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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标准精选(九篇)

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第1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制。它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 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决定了审计评价标准有多重性。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既应该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还应该使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评价标准,也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2 审计的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3 审计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以单一的审计事项作为内容,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和结果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4 审计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来说,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以会计期间来划分审计与非审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企业领导人,由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限来界定应审计的内容,直接审计的内容是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本着实事求是、责任分明、准确性的原则,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影响,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没有审计、评价依据不明或者证据不足的事项不作评价,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群众关系和领导作风等内容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进行评价。

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制标准。强制标准主要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职责或者是必须要达到的目标进行评价的依据。该标准不仅规定了达标者可以享受的明确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未达标者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这些规定都具有强制性。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这种强制标准主要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府或者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管理目标,厂长或者经理的任职目标等。

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观标准。主观标准指的是企业独立制定的、争取实现的内部目标,或者是政府部门制定的鼓励性指标,这类标准适用于对企业单位内部人员的分解考核,不属于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范围。对于石油企业而言,适用主观标准的内容主要有企业单位的自订计划、上级部门的指导性计划、会计核算达标单位和ISO质量体系认证等等。

3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业、地区标准。行业、地区标准是指以本地区、本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作为评价标准,该标准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行业管理规定,即各个行业关于本行业的具体的办法、制度和行业标准。二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应该是公认的,并有一定时期积累的平均值。三是不同地域的行业标准值是有区别的,每一个行业的标准值应根据不同的区域范围分类。对于石油企业而言,也应根据企业所在区域范围的石油行业平均值或先进水平制定自己的制度和目标。

4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在历史上某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值,这种指标值应该是过去发生的,并且应该能够代表那一时期的特征。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自企业创建以来的最好水平,去年平均产量,上一计划期水平等数值都可作为历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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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定性标准。每一个经济指标都有自己的数值分析,当指标值处在某个特定性的状态时,能够鲜明的表现出好或坏、优或劣的性质,并得到公众认同,这种特定状态的值就称为定性标准。对于石油企业而言,可考察的定性指标有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内容。

对于上述五个标准,企业应该有针性的选用,对经济责任人进行评价时应以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或者地区标准为主,其他标准为辅。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时应以主观标准为主,以公示为评价目的时应以行业或者地区标准和历史标准为主。

三、正确理解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于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同时,为正确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干部政策,科学管理使用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丰富和发展审计规范。该标准的建立,可为审计工作规范增加新的内容,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绳。建立该标准利于审计经济评价职能的充分发挥。

使审计结果能被充分利用。准确、清楚的审计评价能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该标准的建立,可使审计机关按照法定的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做到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有效降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

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该标准的建立,为审计项目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制定了准则,既为监督检查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又使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能够按照法定标准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发表审计意见,摆脱事实已查清却无法定性的局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第2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论文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质量;审计流程;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经济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要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能,必须采取一些相关措施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一、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需要具体明确,不能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审计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企业经济成果是否真实可靠,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经营成果不实问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故意编造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2.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企业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决算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收支状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企业负责人收入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问题;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

3.审计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

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企业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和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期间企业有效资产及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负责人在职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

4.审计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

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内容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5.审计企业绩效变动情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确定下来后,还要有合理的审计流程。合理的审计流程可以提高其审计质量。

二、采用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流程,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所有工作步骤的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并非是完全统一的,但根据本人的调查和了解,认为以下审计流程值得借鉴。

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进驻被审计单位—实行承诺制度—进一步调查了解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评审内部控制制度—审核检查有关资料和经济活动,取得审计证据—汇总审计资料及审计证据,与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委托机关提交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三、客观公正评价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审计人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所进行的评判和界定的行为,它贯穿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  1.选用合适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经济责任指标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性质可分为绝对指标、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按内容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计划指标”和“实际指标”,“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按审计用途又可分为“报表指标”和“审计核实指标”。

评价时可以选用多类指标来分析对比。如:实际指标同计划(预算)指标比较,以确定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这是衡量被审计人工作业绩大小的标志;本期实际指标和上期(或上年同期或历史最好水平)的实际指标比较,可以从有关指标的变动中了解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工作的努力程度,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发展趋势和管理方面的改进情况。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标是审计人员为了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业绩,明确经济责任,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数理计算方式取得的综合反映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总体或某一方面经济活动的数量、质量情况的概括性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指标构成的整体,称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分基本指标、辅助指标和列示指标三类。基本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核心指标,反映审计评价内容的基本情况,可以形成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基本结论;辅助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用来补充说明基本指标评价内容的指标,反映审计评价内容的具体情况;列示指标,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选择性指标。这类指标所反映的审计评价内容仅靠审计手段难以审深审透,为了反映情况,审计人员可列示。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的设计基本思路

如何设计适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现状,认为设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的基本思路是:

一个目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要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服务。

两套体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三类指标。包括:基本指标、辅助指标、选择指标。

四个重点评价系统。包括:任期会计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任期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重大经营决策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任期经济目标完成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五种经济责任。包括: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所负有的会计责任、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科学有效管理的责任、对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实行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的责任、单位遵纪守法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责任。

六个界限。包括: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集体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管与直接的界限责任的界限、主观与客观责任的界限、错误与舞弊责任的界限、违纪与违规责任的界限。

第3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本文作者:徐雅芬工作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问题

目前,有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干部管理中的监督、评价与考核以及治理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但笔者认为,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独立化的角度,从理论层面更深入、全面、科学地揭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的重要作用,提升对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整体认识水平非常必要。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经济责任审计所具有的重要作用。1.实现审计功能拓展与审计制度创新。伴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思想方法的引进,审计师必须更加关注对企业战略与目标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的评估。在内部审计领域,审计功能已从原有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咨询与风险控制,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必须依赖自身的创新。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正是不断发展的现代审计与适应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特点的中国审计实践相结合产生的一种新的审计,其本身是现代审计制度在我国的一种创新。而这种创新显然必将有力推动中国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2.充分发挥审计功能,更好实现审计目标。审计基本理论认为,审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控制是审计的本质功能,其根本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同时,每一种特定类型的审计都是一种特定的审计控制手段或形式,其具体针对于特定形式与内容的受托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种特殊的、新的审计控制手段或形式,其直接针对于一个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与一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换言之,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充分发挥整体审计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保证和促进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进而更好地实现审计整体目标的重要保障。3.强化权力约束,促进政治民主。审计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状况的审查、鉴证与评价,事实上就是对受托人权力运用情况的约束与监控。这种对权力的约束是任何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所必需的。政治民主的先进性集中体现在领导者的权力运用是否置于人民监控之下,是否对领导者的权力运用已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就是约束领导者权力运用的一种重要手段、制度和机制,它通过对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评价与鉴证来实现对领导者权力的约束和监控。在此意义上,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法定地位的确立正是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创新,是我国政治民主的一大进步。4.确认和解除责任,完善组织责任机制。审计在建立责任机制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经济责任审计旨在确认和解除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其本身又直接构成了政府责任机制的重要内容。5.揭露错弊、惩治腐败,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揭露错弊的能力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是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变量。经济责任审计正是揭露错弊、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同时,它更是预防错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6.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监督、评价与考核的制度机制。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之未来发展

1.研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特定审计行为必须以特定审计准则来规范。新修订的《审计法》只是从法律上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其实务操作显然还缺乏规范。按照国际惯例,任何特定类型的审计都应制定相应的审计准则予以规范。审计准则既是指导审计工作的准绳,也是评判和控制审计质量的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体系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一是一般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能力、素质、独立性等一般要求的规范;二是工作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计划制定、证据收集及方法运用的技术性要求的规范;三是报告准则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基本要素的基本规范,包括报告的格式、结构与内容;报告的措词以及报告中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种类和方式等。我们还认为,应注意将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与《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相区分。后者应是对新修订《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补充和细化,属于法规体系范畴,可由审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而后者应是经济责任审计执业准则的制定,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的技术性规范,我们建议由审计主管部门领导的审计专业团体来研究和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3.掌控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方式与方法,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导向与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深入探索和寻找到确立各级领导者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的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机制。要通过合法有效合约的形式予以确定,作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4.系统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体系。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审计,其方法应具有特殊性。在这方面,我们应关注经济责任审计中证据调查特殊性的研究;责任量化与评价方法的研究;任前审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方法的研究;以及识别错弊和腐败行为方法的研究等。5.研究、健全审计问责体系。审计问责体系的转型包括三大转型,即从行政问责转向法律问责、从组织问责转向个人问责和从行为问责转向后果问责。行为问责与后果问责存在一种递进关系。前者构成后者的前提和基础,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而后者为进一步的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扫除障碍。从行政问责转向法律问责是问责程度的加深;从组织问责转向个人问责是问责范围的扩大;从行为问责转向后果问责是问责效率的提升。健全审计问责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和机制保证。最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主要在公有经济领域,其审计层次限于省级以下党政机关、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未来发展趋势看,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和作用来说,我们认为它完全可以拓展到非公经济领域;而从完善我国政治民主建设和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角度出发,经济责任审计的运用层次完全可以且应该提升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层次。

第4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5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6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1 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在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间,要评价、鉴证、监督和审计企业领导人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包括对损益的效益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责任,对企业的负债和资产情况的责任等等[1]。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务收支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人格化,也就是对审计结果进行落实,主要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

1.1 具有特定的审计对象

与一般的审计活动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其审计对象是企业的领导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事项的界定主要是以领导人的任期为依据的,对任期内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因此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就是企业在该领导人任期之内的一切经济活动。

1.2 具有综合性的审计内容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并非以单一的事项和类型为内容,不仅包含了常规设计的内容,还对专项审计的内容有所涉及。对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应该以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决定审计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管理结果和管理行为,从而对其应该负有的责任以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价[2]。

1.3 具有明确的审计目的

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比较明确,就是审计和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的有效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以此为基础来对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评价。同时还要对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确定,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能够以此为依据进行干部的使用、评价与考察。

1.4 具有多种新的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既能够为审计的实施提供准绳,又能够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以此为根据做出审计决定。由于其审计内容具有复合型,以及审计客体具有差异性,因此必须使用多重性的评价标准,要适应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企业财经法纪审计,以及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等[3]。

2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机制,维护企业的财经纪律,对企业领导进行约束,推动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4]。

2.1 对企业领导的管理监督制度及其完善

应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为企业领导的经济业绩评价提供数据化、指标化和具体化的标准,从而使企业能够提高对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和水平。

2.2 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收支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覆盖,能够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经济问题,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财经法纪。

2.3 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责的自觉性

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接受公正、客观的审查,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在审计中就会有所暴露,并受到查处。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也会在审计中受到表彰。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2.4 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既可以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揭示出来,对企业的盈亏进行核实,摸清企业的家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使企业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5]。

3 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大多企业都已经开始运用经济责任审计,也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然而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表现在审计效果不够显著、审计过程不够规范、审计体制不够完善等方面,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1 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存在着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的矛盾,从总体上来说,企业具有较多的审计对象,而审计力量却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具有一定的设计资源,必须对每年度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进行一定的安排。对于企业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不固定的对象数量,如果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过于频繁,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具有更大的业务量、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内容,要对企业的损益、负债和资产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计,还要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

根据我国当前的干部管理体制,现行的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与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动存在脱钩的现象,这也造成了省级项目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些部门总是临时交办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时间紧,给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困难[6]。

3.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将内部审计作为明确的主体职责

尽管我国审计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内部审计也具有人员优势、资源优势和信息优势。内部审计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央部委和大型企业集团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确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就是内部审计。

3.3 对经济责任的界定有一定的困难

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都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情况等等。然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出现了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问题。

首先,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边界。国有企业政企分离还没有完全实现,一些国有企业的行为没有摆脱行政行为的色彩,导致难以对非经济行为和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区分。其次,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承担者。最后,难以界定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

3.4 缺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着政策不健全、法律级次较低的现象。必须在审计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审计事项来发挥审计的各项职能,然而审计职责却没有规定对人这一审计对象的实际范围[7]。

当前主要是参照财政部对于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来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这些指标和标准具有零散性和个别性,在法定性和约束性上存在欠缺。

3.5 不能规范地用审计结果

从程序上来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成果的应用存在着脱离的现象。没有摆正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出现了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徒劳无功。

在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不透明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审计结果必须向人民政府报送,并且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并不会公开披露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积极有效的反馈,没有制定对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如何进行免职、降职、追责、诫勉和提醒的具体标准。

4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措施

4.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建立起一套高效、协调和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政策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非由审计部门一家承办,而是要与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协调,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来保障,审计、纪检和组织部门能够进行分工协作和统一安排,做到配合联动。

4.2 对审计效果进行提高,将审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下来

4.2.1 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结合

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评价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而且长期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2.2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使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这个方式。通过企业审计能够促进企业的改制,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健全[8]。

4.2.3 将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的一个重要过渡阶段,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多有重合。因此企业审计的方向应该是效益审计,立足于对企业效益和效率的评价。企业只有做好经济效益审计,才能明确企业的经济责任。

4.3 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界定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要界定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第一,要对现任责任和情人责任的界限进行理清。第二,要对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理清。第三,要对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进行理清,搞清楚而造成损失的原因到底是法律不完善、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外力原因,还是由领导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第四,对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进行理清[9]。

4.4 将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首先要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必须包括以下的内容。对企业损益、负债和资产的评价指标,例如偿债能力、负债状况、资产运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的指标。对企业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的。对企业执行财经法规制度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违规违纪比率[10]。

其次,要适当的进行审计评价。也就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和客观公正性的原则。也就是要把握住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并且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来看待问题[11]。

4.5 正确运用审计结果

首先要统一规范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就是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教育管理和考察任用的依据,并在干部考核档案中进行记录。纪检监督部门要有审计结果为依据,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办,追究相应领导人员的责任。要根据各自的职权,明确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考核办法、运用责任、运用要求、运用方式和反馈方式。

其次,必须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先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免除该领导人员的职务,再由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领导根据审计结果以及其他综合情况来决定是否对该名领导人员进行任用[12]。

第7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科学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划分评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内容分项确定分数,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确定五个档次:

(1)优秀档90分(含90分)以上的;

(2)良好档80分(含80分)-----89分;

(3)称职档70分(含70分)-----79分;

(4)基本称职档60分(含60分)-----69分;

(5)不称职档60分以下的。

审计综合评价结论一般表述为:经审计,我们认为:XXX同志在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担任XX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综合评价档次为优秀(或良好、或称职、或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需要特

别强调的是:如果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一律评为“不称职”。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的确立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确立的依据是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企业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企业收益的分配;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企业领导人员对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特别要强调的是,当前经济发展快速,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复杂,每个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多或少都有重大的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和重要的资金运作,做好这方面的经济责任评价尤为重要。

根据上述情况,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分为类,并对各类内容进行具体描述:

第一类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主要是指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一般从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个方面作出。

1、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不超过1,并且审计委员会或审计业务会议认为审计调整数额较小不影响使用“真实”评价用语的;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调整幅度不超过5,并且不影响使用“基本真实”评价用语的;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在5以上,或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数额较大,无法使用“基本真实”评价用语的。

2、对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性的评价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5以下或有违规行为,但不影响使用“基本合规”评价用语的;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性质严重、数额较大,或拒绝提供审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审计人员无法进行职业判断。

3、对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90以上;较好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80(含80)--90;一般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60(含60)----79;较差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60以下。

如果是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那么从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成本效益情况以及利税指标等确定评价标准。

第二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指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国家拨款、补贴、贷款、生产性资金和固定资产等。国有资产主要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因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考核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保值是基础,增值是目标。按照公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如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如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产减值;如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

第三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指在单位或部门内一些主要控制环节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后执行的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置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程度对内控管理制度情况一般从健全性、有效性两个方面作出评价。

1、对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评价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所有的控制点齐全,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均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控制点基本齐全,基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

2、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评价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关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控制的职能,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有关人员的控制能力有一定差距或不能全面执行内控制度,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第四类个人廉洁自律,主要评价在审计中有无发现领导干部本人违法乱纪以及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的行为;评价因不廉洁自律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划分有和没有两种情况。

第五类单位或部门遵守财经纪律,是指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行为是否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对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合法性评价分为合法、基本合法、不合法三个等次。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符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基本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现象,但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不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或违反重大原则问题。

第六类重大决策事项,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决策是否顾及到近期和长远的发展及决策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一般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作出评价。

1、对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主要负责人能够尊重多数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环节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或决策前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不充分或缺失,或决

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2、对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分为有效、基本有效、较差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并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较差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造成明显损失浪费,不能实现决策目标。

第七类目标完成及经济效益指标,是指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应达到的各项指标,根据要求确定其完成情况。看有没有通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来实现目标。指标一般为收入增长指标、支出控制指标、成本效益指标等。可以与历史指标、同行业先进指标以及同类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第八类社会效益指标。主要评价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的正负面影响,如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对社会非营利机构的投入是否增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投入等。该项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理论基础和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主观判断和客观情况相结合基础之上的,通过确定固定分值和变动分值,完成百分分配;其次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实施百分倒扣,确定基本分数;再进行审计机关内部修正,称为第一次修正,再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进行第二次修正;最终形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

例如:我们对20__年至20__年160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模拟分类,对每一类问题出现的频率进行统计。

1、分值分配依据(图表略)

2、百分考核表确立(图表略)

3、根据审计结果实施百分倒扣法

具体各类分值的详细分配,应根据审计方案的要求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确定。假设:第三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共设有10分,详细分配如下分值:

(1)是否建立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1分)

(2)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得以有效落实;(1分)

(3)重大项目支出是否经集体讨论;(1分)

(4)长期挂帐款项是否及时清理;(1分)

(5)实物资产的领用、保管是否建立台帐管理;(1分)

(6)费用的报支是否履行相关手续;(1分)

(7)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分)

(8)重要的管理环节是否建立相应的关键控制措施;(1分)

(9)有经济利害关系的事项是否实施回避制度;(1分)

(10)大额现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1分)

注意:其中某一项出现扣分,其相关事项也同时扣分。如:第(5)项扣1分,即实物资产的领用、保管未建立台帐管理;那么第(1)项也应扣分,即未建立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第(8)项也应扣分,即重要的管理环节未建立相应的关键控制措施;如果没有其它扣分情况,该类审计结果扣3分。

4、内部修正内部修正是指审计机关内部人员对审计结果进行评定,一般是与该项目无关的审计人员或由审计师、经济师、会计师等组成的业务审理委员会对指标及其得分进行一次重新界定,对存在影响分数的事项作出书面意见,提交专家实施最后修正。

5、专家修正专家修正是聘请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的内行或专家,因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施是由审计机关负责,但该项目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国资等部门,审计机关确保审计结果真实、正确。为了保证审计评价的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评价作出最后裁决。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科学研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还有许多实践和理论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仅仅对评价体系的科学化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或者说是提出了一个值得探索和尝试的方向,比如:问题发生频率的研究、具体分值分配的研究等,有些问题还要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才能得到解决;同时,随着审计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其作用也会得到进一步发挥。(昆山市审计局课题组)

[参考书目]

第8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绩效评价

一、引言

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经济管理能力和从事经济活动情况的责任,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等情况所作出的综合性评价和界定,是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考评依据,目的在于强化干部管理,为考核、奖惩、选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在于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之所以难,是因为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有一个质的变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而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绩效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因而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敏感问题。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和类别

评价是审计结论,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和调查情况所做出的职业判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应负经济责任及取得的政绩作出的结论性评语。

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中有关条款明确规定要对领导干部及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被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经济决策情况、经济管理情况、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将这些情况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职业判断。任期经济责任的目的在于使利用任期责任审计结果的机构和部门有所参照,便于直观了解最终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它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即企业领导人员、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经济责任内容和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

本文只涉及对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绩效评价。

三、确定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内容

党政机关财政、财务收入来源单一,支出的范围较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将效益性方面作为重点。要结合审计查证结果,评价经济责任人任期内贯彻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以及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

对党政机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的重点是对其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价。在查看账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审查预算内外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设立账外账、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问题,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程度。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合法性

通过审查党政机关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是否存在乱加价、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查询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来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状况。

(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党政机关管理、使用国有资产情况是审计的一个重点。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建账管理,有无账实不符、私分资产以及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特别注意是否存在专项资金没有专项使用,而是被转移、挥霍浪费,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效益情况

通过审查党政机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是否有集体决策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投资项目的效益性,是否存在盲目投资,管理混乱,是否存在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来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

(六)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通过审计,查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发放奖金和补贴、对外公务活动开支是否合规、真实,有无侵占国家财产,有无向下属单位报支个人费用等,并对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四、建立科学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绩效评价方法

(一)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中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的标准不一致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体系。审计人员在进行绩效评价时,评价的标准与依据五花八门,致使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影响了审计的客观公正和审计的权威性。

2、绩效评价中现任领导责任与历史责任界限划分不清

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没有正确区分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的责任界限。由于单位经济活动、会计核算的连续性以及权责发生制的记账方式,上期责任或业绩可能延续到本期,本期责任或业绩也可能递延至下期。在这种情况下,认为责任人应对审计查出的所有问题负责任,或认为责任人做出显著业绩,必然会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3、绩效评价的内容不够全面

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事项进行绩效评价时,只简单地用绝对数和相对数进行说明,未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和如实评价。如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其资金来源是任职期间单位的自有资金、财政结余,还是专项资金、银行贷款,一般没有进行实事求是的披露。

4、绩效评价中存在主观意愿

鉴定式的绩效评价,把与工作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均加以认定。如“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事认真,一丝不苟”、“被评为XX先进个人”等,超越了审计范围,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科学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方法

1、要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绩效评价指标应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指标进行考核和评价。

(1)定性指标。定性指标是指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从性质上判断被审计者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它主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标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考核标准、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等。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以一定的权重,使其定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或以偏概全。

(2)定量指标。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通过比较分析,考核和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行为的量化标准。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主要指标有:审计性评价指标(国有资产增长率、事业投入增长率);合规(法)性评价指标(专项资金挪用比例、乱收费比例、违规支出金额比例、违纪违规金额比率、财产损失比率、决策损失比例);个人廉洁情况评价指标(主要有个人收入违纪比率)等。

2、要正确界定经济责任的界限

(1)划清现任领导责任与历史责任的界限。在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时,以责任人任期内某一时点作为基准,按照有关规定划清现任领导责任与历史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基准时间前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

(2)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构成直接责任。应负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构成主管责任。在进行评价结论时,一定要恰当地权衡责任的性质,不可混淆。

(3)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

3、要以交待出处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常常要涉及和运用财政、财务收支范围以外的资料。在利用相关部门的业务技术数据时注意做到交待出处。在引用相关部门、人员的证明和询问谈话材料时,也注意做到交待出处。以交待出处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能使运用审计结果的部门多了解中的相关因素,不仅使审计结果运用更加客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审计风险。

4、要使用准确的用语进行绩效评价

在进行审计绩效评价时,要使用专业、规范和措辞适当的语言,对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可能用数字来说明;对不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也要用写实的手法来反映,切忌夸张和华而不实的描述。要做到观点鲜明,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精练、言简意赅。绩效评价中常用的用语主要有:任期内国有资产增值幅度大、小、没有增值或减值;对某些问题该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一般责任;履行经济职责较好、未履行、失职等。

5、要用谨慎的原则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必须做到对超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无法取证的事项不作评价;对审计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无法审查和核实的事项不作评价;审计未涉及到的问题不评价;审计证据不足的不评价,对审计对象评价标准不清或者没有明确评价标准,可能造成被审计人的责任难以分清的事项不能随意做出评价。

6、要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必须以审计核实的事实(审计证据)为依据,审计证据以外的资料,如本人当面材料、单位工作总结、报告等不能作为评价的依据;要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对责任人的任期经济业绩与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应带有主观色彩和个人成分,从而准确评价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引导和促进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参考文献:

1、史元.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2、黄顺.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J].当代审计,2001(2).

3、马沁,王群建.浅析经济责任界定[J].当代审计,2002(3).

第9篇: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确定了我国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这一制度的确立,既加大了对国家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又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勤政廉政、全面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然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审计部门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加以解决。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过于泛化,方法单一

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主要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做出监督,为各级党委和人事部门全面考评干部及使用提拔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客观依据。然而,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和任务,审计的方法单一,“就财政说财政”,造成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大都是从财政收支层面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而最能反映和衡量领导干嘛的执政能力、民本意识、决策水平、廉洁自律等则疏于评价和审计。虽然对财政收支状况进行审计是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基础审计内容,但如果把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财政收支审计,或只根据财政收支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显然过于片面,也有悖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意义。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被动,责任界定难。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人事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书,经济责任审计部门才开始审计工作。然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又极其特殊,造成审计部门很难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列入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导致了审计工作任务较为被动。同时,领导换届时人事组织部门交办的审计任务比较集中,审计质量、审计时效性都难以保证。另一方面,领导换届后,前任领导遗留下来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现任领导经济责任的完成。但其影响程度又很难界定;重大经济事项经领导集体研究后实施,但主要领导又有很大的决策权和影响力,这就很难界定是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甚至“千人一面”。

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具体的、有权威的经济责任审计界定标准、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这使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无标准可依,缺乏具体有效的指导。对重大损失的判断、违规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等都缺乏依据;同时,为规避经责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泛、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千人一面”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成果可利用程度差,这种审计结果必然会给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造成人为难度。另一方面,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经济决策的正负面效应并存等也会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带来诸多困难。

4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滞后,审计风险大。

我国在党政领导干部调整方面,组织部门出于对干部工作的保密,具有办理时间短、时效性强等特点。组织部门往往会在明确了某一领导干部任用调整后,才给审计部门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然而,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有一个操作流程,而且审计部门力量有限,接受委托后,在项目、时间、人员、等安排上显得被动,这就造成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先离任,后审计”、“边离边审”等现象,导致审计结果滞后于任用。这样很容易造成任管任、审管审,审任脱节,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审任脱节,就直接造成了审计人员核实取证困难,影响了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增加了审计风险,削弱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科学增加审计方式

  要紧紧围绕“突出审计结果运用”这根主线,以财政收支审计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以绩效审计为主导,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层次、全方位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改“以账论账”为以账为基础,坚持调查了解,实地查看;改单一的询问财务人员方式,为调查走访群众和一线人员,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任期内资金的真实流向,从最基层调查了解财政资金的真实使用效益。通过各方面对比,了解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取得的真实业绩及重大投资项目开支的浪费与节约等。通过各种指标的审计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民本意识、执政理念;衡量领导干部是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是否严格按规定标准、范围从事公务活动,是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是否坚持等。

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行机制

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有机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考核档案当中,真正做到“审”与“任”的有效结合。要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有效运行机制,使各部门能够协调运转、相互配合,切实抓好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当遇到经济责任审计手段难以核实的问题和情况时,纪检监察、人事组织部门要及时介入,加以解决。同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使用审计结果。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单位专项资金审计等常规性审计结合起来,作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的一项具体措施。实行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对常规性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与上级组织部门;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审计结果有效利用。

根据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科学地制订出评价内容、标准、范围、方法,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让事实说话,并且要坚持公开透明,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所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应有利于定性和定量分析,有利于分清楚经济责任的归属,包括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经济指标的完成、资产保值及增值、单位负债等。

参考文献

[1]郑玉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