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境外工程项目管理精选(九篇)

境外工程项目管理

第1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一、强化资金风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资金筹措的风险控制

1. 开户银行的选择要慎重。与我国银行性质国有化不同,国外大部分银行都是私人性质的,银行倒闭现象时有发生,况且许多境外工程项目多处于政治风险比较高的第三世界国家,因此,企业在开户行的选择上一定要选择那些信誉度高、资金雄厚的银行,或者选择当地的中资银行开户。同时还可以选择多家银行进行开户,以分散资金风险。另外,在保证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要尽量减少库存现金,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安全。

2. 尽量减少贷款的使用。企业的贷款要从工程实际出发,根据银行贷款的性质和时限,优先考虑那些低息优惠贷款。境外工程项目一般都需要在银行质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越高,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就会越大。因此,企业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尽量在银行授信额度内,争取到比较优惠的保函手续费率,以减轻资金压力,节省财务费用。

3. 收取工程进度款要及时。企业对于收款合同要细化完善,随着工程进度的完成,企业应当与业主及时沟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尽早地收取工程进度款,以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资金收支管理风险控制

1. 编制合理的资金需求计划。资金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充分考虑人力、物力、机械的投入时间,以及收付款的时间差和一些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等,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尽量避免由于资金不足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展。

2. 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要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杜绝资金的无序使用和浪费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资金支出的事前控制,在材料采购、施工分包合同中对收付款的时间和方式要予以明确。作为公司总部,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管理优势,加强对境外工程项目的监管,合理调节存量资金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境外纳税管理

(一)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要适当

不同国家对会计核算方法有不同的规定,企业在开展境外工程项目时,要对所在国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切实掌握所在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以便正确地选用当地允许的会计核算方法,使境外项目的核算和业务处理方法满足当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准确核算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合理缴纳税收,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避免由于错误申报税款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充分重视合同中的有关涉税条款

合同是一个工程项目履行的法律依据。因此,企业要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对有关涉税问题予以明确规定。企业要熟悉我国与一些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容,了解项目所在国和中国有否签订税收协定,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利用其中的条款,对涉税问题进行合理谋划,切实保护自身利益,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这是加强境外项目纳税管理的重要方面。同时,对于由于各国的税收制度不同,一些与工程有关的税金的负担对象也不尽相同,企业在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税收负担对象,将应纳税金额列入到成本费用中,并在投标中予以考虑,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依法合理避税

各国的税收政策无论在税种、税目还是税率上都存在很大差异,这对于境外工程项目在合理避税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各国为了吸收外资,对于境外投资企业都有着各种减免税收的政策。企业要认真研究各国减免税收的法律法规,了解各种减免税收的合法途径,用足免税规定,以节省纳税支出。对于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要对有关征税范围、免税和抵税的办法等做到充分了解,必要时,可聘请当地信誉可靠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咨询帮助。

三、加强成本控制

(一)加大成本预测力度

成本控制是境外建筑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组要充分了解境外成本核算的特殊性,根据工程量及相关资料做好项目成本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成本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在每个报告期末分析成本节超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加强人员费用控制

在境外建筑工程项目成本中,人员费用占有较大比例,控制人员费用是节约成本的有效途径。人员费用包括中方人员费用和当地人员费用。由于境外建筑工程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不够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工资、物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相比项目所在地的第三世界国家,中方人员的工资费用远远高于这些国家的人员工资。因此,从控制人员费用的角度来讲,要尽量减少派出中方人员数量,提高当地用工人员的比重。这是降低人工成本的最有效途径。同时要充分发挥当地人员在项目施工中的作用,做好当地人员的劳资管理,尽量避免劳资纠纷,达到节省开支,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

境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需用量起伏很大,一个工程项目所需机械也很多,如果所有机械都由本单位购置,势必会造成大量设备闲置浪费,而且工程完工后,设备搬迁回国也非常困难。因此,对机械设备的管理,一方面在购置上,对那些比较重要的关键性施工机械在充分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可由境外项目自行购买,对于其它设备可以采取租入方式解决临时需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关键设备的使用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延长每天的作业时间。对于因季节性停工和暂时停用的机械设备,要尽可能安排出租,以降低设备使用费,减少成本开支。

四、防范汇率风险

在财务管理上,汇率波动是境外工程项目最为敏感的因素。近几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幻莫测,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很大,汇率的大幅变化给从事境外建筑工程的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尤其是随着美元的不断贬值,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高,对于从事境外建筑工程的企业如何应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保证工程项目的预期利润,提出了严峻挑战。对于境外工程汇率风险的防范重点在于预防为主,企业要时刻关注国际外汇市场的行情变化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把握汇率变动的趋势,尽可能地减少汇率波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近年来,我国的境外工程项目大多集中在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大多外汇管制较严,当地货币贬值较快。因此,在结算方式上,要尽可能地选择自由外汇结算方式,以弥补因当地货币贬值而造成的汇兑损失以及因物价上涨而导致的工程成本增加。另外,为了减小汇率风险,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在币种、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等方面要充分考虑汇率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尽量争取有利条款,从法律角度来防范汇率风险。同时还可利用出口贴现、对冲以及远期结汇等银行衍生工具控制汇率风险。

第2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人员公共安全管理,预防及处置境外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更好地为长征项目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工程建设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对外工程承包管理条例》、商务部等部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国资委《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外交部《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应对境外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商务部等部门《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务部《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以及商务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是指巴基斯坦瑟维斯长征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本企业中方员工、专业公司及分包单位中方员工、属地劳务分包员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项目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安保投入、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五条 项目应建立并持续改进境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境外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包括境外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境外安全预算、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第六条 项目开拓境外业务前,应开展境外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包括: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风险。

第七条 项目应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境外公共安全管理计划,采取与安全风险相匹配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强化境外人员工作场所和生活驻地的本质安全,将境外机构和人员的安全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程度。公共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人员安全、场所安全、环境安全和保险保障。

第八条 报告和备案。项目员工抵达现场后,应按要求向驻在国(地区)中国使领馆报到并备案,接受中国使领馆在领事保护和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防范等方面的指导。

第九条 项目要制订派出人员行为守则,规范驻外人员行为方式,要求派出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 项目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保护、解决当地就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工作,为开展境外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 境外机构公共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境外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境外公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统筹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公共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保卫条件,对机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十二条 项目要建立境外安全联络员制度,分别指定一名境外常务安全负责人和一名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境外安全工作。境外常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信息联络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三条 对于因安全教育、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明显疏漏而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如劳务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项目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相关人员处罚。

第四章 境外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境外员工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外派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公共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第十五条 项目在人员派出前应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外事纪律、前往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状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法律规范,以及社会治安形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案例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措施。

第十六条 项目应将境外公共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项目应结合境外机构周边风险和自身实践经验,编制海外安全防范工作培训手册,定期和适时组织培训,定期回顾注意事项和安全风险事件,警钟长鸣。

第十七条 项目应当开展全员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全员的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救助能力。

第十八条 项目人员在首次派出前应接受不少于4小时的境外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后每次派出前,都应接受境外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

项目定期对境外人员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境外机构人员每季度应接受不少于2小时的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境外人员公共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项目应对分包单位的境外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进行备案。

第五章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人员公共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应树立“境外无小事”的大安全意识,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外派劳务人员全过程监管机制、预防及处理劳务纠纷工作机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应当对劳务人员的招收和选派过程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外派劳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防止将“问题劳务人员”派往境外,依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外派劳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应当合理、合规、合法,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期限、支付办法、工作条件等条款。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第二十二条 劳务人员派出前,项目应如实向外派劳务人员介绍项目所在国生活条件、工作条件、治安状况、地方疾病等情况,教育外派劳务人员遵纪守法,入乡随俗。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将预防劳务纠纷群体事件的责任、要求及处罚条款,纳入与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分包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定期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和筛选。项目应建立与外派劳务人员定期沟通制度,善待劳务人员,经常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劳务人员诉求,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事发之前。

第二十四条 项目应制订境外工程项目劳务纠纷群体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应及时处理劳务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和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境外出现劳务纠纷并趋于激化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向我国使领馆和企业领导报告。必要时,项目应迅速派出工作组,及时化解矛盾。

第六章 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管理(长征项目属于高风险)

第二十五条 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由外交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项目员工赴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应从严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前,应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细化境外安保方案,最大程度降低境外安全风险。

第二十七条 项目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时,应建立完整的境外公共安全制度以确保境外经营活动的安全,包括境外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境外公共安全成本预算、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第二十八条 项目驻地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并可根据当地安全形势雇佣当地保安或武装力量,以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第七章 境外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二十九条 境外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境外发生的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治安犯罪、群体性劳务纠纷和公共卫生等事件。

第三十条项目应当加强境外机构综合保障能力的建设,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满足突发事件处置需求,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地周边应急资源情况,并在应急处置中互相支援。

第三十一条 项目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节俭高效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突出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认真做好演练的评估工作,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项目应当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培训演练等的资金需求。

第3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 财务管理体制;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管理;财会人员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简称石油工程项目,是指石油服务公司为油公司提供物探、测井、钻井、完井、地面建设、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材料制造等服务的工程项目。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油田企业积极开拓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要做大做强海外工程市场,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心”的作用,克服财务分散管理的弊端,我国油田企业有必要对海外工程项目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一、创新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以集权和分权为中心的、全面处理企业财务纵向各层次之间财权关系的体系,也称为企业财务组织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关系到企业财务能否既保持必要的统一性,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因而是企业纵向财务结构设计的重大问题。

根据海外工程业务跨区域、板块繁多的特点,油田企业可以采用集中财务管理体制:由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控制预算和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即,海外项目管理部(简称“海外项目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财务数据和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各项财务和预算指标,管理和监督预算执行效果和财务业绩。按照区域设立海外项目部对海外工程业务进行管理,依托海外项目部设置境外财务组,统一委派财务人员,对项目部所辖区域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集中管理该区域的财务工作。

为充分发挥境外财务组的整体优势,切实履行集中管理境外财务工作的职能,结合境外业务实际情况,可以对财务组进行相应岗位设置,并且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界定。如图1所示。

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机构扁平化,决策权集中上移,信息传递链条缩短,为财务集中管理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二、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措施包括统一核算口径、统一账户设置、统一财务软件、统一报表体系等。油田企业海外工程项目的运作模式有两种: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或设立分公司模式;挂靠国际工程公司或国际勘探公司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下,海外工程项目的执行主体为油田企业在外设立的法人企业,会计核算要根据当地国家会计制度和财税管理规定设置外账 ,并定期向所在国提供会计报表;同时根据集团公司会计制度设立内账,定期向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在第二种模式下,油田企业施工队伍挂靠国工或国堪,对外不存在法人实体,不需要油田企业财务人员参与外账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报表报送工作,只需要设置内账即可。

根据海外工程业务的特殊性,可以为其量身设计境外报表体系,对海外工程项目收入、成本、损益等进行全方位的反映,同时分项目来源、区域对不同项目的损益状况、盈亏影响因素详细分析。海外工程项目财务报表体系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外,还有分项目损益表、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表、预算对比分析表、管理费用要素构成表等。分项目损益表按照海外工程项目对各项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利润分别进行反映,并且与期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表分专业板块对主营业务成本的明细构成要素进行反映;预算对比分析表分专业板块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进行反映。盈利能力分析采用典型财务指标对专业板块的收入贡献率、盈利贡献率进行分析,为海外工程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三、资金集中管理

(一)境外账户管理

境外账户可以实行分级管理。管理局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开立资金上存账户,用于归集油田企业境外上存资金;管理局在集团公司签约的银行开立离岸账户,该账户超限额资金自动或主动上划至资金上存账户;管理局按照境外业务分布情况设立区域归集账户,用于归集该区域境外资金;海外项目部以管理局名义在施工所在国签约银行开立离岸账户(境外机构结算账户),为其所属境外工程项目施工结算使用。资金上存账户、资金归集账户和区域归集账户指定专人管理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境外机构结算账户由海外项目部负责人和委派财务人员双签管理。

(二)境外资金管理

油田企业可以对境外账户资金管理实行“超限额资金上存”与“收支两条线”相结合。管理局对区域归集账户实行“超限额资金上存”制度,由管理局财务资产部、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核定区域归集账户上存限额,超限额资金上存管理局资金归集账户。海外项目部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海外项目部所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首先必须存入局区域资金归集账户,不准截留、转移;每月须向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上报资金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根据已核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每月按进度将资金汇入其结算账户;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资金预算和费用预算内,预算外的各项支出,必须由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执行。

(三)资金内部控制

境外财务组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资金支付流程设计如下:

1. 业务经办人员准备付款原始单据和付款申请单;

2. 项目经理审核付款原始单据和付款申请单并签字确认;

3. 中方财务经理审核付款原始单据和付款申请单并签字确认;

4. 项目部负责人审核付款原始单据和付款申请单并签字确认;

5. 出纳人员根据已审核付款原始单据和付款申请单填写支票完毕后,并在付款申请单签名;

6. 支票领取人在支票根和记账凭证相关栏目签字后取得支票,出纳人员拷贝支票并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资金支付流程如图2所示。

各个项目由于开发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同,以及项目所在东道国环境的差异,资金管理的方法和流程有所差异。

四、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集中管理首先要从加强境外财务人员管理入手:中方财务人员统一选派、统一使用,任职资格和要求制度化,外方财务人员管理完全属地化。

(一)中方财务人员集中化管理

1.推行境外财务人员委派制。境外财务人员委派制是由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向有海外项目部的地区(国家)委派财务人员并实施统一管理的制度。海外项目部的财务人员由海外工程管理机构统一委派(聘用),施工作业单位不再派出境外财务人员,特殊情况下确需派出的,应报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批准。被委派到境外工作的财务人员,代表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对受派地区(国家)项目部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对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负责,也对受派地区(国家)项目部主要领导负责。

2.对委派的财务人员实行述职制度。委派的财务人员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述职,详细报告其工作情况。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每年对被委派的境外财务人员职责完成情况进行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的参考依据。

3.建立境外财务人员有序退出机制(定期轮岗制)。从事境外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长期在高强度及远离亲人的环境下工作,透支体力和精力。出于人性化管理考虑,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可以对被委派的财务人员实行境内与境外、不同地区(国家)之间的定期岗位轮换制度。这样既可以消除财务人员在境外工作的后顾之忧,又可以作为油田财务系统人力资源国际化的一个有效手段。

4.内培外引,加强海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确立“能经营,善管理,懂工程,外向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将近年来在国外培养的优秀财会人员充实到海外工程项目上来;公开招聘懂外语、有一定海外工作经验的特殊财会人员;建立人才国际化、用工当地化的机制,广纳国际人才、当地人才,使海外工程项目成为多肤色、多语种的名副其实的国际公司。

(二)外方财务人员属地化管理

海外项目部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财务管理人才进行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的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管理本土化。财务管理本土化,是跨国公司进行跨国经营,规避政策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外籍雇员的文化、思想、意识以及他们来中国企业的目的,都与中国职工大不相同,在雇佣和使用他们时必须高度注意。

五、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将企业生产经营与其财务系统紧密联系起来:各项预算指标是企业财务系统监督和控制的依据,而监督和反馈的信息又通过财务系统传递给企业的管理层,以便制定纠正偏差或调整预算的措施。因此,预算管理作为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手段,直接影响着财务集中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一)预算组织机构

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在海外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接受管理局的预算管理领导,又在海外工程项目的预算工作中处于统一管理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在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以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在海外工程项目中的顺利实施。预算管理委员会由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海外工程项目预算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海外工程管理机构预算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审定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及上报预算;依据管理局批复预算,审定预算分解方案;决定预算管理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并安排落实;协调解决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或问题;批复预算调整事项;组织召开海外工程管理机构月、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批准预算考核结果。

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负责人对海外工程项目预算工作负总责。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海外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二)预算操作程序

1.预算编制

全面预算编制程序为:“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具体程序如下:(1)管理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颁布海外工程项目的经营战略、方针和目标;(2)海外工程管理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将经营管理部拟定的奖惩制度、市场开发部提供的对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和运作情况分析、计划财务部拟定的资金分配和现金控制制度以及内部审计部门拟定的审计规则等汇总起来,加上预算编制中的时间规定,编制成本年度预算编制指南;(3)各海外项目部根据预算编制指南,结合各海外工程项目的经营状况,编制本项目部的预算草案;(4)根据管理局正式下达的预算条件,海外工程管理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重新调整、优化海外项目部及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年度预算方案,报管理局预算委员会审批并下达。全过程如图3所示。

2.预算执行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管理局预算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分解下达到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作为结算、核算和财务收支的依据,下达到各海外项目部作为经营活动的依据,下达到海外工程管理机构(经营管理部)作为业绩评价和实施奖惩的依据,下达到审计部门作为预算审计的依据;(2)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要尽量与各施工作业单位协调,提高全面预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可行性;(3)海外工程管理机构财务部门集中办理各海外工程项目的核算和结算业务,统筹分配资金;(4)在业绩考核和编制奖惩方案时,除了预算指标外,还要充分考虑非预算指标,如hse管理。预算执行程序如图4所示。

3.预算考核

预算考核将油田企业高层管理者与海外工程管理机构、各海外项目部的预算执行情况连接起来,上级部门在远离海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情况下能及时了解和控制预算执行的进程。这是全面预算管理保障财务集中管理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也是企业会计由“记账算账报账”型转变为管理型的关键所在。

六、结论

本文基于我国油田企业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集中管理的实践,从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会人员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对海外工程项目的财务集中管理体系进行了简单探讨,认为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基础,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管理、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是内容,全面预算管理是手段。从我国油田企业的实践来看,上述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克服财务分散管理的弊端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第4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EPC合同项目筹划;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3

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工程企业涌向国际工程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含量不断扩大提高。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的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1.1亿美元,合人民币8000亿元,同比增长3.8%;新签合同额1917.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万亿,同比增长11.7%。2014年公布的ENR250强,我国上榜企业62家,比上年又增加7家;企业平均营业额达12.74亿美元,同比增长4.34%。

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迅猛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与风险。近年来,相继曝出多个我国对外承包工程骨干企业巨额亏损的事例,引起广泛关注。这些项目出现巨额亏损的深层次原因很复杂,充分暴露出我国企业对外承接大型项目时,由于项目前期筹划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项目综合管理水平距世界一流国际工程公司仍有较大差距。

本文结合本人所参与境外EPC工程项目财务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中国工程企业参与境外工程项目时,需要开展的主要财务筹划工作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境外EPC工程合同模式的选择

(一)EPC合同概念及其主要特点

EPC工程合同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和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EPC工程合同的主要特点:一是承包商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一承担责任,即不论在EPC模式下采用何种合同架构,都必须实现承包商向业主保证单一责任(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原则的实现。二是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的模式,除非合同范围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格。

(二)境外EPC工程合同模式的选择

本文所述境外EPC工程合同是指合同工作范围中的一项或多项行为并不在项目所在国发生或完成的EPC合同。境外EPC工程项目要求承包商具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的高度集成能力,而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实施环节往往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专业化分工。由于施工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场地,因而必须在项目所在国完成,而设计和采购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根据技术难度、成本等因素选择行为完成国。出于对工程成本和各国具体法律对总承包工程相关要求等因素的考虑,境外EPC工程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合同模式:

1.境外EPC工程合同的基本模式:(见图1)

通常情况下,业主将EPC承包工程交由一个总包商完成,业主与承包商直接签订合同,由承包商决定是否将采购、施工和设计进行分包或自行完成,这种模式充分保证了承包商单一责任原则的实现。由于总承包商作为合同主体既涉及需在项目所在国完成的施工行为,又同时涉及需在项目所在国境外完成的采购和设计行为,这种情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指项目所在国)税务机关往往会将EPC合同的全部收入认定为其境内收入来征税。而在总包商境外实际完成的采购、设计行为所在国,税务机关也会根据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总包商进行征税,这种合同模式下,导致同一合同主体重复纳税的风险很大。

2.境外EPC工程合同拆分模式:(见图2)

境外EPC工程合同拆分是指在保证单一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将EPC合同工作范围按行为发生地的不同拆分为在岸合同(需在项目所在国完成的施工、当地采购、当地设计和审核等行为-onshore)、离岸合同(需在项目所在国境外完成的设计、采购等行为-offshore)和担保协议(为保证总包商单一责任的连接协议,通常由在岸合同主体签订)部分,分别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拆分模式与EPC合同基本模式相比,主要是基于避免同一法人主体签订并执行合同,通过担保协议将境外设计、采购与当地施工进行连接的情形下考虑的。EPC合同拆分模式出现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税收方面的考虑,为避免重复纳税和尽可能享受境外采购、设计在行为发生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从合同工作范围方面按执行主体将项目所在国境内与境外的设计、采购行为按实际发生地进行分离,各行为执行方分别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该合同模式下,在分别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之前,需要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取得税务机关认可,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由实际执行地所在国对上述采购、设计行为行使税收管辖权,从而避免单一合同主体下,总包商面临重复纳税的风险。

3.境外EPC工程联合体模式

境外设计、采购执行主体与总包商组成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框

架协议以及EPC三个合同附件,基本步骤如下:

(1)境外设计、采购执行主体与总包商签署联合体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可以指派一个执行方对整个项目进行统筹。

(2)在联合体协议下,联合体各成员与业主共同签署一项EPC框架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分工。

(3)境外设计、采购执行主体分别与业主签订设计、采购合同,合同中明确设计及采购业务实际完成地是项目所在国境外;总包商(或其常设机构)与业主签订当地施工和采购等合同。在EPC附件合同中应注明各明细要求,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成果、以及其他必要条款。

根据上述附件合同,境外设计、采购主体及总包商分别执行各自应负责的项目。其中,总包商将通过其设在项目所在国的常设机构(如分公司)执行相关合同。

从税法角度而言,影响EPC项目税务立场的合同是上述附件合同而非框架协议本身。联合体协议及框架协议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商业方面:联合体协议及框架协议对附加合同提供了保障,用以保障联合体各方可以分别执行EPC各项目。与合同拆分模式相比较,与联合体签订整体EPC合同比与境外设计、采购和总包商分别签订分项合同更容易为业主所接受。

因联合体在国际上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商业操作模式,与其他两种合同模式相比,被税务机关质疑的可能性也较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境外EPC工程采用何种合同模式,都需要根据项目所在国的税法体系和其他法律进行具体筹划。由于各国税法体系不同,对于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税收及预提税的操作模式以及对避税港的问题看法都会不同,不存在通用的合同模式。

二、资金管理筹划

项目的资金流是境外工程项目实施与运行的血液,只有建立安全、高效的资金运作渠道,通过科学的风险管控手段,有效规避了项目执行中的汇率风险,不断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水平,才能有效降低和规避资金风险、节约财务费用。境外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筹划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内容。

(一)资金流通路径

我国工程企业开展的国际工程业务所在的国家多为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政治较为动荡的国家,许多国家都是实行外汇管制制度,工程企业在资金自由调度及外汇保值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这就要求在项目筹划阶段需要对项目所在国的外汇管制方式进行详细的研究,才能制定出合理的项目资金流通路径,避免出现因外汇收支路径不畅而影响项目执行和利润的合理回流。如本人从事的哈萨克斯坦项目为例,为规避中、哈国两国的双重外汇管制,项目在香港设立了离岸账户,以离岸账户为中心,统一调配哈国、中国以及第三国的资金使用,即简便了资金使用也保证了外汇资金安全。

(二)汇率风险防范

汇率风险是指汇率波动所造成的风险。汇率变动风险在境外工程项目中主要表现为外汇交易风险,收支不匹配风险。工程企业在欠发达国家承担的工程项目,合同结算币种大多都是以单一的国际货币计价,而未来的支出币种往往涉及多样币种。因此境外工程项目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与合同结算货币与所在国货币、人民币或其他国际采购支付货币的交易风险,风险规避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条款及汇率风险分摊条款

在合同谈判阶段,工程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达到控制和降低汇率风险的目的。一是向业主争取增加汇率波动保护条款,在合同结算货币与项目主要支出货币之间汇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取得业主一定的合同补偿以降低财务损失;二是企业可向业主要求增加保值条款,把汇率固定下来,以后无论汇率发生什么变化,仍按合同约定的汇率结算。

2.建立汇率风险的防控机制

境外项目在运行中,应建立起汇率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根据对项目所涉及结算币种汇率的市场变化,确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1)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比重较大的币种,应结合项目进度计划和对该币种外汇市场远期走势的判断,及时确定结汇和换汇方案,锁定风险。

(2)采用与主合同相同或与主合同结算币种相比走势较弱的币种进行结算和支付,这样可以将相应风险转移给供应商和施工分包商。

(3)做好存量资金管理,及时平衡、调配项目运行中收取和支付的各币种资金,结合市场外汇走势分析,尽量保留市场走势较为强势的货币资金。对于实行外汇管制项目所在国币种,应尽可能减少持有量,防止其为了舒缓来自国内外的经济和政治压力,采用各种行政手段,突然改变汇率,甚至改变汇率机制,造成项目的资金损失。

以本人所负责财务工作的哈萨克斯坦芳烃工程项目为例,我们于2009年初次进入哈萨克斯坦工程承包市场时,就对哈国的货币腾格(Tenga)的汇率走势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2009年2月,哈国为缓解美国次债危机对本国经济造成的冲击,在一夜之间强制将腾格兑美元的汇率贬值25%。对此,我们在项目策划时即将腾格汇率未来可能继续贬值的趋势作为可以充分利用的有利因素,要求在项目现场执行的分包合同尽可能以腾格作为结算货币(总承包合同结算货币为美元)。事实证明,在2014年2月11日,哈国央行突然宣布腾格兑美元汇率贬值19%,这样仅仅是我们手里正在执行以腾格结算的分包合同就为项目节省了近200万的美元资金。

三、资金安全管理

境外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境外资金安全。保证境外资金安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工程企业应对境外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建立明确的申请批准流程,严格控制在境外银行开设账户数量。境外资金账户应实施严格限额管理,银行印鉴应分开保管,定时上报资金状态报告,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二)建立健全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收付业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境外资金业务流程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银行保函管理

大额的对外分包付款必须取得交易对手的预付款及履约保函,同时严格审查项目对外担保事项如银行保函的开具等,防止因违约责任导致保函被没收,同时对于已履行完毕以及到期的保函要及时释放,避免因疏于管理带来的风险。

四、税务筹划

境外工程项目所处的税收环境较为复杂,由于工程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法、国际税收协定缺乏了解;对境外工程税务风险认识不足等原因,都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导致较大的税务风险,合理的税务筹划将会大大降低项目的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成本。

(一)优化组织架构和合同模式

合理、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合同模式是境外工程项目税务风险防范成功的前提。工程企业在项目前期要重点了解各国法律对设立境外企业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等不同类型的组织机构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别以及享受国民税收待遇等方面的巨大差别,通过建立不同项目组织形式下税务风险分析模型,选择税赋较低的项目组织形式。以作者所在的哈萨克斯坦为例,哈国税法对境外分公司、子公司在企业红利税方面也有较大差异。

如本文关于境外EPC工程合同模式选择所述,相对于其他境外工程EPC合同模式而言,联合体合同模式相对来说税务成本较低,税务风险也较小。

(二)认真研究所在国税法及国际间税收协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税务政策方面千差万别,只有在熟悉工程所在国税法的基础上,才能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税务风险。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哈国的增值税发票是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自制的发票,不存在国家统一印制和经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认证以及纳税申报等,但哈国的税源控制相当严谨,相应的税务处罚条款也相当严厉。举例来说,在哈国只有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招待费用比如召开股东大会的招待费用、召开董事会的招待费用等,才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其他日常发生的招待费均作为员工的间接收入,需要在交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养老金的同时,还要缴纳社会税。另如中国员工从国内动迁到哈国工作,在取得哈国劳务签证并与哈国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发生的签证费、差旅费等均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三)加强项目执行中过程控制,做好项目日常税务管理

各国税法在纳税申报、征管及检查等环节对相关过程文件的要求都十分严格。在境外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企业居民身份证明、合同、发票、完工验收文件、财务帐薄和会计凭证等都是十分重要的税务检查支持证明文件,做好项目日常税务管理,能有效降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以本人所负责要财务工作的哈萨克斯坦芳烃工程项目为例,中国物流企业负责将中国境内采购物资运输到哈萨克斯坦项目现场,根据中哈两国间《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该业务属于典型的国际运输业务,按协定应对中国物流企业在哈国免于征税。但中国物流企业必须提供运输过程中能体现其承担该跨国运输业务的过程文件,而对于其将运输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运输单据等过程文件仅能体现具体第三方承运人名称所涉及的运输业务,将受到来自哈国税务机关的质疑和挑战。

第5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一、实行人才国际化、用工当地化战略

国际石油工程项目要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行费用,推行“人才国际化,用工当地化”战略是一条有效途径。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明确了管理目标和管理重点:加快中方人员向国际型人才转变,提高中方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力度,突破以中方人员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建立同时适用于国际雇员的国际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考核、薪酬、升迁等制度,做到待遇奖惩、管理方式、企业文化属地化。通过推行“人才国际化”战略,实现了人才构成国际化,人才素质国际化、人才教育培训国际化和人才评价、人才政策法规国际化。

加快国际石油工程队伍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对国际石油工程项目急需的关键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有效地缓解人才不足的矛盾。对一般操作岗位,根据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逐步加大用工当地化的力度,先后雇用当地员工1100余人,不仅降低了人工成本,而且密切了社区关系,克服了语言障碍等方面的困难,同时还有效地融洽了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关系。国际人才培训走目标化、市场化道路,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主,实施双向培训政策,即送出去,在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现场培训人才;引进来,利用外部成熟型和高、精、尖人才,对内部员工进行传帮带。根据国际市场开发和项目管理需要,精心选拔培养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安排培训,提高了培训实效。对现有关键岗位人员,利用倒班休假时间安排培训,重点提高外语水平和管理能力。对有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工作经历并有培养潜力的一般操作人员,进行“以师带徒”的岗位培训,培养他们向高一级岗位发展。对项目经理以上的管理骨干,有计划地安排出国进行高层次培训。同时,在全油田范围内挑选一批外语基础较好的大学生,在国内集中培训以后,分期分批地送到海外项目进行岗位锻炼。对现有海外项目的员工,按照岗位标准进行系统达标培训,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海外人才梯队。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涉外队伍中大力弘扬“爱我中华、振兴石化”的企业精神和艰苦奋斗、敢战必胜的“铁血之旅”团队精神,不断增强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稳步发展。

二、强化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资金和装备管理

对于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科学论证和慎重决策后,按照投入产出比,油田总部向国际石油工程项目部提供财力支撑。一是允许专业化公司按本年度国外市场新签合同额的一定比例,从单位成本费用中提取“市场开发费用”,用于国际市场开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二是加大对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对于专业化公司承揽境外石油工程承包项目中标前的项目前期费用,油田承担其中的50%。三是做好项目资金回收工作,实现自有资金的良性循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外部市场资金的监控力度,加大财务宏观调控力度,加强流动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产成品库存;核定流动资金额度,加强外部市场前期投入费用的回收。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对石油企业“走出去”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补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合理利用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委托贷款、出口信贷等融资服务筹措资金。根据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发展的需要,油田集中有限的资金,依据国际市场规模、产值利润率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确定设备的购置使用方式,采取融资租赁,购买等多种形式,以市场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现有装备进行更新改造,合理调整设备的型号和系列,补充了电动钻机和车装快速搬迁钻机,对物探、固井、录井、运输等设备进行了更新,从而在装备上逐步与国际接轨,提高了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中标率。

三、实施与国际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是确保国际石油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关键环节。油田对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经营成果,分别在两个层面上进行考核:一是考核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作为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者,行使统一管理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职能,根据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油田主要考核其国际收入、成本、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利润、国际市场开发工作量、应收账款回收率等指标,以上各项指标均与经理层年薪及公司业绩工资挂钩。二是考核各专业化公司。各专业化公司作为国际石油工程项目运行的实施者,行使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等职能,油田主要考核其国际市场收入增长情况和项目综合利润,对国际市场收入和利润增长幅度较大的单位,给予经理层和职工特别奖励,同时减免部分外部管理费用。

在管理层薪酬激励方面,对境外地区公司、专业工程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经理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的标准按经营业绩实行差异化分配。对境外地区公司、专业工程公司主要考核国际收入、国际石油工程项目利润、国际市场开发工作量、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率等指标,年终经油田考核,完成经营业绩指标,兑现年薪,每有一项指标完不成,按未完成的一定比例扣减年薪;对分公司和项目部主要考核产值、工程利润、市场开发新签合同额、贸易额、贸易利润、费用、HSE等指标,对指标超欠情况制订了奖惩政策,严格兑现,加大各级经理人的责任,确保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经营目标的实现。年薪考核机制建立后,油田理顺了外部项目统分结合的管理关系,提高了外部项目的组织效率和运行质量,为外部项目的良性运行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在两个层面上分别发挥了地区公司综合管理的优势和各专业工程公司现场管理的优势,促进了国际石油工程项目整体效益的提高。

在员工薪酬分配方面,油田借鉴国外石油公司的薪酬标准,对涉外各个岗位的人员薪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钻井、修井、物探等8种境外施工队伍65个岗位的岗位名称、资历要求、工作经历、须达到的技能、须取得的证书、须具备的能力等进行了规范,根据岗位的不同和贡献的大小,拉大分配差距,使国外工作人员的岗位薪酬标准与中等发展中国家同类岗位薪酬标准大体相当,体现与国际市场劳动力价位接轨的原则,为涉外施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按利润额的5%计提奖励基金并实行统一管理,用于对市场开拓、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特殊贡献或生产经营管理中创造较好效益的项目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带资劳务、区块合作开发项目,视完成的市场开发工作量,按合同额的0.04‰提取奖金,用于奖励在境外机构和总公司有关业务部室以及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四、确立高效规范的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首先是建立合理的石油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为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将项目决策管理和生产管理分离,地区公司机关为决策层,负责地区市场的发展战略研究、市场开发、雇员培训、与甲方和政府的关系协调等;前线基地是项目的执行层,全面负责项目的生产指挥、协调指挥、安全管理、材料供应、成本控制、维修服务等;一线施工队伍为操作层。形成决策、执行、现场操作三个层次分明、分工明确、权责到位的三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

在项目投标阶段,对于每一个项目都组织市场、项目、财务、经营条法、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的人员,对标书进行认真研究,按照业主要求,从装备配套、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缜密论证,与施工单位结合,提出投标方案,从源头上规避经营风险,为项目成功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了HSE管理、生产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人员管理、薪酬管理等一整套标准,使每一个项目从启动到完工,都能高起点、高标准运行。各境外项目组严格按照甲方指令,精心部署,强化组织。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督,监督方包括油田自身监督、甲方监督、第三方监督,油田自身监督包括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和油田领导层的监督,监督的方式除了现场监督外,积极发展钻井工程数字化技术,借助网络利用卫星定位、远程控制进行同步监督,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安全、优质、高效实施,施工速度、工程质量、项目效益、安全生产等方面创出多项新水平。

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的管理、技术、安全、质量、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做到奖罚分明。通过项目后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形成完整的评估报告。这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机制,保证了项目的良性运行和良好效益,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建立适合所在国会计政策和审计要求的财务核算体系

在国际石油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上,油田建立了高度统一的财务核算归口管理制度,形成了“管理圈闭”。在管理过程中,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了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首先,油田对境外总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和计划财务部,统一归口涉外财务管理,并负责境外财务机构的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境外财务机构的组织、管理、监督及工作指导。

――对招投标项目进行财务方面的审查,评价,分析财务可行性,力求规避财务风险。

――负责合理纳税、避税及外汇管理等工作。

二是分公司按所在国设置境外财务机构,其岗位一般主要由财务主管、会计(或出纳)两名或两名以上财会人员组成,实行内部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要职责是:

――具体实施和落实总公司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对境外项目的财务经营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按照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境外项目具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经计划财务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境外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适合所在国会计政策和审计要求的项目核算体系,提供满足国内外需要的会计报表等各项财务资料。

――编制境外月、季、年度财务预算,及时结算工程收入,合理安排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是建立完善了内部财务稽核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稽核人员,对各项经济业务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实物进行稽核工作,总公司于每年第一季度派专门人员对境外财务机构上一年度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第6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和谐管理;应用;工程;BT项目

工程项目作为一种比较典型的临时性的组织存在,并且极易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影响。其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引起项目管理的工作的难度加大,并且一些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因此利用和谐管理新型管理理论应用到工程项目管理上,将理论知识充分地根据工程项目中包含的要素进行选择与匹配,同时对工程项目中的工程施工工期、施工成本以及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管三个方面进行有效地控制。并且结合了深圳地铁5号线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除此之外,还能够从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角度出发去考虑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所以针对和谐管理在实际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深入分析与探讨。

一、和谐管理的概述

(一)和谐管理的理论框架

和谐管理的寓意为和谐,即在一个特别指定的环境之中,将和谐作为核心思想进行调整,促进项目正常和谐地运转。“和谐”是实现管理的最终追求和目标,同时也是应该完成的主要工作。其中“和则”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不确定性因素;“谐则”则表明对于存在的一些抽象性的问题落实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以及影响到管理的问题的处理方式。因此,和谐管理的和谐就是从人和抽象到实物化的两个因素上面提出对于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和抽象到物化的解决的可行性的方法。

(二)和谐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内生缺陷

和谐管理在工程管理中应用其实就是将双方的冲突的利益问题达到一致性解决的假想。自此基础上,采取有效地管理手段将双方的摩擦降到最低,以此达到高效的解决方法。而和谐管理理论体现出这一思想。

在整体的工程管理项目过程之中,对于因为人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引起的一些工程项目管理的问题就可以利用和谐管理中的“和”原则解决,应用理论中“谐”解决实际中概率性的问题。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不确定性不仅仅来自人的不确定性,还来自外部环境如天气变化、灾害性天气等一些因素影响。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的存在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利用“和”的管理理念也不能够进行转换,所以能够看出和谐管理在工程项目实际管理中也并非完全适应,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和谐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分析

(一)和谐管理的理论研究分析

针对和谐管理进行的相关研究,往往只局限在社会环境中人与人的交往互换的管理,并没有完全考虑到由于自然环境产生的不可撤销的不利影响。所以社会环境中存在的确定性的解决方式不能够适用于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考虑到这一点将和谐管理应用到工程管理中时,应该在利用“和”解决问题的同时,采取其他的解决自然环境问题的策略进行补充,二者相辅相成进一步达到工程项目管理的确定性的效果。

(二)结合实际分析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和谐管理中的时则与境则一起作为管理风险分担的使用工具(据图1所示)。在进行外部客观环境的风险分析中,能够尽可能的对于工程项目存在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进行评估和预测,并且利用积累的经验和科学的数据分析将风险的程度以及风险规模大小做出具体的评估,尤其是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都可以做出相对准确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做好一切风险保障措施,进而来到和谐管理的目的和要求。

三、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的案例分析

(一)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的具体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而深圳地铁5号线作为国内最大的轨道交通BT项目,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方向与创新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地铁5号线是深圳地铁集团第一次采用BT模式进行建造的工程。在政府地方资金匮乏、工程期限时间较短以及其他外在条件的制约下,深圳地铁集团进行了大胆地创新将传统的“建设―移交”的BT工程项目经过创新改造为“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回报”的新型BT工程项目的模式。深圳地铁集团作为工程建造的主办方在进行实际建设的过程中拥有绝对的管理权限,而且要保证建设过程中履行约定的职责,这种创新性的BT项目在一方面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相契合,另一方面达成了工程项目中投融资体系与管理建设的创新性模式。

深圳地铁5号线所采用的创新性BT模式,实质上的和谐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典型运用和完善,并且有目的地将“时则”和“境则”作为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有效地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优良的投资环境监管模式、保障其操作运用导向以及转移风险的目的和效率。

(二)和谐管理的实际应用

1. “和”与“谐”的运用

根据和谐管理理论基础中的减少人不确定性因素和存在的一些抽象性的问题落实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以及影响到管理的问题的处理方法,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的实际建筑建造将两者完全结合起来,并分为两种,一为工程结构的权利配置优化,二为完善降低不确定性因素的具体流程。

按照地铁5号线的工程项目的利益的划分,把BT项目的管理层分别分为行政管理、施工项目监管、项目管理以及施工管理的四种划分。这样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将工程管理的职责名明确,并且要求各管理层的责任担当清楚了解。这样就将和谐管理中的“和则”方式完全表现出来,从而有效地把握和控制了因人的主观不确定性而造成的影响。

在具体的管理层划分上,能够有效将每一个管理层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分析,在体现和谐管理中的谐则方式的同时确定了管理层的目标。通过谐则的方式的具体应用将各管理层的任务目标确定下来,然后使用和则的方式对和谐管理的应用的成果进行巩固,从而保证和谐管理在地铁5号线BT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水平。

2. “时则”与“境则”的运用

鉴于深圳地铁集团对地铁5号线BT项目的实际投资的资金额度很大,建造的工期时间比较长,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比预计大很多。因此利用和则、谐则的手段解决了主观性不确定社会环境因素之后,就需要采用和谐管理系统职中时则、境则的手段对外部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管理。实质上是采用有效都风险分担的形式解决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带来的客观性问题,进而实现了对工程管理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控制目的。根据有效合理的风险分担的解决方案,对客观的环境影响达到一定的控制,从而降低了工程管理后期的成本以及达到和谐管理的目标。

四、结语

和谐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主观性和客观性环境影响的控制,提出了有效地解决措施,保证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的创新性项目管理模式表明了和谐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实用性,同时也为工程管理提供了新的管理思路。因此将和谐管理理论完全运用到工程项目管理中是未来发展需要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杜亚灵,尹贻林.基于治理结构创新的公共项目管理绩效改善研究――以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为例[J].建筑经济,2010(04).

[2]徐大统.大型建筑企业运作城市轨道交通BT项目的管理探索与实践[D].深圳大学,2013.

[3]徐大统,李景茹,刘学勤,宁锐.探索大型建筑企业在地铁BT项目运作中的管理新模式――以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为例[J].工程管理学报,2011(02).

[4]李峰.BT模式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15.

[5]白洁.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方式选择中的控制权问题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2013.

[6]李同杰.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建设管理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第7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一、建筑业对外开放法律规范的历史沿革

(一)关于外资设计企业的市场准入进程

1 外国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市场准入受到严格限制。

1986年,原国家计委、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暂行规定》(已于2001年10月6日废止),主要规定,凡中国投资的工程项目,中国设计机构能够设计的,不得委托外国设计机构承担设计,但可以引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部分设计技术或向外国设计机构进行技术经济咨询。外国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也应由中国设计机构承担设计;如果该外国投资方要求由外国设计机构承担设计,应有中国设计机构参加,进行合作设计。

2 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设计企业。

1992年,原建设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成立中外合营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已失效),允许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注册设计机构或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与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开办中外合营设计机构。但对中外合营双方本身的资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的中方合营者,应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甲、乙级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中方个人或个体企业及其他任何无设计证书的单位,不得与外国设计机构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的外方合营者,应是在其所在国或地区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在国际设计市场上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注册设计机构或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的机构设立由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负责审批,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的设计资格由原建设部负责统一审定和管理。

3 允许外国设计机构在中国境内成立从事专项工程设计活动的独资设计企业,并可独立申请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2000年,为了促进工程设计专业化的发展和设计水平的提高,原建设部了《关于国外独资工程设计咨询企业和机构申报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外国设计机构在中国境内成立从事专项工程设计活动的独资设计企业,并可独立申请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建筑装饰专项设计和环境专项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中暂不包括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安防系统应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2000年,原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 允许设立外资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2002年2月,原建设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114号令),明确允许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但需取得中国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5 允许外国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设计业务,但须同有相应资质的中国设计企业合作承揽设计业务,但提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之前的方案设计不受此约束。

2004年,原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暂行规定》,对于外国企业以跨境交付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提供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等设计服务的,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且该项设计应在所选择的中方企业设计资质范围内。

(二)外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进程

1 2002年12月1日前只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不允许设立独资企业,并对拟设立企业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的注册资本进行了严格规定。

1995年,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1日废止)以及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高于内资企业,并按中外投资比例承担相同比例的内、外资工程。

2 1994年3月至2003年10月1日前允许外国企业直接进入中国市场承包工程,但承包工程范围受到限制。

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外国企业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由建设部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颁发《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工程活动,但承包工程地域以及承包工程范围限于:

(1)全部由外国投资或赠款建设的工程;(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3)国内企业在技术上难以单独承包的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4)国内投资的建设工程,如确有特殊项目国内企业难以单独承包的,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外国企业与中国建筑企业联合承包。凡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须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3 2002年12月1日起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建筑企业。

其中,外商独资建筑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仍被限定在以下范围:

(1)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三)外资项目管理企业的市场准入进程

2007年3月26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

2007年1月22日原建设部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

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155号令),该《规定》于2007年3月26日起施行,它允许外商设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但限于设立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并应取得中国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中国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与此同时,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在其所在国从事相应工程服务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注册专业技术人员。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境外企业已经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的设计、施工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除外商独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仍被限定在外商投资、国际金融机构投资等项目外,建筑业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已经享受国民待遇。

二、相关法律规范的最新发展

(一)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2006年7月以来,原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管理局和外汇管理局等联合或单独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准入和管理,其中包括:

1 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办理相关商业注册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2 申请设立房地产公司,应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建筑物所有权,或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开发商/房地产建筑物所有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权的预约出让/购买协议。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3 外商投资方不能是境内公司/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的公司;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4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投资总额的70%。

5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和项目转让,以及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需要中国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6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7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8 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根据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

(二)严格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管理

2007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公布第一批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对2007年6月1日以后(含2007年6月1日,下同)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且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包括新设和增资,下同),各外汇管理分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和外债结汇核准手续;对2007年6月1日以后取得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但未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各外汇管理分局不予办理外汇登记(或登记变更)及资本项目结售汇手续;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的时间,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三)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程序发生了变化

第8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 海外风险 对策研究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走出去”已有三十余年,根据多年的经验,特别是深刻反思某些项目的教训,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管理问题,形成了影响企业海外经营的重大风险,即经营开发风险、境外项目管理风险、政治风险、合同管理风险、总部管控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

一、海外经营风险研究

(一)经营开发管理风险

在海外经营中,项目的投标价格及投标方案直接决定了项目中标的可能性,如果项目价格较高,所有的投标工作都可能白费,如果低价中标,轻则没收投标保函,重则给公司造成严重亏损。

应对措施:一是明确总部与各二级单位的经营开发职能和权责,建立全公司清晰明确的经营开发体系;二是明确现汇、运作、援外等各类项目经营开发程序,明确各类项目评审程序、范围和内容;三是总部预算管理部门要及时对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方案及成本进行考核评估,落实奖惩;四是本方人员参与项目的投标,重点是组价、施组安排,主导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有效控制投标风险。

(二)境外项目管理风险

境外项目管理风险导致该项目无法按照计划正常施工,致使工程拖期、人员窝工现象严重、质量不合格、资源浪费、项目严重亏损、面临业主巨额索赔及罚款,带来企业信誉上的负面影响,丧失企业在项目所在国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机会。

应对措施:一是优化项目管理模式,根据境外项目规模、实施难度和自身情况,妥善考虑以何种方式进行项目管理;二是通过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总部及子分公司的风险管理权责,强化二级单位人员配备、机构建设,完善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总部对二级单位及项目的支持和考核;三是切实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明确项目成本目标,强化过程监督,加大项目考核力度;四是加强对项目国内合作队伍的选择、考核和评估,选择实施能力强,信誉好的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协议,稳步推进市场开拓。

(三)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是项目所在国政治动荡等因素导致项目成本大幅上升,预期收益降低或无法实现,驻外人员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应对措施:一是编制大型项目追踪情况数据库,对拟开发项目进行国别风险调查,从项目开发阶段起制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措施和解决方案;二是加强与商务部、商会、口行、中信保、各使领馆经商机构等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项目所在国政治变化;三是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评审管理相关规定,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四是针对存在政治风险的项目,可考虑引入保险机制,转移风险。

(四)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失误将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影响合同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甚至造成企业巨额亏损与市场占有率的降低,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市场竞争力与长远的市场布局等战略目标实现均产生重要影响。

应对措施:一是将合同管理的重点前移至项目承揽的前期,注重标前评审及评审意见的落实,对重大的合同项目,法律人员赴业务一线参与商签合同,随时把控合同谈判、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境外一线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各地区、各国家合同管理专才,有效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三是加强对合同履行的后续管理,建立项目实施状况的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合同实施、运行情况。

(五)总部管控风险

总部管理工作的薄弱甚至缺失将影响信息的传递的真实和效率,造成企业决策的失误;二级单位执行力不强将影响公司领导决策的执行,使二级单位经营管理方向出现偏差。

应对措施:一是明确总部对二级单位指导、监督、服务、考核的职能定位;二是以项目型管理公司作为发展方向,总部各部门围绕上述职能,重点是围绕如何有效及时的进行监督监督建立健全总部财务、工程、人事、法律、审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发挥总部的管理作用;三是加强执行力文化建设,营造反应迅速的企业执行力氛围,努力把公司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人力资源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人员的无效引入影响企业的经营生产;另一方面人才的大量流失也造成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影响职工的士气,使企业缺乏凝聚力。

应对措施:一是企业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以产业结构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吸纳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二是完善薪酬、休假、职评等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类制度,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关爱机制;三是加强青年员工职业规划工作,充分培养锻炼青年人,尤其是加强对工程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四是积极推进人才属地化方式,大胆启用当地人才;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境外员工的关心和爱护,提升企业的凝聚力。

二、进一步提高海外风险防范能力的对策研究

风险管理是海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海外经营是利润和风险相伴的事业,国际承包市场环境错综复杂,全面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严格规章制度、优化工程管理、严密施工组织,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补救,是避免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从而赢得生存和发展的可行之路。

(一)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资料库

进一步建立完善海外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加强项目监控,大于5000万美元的海外项目,强化评审和阶段性的风险管控。结合海外业务实际,不断丰富和完善风险管控制度,设立风险管控的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实施海外项目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使各项具体措施求真务实地落实到位;对于重大风险工程项目,实行紧急状态,直至风险有效化解后解除。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资料库。包括:国内外的风险管理知识、工程风险状态报告、工程风险案例、风险管理汇总数据、各个不同阶段风险检查表、风险应对方案、风险管理工具及模板、项目风险归纳总结、大型项目风险管理协同过程模型(雇主、承包商、咨询公司等)及全面风险管理综合模型等。

(二)增强风险研判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流程

一是开展风险识别工作。要对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形势、经济形势、业主资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自然条件、治安状况、工人来源和技术素质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保险、贸易政策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收集与项目风险有关的各类信息,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对风险进行多维度分析,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影响力较大的重要风险进行可量化的综合评估和评价工作,评估、评价尽量做到分析精辟、充类至尽。二是进行风险评估工作。要对风险识别报告中列出的各类风险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每一个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量确定风险等级,为选择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三是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学会风险回避,在投标阶段及时发现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风险的问题,争取在合同谈判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来回避风险;要学会风险转移,将总承包合同中风险较大的部分及时转移到分包合同中,或通过向社会保险机构投保等方式进行风险转移;要控制风险损失,对一些不可回避又无法转移的自留风险,在报价中要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作为潜在风险的处理预备金。

(三)提升项目管理模式,推进“属地化”经营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不同条件下精细严格的合同管理,资金风险与结算赢余机率并存的财务管理,型号与标准不一的设备物资和施工技术管理,文化背景和行为方式相异的劳务管理为重点的项目精细化管理。稳步开展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方案,加强国际利率、汇率及金融产品研究,保障境外资产安全。加强境外应急管理,加大防疾病、防恐怖袭击、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理机制,保障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安全。

继续推进属地化经营,一方面积极吸收当地高水平人才充实我方管理队伍,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减少境外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非技术性困难,尽早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准确把握当地市场动态;另一方面在项目投标及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当地优势企业的合作,提高项目中标率、有效防范项目风险、控制项目成本。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商贸机构的沟通和了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广企业属地化文化,加大企业影响,提升企业形象。

(四)强化合同管理,大力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

工程合同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是要强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各阶段评审管理制度,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二是要将合同管理的重点前移至项目承揽的前期,注重标前评审及评审意见的落实,对重大的合同项目,法律人员须赴业务一线参与商签合同,随时把控合同谈判、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三是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境外一线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各地区、各国家合同管理专才,有效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四是要加强对合同履行的后续管理,建立项目实施状况的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合同实施、运行情况。

海外经营不仅要求经营者通晓国际投资、金融、贸易等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际惯例环境和国际市场,还要求对东道国的历史、文化背景、政治环境、法律制度、经济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并具备较强的管理技能。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上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尽快从企业内部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同时,实施人才全球化和本土化策略,在人才的招聘和使用上,大胆使用国外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第9篇:境外工程项目管理范文

一、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的背景

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1.1亿美元,合人民币8000亿元,同比增长3.8%。这一数据显示我国的“走出去”战略步法不断的加快,对外承包承包工程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特别是税务方面的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另外,在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时,还有着三多、三大和一重的特点,所谓的三多是指工程所涉及的国家多,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多并且涉及税收的管理体制、税目、税率以及各种相应政策也繁多;三大是指在处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时如果处理不够及时或者处理不当,所造成后果就会金额大、利益损失大并且社会影响大;而一重是指对于国家来说税收作为国家运行和执政的根基本身就事关重大,同时其也是企业发展之源,所以关系重大。

(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这是作为一种税收目标,实现整体税收最大化的需要。另外,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也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最终实现海外事业永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保证。所以说,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务管理是坚持国外与国内相结合,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保障对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可以平稳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

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企业所得税抵免工作要点

(一)获得境外税务机构出示的有关纳税凭证

获取境外税务机构出示的税款所在年份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纳税凭据。因为对外承包项目所在的不一样国家的机构设立、职能配置、语言文字等有着较大的区别,因此现行的税收法律仅要求是相关的境外税务机构所出示的,也就是说有税收征管权限的中国境外税务机构,不论它的名字是什么,一律都是境外税务机构。另外,在不一样的国家里,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名称也是有不一样的表达,例如公司所得税、法人所得税等,实际上他们的本质是相同的,全是相对于企业的所得征收的税额,所以在我国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款额仅仅是“企业所得税本质”的税款就可以抵免。

(二)增强我国和对外承包工程所在国税收的协定

如果我国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国签订了由税收饶让条款的双方税收协定,同时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获得了减免所得税的优待,那么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就需要努力获取有关凭证与证明,在境外所获得税收抵免的时候吧减免的税额等同于已缴纳税收看待来进行抵免。

(三)现行抵免制度存在的问题

对于当前我国实行企业所得税抵免制度,简易做法是比较负荷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的,而且我国跨国企业一般专职的办税人员比较少,如果整个调整数个国家或者数十个国家的企业境外所得税以及成本费用,企业的调整难度会增加很多。并且,在当前的税收优惠问题上面,与我国有税收协定国家都是对企业有些相关规定,再回国后进行相关的抵免,这种抵免凭证以及方式也会相应的增加企业的工作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税收的征收。

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加强税务管理的措施

(一)以投标为基础关注相关税务条款

因为每个国家在工程承包业务上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都不一样,所以一定要事先去认真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然后再考虑投标与签约的工作。在当前的国际承包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式下,如果随意的就投标签约,很容易折本或者上当。企业需要在对项目投标与合同的谈判上,清楚的分析且关注在项目的开展过程可能有关的税务问题。至于成本增加的合同,所有和工程相关的税金承担责任人都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声明。实际施工时需要缴纳的税金,如果合同上写的是承包商负责缴税,那么要制定税种与相关税率,同时把需要缴纳的税额添加到税金和附加费与成本费里,在投标进行的时候进行认真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针对固定的造价合同,由于所包含的税种非常多,税率也不一样,最正确的方法是在合同中明确提出让业主来缴纳所在国需要缴纳的税金,而承包商指需要承担其本国应缴纳的那部分税。如果合同要求都让承包商负责纳税,那么就需要认真的知道税种与税率,同时把税金算进合同的价款中,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规定需缴纳的税金的使用法律限期与相关责任,在签约合同完成后其国家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无效。

(二)加强外帐的工作量,完成纳税申请与缴税的工作

外帐是说依照项目所在国家的财务会计体制、相关税收政策完成的会计信息核对和以这个作为参照制作的会计报表。外帐作为境外税收管理的核心,一定要提升外帐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境外工程项目需要配置专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对外帐的解决任务,掌握项目所在国家的会计核对的方式与各种税收规章制度,从中选取高效合理,且适合当地的会计核对方式与体制。外帐核对制度如果已经制订好了,就不要去随意的进行更改,容易引发冲突与混乱,也能确保其拥有良好的连接性。要根据项目所在国家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完成相应的纳税申请、缴税、存储税务发票等工作。这也是境外工程项目必须履行的自身义务所在,可以在一定程度减少税收风险,有效降低税务查实工作频率。

(三)选取适当、有保障的会计员或者税务事务所

为了能够第一时间掌握项目所在国的所以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完成所有的涉税事务,最合适有效的方式就是聘请适当的,专业有保障的会计师或者税务事务所。不仅可以选取当地较近的事物所,还可以选取国家上比较知名的四个大型税务师事务所,一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来选择。不过单从经验丰富程度,和降低涉税风险方面来看,选取四个大型的事务所之一可以给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带来较为的长久有效的利益。对外承包工程需要完全的使用好四个大型事务所给予的税务查询、税务评定与纳税申请等业务。利用税务查询,不单单可以进一步的掌握项目所在国家的所有税收法律法规和最近的相关改动,也可以有针对地完成项目实施进程中所遭遇的特定的税务问题。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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