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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教育论文精选(九篇)

学位教育论文

第1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一、语感教学“中心说”关于语感教学地位的主张

语感教学“中心说”认为语感教学应该是语文教学的核心,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语感教学是深化语文教学改革、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语感教学反对知识至上的“工具论”,反对像训练工具一样训练人,它在批评“工具──训练说”忽视人性、忽视学生言语能力建构的同时,主张要更好地把握语言的形象、语境、意境、美感等,力求以语感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找到学生语文能力的构成因素,以有效地培养学生能力,促进教学方法的更新和教学模式的完善,提高语文教学效率。从传统的语文教育中吸收和借鉴培养语感的经验和做法,能够使今天的语感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要达到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要紧的不是通过语言知识的传授来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进行说话写作,而是训练学生的语感,培养学生的语言习惯。始终把培养、训练学生的语感、语言习惯当作语文教学的中心任务。这就是语感中心教学法的要义。它与其说是语文教学方法的更新、创造,还不如说是语文教育教学思想上的进一步端正和到位。它不是一种教学模式,而是语文教学的指导思想和教学策略”“语感中心教学法的出发点就是使语文教学活动服从于语文教学目标,强化语文教学的质量、素质意识;使语文教学中的智育、美育和德育有机地融合,解决语文教学活动中双基教学、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相脱离的问题,切实地推动和深化语文教改。” 而且,“我国的语文教学实践已经确凿表明,只有确立了语感教学在语文教学中的核心地位,教学及改革才可望走上正轨,才可为语文教学的科学化和高效率找到正确的突破口”。

其次,语感能力是语文能力的核心,语文知识教学的内容应服从语感教学的需要。

在语文能力、语文知识与语感的关系问题上,有的研究者认为,语感实际上是左右听说读写等言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杠杆,在所有的言语活动中起关键作用。因此,语感在语文能力结构中应居于核心地位。强调语感的核心地位,丝毫也不意味着排斥或轻视语文基础知识的教学,因为语文本身就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理性的语文基础知识可以提高语感的质量。语文基础知识通过大量有关的言语对象反复作用于学生的认知机制,从而建立其言语认知结构,而大量动态的有助于语感能力培养的知识有机地存在于言语作品中,它规范着言语实践,同时又受语感教学的制约,最终内化为主体的言语心理结构。

也有的研究者认为,“掌握语文知识本身不是最终目的,目的在于服从并服务于培养和提高语感的品位。为此,语文知识的教学要通过恰当的材料,有效地作用于学生的感觉,从而附着于他们的语言能力结构”, 语感中心教学法对旧的语文教育思想的改造,主要体现在依据其原理所确立的语文教学的有效形式上,即以学生的语言实践活动为中心,以语文教材为言语范例,以生活为“大教材”,以教师语言使用的“行为规范”为主导,以语言训练为主线。

第三,语感教学能顺利地贯彻“文道统一”的原则,是实行德育和美育的有效条件。

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语言能力和语言知识在一定意义上处于共生状态,一个人的知识越多,精神世界越丰富,语言能力就越强;反之亦然。“语言也是‘直接的思想现实’,既没有不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语句,也没有不依存于一定语句的思想内容。语言是表达思想的,思想是靠语言表达的,调查语言就是调查思想,感知语言就是感知思想,准确地感知语言,就是准确地理解思想感情。语言能力的发展不能脱离思想观念、情感意志以及人格状态的相对成熟”。也就是说,“语言、知识、思想是一个统一体,语言的习得伴随着知识的增长、思想感情的形成,语言的使用伴随着知识的传播、思想感情的表达。因此,语感素质就不是简单地对语言的一种感觉,也不仅是对语言的感知能力和笼统、抽象的无意识言语活动,而是一种‘社会的人对具有认识、情感内容的言语对象的全方位的反应’”。

作为言语主体的人,可以凭借语感主动地去选择符合自己心理图式的言语内容和形式,从而与活跃于语言对象中的思想情感形成共鸣,在同化与顺应的过程中形成、提高和完善自己的人文素质。对大量文质兼美的文学作品的反复的感知认同,有助于一个人求真、逐善、创美。“在审美教学过程中语感处于基础地位,感受直觉形象,诱发审美情趣,进行审美鉴赏,这一系列过程绝不是理性的认识或推演,而要依靠综合学生的经验、情感等因素的直觉,也即语感。美的形象性与语感的直觉特征是统一的,审美教育要通过培养良好的语感来完成,语感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审美能力的高低。”“培养语言美感是语文教学熔语言教育、审美教育于一炉的最高境界,也是语感教学的最高目标。”从语感入手进行美育,符合学生的审美需要,能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创造力。

二、语感教学“非中心说”关于语感教学地位的主张

语感教学“非中心说”不同意将语感置于语文教学的中心地位,认为不应该将语感的作用提得过高,“任何概念、任何方法,都有它固有的含义和特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一个‘度’”。

首先,语感不可能涵盖整个语文教学,语感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语感教学“中心说”过多地对语文基础知识教学进行指责,易引起误导。

语感“中心说”认为语感的认识结构是表象而非语词系统,似乎只有阅读文学类的作品才能形成敏锐的语感。而实际上,语文教学的任务并不仅仅局限于对这类文体的把握上。而且,不是有了敏锐的语感,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语感虽然获得结论迅速,但因其认知机制是根据表象和以往经验进行类推,而非严密的归纳和演绎,有时难免失之片面和肤浅。就说和写而言,语感能否较好地解决内部语言向外部语言转化的问题,较好地修改和加工自己发出的言语信息问题,还难以确定。贬低语文基础知识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片面抬高语感的做法不可取。

其次,缺乏有效的语感训练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语感教学理论固然精辟,但是,长期以来,却未被广大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运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未能找到进行语感训练的有效操作手段。从历史上看,一种教学主张的提出,如果没有相应的教材体系、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教学操作方法的配套,那么这种教学主张必然在教学实践中行不通,成为少数人的‘阳春白雪’”。 而且,对“语感分析”和“语感实践”这两种具体操作方法,持语感教学“非中心说”论者也提出了异议。在他们看来:所谓的“语感实践”实际上就是以学生为阅读主体的观点,在理论上并无多少新意,至于语感“中心说”提出的“不是任何一种言语实践都可以达到培养语感的目的,只有既针对内容又针对语言,而且以语言为主要对象的言语实践才能促进语感力的提高”的说法并无多大实际意义,因为语言的形式与内容是交织在一起的,很难设想一个读者阅读文章时只注意言语形式而不接触思想内容,或者仅接触思想内容而不注意言语形式。况且,阅读不可能停留在语言的层面上,而是阅读主体对语言形式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情感等诸因素的全方位把握。所谓“语感分析”实际上是对文章内容与形式的分析,是阅读实践中的一种分析、比较活动。由此可见,“语感分析”和“语感实践”这两种具体操作方法无非是传统语文教学方法的重新包装而已,并无新意。

再次,在对语感的内在机制、对语感与诸如语文能力的关系等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提出语感教学“中心”的口号并据此构建语感教学体系和原理,显得基础不牢和缺乏科学依据。

语感教学“非中心”论者认为语感属于“不可言喻的知识,或者称为技能的知识或实践知识”,虽然“这种不可言喻的知识有时显得比理论知识更重要,更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是鉴于目前对“语感的本质”问题存在许多争议,对语感的生成机制问题的解释尚处在假说阶段,这两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说明语感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语感中心、语感教学中心的口号,进而构造语感教学的体系、原理,还为时过早。

此外,语感“中心说”把语感视为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与语文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语文教学目标存在错位现象,语感作为内潜的心智操作,情感活动不如听说读写那样有可操作的外显行为,不易把握,且难以客观化。

《大纲》对语文教学目的的界定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听说读写),同时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感情,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及审美能力,发展健康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语感教学“中心说”把语感视为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就需要处理好语感与语文能力(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把语感看作是自动化的语言认识能力和语言审美能力的结合的观点、认为语文能力包括语言听说读写能力(认识能力)和语感能力(语言审美能力)的观点均未能清楚地揭示出语感与《大纲》中规定的语文教学目标的关系。

而且,对学生进行语言训练一般要求要形式化和线性化,并进行分解操作,形成一定的有限的智力操作步骤,而操作的外显行为不外乎听说读写,至于学生内潜的心智操作、情感活动,一方面很难把握,另一方面由于各个阅读主体各有其不同的个性和智力品格,很难求得统一。因此,把语感作为教学的中心目标确实难以客观化,也不能揭示阅读的形式,使人感到难以把握。

三、语感教学“中心说”和语感教学“非中心说”简析

语感教学“中心说”和语感教学“非中心说”实际上代表了语文教学中对语感问题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前者侧重于人的发展,后者侧重于人对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形成;前者大多着眼于学生的综合能力、人格的全面发展,后者大多鉴于必要的理论、规律性知识在教学中不可替代的价值及语感教学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对语感教学“中心说”提出质疑。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关于是“语言能力”还是“言语能力”的术语确认问题。

我个人认为,使用“言语能力”比较符合学术规范,相对也比较科学,因为言语是个体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活动,而能力作为一种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是在活动中并通过活动形成的,只有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并对活动进程起稳定的调控作用的心理特征才能称为言语能力。相反,语言能力就解释不通。在学术问题的讨论中宜使用科学概念。

第二,关于语感教学是一种教学思想还是教学模式的问题。

语感教学“中心说”认为“语感教学是深化语文教学改革、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这样说没有错,但仅把语感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思想而非教学模式提出来未免有失偏颇。正如语感“非中心说”所指出的那样:“一种教学主张的提出,如果没有相应的教材体系、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教学操作方法的配套,那么这种教学主张必然在教学实践中行不通,成为少数人的‘阳春白雪’”。而事实上,语感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思想,而且也是一种教学模式,武汉洪镇涛、包头韩雪屏、上海张大文等人的语感教学实验正是缩短语感理论和实践距离的有益尝试。

第三,语感教学是不是语文教学的核心,语文知识的教学是否应服从语感教学需要的问题。

语感教学“中心说”认为“语感能力是语文能力的核心,语文知识教学的内容应服从语感教学的需要”。语感并非不可言说,只不过因其自动化的快速反应形式而使人难以将其过程确切地分解,从而造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假象。语感是一种能力,它是构成语文能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但语感能力是否是语文能力的核心,因无实验依据,无法定论,因此认为“语感能力是语文能力的核心”并不确切。至于“语文知识教学的内容应服从语感教学的需要”则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无论是新的课程标准,还是教学大纲,都重视语感,要求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感,但这并不意味着矫枉一定过正。正如语感“非中心说”所批评的那样:“把语感视为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与语文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语文教学目标存在错位现象”。

第四,关于语感教学思想和以往语文传统教育思想的继承关系问题。

语感“非中心说”对语感“中心说”提出的“语感实践”和“语感分析”提出疑义,认为前者“实际上就是以学生为阅读主体的观点,在理论上并无多少新意”;后者“就是阅读实践中的一种分析、比较活动,只不过换一种说法而已”。我认为,语感和语感教学首先是一种无法否认的事实存在,在这个前提下,只要认真梳理和回顾语感从最初局限于阅读教学到后来以语感的人文性反对语文的极端科学化训练这种背景,就会明确:语感教学思想是在现代语境下在继承母语教学传统的基础上对传统的有效回归,学生的语文素质旨在培养和提高现代语文教学效率。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继承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语感教学值得肯定。

第五,关于语感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

语感“非中心说”认为“语感分析”和“语感实践”这两种具体操作方法“无非是传统语文教学方法的改头换面,重新包装而已,并无新意”,这实际上等于否认了语感的可操作性。语感教学具有操作性,这一点毋庸置疑。“语感分析”和“语感实践”只是目前所使用的和传统语文教学区分度不大的两种操作方法,应该承认:无论是洪镇涛先生的“感受语言,触发语感──品味语言,领悟语感──实践语言,习得语感──积累语言,积淀语感”,还是张大文先生的“题题相扣,练练相生,寓教于练” 的语感训练都无法量化。直到现在我们尚未找到有效的语感训练的操作程序和方法,无法将语感训练形式化和线性化,并进行分解操作,形成一定的有限的智力操作步骤,而且对语感教学的评价也缺乏一种可以量化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语感教学就无规律可循,正在进行的语感教学实验都在对此有积极的探索,假以时日,终会有所收效。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无意评说“语感教学中心说”和语感教学“非中心说”二者孰是孰非,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现代语境下,进行语感教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这主要缘于语感教学与语文教学的内在的联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语感教学能更好地体现语文学科的人文性特征。语文学科是基础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社会学科,传统语文教学观强调的诸如文道统一、情意统一等正是语文教学中包含的道德情操、个人品格、人生价值、审美情趣等方面的人文因素,与语感处在同一层面上。在语文教学中加强语感培养和训练,融进了现代语言学、教育学、心理学、思维科学的成果,是基于传统又超越传统的积极扬弃。

语感教学的某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语文教学的规律。语文教学大纲中提出学习语文的认识过程是“感知──理解──运用”,这和洪镇涛先生提出的“感受语言,触发语感──品味语言,领悟语感──实践语言,习得语感──积累语言,积淀语感”,其基本环节是一致的,没有根本性的区别。

语感教学有助于落实新课程标准和大纲中规定的培养学生语感的要求,纠正语文教学中长期存在的诸如片面强调理解课文内容,强调课文思想内容的分析,忽视学生言语能力的培养、片面强调语文知识教学,忽视学生对语文材料的感受、领悟,造成学生缺乏语文学习兴趣等诸多弊端,使语文教学既能寓教于乐,又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加强语感教学有利于实施语文教学由注重语文知识的传授向注重语文能力的培养转变;由注重对课文思想内容的理解,向对语言材料的感受、领悟转变;由注重篇章结构的详细剖析,向对语言的推敲、品味转变;由注重静态的语言分析,向注重学生动态语言的学习转变;由单纯重视语言表达,向同时重视学生对生活的体验转变。

注:

[1]李海林: 《语言的隐含意义:语感及语感教学》,《语文学习》1992年第10期。

[2][9]王尚文: 《语感:一个理论与实践的热点》,《语文学习》1993年第3期。

[3][6][7]毛光伟:《语感──语文教学的支点》,《语文学习》1993年第5期。

[4][5]赵乔翔等:《试论语感和语感教学》,《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6年第8~9期。

[8]包建新: 《语感及语感教学研究述评》,《语文学习》1998年第11期。

[10]程良焰:《语感的“外延”到底有多大》,《语文学习》1995年第1期。

[11][12]曹有国: 《“语感中心说”献疑》,《语文学习》1995年第1期。

第2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近年来,由于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报考研究生人数一直呈直线上升,2012年达165.6万人,2013年更是高达176万。尽管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人数有所下降,但仍达172万[6]。从招生情况分析来看,部分优秀生源(尤其是名校毕业生)已申请出国留学,导致国内优秀研究生生源不足;而且生源质量分布不平衡,西部地区高等院校的优秀生源纷纷流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状况近年来一直未能得到扭转。从2014年的调查来看,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地域比较集中,对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湖北等地区的重点院校较为关注,比如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这些大学所在地区多为经济发达、教育资源丰富地区[7]。从2015年的调查来看,一方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较2014年减少6.5万人,部分高校反映可调剂复试的合格生源偏少,生源质量下滑;但另一方面报考学校与2014年一样呈现集中化趋势,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天津市、湖北省这5个地区的考生占报考总数的50%左右[8]。这造成西部地区的高等院校优秀生源较少。相对于高等院校而言,党校研究生招生更缺乏优秀生源。与此同时,理工科学生改考文科、文科学生跨专业报考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这都对党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带来了更多的难题。研究生生源减少与质量下滑倒逼党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必须改革创新。

因此,党校硕士研究生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案创新需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研究生缺乏专业基础理论的系统性与学术的规范性。在近几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中,我们发现,即使部分本科阶段学习本专业的研究生,也存在为考研究生而考试的现象,除了指定的几本参考书之外,对专业相关著作知之甚少,尤其是经典著作读得很少,或者只是看了些“导读”之类的书而已,而非本专业的考生更可能如此。这就导致部分研究生缺乏系统性的知识。在学术规范方面,从整体上讲也存在不足,因为多数考生在本科阶段基本上未接受过严格的学术训练。二是研究生忽视中外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的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立场差异。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每一个社会科学家对研究课题的定向都受到其本体论与认识论立场的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立场是隐含而不是显露的,然而不管是否承认,它们确实行塑着社会科学家所使用的理论与方法”。由于党校招收的主要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生,而党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宣传、党政干部培训的主阵地,更是要注意这个问题。以政治学和经济学为例,研究生在学习这两门专业的基础理论时,有可能忽视西方政治学家与经济学家的学术理论前提与现实价值立场,由此导致研究生习惯于从西方政治学与经济学的理论视角看待与分析中国的政治经济问题,难以从本土的实际出发寻求中国问题的分析范式与解决途径。三是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与透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研究生普遍存在分析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时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倾向,往往从应然的视角来分析问题,结果导致理论显得过于苍白;或者从纯实然的视角来认识问题,却又缺乏理论的支撑与深化,导致对问题的透析或解决方案过于干瘪。有很多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难以在基础理论那里寻找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从我们对区县与乡镇的实际调查来看,现实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情况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和丰富得多,也不是用一种理论就可以解释清楚的。这就需要我们持有“理论—实践—理论”的研究范式。只有让理论回到实践,用实践修正或提升理论,我们的理论研究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生需要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使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相结合。在对研究生的调查与访谈中,我们也发现,研究生对参与实践调查充满期待,他们也渴望跟社会实证性研究与社会基层实践有“亲密接触”。

正因如此,党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需要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精神,一方面在理论教学上,注重知识的理论性、系统性、开放性和研究性,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与教学交流,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研究生社会调查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对具体问题的逻辑分析能力,提高研究生对现实问题观察与思考的敏锐性与洞察力,在实践中加深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把理论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转化为科研成果。也就是说,党校学位研究生一定要达到学位条例对硕士研究生的标准规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这就需要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既要重视导师的理论教学,也要重视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党校研究生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案创新的具体内容

从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在以下3个方面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案的创新力度。

1.研究生教学方案的创新。一是加强研究生基础理论与学术规范培养。以专业课程为核心,拓展自主选修课程,加强研究方法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等课程的设置和教学,使研究生既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文献掌握与分析的能力,并能对学科前沿问题展开思考与研究。借助研究生撰写课程论文的机会,促使其掌握学术论文的思维逻辑与学术规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增加研究生的自学、研讨和调研的时间比重,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积极举办研究生学术讲座,促进研究生对学科前沿理论知识的掌握,培养研究生的问题意识。要求研究生参与党政干部论坛、党政干部时事政治报告会、党政干部社会调查活动与党政干部座谈会,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实际存在的问题,激发研究生的研究兴趣。三是注重年度教学设计,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锻炼相衔接。第一学年重在开展专业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的教学,扎牢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功底,开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研究式教学工作,同时安排部分专题调查研究。第二学年重在开展拓展性课程学习和选修性专题教学,组织学生进行短期挂职锻炼,选取教学基地进行跟踪调研,开展田野调查,增加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第三学年重在导向性地把毕业论文的设定与撰写和社会问题的调查与研究结合起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调研报告撰写能力、课题研究能力、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能力。

2.研究生学术训练方式的创新。一是适度扩大案例分析与个案调查的教学内容。把案例教学引入研究生教学中,加强对典型个案的考察和研究,提高研究生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与研究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能力,促使其能对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建议。二是重视现场教学与报告撰写的实践能力培养。在这方面,我们借助中共中央党校与重庆市委共建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教学科研基地、重庆市江津区统筹城乡教学实践基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基层治理教学基地、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等教学与实践平台,开展现场教学与调查研究,提高研究生的社会参与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运用能力,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体验哲学社会科学的本体论与认识论。通过现场教学与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工作服务。通过教学的实践活动,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做到应然与实然相结合,或者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研究生从“西方的视野看中国”到“从中国的视野看中国与西方”的思维转换,从颠覆性的观念建构转向批判性的建设观念建构。

3.研究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结合方式的创新。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提升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我们结合重庆市委党校承担的一些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资政课题,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户籍制度改革、基层群众自治、党政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调查研究、重庆市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知调查研究等重大实践课题,带领研究生设计问卷,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和资政报告,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二是实行挂职锻炼提升研究生实践运用能力。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下派挂职锻炼的要求和重庆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的要求,我们可以选派研究生跟随教师到重庆市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部门、乡镇政府或市直机关部门短期挂职锻炼,使研究生既可了解基层社会,熟悉基层的实际运作状况,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又可收集第一手材料,为论文写作和毕业论文选题作准备,并奠定一定的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能力。三是展开田野调查培养研究生问题分析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党政部门挂职与教学基地蹲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田野调查,体验实证的研究方法,提高研究生的动手能力与社会参与能力,切实了解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中的实际问题,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培养研究生的学术问题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增强研究生的资政服务能力。四是开展短期调研,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可组织研究生跟随在校培训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同外出参观调查,参与现场教学,以及随教研部教师外出考察调研。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先后带领过研究生对重庆市开县麻柳乡群众工作的“八步工作法”、大渡口区建胜镇赋权于民的“三段工作法”、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垫江县沙河镇农村特色经济发展模式、江北区社会管理志愿者观音桥联盟基地等进行实地调研,并进行师生之间的探讨与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教学与实践效果。

三、党校研究生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案创新的目标

通过创新性探索,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研究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是党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的主要目标。一是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并重。一方面重视基础理论的系统性教学与学术论文的规范性训练,促使研究生掌握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重视研究生的实践活动,促使研究生适应社会需要,能较快介入社会生活与本职工作。二是学术研究与资政服务并重。一方面为研究生向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型发展奠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基础,另一方面为研究生给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奠定学术运用能力的基础。通过学习与实践,促使研究生能对现实问题进行剖析,具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与写作能力,从而能为地方党委政府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建言献策,发挥智库与参谋作用。三是知识性与应用性并重。通过研究生在校学习,使研究生既具备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的专业知识素养,同时又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与素质,为毕业后适应多种选择、就业和发展打下基础。

四、结束语

第3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关键词】教育技术学;学位论文;共词分析;聚类分析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009―8097(2009)11―0060―03

一 数据来源

《CNKI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目前国内相关资源最完备、高质量、连续动态更新的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本文选择中国知网的《CNKI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免费题录数据库,于2009年5月6日,以“学科专业名称”作为检索途径,输入“教育技术学”作为检索词,学位年度从2004年到2008年,共检索到2078篇学位论文。

对检索结果用Excel、文本合并工具、ROST TFIDF(网页及文本特征词提取工具)进行数据统计,共得到3853个关键词。反复地进行人工校对,去除了对反应主题没有积极意义的整合、对策、现状、过程、影响、发展、启示等,最后确定了3620个关键词。选择词频数大于20的高频关键词共得到31个,如表1所示。

二 数据分析

1 构造共词矩阵

对31个关键词两两配对,统计他们在2074条文献中共同出现的频次,形成31×31的矩阵,如表2所示。

2 构造相异矩阵

为了消除频次悬殊造成的影响,用Ochiia系数将共词矩阵转化成相关矩阵,即将共词矩阵中的每个数字都除以与之相关的两个词总频次开方的乘积,其计算公式为[1]:

对角线上的数据是某关键词自身的相关程度,经上式计算均为1。为方便处理数据,用“1”与全部矩阵相减,得到表示两词间相异程度的相异矩阵[2],如表3所示。

3 利用SPSS进行聚类分析

将表3所示相异矩阵导入SPSS进行层次聚类分析,选择“组间平均链锁(Between group link age)”,即个体与小类中每个个体距离的平均值[3]。此种方法利用了个体与小类的所有距离的信息,克服了极端值造成的影响[4]。得到的凝聚状态表,如表4所示。

表4中,第一列表示聚类分析的第几步;第二、三类表示本步聚类中哪两个样本或小类聚成一列;第四列是个体距离或小类距离;第五、六列表示本步聚类中参与聚类的是个体还是小类,0表示样本,非零表示由第几步聚类生成的小类参与本步聚类;第七列表示本步聚类的结果将在以下第几步中用到[5]。例如,第一步中,1号关键词(信息技术)与29号关键词(课程整合)聚成一类,它们的个体距离是0.932,这个小类将在第18步中用到。同理可得其它聚类。这个聚类可以从图1所示树状图中展现出来。

树状图以躺倒树的形式展示了聚类分析中的每一次类的合并情况。SPSS自动将各类间的距离映射到0―25之间,并将凝聚过程近似地表现在图上。1号关键词(信息技术)与29号关键词(课程整合)距离最近,首先合成一类。其次是5号关键词(教学模式)和10号关键词(建构主义),以此类推。可见聚类过程与表4所示的凝聚状态图是一致的。

三 结论

结合高频关键词的共词矩阵和上述聚类过程,我国教育技术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热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

(1)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包括关键词1、21、29、30。主要是围绕新课程改革目标,在课程学习活动中使用信息技术,以便更好地完成课程目标、培养创新精神和锻炼的实践能力,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关注课程教学过程中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方法、人力资源和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建构主义情境下的教学模式。包括关键词5、10。建构主义是当代学习理论的革命,是信息化教学模式建构的关键理论基础。其中建构主义学习流派、理念、基本要素、教学隐喻等成为广大硕士生研究的热点。但在发展建构主义的前提下也出现了很多对建构主义的反思。

(3)教师教育技能培训、教师教育信息化。包括关键词4、23、19、8。FD(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开发)是既免费师范生教育及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备受硕士研究生关注的热点。涉及的内容有利用技术改善教师技能,培训教师,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师信息素养等,这对提高全国教师技能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4)现代远程教育。包括关键词9、15。网络环境下的远程教育各加体现开放大学的开放性,确保学习型社会的终身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主要包括远程教育的理论研究、远程教育的国内外对比研究、远程教育学习支持服务研究、远程教育学科建设研究、远程教育质量保证研究等。

(5)基于网络环境的研究性学习。包括关键词14、17。关于网络学习的研究,构建自适应学习系统、智能授导系统、教育语义网等网络个性化学习是关注热点。特别是基于统一本体的语义网技术在自适应学习中的研究应用还在探索中,是教育技术以后关注的重大热点。

(6)基于行动研究的知识管理的教学设计。包括关键词2、26、12、27。信息时代科学技术革命的飞速发展,知识更新速率以几何级数的形式增长,出现了“知识爆炸”现象。可见知识管理在信息时代的重要性。知识管理已是教育技术关注的热点,在进行研究过程中包括学习管理系统(LMS)、个人学习环境(PLE)、个人知识管理(PKM)等的研究。

(7)在学习环境中形成学习共同体。包括关键词18、31、7、11。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更加便捷,促使了具有相同爱好学习者形成了学习共同体,构建更加复杂、多元化的学习环境。为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网络学习共同体也应运而生。在研究过程中主要是围绕网络共同体的成员、工具、主题、资源、活动等必备要素以及网络共同体的应用策略和实践效果等。

(8)网络教育。包括关键词3、13、16、22。网络课程是网络教育的基本形式,网络课程的教学设计,网络课程的界面效果,学习路径等都是网络教育涉及的内容。网络教育与远程教育是不可分割的,但网络教育又不局限于远程教育而主要是依托网络进行的教育。为了实现网络资源的更优质共享,降低相同资源的重复开发,关于网络教育的标准研究在研究生硕士论文中很普遍。

(9)在教学策略中使用虚拟现实技术。包括关键词20、28、24。虚拟现实技术主要是结合游戏的娱乐性进行网络教育游戏的设计与开发,基于游戏的激励机制、娱教等进行教学设计。

共词聚类分析不同于普通的文献计量方法,它是能定量反应出词与词之间的亲疏关系,进而反应这些词所代表的主题内容的结构[6]。

通过高频关键词反映教育技术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热点,并且通过共词聚类分析反映这些热点内容的结构关系。但是由于所选关键词的多少造成的聚类结果有所不同,因此不排除有些出现频次较低的关键词可能成为未来的研究热点[7]。与此同时,尽管《CNKI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但收入具有一定得滞后性和片面性以及检索的不可重复性,可能存在数据的漏检或误检。因此,我们的数据统计分析难免会出现差错和缺漏。但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对我国教育技术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热点分析,进一步了解我国教育技术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并且将文献计量学的共词研究方法移植到教育技术学领域,丰富了教育技术学的研究方法,这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参考文献

[1] [3] [5] [6]李长玲,翟雪梅.我国情报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共词聚类分析[J].情报科学,2008,(3):73-76.

[2]郑华川,于晓欧,辛颜.利用共词聚类分析探讨抗原CD44研究现状[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02,(2):1-3.

[4]薛薇.SPSS统计分析方法及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310-313.

第4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文化意识、双语教学、比较教育

一比较教育对双语教学的基本要求

比较教育课程是教育科学的分支学科,是教育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它是一门最贴近现实的学科,最能体现时代的气息,尤其是在教育呈现出国际化趋势的条件下,比较教育研究更是一个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领域。而双语教学在当前高校采用双语教学的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目标语浸身模式:在整个课堂教学中全部使用外语授课;第二种是双语过渡模式:教师的课堂用语70%~80%应使用英语,学生也能基本使用英语参与教学活动;第三种是外语渗透模式:在课堂教学中,专有名词、概念及课堂用语中使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英文,而在授课、问答、作业等其他环节基本使用汉语。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第二种模式,即双语过渡模式——鼓励学生用英语学习和思考问题,并探索双语教学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影响,以个性发展为研究内容,以个案分析作为研究形式,记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兴趣、爱好以及知识等能力的发展和变化。

比较教育双语教学不仅可以拓展专业知识、巩固语言技能,而且可以感悟文化内涵、增强文化意识。英语在宽松自然的环境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互相接触的机会。使他们产生一种用英语说话的需要和愿望,促使他们有话想说、有话可说、有话会说。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发现,要想培养大学生的思想品格,首先要培养他们具有基本的文化意识。这种文化意识不仅需要教师的人文素质,教材的文化导入,更重要的是,需要学生的有效参与和积极思考,以不断增强自身在英语学习中的文化理解。

二教材在实施双语教学中的作用

双语教学是件艰苦而又持久的工作,要做并不难,但要做好却不容易,而持之以恒则更需要有献身教育的精神。比较教育课程的课堂教学以英语为主,重点讲授西方国家的教育体制。总学时数:36学时。授课对象主要是大学三年级教育专业的学生。他们在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后,应该掌握四千多个英语单词。懂得基本的翻译技巧,具有较快的阅读速度和理解能力。目前,要找到既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又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要求的现成双语教材是不现实的。最关键的是要选用适合学校实际的原版材料,适当压缩课程教学的内容。只有深受学生喜爱的双语教材,才能达到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

为了突出实用性原则。我们根据学生的英语水平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肖惠云主编的《当代英国概况》和周静琼主编的《当代美国概况》中节选了全英文版的教育专题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授课中。我们还节选了原版教材《别国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今日比较教育》中的“比较教育背景的变化”和“三种比较分析”等内容,供学生翻译和讨论。我国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已将《别国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今日比较教育》英文版第五版翻译成中文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1年7月纳入“比较教育译丛”。原版教材作者埃德蒙·金(EDMUNDJ.KING),生于1914年,是英国著名比较教育专家。他是曼彻斯特大学硕士,伦敦大学哲学博士、文学博士。在文史哲、外语和教育学方面有很高的素养,学识渊博,造诣深厚,教育经验丰富。他主编的若干重要国家和地区社会、学校和进步系列比较教育丛书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三学生在双语教学中的主要收获

试验双语教学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趋势。从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文化意识为出发点,以学生为主体,根据比较教育课程的目标性质、内容要求、教材特点整体去思考外语教与学的衔接。学生可以在双语教育中不断提高语言学习的听说技能、书面技能和思维技能,并获得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笔者针对太原师范学院连续三年来跟踪2004级至2007级教育管理专业的128名三年级大学生,通过《比较教育》课程双语教学对所发现的文化意识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以下是学生们小组讨论的一些主要收获:

1、黄晓旭同学的小组认为:通过学习,我们感受到异国教育文化的明显差异。除了这些不同之处。更学到了要用比较与共融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正是这种“异”才让这个世界多彩,我们才有所研究,有所交流。这样得来的结果更加促使我们对其根源的追溯和对其发展趋势的探索,比较教育使我们懂得了运用比较的眼光看问题的重要性。

2、梁燕妮同学的小组认为:比较教育双语课程使我们受益很深,大家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不再把眼光局限于身边的小圈子,而是看到国外先进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这些对于我们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学习教育基础知识的同时,巩固了语言听说读写的技能。通过比较我们学会了思考,理解了英美国家的教育为什么会如此发达,也明白了我国在教育体制和内容方面的欠缺,并且学会了对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正确决策。这些都促进了我们个人品质的完善,做事要负责,要讲究诚信,要学会与社会上各种人员打交道,做到情商、智商同步发展。

3、金辉军同学的小组认为:就拿课程设置来说,英美等国家更加突出实用课程和职业化课程;而我国则重视基础知识和自然科学,所以,发达国家的中学毕业生能很快适应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从一个横切面上看,他们的国家经济如此发达,是离不开教育的贡献的。一个人从小受的教育会影响人的一生,我国的教育和他们的比起来,多少存在欠缺与不足。他们的课程丰富多彩,动手操作和实践的能力相对较强,而且公民教育使他们树立良好的价值观、道德观;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非常希望将来得到这样教育的洗礼与熏陶。在课余,我们也经常把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教育与我国的相比,分析它们各自的优缺点。

4、许锦绒同学的小组认为:重要的一点应该是个人品质方面的培养和提升,而品质是一个很宽泛的范畴:它包括了社会政治、道德修养以及文化素养等方面,因而我们对自己品质的培养和提升应该落脚于平常的点滴生活,而不应该局限于课堂上老师的传授。有的东西只有自己体验到,才会真正理解,所谓“只可意会”的东西。我们是社会的人,如果丧失了社会责任感,甚至是社会的伦理道德,那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更不用说为社会做贡献,就是自己以后发展也很困难。

5、吕婵同学的小组认为:作为一个中国大学生,我们也应该具备最起码的个人品质,人人都必须有责任感,作为公民,我们有对国家的责任,作为子女,我们有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只有具备很强的责任感,我们每个人才会不断努力,社会才会和谐发展,国家才会兴旺发达;我们通过学习比较教育这门课之后,更加完善了自己,增强自身的文化修养,我们的个性更加趋向完美。

6、李欣同学的小组认为:我们来到了这所学校,尽管不喜欢当教师,但“既来之,则安之”,心想只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上研究生,就可以摆脱“苦海”了。于是,我们拼命地学习,对院系活动一概不参加,直到学习了比较教育这门课程,我们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妙,还有许多东西比学习更重要,例如: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勇于实践能力、社会责任和诚信等等。一个完整的人应该是德才兼备的,如果光有高学历,而没有高素养和好品格,是远远不行的。

7、刘京京同学的小组认为:学了这门课之后,我们觉得我国的教育机制真的还存在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我们现在只能表述自己的看法,而无力改变社会教育现状,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反思自己,能认识到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在思想上有了升华,觉得有了一个正确的信念。这是对我们人格的保障,它可以制约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促使我们向善发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那么这个社会不就更加美好、更加和谐了吗?

8、文一两同学的小组认为:学习了这门课程,我们更加了解了英美国家与我国教育体制主要差异的根基,中西文化的不同源泉。尤其是关于公民权教育问题,我们感到了英国在这方面的教育确实落到了实处,并不只是写到条款中而不去落实,这对于我国现行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从学习中,我们惊奇地发现,自己更加乐于思考问题,想想这是为什么以及怎样去解决它,也促进了我们大量阅读更多的有关书籍,从中得到知识,获得乐趣。我们感到又进步了!

四文化意识在教学中的核心地位

何在双语教学中培养大学生的文化意识,如何把英语文化和专业知识有机结合,还需要认真地进行科学实验与比较研究。文化意识的培养主要是:在对大学生用英语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培养他们理解异国文化的内涵。文化素质是教化、示范和养成的有机结合。教化是指设置必要的课程,进行知识的传授;示范是指将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行动中;养成是指一种内在的涵养,内化成人的品质。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时刻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理解和表达能力是每个教师的天职,特别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文化学习能力。

第5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高素质技能性人才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新型教学模式

 

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的必修课程之一,它由多门学科交叉而形成,是探讨和研究以及使用医学影像设备对人体进行检查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技术。本门课程主要包括:X线检查技术、数字X线检查技术、超声检查技术、影像核医学检查技术等,既包含部分医学内容也包含物理、化学内容,是检查疾病重要手段,在临床医学领域中起重要作用。

1.四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建立

《医学影像检查技术》的教学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课程组建立的“预习式临床见习-理论―实训-实习”四位一体的新型教学模式,将教、学、做加以融合,学生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在反复训练中得以加强,使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在上述4个环节中得到提高。具体内容如下:

1.1预习式临床见习:在普专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开课的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将本专业学生分组去附属医院影像科室,进行临床观摩见习,提前接触影像设备,提前接触病人。见习半年后于第二学期初,开始课堂讲授影像检查技术的理论内容,完成了“先看后学再练习”的第一步,为下一步理论学习做好铺垫。此教学方法我们称之为“预习式临床见习”。

1.2理论教学:采用现代的教育理念,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理论教学为主线,在教学中为学生提供观察和独立思考的环境。充分利用附属医院及网络中的各种影像临床病例资源、多媒体教学片、电子图片库积极开展现代化教学。把部分理论课堂内容直接搬入到放射科、CT检查室、MRI检查室等科室去讲授,实现“课堂与实训地点一体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放射技士(师)考试所要求掌握的内容贯穿其中教育学论文,渗透考试的题型及知识点,以提高学生在日后放射技士(师)考试中的应试能力。

1.3实训教学:改革实训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医学教育的重要日标[1],专业实践教学也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关键[2]。采用“模拟临床实训”的教学模式。影像实训中心有2个专业多媒体教室,4个先进的阅片室,3个X线检查技术实训室分别安装有2台200mA、1台500mA国产X线机,1个胃肠造影实训室并配有1台X-TV及1个示教室,1个CT实训室等,为学生实践训练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实训教学采用“学生操作教师辅导式”、“学生自己操作”、“综合设计性实训”等教学方法。在课程学时安排上,适当增加实践性教学学时,保障学生动手时间,强化学生动手能力[3]。在理论及实训课程结束之前2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培训的重点是针对临床上常见的医学影像检查操作方法,以缩短学生与毕业实习的距离。

1.4毕业实习:第三学年,将学生安排到省内、外46所二级甲等以上实习医院进行毕业综合实习,进一步掌握各种医学影像检查方法的操作,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人才的要求。

2.四位一体教学内容的改革

随着医学影像设备的不断更新,数字化X线机、CT机、彩超现已普及到许多基层医疗机构,MRI也广泛用于县级医院。针对临床实际的发展变化,《医学影像检查技术》课程体系和知识摘要求掌握的内容贯穿其中、渗透考试的题型及知识点,实施“课证融合”以提高学生在日后的放射技士(师)考试中的应试能力小论文。

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上,建立了《医学影像检查技术》的六大教学模块,即第一模块:X线检查技术:重点进行摄影体位和技术及造影技术教学;数字X线摄影技术注重成像原理和影像后处理教学;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技术注重摄影体位和减影设备及造影器材的教学。第二模块:CT检查技术:重点讲述CT成像原理和CT扫描技术。第三模块:MRI检查技术:重点讲述MRI成像原理和MRI扫描技术。第四模块:影像核医学检查技术:重点讲述核医学成像原理和检查技术。第五模块:X线照片冲洗技术:重点讲述照片人工冲洗技术、自动胶片冲洗技术和激光打印胶片技术及操作注意事项。第六模块:放射诊断影像质量管理:着重从质量管理学的角度讲述质量管理的意义。

3.四位一体教学考核内容的改革

采用“笔试+技能操作+平时作业+实践报告”的综合考评。实行严格的教考分离,通过测评,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加大实践考核的权重,使其考核总分值与理论考试成绩持平。考核内容以临床放射技士所应掌握的技术标准,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四位一体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

该课程组教师共20人,专职教师14人,兼职教师6人,专兼职教师比例7:3,“双师型”比例占65%,专职教师中“双师型”占95%,保障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其中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10人,占50.0%,41-50岁的教师8人,占40.0%,50岁以上教师2人,占10.0%,教师后备力量充足,形成一支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师梯队。通过高级人才的引进,青蓝工程的培养不断提高师资教学质量,使师资队伍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教育理念,不断地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方法,利用现代科学发展的新观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成果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的训练,以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达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5.四位一体教学改革的体会

“预习式临床见习-理论―实训-实习”四位一体创新教学模式的应用教育学论文,充分培养了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影像技术的操作技能,毕业即可实现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该教学模式时刻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融知识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证为一体。教学中采取学校与附院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校影像实训中心及附属医院医学影像科室的人力、设备等优势,把部分理论课堂内容直接搬入到影像科室去讲授,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真实的学习场景,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设计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4:5(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56%),大大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达到了突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培养的目的。经过多年来的教学实践证明,改革后的《医学影像检查技术》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为社会输送了大批理论水平扎实、技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技能性毕业生。学生结业后能按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熟悉各种影像学检查方法,独立完成X线投照技术、CT检查技术、照片冲洗及影像质量管理等技术,学生毕业后追踪调查反馈均表明“学生的动手力强,基础知识扎实”,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教师队伍建设得到提高,课程组教师进修3人次、又取得硕士学位2人,双师比例达到100%。四位一体的新型教学模式,体现了高职高专办学特色,围绕着职业能力的培养,强化技能训练,为基层医院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性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景玲.唐宇天.影响技能达标的元素及对策[M].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18-320

[2]唐陶富,朱梅初.高职医学影像专业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职教论坛,2003,10:10-12.

[3]马琼英,周宇,戚跃勇等.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与带教体会[J].中华现代影像学杂志,2008,5(6):456.

第6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分析

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有进行学籍管理等权力,有代表国家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职责。高等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是其对受教育者进行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等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所授予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项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3] 下面,就将围绕学校的地位及由此产生的学生与学校的关系问题进行论述。

法国行政法上,认为学校属于公立公益机构。公立公益机构是一个人格化的公共行政机构,它在特定的范围内提供一种或多种专门的公共服务,其有三个要求:专门服务,公共服务及人格化。[4] 而法兰西研究院、各高等研究院、大学院校、公立中学和各中高教育学校等公立教育机构则均属于国属公立公益机构。[5] 因此,它们属于公务法人的范畴,和地方团体以及国家一样,是一个行政主体。[6] 那么,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地位有什么区别呢?韦德在《行政法》一书中认为,如果大学是依法规设立的,可以将它作为法定公共机构对待,归入行政法的范畴,如果只是依章程或私自设立的,则不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学生针对这种大学的权利便取决于契约。[7] 按照公私立标准来区别大学的不同地位,从而确定学校与学生的不同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应的救济途径,这一理论也受到了一些挑战。在日本,1970年以后,认为将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对学生的法律关系加以区别,并不合理,并且与教育、研究之非权力性质发生矛盾,因此逐渐趋向于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其与学生间法律关系均属一种“在学契约关系”。[8]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将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来对待的,[9] 这在前述引用的判决中已有清楚的表述。[10] 更早一点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的判决书中有相同的表述。这一判决得到二审法院的维持,而且被最高人民法院将其选登于1999年第4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1] 这就实际上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判决所作出的认可和支持。不过随着今后私立大学的增加,其地位是否与公立大学有所区别,以及公立大学(或者包括私立大学)所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这些问题都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以期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上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标准。

与高等学校法律地位密切相联的一个问题是:授予学位行为的性质。《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我们注意到,法律在这里使用的是“权利”这个词,而非“权力”。但是,第3项规定的招生权,第4项规定的学籍管理、奖励、处分权,第5项规定的颁发学业证书权,第6项规定的聘任教师及奖励、处分权等,无论是从行为的单方意志性、强制性,还是从对相对方的拘束力和权利、义务的巨大影响力来看,都更具有行政权力的性质。今后法律中应明确划分“权利”与“权力”,一方面利于保障学校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便于针对权力的行使设置相应的监督与救济机制,从而预防并减少权力的滥用,更好地维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如果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3条规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4、5、6条分别规定了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标准。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综上所述,我国实行国家学位制度,高等学校颁发学位证书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从这一点上来讲,高等学校的学位授予行为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应纳入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当然,高等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的行为亦属类似情况,在此不再赘述。

与高等学校法律地位密切相联的另一个问题是学生与高等学校的关系问题。德国行政法传统上将学生、公务员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特别权力关系”,从而区别于“一般权力关系”。特别权力关系的法律后果是:无法律保留、无基本权利的适用和无权利保护。[12] 可见,如果适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此种情形之下,学生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而更多考虑的是学校管理的效率。但目前,德国行政法上,关于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的划分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特殊法律关系”。在教育关系、公务员关系等表现为紧密型持续法律关系的特殊设计的法律关系中,不仅存在基本的、涉及公民地位的决定,而且还存在大量的、日常性质的决定,其本身并不具有等同的重要性,不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原本的”法律关系,而只仅仅关乎机关的正常工作。因而,乌利教授从法律上将其分为基本关系与工作关系,其最重要的法律后果是:与基本权利相关的决定属于行政行为,而工作关系中的命令则不属于行政行为。[13] 而日本最高法院在昭和52年(1977年)的“富山大学不承认学分事件”中,则提出所谓的“部分社会说”,其判决认为,大学不论是国立或私立,基于其教育学生与研究之目的,即使在法令无特别规定时,大学具有以学校规则等付诸实施之自律性、概括性机能。故使大学形成与一般市民社会不同之特殊部分社会,对于其间所发生之争端,并非全部当然得成为法院司法审查之对象。[14] 公法学者兼子仁教授则提出所谓的“教育法特有之契约关系说”。这两者都放弃了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15] 我国目前在高等学校与学生关系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侧重于管理和规范,对于学生权利的保障和救济则相对薄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从一定程度上说,我国未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名,却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实,这对学生权利的保障实为不利,也不符合当今行政法的发展趋势。今后立法中宜明确学校与学生之关系,既不宜定为“特别权力关系”,也不宜划入纯粹的“契约关系”,应充分考虑学校与学生关系的特殊性和学校日常事务的复杂性,针对不同的事项确定不同的救济方式与途径,既给予学校以相当的自主管理权,又能对学生的权利予以充分有效的保障。

二、受案范围问题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救济

“无救济则无权利”是一句古老的法律格言,而当把这句格言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时,就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引发的议论,人们开始关注这样一个问题-法院是否可以和能够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为学生提供救济?司法审查的介入是否意味着对学术自由的侵犯?当人们为司法的阳光照进大学校园而欢欣鼓舞时,是否也想到司法所带来的可能不止是阳光,还可能引发暴风雨?

我们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即是: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不属于第12条规定的排除性情形,但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行为与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是否属于同类行为呢?许可证和执照是直接赋予相对方从事某种职业或活动的资格,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则主要涉及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证明、学术水平的评价。当然,不可否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得与否与学生将来的就业、收入、社会评价等息息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适用第11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对于本案更为合适。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其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对于这里的“依法提起诉讼”,应当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而在《学位条例》中,有关学位授予争议的规定,主要有第16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第17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第18条:“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而对于学位申请者的学生,却无任何声明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规定。应当说,《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司法救济进入教育领域提供了一条路径。这条路径则是自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之后才得以真正凸现,[16] 而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则使这条路径进一步凸现和扩展。法院认为高等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其经授权而行使的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在这里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认为拒绝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17] 则该行为是否又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呢?如前所述,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实无明确规定有关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争议,学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和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在目前教育领域缺乏应有法律救济的情况下,将有关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的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的。进一步分析,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行为属于羁束性行政行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如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等,就应予以颁发,在此意义上讲,法院也有权对该种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这里必须要提到的是200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1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一规定没有沿袭“具体行政行为”的提法,而改用了“行政行为”,应当说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更为有利。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纳入司法审查的行政行为必然日趋增多,甚至从根本上取消“受案范围”这一概念。但是,就目前而言,对于司法救济在教育领域到底能够走多远,宜在法律中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学校针对学生所作出的哪些行为可以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除了“开除学籍”之外,“勒令退学”是否也应纳入?而对于学位授予这类学术性相对较强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是否合适?如果纳入,法院对此是否应当仅进行程序性审查?同时,相应地,在《国家赔偿法》中,是否也应当加入学生有权向学校求偿的规定?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及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它使人们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对学生作出的退学、开除等处分,以及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等决定,事实上与学生将来的就业机会、收入情况等有着密切关系,是有关学生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在目前缺乏有力的行政救济的情况下,具有中立性、公开性的司法救济的介入就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当然,对于有关学生纪律惩戒的争议,是否可以考虑设置一个行政争议前置程序,而对于有关学位授予的争议,是否由有关的学术机构先行仲裁,或者由某类专门的行政裁判机构来予以裁决等等,这些都是可以探讨的问题。但关键的一点在于-教育领域中的行政救济应引入“准司法程序”,无论是复议还是仲裁,都应确保其中立性、透明性和及时有效性,以提高当事人对其公正性的信任度。而司法审查作为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其审查的范围,是仅限于合法性审查,还是将合理性审查也纳入其中?是仅限于程序性审查,还是包括对行为内容的实质性审查?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法律中加以明确规定。但司法救济介入教育领域势成必然,这极大地利于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的权利加以保障。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国外的情况。在美国,美国宪法第5条、第14条修正案规定,未经正当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受剥夺。但人们长期认为,社会对于由税收支持的教育有一种特权,因此对于公立学校的学生,政府有权对其受教育的机会加以剥夺。直到1961年狄克逊诉阿拉巴马教育委员会案及之后的一系列案件,法院认为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根本性的需要,而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实体权利,因而要求在这一领域中适用正当程序。[18] 施瓦茨认为,在有关学生纪律的案件中,受教育利益上的财产权和名誉上的自由权都处于危险之中。[19] 自狄克逊案后,美国法院确认,正当程序条款适用于公立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生的决定。1975年的戈斯诉洛伯兹案的判决则把正当程序扩大到了暂停学业的处分。该案中,法院认为,一位被暂停学业达10天的公立学校学生具有充分的财产利益和充分的自由利益要求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20] 戈斯案件中所确立的原则在后来的案件中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在另一个案件中,法院认为, 一位因学业及临床的糟糕表现而被学校勒令退学的医学院三年级学生,并不具有要求听证的宪法上的权利。因此,学业失败是一种例外,除非学校存在欺诈或不良信用。[21] 在德国,长期以来联邦行政法院在考试事件内容上不加审查,但对考试机关的考试程序有无重大违规作审查,包括:是否遵守程序性规定,是否对具体事实有误认,是否有偏离一般公认的评断标准,是否参酌与考试事件无关因素之考虑。[22] 而1991年4月17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于同一天作成两项判决,改变了行政法院过去的保守见解,而主张应对考试争讼的实质内容作深入审查。联邦宪法法院认为,联邦行政法院态度保守,过于尊重放任考试委员的判断余地,以至在判断余地的外衣下往往评分错误,排除了法院审查权,致使判断瑕疵造成的后果须由应考人自行承担,实属不公。[23]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与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刘案涉及博士学位授予这种学术性极强的行为,那么,法院的介入是否会损害学术自由呢?通常认为,学术自由是指独立地进行研究、教学的权利。德国汉堡大学教授Paul Kirchhof认为学术自由有五大内涵,即:不受驾驭,严谨地对知识进行探究及传播;共通联络的自由;学者的行为可以自我决定,并且对其行为自我负责;防止国家侵害;国家提供财力及机构支援。[24] 学术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必然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对于学生学术水平的评价固然是学术自由的一个内容,但当这种评价与学位证书的授予联系在一起时,这种评价就不再仅仅限于学术自由的范围,它与学生的重大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时就必然要求考虑对学生权利的保护,必然要求设置一个公开、公正的程序来实现这种保护。而当这种公开、公正的程序未被执行抑或根本上未建立起公开、公正的程序时,则法院的介入就无可非议,而更多应该考虑的问题仅仅是-法院介入到何种程度。

我们认为,与开除、勒令退学等针对学生的处分相比,高等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固然有其特殊性,但就目前而言,并没有专门针对学位授予的救济方式,在此种情况下,法院诉讼之门的开启势成必然。只有这样,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当然,法院对于高等学校的这类行为,是仅作合法性、程序性审查,还是包括合理性、实质性审查?针对高等学校的相关决定(是否授予学位、是否颁发毕业证书),法院可以作出哪些形式的判决?即是说,法院仅可以判决“撤销重作”,还是可以直接判决“责令颁发”?这些都是可以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应该说,在目前并不妨碍有关学位授予、毕业证颁发的争议进入诉讼程序,毕竟,我们不能漠视学生的权利而轻易地关闭法院的大门。

第7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一)应用现状

儿童文学的主要受众是低学龄段的学生,它通过浅显易懂的词汇将世界各地的奇闻异事描述得非常的优美,不仅可以极大扩充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对于小学语文教育而言也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受教师自身综合素养的影响,部分语文教师并未意识到儿童文学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的教学中并未充分发挥出儿童文学的优势。即使部分语文教师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但是受个人能力的限制也无法将儿童文学与当前的语文教学结合在一起。这些也极大地影响了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应用。家长们也是各执一词,虽然在新教学理念的指导下这些矛盾有所缓和,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在实际的教学中,语文教师仍然沿用之前较为单一的教学方式,没有充分发挥儿童文学的作用,没有充分重视其地位,从而影响到了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小学语文教育和儿童文学之间的关系

从当前的小学语文教材内容上分析,大部分的语文教材中都或多或少提及到了儿童文学内容。它通过改编或者是创新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小学的语文教育。同时,在部分语文阅读材料中,儿童文学也占据了较大的篇幅。由此可见,语文教育与儿童文学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有计划地通过儿童文学渗透对于小学语文教学而言也是非常有利的。小学语文教师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尽可能地通过多元化的方式来活跃语文教学氛围,为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地位

小学语文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的语文知识,然后使其在此基础上进行听说读写等能力的提升,逐渐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小学语文教育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教师如果单纯依靠教材来进行引导,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视野。而且,在当前各种技术的全面发展下,部分学生对于语文教学产生了抵触的心理,教师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趣味性的教学改进,充分的尊重儿童文学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地位,则会严重制约学生的发展。

(一)儿童文学对于教师的重要性

对于小学语文教师而言,儿童文学能够帮助教师丰富自身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在趣味性较强的学习氛围中提高学习欲望。教师可以通过对儿童文学的研究,充分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思维,以此来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这对于改善传统的师生关系也是十分有利的。在儿童文学的指引下,教师可以很好地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教学计划,从根本上提高小学语文教学的效率。教师自身也要有计划性地加强自身综合能力的培养,在儿童文学的研究与学习中实现个人文学素养的提升,更好的适应新时期小学语文教学的需求。

(二)儿童文学对于学生的重要性

儿童文学中所描述的部分内容学生在当前的生活中是无法感受到的,但是对于小学生而言却是非常珍贵的信息,不仅可以很好地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同时也能帮助他们了解更多未知的世界。儿童文学中的图片及文字描述可以很好地陶冶学生的审美。同时,文字内容上更多的是反映世界的真善美,这些对于信息化背景下的小学语文教学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在儿童文学的影响下,学生可以了解更多的人生真谛,并且在这些意识的指导下去帮助周边需要帮助的人群,尊老爱幼、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等良好的习惯都可以很好的传承下去,同时也可以很好的培养想象力及创造性思维,逐渐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的接班人。相较于语文教材而言,儿童文学在措辞与意境的塑造上更加的优美。小学语文教师要充分尊重儿童文学的地位,适当地引用和借鉴部分内容以更好的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其在趣味性的引导下缓解学习压力,从而主动投入到语文学习中去。

(三)儿童文学对于语文教材的重要影响

第8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关键词】课程设置;毕业论文;培养质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设置的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自1997年首次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经走过了10余个春秋,随着培养院校的增加,教育硕士的招生规模也不断扩大,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获得了快速发展并已初具规模。在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下,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要求、教学(管理)实践、评价体系等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各培养单位之间不断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对整个教育过程有了日渐明晰的认识,初步达成共识,并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如何完善这一体系,继续提高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问题,仍处在不断摸索之中,本文主要从课程设置和毕业论文两个方面来探讨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的培养。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是教育制度的灵魂,教育政策最终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上。如何从课程设置上提升高等师范教育的质量是我国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须从教育硕士坚持的职业性方向出发,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实际,适当压缩政治理论和英语等公共课的课时比重,有针对性地开设一些专业性强、实践性鲜明的实践型课程,并增加观摩教学等内容。这样才能培养出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突出实践能力的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硕士。

1、从教育硕士实际出发,创造性的设置课程。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史面向中小学教师职业及课程教学实践需要的,因此教育硕士课程必须贴近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现实,要考虑到中小学课程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以及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实践需要,必须提供有助于中小学课程教学顺利开展的策略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务实性,以适应和满足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现实需求为宗旨。教育硕士课程不仅要满足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纵深度和前沿性;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还要提高学生教育科研能力。为此,必须打破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以教师职业的实践需求为依据,创造性地设置课程。务实性与创新性这两个方面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对哪一方面的忽视或弱化,都会直接影响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科学性。

2、从教育硕士实际出发,针对性的设置课程。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教师职业为依据,且其培养对象具有多学科专业的特点,这决定了其课程设置不可能像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那样围绕着单一性质的学科专业来组织安排,而是要围绕多重性质的学科专业需求来组织安排,教育硕士课程设置不仅要关注教育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知识的纵深度,而且要关注其知识体系构建的宽广度、前沿性和应用性。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拓宽专业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既要进行跨专业或跨学科的学习,还要积极主动地了解限定教育科学的发展、变革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在教育实践、教学方法以及教育研究等方面的应用等问题,教育硕士课程设置既要拓宽教育硕士的知识背景,又要及时反映现代教育科学的发展变化及趋势,将现代教育思想、方法、手段纳入课程之中,使教育硕士在学习基本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好的了解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和促进教育改革的能力。这就决定了课程设置的复合性。但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复合性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范围和数量的限定,也不意味着众多科目的随意堆积,还必须本着重质量和高效益的准则,依据学生需求,少而精地、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

二、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是教育硕士教学管理的最后的教学环节,也是教育硕士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的质量可以全面地衡量教育硕士培养的效果,也可以从侧面体现出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水平,所以教育硕士毕业论文的质量是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

1、结合教学实践进行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开端。能否选择恰当的题目,直接影响到教育硕士论文的写作和水平。题目选得不好,就可能走许多弯路,费许多周折,甚至难以完成学位论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他们的本职工作,对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可以说,学位论文是教育硕士将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与创造能力结合的集中表现。因此在学位论文选题时,我们不是以自己的研究课题和学术见解来框定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志趣,而是从教育硕士入学开始,就向他们宣讲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让他们理解专业课程设置与学位论文的侧重点,要求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教学实际出发,推行实证性研究,促使他们在课程学习开始就思考学位论文的选题方向。一般我们要求教育硕士首先自己选定几个题目,然后学员之间进行讨论,避免选题冲突,在自我研讨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的论文主题,然后交导师审定。

2、论证开题报告。

争取在校学习期间完成论文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和课程学习的排,我们要求在第一学期中期就确定每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使导师与研究生尽早接触;在第二学期开始就确定论文的选题范围,以使他们利用在校学习的时机尽早开始积累资料,确定论文主题和完成开题报告的论证。为保证教育硕士论文质量,我们高度重视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开题论证是教育硕士能力培养和学位论文写作的关键环节,由于教育硕士导师队伍的水平参差不齐,真正具有教育学科背景和基础教育实践经验的导师不足,往往导致教育硕士论文选题不合理,论文写作难以顺利完成。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主要采取脱产一年的培养模式,为此,我们要求导师组最迟在学员入学的第二学期末组织开题论证会,论证会成员要求包括教学论专家和基础教育一线专家,人数不能少于5人。

3、督促学位论文写作。

由于教育硕士多数为基层教学骨干,回单位后都承担了大量的教学任务,工作紧张,加上中学文献资料的限制,许多教育硕士回原单位后将论文的研究和写作搁置一边,寄希望于最后的突击,这必然会影响论文的质量。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我们规定教育硕士在校撰写论文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整个学位论文的撰写时间不得少于1年。学校开发并运行了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论文开题后管理系统自行记录时间,至答辩申请不到1 年的系统将不同意答辩申请,这一措施更加规范了学位论文的管理。实践证明这对保证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是非常有效的。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们实行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由导师组对提交的论文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方提交答辩申请,避免由于导师要求不一而导致论文水平差别太大,影响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加大学位论文盲审力度,进一步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盲审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一直坚持实行学位论文双盲抽查评审制度。这一制度不仅给教育硕士学员一定的紧迫感,而且对指导教师也起到了督促作用。学校除了统一按比例进行抽检外,鼓励各学科方向自己进行论文盲审。对未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要求其修改,并推迟其学位论文答辩。实践证明,这一措施对提高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教育硕士的培养目的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业务能力,而课程设置和学位论文这两个教学环节正是考核学生的实际业务水平,所以这两项工作也是各培养院校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应该对这两项工作严格把关,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行工作条例(第三稿)[A]. 2002.

第9篇:学位教育论文范文

第二条 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均由静海县教育学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门须提前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部级、市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制定县级评选推荐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或由教育学会委托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部级、市级优秀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1.转发文件。转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开展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文件。

2.个人申请。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教师,根据转发的文件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论文,由学校进行登记。

3.乡镇校审核推荐。乡镇校组织人员对教师作品的原创性进行审查,并按推荐指标要求(第五条)择优推荐。将教师原创性论文登记造册,向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进行推荐,并提供推荐名册。

4.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评选推荐上报。县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县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程序。

1.全面发动。各单位要把优秀论文评选当作一次教师交流反思自身教学经验、展示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项校本研究活动,宣传发动到每一位教师、教育干部。

2.基层推荐。各单位根据每年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初评,根据相关要求及推荐指标择优确定上报论文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3.组织评选。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论文分类分组、统一编号、清除论文作者个人信息、论文审核等;聘任评委,原则上评委由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担任;组织评委培训活动;各组评委根据评选标准对每篇论文进行评价赋分;秘书处安排相关人员对论文及各组评分情况进行复审;根据论文成绩分类统计排序,按奖级设定比例和成绩一次性确定获奖名单及等级。

4.评选结果。评选结束后,通过《静海县教育科研简报》公布,并供各单位存档备查。公布后,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第五条 推荐指标。原则上各单位推荐论文篇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

第六条 论文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县级论文要符合以下要求:

2.报刊杂志未公开发表的。

3.如实填写《静海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登记表》。

4.每篇参评论文打印2份,同时提供电子稿。论文正文格式

各单位推荐的部级、市级论文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第六条 奖项设定。县级获奖论文总数控制在推荐总数的60%左右。评选结果按1:3:6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部级、市级论文推荐比例,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条 评选纪律。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人员在受理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严格把关;评选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加评选或有亲属参加评选的,不能担任评委。评委成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原则,执行评选规定。对工作不认真或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委成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评委资格的处分。论文作者需作出“个人诚信承诺”,保证所写是原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并对论文原创的真实性出具审查意见。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他人文章和冒名顶替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学术诚信违纪档案。

第八条 县级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相关经费由县教育学会和县教科室承担;部级、市级论文评选活动,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县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静海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