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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法制教育精选(九篇)

学生的法制教育

第1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结合

自2005年起教育部已经重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相融合,通过课程改革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但是长期以来,在教学实践中,高校并没有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或者使之协调平衡发展,而是几乎所有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主要侧重于道德上的教育,很少或者没有对大学生针对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这就导致大学生在法制方面的只是严重贫乏,而对所得到的道德方面的教育泛滥,反而适得其反,从而使大学生不知法不懂法而犯法,发生犯罪事件,本文试从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的优点和如何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论述。

一、什么是道德教育?什么是法制教育?

道德教育,即为了培养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其内容包括提高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法制教育,是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目的性宣传教育活动。这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现阶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让学生懂得什么是法,懂得如何在恰当的时机用法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让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

二、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优点是什么?

道德教育是一种趋向于劝诫,劝导的方面;而法制教育则带有一些强制色彩,具有一种严肃性,毕竟法律是人人都不可触犯的东西。两者的相结合,恰恰起到了刚柔并进的作用,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程度。道德教育是通过道德价值准则和道德信仰方式来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将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义务,从而为法律添加一定的道德色彩,为法制教育在社会上的推广宣传奠定一定的道德基础。而法制教育则是把道德教育所提倡的价值观念通过外在行为要求转化为内在思想需求[1]。一味地道德教育会使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失去秩序,这就使一些不良人群的违法犯罪动机大大提高。强制性的法制教育会使社会失去应有的人性道德,失去扶持弱小的善心和严惩奸恶的正义之心,因此法制教育的同时需要道德教育所宣传的诚信,友爱,公平,和善,正义。若想要有一个和平稳定的有秩序的道德社会,无论是外在的强有力的法制教育,还是内在的向导性的道德教育,都是缺一不可的。

三、如何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

(结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问题一直是一个热议问题,国家对这个问题也很是关注,特别是对大学生的教育相结合问题,因为大学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未来,其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显得尤为关键。在2005年,国家教育部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将之前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书的拼接,而是在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将法律基础知识与之融合在一起,相互渗透。

(一)在新时代下的思想道德教育不应只拘泥于课堂与课本,应该脱离课堂,脱离课本。方式如下:1、可以利用发达的网络系统,来利用放映一些影片的方式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渗透进去。2、充分利用周围环境,加大宣传好人好事的力度,放大正义力量。3、贴一些宣传标语,宣扬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

(二)建立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之间的关系,使教育工作者在受教育者面前树立威信,让受教育者信服教育工作者,创建一个平等,双向,互动的交流平台,这样有利于开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融合的宣传。

(三)多注重加强学生们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融合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只有加强实践才会让学生对理论认识深刻。“马加爵事件”,“复旦研究生投毒事件”等等,这些均是大学生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所导致的恶性事件。由此,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融合成为迫不及待之事。总之,对于大学生来说,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贯通于高校的校纪校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之中,更能让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更加紧密,从而达到提高大学生思想境界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大文.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03.

[2]于国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湖北师范学院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5.

[3]管文文.大学生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网络财富,2010,21.

[4]陈大文.促进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解读[J].思想•理论•教育,2006,17.

[5]孙冕.试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0,31.

[6]曹燕宁.新媒体环境下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和策略[D].苏州大学,2010.

[7]张旭新.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困境与反思[J].理论探讨,2013,01.

第2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渗透;法制教育;可持续发展;生态平衡

生物课不是法制讲座,不能在课堂上专门讲法律,只能利用渗透的方式,在讲到某个具体的知识点时,学生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因此,法制教育不光是空洞的理论说教,也不应该是触犯了刑法以后的刑罚教育,而是要重点做到防患于未然。这就需要教师多注意平时的法制教育,在课堂中渗透法制,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这样的教育,但是在生物教学中一定要注重教学方法。

一、在实际生活中渗透

在渗透法制教育时,我们应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背景出发,联系生活讲法制,体现“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思想,来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我们在学习《地球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这一课时,就应该让学生从实际出发,看看自己家乡周围的环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看看现在周边的河流有没有哪一条是清澈的,在我看来和二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学生会通过我的分析和大家的讨论进行比较,平常喜欢积极发言、感情比较丰富的学生就会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快来保护咱们的锦江河吧!”此时,适时地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介绍给学生,又结合有关“动物多样性的保护”知识讲解,就会让学生自发地爱上母亲河――锦江河,树立了法制教育观念,从而使学生了解到党和政府其实已经在重视这一环境危机问题了,于是也就知道了每年的6月5日这一天的“世界环境日”都有一个环保主题。所以,像这样联系实际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众志成城地形成了保护母亲河的观念。观念的改变,自然对国家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实施无可厚非地理解和支持并予以宣传,因此,在实际生活中的法制教育也就得到合理地渗透。

二、在教学案例中渗透

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通过列举现实生活中的实例的形式,让学生讨论分析,最后明辨是非,掌握法律知识。在学习《遗传病和人类健康》这一节内容时,我在课堂上举出了“血友病”这一真实案例,这样就让学生理解如果夫妻双方不做婚前检查,会造成小孩很大的后遗症,这样是对下一代很不公平的。学生就能自然地想到社会上为什么要求夫妻做婚检的重要性,也就理解了《新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律条文,让学生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心悦诚服,比起教师空洞地说教,效果要好得多,而用案例渗透法制教育就更能认识其重要性。

三、在远程教育中渗透

当今时代已经进入高科技信息时代,教学的手段也不断更新。课堂教学中要适当进行远程教育渗透,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信息技术,能及时、广泛地了解各种信息,同时也能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八年级下册北师大版生物教材内容《人类的进化》学习中,要求学生要有较宽知识面,而学生在书上接触的内容较窄,教师就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法律知识方面的信息,如不同人种的皮肤颜色,我国混血儿的图片等等,让学生理解人种的多样性,介绍不同人种婚配对优生优育的好处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意义。又如:在七年级下册北师大版生物教材《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学习时,教师可以对“学校附近所在地的林屯水泥厂大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地分析当地水泥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情况,刺鼻的气味让人头晕欲呕。特别是闵孝、锦江两河流域就遭殃了,河流越来越浑浊的现象使得水生生物“苦不堪言”,不用再细说学生就已经知道了,这一污染现象都是由于人们人为地破坏生物生活环境所造成的。由此既达到了教学目标,还能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环境保护法》也就得到了渗透。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总之,在生物教学中方法是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我认为应该贯彻在每节课的教学内容中,这就要求教师去思考和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资源。我只是肤浅地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更多有效地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还需要我们广大教师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探索挖掘,就一定能把生物学教学和法制教育更好地、有机地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天地出版社,2008-06-01.

第3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 幼师师德 德治 法制教育

根据对幼儿园老师这个职业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幼儿园老师对本职工作感觉都是很满意的也是很认可的,处于这个状态的人员在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多数基本达标:对于本职工作很热爱,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识是正确的,认为学习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很重要的并认真学习;教育行为规范,根据个人经验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规范的施教行为;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比较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而且能够恪守本职工作。

基于以上现状,对幼师“失德”现状进行了列举分析,并对幼师在学生阶段的法制教育措施做出了简要的说明。

1.对于现阶段幼师师德状态的不良现象的分析

1.1腐败思想的蔓延,“挂羊头,卖狗肉”。

我国经济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完美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变带来了物质层面的飞速发展,时代背景下映衬出了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经受不住物质诱惑的人群变得越来越“壮大”,“社会黑暗体现在各个角落”,教育事业同样不可避免,一部分教师(以幼师最为严重)没有恪守本分,把专区经济利益的长矛指向了学生和家长,将本可以无上光荣的职业败坏得一塌糊涂,将“师德”变成了“失德”。

“为人师表”,说的是教师不仅教会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在教授学生书本知识的过程中,起到表率的作用,尤其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影响尤为重大,幼儿园、小学阶段,因学生的年龄较小,而且是接收新知识、塑造各方面认知的最初阶段,很容易受到老师一言一行的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幼师的道德品行十分重要,影响的是孩子做人的大方向,深远点考虑的话,影响的是祖国的未来,影响的是教育事业发展前景。一个“失德”的幼师,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利用自己“为人师表”的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1.2管理手段不恰当。

学生尤其是幼儿阶段,无论是对是非对错的判断力还是对自我的认知方面,都不是很清晰,他们对外界新鲜事物的畏惧心理和好奇心理相当强,因此学习生活中难免出现任性、搞怪、调皮等现象,更避免不了个别学生不听教师管教的现象。作为一名有专业素养的合格幼师,面对此类问题应增强学生的耐心,进行恰当劝说、引导,使学生各方面发展走向正确方向。但是,个别幼师对待此类现象的处理方式与上类截然相反。

我国现阶段幼师行业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幼师的文化素养和对自身职位的认知程度不甚相同,而且校方为了幼师更好地与幼儿沟通,更好地融入学生中,往往选择年龄较小的幼师,他们工作时间短,经验不丰富,承受校方监督的同时,又要对学生家长负责,心理方面承受相当大的压力,一些刚毕业的幼师心理承受不住突然而来的压力,容易将幼儿学生视为“出气筒”。

1.3未给予幼儿足够的尊重及爱心。

自信心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来讲十分重要,而它的形成阶段在幼儿时期,处于起步阶段的幼儿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这个阶段对其自信心的培养应为幼师的重要责任之一,一些幼师甚至家长都未充分认识到这点。因此,幼师在教导学生的过程中出现打击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的行为,长期发展使学生缺乏自信心甚至形成自卑心理,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

1.4不具备足够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教育事业是神圣又光荣的,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随着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生活未能跟上物质生活的脚步,使越来越多的人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将教育事业当做谋生的职业、赚钱的手段,很难做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

2.针对2年在校教育,1年实习的学前教育学生的教育措施

2.1学校要转变传统“德治”观念,提高对法制的认识。

(1)积极转变传统观念,给予法制正确的定位:学校应该同等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把传统单一的德治教育转变成德治与法制并重,促使学生向“法律人”和“道德人”二者兼备的全面型人才转变。

(2)明确法律素养目标,完善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学校关于学生是否具备完全的法律素养问题尚未定论,仍然存在学生只要遵纪守法就是具备了法律素养的片面认知。学校应尽快明确法律素养的标准,促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信仰,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充分具备法律素养的新一代幼师生力军。

(3)提高在校生的认识,加大法制教育建设的投入:学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提高其法律素养至最高境界,同时加大该工作的物质投入力度,提供专项费用支出经费。

2.2建设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

需要学校从以下几个角度实现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1)充实教育内容;(2)改进教育形式;(3)创新教学方式;(4)加强实践教学。

2.3加快师资队伍建设。

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完善从几个方面统筹:(1)提高校内师资建设的速度;(2)不断壮大校外兼职教师的队伍。

2.4各方达成共识,共同营造利于培养学生法制教育的大环境。

对于共同营造良好法制教育环境,应上至国家,下至学校、社区,再至学生家长分别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

3.结语

在校期间幼师的法制教育应提升至与传统德治教育同样重要的地位,切实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根本上改善幼师师德现状,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参考文献:

[1]陈维红.从“虐童事件”看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J].现代教育信息,2013年(3):26.

[2]刘曦.把握高职学生特点,提高教育管理实效[J].镇江高专学报,2010(4):69.

第4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高校教育;法制教育;大学生;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高等院校的非法学专业进行法律的教育,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更加重视理论教育,对于法律的学习,大学生并不是单一的认识和接受法律,更多的是探究和论证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大学师生法制教育中,学生学习态度并不是很好,在教学中也没有考虑到学生的需求,本文在分析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的基础上,分析高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改革措施,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求,我国确定采用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通过各种途径以及形式管理国家事务,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族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但是人们并不会自动出现民主的法制思想,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我国公民自身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我国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只有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才能实现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换届,想要最大程度维护学生和学校的权益,还需要充分了解法律,大学生是社会成员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这对法律方面的要求也较高,只有加强大学生法制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供保障。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科学技术得到了很大的进度,传统的知识结构和教育方式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当前社会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能力,同时也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律修养,法制观念是人才的必要条件。大学生法制观念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求,高校大学生在毕业后融入到社会中,并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学生只有掌握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已经经过了好几个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中已经开始出现各种负面思想,这些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很多的要求。20世纪末期我国把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到21世纪初期有大学生法制教育开始逐渐完善,但是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我国高校教育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法制教育归属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法律技术的内容被严重压缩,虽然知识足够,但是地位明显降低,教学内容不够充实。另外思政教育工作并不是专业课,学生不够重视,很少主动关注新闻,教学缺乏连续性。法律基础课程课时较少,学生在学习中就比较困难,教学效果不是很好。高校法制教育存在内容编排不合理的情况,相对缺乏生动性,学生在学习中内容比较广泛,影响教学的有效性。另外教学内容也是相对比较广泛,内容不够详细,主动学习的学生非常少。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教学手段单一化的情况,教学形式局限在传统教学模式中,缺乏行动导向能力,很多高校很好实用校园网等教育方式,不能向学生提供足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遵循的原则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需要遵循目标与内容相一致的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一致的原则、理论实践相结合等原则。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相对而言比较缺乏法制教育理念,在教育中需要有意识的转变教育模式,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引导公民养成守法精神,探索更加适合我国发展的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曾部分,在教学中需要全面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行为的合法性,在提高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修正自己的行为,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我国虽然非常重视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但是社会中的各种思想,影响了学生的法制教育,学生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实践中,部分学校过分强调法律知识的普及,影响法制教育的实效。高校在法制教育中需要注意引导学生自觉地身体力行,学会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四、改革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针对以上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加强法制教育。

(一)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受到我国传统法制教育的影响,我国一直存在重视道德教育轻视法制教育的认识,在社会中还存在很多就很多人轻视法制教育。从理论上来说,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密切相关,但是也需要看到,两种教育存在很大区别的。道德教育强调自律性,而法制教育则是重视强制性。高校在法制教育中只有结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教育效果。当前高校大学生普遍重视道德教育,认为法治教育就是道德教育的从属品,这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改革中需要把法制教育独立起来,并确定相应的配套教育机制,避免法制教育边缘化。从当前的教育体系来进行分析,目前法制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法律制度教育,导致法制教育没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法制教育虽然也存在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是需要看到两者之间并不能等同,因此高校需要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大法制观念教育,使法制教育独立出来,形成自己的教育体系。

(二)改革法制教育内容。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存在很多的问题,过分强调宣传法律条文以及守法意识的教育,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另外高校社会实践与法制教育结合不够,学生很难以参与到法律具体实践活动中,难以形成学生自己的观点,改革法制教育是必要的措施。具体而言,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联系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大学生的发展特点,强调内容的针对性,在符合我国法制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下,有意识的拓展教学内容,向学生讲述进入社会后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法律知识等。另外社会生活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学生对法制的观念认识失误。当前高校大学生普遍重视网络以及就业等问题,因此需要向学生讲述一些劳动法等内容,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三)改进法制教育方法。在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中,不仅需要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传统的课堂教育方式难以使用社会的发展。高校需要积极创新法制教育理念,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理论,逐渐将法律素养刻到学生内心中。在法制教育实践中,高校课堂教育中可以尝试案例模拟的方式,强调师生之间的讨论,鼓励学生通过讨论等参与方式,与专业的教师进行沟通,为学生营造热烈的课堂学习气氛。在教学中,教师还需要结合社会现实进行点评分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实现法律教学的目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有意识地开展与师生之间的案例,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案例的选择中需要有意识的选择与学生相关的案例,如刘海洋杀熊事件等,引起学生之间的共鸣,充分调动学生运用法律范畴的积极性。另外高校也可以利用学生会等开展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第5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家庭;社会

中学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他们开始进入或者正处于青春期,生理上的迅速变化,心理上的烦恼使得这个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因此,这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又被人们称为“危险期”。在他们人生的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往往就会走上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一些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部分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不强,折射出我们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从这个层面上说,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一、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所谓中学生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向教育对象(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法律理论的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提高法律素质的活动。具体的说,法制教育的含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法制教育是宣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其次,法制教育是为国家造就大量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必要途径。第三,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不断强调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初中生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学生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但在对我校123名学生的调研中,约8.5%的学生仍然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约23.0%的学生认为和自己关系不大,在平时生活中运用较少。因此,总体来说,在现有教育模式下,学生的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制教育形式有所突破,但有效性不高

相较于过去传统理论灌输教育,现在法制教育形式明显增多,课堂的教学、法制辅导员的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片的播放、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都较过去有所增加,但是,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对我校学生调研中,约4.4%的学生对所列的法律非常了解。形式虽然增多,但是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法制教育不同于语文、数学等课程。目前,由于我国初中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品德课,因此没有一个独立的课程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教材,开展还是主要依托于思想品德课、历史、地理等学科。虽然教育部门年年在强调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实际进展过程中,形式化的现象依然存在。教条主义、功利主义还继续抹杀教育的实际功能,直接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三)法制教育常态化,但缺乏规范性

虽然思想品德课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的内容,思想品德课也在中考范围之列,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制教育也逐渐进入常态化,但是还不够规范。比如评价方式。既然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教育,却缺少一套合理的、独立的评价机制,怎样去评估学生的法律素养,怎样对学生的法律观念进行摸底了解,经过一定学时的教育,学生的法律知识有怎样的进步,很多学校领导、教师还是无法做出科学的界定,甚至直接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这不仅仅是学校领导、教师的责任,也是全社会要思考的问题。

(四)城乡法制教育存在不平衡性

城乡教育的不平衡性一直是困扰教育公平的一个难题。这是由区位因素、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不得不承认,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对这种不平衡性得到了更深刻的体会。最为典型的是父母对法制教育的态度上,调研中农村学校有70.2%的学生家长没有与孩子谈起过法律方面的问题,城市却有61.3%的家长会给孩子讨论法律知识。

此外,不平衡性还表现在教育条件与教学效果的不平衡上,城市中学法制教育条件优于农村中学,无论是学校的硬件或软件设施,城市中学都具有优势,法制教育资源相对来说也比农村中学丰富,这直接导致了教学效果的不平衡。

三、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体作用

学校教育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主要阵地,是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其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

(二)重视家庭法制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长的法律意识情况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家庭在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初中生的法制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学校的努力,动员家庭的参与,才能巩固法制教育的实效。

(三)大力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社会因素的影响对学生的教育有着能动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因素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的促进教育的发展。因此,学校教育要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渠道,形成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四)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第6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法制教育;社会资源;校园律师;思考

DOI:10.15938/ki.iper.2016.03.017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3-0075-05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六五”普法的“法制进校园”的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随着药家鑫案、复旦投毒案等极端案例的发生,大学生法制教育形势的严峻性与紧迫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从2006年秋季开始,面向全国所有大学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程“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被合为一门课程,归并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新课程的德育属性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内容完全沦为“压缩饼干”。现实的困境迫使德育工作者积极探索提升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的路径。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缺失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包括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观念的养成、法律能力的训练等多个维度。学校固然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法制教育必然是全程、全面、全员参与的一体化、网络式的教育模式[1]。其中,足够的社会资源是确保大学生法制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既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宏观规划,也需要从技术层面恪守专业标准,更需要从环境层面营建社会氛围。这三者是大学生法制教育从观念到实践再到整个法治建设事业的三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们紧密相关,缺一不可。然而,审视当前我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社会资源的阙如,造成高校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孤军奋战的窘境,这已经成为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的重要因素 。

1.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制度缺失

、司法部在“六五”普法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2]文件虽然从指导思想的高度明确了社会教育资源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与义务性,但是它对于哪些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与程度,却语焉不详。其他与之衔接的规章制度也缺乏相关规定可以直接援引。加之该文件是由党的宣传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合以“通知”的文本形式下发的,在性质上属于政策导向性的,它缺乏刚性的规定性与现实的操作性。制度的缺失,既是我国长期以来学院式法制教育传统的客观反映,也直接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法制教育基本规律的认知缺位。

2.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标准缺失

当前我国一些社会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大学生法制教育,比如,法律服务机构派出了律师到高校举办法治讲座或论坛、个别法庭允许大学生以教学班的规模旁听审理,一些媒体设置了法制教育频道或专栏。但是从总体上看,此类参与不仅数量少、质量低、效果差,更重要的是体现出很大的偶然性与随意性,缺乏社会资源参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行业标准或专业规程。不仅主导法制教育的高校没有完全将其纳入到教学计划中进行严谨的设计与规划,参与法制教育的社会力量也习惯于以他者的身份“赞助”此类活动,而忽视了自己法制教育参与者的专业角色。标准的缺失往往致使社会资源参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呈现出参差不齐、良莠并存的局面。不仅各地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程度有差异,不同性质高校获得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有差异,参与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种类也有差异。标准的缺失,表明司法行政部门对于普法工作的细化、量化、科学化的探索还没有到达成熟的阶段。

3.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环境缺失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总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下展开的。但是当前的大学生法制教育面临的总体形势是一傅众咻的尴尬。从地理环境看,当前全国大学云集的省会城市普遍在城郊或卫星城兴建大学城校区,新校区远离主城,也就远离了律所、法院、监狱等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从校园环境看,依法治校还处在“在路上”的状态,侵犯学生权益、无视规章制度的校园管理事件不时发生;从社会环境看,社会公众法制意识的普遍淡薄、法治被践踏的社会事件的频发,包括律师、法官在内的法治主体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被扭曲甚至妖魔化,难以为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社会环境。法制教育的社会环境的缺失,其内在根源仍然是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甚至曲折性所致。

二、英国公民教育中的校园律师制度

英国的公民教育因为有强力的政策支持、持续的师资培训、丰富的教学资源而成就卓然。虽然英国没有设置独立的法制教育课程,但是法制教育被作为核心内容而居于公民教育的首要位置。其法制教育中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治安法院拟审判竞赛制度、刑事法院模拟审判竞赛制度、校园律师制度以及地区校园律师制度构成了特色鲜明、效果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3]其中,校园律师制度的成功经验特别值得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参考借鉴。仔细梳理校园律师制度所取得的成就,不难发现,在其诸多的亮点中,良好的制度安排、科学的技术标准、法治化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尤其引人注目。

1.良好的制度设计是校园律师制度成功的基础

校园律师制度是一个由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主导的宗旨独特的专业型志愿者项目。它旨在通过法律服务机构(以执业律师为主体)与特定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学校)的合作,帮助青少年了解法律、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1)制度的历史背景 1998年英国政府的《科瑞克报告》(Crick Report)确定了公民教育计划的主题,1999年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据此建立了校园律师制度。从该制度肇始的时间来看,它几乎是与公民教育制度相伴而生的。从性质上看,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教育系统,只是从属于英国公民教育课程体系的一项专业教育活动。但其雏形却可以上溯到1984年由公民教育基金会主导的公共法律教育项目(PLE)。PLE旨在为公民提供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法律知识、技巧与信心。该项目在开展公民法律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校园律师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社会基础。虽然执业律师是这一制度的主体,但事实上参与者还包括了一些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和商会等民间社团的相关人员。所以,所谓的校园律师也并非一个严谨的专业概念,它不过是对参与校园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的泛称。

(2)制度的公益属性 校园律师制度虽然不是议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也不是政府以行政管理的方式设置,但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却以其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卓越成就和巨大号召力,使校园律师制度得以在公民教育的背景下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在NGO组织大有作为的社会背景下,公民教育基金会借助自己的影响力,成功地将校园律师制度纳入到了公民教育的课程体系,并通过自己的示范为校园律师制度确定了基本的模式。这一制度既为律师事务所、企业、商会等机构实现服务社会、创造价值提供了机会,也有效地降低了法制教育的成本,成功开辟了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制度的公益属性,降低了刚性政策在执行中的阻力,避免了三权分立模式下的掣肘与分歧,增加了实际执行中的适应性与可行性。

(3)制度的实际效益 校园律师制度在英国走过了14年历程,它已成功获得了教育界的高度认同,也赢得了来自学生、老师、学校和律师的积极支持。根据统计数字,在2012-2013学年度内,全英国至少有35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校园律师制度,直接服务于全英国至少800名以上的英国学生。[4]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国际背景下,欧盟的绝大多数成员国都已经意识到公民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引导年轻人积极探索社会问题才可能塑造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意识到他们的社会责任并鼓励他们的分支机构在其他国家尝试类似的制度。在公民教育基金会的主导下,校园律师制度已开发出了在罗马尼亚与澳大利亚的国际方案并着手实施。[5]虽然在具体的运行环节中还存在着一些争议与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校园律师制度作为一个渐趋完善的志愿者模型,必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逐步走向国际化。

2.切实可行的规范是校园律师制度成功的保障

作为公益组织推行的志愿者项目,校园律师制度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刚性的运行模式,但在实践中它仍然体现出一些共同的规律,成为校园律师制度在后续发展中自觉遵循的基本范式。这些模式既是英国公民教育多年积累的成功经验,也是公民教育基金会不断探索总结法制教育规律而形成的重要成果。按笔者的归纳,校园律师制度包括了公民教育基金会主导下的律师服务团队与地区学校之间缔约、服务、评估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构成前后衔接的动态链条,以一个大致的行为框架将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活动标准化。这种标准化模式,为校园律师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提供了可能。

(1)缔约 它是指参与校园律师服务的律所执业律师、企业与商会的法务人员同公民教育基金会之间就法律教育服务签订谅解备忘录。其主旨是对合作的目标、服务内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鉴于志愿者服务的性质,律师团队选择的律师以年轻律师包括见习律师为主,学校则以贫困地区学校为主。双方缔结的协议也是今后进行相关评估的参照依据。公民教育基金会任命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校园律师进行协调联络。事实上,参与校园律师服务的是由律师为主体的一个志愿者团队,通常人数不低于10人。学校虽然并非协议的当事方,但作为受益方的学校将承诺给予校园律师的法律服务提供各种便捷与必要支持。

(2)服务 校园律师提供给学校的服务形式各不相同,但主要包括教学资源更新、课堂小组讨论、志愿者培训等形式。律师团队应向学校提供法制教育的优质教学资源,并且保证每年更新。律师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接触到大量新鲜实用的法律案例,这在英美判例法国家中的法制教育中更有直接的教学意义。校园律师服务的一个最重要的形式就是课堂小组讨论。讨论通常是在10名左右的学生组成的小组中展开,约有4到5名包括校园律师在内的志愿者共同参与。每次讨论的话题分别涵盖不同的法律领域,而且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为导引,以激起学生的兴趣与热情。讨论的形式松散而民主,以充分引发学生的辩论与思考。当然讨论并不是漫无目的的闲聊,而主要是针对其公民教育第二阶段的法制教育相关内容的预期目标的。考虑到中学阶段孩子的教学特征,每次讨论的时间约在一个小时左右。每个小组总共约六次讨论会。另外,校园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所选用的资料通常是由公民教育基金会组织相关教育专家撰写,内容包括消费者法、反歧视法、就业法、家庭法、警察权力、青年司法、人权等。这样既保证了校园律师组织讨论课的范畴全覆盖性,也保证了其内容的权威性。

(3)评估 校园律师还将在某一小组完成六次讨论课后给予学生相应的教学评估。通过讨论会上所反馈的信息,或者利用在线调查测评表的数据,综合评价学生相关知识理解掌握的程度。这个评估结论会作为公民教育基金会为学生颁发“青年公民护照”的考评基础。[6]可见,校园律师制度始终是公民教育模式下的重要环节。

当然,校园律师的全部工作并非只限于上述三项。事实上,绝大多数校园律师还要在服务期限内随时解答学生的任何法律疑难问题,不间断的收集整理参与该项目的各项数据资料,还要定期提交关于普通的、特殊的公民法制教育评价报告书,应邀参与学校志愿者的培训教育等其他大量校园活动。

3.法治化的社会环境是校园律师制度成功的条件

英国是海洋法系国家中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虽然一直奉行非法典化的传统惯例,但其完备的法制一直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典范。英国的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律职业教育在几个世纪以来积累了丰硕的成果,成了世界各国竞相学习的榜样。[7]近年来英国一直将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融入到公民教育体系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注重从公民素质的维度,分阶段有针对性的提升国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能力,从而为整个社会走向法治准备了条件。浓郁的法治氛围为一些法制教育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刚刚出现,即能够引起民众的关注,迅即补充纳入到法制教育的范畴。比如说近年来新媒体异军突起,它的双刃剑特征促使律师进校园项目的专家开始思考并行动。自2013年9月起,“社会媒体与法律(Social Media and the Law)”以一个教学单元的形式被编入了新的教学材料中。这种无死角、无盲区的法制教育无疑又优化了社会的法治环境。

三 、社会资源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

法制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整合学校、社会、家庭的资源。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却尚且阙如,高校仍然在全民普法的大背景下唱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角戏。

近年来关于外国公民教育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域外公民教育的成功经验为我们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了他山之石的镜鉴。根据相关研究,欧美国家公民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体现在:政府的重视以及明确的公民教育目标,优化的课程资源以及优质的师资培训,充足的资金支持与持续的物质保障,对国际经验的吸收以及有效的教育评估。[8]可以说,这些无不与其社会资源的强力支持是分不开的。结合我国国情,实现前述成功经验的本土化,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制度设计则是至关重要的前提,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标准及环境则取决于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进程。

1.将社会资源参与大学生法制教育制度化

根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决策部门已经高度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并已经明确将其作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予以强调。社会资源参与大学生法制教育已经有了政策支持。但是在制度层面,更应当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通过更具体、更明确、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将前述政策精神转化为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法定义务。尤其需要一些与之衔接的实施细则,对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主体、内容、形式、考核、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规定,从而将当前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偶然性与随意性转化为制度性、规范性的教育活动。在我国缺乏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那样承担广泛社会职能的NGO的情况下,政府在推动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方面更是责无旁贷。在某种程度上讲,政府作为社会资源的主要掌控者与权威分配者,在制度设计环节就理当将社会资源参与教学法制教育纳入到政策的考量因素中去,全面权衡,合理配置。当然,像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律师协会等专业性机构也应在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制度设计中有所作为。

2.探索确立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科学标准

与英国不同的是,我国的NGO组织还没能成长到能够独立承担巨大社会责任的阶段,对于法制教育尤其是针对社会大众的普法教育的规律还处在积极的探索期。如何确定一个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切实可行的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标准或模式,还是一个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从责任主体来看,这个标准的制定不是教育行政或学术研究机构就可以独自完成的。正如前文所说,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包括教育、司法、文化、社会管理、家庭等多个领域。其中,教育与司法是最紧密相关的两个部门。该标准可由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委员会会同司法部门的法制教育机构拟定,政法委员会作为统筹机关负责协调。在制定标准时应考虑导向性、科学性、现实性三个原则。首先,这个标准应当服务服从于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它既要保证社会资源真正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又要忠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与要求;其次,这个标准本身应科学可行。它应在广泛征集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教育、法律实务、司法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深入的调研分析而成;最后,这个标准应符合我国当前各高校法制教育的实际。它应是一个有很强适应性的大致框架,而不是一个刚性的、一刀切的绝对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复杂形势的需要。

3.着力改善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的社会环境

要避免法制教育中一傅众咻的被动局面,社会环境是必要的外部条件。从纵向看我国的法治建设成绩卓著,法律制度建设也进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公民的知法、崇法、守法、信仰法律的意识正在提升。但是从横向看,我国的法治建设也才刚刚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还有很艰难曲折的道路需要我们去跨越。尤其是法治文化建设将会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必然成为大学文化的重要内容”。[9]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社会资源应主动向法制教育开放。公、检、法、狱政、律所、公证处等司法或涉法机构在法定范围内向法制教育的开放,本身就彰显了其存在的价值。高校所在地法院邀请大学生定期旁听庭审,既为大学生提供了“原生态”的法制教育形式,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与独立的监督,也有助于该地涉诉案件的下降从而减轻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高校应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此前高校一直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充当独唱者角色的困境,既与社会资源的疏离相关,也有高校自身在争取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方面的不作为有关。一些高校怠于建设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合作基地;一些大学以经费紧张、出行风险等为理由,对大学生组织法律社团参与社会普法活动持消极态度。学校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源参与法制教育活动,并为这些社会资源进入学校创造条件、提供便捷。

参考文献

[1] 彭美.法制化视阈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模式[J].学术论坛,2013(3):191-194.

[2]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N].人民日报,2011-07-28(1).

[3] 车雷.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J].教育探索,2011(11):152-153.

[4][6] Lawyers in Schools[EB/OL].[2014-01-28].http://www.lawyersin .uk/index.php?page=home.

[5] Lawyers in Schools.Evaluation Report 2012/13[EB/OL].http://.uk.

[7] 胡加祥.英国律师制度沿革与法学高等教育简介[J] .政法论丛,2007(4):91-96.

第7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一、以课堂为中轴,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是对大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最有效的途径,而在学校教育中,课堂教学则是重点。从以往对大学生的法制实践来看,课堂教学所采用的模式和方法都较为传统,主要以讲解为主,且讲解中以语言讲解为主,较少使用模象直观、案例分析等方式。这一方面是因在大学教育中教师更多关注的是专业课程的教育,另一方面则是对法制教育的作用认识不足。在法律专业课的教学中,也将法律教育定位在考试方向上,故而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却不太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和专业课的整合过程中,法制教育可谓可有可无,重视力度不够。如此,大学生在学校所能接受的法律教育范围变得狭窄,难以有效地形成法律知识的构建,也就容易形成大学生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提倡以课堂教育教学为中心,目的就是要发挥学校教育的有效性,让大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系统的法律知识。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一是更新法制教育观念,要能着眼于学生的重视发展来审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要能以全新的教学理念作为指导,对法制教育的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在具体的法律专业课教学中,要能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和课程特点,以活动、任务等形式引导学生去探究法律知识,更好地促进其对法律知识的构建。三是要把法制教育和学科教育教学活动有机地整合起来,如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专业课程中,可结合当前网络环境下的犯罪现象而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如此,当学生有了系统的法律知识,对法律常识有了深刻的了解,才能更好地避免学生走向犯罪道路。

二、以丰富的活动为媒介,开展法制教育

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课堂中的知识传授是基础,而如何有效地通过活动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更好地认识法律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在活动中对法律知识进行巩固和拓展,这也是大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尤其值得思考的问题。结合以往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活动形式来看,多以图片展览为主,活动形式单调,内容也较为狭窄,甚至有的院校出现完成指令性任务的现象,只是在普法日、禁毒日等进行简单的图片展览,而没有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其实,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辅以丰富的活动形式,不仅可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还可让大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更好地教育。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可选用的活动方式是较多的,有演讲、辩论活动等。如“马加爵事件”发生后就可及时引导学生对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及犯罪现象进行演讲和辩论。有主题班会活动,教学中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可结合学科的内容而及时引导学生展开相应的主题辩论活动。有教育宣传活动,除了以图片展览形式进行,还可以校园广播、参观访问等形式进行。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可组织不同系的学生之间展开,也可在班级之间展开。还有模拟活动,形式如模拟听证会、模拟律师、模拟审判现场等。总之,要注重以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大学生展开法制教育宣传,且活动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去计划、组织、参与,这样才能让活动效果更好。

三、以生活为中心,注重实践应用

现实生活才是最好的练兵场,以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更多的是局限在院校范围内,和生活的联系不够紧密,而这也容易导致理论和实践的脱节,有的大学生虽然在法律专业课程考试中能获得不错的分数,但一旦要其在生活中应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就显得较为吃力。其实,很多法律和大学生的生活都是密切相关的。如《民法通则》《刑法》就直接和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大学生就业方面的《劳动法》,如和大学生婚恋相关的《婚姻法》,和读书相关的《知识产权法》等。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中,就要结合这些法律所涉及的范围对大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一是要注重从学校教育拓展到生活中。如学生在生活中常遇见财产继承、各种社会暴力事件、网络犯罪等现实问题,面对这些现实问题,可引导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去思考解决的办法。如某家出现了养老问题纠纷,就可把该案例搬到课堂中,让学生进行分析。二是要注重引导学生去发现生活中的和法律相关的一些现象和问题,不断反思自己。

第8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一)重视程度不够,理解存在偏差

要想搞好高校的法制教育,首先就要搞清高校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为何。现在不少高校的法制教育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就是高校对于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并且没有搞清楚法制教育的真正含义。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课时不足。虽然高校没有升学方面的压力,但是绝大多数高校都将法制教育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科目,因此课时安排相对较少,教师根本无法在课上深入的对法律知识进行讲解。(2)概括性过强,缺乏与实际生活的联系。高校中的法制教育在进行的过程中,往往仅就法制概念、简单法律条文等进行介绍,并没有将法律与实际生活结合在一起,使得学生无法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3)教育内容不均衡。高校教师向学生进行法制教学的过程中,经常侧重于对学生的行为和思想进行规范,让学生通过学习法制课程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却忽视了对维权方面的教育,没有告诉学生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就是为什么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侵害,却不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原因。

(二)缺乏专业教师,教师水平不足

法制教学对于专业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如果授课教师没有进行过专业的学习,仅依靠教材内容进行课堂的授课,很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并且也难以回答学生提出来的一些个性化的问题。通过对部分高校法制教师进行走访,除了拥有法律专业的学校在法制教学方面会应用较为专业的法学教师外,其它绝大部分高校法制教师在专业素质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使得高校法制教学质量一直难以提升。除此之外,教师授课水平也难以达到相关要求。部分教师仅将法制教学当做一门知识进行传授,没有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引导,严重局限了法制教育的作用。

二、以就业为导向的大学生法制教育

(一)改变高校认识,革新教学观念

德育是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与法制教育的混同在现在高校中尤为明显,并且高校对法制教学重视不够也经常影响法制教学的发展。因此在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制教育中,高校首先就要对思想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要改变对法制教育的认识,明确法律对人行为的限制和规范,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要认清法制教育与德育之间在功能性上的不同。(2)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法制教育不仅可以让学生在思想上形成守法意识,同时还要让学生在权益维护能力方面有所提升,并针对即将毕业的学生有针对的开展与就业相关的法制教育,让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律知识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二)联系实际生活,注重素质提升

与一般的学科教育相比,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让学生可以在思想层面有所转变。首先,教师要将法制教育的范围进行扩大,不仅局限于课堂之上,应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活之中,对学生生活中的错误行为、不良习惯等进行纠正,并引导学生用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得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可以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在工作岗位中可以安分守己,努力进取。其次,让学生对自身的权利有所了解,联系实际的生活让学生产生更深刻的认识。例如,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学生应注意什么?工作单位违反合同内容学生应该怎么办?以及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后对工作单位不满意想要离职应该怎么办?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可以有效的减少学生对法律的生疏感,并且更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的应用。

(三)迎合学生需要,听取学生意见

法制教育是一门实用性课程,而进行应用的主体就是接受教育的学生,所以教师在进行法制教学的过程中应走进学生之中,和学生就法制教育问题进行讨论。首先,教师应摸清学生的法制基础,把握学生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是否正确等等。其次,要丰富与学生之间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并且随时的回答学生提出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再次,要注重以人为本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性,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给予满足,并对学生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得法制教学更受学生欢迎,增加学生参与学习的热情。最后,要多进行实践性的教学,在班级之中进行场景模拟,案例分析等活动,让课堂教学在趣味性上有所提升,改变法制教育的枯燥无味。

(四)深化教师培养,引进专业人才

上文我们已经提到除了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一般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水平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为了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学校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要保障任课教师拥有足够的专业性,在教师选拔方面进行按个的把关,严禁其它学科的不具专业知识的教师从事法制教育工作。(2)要深化教师的培训,让法制教师可以随时接收到最新的司法资讯,并且针对法条的修改、法律的新增等给予关注,确保高校法制教育的先进性。(3)要引进专业的人才,提升高校法制教育水平,让学生接受到最准确、最实用的法制教育。

三、结束语

第9篇:学生的法制教育范文

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后期储备力量,关注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法制教育对其的重要性。由于高校对法律认识存在偏差,法制教育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法制教学方式单一,高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缺乏等,导致我国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严重缺乏,近年来各种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大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原因

法制教育在高校学子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2004年马加爵事件到2015年复旦大学医学院高材生林森浩恶性投毒事件,可以看出现在高校学生严重缺乏对法律的认识。高校是培养国家高等人才的地方,一次次恶性事件的出现,让我们感觉到大学生虽然饱读诗书,空有一副“好皮囊”,心理狭隘,法制教育意识淡薄。[1]

1.法律认识偏差

法律如同社会“规则”,用强制性手段告知民众何种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大学生是社会进步和国家繁荣发展的后备力量,法律意识的缺乏将会导致学生任性所为,损害他人利益,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文中所指的法律认识存在偏差主要概括为三方面:一是校方片面地将法律当做一门课程,忽视了法制教育的道德和政治教育功能,将注意力放在了学生分数上;二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将法制教育视为选修或辅助课程,只求分数过关,并未深入地思考法律与社会、个人间的关系,并未认识到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三是部分高校法制教育的课程是由思想道德老师担任的,不专业的教师很难激发出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总而言之,校方、教师、学生都缺乏对法制教育的认知,片面地追求形式上教学,忽视法制教育的本质和意义。[2]

2.法制教育内容不合理

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高校所安排的法制教育课程多数不能引起学生重视,甚至某些专业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当做选修课,学生很难在法制教育课上汲取到更多行之有效的知识。再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编写时存在的问题:第一,将思想道德与法律放在同一层面上,很容易被学生片面地误认为法制教育就是为了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并未将法律的强制性“输送到”学生的思想中;第二,法律基础基本上是将我国现有法律的基本法律进行了罗列,涉及面比较广,因为课时的限制,并未对某一法律作详细的解释和介绍,很难激发出学生深入学习的动力;第三,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在片面的追求教学效果和分值,法制教育课程很难真正地培养出学生的法律精神。[3]

3.法制教学方式单一

高校几乎所有专业都要开展法制教育课程,而法制教育课程最典型配备的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似乎是一门适用于所有专业法律入门的课程。书中编排时将我国涉及的基础法律知识罗列出来,鲜有详细分析部分,学生并未从罗列的法律条文中汲取到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点,更有学生将此作为选修课程。在众多院校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法制教育课程是“大班”教学,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在一个若大的阶梯教室内,听老师讲解法律知识,这样一个“大班”教学环境嘈杂声众多,坐在后排的同学很难听到老师在课堂讲解的内容,仅仅在考试前画知识点,应付考试。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这种“大班”式的教学模式,很难引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注意,更别谈深入学习了。

4.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缺乏

上文提到部分高等院校法制教育课程,让法学知识并不多的老师担任,这点就是对高校法制教育不负责任的体现。高等院校法律教师人才本身就缺乏,加之学校的不重视,将法制教育等同于思想道德素养培养,这就不难解释部分高校聘请兼职讲师或辅导员授课的现象了。教师在法学知识上比较欠缺,针对一些基本法的条文也能够“照本宣读”,并未能举出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可见教师能力不足也是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原因之一。

二、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建设法制国家的需要

大学生是祖国发展的储备力量,是中国经济腾飞的支柱,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建设法制国家的需要。试想大学生毕业后若都能够严以律己、严格守法,不仅会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社会将少了很多恶性竞争,少了许多贪腐之徒,这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发展。

2.提升大学生素质的需要

中国家长和教师片面强调分数的重要性,忽视了学生的思想教育,历年来出现的高校学生犯罪案件均是以生活琐事为由,在想不开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残忍的举动,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大学生是国家和家长的希望,在接受高等知识的同时,要注重个人素养教育的培养,加强个人思想品德建设,深化法律意识。

3.预防学生犯罪的需要

马加爵事件在2004年引起社会轰动,舆论在指责马加爵行为的同时,也让民众深刻认识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2015年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利用所学的医学知识杀害了室友。这两个典型的实例足以说明大学生空有一肚子知识,法律意识却异常淡薄,学院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精神,避免因一时事情想不开而犯下滔天大罪,那时已经没有回头路走,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构建

1.改变法制教学观念

学校是传授知识和塑造学生品德的地方,不能片面追求形式教学或学生分数,而是要全面看问题,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结合在一起。但一些高校将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混为一谈,法制教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非法学专业的教师担任,这样就降低了高校法制教育的质量。因此,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构建必须从改变法制教育观念开始,让学院领导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将法制教育放在与专业课一样的位置上。学院还应要求每个专业的辅导员不间断地向学生传递法律知识,告诉学生遇到问题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反对一切为了报复对方而采取的私下行为。事实证明,若每位学生法制观念更强些,那么学生犯罪的案例就会越来越少。

2.合理编写法律教育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的基础课程,有它的弊端性。首先,这门课程适用于高校每一个专业,课程中罗列的基础法律并不能真正地解决专业性问题,学生对其采取忽视态度;其次,这门课程很容易被学生误解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同一层面的知识;最后,更多高校将其作为辅助教程。因此,完善高校法制教育课程,需从合理编写法律教材开始,建议课程编写将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分开,毕竟二者有本质性的区别,思想道德强调的是净化学生的内心世界,而法制教育强调的是强制性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唯有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开来,才能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思想道德并不等同于法律基础,也会引起学院、教师、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视。

3.改善法制教育方法

法律知识的学习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文,若仅仅采用教条式的教学方法,那么会让学生产生厌烦的心理。所以,针对一批思想活跃的大学生,应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案例分析法就是法律专业最常用的方法,通过案例的讲解和分析,能够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适用条件以及意义;分组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多媒体教学则可以让学生图文并重了解到法律知识的神奇。教学有很多种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前提是教师具备专业性的法律知识,因此改善法制教育方法的基础是提升学院的师资力量,这是一切教学开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