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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精选(九篇)

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

第1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会计确认方法;隔离法;整体法

一、引言

免费互联网模式不仅改变了交易场所、丰富了交易品类,而且加快了交易速度、减少了中间环节[1]。可以说,互联网颠覆了以往的资源配置交易模式,而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1)顾客利用网络技术聚合成社群,①且社群成为企业的异质性资源,它改变了企业配置交易模式,由此也改变了企业经济租金的内涵。(2)网络平台是人们在虚拟网络空间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网络工具,通过供需双方互动消除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壁垒,不仅改变了“渠道为王”的工业经济时代配置交易模式,而且厂商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自身“扁平化”、去“中心化”和“碎片化”,无限拓展了厂商组织的资源配置交易边界,同时单一会计主体逐渐演变为多元会计主体。(3)跨界协(合)作已成为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可以说,跨界协(合)作不仅模糊了互联网实体与虚体之间的资源配置交易疆界,而且使得很多曾经不相干甚至不兼容的元素获得连接,产生了价值。因此,跨界协(合)作本身就是一种新的配置交易模式,它以连接方式获得集群回报:利用技术跨界,完成跨界的同时获得社群建立;凭借已有社群实现再跨界,再跨界同时吸引新的受众,逐渐将不同竞争关系的社群转化为合作关系的社群,或者相反。这种互联网配置交易实质是“一种创造性破坏的过程”[2],通过新技术、新商业、新供应源和新组织模式的配置交易获得了互联网经济租金。因此,互联网时代的社群、网络平台、跨界协(合)作等新生事物的出现,激发了互联网模式下人们对更高层次需求向往的“内在动机”[3],同时也产生了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及其对应交易或事件的会计确认方法不同选择。

二、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

1.社群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社群是指聚集在一起且拥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单位。在互联网时代,便利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将分布于不同地域的消费者、投资者、供应商等个体自愿在虚拟网络空间集聚成网状关系,形成这类社群是用于自我满足和自我服务的一个自组织过程。正是社群这种自组织过程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由单向价值传递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线性关系向双向价值互动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网状立体关系的转变。在顾客一次次价值互动的体验过程中厂商的品牌及其体现的价值观、文化被赋予了社群的关系属性,实现了厂商的品牌、价值观、文化转化为社群的品牌、价值观、文化的配置。在顾客主导的C2B商业形态的社群逻辑下,由于个人消费品位注入产品之中使产品的所有属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产品的寿命不再是有限的,而因为个人消费品位变化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或延长。在消费者个体偏好转化为社群偏好的情况下,批量定制化成为产品生产的主流,且价值是在厂商组织与顾客相互影响或共同参与下创造出来的[4]。产品的管理不再需要每个阶段不同的市场、金融、制造、销售和人力资源战略,而转向依靠社群在一个社群网络中持续地使价值结构在重复鉴定过程中保持稳定[5]。由于服务社群偏好的定制化生产,使产品成本费用“人物化”归集模式也悄悄地转变为“物人化”归集模式,随之成本费用结构也相应发生改变。产品的市场也由现实生活中厂商与消费者双方进行价值交换的场所演化为厂商与社群消费者合作网络各成员之间的知识碰撞、交流与增值的场所[6]。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实现价值交易,在价值交易过程中丰富创新价值。然而在此过程中知识创新来源的社群消费者,他们既是参与者和建设者,也是直接受益方。一方面,社群消费者借助社群自身平台主动地参与产品创意、研发、设计以及品牌传播,消费自身的“闲置资源”,换来了体验化产品定制供给,大幅度地提升“长尾末端”需求。在不经意中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的产品销售模式:产品的销量起伏取决于人或网络之间关系的稳定程度,而非被动地服从于产品周期。产品的销售既要满足社群消费者心理需求与社会需求的双重效用,又要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价值(需要满足)、情感价值(品牌知觉与忠诚)、学习价值(经验、知识累积的机会)的多元属性价值的需求。而社群自身天然的排他性以及社群消费者个体的从众心理和马太效应被顾客广泛使用、开发与传播,这为产品“市场出清”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社群消费者借助社群自身平台消除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商业壁垒,改变了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的流动速度和流动方式。以纳秒为计量单位的互联网信息流动速度打破了原有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改变原本所有依托传统信息不对称获利所存在的配置交易模式。在互联网社群配置交易模式下,无论资金流,还是物流,其实质上都是信息流。供需双方价值互动的双向信息流动方式将信息映射到商业的各个环节上,消除了厂商与社群消费者之间的“隔膜”,打破了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在满足社群消费者极致的体验和极致差异化的需求情况下完成了厂商与社群消费者之间的价值互动,在此过程中不仅共同创造了价值,而且也完成了供需双方的交易价值。

2.网络平台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平台就是你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工具[7]。网络平台莫非就是人们在虚拟网络空间借以沟通社群中的粉丝和潜在粉丝的网络工具。人们借助网络平台可以自由穿梭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三界”之间,促进人力资源随机地、高速地流动。网络平台借助人力资源随机高速流动性实现网络资源连续集聚、快速规模化的配置交易,加速实体经济与虚体经济一体化进程。一方面,网络平台提供供需双方互动的机会,体验与学习的场所,致使顾客主动参与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包装、物流配送、渠道终端的陈列和销售等环节,不仅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性,打破了以往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商业壁垒,为跨界配置交易创造了条件,而且使社群消费者获得了个性化产品的价值体验。另一方面,网络平台的存在有利于超越传统产业市场边界挖掘潜在需求,尤其是“长尾末端”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网络平台交易多元化,收获来自需求方的范围经济,实现消费者之间的效用函数相互依赖,并非相互排斥。网络平台逻辑促进了交易规模化的发展。而网络社群平台在巨额复杂的网络交易过程中也实现了资源的整合和资源多功能的充分利用。正如熊彼特[2]、Moran和Ghoshal[8]所讨论的那样,“价值的新来源产生于资源的新利用,特别是通过新方式去交换和组合资源”。

因此,在强调社群个性化且突出偏好的网络平台上,社群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参与并设计能体现自我偏好的创新产品,再加上社群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和马太效应,使得社群消费者感知的使用价值最大化、规模化,既满足社群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又实现最大程度的“市场出清”,至此以“顾客为上帝”的营销理念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落地”。网络平台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流动的加速和流动方式的变化。在商业环节上的所有东西都离不开信息的描述,通过社群消费者主动参与将网络平台悄悄地嵌入到各个商业环节及其环节的各个方面。信息流动加速打破以往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使得原有交易结构中的“黑箱”消失;同时信息流动方式也改变了以往交易环境、价值主张、顾客观念、顾客族群、营销渠道和传媒过程等。总而言之,网络平台颠覆了传统配置交易模式。就交易要素而言,这种改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网络平台使得交易的载体发生了改变工业经济时代,交易的载体是产品,其交易的目的是获得产品的销售红利。产品的价值是在价值链环境下由生产为导向型厂商组织独自创造出来,注重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易价值,信奉“渠道为王”的营销理念;而互联网时代,产品的价值是在价值商店与价值网络[9]经营模式下由服务导向型厂商组织与顾客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的,注重产品的体验价值,①信奉以人为本的营销理念。因此,借助网络平台交易的产品,交易载体可能由产品转移到网络平台。在产品销售红利为零的情况下,顾客往往借助网络平台的产品“诱饵”吸引不同顾客来参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包装、物流配送、渠道终端的陈列和销售等环节,在此过程中顾客收获体验价值,此时网络平台却成为厂商组织或营销方获得租金红利的唯一渠道,而非产品本身的零销售红利,甚至负销售红利。当然,在产品销售中厂商组织或营销方获得部分销售红利之际,此时交易的载体应该是产品与网络平台的公同体。(2)网络平台使得交易双方发生了改变自互联网时代出现“脱媒”平台以后,供需双方可在没有渠道的帮助下进行互动。无论是P2P交易模式,还是O2O交易模式,它们直接在供需双方间促成交易行为的实现,彻底抛弃了工业经济时代“渠道为王”的配置交易模式。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促进了社群的形成与发展,尤其网络平台提供给社群消费者体验的机会与场所,促进产品定制化的供给社群与需求社群发展壮大。产品的供需双方社群借助网络平台信息优势实现了快速化,规模化的巨额交易,完成了以顾客为本的定制化配置交易模式。产品交易的双方也由单元顾客向集体社群的演变,交易方式也由工业经济时代规模化、随机方式向碎片化、连续方式的转变。

3.跨界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跨界是指跨越行业、领域进行合作,又被称为跨界协作。它往往暗示一种不被察觉的大众偏好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态度[6]。从超契约[10]视角来看,跨界是在微观资源多属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性契约与社会性契约、环境性契约的连接。也就是使得很多曾经不相干甚至不兼容的不同属性元素通过连接实现跨界协(合)作,产生协同价值。如在移动通信市场上打拼多年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它们所做的“蛋糕”却被腾讯的微信所掠夺,微信成了移动通信的跨界者。2013年,做视频的乐视卖起了电视,阿里巴巴做起了金融,长虹电视做起了互联网……因此,跨界本身就是一种新配置交易模式。当然,跨界是要具备一定前提条件的:从深层次分析,不难发现网络平台模糊了原有更多产业之间的配置交易边界,使得跨界成为可能;从厂商组织层面看,随着专业分工的日益精细,逐渐发展形成了不同产业链,借助网络平台整合精细专业分工产业价值链,使厂商组织成为跨界桥梁的可能;从知识结构层面看,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厂商与顾客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价值,打破原有信息不对称壁垒,使不同传统产业的跨界人才和产品经理的出现成为现实。因此,在以人为本的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必然催生跨界的形成,且跨界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常态。在跨界逻辑下,通过跨界对不同传统产业整合,使得原本不同行业间的合作关系演变成竞争关系,也可以在战略上将竞争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实现了跨界的范围经济。通过跨界实现去“中心化”和“碎片化”,改变了厂商组织单一“中心化”的配置交易模式。去“中心化”不是不要“中心化”,恰恰相反,通过跨界方式创造更多“中心化”,扩大传统配置交易范围。如今很多品牌如小米公司不做广告,而是网上构建消费者族群进行交流,网下进行产品体验,获得更多消费者内心价格,增加了厂商收入所得。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社群、平台和自媒体的崛起,跨界的配置交易模式不仅使得传播信息的方式多样、成本降低,传播方式转向碎片化传播,而且将网络的公众性和广泛参与性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完成跨界的同时建立社群,借已有社群实现再跨界,同时吸引新的受众。如腾讯的QQ、微信、小米盒子等最为经典。

在跨界逻辑下,跨界往往以“连接方式”实现资源的配置交易,获得连接红利。例如,阿里巴巴把淘宝平台和支付宝平台进行连接,通过吸收零散存款进行金融创新,获得连接金融红利;腾讯把顾客和即时通讯平台微信连接,相对于以往的收费模式,它通过免费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增加顾客点击率,拓展信息传播范围,节约了巨额信息交易费用。另外,跨界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很多厂商利用这一点建立自己的社群,培育了“铁杆”顾客社群。如奇虎通过360杀毒软件的免费,从信息服务领域进入杀毒软件市场,打破了收费杀毒软件市场多年的平衡,拥有近三亿的消费者群体。因此,通过跨界找到了被忽略的消费者需求之后,利用自己的已有社群优势和有别于原来厂商的新配置交易模式实现巨额连接红利。而巨额连接红利能够驱动整个企业界,颠覆传统配置交易模式。其根本缘由是事物的价值创造是建立在个人特征以及个人与环境的交流过程中[11],跨界满足了人们对更高层次马斯洛需求的追求,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互联网人本配置交易价值。因此,在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上述三种逻辑下的配置交易模式改变了厂商组织获得经济租金①的内涵。基于资源基础观来看,利用竞争性物质异质性资源和知识与管理异质性资源的配置交易可获取工业经济时代的“李嘉图租金”;而利用互联网社群异质性资源,借助社群隔离其他厂商的配置交易可获取互联网时代的“李嘉图租金”。利用厂商组织内部的资源和能力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形成“诀窍”可获取工业经济时代的“彭罗斯租金”;接受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适当保护机制的社群消费者与厂商在价值互动过程中通过提供“专用性资产”②可获取互联网时代的“彭罗斯租金”。社群利用自身平台使社群消费者获得体验化消费,为厂商组织提供更多消费者剩余进而使其获得互联网时代的“熊彼特租金”,以及源于社群跨界使厂商组织获得互联网时代的连接红利。

三、不同互联网配置交易对象的价值特征分析

1.价值共同化特征人类社会财富的积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价值创造,即通过劳动主观条件改进与活劳动复杂程度和强度提高来实现;另一种是价值转移,即通过劳动客观条件改进以及活劳动相对减少或单位劳动时间缩短来实现。无论是哪一种社会财富积累方式,对于工业经济时代而言,凹性专属性技术的厂商组织采用传统价值链线性思维模式,选择“组织化”协作、“产品规模化”生产、“中心化”传播方式等,注重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功能价值创造。厂商组织将借助各种分销渠道交易模式实现厂商组织创造社会财富的价值。也就是说社会财富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分属于生产与销售不同领域,社会财富创造者借助源于技术的隔绝机制以及生产与销售不同领域之间产品价值信息非对称性获取更多工业经济时代的经济租金。对于互联网时代而言,厂商组织运用价值网络思维模式,采用跨界协作、“顾客体验化”生产、去“中心化”和“碎片化”传播方式等,借助网络平台实现与社群顾客共同完成社会财富创造(价值转移与价值创造),消除了工业经济时代厂商组织获取销售红利(经济租金)的现实基础条件,然而异质性社群的排他性决定了厂商组织获得源于社群隔绝机制的网络经济时代的经济租金。由于互联网模糊了生产与销售的边界,使得厂商在与顾客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创造产品体验价值,这就形成了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价值共同化特征。即产品的价值创造、价值转移与价值实现是在厂商组织与社群成员借助网络平台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共同完成的。其价值产权主体相互渗透,界限变得模糊。

2.顾客体验化特征互联网时代,以人为出发点的Web2.0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以人为本、以应用为本的创新2.0①为社群消费者获得“体验化”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原动力。利用Web2.0所打造的网络平台改变了以前自上而下的单向信息流为双向信息流,顾客借助网络平台参与价值共同创造的过程中更注重价值创造与顾客之间的密切关系[6],至此顾客的体验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这种高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价值源于给顾客带来的体验[13],价值是在顾客思考下创造出来的[14];另一方面是“通过社群顾客体验来获取资源”[15],以及“依靠社群创新得来的生态系统”[16]为厂商组织创造价值。尤其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由被誉为人感知外界信息“五官”的大数据技术、被誉为人传输感知信息“中枢神经系统”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及被誉为人对输入信息思考处理“大脑”的云计算技术共同构成“互联网+”,它置整个社会于“互联网+”思维模式之中,使得顾客关注重点由产品的功能价值向产品的情感价值、学习价值的转变,追求“体验价值”已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常态。

3.产品定制化特征厂商组织借助网络平台与社群成员一次次价值互动的过程中将厂商组织的品牌或产品赋予了社群关系属性,厂商品牌或产品转化为社群的品牌与产品,实现消费者个体消费偏好向消费群整体一致偏好的转变,这个转变是实现产品定制化的前提条件。社群、网络平台、自媒体崛起,引发全民参与,每个人既是传播受众,也是传播者。而移动互联网更是将网络的公众性和广泛参与性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使社群消费者偏好转化为现实需求,这是“产品定制化”的必要条件。源于社群的互联网络经济时代厂商的隔绝机制形成价值专属所获得的价值,通过各类社群消费者的分类消费,使厂商组织获得了互联网络经济时代的“李嘉图租金”、“彭罗斯租金”、“熊彼特租金”以及“连接红利”。因此,追求各类经济租金促使厂商组织利用网络平台或跨界协作迎合社群消费者口味,最终实现厂商组织由批量共性化生产向批量定制化生产的转变,这是“产品定制化”的充分条件。因此,在追求以人为本的互联网经济时代,来自需求端的顾客要求极致的差异化与来自生产端厂商的成本结构要求极致的高效化在厂商与顾客价值互动的过程中以“产品定制化”形式得以完美组合。

四、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会计确认方法的选择分析

关于会计确认方法的研究,截至目前,尚无人对此作较为深刻的论述,只是在会计学教科书中提及会计确认计量方法,如历史成本法、公允价值法等,似乎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方法是一样的,这显然不妥。笔者认为会计确认侧重对会计交易或事项的看法,而会计计量则侧重对会计交易或事项的手段。人们对世界或宇宙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分为还原论和系统论。对于具体事物看法,还原论采用“隔离法”,而系统论采用“整体法”。对作为世界或宇宙一部分的会计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理所当然可采用还原论的“隔离法”或系统论的“整体法”,只是这两种会计确认方法所需要会计交易或事项的背景条件有所不同而已。

1.“隔离法”与“整体法”比较无论是还原论的“隔离法”,还是系统论的“整体法”,它们最初应用于对物理问题分析的不同看法。其中,“隔离法”是对物理问题中的单个物体或单个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整体法”是指对物理问题中的整个系统或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整体法”的思维特点是从局部到全局的双向思维过程。

2.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会计确认方法选择在工业经济时代,品牌或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单向价值传递。无论价值转移,还是价值创造,厂商组织借助单一价值链周而复始地进行着单向社会财富积累。然后对于社会财富的价值实现,遵循着“渠道为王”的经销理念,借助各种分销渠道单向传递给各自消费者被动地实现各自产品或服务的自身价值。显然,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源配置交易过程符合“隔离法”的思维特点。对于厂商组织而言,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的具体会计交易或事项的确认方法应该选择还原论的“隔离法”。互联网经济时代,品牌或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向价值协同,在社群的影响下,这种关系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价值互动。互联网模糊了价值转移、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界限,厂商组织借助价值商店和价值网络与顾客在价值互动过程中完成了价值共同创造。尤其在“互联网+”思维模式下将置整个虚拟主体与实体主体于价值互动过程中收获更多范围经济。显然,价值共同化特征成为互联网模式下资源配置交易的新常态。无论厂商组织与顾客之间的价值互动,还是虚拟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的价值互动,它们都符合“整体法”的双向思维特征。马斯洛需求理论的自我实现,是个人需求的终极目标,也是个人行为最强的驱动力。人的需求来自于内在动机[3]。而超自我实现,则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类社会集体行为最强的原动力。社会的需求来自于社群内在动机所致。在以需求为本的互联网经济时代,通过跨界协(合)作的连接互联网技术将分布于不同地理区域的社群聚合于虚拟空间,注重追求针对社群消费者心理需求与社会需求的效用创新,逐渐形成社会需求于互联网社群需求之中,因此,追求顾客“体验化”需求成为互联网经济别样的价值特征。为了满足顾客的体验化需求,那么“定制化”供给成为顾客唯一选择。而互联网平台可以将个人消费偏好转化为社群消费偏好,社群批量定制化的需求不仅确保厂商组织原有的规模经济发展,而且也促进厂商组织借助物联网在更大的范围获得更大的范围经济。无论是顾客“体验化”的需求,还是厂商组织的“定制化”供给,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不仅完成个体需求向社会需求的转化,而且实现虚拟主体与实体主体之间的价值互动的双向思维特征,这都体现出“整体法”的思维特点。

总而言之,“整体法”是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的会计确认方法量身定做。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互联网不仅模糊了厂商组织的生产领域与销售领域的边界,而且也模糊了价值互动过程中价值转移、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之间的产权界限。如果仍采用还原论的“隔离法”,那么必将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它不仅将商品所依赖的环境价值确认为商品自身的价值,而且会产生匪夷所思的会计结论。如社群消费者借助网络平台与厂商组织共同创造价值,消除了厂商组织依靠产品价值信息不对称所获得销售红利的壁垒,因此,追求“体验化”的互联网经济时代,产品的微薄销售红利成新常态。因此,采用“隔离法”确认销售红利为零,甚至为负数的厂商组织将商品摆在某个互联网销售平台销售,而互联网销售平台价值在于通过顾客对该商品的体验而收获该网络平台的经济租金。如果该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产权属于提供商品的厂商组织,那么采用“隔离法”确认该厂商组织获得所有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如果该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产权不属于提供商品的厂商组织,那么对于其他厂商组织或个人以“捐赠”形式给予该厂商组织所获得收入,按照“隔离法”应该确认其收入只能为营业外收入。无论确认为哪种收入,供给商品的厂商组织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这与该厂商组织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如果采用系统论的“整体法”,顾客通过对销售红利为零的商品体验而使互联网销售平台收获经济租金,可以把体验化商品看做互联网销售平台自身投资的一部分,获得经济租金是对互联网销售平台自身投资的回报,无论互联网销售平台产权属于谁,它都改变不了体验化商品作为互联网销售平台的投资回报的事实。在追求“体验化”的互联网经济时代,人的价值创造更离不开环境对人价值创造的作用。显然,采用“隔离法”是无法准确地确认人的自身价值,也无法准确地对人力资本价值投资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界限的区分。如果采用“整体法”则很容易对人与其所依存环境的整体价值进行确认,由于人与其依存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可以借助电子量化抽象为人力资本与环境资本之间的函数关系,可以间接地准确测算人力资本价值。对于人力资本与环境资本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可比照权责发生制的配比原则[17]。

在确认人力资本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价值同时,确认它所依存环境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价值。另外,超高速的互联网流速打破了原有交易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不仅扩大了交易或事项范围与规模,而且使离散式的交易或事项通过互联网平台汇集成洪流式的连续交易或事项,因此,选择交易流量的方式或上网流量的方式确认连续交易的经济租金,显然是对交易或事项选择“整体法”进行会计确认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因此,互联网思维对于商业来说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经济运行核心已经从计划经济的政府和市场经济的厂商转向互联网经济下的顾客[1]。在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对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确认应该选择“整体法”,这种方法既是对动态的网络经济活动符号化的一种客观描述,又是对互联网配置交易模式下顾客人权的尊重。

五、结论

互联网时代的社群、网络平台以及跨界协(合)作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它是“产品化”经济向“体验化”经济转变的根本动力。而这种根本动力促进经济转变拓展了产品价值内涵由功能价值向情感价值、学习价值外延。在价值互动的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基础上孕育出互联网经济的共同化、体验化以及定制化的三大特征,致使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会计主体对社群、网络平台以及跨界协(合)作三种不同逻辑下的交易或事项确认方法发生了重大改变。由“隔离法”转变为“整体法”,而背后的原因有四个方面:(1)过去供方的单向输出流动被供需双方的双向交换流动替代。(2)社群改变了过去个体需求向集群需求转变。(3)网络平台改变过去“渠道为王”的经营模式向价值商店和价值网络的经营模式转变。(4)跨界协(合)作改变了过去厂商规模经济向范围经济转变,产生巨大连接红利驱动整个企业界,颠覆了以往厂商组织配置交易模式,改变工业经济时代会计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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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跨界强势品牌为何进军定制家居后马上出现大规模“水土不服”?综合分析后,笔者认为跨界品牌在进军定制行业时走入诸多误区,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定制行业的门口徘徊,不能深刻理解定制,自然无法适应,现总结四大误区,以为警示。

误区一:品牌的无限的延伸;认为跨界就是直接享用品牌资源,即可快速成功。

品牌就好像是一堵墙,品牌延伸就是在推倒这座墙,原以为推倒这堵墙可以建立起更高的一堵墙,结果发现,这堵墙却怎么也建不起来了。这就是品牌无限制延伸的后果。跨界品牌在本行业越成功的,做品牌直线延伸风险最大。

海尔是中国家电行业的领导品牌,十余年前涉足了整体厨房产业,按理以海尔这样的市场反应机制,应该早就发展成橱柜一流品牌了,今天的海尔整体厨房,我们却很遗憾的看到,终端展厅大量撤店,橱柜店很多已经转换为厨电专卖店。方太是专业做厨房电器的,自己的广告就非常清晰了自身的定位:中国高端厨电领导者,但在6年前跨界进入橱柜行业,至今仍然在这片市场表现平平。同样的案例还有荣事达橱柜、大自然地板以及美时办公家具。

海尔作为最早进行品牌延伸,跨界进军定制家居的品牌,在跨界经营上走了很多弯路。整体家居项目近年来的持续下滑,以及公司整体战略业务的转移,导致在国内市场持续萎缩,并于2011年与日本骊住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合资成立了新的家居项目公司,希翼重拾国内市场,但已举步维艰。10余年的市场耕耘,从始至终未能改变经销商及消费者对“家电知名品牌”的心理认知,改变不了品牌心智资源,并由于公司战略不重视,经销商受到伤害,放弃了品牌忠诚,这都成为骊住海尔后期经营的调整重心。

专注还是多元?专一品牌还是进行品类延伸?这都是需要中国企业深刻考虑分析的问题,要看自身资源是否足以支持,市场的重新细分还有无适合自身发展的机会......

我们太多的企业,太多的品牌,沉迷于过去的成功,不去做市场分析调研,不去整合自身资源,不做市场定位,就快马加鞭上马品牌跨界,结果品牌资源被不断稀释,一旦不能实现跨界的成功,更将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成为得不偿失的品牌战略。

不可否认品牌跨界有其可取之处,比如品牌资源的共享,终端资源的构建,渠道资源的整合等等,实现以更少的营销成本获得更大的市场回报。但笔者认为跨界延伸品牌,尤其进军定制家居项目,是完全区分的运营体系,跨界宜采用新品牌以进行品牌区隔。比如方太进军橱柜行业,将之前的方太集成厨房,调整为今天的“方太柏厨”;德意经典厨房换标换品牌为“丽博橱柜”,大自然地板进军定制家居名为“大自然温莎堡橱衣柜”......

营销人路长全说:品牌的世界里没有真相,只有消费者的认知。实力再大,品牌再强,也不能改变消费者的认知。

误区二:有强势的渠道可以直接嫁接定制家居销售网络。而事实却是原有渠道资源绝大部分不可共享,专业性、专注经营才是定制家居成功的基础条件。

现在跨界进军定制家居的品牌,理想很丰满,以为通过渠道资源的直接嫁接整合就实现终端快速建店,认为这部分经销商经营原有品类都是成功的,今天跨界进入定制家居,成功应当是必然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成功者寥寥可数。

跨界品牌的经销商典型的特点是:1、经济实力强,往往是该品类的一流品牌;2、拥有先进的市场运营思路,在大部分经销商还在采取“夫妻店”“坐商”的时候,这部分经销商早已觉醒,大刀阔斧进行自我改革,导入先进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员工持股、年终分红激励等等,外练品牌功,内修管理课,打造着一流的经营团队,在各区域市场表现强势;3、多品牌多品类经营,厂家都希望经销商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经销商则希望扩大经营品类,进行着多品牌多品类经营,将自身优势资源发挥到极致。   定制家居行业却有着其鲜明的行业特点,流程长,服务环节多,投入回报周期长,初期不能快速上量等等,经销商实力越强,对投入产出要求越高,先进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固然是重要的,但却需要对定制家居行业的磨合,这需要跨界经销商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深入了解,然后找到适合定制行业的管理模式;跨界的经销商实力强,多品牌多品类,则无法专注投入定制项目,这种投入不是资金上的,而更多的是投入精力。

跨界经销商对于资金投入丝毫不含糊,相应对于回收投资要求快,而定制家居的上量慢以及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让跨界大佬们不知所措。

总体来看,跨界大品牌的经销商,尤其是大的商,是不适合经营定制家居项目的,不能保证投入精力和专业人才、资源来专注经营,必定在定制家居市场上一无所获。

误区三:定制家居的专属服务、项目化生产使得生产从很大程度上决定销售,区域性品牌的生产及服务优势不可小视,而规模工业化产品生产的重要性远不如定制产品。

工业规模制造企业在发展品牌的道路上,重心是在做市场营销,“先市场,后工厂”的发展之路已经深入人心。所以终端可以专注做好营销管理,厂家也可以加大马力做库存,不断地向经销商转移库存,经销商则发全身之力解决产品销路。   定制家居是零库存销售,每一个订单就是一个小的工程项目,从订单销售到量尺设计,再到发货物流,安装售后,这种专属化的项目定制对过程管控要求非常严格,厂家输出的只能是半成品,大量的销售服务过程是在终端完成的,由此,定制家居是典型的服务型行业,工厂的服务体现在交货货期、品质管控、物流配送等,经销商的服务则更为完整,并在相当程度上在厂家对终端服务的延伸。

纵观中国定制家居发展历程中,长期遭到家居建材业的“鄙视”,认为橱柜衣柜是“小行业,做不大”,从厂家和经销商层面看,与陶瓷洁具等建材行业相比,定制家居经销商和厂家实力确实偏小,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寥寥可数,各个区域品牌林立,全国性品牌和区域性品牌在各区域市场短兵相接,竞争的不亦乐乎。

作为区域性品牌,其服务优势很明显:

一是交货快,区域性品牌无论是订单还是订单遗留单,可以实现10-15天出货,并在20天之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全国性品牌店多单多,加物流时间,到货安装,往往需要一个月以上,这让很多业主“等不急”

二是物流,区域品牌生存半径小,物流周期快,从广东发货到东北,往往需要7-10天,而东北区域性品牌,都是次日到货,物流周期快以及物流费用小都极大增强了区域品牌的竞争力

最核心的是第三点,资源的相对集中,区域品牌服务半径小,资源可以实现集中化,营销理论中“聚焦”策略被区域性品牌几乎是“无意识”的成功运用,厂家的服务如交货、物流、广告传播、人员推广、客情维护等优势被区域性品牌运用的淋漓尽致,以相对集中的资源对抗全国性品牌分散的资源,结合了解当地消费特点,区域性品牌大行其道,占尽优势。

比较明显的案例如在东北市场沈阳的格瑞蓝,在沈阳,在东北市场鲜有非常成功的南方品牌,格瑞蓝占据卖场主要核心位置,以超大展厅,一流展示形象令诸多全国性品牌汗颜,其在东北市场投入的人力资源近100人,活跃在各个区域,协助主动营销、渠道推广、店面销售等,并在东北投入较多广告媒体资源强化认知度,这种资源的相对集中投入犹如“田忌赛马”式的智慧,让全国性品牌“强龙难斗地头蛇”。

可以预见得到,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全国性品牌和区域性品牌都将在各个区域市场相互竞争,相互制约,这种“拉锯战”会一直持续。

定制作为专属性,个性化的服务,生产对营销的影响尤为突出,甚至是决定性的,交货、品质、物流等等都极大影响着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跨界品牌作为后晋品牌,不深入了解定制家居,甚至采用OEM的形势来控制生产交货,导致缴纳大量“学费”,甚至一无所获,最后无疾而终。

即便是有着数年积淀的品牌,也长期为生产体系所困扰,不能大规模化生产,订单项目化以半成品输出到终端,成为定制家居难以转移库存,经销商渠道高度扁平化,导致了行业误认为“做不大,做不强”,而生产的局限和产能一旦释放出来,威力无穷,欧派橱柜在十余年发展过程当中,精准定位,锁定大众消费阶层,以标准柜体板件库存式管理,快速实现交货,并在天津设立分工厂,以应对不断增长的单量以及对抗北方各区域市场的强势品牌,将工厂设立在市场竞争的一线,以“大品牌,高品质,快交货,精服务”的生产优势继续发力,成为中国橱柜行业当之无愧的领军企业。

生产模式决定销售,成为跨界品牌难以深刻理解的行业特性。   误区四:经销商终端开局即决定终局,定制家居的前置性特点是靠后期努力难以改变的。传统规模化生产,大规模分销重点放在后期运营的扶持,但在定制行业事倍功半!

跨界品牌在本行业都是有所建树的一流品牌,甚至不乏大佬级的超级品牌,大量建设专卖店、开发县区分销市场,再大量派驻推广人员下终端协助店面销售、终端维护、产品陈列、库存管理等等,跨界品牌往往拥有强势的、多元的经销渠道,通过建店后天的努力也可以实现有效销售。

定制家居销售渠道主流在零售,其次是精装修,这让很多跨界大经销商们难以适应,他们习惯了开分销,遍布销售网点;做大的工程项目,大钱进大钱出;很多甚至自身摆脱了零售,而成为独立的单纯运作品牌的销售管理运营中心,定制家居的这种高度扁平化的销售渠道和零售主导的经营模式,很快让这部分感觉“小行业,做不大”。

要做好定制家居,就必须选择专业经营的渠道,实力越大的经销商,越难经营好定制项目,定制的高度专业化、服务的个性化、流程的细节把控都让跨界大佬们不知所措。

一个橱柜衣柜终端专卖店一旦开业,它的销量好坏有80%就已经提前决定了,行业专家称其为“前置性强”。这个和其他行业有明显不同,跨界品牌在本行业可以通过开店后的促销或推广活动、人员培训、店面重新装修等快速改变销量命运,做到亡羊补牢,但橱柜衣柜店面就相对困难得多。一是单套产品的占地面积大;二是每套产品的单套价值比较高,不能说换就换;三是橱柜不是单纯卖柜子的,是卖产品氛围的。对店面装修的要求高,一次性投资大;四是产品是和店面装修、布局联系在一起的,产品一调整,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不能短期内进行店面重装;五是对店面人员如导购人员、设计人员的专业要求高(产品知识、专业技能、导购能力),这个不是能一撮而就的,必须经过前期的招聘、筛选、培训等充分准备才能上岗,更重要的是跨界品牌作为后晋品牌,很难在终端掌握卖场的核心优势资源,拿不到好店,没有好店意味着开局就输给了竞争品牌,后期的大量资源投入就是“事倍功半”

第3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跨境电商;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平台

中图分类号:F724. 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2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地讲,今天的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器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是通过构成信息高公路蝗无数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1]。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电子商务基础上延伸出的新的概念,指的是分属不同环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活动[2]。

三、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的概况

1.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

中国自2000年以后,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商交易贸易额不断扩大,最近几年以来,贸易总额每年都出现22%以上的增长率, 2015年交易总额首次超过20万亿元。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已经达到了4.8万亿元,已占据我国电子商务总额的30%。

2.我国跨境电商市场结构

我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让然发展不均匀,B2B占到了超过90%的市场份额随着跨境电商发展至今,跨境电商双方交易环节得以进一步扩大,跨境B2C得以实现。国内的中小企业利用网上直销的方式与国外消费者对接,直接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

3.中小企业应用跨境电商的平台模式比较和选择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无力投资网站平台建立自己控制的电子商务系统,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给中小企业解决了这个问题,只需花费相应金钱并接受平台的定期考查,就可以比较容易的进行跨境电商。所以,选择合适的电商平台并加入就成了中小企业的主要跨境电商的方式。根据这些平台在跨境电商中业务对象和运营模式的差异,我们将它们分为四大类:

(1)传统跨境大宗交易平台模式

传统跨境大宗交易平台模式主要主要是指企业规模比较大,它可以为在平台上注册的用户提供销售便利,传递供需双方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2)综合类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模式,主要模式是小额B2B和C2C

这类模式为国内外个体、企业用户提供了网络营销的平台,在这类模式下,采购方和供应方的产品及服务的信息能够被有效传递,而平台则从中收取会员费和推广费来盈利。

(3)垂直类跨境小额交易零售平台模式,主营模式是独立B2C

独立B2C平台模式,“垂直”指的是各方统一的体系,在电商领域,则是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合而为一的在同一商业渠道中的模式。简单来说,如果一个电商网站整合了一种产品的不同生产、批发、零售部门,同时直接面对客户,那么这样的网站就是垂直类的,它对于批发商来说是生产商,对零售商来说是批发商,对客户来说是零售商,但从整体来看,它就是一个体系,一个个体。因此这类垂直类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自己就代表了货源,他们会联系国内外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含有支付、物流等体系的B2C平台,然后将其产品销往国外,获得销售收入。这类网站有兰亭集势、米兰网等等。

(4)专业第三方跨境服务平台模式

泛指独立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特定的交易与服务规范,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供求信息与搜索、交易的确立、支付、物流”,如天猫、阿里巴巴、京东等[3]。

4.三种传统跨境电商平台模式比较

我们比较选取阿里巴巴、敦煌网、米兰网以及京东进行比较,分别作为传统跨境大宗交易平台模式、综合类跨境小宗交易平台模式、垂直类跨境小宗交易平台模式以及专业第三方跨境服务模式的代表进行分析。

(1)中小企业在不同跨境电商平台模式的分布

在阿里巴巴国际跨境电商平台上全世界用户有 4600 万,着当中包括中小企业用户420多万,分布在全球有经济影响力的国家及地区。通过阿里巴巴境电商平台交易平台,它的总交易额度占40%以上的全国份额,达到了第一的位置。它作为一个B2B国际平台进行跨境大宗交易,有 90 万个中小企业已在其注册营业,大多数都来在国内。

在敦煌网登记注册的世界范围的用户达到了 550 万家,只有18%的用户属于国壬碳遥可见海外用户的数量如此之多,他们分布于世界各地,来自世界的 大多数多个国家及地区。主要业务为小宗的跨境 B2B 和 B2C 是敦煌网的特色,市场规模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在2006 年,整个平台交易总额仅为 1.3 亿元,而到 2010 年是2006年将近49倍之多,在过去的 2013 年,敦煌网跨境电商交易总额已经突破 130 亿元[4],成为跨境电商市场上不可忽视的力量。

(2)三大跨境电商平台模式海外市场的分布

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以及电子商务具有相当的不同之处,它的主要用户是海外而不是国内,这就决定了市场在国外,消费群体的类型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主要市场的不同,不同跨境电商平台模式海外的模式也不相同,因此根据不同平台的特点,中小企业作出相应的选择,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就取得了好的开始。在国内所有跨境电商平台中,就数阿里巴巴国际平台最大,它的海外市场也最为广阔,基本上说有跨境电商的地方,就有大宗 B2B 模式。

与阿里巴巴跨境电商平台相比,敦煌网电商市场的具有自己的特点。从2015年的跨境电商统计数据来看敦煌网的市场分布情况,总交易额的将近一半由北美洲第二大国家买走,紧随其后的大不列颠王国不到美国份额的1/3,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份额就就相对比较集中了。

米兰网作为垂直类跨境小宗B2C 平台模式的代表,它是国内一流的服饰外贸B2C运营商。公司可以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配送至全球170个国家地区。米兰网日均访问量逾十万、日均在线活跃客户数在一万以上。网站着重围绕婚纱礼服,扮演,性感,时尚,家庭来重点打造场景文化,通过差异化的产品与用户体验向客户传播“穿的与众不同”的思想。它通过与供应商洽谈并拥有独立的供货渠道,然后在自己的跨境电商平台里进完成交易。而入驻米兰网的中小企业则是根据自身需要在它的上面选择商品,在自己的子网页里销售,订单完成之后由米兰网负责发货。

通过以上跨境电商平台模式在海外购物市场情况的分析,中小企业要选择和自己相适应的电商平台来适应,因为不同平台对应不同的市场。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根据不同的客户对应跨境电商平台,分为大型的采购商,小型采购商以及终端消费者,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电商不同,各地的跨境电商购买形式也不会相似,这是不同市场对应不同跨境电商模式的主因。第二种是当跨境电商平台本身也会经营多种业务,当它们之间有交集业务时,紫金和规模以及知名度较小的一方与知名竞争对手进行竞争时,最好采用细分市场的方法,把知名跨境电商还没有从事或者市场开发还刚开始的目标市场作为自己的战略,投入资金到市场中效果会比较好。

四、不足及建议

由于我们经济发展不均匀,促使各地经济发展也不相同,电子商务也不同,反而是经济比较发达,电商基础比较好的地方发展比较好,从地理分布来说,在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在沿海省份以及北京、西安、昆明等占据了绝大部分,内陆省份只占了极小一部分。另外中小企业在选择和应用跨境电商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自己在选择跨境电商的时候,没有那么高的高度,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方向,从事的行业都很难把握,只是看到了有的电商企业赚钱了,就跟风加入跨境电商的行业,殊不知有大量的电商在过去倒闭了。另外由于规模小,许多中小型企业缺乏跨境电商人才,成立公司后不懂得后期营销和管理。还用传统的思维去考虑电商问题,结果出现了偏差。

同时,政府要及时把国家好的政策能及时的分配到中小企业中,要做到大小企业雨露均沾,让中小企业走出国门,把中国好的产品销售出去,促进经济的发展,积极的走出去战略。

参考文献:

[1]童光才.\析电子商务[J].渝西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2):38-40.

[2]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5):68-74.

第4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产业链;商业网络;企业国际化;浙商;台商

一、引言

台商与浙商目前都已卷入全球化进程中,只是台商由于更早介入,处于较成熟阶段,已积累了相关的经验,而浙商大规模的跨国投资时间并不长,处于开始阶段的探索过程中。本文对浙商与台商产业链发展整体战略的比较主要是从两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是浙商与台商网络整体的战略选择比较,包含对外投资主体的构成分析、两者对投资区域的选择决策因素以及对投资项目选择的比对进行研究。第二部分是浙商与台商商业网络整体的发展模式比较,主要探讨两个族群跨界进入模式的异同以及跨界后发展模式的差异。将台商与浙商放在一起比较,既可以发现其同与异的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将“先发者”(台商)的经验提供给“后起者”(浙商)借鉴,还可为其他商群进行自身发展跨区经营的优劣势分析提供帮助。

二、浙商与台商网络整体的战略选择比较

(一)对外投资主体的构成

对外投资主体的构成直接影响到跨区商业网络的构建及其战略选择,就台湾方面来说,其对外投资的主体呈现由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转型的趋势。从下表1可以看出,在平均规模上,台商对外投资的先锋仍属于较小型企业,然而台商的平均资本规模是逐年增加的,显示出正朝资本密集的趋势发展。

近20年来我国台商对外投资主体的先锋为中小企业,这一点似乎有悖于经济学常识。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也表明,能够成功地进行对外投资的往往是拥有强大经济后盾的大企业。然而这一点并不适用于台商。这种现象是产业调整造成的。随着台湾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优势的急剧丧失,中小企业无力以较长时间换取产业的生机和市场的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以及转移生产基地成为其主要的生存之道。反之,台湾大型企业的对外投资则起步较晚,1994年台湾的一些大型企业才开始在东南亚地区投资建厂,其中一些大型企业如台塑、远东等对东南亚的投资使得当年的该地区的直接投资额增长了3.2倍。

而浙商对外投资的主体一直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截至2007年6月,浙江省对外投资的2809家企业中有1910家是民营企业,占总数的68%。具体来说,4类企业的国际商业网络最为典型:①以万向、飞跃、正泰、星星冷柜为代表的生产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多从国外引进生产流水线,经过消化、仿制和创新,形成自己新的生产能力,随后为了维持这种生产能力以及打破国际保护主义的制约而进行生产外移。②以远东化纤、龙盛集团、天台银轮机械等为代表的生产纺织、机械制造等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已趋于标准化,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开始逐渐丧失,因此急于产业外移。③以钱江摩托、星月集团等为代表的符合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生产结构和相应的技术与消费成本水平的相关技术型企业。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市场规模较小,工业化程度不高,技术和熟练劳动力缺乏,不适应发达国家大型跨国企业所采用的大规模使用资本密集型设备和技术进行生产。④以康莱特制药、新利软件、浙大网新、横店东磁公司等为代表的生产生物工程、信息技术、超导材料等高新技术的企业。虽然这类企业在浙江民营科技企业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随着国家对高科技产业的扶植,此类产业在对外投资中将具有极强的上升趋势。

(二)投资区域的选择

台商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主要考虑海外生产据点,重视的是当地社会或开发区条件、政策及其他实质性优惠、地方政府绩效、产业群聚效应、市场前瞻性及公共安全等因素。就台商投资的具体区域选择上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的对外投资大幅增长,其投资目的地除了少数是西欧、北美与日本等核心地区外,中美洲、东中欧以及澳洲等地的投资很少。就整体而言,台商的投资区域以临近的东南亚与中国大陆为主,其中台商对大陆的投资热潮不断,有着后来居上的态势。据有关资料显示,自1991年至今,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已达7万多家,台商投资总额已达800亿美元,分别占大陆41万家外资企业和4200亿投资总额的1/6和1/5,而台商在大陆的投资总额超过了在大陆以外全球投资的总和。据台湾“经济部投审委员会”资料显示,愿至中国大陆投资的台商数目占45%,而愿至东盟投资的台商数量合计共占55%。从表2可以看出,在回答“增加海外投资据点所考虑的地区”时,55.4%的 企业表示中国大陆为首选。而就已经发生的投资来看,台商每年对中国大陆的投资均占总投资额相当大的比例(见表3)。

台商对大陆进行投资是有深刻的经济及社会背景的。除了土地、劳动力的低廉和充足以外,中国大陆市场的潜力和吸引力确实是其他地区所难望其项背的,此外台湾与大陆属同一文化圈,语言与风俗相同,给台商带来了莫大的腹地,这一切都促进了台商对大陆的投资。

浙商的投资区位选择相对比较复杂,现就省外投资及海外投资的区域选择两方面进行论述。从浙江省外投资来看,据2004年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从浙企外迁看我省个私民营企业生态环境——关于全省民营企业外迁资金外流》的专题调查报告显示,浙江共有3058家民营企业外迁(迁出省外),外迁企业对外投资总额226.3亿元,外迁企业在省外创造的总产值达453.59亿元。浙商在全国部分地区的投资情况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就投资总额来看,排名前6位的为黑龙江及甘肃(并列)、湖北、天津、河南及云南(后二者并列)。而从投资企业数来看,排名前5位的地区为河南及甘肃(二者并列)、黑龙江、海南及新疆(后二者并列)。从企业家人数来看,排名前6位的地区为河南、湖北、广西、湖南、云南及新疆(后三者并列)。由此可以看出,河南、湖北以及黑龙江成为浙商投资的热门地区。从浙商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来看,浙江的境外投资项目遍布6个大洲、121个国家和地区。从2006年境外投资的区域分布来看,对亚洲、欧洲、北美的投资比较集中,投资比重分别为37.3%、27.1%和14%。而具体国家(地区)则主要集聚在俄罗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等地,合计约占总投资额的56.4%。

(三)投资项目选择的比对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台资企业大都选择建立垂直式的分工模式,将企业的总部根植于台湾,由其负责研发及财务管理,而将下游的组装、生产等部分交给投资对象进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项目选择一方面可以维系并巩固其在该产业全球商品产业链中所擅长的环节;而另一方面,台商也藉此增加海外分厂,扩充企业规模,成为后进的跨国企业,虽然在规模上可能无法与欧、美、日等抗衡,但这却是台湾独特的跨区商业网络构建的特征。

一般而言,台商对外投资大都以制造业为主,主要原因在于台湾的中小企业大都以制造业为主,而制造业也具有相对高的管理优势。根据台湾“经济部”的资料统计,主要项目包括电子及电子产品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化学品制造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以及纺织业等等。

此外,台商在选择具体项目时,会因目标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及加利曼丹、马来西亚的沙巴及沙捞越两个州,其木材资源非常丰富,台商在当地的投资项目就以木材为主;泰国北部的清迈地区,其气候适合于龙眼的生长,而龙眼又非常适合制造蜂蜜,因此在清迈的厂商就以制造蜂蜜为主;而印度尼西亚、缅甸的劳工非常低廉,每月只有50美元左右,因此,台商大都投资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业及其相关产业。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不同国家(地区)具有的独特优势。以电子机电产业以及纺织产业为例,对于电子机电类产业的跨区网络的构建来说,由于电子业厂商属于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特别重视产业的群聚效应,力求维持产销体系的资源创新性结合。而对于纺织产业跨区商业网络的构建而言,由于纺织业者属于劳动力密集产业,在目标市场国的项目选择上比较注重劳动力的来源、价格以及能够涵盖多元庞大的消费市场的项目。

浙商对外直接投资领域主要涉及机械、纺织、电子、轻工等行业,就投资的具体项目来看:①资源开发项目。以2006年为例,浙商在境外投资中涉及森林和矿产资源开发的资源开发型项目新增10个。至此,浙江省在境外投资的资源开发型项目累计近30多个。在有色金属乃至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浙商也不断涉足。浙江资源的匮乏、资金急需新的出口,使越来越多的浙江资本瞄上了国外丰富的矿产、森林等资源。2006年8月,倪召兴在加拿大注册成立“加拿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开发油矿;2004年宁波华州矿业有限公司在非洲加蓬揽下了1.1万平方公里锰矿项目的勘探权,该矿年产锰可达300万吨;2005年越南一座年产30万吨的铬矿也已被浙商收入囊中。②产业升级项目。浙商对外直接投资形式已经从简单的贸易公司和办事处,向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境外营销网络、境外房地产开发、境外研发机构、境外商品专业市场发展。2006年,浙江全年共批准10个并购项目,其中中方投资2206万美元。主要分布在美国、欧洲、中国香港等经济发达地区,涉及纺织、服装、机械、化工等领域,企业性质包括生产企业、贸易公司和研发机构等。③区域性战略项目。从投资项目转变的趋势来看,以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为目的的对外投资项目越来越占主导地位,其中,轻纺产业投资方向倾向于档次高、技术含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一般加工项目倾向于投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投资点逐步转移至发展中国家。飞跃、华立、康奈、德力西等著名浙江民营企业,也积极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在国外建立了研发中心、销售网络和生产基地。

三、浙商与台商网络整体的发展模式比较

(一)跨界进入模式的异同

在跨界进入模式的选择上,台商与浙商皆采用贸易、投资、战略联盟等方式进入目标国市场,在这一点上具有趋同性,然而就进入的方式来说,二者又有各自独特之处。

1.台商的进入方式

(1)“母鸡带小鸡”式的进入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是由一家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携一定量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一起进行对外投资。实行这种方式是由台湾独特的产业链结构所决定的,若不采取此方法,则无论是牵头的大企业还是上下游的中小企业都无法独立完成自身的产业转移。对于大企业来说,拥有低廉的劳动力以及土地资源的目标市场国往往不具备相应配套设施的生产能力,因此无法完成大企业进行日常生产所需的订单要求及质量要求;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则深受目标市场国组装大厂的影响,母厂没有过来,企业找不到订单。所以,开始一定要与母厂一起进来。此后,再去开发协力厂和客户母厂。这一“母鸡带小鸡”的模式在台湾的电子机电类产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1992年台达电子赴东莞投资(徐伟杰,1999)、1995年明基在苏州投资(张家铭,2005)等等皆是“母鸡带小鸡的” 外移形态。

(2)“假OEM,真FDI”形式。以台商在东莞的投资为例,台商以“假OEM,真FDI”的方式通过外资形态的资本注入,在广东东莞以及福建莆田建立供应世界鞋类市场的新基地,从而使其成为全球鞋类供应、采购网络的生产环节。同时,相当多的台商以OEM起家并以OEM的姿态前来大陆投资,但因为体验并且看好目标国市场的前景,对于目标国内销市场越来越重视,除了积极转型为以外销为主的经营形态之外,还逐步开拓目标国内销市场,甚至建立起自有品牌,试图在全国商品链的阶层体系寻求向上流动。电子业明基电通于1999年创立了BenQ的自有品牌。对他们来说,目标国市场提供了台湾企业自创品牌、经营品牌的良好时机和舞台。(施振荣,2005)

(3)投资移民方式。这是台商投资的独特形式,即以投资形式建厂,并长期在目标国居住,发展成家族式企业,由第二代、三代的移民继续经营该产业。台湾对外的投资移民已经过了三轮高峰,并且台湾向目标国进行移民的大都是携带资金前往的。由于台商以资本家的身份前往目标国,目标国的政府与人民大都非常欢迎,良好的投资环境及相当的礼遇,使得台商不仅愿举家移往目标国,甚至愿在当地购屋置产,获取当地的居留权,有计划的常驻。而台商的这种方式也受到了目标市场国的赞赏,例如,许多东南亚国家的政治人物都在公开场合赞扬台商对该国的贡献,称他们不仅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亦带动了该国的经济发展。

与此相比,浙商则倾向于采取收购目标市场国的企业、上市公司或在海外建立销售公司等销售网络,以实现跨区商业网络的构建。

2.浙商的跨界进入模式

(1)群居国际化模式。根据波特(2002)的观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往往是群聚在一起而不是分散的,通过一定区域内的群居,企业也可以增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浙商企业在构建跨区商业网络的时候较多地采用此种方式,与台商“母鸡带小鸡”的方式不同,浙商的对外投资倾向于横向的企业之间的聚集,如海宁皮革市场在莫斯科建立的“海宁皮革专业市场”,温州企业在巴西开设的“中国商城”、在胡志明市建立的“中国小商品市场”,义乌企业在南非等地设立的“中国小商品市场”等等。

(2)以合资方式进入。目前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目标国的企业主要有万向集团及正泰集团等等。其主要路径在于通过浙商企业在国外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由于办事处或分公司较为了解目标国市场运作情况,同时由于与母公司保持了一致,因此降低了风险。以万向集团为例,2000年4月,万向集团整体收购了美国舍勒公司;2000年10月收购了LT公司35%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03年10月万向占有洛克福特公司33.5%的股份而成功地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等等。

(3)借壳/造壳上市方式。借壳/造壳上市的优点在于:一来可以规避国内的政策监控,简化上市程序,二来可以利用避税政策实现合理避税,这种方式主要运用于向中国香港投资的科技企业。例如,中程兴达打造中程科技Maga Start之壳在香港创业版上市,迅速筹得1.1亿港币,成为浙江省第三家在香港创业版上市的企业。香港市场对于浙江科技民营企业的吸引力源于它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最成功的国际资本市场,容易与投资者沟通。其独特的经济、政策、地理、文化优势也使浙商越来越多地以造壳上市的方式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二)跨界发展模式的差异

跨区商业网络是一种动态的存续,在不断发展变化,适应新的情况以维系整个商业网络的运行成为台商以及浙商所面临的最艰巨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双方战略的不同造成了跨界发展模式的差异。

1.台商的跨界发展模式

就台商来说,台商通过不断的本土化来维系跨界商业网络的发展:

(1)人才的本土化。根据有关专家的调查,中小型企业的台商人才本土化实施相当彻底,甚至只有总经理一人的情形。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与企业投资时间有关,一般而言,落户越长的台商其人才本土化越彻底。大型企业因为技术及管理的运作要求,台商派遣的人数一般比较多,初期大约都是二、三十人,然后随着当地培训计划的进行,多半在二、三年内减少大约一半的人数 ,并且持续人才替代的本土化政策,希望三、五年中逐年精简到五名以内(张家铭,2002)。

(2)融资或资金本土化。大多数台商企业的融资对象是当地银行,其原因有:信用贷款,必须是银行的长期往来客户;外资银行不能操作人民币业务;台资银行业务太少,绑手绑脚。此外,大多数目标市场国信用系统尚未完善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由于许多交易行为都是依靠信用系统运作,因此经常发生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台商一般对外投资的做法都是保守谨慎的。因此,资金本土化成为首选。

(3)生产本土化。台商为了营运的顺利,会充分适应并利用当地的土地、劳动、政策、法令、产业经济结构等本土条件,使其生产协力网络的组织以特定方式进行社会镶嵌,如生存过程的局部内部化、厂商赶工生产的相互支持、成立联谊会与地方政府协商等。

(4)营销本土化。台商清楚地认识到目标市场国消费人口多、市场大的事实,积极转变经营形态,将外销比例中某部分转移到内销市场中。此外,有些台商实际上已经自创品牌,在目标国相关地区建立了良好的行销管道,创造相当不错的成绩,不但成为当地的著名商标,并且进一步放眼整个目标国的市场。

2.浙商的跨界发展模式

浙商的跨界发展模式注重的是倾向于对资源的整合以及资本运营,为此,其发展模式出现两大极端:

(1)资源整合型发展模式。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必须使企业掌握价值链中对于创造价值有重大贡献的关键流程与资源,并使企业本身所拥有的核心能力与价值链中最重要的环节紧密搭配,以保障利润的实现。此类发展模式以贝发集团最为典型:贝发改变了传统文具企业将终端消费者作为利润唯一来源的模式,通过对产业链的整合和可控制的网络体系,使其他文具企业和文具商也成为自己的利润来源。通过品牌授权合作分销模式,赚取分销商的部分利益。通过品牌授权加盟终端连锁模式,赚取终端商的部分利益。通过品牌、形象、产品、价格、物流和运营的统一,获取品牌的溢价权。

(2)资本运营发展模式。采用此类发展模式的浙商倾向于借壳上市或者自主上市等方式以达到资本市值快速翻倍的目的,如苏泊尔、网盛科技、天马轴承、天外天伞业等。相当多的浙商通过股权进行金融投资,如雅戈尔参股证券公司、传化控股新安化工等等,许多浙商将上市及资本运营作为扩大本企业实力的一种方式,并期望这种方式能够在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为本企业取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从而在跨区商业网络的建设中具有更有利地位。

四、结论

台湾跨区商业网络的构建是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结果,就国际因素而言,亚太地区的稳定及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得此地区充满投资的诱因。具体来看,浙商与台商在构建跨区商业网络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同(见表5)。

参考文献:

[1]陈菲琼.民营科技企业国际化战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董碧水,顾复琪.3000多家民营企业离开浙江对外投资226亿[N].中国青年报,2004-08-16.

[3]顾长永.台商在东南亚——台湾移民海外的第三波[M].高雄:台湾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第5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跨境电商;国际物流;物流模式

中图分类号:F71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在商品的质量上还是在商品的种类上。另外,现代社会的消费者更加注重消费体验,比如商家售后服务的态度,商品购买的便捷程度。这导致了传统的商务贸易模式越来越不符合现代人的需求。而跨境电子商务的产生,能够有效满足现代人的购物需求,带来更加良好的消费体验。在跨境电商的背景下,企业能够提高供应链的有效性,扩大企业的产品销售范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国际物流行业的支撑。这说明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我国必须深刻认识到跨境电商带来的贸易形势变化,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国际物流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革,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繁荣。

一、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贸易形势。我国的跨境电商贸易源于2010年,自从出现之后,贸易总额就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当中占据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据调查统计:我国的跨境电商在产生之初,也就是2010年,全年交易总额只有1.3万亿元,但是到了2016年,这一数额已经达到了6.5万亿元,年均增长0.8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83.3%;跨境电商的全年贸易总额在我国每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占据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从2010年的6.44%上升到了18%,并且还在进一步的提升当中[1]。

(二)国际物流发展现状

国际物流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的物流运输。在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全球各个地区相对处于封闭环境当中,与外界的交流极为有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各国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地球村”的概念被人类社会广泛接受,各种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往来和物流运输次数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的国际物流业务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年均增幅为8%。这说明我国的国际物流行业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我国国际物流行业受到物流设施有限、经营方式粗放、企业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的影响,很难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总而言之,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之间呈现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跨境电商环境下的国际物流模式的调整措施

(一)海外仓

海外仓,就是实行跨境电商贸易的企业在国家境外建立仓库或者向当地租用仓库,将产品进行储存的一种贸易模式[2]。在这种贸易模式当中,企业将大量的产品输送到海外仓当中进行保存,实行在线销售,在消费者下订单之后,再将海外仓中储存的商品运送到消费者的手中。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有效降低商品物流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方便商品检验。但是,无论是建立还是租用仓库,都要花费大量的资金成本,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负担。

(二)边境仓

边境仓与海外仓类似,都是利用距离企业有一段距离的仓库来进行商品的暂时储存;不同点在于建立或者租用仓库的地理位置不同,海外仓中的仓库往往在国境之外,而边境仓的仓库虽然离企业有一段距离,但是在国界边境线附近,而且在商品的主要输入国附近。边境仓的优点在于能够享受到目标国家的区域物流政策,降低物流成本,回避一些政治、法律、税收方面的风险。

(三)集货物流

集货物流,就是将一些小批量的的商品集中起来进行物流配送。集货物流的主要优点是能够提高物流装载的效率,避免运输交通工具出现空载或者轻载的状况。集货物流能够有效降低国际物流的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但是,集货物流的取货虽然是集中的,但是货物仍然要分散送到每位消费者的手中。所以,实行集货物流必须要建立仓储物流中心,对商品的物流配送进行统筹管理。

(四)自贸区或保税区物流

自贸区或者保税区物流,就是先将产品运送到自贸区或保税区仓库当中进行储存,在商品销售出去之后,再由自贸区或者保税区对商品进行物流配送。这种贸易方式是为了让自贸区或保税区的贸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维护国际物流的稳定运行。

(五)国际物流专线

国际物流专线,就是世界各国的物流企业为了实现国与国之间的物流配送,所开辟出来的专用物流线路。每条国际物流专线线路的确定都是符合途径地区的贸易特点的。在国际物流专线中进行物流配送,能够规避商品通关检查所引发的风险,具有极强的时效性。

(六)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是美国的埃森哲咨询公司在1988年提出的物流模式新概念。在这种物流模式当中,第四方物流不直接参与各种物流活动,而是负责物流规划、咨询、供应链管理[3]。其主要特征是能够为国际物流提供一套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对物流配送活动进行优化,从而达到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

三、结论

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说来,跨境电商依赖于国际物流行业将采购的原料、设备输送到企业,或者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运送到消费者的手中;而国际物流行业则是跨境电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国际物流的发展,能够提高跨境电商的服务质量,促进跨境电商背景下企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我国要针对国际物流模式进行调整、改革和完善,提高国际物流行业的运输速度和运输质量,发挥对跨境电商贸易的促进作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仝冰.浅谈跨境电商现状及其国际物流模式选择[J].品牌(下半月),2015,04:37.

第6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1.分析当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跨境电商是国家对外贸易的新渠道,也是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最快的部分。根据电子商务战略规划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5000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其中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就2010年到2013年之间,我国海外商务交易总额就从100多亿元上涨到800多亿元,截止2013年,我国内地的海外购买商已经超过1800万人,这些海淘族的年消费额已经超过人民币1万亿元。根据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内地已经成为世界排名第三的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购买地,目前,中国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共有42个,其中河南省也在其中。

2.分析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现状

(1)河南郑州已经成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河南郑州在2013年被列入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是国内唯一利用综合保税监管场所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试点城市。2014年,河南郑州创建了“E贸易”试点平台,在平台开通后,成功吸引了3000余家韩国馆、310余家德国馆以及100余家以色列馆进行业务交流和对接,目前,已经有319家企业入驻该平台。到2014年12月31日为止,河南跨境电商业务试点项目的进出口商品总值已经累计超过10000万元,突破交易亿元大关,在业务量与交易额的快速增长下,未来的河南的跨境电商增长速度将持续保持在30%以上。

(2)河南郑州跨境电商的地位:河南省跨境电商分会于2014年10月在郑州高新区成立,该分会的成立是为了实现“豫货通天下”。据了解,河南郑州是国内首批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服务试点城市之一,发展跨境电商服务项目运营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已经和世界13个城市相直通,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进出口货值实现130多亿人民币,在全国6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中位居第一。

(3)跨境电商企业逐渐增多:根据河南海关公布的数据资料,可以发现,到2014年10月为止,河南省跨境电商试点参与企业共231家,其中仓储服务业25家、物流企业6家、电商企业146家等,据业内专业人士分析,郑州跨境电商数字并不大,虽然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较多,但是却没有大的合作平台。例如杭州虽然参与跨境电商的试点企业数量较少,但是平台相对较大,如天猫国际等,所以,发展跨境电商还是离不开大的平台支撑。

3.分析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在河南中小外贸企业中发挥的作用

(1)有助于放大中小外贸企业的理论空间:通过发展跨境电商模式,能够整合河南中小外贸企业的供应链,帮助河南省内的中小外贸企业扩大利润空间。随着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发展,各个跨境电商平台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方面,依靠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可以打破各个供应链环节的沟通壁垒,整合零散的平台物流信息,降低货物物流运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应用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还可以创建诚信体系,为河南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资金,并通过跨境在线支付,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外流问题。最后,发展跨境电商模式还能使国家购买业务而更加直线化,减少对外贸易环节,提高每个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有效释放中小外贸企业的利润空间。

(2)有助于提升中小外贸企业海外品牌:虽然我国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间,但是依然无法摆脱“世界工厂”的产业链底端身份。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有4000家,但是大部分企业为代工企业,所以,如何将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品牌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将企业品牌、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进行有机集合,利用现代化网络营销,建立网络线上品牌,实现直接与海外卖家进行对接。据在线支付平台数据表明,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产品交易量,为提升中小企业海外品牌知名度提供了有效途径。

(3)有助于中小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数据量相对较大,许多中小外贸企业开始尝试利用网络外贸营销开发海外市场,拓宽业务销售渠道,但是面对大量的数据信息,由于受到专业人才和营销成本的条件限制,中小外贸企业只能凭借自身经验进行探索和研究。通过创建跨境电商平台,可以利用专门的跨境电商数据分析团队,对平台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消费者的需求是什么,以何种方式与消费者进行互动比较受众,从而投放更加精准的营销策略,实现中小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4.分析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物流业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在传统的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中,从产品生产、进出后、海关报检、产品批发、零售需要很多环节和链条,而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可以将货物从生产商的手中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但是这需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才能实现。由于目前物流业发展受限,所以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日益发展需求。具体的物流方式问题如下:邮政小包的出境方式是私人包裹,所以海关在统计货物时非常不方便,并且物流速度较慢,丢包情况严重;国际快递价格相对较高,资费价格变化浮动较大;专线物流的揽收覆盖范围较小;国内快递行业没有设置专门的跨境业务,对于跨境电商业务缺乏市场经验,海外市场覆盖程度有限。

(2)中小外贸企业存在信用不完善问题:虽然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过程中速度较快,但是仍然存在知识产权遭受侵犯,企业信用不完善等问题,根据相关调研显示,一些具有网购消费能力而不进行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中,绝大多数是担心在网络购物得不到信用和安全保障,这是由于中小外贸企业诚信体制不完善而造成的。

(3)缺乏专业的跨境电商应用人才:随着跨境电商领域的深入发展,电商的产品种类和市场也更加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对跨境电商的应用人才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中小外贸企业在招聘跨境电商应用人才的时候比较倾向去电子商务和贸易经济专业,虽然很多学校都已经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也相对较多,但是跨境电商学科属于一种交叉性专业,不仅具有贸易经济的科学特点,同时还具有电子商务学科特点,所以,中小外贸企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然而,河南省跨境电商的交叉性人才相对较少,造成跨境电商出现应用人才匮乏现象。

(4)跨境电商支付体系存在漏洞:随着网上支付业务的深入开展,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在逐渐上涨,由于受到国家市场经济和政策影响,导致网上消费遭到制约。在跨境电商业务交易过程中,货币交易是其中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资金转换,是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要问题。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也没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所以跨境电商在跨境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制度不完善等严重问题。河南省很多中小外贸企业在跨境电商业务中设立专项收款,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还拉长了资金的到账时间,进而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对外成本造成严重影响。

5.解析应对河南省中小外资企业跨境电商问题的方法策略

(1)建立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支付体系:真实可靠的贸易交易背景和外汇客户实名制支付能够有效防制跨境电商支付环节出现洗钱、失窃等风险,因此,中小外贸企业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要全面检查境外商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下,跨境支付业务量逐渐增大,所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基于此情况,国家要尽快健全跨境支付政策,在制定跨境支付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面风险影响因素,加强国际交易纳税申报,完善进出口税收征管体系等。同时还要对网络跨境支付进行实时监管,尤其是出现第三方企业管理资金,通过与政府形成监管合力,能够促进跨境交易支付更加标准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各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2)培养跨境电商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人才稀缺,所以,企业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跨境电商运营作为重心,将网络店铺装修、产品广告设计、图片设计、跨境物流等各项环节外包给一些专业服务商,还可以招聘一些海外人员从事跨境电商网络客服,不仅可以减少团队组建成本,还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经济对商业发展环境的产生认知偏差,从而更贴近于消费者市场的购买需求。另一方面,中小外贸企业还可以要求河南省职业学校为企业培养专业对口的跨境电商专业交叉性人才,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使学生成为高素质跨境电商应用人才,从而实现企业的人才建设战略。

(3)加强产品创新和品牌管理: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要想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占据地位,首要条件就是要得到海外顾客的青睐与认可,努力提高境外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忠诚度和关注度。国外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视度要明显高度产品价值,所以他们在购买产品时非常重视产品的质量,因此,河南中小外贸企业在产品生产方面,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最优化。另外,企业还应当加强品牌管理,做好产品定位,注重产品创新工作,降低产品同质现象,从而成功吸引海外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得国际消费认可,实现提升企业海外品牌的目的。

第7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带一路”东起中国,贯穿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直抵欧洲腹地,是一条横跨亚欧大陆的经济大走廊。涵盖了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影响力甚至到了美洲和大洋洲部分地区。在此范围内,国家和地区经济互补性强,产业关联度高。凭借资源、产业以及文化等方面的优劣势互补,可以有效地拓展贸易与投资空间,给中国西部、中亚、西亚等地区带来深度开发的新机遇,同时对于中国金融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亦有积极的影响。在全球仍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复苏缺乏动力之时,“一带一路”战略无疑给世界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

 

跨境电商是“一带一路”新格局的先导和突破点。中国的跨境电商网络平台为世界做出了榜样,以平台为核心的商业生态正在改变世界市场格局,“一带一路”的发展需经济先于政治、文化,以跨境电商带动发展是一个好的选择。新型网络贸易平台是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途径。在“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互联网大潮的战略下,跨境电商已成为一条不可忽视的新网上丝绸之路,和“一带一路”相互呼应,相互补充。2013年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已经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当年国内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预计到2016年将增至6.5万亿元。行业内普遍认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即将迎来全面发展的时期。但是,跨境电商人才的严重稀缺已成为限制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因此分析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人才培养需求,进一步探索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2 跨境电子商务现状及发展前景

 

2.1 跨境电子商务的含义和特点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跨境电商平台谈判签约、完成支付清算,并利用跨境物流进行商品配送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简单来说,跨境电子商务就是跨越国境的电子商务,即将电子商务应用到国际贸易中。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利用电子手段进行信息传递,使国际贸易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极大地扩大了发展空间。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模式,将生产和贸易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产品展示、交易谈判和订立合同等环节无纸化,不仅能帮助企业扩大海外销售渠道、开拓国际市场,而且对于提升国家品牌竞争力,实现国内贸易转型升级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与传统贸易模式相比,可以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的限制、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具有中间环节少、成本低、交易虚拟化、营销全天候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无国界贸易这为制造商和终端消费者达成了双赢局面。除此之外,跨境电商还具备了全球性、即时性以及便捷性等多种特点,使下单、付款都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高效率获取信息、及时便捷地与客户沟通,有效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有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利润空间。同时,减免传统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烦琐的环节和费用支出也可以创造丰厚的利润空间。跨境电商的出现给对外贸易带来了新的营销方向。

 

2.2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3.1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12.1%;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在中国“互联网+”“一路一带”战略时代背景下,以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敦煌网等跨境电商企业开始崭露头角,新浪潮引领者来自外贸B2C,一批外贸B2C势力正在迅速崛起,我国的外贸产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家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和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2013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从“转方式、调结构”的角度出发,亟需把跨境电商纳入规范化、阳光化、便捷化的阶段,跨境电商迎来了政策支持黄金期。2015年6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互联网+外贸”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实现优进优出,扩大海外营销渠道,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随着我国跨境电商的高速持续发展,跨境电商逐渐成为电商领域的新蓝海,而政策的支持促使了多个跨境电商平台的搭建,这无疑将进一步刺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2.3 跨境电子商务及人才培养的现状

 

中国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可分为传统跨境大宗交易平台(大宗B2B)模式、综合门户类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小宗B2B或C2C)模式、垂直类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独立B2C)模式和专业第三方服务平台(代运营)模式四种不同类型。当前仍以传统的提供信息服务为主体,随着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形成,行业将呈现多层次服务体系并行的趋势,同时小额跨境电商交易也将实现爆发式增长。相对跨境电商发展的火爆,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匮乏是阻碍企业顺利推进的瓶颈。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是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一个主攻方向。有了专业、优秀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才能够实现实体与虚拟市场的完美融合。近年来,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人才存量不足,具备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优秀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势头下,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但是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面做得并不到位,相关教育以理论为主,与企业经营实践脱节,培养的人才难以胜任相关工作。需求旺盛,供给缺乏,使人才缺口不断扩大。另外,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内部人员流动性很大,企业间“互挖墙脚”十分严重。而且,一旦某家企业发展壮大,会迅速产生“明星”效应,吸引人才向它集中。这就使行业内起步较早,发展较好的企业能够获得人才优势,而起步晚的中小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则很难获得优质人才,甚至面临中高级人才的流失。跨境电子商务要想向纵深不断发展,必须解决缺乏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难题。

 

3 跨境电子商务对人才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3.1 外语沟通交流能力

 

在跨境电子商务过程中,无论是网站推广、网上交易平台运用、产品介绍、往来信函的处理、查阅翻译资料、售后客服等工作,还是与国外客户在线交流、电话洽谈或都要求跨境电商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外语阅读、写作和口语交流能力。

 

3.2 网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跨境电商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网上交易为核心的商务活动。因此,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网店运营管理、电商网络工具使用等技能。还需要强大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熟悉数据统计软件,对网页设计软件、美图软件都需要有所涉及。

 

3.3 外贸技能

 

跨境电商的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当的外贸业务能力:能与国外客户沟通交流,了解其所在国文化、习俗、语言、法律等专业知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开发新客户;能熟知外贸业务流程,独立处理国外客户订单;能跟进国际物流、国际保险、国际结算、报关报检的相关业务处理;能了解国际商务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跨境业务纠纷;掌握跨境物流相关技能等。

 

3.4 较高的职业素养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技术技能,跨境电商行业对人才的职业素养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跨境业务面对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在语言、教育、文化、政治、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消费环境、消费心理等诸多因素上都不同,使得跨境电子商务变得更加复杂。这就要求从业人员要具有灵活应变的处事能力、良好的沟通交际能力、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与积极合作的团队意识。

 

4 跨境电商高职人才培养的对策与建议

 

4.1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专业课程设置

 

高校应积极探索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培养具备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客户服务、物流服务等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一是要密切关注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走访跨境电商企业、外贸公司、外贸工厂、网上信息收集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岗位和职业人才需求调研,确定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合作共同制订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应进一步精减理论知识,强化专业训练,实现课堂教学与企业接轨。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结合在专业技能的讲授中,而在外贸专业技能的学习过程中考虑跨境电商企业的实际工作需求,实现“零对接”。

 

4.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要具备外贸知识和电商知识,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跨境电商教学团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的支撑。因此,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跨境电商专业教师队伍的培训。有计划安排专业教师走出去参加各种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学习,也可以邀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外贸行业的从业者,为专业教师进行培训讲座,不断优化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高校加强联系,开展教师访问与学生交换等项目,提升教师理论与实践水平,保持学校的开放性、时代性。

 

4.3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一带一路”战略下,各国语言、风俗、文化、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是摆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面前的难题。既具备电子商务技能和外贸专业知识,同时还掌握相关国家语言,了解当地消费者理念与文化的复合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极度短缺。企业非常重视员工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如团队合作能力、交际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高校可以充分借助德育这个平台,帮助并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组织各种团队活动、素质拓展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团队的力量,树立团队合作意识。为学生开设各种素质教育的选修课和社团活动,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同时也可开展面向社会的社会实践活动,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也能提高他们的社会交际能力。

 

4.4 加强校企合作,让企业真正发挥其作用

 

校企合作是跨境电商教学改革中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将实践经验与理论教学放在同一高度,使企业真正在指导学校专业教学中起到作用是关键问题。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性教学体系,组织学生进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短期或长期的专业培训。如根据各个教学阶段的任务需要和学生认知水平的不同层次,轮流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将校内课堂教学和校外实训基地实践有机结合,让企业真正介入教学,用企业模式来指导教学,为真正实现中职学生就业“零对接”做好准备。中国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赢得未来的重要保证。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势大好,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利用好自身的专业优势,准备好足够的电商知识,在这片新兴的商务领域中崭露头角。

第8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速度较快,它又被称为在线小额外贸,其本质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进行外贸交易。贸易的双方不再需要进行面对面的商谈,只需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实现交易。这种新型的外贸交易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如不需报关、无需缴纳关税,因此得到了大面积推广。本文重点分析了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物流模式,并就其中的几种模式进行重点阐述,并以实际案例数据论证所述观点,意在促使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更科学。

1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大范围推广,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这种新型的外贸交易模式为广大商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与平台,并且无需支付高额的通关税费。对于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而言,其主要面向的是中小采购商或是终端消费人群,他们进行小额商品批发或是出口零售商品。这种新型的外贸交易形式得到了我国政府的大力扶持,发展前景良好。2008年,我国在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的收益就高达24.1亿,2016年有望突破6.5万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这种新型外贸交易模式非常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图1为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规模示意图。

2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由来

小额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与世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世界经济格局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在外贸出易方面越来越谨慎,并且大额外贸交易不断减少,这反而促进了小额跨境外贸交易的不断增多。而网络时代的到来正好为这种小额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平台。2.1金融危机是催化剂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世界各国之间经济联系逐渐增多。2008年,一场全球性的危机对各国经济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促使全球经济日渐低迷。各国外需数量明显减少,对外贸出口企业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有人宣称传统跨境外贸交易正在消亡。而一种新型的外贸交易模式正悄然进入商家的视线,这种模式具有传统外贸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例如小批量、多批次、快速发货等,因而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代各国小商品外贸出口的首选模式。对于广大商家而言,他们根据时展需求逐渐改变采购模式,以小额采购替代大额进口,同时将长期采购缩短时限,这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这种具有一定优势的外贸交易模式也带动了零售业务发展。2.2网络交易平台是主要载体互联网已融入我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并且为人类的衣食住行提供极大的便利。多数商家对B2C内贸平台已经非常熟悉,因而对基于相似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并没有陌生感,他们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快速开展交易活动。与此同时,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相对传统外贸模式,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这对于传统贸易商家而言是非常大的诱惑。对于其中的利润值如何形成,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分析:第一,电子商务的应用。电子商务是两种元素结合的载体,其一是信息技术,其二是商务活动,而这种结合形式为外贸交易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因而受到外贸出口企业的青睐。通过电商平台,外贸企业能更好地获取市场供需信息和价格动态,促使企业资源得以合理调配,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交易双方联系更为方便,这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及利润值。这些好处又进一步促进了网络交易企业的不断增多。第二,减少了业务流程,促使外贸交易更为便捷,同时还能降低中间支出费用。第三,面对的交易对象有相当部分是直接消费者,减少了中间交易环节的费用。随着网络在线交易模式的日趋完善,这种新型的跨境外贸模式已经为我国创设了丰厚的利润,尤其在2009年表现出强劲的发展趋势。例如eBay中国平台,其在2009年创造的交易额就高达8亿美元,比2008年高出一倍多;又如敦煌交易网,其交易额每月都在增长,并且是以20%的速度增长,在2009年其交易额也达到了3亿美元之巨。如表1所示,我国2011-2016年跨境电商交易保持着逐年稳步高速发展的趋势。

3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3.1国际小包与快递

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正在不断增多,其中国际小包与快递是运用较多的一种物流形式。一般采用这种物流模式的是C2C平台,也被称作小额批发平台,其次是小宗B2B平台。我国已经有多个网站采用这种物流模式进行在线交易,例如阿里速卖通、易唐网、敦煌网等。电商网站为跨境交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但是他们不参与物流或支付环节。国外买家通过网络看到商品之后,一旦对其满意就会开始下单。国内卖家在收到订单之后会进行商品核对,然后进行物流传递,他们选择最多的物流方式就是国际小包或是国际快递。国际小包按输出地的不同分为不同形式,例如中国邮政小包、香港邮政小包、新加坡邮政小包等,而国际快递涵盖了EMS、FedEx、DHL和UPC等。例如,我国义乌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较快,而他们在选择物流配送方式时,基本上都是中国邮政小包。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对比分析情况如表2所示。

3.2B2C企业联盟集货与企业自身集货

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对于我国外贸企业而言是一种发展机遇。企业借助网络交易平台,将会向其它国家输出更多的商品,并促进我国外贸交易的快速发展。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B2C企业而言,他们通过强强联手的形式组成战略联盟,然后签订相关协议,进而构建物流配送中心。联盟成员在网上接到订单之后就对商品进行核对装箱,然后统一运送到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人员则根据商品特点进行整理分类,然后通过中国邮政、国际快递公司、物流企业等输送商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将订单商品进行集中处理,进而形成规模较大的订单,最终促使规模效益的形成。由于交易金额较少,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自身集货是非常不利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正常收益,所以多数中小企业都不会选择自己集货。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如果网站平台所有者自身属于外贸企业,情况就完全不同。他们可以实施自身集货,这种物流配送形式对于他们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例如兰亭集势(Lightinthebox)、米兰网(Milanoo),这两个网站提供者是非常典型的代表。对于这类企业而言,他们首先与供应商进行接洽,进而买断商品,然后借助自身的B2C平台开展相关销售活动。而国外买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下单。一旦下单成功,相关信息就会自动发送。供应商在接到订单之后,将货物进行整理,然后发送至指定仓库。仓库人员则会对商品进行集中调配,最后由交由快递公司或是物流合作商进行配送。

3.3外贸B2C电商平台自建物流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网络已经为各行各业发展提供了比传统渠道更为便捷的销售方式,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的发展和完善,促进了我国网络平台海外交易量的攀升。对部分B2C电商平台而言,自行组建物流体系,为平台用户增加更廉价、安全和更有时效保证的物流配送服务,有利于平台卖家更好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随着外贸B2C平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其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应对货物流通的需要和节约运输成本,有些平台就自行组建了较为庞大的仓储中心。B2C卖家将货物运输至仓储中心统一存放,一旦有海外买家下单,平台将订单信息核实之后,就会将订单信息发送至仓储中心。接下来的一系列工作都将由仓储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包括整理货物、拣货、包装等,待货物整理完毕之后将其移交合作物流商,最终完成货物递送。如此不但能实现集单的规模节约效应,还能减轻卖家的理货、发货工作。除此之外,外贸B2C电商平台还可以先下单后订货,也就是海外买家下完订单之后,卖家才会进行发货,而后续工作与上述方式基本一致。我国主要跨境电商网站如表3所示。

3.4海外仓储

小额跨境电商交易逐渐完善并得到飞速发展,这其中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即物流配送速度。针对B2C外贸交易而言,上述物流配送形式基本相同,几乎都是在海外买家下完订单之后,从国内发货,在物流配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无法预估的事情发生,这其中最难以控制的是配送周期,进而令海外买家的收货日期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通常来说,其不稳定时间为5~30天,波动相对较大。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对电子网络平台交易影响最大,因此亟需解决。在这种形势的驱使下,海外仓储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难点问题。新型的物流配送模式主要针对物流服务机构,他们将仓库建在海外;而买家在销售之前将货物存至该仓库,一旦有海外买家下单,将会根据仓库里买家所在的远近优先选择仓库,然后进行货物配送,这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配送速度。例如乐宝物流(RUSHBOX)、邮立达(UniDoor)等都是运行较好的海外仓储公司。稳定、高效的物流配送方式能进一步地提升我国外贸企业在国外的知名度。

4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评价

小额跨境电商经历长期发展后,已为我国外贸企业获取了盈利,并且推动了我国商品特别是小商品和日用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物流配送模式的不断完善,能促进我国小额跨境电商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采用不同的物流模式,不但对企业交易成本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我国商品在海外市场的流通,这关系到B2C外贸企业未来的发展。鉴于物流配送模式对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性,必须对其进行有效评价。国际小包与快递模式是目前我国外贸企业最常用的物流形式,同时也是最直接简单的一种物流配送方式。这两种物流配送模式都具有一定的优缺点。首先,国际小包最大的优点就是资费便宜,但是最大的缺点是运送时间较长。就中国邮政小包而言,其主要运达需时如下:亚洲邻国是5~10天;欧美主要国家是7~15天;其它地区是7~30天。国际快递具有时间上的优势,但是也有明显的缺陷,即成本过高,有时甚至数倍于货物本身的价值。例如,在敦煌网上卖家销售某款玩具,其单价是7美元,它需要运送至台湾地区。假设其订单量为10,我们对其所运用时限与费用进行一一列举:采用EMS配送,其运输时间为6~14天,运输费用约为200美元;采用FedEx,运输时间是3~8天,运输费用为245美元;采用TNT,运输时间为2~10天,运输费用是274美元;采用DHL,运输时间是2~8天,运输费用是324美元;采用UPC,运输时间是一周之内,而运输费用最高,达355美元。邮政快递方式在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中运用较多,它以灵活方便的形式和较低的价格受到了商家的青睐,但是这种物流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香港邮政小包,其曾经由于货物太多导致物流系统瘫痪,很多快件积压无法输送,买家投诉率直线上升并拒绝用此方式配运。无论是企业自身集货、商家联盟集货,还是电商平台集货的模式,都为外贸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它们都归属于第三方物流形式。对于中小规模的B2C企业而言,它们采用上述模式进行物流配送模式可以有效减少资金投入,又能获得良好的物流服务,这样他们可以集中精力做一件事,即核心业务———销售。物流仓储、理货、拣货、国际配送等环节,则都是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总的来说,这样更容易吸引B2C卖家。海外仓储模式近些年发展形势良好,这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海外市场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海外仓储模式的物流配送过程基本是在海外完成,卖家只需将商品提前存至指定海外仓储。一旦网上发生订单交易,卖家将会联系距离买家最近的仓储中心进行发货,确保买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收到货物。虽然这种仓储模式具有快捷性的优势,但其也同时具备相应的风险,最为严重的就是货物滞销,另外还会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因此其成本较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相对于国内买家通常只关注产品本身的质量,海外网上买家对货物的发货地也有很高的关注度。通常来说,网上卖家都会显示发货的时间与地点,一旦货物显示的是从当地发货,将会获得买家更高的关注度。以具体案例来说,eBay某两个店铺正在销售同一种品牌和型号的小家电,但是发货地不同,一个店铺中的商品显示在中国发货,而另一个显示在当地发货,这种差异会导致每日浏览量和每日销售额的不同。显示在当地发货的小家电,每日浏览量是177次,其日销售额为3447元;而显示在中国发货的小家电,每日浏览量是60次,其日销售额为684元。从这个案例中明显可以看出,海外仓储物流配送模式具有一定的销售优势地位,这也是海外仓储中心不断增多的原因所在,这对于小额跨境电商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卖家只有合理选择物流形式,才会更多促进自身商品的销售。对于销售量大、准备发展长期稳定海外客户源的商家来说,海外仓储就是其最佳的选择。

5结语

小额跨境电商促进了我国商品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并且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商品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对小额跨境电商来说,物流配送模式的选择非常关键,将影响到其商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比例和运作成本。本文简要介绍了小额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以及成因,着重阐述了这种新型外贸交易形式的物流模式,并以实际案例重点分析了几种物流配送模式的优缺点,以期而帮助B2C外贸企业选择较为合适的物流配送模式,促进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作者:谢丽娴 单位:岭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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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跨界商业模式的特点范文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又译为“否定列表”或“消极清单”,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一种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或办法,指的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股权比例等的行业清单。在这份清单中,一个国家明确列出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对外资充分开放。禁止就是不允许外商投资,限制则是有条件允许投资,限制条件包括股权比例、分支机构数量、外国投资者总资产数额、公司注册资本数额、高级管理人员从业年限、已在华设立企业数量和实缴注册资本数额、业务范围和种类等。负面清单是一国在引进外资时作出义务承诺的一种方式,即以清单方式列出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和高管要求不符的管理措施。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国民待遇延伸至投资准入阶段,即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给予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这种管理模式目前在国际上比较通行,已经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并且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

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及其重要性

在国际贸易方面,自2008年以来,全球经济危机导致的世界经济疲软,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注意有所抬头,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呈现愈演愈烈态势,2014年上半年,我国的进出口情况呈现下降态势。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却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过各类平台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

跨境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凸显:一是就国家层面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不仅冲破了国家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对于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1]。

对于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志愿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和实惠的消费途径。

2 改变现有监管模式的必要性

①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的需求,造成企业在海关、检验、收付汇、税收等方面诸多不便。“在与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座谈过程中,企业也普遍表达了对现行管理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的呼吁,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有关支持政策”[1]。

②通关成为跨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基于畅通的互联网达成交易,完成支付结算,但货物的跨境自由流动必然受到国界的限制。因为不论是否基于互联网,商品的跨境流通必须通关,这是“一个国家框架下的行为准则”[2],这也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必须面对的关卡。“即便是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也有可能因为进出口货物超过海关规定数量,而被要求进行申报。其间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及费用的支出常常成为消费者和网上卖家严重的经济负担,此外,因申报不合格而使商品滞留在海关而使消费者无法收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3 借鉴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的可能性

3.1 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是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趋势[3] 负面清单最早源于美国在二战后签订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而列表形式的负面清单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外地接的第一代双边投资条约。尤其以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为代表,并对美国后来地接的国际投资协定产生深远影响。在美国的推动下,负面清单模式不断扩散,据我国商务部统计,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

一方面,美国迄今与46日国家地接的双边投资条约、与20个国家签订的包含投资阿行街的自由贸易协定,几乎都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另一方面,加拿大、日本等国在近年来缔结的投资协定中也采纳了负面清单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欧式”投资保护协定近年来显现出朝“美式”投资协定靠拢的趋势,据悉,欧盟与加拿大近期结束谈判的“全面经济贸易协定”(CETA)的投资章节已经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

3.2 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为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提供实践参考依据 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更是这次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亮点和难点[4]。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到“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年9月22日,上海市政府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自贸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钱过敏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由市政府公布。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办法,由市政府制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负面清单共涉及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共190条管理措施[5],“相对于1069个产业小类来讲,大概有17.8%有特别的管理措施”[6]。

3.3 “负面清单”制度的法理依据 “法无禁止即自由”作为一句经典古希腊法谚,蕴涵的私权自治的含义,“负面清单”体现的正是“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理念,遵循的解释逻辑是除非法律禁止的,否则就是法律允许的。

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我国,不论是立法还是司法,究竟是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还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并无明确规定。尤其是在司法领域,渗透“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理念。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列明五种情况下合同无效,即可推知只要符合合同成立要件,不存在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缔约方订立的设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法律是再所不问的。再如,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改过去《担保法》“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的规定,其立法意图正是法律不禁止具有流通性的财产均可以在其上设立抵押权,与“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理念相吻合。

4 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实行“负面清单”模式的构建和几点建议

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参考双边投资协定中“负面清单”模式下采取的三种分类:第一类为一般例外,如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第二类为特定主题例外,如政府采购、补贴等;第三类为特定产业例外,如石油、国防、金融、通信和商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