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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行业前景精选(九篇)

医药电商行业前景

第1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市场需求

一、医药电子商务的涵义

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从事医药行业的机构、公司、生产商、销售商、第三方机构等为网络组成成员,通过网络平台为用户提过便捷、开放并易于维护和管理的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这样可以方便用户的查询以及提高药品的流通。降低成本,更好的规范我国药品的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能够有效全面的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省去了不必要的过程,从而可以减少开支,降低成本,在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监管部门可以随时监控活动的整个过程,有效快速的查询其中存在的弊端,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和监控。

二、我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的应用现状

医药市场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处于复杂多变的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医药市场在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模糊、回扣泛滥、价格过高、渠道复杂,为了改善现状,使老百姓能够买得起药,又不使医药企业亏损,急需建立一个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逐步进入人们的生活,备受关注和亲睐。目前,我国在医药网络市场上已涌现出一些从事医药行业的网站,如九州通医药网,中国医药网等,他们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已经在电子商务这个平台,探索出了一个新的市场。我国医药市场的电子商务刚刚人们所接受,想要发展得更好更快还有一段路要走。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医药事业分为几种模式:B2B的电子商务模式以及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模式。B2B的电子商务主要的服务是针对医药公司、生产企业、经销商、供应商、医疗企业、医药等。其中B2B的电子商务贸易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大,但是发展潜力很大。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可选择的B2B模式首先是企业信息化模式,鉴于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医药电子商务模式要在短时间内实现是有困难的,必须要放慢脚步,分阶段的实施,要想踏实的走好这一步,必须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网络以及与电子商务安全相连接,更好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促进我国医药市场更好更快的发展,其次是行业联盟交易模式,顾名思义,此模式是把各自的供应商和客户统一的集中起来,信息源,产品源有效的结合,大大地提高了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各企业利用已有的B2B平台建立联盟,让更多的企业与客户参与进来,为医药行业增加新的力量,更好地推动其发展。基于第三方的医药电子商务模式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面的信息透明、公平、公正的在线交易模式。我国医药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一个显著地特征就是买个市场。传统意义上的交易都是由买方控制,这样消费者在选要购买上九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在合法的虚拟市场里,运营者不是由买卖双方来经营的,而是由不与交易收益有任何关系的第三方来承担,可以通过提供平台交易以及信息服务来获得收益。在这个虚拟市场,能够提高服务品质,获得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信息服务,简化了买卖流程,减低了成本。

三、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业内人士都持肯定态度。国家有关部门也支持网络开设药店,经营医药,实施多原化的网络营销。医药电子商务首先克服了地域的限制,实现全球一体化营销,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我国能够有资格在网上开设医药电子商务的企业不超过一百家,可见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是巨大的。

在网上开设医药销售有很多的优势,首先,就药品自身性质而言,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物流的运送。另外,药品规格明确,便于查找。网上销售药品不占用实体空间,也省去了一些中间环节,这样药品的价格相对于实体店来说要低,也为消费者省去了一定的花费。网络医药的有效运用,可以提高效率,节省人力,这样可以更好的服务消费者,有利于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不少医药企业开始尝试网上医药营销,在收取利益的同时,宣传企业文化,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企业。也有的企业利用网上免费咨询的方式销售药品,对于消费者来说省去了很多时间,一举两得。当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对于B2C的领域涉及的相对比较少,所占的市场份额比较少,B2C的发展空间很大。医药电子商务B2B在我国快速增长,专家预测,医药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近2年内年增长速度约为300%。

四、我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存在的问题

1.相关的法规不完善。电子网络的发展已经打破了一样的传统流通方式,这样通过互联网进行流通交易已经绕过了传统的法律监管体系,使相关法律法规起不到相应有效的作用。由于是在网络上进行的交易,涉及到的资金交易,如电子交易,网上支付以及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权益保障等等还尚未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些方面上有关的法律法规孩子不健全,只要针对网络设施,网站管理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对于关键性核心的问题还涉及较少。

2.网络意识思想淡薄。多年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了传统的药品交易模式,对于新鲜事物的出现,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特别是在这个医药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阶段,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会出现一些欺骗行为,更加大了人们的畏惧,抵触心理。人们的电子商务意识淡薄,早已习惯了旧有的传统医药方式,这些都严重影响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

3.基础设施条件差,投资不充足。目前,我国商用网络率不高,社会的电子商务化水平滞后,企业商务网络应用水平落后,居民的收入不高,商务信息的传播速度,这些都是影响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步伐的绊脚石。另外,国家和企业内部投入到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不充足,不足以进行医药商务的有效进行。

4.医药物流配送缓慢。目前,我国的物流配送速度缓慢,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特别是针对药品来说,客户在选择时都需要提供能够及时。在销售量小的时候,对于像EMS快递等快速送货方式,成本过高,收益获取不理想。如果改用其他方式,就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经济条件来看,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5.电子货币支付困难。网络科技的发展,使商业进入一个全新的模式。商家和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选择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务。当用户决定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时,就需要一种安全可靠的支付方法。目前,信用卡支付还未全面发展开。网上银行支付体系也尚未完善,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在选择支付方式上很困难。

五、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行业应用的解决对策

1.改善硬件设施及环境。硬件环境的改善,其实就是让更多的人上网,提高普及率,让过呢更多的人了解互联网,加快信息的传输速度,使电子商务更加大众化,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对于贫困地区,需要因地制宜,降低上网费用,让更多的人接触互联网,了解电子商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提高上网速度,新建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对于有经济条件的企业和地区,应当采取一些政策鼓励其参与网络建设,加大投资金额。在建设基本网络环境的同时,还要注重企业内部网络环境,并使其逐渐成熟起来。因为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需要达赖那个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是日积月累起来的,所以好的内部信息资源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网络信息资源丰富了,才会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上网,才能更好的接触电子商务。目前,“铁通”、“网通”等部门参与电子商务环境建设中来,使得网络信息传输速度慢的问题也在逐步改善。

2.改变传统观念,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作为一项全新的经营商务方式进入人们的生活,相对于传统的经营模式,信息资源更全面,更便捷,更高效,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成本更低,无国界,无空间和时间的界限等,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广泛的商业机会。我国经济形式的改变,医疗制度的完善,更好的推动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在这样大好环境的推动下,我们需要改变传统思想,抓住机会,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3.完善有关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的出现带给世界的是全新的商务方式。电子商务相关法规的不完善,必将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医药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拟定出适合我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加强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出具体的有关医疗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步骤,建立一系列的网上认证体系,保证电子商务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4.完善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物流的配送。医药物流不是单纯的药品配送,发货,收货,而是完整的物流设备和管理信息系统,这样能够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由于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配送要求具有及时性,因此,加快物流配送速率是当务之急。国内做的相对比较好的电子商务医药企业能够做到即定即送药到们的服务,不管药品价钱的多少,路程的远近,都会在制定时间送到家门口,方便消费者,但这毕竟是少数企业,大多数企业还做不到。

5.培养医药行业电子商务人才。现代社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培养医药行业电子商务人才才是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相对于医药行业了解较多的大多数是中年人,而对于电子商务人才多数是年轻人。需要既了解医药又懂得电子商务的人才很稀缺,况且针对与电子商务类的工作较其他行业的薪资待遇较低,如何才能发现人才,留住人才,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6.建立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理念。由于电子商务市场是一个虚拟的网络市场,会出现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卖方信息不真实,产品质量有问题,买方不支付等等。这些都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改进,建立一个以诚信为本的交易市场。只有大家以诚信为经营之本,医药电子商务市场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与此同时也推动我国其他行业的稳步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周云霞.电子商务物流[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1)

[2]李云,孙利伟.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刊.2009(6)

[3]王志强,胡大琴,金新政.我国B2B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34)

[4]孙冰凌.电子商务如何推动医药行业发展[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第2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2013年1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对外公布,批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国A20130003)作为互联网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为期1年的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连锁药店在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就可正式入驻该平台。至此,95095医药平台成为国内第一家持有国A证(药品网上交易平台资质)却转向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企业。业界普遍认为,国家通过能够保证安全可控的电商平台试点,在为B2C商家拓展销售渠道的同时,也将推动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

“95095医药平台”的试点让业界隐约嗅到了医药电商开闸的味道,但被视为更具标志意义的还属京东的领证行为。

此前,有医药界人士向《IT时代周刊》透露称京东已拿到了第三方药品服务交易资格证,但京东医药城CEO崔伟证实说,京东的医药电商牌照仍在积极申请中。他认为,凭借京东电商技术和品牌公信力,以及京东医药城正在打造的专业合规药品配送与药学服务体系,和“连锁药店上门快送”的用户体验,申请成功的希望很大。而京东商城的希望,亦是医药电商迎来新一轮行情的希望。

2011年,在腾讯旗下购物网站拍拍网引入网上药店健客网、天猫的前身淘宝商城推出医药馆后,京东商城董事长兼CEO刘强东就曾联手国内最大民营药企九州通进军医药领域。不过彼时,电商大佬都未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大家只能打政策“球”,京东也是凭借九州通的相关资质才能发展医药品类。但在与后者闹掰后,刘强东只能寄望于单独申请牌照。如今“领证”有望,崔伟终于可以大展拳脚。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京东之后,天猫“领证”也不远了。

据中国网上药店理事会的预计,2013年全年线上渠道销售额可达40亿元,若按全年传统渠道销售额2500亿元来算,线上占比尚不到2%,医药电商无疑有着巨大的潜力可挖,这也是吸引电商巨头布局的主要原因。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取得资质还只是第一步,医药配送标准高、盈利难等医药电商难题依然有待解决。

艰难医药电商路

2011年7月,刘强东宣布与九州通“联姻”,向对方下属子公司北京好药师大药房增资,共同成立“京东好药师网上药店”,其中京东持股49%,九州通持股51%,由京东派出的崔伟任CEO,九州通方面的邵清任运营总监。

彼时,国内首家进入实操阶段的医药电商平台――淘宝医药馆因缺少资质而被监管部门叫停。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企业方能开展网络售药。京东并不符合这一条件,但借助九州通所具备的上述资质,京东好药师于2012年5月顺利上线运营。

好景不长,刘强东希望将所持股份比例由49%增至51%,但遭到九州通拒绝,二者关系由此闹僵。2013年2月,崔伟和邵清等人从京东好药师撤离,转而筹建京东全资成立的、专业提供区域化健康产品零售与O2O药学服务的开放平台――京东医药城,并于2013年8月底正式上线。

“单飞”后的京东医药城没有了控股权的烦恼,其发展依然波折不断,而最大的危险是,它恐将像淘宝医药馆一样被叫停。另外,拥有强大流量和上百亿年交易额的京东开放平台也在进行药品交易,且大有将正处于亏损状态的京东医药城吞并的气势。坊间关于“医药城将并入开放平台”的传闻也闹得满城风雨。在这种竞争劣势下,邵清的离职更为京东医药城的未来增添了不确定性。

在这个生死存亡的节骨眼上,“京东获得第三方牌照”的消息开始在医药圈内传播,京东医药城的前景瞬间柳暗花明。京东方面也明确表示,京东医药城不会并入开放平台。

对于京东医药城“领证”及独立发展的前景,业界非常看好。有评论人士指出,医药终端竞争已日趋白热化,医药电商正成为制药厂商、连锁药店争相涌入的新蓝海。而目前中国潜在最大的第三方线上交易平台只有天猫医药馆和京东医药城,且在“领证”的步伐上京东可能先行一步,这不仅会引发连锁药店的踊跃入驻,也将极大提振医药零售市场的士气。

据本刊记者了解,从成立至今,京东医药城并未在京东商城网站首页拥有任何入口,也未进行大规模推广。不过崔伟近日透露,京东医药城已聚集近30个商家,基本完成了成立时提出的“第一年发展30个商家,拥有3000家门店,并基本覆盖二线以上城市及重点地区”的目标。

模式争议

刘强东很忌讳“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因此,京东医药城的新模式摒弃了此前与九州通一对一合作的方式,选择在以省、市为主的区域内挑选当地领先的连锁药店进行合作。这些线下连锁药店到京东上销售,消费者下单后再进行配送,由此形成“O2O药学服务平台”,将线下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京东仅仅是作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在京东医药城原市场总监邵清看来,由于怕假药横行,威胁生命,国家药监局一直不敢放开网上售药。而京东医药城“区域化发展”+“连锁门店上门快送”的两大特色服务,可望打消国家药监局对药品质量的担心。

虽然如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京东医药城的新模式与天猫模式相比,其定位仍存在诸多争议,即便刘强东先拿证,短时间内也无法甩开天猫。

在天猫模式中,任何一家拥有网上售药许可证的医药电商都可在天猫医药馆开店,而京东只允许拿到许可证的大连锁药店在京东医药城开店,而且一个地区只限一家。

邵清解释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天猫模式中出现的比价竞争对平台和消费者造成的不利影响。他指出,京东模式不比价格,只比服务,京东医药城未来的目标就是独创质量、服务双完美的线上格局。

电商研究者王利阳认为,京东模式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天猫医药馆竞争激烈、流量价格更高的优势相比,京东在限定医药电商的同时也限定了自己,流量变现能力必定会下降。

还有分析人士向《IT时代周刊》指出,天猫平台流量大且稳定,医药电商开了店就有收入,京东在流量上有所不足,此外更重要的是,京东医药城与京东共享技术、推广与公关等资源,依靠京东引入流量,业界担心其未来脱离京东后能否自立好门户。

除了新模式的定位让业界担心其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平台外,京东医药城“连锁药店上门快送”的特色也倍受业界质疑。

业内人士指出,京东“领证”确实激发了线下药店的入驻热情,但其模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依然让大家有很多顾虑,其平台未来如何,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市场有待成熟

自2005年至今,在国家药监局发放的194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A、B、C三类)中,持A类证书运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企业仅10家,而在此前,这些企业只能作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此番河北慧眼成为平台B2C试点企业,业界普遍猜测药监部门有意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试点,放开对医药电商发展的禁锢,医药电商或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本刊记者从坊间了解到的说法是,在国家对医药电商政策出现松动的背后,是医药电商市场规模的高速扩张。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医药B2C全年规模达16.65亿元,与2011年的4亿元相比暴涨300%。预计到2015年,这一数字将飙升至150亿元。

不过,尽管国家政策已有放宽迹象,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物流配送、处方药的把控等依然严格,这也成为制约医药电商及京东、天猫等第三方医药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近日,国家药监局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医药电商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药品配送系统,不得委托第三方快递配送。这就等于给医药电商出了个大难题。

药房网CEO钟毅就表示,如果像京东医药城所要求的那样,由药店自行配送,运输、人力等成本上涨后,必然会让原本就客单价低、利润不高的非处方(OTC)药品更无价格优势,这对传统药店来说等于是雪上加霜,这也是很多连锁药店对入驻京东持观望态度的主要原因。

自建配送队伍不易实现,使用专业物流同样问题重重。上海一位医药物流从业者指出,专业医药物流不仅贵(单次运费在600~1000元左右),而且主要针对从药厂到医院、药店的批量配送,配送零散订单还比较困难。

第3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一方面,《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以及《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的公布,将促使整个医药行业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同时,商务部和工信部提出的支持、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也使得行业内面临优异的资源整合机会。业内认为,未来十年将是中国医药行业的黄金时期,然而另一方面,2013年6月底爆发的葛兰素史克(GSK)在中国涉嫌经济贿赂风波引起了整个医药行业的动荡,事件持续发酵,并先后卷入了礼来、阿斯利康、赛诺菲等多家跨国药企,将整个医药行业卷入反商业贿赂的漩涡中。随着国务院40号文和18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推出,医药行业的政策环境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2013年政策环境整体上呈现出年头高、中间低、年尾回升的走向。那么在这种环境下,2014年医药行业将呈现怎么样的趋势呢?

“对于2014年,我们给出的判断是‘药不给力,非药将发力’。” 西安医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辉指出,一方面,行业依然处于缓慢周期,在2014年基药招标大年重价不重质仍是主旋律,将继续加剧竞争格局的变化。同时,在未来一直困扰市场的中成药、麻精药及原研药降价靴子也即将落地,因此,在2014年里企业利润方面的增速将面临很大挑战。另一方面从行业发展角度看,老龄化等支撑行业的刚性需求基础依然没变,因此有望发力的将是医疗服务业(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等)、医疗器械(医院扩建需求增长)以及中药大健康等领域。

央视投放广告热情锐减,新媒体成趋势

2013年11月18日,被誉为"中国经济晴雨表"、"中国市场风向标"的中央电视台2013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竞购大会在京举行。与家电、饮料、白酒等行业的争相豪赌相比,曾经“风光无限”的投标“大户”的医药企业今年却格外“低调”。在参与招标的数百家企业中,今年仅云南白药、广药集团两家药企的中标金额进入前85位。去年以1.5亿元代价买下《焦点访谈》广告时段的“感康”,在今年已经见不到了昔日豪气的身影。

一份非官方的2014年CCTV招标行业排名显示,药品行业中标不足2亿元。而在2012年和2011年,这一数据曾经分别为3.7亿元和7.02亿元。有统计显示,医药这一央视广告招标中曾经的霸主,已经跌落至第12位,排在家用电器、饮料、交通运输、食品、通讯、啤酒、银行、日化保健、商业零售及服务和酒之后,占全行业中标金额的比例也仅为2.13%。

对于央视现场招标OTC遇冷的情况,孙辉指出,出现这样的情况并非偶然,主要存在这几方面的因素:首先,药品价格不断调整,OTC终端增长不力,使得企业在营销战略上更为审慎;其次,药品广告从严整治大势所趋,从一度热议的OTC广告禁令可窥一斑,也一定程度促进企业营销模式的转变;另外,电视媒体百家争鸣,央视长期受到各地方台的围攻,收视率和影响力不如以往,另与医药广告审核的日益严格,电视广告效用的不断降低均有关;此外,新媒体投放大行其道,对传统广告形态有较大影响,直接造成原有广告份额的分流。

羚锐制药产品经理吴延兵在接受《广告主》杂志采访时表示,企业的广告投入趋向于新媒体,资源比例向新媒体倾斜。传统媒体在传播效果上受到新媒体的冲击,或者说新媒体将逐渐取代传统媒体。他进一步指出,新媒体营销是大势所趋。当前已经有很多成功案例证实了新媒体在传播上的明显效果。在他看来,新媒体适合现代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品味,特别是移动新媒体将碎片化的时间充分利用,让目标受众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传达率和关注度大大提升。

“2014羚锐将在新媒体上有所作为,开通微信公众账号,以及与热播大剧进行情节植入,将推动羚锐品牌在贴膏剂乃至整个行业的影响力。另外我们在微信的自行管理上,建立分部门、销售区域的微信群,将营销管理和品牌传播融为一体,建立一种便捷、及时性的管理工具。”吴延兵如是说。

孙辉指出,伴随医药广告审核日益严格,媒介成本继续走高,广告效用的不断下跌,新媒体传播的优势逐渐凸显,同时,一些药企先驱在新媒体方面的尝试积累了经验并尝到甜头,因此,新媒体营销也成为药企传播转型的一个重要选择。

医药行业兼并重组将加速

在新医改环境中,国家希望加快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和管理升级。按照新修订GMP要求,2013年所有医药高风险企业必须通过认证,2015年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实施认证。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要求,否则将一律停产。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并购重组,优胜劣汰等方式进行产业链的整合,有利于解决产业集中度偏低、企业产品同质化等,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认证推行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医药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洗牌”,2014年兼并重组或是医药行业的大趋势。

“所有的行业政策的、执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升行业成熟度,更有利于管理,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所以对于药品零售业其实道理是一样的,提升行业集中度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更方便为人民群众服务,卖好药,卖疗效,卖服务。不成熟的小药店被大药店收购、或者自行淘汰,那将是必然的。”吴延兵指出。

孙辉认为,总体来讲,药品零售业面临洗牌主要来自于政策导向(以新版GSP为代表)、降价危机、成本上涨、门店饱和、电商爆发、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给出的应对策略包括,寻求合适替代产品、尝试关联性转型、关注电商发展、资本运作顺应产业发展。

大健康产业将继续发力

与医药类中药品0TC投放整体明显下滑不同的是,在大健康领域的相关产品则在今年保持了稳定的投放。高端滋补类产品在央视的投放明显增长,并开始显现对长秒广告的青睐。此外,中标的极草今年投放略有增长、黄金搭档投放也比较稳健。

来自央视招标品牌中标额排行榜的数据显示,医药类公司中,最终跻身前60的仅云南白药和广药集团两家。云南白药今年最终以19769万元排名第9;广药集团也豪掷5500万元排名57。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广药集团其投放5500万元拿下的新闻联播后标版第四单元正一位置,即将用于王老吉凉茶的广告投放。此外,广药成功续签央视综艺频道收视冠军节目《开门大吉》,也意在为其大健康产品王老吉凉茶做宣传。

在传统0TC医药企业参与央视黄金广告的热情却正在逐年减退之时,相关大健康企业之所以有这样的地气,得益于业内对大健康产业前景普遍看好。

数据显示我国大健康产业前景巨大,美国2011年大健康相关人均消费为100美元,而我国同期人均消费值仅为7美元。2013年,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预计将接近2万亿元,2016年达到3万亿,到2020年国内大健康产业的产值规模有望占到GDP的10%以上。

面对这一巨大的“蓝海”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开始在大健康产业上布局。近几年来,同仁堂、云南白药、马应龙、片仔癀、滇虹药业等纷纷向“大健康”转型。

“大健康来袭对零售产业的升级转型也有一定积极意义。对零售企业来说,风投、上市、圈地可以短期快速实现规模效益,但不一定能解决门店盈利问题。而转型大健康,极大地丰富了产品结构,相比药品提高了毛利率,但单纯的高毛利并不一定是其获利的关键,只有把产品和服务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医学、药学附加值,让消费者获益从而赢得市场,这才是核心所在。”孙辉如是说。

新药研发转型成趋势

长期以来,国内医药行业由于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在创新药研发方面相对滞后,导致了行业整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发展国家。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张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内新药创制受到了多方关注和支持,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医药产业已经悄然开始向新药研发转型,新药研发已经被很多公司提升到议程当中,有望在“十二五”期间获得重大突破。

孙辉指出,长期以来,国内医药企业在新药研发非常滞后,随着问题的突出激化也受到政府等多方面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十二五”期间能有所突破。他透漏,目前国内新药研发确实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已有10多个产品拿到一类新药证书,20多个正在申报,还有500个左右的新药在研,相信未来产品格局将会进一步优化,也有助于打破新药进口垄断状况。至于新药研发的策略,他认为应从重磅炸弹的好高骛远向精细化、微创新转变,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研发成本、控制风险,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回报率对企业来说则更为实际。

吴延兵表示,近年来羚锐制药一直在新药研发上不断进行发力。以羚锐芬太尼(骨架型)贴片项目为例,该项目2009年4月引进,如今已经获得生产批文并投入生产销售,成为国内行业较为关注的重大项目,是羚锐制药力争在贴膏剂领域有所作为的又一大手笔。该项目通过引进、消化德国莱普泰克公司成熟的骨架型芬太尼透皮贴剂技术和德国瀚辉公司的芬太尼透皮贴剂专用设备,建设一个独立的芬太尼贴片生产基地,生产国际最先进的芬太尼贴片(骨架型),项目通过国家GMP认证并正式投产后,将会成为羚锐制药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地推动羚锐“二次创业”工程的稳步实施,不但进一步提高我国透皮贴剂的研发和生产技术水平,而且会进一步强化羚锐制药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

日前,吉林敖东研发的重磅新药“参泽舒肝胶囊”、成都康弘药业研发的“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相继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医药行业有望改变过去重营销、轻新药研发的战略,在新药研发有所突破,打破进口新药对市场的垄断。

医药电商进一步深入发展

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认为未来的商业是与顾客零距离的时代,传统企业要么触网要么死亡,互联网经济时代传统中国制造必须思考的转型思路。

医药电子商务领域逐渐成为医药流通、医药制造企业向往的热土,以天猫医药馆为代表的医药电商平台发展得如火如荼,包括马应龙、广州药业、云南白药、同仁堂、东阿阿胶、九芝堂、上海医药、吉林敖东、太极集团在内的数十家上市药企的产品均已现身线上销售平台。

第4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医药电子商务;O2O模式;问题;未来展望

一、引言

医药电子商务就是用以Internet技术为主要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医药行业进行的客观上需要、技术上可能、时机上成熟、政策上鼓励和经济上合理的改造。[1]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它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二是网上药店对消费者的交易,只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的15%左右。[2]由于电商模式省去了中间商等环节,所以医药企业都可以从中获得发展机会并且获利。数据显示:全球有20家大型制药企业已开展电子商务模式,其中欧洲药店90%以上都开展了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美国已经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所以医药行业推行电子商务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3]研究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存在着重要意义。

二、国内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现状

在中国,网上药品交易模式还处于发展阶段。随着2006年北京第一家网上药店的资格发放,截至2007年年底,可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全国一共有1257家,而针对消费者的网上药店只有7家。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医药业采购市场总额为280亿美元,到2010年将会达到600亿美元。[3]这其中蕴藏了巨大的商机,如果将电子商务和医药行业有机结合,医药采购市场占有率将大幅提高。以下是目前国内最著名的三家医药电子商务公司。

(1)中国医药(上海)经贸信息网。中国医药(上海)经贸信息网于1999年10正式运营,主要以上海医药为卖方,首期的买方有全国36个网点、36家医院、60家药房。1999年走单量为1200万元。2000年网上走单量突破2亿。

(2)中国金药电子商务网。中国金药电子商务网络系统计划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前后开发了“全国医药技术市场网”“全国医药统计网”“全国中药材信息网”等子网系统。现在已有1000多个单位成为“金药网”的用户。

(3)海虹医药电子商务。上海医药电子商务网是由上海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服务于上海市医疗卫生行业、政府机构和社会大众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由于工作处于启动阶段,该公司2000年亏损32.25万元。2000年底至2001年初,公司先后各投资80万元成立了山东、天津、青海、云南、贵州分公司,以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医药电子商务。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8 019 亿元,同比增长56%,而据中国网上药店理事会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2011年医药 B2C(business to customer)的规模仅为4亿元,只有5家网上药店销售额超过 5000万元。[4]总的说来,国内目前医药电子商务只是扮演着“集中招标”的角色,但是基于国内消费发展现状,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广阔。

三、国外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

(1)美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是最早在医药商业领域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的国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形成了B2B、B2C、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公共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5]

(2)欧洲电子商务的开展。除了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出于消费观念差异的原因对医药电子商务持消极态度,在荷兰、丹麦,处方药与OTC的电子交易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消费者普遍认为,电子商务不仅有好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斯德哥尔摩被作为欧洲的互联网之都,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看法也非常乐观,许多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抱有很高的期望。[6]

通过借鉴他国经验,可以正确认识我国在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中的不足之处,明确政府推动力量的重要性,使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稳定、健康地发展。

四、O2O 模式在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1)O2O 模式在医药领域的应用。O2O电子商务是Online线上网店Offline线下消费,O2O电子商务模式在医药行业的应用具体方式可以是消费者在网上药店浏览药品信息后发出购药需求,并下订单。网上药店确认订单后将向在顾客附近的会员药店提供顾客需求信息,由会员药店的营业员或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将药品安全快捷地送达消费者。

(2)医药企业发展O2O模式的合理性。基于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医药流通产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鼓励规范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网上药店。很显然,O2O模式使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线上、线下做到有机融合,很好地响应了政府对于药品流通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要求,具备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7]

(3)O2O医药模式发展面临的挑战。从内部看,医药企业现有运作方式传统;信息化程度低;物流配送基础差;配置网络覆盖面狭窄。由于O2O是将整个购药过程分开由不同部门完成,所以如何使不同区域的信息系统有机整合,系统地服务全国消费者进而最快完成交易,以及合理分配利润是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另外,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是商家必须考虑的:如何实现安全支付,如何完成低成本专业配送,如何实时更新网上信息等。

(4)对策与建议。1)加大企业信息系统整合力度,实现信息化建设。2)完善销售分成模式,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加强人才培训选拔,建立专业性客服体系。4)结成战略联盟,线上线下有机整合。5)在销售终端注重顾客服务。

(5)医药电子商务的未来展望。医药电子商务其本身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我国拥有13亿人口,这是医药行业最大的市场后盾。虽然目前我国拥有6000多家医药企业,但是规范程度较低。而医药电子商务可改变医药行业“多、小、散、乱”的现状,扭转成本高、效益差的局面。

相信在政府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在建立安全、高效的安全认证机制和规范的应用环境下,电子商务可以从各方面增强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王征平.医药电子商务简介[N].医药导报,2001-03-20:3.

[2] 陈朝晖,林万莲.浅述医药电子商务[J].医学信息,2002(10).

[3] 王彦丽,翁苏湘,周姗姗.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J].吉林医药学院学报,2009-08-30:4.

[4]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1年度中国B2C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报告[EB/OL].2012-05-18,2013-01-25.

[5] 孟令全,刘志刚,施伯琰,等.美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药房,2006,17(7):551-553.

第5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最近一段时间,医药电商市场发展势头强劲。伴随着互联网售药政策的日渐明朗,互联网巨头们对医药电商这种能够打破旧有格局的商业形态报以热烈期望。医药电商的发展是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处方垄断被打破和医保支付改革等逐步推进的结果。由于医药电商涉及业务范围广,目前整个业态显示出开放、合作和共享的趋势。与此同时,网上售药也亟须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办法和制度,以及网络药品信息审查等方面,需要监管层快速跟进,以保证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背 景]

政策日渐明朗促进医药电商火爆

医药电商的火爆,主要是来自相关政策的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对发展医药电商一直讳莫如深。早在1998年,我国首家网上药店――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就开始营业,但当时正处于互联网的试水阶段,由于根本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约,所以这种业态很快就被叫停了。

直到2000年,我国才有《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推出,当时主要是在部分省市开展网上非处方药品销售的试点,但是由于官方态度十分晦涩,所以一直也没有形成气候。

之后到了2005年,国家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在这两部管理办法之下,非处方药开始部分解禁,但是处方药网上销售长期处于限制状态,此外还有诸多其他方面的限制,很多厂家根本无法获得进入电商领域的资质。所以即使很多企业想经营医药电商生意,但由于无章可循,这让很多企业,特别是医药生产企业饱受政策困扰。

10年的等待,终于盼到了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一面世,立刻在业内激起强烈反响。其中从很多条款中都可以看到我国会在医药电商的政策放开的空前力度。比如该办法中的“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单体药店可以申请网上交易”、“部分处方药业可以网上交易”等在网售处方药、网上药店经营门槛、医药物流方面的很多规定,都为“想干大事”的网络公司或者医药公司松了绑。正是政策对该领域的日趋开放和管理部门意见的日渐明朗,让资本对医药电商的热情不断高涨。

因为政策方面还待放开,目前中国医药产品的线上渗透率较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交易规模68亿元,分别占药品零售市场规模、药品市场规模、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2.41%、0.51%和0.06%。而低渗透率的背后则是巨大的市场空间。一项调查显示,未来肯定或很可能会网购药品的消费者合计占比64%,大多数网购消费者能够接受网络购买医药产品的方式,潜在消费群体规模巨大。

为了更好地推进改革,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图推进医药分开,并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未来更多的药品将在药店或者电商平台流通。看到了改革的方向,传统制药企业开始关注处方药的线上渠道的开放,因为这样就可以将线上渠道培植成为继医院、线下零售之后的处方药销售的第三大渠道,这也是如此众多的药企纷纷试水医药电商业务的原因。

同时,医药电商在2015年得到大力发展,电商的发展环境的改变也是重要的外因。最近一年多来,中国的电子商务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加速发展医药电商的基础条件和物质条件都逐渐具备,包括云计算、支付体系、物流体系等已经日渐成熟。另外就是政策的支持力度也是空前的,特别是《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众多企业进军医药电商提供了入场券。

当然,医药电商的发展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这些原因包括逐步推进中的药价放开、注册审批改革、医保支付改革等。由于这些改革关于医院、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和政府管理机构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所以医药电商的推进速度也与这些方面改革的进展密切相关。特别是最近药价放松行政管制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这让很多人嗅到了其中的商机。毕竟国家越来越不鼓励以药养医形式的存在,随着医保控费压力增大,医改重点其实已经成为药改,那么传统制药企业为了保住利润,就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医保控费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将缩减总额,并将进一步影响药企利润,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获得主动权,比如会通过依托互联网的渠道来为企业争取市场份额。

[焦 点]

如何找到好的盈利模式

商业是逐利的,但是目前,医药电商大规模投入后最大的难题是找不到可快速复制的商业模式。

国家药监局规定,网上售药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一份在2015年3月进行的统计显示,CFDA当时共发放了390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牌照16张;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86张,真正开展业务的不超过20家;网上零售类B2C证书288张,真正开展业务的不超过80家,在这仅有的开展业务不到100家的企业中,实现盈利的企业少之又少。

目前我国现有医药电商模式主要包括自营式B2C、平台式B2C、药品企业B2B和O2O模式。其中药品企业B2B的模式占比非常小,主要是企业之间信息化对接难,发展较为缓慢。对于电商企业来说,获得C证即可开展B2C业务,对大多数企业来说获取网售C证牌照不是难题,但是盈利却比较困难。其中自营式B2C盈利模式以销售差价为主,那么进货渠道和行业竞争就对盈利能力有显著影响;而平台式B2C盈利模式以收取流量佣金为主,这就对平台的规模和渗透能力有明显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医药电商之所以盈利困难,主要是受制于中国医疗体系长期以药养医的困境。由于医保的制约,我国药品销售最大的渠道是医院而非零售药店。这导致传统药品零售渠道只能获得较小的市场份额。另外线下药店布点密集,在药品获取的可及性和便捷性方面,用户对网络药店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替代购买需求。所以,所有的医药电商都在面临着市场规模狭小且用户动力不足的挑战。

显然,医药电商的B2C模式正在遭遇寒流。为了突破这种障碍,京东健康到家和阿里健康所要做的,就是通过新型的O2O模式来迎击原有B2C模式的痛点。

据悉,对医药电商行业而言,原有B2C模式有三个痛点:第一是时效性痛点。传统B2C场景下,很多时效性强的药品无法销售,如感冒药、肠胃药等,只有O2O可以满足此需求;第二是药品监管的痛点。传统B2C模式面向全国,监管难度大,而O2O是区域监管,与门店监管一体化操作,安全性高;第三是工业企业合作的痛点。在B2C模式下,一个店销售全国,很容易造成线上线下冲突,引起区域间的冲突。而在O2O模式下,不存在这种冲突,销售都发生在各个店面中,不影响既有的供货格局。

那么O2O模式要做的,就是要做一种新型的医药电商模式,以此来盈利和发展。比如京东健康到家的供应链金融,打算像颠覆其他行业一样,颠覆药品传统的多层经销渠道模式,以扁平化经销渠道经营,最终达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那么,在扁平化销售的过程中,药品价格如此低,京东健康如何来盈利呢,答案是做衍生服务。

据悉,未来京东健康到家能够做的,除了做药品的售卖服务,还有诸如上门配镜等健康服务项目,“最后我们还要做一个基于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后面的衍生服务,做一个健康领域的增值性金融服务,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发展速度,争取实现用供应链金融方式做到PBM模式(指私人独立经营体,基于统一的执行管理下,共享组织品牌,进行有序扩张的商业模式)。”京东健康到家负责人表示。

中国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这表示中国已经步入健康产品及健康管理服务消费的高速上升期。当前是中国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医药电商未来发展的方向,肯定是O2O方向和具体医疗服务的结合。所以传统医药门店做O2O来送药上门可能还只是第一步,对于健康产业而言,最关键的是获取每位用户数据,通过数据来争夺大健康入口,控制客流(丰富大数据);然后通过服务领导产品(通过医疗服务,发展健康管理),进而细化针对重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的市场机会。

[启 示]

打破旧格局才能找到新出路

医药电商在我国真正的发展时间也就5年左右,整个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医药电商的O2O是该领域的大方向,但是目前,传统的线下渠道虽然布点密集,但非常散乱,整个市场没有经过大规模的整合,这从根本上限制了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由于很多小型零售药店始终面临生存压力,他们更多的着眼于如何压缩成本和做大营收,对于需要有一定投入才能做好的服务则尽量压缩。

所以在未来,只有大型的连锁零售药店或者自身财务状况良好的药店才有能力来做好服务,但即使这些大店在服务上仍有着很多欠缺,基本属于被动营销型,这些药店对于如何主动获取用户并让这些用户对自己的药店保持粘性也做的较为乏力。由于医药电商提供的是一种长期而又粘性的服务,而非短期杂乱只为冲营收而产生的卖货行为。所以行业特别需要类似于京东健康到家和阿里健康这样的大型企业来做系统的整合。

目前,物流体系的短板严重制约产业发展。很多液体、冻干制剂类药品对储藏环境有特殊要求,需要特殊的冷链运输途径,但是我国尚未建立专业化的第三方医药物流体系,这导致很多医药电商只能各自寻找快递合作伙伴,但现有快递物流无法满足要求。不少企业考虑到自建物流体系的巨大成本,不得不放弃电子商务尝试。

医药电商当然也是我国医疗改革领域的排头兵,在逐渐破除以药养医的过程中,医药电商企业可能会接纳大量的自由职业的药师和医生,而且对传统的实体药店也会促进行业的发展。统计显示,目前中国的实体药店大概50万家,过去三年中国的药店数量一直在增长。但是2016年后,在医药电商的迸发中,由于互联网冲击,政策的双重夹击,和人力成本的飙升,未来实体药店应该会有1/3破产,1/3被并购,剩下的1/3则会通过O20的形式活下去。其实互联网给予实体药店的生存空间还是有的,关键是看谁能打破原有的思维格局。

此外,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非常强调安全性,医药电商未来的监管也是必须的。相对于实体药店,通过医药电商发展的网上药店具有价格便宜、购买方便、保护隐私等优点,但药品质量安全、药品配送安全、用药安全是目前网络药店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它们也成为网络药店发展的挑战。

根据世卫组织统计,如今世界市场上有6%―10%的药品为假药,年销售额达到350亿美元。由于存在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多数发达国家尚未完全放开处方药市场。即使是早已经放开的部分发达国家,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在放开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所以中国必须做到“放管结合”。有专家建言我国可以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无处罚记录的大型医药电商企业作为试点,选择安全性、稳定性较好的处方药作为试点品种,然后摸索出适合国情的销售和监管模式,对销售药品的种类、企业准入门槛、违规处罚标准等做出细致、严格的规定,再逐步推广。

当然,还有一点也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就是如果处方药向电商放开,用药安全问题将日益凸显。国家食药监总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但是在真正的执行过程中,医药电商只能通过图片或传真等形式审核处方,医院和医药电商之间又不能共享数据,这种信息壁垒肯定会阻碍产业发展。

第6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今年1月至5月以来,股市一直在2700点至3000点区间徘徊。对于如此震荡的股市,投资者该如何选择股票进行投资呢?专家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选择不同的行业龙头股票。

四行业股票选择

目前,股票市场根据行业的不同可以分成:电力、地产、有色、医药、金融、环保、化工、食品、石化、水泥、钢铁、煤炭、造纸、家电、汽车、农业、纺织等行业股票。

具体而言,电力行业投资者可以关注盈利增长较快企业股票。华泰联合证券日前一份分析报告认为,电力正处于5年大周期循环转折点,行业景气大方向向上。未来2至3年,政府将完成以下三大目标:激发发电积极性,保电力供给;避免少部分盈利较差火电企业破产停机;保障足够资金,满足未来电力需求增长所带来的电力投资需求。

华泰联合证券判断,火电行业盈利将出现拐点,以往大幅亏损局面将被终结,未来2至3年内火电行业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和保障。此外,在“十二五”期间,随着“煤电路港运一体化全产业链”成型,电力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煤炭供给宽松环境下,电力企业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未来电力行业盈利能力提升延续5年以上。

华泰联合证券建议,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下电力类股:一、具备全国布局能力的火电龙头。无论短期的调电价,还是中期内生性盈利能力提升,抑或是长期的电力市场改革,全国布局的电力企业将直接受益,包括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按行业净资产收益率为9%测算,华能国际、国电电力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该分别在12.5%和10.5%左右,以市净率分别为2.3倍和2.5倍计算,目前股价应该仍有20%以上的空间。二、“业绩弹性大+电力紧缺”的区域火电企业:此轮行业景气周期源于电力紧缺,具有电力紧缺地区火电将会被优先“照顾”,尤其是经营环境较为恶劣的地区,如江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区的火电企业。三、高盈利能力低估值的广东电企:目前深圳能源、广州控股、粤电力A估值与国外成熟的龙头电企接近,但在上网电价调整预期下,广东电企属于低估值范畴。尤其是深圳能源,对应股价应该还有23%以上的空间。

有色行业选择小贵金属股票。今年一季度,有色金属行业整体实现利润1574.63亿元,同比增长25.82%。行业内黄金企业综合毛利率达到21.91%。而黄金行业受高金价影响盈利持续好转,而以“黄金+x”营运模式为主的辰州矿业和紫金矿业其综合盈利要高于纯粹的黄金企业。证券机构认为,目前市场上,黄金价格大幅下滑概率相对较小,另外在资源储备及产量稳步上涨的行业背景下,黄金企业盈利仍将继续好转。

另外,小金属毛利率达23.35%,行业景气度盈利达到最佳。小金属2010年及2011年一季度均实现较高的盈利,主要得益于行业景气度上行带来的价格快速上涨。此外,目前市场上,行业保护政策、供应持续偏紧的整体格局没有发生变动,以稀土为代表的小金属价格持续稳步上行,小金属行业企业盈利仍能实现稳步增长。

证券机构建议投资者可以关注两条投资主线:一、受益行业政策的小金属类,如:包钢稀土、辰州矿业、厦门钨业、云南锗业、贵研铂业、宝钛股份。二、受益供需关系改善的基本金属类,重点关注锡业股份、南山铝业、云铝股份、铜陵有色。

地产行业关注具有土地储备和后续项目房企股票。虽然国家在一季度,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价的政策,但是一季度仍有10家公司公布了一季报预增公告,而且对股价形成一定的推动作用。如深长城A,一季报预计净利润1.5亿元至1.55亿元,同比增长306.15%至319.69%,其股价也出现放量突破的格局。另外,深物业A一季度预增约990%,股价也表现出较强的活跃性。从这些地产股一季度预增的原因来看,无非就是房地产销售同比大幅增长等。

地产股的销售业绩直接影响到未来的业绩增长,对于地产股,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土地储备以及项目开发等情况,关注深长城、深物业等上升走势基本确立的个股。

另外,房产股还可关注具有资金或土地优势的一线、二线龙头企业。根据对行业历来的判断,未来行业景气将更多地为强势大中型企业所享有,行业集中度将提高,因此选择房产股一定要选择一二线行业龙头公司,其龙头地位表现在项目储备规模及其增长潜力、资金和品牌、开发地域和产品的多元化。其中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万科A、保利地产、泛海建设、中宝股份、天鸿宝业、金地集团为主的开发商属于一线房产股龙头。以深振业、深南光、中华企业、名流置业、北京城建、冠城大通为代表的开发商属于二线房产股龙头。

医药行业选择能回避政策性风险的公司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到2011年中期,随着药品降价细则的靴子逐个落地,“十二五”规划等实质性利好政策的出台,医药公司盈利增长的确定性逐步提高,估值修复将得以确认,医药行业股票或将再次迎来整体性机会。在政府的大力投入下,2011年作为医改政策红利年的最后1年,行业的整体增速仍然值得乐观。预计今年行业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2%至25%。

当下投资者应选择能回避政策性风险的公司,可以遵循3条逻辑选股:一、拥有单独定价优势:独家中药、创新化药。如云南白药、益佰制药、康缘药业、恒瑞医药、海正药业;二、受益于相关政策的细分行业:医药商业、医疗器械。如上海医药、华东医药、鱼跃医疗、尚荣医疗;三、拥有资源类品种的公司:品牌资源、中药材、原料药。如东阿阿胶、康美药业、海翔药业。

选择行业股票的技巧

投资者如何在众多行业中选择股票,专家认为,第一,要注意所选股票公司所处在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周期。任何公司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的速度与其所处行业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期望以最小的投资风险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因此在投资决策中,应选择增长型的行业和在行业生命周期中处于成长期和稳定期的行业,而应避免选择初创期和衰退期的行业。因为,初创期和衰退期的行业的发展前景难以预料,投资风险太大。

第7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医疗器械,招投标,应用研究

0绪论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电子商务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自从2010年起,部分省份开始尝试以省为单位的部分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模式。中国医疗器械采购模式亟待从财政集中采购方式向电子商务模式招投标转变。医疗器械的招投标采用电子商务模式招投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研究意义。

本文旨在于通过研究电子商务模式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为电子商务模式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过程中探究合适的方案,推动我国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关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中的理论研究,国外相关研究较少,国外学者研究的焦点在于主要研究了医疗器械制造商发展的前景、医疗器械的招投标方式以及在维护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ArthurGMoney、JulieBarnet、JasnaKuljis和MichaelPCraven等人对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他们认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发展离不开电子商务模式,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快速的寻找客户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他们也对医疗器械的售后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他们认为医疗器械作为高值耗材,售后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只有采用持续跟踪回馈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发生售后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支持或者上门解决。

SamGraves领导的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对美国的医疗器械招投标进行了调研,他们认为通过市场定价程序可以有效的解决医疗器械以及医疗保险的招投标问题。他们认为医疗器械的招投标程序应该按照“招投标登记、备案、医疗设备和服务记录”等程序。在招投标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和管理。文中也提到了电子商务模式也可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招投标,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的参与,可以降低财政支出的成本。

AntonioMiguelCruz和AdrianaMariaRiosRincon对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主要论述了医疗器械在维护过程中采取医院内部保养和医疗设备维护外包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将医院内部和外包企业联系起来,才能解决好招投标之后的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问题。

尽管国内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招投标起步较晚,但是相关研究不少,国内学者主要研究了医疗器械招投标方式的电子商务化变革的现状以及电子商务技术应用的可能性以及难点,论述了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的方法以及对策。

本文从医疗器械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制度、医疗器械招投标业务流程、网上招投标流程设计、网上招投标安全设计等方面入手,采用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理论联系实际法、swot分析法阐述了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行业的应用。

1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SWOT分析

1.1医疗器械的定义与分类管理原则

医疗器械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商品,是用于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产品。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1.2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SWOT分析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1.2.1招标机构的机会

第一,政府监管力度加强,招投标走向规范化。

根据我国的行政监督部门的相关职能分配,主要由国家的商务部来负责医疗器械的国际性招投标行业监督,由国家财政部来负责采购相关领域的医疗器械的国内竞争性行政监督,由国家的建设部门来负责工程类的医疗器械的国内竞争性行政监督,由国家的发改委来负责部分的医疗器械国内竞争性的行政监督职责。不同部门的监督职责不同,是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器械招投标有序管理的重要体现。

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因为医疗器械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商品,是用于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产品。对此,国家由国务院在2000年4月1日出台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等。由国家国务院和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医疗器械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条例,来整顿医疗器械的生产、包装、销售、采购。

针对电子商务的招投标的规范和互联网医疗器械的交易规范,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其中不但涉及到药品,同样也包含了医疗器械。而在《互联网医疗器械交易管理规定》中,专门就医疗器械的采购环节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原则制定和法律法规的效力。

通过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规范整顿,可以很大程度上对于医疗器械在招投标中的不良风气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另外针对医疗器械中价格虚高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抑制。这对于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方式进行招投标的发展是一个重大的优势。

第二,招标规模的逐年扩大。

中国国际的招标网、中国医疗器械招标网等网站的发展和招投标项目的喷井式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器械的国际招标规模和国内内部招标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使得医疗器械行业进行良性的发展期。这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的招投标应用是个巨大的优势,有助于对该行业的大规模的发展。

第三,电子商务的发展迅猛。

电子商务因为其灵活的市场协调作用,低投入高回报的发展优势,在近几年开始高速的发展。

1.2.2招标机构的威胁

第一、招投标的行业监督落实程度不高。

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采购的法律条款,一方面提供了良好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医疗器械采购良好的发展标准,但是目前来看对于网络中出现的各种哄抬医疗器械价格、低品质的医疗器械、不诚信的招标方式等还在泛滥,说明了在落实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存在困难。而在监督方面的落实不足的情况,对于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构成巨大威胁。

监督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各个监督部门在执行监督工作时容易出现职能重叠和职能空白的情况,由于各个监督部门在实行监督时的实施的手段、程序和策略上都出现一定的差异,所以对于招投标管理方面难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判断,对于部分投机分子在网络中大炒医疗器械价格和对于医疗器械的低品质的售卖行为,无法形成有效的惩戒和监督措施来进行制止,是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发展的环境障碍。

第二、招投标活动未形成规范。

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医疗器械的招投标业务时,部分投标企业和机构在采购方法上喜欢用自己特有的方式进行。而当前我国招标的相关负责人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方面的知识出现一种参差不齐,同时不同的招标机构的规模扩大,加大了统一招投标的行为规范的困难。

另外,因为部分的招投标商出现与供应商私下沟通,而在电子商务竞争流于表面形式,在个人意愿占主导的采购活动中,损害了公平公正竞争项目的原则。

第三、招标的收费情况不统一。

招标费用目前还面临着收费无法统一的情况,由中国招标协会在2014年出示的《关于招投标服务费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体现出了当前在不稳定和不规范的医疗器械交易市场环境中,发现各个招标企业和单位之间产生不良的竞争行为比例呈现增长式的发展,部分情况已经严重偏离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款。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收取相关的服务费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规范,商之间要么因为互相竞争而不断压低自己的招标服务费用。这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发展形成了严重的阻碍。

1.3招标机构的优势

第一、专业的招标水平。

专门的机构在采购相应的产品时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对产品性能等方面的鉴定水平,能够极大提高医疗器械采购成功率,同时能够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对于降低采购方的采购风险具有积极的效果。

第二、招投标的合格资历。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监管部门授予通过考核的招投标商合格资历证明,能够很好的证明医疗器械类的招标机构的能力。同时也提供给业主在选择招标时可参考的指标。这对于招标商的发展是一个良性发展的规范模式。

1.4招标机构的劣势

医疗器械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这对于医疗器械的招标商的专业技能的广度进行是个巨大的考验。而目前我国的招标商普遍存在的专业技能不到位,而的范围过大的问题。而通过电子商务在网络中的相关业务,放大了业主和商的矛盾关系,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中的应用是有害的。

1.5招标机构的战略选择

根据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的招投标模式的优劣势分析,可以得出如表2.1的SWOT分析矩阵:

表2.1:SWOT矩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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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SWOT矩阵的分析,我们提供了4种医疗器械招投标的发展战略,其中SO战略是通过对内部的优势作为有效的手段,对外部的机遇进行把握;而WO战略是通过对内部存在的缺陷进行不断补足和完善,对外部的机遇把握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风险规避;ST战略表示利用内部的优势,对于外部存在的挑战和威胁进行规避,并通过内部优势来补足外部威胁,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WT是通过减少内部存在的缺陷,对外部的威胁进行有效的规避,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的战略思路。

2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与实施策略研究

2.1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研究

2.1.1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简称B2B模式)

B2B医药电子商务模式,是指医药行业的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是医药企业之间通过Internet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目前国内已经开展B2B医药电子商务的网站,主要有海虹医药网、九州通医药网、民生医药网、“药商世界”医药网、中国上海医贸网、中国医药信息网、河南医药电子商务系统、中国医药市场网等。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可以将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分为三类:买方主导的医药电子商务、卖方主导的医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

第一,买方主导的B2B医药电子商务模式。

该种模式通常被称为买方市场,是专门为药品采购方提供电子采购服务的电子交易场所。电子商务运营单位为药品的买方,通常由医疗机构和代表医疗机构的组织组成。2000年左右,借助传统产业力量启动电子商务的“医疗器械通网”(pharm2b.com)曾被业内大力推崇。医疗器械通网是由中国制药行业的四大巨头共同投资建立的,分别是哈尔滨医疗器械集团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山东鲁抗制药集团和西安利君制药股份公司。该网站的定位是制药企业的原材料网上招标采购,2001年二三月间,石药集团将6大品种原料药采购移植到医疗器械通网上进行竞价,打响了国内医疗器械企业主动上网采购的第一枪。医疗器械通网在2011年下半年开始走下坡路,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条:(1)制药原材料供应商的信息化基础差,难以适应制药企业的网上采购模式;(2)网站的定位是医疗器械行业开放性协作平台,本是竞争对手的几大股东同台做网上招标,在合作上免不了同床异梦。又如,石家庄制药集团和哈尔滨制药集团的网上招标采购业务,只是在网上线下招标采购公告,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等核心业务都未开展。

第二,卖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

卖方主导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也可以被称为卖方市场,所指的是药品供应商通过开展网上销售药品的电子交易场所。电子商务的运营单位为药品的卖方,通常由一家医疗器械企业或者是企业集团组成。该模式也属于一对多的医疗器械交易服务模式。例如九州通医疗器械网(yyjzt.com)即为该模式,其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自2001年网站建立以来得到了逐渐的成熟和完善,并已经逐渐形成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整合一体的B2B电子商务。九州通医疗器械网是面向医院和药店的药品批发网站,由国内最大的医疗器械商业流通民企“九州通”创办。买方在网站注册时需提交《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的销售模式为卖方批发价供货,不支持谈价议价、买方报价等其它销售模式。网站按九州通集团在全国各地分公司的布局,让买家选择所属的地区入口。买家订单通常由同一个城市的分公司履行并免费送货,付款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协议付款。

订单提交方式有基础的“药品筛选—购物推车—订单提交”路线,同时为简化重复采购流程设计了“模板采购”、“Excel导入采购”和“快速采购”。将购物推车中选购的药品保存为模板,以后购买相同药品时,直接调出该模板做适当修改即生成订单。也可以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填写采购清单,上传后即下单。快速采购,是在网站输入药品编码直接下单。卖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商模式,实际上是传统销售渠道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销售方式为低价购进、高价售出,以赚取差价为主。该种模式的运行方式属于完全的市场化行为,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很小,企业的收益和利润水平也较为稳定,同时也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该模式受制于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影响。由卖方主导型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的经营主体主要是医疗器械企业也就是药品商。他们多数拥有众多厂商的权,也拥有自己的经销渠道及实体仓库。

第三,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

第三方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的运营商由药品交易主体以外的第三方投资人设立,是通过互联网方式聚集大量买方和卖方的医疗器械类电子交易场所。第三方电子商务运营商只为药品的买方和卖方提供交易服务,并不参与交易活动,该种模式属于多对多的交易服务模式。例如,海虹医疗器械电子交易中心就属于该模式,海虹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也是目前我国第三方药品电子商务业务规模最大的企业。为了配合药品集中采购,由地方政府或医疗机构筹资开发并建立的药品交易采购电子市场也属于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例如,广东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等都属于该类模式,广东省及四川省均在其卫生厅的组织下,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药品的统一挂网采购工作。目前,我国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中,第三方主要是地方政府主管。目前,这种医疗器械类电子商务平台行使政府监督职能,性质为行政事业型机构。因此,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作为参与交易的药品制造和流通企业、医院和药房也要缴纳少量服务费。

2.2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称B2C)

B2C药品网上零售,与一般的B2C消费品网上零售路线类似,分为网上药店和网上医药城。前者是药品经销企业在自己的零售网站售卖自己进货的药品,后者是第三方开办的网上药品商业街,让药品零售企业入驻后向消费者卖药。

第一,网上药店模式。

药房网(yaofang.cn)是京卫药业集团开办的网上药店,以京卫大药房全国连锁店的库存和配送能力为支撑,城区可实现分店直接配送,分店无法覆盖的地区由就近的分店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下单时先告知收货地,网站列出可为收货地供货的分店,买家选择一个分店直接向该分店下单。药房网的最大特色是各分店的药品仓储和送药能力的虚拟整合,后台需要强大的erp系统支持。用户选择了一种药之后,系统必须实时查出哪些分店有库存。购药人在药房网向一家分店下单后,该分店需做药品库存减量操作,不可在线下卖空。

好药师网(ehaoyao.com)由国内最大的医药商业流通民企“九州通”创办,由旗下的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运营,面向个人出售非处方药,配送依赖第三方物流。九州通的核心业务是面向医院和药店的药品与医疗器械批发,已经建成全国性的药品批发与物流网络,能够保证好药师网的品规齐全、货源充足。

药房网采用各个分店药品存量的虚拟整合,如果各分店的药品品规差异度不大,会制约网上零售药品的丰富度。药房网的供货模式不能发挥网上零售的长尾效应,购药人不能买到网下不卖的药品。与之对比,好药师网有北京统一供货,北京可以专设网上销售的库存,该库存可以包括九州通的大药房连锁店不卖的非常用药。这类药品在网上面向全国零售仍会有销量。美国的亚马逊网站,就在网上卖出了大量的、在网下卖不动的书。

2.3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称C2C)

从目前发展的状况上来看,依然有很少的消费者直接能够有权限进行医疗器械的活动分析。未来的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趋势。

2.4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

在我国,长期以来医疗器械的销售渠道主要由医院和药店组成。最近几年来,医疗器械专业零售店、社区销售、会议营销、电子商务、零售百货等也有零星的销售,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医疗器械专业零售店和电子商务这两种新的销售渠道,凭着较为领先的商业模式而增长迅速。而医疗器械的招标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不断的从商业化向着家庭化的模型发展。

2.5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实施策略研究

伴随着国家提倡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号召,在进行第三方的电子商务的平台建设和平台的发展中,其优势也在不断的呈现。具体来看,主要表现为:进入门槛低、可保持市场的中立性、规模效益高。

表3.1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劣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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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比分析可看到,当前的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的招投标的平台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能够凸显出当前的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也能够更好的降低在整个招投标的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3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分析

3.1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概述

中国电子商务的立法比较发达国家仍然落后,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立法仍停留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管理方面,专门的电子商务法还未出现。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的系框架可分为五个层次:一是基本的法律,主要是指《刑法》、《民法通则》等基础性的法律法规;二是经济法层面,包括《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合同法》等;三是电子商务法规,包括《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四是医药类法规,包括《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等;五是我国规范药品网上交易的法律文件,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五类法律法规是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所依据的法律基本框架。前四个部分的法律法规针对我国各领域、各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普适性。但由于药品有其自身的殊属性,中国一直在医学领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药品网络交易行为的法律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我国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监管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我们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监管框架构件的核心。

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流程主要如下:

(1)首先由招标企业的采购部门根据企业内部的相关需求进行采购产品的项目制定,从而制定相关的项目招标计划,其中包括了项目中的招标产品列表、招标产品估价、招标周期、招标实施人(由招标的还需要进行招标商选择)、招标的范围及招标评审流程制定等等。

(2)由采购部主导形成专门的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委员会进行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通过审核后则按照计划进行招标,未通过审核的招标计划进行修正直至通过。

(3)招标计划通过审核后,由招标实施人制定采用的招标方式,选择好招标方式后,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项目工作分解,各个涉及到的部门进行任务领取。

(4)如选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招标,需要对各个项目实施人设定项目绩效评定办法,由项目负责人统一进行评价。

(5)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在网络中招标信息,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企业的相关信息、产品类型及产品型号、产品要求的完成的日期、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的收验方式、产品的包装规范、产品的物料信息、产品的规格大小、产品的性能要求等等。

(6)各个投标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需求信息进行查询并进行企业内部评估,由投标方的销售部们制定投标计划。

(7)投标方的投标计划经过企业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后,进行网络投标。

(8)投标负责人信息,包括了自己企业的名称及业务类型、代表产品、主要历史客户、产能大小、价格信息、物流信息、能够保证的质量及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证书等。

(9)招标方或者招标方机构通过对各个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进行汇总,根据专业知识和专家参与等的方式对各个供应商的各个条件因素进行评估,筛选其中的几家。

(10)对筛选后几家进行最终评估,于供应商进行联系沟通相关的交易条款,最终选择完成后,由企业的招标委员会进行评估。

(11)评估通过,则招标完成,通过招投标双方的交易协议完成产品的交付和财务结账。

3.2医疗器械国际电子化招标概述

根据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医疗器械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流程主要如下:

(1)由企业内部根据企业需求制定国际招标项目计划,招标项目计划通过领导审批后执行。

(2)按照招标计划选择项目各个节点负责人,由企业商务部进行国际招标。

(3)商务部通过对计划中产品信息的了解,在国际招标网中上传招标内容,其中包括了产品的类型及产品型号、产品要求的完成的日期、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的收验方式、产品的包装规范、产品的物料信息、产品的规格大小、产品的性能要求等信息。

(4)招标公告。

(5)国际医疗器械供应商通过查询企业的招标公告,对自己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后通过评审进行投标计划制定。

(6)投标计划通过后,在网络中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自己企业的名称及业务类型、代表产品、主要历史客户、产能大小、价格信息、物流信息、能够保证的质量及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证书等。

(7)招标部门进行筛选后通过评审,完成投标企业的确定。

(8)根据相关国际招投标条例和交易规则完成最终交易。

4案例分析——医疗器械国际招投标管理平台

4.1发展历程

医疗器械招标网主要为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经销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提供全面且权威的招标信息、数据支持以及专业的投标咨询和一对一服务。

网站自运营以来,一直与各地政府招标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参与各省、各军区、各地市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也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招标项目规则。凭借领先的技术、可靠实用的平台和数据,项目市场占有率在迅速扩大。医疗器械招标网在国内医疗器械招标行业的影响力已经名列前茅。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条例对医疗器械的招标网进行了规范,在医疗器械招投标网站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2012年起,该网站启用了综合的评价法对网站的规范发展和竞争机制进行了提升。

4.2实施效果

第一,通过电子网络进行医疗器械的招投标,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招投标的成本。

通过电子商务形式,一方面对于采购方来说,它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相比,招投标的成本大大降低,主要体现在通过电子商务不用安排专门的招标会场,降低了招标会场的费用;采购方也不用派专门的招标人员去现场进行招标,降低了配置人员的费用;采购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查看相关的招标信息,了解当前各个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的数据,降低了招标上的信息成本和搜索相关信息的成本。对于投标方来说,在线的投标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宣传费用,同时减少了人员配置费用。总体上讲,电子商务招投标方式提高了招投标的工作效率,降低招投标的成本。

第二,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招投标促进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投标环境法制化、规范化。

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的招投标相比,通过网络进行竞价和同行业的竞争,数据更加的透明,模式更加的公开,避免了传统模式因为信息无法完全公开透明引起的各个竞争单位的信息部队称,导致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发生。另外一方面信息的公开透明化有利于采购方、业主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医疗器械的数据评估、价格衡量等工作,可以使得采购方对采购产品的更加了解,从而提高采购产品的把握。招投标双方可以通过了解专家的评估结果进行价格谈判,招标方对于产品中产生的疑问可以更加清晰的询问投标方,而投标方同样可以对自己产品性能进行相关的展示和说明。

第三,有利于医疗器械的招投标的交易推广。

通过成功的电子商务招投标成功案例,在互联网电子平台中进行成功模范的推广。使其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性。这避免了因传统的招投标方式二形成了复杂的交易流程、冗长的制度和较长的交易周期。通过电子商务模式的招投标方式推广,可以有效的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形成低成本、高效率交易运转模式。

医疗器械招标网通过规范的市场交易模式,低成本的网络交易成本和高效的交易效率,赢得了招标投标双方的认可,使得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和发展,为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招投标工作提供了可以参考的依据。

5结论

第8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网上销售处方药的政策尚未落地,但一批瞄上医药电商物流的快递企业已按捺不住。日前,阿里旗下菜鸟网络开始杀入医药物流配送领域。更早之前,德邦、新邦等快运公司也在涉足药品配送。菜鸟等快递企业的到来,让原本“宁静”的医药物流配送市场迎来“新老势力”的角逐:一边是国药、上药以及九州通等传统的医药物流分销企业,另一边则是菜鸟网络等开始介入该领域的快递新锐,如此看来,医药物流配送市场的商战势必更趋激烈。

抢了谁的饭碗?

业界最期待的医药电商政策利好《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目前已经制定完毕。在国家力推“互联网+”战略东风的吹拂下,该政策有望加速落地。《办法》中关于处方药解禁、配送条件放宽等具体细则一旦正式实施,医药电商黄金时代或将随之而至,预计将有超过价值3000亿元的处方药登陆线上销售。

今年4月24日,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冷链委、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规范》国家标准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医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性能确认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全面启动。

菜鸟医药目前划归到菜鸟冷运板块当中,由于药品所需要的冷运条件比食品更严格,菜鸟为此已经投入了近百辆冷藏车以及500多个医疗温控箱,在配送过程可实时进行温度监控,同时,还专门研发了一系列一次性泡沫包装以及可回收的中转箱,在保障快件运输安全的同时实现了温度控制,而且正在尝试构建“干线―仓储―配送”一整套医药物流的体系。满足了国家对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信息技术、物流设备、营销管理等软硬件的要求,菜鸟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65万家,零售企业有14万家。然而,95%以上的相关企业都是中小型规模的。在高昂的成本之下,医药物流领域少数龙头企业的现状也不容乐观。

据悉,目前国内医药物流分销领军企业为国药、上药以及九州通,然而这三家企业所占份额也仅为市场销售总额的3%―5%左右。九州通等本身就属医药流通企业,在上游药企资源、配送资质、经营经验等方面都具备先天的优势,但其缺乏的则是“互联网基因”。九州通等企业的医药物流是B2B模式,即向医疗机构、药店供货。而电商物流是B2C模式,即把药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领域恰恰是B2B模式的短板。因此,传统医药流通企业的转型都面临着如何把自身资源与新技术、新模式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困惑。

从国外来看,美国的医药流通费用率为3%,销售利润率为2.4%,而中国医药商业企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销售利润率为0.6%。据预测,依照目前的药品流通体制,药品从厂家到患者,往往需要经过多个流通环节,以最简单的“两票制”流通方式为例,即允许流通过程中经手两次,若非基本药物每次15%加成,即意味着30%的加价。而一旦实现互联网“直销”,即意味着这些中间的加价环节有望大幅被压缩。

由于我国传统医药商业发展仍不成熟,行业内一直缺乏专业的物流服务,不少医药商业公司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精力、财力在医药物流层面。在这场颠覆性的新医药物流革命中,快递企业和医药企业之争双方都各有优劣,唯独医药商等中间环节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菜鸟向综合物流平台迈进

阿里巴巴目前的布局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和以菜鸟为核心的物流平台。阿里近来借助菜鸟网络的物流优势在医疗健康领域落子颇多,目前除了阿里健康外,菜鸟网络、阿里云、蚂蚁金服也均有医疗相关业务。与此同时,5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与全球十大药企之一的默沙东宣布达成多方面战略合作。双方将携手探讨在广泛的医疗领域的合作,包括专业医疗仓储、慢病管理云端数据存储及健康数据分析等云计算业务的合作。而医疗仓储物流正是阿里巴巴旗下菜鸟网络的全国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合作成为菜鸟搭建医药物流体系的关键一步。

目前,已有深圳海王星辰大药房、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州医药公司等超过80家医药流通企业进驻天猫医药馆,2014年3月―2015年3月,天猫医药馆总商品交易额达到47.4亿元。中国医药电商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天猫医药馆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医药电商渠道,2014年的交易规模占总体医药B2C市场的比例为46.9%。

不过,随着医药电商领域的不断发展,腾讯、百度,以及众多传统医药流通企业均在此领域展开布局,这势必会影响到阿里的市场地位。对此,阿里开始加速医药电商布局,缩短快递送达时间,将进一步增加用户黏度,以继续保持其在医药电商领域的领先地位。

阿里巴巴不但在前景广阔的医药电商上铆足了劲,而且在医药物流上也是“咄咄逼人”。而菜鸟早在去年初就正式成立了专门事业部,专注于医药物流领域,为医疗行业提供定制的物流服务。一年多来,菜鸟医药已经实现“仓干配”一体化,并开通广州―厦门―上海的医药冷运干线,服务范围覆盖佛山、东莞、中山、深圳、惠州、漳州、泉州。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天津5个城市的消费者已经可以在天猫上享受这一服务,预计年内成都、武汉、深圳、南京等14个城市也将陆续开通,部分城市和区域极速达服务会向1小时内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菜鸟网络的该项服务主要服务于天猫医药馆,第一阶段已经打通了1500家线下药房,形成网上购物、就近发货、抢单揽派的全新物流派送模式。据菜鸟网络介绍,消费者在天猫、淘宝、聚划算购买有“极速达”标识的产品,订单会通过高德地图自动分配到离消费者地址最近的门店,门店接单后,系统自动会给附近的小件员发通知,小件员抢单成功后可立即上门揽收派送,实现3小时内送货上门。目前,包括上海复美大药房在内的共计500多家门店,以及万象物流等医药零售企业和物流企业,均已对这一服务提供支持。

作为阿里旗下企业,菜鸟网络推出高效的物流服务,无疑将提升淘宝、天猫等阿里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争力,但更重要的是,这一服务也将加快阿里在医药物流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帮助其推进医药电商和移动医疗等业务的发展。

“最后一公里”待破局

当然,医药物流体系的建立,绝非朝夕之功。从药品物流的角度来说,医药商业巨头有多年的经验,在供应链管理上最有优势,有能力把成本压到最低。而B2C电商,优势只是流量,物流体系上比这些巨头差了十万八千里。因此,对于B2C说,最具实际意义的在于要做好“最后一公里”。

第9篇:医药电商行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医药领域;必要性;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1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to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to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4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5]。

【参考文献】

[1]刘彩凤.医药电子商务,你知道多少[J].改革与理论,2004,132(11):35..

[2]汤振宁.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误区分析[J].上海医药,2004,25(8):348.

[3]陈朝晖,林万莲.浅述医药电子商务[J].医学信息,2002,15(1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