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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0年4月了。该征求意见通知主要以信息需求、准则的适用范围、与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等问题为探讨对象,旨在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为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建设性建议。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在2011年末正式《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该准则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1.保障税收、稳定经济的制度需要
虽然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都要提供财务报告,但它们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不同。其他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主要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应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调查发现,,小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满足税务需要,给银行等债权人提供财务报告的目的则排在其后。中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主要用于纳税,其比重达到了95%,而用于内部管理的比重只占到了52%。因此,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助于避免混用企业准则的现象,防止小企业偷税漏税,同时有助于规范小企业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降低银行等债权人的投资风险。
2.规范小企业管理的实务需要
现阶段,小企业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会计岗位不健全、无职权分离等牵制制度、会计确认和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会计准则混用等。这些问题导致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不高,给小企业在融资和纳税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再加上,近年来小企业快速发展,有些企业渐渐出现了所得税、债务重组等新业务。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必须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以便解决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为管理者提供更有效、更真实的会计信息。这些都表明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制定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已势在必行。
3.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需要
融资难、贷款难是小企业当前面临的普遍问题,不少小企业因账目不清,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薄弱,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会计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在融资时遭遇门槛。帮助小企业“算细账”,促进小企业改进内部管理,帮助小企业规范会计质量信息,增强小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引导小企业修炼内功,提升小企业的内生动力,并加快小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度。提高自身的信誉度,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让银行放心贷款,真正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切实保证扶持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会计标准体系的国际趋同需要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加拿大、新西兰和法国都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问题颁布了相关的规范和准则,我国虽然在2004年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已不能适应现今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了加强与国际交流,吸收国际投资,满足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制定相对规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势在必行。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思路及原则
准则的最终目标是要规范小企业自身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征收及满足债权人信息需求。其目标与企业会计准则目标有一定得相似性,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不能一味地完全照搬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在立足我国国情及其自身目标的基础上,考虑小企业的现实需要和能力,然后适当借鉴和吸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制度和原则。
1.遵循基本准则并考虑小企业自身特性
在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中,基本准则是纲,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在此基础上,国家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目的在于健全会计先关准则,使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成为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它们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因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必然要依据基本准则进行。但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自身的特性,如经营规模小、经济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成本压力大等,小企业财务报告在详细程度、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方面均应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适当地简化,以便降低小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压力。
2.满足小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
小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就是顺利完成纳税义务和及时、快速地融资,其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等债权人。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要考虑到其是否有利于税收部门的征收管理,是否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保障自身利益、降低借贷风险,这就需要准则制定部门在简化确认与计量还是简化披露与列报方面慎重考虑,或者说,在哪些方面简化确认与计量,在哪些方面简化披露与列报做出抉择。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运行的保障措施
推行小企业会计准目的在于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满足信息使用的需求,进而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既有保障又灵活宽松的环境,确保小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有序运转和整个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1.从政府角度的保障措施
(1)各地要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深入人心,为下一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对本地小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讲明执行要求,明确执行程序,督促小企业尽早执行。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经验介绍会等形式,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小企业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重大意义和执行要求,积极引导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密切关注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媒体反映。
(2)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作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监察,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小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当然,保障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运行,不仅仅是财政部门或者税务部门的职责,这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也有职责和义务帮助和督促小企业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各相关政府部门不仅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适当地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这样,不仅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了监督效力,还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了实务支持。
(3)各地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强化会计服务,积极发挥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2.从社会角度的保障措施
作为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应充分履行自身的社会职责,发挥自身的社会监督作用。
(1)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虽然国家不对小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做出强制规定,但随着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小企业倾向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准则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鉴于此,我们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会计师事务所阶段性的审计结果,对小企业准则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可小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沟通和反馈。在必要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相应地培训和指导,协助小企业快速解决问题。
(2)重视其他中介机构的作用。税务师事务所在为小企业提供税务服务时,一方面可以对小企业税务核算工作进行评估和规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税务征收部门提前把关,及时将小企业存在的问题解决。资产评估公司则主要是在小企业有特殊业务时,对小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估,可以有效防止小企业虚增或隐瞒资产,从而确保交易的真实可靠。它们虽然不像会计师事务所那样被小企业广泛聘请,但它们的监督作用可以作为相应的补充。
但是,在利用这些社会中介机构时,要注意一点:这些中介机构本身也是追求利润的盈利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它们很有可能为了获得利益而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因此,要想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首先要对这些中介机构的进行监督,以确保它们能够真正发挥其自身的社会监督职责。
3.从企业角度的保障措施
小企业应当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深入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部分小企业不能实现持续经营,存在几年后就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特别是内部会计制度不够健全问题极为严重。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世界各地经济危机的出现,使小企业面临的财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小企业要想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得到持续发展就必须从自身着手,健全企业内部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健全内部会计制度,从而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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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莉萍 王宏艳: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比较及启示[J].当代经济管理,2009(14).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策解读
中图分类号:E232.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规则导向为主,以原则导向为辅,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
一、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就是要让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小企业的实力和小企业的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从制度上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能督促小企业建账建制,不断提高核算水平,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助于更好地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形成一个体系,服务两个对象,协调三大关系。
(一)形成一个体系。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同时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经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采用章节体例,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十章,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内容。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二)服务两个对象。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确定应征税额等,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三)协调三大关系。
1、协调与我国税法的关系
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2、协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协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关系。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确认、计量和列报的规定,符合我国小企业量大、面广、质量参差不齐、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的现状。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的设置及报表的编制
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较少,《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资产负债表以历史成本为原则,不考虑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账面余额填列,并不按照账面价值填列;现金流量只进行直接法填报。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以上3种报表都进行了项目和结构的调整,增强了报表的清晰度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标志着顶层设计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改革实现了由会计制度主导到会计准则主导的重大转变
我国小企业会计改革的推进速度不慢,但还是远远滞后于小企业自身业务的需要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小企业选择执行的会计制度乱象丛生、参差不齐,有的仍沿用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与自身相适应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有的脱离实际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这既有悖于“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法律规定;又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加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难度。因此,遵循会计标准体系构建的总体框架,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满足小企业业务需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就显得尤为必要,更为迫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实现了由会计制度主导到会计准则主导的重大转变,为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的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设计积极借鉴与采纳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合理主张
我国多数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信息披露的选择泛化倾向明显,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置、执业人员的水平等良莠不齐。内容决定形式,表现的形式越多,内容的价值就越大,适用的范围就越广,约束力就越强。《小企业会计准则》基于现实、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会计确认、计量、报告适用主体的原则、方法与体系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小型企业量身打造。更为重要的是借势外力,顺势而为,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理念,吸收了结合各国实际加以应用的共识,运用了不同的主体应遵循不同会计准则的规则,采纳了实行差别报告制度的主张。总体上显得既积极又稳妥。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经过深入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同时积极借鉴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积累的丰富经验,充分采纳《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积极主张,一个比较完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终于面世,在运行测试的实验中取得了相当成功。实现了由被动应付向制度堵漏的重大突破,受到了业界的认同,社会的赞誉,普遍认为内容完整、易于掌握、操作简便、适用监管。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构成一个子系统,从属于会计标准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处理会计实务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应用指南则主要是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财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提供操作性规范。二者各有倚重,珠联璧合。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给小型企业自身的业务拓展留有充足的“端口”
符合新的小型企业标准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但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三类小企业不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有序衔接,作出了制度安排,留有充足的“端口”。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作出规定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理。这些强制规定旨在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统一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
五、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侧重于税务、银行等外部使用者的需求
现实的情况是,我国大多数小企业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对自身的经营状况比较了解,心中有数,但底气不足。一旦遇到纳税矛盾、融资困难,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自己说不清楚,别人也看不明白。因此,小企业会计信息在外部使用者的需求上作出了努力,侧重于税务、银行部门。税务部门主要是对小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作出真实性评价,依法进行税收征管;银行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实力评估,作出科学的信贷支持。《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减少差异,提供统一的、符合小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要求的彼此能比较、加总能集成的财务报表,实现与税务、银行部门的有效沟通。有效改善小型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亮点;体系
为了使得小企业能够在激烈竞争的潮流中稳步中前行,且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行为。我国财务部推行了新系统――《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且鼓励小企业单位积极对其进行应用,从而使得小企业的会计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管理。本文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些亮点进行分析总结概述,如下:
一、汲取各精华,独成体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汲取《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精华,将会计准则体系简化成会计准则,同时,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形成会计准则中的会计规范,从而形成现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了更好地普及《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好地让会计相关人员的执行,因此,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后面加上附录,使得这部准则是由正文与附录两种部分构成,从而更好地发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作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整体是由正文、附录一、附录二组成的,指出确认、计量与报告的基本要求,并指出财务各种表的格式要求以及方法;另外,将我国准则与小企业准则的对照表附录在里面,从而使得相关会计人员更好的应用与了解会计准则。
二、将资产计提准备的要求进行删除,与我国税法趋同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控制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利益,是企业拥有的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明文指出,将资产计提准备取消,资产应按照成本计量。其最大的特点的就是与我国税法趋同,使得业务较简单,这也是由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以及工作量。另外一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则具有差异性,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违背基本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可以参考其他基本准则执行。
三、为规范企业会计标准的适用性,则应严格界定大中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标准需要满足我国境内设立的小企业,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标准:第一,不能承担社会公众责任的企业,即非上市公司;第二,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第三,小企业不是企业集团内的子分公司或者母公司。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了适应的对象或者范围,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准确的适用于小企业。另外一方面,为了使得小企业发展与壮大,小企业适应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也会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相互衔接,从而发挥《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的内容,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四、将小企业的核算方法进行简化,会计要素都要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入账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按照交易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其是会计进行核算与监督的具体对象以及内容,会计要素能反映出企业的会计主体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需要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划分,从而清晰认识企业产权关系以及与其他经济关系。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会计要素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并对这些的确认、计量等都做了具体规范。另外一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借款利息统一按票面利率计算,从而使得小企业负债的会计核算得到简化。
五、为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加强核算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这些生物资产的定义、内容以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同时,对这些资产的会计核算也进行了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将生物资产做出规定,例如:存货,存货是小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正在生产的产品、生产所需的材料等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因此,对生物资产加强核算,从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
六、将所有者权益内容进行简化,压缩资本公积的核算
所有者权益是指将企业资产中的负责扣除后所剩余的权益,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内容简化为资本溢价部分(如下图所示)。其中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将收到的投资者资金投入其企业总注册资本的所占份额而计入收入资本,而超出的部分则为资本公积。另外,如果投资者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者减资,则小企业相应的实收资本进行增加或减少,注意的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七、将收入确认标准简化,从减少收入职业来判断情况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部分收益,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收入,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等,但是不计入第三方代收的款项。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收入方面内容进行规定如下:将采用发出货物以及收取款项作为判断标准,将收入确认标准进行简化,同时针对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收入确认的时点。
八、按照相关性原则,制定财务报表体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综合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按照相关性原则,重新制定了我国会计报表系统,从而使得小企业会计依据新的会计报表系统而编制出符合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另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适当地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并且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纳税调整的说明增加在附注里。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将会计核算内容与税法趋同,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例如:银行、税务部门等,同时,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进行缩小,其目的就是为了消除消除小企业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
九、结语
本文主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两点进行总结阐述,小企业为了使得其会计准则更好的适用于本企业,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企业划分标准来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从而更好的保障小企业会计资金的安全与管理工作的落实。另外一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保障小企业的经济收益,使其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且大大降低了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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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提出
200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即将离任的董事会在新成立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IASB)的过渡性报告中提出:专门为小企业制定一套国际会计准则是很有必要的。2001年,刚刚成立不久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便开始着手一个新的项目――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SMEs)的会计准则。理事会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专家工作组,为准则的制定以及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2002年,IASC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Tmstees)在其年度报告中表示,将努力支持IASB就中小企业特别是新兴经济体所进行的研究。经过努力,在2003年下半年和2004年初的公开会议上,IASB了一些用于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方法的初步暂行意见,并通过应用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方式对这些方法进行了测试。自此,IASB为中小企业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正式开始。
二、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历程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2004年6月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讨论稿的为标志;第二阶段以2007年2月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为标志;2009年7月,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标志着第三阶段工作完成,同时也意味着IASB的该项项目基本宣告完成。IASB制定IFRS for SMEs的具体过程。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特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的浅析
收录日期:2012年5月9日
一、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客观要求。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至今全球已有大约60个国家或地区采用,或者计划于三年内采用这一准则。我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顺应会计国际趋同大势,推动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是全球化背景下做出的理性选择,是大势所趋。目前,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的实质趋同。因此,制定对应《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国际趋同的客观要求。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我国于2005年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这套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相关内容早已过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内容设计的某些不足导致了小企业本身缺乏的执行内在动力,制定对执行主体的界定不够清晰,制度转换亦不具有强制性。
(三)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所有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为此,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先后于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特别是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当前,各部门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国发36号文件等精神。工信部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落实国发36号文件精神、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一)严格界定大中小企业,规范企业会计标准的适用性。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主要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小企业:一是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即非上市公司以及金融企业;二是经营规模较小;三是不属于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或子公司。那么,什么样的小企业属于规模较小呢?国家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严格规范了大中小企业标准,废止了原中小企业标准的划分,为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提供了边界性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虽适用范围不同,但为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实务操作简单易行,简化了会计核算,减少了职业判断,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考虑到小企业业务简单、人员素质不高,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简化核算和报告体系,比如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不使用公允价值,只有部分特殊情况涉及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对所有资产均不计提减值准备,待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再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从而消除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减少了申报纳税环节时的所得税调整;长期确权投资核算取消了权益法核算只采用单一的成本化核算等等,这一系列的简化核算,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降低核算难度,从而吸引小企业自愿进行核算,进而为将来加强会计信息精细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服务对象定位比较明确。由于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往往并不分离,业主或股东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相关的信息,因此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国家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税务部门主要是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金融机构主要是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框架结构、计价方法、核算原则等都充分考虑了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的核算与计价方法完全依照税法规定,这样有利于小企业外部融资,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
(四)对我国会计报表体系重新做了梳理。《小企业会计准则》根据相关性原则,切实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对我国会计报表体系,重新做了梳理,要求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强制性,而不再是选择性的,但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进行了适当的简化;丰富和扩展了附注的内容,应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及利润分配均要求以表格形式予以说明。扩展附注内容是会计改革的一个趋势,但要求小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增加了小企业报告负担。
三、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已正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但鼓励小企业提前实施。这一实施的时间安排,既为小企业留下充足的准备时间,又为具备条件的小企业提供了提前实施的机会。但是,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本文将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一分析。
(一)范围界定进一步清晰,但执行存在阻碍。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新标准给小企业提供了更为合理的界定,但是仍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范围不明确只是小企业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一部分原因,一些企业出于转换成本所带来的短期利益受损考虑或者会计人员的行为惯性等原因,加之新准则仍没有强制执行的要求,可能仍不能启用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使得新准则的好处仍不会被发现,政府的规范努力也会大打折扣。
2、目前对小企业的界定只有上限,即一定规模以下为小企业,而小企业规模的差异使得其具有的会计核算能力和核算要求其实并不相同,统一适用一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也会加大一些规模小的小企业的制度执行成本,使得该准则不能很好地执行。
(二)与税法还存在进一步协调和分离的空间。从前面的特点分析可知,《小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原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行了一定的修改,简化了部分核算程序,在对与税法的协调上,基本的态度是尽量协调一致,诸如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收入确认基本采用税法的确认条件和方法等,这样可以依靠税务机关的推动力量更好地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与税法的协调一致,可以简化企业会计的核算,但是,会计与税法出于信息使用目的的不同,并不应该完全协调一致,更不能为了简化核算程序而使会计信息失去相关性这一基本质量特征。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些方面可以和税法相协调,诸如: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从而使其收益确认相对简单,同时也使其与税务处理相一致。毕竟小企业中发生此业务的并不多,而且达到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更不多,同时准则也指出不适用于拥有子公司的企业;2、收入确认基本采用与税法相同的确认条件和方法,这使得核算时降低了对小企业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使得其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另外,笔者认为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和计提方法上应该可以与税法相协调,但目前的准则并未协调该部分。与此相反,有些准则中的协调笔者认为是不太赞同的,如不要求资产计提减值。虽然这种做法可以简化核算,对于仅以报税为目的的小企业比较适用,但是,这一做法使得会计仅作为了纳税计算的工具,有悖于会计的基本目标,同时也不符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
(三)培训传导机制不健全会阻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据调查,有相当多的小企业,在2004年《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后并没有有效地贯彻执行,而是在执行已经习惯了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原因之一是没有一套针对小企业的培训传导机制,尤其是近年的各级各类财会考试涉及的内容均为2006年颁布的适合大中企业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体现《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该制度不熟悉,从而弃而不用。并且现在各个高校的教材也是以《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授课,导致进入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制度也不熟悉。如何建立培训传导机制,推广《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对策分析
针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以下对策:
(一)由强制性的实施过渡到自愿执行。针对出于转换成本或行为惯性的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联合各部门强制性的使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做法是:(1)与工商部门联合,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根据标准为企业划型,并在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是否为小企业;(2)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联合,使在营业执照上被确定为小企业的企业,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3)财政部门加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辅导其执行该准则;(4)财政部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经验,对于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当中存在的问题,以解释公告的方式对准则不断加以调整、完善;(5)等到企业会计准则运行比较平稳之后,可以再使该准则的实施由强制转为自愿,即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自愿选择是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实现协调与分离相结合。正如前面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提供信息的目标并不应该完全一致,两者之间应该是协调与分离相结合。笔者认为,在目前小企业会计准则已对原制度进行调整的基础之上,仍有下述内容可以进一步协调或分离:(1)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和折旧方法仍可进一步与税法相协调。目前,准则当中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范围小于税法要求,笔者认为,这一点可以与税法相统一,从而减少纳税调整;(2)不能完全取消资产减值的计提,对于小企业的经常性资产,诸如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不能完全遵从税法规定,为了使小企业会计信息提供的更加真实可靠,符合相关性要求,应该对上述资产规定易于操作的减值计提方法。
(三)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传导机制。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省里要采用“一竿子到底”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县里要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琳琳.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2]郁玉环.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认识与几点建议[J].商业会计,2011.15.
[3]刘霁.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之我见[J].会计师,2010.6.
[4]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N].2010.11.
摘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我国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何以此为契机提高效能是小企业面临的议题。结合中山市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状况,分析实施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具体对策,以期进一步研究如何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山市;影响;建议
小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作用地位越来越得到重视,但由于在营业收入、职工人数、资产总额或组织机构等方面存在的竞争劣势也使得小企业面临许多问题,比如融资难、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等等。因此,如何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并于2013 年1 月1 日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它充分考虑了债权人和税务部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同时符合小企业发展特点、能规范小企业财务信息系统,提高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困境,提升小企业会计服务效能,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山市小企业概况
中山市作为广东省的地级市,经济发展一直坚持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企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其中占企业总数量绝大部分的小微型企业的地位不可或缺。据统计,目前中山市的小微型企业数量已经超过20 万家,小企业作为颇具生机和活力的经济群体,不仅成为推动中山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力量,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崛起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山市小企业从整体上看也面临很多困难,比如政策法规的引导、财政扶持、税收和融资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等等,要改善这一系列的状况,《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一次发展机遇。
二、中山市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状况
(一)展开宣传与培训
中山市是一个不设县的地级市,行政区划是市、镇两级建制,绝大部分的小企业分布在各个镇区,成为促进中山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山市财政部门结合了中山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镇区小企业的宣传并做了统筹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对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等进行了系统培训,为分布各镇区的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供相互交流的组织平台,例如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为近250 名相关干部举办了培训班;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提升行业的执业水平等等。宣传与培训能够提升小企业负责人和小企业会计人员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能力和信心;宣传与培训能够加强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宣传与培训能够促进财政、税务等管理部门不断完善与准则施行相关的政策和业务能力。
(二)进行实施部署
在开展宣传培训的基础上,提高以上相关人员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和领会,激励小企业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部分企业做好了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另外,组织各个小企业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学习,对于还没有准备好的小企业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使他们对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涉及到的具体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要求企业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便于财政部门能够随时掌握中山城区及各个镇区执行、实施的具体情况,收集汇总企业反馈的信息,协调解决小企业疑难问题。
(三)积极引导探索
《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企业会计准则》而言,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由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比如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决定其会计核算适宜简易的规则导向,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有利的影响,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相对低下的状况能够得到改善,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小企业税收征管能够得到加强,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小企业融资能够更加顺畅,保证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关部门从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到会计数据库的建立等具体的工作给予指导性的意见,积极引导小企业为了争取财政扶持发展,实现规范会计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系统。与此同时,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新增了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电子财务报表类型,方便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上传报表,为小企业解决现实问题。
(四)强化会计服务
中山市作为中小城市,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对当地经济起到很大的影响。但是,中山市目前部分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存在瑕疵与不足,这成为了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障碍之一,对当地经济的整体发展不利。有关部门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以此为契机进行完善,规范会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另外,中山市小企业当中也有一部分依赖记账,解决完善的方法是通过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来强化会计服务,发挥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进行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需要加强宣传与指导
目前中山市虽然对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展开了宣传与培训;进行了具体工作的部署;对小企业的转换工作积极引导探索以及强化会计服务等。但是宣传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大,在时间的安排和空间的广度等方面还需要根据宣传培训的效果做相关的调整,防止形式化,使得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认识继续加深,要把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小企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都还要加大对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作为小企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更加务实,将工作做细做足,切勿敷衍了事,对小企业相关人员及时给予指导,切实促进小企业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帮助中山市城区以及各镇区的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各管理部门需要密切协作
中山市财政部门应该与小企业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进行密切协作,认真做好促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执行的相关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中山小企业实施情况要进行定期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对已经施行的小企业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解决,对符合条件但没有实施的小企业要说明执行要求,督促其尽早执行。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以此引导推进小企业加快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掌握了解中山市辖区内小企业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全市小企业的信息渠道畅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贷款服务,使得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能够得到缓解。各管理部门完善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协作,为小企业提供良好的管理环境,才能很好地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准则进一步贯彻施行打好坚实的基础,令更多小企业能自愿自觉地启用该准则。
(三)小企业需要积极参与执行
关于要不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于目前新准则仍没有强制执行的要求,一些小型企业眼光仍然局限于短期利益,比如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导致短期成本的增加,或者由于会计人员的短期行为的习惯使然,小企业对于该问题思考的局限性导致中山市大部分小企业可能还没有启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也就使得小企业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新准则的好处。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让小企业能发自内心地积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考虑在适用范围上进行调整,比如由强制性实施过渡到自愿性进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性方面,必须认识到两者在提供信息的目标上是存在差异的,税务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应该注意两者之间的协调与分离。另外,小企业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观念,着眼未来,积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促进中山市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中山市的小企业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重要原因之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通过切实施行准则全面提升中山市小企业发展,才能拓宽生存空间。
(一)强化小企业内部管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科目设置和具体核算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其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同时考虑了我国小企业的特点制定而成的。近年来,随着金融危机、通货膨胀、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中山市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冲击,要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规范内部管理应该作为中山市小企业的重中之重,只有规范内部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而规范管理最终应该有所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促使企业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在加强资产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作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达到强化内部管理的目的。
(二)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山市小企业近年来普遍面临的问题就是成本的增加,原因主要有通货膨胀的压力、产业转型的加速以及用工薪酬的上升等等。成本的增加使得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扩大,然而中山市银行业竞争激烈,它们更加注重争取高端客户,对小企业贷款融资越来越谨慎,资金需求加大与融资渠道收窄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要落实小企业的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要从小企业自身先入手。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小企业只要能够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如实提供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就能逐步提高小企业的信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有据可依给予小企业贷款。另外,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贷款必须考虑小企业是否具备明晰的财务报表,规范的账务处理以及有效的内部管理等因素。因此,小企业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加强财务管理,才能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
目前,中山市税务部门对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是的核定征收方式,重要原因之一是这部分企业的会计账簿不够健全,会计质量不高。然而,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查账征收要求企业的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实核算及反映企业财务信息,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促使小企业积极建账建制、完善会计资料、规范会计行为,为实行查账征收开创有利的条件。做到这一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才能得到提高,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前提条件,合法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负担,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黄开敏.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本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① 数据来源于《2013年中国小微金融高峰论坛》http://nbd.com.cn/articles/2013-11-08/786274.html
一、引言
目前,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六成的财税收入,贡献了85%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65%的经济生产总值①,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小企业经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重创后,其未来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一般地,企业都是通过会计信息向社会、政府、潜在投资者传递发展情况。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适用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对非上市公司特别是小企业的整体考虑。小企业的产权机制和规模发展都不同于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中总会先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效益。因此,我国为了降低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于2011年11月26日专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该准则的实施不仅为数量庞大的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提供了规范行为准则,也提高了社会对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地位重要性的认识。
加拿大的小企业对加拿大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2008年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在工业企业生产总值中,大企业占47.9%,中型企业占11.5%,小型企业占40.6%,中小企业已占“半壁江山”。为了更好地规范发展小企业,加拿大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关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2009年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颁布了《私营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私营企业范围内实施。可见,加拿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时间和执行时间都比我国早。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初次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因此,通过比较和借鉴加拿大会计准则的优良做法,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政策,能为不断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中加《小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一)会计准则框架差异
我国颁布的会计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部分:一是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2014年修订增补为41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二是会计制度,主要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其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11年废止;三是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
2009年,加拿大在CICA Handbook(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手册)中,将准则框架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公共受托责任企业执行的IFRS(国家会计准则);第二部分是针对私营企业执行的ASPE(私营企业会计准则);第三部分是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第四部分是养老金会计准则;第五部分是转换前会计准则(Pre-changeover accounting standards)。表面上看,框架的第二部分是针对私营企业的会计准则,但实际上类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的中小企业(IASB SME)涵义。加拿大在2009年公布《私营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之前就针对是否取名为“SME”(中小企业)展开了讨论。加拿大学术界在讨论过程中认为:如果加拿大在准则定义过程中学习国家会计准则的做法定义为“SME”(中小企业),那么将暗示大型非公共受托责任企业不在考虑的范围中,而小型的公共受托责任企业可能被涵盖在这个范围里面。②所以,加拿大在征求意见稿中将第二部分定义为私营企业会计准则。
(二)准则适用范围差异
我国在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小企业,在其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了准则使用范围:只要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③均可以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类企业除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但是两者不能同时执行,特别是已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大中小型企业不能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便保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灵活度,也为了覆盖更多的行业。
加拿大私营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非公共受托责任主体。已发行或者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或者持有外部群体信托资产的公共受托责任主体是不属于私营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私营企业主可以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报告时选择加拿大私营企业会计准则(ASPE)或国际财务报告(IFRS)。
(三)中小企业界定的标准差异
中加两国对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各有不同。中国根据行业性质的不同划分小微企业,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是“从业人员为20―300人且营业收入为300―2 000万元”④。加拿大在制定私营企业界定标准时,并未对中小企业进行具体的定量分析,只要是非公共受托责任企业即可,不仅雇用50名从业人员的小企业是该准则研究重点对象,雇用5―10名从业人员的微型企业也能适用私营企业会计准则。
(四)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差异
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了与税法趋同的计量原则,简化了确认与计量,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如取消了减值准备类会计科目,不仅短期投资不用计提跌价准备,而且应收账款也不用再计提坏账准备,从而与企业所得税法达到了统一和协调,并消除了会计所得和应纳税所得存在的差异。二是减少了会计科目总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仅有66个会计科目,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60个一级会计科目。如取消了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原“待摊费用”科目的金额不大时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金额巨大时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分期计提。三是扩展了部分科目核算范围,如“周转材料”科目不仅包括低值易耗品,还涵盖了包装物、脚手架等内容。
加拿大的ASPE(私营企业会计准则)是从加拿大会计准则中发展过来的,所以ASPE的大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政策与IFRS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主要变化如下:一是ASPE将所有的金融工具需求合成一个单独的准则(见Section3856),同时规定企业主体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或附注中披露以下金融工具金额:(1)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3)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应该按照成本扣减市场降低额后计入减值中。二是ASPE在规定员工未来收益时,私营企业采用会计估价或融资估价方法或者精算成本法估价(见section 3462)。三是ASPE允许内部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费用化。
(五)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的差异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会计报表编制,提高了会计信息披露的清晰度、可使用性,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是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编制基础是历史成本原则,特别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资产,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是直接按照科目账面余额填列,不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三是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内容,摒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间接法,直接采用“直接法”计算和填报,同时取消填报“补充资料”。
加拿大ASPE的会计报表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表,相对于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调整,所有者权益从独资角度报告,混合金融工具根据其法律形式(主要是债务还是权益)而不是确定其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决定⑤;二是增加额外报表披露的内容,因为放款人在借入方要破产前通常会考虑一些比较重要的会计信息,如政府汇款等,所以披露的项目涵盖了企业合并报表、子公司报表、外币折算报表等附表;三是在报表中取消披露“其他收入”项目(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建议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起步较晚,且国情不同,虽然我国尽量简化各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活动,但是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会计计量和报表披露方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便与国际接轨。
(一)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
现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简化了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减少了大量的会计科目,但是任何会计准则的有效推广和实施都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效率息息相关。因此,要求小企业会计人员参加会计司、会计学会或者地方财会部门组织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座谈或者经验介绍,深入学习和探讨小企业会计科目新旧转换,研究新准则下会计经济业务的核算和处理,加快新准则下会计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二)调整小企业准则的适用范围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而且小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金额。本文认为其适用范围狭窄,应学习加拿大的划分标准,根据企业公共受托责任来确定准则的适用范围。原因如下:一是小企业从业人数界定未考虑未来趋势。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符合企业工作要求的适龄从业人员将逐步减少,那么小企业界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将不符合未来的需求。二是营业收入金额确定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快速升值,汇率差将对有进出口贸易往来的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以人民币计量的营业收入金额易出现巨大变化,不利于小企业划分。如果以公共受托责任作为划分标准,能较好地规避企业界定中数量和金额的不确定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方法适当运用
加拿大ASPE中并未否认对公允价值的运用,特别在长期资产减值、商誉和可辨认资产减值中都频繁使用到公允价值。如ASPE在长期资产减值规定“减值测试依据事件和环境。减值发生于当账面价值没有可能被恢复(未贴现使用价值)并且超出了公允价值,此时减记到公允价值,即使以后公允价值上升也不可转回”⑥,说明ASPE的计量基础是包括了公允价值的。虽然公允价值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饱受指责,甚至欧美、日本等都纷纷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修改相关准则和条款,但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有利于资本保全、相关会计信息完备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ASPE在涉及投资金融工具、员工福利和资产减值计量时更多强调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方式。
我国在2013年11月15日的《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就是对市场价值在小企业会计信息中良好的反映。如果我国现有的市场不活跃、不公允,出现信息不对称,那么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是一旦我国拥有活跃、信息对称的资产市场时,那么所有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长短期债券投资、商业票据等)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来核算。
(四)保留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研究;差别报告
[中图分类号] F23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3-0090-04
由于中小企业①不在或主要不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会计基础相对薄弱,十分需要对其会计工作加以指导,而在各国会计实务中恰恰缺少这样的指导。2004年,欧盟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中小企业还需要提高遵守现有的会计管理制度的水平,以确保在进行贸易保护调查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上市公司及大中型较为完善的会计制度相比较,中小企业无论是在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方面,还是在具体会计制度的执行方面,显然与欧盟的要求相去甚远(Stephen & Aron ,2004)[1]。
一、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类型及使用者
Berryman(1983)[2]研究表明,近年来美国一些中小企业相继破产、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是其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质量不高。在Berryman研究的基础上,McMahon和Holmes(1991)[3]针对北美地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的准则和实务进行了研究,并得出结论: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很不完善且质量普遍不高,而且这些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准则在近15年未曾发生重大的变化。McCahey(1986)[4]研究了澳大利亚40家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实务,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企业均编制了财务报表,业主和管理人员是财务报告最主要的使用者,出借贷款的银行官员次之。在另一项有关澳大利亚中小企业的调查研究中,McMachon(1998)[5]发现有大约84.5%的小型制造企业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而只有79.6%编制了现金流量表。Barker和Noonan(1996)[6]调查了英国多家中小企业的董事和审计师,并征询他们对每年财务报告的重要性进行评价。这些研究表明财务报告是中小企业日常管理信息的主要源泉。Hussey(1997)[7]向社会公布了一项关于研究英国89家中小企业的调查问卷,他们的调查研究表明:(一)中小企业编制财务报表;(二)银行和公司的董事是这些财务报告的最主要的使用者。Chauveau, Deartini, 和andMoneva(1996)[8]研究结果也表明中小企业财务报告与其内部(管理层)和外部使用者(银行)最为相关。Prem和Sayel(2002)[9]对巴林85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财务报告使用情况进行了研究,并设计了大量的调查问卷对公司的常务董事/总经理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实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所有的企业均编制了资产负债表,90.3% 的企业编制了收益表,48.4%的企业编制了留存收益表,另外还有71%的企业编制了简化了的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告使用者方面,银行(Banks)是财务报告最主要的使用者(49%),合伙人(Partners)次之(13.7%),债权人(Creditors)排列第三。
二、中小企业应用会计准则情况②
Barker和Noonan(1996)[6]对爱尔兰中小企业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他们发现有多半数调查者一直遵从英国会计准则和公司法,但是也因此给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这些公司普遍认识到“关联方交易”是它们所面临的比较困难的准则。除此而外,31%的公司要求免去中小企业的审计,22%的调查者要求尽可能少披露信息,20%要求公司的管理层注重会计准备工作。在同样的一份调查中,43%的调查者认为当准则可适用时,并且金额达到了实质性的要求时,所有的公司必须遵守所有的准则。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存货、政府援助、折旧、租赁以及所得税等均具有很高的可执行度。这项调查还显示出调查者关于准则方面的知识过于陈旧。Murphy(1999)[10]检验了瑞士中小企业自愿性运用IAS的特性。并使用22家企业的两组相同样本数据,他确认运用IAS的企业与运用本国准则的企业相比,会得到明显的利益。外国活动变量、以及国外销售被证明是重要的统计变量。同样,Saleem(2000)[11]研究33家约旦企业,发现实际提供的财务报表与IAS1(编制财务报表准则)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之间存在着许多统计口径上的差别。Prem 和Sayel(2002)[9]研究了巴林中小企业选用国际会计的利弊得失,并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发现使用IAS不但可以增加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效率(efficiency)和效力(effectiveness),而且还有助于增强其信誉等级评定,获得银行贷款,实现这些企业的经营目标。在选取85家样本公司中,所有的中小企业均接受了IAS-4(折旧会计)和IAS-1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揭示),原因主要是这两个准则与基本的会计实务密切相关,因此几乎所有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均接受这两个准则。同时,也有一部分准则不适用于中小企业或者说中小企业一般不选用这些准则如:物价变动会计(IAS-6)、物价变动效果的信息反映(IAS-15)恶性通货膨胀经济时期的财务报告(IAS-29)、所得税会计(IAS-12)、企业合并会计(IAS-22)、研究与发展成本(IAS-9)以及银行与类似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揭示(IAS-30)等等一般都不被中小企业采用。而且,他们还将中小企业选用IAS的程度分为高度选择(High adoption)、中度选择(Moderate adoption)和低度选择(Low adoption)。Prem Lal Joshi,Sayel Ramadhan(2002)主要研究了巴林的小公司选取国际会计准则的程度和会计实务。有关应用IAS调查问卷结果表明:86%(36个公司中有31个)的公司认为IAS与它们非常相关。所有的公司都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大多数公司编制了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而且这些公司还接受了相关的审计。银行和公司合伙人是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存货、折旧、财务报表揭示以及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指标等。
三、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意见
为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于2001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18次会议,其议题主要是讨论和研究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鉴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先后都制定了针对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指南,而同样需要对中小企业会计实务进行规范加以规范和指导的发展中国家,却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专家组认为规范和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迫在眉睫。联合国会计专家组还就中小企业会计问题达成以下要点:第一,按财务报告的要求,将中小企业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大的中小企业,指那些公开发行证券或关乎公众利益实体,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第一层次的企业应当全面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第二层次是指,不公开发行证券或不必向公众提供财务报告的实体。这些实体也许有不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的股东,通常有足以跟踪交易和监督信贷的内部会计专门知识,而雇员也不止仅有几个。这类企业采用简化的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层次是指,业主从事管理工作,只有少数雇员,规模很小,这类企业采用简化的权责发生制。第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背景不同,不可能在国际层面上就不同层次的企业,规定统一的标准。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应当交由各国根据其自身情况加以确定。第三,会计标准的设定,应当能够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应的采用上一层次的会计标准。第四,由于第二个层次采取了简化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因此,如何对国际会计准则简化,就成为专家组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特设指导委员会提出了一套简化的国际会计准则,可供第二层次的企业所采用③。2002年10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了第19次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此次会议着重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并针对专家组在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关于中小企业会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适用于普遍意义上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进行了讨论。
四、英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研究
与上市公司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整财务报告体系相比较,中小企业往往采用较为简化的差别财务报告体系。根据差别报告的基本原理,中小企业应该在报告的详细程度、报告对象、报告方式等方面有别于大型企业,即采用内容简略、重点突出、即要便于纳税又便于管理的报告方式。西方发达国家首先认识到差别报告的重要性,并通过立法或制订会计准则等形式对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予以规范化。目前,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已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美国在部分准则中已开始注意到差别财务报告问题,德国在商法中有特别规定,要求中小企业进行差别财务报告。欧盟、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对中小企业差别报告问题制订了法令和指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立项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其他一些国家如马来西亚等也都对此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
根据《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现金流量表作为自愿披露信息而没有强制要求,但准则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自愿提供此类信息。而且,《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可以不采用其他会计准则,由于会计业务创新,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涵盖的内容,仍应遵循一般会计准则。④英国上市公司的审计被几大国际会计事务所垄断,小型不活跃的公司可以选择不委任会计师。除受某些限制外,营业额不超过35万英镑且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140万英镑的股份不公开公司不必经过审计。此外,英国还专门针对小型报告主体制订了会计准则。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从降低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要求会计团体咨询委员会(CCAB)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就小型公司如何应用会计准则进行广泛咨询,是否需要根据某些报告主体的规模以及它们相对缺乏公众的利益等,为它们豁免遵守会计准则提出一些标准。CCAB工作组于1994年11月了一份咨询文件,建议会计准则委员会应允许满足公司法关于小型公司的所有报告主体豁免遵守所有的会计准则,这份咨询文件为小型公司使用会计准则设定了最低的要求。CCAB工作小组在1995年12月还了一份题为《量体裁衣》(Designed to fit)的文件建议为小型报告主体制定特别的财务报告准则。ASB基本上接受了CCAB工作小组的建议,并根据《量体裁衣》中的建议,在1996年12月了关于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取消了《量体裁衣》中对汇总现金流量表的要求,增添了对债务托管安排的指导意见,并把使用范围扩大到小型集团中。时隔一年后,1997年11月ASB正式《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并先后对其进行两次修订,每次修订都是基于实际工作情况的仔细监督而进行的,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独特的专门为小型报告主体制定的会计准则,为财务报告引入了一个全新的概念。最近一次修订是2000年3月生效的《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其主要适用于旨在真实和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损益情况的报告主体,包括:(一)根据公司法成立,并在公司法成立,并在公司注册登记处申报报表时,有权获得立法对小型公司作出的豁免条件的公司;(二)如果按照公司法成立,将属于第(一)类的报告主体,但不包括建筑互助协会。这类报告主体应遵守会计原则以及公司立法(或其他相关法律)关于呈报和披露的要求,后者已经考虑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以及提供真实和公允观点的需要。2000年3月生效的英国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共有十七项(其中第七项已取消),实际上只有十六项。
五、我国规范中小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的启示
我国目前已有一些学者开始涉足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研究,丰富和拓展了中小企业会计等相关问题研究的范围和领域,同时也增强了对中小企业会计实践的理论解释和现实指导性。但是,与大企业、上市公司等相对成熟的会计理论体系相比较,我国关于中小企业会计问题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学术界的研究也仅仅局限于技术探讨层面,对于中小企业会计问题往往局限于泛泛议论,尚未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框架。有鉴于此,我国现阶段,规范中小企业财务报告体系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理论研究,注重研究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首先,要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范围,中小企业主要是指规模较小,是在所处行业中不能起主导作用,不能对所处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其主要特征是就是企业具有独立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一体化,经营者对劳动过程的直接参与,家族经营,经营者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直接管理等等。在我国现阶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是中小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其次,通过研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来分析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如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殊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公开性以及不同组织形式下,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只有渗透了解中小企业的特殊性,才能够真正的从本质上、深层次挖掘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进而研究中小企业会计面临的困境,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二、加快制定中小企业差别报告会计规范,提高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现阶段,建立差别财务报告体系已为世界各国所共识,因此,我国加快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差别报告会计规范,一方面,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方面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统一规范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全面提高其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同时,随着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日益频繁、业务量日益增多,建立差别财务报告体系,还有助于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在中小企业领域内的交流与协调。因此,加快制定中小企业差别报告会计规范,既是会计国际化潮流的需要,也是我国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三、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现阶段,由于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无须对外公开,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往往合二为一,因此,出于减少税收和获得外部融资的目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高,往往针对不同部门准备两套、甚至多套账。如对于税务部门,则尽量减少利润,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对于银行等部门,则往往粉饰出较好的业绩,来尽可能获得更多的贷款。长此以往,恶性循环,中小企业信誉质量极低,银行等部门也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在实际监督过程中,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重点往往都在大型企业、国有企业,而中小企业点多面广,不被这些部门所重视,甚至出现了“监管真空”。因此,为全面提高中小企业信誉和信息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应该注重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研究。从理论研究中小企业关系和成本的特殊性,从产权理论研究中小企业的会计产权特点,从利益分配理论研究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以及国家参与中小企业收益分配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必要性、监管目的、监管方式以及监管内容。
总而言之,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有关中小企业会计问题以及差别财务报告的研究将越来越受大家所重视和关注。
[注 释]
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已经在中小企业版上市的企业,不在本文所界定的中小企业范围之内。另外,一些大企业的子企业或控股企业,虽然其规模上与中小企业相似,由于其性质上不具有独立性,因而本身就不属于中小企业范畴,也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②现阶段,只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已经制定了或正在制定和完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指南。
③这些准则包括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第2号(存货)、第7号(现金流量表)、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12号(所得税)、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第17号(租赁)、第18号(收入)、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和披露)、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第23号(借款费用)、第24号(关联方披露)、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第38号(无形资产)在内的一套国际会计准则。
④由于小型公司和大型公司(包括上市公众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对后者的披露要求更为复杂,因此,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已经采用了欧盟公司法第4号和第7号指令,允许小型公司在编制向公司注册处申报的简化报表和向股东提供的法定报表时获得更广泛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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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Foreign SMEs’Accounting and Its Revelation
Li Cheng,Lv Bo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Economic and Finance Institute,Xi’an 71006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