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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的依据精选(九篇)

结算审计的依据

第1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使用,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和政府监管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第三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

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四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区发改、财政、监察、建设、基司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区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建设期预(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中已竣工单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对大型设备购置、土地及物业购置、工程招标评审等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六条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年度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性;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性;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九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条依法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结束,工程承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初步验收后承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具备结算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工程结算审计,财政部门或资金管理单位依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承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资金结算。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90日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竣工决算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计结果作为工程费用结算的依据、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资金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对此予以列明。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工程预算,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区发改委、财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其核减工程价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尚未支付的,停止支付。(二)财政资金投资和非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结果确认已超额支付的工程价款,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按期收回的,将追究建设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纳。由审计部门重新审计,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而擅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部门予以通报并进行审计,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结算进行审计(审核),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中介组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

对于社会中介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审计机关应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并取消中介机构在本区范围内的中介服务资质。

第2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摘 要: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既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施工企业减少损失,实现预期利润,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方法有多种,不当的审计方法会影响工程造价,给业主或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也同样会给审计单位带来风险。全面审计法可以避免损失和风险,是目前最好的审计方法。介绍了全面审计法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要点控制。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方法 重点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规定,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而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一般由施工单位编制的,经业主初审后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终审,作为业主与承包商最终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决算是一个建设项目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竣工结算一、设备购置费、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项目监理费等费用,一般由业主财务部门组成的专业人员编制。

1.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形式与方法

1.1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形式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有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建设单位自审、委托审查。但现在要用最多是委托审查,委托审查就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然后进行修正竣工结算。

1.2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计法、增减审计法、重点审计法、抽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几种,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许多审计人员都是根据工程的规模、造价的大小、难易程度、时间松紧等因素来确定采用哪种审计方法。但是如果采用了不当的审计方法,则不仅会影响工程造价,给业主或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也同样会给审计单位带来风险。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最终审计部门要根据工程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业主和承包双方要以审计报告作为他们最终价款结账的依据,审计报告直接涉及到业主和承包方经济利益;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最新调查显示,近两年来由审计报告不严谨引起的经济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这表明业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也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给审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审计部门要对审计结果负责,对社会负责。为了使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也为了审计部门在社会上占有立足不败之地,这要求审计报告要公正、准确、严谨、科学,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则,不但会引起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纠纷,还会给审计部门带来许多问题和矛盾,影响社会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因此,审计结果尤为重要。影响审计结果的因素有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的套用和换算、材料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和规费的计取等,这要求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否则就会影响工程造价,影响审计结果;要做好这一点,最好的审计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其它方法都不容易做到这一点。

1.3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就是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造价有关方的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实物、国家和地方定额、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变化的工程量进行一一计算,对变化的定额子目进行一一套用或换算,对变化的材料数量及价格进行一一确定,对所有规费进行一一计取,然后直接得出审定价;由于这种审定价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个数字、每个定额子目全都经过审查得出的,因此这种审计结果不易出差错,是比较准确的;但这种审计方法的缺点是时间比较长,工作比较繁重,如拿时间、工作量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相比,时间的长短,工作量的多少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此全面审计法是现阶段最好审计方法。

2.工程竣工结算全面审计的重点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全面的审计主要包括工程编制依据审查,施工合同审查,协议、纪要、补充合同等资料及资料变更审查,各种签证和施工日审查,工程量审查、查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和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审查。重点控制的是工程编制依据审查,工程量审查、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和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审查。

2.1工程编制依据审查

主要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其依据主要有:①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有关决定、通知、细则和文件规定等;②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补充定额以及有关现行取费标准或费用定额;③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本地区工资标准及机械台班费用标准;④现行的地区单位估价表或汇总表;⑤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工程资料。

2.2工程量审查

工程量的计算在审核结算工作,是最为最繁琐、最耗时的,其作为结算最为主要的依据,直接影响着结算的准确性。①熟练掌握计算的规则,并对竣工图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特别要根据综合单价,区分在同一个项目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定额计算规则两者的不同之处,区分两者所包含的不同内容和特点。②需要仔细核对计算构件尺寸与图纸尺寸是否相一致,防止出现计算错误。

2.3套用定额和计取费用审查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按省或区域制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种取费标准也是由省级定额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凡是在本区域内建设的工程均适用本区域定额和取费标准规定,施工单位无论来自何地或隶属何系统均无例外。审查时看结算是否使用的是本区域定额,定额套用是否按规定和按合同进行,取费标准及范围是否遵守有关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范围。对高套定额、多取费用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2.4建设工期履行和工程质量情况审查

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罚,奖罚所发生的费用计人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必要时要进行现场勘查。由于影晌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在审计认定时要充分考虑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意见。

3.结语

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来说,把握好基本建设结算审计,既要讲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也是监督工程项目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竣工结算全面审计的重点控制,可以获得准确、科学的审计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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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苏明.财政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第3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比如XX市XX重点工程项目,2007年10月经公开招投标施工方中标承建,2008年1月开工,2009年4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建设方与施工方因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变更工程量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于2008年9月针对以上问题,对原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调整,形成会议纪要一份。2010年1月,施工方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政府结算审核过程中否定了该会议纪要的部分内容,要求严格按原施工合同执行,最终建设方按政府结算审核的价款(12302万余元)支付了相应款项。2013年4月,施工方诉至当地法院,其中一项诉求:要求建设方按会议纪要内容结算(12836万余元,比审计结果多出534万元),支付相应款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1、建设方对此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无异议;2、双方的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条款仅对审计的时限做出了约定,并未提及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准。相对此案的争议焦点有两点:一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形成的会议纪要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效?二是工程竣工结算以建设方自行认可的结算价款为准,还是以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审核为准?最终法院认定:建设方与施工方2008年9月形成的会议纪要本质上系补充协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其规范重点在于合同的订立阶段,对于此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必要而发生工程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减等情况时,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并非绝对禁止。现双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根据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进行的合理调整,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对施工方的主张予以认可;而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报告对抗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支持了施工方的诉请,按会议纪要内容结算价款。

关于财政审计的法律效力,预算法赋予了财政部门履行检查、监督本级政府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的职能,但未有更详细的操作条款;而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根本未提及财政部门及其下属评审机构;2001年最高院针对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即只有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故结合以上案例及最高院的解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系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即使项目依法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也不能认定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可以成为结算的当然依据,因司法体系对结算条款的约定有较为严苛的要求,故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否则约定形同虚设。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住建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为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可能要承担“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对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不利法律后果。

所以,为了避免以上两种情况发生,首先要完善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中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的审核结论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并约定发包人的结算审核期限不包括财政评审的审核时间,而且需明确当发包人逾期完成结算审核时,不得视为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

其次,要提倡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在结算审计多为事后审计,容易因对项目不了解而对争议事项理解错误和拉长审核时间;另外,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有关工程价款的争议事项,多半被搁置,留待结算时一并解决,这就导致可能因争议不下而造成结算被无限期拖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避免这些问题,审计人员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造价从项目决策开始到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也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积极及时的解决那些可能会影响到结算的争议事项,可大大提高审计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4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预结算审核;关键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f cost for the final examination is a necessary process in the project. O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budget and final accounts audit work audit project quality, plan to take charge and uses the unit price. There are a variety of audit, audit basis cannot do without the contents of the contract, which is to ensure that the basic project cost science, reasonable starting point. In this paper, by analyzing the content of the final audit cos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oints out that the audit points, goal i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ational use of funds for the projec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budget review; key

中图分类号:TU723.3

对工程的造价进行预结算审核在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道关键性环节,预结算审核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在近年以来,国内的建筑工程显现出超支现象严重的问题,给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与发展壮大带来阻碍。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管理以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一项紧迫任务,它可促使施工企业的资金得到的合理使用。

一、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内容

1、对建筑工程施工范围进行明确

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是确定施工范围的基本依据,如依照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对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施工界面进行的划分,桩基施工中是否包括降水费用等。明确内容可以确保施工单位杜绝虚报和谎报。

2、对工程量进行审核

工程造价的一项基本任务是计算出建筑工程可能包括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本身的工作量也很大,而且十分繁杂,所以要允许计算出的工程量有一定的误差,只要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即可。对建筑工程潜在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依据是工程的设计图纸,要求计算工程量的相关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情况十分了解,以保证计算结果具有精确性。

3、对相关的费用计取进行审核

对费用计取进行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计取的费用为定额内允许换算的费用;二是审核的费率要具有科学性;三是确保换算方式的正确性。除此之外,工程取费的确定要结合施工地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工程的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工程合同等。审核中要确保费率的计算具有准确性,对费率出现下浮的建筑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过程中要对相应的出现的变更或项目是否也有同样下浮进行审核。因此,进行费用计取的审核时,应将工程内的相关问题做通盘考虑,同时不能忽视施工地的建筑市场环境。

4、对定额套用进行审核

一是对施工过程中套用的定额要进行详细审核,同时,对相关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图纸中所设计的标准是否具有一致审核;二是对定额换算做出详细审核,确保换算内容与换算方法不出现错误。我国对工程定额在法律法规上都做出了相应规定,由于各地工程项目的具体单价存在差异。

二、预结算审核的方法

(1)全面审核法。全面审核法指的是依据施工设计图纸,现行定额、施工组织的设计、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协议)、相关工程造价计算的政策法规等,对工程数量、工程定额、单价和工程费用的计算进行全面审核。这种审核方法基本上相同于编制施工图预算所用的方法。全面审核法适用于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初次审核;也适用于投资额较小的项目;还适用于对施工单位预算进行审核。

(2)重点审核法。这种方法指的是对工程预决算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法通常用于工程量较大或工程费用较高的工程,审核的对象一般为分项工程包括的工程量。对高层建筑进行审核时还要将内外部装饰工程具有的工程量做为审核重点。对一些零星和附属项目,例如雨蓬工程、散水工程、坡道工程和明沟工程等可忽略。重点审核法还适用于对上述工程中的工程量对应的定额单价的审核,特别是对定额子目中容易造成混淆的单价进行重点审核。

(3)对比分组计算审核法。这种方法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第一、单方造价指标法。这种方法是与同类项目进行每平方米的造价的比照,以观察工程造价是否准确。第二,分部工程比例。这种方法是审核基础工程,砖石、混凝土(包括钢筋混凝土)、门窗以及围护结构等项各在定额的直接费用所占比例。第三,工料消耗指标。这种方法是对钢材、木材、水泥和砂石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每平方米耗用量进行分析评价,计算出各自的单方消耗量。

(4)筛选法。这种审核方法是首先计算出各分项工程在单位出施工面积上的工作量、工程造价、用工数量等基本参数,然后再归结成工程量、价格的用工这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在对预算所对应的建筑标准同“基本值”对应标准不符时,应对预算做出调整。再将这些数据进行汇集和优选,最后归纳为工程量、造价和用工这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对其所适用的标准进行注明。这种方法可用于住宅建筑工程,或者不具备进行全面审核条件的建筑项目。

三、预结算审核注意要点

1、对工程预决算相关资料进行的审核。

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编制通常都以工程的相关资料作为编制依据。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先对项目的相关资料做审查。这些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动态资料,审核要保证资料完整与规范。对现场施工的要求是,项目要进行签证、项目的内容与数量要明确、完整,甲方代表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进行签字,甲乙方都要有工程部的公章,只有手续齐全后才能生效。

2、对工程量进行的审核。

工程造价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工程量费用。这些费用的弹性较大,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是工程量审核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审核的难点。A计算工程量应安排好计算顺序,并依据计算规则来计算工程量。b.明确定额包括的具体内容。c.对定额子目套现重点审核,因为施工单位常常喜欢套用高级较高和价格较高的定额。d.对定额项目以外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编制出一次性单位估价表,只限于本工程的范围以内使用,审核这类补充性项目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要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经验加以高开评估。

3、对其他费用和取费进行的审核。对其他费用进行审核时,应依根据具体费用具体对待。若计取所涉及的具体问题没有事先加以明确,应结合具体情况和经验加以合理解决,若意见不一致,可请上级进行裁决。取费按施工地政策法规与签订的合同执行。审核取费的关键是各项施工费用在计算中的取费基数。对税金的审核,除审核正常税率的执行情况,还应重点审核部分含税项目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在工程预决算的分析中,要计算出人工、材料和机械等项的差价,再审核税金计取情况。

四、结语

对建筑工程进行预结算审核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在对工程预结算进行审核时,要抓住审核重点,依据施工区域、审核对象和审核形式来选择科学合理的审核方法,以确保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具有科学性,最大限度在获取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第5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关键词】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量;竣工图纸;现场签证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手段,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最终环节。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在工程竣工图的基础上,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竣工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送审的竣工资料做出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的造价审核结果。近年来,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现本人针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内容,分析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失真的原因,谈谈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内容

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该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经审核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有效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单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特别是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结算,审查时要注意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内只调量而不调价。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

7、为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二、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

1、送审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在审核中经常发现送审资料没有经过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确认,有些施工单位只送审工程量增加的资料,而不送审工程量减少的资料。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很多变更没有在图上标注等。

2、现场签证出现资料不真实、文字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甚至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等现象,给结算审核工作带来困难。目前我国,结算审核工作是事后控制工作,平常造价工程师很少到施工现场,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竣工图和现场签证,因此,现场签证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3、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是结算编制的基础。有些施工单位故意不按计算规则,多计工程量等。

4、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5、取费不按规定,计算多加少扣。

6、极少数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以致计算“失真”。

三、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注重从下面六个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与符合性审查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依据有: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竣工图、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单及现场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这些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总之,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2、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审核工程量是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才能保证结算的质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不仅要看懂图纸还要熟练地掌握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才能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3、结算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4、工程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工程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工程费用大体有四类: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二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三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四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无论是哪一类,都要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实事求是,避免差错。

5、工程结算审核人员能力和素质至关重要

工程结算审核是集技术、经济于一体的业务工作,它要求审核人员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又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懂得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采用适当的方法,能抓住关健点,把握重要环节。在专业技能方面,能熟悉变更单价的基本定价方法,准确确定变更类别;熟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了解材料市场价格;正确套用本地定额等。建设单位领导还要高度重视,舍得人力物力的投入,给工程决算审核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从事工程决算审核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

6、运用计算机进行快捷准确的辅助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

工程量及其单价是影响工程价格的两因素,工程量的准确与否决定了造价的准确与否。同一个项目,工程量应该是常量,但是常出现同一个工程经不同的人计算工程量,结果也不一样,这就是计算上产生了误差,采用计算机辅助审核就避免了这类问题。

此外,利用计算机网络有助于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价格信息、新建材品种及价格,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

第6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关键词: 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流程,造价控制,审核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settlement work is an important link of engineering realization of the anticipated benefit, in order to control the effective engineering cost, in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is needed after the settlement audit, so a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unit of interest. In this paper, and connecting with the work practice it puts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and makes the construction completion settlement examination of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enterprises and their personnel has certain reference and guidance.

Keywords: project completion settlement, work flow, cost control, audi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本文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流程以及各阶段应做好的工作研究分析,旨在明确如何严谨、有序、高效地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如何真正在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控制好工程造价,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人员高效、规范地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

1 做好审核准备阶段的工作

1.1 认真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周详、具体的方案是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避免审核工作拖期、审核工作质量达不到委托单位要求的关键。1)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首先应确定审核工作组组长。组长应具备综合的业务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协调能力。2) 由组长组建审核工作组。根据工作专业类型及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及水平,将人员做好分工,做到人尽其才,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对于工作量大、涉及人员多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还可由组长指定各专业小组负责人。3) 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审核原则、审核方法、成果文件形式等内容。制定具体明确的审核工作时间表,特别要明确送审资料提交、审核准备工作、审核、成果提交等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4) 制定奖罚措施。审核人员的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审核工作质量。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是提升审核人员的主人翁思想、团队精神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审核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必要手段,也是工作总结阶段鼓励鞭策的依据之一。

1.2做好送审资料的清点、接收工作

经常遇到在审核过程中才发现有些关键性结算资料(如签证资料) 未提供,导致审核工作停滞,有时甚至由于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审核工作返工,更有甚者在审核工作结束时,委托方提出返还的资料短缺(实际上送审时就无此资料),造成扯皮情况。笔者建议在接收送审资料时,做好送审资料交接明细表,将资料名称、份数等写清楚,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在返还资料时据此交接明细表清点即可。

1.3 做好送审资料的审核工作

审核送审资料,一方面可以检查结算审核资料是否相关、完整、有效,另一方面可以确保下一步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审核过程中由于竣工结算资料的缺陷而造成工作停滞甚至返工。审核送审资料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 检查工程结算审核的依据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完整、齐全的工程结算审查依据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承发包合同。其将工程项目的范围、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以及工程变更程序、价格调整等内容予以明确,因此,它是工程结算审核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b.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它是工程信息的直接载体,是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的基本依据。c.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补遗及澄清文件。d.承包人或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竣工结算报告。竣工结算书必须完整、有效。e.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开竣工报告以及停工、复工报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审查基础土石方开挖形式(大开挖与否) 、开挖方式( 机械还是人工) 等的依据; 开竣工报告以及停工、复工报告是审查工期索赔及与之相关的费用索赔的依据。f.变更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指令、工程洽商、索赔与现场签证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等。g.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记录及工程影像资料等。它们是延伸审计的依据之一。

2) 应当提供原件的资料是否存在提供复印件的情况。要求提供原件,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复印不清晰而影响审核,另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承包人提交伪造、变造的送审资料。笔者曾遇到承包人以原件资料存档为由提供复印件,一再坚持要求提供原件的情况下,承包人才道出了资料造假的实情。

3) 资料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例如工程结算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分别在工程结算成果文件上署名,并应签署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或从业印章,经发包人、承包人最终认价的暂估价材料设备资料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善等。

4) 初步熟悉合同,检查工程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工程相关的国家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对于上述不符合要求的送审资料,应给予退回,限时补充完善; 情况特别严重的,应以不具备审核条件为由将全部资料退回,暂时中止审核。

2 做好审核阶段的工作

工程结算审核就是依据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对送审竣工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以及涉及到的变更、索赔等费用审核的过程。

2.1 分部分项工程费审核

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综合单价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工程量审核是关键,工程量审核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要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相关定额)。审核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资比较大的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分项工程。2) 容易重复计量的项目。3) 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4) 变更工程量是否重复在清单工程量中已计算。5) 是否按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笔者曾遇到计算基础挖土方清单工程量时,考虑了放坡工程量,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的规定。

2.2 新增项目单价审核

对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或项目特征发生变化,以及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综合单价的审核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应按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3 措施项目费审核

措施项目依据结算方法的不同可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与分部分项工程实体消耗相关的措施项目(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防护网等技术措施项目);第二类,独立性的措施项目(护坡工程、降水工程、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工程等,这类项目具有独立性和一次投入的特点);第三类,与整个建设项目相关的综合取定(费用) 的措施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中的生活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等)。

上述三种措施项目的措施费具体计算方法: 第一类,这类费用一般可以随实体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CSF = 发承包双方确定 (或据图计算) 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第二类,这类费用具有独立性和一次投入的特点,应充分体现其竞争性,一般应固定不变,CSF = 合同价中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 第三类,这类费用一般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或以一定的综合费用进行综合取定,CSF = 投标时所依据的取费基数的结算数值× 投标时的费率,或者当以项报价时,就按中标费用结算。

2.4 其他项目费用审核

1) 工程变更、签证工或计日工的审查。首先要审查签证理由是否成立,只有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费用才能认可。比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其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是不应进入结算价款的; 其次要审查是否存在已含在原清单项目报价中的项目,以防止重复计算。比如,工程完工后的现场清理费,冬季施工采取的防冻措施费等均已含在原合同的相应项目报价中,不能再行计算。然后要审查签证变更资料及其附件是否完备有效。含糊不清和表述矛盾的要询问当事人,现场落实并要求补充完善手续。最后要审查发包人对确认的事项实际签证的数量及投标时的计日工单价,若投标时未报价,可执行费用定额中关于签证工单价的相关规定。

2)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必须经过发承包双方确认,在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对相应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并将该费用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3) 总承包服务费审核。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一般分两种情况: a.以总价形式固定的总承包服务费不予调整; b.以费率形式确定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分包工程价为基数乘以总承包单位的投标费率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对于合同中未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不予考虑。

2.5 规费、税金审核

审核是否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并调整,要特别注意规费费率应当按造价部门核发的规费证上的费率执行,规费计算基数应当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所依据的计算基数为基础。

2.6 延伸审核

延伸审核主要包括现场审查和施工资料的审查。对于现有资料不完整或表述不清,资料之间不能相互印证,甚至矛盾的情况可以到工程现场实地勘察。比如道路、场地硬化面积可以现场丈量,灯具、洁具、设备等数量可以现场核实。

3 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总结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总结,一方面可以提高竣工结算审核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为以后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总结竣工结算工作的得与失。1) 参与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应就审核工作中得与失写出个人工作总结。2) 组织召开审核工作总结专题会议,让审核参与人员各抒己见,畅谈得失,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进步。3) 结合参与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小组) 的工作情况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根据方案中既定的奖罚措施,对成绩突出的审核人员(小组) 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审核人员指导鞭策。4) 检查竣工结算审核方案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分析方案偏差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类似偏差的方案,以杜绝类似情况在以后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发生。

4 不断提高竣工结算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

打铁先得本身硬,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有与之适应的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积极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和考试,如造价师资格考试、清单计价规范研讨培训、定额交底以及各种计价软件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乃至企业的综合实力。

5 结语

本文结合多年审计实践经验,针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更好地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任务,协助业主实现投资控制目标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注意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也具有一

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支凤生.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方法的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2008.12.

第7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清单;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is the key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 core par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the necessary procedure and important means to reasonably determine the project cost. Doing well the construction settlement audit work has extremel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strengthening the basic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reasonably determining the construction cost.

Keyword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ing; li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中计算工程造价一种新的造价模式,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方向,同时也是招投标当事人在招投标行为操作层面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它同时激励了投标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体现,它能促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业主、企业的传统管理向市场经济下的规范管理转变。目前,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势在必行。08清单计价规范与03清单计价规范相比有如下特点:1、对规范的适用范围做了调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增设了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3、将在贯彻执行03清单计价规范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融入到08清单计价规范中,如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将竣工结算和工程计价争议等内容纳入了规范;4、08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将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08清单计价规范的施行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更加规范化,使工程结算和结算审核步入程序化。

那么,在08清单计价规范下,如何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呢?

一、审核结算依据、结算文件

结算依据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即中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等等,结算依据必须完备而且有效。结算审核前,对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等内容要认真仔细研究,理解透彻,特别是关于工程结算条款、索赔条款的规定,一定要准确把握其含义。对甲供材料清单、材料价格涨降证明、双方认可的的工程量、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等要予以仔细确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而对于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在审核工作中,对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冷静思考、认真分析,摸清具体情况,把对企业落实规范情况的审计与内控制度审计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服务。

结算文件形式上分为投标清单报价部分和变更、索赔部分,内容分为计价部分和计价依据两部分,细分可以分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部分、变更和索赔部分,所有工程量要求有详细的计算明细,变更和索赔部分要求事由清楚、理由充分、数量明确;变更和索赔手续完整,有监理、工程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及签字盖章,通过项目部审批程序;竣工图要求清晰、完整,所有改变设计的变更在图纸上清晰可查。一定要高度重视结算文件的清楚、完整、以备审核。

二、审核工程量

在08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这是03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内容,这条内容的规定对工程结算如何确定结算工程量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在进行工程量结算审核时对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大、项目金额较大的尽可能采用实算法,设计修改变更的项目可采用增减法,以搜索方式对有关项目按增加修改后、减少修改前的原则进行计量。钢筋量可按建筑类型按含量法进行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按照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于时间的关系,承包方是不需要核对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的,但在结算时,承包方要按实际完工并被确认合格的工程量去申报工程结算,第三方审核时也要以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而不能以招标时的清单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费的变化,从而引起规费和税金计算基数的变化。

在工程量审核中,一定注意是否存在利用专业交叉界限,多计重计工程量的现象存在。各专业之间的施工专业之间的配合非常普遍,联系更加紧密。施工单位有意混淆专业界限,分头多计或重复计算工程量,以此来增加结算造价的情况存在,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在这点上,审计人员一定要区分清楚,不重复计算,把好审核关。

三、结算综合单价的确认

1、清单内的项目,应执行清单综合单价;2、对于新增工程量:合同中已有使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对于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项目应按先谈好价格再施工的原则计价。4、对于市场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内的项目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对于超过约定风险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四、审查清单项目设置、计量规则是否符合新规范要求

例如:基础土方开挖,08清单计价规范下是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那么结算时基础挖土量也要按新规范的规则计算,而不能用考虑了放坡加工作面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同时清单综合单价已包括的截桩头、基底钎探、运输等工作内容也不能再以工程经济签证的形式再增加工程造价。如果结算审核时此类签证予以确认,就违背了新规范的有关规定,误解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综合单价的内涵。

五、审查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个别项目合同约定为税后成品报价的,结算时不得以清单方式进行结算;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或提前,合同有违约金或奖励规定的,结算时应按约定执行;计时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暂定金额是招标文件对未明确的工程项目给予的一笔估计的金额,结算时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款归发包人。

第8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Abstract: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mpletion balance sheet audit is described,how to do settlement examination well is discussed from four aspects.

关键词:竣工结算审核;意义;方法

Key words: completion settlement examination; significance;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62-01

0引言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建筑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价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更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竣工结算的审核,主要是以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要准确客观地实际反映工程总造价,办好竣工结算审核,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资料的完整、有效、真实是得出客观、科学、可信的结算审核报告书的保证,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基础。在审核中,经常发现送审资料不完整、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等等。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标底、投标书等。这项工作应该在审核准备阶段完成。在这一阶段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①搜集齐全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资料。

②熟悉工程竣工图纸,对工程概况有一个初步了解。

③详细查阅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对一些影响工程造价的条款,如合同类型、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变更项目计费依据、合同技术性条款、施工组织设计等认真分析。

同时搜集相关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竣工图应有建设单位、监理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

②送审工程变更签证应该以建设单位存档资料为准,并加盖建设单位送审章。

2加强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细目的数量,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数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要保证结算审核质量,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熟练地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熟悉定额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含义很重要,审查时要抓住工程量大且造价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详细计算、核对,对工程量小且单位造价低的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根据合同确定的计价方式注意区分各种版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异同点,注意计算规则规定应扣除的部分是否已扣除,分清计算范围。

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是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时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但在实际工程中,施工单位从自己利益出发,仅仅将工程量需要增加的项目以签证的形式承报给建设方与监理方,而对于工程量需要减少的项目,却无人问津,这就给审核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麻烦。由于施工单位在结算书中也未计入此项调整,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必须将相当大的精力放到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复核上,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同时要求审核人员具备一定的审核经验。

3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

重点是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单价,是否与合同单价一致,保证工程造价准确。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查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①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当变更项目和内容直接适用合同中已有项目时,由于合同中的工程量单价和价格由承包人投标时提供,对于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容易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②当变更项目和内容类似合同中已有项目时,可以将合同中已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拿来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或者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③当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在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者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时,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方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查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4审核套价取费的正确性

第9篇:结算审计的依据范文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

界定竣工决算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配合下,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竣工决算为工程建设项目组交接工作和项目组关闭提供依据,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提供基础。项目竣工决算能综合反映项目的建设时间、投资情况、概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

1.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组能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发现投资使用和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严格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加强经济核算、降低工程造价,提升建设工程的投资管理水平,实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2.为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提供依据通过竣工决算,可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通过工作量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检查有无不合理的开支或投资情况。因此,竣工决算能系统的核对各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新增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投资的效果。

3.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向上级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主要支持材料是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书、项目决算审计报告,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

4.为上级主管部门修订定额提供依据和参考通过对决算资料的积累和分析,为上级主管部门编制新定额或补充定额提供参考。

5.为建设项目后评估提供参考竣工决算通过对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分析、整理,可以为考核建设项目使用成本及新增资产价值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进行清产核资和后评估提供依据,为以后项目建设提供投资决策支持。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分析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

依据一是国家相关政策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二是总体开发方案批文、基本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等。三是项目的施工资料、变更资料等。四是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以及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五是项目财务资料。六是设备、材料、费用等登记台账及明细表。七是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八是项目执行计划。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在编制过程中,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造价,清理各项账务、债务和结余物资,整理经审定的交付使用资产、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非经营项目的转出投资,认真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装订好竣工图、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书,汇总所有以上资料和报表后按规定上报审批,存档。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注意事项

竣工决算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小组,小组中应该包括各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以达到部门相互协调的效果,特别是能有主管领导主抓此工作,有专人负责组织。由于很多项目公司在工程造价审核方面缺少人力(工程经济和技术人员)、物力、时间,缺乏经验(造价工程师审核经验、各部门协调经验),所以竣工决算前,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公司是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资料等,做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核结果,作为承包商办理最终结算的依据,是承包合同终结的凭证,也作为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决算的主要资料。项目决算报告要求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分析对比客观真实。项目费用执行责任人是项目决算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此外,竣工决算编制单位应提前了解竣工决算审计办法,准备好关于基建项目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物收支等资料,配合审计单位对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概念界定及内容分析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概念

界定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机构依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分析

1.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审计

完整性审计是指包括对项目建议书编制至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时期所有资料的审计。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工程预算、各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招评标资料、各种合同及协议书、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计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计是对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及调整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要求以及施工准备工作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的审计。

3.项目组织管控情况审计

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科学、有效;项目建设工期是否按批复要求有效控制。

4.财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审计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生产费用与建设成本以及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建设项目之间是否成本混淆,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账外账”等违纪情况。

5.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投

资计划是否按项目批复概算全额下达,建设资本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专人、专项管理,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基建收入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核定项目总投资,审查项目投资中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建设,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或因管理问题导致概算超支的情况。审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其他相关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的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超概算的情况,并分析原因。审查批复概算其他费用中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7.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

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审查交付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是否真实、准确。

8.工程结算情况审计

查阅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约定建设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检查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约定相符,有无偷工减料、人为降低建设标准或其他不按约定内容实施等问题。检查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有关结算资料,对承包范围以外另行结算的建设内容进行清理检查,关注其是否重复进行结算。检查工程设计漏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追加费用的依据是否充分,变更内容是否合理,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采取统计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查,对增加的工程费用进行复核,根据抽查资料对总体情况进行推算。检查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价差汇总情况,通过追查采购合同对比明细概算等方式对该类费用增加进行复核。对业主自行采购的物资是否超出设计范围。

9.尾工工程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尾工投资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有无超概算范围的工程内容等问题。

四、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常见问题和体会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常见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具备的条件未满足就向主管部门申请决算审计。二是竣工项目部分未按原设计图施工或未施工项目。三是实际变更与变更签证或设计不相符。四是变更工程量增减情况可能虚报或多报。五是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没有经过招标程序。六是工程管理部门或人员对于工程技术、质量与进度进行管理的同时,缺乏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管理意识。

(二)搞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