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精选(九篇)

水上交通安全制度

第1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一、领导力度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已把水上安全整治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由县长雷高飞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兴中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邓水源、彭建元、周跃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交通局、各乡(镇)相继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这个主题,“一个彻底、六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安全隐患要彻底清除,安全意识要明显增强,安全制度要明显完善,安全责任要明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明显规范,安全制度要明显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抓,经常抓、现场抓,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常务副县长刘兴中、副县长周跃军曾多次亲临渡口、码头实地考察,督查水上安全工作,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

二、宣传力度大

我们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开展媒体宣传。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报》、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广泛进行宣传,在体育广场和交通岛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出动宣传车24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20条、办墙报36期,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活动。各单位开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同时交通局联合各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重点村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讲座,营造了浓厚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配合力度大

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河道采砂和水库库区的整治工作由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彭建元负责。

(二)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由副县长邓水源负责。

(三)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由副县长周跃军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副县长召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商议解决相关问题。

四、投入力度大

为了确保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预算安排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经费316.16万,确保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候船亭、警示牌、渡口硬化改造208万;

(二)船舶管理员补助、船舶签单发行员工资78.16万元;

(三)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

(四)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

五、整治力度大

(一)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大。副县长周跃军、交通局长刘雄知亲临归阳、河洲、粮市、红旗水库、曹口堰水库等渡口、码头现场办公,对渡口、渡船进行了规范。主管副局长罗孝国、海事处主任周明华深入一线逐渡口、渡船、逐人、逐证进行了三次全面督查,现场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渡口按照上级要求全部依法设置,完善渡口安全设施,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安全警示牌》,每个渡口安排一个签单发行员,规定签单发行员的工作职责,严禁不安全的船舶发行营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渡船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船舶,取缔了五条“三无”船舶的营运,对有营运资格的船舶按实际座位配置了救生圈、救生衣和灭火器、消防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客船规定了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对每个渡口渡船建立基础台帐,健全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定渡口、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渡船管理办法。

(二)对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打击船舶超载行为,安全部门督促码头经营者不为船舶超载装货物,按职责权限,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三)对船舶修造市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和设计图纸非法修造船舶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第2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一、回首牛年,克难攻坚,自我加压,合力共建,实现了连续十五年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目标

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作为水上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县港航海事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及州港航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出色地完成了纤夫节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认真做好“5·10”事件维稳工作,确保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特别是连续15年保持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在行业管理、水上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继年被交通运输部表彰文明示范窗口后,年又先后被国家海事局表彰为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港航海事队伍是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健全了组织领导,将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突出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加大了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了水上交通安全零责任事故目标。

广大水运、港口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行业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安全生产意识大大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码头管理的问题。现在的港口企业成分杂,历史遗留问题积淀多,经营证照大多不全,而且由于宜高速公路的动工,新一轮的乱挖乱建现象死而复生,非法码头经营屡禁不止。二是清江库区的码头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库区蓄水后,现有多艘滚装船下水,却没有一处散货或滚装码头,船舶乱停乱靠,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水上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船舶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无证船舶违章经营、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冒险夜航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两江两库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监管力量不够。

二、坚定虎年,锁定目标,迎难而上,再创佳绩,努力实现水上交通大发展

关于今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目标,秀松同志发言中已经明确,我就不再多强调,关键的是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着重讲以下几点:

(一)深化思想认识,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要到位。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无小事,水上安全更无小事,水上交通安全除非不出事,一出事往往就是“群死群伤”,所以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连续15年保持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不能说明现在,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调查、去扎实负责地化解落实。二是责任分解要到位。各乡镇、海事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自己的责任搞明确。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县安监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县公安局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水利局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环保局负责清漂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硬件设施要到位。码头基础设施要配套,船舶要满足适航要求,通信要保持畅通,渡口要确保达标。四是专人专管要到位。各涉水涉船乡镇,要建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机构、领导、专管、经费落实,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条件。交通、海事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好行业管理,特别是两江两库的安全监管不能马虎。各企业法人和渡口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强化齐抓共管,再次明确三个责任主体。关于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在上面已经讲了,这里主要强调三个监管责任主体,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以企业法人为主、自主负责的责任主体;三是以督查督办、跟踪服务、排查隐患、抓好整改、确保落实的海事部门、安监部门的行业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职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新格局。一是继续巩固四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即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船主和企业的责任体系。二是客渡船要严格落实“四必须”、“八不准”的渡运要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和《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建立制度,从机制上予以保证。三是要建立及时的、日常的信息沟通和定期沟通机制,如渡运的日报告制、月报告制、危险品运输船舶“三报告”制度,如水位、气象、安全等信息报告,发现大型漂流物要及时报告和互通情报等。四是要建立培训机制,加强现场培训、定期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如谨慎驾驶、不得抢航抢头及强行横越、主动避让他船;开航前、航行中、停泊前要通过高频电话,向过往船舶主动通报本船状态;积极督促乘船旅客务必穿好救生衣;不得碍航航行,严禁夜航、雾航、擅自带人、超载等违法运输;严格执行首末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加固船岸系缆,及时收绞趸船,加强水上设施配套等等。五是要整合资源,立足发展,有利管理,积极探索公司化、集团化经营的新机制。六是要建立日常巡查、跟踪督查、排查隐患、务必整改、确保落实的程序机制。海事部门的重点,要把渡口基础设施建设、船舶适应状况、安全设备配置、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通行是否满足畅通、航行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对“两江”三无船舶、非法码头的打击,纳入工作重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理。七是要建立应急预案,制订预防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要密切关注两江两库滑坡体动态及渡口周边环境,一旦有预警,或发生山体滑坡,就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并严格落实海事部门的航行通(警)告要求。八是要建立年度综合考评,实行重奖重罚的机制。

三、加强领导,追加措施,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各乡镇、各部门、各业主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一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司其职的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链。

二要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好“五制”(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体制、第一时间报告制)。近期各乡镇、海事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要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要根据各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各行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如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确保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要突出监管重点。在区域上,要重点抓好两江两库水域监管;特别要针对三峡水库蓄水涨落对水上交通的影响,水库蓄水后通航船舶增多、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加强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在船舶上,要重点加强客渡船和滚装船的安全监管;在时段上,重点加强汛期、学生放学、学生考试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人行渡口要重点加强安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船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手则》等法律法规,加强船舶管理员、渡口监督员和渡工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责任意识,使广大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尽力避免违章船舶的存在和违章航行现象的发生;各乡镇要深入到辖区内的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学校定期安排适当的课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和家长都能够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3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关键词】海事执法 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执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的作用就是提高水上交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人为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和趋好。海事执法更注重的是社会功能,现今人们对社会安全的需求越来越强,特别是对生命的安全需求,越来越被人们重视。

下面讨论一下如何做好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做好基层海事执法工作,需建立一整套科学、透明的行政管理机制,使海事执法工作适应时代进步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的需要,全面树立崭新的地方海事新形象。

首先,应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努力实践"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要求。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进行方针政策和海事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海事执法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改善海事执法人员的文化、年龄、专业结构。抓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遇事多为经营者着想,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办事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执法监督责任和行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杜绝水上"三乱"。及时、准确、全面地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确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各项管理职能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一线的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多途径、多形式的扩大海事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全面展示海事良好的公众形象。

其次,推行科学、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和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律,实行水运企业安管自律,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水上交通事故的致因来讲,水上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一类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称为责任事故。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性。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根据国内每年事故统计,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内河交通事故,95%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而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占不到5%,就是说,水上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是人为因素参与造成的。而海事执法的重点正是针对人为因素通过不同的手段开展的行政执法。船员大多是放下锄头,走上船头的农民,文化素质低,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操纵技能不娴熟,实践经验不足,虽然经过了专业的培训,也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和技术,但是思想意识没能得到根本转变,船舶操纵技术也没有达到得心应手,水上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根除,遇有突发事件不能有效处理。由于利益的驱动,知识的困乏,安全意识的薄弱,大多船员只把安全挂在嘴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中。挣钱和风险划等号,存有侥幸心理。鉴于此,需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在做好市场调查的同时,科学有效地控制运力增长,遏制无序竞争,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运力、经营结构,规范经营环境,完善水路运输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同时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为水运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他们提高经济效益,解决矛盾纠纷。

第三,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监管、政府负责、企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作用。2002年颁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就把县、乡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以法的形式加以规定,从结果上看不仅提高了政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海事管理的压力,管理成效显著。条例对各单位所负的安全责任、权力职责、管辖区域进行了制定和划分。基层海事开展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和开展打击内河水上非法运输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挖掘潜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及时、细致、密集的水上安全检查,查堵工作中出现的漏洞与不足,及时发现及纠正事故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海事处罚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个事故、九个违法"说明水上交通事故大多是违反水上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可见制止水上交通违法,减少违法,就能有效地控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是有效扼制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

第四,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立水上交通遇险应急机制,实现水上遇险救助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近年来地方各级海事组织不断加强水上救助力度,水上搜救也已经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建立突发事故预警报告机制和应急网络,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水上遇险救助措施,引导支持民间船舶及人员建立义务水上遇险救援机制,帮助水路运输企业组建"水上遇险义务救助队",建立了救助预案和管理制度,实行营运船舶、在航船员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实现水上遇险区片联动,提高遇险救助效率,初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4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第二条凡在本县境内通航水域的客渡船、旅游船、乡(镇)运输船舶、村民自用小划船、水上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县港航管理站、县渡口管理站、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第四条为了明确管辖范围和责任,便于管理,将全县水域划为古陂河及桃江河两大片区,实行安全工作辖区负责制。

崇仙乡人民政府负责桃江河上的桃江电站至与全南县水域交界处和鸡公石水库以及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铁石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与小河镇水域交界处(大江渡口)至桃江电站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小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大江渡口至河口渡口以及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大塘埠镇人民政府负责河口渡口至杨家渡口和白兰水库以及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嘉定镇人民政府负责桃江河杨家渡口至古陂河的原马颈坳渡口以及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西牛镇人民政府负责龙虎口渡口至与赣县水域交界处和中村水库以及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油山镇人民政府、安西镇人民政府和大桥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走马垅水库、上迳水库和龙井水库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其他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从事营运、施工、作业的乡(镇)水上运输船舶(包括挖沙、采金、施工作业、企事业单位自用船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或文件。

(二)经海事机构登记,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

(三)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应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和《营运证》以及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

(四)按规定配备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

(五)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救生、消防、灯光、声号等设备。

(六)按规定标明船名船号、船籍港、勘划载重线,客船、渡船还应标明载客定员和有关安全告示、标志。

第六条水上运输船舶不得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租用或委托乡(镇)船舶运输危险物品。少数地区确因交通原因需要乡(镇)船舶承运危险物品的,须按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和船舶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乡(镇)运输船舶的建造和修理必须在经过船检部门批准和认可的船厂进行。

第八条农用船舶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得参加营运,不准载客航行,如需要参加营运时,必须按乡(镇)运输船舶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乡(镇)其它船舶的管理,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条村民自用小划船的安全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村民自用小划船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应责令其停止使用。

第十一条外县乡(镇)运输船舶进入本县,应持有县以上海事部门核发的各种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本区域。

第十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立水上安全机构,配备专职水上交通安全员。

(二)建立值班制度。在客流高峰期,组织专人到渡口、码头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值班,严防客渡船超载,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到海事机构和其它主管部门办理船舶登记、船员考试、船舶检验、运输许可证等必备手续,督促乡(镇)船舶修造厂按规定到船检部门办理开业资格评级手续。

(四)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渡口、码头等人员集中的地点设立永久性的安全宣传标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坚持月检查制度,村(居)干部和水上交通安全员周检查制度,船舶所有人和船员日检查制度。

(五)协助海事、港航、渡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六)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分管领导、水上交通安全员、村(居)干部、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的身上。

第十三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水上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村(居)干部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县交通局对水上安全管理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状况,加强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管理。

(二)检查、指导和帮助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审核和批准发放乡(镇)运输船舶《运输许可证》、《营运证》,检查和规范船舶经营运输行为。

(四)检查、指导和协助乡(镇)建立、完善乡(镇)船舶、船员技术档案及船舶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等情况登记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县旅游局对旅游船舶和旅游码头设施安全负管理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交通、海事机构安全营运要求负责旅游船舶和旅游码头的安全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旅游船舶、码头设施、人员安全。

(三)禁止旅游船舶工作人员违章作业。

(四)对旅游船舶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船舶状况差、证照不全的船舶参与旅游营运。

第十六条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员对本乡(镇)所辖的水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县地方海事处、县港航管理站及县渡口管理站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贯彻水上安全法规、规章。

(二)负责乡(镇)运输船舶登记、过户、转港、注销、报废的审核,组织本乡(镇)运输船只向船舶检验和海事、港航、渡口管理部门办理船舶、船员发证手续。

(三)建立健全本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船舶、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定期报送统计资料。

(四)督促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落实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船只安全,制止和纠正船舶超载违章,参与海事、港航、渡口管理部门对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是水上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加强对船舶的安全技术管理,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处于适航状态或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二)从事水上运输的船舶,其船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严禁任用无证照人员担任船上职务。

(三)根据船舶的技术性能、船员条件、限定航区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操纵船舶;不得违章操作或者强令有关人员违章操作、超员超载等冒险航行。

(四)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海事、港航、渡口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八条县地方海事处、港航管理站及渡口管理站是对本县境内水域的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通航水域航行秩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办理乡(镇)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调查处理乡(镇)运输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对乡(镇)运输船舶及其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通报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第十九条各乡(镇)要认真贯彻《省渡口管理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部署本乡(镇)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每年要召开2次以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查找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

第二十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乡(镇)、村(居)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员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具体内容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对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5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为加强沿海、内河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巩固“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电[20*]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沿海、内河各类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对周边水上安全造成威胁;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的施工水上作业安全;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明确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施工单位要与为其服务的船舶签订安全责任书,将施工作业船舶和为施工作业服务的所有船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内进行管理。涉水工程项目立项期要充分考虑对水上交通和通航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设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能获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海事管理机构要建立涉水工程施工单位水上交通安全诚信制度和奖惩机制,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记录良好的施工单位,要予以表扬和支持;对不服从管理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吊销施工单位《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公开曝光。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持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隐患排查的督查工作。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对排查治理隐患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继续施工。

三、加强沿海内河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注重过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建设项目,要责令停工;严厉打击查处施工船舶超载、超限作业等非法施工和冒险作业行为;严把涉水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使用、雇佣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船舶参与水上施工作业;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促使目前在沿海施工的内河船舶逐步退出沿海作业市场,确保建设工程和施工船舶安全;要积极督促桥梁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安全责任,维护助航标志和防撞设施,确保大桥和桥区水域航行船舶安全。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有关施工人员培训和管理,船舶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冒险航行、违规作业。

建设单位要在涉水工程前期工作阶段进行通航安全评估论证,认真分析所建水上构筑物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提出防范措施。对于通航安全评估论证中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论证结论逐条加以落实,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督查,对拒不落实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已经发放的要吊销证书。对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要按规定航行通(警)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通航安全影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通(警)告,相关航行通告要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和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

四、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要巩固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强法制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参加水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动介入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要根据涉水工程对水上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制定相应的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管理,并且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水运经营企业以及航行船舶的责任和义务。要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建设单位在涉水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邀请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参加论证,充分听取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快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6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这次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科学谋划交通安全发展方向,研究部署20xx年交通安全工作,强力推动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下面,我代表局安委会作工作报告。

一、攻坚克难,狠抓落实,20xx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取得新突破

20xx年,全市交通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交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交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安全质态持续优化,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运输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工程建设、港口安全状况良好,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落实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健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

20xx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体系、加大安全保证金、加强安全考核等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规定》,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分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下发了《20xx年××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了“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姜堰市交通局将安全工作情况纳入中层以上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市交通局继续推行“奖二罚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兴化市交通局开展了“一把手”安全论坛演讲现场会,有效提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汽运公司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月考核,当月兑现。港务集团提出“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新理念,全面提高基层职工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狠抓安全工作责任考核。在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全员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一票否决、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目标考核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运管部门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经营资质一票否决制度。航道部门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宁可做过、不可错过”的原则,加大考核力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二)健全治理机制,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

20xx年,全市交通系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和“安全管理推进年”三项活动,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夏季安全百日赛、国庆安保等一系列活动。

一是完善治理制度。各单位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保证安全隐患治理制度的“管用”、“够用”。 通过对事故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和分级管理,初步形成了“长期排查、定期报告、限期整改、跟踪督查、责任到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港务集团现场开取“违规单”,加大“三违”处罚力度,年内罚款1.68万元。泰轮公司、海阳公司规范安全检查程序,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制度,避免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市局制定了《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暨安全管理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出台了“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方案,聚焦客运、渡运、水陆危运、危桥险段、农路设施、在建工程等重点方面,坚持排查与整改、排查与立制同时并举、同时并网重,力求解决基础性、苗头性、滞后性问题,做到强基固本、标本兼治。

全系统共排查出事故隐患632处,重大安全隐患28处,挂牌督办 3处,已全部整改到位。“6.5”成都公交燃烧事故发生后,市局组织专项突击检查,客运车辆的安全锤、灭火器配备率均达到100%。靖江市交通局在夏百赛活动中,被靖江市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奖。质监部门强化施工现场监管,杜绝空检、漏检、假检等混岗现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海通公司投入33万元更新老旧设备,受到业主青睐,一举中标。

三是组织群团共建。继续组织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争先创优的风气,为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保持交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各基层团组织着力推进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的活动,青年骨干安全生产主力军的作用日益显著。姜堰市交通局开展党员干部“联路结桥”志愿服务活动,100名党员干部自愿者联结100条道路、200座桥梁,及时排查路桥隐患,促进公路桥梁整 洁、通畅、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安全重点保障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指挥系统协调、应急措施得当、反应高效灵敏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备交通应急救援处置系统。

一是布防国庆安保工作。20xx年是国庆60周年,市局6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落实国庆期间的安保责任。公路、运管、长运、公交等单位相继召开会议,布置国庆安保维稳工作,建立了32支群防巡逻队伍和58支应急保障队伍,全面加强桥梁、车站和汽渡等公共部位的安全控制,对车站码头、人员集散地、车场、油库等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重点场所实施全天候巡逻,确保国庆安全稳定。

二是强化应急救援演练。海事部门开展了水上防污染应急演练,航道部门实施了船闸消防演练,运管部门组织了危货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公路部门组织开展了网抢修路桥演练,港口部门全面落实港口安保措施,各客运企业演练车内应急逃生,汽渡公司举办了旅客落水救生演练。通过一系列的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提升了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提升科技兴安力度。运管、海事部门加强动态安全监管,全市一级以上客运站、危货运输企业车、船gps、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100%。省、市际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安装率100%。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装备危险品检测仪,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检测率和准确率大幅度提高。兴化市交通局建成交通安全监控中心,gps实际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港口部门全力推进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港务集团公司全部按要求建立称重系统和信息监控系统。海事部门内河搜救中心基本建成,搜救组织机构和信息化网络初步完善。

(四)提升监管能力,行业监管举措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突出水上安全监管。海事部门重点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危化品船舶实船签证制度,严厉打击干线航道违法载人行为,取缔了172艘无证吊机船。航道部门加强航道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受损桥梁、航道碍航物、航标养护的巡查力度,通航保证率达95%以上。港口部门深入开展危险货物专家会诊行动,加强内贸集装箱和超载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港口保安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公路部门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清除违法建筑3200平米、障碍物1.2万立方米、非标悬挂物1900处,清理500座桥下堆积物。投资119万元,增设公路安全设施,归并非法搭接道口15处,消除公路安全“黑点”34处。运管部门严格执行“三把关一监督”,核查61家危货运输企业,7家危货运输企业被责令整改,检查危货运输车辆1095辆,清退21辆,检查客运车辆4400辆次,查处安全隐患205处,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工程施工监管。质监部门加大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设计、勘察、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严格履行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实施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专项认证审查制度,开展安全督查23次,下发安全通报11份,隐患整改率100%。

(五)强化培训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

20xx年,采取专家授课、知识竞赛、论文评比、安全技能竞赛等方式,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分层次技能培训。运管部门举办了3期危货人员培训班,培训134人次。海事部门举办了27期船员培训班,培训船员3703人次。航道部门深入职工家庭宣传消防知识。质监部门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港口部门选派50人参加了港口保安培训。

二是开展全过程安全教育。各单位推行“岗前三级教育、岗中系列教育、岗后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组织者、执行者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长运公司、港务集团组织重点驾驶员学习法律法规、职业操守,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市局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发放5000套《××交通安全应知应会》系列手册。在省、市组织的“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我局获得全市一等奖、省海员工会一等奖,获得“先进组织奖”。通过多样化的安全文化教育,使安全发展理念、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科普知识愈加深入人心。

总体来看,20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省厅和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勉自励,更加客观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更加深刻地反思管理上的差距,更加冷静地应对新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一是提高安全工作的政治认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工作要求越来越严,党纪国法对安全管理失职、渎职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处分规定。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生活安康的渴求越来越强,安全、和谐成为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和保障。安全不仅关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也关乎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管理人员的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

二是提高安全工作的细节认识。细节决定优劣,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政绩,注重细节管理是压降事故的必然途径,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必然选择。无数事实证明,粗放型的管理,“马大哈”式的作风,得过且过的态度,是隐患难除、事故不断的成因和症结所在。

三是提高安全工作的危机认识。交通安全监管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监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单位还存在领导分工不明确、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活动不正常、责任落实不具体、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强化教育,筑牢基础,努力增强交通行业的本质安全度

20xx年,上海世博会召开,国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和“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平安交通建设水平,努力维护交通长治久安的局面,是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

20xx年,我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咬定省、市对我局安全工作的考核目标,做到“三下降、三杜绝”。即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下降;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不作为而引发的各类责任事故,杜绝“三违”现象。

20xx年,我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强化“责任全覆盖、监管全覆盖、保障全覆盖”的交通安全理念,牢牢把握“注重预防、依法依规、分类指导、综合治理、典型引路、强基固本”的安全监管规律,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目的,以“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为载体,为××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今年市局确定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全系统要继续夯实各项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三张网”: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一要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各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的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彻底改变安全部门兼管、安全岗位兼职的状况,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增加安全应急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配置安全监督车辆及办公设备,保证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二要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面对交通安全监管面增大、监管职责增多、监管难度加大的新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调整安委会工作分工,理顺安全监管关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三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确保“人人有责”。四要建立企业安全自律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激发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加强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应用,隐患不除,永无宁日。一要制定隐患分类识别标准。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准确掌握交通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隐患分类识别标准。二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把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在基础设施和行业管理两个方面,突出抓好水陆危运、道路客运、在建工程、危桥险段、农路设施、港口装卸、通江口门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三要做好隐患排查长效治理。积极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持续完善隐患排查、评估、论证、确认、整改、销号等一整套程序。通过企业自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专家检查、行业专查、上级督查等手段,有效防止不安全因素与行为,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内生力量,生产要安全,教育要先行。一要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运用文化建设资源,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建设安全文化长廊,激发安全精神需求。二要灵活开展教育培训。建立菜单选学制,探索项目课题制,围绕安全工作热点、难点,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参与意识。三要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引入竞争、考评、奖惩机制,评估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结合“安康杯”竞赛,组织安全技能比武,以赛促学,进一步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二)积极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过去三年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平安交通示范点”创建活动,建成一批工作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平安交通示范点”的创建标准是:监管标准化,检查格式化,装备现代化,投入多元化,台账规范化。

今年,要在航道、公路、海事、运管、港口、质监等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局、站、所,创建一批示范点,达标率30%以上。到20xx年,60%以上的站、所、处建成平安交通示范点。到20xx年,创建达标率达100%。

1、创建水上交通安全示范点。一是平安水域示范点。水上交通事故指标稳中有降,辖区船便于行、物畅其流、安全有序,应急救援快速高效。二是平安航道示范点。管养航道畅通,船闸设施完善,碍航隐患治理彻底,临跨河建筑物审批规范。三是平安港口示范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管规范,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成效显著,有效遏制港口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

2、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点。一是平安公路示范点。管辖道路附属设施齐全完备,路域环境整洁美观,收费站点安全畅通,超限超载治理规范有序,管养道路技术状况良好。二是平安运管示范点。“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安全监管基础扎实,运输市场安全有序,运输安全形势稳定。三是平安工程示范点。认真执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普遍实施项目安全契约化管理,安全人员持证率100%,全面落实施工安全监管职责。

3、创建交通内部安全示范点。一是平安企业示范点。交通所属企业遵循安全管理工作规程,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产经营事故。二是平安单位示范点。单位内部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人防、技防、设施防“三防”措施到位,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的行为,无“民转刑”和刑事治安案件。三是平安交通示范点。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不发生因履责不到位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市局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推进,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谋落实,形成示范点创建工作合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平安交通创建的认识,大幅提升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创建示范点的良好氛围。三要探索创新模式。各部门、各单位要吸取党政工团组织创建经验,将群团组织由安全管理“边际力量”转化为“中坚力量”,努力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要按照制度严明、体系顺畅、台账规整的要求,将平安交通示范点作为新的管理平台和形象窗口。四要严格考核奖惩。在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过程中,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市局将定期检查考核,并将创建情况列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创建目标的,不得评为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三)合力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从维护交通行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和保障能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1、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船舶现场监督,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监督,扎实推进船舶防污染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畅通。航道部门要切实维护航产航权,完善通航、助航标志,精心管养航闸基础设施,加强航道建设养护工程安全监督,确保航标正常率达99%以上,船闸通航保证率达95%以上,航道、船闸不发生24小时以上的重大断航事件。港口部门要继续深化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加大港口安全和保安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突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强化世博会期间港口安保措施,确保全市港口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杜绝有重大影响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

2、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监管。公路部门要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辖区道路的养护管理,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干线公路大中修任务,确保国省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桥梁定检机制,加大重要桥梁检查频率,对发现的四、五类桥梁及时改造,确保国省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梁达到95%以上。强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固定治超站点建设,构建完善的治超监控网络,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保持持续下降。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执行营运企业开户和“两证”年审的安全资质规定,把好源头关。遵守《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严格道路、水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狠抓驾校、汽修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汽修行业诚信服务活动,完善机动车教练员信誉档案。强化应急保障的基础和能力,着力做好应急机制、运力储备、人员组织、经费保障以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按照世博会安保工作方案,做好上海世博会安保相关工作。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对勘察、设计、建设和监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在受监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履约考核,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降低其信用等级,在招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时扣减信用分,直至限制投标。

3、切实加强交通企业安全监管。交通企业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不断增强安全忧患、安全价值意识,提高安全自律和自控能力。针对企业实际,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全面实施科技兴安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备应急救援处置系统

认真贯彻《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指挥系统协调、应急措施得当、反映高效灵敏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1、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对于减少事故危害,维护行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交通行业各类风险隐患特征,加快建立多层次、全覆盖、衔接配套、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二要完备事故预警机制。针对交通行业易受气候环境影响的实际,及时预防预警信息,合理设定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三要完成应急资源储备。针对交通行业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增强安全预控、应急处理和公共危机的动员能力。

2、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是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组织演练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有效方法。一要加强各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二要重视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工作,做到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上级预案与下级预案、行业预案与企业预案的交融贯通和无缝对接。三要针对交通应急的主要任务,加强实战演练,确保能够得心应手地处理突发性的紧急情况。各有关部门年内要组织开展公路清障保畅、车站消防疏散、港口设施保安、内河船舶救援、闸室沉船抢险、水陆危险品泄漏和渡船救生等应急仿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加快科技兴安应用。全面实施科技兴安保障工程,及时推广应用研究成果,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一要加强安全管理研究。落实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制订出台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二要加强发展规划研究。在编制“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的同时,启动“十二五”交通安全监管发展规划研究,明晰规划基本思路。三要推广科技应用手段。结合上海世博会安全保障工作,推动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科技保障水平。通过在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船推广应用gps,在重点路段和航段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在日常安全监管领域推行软件辅助管理,在交通企业推进装备更新和安全技改,加强对交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运用先进的设备,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测,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性、稳定性。

三、精心安排,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交通安全

岁末年初,是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物资和旅客运输的重要时段,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近来天气变化异常,雨雪冰冻恶劣灾害天气增多,直接威胁交通安全。春运刚开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全力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交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真正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具体做到“四个到位”:一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保障百姓安全出行当作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二要做到传达部署到位。要及时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人员。三要做到安全保畅到位。要充分利用责任制这个重要的抓手,将保畅通、保安全“双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到位。四要做到隐患治理到位。要建立静态排查和动态巡查“两查”机制,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治理,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

(二)春运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运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督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保障冬季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海事、航道部门要落实枯水期航道保畅工作,积极做好防抗雨雪、大雾、霜冻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加大对重点航道、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干线航道畅通。公路部门要针对雨雪多、霜雾大、易结冰的特点,进一步落实公路保畅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公路防滑、防雾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港口部门要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工程监质站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维护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良好形势。交通企业尤其是客运、渡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不断提高自防、自助和自救能力,力求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市局领导将带队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要适时组织督查,以促进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第7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我局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始终把抓综治、保稳定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一是我局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党委、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切工作以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稳定工作。**年初,我局下属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为社保问题欲上访,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基层单位领导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要求对原本打算在春节、“两会”前执行的一些措施延缓执行,让离退人员过好春节,确保了“两会”期间单位内部稳定。二是将单位维稳、奥运安保工作一起抓。**年8月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文件要求,我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摆在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召开了局属各单位领导、综治办主任参加的奥运安保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布署,向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系统反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的安全稳定。为加强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经省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由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局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局属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均成立了相应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安保小组的成立为全系统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组织机构成立后,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系统内部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安全稳定,按照部海事局反恐安保工作的部署,我局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反恐安保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涵盖了奥运期间单位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针对奥运或影响奥运的人为破坏、捣乱、恶性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以及枢纽、电站、船闸的防恐安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堵航、沉船、打捞救助的应急处置程序及办法。《预案》的制定,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应急反应和救助指挥能力。

二、认清形势,夯实基础,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提升维稳综治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正确分析形势,提高领导干部对维稳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困难估计更足一些,把应对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做得更细更实一些,牢牢把握维稳综治工作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把好维稳综治隐患源头关。特别要求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等不在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的公路工程处在综治维稳工作中,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聘请了两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单位综治信息员,使单位领导能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单位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创出了一个新方法,一条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抓住关键,规范综合治理工作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为了使综治工作规范化,我们制定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实行综治工作问责制,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并将责任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工作中我局注重完善制度,抓住关键,逐步规范综合治理工作。规费是我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年,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水域实行全面禁采或限采,该决定出台后,我局规费征收形势严峻,职工的收入和生活或多或少会带来一些影响,这样一来影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多,面对这种形势,省局党政领导班子一方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关键,完善内部管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全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和评估,作出了进一步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加强机关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压缩招待费和其他经费,开源节流,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尽力做到职工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降的决定,维护了系统内部的稳定,保持了单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真抓实干,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的海事执法环境

我局是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服务社会的行政主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平安交通、和谐平安水上交通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局在抓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单位内部稳定的同时,注重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打击“三无”运输船舶违法运输行为,我局于**年1月29日印发了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方案,在全省水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各自辖区内从事运输的“三无”船舶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省局先后召开4次整治“三无”船舶调度会进行督导。相关分局通过设立“三无”船舶整治点,充分发挥检查站及减载货场的作用,对“三无”船舶进行查处,有的分局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协作,打击“三无”运输船舶成效显著,出江船舶严重超载运输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治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继续强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反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了重要时期和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保证了元旦、春运、“两会”、“五一”、“奥运”等重点时段全省水上交通无事故,继续保持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年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踪指数按省安监部门的统计比2007年分别下降33.3%、42.86%。死亡人数比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少死亡5人,全年未发生渡运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和水上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做好严打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所辖水域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我局自始至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路,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多部门联动、整体协同作战的新格局。特别是在奥运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奥运期间水上安全,我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对所有从事运输的船舶和渡运量较大的渡口渡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渡口、渡船实行了现场监管,严禁超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我局还与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水上交通事故进行恶意敲诈勒索,渔船占据航道非法捕鱼,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整治,维护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为水上交通运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全省海事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部党组对奥运安保工作的各项部署,将奥运安保与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作为政治任务,积极发挥优势,集全系统之力,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在水上交通管理、水上搜救、船舶与港口保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广大海事干部职工坚守岗位、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海事部门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的风采,得到了部党组的高度肯定。

第8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水上交通氛围,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交通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事故隐患,改善船舶通航环境,提高船公司和船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07〕30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专项整治活动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到2007年12月31日结束。

二、整治目的

以落实船舶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规范水运市场、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为着力点,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船舶对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桥梁和通航建筑物安全,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形式

在交通厅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对可能造成船舶碰撞和泄漏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船舶避碰规则和航行规章的学习;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行动,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固化为长效管理机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

四、整治的重点水域和船舶

本次整治的重点水域为内河主要港口水域及进出港口的主要航道,内河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主要通航水域的桥区、坝区和船闸区。重点整治的船舶为客船(含客滚船、客渡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省交通厅成立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港航海事局,具体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全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专项整治活动。

办公室主任:罗进

各地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此次活动组织机构的组成、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报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主要措施

(一)结合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章航行、违规操作行为。

1、省公路局要对全省面上公路桥梁(荆州、黄石、巴东大桥除外)的安全、质量组织开展检查,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省港航局要积极配合。

2、荆州、黄石、巴东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公司),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船舶防碰撞的预防措施,荆州大桥要加大安全预防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桥梁安全营运。

3、有关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正在建设的桥梁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加强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施工,要制定防止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措施。

4、省港航局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港口、码头等构造物进行一次安全、质量的检查活动,排查可能对通航水域的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

5、各地交通港航部门要根据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全面细致地对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设置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各单位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面上公路桥梁的安全、质量的检查情况报省公路局;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同时报省港航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荆州、黄石、巴东长江公路大桥桥梁的安全、质量的检查情况报省交通厅质监局。

(二)督促航运单位加强船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船员适任能力。航运单位要切实提高船员和船公司的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认真组织船员学习《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有关规定和船员值班规则等船舶航行规定和规则,特别要使船员熟悉了解本船所航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相关航行规定,进一步提高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航运单位还要加强对船员技能实操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船员工作责任心,确保在岗船员适任。本次活动要求到今年12月底,各航运企业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其中包括在船培训和离船培训,培训考核情况要有专门记录。要使船员牢记不冒险航行、不超载航行、不缺员航行。

(三)组织船公司开展船舶航行设备检查,确保船舶安全适航。船舶航行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关键,本次活动要求各航运企业在8月15日前对本单位船舶的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设备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各级海事机构要扩大船舶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对不经常来本港的船舶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

(四)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企业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随着越来越多的航运企业实施安全管理体系(NSM),安全管理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本次活动要求各航运单位在8月15日之前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作一次严格检查,具体了解本单位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查找管理盲点和薄弱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船公司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要对船员的生命安全负责,船公司要授权给船长,使船长对船舶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有绝对的决策指挥权力。

(五)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重点船舶检查。各级交通、海事、航道等部门在整治活动期间,要加强对重点船舶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客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的航行安全设备,应急计划、防泄漏、防碰撞设施和船员安全操作的检查;要加强对运输公司安全状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对违规企业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就船舶安全管理问题约谈船公司管理人员。

(六)海事机构要强化重点水域及通航水域重点工程安全监督维护。各级海事机构应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结合专项整治的统一布置,细化监管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监管手段,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和防止船舶碰撞的工作;要加强对本辖区重点通航水域特别是“一江十六湖”的现场监控,加大巡航力度,完善巡航执法制度,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监管能力。对通航密集的航段要实施重点监管,在通航密集时段,巡逻船艇要及时疏导交通流,及时制止违反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好通航秩序。

对辖区内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要严格管理,做好风险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要加强对参与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不能让带有安全隐患的船舶参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各建设单位要对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对施工企业的考核和工程管理中。海事管理机关要认真检查施工期间的水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和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七)加强对通航水域助航设施的配布和管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海事、航道管理机构应对影响船舶通航的水上建筑物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桥梁、闸坝、设施、取水口等要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护措施,对航道要按维护标准及时疏竣;内河航标管理部门要根据航道水深和水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标并保持航标的正常工作,在重要航道和航行条件较差的水域要优化航标配布,改善船舶通航环境;对企业专用航道的航标和桥区专用航标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配布不合理和达不到航行安全需要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整改。各船公司和海事机构要对船舶配备的航行图书资料进行检查,船舶要保持所经航区和航线的最新航行图。

(八)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多途径向船舶和航运公司和传递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航道部门要及时将通航水域范围、禁航区、交通管理区和施工区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航道变化、航标调整及交通组织等情况及时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船公司要对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保证船舶及时知晓必要的所航经区域的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度。

七、整治步骤

第9篇: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范文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监管“三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敬畏生命”,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树立“一线”意识,把监管重点放在一线,充实一线监管力量。确立“界线”意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监管责任,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了“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了分片督导联系责任机制,制定了省、市、县三级海事机构水上交通安全督导联系责任制度;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

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全员培训。今年以来,省级用于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的资金已达120多万元。制作了渡运安全公益广告片、宣传片、各类宣传资料,增强了全社会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开展了全覆盖、无死角的培训教育,2014年共培训12086人次。

(二)对症下药,迅速遏制安全事故频发态势

2014年以来,我局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走湖南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差异化的道路,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重拳出击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客渡船违规渡运、运砂船超载和营运船舶无标识等为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风险点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铁的手腕”:集中开展了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客渡船签单发航专项整治”、“运砂船签单发航专项整治”、“新建自卸砂船无证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和“营运船舶标识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全省共计检查船舶5.4万余艘次,滞留船舶1015余艘次,强制卸载船舶1700余艘次,卸载货物156万余吨,处罚船舶500余艘次,教育船员1.4万余人次,完成3128艘营运船舶标识的整改。

用流动的办法解决“流动的问题”。我局建立了流动式的水上交通安全暗访督查制度,实行暗访与督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在定期“明查”的同时,成立了5个常态化流动暗访检查督查组作为专业的“游击队”,不定期开展暗访行动。

用“小办法”解决“大问题”。为迅速解决各地渡运方面的安全问题,我们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用船舶技术上的“小办法”解决了超载渡运车辆和装载不平衡的“大问题”,对汽渡船汽车装载区实行限宽、加装安全防护栏杆;用管理方式上的“小办法”解决了客渡船超载的“大问题”,试行了渡运公交化管理,设置了渡船自动售票机。针对数量、渡船数量多、客位多的“三多”情况,设置了封闭式的候船区,保证乘客人数不超过船舶乘客定额;用政策上的“小方法”,解决了农用船非法载客的“大问题”,采取了在赶场日、节假日由当地政府补贴客渡船,变费渡为义渡,有效解决了农用船非法载客和客渡船严重超载的问题。

(三)强基固本,确保水上交通长治久安

2014年以来,我们在强力整治安全隐患、处置违法违章行为的基础上,制定了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计划,从治标往治本推进。

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化。构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实现了我省船员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效运行了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了干线航道精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了渡口设置规范,在全省开展渡口设置的专项清理整顿。

加大建设投入,夯实安全基础。为提高渡口渡船安全性能,我局开展了950道渡口和1920艘老旧渡船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全面完工。下一步将对全省约2000艘短途客船进行标准化改造更新。加强航道和锚地建设。建设湘江株洲至城陵矶二级航道和30余处锚地,将于今年底建成投产。加快“支持保障”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