发达。

按照以上方法,本文分别计算了2015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方政府债券发展指数、金融债券发展指数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指数。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交易商协会管理的所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地方金融债包括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含小微企业债和“三农”债)、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同业存单,以及地方性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一是宁夏政府债券发展良好。宁夏地方政府债发展指数为37.16,排全国第9位。宁夏是全国首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10家试点省份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一家试点省份。据统计,2014年发行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的10个省区中,宁夏与山东、浙江、北京4个省区的发债利率低于发行当日同期限的国债利率,显示了投资者对宁夏地方政府债的认可。2015年末宁夏地方政府债余额423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债余额的1.1%,是经济总量占比的2倍以上。根据审计署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2013年6月末宁夏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在46%以下,总债务率在55%以下,在全国所有省区中属于比较低的,未来宁夏地方政府债券仍有较好发展前景,有望在培育地方债券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宁夏地方金融债发展保持领先。宁夏金融债券发展指数为2.96,位居全国第8位,位居西部第1位,显示宁夏金融债券发展相对良好。宁夏没有法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地方金融债全部由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发行,以同业存单发行为主。三是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指数为5.4,在全国仅高于。西北五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势头总体良好,青海为16.1,位居全国第5,新疆为13.7、陕西为13.4,分别位居全国第8和第9位,甘肃为9.2,位居第25位,反映在近年来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加快发展中,西北整体抓住了机遇,实现了突破。

公司信用类债券作为直接融资的一部分,统计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宁夏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滞后,形成社会融资规模偏小和直接融资占比低的现状。2015年,宁夏社会融资规模为503亿元,为全国最低,仅为的63%、青海的45%,其中直接融资仅为32亿元。2013-2015年,宁夏社会融资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为7.7%,为全国第30位,青海、陕西、新疆均保持在15%以上。

三、扩大宁夏债券融资的政策建议

2015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国证监会新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取消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建立了非公开发行制度,全国公司债发行规模显著扩大。国家发改委了《项目收益债管理办法》,项目收益债对发行主体的净资产、往年盈利情况等几乎不做要求,主要对项目未来收益有要求,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提供了新的平台。交易商协会管理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超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发债条件进一步放松。随着债券市场改革措施的推进,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将进一步扩容,宁夏应抢抓政策机遇,抓紧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全力推进债券融资发展。

(一)深化对债券市场的认识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债券融资将成为企业非常主要的融资渠道,债券市场将成为金融市场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宁夏社会各界都要深化对区域债券市场的认识,积极抢抓新一轮债券市场扩容发展的机遇。

对政府而言,应认识到债券市场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但地方经济主体迈向债券市场仍需要政府的推动,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在企业债券发展过程中,政府也给予了强力的政策推动,青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是通过实施有效的推动机制,企业债券融资走在了全国前列。对企业而言,债券融资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不但能达到融资的目的,而且可以借助债券融资实施资本运作迅速发展壮大。比如,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9年第一次发行债券时,发行规模仅为8亿元,信用评级为AA+,到2012年时信用评级升为债券市场最高等级AAA级,单只发债规模明显扩大,其发行的一只定向融资工具规模达到了50亿元,该企业共发行了13只债券328亿元,2015年末其债券余额为270亿元,占青海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的36%。对金融机构而言,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进程加快,商业银行经营压力加大,债券承销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积极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将大中型贷款客户推向债券市场,不但可以帮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和渠道,而且可以实现自身发展转型。

(二)完善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体系

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体系,为企业债券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建立债券融资发展推动工作机制。当前我国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督管理,建议成立宁夏债券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宁夏债券融资l展规划和指导意见,明确各债券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二是尽快出台债券主承销商奖励政策。鉴于债券主承销商在企业发债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为改变商业银行承销债券收益低于贷款收益因而影响承销热情的现状,建议借鉴江苏省的经验,对主承销商实施奖励,具体可分大中小型企业,按照承销金额给予0.1%-0.2%的奖励。三是加强债券融资发展统计。建立宁夏全口径债券统计制度,定期编制报表,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对比分析,为制定债券发展政策提供支持。

(三)积极培育债券市场中介机构

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信誉好、实力强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债券融资服务效率和能力。一是积极引入国内外行业知名度高、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辅导拟发债企业,为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债方案,提高本地企业债券融资中介服务的竞争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快设立宁夏地方性证券类法人机构,积极推动宁夏银行等机构获得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在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大力培育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满足信用类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对担保的要求。四是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对执业行为的监管,同时加强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做好企业发债服务工作。

(四)培育发展壮大发债主体

一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宁夏的信用债发行主力,建议通过重组兼并等途径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特别是要整合壮大已经迈入债券市场的企业,努力提高其发债规模;推动中小型国有企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进而跨越债券市场准入门槛,达到拓宽融资渠道的目的。二是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市场化管理理念。继续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参与资木市场主动性,提升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帮助民营企业树立公开市场融资的意识及市场化运作理念,促进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提升整体运营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建立债券融资企业资源库。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积极培育、储备一批发债条件好、偿债能力强的优质企业,设立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并加强对企业高管人员企业债券融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发债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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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Bond Financing in

Ningxia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Comparison

MA XiaoDong

(Yinchuan Provincial Sub-branch PBC, Yinchuan Ningxia 750001)

第2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为适应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债券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债券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跨跃式发展的良好平台。债券融资的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有利于破解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二五”期间,我省项目建设力度和融资需求明显加大,扩大直接融资的要求十分迫切,企业债券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功能,切实增强债券融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积极培育债券发行主体

(二)做好债券发行后备企业筛选工作。企业是债券发行的主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当地优质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切实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遴选出来,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同时,还要通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及时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加强优势行业发债主体培育。围绕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积极推进钢铁、汽车、有色、石化、纺织、装备、船舶、轻工、物流等传统优势行业的发债资源挖掘和整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推动我省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拓展企业债券发行范围,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择优培育一批发债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发动和主体培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积极搭建债券融资平台,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能力,借助外力发展壮大自己。

(四)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各地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着力构建一批有经济实力、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统筹运营、有效偿债、风险防控、“借、用、还”良性循环的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放大政府投融资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进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各地要引导上市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需要,更新观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重视企业信用形象,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切实加强信用管理,为可转债、公司债发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六)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大力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暂时达不到发债条件的,要按照行业性质相近,产业链条密切的原则进行整合改组,积极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提高债券融资能力。推进产业类债券发行工作。围绕十大产业调整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着力推动我省传统优势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推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搭建平台,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申报发行集合债券。通过引导和培育,切实使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积极推进可转债、公司债发行。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上市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募投项目,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融资,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结构。

(八)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深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了解和重视,引导和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债券品种,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债券融资。帮助和支持债券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工作。

四、切实做好债券融资的组织保障工作

(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分行、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审定全省推进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沟通协调债券融资工作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全省债券融资工作形势和动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债券融资工作。

(十)明确部门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分工。政府管理金融的机构负责券商、担保、资信评级、省内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宣传、指导、推介,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人民银行分行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证监局负责可转债、公司债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为地方投融资平台资产整合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按要求出具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研究制定支持债券融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地税部门负责研究支持债券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发债的担保事项,协调所属国有综合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经信部门负责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科技部门负责科技型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十一)加强沟通协调。债券发行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实施的策划和核准、备案等工作,使募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拟申报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指导帮助其落实担保方式和担保单位。注重完善抵押、担保、偿债方案,着力提高债券信用等级。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反映我省债券发行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利于上级部门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的建议。

(十二)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各地要积极为企业与券商、会计、律师、资产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合作牵线搭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从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等方面给予企业指导,引导企业少走弯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强化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保障债券发行合法合规。积极引进国内外经验丰富、管理规范的债券承销机构及熟悉债券市场运作的高级人才,辅导拟发债企业,为债券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配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比照规定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减免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资产整合重组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在各类政策性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债券融资后备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贷款和科技扶持资金。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筹备发债过程中的审计、资信评级、担保、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出现担保损失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偿。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省政府设立债券融资奖励扶持资金,对债券融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债券融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拟定,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以上奖励和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试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推进债券融资工作跨越式发展。

第3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为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筹资效率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债券融资占其融资总额的比重越来越大。以美国为例,从1970—1985年,非金融企业的债券融资占融资总额的913%,发行股票融资只占018%;1990年新发行企业债券为2993亿美元,同期股票发行为400亿美元;2000年共有1592家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仅199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而我国企业的融资偏好却迥异于西方发达国家,呈现出“股热债冷”的中国特色,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个中原因值得认真分析。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从1984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1992年发行额为684亿元,达到迄今为止的最高点。此后,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一直在低位徘徊,而同期国债、金融债券、股票市场、企业信贷市场却得到了蓬勃发展。首先,国际金融市场的经验表明,企业债券筹资额往往是其股票筹资额的3—10倍。我国自1996年起股票发行规模开始大大超过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于股票融资的迅猛发展,通过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不但停滞不前,近几年甚至还有下降趋势。1997年以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仅仅是股票筹资额的几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2001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221150亿元,占股票(A股)筹资额957149亿元的23113%,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正常比例相去甚远。其次,1993年以后,国债和金融债券得到了长足发展,其发行规模与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差距呈现拉大趋势。2001年,国债、金融债发行规模分别达到4883153亿元和259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仅为国债发行规模的415%、金融债发行规模的8155%。最后,企业债券融资主要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相对于银行信贷等金融机构贷款不断膨胀的规模,企业债券融资显得不足道。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和市场开拓不但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各种融资渠道不断深化的现实需要,而且与国际企业债券市场加速发展的势头背道而驰。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约束及企业自身产权制度不合理、治理机制不健全是主要因素。11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约束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英国经济学家萨斯的研究表明,企业偏好股权融资而冷落债券融资的关键原因在于政府政策的误导。我国的情况也是如此。(1)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驱动型发展模式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不但被赋予了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而且肩负着推进经济改革的重任。从实际情况看,股票市场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筹集资金等方面已经和正在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日益壮大的国债市场对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等方面功不可没;相形之下,企业债券市场便成为资本市场中最不受重视的部分。而且,企业债券还一度“恶名远扬”,几乎是乱集资、扰乱金融秩序、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代名词。(2)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制严重抑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理一直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制度,企业能否发债、债券的期限、利率、额度都由政府决定,准入限制较多,审批环节繁琐,使得企业债券的行政色彩浓厚而市场色彩淡薄。①对债券市场筹资的企业进入限制。自1993年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来,企业债券的发行一直实行多头审批制,企业如要发行债券,往往只注重如何获得政府的批准,而不注重自身经营状况及实力的提高。由于债券审批程序复杂,政策门槛过高,使目前发债企业主要是交通、能源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特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大量信誉高、资金需求量大、有足够偿还能力的企业不得不长期游离在企业债券市场之外。即使合乎政府要求的企业在获准发债之前,也要经过政府层层审批,审批通过与否的不确定性使企业极有可能错过募集资金由整理提供使用的最佳时机,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此外,现行发行制度还隐含着这样一个信息:政府对发债企业已经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政府将以国家的名义保证发债企业有能力还本付息。这就有可能使企业债券演变成“准国债”,弱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从而给债券市场留下极不稳定的因素。②对企业债券利率的管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目前对企业债券利率有明确的政策限制,规定其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40%。利率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企业之间的品质差异,也影响了企业在发债成本与发债效率之间寻求平衡。

发行人不管自身信用如何,都把利率定在“不超过40%”的最高位,造成优质企业债券成本偏高,而一般性企业债券又不包含风险收益,不符合“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原则,阻碍了企业债券的发展。利率限制不仅造成企业债券缺乏需求价格弹性,使投资者无法自由根据债券风险与收益做出选择。而且,在银行利率连续下降后,企业债券的利率与市场实际资金收益率出现了较大的偏差,企业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因此大大降低。此外,政府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上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得擅自突破国务院确定的规模、募资主要投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等等。众所周知,是否发行债券、发行何种债券、发行多少以及募集资金如何使用等本质上取决于发债企业的筹资意向和投资者选择之间的均衡,由行政机关决定其规模和用途,无疑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遗迹。不可否认,上述政策的出台有效地刹住了当时企业过热过乱集资的不良倾向,但同时也严重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21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使企业本身缺乏利用债券融资的积极性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普遍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但这些股权存在着所有者缺位问题,难以对人行使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社会公众股由于持股数量不多和严重的“搭便车”倾向,既无监控的能力,又无监督的动机,这种产权结构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内部人控制”。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导致公司行为更多地体现人的意志,而不是所有者的意志。募集资金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成为其在融资活动中最关注的因素,股票融资至少从形式上是一种无风险的永久性融资,股利的发放似乎是按人的计划分配的,既使企业不进行任何股利分配,投资者也无法要求其偿还本金,考虑到企业债券还本付息的硬约束,人的理性选择必然是

“重股轻债”。国有银行缺乏独立的财产权,导致企业在权衡发行债券融资和申请银行贷款时,更偏好后者。由于国有银行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所以缺乏最有效地利用资产、实现财产收益最大化的积极性;由于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为追求“内部人”利益,国有银行可以对偿还不了贷款的企业继续贷款,通过该企业归还旧的贷款和利息等方式实现银行的账面盈利。因此,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预算约束远远小于发行企业债券直接面对广大债权人的硬约束。由此可见,在股票融资方式下,可能存在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利用银行贷款融资,也可能存在银行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由于有债券契约的限制,所以企业的预算约束是硬的。相比之下,债券融资要求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更高,进而更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率的投资项目或经营者手中。因此,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企业债券融资比重,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资金利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融资结构,改变金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的状况,为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与建议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应吸取我国金融改革的经验教训,制定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长远战略,建立公正、透明、有效的监管制度,从健全企业制度、加快信用评级、完善监管措施、实施投资教育等方面夯实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基础,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中改革现有企业债券管理制度和健全企业制度尤为重要。11改革现有的企业债券管理制度今天,仍沿用简单手段对企业债券进行直接控制已不合时宜,必须改革现有的企业债券管理制度,使企业债券发行实现市场化。(1)放宽对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企业债券融资本质上是企业进行筹资选择的一种市场行为,必须按市场规律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债人的资信条件是进入市场的惟一制约因素,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把非国有企业限制在企业债券市场之外。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已逐步取消企业所有制限制,实行核准制,这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是有借鉴意义的,应淡化并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对企业债券发行也实行核准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信誉高的非国有企业,应该允许其按照合法的程序发行企业债券,让债券融资真正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从而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2)企业债券利率必须尽快市场化企业债券利率反映了企业债券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反映了企业债券的投资价值,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企业债券利率的高低和付息方式的设置直接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利率必须基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和企业债券市场情况,按市场规划确定。此外,应逐步取消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规模管理,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在鼓励募资主要投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的同时,允许企业将资金用于债务结构调整、企业并购重组、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用途。超级秘书网

21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应继续大力推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并充分保护产权,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真正市场化的、富有效率的企业,才能按市场规律筹集资金,从而改变“重股轻债”的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进行的国有企业改组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下一步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

参考文献:

[1]何德旭,李武1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思考[J]1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8)1

[2]蔡怀宇1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优化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研究[J]1中国流通经济,2001,(4)1

第4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与金融危机

近年来金融危机的爆发深化了学界对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的认识。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被称为“双重危机”――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其实质是银行危机,主要原因在于银行资产和负债存在严重的期限不匹配和货币不匹配。在危机中亚洲许多国家的银行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在反思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缺陷的过程中,理论界和债务管理当局开始认识到债券市场发展的落后是一些国家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这些国家缺乏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而严重依赖银行,致使这些国家的经济随着银行业的瘫痪而崩溃。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出,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善,能带来很多宏观与微观经济效益,通过分散及减少信贷及流动性资金风险来提高微观经济效益,提高企业治理标准及更有效的风险定价,应可带来宏观经济的成效,就是减少金融危机爆发的概率,并抑制金融危机一旦发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基于此,大多数亚洲国家在危机之后都迅速发展债券市场,以降低金融体系过分依赖银行的风险提高市场流动性,我国则是及时采取以增发国债加大政府投资为主要特点的积极财政政策,一方面有效地避免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另一方面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也给债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应该说,高流动性的债券市场对金融稳定性有重要作用。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货币和债券市场总体发展的催化剂。高流动性的市场不仅能降低债券的筹资成本,有助于缓冲国内及国际经济冲击的影响,而且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货币风险以及其他金融风险。

债券市场流动性的丧失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一般会通过给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支持或利用其自身的资产管理维持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包括债券和衍生产品)的流动性丧失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机构投资者的行为造成的;另一方面,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融资困难也是重要潜在根源。首先,虽然机构投资者的资产和负债一般具有相似的到期日,因此,一般不会受到类似银行的挤兑压力。但是,由于很多机构投资者可能需要最后贷款人的保护,结构化金融体系仍然会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例如,美联邦储备委员会在1987年崩盘时采取策略,以避免投资银行失败而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再如2007以来为减少美国次贷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欧洲央行对市场流动性的注入。其次,货币市场基金的稳定性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受到冲击。一个跌破面值的基金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能会面临挤兑,或由于流动性的急剧下降而引起变现困难,这些都会导致货币市场更大范围的流动性危机。此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例子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另外,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并没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危机进一步扩大,政策干预的手段和有效性值得进一步研究。再者,衍生品市场会和基础证券市场一样面临流动性风险。IMF指出,在衍生品市场的信用、流动性和市场风险中,流动性风险最难处理,由于银行更倾向于利用衍生工具,尤其是远期、掉期和期权交易来管理利率风险,而不愿运用传统工具。因此,衍生品市场流动性的丧失一方面会加大银行的利率风险,另一方面由于衍生工具风险在表外核算,这增加了银行风险暴露的不确定性,从而加剧了挤兑的风险。

目前,次级债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将美国房地产问题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传递到金融系统信用危机上,在运用结构金融工具的背景下,过度放款、过度杠杆操作造成了金融体系的高风险,其中信用衍生品合理定价机制的缺少被认为是信用危机的主要诱因,而金融监管的漏洞则使防火墙形同虚设。目前,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政府再次采用积极财政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政策组合,包括在2009年9500亿的预算赤字中安排2000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发行,推动商业银行重回交易所进行债券交易,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等措施。相信宏观调控政策的适时调整会从债券市场供给与需求、完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协调与统一、减少制度等方面促进债券市场的创新与发展,从而为有效防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金融稳定性奠定基础。

债券市场分割的表现及弊端

我国债券市场的分割格局始于1997年。1997年6月之前,交易所的国债市场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股市活跃时大量银行资金通过国债回购业务流入股市,严重影响了股市的稳定性,并给银行资金运作带来了风险。鉴于此,人民银行在1997年6月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其作为商业银行进行债券交易的专门场所,商业银行不得进入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自此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国债市场,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至此形成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并行的格局。长期以来,债券市场处于不同程度的分割状态:一是市场参与主体相互隔离,作为债券市场最主要参与主体的商业银行,只限于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二是上市品种相互隔离。目前,金融债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国债虽然可以在两个市场发行和交易,但跨市场交易品种仅占国债总托管量的15%,85%以上的国债品种只能分别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三是两个市场的债券托管和清算业务相互分割。目前,对应两个市场有两个相互分割的托管和结算体系,分别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跨市场国债品种,投资者在两个登记公司间办理转托管的手续繁杂、时间间隔较长,影响了套利机制作用的发挥,致使某些国债品种在两个市场存在较大的价差。可见,各自市场在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以及托管方式及利率水平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市场分割难以兑生出一个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增加了财政部的融资成本,影响了均衡发债和国库现金管理的运作。

笔者认为,我国债券市场分割的局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是完善市场体系和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场内外债券市场相互分割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发展和运作效率,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制约债券市场功能的发挥。由于市场的分割,市场参与主体不能有效利用两个市场的优势,优化资产结构、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和丰富盈利模式,影响了各类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和参与程度,限制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主要是间接融资为主,企业对银行体系过度依赖。2001年至2007年,中国境内直接融资筹资额与同期银行贷款增加额之比分别为 9.50%、4.11%、2.97%、4.49%、2.05%、8.38%和21.95%,虽然逐步提高但是与国际相比仍然偏低。2007底,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仅相当于股票市场规模的26.7%,远低于美国等成熟市场,甚至低于韩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结构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直接融资中仍存在着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比例失衡的问题。虽然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有长足进展,全年30家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998亿元,是2007年的2.43倍,但也只占全部直接融资规模的30%,而美国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相当于股权融资的6倍左右。由于公司债券目前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无法进入交易所市场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和交易,这无疑制约了公司债券投资者结构的丰富和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也影响了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的发挥。

影响市场定价机制的完善。由于商业银行被排除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之外,证券交易所市场缺少了资金最雄厚的机构投资力量,债券市场价格形成不能准确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使我国债券市场缺乏能够真实反映市场状况的收益率曲线,影响了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国债市场,同样也使交易所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差异性减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流动性。从交易所在1997年10月前后换手率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交易量、流动性随着商业银行的退出而大幅降低,由此可见具有不同的投资动机和交易动机的市场参与者的多元化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方面也是至关重要的,

不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可分为定价有效与运行有效。债券市场对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定价效率起着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债券市场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形成灵敏、高效的市场利率信号,债券市场形成的收益率曲线为资产定价与通货膨胀预测提供重要的参考基准,这是我国利率市场化以及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基础。而运行有效与交易成本有关,债券市场工具创新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分配和管理能力,透明度的提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降低了金融市场交易成本,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

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采用的是场内电子系统集中撮合成交方式,而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的以场外询价交易为主的报价方式,更注重资金头寸的调剂和风险的规避,适合大宗交易。上述两种方式都是国际资本市场常见的交易方式,但相对而言,前者的价格形成机制效率要高一些。国债市场交易机制的安排,其目标在于保证市场的流动性、透明度、稳定性、高效率以及低成本。这些目标都是债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前提,然而各目标之间存在方向性和政策措施上的矛盾,使管理者很难同时实现上述目标。因此,交易机制目标的协调与选择方式不同,对市场效率、尤其是市场流动性会产生重大影响。不论是做市商制度还是交易所市场的撮合驱动,保持一个竞争性的结构对提升市场流动性都是至关重要的。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会缩小买卖价差,而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会使一种特定产品的交易更集中在一个交易所。总之,不论是做市商之间还是交易所之间以及两者之间的竞争都会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在上述竞争性的市场框架下,理想状态是市场参与者具有在不同特点的市场间选择的自由,而过多的市场分割无疑会降低流动性。

不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认为,传导机制的通畅与否与债券市场具有密切联系,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应能为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提供工具与平台,同时债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模式与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效力密切相关,货币政策的顺畅传导需要以发达的债券市场作为基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理论主要包括传统凯恩斯学派的利率传导途径、汇率水平对净出口的作用、信用途径、托宾q理论。其中,凯恩斯学派的传导途径和汇率途径都强调影响实际利率水平,信用途径则通过数量调控工具影响银行体系的可贷资金,托宾q理论则是通过影响股票市场达到影响总产出水平。尽管影响途径不同,但上述前三种途径都会通过影响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而发挥作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传导途径是通过债券市场传导到股票市场,进而影响资本市场价格,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但由于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作为债券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到较大影响,同时也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债券市场统一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致力于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创新,包括市场统一问题。如记账式国债从2005年起全面跨市场发行,2006年起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组建统一的国债承销团。2007年7月,为提高交易所市场的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平台参与的交易商主体,是经上证所核准、取得平台交易参与资格的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机构。一级交易商至少应对在平台上挂牌交易的各关键期限国债中的一只基准国债进行做市。这一平台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为促进两市场之间统一互联机制奠定了基础。

笔者认为,要促进我国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效率提高,解决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就需要打破市场分割的局面,加快建立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使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可以自由选择投资交易的场所,后台系统能为市场参与主体的跨市场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推进国债市场的统一互联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第一步,应该恢复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的债券现券交易,可以允许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上,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以及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前期可以选择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相对严格的上市银行先行试点,待风险控制机制逐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而且符合商业银行完善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至于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风险防范要求,完全可以通过相关制度安排得到有效解决,包括银监会及证监会建立联席监管制度,对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进行监管,以防范银行资金入股市场等相关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第二步,逐步完善债券向两个市场同时发行的机制,包括公司债和新推出的地方政府债,逐步丰富跨市场交易品种。这样可以拓宽债券的投资者群体、降低发债成本,同时也可以为两个市场的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品种。第三步,随着债券市场参与者和交易品种的进一步统一互联,应当着手在更高层次上整合托管和结算体系,为债券转托管和资金的划转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商业银行重回交易所债券市场对金融稳定的意义

据统计,14家上市商业银行的资产占全部银行资产的80%,上市商业银行重回交易所进行债券交易将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及规模,推动以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和公司债券为主体的信用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这也是建立“统一互联”债券市场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对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必将具有深远影响。

日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警示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据IMF对各种金融危机统计调查显示,在过去25年来41个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中,银行业危机占59%。因此,银行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体系结构往往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众所周知我国金融体系呈现出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结构性特点,长期以来银行贷款占全社会融资总额的比重高80%。这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使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积累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一方面,由于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存在货币错配和期限错配的缺口,容易因为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从而导致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现代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也表明,银行在风险分散、信息不对称和校正纠错机制方面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和脆弱性,其不稳定进而危及金融体系的概率也大大高于证券和保险行业。应该说,一个协调发展、功能完善的债券市场,在改善金融市场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果银行资本基础受到急剧削弱从而限制其放贷能力时,作为银行体系和股票市场之外的一个有效融资渠道,一个高流动性的债券市场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率的投融资渠道,即便出现银行业流动性危机也可以通过功能完善的债券市场来迅速补充流动性,也可以缓解在全球金融危机情况下央行频繁采取向市场流动性注入却很难奏效的压力,有助于减轻银行危机引发的信贷紧缩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

同时,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反映债券市场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各国金融市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债券市场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中发挥桥梁的作用,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一方面能够有效降低发行主体的筹资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也会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运作的效率。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一直是主导力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债券市场最大份额的投资人,其持有的债券类资产已经逐步达到国际银行业公认的合理水平,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已从过去主要依靠信用拆借和央行再贷款转为主要利用债券市场来进行。此外,商业银行的多重角色定位包括不可替代的交易商、债券市场的重要筹资人、债券市场金融创新的推动者等也从不同角度推动了债券市场的发展。如2005年以来,商业银行推出多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境内外证券市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这些措施极大地丰富了投资者结构。目前,商业银行发行了包括次级债券、一般金融债、混合资本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多层次债券,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品种体系。另一方面,债券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债券投资规模的增加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与收入结构,改变了过去单纯依赖信贷产品的传统经营局面,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利率风险管理、流动性和信用风险定价水平。未来随着公司债和地方政府债等信用类产品的迅速发展,将逐步改变我国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的金融市场格局,这将改善金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的局面,而信用类产品的评级、信用价差的定价及风险跟踪与防范则是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

第5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指通过牵头人组织,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由担保机构担保,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

截至2013年7月底,我国已成功发行了13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累计融资52.02亿元(如表1所示)。

从这些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可以总结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一些特点:

1.1 降低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一般是期限为3-5年的中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方式进行确定,决定因素是基准利率和基本利差。已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面利率在4.66%~7.8%,平均票面利率为6.47%。考虑到相关发行费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平均融资成本为10.05%,相比平均成本甚至达到20%的银行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能起到降低筹资成本的作用,也可以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债券利息可以在税前支付并计入成本,因此通过集合债券融资具有税盾作用。

1.2 提高了债券的信用等级。由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主体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差别,信用资质参差不齐,多元化的发行人增加了债券的评估成本和投资风险。通过大型担保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以及银行或大的国有企业提供再担保,提高了债券信用等级,实现了债券增级。以13云中小债为例,其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分别为: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级、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BB+级、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BBB+级、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级、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BBB级、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BB级。通过担保与再担保后,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13云中小债的信用级别为AA+级。

1.3 政府参与积极。地方政府作为牵头人,为解决本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发行本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上作了大量工作,除负责债券发行的统一组织协调外,甚至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以2009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为例,大连政府对参与发债的八家企业每年给予1.5%至2%的贴息支持,大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还给予专项补助,对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和企业给予风险补偿金和1600万的奖励费用。

2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我国中小企业为解决融资难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发展前景良好,同时也存在许多障碍,主要表现在:

2.1 发行条件及规模的制约。每个发行企业资质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各地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规定中除了必须达到净资产、盈利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等硬指标外,对企业的注册地址、企业的相关程度等也有严格要求。目前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需求。基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我国尚处于运行初期以及融资资源有限因素的考虑,政府进行分类管理,支持重点,严格审核的政策,显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制约了发债企业的自主性,不利于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市场容量,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2 担保难的制约。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由于本身存在结构复杂、发债主体多元、风险高、参与发债企业信用级别相对较低等缺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往往不愿为其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不能提供担保,现有的担保机构资质参差不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使得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提供担保增信措施成为集合债券成功发行的难点。目前已发行的集合债券大多是政府出面协调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或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或是由资信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做担保方,这种非市场化的方式不利于集合债券的长远发展,也不能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问题。

2.3 融资主体自身的问题。传统行业中的不少中小企业,在管理和经营方面具有独到之处,或拥有资源优势,然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下,或者缺乏概念性的创新,或者投资周期较长,难以成为风险投资关注的对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不能解决不具备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3 加快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展的对策

3.1 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制度,降低发债门槛。国家应允许地方政府在国家政策性指导文件引导下,制定出台与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相配套的发行办法、施行细则等地方性法规,具体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实务操作,从制度上实现集合债券发行的区域多样化和实用性,为更多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创造条件。在发债门槛设置上,国家可以依据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规模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现状,规定企业发债标准最低限度,由当地政府部门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遴选发债企业。

3.2 完善担保机制,实现信用增级。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部门出台关于集合债券担保条件及形式、担保机构设立与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可以设立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或再担保基金,对担保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降低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提高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担保业务,在担保机构建立发债企业信用档案。还可以由政府牵头组织,以政府财政资金与中小企业入股的形式设立担保资金,采取商业运作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此外,还可以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组织成立行业性专业担保公司,以被担保企业一定数量的资产作为反担保,按其投入资金数额几倍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第6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关键词:产业结构;金融;资本;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64-02

一、金融作用产业结构调整的机制

一般而言,产业结构的调整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存量结构调整。另一种是增量结构调整。无论是存量调整还是增量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必然需要动用大量的资金进行优化配置。而金融市场最本质的功能就是融通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金融与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从供给与需求两方面来看,金融通过为相应企业和产业提供融通资金服务促成市场供给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通过作用于需求,影响产业的需求结构,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

从金融作用的渠道来看,金融对产业结构的调整的作用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金融市场运作影响产业的资金供给和需求,从而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是通过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共同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作用。

在中国目前金融体制下,金融运作主要通过两个不同性质的市场,从两种作用层次不同的渠道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影响。一是间接融资为主的信贷市场,二是直接融资为主的证券市场。前者对经济体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将其所聚集的资金向不同的行业进行分配,包括生产贷款和消费贷款两种方式。后者通过债券的市场和证券市场为企业筹集所需资金,并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金流向。

另一方面则是通过金融政策配合产业政策共同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实施政策性优惠贷款,对商业性贷款的政策担保等金融措施,将资金引向素质好、技术可行和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和项目上,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调整。

二、金融运作的现状

(一)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关系

在工业化初期,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就必须要依赖于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在该阶段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有明显优势。但就目前来看,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衰退期,以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进入扩张期,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尽管还可在信贷资金支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以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存在流动性差,缺乏持续性,不易变现等固有缺陷,因此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体系就可以发挥整合产业资源的积极作用,有效的克服间接融资方式的上述不足。然而目前,银行信贷仍是中国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占国内金融融资总量的比例一直在 70%~80%左右,这是与经济发展规律相违背的。

(二)信贷市场分析

就目前生产信贷状况来看,中长期贷款主要流向了政府扶持的大型项目,而最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融资获得的支持有限。一方面,因为中小企业获得生存空间的关键因素充满了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为了避免自身风险增大便将严重依赖银行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基础设施投资主要被大企业,国有企业所垄断,商业银行的信贷也主要投向了这些安全性强、收益稳定的大型项目。因此,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排挤。

接下来再看消费信贷。消费贷款品种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品贷款等,涉及多个领域。但近年来,居民对大额耐用品、住房装修、旅游等消费贷款品种需求不断减弱,市场上主流的消费贷款品种为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等不超过五种消费贷款品种。这主要是因为长期在艰苦的环境中生活,居民养成了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好习惯,同时也形成了“量入为出”、用积蓄的钱商品的习惯。这种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仍旧在一些居民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并时刻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而作为住房、汽车这些大项目支出,仅依靠自身的积蓄来支付,实为冰山一角,因此才得以发展。

(三)资本市场分析

成熟的证券市场是筹集资金的前提。近年来,中国加大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力度,同时极力促进国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回归,但中国证券市场的规模仍然偏小,市场中大量资金被权重股占据。从证券市场上募集的资金集中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不利于其他产业的企业从证券市场上筹措资金,从而难以促进资金自发地向需求结构变动方向调整。

与股票市场相比,债券市场在规模上就有显著差距,政府对股票市场发展的重视,对债券市场的轻视和限制(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这使得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部分没有条件上市的企业无法获得均等的融资机会。长期以来,政府并没有把企业债券市场看做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是一直把企业债券作为有关部门和地方企业项目资金缺口的补充措施。而在债券市场中,国债又占据主要部分。国债的发行规模长期来看是具有扩大趋势的。但企业债券则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计委每年制定当年企业债券总体发行额度,并具体分配到中央各部门和地方以及各行业,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有限。

(四)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

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存在着互动的关系,产业结构的调整是金融政策的实施对象,也是其目标实现的重要表现形式;而金融政策的性质决定了它需要其他相关经济政策协调配合和综合运作,才能保证金融政策的运作效果和产生共振效应。由此可见,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是经济政策体系内容中的平行分支,它们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通过共同作用实现经济政策的总目标。因此,金融资源必须更多地配置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潜力的电子信息、新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同时还要着力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不断地增加对第三产业的投资。

三、政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信贷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应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环境比任何时期都显得严峻。如果政府的宏观调控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排挤,市场容量进一步萎缩,那真的将是雪上加霜。小企业是大型企业的基础,具有“船小好掉头”、技术进步相对较快而资金占用量小等特点。因此,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必须是大中小型合理配置,才能迎合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对中小企业进行信贷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政府促进商业银行将信贷按比例投入到中小企业,将资金引导到具有技术创新,结构优化的产业中去。

(二)研发信贷产品,迎合居民消费特点

首先,必须转变公众对消费信贷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消费信贷等价于超前消费。其次,改变以往重工商业贷款轻消费信贷的观念,应该将工商业贷款与消费贷款同等重视,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向消费信贷倾斜。最后,整合现有消费信贷产品,加快产品创新,积极开拓消费信贷市场,有针对性地设计消费信贷产品。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刺激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上来,这是符合经济进步和市场发展的客观发展趋势的。

(三)扩大证券融资规模,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大企业上市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推动企业上市,将其作为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点来抓,重点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着力组织国有大型企业整体上市,培育一批民营企业到中小板市场融资,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和引导创新型小企业适时进入创业板、境内外柜台交易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四)放松债券市场管制,创新债券产品

目前,债券市场的供给规模主要是由政府控制,市场筹资功能的发挥也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实现的。但是政府过多的管制与干涉阻碍了债券市场的顺利发展。中国应该放松对债券市场的行政管制,尤其是在企业债券方面,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债券市场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其次,债券市场在改善整个经济系统融资体系,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中国应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有计划地发行企业债券,增加债券品种,扩大债券发行范围,满足企业的不同筹资需要,将企业推向市场。最后,债券产品的金融创新有利于完善中国资本市场体制,重新激发债券市场的活力,应鼓励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及可转换债等创新产品来进行风险规避。

(五)利用金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调整货币供应量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创造先决条件。同时通过区别对待的利率政策对不同产业、行业和企业进行鼓励或限制或采用信贷选择政策,引导资金投向。另一方面,政府出面建立若干官方或半官方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向私人民间金融机构不愿或无力提供资金以及投入资金不足的重点、新兴产业进行投资和贷款,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矫正补充机制。

此外,金融业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不仅体现在资金支持,更体现在各种金融相关配套服务领域。为此,金融业应充分利用自身产业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快捷的资金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传统和新兴服务项目,充分利用高科技成果和自身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延伸和拓展传统服务项目领域,建立以网络技术为平台的,集多种银行信贷业务、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信息共享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四、总结

总之,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金融资源的参与和支持也就不会有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改善,故金融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可归结为:在一定金融制度下,借助产业政策和宏观货币政策,金融能通过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来调节资金的产业投向,优化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邵宜航,刘雅南.二元经济的结构转变与增长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0):3-8.

[2]杨德勇,姜南林.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证券市场发展相关性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6):72-75.

[3]梁海平.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支持的地区比较[J].现代乡镇,2008,(12):32-26.

第7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我们今天圆桌讨论的主题是绿色、开放与创新。开放和创新是债券市场永恒的话题;而近年来在环境持续恶化、污染日趋严重、倡导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发展的重要内容。绿色债券的应运而生可以说是金融市场各方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指示精神,审时度势、勇于探索而推出的一项具有积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创新举措。从这个角度来说,绿色与创新、开放是密切相关的。

但是,正如大家共同经历的那样,过去一年来,国际政治经济金融环境,以及债券市场本身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从去年第四季度以后,大家都很关注债券市场怎么走?“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如何理解?以及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怎样创新、开放以及发展绿色?绿色债券市场还存在哪些问题?还需要出台哪些政策来促进市场更好地发展?怎样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等等议题,请各位专家与我们分享你们的真知灼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部总经理刘优辉:

债券市场今年的走势是从去年延续过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不久,现在大家主要依据会议在安排各个条线今年的工作计划。总体来说,从去年来看经济总体是趋于平稳的,对今年应该有信心。但是也应该有危机意识,因为经济下行压力还是存在的。2016年GDP增速为6.7%,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下降了0.2个百分点;根据权威人士预测,今年增速不会超过去年,应该在6.5%左右。

从去年来看,经济运行主要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总体经济平稳,GDP达到6.7%。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所以深化改革是今年的主线。三是从几个指标来看,经济有触底迹象。第一,就业形势稳定向好,因为这几年服务业发展比较快,而服务业对就业的带动与工业化相比是1.6:1,比工业快很多。按照计划,我国每年要解决1000万人的就业,实际上这几年每年都解决了1300万人,已超额完成任务。第二,工业企业利润开始正增长,“三去一降一补”的成效开始显现,尤其是去产能、降成本方面对利润增长贡献较大。第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在提高,过去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低于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去年不同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超过8%,GDP增速为6.7%,财政收入可能只有5%多一点。第四,生态环境出现改善的苗头,这也是环保部门的一个基本判断。最后,收入差距在缩小。

从国际形势来看,去年年底以来,包括英国脱欧、美联储加息预期和各种黑天鹅事件,让大家心有余悸,影响也比较大。尤其是在国际上,特朗普上任后有一种说法叫做“特朗普变数”。特朗普的政策和行动,将主要在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基建来拉动美国经济增长。二是降税,通过降低所得税刺激实体经济的发展。从美国的税种结构来说,直接税占到75%,所得税(间接税)占25%,降低所得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太大,而中国恰恰相反。三是提高关税,通过贸易保护,发展本土经济。这三个方面对整个世界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一方面,会带来美国企业的回流。另一方面,资本也会流向美国,引起新兴市场流动性偏紧,资金利率上升。

从国内来说,今年的重点就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三点:一是稳,一是改,一是防。

稳首先还是要稳经济,经济增速预计在6.5%左右。政策要稳,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货币工具,调节好流动性的闸门,保持流动性的基本稳定。这些都与今年的债券市场息息相关。

防就是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我们看到,去年的信用债违约、代持等问题产生了较大影响,从政策来看,今年要偏紧一些,监管也会偏严。监管部门目前已经开始“亮剑”,而且是组合拳,从查代持到查委外、理财进表内等,对市场已带来相应冲击。应该说今年债券市场供给方面和需求方面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另外,“三去一降一补”的压力还会很大,尤其是债市去杠杆,会直接影响资金的供应量。要使资金脱虚向实,防泡沫,在这方面预计今年监管部门还会出台一些新的政策,会有阵痛,大家要做好准备。

总的来说,今年债券市场走势是供给量会继续增加,去年是30多万亿元,今年应该不会低于35万亿元。今年还有一件大事,还有6万亿元的地方平台贷款需要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需求可能会萎缩,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叠加,都会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意愿与能力,利率会抬升。同时,市场监管会偏严,市场运行会更加规范,投资者也会更加趋于理性。这是我对今年债市的基本判断。

农发行本身支持的就是绿色事业,对此我们也是很看好的。清华大学贺客斌教授曾说,“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人在研究环境问题时,关注点更多的是放在技术性的治理层面,如果经济学家开始动脑筋了,我们的环境治理就可能动到根子上。”

从绿色发展来看,中国以至全球都面临环境问题。在这方面,去年农发行实际上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是存量债券的绿色认证,这也涉及到创新的问题。农发行和中央结算公司、中节能咨询公司三家一起创新开展对存量绿色认证的机制,原来没有贴标的债券,就是债券信息里面找不到“绿色”两个字但实际上是绿色债券的十只债券,约500亿元,通过标准的第三方认证,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债券,涵盖的领域有水、森林等多个方面。

第二件是农发行去年12月发行了60亿元3年期绿色金融债券,这是我们通过市场化公开发行的首单农发行绿色债券,发行很成功。在当时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大家共同努力,认购倍率比较高,发行利率也比预期要低,且明显低于前一天的收益率曲线。

在绿色债券发行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相关部门给出了很多支持政策,但可能并没有落地。有很多政策是需要政府拿钱的,包括减税也好、a贴也好。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觉得可以先出台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二是绿色债券定价的问题,有的投资人认为绿色债券和普通债券是一样的,但实际上并不一样。从募集资金支持的范围来看,对绿色债券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要符合评估和认证的要求,要持续跟踪,即便绿色债券的发行利率低于普通债券,但是绿色债券整体成本高,包括债券的手续费、评估认证费等。对此,农发行也配合央行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认证机制做了一个课题报告,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意见也在制定之中。下一步,农发行会加大绿色债券的发行力度,希望市场继续给予支持。三是农发行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呼吁,建言献策,共同把绿色债券市场建设好。四是绿色也有开放创新的问题,绿色环保并不是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是有国际基础的。境外投资者对我国的绿色债券很感兴趣。所以我们将在加入绿色债券的基础上,探索或尝试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指数基金,并鉴于碳汇交易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探索发行碳债券的可能性。

从各方面政策措施来看,目前高层对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同时,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到改革的一个推进、深化领域就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预见,农发行和农发债在今年应该大有作为,也很有潜力。

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唐凌云:

关于2017年债券市场的大趋势,我认为需要把握两条主线:一是要把握好趋势,二是管理好波动。

作为市场主体机构,把握好趋势相当于在大概率上保持了投资交易行为运作的正确性。那么有哪些决定趋势的要素?我理解其中的关键词可能有去杠杆、通胀预期升温、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利率中枢上行、外部冲击和突发事件。比如最近大家热议的去杠杆,我感觉今年金融领域的去杠杆相对于实体领域要更加深化,特别是金融界跨业嵌套应该得到合理的抑制,挤出金融领域过度的杠杆和泡沫是降低实体经济部门债务负担和债务风险的本源,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再有就是通货膨胀预期的升温,全球发达金融市场所在地区的通胀预期已有所显现;还有我国央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的变化等等。我们做债券的可能更关心利率走势,我认为这个大趋势也包括利率中枢上行和市场利率的振荡上行。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关键期限和品种全年平均利率水平上行幅度可能不会很大,这与中国经济仍处于筑底回升过程以及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和结构调整的环境有关,但阶段性、时点性、流动性错配压力下的需求失衡以及外部事件冲击等对市场利率走势的不确定性影响将加大。此外,在大趋势中我们还要考虑服务实体经济和去杠杆、去产能,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总体要求。

为什么说要管理好波动?因为除了把握好大趋势外,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决定胜负甚至命运的可能是那些波动,波动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特定环境下的小概率事件可能产生系统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就是俗话说的“阴沟里翻船”、“一次折腾一年白忙”等等。比如说突发事件、预期外的因素等等。我认为今年的波动事件和波动频率会多于2016年,包括来自于外部的波动,比如美联储加息成为确定事件、美国特朗普的刺激性政策,还有欧盟多个国家政治选举方面带来的波动等。此外,还有国内经济走势的一些波动。管理好波动需要有预见性和针对性,有具体可行的交易策略和行为机制,一方面是考虑怎样在波动中把握好机会;另一方面是如何加强内控和风险防范,使机构能够在不同环境下风险可控,正向成长。比如2016年债券市场发生的一些风险事件,其实也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一些机构在内控和风控上的软肋。管理好波动,也是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从业人员来说,练好内功、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永远是门必修课。

在绿色债券发展方面,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绿金委等相关部门的主导下,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取得了全球瞩目的成绩,特别是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占全球市场的比例已超过40%。从发行人这端来看,相关政策落地、标准制定、有利于发行人的机制建设等都取得很多进展。我认为投资人这端相关政策落地还有进一步推动的空间,这方面我们也曾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做了汇报。因为投资人这端是确保绿色债券顺利完成发行融资和筹资行为的核心环节。从政策角度来说,我们希望在监管标准、风险权重、资本占用、税收优惠和贴息等方面有新的政策推动。因为绿色所涉及几大领域的共同点是体现了建设更人本生态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投向。相对来说,绿色债券的投资回报期可能比较长,所以需要完善一系列市场化机制使得绿色投资也同样可以获得正向回报。相比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在环境治理、绿色发展方面的压力更大、任务更重,我们首先应该有这种社会责任意识,并积极推动在政策层面上将这些责任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从世界范围来看,此前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累下来较多流动性,这些流动性的吸纳也需要有路径和渠道。特别是全球性的资金会追逐投资回报而流动,如果我们能够通过绿色债券吸引这些国际资金,也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本外流的压力。我也关注到相关政府部门近期的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明确提出要改变GDP至上的传统考核体系和办法,这也是大家形成共识的体现。

在绿色债券发展进程中,除了监管政策落地以外(比如将绿色债券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一种选择),可以在中介机构层面推动国际标准和中国标准更快的并轨和融合;有严格的第三方认证;充分的信息披露等等这些资本市场有效的金融手段和机制。在宏观上使绿色金融不仅是一个概念,而是能被真正赋予其应有之义。在微观上也可以保护投资者,使其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有可靠的本金偿还和投资收益。从工商银行来说,我行一直奉行履行社会责任典范的经营文化,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按照绿金委的标准,我行绿色金融资产达数万亿元,因此绿色金融、绿色债券的发展潜力是非常巨大的,我们也会积极努力,成为市场的主要力量。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张继强:

截至去年10月份,过去三年的债券市场都可以看作是牛市,这三年的牛市得益于三个因素。第一是海外的低利率环境,第二是中国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微弱,第三是理财和中小银行的配置行为导致债市需求的扩张。

但目前债券市场出现了四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市场环境变了,去年讨论最多的是海外负利率,今年实行负利率的国家在减少甚至消失,现在已经开始讨论流动性的拐c了。我不相信这个拐点会很快到来,但流动性也不可能再继续进一步放松了。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之后带来了很多政策和美债层面的不确定因素,对中国的利率走势会有一些牵制。我们的外汇市场也随之发生了很多变化,因为汇率和利率都是人民币的价格,外部价格受制,内部价格也会有相应的反应。

第二个变化是中国的经济基本面变化了。有两个特征,一是政策的执行力在变化,地方政府通过发展PPP、产业基金、扶贫基金,活力在增强。二是经济存在一点类滞胀的感觉,表现就是价格上涨,相信今年3月份PPI会达到6%~7%,是比较超预期的水平了。然而,产出水平不一定很强,从企业融资角度并没有看到从投资到开工的明显上行。以前的价格上涨往往源于总需求刺激,但众所周知,今年的价格上涨很大程度上是供给约束导致的。这种类滞胀的影响不像总需求扩张对债券市场的打击那么大,但显然偏负面。

第三个变化就是货币政策。基础货币的投放方式有很多变化,以前是靠外汇占款,现在靠公开市场操作和MLF等工具。在流动性覆盖率(LCR)和MPA两个关键指标的影响下,市场资金进一步出现分层,比如小银行和非银机构受这两个指标影响较大,融资成本提升,资金面波动加大。

第四个变化就是配置行为发生了变化。从去年开始,金融领域去杠杆已经变成了政策的主基调。在此过程中债市需求在压缩,一旦进入到去杠杆过程中,带来的就是政策的不确定性和杠杆的某些方式的断裂,从而引发债市需求的萎缩。目前去杠杆刚刚开始,对债市的冲击还值得持续关注。

按照这三大因素和上述四个变化,我认为今年全年的债券市场很难用多空去形容,管理好波动是今年最重要的生存方式。今年总体基调是防守反击。而金融去杠杆还在途中,在基本面和海外市场仍有隐患的情况下,防守无疑是当下的主要任务,但相信今年一定有反击的机会。防风险、去杠杆在执行过程中会表现为紧信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体现出来。按照这个思路,今年债券市场底部将会明显提升。今年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彻底的好转,海外的加息速度也没有那么快,经济内生动力不强,债市仍有顶部。在配置品种方面,我认为短端还是对利空反应最充分的点,比如同业存单和短融在12月份的反应就比较充分了,国债期货等在去年底也曾透支一定的利空,提供了阶段性的基差交易机会。现在这个时点还是以短久期的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作为底仓品种为好,这样一方面吃票息,同时未来一旦有机会,可以及时腾挪仓位反击。

下面我谈谈创新和监管之间如何寻求平衡的问题。监管制度好比栅栏,可以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同时也给市场留出一定的自由度和空间,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今年来看,监管是主题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把防风险当作一个主要的任务,尤其要加强金融领域的防风险。去年债券市场最后两个月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包括代持及一些违规操作。未来防范于未然的监管政策仍值得市场关注,而目标和底线是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加强监管对市场来讲并非坏事。因为一些违规操作确实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但金融体系的链条已经较长,稍微不慎就会引发连锁反应,非常考验监管的力度、节奏、技巧。创新方面,围绕着市场更健康的发展,或者是品种更丰富所进行的创新都是需要的。比如债券品种的创新,绿色债券有利于市场也有利于社会。还有这几年做的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其中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就做出了很好的尝试。此外,股债结合的产品亟待发展,这类产品既有助于降低全社会的杠杆,又有助于企业完善从权益到债券之间的空白区域,这些创新都是大家期待和欢迎的。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

所谓资本市场的绿色化是希望资本市场可以发挥核心作用,把资金更多地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

2015年底以来,中国的绿色债券表现优异,我们2016年年底做了十大绿色新闻评选,有3万多人投票,结果其中有8条入选新闻都是围绕绿色债券,可见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亮点。2016年中绿色债券境内发行量约2050亿元左右,占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37%,中国已成为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最大的国家之一。

中国绿色债券发展如此迅速,源于几方面因素。一是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领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第一次把绿色金融作为国家战略纳入进去。“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了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16年中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首次把绿色金融纳入G20讨论议题。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非常全面地提出了如何构建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这在全球都是绝无仅有的,目前中国毫无疑问是全球的绿色金融引领国。领先的顶层设计给了绿色债券特别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债券市场的政策环境向好。近年来债券市场一系列的改革推动了债券市场发展,也营造了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就绿色债券政策来说,201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率先公布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也公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接下来其他监管部门也陆续推出了相关指导意见,这些政策支持也是绿色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是发行人较为积极踊跃。2016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53只,其中绿色金融债券21只,发行额约1550亿元,占76%,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分别发行约141亿元和182亿元。无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国际金融机构),还是实体企业,对于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都比较高,发行人的积极踊跃助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四是绿色投资者基础初步形成。绿色债券鲜明的概念性更受责任投资者的青睐,尤其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一些机构投资者坚持可持续投资的理念和原则,在资产组合中有相当的比例需投向绿色项目,对绿色债券的需求较大。目前国内也出现了“绿色投资人”的概念。此外,对投资者来说,绿色债券相比于普通债券具有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也更具透明性,从而投资者可以用一种低风险的方式把资金投到环境事务上,既获得了承担社会责任的满足,又能以较低风险获得一定收益。横向比较来看,在2016年已发行的同等级债券中,贴绿标的比没有贴标的利率低4~100BP,这也说明了投资人对绿色债券认可度比较高。

五是国际合作基础良好。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并持续保持与国际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标准制定者及市场主体的合作与交流。在政策体系构建之初,各债券主管部门、绿金委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等绿色债券国际标准的推行者进行了深度沟通,绿金委在制定项目支持目录时,参考借鉴了绿色债券原则(GBP)、气候债券原则,并采纳了部分国际合作者的专业意见。

下面我总结一些绿色债券发展中的问题。第一,绿色标准统一问题。目前不统一的绿色标准给市场带来较大困惑。希望下一步会出台统一的绿色标准,统一定义什么是绿色的项目,这样我们所募集资金的投向就能比较精准。

第二,激励措施问题。税收优惠是大家讨论得比较多的激励措施,但是目前看来不容易实施。目前有些地方财政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比如通过设立绿色担保基金,对绿色项目做贴息或增信,以此鼓励更多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此外,发行绿色债券可能被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这也是后续需要做的。

第三,信息披露问题。目前我们多数绿色债券发行企业还未进入定期披露的阶段,但是一些发行绿色债券的银行的信息披露做得相当不错。下一步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推动信息披露的标准出台。目前,一些从事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的机构拟推动形成行业自律评估标准,以此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绿色债券评估报告。

第四,投资者认可问题。投资者是否认可是最重要的,这取决于绿色债券本身是否有投资价值。绿色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所支持的,同时一些新能源企业可能有比较固定的补贴,因此它的投资价值具有一定的保障。但是绿色项目的风险是依然存在的,配合相关的激励措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应该是下一步市场建设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新开发银行战略与协调部协调人詹树:

新开发银行可能被很多人称为“金砖银行”,因为它是由金砖五国领导人共同倡议,于2015年7月银行章程生效后成立、总部位于上海的一个国际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创始成员国是五个金砖国家,目前也是五个金砖国家在共同建立和运营这个机构,但未来按照我们的章程,新开发银行面向所有联合国成员开放,也会有一个渐进的成员扩容的过程。

作为国际多边开发机构,新开发银行的战略重点跟其它机构有所不同。从融资端看,就绿色债券来说,当前无论是金砖国家或者是新兴市场国家,都面临着来自环境、气候变化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压力,我们认为发行绿色债券向市场传达了非常清晰的信号,很好地表达了新开发银行对可持续发展事业支持的决心。而从贷款端看,大部分国际开发机构的贷款货币是美元,而新开发银行在首批贷款项目里就尝试利用本币贷款。上海临港项目就是以人民币贷款计价的太阳能光伏项目。这也有助于人民币由贸易货币向投资和资产定价货币转变。而从我们的对外协作看,除了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结成或即将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外,我们跟项目所在国的商业银行也形成了战略伙伴关系。开发性机构不是站在“空中楼阁”,必须要“落地生根”,有很强的项目储备和多元的项目信息,我们也期望新开发银行能探索一个新的南南合作或是由新兴市场国家主导的国际开发模式。

去年,新开发银行发行了第一批绿色金融债券,也是其成立以来发行的第一只债券。这期债券的发行利率跟五年期国开债的二级市场利率基本持平,而且得到超三倍的认购倍数,发行效果非常好。对于这期债券,我们结合了国际资本市鲂会的标准,参考了人民银行2015年12月出台的绿色金融债券标准,也请了第三方的咨询机构做独立认证。另外,在这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方面,我们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规定,请国内领先的两家信用评级机构对我们的债项和机构进行评级。客观来讲,我们认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在国内债券市场有很高的公信度和知名度,这也使我们对国内的债券市场发展充满信心。

在债券市场开放方面,结合国际金融的角度,我想谈一些个人的观点。第一,我认为要对中国经济和国家的治理能力有信心,举一个量化的例子,比如2015年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推动G20国家机构改革的政策选项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最后的政策清单里占了近半数或者更多,这说明我们经济治理的着眼点是中长期的。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去产能和法治化的步伐在加快,结构化改革还在稳步推进,改革的步伐和执行力是到位的,因此我们对宏观经济应该有信心和决心。刚刚卸任的美国国务卿克里认为,十年内,中国这一经济体的规模和体量将成为全球第一。很多人认为这只是总量的规模,但这种讲法并不是特别正确,因为往往我们用人均概念看问题时可能会走向另外一个片面。我们要从大国经济体的高度,大国金融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我们的财政和金融决策,以及未来经济、金融市场的规模化效用。

第二,从建设性的角度和我们的努力方向来讲,以债券市场发展和绿色金融发展为例,我觉得不应仅仅着眼于一些非常简单的数据,更应去建设相关配套的政策体系,譬如信用评价体系。我不认为国际信用体系全部正确,或者国内信用体系标准非常宽松,这样的认识是不准确的。例如按照国际评级,即使中国或金砖国家的个别企业信用再好,资产负债表再优良,其信用评级都不能超过国家的评级,这其实有一些片面。

第三,我想谈绿色金融市场的概念。我们要解决绿色金融两个潜在的经济学问题,一个是能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就是信息披露和风险识别的问题;另一个是按照契约模型,产权能否得到明晰的问题。在绿色金融中,绿色的着眼点更多是环境和社会效应,与金融的着力方向不同,所以要实现两者的兼容。根据发行金融债的经验,我们认为下一步需要进一步科学地细化绿色金融项目目录标准,例如有深度、中度、浅绿色的概念。对于深绿色的项目应有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或是公共财政的支持。其次,在会计方面能否尝试建设绿色会计体系,比如有一个基于绿色排放的会计核算。第三,从信用评级来讲,除了关注绿债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风险外,是否还应该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第8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一、市场流动性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条件在逐步形成,只要能够遵循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好前景.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评估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

我国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认识还难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不断强化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理论研究,并把立足点置于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基础研究领域,使我国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认识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这也将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打下比较扎实的基础.

一是要树立企业债券市场“资本结构优化第一功能”的观念.企业债券融资的观念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实践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以“资本结构优化功能”代替“融资”功能,使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

二是要树立“企业债券市场优先发展”观念.我国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外源资金来源中,首选应是发行企业债券,其次是申请银行贷款,再次是发行股票.而我国目前的“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金融发展战略混淆了股票和债券两个资本结构优化功能完全不同的券种,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影响很大.建议要切实树立“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为辅;债券市场为主,信贷市场为辅”的观念,也即“企业债券市场优先发展”的观点,以便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树立科学的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观念.一些学者主张比照国外某些国家企业债券市场与GDP的比例关系来确定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如按美国的比例计算,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可以达到5万亿元以上;如果按德国的比例计算,则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笔者建议,应通过合理测算我国GDP发展、企业资本结构优化、投资者资产需求结构变化等指标,确定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合理规模空间,并以此指导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管理的实践经验.四是树立科学的企业债券市场风险观念.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产生于市场,也须在市场中得到消化,没有风险的金融市场是不存在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和消化,正确对待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要合理树立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观点,并正确确立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即市场的风险要由市场主体承担,而不应该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承担.通过以上观念的转变,政府管理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全新的视野,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新局面的出现.

二、建立和健全信用评级制度,大力发展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制度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债券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能否顺利发行、到期能否及时兑付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决定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及发行的成败.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是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深入人心,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科学、有序的资信评级制度,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统一管理各类信用评级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收费和对评级公司的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评级市场,同时大力发展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培养具有相当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信用评级公司,提升信用评级的运作质量.

三、改善债券结构、活跃二级市场,提高债券流动性

企业债券市场要健康发展,必须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增加债券品种,改变我国企业债券品种单

一、期限固定、利率固定的局面,适时推出利率浮动、期限灵活、附有不同选择权等新的交易品种,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种需求.对资信状况好的大型企业可以鼓励其发行10—30年的中长期债券,解决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企业债券的品种设置,要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既要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又要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企业的筹资需求.

发展企业债券的二级流通市场,增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拓展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采取做市商制度和柜台交易来解决.为了活跃我国的企业债券的交易,还可以考虑使用新的债券交易方式,如:债券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回购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等.

四、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的市场化

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公司法》对企业债券利率都作了严格的限制,使得债券在发行时缺乏价格弹性,不具备明显的投资价值,阻碍了企业债券的正常发行,应逐步实现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市场利率是在一国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预下由借贷双方在资金市场上既竞争又协商的条件下而形成的利率.此种利率能很好地体现竞争原则,促使社会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效益最大化.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意味着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的供求状况及自身资信条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因素来确定,而不能由行政计划来确定.要扩大利率浮动空间,实现企业债券利率有限度市场化.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浮动利率起始于2003年的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0亿元企业债券,当时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存贷款利率上调带来的企业债券发行困难问题,上调幅度为100个BP,其后,17亿元的“03苏高速债”、50亿元的“03网通债”、40亿元的“03华能债”、50亿元的“03国家电网债”得以陆续顺利发行,在极其不利的市场条件下,企业债券的发行节奏得以明显加快,浮动利率成为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定价方式.但是,我国企业债券利率是以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呆板的利率规定为基础,由行政手段作为最终决定力量进行的窄幅浮动,具体操作方式是发行人和利率主管部门讨价还价,而不是市场询价,管理理念和操作方式都非常落后.为此,建议在我国银行存贷款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过渡期内,允许企业债券利率扩大浮动空间,在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上限内浮动,人民银行只规定利率浮动的上下限,具体的利率由发债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实现企业债券利率有限度市场化,逐步形成光滑的企业债券收益率曲线.

五、改进和完善企业债券监管制度,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本身的发展就是由政府推动的,许多政策的出台都完全由政府本身的意志决定.企业融资在本质上应是企业的自主行为,由投资者、企业和市场中介进行选择.大多数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采用发行登记制,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制订严格的标准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目前我国对企业债券发行采取规模管制,1998年颁布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内审批.中央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委审批.”严格的审批是发行企业债券的第一步,能否成功发行还得看是否列入年度计划的额度中.这使企业债券发展速度直接受制于国家事前确定的规模,企业无法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的需要来决定其融资行为,降低了企业的发债积极性.

六、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利用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较,符合债券融资条件的国有企业更愿意从银行贷款,因为银行贷款成本低于企业债券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利率一般都超过同期储蓄利率,加上发行费用,发行企业债券比贷款多承担20%左右的成本负担;目前我国银企约束关系仍很“软化”,对银行而言,没有真正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商品化为基础的信贷资金借贷运行机制,资金配置的非市场化问题仍然存在;对企业而言,向银行借款无论是借款应具备的条件,还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软化”约束,都使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比发行企业债券小.因此,在企业负债经营中,企业首先想到银行贷款.

直接融资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债权融资来说,缺点是融资企业需按事先约定期限还本、付息,具有法定的偿还性和严格的期限性;优点是企业的股权没有增加,如果企业运营得好,股东可以获取更多收益,且发行债券花费时间短,费用低,市场监管比较宽松.就股权融资来说,缺点是企业的股权增加,原股东的股权受到稀释,在收入相等的情况下,股东的收益下降,且从企业改制、上市辅导到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需时间长,费用高,市场监管比较严格;优点是企业没有还债压力,企业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实施分配.在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发行债券的积极性非常高,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量比通过发行股票融资量要大得多.但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愿意发行股票,而不愿意发行债券,这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有关.企业认为,股票融资既能显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又能显示决策层的政绩,而债券融资则是企业经营出现危机的表现,无形中极大地限制了企业发行债券的积极性.由此造成企业的直接融资严重依赖发行股票,直接融资方式单一,股市扩张过快,企业债券市场受到股市的强烈冲击.

国有企业重银行贷款融资和股权融资而轻债券融资,监管机构可通过改变以往对企业的考核制度来引导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不能像以往一样仅仅考核企业的利润指标,而要将国有股权稀释的因素引入指标考核体系,另外,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能够反映企业利用资金的效率,也要列入考核的主要指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考核体系.合理的考核制度能够保证企业准确选择融资方式,而培育公允的评级机构是促进和发展债券融资的前提.

七、不断改善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环境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积极调整金融政策.调整束缚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合理的货币政策,以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二是要积极调整财政税收政策.建议实施中性财政政策,减轻国债市场对企业债券市场的“挤出效应”,逐步降低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有利于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并有利于控制我国财政赤字规模乃至逐步消化我国以前出现的财政赤字规模,进而降低我国财政风险,提高我国财政运行的质量.要积极调整税收政策,消除税收歧视.要比照国债利息免征税的规定,对投资企业债券的投资者的利息收入,要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以免出现企业债券和国债之间的收益倒挂现象,用税收杠杆来保障“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罗崇敏.论企业创新[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

[2]易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浅探[J].财会月刊,2002,(3).

第9篇:政策性金融债券范文

[关键词] 政府行为;企业债券市场;政府约束;制度转变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市场的制度约束特征异常明显,无论是最初的迅猛发展,还是急转直下的快速萎缩,直至2007年初出现的可喜抬升势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是在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框架内产生和发展的,产权主体缺位(即国有企业不具有真正独立的财产权)是传统国有产权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在这种政府支配占主体地位的国家所有制下,所有者行为必然演化为政府行为,资源配置就必然由行政或计划机制来协调。因此,在这种制度下所构建的企业债券市场只能服从于政府的目标函数,因为政府既是企业债券市场的主体又是其管理者。国有企业不能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真正主体,也没有真正的筹资自主权,因而,由其活动构成的企业债券市场就只能在国家计划控制的范围内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由此而表现出很强的计划政策导向。在此基础上研究企业债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为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我国的企业债券融资始于1984年,它的出现最初完全是企业的一种自发筹资行为。1987年3月27日,《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建立。自那时起,我国企业债券已经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其发展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期间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复杂过程,有过上世纪90年代初的辉煌,也出现了1994年、1995年的低潮。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人们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其发行方式、利率设置等方面也正在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中介机构的作用在进一步提高,市场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一直不是很理想。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不能跟上形势的需要,相对于国债、金融债、股票市场,企业债券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乃至金融市场的“跛腿”和“短板”。2005年是近年来企业债券发行量最高的年份,也不过654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企业债券余额在全部债券余额中的比重仅有3%左右,也就是说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所占比重高达97%,与股票发行额相比,企业债券也存在日益被边缘化的危险。从融资结构来看,截止到2005年末,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余额分别为22603亿元,11650亿元和1692亿元,企业债券在债券总额中的比重不到5%,可见在债券市场中国债和金融债占绝对主导,见表1。

另外,我国企业债券还存在品种少,尤其是衍生品种稀缺,期限结构欠丰富,利息支付方式不灵活,市场流动性不够,换手率过低等问题。

二、政府行为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制约

从企业债市场发展过程来看,政府对其判衡作用明显。如政府通过制定并维持恰当的监管制度,调整市场在某些方面的失灵,从而确保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在制定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和审批企业债券时,在保证企业能够到期偿还的前提下,把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也贯穿在企业债券管理工作中,这样,大大促进了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然而,我国目前的经济背景和政府的各项制度安排导致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步伐缓慢。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发展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企业债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在政策上偏向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的发展,在制度上对企业债券实行了严格的管制。正是由于我国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实行严格而低效的管理体制,严重影响到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主要表现在:

1.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额度审批制。首先是对发行主体的限制。与银行贷款相比,中国政府对发债主体的资格审查控制更严、门槛更高,甚至有地域、行业、所有制等方方面面的限制或歧视。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和条件都做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从实际已发行的债券主体来看,基本上都是中央企业和具有市政背景的企业,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是在传统国有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国有法人股占绝对控股地位,在股利分配上有很多的随意性,与债券融资到期还本付息的硬约束相比,股权融资是软约束,成本低,发债的积极性相较之下并不急迫,且基本上集中在交通运输、水电能源、电信等基础行业。这样,那些其他企业即使信用再好、资产质量再优良、发展再有前景都不能发行企业债券。这样,最需要发债的企业拿不到发债指标,可以发债的企业发债意愿又不是十分强烈。从而大大影响了有实力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积极性,企业债券市场规模难有很大突破。其次是对发行债券额度限制。政府每年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做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根据每年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发展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需要制定当年企业债券总体发行额度,并具体分配到中央各部门和地方以及各行业。在发行额度之外,即使企业有债券融资要求,也无法利用这种融资工具。政府还对各项债券发行规模的结构进行控制,每类债券层层细分,甚至可以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企业,从中可以看出明显而直接的计划控制。这种对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安排和结构控制贯彻了政府的政策意图,这种审批制度的实行确实可以有效的遏制企业债券恶性膨胀,但是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它已经不适应企业债券市场的内在要求,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并不完全合理。

2.对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管制。据 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但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这种上限限制已暴露出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40%的利率上限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债券利率的弹性并无法区分不同的企业。不同信用等级的发行人为了吸引投资者都倾向于将利率定于规定的上限,所谓“就高不就低”。这样就使得风险不同的债券利率趋同,结果投资者无法根据企业债券利率的不同来判断企业质量的好坏。第二,企业债券利率管制使其与流通市场收益率水平偏差较大,现实中常出现利率倒挂。而且利率限制主要是针对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而设定的,因而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三,由于利率管制既不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发行人的信用水平,也未与国债利率形成基准的依存关系,因此每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就可能使企业债券的发行陷入停顿。总之,在严格的利率管制下,企业债券市场缺乏活力和空间。

3.审批机构多、环节多、手续繁杂、耗时长。我国目前发行企业债券仍然实行审批制,审批制使公司能否发债主要不取决于其资产质量、业务状况、发展前景和各家公司之间的融资竞争,而大多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倾向、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非经济因素。在实施审批的过程中存在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相关法律不能得到落实等问题。从表面上看,企业债券在发行前将受到“严格”把关,事实上这些“把关”很难做到对发债企业进行真正的把关。由于审批环节多,审批的部门多(政府多个部门会签),从发债立项到正式发行开始,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半,有的甚至在两年以上。这种过长的审批时间在客观上给债券发行人带来不利的影响,它不仅影响发行人的筹资计划,甚至还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错过市场机遇等)。多头管理的格局导致企业发债过程复杂,审批程序繁琐,发债效率低下,影响了企业债券的发展进程和融资者的积极性。

4.对企业债券市场规模的限制。1993年实施的《条例》中规定“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公司法》第 164条也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条例》第16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这虽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目前我国企业自有净资产总量一般较小,该规定给企业的债券融资带来了困难。因为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都具有规模经济的属性,从某种角度上讲,制约了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利用债券筹集资金的积极性。

三、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制度创新的对策建议

我国渐进式改革往往发端于民间的诱致性制度变迁,随后,以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作推广,这一发展模式被认为是市场化改革的成功范例。但是,“学习效应”造成了融资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解铃还需系铃人”,政府似宜放弃既有的经验,不惜花费较高的学习成本,重新确定其在企业债券市场上的地位。

1.转变政府观念,摆正企业债券市场的地位。我国的改革是政府主导型的,适当的政府行为对债券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作用是巨大的。如果政府能够转变观念,摆正企业债券市场的地位,走出重视股票、国债,轻企业债券的认识误区,把企业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上议事日程,予以充分的重视,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逐步减少行政束缚。这样必将极大的释放被长期压抑的企业债券供求能量,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壮大将指日可待。

2.减少行政干预,变“政府管制型”为“市场取向型”。首先,放宽对发债主体及发债条件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债券。在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控的前提下,我国政府应改变市场准入“一刀切”的做法,逐步放宽对发债主体的限制,降低企业的发债门槛,特别是要给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松绑,支持一些有信用、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行发债融资。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对外开放的加深,应允许一些实力雄厚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解决它们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应放宽发行条件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只要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并具备一定偿债能力的企业就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因此,建议政府取消企业债券发行人所有制类型的限制,让各类企业平等、公平地竞争债券市场资金,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其次,取消发行规模的额度限制,改审批制为核准制。随着市场化思路的实施,应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过渡,监管机构转变监管理念,只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审核,只要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均应准许发行人的申请。不介入具体事务,不再做硬性规模约束和具体项目的把关,把企业能否发行、发行多少企业债券的决定权交给市场,至于债券能否顺利发行,则完全取决于投资者的判断及其投资选择。这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企业提高其经营水平的积极性,也可以使其成为真正的债务承担者,而且由市场决定企业的发债规模,也有助于推动企业债券的市化。第三,取消利率上限限制,实现发行利率市场化。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市场性较强的金融商品,其利率应该由市场机制确定的定价方式来确定,即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及企业自身资信条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以及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定适当的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报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核准,而不能由行政计划来决定。因此,应首先逐步放松和取消对利率上限水平的限制,使债券的利率变动逐渐趋同于市场利率的变动;同时,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偿债能力和信誉状况对债券利率作相应的调整,把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同风险挂钩,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约束机制。

3.放宽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限制。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面临着全面升级,很多企业面临着大规模技术改造;另外,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时期,有大量的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行为,而并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是一重要渠道。所以,从市场化发展方向来看,应当逐步放宽企业募集资金的使用限制,在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应允许其用于技术改造、调整债务结构、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并购或资产重组等其它用途。一句话,企业发行债券所募资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用途,这是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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