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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

第1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为健全完善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根据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积极落实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审计整改,是提高审计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制约着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也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审计整改是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区审计部门要善于摸实情、勇于查问题、敢于说实话,把审计整改同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督促整改。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全区发展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经行为,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二、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区审计部门回告审计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回告包括: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及结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和处理的原因和责任;准备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二是对重要审计事项,区审计部门要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每年定期向区人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三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向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区监察、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协助区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促进审计决定执行,努力形成全区“大审计”、“大监督”的良好格局。对区审计部门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有关款项,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拨。区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并足额征收相关税款。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违纪、政纪行为的,区审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区司法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审计整改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区审计部门。

(三)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区审计部门负责督查核实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对未执行审计结果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四)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将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对审计综合情况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及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纳入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内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限时办结。

(五)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各部门和单位接受审计和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对审计整改问题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区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政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区审计部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六)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区审计部门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适时公布审计整改结果,对于屡审屡犯、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

三、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HT〗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体系力量,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及调查工作,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审计项目,实现对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二)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区审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图》(具体图表附后)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界定执法责任,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整改实际效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区审计部门要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攻坚碰硬,努力树立审计权威,不断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要定期分类汇总和通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区审计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依法执行;仍不执行的,区审计部门要及时提请上级部门依法处理。

第2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上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审计机关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会议制度。政府每年要召开1至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的汇报,安排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及当年被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或列席,必要时邀请纪检、组织和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或列席。

(三)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人大、政府、审计机关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

(四)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根据审计机关的通报,履行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落实整改的责任。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审计机关。

第3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对区政府去年以来在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会议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财政管理问题表示高度关注,针对计划执行、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

1、加强形势教育和自身的业务学习,研究解读相关政策,提高预判能力,适应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区的发展。

2、对园区建设做到区乡联动,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加大园区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园区环境.对财政公区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

3、稳步做好“百姓创家业”工作,鼓励失业和待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要加大风险控制;加大对失业、待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就业面,确保社会稳定。

二、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对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

2、区政府要加大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对个别乡镇政府存在的财政财务管理问题,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其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3、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应依法将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4、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保证预算健康实施。

5、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完善规范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审计监督工作

第4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府法发〔2011〕86号)要求,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今年8月至10月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和内容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全县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为2011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发展改革、公安、水利、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气象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对象。

二、评查方式

本次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检查,省、市法制办重点抽查的方式。

三、评查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工作从8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1.开展自查自评(8月10日前)。列入重点评查对象的10个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自查自评,分别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查报告,并于8月10日前报县法制办。

非列入重点评查单位也要认真对照《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和《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县法制办。

2.组织检查(8月25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检查,市法制办组织抽查。9月底前,省法制办将组织重点抽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整改总结(10月底前)。根据省、市法制办对县政府的反馈意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整改、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

四、评查工作要求

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把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起来,对案卷评查中评出的优秀办案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必要时将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建议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制定评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5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第一部分介绍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2007年度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省审计厅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从加强宏观调控、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31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部分农业、社保、教育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肯定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财政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改革步伐加快,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同时,报告总结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反映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九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此部分内容重点反映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以及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为“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亟待改进和加强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四条建议:第一,依法加强财税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第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第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第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刘家义审计长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审计工作的最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这也是审计工作的长远目标。他进一步指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保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维护国家安全、保证国家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当前审计机关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家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高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民生安全、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上述讲话精神和吴新雄省长在2008年3月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围绕发展主题,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维护民生,规范权力运行;注重严谨细致,提升审计质量;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实效”,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从目标制定到审计实施全过程都重点关注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绩效审计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报告中如实、全面地进行了反映。报告体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加注重把握总体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评价,提升了审计报告的宏观性、总体性和客观性。报告分析了2007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方面肯定了省级财政运行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从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等九个方面反映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围绕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全面反映了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滞留欠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突出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花了大量篇幅重点反映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报告中反映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结余,编制支出预算时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等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省级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报告同时指出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预计不准确及部门从谨慎原则出发对结转预算留有余地,对此报告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充分利用部门决算资料,将部门上一年的决算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审核部门预算的基础”的建议。

三是重点反映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如反映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共对17个部门、单位点了名,点名之多为历年之最;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九部分,披露了萍乡、九江、景德镇、抚州、鹰潭、赣州6个设区市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披露了部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规定职责,擅自越权下文、默许下级定额上解行政事业收费省级分成收入,造成少缴省级分成收入;个别部门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所属单位脱离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控制,将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地方财政并获取返还等涉及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此外,对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大桥还本付息已结束的情况下,2004至2006年继续以“还贷付息和超收分成”等名义分配巨额财政资金以及巨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严重威胁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披露。

四是重点反映民生资金安全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今年报告大量反映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如对全省2006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在肯定了“2006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了存在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侵吞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报告同时反映审计机关已追回了被侵吞的建设资金,违纪人员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五是重点反映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八部分披露了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协调企业周边关系,对外投资、合作的11户企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权益受损的情况。并针对此类问题在报告第三部分专门给出了建议: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经济担保和委托理财运作等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防止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

六是重点反映绩效审计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七部分对48个县2005、2006年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绩效审计调查以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能源利用效益审计进行了反映,披露了由于欠拨专项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活动支出结构有待调整;新建项目投产后,由于试生产时间过长,产品质量不能迅速达标等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各方重视。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健全各项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省人大财经委于7月18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审议意见》中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可行。省审计厅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工作。

在7月31日的分组讨论中,审计工作报告同样受到人大常委们的高度评价。蒋如铭副主任认为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工作。黄素英委员认为省审计厅尽职尽责,依法开展审计,敢于面对问题,在服务大局、维护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发芳委员认为省审计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如实报告审计出的问题。省人大代表赵云龙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具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审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报告共18页,用12页反映问题,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做到了公开透明,不遮不掩。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蒋如铭副主任希望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更好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张桂生委员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严肃财政纪律,审计工作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陈毓平委员认为应建立长效机制尽量用制度来约束,减少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杜绝违规资金的发生。姚燕平委员希望对违规资金要严肃认真查处,报告结果,以对人民负责,让人大常委会满意。陈发芳委员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种类较多,有的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违纪。建议对违纪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与应有的纪律处分。省人大代表赵云龙建议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逐条解决,对财经委的审查意见逐条落到实处。

第6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6月27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这是自审计法实施以来,审计署连续第11年开展中央预算执行审计。

一如既往,内容重点为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主要包括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国家发改委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以及社保基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收费公路的建设管理审计。

今年审计报告的重点仍为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了56个中央部门,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等23个部门、单位点了名。

如同去年的审计报告,财政部被第一个点名,审计报告发现,财政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存在对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174.2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缴回预算等问题。审计报告认为,财政部的违规做法,“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影响了中央预算的完整性”,“有悖于公平税负原则”等。

审计查出的财政部存在的问题,在其他部委和单位也屡有发生。如国家发改委自行调整项目总投资,不按基本建设程序下达投资计划;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三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3.94亿元;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85亿元;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存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90.03亿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25个中央部门2006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03个所属单位,查出各类问题22.67亿元,占审计资金量的6.2%。

“预算执行的违纪资金超过审计资金量的6%,这样的预算执行报告能被通过吗?”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崔振龙认为,在国际上,违纪资金达到0.5个百分点都是不能接受的。

延续去年审计报告的特点,审计报告重点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如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财政资金及违规收费等。其中财政部追加部门预算、部分年初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中安排的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执行率低以及部分中央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的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合理;财政部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资金,发展改革委未报经批准调整概算、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央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

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预算、完善部门预算、将所有政府收入纳入预算、强调预算的完整性和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等目标,是近年来财政部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相应的规章制度也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对于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财政部也有相当大的监督处罚权力。而此次审计报告显示,财政部一再强调其他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范,自身却多有触犯。这也是近年来预算执行出现“屡审屡犯”的重要原因。

第7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年报审计 总结 举措

2010年12月9日,上海市《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沪财会[2010]76号),意味着上海市开始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事业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浦东新区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

浦东新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2012年启动了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2012年、2013年为试点阶段,2014年起全面铺开,对象是浦东新区区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审计方式由财政部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一)年报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2年对新区教育及卫生两个系统内的62户事业单位开展年报审计试点,审计报告反映60户单位存在问题,共发现问题户次207个(相同问题不同单位累计计算);2013年进一步扩大范围,对新区12个系统内的166户事业单位实施了年报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反映160户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共反映存在问题户次76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较薄弱。事业单位重资金预算,轻资产管理的现象较普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资产流失风险较大。主要表现:房屋建筑物、汽车类等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晰,未经批准超标准购置汽车,未经批准出借、出租、处置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不符;对外投资权属不清晰,投资不入账,对外股权投资疏于管理,被投资单位关闭、停业导致投资资产无法收回,产生坏账;随意出借大额资金,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不处理,应收单位关闭、停业致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现金管理存在漏洞,现金收入不及时入库,个人挪用巨额公款等。

2.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存在会计处理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会计处理不当等情况。主要表现:资产增减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单位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未确认收支;基建项目未独立建账核算,并按规定并人大账核算;单位发放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未规范核算医疗和药品收入等。

3.预算执行不严肃。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有偏差。主要表现: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专项预算执行率低,有偏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

4.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与会计账簿脱离,填列数据与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未能反映单位的全部收支。如上级部门或条线拨入的专项收支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有些单位由于收支不平衡,在决算报表中虚增收入。

5.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执行。单位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但与现行管理规定要求不相符,未执行。特别是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主要表现:资产未能定期盘点、清查;资产购置没有相应的入库、验收程序;记入会计账簿原始依据不规范(报销的发票抬头与单位名称不符、发票不真实合法、未附明细清单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年以上款项挂账较多,存在坏账风险。

(三)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二是促进事业单位主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手段;三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顺利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制度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四是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二、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审计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报告质量较高,但还有不少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待提高。

1.对重点问题披露深度不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了解不够,报告披露信息不全,揭示问题浮于表面,报告使用者不能通过审计报告看清问题实质。

2.审计适用的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准确。问题性质判断不够准确,引用法规条款不准确,导致判断错误。

3.对问题性质把握不统一。各事务所之间,各注册会计师对问题性质的判断不统一,同样的问题在不同事务所及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情况不一致,有的作为违规问题披露,有的作为其他事项披露,有的不予披露。

4.审计报告的格式不统一。虽提供有各类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明确了需要披露的内容,但是各事务所撰写报告反映的程度不一致。

经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本身业务素质、执业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到位的原因。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有待提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熟悉企业委托的审计业务要求,但对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不熟悉;另外有些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充分沟通,导致在实施审计时出现问题披露不深刻、问题性质判断不准等方面问题。

2.被审计单位支持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熟悉,从而造成了基础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二是对审计工作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棘手的问题,未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资料或告知相关情况,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受到限制,导致有些问题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判断不准确。

(二)审计结果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事业单位年报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对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这项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两年试点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审计结果的利用方面还有待提高。

1.从被审计单位层面看,很多单位还停留在就问题整改而整改的阶段,没有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有些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整改态度很好,但没有实质性的整改方案和举措,对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有些难度的、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或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就搁置起来了,也未从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发现管理薄弱环节,从建立完善制度的高度去进一步强化管理,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2.从新区财政局层面看,也仅限关注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没有从制定完善制度层面强化财政管理。有些问题也反映出财政部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存在制度规定缺失或规定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两年的试点审计,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在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决算报表填报、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另外,目前的审计内容与财政管理要求的契合度较低,也限制了审计结果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三、对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1.抓好选择与考核,提高中介机构质量。一是注重招标质量,把好初审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制定并细化反映年报审计特点和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评标标准,通过技术指标拉开差距作引导,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市级、区级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参与新区的年报审计工作。二是强化对事务所年报审计的培训考核。事前做好培训布置工作,就新区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审计业务需求等内容加强对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事后加强考核,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对事务所的考核管理,提高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

2.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沟通畅通。事业单位的年报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较多,环节较多,因此制定有效的工作流程相当重要。工作流程设计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确保财政部门内部各相关处室、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各个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单位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确保年报工作实施前、中、后整个过程中能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二是要明确各涉及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保证审计报告质量。

3.扩展审计内容,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应有别于企业年报审计,除了关注财务会计报表外,还应注重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财政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使年报审计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提高审计报告使用效率。审计内容上,可以结合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每年进行增减变化。比如:增加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检查;结合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加信息公开方面的数据审核工作;结合决算批复工作,增加决算报表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结合新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增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合国库单一账户推进,增加单位执行情况检查等。

4.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在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相当重要。从两年试点情况来看,审计报告中有些问题没有得到披露,一部分是因为被审计单位不配合造成的。被审计单位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愿意提供更详细的资料线索,导致审计人员审计工作受阻,无法准确判断问题性质,从而影响了审计报告质量。因此,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将年报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流程、需要被审计单位配合支持的事项等内容,事先做好宣传动员,告知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达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

(二)建立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工作目的是否实现的关键一环,从促进整改、公开、反馈、考核问责等方面人手建立健全机制,促进审计结果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年报审计工作绩效。

1.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财政监督部门将审计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后,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在下一年的审计中,再次审核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财政相关业务处室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审计问题作为监督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此外,要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对共性问题要进行梳理和分析,应该从管理源头上找原因,进行建章立制,实现发现一个、纠正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2.建立反馈和报告机制。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审计情况;通过审计报告的分析、提炼、整合,深入分析被审计单位年报以及审计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第8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一、五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狠抓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

一是紧跟经济形势,以监督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织各工委对全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及41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东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后,根据部分主要指标和任务在“十一五”后期完成压力较大的现状以及适应重大宏观政策调整的需要,常委会同意区政府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使全区的“十一五”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狠抓了审计工作支持监督

一是预算审查工作。结合监督法的实施,我们根据区内公共财政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实施后,区财政局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有关预算收支情况的报表,并按季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关于预算调整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区长预备费使用情况也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从而使得我区财政预决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换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区人大各工委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时候,分别走访相关对口联系部门,收集各单位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将各工委收集的意见归为发展类、调整类、支持类、民生类四类,汇总后交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参考,督促区政府依法足额安排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本区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对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和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授权财经工委进行预先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然后由常委会会议进行审查批准,以保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如,因拉动内需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今年因中央政策规定要求将土地出让金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引起预算调整,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将审查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并在常委会上作了审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同意了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较好地规范了预算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预算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决算、政府采购等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工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跟踪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对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及审计、教育、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常委会进行了跟踪,重点对教育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办,督促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追究,使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利用审查查出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在预算监督上的努力,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都发生了可喜变化。如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预算刚性逐步增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等。四是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以来,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对问题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披露。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教育局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反映了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不规范,核算不真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将落实情况在60日内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向区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部门预算和支出管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按督办函的要求,积极对教育局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理顺了教育局的财务体制,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又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对于报告中所反映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效甚微等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区政府进行整改。会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集专门会议落实整改事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整改工作,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狠抓了重大项目的监督

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建设国有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听取和审议全区重大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批准该年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年中组织一次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年底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从而使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过程都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中。例如年初常委会在作出批准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决定的同时,要求区政府合理调配资金、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年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区17个新审批项目以及16个续建和结转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并适时召开常委会审议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向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对《关于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下发了《关于加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督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项目推进的时间。从下半年开始,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大群众特别关注的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2008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区大批中小企业都遇到了融资困难的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搭建一个更大的担保平台,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担保服务,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比例代表区政府投资的区城司需追加投入334万元。根据《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立项、区财政单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经济项目须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区城司在东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注册资本的报告》,同意区财政增资,从而使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四)狠抓了调研工作

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积极向区委政府献计献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全区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政府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区人大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黄良华的带领下,相继走访了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职能部门,实地查看了亚东水泥、海德龙仪表、煜昌化工、孚特电池、森六汽配、飘飘食品等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先后在慈惠街道、中小企业城组织相关中小企业进行座谈。在调研过程中,财经工委收集了一系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土地房产办证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企业周边道路破旧、出行困难的问题;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好的问题等,并以东西湖人大的形式积极向区委和政府反映,得到了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同时,财经工委特别是上半年还开展了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两型社会”及循环经济建设等调研工作。,财经工委已在《东西湖人大》上发表了《加快落实“企业服务年”相关措施的建议》、《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等5篇文章。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五)狠抓了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一是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督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支、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是预算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过程,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支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阶段工作安排和预算编制时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细化工作,督促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支持加强预算基础信息库、项目库体系建设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配套改革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主要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跟踪检查。近年来,常委会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对财务凭证、查看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水务、城管、建设、土地等部门的预算和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项目支出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重点不够突出,有些项目没有进行评审认定,项目经费预算流于形式,个别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与预算脱节,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预算草案的预审工作。每年第三季度,在财政部门预算正式编制之前,常委会要求各工作机构征求对口联系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意见,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预算资金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抓住“两上两下”环节对预算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人代会召开前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初审意见书交区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落实。在人代会期间组织落实好预算审查会议,起草好审查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为人代会审查预算做好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组织有关人员听取关于财经方面的专题汇报,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六)狠抓了自身建设

五年来,财经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委员们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委、政府有关重大的财经方针和政策,联系我区的实际,抓住人大财经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财经工委还要求委员们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对财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提高财经工委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业务水平,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家学习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思想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及部门预算改革的进展情况》、《<审计法>的修订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知识》等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七)狠抓了制度建设

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为了解决在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制定了与经济监督密切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通过了《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区人大常委会的经济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公共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但是在《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制定以前,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在我区处于空白状态。政府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立项不够严谨、建设速度缓慢、建设资金超预算等问题,自从该制度实施后,这些状况都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一系列规范经济监督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使预算支出的方向更加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更加贴近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

二、取得的成效和体会

(一)主要成效

五年来财经工委,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有了新提高;在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预决算工作监督、审计工作支持监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督,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监督,协助市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执法检查调研、对口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工委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实践证明,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思路,创新人大财经工作,依法搞好履职,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只有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对工作充满热情、激情和感情,才有更加充足的工作动力和奋发有为的创新精神;只有加强学习,增长本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才能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保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心,人大财经委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只有围绕中心,贴近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全力促进发展,才能在工作大局中找准工作位置和着力点;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充满活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人大与政府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发展。只有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才能形成促进发展的共识和合力,才能使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综合分析,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功,也是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集中民意的重要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才能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摸到实情,提出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建议,人大财经委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注重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才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实效。

三、存在主要不足

五年来,财经工委按照认真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与《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如: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需不断提高;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调研工作还需更全面和深入;监督工作一般只选择某些重点工作去开展,未能顾及面上很多工作;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等。

四、今后工作设想

(一)加强财经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加强委内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早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为审查计划、预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

(二)想方设法,进一步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使预算全过程都纳入依法监督运行的轨道上来,仍是今后人大财经工作努力的方向。需继续探索审查监督计划、预算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强化监督措施。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重点

继续围绕立法和监督两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协调,以提高法规初审质量。建议结合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第9篇: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预算会计;信息公开;改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我国政府目前实行的预算会计系统是一种核算、反映、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对于反映预算的收支情况,加强我国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不完善,它仅仅核算和报告预算资金运动的情况及结果,反映的是预算执行的受托责任,这并不是政府受托责任的全部内容。它显然不够完整,我国目前还没有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政府会计体系。为充分发挥政府预算会计的作用,需要对其体系进行进一步改革。

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现状和主要特点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按照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三大分支分别设立;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相应的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在支出口径上,以拨款数记为支出数,即“以拨作支” ;在对预算外营运(资金)的处理上,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预算外资金不是单位的自有资产,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专户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预算会计体系下的会计报表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在会计基础与会计核算原则上,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行预算会计的基本功能是追踪预算执行情况,通过追踪拨款与付款信息来确保政府实施预算的能力,会计核算与预算之间保持较高程度的一致性,以提供管理者和决策者所需要的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

(二)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主要核算、反映和监督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它重在反映政府所掌握的财政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只有影响预算的交易才被记录,因此政府财务会计也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仅限于反映预算信息,没有发挥其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作用,造成财务信息的缺乏。

(三)在会计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的会计基础,只是确认计量现金交易,关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满足预算资金收支管理的需要,不能够充分完整地核算政府所有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成本信息,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文物资产等非金融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养老金负债,不能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管理成本。

(四)缺乏完整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而且对外披露的政府财务信息主要是预算信息,无法提供充分的信息反映其经济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

结合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特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预算会计系统在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有效监督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风险、制定良好决策以及评估政府受托责任,评价政府绩效等方面的需要。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按照组织机构分别设置会计制度,各分支分别核算,相互分裂,缺乏整合,以此为划分对象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1.以组织类别而非支出的整个周期为核算对象,因而不能完整地记录支出周期各阶段的交易,无法提供支出周期各阶段全面及时的信息,使得有效监控预算执行、监控财政风险、评估政府财政状况和可持续性的工作变得十分困难,同时这也不能确保完整地追踪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

2.以政府或者单位为会计主体过于笼统,不能对不同来源,不同用途及不同法规约束的资金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使得专款得不到专用,易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财务舞弊现象。再次,由于各个分支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组织会计核算,使得各分支记录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统一口径。

3.在计量方面,由于核心部门和政府整体无法实时掌握付款阶段的支出信息,现行总预算会计对于多数支出类别采用“以拨作支”的办法计量支出,导致至关紧要的支出信息以及相关的其他信息失真。在拨款阶段定义支出是不恰当的,拨款既不对应支出义务,也不对应应计支出或付现支出,这种情况下,记作支出会导致一系列信息失真,并可能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

(二)随着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局限性。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财政支出只是现金支出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使政府的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使得政府的债务情况得不到真实的反映,产生不良后果。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产生错误导向;其次是造成相同会计期间政府权力和责任的不相匹配,出现政府代际的债务转嫁,导致各届政府间权责不清,不能客观、全面地评价和考核政府绩效。

2.收付实现制下,资产按照取得时的费用作为支出,即对资产的处理时费用化而非资本化,这不能客观反映政府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的实际耗费的成本,无法体现政府部门的绩效。

3.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不利于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报表上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容易造成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另一方面,如果收益和费用的发生与实现是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那么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和成本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成果和成本信息。此外,在实行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出现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分离,由于采购货物的验收、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时点间隔,跨年度采购和支付时,会出现严重的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也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财政部门的预算。

(三)缺乏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形式过于简单,内容不全面,不能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

1.从信息披露形式看,政府财务信息只是散见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信息集中于预决算信息,能传达的财务信息非常有限,政府的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对于内部使用者来说,由于缺少资产负债完整信息,难以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系统分析,使得财政政策的选择和预算的编制缺乏充分的依据;对于外部使用者来说,政府财务信息的传布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2.从信息披露内容上看,一方面,当前预算报告中的预算收支没有涵盖全部政府性收支(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制度外收支),大部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不能对外披露预算外资金的全貌;制度外收支是各级部门根据自身需要,自立规章,自收自支,既不能纳入预算内管理,也没有全国统一颁布的法规作为依据,因此无法对外披露。另一方面,我国预算会计强调为预算管理服务,造成整个会计系统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也主要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这导致与预算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会计信息被忽视、遗漏,从而增大了政府财政风险。此外,或有负债、税收支出等方面的信息也没有披露。这些情况对于政府财政的内外部管理都有不利影响。

二、西方国家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启示

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改革涉及到核算基础、特殊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制度以及政府会计系统的的建立等各个方面。我国政府的会计改革应借鉴国际方面的经验,建立起一套完整完备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程度上,安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国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已经引入了较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其中,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实践相比,在采用应计制方面,我国的政府会计环境存在不同之处。其一,西方国家受新公共管理运动影响,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由过程评价逐渐转换为结果评价,其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能够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存量与结构、承担债务的规模与偿还情况,以及政府的营运成本,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结果评价。但我国政府目前仍强调预算过程控制,现金制相对于应计制能更好地反映预算控制目标。其二,西方国家政府治理重点已经由合规性管理转为绩效管理,而应计制会计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国目前仍强调合规管理,政府会计系统的重点在于政府资金取得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现金制在核算资金的流入流出方面,更较好地满足合规性管理的需求。我国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实在计划经济时展而来的,主要还是服务于政府预算,因而不适合彻底的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应计制和现金制相互补充,财务与预算会计体系相协调的美国之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

2.在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各国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基础设施资产和公共支配资产的确认,是否进入资产负债表和计提折旧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对基础设施资产、公共支配资产和其他类资产不加区分,要求这些资产都要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西班牙则认为基础设施资产不满足资产性质。大多数国家都对有限寿命周期的资产计提折旧。对我国而言,在资产的确认方面,有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进行资本化,并按照其消耗情况通过分期折旧,以更加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的存量变化。而对于难以确认估价的政府资产,如历史遗迹,军事资产等可以暂时不纳入核算范围。

3.在财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方面,在实行改革的国家中,几乎所有国家的地方政府都要编制财务状况表和运营报表。但是各国编制的财务状况表和运营表披露的信息却有差别。在已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国家中,各国采用的财务报告会计基础也不尽相同。在政府会计与预算实行不同会计基础的国家,还包括预算与财务报表的对应调整表,如美国联邦政府整体合并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联邦预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财务报告中包括净营运成本和统一预算赤字的对应、统一预算及其他活动现金余额变动表等对应调整的报表。

4.在财务报告与预算的关系方面,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具有安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国家,预算与财务会计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政府会计主体在财务报告当中编制会计报表的同时还要为证明合规性而编制预算报表。而在美国,预算系统和会计系统相互关联,预算与会计系统的联系以会计允许预算监督的方式建立起来,预算信息在独立的报表中列示,会计准则不受预算标准的影响。德国的政府会计系统仍然局限在对预算运营的记录上,只有影响预算的交易才会得到记录。

三、我国预算会计改革模式的基本思路

我国的预算会计改革既要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又不能削弱预算功能,因此,改革必须对混合的会计系统进行功能划分,基于改革目标,应当优化现在的预算会计系统,并构建财务会计系统,两种系统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可以从系统总体构架,改革后的会计主体、会计对象、会计核算基础、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明确两种会计系统的具体改革措施。此外,还要建立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以全面反映政府的预算执行信息和整体财务状况。

(一)预算会计系统总体构架上应以预算管理为目标,注意披露预算各环节的信息。预算会计要在预算过程的各个环节上与预算紧密衔接。在预算编制与事前报告过程中,会计系统要为预算编制提供前瞻性财务信息;在预算执行与会计控制过程中,预算会计系统应设立预算收入、拨款、分配、承诺等账户,以便预算与实际结果进行对比;事后预算报告与评价过程中,披露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的对比信息,以便信息使用者对此作出评价。新的预算会计标准应当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会计标准与账户体系。会计对象应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要由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体,核算预算资金流转的全部过程。以利于监控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风险。会计核算基础要结合当前政府会计环境和要求,预算会计系统仍实行现金制基础。

(二)财务会计系统总体构架上应以信息使用者为导向,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目标,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以便公众评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公共管理的水平。为此,政府财务会计系统要能全面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履行债务的能力,收入与费用方面的信息。

(三)改革并完善当前在预算和财务两方面的财务报告。当前披露的预算报表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的收支、投放情况表等,在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披露的预算报告中,有必要增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可以在年度报表中以预算执行情况报表附注的形式报告,以完善预算信息的披露;应将所有的政府财务活动内容纳入到政府会计核算中,包括政府受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应当承担的各种债务等,在此基础上编制能涵盖政府所有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财务报表,形成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将政府的管理绩效、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传达给信息使用者。财务会计的信息披露上,要构建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制度,构建适合我国政府环境的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参考文献:

[1]张国清.政府会计国际比较:发现与启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6).

[2]程晓佳.财政透明度与政府会计改革.会计研究,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