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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案例全文(5篇)

法学教学案例

第1篇:法学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应用法学;案例教学;运用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以法律案例作为教学工具,教师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通过引导讨论、分析和归纳案例问题,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技能和培育法律精神的教学模式。法学案例教学是以法律案例为中心,通过案例将教学知识点有机地串联起来,以问题为导向,以讨论为基本教学方式,以培养法律技能为主要目标。法学案例教学与传统的讲授教学有着重大区别。传统教学方式中教师往往单打独奏,“填鸭式”教学,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都未有效发挥,教学效果较为低下。法学案例教学则能通过教师精选案例,并以案例为焦点,能有效地发挥学生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并且有效培养学生法律应用技能。

一、案例教学法在应用法教学中的价值意蕴

(一)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理解应用法教学中的基础理论应用法学是相对于理论法学而言,应用法学与民事、刑事、行政等司法实务密切相连。相对理论法学而言,应用法学纯理论性的知识较少,法学实践性强,但也有基于具体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往往表现为相对抽象的理论观点或学说。具体来说,应用法学的理论基础表现为其基本原则、法律关系、法律构成等,这些基础理论在学生学习中往往难以理解。案例教学法通过典型案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典型案例能给学生以在场感,“案例教学最浅近的使命是增强抽象理论和规范的现实感。”[1]学生基于对案例中人物的命运观照主动探索案情真相,追寻案件的公平与正义。学生主动性被激发出来后,必然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加强对应用法中理论知识的理解。学生基于对应用法学案例教学的兴趣,对于那些经过自己钻研还难以理解的较为抽象的知识点,往往就会向老师或其他同学请教从而获得理解和掌握。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加强应用法教学中对其基础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体悟法律制度的实践价值应用法无论是刑法、民法还是行政法等都是由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所构成,如民法中的继承制度、婚姻制度、担保制度等等。而具体法律制度是“纸上之法”“纸上得来终归浅”,在校学生不可能“躬行”实践案例,从而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则能起到逼近实践真实的作用,让学生体悟到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践意义和价值。其直观性让学生对法律制度的价值体悟得更具体、更真切,更能入心入脑,“学生就能强烈感受到具体法律规范的鲜活的生命力,理解具体法律制度的实践价值,从而获得关于具体法律制度的微观而又生动的理解。”[2]

(三)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法律基本技能法律基本技能是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能力。它主要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探索法律事实能力和法律表达能力等。法律思维能力既包括法律人对法律概念和法律命题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也包括法律推理能力;探索法律事实能力是法律人在调查分析基础上,还原案件真相的能力;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运用法理去阐述法律观点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以一个个真实案例为载体,以案例问题为导向,学生通过对案例问题的深入分析思考,探讨案例问题答案。只要案例问题设计得当,分析解决案例问题过程就是整体解决案例的过程。在课前,学生探索案例过程中,必然要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综合自己对案件事实的认知,通过分析、综合、讨论等方法不断解决案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就得到提高潜移默化的提升。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运用启发式教学针对案例问题,通过学生和学生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观点不断交锋,教师的归纳总结,不断修正学生的认识错误或补充学生思维缺失。这样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探索能力和法律表达能力都能得到综合提升。“案例教学法独特的优势在于其不仅可以让学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分析案例有效培养学生实际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3]

二、案例教学法在应用法案例教学中存在问题

(一)案例教学地位认识不够,举例教学现象严重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学方式影响,大多师生对案例教学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一方面就教师而言,大多教师习惯于传统的教学模式,习惯于在讲台上宣读论文式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虽然能有效系统地讲解学科教材上的知识点,但最大的缺点是学生接受效果教师难以把握,师生实质性互动难以展开。另一方面,就学生而言,教师的这种“填鸭式”教学模式,学生习惯于被动接受,学生的主体性没有激发起来。有些学生对法学知识点往往止于机械地背诵。不通过主动性探索的知识,学生学习上往往难以入心入骨,理解不深。在此情形下,学生法律技能培养往往无从谈起。不仅如此,很多学校试图将法学案例教学运用到法学教学实践,把应用法学作为案例教学的重点课程,很多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举例教学。为了说明教材中的某个知识点,通过举一个案例加以阐释说明。这种举例式的教学模式,缺乏对整个教学内容核心内容把握,缺乏精选案例,缺乏案例教学程式的系统设计。比较机械地照本宣科,对学生理解教材知识点虽有一定作用,但相对于培育学生法律专业技能效果极为有限。

(二)案例典型性缺失,教学案例争议性欠缺由于应用法学相对于理论法学而言实践性比较强,在法学教学实践中教师运用案例教学较为普遍。然而现实中,很多教师寻找的应用法学教学案例存在案例缺乏典型性、案例争议性不够的问题。案例典型性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关键。它要求案例新型、内涵充实,应用法案例不能过于简单,案例争议性应该较大,这样就能为学生讨论案情留下较大空间。而实际上有些教师选择的案例典型性不够、案例争议性缺失,案例讨论空间也不大。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典型性缺失必然使得案例教学走过场现象严重。由于案例内容过于浅显,案情缺乏深入的探讨性,学生思维能力、探索案情能力等都无法施展,谈不上有效地培养学生法律应用技能。

(三)学生主体性发挥有限,师生互动性缺失一直以来,很多学生习惯于传统教学的“填鸭式”教学模式,不大习惯案例教学中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探索的学习模式。不少学生对于教师安排的课前熟悉案例案情,查找相关法条法规、讨论案情问题等表现将比较消极。对于教师布置的案例教学任务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性发挥不够。教师针对案情提出的问题,学生讨论不够深入,参与度不高,甚至出现课堂沉闷现象。师生互动性不够,教师启发性、引导性教学不够,难以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和热情。实践中的案例教学和理想中的案例教学还存在很大距离,难以有效地培养学生法律技能和法律素养。

三、应用法学教学中加强案例教学的路径选择

(一)精选案例,选择典型教学案例为了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技能,精选典型案例是关键,“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4]。典型案例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助于激发学生深入探索案件的积极性。那么,典型案例的的典型性主要表现在哪里呢?其一,案例的真实性。现实中活生生真实发生的案例,能给学生以“生活贴近感”,更能激发学生探索案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成功的案例教学中,学生应该是一名主动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5]其二,案件的涵盖性。所选案例应是与所教知识点密切相关的案例,最好能全部或最大限度涵盖所教学的知识点。其三,案件的复杂性。典型案例不能过于简单,而且应该相对复杂,最好是“一波三折”的案例。这样具有“悬念”案例更能激发学生探索案情的兴趣,在教师引导下逐层深入探索案情。其四,案情的争议性。如果案件在关键问题上具有争议性,能引申出不同观点和认识的话,更有利于培育学生的思辨能力。在课堂上,学生不同的观点激烈碰撞,更能产生智慧的火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性、全面性思维,培养学生思考案情的深度和广度。

(二)巧设问题,引导学生探寻思考案例问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充分发挥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之所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有赖于教师主导性的发挥。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启发性教学,引导学生探索思考案例的问题。一方面在案例课堂教学前和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巧设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教师所涉及的问题不仅应抓住案件的焦点问题,学生思考这些问题应能抓住案件的要害,而且教师设计的问题要有层递性,能由浅入深地深入案件里层。另一方面教师应引导学生提问,提出案件中有价值的问题。学问学问,学生要善于质疑设问,教师要善于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在引导学生思考的同时要引导学生在深入钻研的基础上提出问题。有时学生提不出问题时,教师要善于“制造矛盾”让学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来。以问题为中心以提问—讨论-设问-解决为问题解决模式,最终解决案例的所有问题。这种以问题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模式必然让整个课堂充满活力和生机,和传统的以“填鸭式”教学模式相比,教学效益显然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三)精心组织课堂讨论,激发学生讨论热情课堂案例教学中,讨论能激发学生求新求奇的志趣,激发学生自由探索的意志,故能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求,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6]法学案例教学中必须充分重视讨论的价值。教师在课前针对案例提出有价值的问题,要求学生查资料,找答案的基础,对那些有争议的问题要求学生分组讨论。由于寝室具有较强聚住性,分组可以寝室为单位,便于学生在课后进行讨论。在课堂教学中,要求各小组选派代表发表讨论意见,并且每个案例小组轮流发表讨论意见。在关键问题或焦点问题上,教师要组织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应善于把控讨论氛围和节奏,引导学生从多层面、多角度深入地讨论案情。深入的讨论,不仅有助于学生深入把握案情,引导学生主动而积极思维,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

(四)教师因势利导,善于归纳总结对于典型教学案例中教师设计的问题,在学生讨论较为热烈深入,课堂氛围达到高潮,案例问题答案相对明晰时,教师要善于因势利导,及时地总结归纳,画龙点睛。教师总结归纳时,不要拖泥带水,要言简意赅;同时,对学生的讨论发言应予以及时地点评。归纳总结,教师应循循善诱,充分运用赏识性教学对学生讨论中有价值的观点或者有一定新颖的见解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学生回答得不够准确的地方也应委婉地指出。归纳总结中,案例教学中教师运用赏识性教学,会让学生感到如沐春风,对案例教学的兴趣浓厚,有利提高法学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邹晓玟,齐恩平.案例教学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应用及改革[J].黑龙江政法干部管理学院,2009(2):139.

[2]胡晓莉.试论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法[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1(3):178.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44.

[4]刘天君.法学案例教学法探究[J].教育探索,2006(3):81.

[5]何颖,陈露.论法学专业案例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J].才智,2014(3):79.

第2篇:法学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教学目的;教师角色;教学环节;教学手段

一、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特点

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知识产权法学”出现的时间较短,同时,也具有突出的综合性及学科交叉性,给这门课程的教育赋予了一定的特点。深入认识和把握这些特点,是改进教学效果的逻辑前提。其一,理论深刻。相对于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学科来说,“知识产权法学”还属于新兴学科,条文规定较为抽象,涉及到的理论也较为深奥。其二,内容繁杂。从内容构成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法涉及多个方面,授权方式各有不同,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够紧凑,体系性较差,理解起来也较为困难。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法学”同时涉及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甚至刑法的关系都较为密切〔1〕。并且“知识产权法学”的法律条文一直处于变动过程之中。其三,专业性突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的客体,这种创造性智力劳动结晶使知识产权问题的专业性非常突出,在教学中通常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技术专用语。

(二)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迫切性

“知识产权法学”有关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体现其价值,脱离了实践的知识产权法是孤立的、不完备的。同时,实践中不断出现的知识产权案例也能推动相关理论研究趋于成熟。只有通过案例教学,才能够使学生对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司法程序形成体系化的、程序化的思考。通过对案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深刻剖析,可以深化学生对法律问题的理性认知,还可以通过教师的点拨升华,使案例教学产生植根于现实而又高于具体案例的启发价值。

二、“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存在的现实问题

就目前我国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知识产权法学”开展起步较晚,案例教学法的引入还不够深入和细致,存在着一系列现实问题。

(一)教学案例选择不够合理

作为高校教师,沉重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导致法学教师往往缺乏参加知识产权一线法律实践的机会。在甄选案例时,态度通常较为随意,缺乏目的性与针对性,案例选取不当、时间陈旧、代表性差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案件的关键环节,教师通常缺乏实质性了解,只能语焉不详地一语带过。由于教学案例选取不够合理,也缺少法律实战感,影响了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课堂上的功能发挥。教育学家莫雷•奥苏伯尔曾经指出,在应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关联性”原则。换言之,不仅要注意所选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同时也要照顾到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经验。目前,知识产权法教师在知识产权案例选择上通常存在时间滞后、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课堂上的功能发挥。

(二)案例教学设施和手段落后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经验,案例教学需要计算机网络、判决书、案件MEMO等丰富的硬件资源支持。在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法学”课堂上,教师所应用的案例资源往往仅仅是文本案例,这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同时,这也会弱化师生互动的作用。只有良好的师生互动,才能有效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在我国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课堂上,案情设计、关键问题的提出、理论渊源分析及结论的达成主要依靠教师的指引,学生通常只是被动配合。学生无法深度参与的案例教学只能成为教师的“独角戏”,无法借此培养用法学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在我国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课堂上,教师的案例分析通常局限于对法律文本的阐释和对判决书材料的解析,对案例背后的信息和证据把握程度不高,对司法裁判过程和理由的科学评价更是无暇兼顾。而纵观耶鲁、伯克利等法学教育重镇则高度重视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中贯彻“法律适用的逻辑和论证结构”的评价,这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法律的解释和法理依据的追问。通过进一步引入更有效的“比较式”教学手段,学生可以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异同分析,进入“比较法的案例研究”的境地。

(三)学生投入不足

根据教学经验,笔者发现,相当比例的法律专业学生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很少全身心地投入到“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去,对案例的课前预习也缺乏必要的关注。由于学力、经验、积极性等因素的限制,他们很难以当事人的角度来对案例进行法律认知,也很难以同理心去体会当事人的压力感、挫败感与成就感。多数情况下,学生都被动地跟随教师的引导来进行思考,不能以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及相关理论知识为依据形成独立的、坚实的结论。根据法学教育的国际经验,法学案例教学不仅需要过往认知经验的复现,更需要学生通过主动参与来进行“知识建构”。就法律知识而言,学生在案例教学上的投入不仅会造成“存量”的不足,更会制约“增量”的改进。

(四)案例教学的滥用

案例教学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但也绝不能过度夸大。在现实中,如果为了工作方便,任意放大案例教学在课堂上的比重,甚至出现用整节课讲案例的情况〔2〕,就会使教学活动走向另一个极端,忽视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体系的严谨性和完备性,也必然影响整体教学效率。

三、“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开展的具体策略

(一)准确进行教学目的定位

在运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之前,要根据法律教学改革的本质要求准确进行教学目的定位,明确人才培养与课程设计的方向,合理设置案例教学在知识产权法课堂上所占的比重,不能“为了案例而案例”。首先,要让学生“知其然”,即通过相关案例大体上把握知识产权法的知识体系、法学原理、法律基础及相关法律规定。其次,要让学生“知其所以然”,通过案例认识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律规律。再则,要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即通过案例来形成法律思维,研究、分析和解决这一领域里的实践问题。最后,要通过案例教学来引导学生形成和完善个性化的法律认识与法律思想。

(二)科学选择和编排知识产权案例

有必要从以下几个特征入手选择“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案例。(1)典型性。建议从国际国内范围内选取体量精当、代表性和启发性强的知识产权案例。(2)时效性。建议选择最近发生的一手案例,避免用陈旧的案例造成学生的“审美疲劳”。例如,这一两年来的索尼侵犯西电捷通无线通信SEP知识产权案、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等。(3)针对性。建议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从知识产权法律难点、热点和盲区等角度入手进行案例选取。(4)系统性。通过国际国内两个方面的案例组织编排,让学生了解这一领域的系统法律规定,帮助他们实现举一反三和融会贯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双语教学,同时,注意比较分析中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异同点并保持对最新研究动态的关注〔3〕。(5)疑难性。选取的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的难度,能有效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为其提供立体化的思维空间,激发他们深度参与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过程中来。法律教育工作者应当是一批年富力强、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突出的师资队伍。这就要求我们不定期地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从业者那里汲取经验,选取经典案例打造知识产权法案例库,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案例更新。

(三)转换教师角色

在案例教学法开展过程中,教师必须完成从“主讲人”向“组织引导者”的角色转变,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由“案例介绍→要点分析→点评”改为“案例呈现→启发思考→小组讨论→评价反馈”,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思考,推动教学相长。为了更好地扮演“组织引导者”角色,教师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首先,要注重教学资源的整合,想方设法协调教学资源,提高案例教学的硬件投入水平,利用多媒体、网络、教育软件等辅助工具改进教学效果。其次,以网络主页、论坛、博客、QQ群、空间、微信群打造信息化的知识产权案例教学平台,组织学生进行案例的预习、讨论、总结〔3〕。最后,教师还要建立案例教学的成绩考核标准,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

(四)优化教学环节设计

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环节设计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一般而言,可以设置“案例背景介绍→教师提出引导性问题→组织分组讨论→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点评→布置课后作业”等类似流程来进行。例如,在“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的案例教学中,可以进行以下环节设置。教学环节一:教师提供关于知识产权案例的基本信息,帮助学生尽快掌握整体案情案例背景介绍:2016年5月25日,华为公司宣布,在美国和中国同时提起针对三星公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诉讼。2016年6月,华为再度将三星起诉至泉州中院。2016年7月,三星进行了强势回击,在多地提出了针对华为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2017年4月份,泉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存在专利侵权。2017年9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了8份关于三星专利无效宣告的复审决定。2017年12月,福建省高院经审理做出二审终审判决。教学环节二:教师进行引导提问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涉及多个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点:标准专利、专利、核心专利有什么区别?如何认识专利权的归属?专利侵权有哪几种行为?这些知识点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理论体系。如果学生能够就这些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思考和分析,对“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都会有较大的提高。针对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教师可以设计出很多引导性问题:华为为什么要在中国和美国两个地方提起上诉?华为上诉的目的是什么?三星采取了哪些反诉讼措施?这一案件背后的法理何在?中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是否存在不足?教学环节三:组织分组讨论根据班级人数将学生划分为若干个6~8人的小组,每一组推选一名组长来引导小组成员围绕案例进行深入讨论。教师可以适度参与,引导学生掌握案情细节、把握案件重点难点。这一环节,其实是培养学生具备法律论证推理能力的过程。教学环节四:小组代表发言教师可以让每个小组派出一名代表来对该组的分析过程及结论进行陈述。在陈述过程中,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当场质疑。这种做法是将小组讨论的范围扩大到全班,实现深层次的交流、讨论以及辩论。在教学实践中发现,这一环节最受学生欢迎。教学环节五:教师总结点评在这一环节,教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方法和结果进行总结,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于那些思路清晰、方法运用得当、表达能力突出的学生,要不吝表扬;对于那些思路模糊、方法不当、表达能力有所欠缺的学生,也要适当进行鼓励,以增强学生的信心和兴趣。此外,教师应当对案例结论的形成过程进行精准的解析,让学生充分了解背后的法律思维过程。教学环节六:布置课后作业在这一环节,教师可以给学生留下与案例有关的课后作业,如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草拟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书等,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内容能够得到有效巩固。

(五)丰富教学手段

教师要打破传统意义上的案例讲解模式,积极引入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等新颖的案例教学手段,为学生创设趣味性、实践性突出的教学情境,改进“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视觉效果。对于具备条件的法学院校,可以引入“高校与法律事务部门联合培养”的方法,从法院、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机构选取一批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案例,让实务部门的工作者给学生讲解典型案例,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尽快进入真实的、当下的法律环境,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极为有利。

参考文献:

〔1〕高轩.论法学案例教学中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与改进〔J〕.法制与经济,2016,(3):57-59.

〔2〕陈伟.论以职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的法学案例教学改革〔J〕.法学教育研究,2017,16(1):159-170.

第3篇:法学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六顶帽子教学法;案例教学;税法教学

“六顶思考帽”近年来被逐渐引入到教学改革中,是一种学生参与式案例教学方法。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教师团队则将其引入到了税法案例教学中,其实践结果充分证明了六顶帽子教学法的价值。

一、高校六顶帽子教学法的设计原理

1.思路来源:六顶帽子思维。六顶思考帽是英国学者爱德华·德·博诺(EdwarddeBono)博士开发的一种全面思考问题的模型。“六顶思考帽”代表的是六种思维角色,实际是对人们常规思维模式进行分解,每一种思维模式依次对同一事物进行思考,最终得到全方位的思考。帽子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六顶帽子颜色各异,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思考方向。如果你戴上了相应的帽子,就意味着你将从某个特定的思维方式展开思考。[1]

2.六顶帽子教学法在高校税法教学中的设计原理。(1)服务于高校税法案例教学。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方法。[2]案例教学是对复杂案件的情景再现,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可使教师和全班学生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实现课堂教学的生动化。现在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法学学科教学的基本授课方式。六顶帽子教学法,则服务于案例教学,通过案例发生以及解决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角色分派,实现学生参与下的情景再现,使学生在学习中有所创新。(2)角色选派是关键。首先,教师根据自己的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选好案件;然后,教师在对案件做出简单介绍之后,给学生介绍每个角色承担的任务,给学生分派角色。第一顶帽子是白帽子,承担的角色是陈述案件。一个好的案例首先必须是一篇好报道。[3]承担该角色的学生,任务是说明事实而非解释事实,因此需要像新闻播报员一样,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陈述案件的发生以及主要争议。第二顶帽子是灰帽子,承担的角色是社会公众舆论,不必具有法律思维,就像“吃瓜群众”在面对案件时的评论,每个参与者代表社会公众对案件的看法,可以从多个方面做出评论。公众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理性的,他的观点只代表自己对案件直观的感受。第三顶帽子是红帽子,承担的角色是代表法院或者税务机关解释自己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原因。第四顶帽子是黑帽子,承担的角色是代表行政相对人表达自己据以行为的原因以及对行政机关和法院等判决结果的质疑,代表的是纳税人及其法律顾问、税务顾问的观点。第五顶帽子是绿帽子,承担的角色是创新,需要围绕争议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需要就为何引起案件争议,是法律没有跟上时展、法律规定存在模糊性还是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了问题做出评析,并提出对策。这个角色是案例教学的灵魂。第六顶帽子是蓝帽子,承担的角色是站在统揽全局的高度,通过对前述帽子们的观点进行清晰化、程序化和条理化的思考,最终对案件的发生、各方的观点等以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做出总结。

二、六顶帽子教学法在税法案例教学中的特殊价值分析

六顶帽子教学法在税法案例教学中最特殊的优势在于实现了枯燥的税法规则与生动案例的完美结合。在法律体系和法学学科中,财税法无疑是一门规则性和专业性均较强的学科。税法规则也被称之为最为枯燥的规则,理论教学对税法老师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因此,越来越多的税法教师均重视通过案例教学连接从书本到实践的桥梁。案例教学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增强了学生对税务行政诉讼审判流程、税务行政复议流程的熟悉程度,使学生体会到枯燥的法条与生动的案件事实的结合,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双方在税法实体与程序问题上的博弈与较量。而六顶帽子教学法则进一步加深了学生们对税法运作规则实施过程的了解。通过六顶帽子教学法,实现了从教室到法庭、从书本到实践的有效过渡桥梁,使学生们体会到枯燥的财税法法条与生动的案件事实的结合,以及幕后各方在税法实体与程序问题上的博弈与较量,加强了教师的课堂效果。

三、六顶帽子教学法的实践体会及改进建议

1.实践体会。用六顶帽子教学法推动学生参与式案例教学法,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的教师们的课堂实践中得到了运用。基本体会如下:(1)教学案例选择方面。教师在案例选择方面的标准主要有二:一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公众极为关注的案例,比如德发案;第二是对现有法律规则产生了冲击力或者现有法律规则存在模糊性导致的案件,比如印度花商案等。(2)教师在全过程发挥引导作用。六顶帽子教学法中,教师承担的作用主要是积极引导。比如,在灰帽子角色引导方面,教师会从国家公民关系引导学生理性思考税法案件,从企业和个人税收责任高度思考问题。(3)重视绿帽子同学的创新,推进学生科研成果的形成。教师非常重视绿帽子同学的创新成果梳理,引导学生形成科研成果,很多学生将在绿帽子创新中得到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者用于毕业论文,深度培养了学生的系统性思考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4)教学效果良好。相对于传统案例教学法,六顶帽子教学法特有的情境性、叙事性和体验性,是一种使学生深度融入环境与角色的教学方法,对于学生知识的建构和问题的解决技能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更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特别是绿帽子角色,在培养学生创造性学习上有着明显优势;另外,这种教学模式有助于改变长期以来我们中国学生习惯的那种一元化的思维和学习模式,引导学生对案件从多元视角、多种层面探讨和观察问题的意识。因此,该教学方法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得到了推广性应用。

2.六顶帽子在税法教学中的改进建议。(1)在案例选择方面。需要教师与时俱进,立足于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特色,充分追踪社会热点和焦点法律问题与案件,并根据学生的年级,实施调整和拓展案例选择的范围。(2)在角色分派方面。需要教师在选定案件之后,赋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尽可能鼓励各角色同学积极表达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并且鼓励承担其他角色的同学提出对其的质疑;要求被质疑的角色对此做出回应,教师在这一过程中应当认真倾听学生的观点,并且对正确的观点加以鼓励和点评,对于错误的观点也应当予以客观的评价,对学生错误的评价点进行有效的评价,使学生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3)在科研成果形成方面。对于绿帽子同学的创新,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引导学生深度挖掘其内涵,从多个视角去拓展,尽快形成有价值的科研成果。(4)应辅之以“从教室到法庭”的授课改革。即为学生创造条件,带领学生旁听一些税务行政诉讼的庭审或者税务行政复议的现场学习活动,从而夯实六顶帽子教学法的教学成果。

参考文献:

[1]曾美婷.“六顶帽子飞起来”———小学品德教学中的“另类思维模式[J].小学教育参考,2015,(30).

第4篇:法学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小学语文;课堂;教学

小学语文作为学生学国语言文字的启蒙教育,对于学生后续的学习能够产生深远且长久的影响。如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学生建立浓厚的语文学习兴趣,是语文教师的永恒课题。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W.B.Doham)推广,并从美国迅速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并广泛传播开来。

一、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

1.把知识学习的过程变得更加灵活

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知识学习的过程不再拘泥于教师上面讲,学生下面听;案列教学法把课堂教学融于辩论和学习的过程之中,在实践中让学生自己去理解和记忆知识,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并积极参与自主实践,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将知识收集、整理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思考方式和学习方法,敢于大胆地提出质疑,在实践过程中合理思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和进行反思。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及研究问题的能力,学生能够在课堂上去思考去创造,主动将枯燥的知识转换为有趣生动的想象,这无形之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教师在听到学生给出答案的同时,也可思考不同学生的各式思路,进一步补充新的教学内容。案例教学法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着很大的作用。

2.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思考

新课标下一再强调通过教学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何谓能力?一般能力又称“智力”,智力包括个体在认识活动中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能力,如感知能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注意力等,此外能力还包括特殊能力,如音乐能力、绘画能力、数学能力、运动能力等。除此之外,能力的含义还包括多个方面:再造能力、认知能力、元认知能力、超能力等等。而所有这些能力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让学生能够学会不断从周围环境中学习,才是所有能力发展的关键。在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中,教师掌管着教学进度,在教学中通过共同探讨,引导学生开始思考组织讨论,让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讲述自己的观点,发表不同的意见,同时注意倾听别人的答案,然后再结合自身的不足分析主要问题,既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能力又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策略

1.为学生确立明确而可完成的目标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虽然凸显了课堂氛围的轻松和融洽,但是并不意味着课堂不需要去组织和引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首先就给学生制订明确而可达的学习目标。首先目标明确,学生学习起来更加有方向;其次目标一定要制定得恰当而合理,不可过高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可过低,学生完成起来太过容易而变得索然无味。小学语文的学习目标也是多样化的,包括字、词、句、段落、篇章、写作、阅读等多方面的要求,教师可以逐层为学生制订成长阶梯,让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在遨游,不可太累但还需要有新动力不断注入。

2.案例的选择要贴近学生

这个要求非常难,这就需要教师在了解学生能力基础和成长要求的契合点上多下工夫,勤加钻研。现在的小学课本篇章安排非常贴心,重点和层次也非常鲜明,脉络清晰。但是对于小学而言,很多知识理解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个在所难免,因此教师要走入学生中间,多去了解学生。此外,多给学生安排一些综合性的活动课程,不要把每一节、每一课的界限划分得那么明确,知识本身并不是孤立的,其中必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节课没有明白的内容,下次学习可能会有新的感悟,温故而知新大致也是这个道理。

3.创立多元化的学习小组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一个人的知识、眼界、思考范围毕竟都是有限的,但是集体的力量是无限的,组成学习小组之后,大家进行讨论的过程中,思维火花不断碰撞,总会萌生新的认知。而且默契勇敢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可能,在已知的领域发现更多的未知,小学阶段学生思维活跃,天马行空,给他们创造出更多机会和空间,能力的发展会更加全面。小学阶段学生处于性格形成期,多让他们聚在一起,更加容易帮助他们形成稳定的人格,也更加有助于学生后续的学习和进步。

三、小结

案例教学法因其广泛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受到教师的青睐,同时对教师的教学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根据需要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学习目标,教学案例的选择要贴近学生,同时多为学生创立多元化的学习小组,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多种学习任务。

参考文献:

[1]张燕.案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策略[J].语文天地(小教版),2014(9).

第5篇:法学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高校;基础会计

1基础会计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基础会计课程是研究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告的一门应用性管理学科,它是高等财经院校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1]。通过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使学生理解会计核算原理,系统掌握企业会计处理的方法,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会计处理、分析、判断的能力。在高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基础会计属于核心课程。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案例教学法在高校会计专业教学中,尚未得到广泛推广。而基础会计作为理论和实践相互融合的实用性专业课程,承载着培养适应时展要求、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但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考,学生背”的刻板的教学方式仍然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不利于会计专业人才能力的培养。因此,如何结合基础会计专业教学实践,吸收国内外优秀案例教学的经验,推动案例教学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是值得高校同仁深入讨论的问题。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主要通过重现或者模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景,让学生身临其境,通过分析和讨论来开展学习的教学方式,主要用在法学、管理学等学科,如今在临床医学教学中也有广泛应用。教学中既可以采用比较和分析,研究各类成功的和失败的管理经验,从中提取出某些普遍性的管理原理或管理结论,也可以让学生独立思考或借鉴他人的成果来开拓自己的视野,从而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案例教学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二十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首次采用,当时是运用一种很特别的案例形式的教学,这些案例来源于商业管理的真实事件或情景,通过这样方式,提高了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主动性,实施之后,教学效果良好[2]。一直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案例教学法才被教育界所重视,美国卡内基小组在1986年公开出版的《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著作中,高度称赞了案例教学法在培育课程方面的价值,充分肯定其作为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的价值和成效。而国内教育界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关注案例教学法在培训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但推动了教学方式改革,而且帮助教师更加深刻理解教学实践知识,有利于其教学能力提升。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提前准备经典案例教材,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消化吸收案例精华,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案例教学法在推广上受到一定制约。但是,处在教学模式及方法变革的时代,案例教学法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案例教学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实施现状

2.1在观念上对基础会计案例教学存在误区。目前,我国大部分基础会计教学主要采用以传统讲授为主的方式,对于案例教学的重要性、规范性与关键点等都缺乏深刻理解[3]。在此现实情况下,虽然是在课堂上实施了案例教学,也缺乏引导和组织学生学习、思考与讨论的能力,容易导致案例教学存在于形式、学生讨论脱离主题、教师难以掌控课堂等问题,案例教学的预期目标很难实现,有时混淆举例教学和案例教学。甚至有些教师对学生阐述某些概念和原理以后,采用举例论证,或把一些例子布置给学生进行分析讨论,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认为这就是案例教学。个别教师误把案例教学作为轻松教学,认为实施案例教学可以减轻教师的任务,只需要学生进行讨论,教师不需要站在课堂上辛苦地讲授。实际上,采用案例教学,任课教师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增加了,在课下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及精力准备课堂案例。2.2缺乏应用案例教学的基础条件。就基础会计课程而言,包括大量的会计基础理论和会计核算等内容,让学生掌握基本原理和借贷记账方法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基础会计课程的课时有限,按课程的性质分类,一般为72课时或者54课时,因此,进行案例分析的课时就极为有限。这说明实践性教学在培养体系中处于薄弱环节,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往往课本基础掌握娴熟,但是在实践中不会处理具体会计实务。推广案例教学,对基础会计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还应兼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与实践经验,显然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也是亟待解决的任务。2.3选取合适的案例存在难度。针对于案例教学法来说,选择恰当的案例非常重要。目前在教学中教师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取案例资料:(1)选择国外的经典案例;(2)从国内为数不多基础会计案例教材中选择;(3)在借鉴已有案例教材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编写案例。在教学中,教师使用国外案例占主导地位,由于国外较早开展案例研究,资料较为丰富,具有较强借鉴意义。但国内外的企业基础会计研究的差异,而国内基础会计案例的经典教材比较匮乏,如果自行编写,则需要教师积累丰富的实践素材,同时教师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获取真实数据,对于教师而言,实现难度较大。2.4部分学生不能积极参与到案例讨论中。要提高学生参与案例活动主动性,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案例教学对学生自主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学生在课前预习案例内容,课堂上参与案例分析、课后进行认真的总结,需要学生投入更多时间及精力进行主动学习。然而学生由于习惯了“填鸭式”“老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知识传递方式,形成了固有学习模式,不愿意主动发言、主动参与讨论,因此不容易融入案例的探讨中。

3案例教学方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实施过程

案例教学作为教师和学生的一种互动式教学,其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课前准备案例阶段;(2)案例的分析与讨论阶段;(3)案例的总结阶段;(4)案例报告的撰写阶段。成功开展案例教学,必须科学合理地组织整个教学。3.1课前准备案例阶段。教师和学生都应该针对案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首先,教师课前应根据基础会计的教学计划,精心地做好教学准备,仔细斟酌挑选案例,充分论证案例所考察的知识点,提前预判在讨论中学生可能会提出的问题,查阅相关资料。教师提前发放“学案”给学生,可以采取列条式提问方式,对此案例讨论的问题范围进行界定,做到有的放矢。第二,学生的课前准备。实施案例教学,学生在收到教师“学案”以后,按照教师的安排,学生复习相关知识点,仔细研读和思考案例,熟悉案例中的相关信息、数据并搜集与“学案”有关资料,运用已掌握的基础会计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撰写发言提纲,为课堂上发言讨论做好准备。3.2案例的分析与讨论阶段。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根本目的是在以相关理论作为指导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与讨论,挖掘出其背后原因。运用现有的经验归纳总结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对策。一般将学生分成小组,进行分组讨论,最后每组选出代表汇报讨论的结果[4]。3.2.1教师有效组织与引导一方面,教师要积极营造融洽的讨论氛围,鼓励发言。在案例分析与讨论过程中,教师不再是讲授者,而是组织者与听众,充分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学生主动性,要循序善导,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发言。教师可以将模拟教学法融入到分析与讨论环节,让学生作为当事人体会案例中的角色。学生以案例主题为中心进行分析讨论[5]。当学生讨论僵持不下时,应适时引导,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使学生都能融入角色;当学生讨论偏离主题时,要及时纠正,控制好节奏,以达到理想效果。另一方面,教师应注重引导的方式与技巧,不要直接表明自己的看法,以免误导学生。学生的错误观点,不要直接否定,而是讲清道理,让学生知道自己错误所在,进行自我纠正。第3.2.2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案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融入角色,运用掌握的会计原理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因此,学生应积极参与到案例讨论与分析中来,主动表达自己的见解与解决方案,互相沟通、交流与辩论,以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思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另一方面还要仔细倾听别人的见解,并与自己的观点进行比较,提炼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观点。3.3案例的总结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的作用非常重要。通常情况,教师要对案例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总结。教师总结的重点是讲清原理,揭示案例的本质,同时充分肯定一些学生好的思路和独特的观点,与此同时还要指出学生在解决问题时存在哪些不足或理解偏差,以及如何利用基础会计理论,解决案例所涉及的问题才更加有效、更加科学。进行总结时不一定都要明确地给出标准答案,因为基础会计案例来源于现实经济生活,有时很难给出标准答案,只要能够合理解决问题就有可取之处。重要的是要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提高学生从事会计工作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深对基础会计理论的理解。3.4案例报告的撰写阶段。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在讨论分析之后,总结各自的观点,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内容中,首先应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备选方案,围绕结论逐层展开分析,采用事实与数据论证自己的观点;其次,通过对复杂的基础会计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教师应对学生提交的案例报告做出客观评价,作为评定学生案例成绩的重要依据。

4推广案例教学法的建议

案例教学法表面上看是一种教学方法,本质上它已形成一种教学体系。因此,在高等会计专业教育改革中,在运用这一教学方法时,与会计专业相关的教学体系也随之调整,使之与案例教学法互相兼容、互相促进。4.1明确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的关系。目前我国高校会计专业教学仍然以传统教学方法为主,案例教学方法为辅。推广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撇开传统教学方式,关键在于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清主次[6]。一些高校对学生问卷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学生认为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是课堂教学最理想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教师可运用传统教学方式讲解基础会计基本理论,配合案例教学法讲解实践技能,可以使学生对知识理论掌握与实践能力提高相互促进,学以致用,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此外,协调好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7]。其他教学方法可以作为案例教学法的有益补充。比如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根据实习经历撰写调查报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现企业在会计实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争取建立实训基地,从会计凭证录入、各种账表建立及到财务报表分析,运用电算化系统,让学生进行实战操作,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会计业务能力等。4.2修订教学计划,科学分配课堂时间,为案例教学提供充分保障。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高校的会计教师在基础会计教学中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的现象普遍存在,结果必然是课堂教学时间以讲授为主。将案例教学纳入到教学计划,准确掌控教学进度,提高课堂效率。课前精心准备案例教学内容,是实现案例教学目标的关键[8]。因此,有必要压缩基础会计理论内容,将部分理论融入教学案例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合理利用学生的课外时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4.3将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表现纳入考试成绩评价体系。考试成绩可以体现学生学习的综合成果,因此必须涵盖案例教学的内容,针对整个的学习情况进行分项评分,最后汇总。考试成绩由笔试、案例、出勤、作业等项目构成。涵盖案例教学法的教学的改革结果,必将会对传统成绩评价方法进行优化,在学生期末成绩中基础会计案例分析的成绩应占一定比重,为此需将笔试成绩和案例分析讨论成绩等结合起来综合测评,可根据学校情况制订笔试成绩和案例成绩等所占比重,通常认为,案例分析成绩在总成绩所占比重30%较为合理。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兴趣,还促使学生重视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学习。4.4建立以案例开发为基础的案例教学体系。选取合适的案例材料是成功案例教学的保障,案例教学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案例开发的水平。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大约30%的学生认可教材配套案例,以著名企业作为案例分析对象约40%的学生认同。这表明高水平的案例可以提高同学们学习兴趣,意味着案例开发工作在案例教学中重要地位。当前的会计类课程的国内案例,并没有形成像MBA一样经典案例库,因此,任课教师需要重视会计类案例教材的编写和使用,开发和理论教学配套的案例教学教材。要明确与构建案例教学的反馈机制,通过与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交流与反馈,推动案例的开发。教师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可以在学期期初和期末,设立基础会计案例需求与效果的指标体系来捕捉学生的期望与要求,从而实现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的案例开发。值得注意的是案例的开发与编写需要建立团队,单靠任课教师一人无法完成案例的开发工作。因此要推动基础会计案例开发的分工及协作,通过基础会计课程任课教师之间的分工及协作,来推动国内高质量教学案例的开发。此外,还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与设计给予教师案例编写的奖励机制,鼓励案例开发的自主创新。随着时展及社会进步,传统教学方法弊端已经呈现。要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必须引入新的教学方法,而案例教学是传统教学方法的有益补充。在基础会计课中引入案例教学需要教师不断摸索,反复实践,需要与学生讨论,不断修正,才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总之,案例教学法是基础会计教学改革一种有益的尝试与探索,对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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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筱.国际会计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7,26(3):82-83.

[3]彭艳梅.体验式案例教学法在《财务分析》课程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2015(9):124-126.

[4]赖丹.面向本科层次的财务会计课程案例教学法研究[J].会计之友,2013(1):121-123.

[5]蒋德启,卫慧平.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案例的撰写及运用[J].财会月刊,2011(3):104-106.

[6]李红梅.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模式和方法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8(35):147-148.

[7]刘梅娟.会计专业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12):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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