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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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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

第1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通过一定方式取得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车辆、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投资开发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标准

第四条固定资产标准: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一般设备;

(三)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的专用设备;

(四)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五)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过程中购置的配件或零部件;

(六)法律规定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符合标准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内容、权属划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析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保值增值。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清理、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和监督;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向同级财政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等。

第七条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管委会,资产使用部门通过购置、转让、受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凡符合第四条所含条件之一者,均属管委会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属于取得并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监管和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由党政办公室(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等管理工作;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清理、核算管理工作;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负责对固定资产购置、调配、处置过程的监督审计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统计、评估及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变动、处置进行审核;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捐赠、出售、报损、报废进行审核;

(五)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考核监督检查;

(六)向管委会和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会同党政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变动、处置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帐、卡管理;

(五)负责对用于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考核监督检查;

(六)会同党政办公室对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捐赠、出售、报损、报废进行审核;

(七)负责固定资产发生业务的帐务处理和财务核算。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执行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领用、调配、处置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取得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有购置、拨入、接受捐赠及其他等方式。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计划审批和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在财政年度初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列编年度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在计划内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经办人报党政办公室、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报党工委或管委会负责审批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固定资产的采购事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市有关政府采购办法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六章固定资产登记、核算

第十五条实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资产使用部门在取得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分别列明“使用(保管)单位名称”、“登记时间”、“资产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始(重置)价值”、“总价值”、“购置时间”、“保管责任人姓名”等内容,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名后送财政局财务核算中心,再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由财政局编号并登记。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凭“登记表”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同时,按照现代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局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根据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资料及核算资料,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和财务核算。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调配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部门有权对所监护的固定资产在部门或单位内部进行调配,包括变更分布位置、变更监护责任人,但必须履行相关手续。需要变更时,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党政办公室和财政局登记。

第十九条资产使用部门均无权自行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其他的资产使用部门,即无权进行部门之间调配。需要调配时,由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配审批表”,然后分别由固定资产调出、调入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党政办公室、财政局、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签署审核意见,经党工委或管委会负责审批的领导审批,再送党政办公室和财政局财务核算中心分别进行登记。

第八章固定资产保全

第二十条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行固定资产监护责任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为固定资产的监护责任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公用的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确定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履行管理职能。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享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监护权,承担固定资产的保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时,应办理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由移交人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接收人根据“移交清单”明细核对无误后,经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然后交党政办公室、财政局分别进行登记。

第九章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处理

第二十三条实行固定资产的定期清理制度,即在每年年初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财政局联合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做到帐证、帐实、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流失、损毁,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正常损毁,资产监护责任人应向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填写“固定资产流失、损毁处理情况表”,经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党政办公室、财政局、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及处理建议,报党工委或管委会负责审批的领导审批,同意后,分别送党政办公室、财政局财务核算中心办理核销、登记手续;属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流失、损毁,除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其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十章固定资产捐赠、转让(出售)、报废

第二十五条因业务需要或其他原因,捐赠、转让或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向管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捐赠、转让(出售)、报废申请表”,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党政办公室和财政局、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分别签署审核意见,经党工委或管委会负责审批的领导审批同意后,送党政办公室、财政局财务核算中心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转让分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两种,如属有偿转让的,则应将在转让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全额解交财政。

第2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一、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

固定资产一般就是指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置价值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单位资产。可以说,固定资产可以反映单位的综合实力,因此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特点具有:

1.固定资产的投入都是国家的财产,具有公益性。一般的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投入都是带有盈利性质的,他们追求的就是固定财产的利润最大化,而行政单位的固定财产都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是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它的投入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固定财产的采购以及折旧都有明确的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都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对于国家固定资产的采购以及折旧等都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它是由采购部门、基建部门、财务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

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弊端

1.缺乏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形成明确的固定资产明细。我国对于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单位的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但是在现实中我们通过审计等方法发现固定资产管理还存在着许多的漏洞,尤其是对于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做到按资产性质、类别进行明细登记,有的甚至是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还有些单位存在着帐外物资的情况,这种情况近几年甚为严重。因为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来源具有多样性,而由于行政上下级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账外物资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固定资产的无形流失。

2.对于性质变化的固定资产缺少有效的统一管理制度。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但是对于报废或者没有用处的固定资产,行政单位或许就会不经主管部门审批等就处理到了,这样随意出售的固定资产的收益就会流入单位的“小金库”。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有的行政单位私自把单位的房屋等出租,所得的租金没有经过单位的登记。②出租的收益没有在单位的资产登记上进行登记,使得出租的收益流入单位的不法之处。

3.会计的核算具有滞后性。在会计的核算上由于会计核算的不及时导致行政单位的账目与实际的情况相脱节,导致单位的账目具有滞后性,有的单位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上也不准确,他们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只看发票的数额,没有考虑其中的额外成本,这就无形之中缩小了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行政单位的资产是属于国家的,对于行政单位的资产我们要加以爱护,并且我国的法律对于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出现上述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因为:

1.会计的管理机制不健全。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管理机构主体混乱的局面,比如有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属于地方的财政部门管理,有的单位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的就是属于单位内部管理,这样的局面就会使得国家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机制。

2.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的手续、环节、程序缺乏严密的衔接和管理监管,人为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长期使用后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申请表》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调整账务。应该说,这一方法是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特点的,也是可行的。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局限性,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责任心,他们的思想意识淡薄。行政单位的固定财产是属于国家的资产,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制度不断健全的情况下,我国的行政机构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我们的资产管理者有较强的责任心,但是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松懈,领导管理意识缺乏,做事主观,对财产变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未经集体讨论等,从而导致财会人员一切听从领导,而未根据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责任意识下降,再加上许多领导频繁调动人员,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毋须专业培训,使得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最起码的专业知识。

四、解决措施

对于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加以重视,在此我们提出几点有针对的解决措施:

1.提高固定资产科学管理的思想认识。我们要从管理固定资产人员的思想入手,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运用法律的手段促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并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并且要明确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者的权力与义务,定期对于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考核,以此保护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总之我们要运用法律与道德的标准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首先我们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大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系统、透明、规范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行政单位的责任。其次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监管机制。对于固定资产的监管我们要从单位内部、审计单位以及社会三方面进行监督。最后我们就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我们要做到日常管理的科学性,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固定资产等级制度的完善,并且定期对于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的漏洞。

第3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 A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固定资产购置问题

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及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导致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审批不严格;而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所占用的固定资产资源与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不协调,也是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2固定资产闲置问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主要靠财政拨款,各单位往往只从本部门需要出发,很少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而财政部门往往只注重经费的预算安排,而对已形成的实物性资产如何做到管理和调剂,使固定资产物尽其用等方面考虑得不充分,导致某些部门随意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普遍,许多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浪费现象严重。

1.3固定资产使用问题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验收制度不严谨,出现购非所需后无法追溯责任。登记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管理困难。定期盘点不及时,造成帐实不符。移交、监交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无法追究责任。定期维护检修制度执行困难,缩短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索赔制度执行不力,资产损毁、盘亏后,难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4资产处置不规范

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更是有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报废、违规处置固定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1.5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资源价值的变化情况无法得以真实的反映。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将全部支出列入当期支出,同时反映其原始价值,不计提折旧。这种规定使得账面上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不能真实揭示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无法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客观评价依据。更无法为固定资产的转让或清理提供准确评估信息,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日常控制。有的单位对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在管理上易形成账外资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在管理机构上,某些地方归财政部门管理,某些地方归国资部门管理;某些单位内设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更多的单位则采用兼职。在管理职责上,部门间条块分割、责权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仍有待加强,监管内容应更加全面,监管程序应更加规范,监管过程应更加透明。社会化监督工作亟待开展,需要引入必要的社会化监督,规范和强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长期以来,由于没有解决好管理方式和管理原则的问题,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2管理机制不完善

资产形成和配置过程中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人为因素过多,没有形成足够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法律与政策滞后于财产管理实践,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帐外固定资产多,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形成了大量的帐外资产,导致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无法验证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导致单位固定资产价值严重高估。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考核中,也没有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考核目标,领导干部的任职调整,只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不进行资产移交的审计,客观上也导致了一些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对策研究

(1)从体制和机制人手,消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深层次障碍。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可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行政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方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定期上报明细表;事业单位可采用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2)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财产清查,在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在、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合理调剂,不足部分再进行有计划的配置。

(3)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出人库应有不同的人来担任。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要依据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调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固定资产事后监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当列入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固定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由财政部门从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同时,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5)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构成是动态的,无论是从资产的数量,还是从价值总量看。总是在不断地增减变化。为了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建立起定期清查制,各行政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建立起重点抽查制,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

第4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F251.1;F8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8-0094-03

1 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金额增长迅猛,到2000年底,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约达1 529亿元,规模庞大,种类繁多。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政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于近年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在新形势的要求下,需要有相应的会计体系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政府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完善,以满足政府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

2 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采购时项目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因历史原因违规购建固定资产,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2 责任人管理机制不到位问题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造成上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管理未得到彻底落实,保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责任意识薄弱,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不重视,产生更多的违规事件。

2.3 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

闲置固定资产是指不需用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等。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内部整合产生的闲置,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对部分政府部门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后资产的闲置;二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是因历史违规行为产生的闲置。最明显的例子,如无定编车辆、违规购建房产,因产权问题无法解决而闲置存在于账外。这些闲置固定资产占用了国家大量资金,有些资产已无法使用但只要不报废就可每年得到财政的拨款,所以,需要积极加以盘活处置。

3 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

预算单位曾在2001年进行了清产核资,在2001年和2005年开展了清产核资检查,相当于在全国进行了全面摸清预算单位“家底”的工作,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但由于账实不符问题源于多年的历史原因,并未得到全面的解决。近年来,随着“责任政府”的建设及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逐步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有关负责人的任期业绩评价挂钩,这种情况已有所好转。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历史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还有一部分源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之处。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3.1 实施电算化管理,按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分类

由于近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及金额增长迅猛,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必须实现电算化管理,将固定资产的购建、决算、核算、处置、报废等各项业务予以反映,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完善的固定管理系统将有助于政府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建议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提高工作效率。但目前固定资产电算化核算方面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固定资产科目设定问题上。目前,通常的做法是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在对房屋及建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的分类中一般不容易产生差异,但在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的分类中则产生了不少的差异。两个单位的固定资产分类,一个为行政机关单位,一个为事业单位(学校),从科目编码上就有不同,各个单位对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的分类也不尽相同,对某些单位是专用设备,对另一些单位又属一般设备,如幻灯机,在学校为专用教学设备,在大部分行政单位为一般办公设备。另外,单位自己分类明细,编码也多有重复,电脑与电脑微机就在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中重复出现。

作者认为,在实务中要按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根据GB/T14885-94摘编整理)作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的分类依据更为可行。因该目录将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1)房屋及构筑物类;(2)交通运输工具类;(3)通用设备类;(4)专用设备类。每大类的分类非常细致清楚,比人为分类更科学、合理。由其对容易造成差异的分类项进行了明细分类,对专用设备更是按行业类别分为医疗卫生类、广播电视类、科研类、文化体育类、新闻出版、公安政法及其他类。目前,市面上已有不少固定资产软件的编码就是以此为依据的。另外,按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另一大好处即是可自动导出清产核资数据,因日常就按此分类与代码做账,清查时就可事半功倍。如无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则根据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建立会计科目与之对应,也会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带来极大的方便。

3.2 建立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会计信息系统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必将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桌面走向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构建和应用,能及时、迅速地获取单位管理运行及实时变动的情况,使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行办公业务操作处理,做到有效地处理和利用信息。本文仅以会计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模块通常仅在财务部门进行核算,为核算型软件,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导致会计信息系统向财务业务集成阶段发展。在财务工作中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主要功能为核算资产数据,包括财产登记、登记财产卡片、财产单据、生成资产凭证、资产账簿(财产明细表、财产汇总表)等。而财产采购、财产处置、安全控制及财产登记中的验收登记、领用登记等数据在财务软件中很难连贯地反映出来,而在整个固定资产管理中会涉及单位所有人员,为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功能,不同部门人员和同一部门人员,经常会发生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部门之间的交互关系,并需要对某项事务进行合作处理。所以,必须借助办公自动化系统与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相结合,才能使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财政部门的数据管理能力和运用效率。而整个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模块主要功能应包括:财产采购、财产登记、财产处置、安全控制等功能。但如何实现两个系统的结合及数据的交换,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共享,我认为可通过以下实际应用的方案来予以解决。

将所有资产的验收、登记、领用、查询数据工作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模块完成。在资产验收保存时直接生成领用单并登记财产附件、图片等资料,并进行验收单据、标签、卡片打印。在办公自动系统中可以按资产的名称、类别、登记时间、资产状况进行组合查询。资产分配给各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以便相关的资产负责人可以随时查阅当前资产使用的状况。包括资产的借用、部门间资产的调拨、资产赠送等详细记录。同时,财产管理软件增加导入模块:由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导入财产管理软件前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六条关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及其他的规定标准条件,自动将资产数据分成固定资产数据及材料、低值易耗品数据两部分,并提供数据结构导入至财产管理软件中。财产管理软件中进行变动数据的审核、登记或更新财产卡片、自动编制分录、结账、财产明细表。财产汇总表、打印财产数据、查询财产数据、资产盘点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财产管理软件的分功能管理,资产数据根据既定的软件程序和规则自动生成资产卡片、会计凭证、报表等,会计人员只需要维护相应的分类和汇总机制,就可实现从数据采集到数据输出的全部工作,大大减少了会计人员基础工作量。资产数据通过导入时的划分,进行了资产的分类,在进行资产管理时就可分重点、分层次的管理。

资产数据通过一次录入的数据同时被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财产管理软件所共享,完成了几个系统的数据收集和规范,在这种模式下,所有数据来源一致,划分口径统一,从不同的层面进行数据分析产生的结果也是一致的。数据采集能够实现与交易事件发生、发展同步,真正达到实时反映资产的实际状态。

3.3 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机制必须受到政府相关领导的重视与认可,具体措施如下:各预算单位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责任制,财政部门也应设立监督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责任制,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定期由政府的财政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作为管理责任人审计的重要一项等。

3.4 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章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但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盘点往往由于年终人手少、工作繁杂而未进行。所以,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制度、时间、人手、领导抓起,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理。应建立切实可行的预算单位盘点、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人。积极处理好闲置固定资产,引入资产评估程序,进行竞价出售、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回收资金,或依法按政策捐赠边远地区等方式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4 结论

本文在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并通过建立完善与财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规范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加强盘点和处置的监控等措施,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刚性化,达到实时监控、硬性约束的目的。从而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

[1] 李广英,张俊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1,(6):9-10.

[2] 李海波.行政事业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3] 陈虎.论会计信息化与网上报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4] 宋新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Discussion about the administration Unit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DAI Hong-jian

(Graduate Student College,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0, China)

第5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一)账实严重不符。

(1)有实无账。经清查发现,有的单位由于接受捐赠、账外购置资产等原因,所增加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从而形成固定资产账面数和实物数不相符,实际拥有固定资产大于账面数。如某单位接受各单位捐赠、赞助木材、水泥等物资计价10余万元,用于建造各基层站、所办公楼,由于捐赠物资均未进行财务核算,该单位固定资产账也少记10余万元,导致实物价值大于账面价值。(2)有账无实。经清查发现,部分行政单位由于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变卖等原因财务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实际拥有固定资产小于账面数。如某单位报废车辆一部,价4万余元,但该单位财务未按财务制度规定核销资产账,造成账大于实4万余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资产管理职责不分。经清查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过程中组织分工不严密,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互不牵制,资产保管人员及存放地点不明确,岗位职责不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未经报批处置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在规定标准以上,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批,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也未进行必要的评估、技术鉴定等程序,自行处理,随意性较大。如我们在对某单位进行清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审批擅自处置办公楼一幢,价值14.3万元;(3)未通过政府采购购置资产。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大宗物资如汽车、计算机、复印机、空调器等,投资额较大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项目,以及单价不高但批量较大的商品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有些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擅自购置资产。

(三)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1)未按标准核算固定资产。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之规定,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未按规定标准核算固定资产,随意调高或调低固定资产核算标准,造成有些资产账实不符。(2)账薄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固定资产只登记总账,而不按规定登记明细账,资产增加、减少明细项目不清,不便于资产管理。(3)固定资产增减业务未按规定记账。有的单位尽管设置了固定资产账,但对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减业务不记账或记账不全,从而影响固定资产真实、完整。

二、解决对策

以上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势必影响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此,笔者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和严肃性,防止和纠正资产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建立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和处置的管理制度,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的分工协助,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奖优罚劣,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利用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一是要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二是要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6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摘要: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乡镇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目前的乡镇管理模式分析,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还比较混乱,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的乡镇资产管理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我国必须对当前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实行改革。

关键词 :乡镇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镇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经济发展与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不匹配的问题日益凸显,乡镇固定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家底不清,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的乡镇资产管理与使用存在相互脱节的情况。立足于我国国情并根据我国多年来的经济建设经验,乡镇经济的发展在依靠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合理进行招商引资、凝聚融合新农村的基础上,更需要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推动。因此,我们应该尽快采取行动,加强对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弊端

(一)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管理的权力过于分散

乡镇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现象在乡镇普遍存在,我国大部分乡镇都经历了多次撤并后,诸多资产没有进行清理合并,原始资产账务没有很好地合并到现在乡镇,使部分资产游离于管理之外,存在有账无实、有实无账现象。有的乡镇对改制的原国营商店、国营商场等土地不入账,对撤并后停办的学校的土地、资产不入账等等,资产账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具真实性和完整性;而在管理权的分配上,大致有三种管理分配形式:乡镇直接管理、上级委派管理以及双方共同管理,这使得各单位之间在功能上没有明显的分工,管理职能方面趋于相同。举个例子来说,在众多的固定资产中必然存在当地政府统一购置和上级单位专门配备等情况,双方都在行驶它们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然而这些固定资产的管理,并不是全部会有相应的记录,这使资产管理变得分散而混乱。

(二)资产管理人员力量单薄,财务人员频繁变动,使得对固定资产的变成被动管理

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是乡镇财政所,而乡镇财政所人员本来就少,又担负着整个乡镇财政的方方面面,所以对资产的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只是在新配置时进行登记,只是在当时做了一个被谁领用的明细账,以后该资产发生了什么变化,再无人问津,形成了资产账物不符。加之现在财务人员频繁调动、固定资产账目疏漏繁多,使得对固定资产管理变成更加被动。

(三)领导管理观念淡薄,无专人跟踪管理,造成大量固定资产长期无人问津的现象

越来越多的乡镇干部和单位都存在着“看重金钱、忽略物资、重在采购、无须管理”的错误观念,如今的乡镇领导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合理进行招商引资、凝聚融合新农村等方面,而没有认识到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乡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导致诸多资产购置后无人问津,比如随着各地招商引资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等活动的开展,为配合这些大型会议活动的开展,乡镇购置许多资产,但等这些活动一结束,配置的资产就无人再去理会,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四) 固定资产的采购包含着不同程度的随意性,采购程序不够完善,单位无规范的采购配置计划

部门和单位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大多都出于自身的需求,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单位无规范的采购配置计划,这使得各种数额超支、物资超标的问题不断加剧,形成严重的资产的重复购置现象,且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缺乏合理有效规划,比如部门与部门之间资产配制没有统一计划,编制内人员调动与新进人员之间的资产无专人协调管理,形成大量资产的闲置。在很多时候,各个部门和单位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批示的情况下,就以自身的需求为由购进资产,事后再到财务处申报,此外,政府在采购商品时,部分商品出现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其市场价格的现象,这种现象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政府不愿意通过政府这个平台来采购固定资产,而是通过其他市场途径,这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固定资产采购的混乱化,不利于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加强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我国现存的财政政策,将固定资产管理归入具体的结算机制

首先,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彻底的清查,并将所得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备案和记录,使现有的固定资产变成以后核定的基数。然后,在财政预算的编制范围中加入每一年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并核对当年固定资产的采购金额以及采购数量,将当年的核定基数和财务预算进行一个对比,通过这种方式,乡镇政府和单位可以根据每一年的采购量按照不同的比例对财政预算进行相应的财力扣减。

(二)落实明确的资产管理结构和管理人员,强化资产管理的意识

随着乡镇经济的飞快发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成为乡镇工作的一个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可在乡镇资产管理上应该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单位或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专门的管理部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财务核算和实物管理都有着不能忽视的重要性,在做好实物管理的同时也必须重视财务核算,从而带动乡镇政府对关于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按照产权界定,对应属乡镇的资产,无论是撤乡并镇后的乡镇资产,还是停办的学校资产,以及国营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资产等等,都要按规定的程序纳入管理,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全面登记的同时,科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的编制预算、购置、使用管理、定期盘点清查、报废、处置等均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全面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四)注重在管理固定资产信息方面的规范化和严谨化

采用专人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管理固定资产信息方面的规范化和严谨化。乡镇政府和单位应该设立能够配合财务部门的信息管理专员,建立相应的资产登记卡,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分类和收录,落实到相应的维护与保管,确保能够对每一件物品进行及时的处理。合理引入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也将这项工作纳入对乡镇领导财政考核中的一部分,并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在这样的一个财政机制的限制下,乡镇政府及单位的领导才会给予固定资产管理足够的关注,才能使乡镇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一定的进展。

三、结论

良好的管理理念对实现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着如固定资产的购买、核实等方面的问题时,应该完善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为乡镇发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第7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产 核算 管理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关系国有资产管理重要因素。近些年来,上到国家层面,下到地方部门、单位,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无论制度创新方面,还是具体管理措施方面都有很大提高,为切实杜绝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漏洞做了大量理论和实践探索。但不容忽视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不仅影响了固定资产正确计量,也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一、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理念层面

虽然近些年来各个地方、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有了很大提升,但管理理念一直禁锢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资产管理理念相对比较陈旧,仅仅是停留在记记账,建建卡,点点数的工作层次上。深层次上主要是长期传统体制“重预算、轻资产,重业务、轻资产”观念的影响,认为资产管理工作只是一项二级、三级的工作,是一项附带的工作,工作性质始终排在次要位置。

(二)管理制度层面

任何管理工作离不开体制机制框架约束,同时也必须有制度措施的规范管理。当前,固定资产管理中从部门规章层次上制定了一些制度,也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规范文件,为保障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一定基础。但部门规章毕竟法律效力有限,还不能达到强制性管理要求,限制性条文也未能很好地发挥管理作用,特别是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缺失引发的漏洞也被经常利用,不同程度地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固定资产时常发生严重流失现象,造成国家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技术层面

主要是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虽然这些年来,财政部积极推广财政信息平台的建设,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系统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利用,极大提高了各级财政部门、行业单位的管理效率,但相关的平台如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中涉及固定资产系统的工作,相互衔接不够,系统大多独立运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导致管理综合效率低下,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和绩效评价。

二、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的对策

(一)理顺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职能

突出财政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理顺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层级,明确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涉及审批、采购、处置等管理环节中的职能、职权、义务,保障固定资产管理不脱节、无死角,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切实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二)加强制度层面建设,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财政部35号令作为指导性部门规章,为今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准则性管理要求,但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仍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各省(市)、自治区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特别是经济发展状况,全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规划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分阶段、分层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及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体系。要重点围绕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绩效管理评价,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的利用上着手,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三)梳理精细化管理理念,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绩效

要从推进财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高度,积极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管理,为高效发挥固定资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以及后续数据分析利用打下坚实的的信息支撑。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完善固定资产采购配置标准。要充分结合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通过严密的固定资产采购审核程序,有效资金监管流程,坚决防止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现象。同时要从提高固定资产监管水平入手,积极探索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可以参考招投标模式、产权交易平台,不断完善行政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流程,进一步降低固定资产采购成本,提高其处置的收益水平。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固定资产集约管理的运营模式,通过部门集中管理、集中调度,有效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防止资产闲置不合理损失的加大,特别是过分的闲置浪费和局部资产过剩引起的不同程度的资产减值。

(五)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使用范围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已明文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以财政性收入、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提供融资担保。这些要求主要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也是基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开展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的稳定性,做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这项规定也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同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的约束性措施,对保障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具有很强的限制性,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强化事后监管,坚决制止违纪违规的投融资行为。

参考文献:

第8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一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则》的规定,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500元和800元)列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长期以来,人们更偏重于对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巨额固定资产却疏于监管,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漏洞百出、浪费现象严重。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只注重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方面的支出管理,而往往疏忽于固定资产的管理,许多单位固定资产无专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也不健全,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缺少实物登记账,固定资产的领用也没有完备的手续、记录,从而造成固定资产流失、浪费现象屡屡发生。

2、固定资产的短缺与闲置并存现象严重。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主要靠财政拨款,一些单位对固定资产购置的财政预算编制不重视,只重视购置经费,缺乏对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的计划性,盲目采购,往往只从本部门需要出发,各单位、部门之间缺少整合机制,固定资产缺乏合理流动和调配。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少数分管部门领导做出决定,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购置也没有经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研究、不经过集体决策,所以导致购置行为不透明、随意性强,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低。

3、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没有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而是由办公室、后勤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兼管。在编制购置固定资产预算时,各部门都积极争取。财政按预算拨款后,各支出部门自行安排资金的使用,没有严密的购置监督,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难免个人因素起决定作用,购置决策不透明,因此出现了权钱交易、人情交易。这种内控机制的缺陷,必将导致购置的固定资产质量没有保障,出现问题各部门又互相推诿,谁也不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对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等专业知识就更是知之甚少,对固定资产是否全部到位,性能指标是否达标,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等无从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

4、固定资产增减变化不严格履行程序,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现象普遍存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购置固定资产时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而是想方设法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就难免伴随着攀比心理,不考虑现实的需求情况, 盲目追求“高精尖”。物有所值、物尽其用的意识不强,随意提高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屡见不鲜。另外固定资产毁损、报废、调拨、变卖、转让时,不按财务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核销现象,且处置金额也相当大。

5、固定资产外部监管、审计不严格,尽管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流失有罪,要给责任人刑事处罚的法律条文,但是固定资产流失一直很严重,绝大多数单位领导很少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其自然属性、用途和管理要求一般可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几类。同时固定资产具有金额较大、种类繁多、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针对固定资产这些特点,行政事业单位首先应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约束和规范行为。其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从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审核、保管等均要由不同人员分工协作,层层把关,物物到人。第三,将购置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上列明编号、名称、原值、使用年限、存放地点、调动记录等内容,建立完备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只要日常涉及固定资产调入、调出、都要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第四、要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并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以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使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得到充分保障。最后,要责任清晰、奖惩严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权责明确,各司其职。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永久可追溯的台账制度,使不正当行为无所遁形。对违法人员给予严惩,对有功人员予以重任。

2、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整合固定资产资源。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存量以及每年部门预算情况,提出拟新购固定资产的品目、数量和金额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及相关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应当列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此外财政部门和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都要对本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情况有所掌握,必要时可在各部门之间进行合理调配,从而避免固定资产重置与闲置现象发生。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力度,以确保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结构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发挥内部审计作用。首先要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证其独立于其它职能部门,以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要建立严密、完善的控制体系。第三是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会计账目进行审计,还要看固定资产是否闲置浪费、利用率低下,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被非法侵占、有无流失现象,从而达到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4、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与维修保养制度。首先,固定资产采购要注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并由专人负责采购,以保证采购安全。其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调出、报废、出售等,均要按照我国财务制度、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报批程序。第三,固定资产应有严密的维护保养制度,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到损失,并应建立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5、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内部控制有机结合。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内部控制三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单位内部控制是基础,社会监督是中介,政府监督是保障。三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相互结合,相互协调,紧密配合,以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效果。此外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违规操作,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被盗、损坏的,要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触犯刑律的, 应当按规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提高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进行国资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要让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对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素养,从而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李海波,刘学华.行政事业会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

第9篇: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范文

(一)固定资产不定期清查盘点,日常管理不得力固定资产作为行政单位的一项资产,应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单位应定期(至少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盘点和核对,但行政单位因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长期积累的问题较多,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核对,导致资产的帐物不符。

(二)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一是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始成本记录,只登记发票购买价,对运输费、安装费、购机时无法分割的软件费等没入账,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由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要求提取折旧,会导致折旧提取不准确;二是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后,列经费支出,未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导致资产未入账,会计信息失真。

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对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深入广泛的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充分认识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管理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财会人员的管理技能,增强财经法治理念,适应改革的需要。

(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形成完善且科学的管理体系。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定义、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统一分类,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行政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在标准范围内,经本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后核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三)现代办公自动化与固定资产管理想结合运用现代化网络优势,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结合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优化固定资产资产配置,如增人新增购置计算机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依据使用科室申请,结合单位实际,如有预算确需购买,财务部门再向主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主管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规范了单位采购固定资产的合理性,明显减少浪费.体现“效率、规范”要求,有效地提高政府固定资产采购工作质量,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四)加强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处置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将应当上缴的收入上缴,应当追回的资产追回,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