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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

第1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信仰危机;坚定;敬畏;吸引力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3-0013-02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盲目崇拜、信仰混乱、精神空虚等现象肆意泛滥。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也是不争的事实。社会思潮多元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冲击,信仰沦丧、信仰无用论充斥社会。甚至有人怀疑,共产党员还要不要信仰马克思主义!种种惑而不知、知而不信的思想状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和反思。

令人欣慰的是,中央领导集体远见卓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这是党中央适应我国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形势,向全党提出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性。重新确立社会核心价值理念或者说重塑社会信仰已经纳入我们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均在人。长期执政的共产党正面临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因此,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党员干部进行信仰教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十分必要[1]。

一、什么是信仰

(一)信仰的含义

信仰,是指对某种思想或精神的信服并由此产生的敬畏,从而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它是信仰者的思想对另一种思想的悦纳,它是信仰者的精神与另一种精神的融合,因此,把握信仰的本质,需要我们从思想内部去揣摩、需要我们从心灵深处去体会。有些人认为信仰可以是神灵、可以是圣人等等。例如对神龙的信仰、对上帝的信仰,其实那不过是精神或思想的外化或物化而已。

(二)科学与信仰的关系

科学是对现实事物本身“真”的认知,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它是认识理性,以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认识世界,能指导人们行动上改造现实世界。信仰是对精神世界“善与美”的追求,往往超脱于客观现实,是价值理性,更多表现为非理性的情感和意志的品质,它要求人们从内心深处仰慕未知世界。建立在对世界科学认识基础上的信仰,是科学信仰,比如说马克思主义信仰;建立在对世界非科学认识基础上的信仰,是非科学的信仰,比如说。科学的信仰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非科学的信仰必然会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

信仰好像并不关乎我们学习工作、生老病死,为什么非有不可呢?维特根斯坦说:“信仰是我的心灵所需要的,而不是我的远见卓识所需要的”[2]。

二、人为什么需要信仰

人之所以需要信仰,这是因为:

(一)信仰是人的本能需要,需要信仰是人天生的、与生俱来的特性

心理学家荣格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为什么身体需要盐,但每个人都出于一种本能而摄取着盐分……同样的道理,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本能的、对信仰的需要。有了信仰,人们就有了精神的寄托,就有了行动的指南。所以梁启超说,人不可无信仰。黑格尔也认为,信仰是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内在确定性。信仰的需要是与人的生存关联在一起的根本性需要。人们的信仰当然是后天形成和确立起来的,但人们对信仰的需要却具有先天的性质,只要是人,都或多或少具有这种需要。这是人类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形成的需要。

这种信仰需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了解周围世界并对自己进行定位的需要。这其实就是对于世界观的需要,而世界观则是信仰的基础性内容,任何信仰体系都具有世界观内涵。二是自我确认并追求人生意义的需要。人生活在世界上,需要自我确认,寻找自己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这其实就是一种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需要。三是希望靠某种伟大的力量以克服自己生命的有限性,并力图超越有限而体验无限的归宿性需要。简单地说,需要信仰并且能够有所信仰,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特点。需要信仰是人的一种本能,无论你觉察与否,它都客观地存在。

(二)信仰是人的一种高级精神需求,它能给人带来勇气和力量

真诚的信仰,能使人执著于自己的理想追求,并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坚强的意志力。真诚而坚定的信仰给人以极大的力量。拥有真诚而坚定的信仰的人,能够把自己遭遇到的艰难困苦当作对自己信仰的考验,并因此而获得战胜艰难困苦的勇气和力量。革命和战争时期,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夏明翰为了信仰,视死如归,他的千古绝唱:“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依然让我们热血沸腾;和平时期这样的例子也随处可见,安徽凤阳小岗村的第一书记沈浩;杭州的最美司机吴斌、黑龙江的最美教师张丽莉;安徽灵璧的最美孕妇彭伟平。他们的感人事迹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就发生在我们的眼前。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毅然决然的壮举,就是信仰给予他们的勇气和力量。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信仰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他们的信仰里一定有真诚的“善与美”。英国哲学家塞缪尔·斯迈尔斯说:能够激发灵魂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是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3]。概括地说,信仰是人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有了信仰我们才能攻难克艰,才能战无不胜。

(三)信仰是人的情感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人的需求无外乎物质和精神,物质需求的满足解决了人的生理和安全需要;而更高层次的情感需要、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则要通过不断地追求精神需求来获得满足,从而对人的心灵起到净化和升华的作用。

信仰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它能塑造人的高尚人格,提高人的思想境界。真正崇高和神圣的信仰,能够引导人不断地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人对世界和人生,能够从一种更高的层次和角度去认识和理解,从而对很多问题就会有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一个人的信仰越崇高,他的精神境界就会越高。有句格言说得好:向着天空瞄准的人,总比向着树梢瞄准的人射得高些。所以,一个人有无信仰及有什么样的信仰,制约着他的成长和提高的过程[4]。

(四)信仰是人类的群体性、社会性需要

信仰对于组织坚强的群体,完成群体的事业,具有巨大的凝聚力。信仰者拥有共同的信仰,因而具有相同的动力来源和目标追求,行动中就能自觉协调与配合,从而保持行为的一致性,最终形成强大的合力,有利于实现共同的目标。信仰对于我们的人生意义重大,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信仰。可是我们该如何选择和坚守自己的信仰呢?

三、如何选择和坚守信仰

怎样选择和坚守信仰,传统的说法是用知识武装自己;提倡积极思考,结合社会实践;反对盲目崇拜。这样的说法过于简单。我们可以把信仰的构成简单地分为三个部分:即信仰客体、信仰主体及连接两者的交流过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阐述这个问题。

(一)从信仰客体(即信仰对象)来看

信仰要有令人信服的力量。信仰是信仰主体对客体思想的悦纳,因此,信仰客体不可能借助任何强制手段来压迫信仰主体信服,它只能通过增强自身的力量来吸引信仰主体,这种令人信服的力量越大,它的吸引力也就越大。信仰对象要持续不断地增强它的吸引力,信仰主体才能自觉自愿地选择、自觉自愿地坚守。

(二)从信仰主体(信仰者)来看

对信仰要心存敬畏。这种敬畏不需要外力强制,它是一种自觉的信服和自发的敬畏。由于信服产生了敬畏心理,继而由敬畏强化了信服程度。信仰者只有做到敬畏有加,坚守信仰才由可能变为现实。坚守信仰需要敬的心理不难理解,可为什么还会有畏的因素呢?这是因为,信仰者认为自己与信仰对象已经融为一体或者成为了它的一分子,信仰对象任何损益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信仰者不愿意他人的言行损害到信仰对象,信仰者认为自己更不应该对信仰对象有任何的冒犯,这恰恰是对敬的补充和维护。

(三)从连接信仰者和信仰对象的交流过程来看

信仰产生和存续的特点,决定了其直接手段是用心灵去体会、去感悟。信仰客体要持续提高自身的力量来吸引主体的信服,信仰主体则需要始终心存敬畏来维护客体的权威。

信仰人人需要,共产党人更是如此。加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尤其必要,因此,我们在此给予强调和突出。

四、共产党人应当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信仰

马克思主义信仰指的是,对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信服并由此产生的敬畏,从而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的信仰,是能够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信仰。

(二)共产党人为什么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不是闭门造车、不是空穴来风,它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是迄今为止最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良知的科学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产生的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正是对信仰传承和发展的最好体现,其成果无疑是令所有共产党人信服的。中国共产党人实践信仰的奋斗脚步,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三大的历史时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显著成效。事实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我们共产党人克敌制胜的法宝。我们没有理由不选择马克思主义,我们没有理由不坚守马克思主义!

(三)共产党人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首先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样才能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吸引力,共产党人和社会先进分子才会自觉自愿的信服;其次共产党人尤其是担任领导干部的共产党人要心存敬畏,做到以身示范,自觉维护党的形象,避免个人问题给下级党员或者普通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从而降低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吸引力。共产党人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计个人得失,不怕流血牺牲,走在人民的前列,走在时代的前列,当好人民的排头兵,为普通群众做榜样、做表率,把信仰马克思主义作为终身境界去追求,把服务人民作为一生的履历去书写,从而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另外,共产党人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不断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还要坚持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批判。还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从而全方位地提升马克思主义的可信度和吸引力。

不管时事如何变迁,共产党人只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就能永葆先进、纯洁和优秀;共产党人只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就能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共产党人只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就能把我国建设的更加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

参考文献:

[1]黄永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N].安徽日报,2012-07-

04.

[2]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文化和价值[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47.

第2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精神信仰 主观幸福感 大学生

一、问题的提出

精神信仰是与人的根本生命价值相联系,指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身关系的核心价值原则[1]。目前信仰的心理学研究,实证研究还比较缺乏,且大部分实证性研究是关于信仰现状的调查研究,信仰相关因素的研究较少。主观幸福感(Subject Well-Being)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整体评价[2]。田丽丽等研究指出,精神信仰各维度对不同领域生活满意度的预测作用各不相同,不同生活满意度水平的学生在社会信仰和实用信仰的所有构成维度上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3]。宋兴川等的研究也表明,生活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存在一定关系[4]。Myers(2000)认为是影响人主观幸福感的因素之一[2]。这些研究均表明,个体的精神信仰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

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期,对个体的毕生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本研究以大学生为被试,探讨大学生的精神信仰及其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取随机取样法,选取福州市在校大学生共508名进行测查,剔除无效问卷,保留有效问卷482份。有关被试具体情况见表1。

(二)研究工具

1.大学生精神信仰问卷

该问卷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当代中国民众价值取向与精神信仰问题研究》”课题组统一编制的《大学生精神信仰问卷》。问卷分3个一级因子,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和实用信仰,9个次级因子,和神灵崇拜,民族主义、政治信仰和国家主义,生命崇拜、金钱崇拜、家族崇拜和家庭主义。问卷共有39题,采用5级计分。该问卷的Cronbach α系数为0.751,Spearman-Brown分半信度为0.643。.

2.幸福感指数量表

该量表由Campell编制,用于测查受试者目前所体验到的幸福程度[5]。量表分两部分,即总体情感指数量表和生活满意度问卷。前者由8个项目组成;后者由1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均为7级计分。该量表的Cronbach α系数为0.854,分半信度为0.834。

(三)研究过程和数据处理

本研究采用以班为单位团体施测,统一指导语,由研究者担任主试。

运用SPSS14.0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大学生精神信仰和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状况

1.大学生精神信仰的总体状况

表2,表明大学生在精神信仰的一级因子信仰程度上社会信仰最强、实用信仰次之、超自然信仰最弱。九个二级因子的信仰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民族主义、生命崇拜、国家主义、政治信仰和家庭主义、家族主义、神灵崇拜、宗教崇拜、金钱崇拜。

2.中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状况

根据所有被试的主观幸福感总分绘制直方图,见图1。从图上来看,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平均值为10.891,以主观幸福感的平均数为标准,得分高于平均分的人数为281人,占总人数的58.2%.因此,大学生的总体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以上水平。

(二)大学生精神信仰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1.精神信仰各因子与主观幸福感及各维度间相关分析

从表6-1可以看出,精神信仰一级因子中,超自然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负相关;社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

从表6-2可以看出,精神信仰二级因子中,神灵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负相关;民族主义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政治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国家主义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金钱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负相关;生命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

2.大学生精神信仰对主观幸福感的多元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精神信仰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以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为因变量,分别以精神信仰的一级和二级因子为自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结果如表7-1,7-2。

表7-1表明,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对情感指数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前者为负向作用,后者为正向作用;社会信仰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明显的正向预测作用;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对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前者为负向作用,后者为正向作用。

表7-2表明,、政治信仰、国家主义、金钱崇拜、生命崇拜对情感指数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政治信仰、国家主义、生命崇拜为正向作用,、金钱崇拜为负向作用;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民族主义、国家主义、金钱崇拜、生命崇拜对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生命崇拜为正向作用,金钱崇拜为负向作用。

四、讨论

(一)大学生精神信仰与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特点

1.大学生精神信仰的总体特点

精神信仰的一级因子,信仰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社会、实用、超自然信仰,这反映出我国大学生并不笃信超自然力量的作用,在遵从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也很注重实际。究其原因,这与我国多年来的思想教育工作密不可分。科技的迅猛发展,科学知识的普及,也让大学生意识到自己才是生活的真正主宰者。这与国内学者田丽丽等(2005)的研究相一致。二级因子,由高到低依次为民族主义、生命崇拜、国家主义、政治信仰和家庭主义、家族主义、神灵崇拜、宗教崇拜、金钱崇拜。这说明现在的大学生对生命极其珍视,这可能是因为社会越来越重视对青少年的生命教育,而学习成绩并不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大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越来越多,使得他们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对生命的信仰程度上升到信仰系统的核心地位。而家庭主义与政治信仰在信仰系统中处于同等地位,这可能与当代父母对家庭教育日益重视有关,他们花更多的时间去与孩子沟通,去体验孩子的内心世界,亲子关系良好,大学生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金钱崇拜处于末尾,这可能是因为大学生的生活费用一般都来源于父母,他们还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想对大学生的影响比较小。总的来说,大学生具有良好的精神信仰状况。

2.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特点

本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大学生都报告了中等偏上水平的主观幸福感,这说明大学生对其目前的生活是比较满意的,体验到的积极情感多于消极情感。这与国内金盛华等人(2002)[6]、王极盛等人(2003)[7]以中学生为被试的研究结果是基本相一致的。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为大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充裕的物质支持。此外,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核心型家庭结构,大学生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处于家庭的重心。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都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物质保障和心理支持。

(二)精神信仰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相关分析表明,超自然信仰和它的构成因子神灵崇拜均对情感指数和主观幸福感存在负相关,但相关系数均较低;社会信仰和它的三个构成因子与主观幸福感及其两个构成维度的相关较高,这说明社会信仰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密切。另外实用信仰的构成因子金钱崇拜和生命崇拜也与主观幸福感及其两个维度存在显著相关。

多元回归分析表明,超自然信仰对情感指数和主观幸福感有着负向的预测作用,即超自然信仰程度越高,大学生体验的负性情感体验越多,主观幸福感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大学生本来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限的,而超自然信仰的人相信异己力量的伟大,这使得大学生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么求助神灵,要么自责以往的罪过,使问题不能真正得到解决。而他们逆来顺受,幻想死后的来世有好的报应,因此体会到的负性情感较多,主观幸福感低。社会信仰对主观幸福感及其两个维度均有正向预测作用,即社会信仰程度越高,大学生体验到的积极情感越多,生活满意度越高,主观幸福感越高。越有社会信仰的大学生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前途越充满信心,对政治越抱有希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国际间政治地位的不断上升,他们对国家民族、政治的期望的满足使得他们体验到极大的幸福感。

在精神信仰的二级因子中,本研究表明对情感指数有负向的预测作用,这可能与宗教的教义有关。有的人把现实的苦难当成前世的报应,认为人生活在世上就是要遭受困苦,带着这样一种心态,他们总是以消极的心态面对一切事情,故体验的消极情感也较多。金钱崇拜对情感指数和主观幸福感有负向的预测作用,即对金钱崇拜度越高的大学生体验到的消极情感较多,主观幸福感较低。这可能是因为具有较强金钱崇拜的大学生容易用金钱来衡量和评价其与外界事物的关系。而对大学生群体来说,他们并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仍处于对父母的依附状态,所以,当其高度追求金钱的时候,他们得到的更多的是失望和不满等消极情感体验,而且这种消极的情感体验会辐射到其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从而导致其主观幸福感偏低。国家主义对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均有正向的预测作用。民族主义对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有正向预测作用。政治信仰对情感指数有正向预测作用。这三类信仰均为社会信仰的二级信仰因子,这进一步说明社会信仰是主观幸福感的重要预测变量。田丽丽等(2005)的研究也表明,国家民族信仰对生活满意度有正向的预测作用[8]。生命崇拜对情感指数、主观幸福感有正向预测作用,这可能因为热爱生命的人一般都认为生活是充满希望的,带着这样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当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会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去解决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也获得了更大的自我价值感,因此他们体会到的消极情感比较少,主观幸福感也较高。

五、结论

(1)大学生精神信仰的总体状况呈现出社会信仰最强、实用信仰次之、超自然信仰最弱的特点。在九个信仰维度上的信仰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民族主义、生命崇拜、国家主义、政治信仰和家庭主义、家族主义、神灵崇拜、宗教崇拜、金钱崇拜。

(2)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在中等偏上水平。

(3)精神信仰一级因子中,超自然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负相关;社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精神信仰二级因子中,神灵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负相关;民族主义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政治信仰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国家主义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金钱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负相关;生命崇拜与主观幸福感、情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正相关。在精神信仰的一级因子中,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对情感指数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前者为负向作用,后者为正向作用;社会信仰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超自然信仰、社会信仰对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前者为负向作用,后者为正相作用。在精神信仰的二级因子中,、政治信仰、国家主义、金钱崇拜、生命崇拜对情感指数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政治信仰、国家主义、生命崇拜为正向作用,、金钱崇拜为负向作用;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民族主义、国家主义、金钱崇拜、生命崇拜对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生命崇拜为正向作用,金钱崇拜为负向作用。

[参考文献]

[1]宋兴川.大学生精神信仰的特点及相关因素的研究[A].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31-42.

[2]任俊.积极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99-106;66.

[3]田丽丽,金盛华.中学生精神信仰及其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J].心理学探新,2005(3):49.

[4]宋兴川,乐国安.大学生生活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J].应用心理学,2004,10(4):39.

[5]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G].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82-83.

[6]金盛华,田丽丽.中学生价值观自我概念与生活满意的关系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3(2):59.

[7]王极盛,丁新华.初中生主观幸福感与应对方式的关系研究[J].中国公共卫生,2003(10):1182.

第3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信仰

一、共产党员信仰的基本内涵

共产党员的信仰是党员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无比热爱崇敬之情,是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体系高度笃信,是用以指导党员努力为推进党的伟大工程服务、为实现党的伟大事业作贡献的精神旗帜与理念指南。目前,我国大学生每年以百万计的人数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中的大多数有着积极、健康、向上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能够发挥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但还有少数大学生党员的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在入党后受各种影响思想有所松懈,对共产主义事业意识模糊,很难彰显一名共产党员的真正价值。

二、大学生党员的信仰问题的环境分析

(一)过度追求物质化,使大学生党员信仰的逐步消解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同时我也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对于我来讲,这是一个神圣而又赋予许多职责的使命。我是怀着无比激动和充满期待的心情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认可并且接受了我,这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和支持。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在思想上意识到自己身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并且在行动上也严谨笃行,希望通过自己的表现可以起到一些积极的正能量,积极的承担起一个党员应有的责任。所以说,党,不仅仅给了我荣誉,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但是,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我也深深的能体会到自身和一部分党员存在的共同缺点。

当代大学生党员产生的信仰问题从本质上来讲是价值观发生变化。崇拜金钱、追求物欲等不良现象有所蔓延,大学生在这种物质化的时代,价值观追求逐渐世俗化和庸俗化,失去了主流价值观的束缚以后,导致信仰成为个人自由选择的产物。此外,在党课和党会上,只有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兴趣高涨,积极认真,成为大学生党员后,很多人表现出不积极不主动的态度,对党课党会的重视度和实践度比较低,容易模糊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仰。大学生处在价值观念塑造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得价值观念降低,暂时的对崇高信仰失去坚定信念,从而失去马克思主义信仰。

(二)学校同辈群体环境,影响大学生党员的信仰

大学生党员生活学习的群体,是一个价值观念趋同的同辈群体。同辈群体之间的负面影响会导致群体价值观出现偏差,因为,同辈群体中大学生党员与群体成员价值观具有契合性,这就决定在这样的群体中不允许出现“异化”的信仰,否则就会被排斥在此群体外①。因此,同辈群体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大学生党员坚持科学的信仰,并且形成一种潜在的并现实的阻碍力量。

各种社会环境的交叉影响,会使一些大学生党员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模糊不清,对理论体系和价值体系理解不到位,更不能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来指导学习和实践。

三、大学生党员坚守信仰的路径

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中,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

大学生党员作为新世纪的力量所积蓄的能量和将来发挥的作用将是巨大的。因此,必须要切实的保障大学生党员的信仰坚定和单纯。不仅能使个人变的优秀质朴,而且有潜力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一)加强宣传力度,促进大学生党员信仰形成

利用网络、媒体等有效快捷的途径进行主题宣传。比如,播放具有代表性的党员的先进事例和电影,在微信和微博上转发感动人们的党员事件和故事,校园广播播放励志演讲和激昂的歌曲,以故事性的情节感染大学生党员的内心,净化他们的心灵,坚定他们的信仰。此外,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大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各方面,让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精神走进教材、走进课堂、走进头脑,通过宣传引导、文化传播、实践行动等,在大学生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信仰基础。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建设,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作为弘扬的主旋律,同时开展政治信仰教育的课堂和讲座,不断拓展大学生党员政治信仰教育的水平。

(二)加强高校信仰教育,促进大学生党员信仰水平提高

大学生党员的信仰教育是指对大学生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其目的在于使大学生党员形成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注重信仰教育与知识教育的结合;二是要激发大学生党员信仰的需要,提高大学生党员进行信仰选择的能力;三是要充分认识到信仰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注重信仰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此外,要开设积极有趣的党课和党会主题,调动大学生党员上党课和开党会的积极性,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提高自身的修养和信仰。

(三)消除同辈群体负面影响,提高大学生整体信仰水平

为消除同辈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加强引导,使大学生党员整个群体信仰水平的提高。其一,要重视同辈群体的影响,对同辈群体给予关心。其二,采用感染、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引导教育。其三,注重同辈群体中核心人物的价值观引导,实现其对整体信仰的积极影响。②

当代大学生党员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一定要不断净化党员的心灵,坚定党员的信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做出为国家付出和贡献所有的准备。抓好对党员的信仰教育,保持党员的崇高信仰,既是党员个人的事情,更是全党的事情;既需要党员的个人自觉努力,也需要党组织的教育关怀。(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注解:

① 张明平《大众传播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及其控制》、《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年第11期第90-91页。

② 张书林《论共产党员的信仰》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5月。

参考文献:

[1] 张明平.《大众传播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及其控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年第11期第90-91页.

[2] 韦春北.《大众文化背景下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年第10期第175-176页.

[3] 徐向秀,马庆林.《信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J].《教育探索》,2007年第1期,第89页.

第4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信仰信仰教育

一信仰之内涵

提及信仰我们都不陌生,头脑中会迅速跳出信仰这一词汇,问及含义以及对信仰的理解,能够深刻剖析者却寥寥数人,我们仅能对信仰一词作模糊理解,那么信仰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

但丁在《神曲·天堂》中说:“信仰乃憧憬之物的实质,也是未见之物的见证,我认为这就是信仰的要旨。”作为人精神活动的核心,信仰唯一表征着人类的终极关怀,对人生的价值追求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汉语词典》对信仰一词做如下定义:信仰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和指南。信仰,作为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表示对人生某种目标的选择,指人们对于某种思想、学说、主张、宗教或个人的信服与仰慕,并用以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和行为指导。在西方哲学当中,信仰主要有两方面的涵义:第一,信仰,可译为“信念”,在普遍意义上指的是一种相信、信奉、不怀疑的心理状态;第二,信仰是一种在宗教意义上当人超越问题领域达到神秘领域时产生的态度和行动。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信仰是由一个观念或意象加上一种感到对的情感所构成的,在信仰中,主体对某一对象的极度相信占核心地位。信仰属人所特有的,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和复杂的结构,是人们对其认定的最高生活价值——终极价值的某种对象的始终不移的依赖和执著不渝的追求,是人对自身生命存在有限性的一种观念超越。

谈到信仰必言及宗教。宗教,无论人们怎样去规定它,它在现代文明中顽强的生存着的事实已经不允许我们轻视它了。只要人类还可以自由地驾驭那些统治着他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还有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人类就需要某种形式的信仰,就难免会有宗教现象。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它既可以是一种意识形态,又可以是一种社会仪式或者社会组织,同时也可以是一种文化现象。但是就宗教和信仰这二者而言,我们可以肯定信仰是比宗教更为根本的东西。现代人趋向宗教不如说趋向信仰更为妥贴,当人们在从事某种宗教或者迷信活动的时候,他们的精神意识状态处于一种信仰的状态。因此宗教活动本身只不过是人类精神意识信仰状态的一种外在形式,而不是它全部外在或必然形式。信仰并不以宗教为自己的特质和必然走向,然而,宗教却以信仰为特质,没有信仰,宗教将失去自己的规定。因此,我们研究信仰必须解剖宗教,解剖宗教又必须从信仰入手。

就个人而言,社会生活具有偶然性,事事的变化会让人产生一种生命变换无常的心态,要想心理安定,必须有稳定心理的一剂良药,信仰就是稳定心理的那剂良药,它能使人的精神活动以最高信念为核心,形成一个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因素为之服务。信仰为人生树立了价值目标,当人获得信仰时,人生就有了立命安心之所,信仰由于对人生的终极关怀而成为人类精神的家园。

例如,儒家文化之于中国,伊斯兰教之于阿拉伯地区,基督教之于中世纪的西欧。正如诗人歌德所言:“所有信仰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对当代人和后代人都是光辉灿烂、意气风发和硕果累累的;人是需要信仰的,信仰是人类永恒的本性,但是人有什么样的信仰,又是离不开现实和实践的,正如人格的形成一样,先进科学的信仰是不能离开社会环境和教育的作用而自然养成的。”

二信仰教育之现状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信仰危机的问题开始凸现。一些人失去了生活的方向,整天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一些人的信仰走向极端,导致脱离实际的狂热、信仰领域里的迷茫和困惑;一些共产党员甚至对共产主义产生了怀疑……对于现代人的信仰危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的分析,但是无论何人都应有信仰。恩格斯认为:“中世纪的强烈信仰无疑地赋予这整个时代以巨大的力量,虽然这种力量处于不自觉的萌芽状态”,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成为人放弃信仰的理由。“洞察现代人的性格结构和现代社会就会看到,现代缺乏信仰已不再具有历史上缺乏信仰所曾有过的进步性了。过去反对信仰,是为了解脱精神枷锁,是反对非理性的信仰,它表现了人对理性的信仰,表现了人根据自由、平等、博爱原则,建立一种新社会秩序的能力。今日缺乏信仰则表现了人的极度混乱和绝望”。恩格斯针对中世纪以后的状况明确地指出:“信仰逐渐削弱了,宗教随着文化的日益发展而破产了,但是人还是不了解,他在崇拜自己的本质,把自己的本质神化,变成一种别的本质。人处在这种不自觉而没有信仰的状态,精神上就会感到空虚,他对真理、理性和大自然必然感到失望”。

对于现代人的缺乏信仰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的分析,但是无论如何人都应有信仰。问题在于,人需要理性信仰。正如弗洛姆所言:“人不能毫无信仰而生活。

摆在我们这一代和今后几代人面前的严肃问题是,还是基于对我们自身生产性活动之体验的理性信仰”。

就当前存在的种种问题来看,信仰危机的实质并不是人们缺乏追求,而是人们没有明确稳定的追求,即理性信仰。重新审视信仰危机,不难找出导致危机的深层次原因:首先,人们没有认识到理性信仰的重要性,因此缺乏对理性信仰的自觉主动的追求;其次,对主流信仰缺乏深刻认识,不能将其作为终身追求的奋斗目标,一旦有风吹草动,马上见异思迁。信仰危机的后果是严重的,如果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会导致人们思想混乱,迷失前进的方向。

三正确引导人们的信仰教育的做法

1.人的信仰的确立必须借助于道德和教育的作用

无论何种信仰,其内在支撑只能是道德内核。道德是信仰的根。“离开道德而言宗教,则宗教会变成邪魔歪道。”穆罕默德也说过:“道德之于宗教,就如精神之于身体。”“我是被派来完成道德的。”信仰凭借了道德的力量,因为信仰中的道德规劝不仅造就了不同的信仰人格,而且引导着信仰者走向精神的彼岸。

道德作为一种调节人与自我以及与其他各种关系的社会规范,对个体的成长具有重要作用。道德与别的学科不同,它是关于生活的学科,道德生活就是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随时都在接受着道德的调整,但是道德并不仅仅体现为规范、束缚,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人实现自我超越。人们正是在对道德追求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从而展现出人之为人的卓越风范。荀子认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正是因为拥有了道德,人才能够成为万物之尊。相反,如果没有了道德的内在支撑,人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有的人甚至还会危害社会,走上自我毁灭与毁灭他人的道路。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积淀了一系列有着深刻内涵的优良道德传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正是这种道德的力量,使得中华民族拥有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下,它一度受到了一些人的质疑和冷落,使得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度出现了混乱。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品质是中国人的根,也是中华民族的魂,是世界文明中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应成为信仰教育的重要内容。道德信仰教育不仅仅局限于传授给学生道德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使学生认识到道德对自身成长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对道德的敬仰和追求。没有对道德的信仰,纵然掌握再多的道德知识也是枉然。因此将道德信仰教育纳入信仰教育,并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非常必要的。

2.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信仰教育内容是化解信仰危机的关键所在

信仰教育的内容直接关系到信仰教育的效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信仰应该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和深刻的科学内涵。只有激起学生对信仰内容的强烈渴望,信仰教育才有可能取得实效;只有立足本国实际,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信仰教育才能与时俱进,永远保持旺盛的活力。

3.自我教育是通向信仰教育的最有效途径

人的每一种行为都是由一定的动机所引起的。动机是激励和维持人的行动,并将使行动导向一定目标的心理动力。一个人只有缺什么才会想要什么,所以人有了需要,就有了旨在满足这种需要的行为的内在动力。任何事情只有内心深处有了这种强烈的需要,才能取得最佳成效,否则一味地灌输只会适得其反。正如笔者在假期所做的民间习俗调查一样,村民对泰山老母的虔诚供奉、作揖、磕头等一系列活动充分表现出其内心深处的虔诚信仰。

美国著名作家爱默生曾说:“信仰在于肯定灵魂。”人生漫漫,世态苍苍,离开了精神的伊甸园,我们寄放灵魂的家园又该何处寻觅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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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贺麟.文化与人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檀传宝.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第5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民间信仰;城镇化;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D035,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0863(2013)10-0093-03

民间信仰是指存在于非官方社会层面里的、有一定历史传承的、具有地方特征的崇拜各种神灵的信仰体系,它是传统文化中各种宗教、巫术、有灵崇拜等经过长期融合、演化而形成的,普遍存在于民众,特别是农村之中,并对人们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信仰形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人口流动加大,大量农民进入城镇,使广泛生存于乡村社会中的民间信仰呈现出在城镇中蔓延发展的趋势。正确看待和处理民间信仰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之一。

一、城镇化过程中民间信仰活动的新特点

民间信仰的最典型表象是庞杂,包括来源的庞杂、内容的庞杂、组织形式的庞杂、活动方式的庞杂、信仰人群的庞杂。这种庞杂与城镇化进程结合在一起,使得民间信仰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分散化

在农村,民间信仰的信众往往通过对同一种神祗的崇拜而形成一个“信仰共同体”,并在相对固定的场所(如村庙、宫观等),共同举行仪式,藉此获得神灵庇佑。这个共同体的人员,大都是同村、同姓或者相邻村落的信众构成,成员比较稳定、活动比较集中。这种共同体不仅有着共同神灵崇拜的精神追求和行为模式,而且通过祭祀神灵,不断加强同一宗族的血脉联系或者同一地域的文化认同感,以此获得精神寄托和心理依靠。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农村村落的瓦解和原来聚居人群的离散,曾经举行祭祀的村庙也由于拆迁而远离信众的居所,这种信仰共同体受到了巨大冲击,过去需要共同完成的祭祀仪式,现在只能由信众个人独自完成,宗族血缘和地域文化的认同在城镇化进程中趋于淡化。相对于农村而言,对大量分散无序的民间信仰活动进行管理,难度显然增加。

(二)家庭化

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是土地,城市的土地空间寸土寸金。民间信仰信众一般很难在城镇中获得举行民间信仰活动的固定场所。加之当前我国尚未出台民间信仰的相关政策,其活动场所更难得到有效的保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原有的民间信仰活动场地、场所在被征用后,得不到妥善的安置,使得原本需要举行群体仪式的活动,只能由信众分别在自己家中摆设神龛并独自完成相应的仪式。家庭式的民间信仰活动,较之原来公共场所的活动,更具有私密性、地下性,不利管理。

(三)老龄化

城镇化进程给农民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尤其对年轻人而言,紧张的工作节奏和丰富的城市生活,特别是网络虚拟世界,占用了他们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有信奉民间信仰的时间、空间和需求。即使一些年轻人偶尔还参与其中,也逐渐流于形式,淡化内容。反之,许多移居到城镇的中老年人,对于城市快速的节奏和眼花缭乱的社会生活不能适应,心理茫然,精神空虚,更加重了对民间信仰的依赖感。邢台市某区的调查显示:城市民间信仰信众结构中,40岁以下只占32%,50岁以上占到58%,凸显出城镇民间信仰的老龄化趋势。

(四)世俗化

在市场经济浪潮推动下,城镇的民间信仰不断嬗变,其神秘色彩逐渐褪去,越来越多的世俗活动融入其中,人们不再重视祭祀对象的神圣性,祭祀时原应遵守的禁忌也被渐渐忽视,过去举行民间信仰活动的场所也演变成了进行商业活动、社会交往甚至娱乐休闲的广场。邢台市的调查中,当问及“民间信仰活动对哪些活动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机会”时,71.14%的人选择了“商贸活动、政策宣讲、公益活动”。笔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很多庙会确实已经成为了纯粹的物资交流会,并常常看到当地的计生、民政、税务等部门在庙会中摆开摊位,向民众宣讲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曾经为祭祀神明而举办的庙会,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人们进行世俗生活的重要场所。

二、民间信仰活动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民间信仰在漫长的历史嬗变中,不断与传统文化融合,特别是广泛吸收儒、释、道等宗教思想,很多仪式性的祭祀活动甚至已经演化为民俗,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对民众乃至整个社会发展都有重要影响。

(一)民间信仰活动的积极影响

1.缓解心理压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呈现出了多元性、差异性的趋势。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和瞬息万变的信息资讯,“过去共同支撑信心的精神理念的瓦解,以及当前整个社会在道德文化与价值系统方面的虚无主义,给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疑虑和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心理上以及心灵深处的动荡失衡”。 [1]而民间信仰作为“凝结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文化心理积淀” [2],为处于心灵动荡失衡中的人们提供了精神慰藉,承担了有效缓解社会心理压力的功能。

2.维护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一贯注重“德行教化”,公序良俗在社会生活中历来起着思想和体制维系的重要作用。在民间信仰的各种神明先贤身上,大都体现着人们所尊崇的道德楷模和伦理标准,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敬天法祖”的精神,“这种神圣化的精神与人格对普通信众会产生较强的引导和教化作用。” [3]特别是在道德方面,建立在民间信仰基础上的道德要比一般世俗道德具有更加强大的内心约束力。

3.优化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理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各种民间组织机构的有效参与,国家与社会组织间的相互依赖及互动合作”。[4]民间信仰没有“坚硬”的组织外壳,处于社会底层,是社会的草根力量。但正是由于民间信仰的这种草根性、松散性,使得它在民间基层有很强的亲和力、粘合力。民间信仰能够使社会的不同个人、群体,形成一个具有认同意识的共同体,同时又将传统文化根植于社会不同等级、团体、家族、行业之中,促使团体内部成员以及不同团体之间的和谐和睦。因而,在社会治理中,民间信仰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整合、协调控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民间信仰活动的负面因素

1.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利用

民间信仰组织结构松散,信众素质良莠不齐,特别是当前民间信仰活动仍处于各级政府管理空白地带,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利用,甚或演变成为反动“会道门”或组织,对政治稳定、社会安宁构成威胁。

2.容易引发

城镇化进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大量显现,尤其是城乡融合问题十分突出。而民间信仰体系松散,信众广泛,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活动频繁,聚散方便。民间信仰活动,既是信众精神宣泄、信仰强化的渠道,也是个人愿望追求、共同利益诉求的汇合地。一旦触动燃点,极易引发,甚至对社会造成破坏。

3.容易产生火灾等公共安全问题

由于公共民间信仰场所日益减少,绝大多数的信众将祭祀活动转移到家中等私下聚会场所,而传统的民间信仰活动多以烧香焚纸为主,还有的要燃放鞭炮,必然对消防安全等造成压力。事实上大多数信众家中、地下场所并不具备消防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论从民间信仰活动的空间、时间、仪式特点等看,若无严格的审查、规范的管理,极易产生消防等公共安全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三、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策略

(一)正确认识是制定管理策略的基础

当前,学术界对于民间信仰的定义仍处于争论阶段,但都普遍认为:尽管民间信仰都是以“万物有灵论”为思想基础的信仰形式,但在经历几千年能够传承至今生生不息,足以说明其拥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经历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和现代文明的洗礼中,民间信仰凭借其深厚的历史内涵和顽强的生命力,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嬗变,其中所蕴含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也随之分化,“大部分传统民间信仰已演变成无害甚至有益的文化事象,只有少部分仍起着危害民众的作用。”[5]“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具有宗教性质的文化力量,既能以普遍的价值法则影响社会成员,又能以其基于非正式规则基础之上的软约束力量规范民众言行、维持社会秩序。”[6]要充分认识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并加以扶持、借重、发挥。不可否认,一些民间信仰中包含着不利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因素,甚至有悖于现行的法律和公认的道德,特别是由于民间信仰的草根性、松散性、非官方性、非正统性,往往会被非法利用,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这就需要加强立法,通过法治精神和法律程序加以解决,而非通过意识形态进行抨击和打压。只有站在抛开偏见的基石上,客观公正地认识民间信仰,并以此作为制定管理策略的基础,才能正确发挥出民间信仰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二)转变观念是制定管理策略的前提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是新形势下深化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新探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实现社会良性互动、共同治理的新路径,为社会转型期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转变思想观念主要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作为管理策略的制定者,政府要转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思想,不以社会事务管理的“绝对权威”自居,而是以平等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另一方面,作为管理策略的实践者,民间信仰活动参与者也要从转变“被管理者”的思维,在自我规范、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基础上,本着社会参与、公共治理的原则,以管理主体的主动姿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

(三)积极引导是制定管理策略的核心

制定管理策略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引导民间信仰依法开展活动是制定管理策略的核心内容。对此,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文件,也缺乏相关的立法保障。各地从实际出发对民间信仰活动制定了尝试性的管理策略,比如:以湖南为代表的管理模式,将民间信仰纳入到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并明确规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7];以福建为代表的管理模式,将民间信仰作为宗教部门工作内容之一,尽可能参照佛教、道教等进行登记管理,并明确宗教工作部门为民间信仰活动管理职能部门;以浙江为代表的管理模式,将民间信仰纳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笔者认为,不管哪种模式,在都应以引导为着眼点,以依法管理为基本方式。第一,要加强立法,允许民间信仰组织以社会法人的身份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按照民间团体依法进行管理。第二,要加强监管,对于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具有黑社会和反动“会道门”等性质的民间信仰要依法进行管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民间信仰依法进行处罚和取缔。第三,要加强引导,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宗教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指导民间信仰组织进行科学管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民间信仰组织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财务方面的培训,协助民间信仰组织成立懂法、守法、有威望、有责任的管理团队。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协会的形式联合各个民间信仰组织共同研究自身的管理和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充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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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Zhuping. On The Power of Culture of Folk Belief[N].China Ethnic News, 2010-11-16(6).

[7]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Z]. 2006-9-30.

第6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信仰教育 必要性 内容 途径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4-0205-02

一、大学生信仰教育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弗洛姆在《为自己的人》中讲“人不能毫无信仰而生活”。信仰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是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处于知识的积累、信仰的探索和形成过程中。他们的信仰状态是动态的,尚处于摸索、寻找中;他们对信仰的追求是积极的、主动的而非消极的、被动的;他们已经认识到科学信仰的重要性。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可以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塑造大学生的理想人格,引导大学生的发展。

其次,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是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和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世界处于总体稳定,局部动荡之中。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依然在继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引进外资、技术、商品等的同时,一些西方的低俗文化、价值观念也随之传入中国,它们正在影响着中国的大学生。青年人是民族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谁拥有青年,谁就拥有未来。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有助于帮助大学生明辨是非,打破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企图。

再次,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然而,我国现在还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安居难成为社会痼疾。、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在重重矛盾中,面对各种诱惑,处于成长阶段的部分大学生信仰出现非理性化、功利化的趋向。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大学生信仰教育的内涵

(一)信仰是什么

梁启超先生说:“信仰是神圣,信仰在一个人为一个人的元气,在一个社会为一个社会的元气。”信仰,即信而仰之。信仰是以信为直接心理基础,是知、信、情、意综合作用的过程。信是信仰的心理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人的心理活动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内容之一,是人的一切确定性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了信,人的活动便失去了任何确定性,人的生活便是不可能的。[1]知、信、情、意是人类精神现象或意识活动的四个过程。信仰,就是以知为对象,以信为基础,以情为动力,以意志为杠杆的综合性的动态心理过程。黄明理在《社会主义道德信仰研究》一书中将信仰概括为:信仰是主体源于实际生活实践而对某种对象(理论、价值或人格化的神灵等)的极度信服,并视之为具有终极价值以作为自己精神寄托的强烈情感和思想倾向。[2]信仰能够为人类提供精神的家园,使个体获得某种精神的依托;信仰具有凝聚人心的功能,是分散的个体凝聚成坚强的群体;信仰能够塑造理想人格,给人以安慰,赋予人以巨大的精神动力。

(二)大学生信仰教育的内容

大学生信仰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目的在于是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3]大学生信仰教育主要包括政治信仰教育、道德信仰教育、法律信仰教育、教育。

第一,政治信仰教育是大学生信仰教育的首要内容。政治信仰是个体在一定政治环境的影响下,通过对政治认知对象的了解和深度认知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情感共鸣和与其认知相一致的行为倾向的综合的认同体系。[4]政治信仰由政治认知、政治情感和政治行为倾向构成。政治信仰为统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政治信仰是体现一个民族和国家政治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标志;政治信仰为政治秩序的稳定提供意识上的支持。

第二,道德信仰教育是大学生信仰教育的根本内容。所谓道德信仰,是指人们基于对道德于个体和社会存在发展的价值认识,以及在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的张力作用下产生的对道德(包括道德规范、道德理想和道德人格)的笃信与崇敬,并以此设定人生目标、付诸道德行动的特殊情感。[5]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精神生活方式,是人们以对世界和自身的认识为基础的实践精神,是人们以社会生活的客观现实的认识为基础的一种超越“现有”的观念。涂尔干说:“道德在我们看来无疑具有双重面孔:一方面,道德作为一种绝对法则,需要我们完全服从;另一方面,道德作为一种完美的理想,我们自发地追求着它。”道德是构成道德信仰的基础,而信仰是道德信仰的着力点。道德信仰是情感与理智的结合,是现实性与超越性的辩证统一。

第三,法律信仰教育是大学生信仰教育的基本内容。“法律信仰”源于美国学者伯尔曼的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所谓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况的上乘境界。[6]法律信仰是一种主体对法律的心理状态,是主体对法律的行为拜从。法律信服心理是法律信仰的内在动力,法律拜从行为则是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现。

第四,教育是大学生信仰教育的重要内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宗教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必将在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灭亡,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在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三、加强大学生信仰教育的途径

曾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际强,青年有希望,未来的发展就有希望。”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信仰确立的发展阶段,必须加强大学生科学的信仰教育。

首先,加强关于信仰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主义信仰的教育。一方面,通过对信仰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人们能够了解和认识信仰现象的本质和特点、规律,有利于打破人们对于信仰的神秘感,帮助人们以科学的态度看待信仰问题。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被革命、改革和建设证明了的正确的理论。理论知识是信仰的对象。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辨科学信仰与非科学信仰,最终形成科学的信仰。

其次,成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并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体验社会进步的成果。一方面,信仰是意识形态领域内容,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成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例如,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等事实,能够取得大学生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进而使大学生认同并形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科学信仰。另一方面,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使他们真正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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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蓉蓉.试论政治信仰[J].理论探索.2004.4.

第7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哲学;信仰;认识论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046-02

人是时代的产物,因为物质决定意识,因为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尽相同,所以,人与人的信仰不尽相同。物质决定意识,所以我们的信仰应当服从于客观规律,如果我们有一样的信仰,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信仰那么我们的世界会更加和谐。

一、为什么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信仰

(一)从认识论角度

信仰中内含着认知、情感、意志三种因素,认知因素即信仰主体通过对信仰客体的考察、了解形成了对客体的初步印象,经过综合各种知识加深对客体的理解,从中总结出某种观念或理论,而这种认识无论是正确的亦或错误的、实证的亦或猜测的、合理的亦或悖理的,都将造成一种信仰心态,决定性地影响着信仰主体对信仰客体所持的态度。情感是信仰主体对外界刺激的多样化心理反应,它一方面成为信仰的动力因素发挥着驱动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信仰的样式因素建构着信仰的框架、模型。意志因素从两个方面影响信仰:第一,作为保持因素能使信仰心态保持稳定,不仅规范人的认知活动,使之沿着一种有益于巩固和强化信仰的认知定向来进行,而且通过信仰主体的内在自制力和来自共同信仰群体及强大权威的他制力规范人的感情。第二,作为外化性因素,是促使信仰心态由主观领域或向行动和实践领域转化的因素,正是由于它的作用,信仰才不只是一种精神――心理的状态,而且是一种信仰的行动。无论感觉思维的生理器官,认识发生的外在环境,还是理论的逻辑推演规则都具有与人自身一样有限性。就现实直接的感觉而言,每个人的感觉内容千差万别,需要尽最大的可能才在一定的限度以内调和它们而达成共识。感觉与实在的关系实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者。实在的究竟是什么?著名的贝克莱主教只承认我们自身的心灵及其观念、情感、意志的实在性,外界事物的存在只在心灵的感知本身,而上帝的心灵最后又保证了事物在人心中存在的真实性。罗素批评说这是一种露骨的虚妄,毕竟贝克莱也没有圆满地解释人心之外的上帝存在的确实性;莱布尼茨认为是原始灵魂即精神性的单子的集合,物理学又“科学地”解释为是一堆数量极其庞大的高速运动的电子的聚合,而哲学谨慎的思索也认为现象与感觉背后并没有什么确实存在着。现象与实在,感觉与客体,这根本没有人说得圆满,也没有确定的答案。罗素尽管赞扬贝克莱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感觉主义的自我合理性,但也驳斥了他“存在即是被感知”的观念,罗素认为贝克莱混淆被感觉对象和感知作用,感觉观念,“便把存在于心灵之内这个命题转化成另一种意义上的观念了,也就是转化成凭借我们的认知行为而知道的事物本身了”。由此可见,信仰是一种心灵的真实性和实在性。

(二)从实践的角度

信仰的实践基础有两方面内容:首先是信仰的形成,离不开个体实践和人类交往实践。我们不相信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信仰,事出有因、信成有故,对因、故的探求就是认清信仰的形成过程。人类的信仰往往要通过现实实践来证明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必然性、现实性。有时通过个体实践即以个人自身的经验和实践结果来对信仰提供证明。这种个体实践证明的方式在宗教中最广泛地存在和使用着,如信徒传教过程往往采用这种以自身为见证的证明方式。这种证明虽然有狭隘的个体经验性质,缺少理论和社会实践深度,处于信仰证明的浅层次上,但亲身经历有一种神秘的直观性,远比书本知识和间接经验直接,这种传播大多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在对传播者了解和信任的前提下,会增加对信仰客体的可信度。与个体实践相比,群体实践有更大的规模和更大的力量,也具有更为根本的性质。个体实践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日常生活经验和感受的方面,还有参加一些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体验。个人信仰会受到社会大环境交往人群的影响,产生变化。其次是信仰对人们今后的实践起着指导作用且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信仰深藏于人的心灵深处,它通过人的行为来显露,并且信仰可以调节人的行为,锁定人努力的方向,明确成就事业的目标,增加行动的信心和勇气,所以信仰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而把信仰运用于实践,也随之成为人的重要的历史任务之一。

(三)从自身的角度

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汲取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的精华之后而形成、发展起来的开放的科学体系。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结合起来,汲取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精髓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一般规律的科学,它能够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探索和揭示科学真理,创新和发展思想文化,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时,马克思主义还是科学的价值观,能够为我们判断是非、分清曲直、明辨善恶提供基本价值尺度。

二、如何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信仰

(一)理论联系实际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科学和标准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要产生实际成效,需要完成从思想认同到实践认同的转化。因为空洞的理论是无法说服群众和赢得群众的。要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特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以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理论,使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和自身生活的提高中感悟理论的正确性,增进大众对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认同。为此,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始终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需要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解决大众关心的重大现实问题为突破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马克思主义是大众的理论,是为大众谋福利的。只有这样,理论才能说服群众,才能为群众所掌握。让群众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科学是可以指导我们实践的一种标准的规则,让这门科学深入人心并被信服从而在心中升华为一种信仰。

(二)由个性到共性的认同

每个人的经验是私人独有的,这是认识中呈现的个人性,从此,在理论上我们无法推论信仰会统一,更无法强求信仰的一致。但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生活,人们总会面临共同的问题,作为人类总会采取相似的措施,总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时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总需要有一个核心的理念,一种统一各民族人民的民族精神,一种集中的、能为大多数人共同认同的政治观点,一种为大多数人追求的政治理想,这就是信仰的社会性。信仰从表面上看是主体意志的体现,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是,一种信仰一旦建立起来,就成为人们判断是非曲直的内在标准,成为衡量自身或他人行为道德性的伦理尺度,成为未来社会走向的政治原则。故此,社会成员的信仰指向,无论对个人的一生还是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由此可见,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个性到共性的认同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一种信仰的必要途径。

(三)信仰也要与时俱进

事事有矛盾,信仰也不例外,毕竟我们的认识是有限度的,信仰中也存在矛盾,那么对信仰理论探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说明我们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性和艰巨性。推动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关键是马克思主义要体现时代性,增强理论的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而理论只有彻底,才能说服人,才能掌握群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彻底性,只有在新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中才能有效增强,为此必须不断地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这一过程其实就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是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信仰的必要条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创新和深入并与时代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一种人生信仰是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目的和结果,理论创新不仅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入,而且也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信仰。

三、总结

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列宁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他们科学地揭示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巨大反作用。由此可见,意识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成为一种信仰更加会推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孙正聿.哲学通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第8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 信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

信仰作为人对自身生活意义的深层次反思和终极价值目标的追求,是构建、把握理想信念的精神机制,是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信仰是一个人的基本态度,是渗透在他全部体验中的性格特征,信仰能使人毫无幻想地面对现实,并依靠信仰而生活。因此信仰对人类精神、心态、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引导意义。是否坚定科学信仰是全人类都在关注的问题。目前,由于国际共产主义力量的削弱,国内不和谐现象、多元文化的碰撞与挤压,加上由“经济人”效应导致的信仰物化、信仰冲突、信仰缺失等种种社会不良现象,对中国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导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为强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信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加强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为培育公民社会主义信念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一、信仰是价值观念的灵魂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念,而价值观念的灵魂则是信仰。“所谓文化说到底就是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理想、信念、取向、态度所普遍持有的见解。中西文化的不同,古今文化的不同,一切文化的不同,最根本的是价值观的不同。文化的社会作用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作用”。[1]价值观念是人的观念的一种,是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等的系统。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的形成并发生作用是人们在长期的价值实践中不断地积累价值经验和知识的结果,是主题、人自身在成长过程中形成的。在李德顺看来,价值观念的来源和本质是“人的灵魂的自我形象”。所以一个人的价值观念也就是他的深层精神面貌,决定人的深层面貌的不可能是人的某种知识观等,而只能是“人应成为什么样的人”。“人的历史方位感”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同等功能的信仰。

信仰就是人们对人生以及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起源、存在、性质、意义、归宿等重大问题的认定和确认,并以此形成人们的最高价值理想和终极目标,对于终极价值的理解和追求形成特定的终极价值观念。正是信仰的终极性,使得信仰居于价值观念系统的核心地位。价值观念是人类价值意识的观念形式。从观念形态的抽象水平和系统程度上,人们认为价值观念大体可以包括信念、信仰、理想和目标等几种形态。为了说明信仰是价值观念的灵魂,就要分析信仰、信念、理想三者的关系。

信念,即人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实际地体验了怎样想和怎样做才有益、有效的基础上,自然地形成的一些思考和行动的模式。当他人的一定总体性、普遍性的观念和态度确立时,信念就成为信仰。

信仰,是人们关于普遍、最高(或极高)价值的信念。一方面,信仰是一种信念,具有信念的基本特征,即对于某些尚未被实现和证实的客观状态、观念等的确信。正像信仰和信念都有“信”一样,不相信的东西当然不会成为信仰对象,另一方面,并不是任何信念都成为信仰,信仰是信念的一种特殊的、强化的高级形式。就像“仰”和“念”两个字的不同一样,信念只是一种意念,信仰则是一个整体性的精神姿态、一种综合的精神活动。只有关于极高或最高价值的信念才能够成为信仰。因此,信仰的实际功能强于信念的功能。

理想,是价值意识的最高范畴。它是以一定的信念和信仰为基础的价值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体系以关于未来的实际形象为标志,它为人的思想和活动及其结果提供着自觉的典范或“样板”。从内容上看,理想是信仰中最高(或极高)价值目标的具体形象,从形式上看,理想是知识逻辑和情感、愿望、目的等的统一,是对现实的反映和对未来的价值预测、价值导向的统一。理想的形成和对理想的把握与持有靠的是信仰。因为,信仰本身不仅具有理想所具有的目标性意义,而且它是理想所不具有的一种人类把握和持有知识以外的特别是关于未来的精神机制。信仰依靠它的终极性,能够将现实与未来联系起来并从中获得动力的功能而占据价值系统的鳌头。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内化为国民信仰

价值观念作为对价值意识的积淀,往往成为意识中深层的心理结构,从而升华为信仰。信仰以浓缩的形式从某一特定的角度反映着主体的基本价值观念。信仰是人类特有的精神存在和精神生活的本质形式之一,是人类文化和文明的内在条件之一。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信仰是全部价值追求的指向机制、定向机制、导向机制,人类的精神生活中不能没有信仰。重建信仰是社会转型时期我们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重要任务。中央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这就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转型期间重建信仰联系起来了。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多元价值观念的有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就是对多元价值观念的引领和调解。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指导思想与信仰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意识形态的旗帜,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长期信奉的理论。因此要与信仰联系在一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也必须要和信仰联系在一起,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也是和信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民族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动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属于道德的范畴,更要与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人人都信仰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社会才能和谐。这四个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念的具体体现能为广大人民深刻地理解和接受,就可能升华为全社会的信仰。

“法制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只有被信仰,才不至于形同虚设。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成为信仰,才能为社会转型期间人们的生活提供一种精神家园。从价值论角度阐释,认为信仰是“基于一种共同价值目标期待的基础上,所共同分享或选择的价值理想或价值承诺”[3]。信仰在人们的全部精神生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价值观念中的最高形态,确定了价值世界的最终目的和最高意义,成为了人类价值活动的向导和价值选择的依据。无论是当代中国具有转型期特点的信仰危机还是世界范围内主要以拜金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为特征的信仰危机,其本质都是人类价值活动中的选择冲突。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成为信仰,才能为社会转型期间社会的发展提供方向和精神动力。信仰既是基于现实又是对现实的超越。这种基于现实与超越现实之间的张力就以动机的形式外化并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共同的信仰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文化上的凝聚力。共同的信仰是一个阶级、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成员团结起来的精神基础、精神动力。有了共同的信仰,就有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评价标准,就可以使人们在行动上向着共同的方向努力奋斗。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国民信仰的几点建议

进入20世纪后期以来的一个重要现象,是价值观念的反思、变革和冲突,正日益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时代性的突出问题。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也必然包含和预示着价值观念领域的深刻变革和发展,要求建立起一套与之相应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体系,并将其内化为公民的共同信仰,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各项建设。

首先,信仰的形成并不神秘,都有其后天形成的实践机制。列宁指出,在“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要以自己的行动来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作为规定的主体的存在中所具有的对自己的确信,就是对自己的现实性和世界的非现实性的确信”[4]。人们的信仰是离不开现实和实践的。心里想的和口头上说的,如果没有现实的东西不断地加以证实和强化,就不能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信仰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走向兴旺,取得的一系列的成绩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社会信仰的最坚实和宽广的本体论基础,但是在实践中展开的现实总是具体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践也不断将其消极的方面显现出来,要做到巩固信仰就要依靠群众共同努力,不断地在前进过程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增强信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信仰来确立,就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合理性中展开。

其次,要加强信仰的科学化建设。信仰也有科学与不科学、合理与不合理之分。错误的违背科学的信仰会造成人生道路上的根本方向性的错误。自觉地以先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科学为确立个人信仰为基础,是形成正确信仰的根本保证。人类最好、最有效的信仰只能来自科学、依靠科学,我们的共产主义信仰来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因此,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不能抽象化、口号化、简单化和庸俗化,否则就会导致理论与现实脱节。要不断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全人民,教育和引导人们深刻地理解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同时我们不要不断地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研究和创新,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地“和自己时代的现实接触并相互作用”[5]。

最后,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社会信仰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重视意识形态对人的行为的整合功能。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实践社会信仰控制的基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从主观环境上令歪门邪道无机可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尊重信仰多元化,面对世界文化多元化趋势,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不断强化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和认可的共享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从而使人们在内在观念的支配下自觉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对任何社会、国家和执政党来说都是适用的。

参考文献:

[1]袁贵仁.袁贵仁自选集[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7.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

[3]万俊人.信仰危机的“现代性”根源极其文化解释[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

第9篇:信仰的力量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法律信仰 人为理性 内在自觉 信仰观念 理论争鸣

当前中国法律信仰问题论争及隐忧

伯尔曼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一语,在我国法学界引发了一场关于法律信仰问题的激烈讨论。这场争鸣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不仅引发了民众对法律信仰问题的普遍关注与重视,还激发了人们对中国法治发展问题的进一步思索与探求。毋庸置疑,其背后的学术隐忧及给社会现实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都值得我们关注。

譬如,中国学者阐发与争论法律信仰问题的范式与维度都基于静态的视角上,无形中把法律信仰的范围仅仅拘囿于“良法”之治上。换言之,他们把法律信仰赖以产生的基石――法律,看作是尽善尽美的人之理性。显然,上述思维视点不足以发现问题的本质,我们在观察中国法律信仰时不能仅把眼光投放于静态的应然状态,也应该从动态的角度去发现表象背后的本质。我们不应无视作为法律信仰基石的法律是一种现世的实然状态。换言之,随着时代的推演,不同时期的法律必然会表现为形式各异的时代特征,而作为意识形态的法律信仰,其必然会因法律形式的改变而随之变化。因此,视法律信仰为永恒不变状态的认识或观念是不科学的。

再譬如,随着这场争鸣的逐渐展开,我国部分学者从语言学的视角对伯尔曼所谓的“法律信仰”进行了解构,通过分析他们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即伯尔曼的话语有其独特的语境,所谓“信仰”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幻象而已。因此,当下的中国根本就不存在法律信仰缺失的问题等。此论点一出,就有学者积极回应,于是,先前对中国公民法律意识或法律信仰培育的种种探讨与努力便失去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石,质疑培育公民法律信仰行为的声音也貌似很有理性。当然,学术争鸣是可以畅所欲言,但因为学术争鸣而放弃对法治精神与民众法律信仰的培育与努力是不应中断的。

通过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如下认识,关于法律信仰理论的探讨,我们应该转化一下思维,尽量去接近伯尔曼的本意,同时本着对中国法治文明进程有利的宗旨,这样的学术争鸣才更有意义。基于此,以现世治理规范――法律作为实然状态去探讨有关中国法律信仰的理论问题,以期能够获得有利于上述旨趣的认识,从而起到抛砖引玉之用才应为我们所采取的科学态度。

中国是否存有法律信仰

在判定中国当前有无法律信仰问题之前,我们完全有必要对“信仰”以及“法律信仰”等相关问题的实质内涵进行剖析。

信仰释义。《汉语大辞典》把信仰界定为“对某人或者是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的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基于此,信仰的本质就是对行动具有指南性作用的精神领域的活动。另据学者所言,“人类的生命与其他生命形式质的区别在于,他能从自身的生理需要中解脱出来,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开辟新的领域和新的发展方向:精神的活动领域和精神的发展方向――超越包括自身个性在内的物质世界,以至于某种极境的发展方向,这就是信仰”。①依此判定,信仰即基于物质又具主观性。因此,针对不同信仰客体必然产生相异信仰,即便是针对相同的信仰客体,能否形成相类似信仰还需依仗其他相关因素。其中,地域因素是最值得关注的。“不管承认与否,事实上‘信仰’要素依然为法律所不可缺,并依然以民族国家及其文明类型为指归,也只能发生在民族国家范围内,不得不令人扪心深思”。②故此,形成相类似的信仰是有可能的,但必须把这个结论置于同一“民族国家”的语境之下。

法律信仰的内涵。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得出,法律信仰是人们的信仰以法律作为客体的精神活动领域。很明显,信仰与法律信仰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那么,信仰所具备的特征也必然会体验在法律信仰的特质之中。深入认识法律信仰的内涵,弄清以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信仰是神圣的,但却未必是理性的。信仰是在物质基础之上产生的一种精神向导,具有很明显的主观属性。马克思指出,“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③信徒们怀着虔诚心去寻求的宗教是最为“神圣的天堂”,但这种却不是人们的理性选择。它是信仰主体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一种畏惧与无奈,更多的是体现为一种无所归依的茫然。当然,信仰保有神圣性,有利于提升民众的服从意识,但这与理性无必然联系。

其次,法律是一种现世治理规则,也是一种价值追求的物质外现。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不同的立法主体会对其寄予不同的价值取向,通过既定程序转化为现实世界的治理规则,承载着某一特定时空内的生活目的和意义。但由于法律的调整范围仅限于人们的行为,所以,法律承载的生活目的和意义也是有限的。当然,法律尽管不是治理社会的唯一途径,但却是最有效的社会治理途径。此为法律信仰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基石。当然,这种法律也不全是理性的,因为这与统治者的立法价值有关。

再次,法律信仰是一种对现世规范而不是对社会应有秩序的信仰。既然信仰与法律均缺乏理性,这种理性的缺失必然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低下,那么,理性的回归是法律信仰发挥效能的必然。然而如何使法律信仰获得理性,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要考虑法律本身是否具有理性的价值追求。此外,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或认可的规范。由于法律“承载着某一特定时空内的生活目的和意义”,所以,以此法律做为法律信仰产生的基石,所衍生出的法律信仰必然具有现世性。具体而言,法律必须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旨归。于此同时,法律信仰是一种根基于现实世界的法律规范的信仰。法律信仰不能脱离客观现实,这是由法律的时空性、信仰的主观性以及地域性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

法律信仰在中国应为一个真实。法律信仰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是与法律制度的产生、形成和变化密切联系的。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和积累,形成了严谨的体系,广博的内容,具有独特的风格,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一般观点认为,中国早期法制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的,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当时并不存在法律信仰有无的争议。

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充实、积累和进步的法律所形成的中华法系具“礼法合一”这一显著特征。所谓“‘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④,在这种“礼法结合”为实质的法律规范的物质上所形成的法律信仰具有鲜明的“伦理价值型法律信仰”。“可以说,古代中国人对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宗法伦理的信仰是不亚于同时代其他民族对于宗教的信仰的。”⑤

伴随着中国政权的更迭,法律制度的演进,法制不断地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法律的“人为理性”不断显现,中国的法律信仰也逐渐发生转变,朝着自觉、理性的轨道发展。正像朱苏力所言“信仰法律可以说不仅仅是信仰问题,而是一个演进的理性选择结果。理性和信仰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一致性”。⑥

法律信仰亟需理性转化

法律信仰是理性抉择的结果,是向着靠近“理性”的道路发展的动态过程。那么,对法律信仰进行理性转换是我们当前的另一重责。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入手进行理性转化:

让法律规范本身蕴含合理性的价值。首先,作为法律信仰基石的法律规范必须具有内在合理性价值。法律本身不但要作为一种统治管理的工具,也应当蕴含有一定时空的生活目的和意义。也就是说,法律本身不仅有预测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现实的规范指导作用。

其次,蕴含合理性价值标准的衡量必须具有确定性。只有衡量标准的确定性才能给信仰主体以归属感和欣慰,使他们能够切身体会到求助法律能够获得某种满足,同时也给法律规范的实际运用提供了方便之门。很多学者都主张把“正义”作为衡量法律制定的标准,试想“正义”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却总是另人捉摸不透的诱惑。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呈现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其表面之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⑦由此看来,信仰主体求助于上述那种意义驳杂的“正义”无疑是求助于鬼神,它根本没有什么确定性而言。换言之,唯有学界对“正义”有了统一认识,以之衡量法律规范的设想才有可能。庆幸的是,近年来,法理学界逐渐形成一个统一观点,即“正义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理想性准则,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对自身生存方式及社会关系是非、善恶、美丑的理性反思,是社会实践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和谐性的概括和总结,是社会实践活动真、善、美的集中统一。”⑧暂且不去探讨这种认识是否科学,但这更加证明了衡量标准确定性的论点。

最后,法律规范蕴含的合理性价值应当以体现人性为准。中国古代法学家所阐发的“好利恶害”及“趋利避害”的人性论,无疑对我们当前的立法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律的合理性必须以体现和尊重人性,维护和尊重人们的现实利益,才能够使得信仰主体得到物质利益,以及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必定是具有功利性的,尽管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或某个法律在所有的时刻给所有人都带来功利,也不意味着功利就是或者应当是法律的唯一性质”。⑨然而,正是基于这种确定性的标准,使得法律本身体现和尊重人性,法律的理性逐渐得到信仰主体的认可。这为法律信仰的理性转化提供合理的物质条件。

让法律信仰成为信仰主体的理性选择。法律信仰就是一种基于法律而形成的具有超然性导向的精神或意识,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离不开信仰主体的自身选择。信仰主体基于理性选择为法律信仰的理性转化提供主体条件。既然“法律信仰是以相信法律是我们生活的恰切规则,并确定其(实在法)永远有待完善为特征的”⑩,那么,法律信仰的理性化过程也是主体选择的过程。

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信仰主体要成为法律的奴隶。“信仰法律并不要求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恰恰相反,唯有信仰法律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护法行为才能成为法律的主人”。{11}信仰主体不成为法律奴隶的必经途径便是信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的提升,信仰主体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够以权利为斗争武器坦然抗争,甚至在遇到挫折时仍不言放弃,始终怀着一种信仰的献身精神。履行法律义务是必须的,但对于一项制定的不好的法律,也应当遵守并且同时要竭力去寻找论据证明其错误,追求一种实体合理性。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导致对那些好的法律肆意违犯,也可以说是让信仰主体具备良好的信仰情感。

不同的信仰主体应当具备不同层次的法律信仰。由于信仰主体的职业不同决定了他们与法律接触的密切程度是不同的,所以不能“一刀切”地要求信仰主体们具有相同层次的法律信仰。尽管如此,但有一个基本事实必须要得到承认,即法律信仰是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其最低底线是法律不被违背。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首先,行使国家公权力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信仰:明确权力的界限并在相应职权内依法办事;以法律作为行为准绳,扬弃法律工具主义的思想,树立为法律信仰而献身的精神;其次,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信仰:坚守法律防线,以理性来看待法律问题;再次,普通民众的基本法律信仰:只需要对法律摆出一种“信仰的姿态”即可,也就是要求民众能够扭转义务本位观念为权利本位观念,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就行了。犹如法律“种类繁多,案例浩如瀚海,必长期刻苦钻研者始能窥其堂奥”。{12}

法律信仰的理性转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信仰理性化不仅是法律文明的渐趋成熟的标志,同时,对其理性化的追求过程本身也对法治文明的促进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法律信仰的理性化使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改革步入文明轨道。近代以来的中国法治改革朝着文明的方向进行着,虽然改革的步履艰难,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使得中国当代的法律制度逐渐趋于世界的“文明共同体”。

其次,法律信仰的理性化为当前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精神条件。法治国家的中心便是确认法律至上的地位,而法律信仰的理性化便是要树立一种法律权威,法律权威得到民众认可和信服,促使法律至上地位的确立。当然,建设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离不开法治文化的重构,而法律信仰的理性转化便是重构法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后,法律信仰的理性转化为社会稳定提供内在动力。理性化的法律信仰是高度自觉的内在诉求,信仰主体是基于一种物质需求满足后在精神层次的折服的期盼。当代社会的治理都是一种法律规则治理,所有事项都被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治理者的外在规范的要求与信仰主体内在的诉求相契合,为社会的稳定提供持久的动力。(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

注释

①冯天策:《信仰导论》,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8~19页。

②许章润:“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读书》,2003年第1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页。

④曾宪义:《中国法制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⑤黄文艺:《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⑥朱苏力:“法律如何信仰?――法律与宗教读后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增刊。

⑦博登海默:《法律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38页。

⑧《技术哲学教程》,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26页。

⑨朱苏力:“法律如何信仰?――法律与宗教读后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增刊。

⑩许章润:“法律的实质理论――兼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伦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