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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结算审计报告

第1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然而,现实中,许多人尤其是新参加工作业务人员对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关系搞不清楚,不知道如何撰写,下面,笔者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涵义与作用

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审计署向国务院总理或地方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的、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是指审计机关受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两个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报告为各级政府审定财政部门编制的财政决算草案提供重要资料和情况,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各级审计机关是监督国家财政收支的专门机关,是各级政府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它不仅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监督,而且也监督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机关通过每年向本级政府首长提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各级政府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各级政府做出科学决策,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客观的依据,有利于各级政府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财政决算草案前,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提供客观依据,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按照我国预算管理职权的划分,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本级财政决算。两个报告制度确立以后,各级人大在审查、批准财政决算之前不仅听取财政工作报告,而且还听取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全面、客观地掌握政府财政管理情况,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督促政府采取措施,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的关系

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在于,两个报告的核心内容都是相同的,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工作报告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些基本数字、基本情况、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主要问题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它们的区别在于:

一是报告对象和目的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政府首脑,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其目的在于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

二是报告的主体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人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人是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是受政府委托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三是报告内容的范围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主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范围则相对广泛,不仅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还要报告在政府首脑领导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全面情况。

四是报告的侧重点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侧重于向政府揭露和反映各部门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或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加强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的建议;审计工作报告应侧重于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经审计后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在政府首脑领导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以及政府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态度。

三、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程序

关于两个报告的具体程序,《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各级审计机关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根据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预算执行审计的经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和查出的问题形成审计结果报告初稿,审计机关负责人召集业务工作会议,在充分考虑被审计的本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定稿后报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审核。

二是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情况和揭露的问题,以及政府财政管理和人大监督的不同侧重点,决定如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并提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撰写要求,审计机关据此草拟审计工作报告初稿并提交政府办公会议讨论、修改。这是整个报告程序的关键环节,一方面审计机关在政府领导之下,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内容应该符合政府要求;另一方面,审计机关要向人大讲实情说实话,重点反映人大关心的情况和问题,突出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政府征求人大财经委对审计工作报告初稿的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最后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定稿。审计工作报告定稿之前征求人大财经委的意见,使之尽可能贴近人大的要求,这样有利于争取主动,避免正式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时出现偏差,更好地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决算服务。

第2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大家知道,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一般分为三个大部分:一是财政部门组织本级政府预算收支的审计情况;二是本级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三是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而作为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计划管理,针对上述三种审计内容,主要也是三种方式。一是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收本级政府收支的国库。是每年必审的部门,只要将其列入当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则可。二是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审多少,审哪些则一般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全年审计计划建议,综合处室汇总,再由组织预算执行审计的相关部门在上述计划中根据项目或单位完成时间和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要求,挑选出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单位报局办公会审定。三是其他财政收支计划的确定。一般来说,其他财政收支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的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结合报告反映年度的工作重点,加以选择在报告中反映。确切地说,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计划,在当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当年审计工作计划中没有得到体现。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中部门单位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确立审计的部门单位前,加强调查研究,保证计划的科学性,是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财政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第3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第一部分介绍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2007年度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省审计厅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从加强宏观调控、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31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部分农业、社保、教育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肯定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财政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改革步伐加快,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同时,报告总结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反映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九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此部分内容重点反映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以及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为“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亟待改进和加强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四条建议:第一,依法加强财税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第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第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第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刘家义审计长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审计工作的最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这也是审计工作的长远目标。他进一步指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保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维护国家安全、保证国家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当前审计机关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家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高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民生安全、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上述讲话精神和吴新雄省长在2008年3月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围绕发展主题,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维护民生,规范权力运行;注重严谨细致,提升审计质量;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实效”,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从目标制定到审计实施全过程都重点关注了涉及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绩效审计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报告中如实、全面地进行了反映。报告体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加注重把握总体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评价,提升了审计报告的宏观性、总体性和客观性。报告分析了2007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个方面肯定了省级财政运行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从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教育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效益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等九个方面反映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围绕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全面反映了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滞留欠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突出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花了大量篇幅重点反映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报告中反映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结余,编制支出预算时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等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省级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报告同时指出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预计不准确及部门从谨慎原则出发对结转预算留有余地,对此报告提出了“要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核,充分利用部门决算资料,将部门上一年的决算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审核部门预算的基础”的建议。

三是重点反映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如反映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共对17个部门、单位点了名,点名之多为历年之最;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九部分,披露了萍乡、九江、景德镇、抚州、鹰潭、赣州6个设区市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披露了部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规定职责,擅自越权下文、默许下级定额上解行政事业收费省级分成收入,造成少缴省级分成收入;个别部门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所属单位脱离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控制,将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地方财政并获取返还等涉及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此外,对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大桥还本付息已结束的情况下,2004至2006年继续以“还贷付息和超收分成”等名义分配巨额财政资金以及巨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严重威胁财政资金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披露。

四是重点反映民生资金安全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今年报告大量反映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如对全省2006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在肯定了“2006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了存在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侵吞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报告同时反映审计机关已追回了被侵吞的建设资金,违纪人员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五是重点反映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安全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八部分披露了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协调企业周边关系,对外投资、合作的11户企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权益受损的情况。并针对此类问题在报告第三部分专门给出了建议: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经济担保和委托理财运作等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防止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

六是重点反映绩效审计问题。在报告反映问题的第七部分对48个县2005、2006年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绩效审计调查以及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能源利用效益审计进行了反映,披露了由于欠拨专项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活动支出结构有待调整;新建项目投产后,由于试生产时间过长,产品质量不能迅速达标等绩效审计方面的问题。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各方重视。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健全各项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省人大财经委于7月18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审议意见》中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可行。省审计厅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工作。

在7月31日的分组讨论中,审计工作报告同样受到人大常委们的高度评价。蒋如铭副主任认为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工作。黄素英委员认为省审计厅尽职尽责,依法开展审计,敢于面对问题,在服务大局、维护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发芳委员认为省审计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如实报告审计出的问题。省人大代表赵云龙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具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审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报告共18页,用12页反映问题,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做到了公开透明,不遮不掩。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蒋如铭副主任希望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更好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张桂生委员认为只有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严肃财政纪律,审计工作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陈毓平委员认为应建立长效机制尽量用制度来约束,减少违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杜绝违规资金的发生。姚燕平委员希望对违规资金要严肃认真查处,报告结果,以对人民负责,让人大常委会满意。陈发芳委员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种类较多,有的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违纪。建议对违纪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给与应有的纪律处分。省人大代表赵云龙建议有关部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逐条解决,对财经委的审查意见逐条落到实处。

第4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为了总结现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实施10多年的经验,从理论上分析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成效,全面研究审计工作报告和它所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出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研究》课题组就地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在部分有代表性的省份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开展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政府管理以及提高审计机关地位、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扩大审计工作影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方面有待改进。

一、对审计工作报告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政府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权力执行机关,应该向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因此,审计法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是宪法这个规定的具体要求。但对于这个制度的重要性人们还认识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审计机关的认识不足。尤其是一些县级审计机关,他们认为预算执行审计年年审,审计的资金量少,项目不多,每年报告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大同小异,拿不出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报告,导致政府领导看了不满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到人大去作报告。其次,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高。在很多地方,重大项目都是“一把手”项目,政府领导亲自抓,他们当然希望这些资金能够用到项目中去,发挥应有的效益,但是如果发生了挤占、挪用等情况,他们更希望内部解决,不想让外界知晓而影响其形象,所以,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入了审计结果报告,也难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最后,是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人大,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报告对于人大审议财政决算中起到的参考作用。即使在目前已经开始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很多地方,往往也是走走程序,没有将决算审议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有待界定

审计工作报告集中反映了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审计机关履行职能的情况。它一方面反映了一级政府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机关如何履行自己的审计职责,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都要这一报告中体现。通过这一报告,政府、人大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做出判断和评价,也是对审计机关的一种考核,通过它建立了一个审计机关与外界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对审计工作报告范围的界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哪些内容该进入审计结果报告甚至审计工作报告,很多地方的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报告时很难把握。就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审计机关置于政府内,审计的都是政府的事情,尤其是在基层,审计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是政府首长,这些项目中如果在资金运用方面出现了问题,审计机关是否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常常心中没数。第二,在很多地方,“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如果上级审计部门审计了下级财政部门的决算,是否是该将其放入审计工作报告中?在调研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呼吁,应该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界定,使地方审计机关在草拟审计工作报告时有依据和根据,规避风险。

三、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时间有待统一

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就是审计机关何时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做这份审计工作报告。自1996年以来,审计署每年报告的时间都是相对固定在6月份左右,与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央财政决算结合在一起。何时报告影响到审计机关如何安排审计项目,因为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这个报告来展开,如果没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就会导致审计机关难以安排一年的项目计划,审计组难以在审计过程中把握进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问题普遍存在:一是审议决算与审议工作报告并不统一,二是部分地方审议工作报告的时间不固定。

虽然各级审计机关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报告时间,但是这些时间的安排都是根据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而定的,各级政府之间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安排,在报告过程中也没有衔接。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还是跟审计署的时间安排相仿安排在六七月,但还是有的地方安排在二三月,有的地方安排在八九月,甚至有的地方每年向人大报告两次。报告时间的不统一就会导致审计部门在做审计报告时很难衔接起来,如有些地方在“上审下”,如果上级部门提前向人大做了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布,下级审计机关在向本级人大作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时就要考虑到上级部门报告的影响。有些审计项目是多个审计机关协同配合完成的,如果某一个机关在审计报告中列出并向社会公布,必然会影响其他审计机关对这个项目的报告。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报告时间上的选择应该规范和统一起来,一方面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在报告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衔接和配合。

四、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有待探索

在审计工作报告过程中,处理好与人大和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既然是代表政府,就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同时报告的内容又是政府的事情,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上生产的,所以还要得到政府的同意。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人大常委会,在作报告前,人大一般会关注工作报告的准备情况,而审计机关也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因此,两者间的沟通、协调非常必要。虽然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直接涉及的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执行机关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权力机关监督执行机关的工作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机关、政府、人大三者间的关系。

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都能处理好与政府和人大的关系,政府首长对审计高度重视,在审计项目立项时点题,审计过程中协调关系,审计结果后督促整改落实,这种全程式地关注使得当地的审计工作不仅得到领导的认可,还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在处理人大关系方面,一些地方审计部门也是从立项时就跟人大沟通,关注人大关心的话题,在对审计整改过程中,让人大参与促使整改落实,这些措施不仅加强了同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更使审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映,审计机关在处理好这些外部关系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很多时候处于尴尬的境地,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些地方的审计工作得不到领导的足够重视,政府首长不关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计机关的人财物得不到保障,开展工作难度大,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较少等等。第二,在一些地方,人大和审计机关还没有建立起交流机制,人大不太关心审计部门所开展的审计工作及其效果,审计部门也不与人大沟通,彼此信息不畅。

五、审计工作报告公告制度的推广有待加强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监督审计结果执行的有效途径。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审计结论的落实,扩大审计的影响。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还没有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县级审计机关这个问题更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很多地方,由于公众的参与意识薄弱,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之后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人们认为公告的意义不大。第二,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只有在上级政府的要求或迫于压力的情况下,才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地区。第三,审计结果公告的载体有限。公告要取得好的效果,载体的选择很重要。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各种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密切相关,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市县,所能选用的载体非常有限。他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有的甚至连电视电台也没有。而且这些载体的影响面很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审计工作报告的格式有待规范

目前,虽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都有对审计报告的规范格式的要求,而对于审计机关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第5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一、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必须明确两法提出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预算执行审计提出四个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对预算执行审计时限提出新要求。修订后的《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但没有明确何时提出报告。”在过去的实践中,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定提出报告的时间不一,有早有迟。早的在二、三月份,这样造成审计机关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时间很短,很多事项难以审深审透,审计工作报告质量受到影响。晚的安排在第四季度,从而使预算执行审计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达不到通过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搞好预算管理的目的。新颁布的《监督法》重视这一实际,在报告时间上作了科学安排。《监督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也就是说,国务院的审计工作报告必须在每年六月提出,地方人民政府的审计工作报告必须在每年六月至九月间提出。这种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时间的规定,实际上也是对预算执行审计时限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在报告提出之前必须完成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监督法》作出这条规定,既为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留出了比较多的时间,有利于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必要的覆盖面和审计质量,又使预算执行审计能在人大审查批准决算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

二是对预算执行审计内容提出新要求。《监督法》除在第十七条对预算调整、重点支出调减的审查批准作出原则规定外,根据这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预算执行监督方面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要求,在同《预算法》、《审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相衔接的基础上,明确“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区别中央与地方的不同情况,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国债余额情况;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这里讲的是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的内容,实际上也就是规定了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内容。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有利于突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又有利于做到预算执行审计更好地为人大加强对财政的监督服务。

三是对预算执行审计效率提出新要求。针对以往国家审计很少讲审计成本,审计实施时间过长的情况,《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这条规定不仅同样适用于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而且是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是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新要求。两法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从三个层次上提出要求。首先是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提出新要求。《审计法》第四条规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这是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进行规范,要求我们必须围绕预算执行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而不能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变成包罗万象的一般审计工作报告。其次是在落实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决议的力度上提出新要求。《审计法》第四条明确:“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这一条还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监督法》第二十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这体现了一旦启动监督程序就一抓到底的立法思想,也表明两法更加注重预算执行审计的效果。再者是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处理提出新要求。《监督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有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条规定是要求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透明度。

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必须形成乘势而上的新思路

在两法对预算执行审计提出新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使之既与之相适应,又能推进预算执行审计的不断深入开展。可以这样说,确立新思路,是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必然选择。而要做到这一点,现在看来主要应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关于确立预算执行审计目标。刚开始我们把预算执行审计目标确定为“摸清家底,揭露问题,促进管理”,后来又确定为“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这在当时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在看来这种目标带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新的形势下需要调整和充实。根据两法的规定,我们应当将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定格为“促进实现依法理财,规范财政分配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改进财政管理”。确定这样的目标,一则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二则符合现实情况和长远要求,三则有利于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的作用。

第二,关于构建预算执行审计体系。我们曾经提出预算执行审计要“以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以对财税等部门组织和参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为重点,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预算外资金审计为补充”,这一体系基本上是可行的,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引导作用。根据两法的规定,以及后来我们强调以支出为重点,现在可以提出构建“以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以对财税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主导,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重大支出、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以及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审计为重点,以预算外资金审计为补充”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构建这样的体系,要求审计机关重点关注五个方面:一要关注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特别要重视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的检查,了解在财政资金分配中财政权力行使的规范性,看其有无滥用权力的问题;二要关注预算内容的完整性。目前不少地方未将接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财政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也不很规范,造成这部分资金失去人大监督。审计机关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既要加强对这部分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又要促进完整反映预算;三要关注预算收支的平衡性。《预算法》规定:“中央政府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地方政府为了解决推进城市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中的资金缺口,又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纷纷建立各种形式的投融资公司进行举债。为此,审计机关要在关注预算内资金平衡的基础上,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开展审计,真正把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负债纳入审计视野,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四要关注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力度,揭示资金闲置而没有发挥效益或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五要关注预算执行的刚性。预算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就要得到严格执行。但目前未经法定程序,自行调整预算、各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相互调剂的情况比较普遍,这既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怎么样对待和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研究提出积极性的审计意见,以切实加以解决。

第三,关于突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预算执行审计,顾名思义是指对预算安排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审计。从两方面的审计内容看,支出是重点。这在前面已经提到。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去突出这个重点?笔者以为,以支出为重点,就必须沿着资金的流向去开展工作,按照“财政资金到哪里,就审计到哪里”的思路,坚持从财政部门分配和拨付预算资金情况的审计入手,延伸审计部门、单位和有关方面使用预算资金情况,突出对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效果情况的审计,并加强分析研究,提出积极性的审计意见。这三方面的审计工作要形成一个链条,一环扣一环,力求把情况调查清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审计结束后做到审计工作报告重点突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第四,关于提高预算执行审计效率。这是一个新问题,过去我们很少研究,现在看来也非解决不可。怎么解决?笔者觉得首先应该分析一下提出审计效率问题的原因:从外部讲,主要是因为我们现在现场实施审计的时间太长;从内部讲,我们确实也需要加强审计效能建设。在明确这一点的前提下,我们要研究怎么去提高审计效率,缩短在现场实施审计的时间。现在看来,提高审计效率关键是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培养审计人员的现代审计理念,帮助审计人员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具体地讲,一要加强审前分析,在进行多维分析、把握总体的基础上明确审计主攻方向;二要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切实体现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始终围绕重点开展工作;三要切实推进包括审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方法、技术手段在内的审计技术进步,突出抓好计算机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应用。既要把计算机作为一个工具,发挥其辅助审计的作用;又要把计算机作为一个系统,实现必要的联网审计;还要把计算机作为一个对象,开展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和软件的审计。

第五,关于凸现预算执行审计效应。预算执行审计应当对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很好作用,但现在一些问题屡查屡犯确实对这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当然,现在人们所说的屡查屡犯与实际情况的屡查屡犯不完全相同。由于审计机关每年确定的审计对象不同,而每年查出的问题有些相同,这不能叫屡查屡犯,只能认为是查出同一类型问题。如果同一被审计对象,每年都查出同样的问题,才应该认定为屡查屡犯。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审计都应当起到威慑作用。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威慑作用还不够。解决这个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三方面的制度:一是督查制度,即对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二是公告制度,即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告各项审计结果。这样可以促进搞好整改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三是问责制度,即实行对预算执行审计所查出问题的问责,并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起到惩戒威慑作用。如此从制度上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发挥作用,其效果才能凸现,才能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新举措

(一)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逆向思维,从需要出发安排审计项目。现在有些地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搞得不怎么好,责任不在审计人员,也不在审计机关的各个业务部门,主要是因为领导没有好好统筹谋划。统筹谋划是搞好预算执行审计的关键,也是先决条件,特别是在《审计法》明确提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的要求后更应当做到这一点。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说明计划或者说策划是很重要的。对预算执行审计我们要采取逆向思维的方法来策划,也就是说要从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做好最后的审计工作报告来考虑和安排工作,研究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的执行。这样,才不至于在审计结束时总感到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或者差了什么,使报告的内容不丰富,不能满足政府和人大的要求。

(二)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整合审计资源,实行一体化审计。《监督法》对审计工作报告时限的规定给预算执行审计留下较多的时间,这对我们组织好预算执行审计比较有利。我们在作好计划的基础上,应该围绕预算执行组织开展各方面的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这个大框架下整合审计力量,做好各自的工作,做到一切着眼于突出预算执行审计这个主题,一切融入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一切充分考虑满足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也就是说,要实现各个方面、全部财政性资金一体化审计。这样,才能既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又使预算执行审计内容丰富、形成整体效应。

第6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尤其是近年来,计算机审计在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逐步发展。作为开展计算机审计、确定审计重点及编制计算机审计方案的基础,研究被审计单位的数据情况,编制规范的审计数据分析报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新的审计方式条件下体现审计成果的重要手段。

在本文中,我们主要简要介绍一下审计领域中数据分析报告的目标定位、适用范围和对象以及构建的原则。

一、目标定位

内容往往服务于目标,目标决定内容,因而数据分析报告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内容,我们应首先明确其目标定位。

构建数据分析报告的目标概念在外延上有所侧重,定位于为处于信息时代的审计服务。因此,它需要统一并且服务于审计这个大目标,但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根据《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的总目标是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认为构建计算机数据分析报告的总体目标是结合业务审计的具体目标,通过数据分析,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审计决策,从而支撑制订的审计实施方案。这个总体目标总是可以划分为具体层次上的目标。我们认为,从属于其总目标,构建数据分析报告的具体目标应可以描述为以下3个方面:

1、进行总体分析。从审计工作需求出发,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业务数据进行总量分析,把握全局,形成对被审计对象财务、业务状况的总体印象。

2、确定审计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在对被审计对象总体掌握的基础上,根据被审计对象特点,通过具体的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合理的确定审计的重点,协助审计人员作为正确的审计决策,调整人力物力等资源达到最佳状态。

3、总结经验,建立模型。通过选取指标,针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建立具体的分析模型,将主观的经验固化为客观的分析模型,从而指导以后审计实践中的数据分析。

以上3个具体目标的联系是紧密的,不是孤立的,只有在进行总体分析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的确定审计重点,并在对重点内容的分析中得出结果,进而实现评价的过程。如果单单实现其中一个目标,最终得出的报告将是不完整的,对制订审计实施方案也没有可靠的支撑作用。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

首先本文所论述的数据,是在信息化环境中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时需处理的电子数据。为了明确分析对象的范围,我们制定了对于数据的三个限制条件:

①来源于信息系统中,包括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

②能以数据库中二维表的形式存储于计算机中;

③有助于审计分析。基于这些限制条件,数据应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和补充数据(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地方采集与数据分析相关的数据)。我们可以根据需要分析其中一种或几种数据。

其次,数据分析报告所记录的对象是计算机审计中审前调查阶段所作的数据分析的过程及结果。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数据分析报告应在计算机审计审前调查阶段数据分析完成后撰写,为制订审计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三、原则

我们认为,编制数据分析报告总体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

数据分析报告中所使用的名词术语一定要规范,标准统一,前后一致,基本上要与前人所提出的相一致,例如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时采用了“税收比率”这个已存在的指标,就不能自己重命名为“税收收入比”等其他名称。

2.重要性原则。

数据分析报告一定要体现审计的重点,例如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中,就应该重点选取真实性、合法性指标,构建相关模型,从数据上进行分析。并且反映在分析结果中对同一类问题的描述中,也要按照问题的重要性来排序。

3.谨慎性原则。

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制过程一定要谨慎,体现在基础数据须要真实完整,分析过程须要科学合理全面,分析结果可靠,建议内容实事求是。

4.鼓励创新原则。

第7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控平台;路径

1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现状

1.1基本现状

科研作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并将其放在首要战略地位,不仅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还持续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2014-2019年我国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增长170.13%。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其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大量科研经费投入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较好的调动了科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19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当年中国国内论文数量为44.8万篇,其中66.3%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国的SCI论文占到世界总量的21.5%。如何管控好海量的科研项目和配套经费,这不仅关乎科研项目的成效,更是防止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甚至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管理者必须解决好的实际问题。

1.2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际运行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一是对科研预算编制不够重视。二是科研预算编制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三是科研预算编制和实施未形成合力。四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五是科研经费的适用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重立项,轻管理”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二是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缺乏专业指导。三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过于笼统。四是相关部门本位思想严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五是科研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不够。

2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路径

以“做好两个优化,搭建一个平台”为纲,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2.1做好制度优化

制度就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好的制度,有利于推进工作,不好的制度,不仅影响甚至阻碍正常科研工作的开展。目前高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散见于各处,且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僵化、老化,与实际有一定脱节,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执行者遵守,也不便于监督者执行,所以优化整合现有制度,夯实科研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基础,是提升加强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之基。

2.2做好流程优化

流程是事物进行过程中的次序或顺序的布置和安排,是向既定目标有序前进的保障。简洁、明了的流程是避免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针对该校目前科研预算管控流程不清晰,链条冗长的实际,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流程,删除多余环节,减少不必要环节,组合重复环节,保留必要环节,让流程中的管理层掌控目标,各部门明确在各环节中的职责,经办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大家按部就班,高效推进科研预算管控工作。

2.3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

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即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全校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发设计集科研项目和经费预算两大板块为一体,功能涵盖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结项审核,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经费审计等流程,管理层、各部门、各经办人多层级参与的信息网络互通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提高该校科研经费费管理工作的效率,让项目信息在该平台实现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变科研经费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管理。

3搭建信息平台的构想

3.1项目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旨在通过系统手段,科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全流程中的各种行为。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调整、预算监测四个模块。3.1.1预算编制模块为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项目预算编制。对于项目审核通过已经立项的项目,用户(项目责任人)可以在系统进行预算编制,用户页面展示个人所有立项项目的预算编制状态,分为“未编制”、“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并可以查看预算编制当前状态的全部内容,“待审核”、“审核通过”状态的预算不可进行修改。(2)支出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支出类别页面,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管理费、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支出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支出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3)来源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来源类别页面,包括企业经费、捐助经费、单位划拨经费、自筹经费、政府专项经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收入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收入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4)预算提交。用户完成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填报,形成完整的预算方案后,将所有预算内容汇总后提交到项目所在部门处,项目所在部门初审后,将项目预算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3.1.2预算审核模块实现预算编制的线上审批决策,同时保证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及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预算审核人员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根据接受的信息,维护管理预算审核委员会的人员信息,确保预算审核人员确定后能够及时获取审核权限,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目标相关性审核。该模块中,预算审核人员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项目任务目标,各项支出是否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3)政策相符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项目预算涉及的政策及制度,预算审核人员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及财会制度,符合经费管理规定,预算的开支范围、额度、标准是否符合具体规定。(4)经济合理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同类科研各子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审核人员可以参考同类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核支出的经济合理性。(5)预算审核意见汇总。预算的分类审核完成后,在预算审核组负责人处汇总意见,预算审核组负责人依据上述意见,对预算编制提出整体意见,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反馈给系统。(6)审核意见反馈。系统根据审核人员的结论意见,将审核通过的预算编制存档,并将预算编制状态调整为“审核通过”,展示给项目组;审核不通过的预算编制则直接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3.1.3预算调整模块考虑到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主、客观条件变化,保证预算的严肃、合理性,为项目开支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防止预算的经常性更改,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调整申请。项目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调整页面进行申请,填报预算调整的子科目、原因、金额等格式化文本,向预算审核委员会进行提交,状态标记为“已提交”。(2)预算调整审核。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后,系统向预算审核委员会推送相关申报情况,预算审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状态标记为“已审核”,并反馈至系统管理员处。(3)预算调整执行。系统接收到审核组的意见后,对于“审核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根据预算调整的审核意见,记录预算调整审核全过程,根据预算调整申请的内容,调整系统内预算指标,向用户反馈审核通过的意见,并更新项目预算编制,用户界面显示预算调整审批的过程及结果,展示更新后的预算编制内容;对于“审核不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将申请反馈至用户处修改,用户可以撤销或者重新申请。3.1.4预算监测模块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执行信息查询。预算执行模块与财务系统对接,通过请求调用财务系统数据,展示项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供项目组及管理人员查看。(2)预算监控。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将项目进度与预算进度进行匹配,在系统内设置项目预算执行的临界值。当项目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情况达到临界值,系统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财务系统,并由财务人员操作财务系统,暂停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报销。同时,系统向用户发送通知告知冻结情况,提醒用户及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用户发起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获得批准后,系统根据新的预算编制情况,为用户调整预算执行指标,并向财务系统发送信息,解除相关费用报销限制。(3)预算执行报告。系统定期对全部项目进行预算执行数据收集,从收入、支出、效率等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生成预算执行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供其进行决策参考。(4)项目资产入库。项目组购买设备、材料或研发出实物成果,交由运营管理部门进行采购、运输、入库、保管,当项目组需要使用时,应通过系统向运营部门申请使用。(5)预算评估考核。项目过程中,考核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评审,审核评估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与考评系统对接,将预算执行情况与个人考核考评相挂钩,作为评估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6)预算审计监督。项目过程中,审计及监督部门能够随时介入项目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时,监督部门通过系统向项目组发出通知,要求整改或中断项目。

3.2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是管理项目研发进度,实时追踪项目进展情况,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研发计划、研发实施进展、阶段评审三个模块。3.2.1研发计划模块在管理研发计划文本档案,通过研发计划生成各项进度指标,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计划申报。项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发计划申报界面,填报格式化研发计划文本,明确研发任务、研发周期、研发用途,细化计划任务及时间节点,项目研发计划被提交至项目管理人员处,进行研发计划审批。(2)研发计划审核。用户上传研发计划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操作,审核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将意见反馈至用户,由用户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用户可以查阅研发计划书。审核不通过的,用户需要重新修改提交。(3)研发计划任务分解。研发计划审批后,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研发计划,为研发人员提供量化可视的研发进度指标,分配工作任务,研发人员完成指标内的工作后,相应的进度将提高。3.2.2研发实施进展跟踪监测进度完成情况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工作上报。项目组成员定期上传个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格式化文本,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汇总,形成项目组定期工作计划、总结后上传至主管部门。(2)研发进度量化。系统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与研发进度计划相匹配,量化评估研发进度后,将工作内容及工作完成度更新至工作任务界面,供有权限查看的用户了解项目实时进展。3.2.3阶段评审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阶段报告申报。系统根据项目计划书,设置关键时点提醒功能,用户将接收到系统发送的阶段报告上报信息,用户需在研发计划所列示的重大时间节点前,整理阶段工作成果,填报阶段成果格式化文本,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阶段报告评审。用户上传阶段报告后,系统管理员将报告发送至评审人员处,评审人员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长处汇总后,系统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评审意见作出后,如评审通过,则阶段报告任务完成,相关报告归档并不可修改,供相关人员查阅调取;如评审未通过,用户可以进行一次申诉,提交补充材料后由评审人员审核;如申诉未成功,则相关阶段报告作废,状态显示为“审核未通过”。

3.3项目结题管理

项目结题管理旨在规范项目结题流程,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成果转化,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项目结题管理模块有以下功能:3.3.1结题申报(1)项目结题报告上报。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组全部工作研究资料,撰写格式化的结题报告,提交项目工作总结、研究结论及成果运用方式方法,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2)报销终止模块。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组成员在结题截止日前报销所有财务费用,所有报销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向财务部门发出账户冻结指令,终止项目相关的一切报销行为。(3)资产清查系统。财务系统受到项目终止指令后,会同运营部门清点核对项目资产,将系统中的资产全部列入封存状态,关闭资产申请使用功能,编制项目资产负债表及预算执行表后由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财务报表发送给项目负责人。3.3.2项目结题评审一般由财务、科研、运营、专家等多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评审:(1)部门评审。项目组所在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审查提交材料,归档项目材料,科研技术申报及管理,将所有资料汇总提交至科研主管部门。(2)科研主管部门初审。科研主管部门接受所有部门的项目结题报告,统一进行归口管理,同时对材料完整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后将对应资料权限开放给相关评审部门。(3)运营管理部门评审。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的实物成果,对项目组提交的实物成果完成入库封存操作,对实物物资出具保管及处理意见,同时出具会签的评审意见。(4)财务管理部门评审。财务部门收到项目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财产作出清算工作,完成项目结题财务处理,在系统中录入项目结题时间节点的资产负债情况,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出具评审意见。(5)专家组评审。专家受到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任务完成进度、成果结论、运用转化等作出专业评价,出具科研报告验收意见。(6)科研主管部门终审。科研主管部门汇总各评审成员单位的评审意见,形成总的评审意见书,向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分发,再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反馈至项目组处。3.3.3项目结题对于项目结题终审状态为“已结题”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配合项目结题。项目结题后,项目组用户显示项目为“结题”状态,同时关闭项目的所有修改操作功能,归入历史档案作查询调阅使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在完善科研经费申报流程和审批流程的同时,提高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的科学性,以实现科研项目全过程管控。项目在实施工程中,通过系统及时汇报进展,让决策部门了解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目标及任务。监督人员能够动态调阅项目经费的申报审批文件,将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的情况形成指标,录入项目考评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阶段性评估,杜绝考核和拨款两张皮的问题。同时,通过平台高效的档案管理功能和用户行为记录功能,防止角色缺位错位,甚至违规操作。最终实现一个平台既要管科研项目的“出生”,又要管科研项目的“成长”,还要管科研项目“消亡”,更要管科研项目全程可复盘追溯。

[参考文献]

[1]邵亚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以S大学为例[D].苏州:苏州大学,2016.

第8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摘要:本文对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报表进行了简要分析,从不同角度对中美政府财务报告加以比较并得到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联邦政府 财务报告 会计基础 净费用表

根据1994年的《美国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美国财政部于1997财年开始编制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按联邦政府层次划分,可分为联邦部门与单位财务报告和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前者由联邦部门与单位负责编制,后者由财政部负责编制。合并财务报告的主体包括美国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及各联邦机构,以避免报告主体的不完整而造成信息缺失并进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年度是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财务报告的时间不能超过财政年度结束后45天(11月15日)。正式提交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并于11月15日在政府部门与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构成

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编制的,包含六张财务报表,每张报表反映的内容不同,但在不同报表中的数据又是相互关联的。

(一)净费用表

净费用表包含的项目有:总费用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会计主体的全部费用。赚取的收益是政府以一定价格向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而实现的交换性收益。精算损益指对联邦雇员和军人养老金、其他就业后福利和退休福利。净费用表的会计恒等式为:净费用=总费用-赚取的收益+精算损益。净费用表主要目的是告知美国公民联邦政府每财政年度提供福利和服务的成本。

 

(二)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

该表报告联邦政府的营运结果,包括特种基金运营的结果。报表列报了主要由政府凭国家主权权力取得的税收、关税、估定罚款收入、罚没收入等非交换性收益。政府总费用减去赚取的收入得到净费用,净费用减去税收和其他收入就得到政府运营净成本,还包括影响净财务状况的一些调整事项和未匹配交易项。

 

(三)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调节表

该报表用于调节营运和净财务状况变动表上的净财务状况数额和综合预算赤字的差异。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计量基础。营运收益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营运成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调节表以营运净成本为起点,按照营运净成本和综合预算赤字各组成部分,逐项列报由于两者会计计量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

 

(四)综合预算和其他活动的现金余额变动表

该表实际上是通过调节一个财政年度内综合预算赤字与现金及其他货币资产的变动,解释预算赤字是通过什么方式得到融资的。预算赤字是一个特定财政年度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报表列示了预算中包含的非现金支出,和影响现金余额但不包括在预算支出中的项目以解释现金和其他货币资产变动的原因。

 

(五)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披露联邦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财务状况(净资产或净负债)。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与政府受托资产的信息相结合,可以使公众更全面地理解政府的实际财务状况。特种基金的净财务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

 

(六)社会保险表

社会保险报表报告最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的财务状况精算结果,包括分别由社会保障管理局,卫生部、铁路退休理事会和劳工部管理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铁路退休、黑肺保险等项目。精算结果是对社会保险项目中长期未来财务收支测算数据的现值。对社会保险的收支测算是在对未来经济增长、人口变化等数据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保险从2006财年开始纳入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虽然社会保险表含在合并财务报表体系内,但它不和其他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报表相关联。

 

二、与我国政府财务报表的比较

(一)财务报告内容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分为本级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被确认为联邦政府报告主体的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项目和预算账户都要编制本级财务报告。具体包括管理当局讨论和分析、预算报表、四张基本权益报表、项目业绩计量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必要的补充信息。在本级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整个政府合并财务报告。

 

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几项。预算会计信息是主要的政府财务信息,但不是全部。与美国联邦政府报告内容相比较,我国的预算会计报表不能完整、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情况,也不利于报告使用者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

 

(二)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独立审计部门的审计批准方可正式递交国会和向公众披露。审计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独立审计人员对于政府受托责任履行及其依从预算情况进行客观评论与鉴证,一方面有利于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解析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督促政府官员尽职尽责、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与之相比,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机制比较弱化。虽然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也对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机关分别就其经费收支及财政收支情况及结果实施审计监督,也形成审计报告,但这些审计报告缺乏透明度,并且政府审计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往往是相分离的。

 

(三)财务报告目标比较

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反映政府对社会公众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应当有利于使用者确定政府主体当期的运营结果;应能够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主体提供服务的水准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与美国对比,我国预算会计信息应当适应国家宏观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预算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仅是概括说明,而且报告集中于预算执行情况方面,不够全面。

(四)资产负债表比较

1.相同点。美国政府会计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是按基金或预算资金分别列示的。在美国,政府会计的主体是基金,而我国对应的会计主体是预算资金。美国与我国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都不是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资产负债表混合编制的。虽然政府活动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政府自身的活动与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的活动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活动,而且,政府自身活动的财务数据和政府所属非盈利组织活动的财务数据都是分别统计的。

第9篇:结算审计报告范文

2015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哪些亮点?

按照过去的经验,舆论主要关注的是违规金额、违规部门等。如审计发现,10个省的国税部门纳税审核不严,少征37家企业税款3.18亿元;还有15个省的国税部门违规为104家企业办理税收减免5亿元;抽查的65家医药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甚至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在土地出让收支审计中发现,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违规支出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7.46亿元,还发现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在企业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因不按规定决策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16.42亿元,形成亏损或资产闲置354.45亿元。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甚至首次采取公开点名的方式,以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原总经济师杨世芳、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原总监郭振玺为案例,总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

可以发现,今年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更为尖锐,性质不同的违规金额更多。有人可能疑惑,经过多年的审计整改,财经秩序应当越来越好,为什么问题金额反而更多了?事实上,违规金额更多,主要反映了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的工作力度更大,技术手段更先进。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往前延伸了几年,同时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审计发现违规金额更多,并非反映当前财经秩序更差了,而应是审计力度大大加强的结果。

违规金额的发现及处理,可以直接挽回损失,促进增收节支和反腐倡廉,是可用货币直接计量的审计成果,其价值和意义不可低估。不过,另外一类不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即国家审计在深入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方面的作用,却往往被社会各界严重忽视。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国家审计机关一直致力于充分利用信息和专业优势,着力监督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为推动完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做出贡献。而这些,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以充分体现,是更需要重视的亮点。

亮点之一:审计工作报告的高度

――审计机关抽查600个重大项目、聚焦简政放权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情况

凡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涉及的领域,都是审计监督的覆盖范围。但是,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审计项目的选择必须要突出重点、强调成效,而非胡子眉毛一把抓。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均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立意高远。今年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稳增长、调结构相关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一般认为,审计主要关注公共权力“乱作为”,对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则更关注“不作为”。

审计发现: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抽查600个项目,涉及投资9100多亿元,有43个项目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超过半年未获批复,最长4年7个月;另557个已批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其中56个是2013年及以前批准的。

对于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审计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简政放权落实力度不够、具体措施不够协调等问题。对这些具体的单个项目的审计及分析,并非单纯地为发现若干违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目的是从宏观上透视稳增长政策及相关部署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盘活存量资金是当前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举措,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指出,存量资金的产生根源在于预算管理碎片化问题,各类专项收入、专项资金、挂钩支出等制度规定,加上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进滞后影响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使大量资金结存,由此导致当前财政资金统筹困难。而基于审计揭示问题及对体制成因解剖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已经在国务院的最新政策中得以充分体现,必将对稳增长、调结构宏观部署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亮点之二:审计工作报告的深度

――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未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成果不仅仅是揭示问题,更重要的贡献是综合各方面信息,透彻分析问题的体制成因,进而提出审计意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例如,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焦点和难点问题,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公布。改革进展如何?在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就给予重点关注。审计发现,改革方案在执行中存在框架易搭、实质难动问题,所谓清理整合尚没有触动实质利益分配。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清理归并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部门化、司处化”现象。财政部2014年上报专项转移支付133个,执行中实际安排明细专项362个;抽查343个明细专项有43个部门参与分配,涉及123个司局、209个处室。结合审计发现可以断言,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应当与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结合起来,自上而下推进,否则难以成功。

在过去,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最后一公里”,即基层政府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不善。然而,基层管理不善是否有深层次的体制原因呢?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就直指“最先一公里”,即专项转移支付在各部委的分配程序和环节设计就存在问题。只有这样基于审计证据所进行的深入分析,才能真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而非假落实、假作为。

亮点之三:审计工作报告的宽度和广度。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行费和公益金均被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