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法学专业范文

法学专业精选(九篇)

法学专业

第1篇:法学专业范文

1、法律类专业有: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商务法律、法制学、民法学、环境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科技法学、商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法学专业范文

有相当部分的学生专升本后对本科学校文化不够了解;参加学校活动不够积极,愿意参加专科院校活动和校外活动,不愿意接触新同学;专升本学生对学校和老师信任度不太高,总认为自己是“后娘养的”孩子,和高考进入本科的学生有距离;专升本学生在校成就感一般;专升本的同学来自不同的高职专科院校,为了加强专升本学生的归属感,本科院校也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建设具有良好班风班貌,有团结精神和良好的师生关系,有鲜明特色的班集体等,在客观上对专升本学生归属感的形成有一定意义,但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综合实力在不断增强,也把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到教育上,本科院校的软硬件建设都发展很快,发展成果共享原则的指导下,专升本学生与原校本科生在饮食、住宿、授课、娱乐、升学、就业、医疗、接受抚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校园服务。但是,专升本学生还是没有表现出属于他们这个年龄应有的对本科院校的热情。当然,这里也有个历史原因,在专科院校学习时,有部分学生一心只准备专升本的考试,既不担任班级干部也不关心班集体,不参加学校的活动,没能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锻炼,这种消极行为影响着学生管理工作。笔者曾对近几年升本的156名学生进行过调查,认为法学本科课程设置较好的占76%。认为本科课程与专科课程衔接较好的占52%,认为学生管理和就业安排较满意的占49%。

二、法学专业学生较之其他专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

现行教育制度是法学类的专科生专科毕业时要发专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升入本科院校后成绩合格的颁发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与高考直接进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所持的毕业证书有很大区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经常受到各种误解,有时甚至是歧视,很多招聘单位在用人时直接就写明拒绝接收专升本学生或者写明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变相拒绝专升本学生,还有些单位的人员不太清楚学校的一些情况,将专升本学生与函授本科、自考本科学生归类在一起,忽视人后续进步的可能性,认为高考没考好,没读上好学校、好专业、正规本科的学生都存在些问题,带有个人的偏见;法学专业的专升本学生还与其他专业有所差别,法学毕业生瞄准的就业单位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进入这些机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媒体也多次报道过,很多公务员岗位都是几百人选一人,多的甚至几千人选一人,是名副其实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也是人们心中认为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现实表现,与之相对比的是依法治国建设任重道远,基层单位甚至基层的执法单位多少年甚至从来就没有过专业的法学毕业生。

职业教育应定位于本科层次,同时构建高职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相关事宜,使高职教育有自己的独立学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建立法学类专业高职教育体系从专科到本科的模式,高职法学教育能够通向法律职业;积极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使得高职教育体系的学生本科毕业后进入普通教育体系进行研究生方面知识的学习,由应用性转为应用研究型人才。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意见》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现有的专升本制度,是高职院校向普通院校输送生源,学生由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向研究型人才过渡,但是,从专升本的学生很显然大部分缺乏研究型人才的理论功底,高职专升本学生升本之后的两年原有技术不能进一步提升,逐渐倒退,理论研究无明显进展,结果成了“四不像”既不是熟练技工,也不是初级理论研究者,这是不恰当的转型带来的问题,最后只拿走一个本科文凭而已,达不到专业培养的技术要求;对于高职理论研究还是高职学生的实习实践设备配备以及高职技术研发,高职院校都优于很多本科院校,对于法学类专业也是如此,法学类的专科院校多为行业办学,专业相关资源优于普通院校,师资队伍不逊于本科院校,唯一缺点就是不能颁发本科文凭,而本科毕业又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进入法律职业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司法考试的学历要求最低就是本科教育。为了使法学学生能在优秀的法学学习环境下多受到熏陶,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法学高职院校直接攻读本科。高职教育独立设置到本科,既巩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也促进本科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第3篇:法学专业范文

在教育行政部门干预以及市场的调节下,法学教育结构进行了调整。政法大学和重点大学法学院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主要是“研究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在这个整合过程中,一般学校的法律院系的培养目标被调整为“应用型法律人才”。[1] 就全国的法学教育来讲,各高校的培养目标应当有层次,这是整个法学教育的需求,也是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一般院校法学专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应该符合这个宗旨,即培养比较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并能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来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可以在社会各个部门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为了实现这个培养目标,法学专业实践课的考核体系也应进行改革,本文将分析当前法学专业实践课的现状并设计一套包括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以及对学生学习成绩考评的评价体系。 一、目前法学专业实践课的情况梳理 法学教学既要重视课堂上的理论讲授,也要对实践教学足够重视。国内法学院的法学专业实践课主要分为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实践教学环节,它包括课堂讨论、口试、专题辩论、模拟审判、观摩庭审、法律义务咨询、案例分析报告、专业论文撰写、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方式,对于不同的实践方式,考核应当有所区别。 1.课内实践教学环节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应加强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对课内实践教学课程,安排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时间,让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实践,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课内实践教学,主要是通过讨论和模拟法庭等形式来实现。讨论课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对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是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最佳途径。特别是对疑难案例的讨论,可以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堂讨论课形式活泼、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充分。课堂讨论早在1904年进入德国大学,而哈佛大学首先将课堂讨论正式纳入教学计划之中。课堂讨论教学对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在实践中,为了充分发挥课堂讨论的作用,教师需要精心设计和认真组织,提前找到一个好的话题,设计讨论程序,提炼核心问题,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对法学教育管理者来讲,课堂讨论课如何进行考核是其所关心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是模拟法院审判的方式,将学生安排成不同的角色参与活动,将课堂上已经学习过的法律知识、基本程序运用于模拟法庭教学,在整个模拟审判过程中,学生不仅要运用已掌握的实体法、程序法知识,还要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模拟法庭,学生可以掌握他们没有掌握的知识,促使他们课下继续钻研、探索。此外,模拟法庭可以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表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指导教师和学生必须认真准备才能达到训练实际能力的目的。 2.课外实践教学环节 (1)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是指法学院的学生在有律师执业资格教师的指导下,处理真实的案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为来到法律诊所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诊断”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实际案例的操作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心并使其了解律师的社会角色。 (2)毕业实习。学生到公检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进行传统的法学专业的实习活动。由于近几年法学院的扩招,法学专业学生较多,有相当数量的学校对学生毕业实习不进行统一组织安排,使其流于形式,学生多是找熟人盖个章而已。 二、目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考评存在的问题 1.对学生实践能力考核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考核大多流于形式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普遍认为:“法学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以及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能力。”[2] 因此,在考核学生成绩时,实践能力的考核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在学生的成绩评估体系中,“实践教学”的测试项目,一般约占10%,所占分数过少,没有体现实践教学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的特殊作用。由于学生的表现评定标准模糊,教师通常凭主观印象给学生评分,常常不能客观反映学生实践能力的真实水平。更有甚者,大部分课程都没有实践教学的考核环节。学生普遍反映在法律实践教学中考核的形式过于单一,很难发挥法学实践教学的实际作用。 2.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面过于狭窄 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老师们通常的做法是在课堂上或实践过程中,向同学们提几个问题,没有具体的考试范围,在拿一个案例让同学们讨论时,没有评分范围和标准,仅仅据学生的课堂表现打出考核分数,这种做法即片面又主观性较强。其实法学实践能力的考核存在于课堂讨论、口试、专题辩论、模拟审判、观摩庭审、法律义务咨询、案例分析报告、专业论文撰写、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中,考核的出发点及侧重点均不同,对学生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应当事先进行全面的安排,设置不同的考核项目,分别考察学生的不同能力。 3.实践能力的考核时间安排不够科学 通常实践能力的考核也像理论课一样,在教学结束时进行,没有体现过程的动态管理理念。因此,这些考核要分散到平时的课内或课外进行,不要集中在期末一次性进行,时间安排上要讲究科学性及合理性。 4.诊所式实践课的工作量计算不合理 诊所式教学的工作量受大多数实践教学教师的关注。如果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合理,将挫伤教师的积极性,影响诊所教育的持久性。每间诊所通常有两个或更多的教师,诊所课程一般为3学分至4学分。这与传统的课堂教学不同,如何计算诊所教师的工作量,是教学管理者应当考虑的问题。教师不仅在诊所讲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还要培训学生对整个案件的把握,处理应急事务,还要考虑社会效应。教师要运用法律及社会知识,教授学生从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件,案件证据收集整理,准备开庭材料,撰写书、词、辩护词等,教师都必须给予学生“一对一”、“手把手”的办案指导,并跟踪指导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教学工作量仅按3学分至4学分来计算,显然是太少了,不足以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p#分页标题#e# 三、改革法学实践课的评价体系 改革学生成绩考核评价机制是由法学专业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决定的。实践教学评价形式的多样化也决定了考核的多样性,仅阅读书面材料,以确定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是不公平的,书面材料对于许多学生来讲不是件难事。因此,实践教学的评价应该改革单一的考核方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1.改革传统的学生成绩考核评价机制 由于持续扩招,法学毕业生越来越多,在形势日益严峻的就业市场上,学生自身的素质与能力成为用人单位选择的重点。没有受过实践法律训练的学生,缺少法律的逻辑思维,在求职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激烈的就业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 2.注重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 我们不仅要教授给学生法学知识,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有其特殊性,例如律师在选择解决方案时必然会面对伤害或不利于一方而有利于另一方的情况,律师可以为他明知有罪的人辩护,法官不得对当事人抱有同情心,法官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暴行不得疾恶如仇,而应当保持中立,等等。法律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职业道德教育,它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职业素质、树立法律职业者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将法律职业的最高理想传播给学生,从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法学教育对法律人法律信仰的培植就是对法律人法治人格的塑造,应是法学教育的终极性或综合性目标。然而在我国由于深受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法学教育被视为是实现某种社会目的的工具,因而强调培养学生为这种目的服务的专业素养。在阶级斗争主导的时代,培养掌握刀把子人才;在经济建设成为社会主流的时代,培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人才;在法律职业化的时代,人们将目光转向法律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生自身的主体地位和价值需要被无情地抹杀。因而法律信仰这一关乎法律人人格塑造的根本,成为法学教育的空白”[3]。这种教育体制导致的现状是许多优秀法学本科学生很好地掌握了法律知识,但不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较差。 4.学生参与法学实践课的评价 法学实践性教学应当是以学生为主体而展开的教学活动,实践性课程必须结合学生的个体实际进行评价。在很多情况下,学生会比教师更真实地了解同学们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因此,在实践性教学中,学生不仅是学习的主体,也是学习效果评价的主体,在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中应建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例如可在毕业实习考核中增加一项现场考核,对于法律咨询等活动可采用口试与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4] 四、完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评价的具体措施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开放性的、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全面客观地检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1.培养“双师型”的教师法律是一项非常实用的学科,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律应用人才的教育,应该有一定数量“双师型”人才,即一批理论基础好、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走进教室,他是一名教师,去了社会,他可以成为一名律师或法官,可以直接处理法律实务。一般高校的法律专业教师重理论研究,其本身法律运用能力不足,要创造条件让老师从事实践活动,比如去当地的法院或检察院挂职锻炼,积累实践经验,以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 2.考试方式多样化 可以采用口试,其程序可以参照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让考生抽取题目,学生当场回答评委提问,最后评委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口试能比较准确地考核学生掌握法学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灵活性,并有助于培养锻炼学生的思维,使其敏捷。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模拟法庭的考核方式。模拟审判采取模拟开庭、制作法律文书与提交个人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其中模拟开庭占50分,制作法律文书占30分,个人心得体会占10分,小组内评分占10分,四项相加之和即为总评成绩。 3.提高法律诊所教师的待遇 我们认为,计算每一个法律诊所教师的工作量应当独立,这样做是比较合适的选择。此外,由于法律诊所课程讲授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还要求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手把手”地指导学生,这种师徒式的教授方式,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因此,从长远来看,适当增加教师在诊所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这样有利于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应打破现有的评价机制,建立独立的针对诊所教师的职称晋升机制,并设立专职和专业的诊所教师,除了诊所课程之外,无需承担其他的课程和科研任务。在课酬之外,通过补贴费、加班费等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之外的工作进行肯定,这样无疑会提高诊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能够把课堂教学之外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诊所教育中去。[5] 4.完善实践教学评价考核体系,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 实践教学评价考核体系包括对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考核。对教师教学的评价,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现实问题,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障。评价体系应当包括:课程的设置、大纲等问题。对学生的考核,要实行量化指标考核。1)要求学生四年大学期间至少参与办理一个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使学生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有一定的把握。2)要确保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时间,学生年终实习和毕业实习累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教学管理部门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要做出安排。3)要改变现有的应试教育考试制度,以学生法律思维、法律实际操作能力、合理交流能力等为内容,要从多角度多层次设计“多点式”考核评价制度,把着眼点放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掌握知识、发展能力、提高素质上,形成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指标。#p#分页标题#e#

第4篇:法学专业范文

关键词:网络论坛;专业发展;优势;有效利用

随着当前武警院校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和深入,合训院校的专业课程教学的推进已经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而军事法学专业如何才更具有军事特色,武警特点,如何才能促使专业发展,成为就一个关键的问题。

网络论坛,又称bbs全称是bulletin board system,翻译为中文就是电子公告板。目前,通过BBS系统可随时取得各种最新的信息,也可以通过bbs系统来和别人讨论各种话题,网络论坛的出现,可以使教员在专业的发展中既弥补传统教学中的某些缺陷,还能充分进行专业反思和学习,从而促进军法专业的发展。成为军事法学专业发展的新工具。[1](由于条例条令对于军人使用国际互联网的诸多规定,因此,我们此处的网络论坛仅指基于军队内部的局域网的内网网络论坛。)

1 网络论坛促进军法专业发展的优势

1.1 网络论坛的零技术

网络论坛的使用基本不需要任何技术的支持,只要能简单的操作电脑,能够进行文字输入,简单点自己开始一个话题就可以开始建立一个主题论坛页面,复杂一点的也不过是和管理员联系一下,申请一个与专业相关的版面,自己作为版主进行论坛管理和交流。这种零技术的网络论坛可以使绝大多数的军校学员和教员加入到此中。作为军事法学的教员,可以很方便的在论坛上开始一个话题的讨论,可以很方便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专业知识,对学员的各种问题进行答疑和讨论。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的喜好情况参与讨论交流,获取各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特别是现在的武警部队院校学员和教员,几乎都各自有一台电脑,并且由于职业的关系,其网络都是内部局域网,使这种网络论坛的关注更容易成为焦点。更容易加入其中。

1.2 网络论坛的广信息

专业的学习和发展与专业信息的获得有密切联系,特别是军事法学专业,它与社会法律和部队法律的发展都戚戚相关,以前教员信息的获得仅依靠教员自身来完成,而学员仅仅是单纯的接受各种信息,而通过网络论坛,教员除了可以将所收取的各种专业信息与其它教员和学员分享外,其它教员和学员也可将自己所收集的信息在论坛上发表,从而使信息的获得来源的方式更为广阔,内容当然也更为丰富,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是教员自己需要某方面专业信息,还可以向论坛里的成员求助,有征对性的搜集相关信息,前面我已经提到,由于武警院校的论坛本身成员的关注度,其获得信息帮助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强。

1.3 网络论坛的快交流

对于网络论坛来说,其最大的优点就是交流容易,由于加入论坛本身没什么限制,而且由于是匿名的,大家往往会各抒己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会出现在课堂上教学冷场的情况,同时,由于网络论坛的交流即有即时性,就是你想到什么就可以马上发表,又具有延时性,就是话题一旦提起,只要管理员不移除,那么你无论在任何时候你有相关的想法都可以提出,从而可以给大家更多的思考空间。这种交流方便快捷的特点又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无论是教员还是学员往往会在论坛上提出更多的大家愿意参与其中的学习的讨论,特别是军事法学专业,更可以将许多在课堂上不易展开的专业话题放在论坛上让学员参与讨论,从而达到交流和学习的目的。

2 有效利用网络论坛,促进军法专业发展

2.1 充分发挥教员的引导优势

对于网络论坛的使用来说,教员可以很方便的发表自己的专业见解,发表和收集各种专业信息,而学员可以根据自己所需在论坛上进行学习交流,对于各种专业问题也可以在论坛上提出,从而提高学习的效率。但是,网络论坛不具有面对面的交流的特点,同时由于网络论坛网络特性,因此,做为专业教员必须充分做好引导作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由于武警院校的网络是内部网,因此,教员在论坛中具有明显的引导优势。表现在首先在于引导论坛成员有效的进行讨论和研究军事法学的专业问题,将讨论的内容尽可能的细化和多样化,比如专业知识研究,教学论事,教学案例讨论,教学课题探讨等,从而把握讨论的专业方向,尽量避免论坛成员在论坛里海阔天空谈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其次在于引导论坛成员进行健康的讨论的和学习,避免因意见的不同而纸上“兵戎相见”。最后就在于引导学员将专业的学习和网络论坛的交流有机结合,使论坛的交流成为其学习的助力。通过这种引导作用,教员即可以做到专业教学工作的有效延伸,从而对自己的专业教学进行有意识的、系统的、持续不断地反思与研究[2]。而学员也在这种引导中有效地进行专业学习和研究,从而不断提升对专业知识的渴望,使学员能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不断地提高学员能力和自主学习的效果。达到有效性的目的。

2.2 充分利用信息的强大优势

军法专业发展和专业教学的提高,必须充分利用网络论坛信息广这一特点。军法专业的教学中,难免会由于专业性和武警部队院校教学的本身的特殊性,往往会使专业的教学显得缺乏生动性,但是网络论坛的广信息却为教员的教学提供了很好的便利,因为网络论坛里的大量信息资源是大家共享的,也是大家所共同关注的,将这些信息和课堂专业教学进行充分的整合,会使学员学习的兴趣大大提高,同时,也可以利用网络论坛进行课堂延伸,使学员在课堂结束后仍可与教员进行信息的交流与探讨,甚至于随着网络论坛的发展,关注论坛的人员会越来越多,一些离开院校走上工作岗位的干部,或者希望通过论坛了解相关军事法学知识的干部也会通过网络论坛进行学习和教员和学员进行交流,这将有效地帮助教员了解武警部队的前沿相关知识,从而达到完善军事法学专业知识的结构,不断对专业教学进行创新。

2.3 充分做好资料的整理反省

随着武警部队院校教学的改革发展形势日益严峻,信息化教学要求也越来越多的融入专业教学中,军事法学教员要做到有效地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必须在教学活动中,不断进行专业反思和专业改进,而网络论坛的发展则使这种专业反思的专业改进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也需要指出的是,网络论坛由于参与的人员的数量的原因,它获得的各种专业信息和知识相对来说是比较杂乱的,即使有前期教员有意识的引导和分类,但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多新的专业知识和信息是无法即时分类的。也就是说网络论坛提供的知识是变化的,无序的知识,做为一个教员,要促使其专业发展,对知识的整理和反省是必不可少的,也这是进一步引导论坛成员进行学习和讨论的前提。通过对各类知识的整理,从而达到教员对专业知识的吸纳内化,再将整理的知识信息运用于专业教学,达到与学员的相互促进,再在反思的甚而上进一步引导论坛成员的学习和讨论,这实质就是一个对专业知识系统再构完善,对前沿问题的解析思考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知识管理来提升教与学的能力,从有效信息的获取辨别,到知识吸纳内化与分享学习,再到知识的应用于创新,形成一个特殊持续不断的知识管理过程。这一过程将促使军事法学教员有意识的、系统的全面的进行专业知识的思考和教学反思。从而形成个性化专业化的知识体系,达到专业的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史燕波,促进军校教员专业发展的新工具― ― 专业博客[J]. 中国商界,2008(4)

[2]陈玉春,张大春.加强科学研究,推进学科建设与发展[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2008(3)

第5篇:法学专业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教学法;探析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4)07-0034-03

一、专业教学法的流程

“专业教学法”的概念最初起源于德国,其发展已有近百年历史。德国职业教育得到良好的发展有三个重要因素,其一是制定相关职教法津,有制度保障;其二是大部分专业实行双元制,校企合作、产学共生;其三是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系统化与科学化,保障教师达到能担负实施职业教育的能力。德国职业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1],即学生将来在人生各个阶段工作或生活时,都能克服、调整直至适应新环境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是担任任何一个岗位、从事任何一项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具备的泛职业能力。这种能力是跨专业的、多功能的、不受时间限制的能力,简单来说就是终身学习的能力。由此,职业教育要求专业教师在相关教学上要思维灵活,考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结合企业实践、专业实际与现有教学条件,选择最优的教学法,精心准备教学设计,以此来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发展。专业教学法包括专业理论与技能“教”与“学”两个方面。教法以专业教师为主,学法以学生为主,但是学生的学法还是在教师的设计与引导之下进行的。因此,处理好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关系是专业教学法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专业教学法需要考虑教学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即系统化教学[2]课堂流程,如图1。

(一)学习前提。分析清楚教学对象的现状是教学的首要工作,即教学常规中所说的备教学对象。职业院校学生具有独特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个性特点等,这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他们的学习效果。教学对象不同,教学起点也不同,因此,在确定教学起点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起始状态。总的来说,对学生的分析主要包括其学习态度的分析、起始能力的分析、背景知识的确定、学习风格的分析。第一,只有教学内容与学生最近发展区相对接[4],选择的专业教学法又适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才能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第二,教学前要综合考虑各方面教学要素,考虑专业教学法实施的可行性,不同的教学法要有具体的软件和硬件支撑。对于任何一次教学设计,教师都要分析清楚现有教学条件是什么,可创造的教学条件是什么。

(二)专业教学论成分。第一,教学目的是专业教学的灵魂,决定专业教学内容的黑箱级别。不同的岗位,其工作内容不同,同时也决定了学习时不同的黑箱级别。以职业院校最普遍的机电类专业为例,对于只需要使用机电设备的职业,对所操作、使用的设备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就足以胜任工作,不需要掌握机电设备的工作、设计原理;高一层次的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需要了解该设备的结构、各部件的功能及安装工艺;再高一层次的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一般也只需了解到板、块级别就可以了;只有涉及机电设备创新、设计、研发、制造的最高层次人才,才需要更深入了解相关设备及技术。第二,要进行课程分析,理清教学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内容,指教学过程中同师生发生交互作用、服务于教学目的达成的动态生成的素材及信息,也就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等的总和。第三,要针对专业教学对象,分析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地组织教学内容和安排教学过程。

(三)通过本门课或本次教学要达到的学习目标、行为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作为教师,必须明确每节课学生需要达到的学习目标与行为目标。分析在采用不同教学法后,学生的学习目标是否会达成,行为目标是否有偏差,依次选择最优的专业教学法。另外,随着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和教学环境客体的不断改变,专业教师需要迅速诊断课堂实境,灵活调整专业教学法。教学的过程就是从起点逐步向终点前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波浪式变化的,但是必须紧紧围绕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核心要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目标必须是明确的、可检测和被感知体验的,要以一定的具体形式呈现。这种可被检测或者感知的结果会极大地激励职业院校学生的成就感,真正激发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四)确定教学方法。职业教育的特点决定了职业学校在进行专业教学时需要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不仅要考虑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学生的要求,还要从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角度进行教学。对于教学方法,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职业教育如火如荼的改革背景下,特别要求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能够在现代职教理念的指导下,熟练地把握各类专业教学法的特点,并能够综合考虑各种教学法的使用条件及环境,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宜的专业教学法并能进行优化组合。在考虑专业教学方法时,还应考虑相应的现代教学媒体。现代教学媒体及数字教学资源的使用,不仅改变了教学的技术手段,而且使得专业教师对教学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设计发生了改变,对教学产生了整体的深远的影响。但使用教学媒体是为了帮助教师的教学,而不是因为媒体本身先进,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对此必须有清晰的认识。

(五)专业教学评价。专业教学评价是依据专业教学目标对整个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专业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职业教育的教学评价主要侧重于对学生主体的学习评价和教师主导的教学过程评价。提倡采用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5]传统教学及普通教育中教师主要使用终结性评价,也就是看学生的成绩。现代职业教育则强调终结性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而且更重视过程性评价。因为,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在未来工作和生活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当然其中占比较大的一块是培养学生的技能,而技能的养成是需要过程的点滴积累的。专业教学评价中还需强调三个方面:不同的教学方法对教学内容是否适用?所使用的教学媒体是否有效地实现了教学目标?可否进一步改进?

二、专业教学法的特性

专业教学法既有与普通教学法相同的共性,也有其区别于普通教学法的个性。

首先,专业教学法要考虑职业教育这一特性,特别要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作为专业教学法选择的出发点。教学中要正确认识职业教育的教学对象,不能盲目拔高和错误引导。职业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已被普遍证明不适应普通中、高等教育的学科体系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普通教育中的教学法更多地按照知识的逻辑顺序展开,由于职业院校学生逻辑思维的不适应性和技能形成的情境性要求,使得相关教学法的实施效果不明显。职业教育中的专业教学法按行动的过程为导向序化,有利于直接经验的获取和动作技能的形成,比较容易被职业院校学生所接受。职业院校的学生,除了具备这一年龄段的生理特征外,在学习兴趣、情感态度和心智发展上还有一些不同于普通院校学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文化基础薄弱、对理论知识学习缺乏兴趣和自信,偏爱能体现模象直观、实物直观、语言直观的专业教学法,特别喜爱动手的实践教学。

其次,专业教学法要考虑专业这一特性。专业教学有职业教育的共性,但对于不同的专业来说,专业内容、专业背景、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区别比较大,专业教学法的选择势必要与专业特点相适应。根据职业分析法,第一,确定相关专业学生将来所从事的职业及岗位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点;第二,在此基础上确定理论、技能、情感三维目标,归纳形成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标准等内容;第三,分析本专业教学内容,找出其不同于其他专业的特点与特色,按照专业特点与特色选择专业教学法。

三、专业教学法的习得

我国职业院校教师也在积极尝试各种教学法,如项目教学法(Ptojektmethode)、模拟法(Simulationsmethode)、案例教学法(Fallstudien)、角色扮演法(Rollenspielmethode)、引导文教学法(Leittextmethode)等,较好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但专业教学法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少数教师还不知道什么是专业教学法以及如何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因此,在职业教育中如何选择恰当的专业教学法还需不断深入研究。

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教学法的习得主要是教育理论学习与专业教学实践相结合,第一个层次是理论学习,也就是通过专业教学法的讲授课,使教师理解专业教学法理论知识。第二个层次是实践,即让教师体验专业教学法理论在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本阶段可与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结合进行,在技能教学中体现专业特色、岗位特色。针对不同的技能教学内容,选用适合职业教育特性和本专业特性的专业教学方法,使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同步提升。第三个层次是由受训专业教师设计教学课程,根据职业情景和本专业的特点与特色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培训教师予以必要的指导,可用微格教学[6]的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肖兆飞.职业院校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维度构建及培养思考[J].职教论坛,2013(11).

[2]刘新春.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教学课程资源整合探讨[J].现代企业教育,2012(19).

[3]葛祥国,肖桃华.浅析黑箱理论[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18).

[4]陈永慧,葛寿鹏.“最近发展区”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思考[J].文教资料.2006(25).

[5]张桥影.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3.

[6]殷宗桃.微格教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应用[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

第6篇:法学专业范文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们两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时间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迈县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都说在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实习,学到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也不假,在农村地区,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但这些案件却相对复杂。农村人维持交际的很多东西是不能拿到纸面上的,有许多信任和道德观念而成的习惯作为基础,一旦这些习惯延续下来,但信任和道德破坏了,那么这些问题是很难拿出来被证明的。生活事实更难恢复,法律事实更难认定。这样的结果就是案件的高难度性和复杂性,并且其中纠缠了多种人际关系因素,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这实在难为法官了。

而曾庭长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诉我们在法院最常见的不是开庭,而是当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法官要苦口婆心,说话要有理有据,让他们不断反思,最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驯服”的,很多该说的都说,该谈的都谈了,他们就不愿意配合,期望尽早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还有一些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打官司就是为了争口气,他们当然不可能同意调解。这就要看法官的调解技巧了。

第7篇:法学专业范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超1000万件,同比上升3.38%,而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则突破了1100万件,同比上升了5.85%。不断上升的诉讼案件数量表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正日趋增长。

但目前法律人才的供应仍未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名,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如美国30名/万人,英国15名/万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巴西20名/万人,阿根廷12名/万人)。而且,我国现有企业5000多万家,但仅有四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

从个人律师拥有量以及不断上升的诉讼案件数量来看,可以说,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第一选择,律师行业从总量上还远未饱和,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上对律师、法务等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增加。

另外,由于中国已经加入WTO,各类对外贸易摩擦和纠纷日趋增多,因此,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的职业前景十分看好。

一般来讲,法学专业主要有四大就业方向,分别是律师、公务员、企业法务人员以及法学教育。但由于法学概念涵盖面广,也存在着大量的具体针对性的优势就业领域。一般这类领域的职位对专业要求较高,从业人数较少,但薪水绝对高。例如,商法与经济法专业的可以去当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或者从事证券行业。知识丰富、对娱乐圈感兴趣的可以去当影视法律顾问,跟在影视大腕们身边,钱绝对是赚得不少。

第8篇:法学专业范文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5岁(1991年1月25日)

居住地:广州

电 话:125******(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1年8个月]

公 司:XX有限公司

行 业:律师/法律顾问

职 位:法务经理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文科类其他专业

学 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自我评价

具备计算机专业和法学专业的双学术背景。精通民商法学和民事程序法学专业知识,掌握IT通信领域知识,具备过硬的软件、硬件和网络技术以及局域网构架、网络接口、数据库管理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备多年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法务经验。熟悉诉讼、非诉和仲裁程序性流程,积累下丰富的业内经验和人际资源。与歌华有线和市府职能部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具备大型商事谈判经验。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律师/法律顾问

目标地点:广州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法务经理

工作经验

2013/7—至今:XX有限公司[1年8个月]

所属行业: 律师/法律顾问

法务部 法务经理

1、负责合同事宜,包括起草、审阅和动态管理以及公司各类业务立项的营运合同及法律文书;建立公司合同和档案管理体系。

2、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立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建议和监督。

3、对公司涉案纠纷准备证据、提供法律支持、接洽法院和仲裁庭并执行庭审事宜。

4、执行民商事主体公司行为,指导或自行办理相关程序性事务,成本化公司主体股权、债权运转;参与投资、融资、并购、重大合作项目,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并跟进实施。

5、为公司大型立项活动和大宗进出口贸易等商事运转进行风险评估和后合同跟进。

6、依托计算机专业的学识和背景,架构本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以及涉计算机网络域名体系。

7、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等。

2012/6—2013/6:XX有限公司[1年]

所属行业: 律师/法律顾问

项目部 项目经理

1、凝聚团队,屡创佳绩。参与大型行政、法务和商事谈判活动。

2、前期负责数据库整合维护和市场信息采集,后期兼管合同起草、审核、修订和动态管理、知识产权事宜。

3、接洽上级部门和市府职能部门,传达广电总局日常文件和批示。

教育经历

2008/9—2012/6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文科类其他专业 本科

证书

2010/6 大学英语六级

2009/12 大学英语四级

第9篇:法学专业范文

关键词:法学;教学方法;思考

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所采取的工作方式。教学方法是联系教师与学生的重要纽带,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必要条件,也是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保证。对于法学教学而言,正如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 eliot曾指出的:法律教育需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1]。不断革新教学方法,是法学教育的持久的目标之一。

一、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概述

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两种法学专业教育模式: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2]。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以演绎教学法为主,遵循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形式和规律,以讲授法为主;理论扎实,分析严密,条理清楚;但条文罗列,内容枯燥,易脱离实际。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以归纳法教学方法为主,法律推理遵循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规律;结合实际,具体灵活,但缺乏理论体系的严密性。目前,两种教育模式出现了融合的发展趋势。

我国受传统文化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思维模式的影响,法律法学教育模式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教学方法以演绎教学法为主。随教学方法的融合,法学专业上也出现了综合性的趋势。在保留传统的讲授法的同时、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科研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都不断引入,反映了法学专业高等教育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

二、影响法学专业教学方法选取的要素分析在教学中,使用恰当而高效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核心要求[3]。教学方法多种多样,具体又如何选择恰当的方法呢?选择教学方法应系统论原则和多元化原则。引进和采纳任何新的教学方法都不能脱离实际。选择法学专业教学方法应与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学生心理状况、教师个人综合素质、教学环境等结合后,综合考虑。因而须坚持系统论原则。它要求在选取专业教学方法时,要注意法学教育的整体性,注意内部不同要素间的有机联系,遵循一定内部结构和规律,注意其动态变化。

另外,本质上而言,教学方法是辨证的、具体的。一种教学方法能有效地解决一些问题,但没有适用一切的教学方法。在选择教学方法时,还应坚持多元化原则,它要求专业教法方法的类型与特性上应体现多样性的特点。

影响法学专业教学方法选择的主要因素如下:1.我国法学专业的教学培养目标我国法学专业教学的培养目标决定了教学的内容、方法等。我国法学教育的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学人才,这一特殊目标决定了法学专业教育必须\"宽口径、厚基础\"[4]。一个不具有宽厚的人文和法学理论基础的人,很难具备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良知和素质,更谈不上具备法律思维或准确地运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冲突。所选用法学专业教学方法应是达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2.法学专业教学的内容教学内容是教学最根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完成培养目标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保证。教学内容是具体化的教学目标。根据不同的学科、不同章节的内容可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内容以抽象的系统理论为主时,可以讲授法为主,辅之适合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应用性较强的内容,可以案例法为主,由学生事先阅读案例材料,组织学生讨论,强化学生的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和表达能力。因此,不同的理论学科和应用学科及实体法和程序法等具体可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包括采用小组讨论、班级讨论、布置作业、学生自学、练习法、举办模拟法庭及多媒体辅助教学、远程教学法等等。

3.学生的主体地位法学专业学习是提升的法学整体素质的认识活动,需要感知和记忆、思维和想象的参与及非智力因素的促进。选择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时,应与大学生的年龄特征、所处年级、知识储备水平、技能等状况相适应,利于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人的个性是一种由体力、智力、思想、情感、意志、性格、情绪等熔成的最复杂的合金,不了解这一切,就谈不上教育。\"通过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听、看、想、说、做等,培养学生主动探索专业知识的精神。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用板书提示、创设情境、知识迁移、实验观察等方法,促进知识内化,发展学生的能力。正如孔子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4.法学专业教师的主导地位作为一名教师,应具备两种素质:丰富的学识和良好的教学方法。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亦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每个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教学特长、思维能力与学生的交流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各有差异,并非人人能擅长使用任一教学方法。作为法学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每个教师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状况,创造性地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有序地组织教学活动,才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选用教学方法时,教师应扬长避短。口头语言能力较强者,可选用讲授法;口头语言能力较弱者,可选择演示法、讨论法等。因而,教师的教学特长和运用某种方法的实际可能性,也是选择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之一。

5.法学专业教学环境院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人文环境等也应是选择法学专业教学方法考虑的主要因素。设置法学专业即证明院校有能满足法学专业培养的基本条件,但各院校的法学图书资料、教室、模拟法庭、专业活动中心、多体设备等硬件设施和专业师资、学习、科研研氛围等人文环境均有差异。如综合类院校、专业院校和独立法学院所具备这些法学专业教学环境各不相同。具体选用教学方法时,也应这些实际出发,考虑学生的知识面、专业水平等才具有针对性。

三、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有效实施法学专业教学是有目标、有计划的整体。

不同的教学方法,也会影响到整体教学效率的高低。实际中,每种教学方法实施,应依据其自身的特性、必备的条件和适用场合选择,这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以达到最佳组合。因此,确定法学教学方法,并非是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而是多元化的结果。在专业教学过程中,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在不断发展、相对无限,而时间上又有限制;同时,始终存在教师与学生、效率与平等、规模与质量、知识与能力、统一与个性等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必须全面考虑,甚至应具有应变性。应尽量根据法学专业教学的具体情况灵活选选择高效的方法来完成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