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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数据资产管理精选(九篇)

金融数据资产管理

第1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大数据;金融分析平台;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32-06

当今数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不断地增长和累积,受全球信息化、需求多样性、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的推动,全球数据增长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据IDC研究报告中指出,2011年全球数据总量为1.8ZB,预计到2020年将增至35.2ZB,年均增长率超过40%,《福布斯》分析指出全球90%的数据都是在过去2年中生成的。在这种背景下,2011年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大数据”一词,从经济角度讲解了处理这些数据能够释放出的潜在价值,从而引发全球对大数据的关注。

大数据是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产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从互联网到物联网,从云计算到大数据,信息技术正在从产业基础走向产业核心,特别是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互联网金融持续快速增长,打破了金融行业的垄断,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随着阿里集团等一批涉及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先后上市,使移动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日益成为社会焦点,对传统金融业形成冲击的同时也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使金融企业能利用大数据对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发掘出有用的信息,从而优化网络,实现精准营销。同样,央行等金融监管部门也能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从中提取出大量有利于科学决策的信息。因此,基于大数据理念,利用多渠道、多层面数据建立金融分析平台,以数据为中心,包括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存储与分析、数据的交易与决策等主要内容的数据驱动式的研究方式正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管理思路,对央行快速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及时改进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外大数据政策建立状况

2012年5月,联合国了《大数据促发展:挑战与机遇》白皮书,全面分析了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运用大数据、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所面临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并系统给出了在应用过程中正确运用大数据的策略建议。该报告指出,大数据对于各国政府而言不仅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各国政府可以使用极为丰富的数据资源来对社会经济进行前所未有的实时分析,帮助政府更好地预测经济运行。

(一)美国及欧盟。2012年3月,美国宣布投资2亿美元启动“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这是继1993年美国宣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的又一次重大科技发展部署,将“大数据研究”上升为国家意志。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技术正在成为美国产业和商业国际竞争力的一个主要推动技术。信息革命成为美国经济、管理和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渠道。而技术和管理创新是近年来美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一个主要来源。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在2013年初宣布,将注资6亿英镑发展8类高新技术,其中对大数据的投资即达1.89亿英镑。法国政府在其的《数字化路线图》中表示,将大力支持“大数据”在内的战略性高新技术,法国软件编辑联盟曾号召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合作,投入3亿欧元用于推动大数据领域的发展。在第二届巴黎大数据大会结束后,法国宣布将投入1150万欧元用于支持未来7个投资项目。

(二)日本及印度。2013年6月,日本公布新IT战略――“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宣言”全面阐述了2013―2020年期间以发展开发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的日本新IT战略。在2012年初,印度联邦内阁批准了国内数据共享和开发政策,印度全国软件与服务企业协会预计,印度大数据行业规模在3年内将达到12亿美元,将是全球大数据行业平均增速的两倍。

(三)我国政府2012年批复“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规划”。2014年,上海市印发《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发工作计划》,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数据对外开放,并鼓励社会对其加工和运用。2015年2月,广州通过运用大数据,对前两年销售量、库存量、价格走势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决定继续实施楼市限购政策。

二、建立央行金融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的重要意义

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可通过可视化分析、数据挖掘算法、预测性分析能力、语义引擎、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等技术手段,根据不同的信息需求快速获取最有价值的决策应用数据。

(一)有助于快速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央行制定货币政策过程中,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是决策的最核心依据,但以往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要依赖统计部门的层层上报,必须依托各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流程,各类数据的统计一般有数日乃至数周的时滞,综合分析报告甚至需要数月的时间,不仅时效性难以适应国际化、信息化大背景下经济金融飞速发展的节奏,而且精确性也难以达到现代金融管理日益专业化的需求。

同时,根据麦肯锡的不同行业应用大数据技术潜在价值评估图可以看出,随着大数据在各大行业的不断渗入,通过关联分析将会使得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反映出全面、立体式的结果。平台中广泛涵盖涉及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中社会消费数据、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农业数据、工业数据、居民收入数据、物价变动数据、信贷投放数据、粮食储备、劳动力资源、大宗商品价格等各类数据融合,并充分考虑国际形势、在线商品价格、市场预期、社交网络和货币政策的时滞效应等各方面相关数据,将这些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转化为决算模型,获取最新的经济运行情况,更加有利于快速、合理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通过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可获得经过关联分析和趋势分析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财政政策等实施效果的模型、房地产产业发展趋势相关模型、产业发展等相关模型分析结果,有助于准确掌握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特点,把握好对地方金融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

(二)有助于提高对整体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的分析判断能力。通过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将经济金融发展中各主体变化、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等要素进行同步联动并成为传感器,使得金融调控政策在定向上更加精准,从而提高经济金融运行分析判断的准确性和精确性,协助快速形成新的适应新常态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以阿里集团为例,目前拥有的大数据超过30PB,约有800名员工从事大数据相关的工作,大数据在帮助其分析各类内外部数据,寻找其中的金融创新机会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同样央行建立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可以进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管理,无论是物价、经济发展、就业、国际收支等,并通过各种传感器来提高政策制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实施统一货币政策下更加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差别化执行措施。同时,较传统的数据应用于金融监管模式,围绕金融机构管理、金融业态发展、宏观调控等多方面关联、趋势和协同分析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可以实现更加具有实时性、针对性的监管数据分析,而且更加准确和安全。

(三)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推动“三产融合”下农业产业化发展。我国政府和央行一贯高度重视涉农金融的支持力度,建立了包括涉农贷款监测等一系列研究分析制度,并通过支农再贷款等手段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但由于支农信贷管理机制以及农村金融服务单一化导致支农信贷粗放式管理,与农业产业发展新形势不适应。大数据分析平台应用下,可以深入农业产业链各节点、各环节需求,准确把握资金需求市场,利用金融机构多年的数据积累以及外部数据接入融合,充分整合数据传输链条上的各方数据并进行有效分析,实现对农业发展中各产业链资金需求动态的掌握,使得支农金融资本将从“以规模为中心”向“以个体为中心”转型,支农信贷管理模式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型,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资本的调配效率,以确保金融资本推动“三产融合”下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开放、普惠、创新的新金融时代要求。

(四)有助于确保市场活力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生态系统正从一个相对区隔的、模块化的工业时代向一个融合的、动态的、分子化的数据时代转型。针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差异,监管模式向“大数据监管”转变,可实时监控社交网站、搜索引擎、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互联网金融中各参与主体和组成要素,跟踪分析互联网金融主体变化及行为变化等多方面信息,对互联网金融运营状况进行预判,建立起互联网风险预警机制,既可以扫描出“分业监管”中存在的真空地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特别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又可以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激发传统银行市场活力。

(五)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推动融资便利化。人民银行主导的征信体系建设近年来在降低金融机构调查成本、维护金融机构权益、便利群众融资、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数据来源单一、评价模式固化、失误难以修改等问题也逐步凸显,而互联网金融中“大数据+云计算”的运用,可以从整个互联网的大数据库中搜集数据,进一步完善央行现有征信系统。一方面大数据支持下的金融业信贷评级分析,在获取相关客户信息方面更为详细精确,例如可参考如客户交易记录、交易习惯、资产状况,甚至消费水平、投资偏好等,以便更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大数据支持下的金融业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动态性与实时性,可以通过基于注册用户的大数据平台建立动态风险控制模型,对每一贷款人的贷款风险进行实时测算和评级,并且随着贷款人的实际贷款类型及还款情况、消费情况、资金流向,自动调整风控数据及评级,及时作出预警。同时,与原先被动接受金融机构提供数据的传统征信管理相比,大数据支持下的征信系统是主动开展数据搜集的,正好弥补了传统征信体系建立过程中对小微企业及创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数据采集不足的缺陷,借力于大数据挖掘技术,对收集的信用信息加以分析整合,就能切实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也高效地利用了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等电商平台,不断积累客户消费数据、行为数据及资信数据,并通过交叉检验技术辅以第三方认证确认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将客户在电商平台上的行为轨迹映射为信用数据,结合风险控制数据模型,并最终给予一定限额的授信额度。根据有关调查,传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平均为150万元,审批周期最快3天,不良贷款率为2%-3%。而阿里小额贷款额度为平均4万元,审批周期最快只需要几分钟,不良贷款率小于1%。仅2010年成立至2012年8月底,阿里小贷共发放贷款便超过300亿元。尽管与银行的贷款业务相比仍然微乎其微,但阿里小贷效率更高,可实时在线放贷,且不良贷款率很低。这种高效放贷的基础,正是基于阿里巴巴平台上的交易大数据挖掘。我们已经看到,依托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技术,互联网金融已经在小微领域取得了大数据挖掘所带来的征信优势,对传统征信体系是极其有益的补充。

三、面临的挑战

(一)对数据来源、标准的整合和统一存在一定难度。大型数据资源通常是分散的、异构的,而且由于数据量非常之大,数据完全获取的方式显然是不可能。这一方面需要探讨所访问的互联网资源的类型、数据成分、网络接口限制等特点,正确分析其影响,建立符合大规模网络数据资源特性的科学统计模型;另一方面通过强大的数据库和信息软件和硬件建设作为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的技术支撑,同时逐步制定全国范围内金融行业统一数据标准。目前,缺乏建立金融大数据所需技术、安全、管理、应用、模型等多个角度的基础性、方法性和公共性的标准,因此构建统一的金融大数据标准体系是建立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必须完成的阶段性工程。

(二)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金融大数据分析系统中涵盖数据涉及各行各业,特别是金融行业掌控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金融大数据存储、传输、应用等各环节安全尤其重要。国内外曾屡次发生的上千万客户信息泄露的事件,如2013年国内某保险公司受黑客攻击,造成数十万保单信息泄露;2012年,诈骗集团曾攻击欧美至少60家银行的网络,盗取银行资金,使得大数据安全成为阻碍大数据大规模铺开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专业人才问题。我国央行有处理数据的经验和人才,数据分析和计量模型技术在宏观政策实施和执行中已得到运用,同时也培养出计量分析技术的人才。但是从大数据使用角度来看,由于分析方法从基于概率论的抽样理论过渡到人工智能、统计学习等讲求高维、高效率的分析技术,各层级部门面临着具有在分析或技术领域拥有高等学历、拥有大型数据集方面的实践经验、熟悉数据发掘工具、具备优秀的数学及统计学工作经历、能够清晰理解并规划以目标为导向的大数据技术方案等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紧缺的局面。

四、建立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应用策略

英国央行已经将大数据引入货币政策模型,开始运用大数据对英国房地产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趋势作出快速判断,如对非传统数据――互联网及社交网络中的非结构性数据加以分析,洞察英国经济起伏的早期迹象。这对我国在货币政策决算体系中引入大数据,建立金融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具有很大启示意义。

(一)推进数据融合。数据将是金融行业发展最重要的资产,也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抓手,而且随着数据产业的发展,将会变得更有价值,但封闭的数据环境会阻碍数据价值的实现。发展金融大数据平台,需打破传统的数据源边界,注重整合涉及到金融市场主体、财政、海关等部门下的海量数据、社交网络等线上和线下数据来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尽可能多的数据和资讯。首先要整合金融机构数据获取渠道,充分发挥基层人民银行监管的作用,增强对金融机构发展的关注,建立良好的数据来源渠道。其次是注重数据获得方式的发展,将各类数据分析统计系统融合,建立成为与传统统计数据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渠道。三是将金融业内部数据和外部统计数据互联,获得更加完整的分析视图,打破“画地统计”的壁垒,全面整合海关、财政、交易所、金融市场主体等机构拥有的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实现共同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并进行更高效的决策信息管理。四是注重新媒体渠道的舆情监测,在风险事件爆发之前就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增强大数据的核心处理能力。传统的信息和数据处理主要依靠序列处理技术:计算机内存要能够读完所有数据,依次进行必要的数据处理,然后进行统计或数学运算。大数据则依靠平行处理技术,它不必同时读完所有数据,而是可以分别同时提取部分数据,在对部分数据汇总的基础上,做出统计和数学运算。由于这个特点,首先应强化大数据的整合能力,这不仅包括金融业发展数据整合,更重要的是与大数据链条上其他外部数据的整合。其次是增强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利用大数据专业工具,建立业务逻辑模型,将大量非结构化数据转化成决策支持信息。例如在建立包括金融与非金融体系的宏观大金融数据系统基础上,建立并筛选宏观货币供求、微观资金流通、资本市场交易、国际收支体系、实体经济发展内部及各体系间关系的各种关联模型,建立筛选反映这些体系内外部均衡的关键指标体系及各指数的安全边界值,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连续的情景模拟和压力测试,动态测试金融体系内部以及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现状,及时预测经济金融发展可能趋势,并发现风险苗头,制定相应政策及政策组合。三是加强对大数据分析结论的解读和应用能力,关键是打造一支复合型的大数据专业团队,团队不仅掌握数理建模和数据挖掘的技术,还要具备良好的经济、金融分析能力,并能与各部门业务条线进行充分地沟通合作。

(三)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大数据安全。大数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快速提供决策信息,为央行宏观经济判断和分析管理提供更有效的手段,但如果管理不善,“大数据”本身也可能演化成“大风险”。大数据应用改变数据安全风险的特征的同时需要建立新的管理方法,进行统一监控和治理。为确保大数据的安全,应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协调大数据链条中的所有机构,共同推动数据安全标准,加强产业自我监督和技术分享;二是加强与内部各部门在数据安全和数据使用方面沟通和管理,提升管理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大数据风险管理的合力效应。

五、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工作认证、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央行掌握主动权。充分认识到大数据分析、运用的重要性,从管理体系建设、具体运用模式方面不断探索,深化金融大数据的重要作用。分层级建立大数据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大数据工作规划,组织建立主管数据部门,并对大数据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集中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承担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等工作,全面定义、收集、多方式整合各类内外部金融数据,形成授权认证、管理数据、使用数据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优化风险管理模式。构建金融大数据分析决策平台可以全面整合国家发展的多渠道、多层次、多阶段的经济数据,相应地会对风险管理模式提出挑战,应协调大数据链条中的所有机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监控和治理,与各参与者在数据安全和数据使用方面加强沟通,提升参与部门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大数据风险管理的合力效应。

(三)接入和整合互联网金融数据资源。随着电商信息流和金融流的融合,逐步实现金融化后,以阿里巴巴、苏宁云商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成为金融市场新兴主体。考虑到互联网支付下大量真实的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互联网金融数据的全量在线和多样化产生的风险以及互联网数据不同于传统的数据面向经营指标、面向群体,而是完全瞄向个体,数据结构精准于个体的特征,应尝试接入互联网金融市场数据资源,以利于风险防控和金融市场运营监控。同时,推动《互联网金融监管条例》出台实施,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央行执法权和管理权,确保具有接入和整合外部数据资源的法律支撑。

(四)建立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建立金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必须筑牢人才基础。应结合“人岗匹配”思维,准确、有效地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校行合作、专家讲座、加大岗位交流力度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能特点加强对数学、统计学、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知识的培训,促使人才管理模式升级,培养综合型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戴稳胜.基于大数据理念构建经济金融管理体系[J].理论视野,2013,(12):33-34。

[2]贾鸿飞.大数据时代银行业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金融电脑,2012,(12):25-29。

[3]李东荣.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人才培养[J].中国金融,2013,(24):9-10。

[4]涂子沛.大数据:正在到来的数据革命[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张毅菁.金融业面对大数据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外资,2013,(9):46-47。

Constructing the Financial Analysis Platform Based on the Concepts of Big Dada

Research Group

第2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数字银行的最初形态是直销银行。直销银行不依赖于传统零售银行的物理网点和柜台渠道,主要通过自助渠道和电子渠道为客户远程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直销银行一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较强的独立性,超越了电子银行的渠道范畴,成为单独的业务运营主体,实现了零售银行从网点分销到线上直销的渠道变革。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直销银行比传统零售银行的产品更简单,服务更便捷,价格更优惠,因此有更好的客户服务体验。

直销银行的发展方向是数字银行,数字银行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再造银行业的运营体系,从根本上实现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到流程银行的转型。目前,数字银行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其经营环境、金融功能、商业模式和发展路径还没有成熟或定型,和理想的数字银行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根据金融科技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研究数字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数字银行的经营环境

数字银行是在新经济和新金融环境下运营的新型银行。新经济条件下,互联网成为基础设施,个人数据成为生产资料,数据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新经济催生新金融为之服务,综合交易账户和法定数字货币是新金融最终形成的主要标志。

个人数据驱动的“新经济”正式确立

“新经济”理论在美国诞生20多年来,一直伴随着质疑和批判。在当今的在线社会,由于使用成本大幅降低,便利性大幅提高,互联网在全球大规模使用并普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上,留下了大数据沉淀,自然沉淀的数据成为生产资料。以公共服务的形式在云端对大数据进行计算,数据变得有价值、可利用。有了互联网这项基础设施,数据这项生产资料,计算这项公共服务,“新经济”才名副其实地得以确立。

“新经济”在数理环境下运行,依托于网络平台及其账户体系,边际交易成本趋近于零,交易效率有超过生产效率的趋势。相应地,经济活动的中心逐渐从生产转向交易,经济主体也从生产主体(企业)转向交易主体(个人或家庭)。“新经济”是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济形态,在微观上则表现为数据驱动的企业业务流程。比如,阿里、腾讯和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便是以平台上沉淀下来的个人数据为核心,开展相应的电商、社交网络、搜索以及衍生场景金融服务。2011年,世界经济论坛《个人数据――一种新资产的崛起》报告,将个人数据作为“最新的经济资源”,列为“新的资产类别”。专利、文艺品等人类高智力成果都已实现资产化,在新经济时代,个人大数据等低智力成果也会实现资产化。包括个人数据在内的数据资产规模呈指数级膨胀,在资产结构中逐步超越了权益性资产和实体性资产,资源稀缺性在新经济中将不再是中心议题。

账户与货币革命推动形成新金融

新经济必然有新金融为之服务,金融根植于货币,新的账户和货币形态是新金融的标志。新经济时代,网络账户是用户连接互联网的通行证,是包含用户信息价值和货币价值等个人数据的综合载体。网络账户集成了用户货币资产和金融资产,不仅能够集成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还能提供内生于网络交易的一站式集成金融服务,成为用户货币活动的大本营。中国的网络账户服务于网络交易,并衍生出支付结算和理财等金融功能。在西方发达国家,网络交易的支付结算主要由信用卡承担,并未衍生出大规模的银行账户之外的网络支付账户。目前,我国的银行账户依托于银行柜台开立,没有网络交易的基因或场景。银行账户与网络支付账户一样,都有向综合交易账户发展的趋势。

账户与货币具有天然的联系,账户革命必然伴随着货币革命。货币形态由纸币演化到电子货币之后,不同层次的货币实现了快速、低成本相互转化,现金、活期存款等预防性货币需求大幅减少。诺贝尔奖获得者西姆斯认为,随着技术进步,各种类型的资产都将有可能用来结账,成为货币。货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金融产品(或投资品)逐渐具有类似传统货币的交易媒介功能,即金融产品货币化。比如,在中国引发互联网金融热潮的余额宝等“宝宝类”货币市场基金,实际上就是基金货币化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互联网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分布式记账技术解决了交易中的信任问题,实现了价值的点对点传输,进一步弱化了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强化了其价值尺度职能。数字货币是新经济中的账户货币,未来的数字货币就是一种价值符号、一个精密的记账系统。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将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提供货币流通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

数字银行的金融功能

现代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系统具有六项基本功能,即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提供价格信息,以及储备资源和所有权分割,创造激励机制。数字银行不仅发挥信用中介功能,还将以市场信用和信息中介功能为主,朝综合化方向发展。

从信用中介到信息中介

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凭借长期积累的信用优势、信息优势和资产转换能力,承担着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风险管理和货币创造等金融中介功能。其中,信用中介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这是因为银行经营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显著降低了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及其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大幅提升了交易的可能性。但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新经济确立后,数字技术削弱了银行信用中介职能赖以生存的基础,拥有丰富账户数据的网络平台已经在一些领域替代了这一职能。银行的存款资金被大量分流,支付中介和融资中介职能受到冲击和挑战,而这些冲击的实质是信息和数据的冲击。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逐步弱化,而信息中介职能逐步强化。商业银行要巩固和发展中介功能,需要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升级。最终的理想状态是,数字银行提供交易撮合和风险管理等信息服务,不再需要资本来充当风险缓冲,从而,基于信用中介的利差收入下降,基于信息中介的服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在数字银行发展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由信用中介转型为信息中介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主要依靠电子渠道和自助渠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直销银行。直销银行是数字银行的初期形态,银行的资金端实现了从线下向线上的迁移,更加安全便捷地满足了长尾客户长期被压抑的投资需求。第二阶段,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下,基于数据获取资产的数字银行产生了,银行的资产端实现了移动化、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嵌入式场景金融服务,融资的成本降低了,流程简化了,风险透明了,如中国的微众银行、美国的Simple定位为平台中介,连接借贷双方,提供风险管理和贷款管理服务,就是信息中介的雏形。第三阶段,当远程开户得以实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法定数字货币在全社会普遍推广,社会征信体系发展完善,数字银行也会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这时,银行将突破信用中介模式下风险偏好、资本约束和运营模式等约束,主要作为信息中介连接资金端和资产端,双方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直接借贷和收益权转让两种模式。数字银行将通过融合了各类金融账户和生活场景账户的统一综合账户,为客户提供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财富管理)和价格信息。

从银行信用到市场信用

在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市场信用相继出现,至今仍发挥着各自的作用。银行信用通过存贷款机制延伸出货币创造功能,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几乎成为唯一的信用机制。新金融在我国的迅猛发展突破了银行信用,展现了市场信用的巨大魅力。这是因为,互联网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了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拓展了交易可能性边界,改变了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本身就可以定义为“金融市场”,并趋向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中介或市场情形。所以,新金融是资本市场对银行信用“脱媒”以来的第二次“脱媒”,第一次脱媒主要在传统银行的资源配置即融资功能方面,第二次脱媒则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和价格信息提供职能方面。数字银行作为新金融的一种组织形式,同时承担了中介和市场职能。一方面,突破了传统银行信用对财务报表的依赖,侧重于观测和计算在线交易行为数据,更加依赖于数据驱动的“市场”信用。另一方面,数字银行通过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传统影子银行模式开展货币转移型信用活动,通过交易资产、同业资产、投资资产等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影子”模式开展货币创造型信用活动,这些在本质上都是市场信用。数字银行的市场信用功能主要体现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资产(含数字货币)和债权类资产交易,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价格信息。一是个人数据资产交易。如前所述,新经济的资产结构中,数据资产将超越权益性资产。当前,个人数据产权不清,谁采集谁拥有,数据管理分散、混乱,数据开放、流通困难。个人数据资产与货币资产都是个人财产,当法律明确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后,底忠行便能解决交易规则和定价等问题,通过建立个人大数据资产管理与运营系统,提供数据确权、汇聚、管理、交易与增值服务。二是债权类资产交易。在我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公司和企业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将发挥直接融资工具的作用,直接向企业和居民销售。数字银行的发展方向则是进行债券的发行销售、信息披露、市场询价和债券交易等。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场外债权资本市场,大量信用评级在2A以下的企业有融资需求,数字银行将承担这类非标准债权资产及其证券化工具(含理财业务)的发行、交易和流转,成为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三是提供价格信息。这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功能,展现了信息中介和市场信用的交易中介职能。数字银行提供资金价格和资产价格,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最优的基于完全竞争的竞价机制。这种价格形成机制解决了传统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成本约束问题,丰富和完善了传统金融的“价格信息提供”功能。

结语

数字银行随着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新经济而兴起,是直销银行新的发展阶段,不仅实现了零售银行从网点分销到线上直销的渠道变革,而且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再造银行业的运营体系。新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从企业这个生产主体转向个人或家庭这个交易主体,个人数据实现资产化,数据资产超越权益性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数据成为生产资料。当前,承载个人大数据的网络综合交易账户逐渐孕育成熟,当法定数字货币在全社会普遍发行、推广的时候,新金融格局便最终成型。

数字银行是在新经济、新金融环境下运营的新型银行形态,将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转型,从银行信用向市场信用发展。一方面,数字银行将承担信息中介功能,主要提供交易撮合和风险管理等信息服务,基于信息中介的服务收入将贡献大部分利润。向信息中介转型将经历三个阶段,包括资金端线上化的直销银行阶段、资产端线上化的数字银行初期以及完全成为信用中介的数字银行成熟期。另一方面,数字银行将发挥市场信用功能,依赖于互联网上沉淀的个人大数据进行信用评估,并通过资产证券化、同业和投资资产等模式开展市场信用活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资产和债权类资产交易,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价格信息。

第3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一、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近两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收紧房地产信贷,使得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条愈发紧绷,特别是对正处于上升阶段的中小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分析当前房地产融资特点,掌握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对于与互联网金融的联姻合作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一是融资资金需求量大。不同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开发项目有庞大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难以保证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是财务风险较大。房地产企业因开发项目资金量大、开发周期长、流动效率低,加之市场结构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加大。

三是融资结构单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来自银行贷款。统计数据表明,银行贷款资金占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的50%以上。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较为单一的现状,导致银行成为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将直接影响到银行金融业,进而影响整体经济发展。

四是债券上市融资规模小。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债券融资的规模比例较小,上市融资较难。而在发达国家,债券融资规模大比重大。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渠道要求也比较高,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具备连续三年以上的,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在百分之十以上”,这就给房地产上市融资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加上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手续繁杂,审批时限较长,监管要求较高,进一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的困难度。

二、互联网金融为中小房地产企业解决资金难问题开辟新路径

针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开辟新的融资模式和途径,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已成为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将互联网金融与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结合起来,作为破题的新思维、新方式、新途径,不失为益举和良策。

第一,针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互联网金融可缓解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问题。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搜索引擎定位功能等科技发展,通过互联网平台,中小房地产企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单位和金融机构之间在这个平台可以众筹、众创、众建,拓宽融资渠道,跨越时间、空间实现零距离接触,实现现金流和信息流的合作。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下降,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成本大幅减少,资源配置的效率大幅提高,融资成本、融资门槛降低,满足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二,针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风险高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可一定程度上将风险分散化。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方面,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关联性强,使其常常被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杠杆,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较高。财务风险方面,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中小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而互联网金融在风险管理方面,能够有效化解房地产企业中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积累和数据挖掘工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交易体系获取交易双方的信息,将交易主体的资金流动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下,降低信息处理和加工成本,提高风险及信用违约管理的可靠性。

第三,针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数额大、融资期限长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可提供创新性、多样性的融资方式。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需要进行对外融资。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显示,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96537.7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4778.4亿元,占本年到位资金的15.31%。互联网金融可为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中小房地产企业各具特色的业务模式,P2P模式、众筹模式等开放的融资,可以减轻银行和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压力。总之,互联网融资创新模式的多样化以及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为房地产企业解决资金问题提供了契机。

三、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依托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兴金融业态,作为金融与网络技术结合的产物,在为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提供新路径,促进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同时,自然也留存了互联网技术的风险和传统金融机构具有的风险基因。但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并不是这两种风险的简单相加,它还具有自身独特的第三重风险。其中,互联网技术的风险包括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和技术支持风险。而传统金融风险则包括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第三重风险是指金融风险扩散速度较快对金融监管要求更高及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增加,并包括征信风险、信誉风险、收益风险、法律风险及破产关停风险等。因此,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成为推动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和发展的关键。

1.从立法的角度看,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加快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立法,尽快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让监管执行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有效遏制违规行为。二是明确法律监管主体。重新梳理和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产品,明确监管主体。三是制定全面的市场准入办法和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该对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严格审查其准入资格,从源头防范系统性风险。

2.从监管的角度看,应形成严格的监管监督体系。政府应鼓励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推动传统金融业、互联网行业和房地产业的融合,搭建合作平台,让互联网金融迸发出更多的生机活力,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让中小房地产企业受益。同时,也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管理,要明确完善监管体系,防范互联网金融对中小房地产企业系统性风险,加快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打击互联网金融欺诈、乱集资、乱吸收存款,同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4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小银行;会计核算

引言

在金融市场日益繁荣的今日,我国的会计准则针对金融工具的核算也在逐渐完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出台让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更能体现经济业务实质的同时也对占据金融企业主体地位的银行带来了各方面的影响。而中小银行由于自身资源的限制又将面对更多影响和挑战,需依照自身的金融资产情况和软硬件条件来设计应对方案,积极面对新准则带来的变化,保障平稳运营。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及推进情况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通常所说的新金融准则是指以下四个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准则与旧准则对比,最大的变化有三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减值处理与套期会计。新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第二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第三类以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在后续减值的处理上,由已发生损失改为预期损失。在套期处理上扩大了套期范围并采用更关注经济关系的定性测试。

(二)新准则的推进情况

2017年财政部新准则,2018年1月1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施行,2019年1月1日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保险公司除外)、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是在2020年年终决算前一日即12月30财政部发文,准许实施新准则有困难的非上市银行在新准则的实施时间上又进行了推迟,最终将执行新准则的时间改为2022年1月1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为金融企业的银行,拥有大量的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会对其带来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准则的过程中各类银行面对着各种挑战,其中中小银行因为自身软硬件条件的限制表现得尤其突出。

二、新准则对中小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来说,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都产生了较大变化,虽然从数量上由原来的四项缩减到三项,但在内容的涵盖上却变得更加丰富。在分类逻辑和标准上新旧准则也存有差异。在实施新准则之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分为四类:贷款和应收账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旧准则在划分标准上主观性更强,更多依据的是管理层的意图,缺少客观的判断标准。而在新准则中,金融资产被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三类。其分类要结合企业经营者持有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资产所具备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简称SPPI特征)综合判断,同时经营者具有“有条件的”的指定权。大体而言,权益类投资工具不具有SPPI特征,根据业务模式分为FVTPL类或FVOCI类。而可以通过SPPI测试的金融资产工具(一般为债权投资),若以长期持有收取本息为目的则分为AC类,若以短期出售实获取资本利得为目的则分为FVTPL类,若以前两者兼有则分为FVOCI类。新的会计分类和计量方式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成效。金融资产分类及后续计量上的变化,给中小银行的会计核算带去较大影响。一是由于银行拥有的资产绝大多数都是金融资产,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导致原有金融资产包括发放的贷款、在金融市场上买入的债券以及进行的大量同业投资都涉及成本、收益等科目的账务调整是个巨大的工程,无须赘述。二是由于后续处理的变化导致金融资产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发生了变化,在初始分类是要更加慎重。这也是新准则重视业务模式的顶层设计对财务结果传导机制的体现。例如在进行少量股权投资时,若是不以交易为目的在旧准则时,可作为可供出售类,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归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影响经营利润。在新准则下,若指定为FVOCI类(之后不得重分类),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利润,不能体现为管理者的经营成果。因此,需考虑企业对金融资产的投资战略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金融工具的业务管理模式,而中小银行在这方面本身就有准备不足[1]。

(二)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在新准则下,减值模型由原来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变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这种改变使得减值准备的计提更具有前瞻性,但银行可能也需要计提更多的减值准备。新准则下减值的计提变化主要体现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和计提方法上。从计提时间上来说,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之后就有可能需要开始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不论是否出现确定的现减值迹象。而原准则,一般从初始确认时无减值准备的计提,后续在事实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下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旨在提高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解决原准则中减值准备计提“过少、过迟”的问题。以一般模型为例,从计提方法上来说采用三阶段模型,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进行计量,且属于减值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均采用相同减值方法,例如,针对特点担保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或者持有的承兑汇票也采用同样的方法。银行会计人员需掌握企业所拥有金融资产计提的实际方法,通过适宜的手段来推高其会计核算效果,使企业的金融资产的核算能更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若某些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发生一定程度的恶化,在开展计提测算前要将可能出现的信用损失放置到减值计算中,增加减值的现金数额,并提前开展计提减值工作。从前期已实施新准则的银行年报来看由于减值准备的增加导致净资产的减少,资本充足率也会受到一些影响。特别是资产规模越小的银行,切换日减值准备上涨幅度更大,由此可推测,对中小银行来说,在实施新准则后其还将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三)套期会计及列报处理

套期会计是一种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对冲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利得和损失,减少利润的波动,体现企业管理风险的效果。原准则中套期会计的使用有较多要求,导致虽然事实上从事了套期业务但在财务上无法运用套期方法进行处理,造成在会计核算上不能体现企业对损益管理的效果。新准则中引入新模型,提高了适用性,降低了门槛,使其能真正反映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另外由于金融资产分类及核算的改变,也为金融资产的列报带来一些新要求。相关人员要严格遵照当前此类资产的分类,例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特有的“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金融投资:交易性资产项目”等,在实施新准则后,其对应的科目及填列方法就是以新的分类为标准。同时因为实施新准则后按规定未调账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应按照指南规定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三、中小银行实施新会计准则面对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一)提前做好已有金融资产分类工作

实施新准则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要将其全面实施,完整地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现有业务进行准确地核算,既对会计核算系统、银行管理水平和专业人员素质等很多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也将会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在实施工作的开展方面要注重渐进性,进行逐步推进。在实施新准则之前,首要的就是将已有金融资产按照新准则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于银行拥有的资产绝大多数都是金融资产,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导致原有金融资产包括发放的贷款、在金融市场上买入的债券以及进行的大量同业投资都涉及成本、收益等科目的账务调整是个巨大的工程。按照新准则要求,进行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是要经过SPPI测试另一个就是要明确管理者对该金融资产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于SPPI测试,要建立相应的测试流程,对现有金融资产进行分析,严格按照流程得出SPPI测试结果。在明确金融资产的经营管理模式方面,需要与管理者积极沟通,明确该资产持有的目的,以及确认为不同类别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符合管理者的预期。在做好分类之后,提前测试新分类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变化,因而金融工具的分类是新准则的基础,是企业实施新准则的前提和基础。

(二)提前布局建立新损失模型

相对大型银行而言,中小银行在系统科技投入、历史数据的完善程度以及可获得资源上处于弱势,导致在模型建立等方面更为薄弱,例如很多中小银行都没有构建内评法。在新准则下要求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减值,这就需要中小银行根据自身已有的历史五级分类迁移数据,对来预测后续的违约情况。而其实在违约损失率方面中小银行的积累的历史数据也存在数量少,导致难以满足新准则下去估计减值计量参数。普遍情况下,各家机构不得不为采取监管规定的普遍计提标准预期减值[2]。为实现新旧准则平稳过渡,新准则实施之前,中小银行就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积极准备,提前梳理自身业务做好布局;二是要尽快完善各项业务的基础数据,并建立与减值相关的数据管理标准和收集流程;三是针对不同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目标,由易到难;四是建立专业团队,在转换日前用实际数据不修正,使得模型可以更加科学合理;五是新旧准则转换后仍需持续监督、验证、优化不断将模型进行完善和建设。在建立模型的过程中,中小银行内部的财务人员需全面学习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内的重点内容,在建立减估值数据库期间,详细分析该类数据的主要特征,数据库信息会受多重要素影响,质量、细分度与可获得性都会改变数据计量模型的建立。在搭建估值模型时,要利用合适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与归集的畅通性,科学设计其内部各项关键性环节,利用适宜的测试与评估来完善模型内部数据,提升其应用的合理性。此外,财务人员还需将会计核算制度与减值模型相结合,利用其内部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影响会计核算的关键指标,强化制度内部数据的专业度,并完善会计核算流程,加强银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同时中小银行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参考已经执行的比较成熟的计量模型和执行标准也是一种成本效益较高的方式,既可节省新旧准则转换的时间并且也可降低实施转换的成本。

(三)积极准备,加快信息系统的改造

新准则的实施后,银行现有会计核算系统的核算规则应复核其对金融工具的核算规则,那么会计核算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就是必然要求。而要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将其全面实施,则需要将与会计核算系统相关的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和改造,例如与银行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业务活动相关的前台操作系统、报告系统、估值系统等都需要配合进行改造,一是为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相关数据以进行正确的计量;二是自身在业务管理方面也要达到新准则在信息披露、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虽然是中小银行,但就其现有的信息系统而言也是非常庞大的,中小银行现有系统大多非自身开发,需要依靠外部资源,各系统本来就相对落后且整合度不高,导致改造难度大。因此,如何对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换代,是中小银行在实施新准则过程中面临的又一项挑战。中小银行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利用后发优势,积极借鉴前期已进行新旧准则实施的大型银行的经验,明确改造思路,以加快系统改造工作。或者利用自己现有的外部资源,跟现有的系统开发商加强沟通,利用其在专业领域的经验和资源,将系统业务外包,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在前进的路上少走弯路,准备好新准则的验证工作,把好关键的验收关,尽快实现新准则的全面应用。

(四)建立沟通机制,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不止涉及核算规则的改变,还涉及风险模型的建立、资产经营管理的方式确定等各方面,新准则的核算规则改变的目的在于让会计核算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经济业务,若各部门的沟通连接较弱,信息不能及时传递,业务不能有效沟通,将会使其最终的会计核算质量大打折扣。因此,新准则的实施也给银行内部的业务协作流程提出了要求[5]。一方面,中小银行内部需建立会计管理系统,利用专业性制度来逐步规范会计管理流程,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与各项会计业务相融合,切实增强财务管理水准。管理人员应将财务管理系统划分成多项内容,理顺财务业务的管理流程,强化会计管理的专业性。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财务人员可借助网络信息系统来全面分析新金融工具内会计准则的各项内容,充分理解该准则下的各项管理要求,切实提升增强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另一方面,银行内部的财务人员需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加强沟通交流的力度,及时考察财务业务或相关数据可能遭受的风险。在新会计准则的带动与影响下,银行内部金融产品的管控内容将极为分散,其内部涵盖了多项管理内容,为探究相关产品的实际价值,财务人员需与信贷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投资业务部门等进行通力合作,依照准则要求,及时发现该产品背后的各项价值,精准判断其给银行经济带去的影响,提升准则实施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多种金融工具与各项新准则的出台,中小银行应及时加强对该准则的学习,理解背后的含义,通过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新准则的全面应用,并在后续的工作总持续优化自身会计核算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巫银华.中小银行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大众投资指南,2020(23):120–121.

[2]陈静.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解读[J].中国集体经济,2020(25):121–122.

第5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产融结合;债务融资成本;持股金融机构

一、引言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支持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结合试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2015年11月18日陆家嘴跨界产融联盟成立,使民营企业产融结合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在我国实现“三去一降一补”重要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3月2日印发《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选择一批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可见,政府在企业面临持续走低的经济形势和严重的融资约束背景下,也大力支持企业走产融结合道路,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那么在我国股市低迷、资本市场不完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环境下,产融结合能否帮助企业更好地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呢?产融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又会对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当前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产融结合动因和经济后果的研究,认为产融结合的动因在于:构建融资平台,实现管理和财务上的协同效应,获取超额的利润[1];借助信息和激励优势以及依靠特殊的资金借贷关系优化内部资源配置,降低外部交易的搜寻成本、签约成本和监督成本等[2];有效支持产业资本的扩张和结构调整[3];满足融资需求,实现资产保值和发展转型等[4];缓解融资约束,实现协同效应和分散风险[5]。对于产融结合经济效果的研究主要从公司业绩、运营效率[6-7]、风险管理[8]以及缓解融资约束[9]等方面进行,尚未有文献考察产融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本文采用2008—2015年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数据,研究了上市公司产融结合深度和广度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总体上能够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尤其当上市公司持股上市金融机构时这种效应更加显著。同时,考虑了企业内部问题在产融结合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关系中的影响。研究结论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运用产融结合实现良好的债务融资,促进发展;同时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强化和指导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数量是产融结合程度的重要体现。由于上市公司与所持股的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能够产生较好的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且这种效应随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加而变得更强。一方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处于不同行业,在业务上能够实现相互补充,互相支撑;另一方面,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收益能够在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之间实现共享和互补。通过持股更多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能够产生规模经济优势。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数量越多,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就越多,可获得投资资金就越多,且持股这些金融机构使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受同一主体的控制,相互之间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多,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成本[10]。此外,持股金融机构家数越多越能构筑更加庞大的金融关系,通过良好的金融关系能够为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提供较好的便利,同时由于金融关系的存在使得金融机构愿意为上市公司提供信贷优惠,降低债务融资成本。

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1: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与债务融资成本负相关。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上市公司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当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越高时,上市公司就越有可能进入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直接参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决策,产生决策效应[10]。而这种决策效应使得上市公司能够更加方便地从金融机构获得债务融资,因此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加优惠的债务融资[11]。此外,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越大,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越大,越能够进入到金融机构的内部高层决策系统,这就拉近了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的“信息距离”,降低了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此可以与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金融关系。这种金融关系资源能够拓宽上市公司获取债务融资渠道和提供融资便利,降低了上市公司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而随着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金额的上升,上市公司在金融机构中的控制权和决策权越大,那么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成本也将随之降低。

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金额与债务融资成本负相关。在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单一的背景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约束,信贷资金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信贷资金的供给依赖于金融机构对资金需求方信息和违约可能性的了解。由于上市公司通过持股银行,拉近了银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距离”,使上市公司能够更加便利地从银行获取更加优惠的信贷资金,降低了债务融资成本。而财务公司作为内置于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助于股权连带关系,相对于外部金融机构其对集团上市成员更加了解,降低了借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违约风险和道德风险,能够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优惠的信贷资金[12]。此外,持股集团财务公司为上市公司债务融资传递出两种信号:一是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风险能够通过股权关联分散于集团成员中;二是集团财务公司雄厚的现金流以及较高的声誉为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了隐形的担保。而持股证券公司、信托、基金、保险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虽然也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债务融资,但这种融资主要来自于金融关系和金融担保效应,无法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信贷资金,因此,相对于持股这些金融机构来说,持股银行和财务公司能够更好地降低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成本。

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3:相对于上市公司持股其他金融机构,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更能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上市公司持股的金融机构既包含上市金融机构,还包括非上市金融机构。由于上市金融机构和非上市金融机构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投资者关注程度和政府监管程度方面都存在差异,使得上市公司持股这两类金融机构所传递出来的信号存在差异。在我国,存在许多地方性的银行和其他非上市金融机构,数量庞杂,且分布地域非常广泛,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其分支机构。但是,相对于非上市金融机构,由于上市金融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需要接受证监会、银监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其财务和经营管理信息的监管,因此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持股上市金融机构能够为上市公司向金融机构债务融资传递出一种积极的信号,这为上市公司从外部金融机构获取债务融资提供了“隐性担保”和便利,能够更好地降低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4:相对于上市公司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持股上市金融机构更能降低债务融资成本。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用2008—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样本数据,考察上市公司产融结合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上市公司持股上市金融机构和非上市金融机构的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并经手工收集整理,而样本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宏观经济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数据。同时本文删除了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持股上市与非上市金融机构的数据、ST类上市公司以及数据不全的样本,最终获得了3724个样本观测值,采用Stata13.0和Excel对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分析。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选择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债务融资成本,借鉴Pittman和Fortin[13]、李广子和刘力[14]、Minnis[15]、魏志华等[16]、陆贤伟等[17]的研究,以财务费用与负债总额之比来衡量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本文的解释变量分别为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金额、是否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以及是否持股上市金融机构;同时依据李广子和刘力[14]、蒋琰[18]、魏志华等[16]的研究,控制了金融生态环境、企业规模、债务风险、成长能力、盈利能力、上市年限、产权性质、问题、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规模、股权集中度以及年度和行业等变量的影响。具体模型设计如下:Cost=琢0+琢1Number+琢2Bankers+琢3Size+琢4Lev+琢5Growth+琢6Roe+琢7Date+琢8State+琢9Duality+琢10Directors+琢11Indire+琢12First+琢13Ac+∑Year+∑Industry+着考察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是否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是否持股上市金融机构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时,分别用Money、Bank、List替代Number进行回归。变量选择及其解释如表1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表2报告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差异较大,最大值0.89,最小值-1.08,均值0.04,这可能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自身财务特征、公司治理特征以及业务特征的差异造成的。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也存在很大差异,持股最多的达到13家,最少的只有一家,而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差异则不是很大,且样本公司绝大部分是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大部分是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这是因为,在我国上市的金融机构相对较少,而非上市的金融机构比较普遍,尤其是地方性银行遍布全国。此外,样本公司的财务风险、成长能力、盈利能力、上市年限、董事会规模、独董比例以及股权集中度和问题都存在较大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表3报告了主要变量的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持股上市金融机构与其债务融资成本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038,在5%的水平上显著,初步表明上市公司持股上市金融机构能够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但对于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家数、持股金融机构金额、是否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与其债务融资成本相关性不显著。上市公司产权性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其债务融资成本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偿债能力、问题与其债务融资成本则显著负相关,初步表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越能更好地监督和评估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一般地,偿债能力越强的公司其外部获取资金的能力越大,融资成本相对要低。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表4报告了上市公司产融结合深度与广度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1)显示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与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为-0.001,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见,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越多越能够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但这种作用不显著,有可能是因为当前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家数还普遍较少,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关系尚不稳定,加之外界宏观经济形势并不乐观,尚未发挥产融结合在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中的作用。回归结果(2)显示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与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为-0.009,也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产融结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只是这种效应还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有可能是因为当前我国股市并不稳定,近年来资本市场频繁波动,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金额尚不足以参与到金融机构的顶层决策,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还相对较弱,未能完全发挥出产融结合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的作用。回归结果(3)则报告了上市公司是否持股上市金融机构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回归系数为-0.006,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当上市公司持股上市金融机构时能够比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更好地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回归结果(4)显示了上市公司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回归系数为0.0001,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与持股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并没有更好地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这有可能是因为当上市公司持股银行与财务公司时,一方面银行对上市公司的情况更加了解,上市公司所有的缺陷信息都暴露在了银行面前,银行能够更加有效地监管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内部信息优势,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财务、业务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足,对其债务融资成本产生重要影响。其余控制变量如表中所示,在此不再赘述。

(四)进一步分析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管理层与股东往往存在较严重的利益摩擦和冲突。管理层受托经营公司,有其自身的个人利益,当管理层与股东冲突比较严重时,管理层很有可能作出并不理智的融资行为,增加融资成本。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拉近了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距离,上市公司内部问题的严重程度很有可能会影响到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成本。因此,需要考虑上市公司问题在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中的影响。如表5回归结果所示,从总体上看当上市公司问题越严重时,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金额和持股上市金融机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债务融资成本。这可能是因为,上市公司内部问题越严重时,内部经营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等可能存在越多的缺陷,而持股金融机构拉近了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间的距离,使得金融机构提升其债务融资成本,以防范由于问题带来的风险。而当上市公司问题越严重时,相较于持股其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能够更好地降低债务融资成本。这可能是因为,银行和财务公司对公司管理层的过度自信,对于管理层的资金需求及其盈利能力有较好的掌握。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2008—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数据,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产融结合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和金额越大,在一定程度上越能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相对于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持股上市金融机构能够更加显著地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相对于持股其他金融机构,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这类金融机构并不能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进一步研究发现,总体上看,企业面临的问题越严重时持股金融机构越提高了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依据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由于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家数和金额相对较少,尚未发挥产融结合的规模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对持股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还相对较弱,未能发挥融资便利和降低融资成本的效应,因此,上市公司应该适当扩大对金融机构的持股份额和家数,以更好地利用产融结合带来的融资便利和低成本融资。(2)持股上市金融机构为上市公司债务融资传递出良好的信号,促进了债务融资,因此,上市公司应该尽可能地选择持股上市金融机构,以便降低债务融资成本。(3)持股银行或财务公司还尚未实现低成本债务融资的效应,应该积极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加强上市公司与银行或财务公司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实现低成本的债务融资,提升债务融资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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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从市场竞争的规律来看,网络经济最为普遍地体现着边际成本递减规律这一基本经济规律(王刚刚,2008)[6],互联网金融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边际成本递减的趋势。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网络经济时代的新生势力具备网络经济特有的资源优化配置特质。互联网金融借助计算机网络与信息技术迅速崛起,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知识要素为主要驱动,以移动互联为基本工具,通过大数据应用能够增加企业和价格的透明度,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和交易摩擦成本(韦雪琼,2012)[7]。其次,信息是互联网金融运作中的核心资源,基于消费群体的投融资需求创新产生的金融信息产品具有明显的客户锁定特性,使其客户规模迅速扩大,正外部性效应不断扩大边际效益,呈现边际成本递减趋势。再次,依据梅特卡夫的网络价值法则,基于移动互联信息系统的在线处理与生成功能促进金融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提高整体互联网金融的总价值,满足金融消费群体的效用最大化需求。所以互联网金融低廉的交易成本为其自身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在信息共享、资源配置优化的全球经济浪潮中,互联网金融的边际成本递减特点赋予自身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

二、先进的数据技术

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应用与信息处理技术在解决传统的客户准入、产品营销以及风险管理上优势突出。在客户准入上,互联网企业通过网络痕迹处理技术,可以在日常运营中积累大量超越一般财务报表的客户“软信息”,并通过计算机数据分析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通过计算机行为跟踪技术实时调查、监督客户的交易行为,有效地甄别异常状况,消除信息不对称障碍。在产品营销上,互联网金融企业联合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等组织将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搜索引擎技术与金融咨询、在线服务等金融专业技术相互融合,借助系统化数据仓库,通过清单式筛选集中整合目标客户,及时准确地触点营销,将互联网金融营销推向综合化、批量化、精准化和多元化。在风险管理上,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技术,利用交易记录、买家评价等客户信用代表性指标,构建互联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识别网络客户信用状况,通过公开违约和降低评级信息等方式,增加违约成本,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侵蚀态势冲击商业银行

当前,互联网企业借助自身固有的优势条件,在支付、结算和融资等金融领域广泛迅速布局,以不断高涨的势态逐步改变银行独占资金的格局,以不可逆转的侵蚀态势冲击以商业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与盈利能力层面带来颠覆性、系统性、综合性、持续性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支付中介

从理论上讲,金融脱媒滋生互联网金融参与金融市场竞争,互联网金融创新符合金融脱媒的大趋势和内在逻辑。支付结算中间业务作为传统银行的三大核心业务之一,正遭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全方位挑战,集中表现为互联网金融脱离传统金融机构中介人,资金供需双方直接进行交易,资金在传统银行之外循环。随着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活跃,基于个人通讯设备以有线或无线通信技术传输货币价值结算的互联网在线支付规模呈爆炸性增长,互联网支付系统直接占领银行支付系统平台,颠覆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的支付中介的地位。从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的数据看,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56.43亿户,较上年末增长14.93%,增速放缓4.53个百分点。其中,占银行结算账户的99.37%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56.07亿户,增速放缓4.56个百分点,互联网支付系统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支付结算系统正快速蚕食传统银行的垄断地位[8]。2013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不包含短信支付)交易额规模达到7750.8亿元,与第三季度相比增长131.9%;支付宝、拉卡拉、财付通占据了超过市场90%的份额,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的冲击进一步加剧。[9]

(二)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融资格局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存贷款利差在长期趋于收窄,对于数量众多、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的小微企业而言,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资金的难度加大,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可获得性低。一方面,网络融资平台以搜索引擎集中客户削弱冲击传统银行的客户开发力。互联网融资平台借助大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用技术,整合外部资源搭建的电商融资平台、P2P融资服务平台,准确锁定并细分目标客户群,减少客户开发成本,冲击传统银行的零散营销模式。另一方面,网络融资平台以市场价值撮合交易消减传统银行的资源配置力。网络融资平台依据客户融资金额、利率与期限,遵循撮合成交的市场机制,以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批量化与专业化的一对多、多对一等多种金融借贷组合模式,满足小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生命周期性金融服务需求,提高资金匹配效率。互联网企业不依赖于实体平台进行纯粹的客户集中与撮合交易,是一种脱离传统金融银行中介的侵蚀活动,冲击以商业银行为主的传统融资格局。

(三)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分销渠道

运用大数据展开金融产品营销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抢占销售市场份额的惯用策略。不同于传统银行的单一销售模式,互联网金融打破物理渠道借用平台优势,通过打包销售向处于各个交易环节的客户提供组合型产品,互联网大数据的分销渠道与营销理念冲击商业银行零售营销模式,物理渠道延伸至虚拟渠道。在客户锁定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雄厚的数据积累与系统化处理技术为批量化分销提供基础。互联网使用者的访问数据经过客户行为分析、目标客户筛选、数据挖掘等处理,搜索客户金融需求,目标客户定位更精准,市场管理更精细。在产品营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多样的金融产品与展示形式平台,通过与金融消费者的互动支持金融消费创造体验价值,以多层分销渠道加快对传统银行物理营销渠道的客户分流。

(四)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盈利方式

在传统的单一盈利模式下,传统银行的收入结构由核心业务结构决定,收入来源由利差决定;其绝大多数都是依靠大企业、高端客户存贷款业务寻求综合收益,盈利能力的提升基本延循粗放式增长模式,极易受到市场波动与经济浪潮的影响。虽然目前部分银行转向单纯追求低成本低风险的金融服务,但此类调整对盈利水平与盈利能力的贡献度明显不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根据目标客户的消费模式以及消费习惯实现初步甄选,专注于快捷、高效、低成本的通用服务,提高了金融需求和服务渠道共性的集中度,一定程度上改变商业银行传统的物理网点分层服务与盈利模式。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挤压,银行业绩增速持续放缓,2011年全行业利润增速为36.34%,2012年为18.9%,2013年上半年同比增长13.83%,较2012年上半年增速下降9.47个百分点。[10]互联网金融热浪冲击着商业银行盈利方式,削弱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蚕食其利润来源。客观上,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标准和产业格局尚未形成,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态势冲击传统商业银行,多形式的互联网金融逐步显示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替代效应,其侵蚀态势引发银行业的“骨牌效应”。从短期来看,互联网金融新势力的变局尚不会颠覆传统银行业。从长远看来,移动互联交易规模的日益壮大以及监管的日益严格,互联网金融势力也必将逐步完善信用创造和融资服务这两项银行核心功能,从而对传统银行业产生根本和深刻的影响。

四、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从当前发展态势看,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正改变着金融业态,并将引起商业银行深刻的变革。面对互联网金融侵蚀势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审视互联网金融业态,重视大数据的开发利用,主动推进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实现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产品创新、业务流程、数据技术、风险防控等领域进行的全面调整和深度转型。同时将其作为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有效抓手,灵活应对,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资本的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在适应调整中以竞争求发展,是传统银行适应时代要求的重要选择。

(一)树立互联网思维做实用户体验

从运营思维上谋变,实现传统网点产品推荐与移动互联用户体验的有机结合。对于传统银行而言,应战互联网金融的步步侵蚀重要的是从经营理念上谋变,运用互联网经营思维做实用户体验,提高用户黏性。针对客户群体金融需求的快速变化,传统银行应加快转变服务意识,由“产品中心”向“客户中心”转变,摒弃一贯的物理网点推销式经营,选择互联网平台探索“大数据”经营模式。根据数据信息细化客户群,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客户端定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满足众多客户自主通过移动金融服务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灵活下载的用户体验诉求。

(二)应用互联网营销拓展服务渠道

从营销渠道上谋变,实现传统物理网点营销与新型移动互联营销的有机结合。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分销渠道侵蚀同样可利用互联网模式,深度挖掘互联网整合力,将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与移动互联对接,拓展线上营销与服务渠道,密切前后动,推进集约化管理。传统银行拓展营销服务渠道关键是充分发挥自身资金实力、社会认知、基础设施、物理网点等各方面的优势,提升联动运营能力,将客户营销、产品应用、风险管控、数据处理等集中于信息技术层面统一设计。最终形成以物理网点与虚拟网络并行,线上与线下同步的客户开发,跟进营销的互联网模式,谋求双倍的盈利。

(三)整合互联网模式升级业务体系

从业务体系上谋变,实现金融工具在线集中与金融产品在线集聚的有机结合。应对互联网金融侵蚀,传统银行若简单地将产品、业务置于互联网之上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开发适合金融互联特点的金融产品组合,升级业务体系融。一方面,充分利用综合资源将传统银行中后台信贷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在线金融、移动金融、电子商务、融资平台等新兴技术模式加以整合,形成在线业务办理的O2O经营模式。另一方面,融合线上与线下的信息将网上支付、投资理财、网络信贷等功能集中于特色网络金融产品之上,构建与网络银行相适应的业务体系,同步升级业务流程,实现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四)遵循互联网逻辑组建专属架构

从组织构架上谋变,实现传统金融组织构架与网络金融组织构架的有机结合。打造互联网金融专属组织是一个系统战略,需要遵循互联网逻辑,凸显金融属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属性决定专属组织要联合创新研发与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独立于对公业务与对私业务,以从专业部门到事业部门再到专营银行为构架目标,为银行的网络营销转型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互联网逻辑思路决定专属组织需要从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出发,具体划分移动支付、网络信贷、互联分销等职能部门,重点调动全行资源,寻求在客户网络营销、产品研发推广、网络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突破。

(五)运用互联网技术夯实数据管理

从数据管理上谋变,实现基础数据仓储建设与综合信息融合处理的有机结合。大数据是连接平台、用户、金融的重要工具,运用互联网技术夯实数据管理是银行转型发展的重点。一是夯实数据仓库建设。除了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协议签约等信息,传统银行应拓展信息渠道,广泛搜集用户商品在线订购、商户经营、物流配送、信用评价等非金融信息,进行结构数据和非结构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建立数据仓储库。二是提高信息融合水平。根据客户消费习惯与金融诉求建立涵盖客户条件与产品条件为主的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并以此作为数据模型的参考体系,提高目标客户属性与产品特征要素的匹配度。

(六)借助互联网创新加强风险防范

从风险防范上谋变,实现网络业务创新发展与交叉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机结合。传统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并不会因为网络金融业务与产品的创新而消失,借助互联网金融创新,提升风险防控方法与手段,实施风险分类管理。针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风险,实施差异化灵活定价方法及时化解;针对平台客户违约风险,加大线上线下的双重违约惩罚,降低客户信用风险;针对全电子操作流程中的技术风险与操作风险,提高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给予用户线上操作演示与风险提示;针对互联网效率所提升的风险发生、转化、蔓延速度,完善风险预警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加大风险处置机会,降低风险传染概率。

五、结语

第7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对策

金融工程学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飞速发展的一门新型学科,它包含了金融、数学、工程学、统计等学科[1]。金融工程的核心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者业务的开发设计,其本质在于提高效率。

一、金融工程的特点

从以往对金融工程的运用中可以看出,金融工程就是一切金融活动的工程化,而工程化是指结合其它学科的内容来处理特殊问题的规范化过程。金融工程的主要特点就是工程化,是根据无套利均衡理论进行思考,并且在结合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组合复制技术。金融工程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回避各类金融风险,从中寻找获取利益的机会,加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2]。金融工程作为现代管理金融风险的主要手段,其中本身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数理化,因为在金融工程的使用中涉及到许多复杂、深奥的数理知识,需要人们掌握数理化的相关知识以及各种处理方法才能够有效的运用,所以,数理化是金融工程较为明显的一个特点,目前,对于数理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已经成为衡量金融工程的标志。

二、金融工程和传统风险管理方法比较之下的优点

在金融工程学没有具体形成以前,人们主要运用三种手段对风险进行管理,分别是资产负债管理、保险、证券投资组合[3]。这三种手段在风险管理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把这三种管理手段和金融工程相互比较,能够发现金融工程在管理过程中有以下几个优点:

1、准确性和及时性

市场中基本工具的变化影响着金融产品的价格,而金融工程就是以基本工具为手段滋生而来,变化的趋势存在着微妙的规律,金融工程的性质能够让期货交易在逆向相等的操纵下发现金融风险,并且能够在交易过程中准确的防御风险。另外,流动形成的市场能够及时的根据市场价格做出相应的反应,有效的解决了风险管理中的时间滞后现象。

2、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

目前,在市场中主要应用的金融基本工具有:现金、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把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金融风险的远期、期货、互换进行结合,形成了现代金融工程所应用的基本工具箱。通过各种各样的组合,形成了巨量大金融创新产品,扩展了投资者的投资角度、投资类型,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合理的投资组合机会,能够有效的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还因为金融市场中拥有“套利”机会,投资者根据金融创新就能够获取没有风险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商品如果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失去了价格平衡,使用套利这种方法短时间内就能使产品的价格恢复平衡。

3、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事件,比如: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等都说明了,传统的控制风险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于现状,必须要开发出新的方法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4]。从控制风险的思路出发,目前主要有两种控制风险的思路,一种是把指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把自己分别投资在几个或者多个项目中,当金融风险产生时,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小的,证券投资组合就是这种思路的主要表现,在面对非系统性风险时,这种方法能够较好的减少非系统性风险为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但是,当面对系统性风险时,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收到的成果几乎微乎其微;另一种是把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承担或者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风险越大意味了利益越大,投资者不能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可以转移给其他投资者进行处理。金融工程就是属于这种方法,运用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以及合理的控制风险等形式,能够让投资者合理的避开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当前,金融工程已经变成现代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中最主要运用的方法。

三、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衡量和控制风险及回报之间的所得所失,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风险、行业风险、数量风险、法律法规或政策风险、人事变化风险、自然灾害或突然事件等风险,而把金融工程运用到这些风险中都能起到不错的效果,以下针对风险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几种风险进行分析。

1、金融工程在投资风险中的应用

根据相关资料得知,投资者如果在全球各个国家的股票市场进行分散化投资,能够有效的扩展股票投资组合的范围,从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都使用这种方式进行投资,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这几个国家较为突出[5]。但是,部分国家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因为外汇制度的约束以及对流动资产的管理,不能把过多的资金投入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中进行操作。而金融工程的产生,全球各个国家的投资者都能够运用金融工程所制造的国际股票收益相互交换这种金融商品,就能有效的解决掉这个问题,从而满足了全球投资者的需求。

2、金融工程在风险中的应用

风险是指企业所有者把企业控制权转交他人进行,而所有者则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到企业利益的分红中,目前,部分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把股东利益最大化放在企业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没有考虑到股东的感受,甚至有的企业管理者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在任职期间的权益而牺牲了企业长久的发展[6]。在这一现状下,企业股东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来收购本企业,在股东所占的股权成为企业中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时,就会成为企业的管理者或者可以对企业进行重组。

3、金融工程在数量风险中的应用

数量风险是指市场对某一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以及交易数量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也许会来自企业的生产方面,也有可能会来自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方面。在以往主要是根据调整企业的生产过程来控制数量风险,但是,这种调整方法所产生的费用相对较多。在金融工程实现以后,根据数量风险的特征,金融工程制造了两种新型产品,分别是产品期权和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分析宏观衍生的金融产品交易,从而分散和避开数量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促进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中发展的对策

金融工程是根据社会需求而衍生的产物,顺应了时展的潮流[7]。首先,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明确金融工程在我国风险管理发展的地位;其次,针对我国金融工程发展较晚、缺少专业性人才的现象,在对金融工程的运用和研究中,缺少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政府应该聘请一批金融工程专业能力较高的人才来我国授教,在学校开设金融工程相关联的学科。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让工作人员能够对金融工程有着全面的了解,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金融工程的相关运用。最后,对我国目前的经济体系和金融系统进行改善,要充分的认识到制度和业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需要把金融工程的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机构的需求以及存在的风险有效的结合起来,合理的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的金融工程方案。从事实的角度而言,金融工程本身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只能通过金融工具的组合使用来对风险进行分散,从而以此来促使风险明确化发展。但是其本身很难真正成为减少乃至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于金融工程的风险管理必须要理性认识,要在微观角度促使经济主体更全面,而在宏观方面由于市场投机力量的攀升,直接提高了系统风险的概率。所以,要想真正做好风险管理,就必须要采取科学化的方法及技术,同时也需充分结合风险管理实践来将二者进行有效融合。另外,对于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来说,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要不断的对其经济主体系统的内部风险控制主体加以完善,并联合政府实施内外同步监管,这样才能真正促使主体所承受的风险获得全面监控和管控。

五、结语

综上所述,金融工程是一门全新型的学科,它打破了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是根据社会需要而衍生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型衍生的学科,表现出了传统风险管理所不具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合理的避开了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根据金融工程的价值和作用来看,势必在未来的金融风险管理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我国应该把金融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发展的对象,从多个角度促进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形成,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国力。(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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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金融功能观 互联网金融 P2P

金融功能观视角

金融功能观代表Merton(1995)指出:现实中的金融机构并不是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机构的功能才是重要组成部分,同一经济功能在不同的市场中可由不同的机构或组织来行使。按Merton研究,金融系统主要有六大功能,即:为货物或服务的交易提供支付系统;为从事大规模、技术上不可分的企业提供融资机制;为跨时间、跨地域和跨产业的经济资源转移提供途径;为管理不确定性和控制风险提供手段;提供有助于协调不同经济领域分散决策的价格信息;当金融交易的一方拥有信息而另一方没有信息时,金融系统提供了处理不对称信息和激励问题的方法。

这些金融功能可以划分为四个具有递进关系的层次,即:基础功能(指服务功能和中介功能)、核心功能(指资源配置)、扩展功能(指经济调节和风险规避功能)、衍生功能(金融体系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派生出的功能,如信息传递、公司治理、引导消费、财富再分配等)。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即一些和各大银行签约、在银行监管下提供交易支持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具体模式有:一是以快钱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没有担保功能,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二是以支付宝为首的依托自有电商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即买方在电商网站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货款支付,待买方检验物品进行确认后,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

(二)P2P贷款

即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具体模式有:一是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担保模式,即投资者和借贷者之间错位,P2P企业在二者之间进行打包转让,自身既是投资者的债务人,也是借贷者的债权人;二是以平安陆金所为代表的项目批发模式,即广泛对接银行、信托、保险等,把投资者的资金匹配到具体产品中;三是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运营模式,其主要利用互联网开展投融资宣传和贷款;四是线下信用嫁接模式,即利用传统银行团队的运营经验,结合线下抵押和质押流程模式,为线上融资开展服务。

(三)互联网金融门户

即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平台,其普遍采用“搜索+比价”的模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各种金融产品价格、特点的对比,自行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四)大数据金融

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以云计算为信息处理基础,通过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挖掘来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提供有效指导。

(五)众筹融资

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能否获得资金除了取决于项目的商业价值外,更主要的是网友的喜欢程度,支持者的回报是实物(如产品)或媒体内容(如视频)。

以上分析可总结为表1。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

(一)基础功能

金融的基础功能是指能提供清算、结算的金融服务及资金融通功能。

互联网金融能够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金融的基础清算功能。目前,第三方支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支付服务,逐步成为清算结算的重要媒介。从表2可见,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并未受到影响,截至2013年末,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45.8%,第三方支付的普及率也达42.1%,照此推算,中国每4人中就有1人在应用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正在替代传统支付。

金融的中介功能即在资金赤字者和盈余者之间进行调剂,P2P贷款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可实现该功能。P2P贷款借助互联网,绕过银行也一样实现了资金赤字者和盈余者之间的调剂。互联网金融门户联合银行、保险、基金等产品,将众多产品放在同一平台供客户选择,客户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快速贷款,也可以购买理财产品,从而完成资金融通。

(二)核心功能

资源配置是指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如何用最小的成本进行更合理的资源配置是现代金融功能的核心。互联网金融中的P2P贷款、大数据金融、众筹、金融门户都可以实现这一功能,它们在资源配置中呈现两大优势:一是资源配置成本更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借贷双方都节约了成本;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用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如阿里小贷的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几秒钟,日均可完成贷款1万笔。

(三)扩展功能

金融的扩展功能主要是指金融系统能够提供必备的风险规避途径及手段,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金融是极好的风险分散与管理模式。风险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而大数据金融在化解信息不对称方面的能量远大于传统金融机构。大数据能够通过海量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于风险发生的规律性有精准的把握。虽然银行有很多支付流水数据,但是各部门不交叉,数据无法整合,银行从客户获得的数据零散且有限,而大数据金融的海量数据及云计算能力保证了数据的全面、及时,因此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大数据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更强。

(四)衍生功能

互联网金融具备的衍生功能包括:一是具有更强的信息提供功能。中国现存大数据金融的两种模式提供的信息已非常丰富,此外还有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带来的大量信息,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形成连续、动态的丰富信息集合;二是具备激励功能。互联网金融中发生的借贷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功能。相比银行的管制利率,互联网金融中的借贷利率主要受自身供求关系决定,收益往往高于同期银行存款收益,激励了民间资金的增值受益。此外,P2P借贷利率更加市场化,这激励了中国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三是具有一定的引导消费功能。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快速地将众多新奇有创意的想法提供给消费者,众筹融资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从而引导消费。最后,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中低收入者及创业人群,这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缺陷

(一)经济调节功能不足

金融的经济调节功能主要是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产业倾斜政策等通过金融体系的传导实现调节经济的目的,也包括政府专门设立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经济发展。经济调节功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还是空白,这主要归因于互联网金融的自发性。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种模式,尤其是完成资源配置的各种模式几乎都是自发形成的,如P2P、大数据金融、众筹融资等,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几乎无从插手,且现存模式发生的资金金额普遍较小,即使自发中有一定的经济调节作用,也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无序受到很大干扰。

(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极致发挥

大数据金融的存在使互联网金融有较强的风险分散能力,但目前这一金融功能没有极致发挥,主要原因:一是行业进入门槛低和无监管导致互联网平台不稳。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信贷风险本就不可避免,而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等特点,使其在信贷风险外更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非法集资和诈骗等风险;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互联网金融许多优势源于网络的便捷,而这也是互联网金融最薄弱的一环,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系统风险大。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众多,公众性的特点使其容易触及法律红线,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构建适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

中国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适用的监管模式应为:法律震慑下的行业自律与市场淘汰相结合。完善法律是前提,以此震慑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此前提下以行业自律、鼓励为主的方式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这就需要国家给予2014年初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一定权限,使其拥有一些可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鼓励措施,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守法经营中得到鼓励。还要允许市场淘汰的运作,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不断完善与创新中发展,保留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二)引导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互补发展

互联网金融先天存在经济调节功能缺失的不足,站在金融发展角度,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必然存在互补关系,互联网金融经济调节功能的缺失由传统银行经济重要调节渠道的优势来弥补。为此,政府可鼓励二者以利益互换的方式互补发展。如鼓励银行开发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托管,尽管成本高,但这是银行介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良好通道。

(三)全面引入第三方托管

全面引入第三方托管的方式将会降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引入领域是P2P贷款。第三方托管将完成收款、付款和账户内资金划拨,全面加强账户资金的安全管理。目前已有部分P2P企业引入第三方托管,为推动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倡议P2P企业全面引入,并以此作为享受协会相关扶持的条件。具体可考虑引入第三方支付组织为主、银行为辅的方式,这既利于协会的监管,也利于中国整体金融发展。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12)

第9篇:金融数据资产管理范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01902

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1.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开展金融活动的新兴金融模式,是一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它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例如目前我国存在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金融机构和金融门户等等。

1.2 互联网金融产生的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得到严格的管控,利率市场化不够充分有效,金融体系处于“金融压抑”的状态,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另外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传统商业银行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及个人的资金需求,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网络用户数量不断壮大,网络渠道的拓展降低了交易成本,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技术革命积累了大量的实体经济数据和用户数据。这些因素促使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及发展。

2 互联网金融SWOT分析

2.1 互联网金融优势(S)

2.1.1 成本优势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的生产及获取的成本很低,各个行业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在逐渐降低,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金融活动,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虚拟网点在较大程度上取缔了银行物理网点的功能,不需要建设物理网点而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及管理成本。而传统的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大量的物理网点,需要花费巨额的人力成本和营业成本。另外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销售渠道,销售成本低。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汇付天下等等)、门户网站等渠道销售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等等。销售渠道众多,竞争颇为剧烈,各渠道会通过降低销售成本来获得竞争优势。

2.1.2 效率优势

由于互联网资源开放性和共享性的特性,再加上大数据的利用,使得信息更加透明化,信息的传递更加的便捷,能够快速匹配资金供需双方的需求,大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另外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不需要排队,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提高了办事效率。只要有网络、电脑或者是手机,客户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投资、贷款或者理财。

2.1.3 技术优势

互联网金融主要采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大数据的价值在于将部分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挖掘出具有价值的数据,而云计算为大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分布提供解决办法。例如阿里微贷可以通过分析用户的交易记录、资金流向、信用历史、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授信,不需要像商业银行一样进行资产抵押。这样一来就能够节约大量的经营成本。

2.1.4 庞大的客户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1月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得知:截止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较2013年底提升了2.1个百分点。而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将网民用户转化为客户。例如阿里巴巴通过花呗、天猫分期付、借呗将网购用户转化为阿里微贷的客户。庞大的网民规模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

2.2 互联网金融劣势(W)

2.2.1 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经验不足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迄今为止发展历史不足3年,而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发展历史悠久,金融产品的设计经验较互联网金融丰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销售环节上,产品设计方面有所欠缺。对于需要较高金融技术的高端金融领域,设计经验不足的互联网金融是无法进入的。提高金融产品的设计也是互联网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

2.2.2 信用体系不完善

传统的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信用信息优势,承担着国家最主要的信用中介职能。而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有较少的一部分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能够使用征信系统的信息。例如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分加入了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根据用户的芝麻信用分的高低进行授信,而且只是在部分信用良好,芝麻信用分大于600分的用户中进行试营,试图打开覆盖中小商户及个人用户的互联网信用体系。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

2.2.3 风险管控问题突出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水平低下,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和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再者,投资者过多关注互联网金融的收益,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的缺位,互联网金融存在行业内“跑路”、坏账、洗钱、破产的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另外互联网金融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问题也大大影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程度,互联网金融容易被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存在交易主体选择不当、市场选择不当的业务风险。

2.3 互联网金融机会(O)

2.3.1 国家政策扶持倾向

虽然目前我国还未具体出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政策,只是目前正在起草一些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但是估计国家后期出台的相关政策会有扶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倾向。2014年互联网金融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2015年,互联网金融作为热门话题首次登上两会提案。2015年4月30日,凤凰财经新闻指出:“据央行与银监会人士介绍,一系列互联网金融政策即将陆续出台;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已就各自未来监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监管部门将对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监管保持一致性,并将以互联网金融监管为突破口,在金融管制和市场转入方面适当放松金融监管”。从这些消息可以看出未来国家政策有对互联网金融扶持的倾向,这对互联网金融是利好消息。

2.3.2 行业信息共享,与传统金融融合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行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得以大大减弱,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不够完善,通过行业信息的共享,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成本。此外,我国互联网金融若是能够与传统金融融合,就能够发挥技术和金融产品设计上的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将更有力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3.3 可观的资金需求

我国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由互联网金融来满足。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推出了个人信贷产品(如支付宝的花呗、借呗、招联好期贷等等),将会使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者大幅度增加。例如大学生在支付宝的授信额度内赊销商品、借款等等。

2.4 互联网金融威胁(T)

2.4.1 竞争对手颇多,优胜劣汰

互联网金融是我国新兴的金融体系,进入壁垒很低,竞争对手颇多,没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必将被市场淘汰。例如众所周知的天弘基金之前的业绩很不好,业绩处于同行业的底端。正是由于和支付宝的合作,推出余额宝的理财产品,借助支付宝的平台优势,才使得天弘基金异军突起。另外,我国现在全面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不同的金融机构为了防止客户流失,就会降低贷款利率,使市场利差缩小,使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是难以生存。在竞争日益剧烈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同样遵守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

2.4.2 法律不完善,监管缺位,容易触及法律红线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互联网金融,不少企业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触及法律红线的可能性很大。处非办数据显示,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肯定触及法律红线,务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 互联网金融完善措施

3.1 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工作,加强监管力度

互联网金融企业仅仅靠行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颁布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条例,制定网络公平的交易规则,建立相应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地位,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建立严厉的事后惩罚机制。

3.2 完善征信体系

国家应该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数据信息与央行征信的对接,授权符合资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客户建立信用档案,并按期将客户的信用记录上报央行征信系统。央行征信系统应该全面收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顾客个人信息,实现征信信息的共享,增加互联网金融企业及个人的违约成本,从而降低违约率。

3.3 实现第三方资金托管,清算结算分离

近两年以来,我国出现不少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卷款跑路、洗钱、倒闭、大量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的现象,这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都没有实现资金第三方托管,清算结算分离。实现第三方资金托管,清算结算分离能够有效防止跑路、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

3.4 控制规模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与传统金融融合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还不太成熟,不能盲目扩张企业规模,这样可以减少资金压力,避免资金周转困难降低财务风险。同时要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加大产品设计、系统安全维护创新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最后可以争取与传统金融融合打造综合平台,实行优势资源共享,达到互利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