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精选(九篇)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第1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经过以下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3、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4、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5、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二、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元(大写):,于年月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元/月,董事为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_____个。分别为:

(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指具有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范文一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鉴于:xxx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xx年10月30日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甲方拥有目标公司33.34%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目标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为整合资源,扩展经营,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便于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收购标的及价款

乙方自愿以xxxx万元(具体以股权评估基准日评估的价格为准)的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xx%的股权,甲方自愿出让。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价款。

三、股权收购后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

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 人组成,由乙方推举 董事,乙方推举的董事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由 人组成,由乙方推举 监事,乙方推举的监事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一名副总经理由乙方推举人员出任或由乙方推举的董事、监事人员兼任。

四、目标公司经营项目的实施

1、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按照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正常经营程序由目标公司全面负责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2、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未通过的项目,若股东需指定目标公司为该项目进行担保的,应当由该指定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3、要求目标公司为指定项目担保的股东提供的反担保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所占金额的两倍。

五、股权收购后目标公司高管薪酬

股权认购后,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目标公司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另行制定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六、目标公司担保项目的代偿

由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担保项目出现代偿风险,则由目标公司利用自身经营利润进行代偿;评审委员会未通过评审的担保项目,股东指定目标公司为其进行担保的,出现代偿风险时,则该股东应当在目标公司被要求代偿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代偿资金转入目标公司账户,由目标公司向借款方代偿。

七、特别约定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向xxxx开发区等各级人民政府争取每年度不少于500万元的财政性资金补助,并积极与工、农、建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沟通协调目标公司入围该行担保的事项。

八、陈述与保证

1、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或已促使目标公司向乙方提交与目标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或甲方促使目标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他用。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取得相关部门对乙方收购该股权的审批。

4、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3、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十、生效、变更、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出让方和收购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该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2、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密条款进行保密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有权就损失部分进行追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 方承担。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则由该过错方全部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 乙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范文二收购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__________(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目标公司概况

1、名称

2、注册号码

3、注册地址

4、注册资本额

5、实收资本额

6、法定代表人

7、经营范围

8、公司类型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或份额

10、其他

二、收购标的

三、收购方式

四、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 人民币(¥ )。最终价格以_______为准。

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五、目标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和分公司情况

六、目标公司资产剥离或股权重组

七、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

八、保障条款

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

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 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承诺如下:

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意向书时,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

2、乙方承诺目标公司未对除已向甲方披露之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

4、乙方应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5、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

7、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 年 月 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8、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

九、交易基准日

1、本意向书所称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是指确定目标公司股

2、本意向书项下的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暂为_____。

十、基准日后目标公司行为限制

目标公司在基准日至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期间内,不得擅自处理自己的不动产、无形资产和主要业务,不得为管理人员或员工提薪,不得对外赠予资产,订立重要合同、重大决策、重大诉讼应当通知甲方。

十一、排他性

乙方承诺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不会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处置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如确需处置则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十二、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十三、不可抗力

1、本意向书所谓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虽非不可抗力,仍视为本意向书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观事实,因而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2、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导致本意向书书无法继续履行

3、任何一方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解除本意向书,除非依据本意向书约定应当返还预付款、利息及其他已给付的财产,相对方均无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形,并可能使一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未采取止损措施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进一步扩大的损失。

十四、通知及送达

1、除非本意向书另有规定,本意向书项下各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邮寄、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

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期;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期后第五日;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的当日;

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三日。 电子邮件:到达对方指定电子邮箱。

2、任何一方的下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该方应立

即按本意向书约定的方法通知对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的变更自对方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本意向书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1)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解释或者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意向书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十六、特别条款

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退出或违反本意向书不需要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本意向书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除外。尽管如此,本意向书各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积极推进本意向书所列的合作事项。

十七、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____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范文三收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股权收购的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书:

一、收购目标公司概况

1、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31日,住所地昆山开发区,注册资本为20xx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气体发动机发电机组的研制、生产、销售。

2、目标公司依法拥有位于昆山路南侧、高鼎路东侧的国有土地3333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二、收购条件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厂房与土地。在满足如下条件时甲方愿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

乙方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于20xx年 月 日前建成 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

三、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四、股权转让协议

在达到收购条件之日起7日内甲方与乙方签定正式的股权转让

五、收购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收购价格以收购条件所述之厂房面积为依据(最终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按每平方米 元确定,暂定交易价格为 元。

六、收购款的支付

在双方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后3日内,甲方将收购款600万元支付至双方共管的帐户。乙方与目标公司即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余款的支付按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付款方式履行。

七、本协议终止

1、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2、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八、保密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双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非为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第4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为适应中国济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最新形势,探索企业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二、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 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 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3.1 发起人的权利

3.1.1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 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 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 发起人的义务

3.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3.2.2 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五章 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 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 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 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 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 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甲(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乙(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丁(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起人戊(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戌(签字):_________

第5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本文是关于最新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最新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投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 注册投资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投资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三、经营范围: 。

四、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以上投资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 一个年度 进行财务结算,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或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并按比例分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资人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股人并经合股人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损失,由退股人承担。

八、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代表股东行使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及日常行政人事、财务管理事务;

(4)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6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住 址: 江苏省苏州市普福寺路27-2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xx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xx 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

详见各方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 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详见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的相应规定事项)。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作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

11.未经投资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资公司中所享有的内部股权进行质押、抵押和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经投资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资各方就分别投资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资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共同需要除外)。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和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如有违反,则守约方视违约方泄露情形严重与否,有权书面共同决定是否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是否要求违约泄露者承担全部违约或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2.投资各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各方有权书面共同决定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投资各方依法授权从事与投资事项有关内容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资各方所分别共同签定的两份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签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 每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第7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关键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股权转让 同意权 优先购买权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其股权对外转让一般须经过如下程序: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此时合同成立。随后,转让方须征求合营企业其他股东对此项转让的同意,当其他股东均表示同意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转让方便可要求合营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股权变更的申请。审批机关批准该申请后,股权转让合同才生效,合营企业才能持批准证书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将公司内部的相关登记进行变更,完成股权转让行为。

但在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关于合营企业其他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实践当中,抑或于理论上,都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便将对此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寻得较合理的“答案”。

一、“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适用

在“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的问题上,由于法律之间规定的不一致,也就导致实践中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2001年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同年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而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公司法》关于“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规定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都更为细致,并且《公司法》中关于“视为同意”的规定是先前制定的《实施条例》所不具备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吸纳《公司法》“视为同意”内容基础上,在2010年制定的《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10)9号)中,第11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已经同意;转让方已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满三十日未予答复;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由此,最高人民法院便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实现了合营企业股权转让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范上的一致性。

有观点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公司法》之间,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实施条例》未规定“视为同意”的内容,乃是因合营企业较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更强的人合性所致,因此法释(2010)9号在解释特殊法时,通过借鉴一般法而突破特殊法原有的内容,超出了解释的界限,因而不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对此,笔者认为,因《公司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二者处于不同的规范效力层次,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因此不应用旨在解决位于同一效力层次的特殊法与一般法冲突之方法来对待《公司法》与《实施条例》的关系问题,即便发生了规范冲突,也应适用作为上位法的《公司法》。何况,在股权转让问题上,《公司法》与《实施条例》并未出现实质冲突,后修订的《公司法》只是扩展了《实施条例》中的“同意”情形,将“三十日未答复”等情形等同于股东“同意”来看待,这就避免了实践中只要合营企业内某一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就无法实现,欲转让股权的股东无法退出公司的情形产生。此外,并无任何切实证据能够证明合营企业的人合性较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更为强烈,以至于当“视为同意”内容适用于合营企业时,其人合性将会遭受无法忍受的冲击。于是,在关于“同意权”上的不同规定,更为可能的情况便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较《公司法》简单,是因其制定早,理论研究不充分而造成的法律漏洞而非故意‘留白’。”基于上述考量,法释(2010)9号第11条便可谓是随着法律的发展而作出的更有利于实践的司法规范。

二、其他股东“同意权”或“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作出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中的第9条,企业向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股权时,应向审批机关报送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因此,正常情形下其他股东行使“同意权”的方式便是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签字”,或是以其他书面形式认可该股权转让协议。获得此“同意”后,企业便能向审批机关报批。于是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断,当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时,自然他便放弃了对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而如果他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必然也不会同意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公司法》第72条中“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其欲表达的真实意思应是笔者于上述推断中所述的意思。那么,其他股东对该股权转让可能持有的态度便是三种:其一,同意股权转让协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二,不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三,不同意股权转让,也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当其他股东均持第一种态度,企业能顺利地获得申请报批的必要文件;当有股东是第三种态度时,根据《公司法》第72条以及法释(2010)9号第11条,视为股东同意,企业便可持相关证明文件向审批机关报批;而当存在持第二种态度的股东时,转让方便应进入和该股东协商股权转让的活动进程。

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协议而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又存在这样两种可能:一是主张优先购买转让方欲转让的全部股权,二是只主张优先购买转让方欲转让的部分股权。但现行法律规范,并未对全部优先购买和部分优先购买作出区分,因而也并未根据此两种情况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的规定,这样便可能导致不合理结果的出现。当股东主张全部优先购买时,该股东在提出转让方能接受的转让条件后,便能顺利与之达成股权转让合意;如若该股东提出的条件低于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给出的条件,而转让方又拒绝接受该条件时,那么该股东便无法进行优先购买,转让方仍可按转让协议将股权出让给受让方。但当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时,情况就比主张全部优先购买要复杂许多。很多时候,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是为了取得合营企业的控制权的目的才与转让方达成合意,若有股东部分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而使受让方不能达到该目的时,受让方便会拒绝购买转让方欲出让的剩余股份,如果法律允许此种情形出现,那么便使转让方陷于无法按原计划出让股份的困境之中。而根据《公司法》第72条“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立法在维护公司人合性而赋予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时,并没有忽视转让方的利益,更无意于牺牲转让方的利益。对其中“同等条件”的理解,不应只理解为其他股东与受让方受让股权条件的同等,还应理解为转让方能获得的出让利益之条件同等。当有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而导致剩余股权无法出让时,对转让方来说,其所处的境况与依股权转让协议出让全部欲售股权的境况是不同的,理性的转让方都会倾向于选择后一种转让方式以获得更大利益,亦即对转让方来说,此时“条件”并不是同等的。因此,于上述情形中,为了维护转让方利益,未来我国的立法理应禁止股东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而只有当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且转让方欲转让的剩余股权还能依照转让协议规定的条件让与受让方时,转让方的利益才不至于遭受损害,法律也就无须禁止股东部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或“优先购买”的股权转让效力

合营企业申请变更股权时,应向审批机关报送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因此转让方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侵犯其他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行为,往往表现为伪造股东的签字,提供非真实的股东“同意”文件并以此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对于这种未经“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理论上存在着无效说、可撤销说、效力未定说、有效说等争论。

有持无效说的学者认为,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4款的规定,应将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并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包含发生债权债务的效果意思和引发股权变动的效果意思这两层意思。若转让方未将股权转让事宜通知其他股东,那么股权变动的效果意思不能实现,合同部分无效,其他股东可以主张股权转让合同(具体是指股权交付)无效,但其他股东也可以追认同意而补正合同,且该补正应承认其具有溯及力;若转让方将股权转让事宜通知了其他股东,但其他股东对此予以否决的,那么股权变动的效果意思和债权债务的效果意思均不能发生,合同全部无效,不能得到救治。针对此观点,笔者认为其中存在着矛盾和不合理之处。其一,倘若合同是无效的,便意味着法律对此合同作出了否定性的评价,那么合同自成立时起便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追求的意思,因此任何人都可主张其是无效的,而且此种无效也是无法得到补正的。上述观点在主张合同部分无效时,又赋予其他股东追认同意而补正合同的效力,这便与“无效”的本义相背,也使合同无效和合同效力待定的区分变得没有意义。其二,此观点在赋予其他股东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权利时,又认为此“具体是指股权交付”无效,这便混淆了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交付行为,但从中我们也可推断出该学者更希望法律对“股权交付”作出评价。此外,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未达到遭致法律如此地否定而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之规定的程度,因此我们不宜主张此类合同无效。法释(2010)9号第12条第2款“转让方、受让方以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实际上便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4款进行了修正,从规范内容来说可谓是恰当的,但却也存在着超出法律解释权力界限的缺陷。

持可撤销说的学者认为,合同一般仅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安排,但某些情况下,当事人的利益安排会产生某种外部性,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就是此种合同,它造成合同当事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而应赋予其他股东撤销权以干预合同的效力。如果其他股东行使此权利,合同无效;如果其他股东未行使此权利,合同有效。法释(2010)9号采纳了此种观点,于其第11条中规定,“其他股东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2条中规定,“其他股东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笔者认为,根据《全国法院涉港澳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1条的规定,可以得知审批机关的审批对合营企业股权归属具有确权的效力。因此,是“审批”而不是股权转让协议,使股权转让得以最终实现。当转让方、受让方或合营企业伪造其他股东的“同意”而骗取审批机关的批准时,其他股东便可以直接以材料虚假为由,申请审批机关撤销批准证书,这样便能达到使股权回复初始状态的目的,而无须先向法院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此外,法释(2010)9号第11条、第12条中的撤销权主体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撤销权行使事由亦不同于《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撤销权”行使事由,因而此撤销权并不是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中原本存在的权利,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的新创物,其存在的法理基础也将受到质疑。

主张合同效力未定的学者认为,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同意转让并行使了优先购买权或由于转让股东的过错而使其他股东未能行使同意权或优先购买权,则股权转让合同应归于无效。依据效力未定合同的性质,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法明确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有权人在一定期间内不予追认,合同归于无效。但由于审批机关的批准是合营企业股权确权的依据,若将未经“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认定为效力未定合同,那么便可能发生这样的矛盾结果:其他股东采取消极行为,一直未作“同意”的追认,股权转让协议经过特定期间归于无效,但原本应基于股权转让协议之上的批准证书却因无人主动申请撤销,而使得股权变更结果一直有效。

而笔者持“有效说”的观点,主张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或“优先购买”的股权转让协议,在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后便是有效的、生效的协议,“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否不应当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构成限制,只是会对其协议履行结果产生影响。”由于股权转让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因而我们应赋予股东对此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亦即向审批机关申请撤销批准证书的权利。此撤销权是类似于现行法律体系下债权人撤销权的一种形成权,为了保证商业活动效率,其他股东应在一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此项权利;否则,只得接受股权转让结果。若其他股东行使了撤销权,那么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实现转股目的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则可根据过错程度追究相对方的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赋予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撤销权的主张,既未产生“无效说”、“可撤销说”、“效力未定说”带来的矛盾,又克服了它们存在的弊端和不合理之处。因此,笔者建议,未来我国立法应采取此种思路。

第8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股份期权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股份期权协议书1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从______年开始在___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年开始行权,每___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甲方在前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乙方___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若发生争议,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中国________

股份期权协议书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占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股份期权协议书3甲方:

乙方:

现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 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 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rmb

,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 %。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

每月 注入 即 %, 注资 期限共 个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号起算。 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rmb

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 其他 责任:

1、甲方

应指定专人 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

2、甲方

对 其 提供的` 一切 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 其他 责任:

1、乙方

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 信息咨询服务 工作。

2、乙方

对 甲方 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 乙方 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 本次咨询服务 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 不可抗力 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 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 协议 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

七、甲乙双方 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

和授权代表签字后 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协议书签订地点:

协议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份期权协议书4致_________: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

(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期权协议书5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二、委托持股标的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________,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9篇: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3、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4、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5、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个人投资合作合同范文节选!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元(大写):,于年月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元/月,董事为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个人投资合作合同范文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