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

第1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军转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军转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军转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第2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1999年***水务局与***武警支队结成双拥共建对子。我局把军警民共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我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县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出军警民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纳入年度考核。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确保了军警民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拥军奉献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我们始终把拥军爱国作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形成大力弘扬拥军的优属的社会风尚。结合春冬季征兵、八一建军节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国防知识,提高职工的国防意识和拥军意识,积极鼓励职工适龄子女参军,我们切实把为部队排忧解难作为开展军警民共建工作的立足点,把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当作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每年都组织召开拥军的优属座谈会,做好对复退军人、烈军属的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里。“八一”建军节期间,武警支队邀请我局领导参加双拥座谈会,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式下的双拥工作。我们不定期地邀请部队官兵来我局举行国防知识讲座和军民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精神座谈会,创建起一个个“军爱民、民拥军”的社会氛围,推动军民共建的进一步开展。

三、立足行业特点,做好新形式下双拥共建工作

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双拥职责,立足单位实际,服务大局,注重建设。县境内有十条排水河道,总长230.92公里,由于土质疏松,易坍塌滑坡,每年防汛任务相当繁重,为确保两岸群众的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军民连手的防汛机制,县武装部还成立了民兵预备役防汛应急分队,定期组织抗旱、防汛实战演练。有力地增强水利的防汛抗旱保障能力,为全县农业增产增效奠定基础。增强了双拥意识,促进了军民关系良好发展。

第3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

第一条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 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第4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合作建房 以物易物 土地使用权 营业税

住房商品化后,合作建房方式在我国也应运而生。所谓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共同开发房地产的模式。与此相应,规范合作建房的税收文件也相继出台,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诸多方面。关于合作建房的营业税,到目前为止最重要的文件是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以下简称[1995]156号文件),该文在第十七条,将合作建房归纳为“以物易物”和“建立合营企业两种形式”,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形营业税的征收方法。本文仅研究“以物易物”合作建房的营业税政策。笔者认为,随着房地产立法的不断完善,[1995]156号文件所例举的“以物易物”合作建房情形已越来越不可能存在了,应从全新的角度去理解该税收政策。

一、“以物易物”合作建房实践中难以操作,通说的“以物易物”合作在程序上表现为资金借贷

[1995]156号文件将“以物易物”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情形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的情形

假设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资金,双方建立契约合作建房,约定房屋建成后按比例分配。[1995]156号文件认为,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上述情形的存在须满足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在开发完成后,出地方和出资方能够分别取得按合建合同约定份额分得房屋的初始产权。但依目前的实际情况,乙方根本不可能获得房屋的初始产权。因为,无论是开发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其一切报批手续,都必须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为申请人。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系列许可证书的申请。相应地,商品房建成后的初始产权登记当然属于申请人,即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甲方,不可能属于提供资金的乙方。笔者为此分别走访了当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局及建设局,也证实了上述情况。既然整个报批过程中没有乙方参与,建成的房屋初始确权又归甲方所有,那么,出资方相约分得的房屋只能通过再过户手续处理。所以,根本不会出现[1995]156号文件所说的“甲乙双方都取得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形”。乙方的房产,必须通过甲乙双方的再过户手续取得,此种情形也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不过是作为普通的房屋销售行为计征的营业税,已经不属于[1995]156号文件列举的情形了。上述行为从实质看,由于报批过程中无乙方参与,仅表现为甲方为开发主体,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所以,甲方出地,乙方出资的合作建房行为,不可能产生[1995]156号文件所称的营业税纳税义务。

根据国税局自身的文件,亦能证明上述事实。国税函[2005]第1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建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2005]第1003号文件)指出,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所需资金,以出地方名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出地方,未发生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中的合作建房,不适用其中第十七条有关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二)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1995]156号文件规定,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

乙方是否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上述文字对哪一方是建设方并未提及。如前所述,目前无论是自建房,还是开发商品房,必须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名义申请立项及报建系列手续,即使是乙方租赁了土地并投资,亦不能以乙方为建设方。以甲方名义开发,建成的建筑物当然登记在甲方名下。由此,该种情形便演绎成甲方建设,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的建房行为,房屋建成后,乙方不能获得房屋的初始产权。该前提下,即使甲乙双方之间已建立了租赁契约,约定租赁期满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归还甲方,也不能按 [1995]156号文件对乙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因为根据前述 [2005]第1003号文件,“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均为甲方,不应征收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二、“合建审批”不能产生“房地互换”的效果

既然只有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申请报建系列手续,又不以建立合营企业的形式合作,合作建房便只剩一条途径:更改土地使用权权属人,使合作双方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从而以合建双方的名义共同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实践中,这种情形是存在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房屋建成后初始产权的归属,建成的房屋是由合作双方共同所有,还是可以分别确认到合作各方的名下,实现对房屋产权的各自所有。对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操作不一。但不外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初始确权便实现了各自拥有,甲乙双方都按合作合同的约定初始确权各自的房产。既是初始确权就属于甲乙各方了,便不可能存在[1995]156号文件所称的双方以各自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互换的情形。因为房屋一旦建成,其产权便是房地合一的复合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人不可能仅拥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更不可能仅拥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情况是初始确权仍然是共同所有。既然是共同所有,便谈不上互换,合建双方若不销售房产,是没有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的。若销售房产,应视作房屋的普通销售缴纳营业税,而非[1995]156号文件所指的营业税。

可见,即使合建双方共同办理合建手续,其建成的房屋无论以何种所有权形式存在,都不可能构成[1995] 156号文件中缴纳营业税的情形。值得强调的是,该种操作方法下,因为办理合建审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所以,由该权属变更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纳税义务是不可避免的。

三、“以物易物”合作建房难以操作的原因

任何一个税收文件的出台,总是针对一些既存事实,有的放矢的。之所以出现上述结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房地产的登记生效制度,二是房地产立法较税收文件的相对滞后。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属于不动产物权,其权属变更必须通过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才能生效。反过来说,只要经过权属的变更登记,不论变更登记的双方实际上是否真正进行了买卖,都视作权属转移,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除非有个别免税的情形。所以,对于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过户,要计征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所以,由不动产权属变更产生的税收,是遵循形式重于实质原则的,这是由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制度决定的。有了上述原则,就不难理解[2005]第1003号文件中所做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均为甲方,未发生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不适用[1995] 156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规定了。

[1995]156号文件于1995年,之后,规范房地产运营的法律法规才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是1994年,但在2007也经过了重要的修正。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建设部2001年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也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及证明文件。其中,许可证件就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方为申请人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系列许可证书及证明文件。从上述两条规定可看出,房屋产权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没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无从谈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主体必须是同一个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又一次充分表明了“房地一体”的原则。

不难发现,上述法律法规大部分在 [1995]156号文件之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房地产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发育很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甚完善,各职能机构审批管理也不尽规范,[1995]156号文件所述情形是存在的。但截至目前,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运作程序渐趋完善, 该文件所述情形已经越来越不可能存在了。税务机关也应该与时俱进,对合作建房的税收政策进行新的修改和调整。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建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100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2007年修正

第5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会议——同志作的工作报告,——同志的讲话,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按照他们讲话要求抓好落实。刚才,会议还对我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受——书记委托,我代表地委、人大地工委、行署、政协地工委、军分区向被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新的业绩;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向受表彰的先进学习,把我区的双拥工作推向新的台阶。借此机会,向铜仁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全体官兵,致以节日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全区军烈属、转业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铜仁是云贵高原上第一块红色革命根据地,从1934年红二、六军团进入黔东大地开始,“双拥”的光荣传统就在这方热土上发扬光大。半个多世纪里,铜仁军政、军民心心相印,相依相拥。特别是xx大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双拥工作,军爱民、民拥军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当前,我区正处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既要解决好经济活动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克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新的形势对双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双拥工作新的任务,我们必须再接再厉,与时俱进,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思考、筹划和推进双拥工作,努力把双拥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

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政治优势。在和平建设时期,大力开展双拥工作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地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条件。这一点,在我区的发展历程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和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个重点、三个带动、三个优先”发展战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军民在推动铜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密切协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密切配合,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相互促进,在抗御各种严重自然灾害中并肩战斗,推动了全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十五”时期,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2%;XX年,全区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2%;今年上半年,全区生产总值实现66.18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在新的历史任务面前,最大程度地激发和凝聚全区军民加快发展的热情,并把这种热情转变为巨大的物质力量,我们就可以克服前进中的种种困难,推动经济和社会更快发展。我区军民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我们必须把这个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牢固树立“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双拥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集军民之智,合军民之力,共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围绕发展抓双拥,不断加强军地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发展是解决铜仁所有问题的根本出路。希望驻铜官兵继续贯彻落实“军队要积极参加和支持国家建设”的要求,继承和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以兴铜强军为己任,努力为地方发展出力献策。一是主动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积极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主动帮助群众搞好春耕生产、秋冬种,完成年度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在水利工程建设、植树造林、整脏治乱、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每年办几件群众看得见、得实惠、有影响的实事。二是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军、警、民大联防协作机制,在驻军、警和民兵当中建立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和思想工作队三支队伍,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主动做好企业干部的思想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按照全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帮扶工作。要把社会困难户作为帮扶重点,每个驻铜军、警单位都要联系一个贫困村,每个干部都要联系一个贫困户,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大力开展教育助民工程,主动与驻地贫困学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积极主动地扶持退伍军人和民兵创办民营经济,力争使每个军警单位扶持一个至二个效益好、有影响的民营大户。四是努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各军、警单位都要制定必要的应急行动方案,做到一有情况能够拉得出、上得去,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军队和国防建设关系国家安危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军事斗争需要,积极支持部队军事行动和训练演习。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军、警单位提供支持,有计划地兴建一些有影响的拥军工程,及时解决军、警单位住、电、路、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执行各项优惠政策。部队因军事需要要征用土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及时办理报批手续。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向军警单位乱收费、乱摊派。全区上下要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教育拥军和行业拥军,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第三,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大力促进“和谐铜仁”建设。双拥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从本质上讲是为广大军民服务的。把双拥工作深深植根于军民之中,全心全意为广大军民谋利益,才能更好地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军民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其中涉及广大军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明显增多,加上我区欠发达、欠开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各方面条件比较差,从而使得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解决起来难度也更大。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这些难点、热点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军民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实到双拥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大力做好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的安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安置政策,确保按计划按要求安置到位,力争让部队、接收单位和当事人满意。要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工作,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要继续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问题,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达到或超过当地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认真开展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并结合慰问活动,切实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加强军民的联防联治,果断、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

第四,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使双拥工作始终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只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展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才能形成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我们要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使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经济化、社会化。要加强地方政策法规建设,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要积极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要大力倡导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新的活动载体,贴近军民,服务军民,使双拥工作更加富有吸引力和感召力,成为广大军民喜闻乐见和踊跃参加的生动实践。

第五,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双拥工作成果。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有效途径和成功实践。近年来,我区双拥创建工作一直名列全省前列,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要巩固成果,坚持把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力求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榜样示范作用,使这项活动持久扎实地开展下去。要在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促进双拥工作跃上新台阶。

要加大双拥宣传教育力度,宣传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重大政治意义,宣传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努力增强广大军民的政治荣誉感和历史责任感,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的各项群众性双拥活动中去,积极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

第6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我盟双拥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在融合中前进,不断丰富新内容、拓宽新领域、强化新措施、创造新特色,先后开创了共建和谐锡盟、军警民联防、四个一活动、五融合四促进活动、3+2边防帮建工程、随军家属培训安置等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工作新路子,2011年,我盟两个市同时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然而,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军民融合式发展指导双拥工作,如何维护北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边防巩固,如何加速推进边疆地区军警民融合式发展再上台阶,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制约双拥共建工作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

近期,我们深入部分党政机关、驻军部队、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对不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思想认识、领导力量、组织方式、制度机制等作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总的来看,当前制约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五个不相适应:

一是思想认识与服从和服务的双向要求不相适应。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影响,很多人淡漠了国防观念,对军队的大项任务、战备行动、紧张训练和边防的艰苦工作生活环境缺乏了解和体验,对国防、边防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到位。从部队官兵角度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意识树得不够强,把参加和支援地方建设仅仅作为一项具体工作来完成,缺乏创造性主动性。此外,当前社会意识形态、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大家对军人牺牲奉献的价值观缺乏认同,对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的人民战争思想理解不够深入,不少单位把双拥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形式上,难以身入、心入,缺少热情,难有成效。

二是组织形式与军地双方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近年来,国家和一些省市相继成立了爱国拥军促进会等民间组织,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掀起双拥共建热潮。我盟也积极协调成立了军警民五融合四促进领导小组、兵妈妈拥军团、送法送医送文化进边关服务组织,创造了不少双拥工作的亮点。但不可否认,多数双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倡议号召的多,形成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少,实践中对双拥工作的主体缺乏约束力。双拥工作范畴和实施对象虽有明确,但参加人员数量、实施规模、资金保障等问题大都由军地双方商定,一旦部队战备训练紧张、地方发展任务较重之时,双拥工作就会缺少领导关注,在落实上打了折扣。长此以往,使大家形成了做与不做、做好与做差一个样的错误认识。

三是检查评估与基层官兵关注的重点不相适应。就现行国家和自治区双拥工作考评机制来讲,地方已将双拥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内容,具有一票否决权。同时,每4年评选一次部级和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县)也对双拥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但在具体迎检考评中,条件总体上来看仍比较宽泛,追求面上效应的做法很多,在一些关系部队建设的随军家属培训安置、子女入学考学、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行动保障、涉军涉法维权、隐蔽保密斗争等涉军敏感问题上持续关注力度不够,考核组成员只吸收省军区、军分区领导,考核结果未经过驻地部队官兵和群众的二次核准,在有效性、人本性上还欠缺分量。

四是现实定位与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目标不相适应。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部队战斗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军民凝聚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而进行的系统工程。从我盟近年来双拥工作实践看,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在资源、科技、人才、经费等方面优势明显,但由于受功利主义和政绩观念影响,有的人认为双拥工作应该是一项在不影响主要任务的前提下量力而行的工作,从思想上没有摆正位置,造成在拥军优属上很少用心用力去做。部队相对地方而言,集体优势、过硬作风和牺牲精神依然保持很好,在支援地方建设和抢险救灾中非常管用,但在引入地方先进科技、文化、人才等方面发展自身建设上还存在被动等靠的思想观念,放不开眼界、迈不开步子的吃皇粮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完善新时期双拥共建机制要注重把握好三个结合

双拥共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包括党、政、军、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工作领域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各个系统,领域广阔、范围宽泛,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必须树立强烈的大双拥观念,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实践上搞好结合渗透,为双拥工作各项制度机制的顺畅运行提供坚实的社会保障,让双拥工作言之有物、行之有效。

一是把握好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的结合。双拥共建工作为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人力物力方面的直接服务,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间接服务。一方面要发挥双拥工作的群体优势,积极发动地方各级从财力、人力、物力、智力等各方面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并注重引导部队搞好反哺和回报,组织官兵直接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直接为市场经济服务,实现促进生产力水平和战斗力水平提升的双赢目标。另一方面要发挥双拥工作的政治优势,充分借助双拥工作加强军地联系,融合军地宣传教育资源,使服务国防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成为广大官兵群众的自发行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力条件,再以此推动部队全面建设,实现良性循环。双拥工作可以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通过军地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各行各业形成热爱本职、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和实行军警民联防联治,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为经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的功能必须同时发挥好,缺少了直接服务,政治工作优势就成了纸上谈兵,而不注重发挥政治优势的给钱、给物更加无异于冷冰冰的商品交换,失去了双拥工作的根本意义。

二是把握好体力服务与智力服务的结合。目前,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步伐,现场会、座谈会、研讨会搞了不少,但真正形成影响、推动工作、牵引发展的规模行动还不多。在我们调研期间也发现,不少同志片面地认为互办几件实事、帮助搞点建设就算是融合了,这样的观点还不在少数。双拥工作的服务档次普遍还比较低,服务的范围也比较窄,具体工作中常常局限于土建、运输、绿化等单纯体力劳动方面,未能发挥其深层次的服务功能。因此,双拥工作应在坚持传统的服务方式基础上,努力向新的领域拓展。一方面军地双方在不同行业领域加强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另一方面,立足未来发展,加强科技领域的研究与开发,走活军地一盘棋,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服务,才能真正实现军警民在思想、资源、力量、机制、工作等方方面面的真融合。

三是把握好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的结合。在双拥活动中,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既要讲无私奉献,也要讲有偿服务,不能把双拥在局部演化为单方索取。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倡顾大局、讲奉献,把政治影响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基层官兵和人民群众放在心中。部队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完成战备训练和执勤巡逻任务前提下,适时组织人力物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为驻地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部队应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不能一味强调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让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懂得,为部队解除后顾之忧,提供热情服务,是支援国防建设的应尽义务,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多体谅部队的困难,多为官兵办实事。另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发展经济与支持部队建设结合起来。如:军民合办菜篮子工程、优抚对象致富工程、军嫂就业安置基地、两用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等等。办好这些,不仅可以解决军地双方存在的实际困难,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也能够对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起到直接的推进作用。只有这样,既发挥提升部队战斗力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溢出效应,又释放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防和边防建设的注入功能,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

三、构建新时期军民融合式双拥共建机制的现实思考

双拥工作既不是一时一事的应景工程,也不是一地一人的局部活动,更不是一朝一夕的轰动效应,一味偏重于靠领导重视推动,靠办事机构协调促动,靠军地感情牵动,难以持久。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按政策办事、按规定办事,把认识成果、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才能确保双拥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常态化轨道。

一是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双拥工作作为全局性的一项工作,仅仅依靠少数几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树立双拥大舞台意识,建立军地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旗县以上党委、政府要成立军地领导参加的双拥共建领导小组,加强双拥办自身建设,落实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建立基层双拥工作站,逐步建强基层双拥组织,实现拥军优属活动常态化。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搞好工作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军事需求。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党委议军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军政座谈会和军地互访等制度,研究解决双拥工作的重大问题。军警部队要积极作为,主动参与领导,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要立足实际规划拥政爱民工作,生态建设怎么搞,扶贫开发如何做,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谁去组织等等,都要有一个统一规划和具体措施。军地双方共同搞好总体设计,切实形成上下一条线、左右连成片的双拥工作组织网络体系,为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科学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和优化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托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建立融合发展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军地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参加,定期报告工作、分析发展形势、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地方规划发展蓝图,要充分借鉴部队的意见,兼顾国防需求,在涉及交通、通信、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研发和建设上,要预留国防端口,同步体现军事功能;部队推进全面建设,也要考虑社会效益,兼顾群众所盼,尽最大努力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特别是在处理各种棘手、敏感和遗留问题上,要积极依靠和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尊重地方的政策决策。通过双向互动、沟通协调、规范程序,形成军地携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军民融合式双拥共建工作始终在正规高效的秩序中良好运行。

三是建立全面高效的服务保障机制。把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工作同步部署、捆绑落实。进一步细化落实双拥政策法规的各项猎施,研究制定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现役军人权益保障、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办法,明确部队参建重点工程、扶贫帮困、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工作任务,以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双拥政策法规在军地各个层次的落实。着眼于调动融合式发展的积极因素,依据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包括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投融资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确定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双拥共建、抓融合发展的主动性。

第7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乡现共有优抚对象名(户),其中伤残军人名,烈属户,复员军人名,退伍军人名,现役军人家属户。

二、开展的工作

双拥工作是牵动全局工作的大事,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好事,更是一项必须从一点一滴抓起的实事。东林乡党委、政府不把双拥工作作为一个空洞的口号,更不把它看成事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而且特别注意运用邓小平理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且把双拥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为了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动员和组织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全社会来关心军队建设,支持军人服役,爱戴军人家属,支持国防建设。因此,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去教育群众,强化群众“拥军优属”意识。

(一)、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传双拥政策、法规,刊播国防知识,使双拥工作深入人心。乡上制作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一副并在公路沿线书写固定标语4副,大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社会舆论,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强国防教育规划,实施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制定党委领导联系村制度,并将“双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国防,动员群众拥军优属是干部必讲的内容之一,每年定期对中、小学校师生进行国防知识教育,由乡武装部长主讲,且使在校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生受教育面达到100%。我乡把每年的八月定为“双拥月”及八月的第一周定为“双拥周”,并在次期间都要举行各种形式的座谈、慰问和走访活动,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参加,了解优抚对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沟通感情并将慰问品、慰问信送到优抚对象家中。通过这些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现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激发了全乡人民尊重军人、关心优抚对象的热情。

(三)、认证落实党的优抚政策,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和治病难。政府在针对优抚对象上给予政策倾斜,产业项目上进行承包,资金上给予扶持,今年在党委领导联系的10户特困优抚对象中,分别带动发展了水稻制种、退耕还林和无公害蔬菜的种植,截止目前已初见成效。这些措施的实行,变“输血”为“造血”,从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的困难。

第8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交通设计;智能交通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交通发展应具有超前性,建立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可加快城市的发展,反之将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设计基本上停留在土木工程层面的设计,只注重道路工程的设计,没有对交通设施功能和使用进行优化,以及缺乏结合路网交通流加以分析,导致大量的交通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资源和经费双重浪费,甚至导致新的交通问题。

如无锡绕城高速建设,缺乏对路网和交通系统分析,而且线位过于接近闹市区心,以致吸引众多车辆直接经过高架进入闹市区,造成交通流过于集中,加大城区道路的交通拥堵。又因建设里程过短,没能与境外路网连接,以致无法发挥环城高速对外交通的辐射作用。

1.城市道路交通设计

道路作为汽车出行的载体,联系城市各功能地块。各功能地块开发强度及分布决定了交通需求及交通分布,因此要想最大发挥交通设施的效益,实现交通畅通,就应追本逐源,清楚交通产生机理,宏观上就必须掌握路网的交通流特性,均分交通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压力,以避免交通聚集效应;在微观上提高各节点的通行能力,与路段上的通行能力匹配。

基于土地利用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成果的城市道路交通设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切入,宏观上精细化确定交通系统以及构成要素,微观上明确道路的通行权、通行时间与空间和管理方案;上承交通规划,下接交通设施工程设计与交通管理,指导交通设施的土木工程设计及系统的最佳利用。

道路交通设计流程图

1.1与上层规划衔接

城市规划核心内容为城市土地与空间的利用,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着龙头作用,土地开发强度过大,人口过于集中,布局不合理,造成交通供需不平衡,如果前期的规划不当,后面工程设计和运营管理;都会面临诸多问题,因此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不能单纯的从交通本身来考虑,城市交通应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在规划阶段时就应为道路用地预留足够空间并与相毗邻的用地性质相协调。

此阶段主要收集上层规划数据包含:土地利用性质、人口就业情况、城市空间布局、道路沿线建筑物分布规划等,重点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道路路网规划、红线规划、出行结构规划、交通枢纽及停车场规划。其目的是收集这些动态变化的信息并判断对交通的影响,分析内在的联系为下一步量化交通量提供基础数据。

1.2交通量预测

交通量预测是研究出行者如何选取自己的出行时间,出行路径,出行方式、最后形成交通流在路网上分布。宗旨是确定当前道路和未来拟建路网能否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求,量化拟建道路对既有路网的影响,并为论证道路等级、规模、车道数提供依据。

交通量预测的常用方法有四阶段法,交通逆向预测法(OD反推),三阶段法等,其中数理逻辑严密,应用较广泛的方法是四阶段法。鉴于我国地大物博,交通建模时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建立模型。在基础数据收集时,对于既有路网可以直接调查道路断面获取交通流,再进行OD反推;新城区规划拟建路网,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居民出行方式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预测各地块的人口分布,按人均出行次数预测未来各特征年路网交通流。交通量预测的成果含两部分:现状路网交通量的预测和并入拟建道路后路网交通量的预测。

国内部分城市人均出行次数表

1.3交通评价

城市道路交通评价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评价,从交通流特性评价拟建的交通设施对既有路网是否合理,能否发挥现状交通设施和预建设施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是否在时空上均匀分布交通压力。如果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的角度来分析评价交通路网,其具体的量化指标可分为: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总体交通容量、路网布局质量、交通需求状况、路网可达性、路网级配。具体指标标准可查阅相应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同时应加以应用中观、宏观的交通仿真软件模拟路网交通流,以测试路网建成后运营中可能存在或引发的交通问题,引导制定更为合理的方案。

微观层面评价,继宏观评价通过之后对线路、节点性能的评价,评价主要指标是服务等级,从单条线路或单个交叉口出发,分析路段、交叉口的容量、服务水平、延误等。通过利用路网调整之后预测的各特征年高峰小时车流量及节点转向流量,输入微观仿真软件分析路段、交叉口的运行情况。对于城市道路设计年限的服务等级交叉口范围不低于D级,路段服务等级不低于C级。

城市道路服务水平等级表

1.4调整规划路网

路网调整从两个层面调整:宏观和微观。宏观调整的依据是所测试的交通量分布结果,通过对比现状路网和拟建路网交通量分布情况,分析拟建道路在路网所起的作用。如果随着拟建道路的开通,相邻近的道路交通压力减少,路网上的交通压力分布依然均匀,或者交通压力分布更均衡,则该方案是可行的;相反随着出行时间减少引起其他路径交通量发生转移,反而加重附近道路的交通拥堵,就应重新去论证是否有必要建设或降低道路功能等级,或调整线位避免交通产生与吸引过于集中。

继总体方案通过论证后,进行路段和节点的细部调整,此阶段属于微观设计。对于局部路段通行能力不匹配引起的交通量过饱和,可通过优化横断面提高道路有效通行空间和通行效率;节点调整应保持节点与路段比配、节点之间的比配、节点服务等级比配,避免将交通矛盾转移到其他的节点,当条件容许情况下,依据节点转向交通流量为各转向车流分配道路通行空间,若条件受限时可压缩流量偏少车流的通行空间,以保证路口的顺畅。

1.5完善方案

为了确保道路能安全、高效、便捷运行以及便于道路管理,还应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和交通流组织设计。

本阶段设计属微观设计:主要是明确交通参与者的路权、通行时间,核心是节点交通流组织设计。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模拟,辅助制定交通组织方案、交叉口信号控制方案设计、线性协调控制设计,同时还应进行路段、交叉口的渠化、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交通语言系统设计及慢行交通设计。

2.结束语

我国城市历史悠久,交通设计发展又缓慢,前期基本上都是先修建道路再处理引发的交通问题,这种捉襟见肘补救措施,在交通压力不断增大的今天其弊端越来越多,而且道路基础设施投资重大,对城市交通影响深远,一旦建成将难以改变,因此道路应与交通一体化设计,新建的道路交通设施应结合交通需求分析,并在分析基础上制定配套的方案,从宏观上把握交通设施的发展,保持与城市的交通战略发展一致,再以微观的角度切入提高局部、节点的通行能力,以确保道路交通效益最大化,缓解当前的交通拥堵。

参考文献:

[1]杨晓光主编《交通设计》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9.

第9篇:国土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向区五套班子领导、区直有关部门领导莅临我镇现场办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四方面内容:一是我镇贯彻区委一届七次会议、区“两会”、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二是2004年的工作回顾;三是2005年的工作打算;四是恳请区委、区政府帮助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区委一届七次会议、区“两会”、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贯彻情况 我镇采取党政联席会议、机关干部学习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学习,迅速传达、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区委一届七次会议、区“两会”、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我镇还分别于1月8日组织召开全镇经济工作务虚会、2月26日召开全镇经济工作会议,并结合开展“涂岭定位与发展”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在全镇上下形成加快发展的一致共识,切实将四个会议的精神转化为全镇上下的实际行动。 二、2004年的工作回顾 2004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真抓实干,全镇上下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可喜局面。党建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执政基础全面夯实,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经济指标(除合同外资额外)按计划超额完成,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计生工作在全区年终考评中获得全区第一名;综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在全区年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收效显著,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农民增收渠道得到拓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溪头、路口、涂岭三个村通过区宽裕型小康村验收,溪头、路口两个村通过市宽裕型文明村验收;涂岭中心小学公民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作为全市唯一的案例,经省推荐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评选,获得全国二等奖;白潼小学、路口小学两个危改项目在全区率先完成;此外,个人建房管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社会保障、卫生、旅游、文体、双拥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 三、2005年的工作打算 2005年,我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一届七次全会、区“两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在泉港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在应对竞争中自加压力,在克服困难中拓展空间,在完善自我中谋求发展。重点要“做好三个加快、三个加强,实现六个突破”: 1、加快推进工业化步伐,在工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具体要抓好:一是加快载体建设。做好建设用地清理工作,抓紧办理一批土地使用证,为我镇今后发展做好用地储备。进一步完善前欧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工业区扩征工作,推进工业区向东、向南拓展延伸。做好恒昂工贸、泉诚轻工等项目的协调服务,促其尽快建成投产。二是完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包抓项目工作责任制、目标业绩考核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做好一体化龙头岭安置地、垃圾填埋场、净化水处理厂、坝头溪防洪排涝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在建的辉大实业、晨曦包袋、嘉盛石艺、凯丽化工、江南石材、泉诚轻工、鑫煌石材、安兴二期、聚华企业、明志商贸、金亿科工贸、川崎针织、凯尔宠物、腾达家私等14个项目加快进度,并早日建成投产。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以劳动密集文明村的创建成果,加强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和“诚信涂岭”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发展社会事业。争取完成汶阳、前欧、寨后、芦朴、涂型、泉港六中等6所中小学危改项目。严格执行计生目标责任制,重点抓好“双查”、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生例会等常规工作,对未及时到位的计生对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落实到位。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确保计生优质服务先进镇目标顺利实现。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乡村道路建设,争取完成路面硬化约18公里。加强卫生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完成1.5万人的参保任务,争取完成涂岭卫生院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改水、改厕工作,建设镇级垃圾转运站和一批村级垃圾收集圈。大力发展文体事业,做好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双拥、民兵预备役工作。 6、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在提升执政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镇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以提升执政能力为目的,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不断提高整体领导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勤勉敬业、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形象和作风。二是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末位诫勉谈话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增强镇村干部队伍活力。继续实行村级分类指导制度,将全镇21个行政村划分三个层面,努力扩大第一层面,稳定第二层面,消除第三层面。属于第一层面的,实行村级自治;属于第二层面的,列入工作片管理,派驻村干部挂钩联系;属于第三层面的,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实行领导挂点、干部下派挂职,有针对性地帮扶,促进提高。 四、恳请区委、区政府帮助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关于对国道324线以西土地进行控制性详规的问题。 我镇国道324线以西近150km2的土地到目前为止尚未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山、水、地无序开发现象极为严重,矿山资源遭到滥采滥挖,自然景观、植被遭到破坏。长此以往,将严重制约泉港今后的发展空间。因此,恳请区委、区政府将国道324线以西的土地纳入泉港城市发展的重要延续载体,尽快做好涂岭镇近150 km2土地的地形图测绘、控制性规划,合理保护和开发涂岭镇的山、水、地、旅游景点等宝贵资源,为泉港今后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2、关于扶持和加快国道324线两侧改旧建新和企业发展的问题。 目前,我镇福厦路两侧有大量砖木、石结构的旧民居,既不安全又影响对外形象。我镇拟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自求平衡”的原则,着手对国道324线两侧的旧民居进行改旧建新,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树立泉港良好对外形象。恳请区委、区政府对涂岭镇范围内的改旧建新项目和企业给予免收人防费、城市规划建设配套费、项目报批费等的优惠政策。另外,镇政府办公楼建设100亩补偿用地,已经2003年10月24日第63次区长办公会议同意,调整至福厦路西侧路口村五里松山坡地,现已完成土地征用、地面物补偿等工作。恳请区委、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挂牌出让。 3、关于抓紧征用路口工业区土地,拨付土地款的问题。 2003年,我镇为加强工业发展载体建设,多方筹资,先后投入241.8万元,在路口工业区征用、平整土地64.5亩。因我区项目建设需要,这块土地已被划拨给普安管委会招商。恳请区委、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征地成本,并给予拨付,以帮助我镇偿还尚欠村的土地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