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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

第1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县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房管局、发改委、人防办、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城管局、地税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交管大队、历市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房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总体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

(一)总体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面积6.82万㎡,拆迁户448户。通过改造逐步改善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完善老城区的基础设施,促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

(二)计划安排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县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6.32万㎡(其中:前程大道3.96万㎡、锦绣大道1.46万㎡、广州大道0.9万㎡)。

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胜利南路0.5万㎡老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胜利南路棚户区改造由县房管局为责任单位,其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分别由历市镇政府、街道办、城司、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年度计划做好项目调查摸底、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业主单位,严密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运作方式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要求,做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城市拓展、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运作程序和方式如下:

(一)运作程序

由责任单位会同县规划建设局明确改造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运作方式

1、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有商业开发价值,自身能平衡的地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改造。

2、产权人合伙开发建设的模式。对资金不足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可采取产权人合伙开发建设的方式进行改造。

3、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模式。由政府组织拆迁,将拆迁后的净地通过招、拍、挂出让,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迁群众,可采取原地以房换房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

四、资金来源

(一)中央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投资补助资金;

(二)省、市财政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给予支持的资金;

(三)县财政自筹资金;

1、土地出让总收益不低于5%部分;

2、住房公积金净收益部分;

3、在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规定安排资金;

(四)市场化运作所得收益。

五、政策支持

(一)棚户区(危旧房)项目(包括所涉及的项目安置房和公开出售的商品房)实行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减半征收(供电部门的收费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文件标准的80%收取)。

(二)人防工程由政府另行选址建设,免收人防设施工程易地建设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均按普通地下室设计建设。

(三)按照充分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规划设计条件可适当放宽,在符合日照系数、处理好与宗地相邻关系的情况下,采光日照间距可根据规划条件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不设置电梯的入户高度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改造区内新建住宅的保温节能可采取“3选2”(即门窗、屋顶、外墙保温3项中选2项)。凡不必限高部分,容积率可适当提高。

(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小区范围内外管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出资同步改造建设。小区内的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按发改委与供电部门共同确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五)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挖掘道路、拆除公厕或垃圾站及迁移电力、供水、供气、邮电等杆(管)线,一律免收补偿费,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新建设或恢复。

(六)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运输车辆通行证,公安、交通、城管等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扣车、罚款。

(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与原拆迁等面积免征营业税和契税,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实行即征即返。

(八)公安、教育等部门应根据被拆迁人提供所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内房屋拆迁安置凭证,及时为其办理迁移、落实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手续,享受安置地入学的同等待遇,并免收有关费用。

六、组织实施

(一)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中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对参与工程建设和监管的工作人员实行科学有效的奖惩制度。

(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各负其责,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1、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协调,争取国家、省有关补助资金;

2、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条件设置和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3、县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的土地出让和项目用地手续的报批;

4、县财政部门负责国家和省政府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的拔付及项目资金运作;

5、县房管部门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和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

6、县供电、供水、电信、广电网络公司、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同步迁移并改造项目范围内、外管网;

7、县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收费项目按文件规定优惠政策执行;

8、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办理项目被拆迁人的户口迁移、落实义务教育入学等手续,并免收有关费用;

9、县文广部门负责项目内文物的界定和保护工作;

10、县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

第2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我市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包括城中村和棚户区,以及按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涉及拆迁的企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历史沿革形成的人均居住面积小、房屋不成套、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的居住区域。

本办法所称企事业单位是指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按规划要求须进行拆迁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条旧城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综合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推动、区为主体、以人为本、安置为先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第五条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城办)负责本市旧城改造管理工作。市发改、城建、房产、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旧城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应当在市旧城办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秦都区、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旧城改造工作。其设立的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旧城办)具体负责本辖区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旧城办的指导。

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国资委(工业办)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旧城办应当会同市建设规划局,依据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旧城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旧城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市旧城办商市发改委,按年度分批次进行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或因城市发展急需的旧城改造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管委会随即上报审批后,组织限期改造。

第十条城中村改制完成后,鼓励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建设主体参与城中村改造。

第二章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旧城改造方案,应当根据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企事业单位及村民搬迁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由区旧城办组织编制。

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区域内的旧城改造方案,由其管委会组织编制。

旧城改造方案应当包括用地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现状或设立方案、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方案由区旧城办报市旧城办批准。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区域内的旧城改造方案由管委会报市旧城办审批。

旧城改造涉及企业的,由其主管部门和企业就资产处置(包括土地)、人员安置等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提出拆迁安置方案,经市区旧城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旧城改造涉及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由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方案,经市区旧城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旧城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旧城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城中村改制

第十四条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五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六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第十七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不包括土地)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

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自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和组建新经济组织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九条新经济组织组建后,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行政村可以独立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就近并入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多个行政村合并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经费,按照现行的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前款规定政府承担的费用,从城中村土地收益中支付。

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二十三条旧城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旧城改造用地原则上应在原有房屋占地范围内进行,确需增加,且周围有闲置用地的,可一并纳入作为改造项目用地,但增加用地面积人均不得大于35平方米。

改造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储备。

第二十四条旧城改造用地中,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比照经济适用房模式管理。其余旧城改造用地,可以变更为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

第二十五条实施改造旧城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少量国有土地,可以根据改造需要,由政府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旧城改造。

第二十六条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整体拆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第五章规划建设

第二十七条旧城改造应当依据专项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主要街区、明清城保护区的旧城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可以公开征集方案。

第二十八条旧城改造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

第二十九条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条全部用于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天然气、集中供热公网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费)、发展新墙体材料专用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占道费、自来水入网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挖掘费、散装水泥押金、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费、房地产交易费等一律免收。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环境影响评价费、防雷设施检测费、文物考古调查与勘探费等企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旧城改造项目非安置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不含天然气、集中供热公网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费),未建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第六章拆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实施旧城改造,应当按照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

旧有房屋拆除工作应当在所在区旧城办、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的组织、监督下实施。旧有房屋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旧城改造主体应当按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旧城改造主体应当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补偿标准,给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旧城改造主体实施拆迁前应当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旧城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在拆迁安置完毕前,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实施房屋拆迁,旧城改造主体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拆迁,接受委托单位不得再次转让。

第三十五条旧城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估价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第三十七条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城中村村民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的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第三十八条凡在年10月31日之前所建城中村被拆迁房屋两层以上(不含二层)的,按照房屋残值给予补偿,之后的不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房屋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综合造价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

(二)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价结算;

(三)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第四十条旧城改造主体安排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由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旧城改造主体应当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旧城改造主体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依法对争议进行协调、裁决。

第七章项目管理程序

第四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旧城办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旧城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由区旧城办提出申请,上报市旧城办审批。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旧城办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区两政府审批。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市区旧城办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第四十四条市旧城办会同市建设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旧城办。

第四十五条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由区旧城办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方案,并在市旧城办的指导下,由区旧城办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参与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旧城办上报市旧城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由市区旧城办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编制,并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市区旧城办会同两级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并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第四十六条市区旧城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城市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

第四十七条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市旧城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拆迁、土地招、拍、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辖区旧城办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拆迁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拆迁安置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3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以改善中心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危旧片区改造与推动住房保障相结合、与历史文化街区修复相衔接、与和谐社区建设相促进,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危旧片区改造工程,不断提升中心城市配套功能和承载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市区危旧片区改造工作。新建拆迁安置房(含四区城郊结合部)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市政府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并下达年度改造和安置计划。

三、改造对象

(一)城市危旧区。指建成区范围内非成套住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长、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环境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公共绿地、停车场等设施不配套,存在严重防汛排涝、社会治安、防火防灾等安全隐患的集中居住区。

(二)其它片区。指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基本符合危旧片区条件的集中居住区。

四、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土地招拍挂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具体承担辖区内危旧片区改造的拆迁安置、资金运作、规划设计及工程推进等工作(老城区和市府新区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危旧片区改造工作邀请片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及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全过程监督,拆迁安置政策、规划设计方案等实行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片区群众的意见。

(二)先建后改、先安后拆。在对危旧片区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安置的思路,根据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就近选择安置房源建设地块,先启动安置房源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然后再实施片区拆迁改造和历史街区修复工作。

(三)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对选定用于安置的新建小区地块原则上由国有投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住宅部分按核定的成本价专项用于危旧片区改造拆迁居民安置。安置地块按照综合配套、一步到位的要求,规划建设市政、公建、公用等配套设施,减免相关规费,配置优质教育、卫生等社会资源,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危旧片区改造的重点是基础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差、危旧房面积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历史街区需要修复建设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块。按照先急后缓、分步推进的思路,选择符合改造条件且群众反映强烈、改造意愿基本一致的1—2个危旧片区先行实施,然后逐步推进,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让危旧片区的居民真正享受现代人居环境的便利与实惠。

五、配套政策

(一)土地政策

用于危旧片区改造的新建小区建设用地,采取成本价方式供应。土地市场价与成本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政府对新建小区建设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

(二)规费政策

市区危旧片区改造项目享受下列政策优惠:

1.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垃圾(渣土)处理费。

2.减半征收土地登记费、环保排污费、商品房初始登记费、防雷审查及检测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城建档案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商品房成本认证费。

3.按照下限标准的50%收取白蚁防治费、施工图审查费、人防图纸审查费、规划放线与验收测量费、房屋面积测量费。

4.电力线路动迁安装等费用由供电部门纳入城网改造年度计划。

(三)拆迁安置政策

列入拆迁的居民住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其老住房拆迁评估确认价和所选新住房的价格不同,实行差别置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拆迁补偿政策经评估确认后计发补偿金。对危旧片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符合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条件的,按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予以安置。对拆迁补偿低于13万元的低收入家庭,按共有产权安置(私有占比应大于50%),5年内安置对象可以按原价购买公有产权部分;5年后无力购买的,公有面积按廉租房收取租金。

危旧片区改造被拆迁的营业性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四)审批政策

对危旧片区改造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过期默认制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采取“一站式”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手续办理。

(五)基础设施配套政策

对危旧片区改造项目红线外的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列入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并优先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区危旧片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危旧片区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危旧片区改造工作意见、配套政策、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分管市长任主任。办公室成立综合组、拆迁安置组、规划建设组、资金运作组、工程监督组等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积极帮助各区解决危旧片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规划局负责市区危旧片区改造的规划服务和管理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危旧片区认定、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老城区、市府新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统筹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可研的核准备案,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和各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危旧片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退土地出让及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项目拆迁报批和资金筹措;市城管局负责危旧片区违章建筑清理和周边环境维护,配合做好拆迁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危旧片区内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核查认定工作;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危旧片区改造的宣传工作;市局负责做好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市法制办、司法局负责改造项目拆迁、建设中涉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危旧片区改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管理。

(二)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危旧片区的居民住房、人口、经济状况、从业情况、户型、面积、补偿安置意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周密谋划、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报经市指挥部审批后,组织力量全力实施。

(三)尊重群众意愿。符合危旧片区标准、片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可由当地街道办(居委会)向区政府(管委会)申报,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市危旧片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正式批准改造项目前,要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现场公示。危旧片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推进步骤、政策措施等事关被拆迁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危旧片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危旧片区改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改造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文明拆迁、和谐改造的舆论氛围。

第4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舟山小老大”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城管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城管工作总结

2020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市、区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本人分管的城管、创卫、环保、城建等各项工作,都能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

年初我们就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并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同时,及时分析和总结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部署。

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创卫工作

(1)对调整行政区域后新纳入的原城西街道范围内体育路及周边小区进行重点整治:清理体育路与抚印路口围档内大片菜地并进行平整,铺上绿网覆盖;彻底整治原城西车队内大量放养家禽、异味严重、脏乱差现象;修补背街小巷破损路面。

(2)全面打响拆违拆临攻坚战:自8月20日以来共拆除136户6731平米。

(3)营造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根据市、区创卫办的安排对辖区内所有创卫宣传栏进行更新,共更新宣传栏362块。

(4)通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清理杂物堆放906处,清理垃圾死角1126处,清理菜地122处,清理牛皮癣162469条,墙面喷白16000平方。

(5)积极开展好春、冬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今年街办除日常由专业消杀公司对辖区无物业小区的外环境进行消杀外,还集中开展了春、冬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鼠药160kg,8%右旋苯醚氰菊脂片8000包。

2.城管工作

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及数字化城管工作。积极配合城管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脏污卷帘门等进行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继续做好数字化城管工作,对于每天城管督查问题及时整改、反馈,确保问题处置及时,反馈及时。

3.环保工作

(1)对省环保督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销案档案整理工作。

(2)为加强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的选址工作,并做好辖区内空气质量监管工作。

4.城建工作

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并完成改造上报工作。对于已经开工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及施工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时反馈居民意见并协调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棚改工作

第5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虚拟参考站;城市建设

1 概述

城中旧村是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为科学制定“三旧”改造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需要对全市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进行调查。在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过程中,政府对城中旧村改造实行全流程全方面的监管,一抓到底,负责到底,推进村民生活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开展,贯彻落实了三旧改造工作“夯实基础,摸清城中村底数”的要求,为科学制定“三旧”改造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第一手的调查资料,为更好地满足白云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白云区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完善、优质的数据服务,为构筑三旧改造数字平台打下基础。

2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要求

2.1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概述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城中村”(旧村)基础数据规范》的要求。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内容包括:基础地形图测量、人口和户籍调查、土地调查、房产测绘和调查、经济数据调查以及历史文保数据调查等。

根据《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房屋建筑面积测

绘技术规范》、《广州市数字地图测量技术规程》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1:500 1:1000 1:2000)》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测绘内容应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地貌、植被与土质等要素,并应着重表示与地籍要素有关的各项要素。

2.2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成果精度要求

对于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精度主要包括地籍平面控制点精度、地形图精度和界址点的精度。地籍平面控制点的精度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5cm。地形图中地物点点位中误差小于等于±5cm,地物点间距允许误差不超过±10cm。界址点的精度分两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应用程度和土地管理需要而定。当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间距在50m之内时,界址点与控制点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1)式计算结果。

D=±(mj+0.02mjD) (1)

式(1)中,mj是相应等级界址点的点位中误差,D是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D是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

当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间距在超过50m时,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间距误差精度要求如表1所示。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中的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等测算。各类面积测算的边长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在规定的限差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其间距限差的精度要求由式(2)计算。

式(2)中,S为限差,S为所量算的面积。

3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实施

3.1 城中村基础数据调查的步骤

根据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工作内容之间的关联性和相对独立性,工作细化分为村民户与宅基地的关系情况调查、历年经济收入分红情况数据收集、村财务年度收支情况收集、现状用地情况调查汇总、土地勘界地类现状调查统计、用地行政许可信息收集汇总、外单位征用用地信息收集汇总、三旧标图建库图斑收集统计、现状建筑测量统计汇总、历史保护要素统计汇总等。其工作实施流程如图1所示。

3.2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的关键技术研究

3.2.1 虚拟参考站(VRS)动态测量技术

虚拟参考站(VRS)动态测量技术是利用地面布设的多个基准站组成GPS连续运行网络,综合利用各个基准站的观测信息,通过精确的误差模型修正距离相关误差,在用户站附近产生一个物理上并不存在的虚拟基准站,与用户站构成短基线或者超短基线查分,用户站接收该基准站的差分信息进行定位。本项目主要借助广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综合服务系统(GZCORS)进行VRS动态测量,实现全自动、全天候实时提供网络覆盖区域的高精度位置和时间信息,可满足城市规划、国土测绘、地籍管理、城乡建设、环境监测、防灾减灾、交通监控等多种现代信息化管理的社会需求。

本项目利用GZCORS测设的控制点作为首级控制点,平面精度可达到±2cm,高程±3cm。VRS动态测量成果广州市似大地水准面(GZGEOID)成果精确地转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3.2.2 高精度似大地水准面高程计算技术

广州市似大地水准面是迄今为止我国地域最大、精度最高的城市似大地水准面,也是国际上最精确的局部似大地水准面之一,精度可优于±1cm。

如图2所示,本项目新布设的GPS点高程采用静态GPS测量与广州市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点联测获得精确WGS-84坐标,通过广州市似大地水准面精化计算程序得到广州高程。

3.2.3 地理空间数据GIS信息化技术

经过全野外数字化地形测量的1:500地形图数据,仍是属于图面的数据,其属性信息大部分是通过文字注记来体现,不符合空间系统信息应用的要求,需进行数据整理后进行入库。如图3所示。

数字化测量成果数据后期整理入库的实施,需要从地理数据建库应用的角度来对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并在整个制作过程中融入了数据建库的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使整个数据处理过程能真正体现出“合理、准确、科学化、规范化”的特点,使处理后的数据符合数据库的标准能顺利进入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广州市的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的综合应用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

4 结束语

城中旧村基础数据调查涵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人口、户

籍调查、土地调查、现状房屋数据调查、村集体经济数据调查、历史文物数据调查等内容,涉及三旧改造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房产测绘部门、镇(街道)、村经济合作社、测绘部门、村民等多方协作,具有“协调难度大、数据量冗杂、质量要求高”的特点。文章在项目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三点建议:

(1)以“沟通机制”为桥梁,为项目协调保驾护航:建立正常沟通机制,建立突况应急预案机制,并定期向业主汇报工作进展。每个村域统一划分好区域由专人负责带测,定期和村委汇沟通,排解村民疑惑,使得调查期间未发生村民阻扰等不良现象。

(2)引入“智能GIS技术”理念,实现各类数据的信息采集、存储、检索、分析、输出和交换功能。建立一个“动态、多源、多维化”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以满足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以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标管理体系”为基石,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项目。开展院级、专业和部门的三标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宣讲关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增强员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了解三标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要求,逐步把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要求融入日常生产管理活动之中。

参考文献

[1]基于Internet的VRS/RTK定位算法模型及实验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7(3).

[2]王志武,郑永海.GPS在城市区域控制测量中的应用[J].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2010,1:120-121+150.

[3]黄声享,尹晖.变形监测数据处理(第二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4]吴浩,杨剑,黎华.GPS原理及工程安全监测应用[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

[5]马全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精密施工测量技术的应用与研究[J].测绘通报,2010,11:41-45.

[6]陈俊勇,杨元喜,王敏,等.2000国家大地控制网的构建和它的技术进步[J].测绘学报,2007,1:1-8.

第6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个旧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刚

2016年及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努力适应新常态,坚定不移抓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1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4.72亿元,同比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亿元,同比增长2.1%,同口径[1]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6.25亿元,同比增长14.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65.63亿元,同比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66亿元,同比增长1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291元,同比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871元,同比增长9.9%;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3.19亿元,比年初增长9.1%;各项贷款余额196.52亿元,比年初增长3%;城镇登记失业率3.9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

一、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不断优化组团服务机制,以产业转型升级和五大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高水准、高质量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云南沙铅年产10万吨铅、乍甸乳业日处理鲜奶300吨的现代化乳制品加工生产线、云锡老虎山酒厂一期年产2000吨白酒生产线等项目竣工投产。中石油、中石化输油管道个旧段铺设完成。建制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五小水利”、石洞坝水库、邦干水库、大屯镇西部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新鸡高速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元蔓高速、个元高速顺利开工。启动宽带4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基站等项目建设,基本建成以光缆通信为主,数字、微波和卫星通信为辅的通信传输网。2016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7.6亿元。

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

工业转型扎实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保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完成工业总产值272.14亿元,同比增长11.1%。积极服务企业,支持鑫联环保成功在新三板上市,成为个旧市第一家上市民营企业;重点支持云锡集团、振兴集团、乘风公司等龙头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传统冶炼行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6.5%以上,深加工率达到30%以上,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市区融合发展”进程,云南惠科(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完成,二期已完成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依托个旧圣比和实业公司技术和品牌优势,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电池材料产业化基地初步形成。聚焦生物医药领域,大力扶持云河药业等龙头企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全面落实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个旧市大屯金鑫碾米加工厂等5家企业列入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农业经济稳步增长。超级杂交水稻高产攻关项目创下百亩片区平均亩产1088公斤的成绩,连续两年刷新世界纪录;积极融入全州红河谷经济开放开发带建设,与中国工程院科研团队深入合作,稳步推进红河生物谷绿色生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形成柠檬规模种植2000亩。烤烟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16年,烟农总收入5326万元,烟农亩均收入首次突破4000元。全年农业总产值实现24.3亿元,同比增长5.8%,农业增加值实现13.98亿元,同比增长5.7%,粮食总产量达7.78万吨,同比增长1.8%,实现粮食产量“十三连增”。畜牧业产值达12.62亿元,同比增长5.8%。

第三产业健康发展。高端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东盟(红河)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项目(一期)主体建筑按期封顶。以锡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业布局加快,蔓耗古码头、戈贾森林公园等一批旅游项目开工建设,5个旅游特色小镇、锡工业旅游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全年接待游客222.9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91.04亿元,同比增长8.5%,占GDP比重首次突破40%。

三、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实现新提升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得到加强。《个旧市城市总体规划》《个旧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进展顺利,《个旧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5—2030)》等规划完成编制。以“工人村”片区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个旧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重点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个旧老城提质和大屯新城开发并举。全面启动个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以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2]为抓手,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完成了五一路、金湖东路行道树补种,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和改造,实施了青年路雨水管网改扩建项目,解决了下河沟片区常年内涝问题。占道经营、拆除“两违”建筑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得到巩固,主城区品质、市民卫生意识进一步提升。大屯新城建设拉开序幕,大屯海环湖观光西路已全线建成通车,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已获农发行审核批准贷款规模2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展顺利,农村危房提升改造任务超额完成。

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杠杆和法治思维,扎实开展“三去一降一补”[3]。淘汰落后产能取得实效。市级财政自筹淘汰落后产能基金5000万元,累计淘汰小选矿企业69户,拆除39户炼铅企业鼓风炉44座。消化存量房2027套,货币化安置等去库存政策初见成效;全力支持企业去杠杆,全国首个地方国企债转股项目落户云锡公司,组织对各类投融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小贷公司等投资类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及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好降成本“组合拳”,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30%。全面实行“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4],企业登记从15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255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更加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由346项精简为37项,各乡镇(区)、社区和村级154个为民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使用;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为企业成功申报交易电量41亿千瓦时,获得退补电费6.4亿元。质监、工商体制下划顺利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争取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080万元,实施项目34个,惠及农户10659户。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3877户纳税人实现了“营改增”。人事制度、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等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加强和促进内外贸易行业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4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年内引进省外到位资金78.66亿元,在建招商引资项目109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0个。

五、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

重金属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家考核,列入国家“十三五”重金属防治重点示范区。《个旧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个旧市沙甸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展开,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南北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启动了鸡街片区库容500万立方米三废集中处置场工程、大屯海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一系列环保项目前期工作。生态建设持续加强。实施绿化造林22000亩,实现2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水土保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加大。

六、民生保障得到新改善

围绕“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5]总体要求,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累计投入扶贫资金7.39亿元,全年减贫1900人,5个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开工住房393套,卡房镇咪的期村脱贫出列。财政支出的84.04%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事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7384人,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大,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23亿元,农村低保金2267万元,各项社会保险支出达12.7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超过10万人。科学应对“5·04”老厂4.6级4.7级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移民开发后期扶持工作成效明显。沙甸地区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排位由128位提升至89位,社会政治大局安全稳定。有效化解积案,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公共安全预警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10件惠民实事全部办结。

七、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全面改薄”工程开工率达93.2%,顺利通过国务院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教育督导检查,荣获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大屯新城中医医院开工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05%,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顺利推进,被国家卫计委评选为全省唯一一家部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文化事业长足发展。22个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在“全国武术之乡”复核检查中取得全国第六的历史最好成绩。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进一步巩固;继续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生活保障。

过去一年,市人民政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提效能,着力打造务实、高效、诚信、清廉政府,现代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市政协提案135件,办理结果满意率99.6%。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实施监察和审计监督,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全年完成审计项目60个,“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8%,确保权力在有效制约和监督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2016年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保证了“十三五”顺利开局,为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过去的四年,虽然发展形势错综复杂、任务异常艰巨,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取得显著成就。

——这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的四年。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新形势,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着力稳经济、保民生、谋发展、促和谐,实施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综合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突破200亿元大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9.33亿元增加到11.35亿元,年均增长6.7%。

——这是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的四年。围绕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开启大屯新城建设,个旧老城提质改造初见成效。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实施,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8.9%。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一环三纵四横五连”[6]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完善,累计投入建设资金9.21亿元,建成鸡个一级公路,完成农村道路建设396公里,通乡道路硬化率达100%。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沙甸河治理、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和马堵山水电站建设,启动了一批农村饮水安全与节水改造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以红河谷示范带,沙甸、鸡街、大屯集镇示范带和城郊示范区建设为主线,稳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这是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的四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启动了新一轮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55平方公里,植树造林9.9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25万株。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投入资金3.4亿元,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五大工程”[7],节能减排稳中向好,重金属铅削减30.25吨、砷削减1.69吨,预计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8%以上。矿山恢复治理206.1公顷,治理石漠化区域61.96平方公里,土地、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这是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的四年。着力突破转型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行政审批项目大幅精简,预算制度、营改增等财税改革全面推开,政府机构改革、户籍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林权、水利、粮食流通等农村综合改革成效明显。主动融入和服务省、州发展战略,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累计引进项目277项,协议投资395.19亿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29.51亿元,利用外资2663.3万美元。

——这是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四年。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沙甸地区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平安个旧”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反恐维稳处突能力不断加强,公共法律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六五”普法圆满完成,机制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公众安全感稳步提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这是发展成果惠及群众的四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4109元提高到29291元,年均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080元提高到12871元,年均增长12.8%。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8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民生投入不断加大,累计投入资金96.94亿元,全市五大险种的参保总人数达52.97万人次。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育协调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两免一补”[8]、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保护利用成效明显;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突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逐步健全,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

——这是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的四年。始终将提升自身能力和行政效能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主动接受市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意见。始终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不断加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干事创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动发展的整体合力明显增强,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来之不易,这是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第十六届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个人民、武警部队和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个旧建设和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个旧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个旧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转型升级总体质量不高,新兴产业培育和转型项目建设相对滞后,新的支柱产业暂未形成,制约改革开放,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解;二是城乡统筹建设步伐缓慢,老城区品质提升、大屯新城开发、产城融合发展困难较多;三是受资源环境约束,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生态治理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四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就业社保、教育医疗水平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政府部门运用改革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仍需增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依然突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仍需加强。

新一届政府工作目标及任务

今后五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9]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决胜阶段,也是实现新一轮深层次高质量产城融合发展和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和攻坚期,我们必须提振信心,攻坚克难,闯出一条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跨越式发展路子来。

新一届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10],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红河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和市委“12536”总体发展思路[11],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资源型城市转型为主线,着力打造“五大产业”,着力提升个旧老城、建设大屯新城,促进三产融合、双城联动,努力实现个旧新一轮深层次高质量的产城融合发展,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县市中率先实现跨越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力争GDP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11%和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全市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实现脱贫。

我们将聚焦目标,全力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

——以资源型城市转型为主线,着力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大力推进支柱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夯实“一个基础”引导传统采选冶产业向规模化、集中化方向发展,夯实原料保障,为大力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建好“两个载体”。继续推进个旧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加快个旧轻工产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功能布局,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双创”基地,使其成为与传统重工产业相互支撑、有效互补的载体。力争个旧特色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轻工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亿元左右;三是打造“三个产业集群”。即:以“国家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基地”为平台,拓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以“国家稀贵金属示范基地”为平台,发挥金、银、铟、锂等稀贵金属原料优势,打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集群;以“有色金属工艺美术品加工基地”为平台,发挥金、银、锡工艺美术品优势,打造工艺美术品产业集群。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基本形成深加工产业链,深加工率达到30%以上。

加快文化旅游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结合有人文、有底蕴、有特色的优势,围绕城市精品游、康体休闲游、乡村风情游三种模式,以一城(个旧新老城区城市游)、两谷(红河谷、梨花谷乡村风情游),N小镇(乍甸牛奶小镇、尼格温泉小镇、沙甸特色小镇、蔓耗古镇、老厂时光小镇等多个特色小镇)来构建“诗意个旧·人文锡都”[12]的全域旅游格局。到2020年,旅游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依托大屯新城建设,培育1—2个以现代物流、生产业为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企业。

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培育。加快培育发展生物资源产业。挖掘本地特色中药材资源和多样化生物优势,重点开发茶叶、龙胆草、柠檬等生物资源,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中药饮片产品,引导生物药品、绿色健康保健品、食品行业做大做强,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非基本医疗服务领域。力争到2020年,生物医药产值达10亿元左右。

加快新兴产业培育。一是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培育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消费电子口岸贸易,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鼓励电商企业(个人)筹建电子商务平台,全面推进“三网”融合[13],构建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二是做精做优新材料产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金属新材料向工业制造业新领域拓展,着力建设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新能源材料产业化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0%左右。

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4万亩,特色经济作物面积、优质畜禽产量稳中有增。优化农业与生物产业开发利用合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打响食品加工品牌。加强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优质烟叶供给能力,力争烤烟种植面积达1.41万亩。围绕本地优势产业,主动融入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加快推进红河生物谷绿色生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打造复合型加工物流示范园区。通过辐射引领,利用5年时间,将个旧红河谷片区建设成为全州红河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核心区。

——以规划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双城三区”建设

着力提质老城。坚持除公共基础设施外只拆不建的原则,高质量编制个旧老城城市总体设计,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和城区老旧房屋改造任务,切实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清理整治行动,优化老城区空间布局,加快城市供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完善一批市政道路路网,实施多个城市停车场项目,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切实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绿地公园改造,美化城市景观,改善人居环境。力争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80%,全面完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着力建设新城。高起点编制大屯新城规划,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全力实施市政道路、地下管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产业培育和项目建设,以“一廊两湿地”[14]为基础,构建宜业、宜居的公园城市。

着力“三区”协同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鸡街沙甸片区、卡房老厂片区、贾沙保和蔓耗片区重点发展轻工业、现代物流仓储产业、旅游业、特色种植业、畜牧业和加工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配套服务能力,打通各产业片区之间的联络通道,缩小南北差距,做特集镇,做优村庄,使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城镇化建设处于全州领先水平。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加强水、气、渣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污染综合整治,到2018年底,限时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大力实施绿色生态战略,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区域生态环境总体质量有明显改善。

——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快推进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依托云南省和红河州路网“四纵、四横”总体规划,做好内连外接工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形成快速通畅的交通路网。全力配合个元、元蔓、新鸡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建制村和5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力争蓄水库容达到1.2亿立方米,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巩固提升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力争年供水能力突破1.4亿立方米。加大网络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城市和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超前部署支持5G等信息产业发展,确保“互联网+”的应用需求。

——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继续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打造“省内一流、全州领先”的教育品牌。推进医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整合卫生资源,加大药品供应保障和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提升卫生技术区域合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金融机构考评考核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实体经济融资瓶颈;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解决房地产库存问题。着力实施文化建设“1046”春天工程,以文化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全面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惠民文体设施全域覆盖。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扩大就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双拥优抚、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到2018年,完成全市642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个贫困乡和7个贫困行政村脱帽任务,实现彻底消除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以效能政府建设为中心,着力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继续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审计、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服务管理创新,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政府资产配置效率,打造节约型政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和改进督查考核问责工作,坚决整治“”,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政务环境。

2017年工作安排

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资源型城市转型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4%以内。

围绕上述任务目标,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扎实做好“三去一降一补”

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力争全面完成淘汰炼铅鼓风炉的目标任务。打通棚户区改造与去库存的通道,力争实现商品房基本供需平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投债发行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重点加强对投资类企业的风险监管,建立金融机构考评考核长效机制,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项目建设力度。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物流、融资以及制度易等成本,积极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和企业上市工作,继续实施“惠企贷”、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稳岗补贴等政策,着力补齐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教育卫生等领域短板。

二、以扩大有效投资为支撑,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将投资作为“稳增长、保增长”的关键动力。紧盯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增长目标,全力实施振兴集团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2万吨再生铅综合回收等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12项,完成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全面完成建制村304公里路面硬化改造,实现通建制村道路路面硬化率100%,启动个旧老城、大屯新城联动公交规划编制,推进戈贾森林公园、普洒河热泉生态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加快新鸡、个元、元蔓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继续加大专项建设基金、金融信贷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重点围绕大屯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和精准招商,完善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分类指导、分类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招商引资动力和活力。

三、以培育“五大产业”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大力振兴实体经济,调优产业结构,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之路。围绕“两型三化”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集聚,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鼓励云锡集团、振兴集团、鑫联环保、自立矿冶等资源综合利用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企业,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引导推进锡、铅、铜、铝深度开发,大力支持金、银、铟等稀贵金属初级产品的开发利用,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带动原料级金属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高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持续增强发展动力,转变发展理念,走以旅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之路。加强与红河综合保税区和部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切实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人才,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会展经济等服务业。年内启动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互联网+”科技引领示范企业2家,高质量编制锡文化旅游规划,加快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前期工作,完善阴山片区、丫沙底温泉、尼格温泉旅游基础设施,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大力培养本土旅游人才,积极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延长旅游产业链,充分运用“互联网+”,加快旅游营销网络建设,全力打造锡都旅游品牌。举办个旧红河谷开发开放论坛。

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领域,拓展健康服务产业,立足资源优势,走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之路。依托云河药业等生物制药龙头企业,发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抗癌产品的市场优势,扩大中药材种苗繁育和规模种植面积,重点发展天然药物种植及系列化产品开发。

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优化空间载体,走新兴产业培育之路。加快培育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信息为重点,以生物资源、食品药品、农副产品为代表的产业集群。扎实推进个旧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完成轻工产业园区、“双创”园区、惠科电子产业园、红河惠达电子有限公司铜杆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力争引进亿元以上标志性项目2个。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补齐农业短板,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以农村产业融合为抓手,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带动作用,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转换率。以个旧市红河生物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为支撑,构建新型现代化农业物流产业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年内完成五小水利重点县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坡背水库、火把冲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抓好重要河段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

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持续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独具个旧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控违、拆违力度,着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年内实现全市违法违规建筑整治率达55%。全面完成“工人村”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实施建设路、民权路、新景路、大桥西路等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及污水再生利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工程,力争年内完成老城区城市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点亮个旧”城市夜景灯光提升及宝华公园城市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屯新城建设,全面启动大屯新城建设“三年大会战”,完成《大屯新城城市设计》《大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将城市管理功能延伸到乡镇,加强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继续加大土地调规和收储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新区开发,启动星级酒店、现代金融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培育以金融、信息、养老、社区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年内重点开工建设环湖观光西路景观工程,星河路、奥体路、环中海路、个屯路延长线、学校、农贸市场、中医医院等项目,加快推进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将个旧老城和大屯新城建设成为两座“公园城市”。

五、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源头管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节能降耗和减排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沙甸片区冶炼废渣处置场和黑冲河治理项目,加快南北选矿示范园、鸡街冶炼废渣集中处置场项目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自身能力建设。启动大屯海生态小镇建设,继续实施石漠化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加大农村太阳能、微水电等清洁能源推广运用。

六、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为出发点,全面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好全面脱贫攻坚战。按照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因地制宜,加大思想扶贫、产业扶贫力度,完成242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白巫山村、核桃寨村、黄草坝村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稳步推进贾沙乡尼格、老厂镇小大坡、贾沙乡贾沙片区、卡房镇卡房片区4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开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覆盖面,做好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困难优抚对象群众帮扶工作。全面实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做好办学规划调整,启动滇南中心城市大屯片区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完成云锡划转医院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加强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好文化“三下乡”活动,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底线意识,进一步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果,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加快市综合档案馆建设;深入推进沙甸地区综合整治,深化“平安个旧”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和“黄赌毒”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着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和网络风险,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确保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做好国防动员、人防、双拥、民族宗教、移民、防震减灾、地方志、科普、气象和红十字会等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改革发展,继续办好10件惠民实事[15]。

七、以转变职能为着力点,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建设法治政府。加大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增强民主协商意识,支持市政协和各派参政议政,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创新政府。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实行审批和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营造利企便民的良好发展环境。

建设廉洁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7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伊政办〔2021〕  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19〕58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0〕475 号)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5 号),更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以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为重点,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绿色生态、智慧安防、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绿色社区、完整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分类实施。以总体规划设计为引领,按照“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坚持“绣花”式微改造理念,突出城市风貌和区域局部特色,统筹规划, 精准施策,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形态更新、功能更新、治理更新。

2.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高质量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党建、养老、托幼、教育、医疗、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真正实现补短板、惠民生。

3.组团连片,集散为整。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统一实施规划、设计、改造、管理,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 加强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4.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创新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合力、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

5.内外兼修,提升内涵。兼顾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兼顾改造硬设施和改善软服务,做到“里子”“面子”一起改,在推进组团连片改造中提升城市品质,让旧小区呈现新面貌、老居民过上新生活,让群众在改造提质中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6.建管结合,持续发展。坚持改造提质与后续管理并重,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工作目标。利用 3 年时间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同步完善街区养老、托幼、文化、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等公共服务配套,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由单个小区向连片街区纵深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提质范围

改造提质范围主要是指 2000 年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但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组团连片区域(若片区范围内有 2001 年至 2005 年建成的老旧小区,同步列入改造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中央和省属机关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组团连片改造计划,一并组织实施。

(二)改造提质任务

全县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共计99个,涉及居民6189户,计划从2019年到2023年,利用五年时间全部完成单个小区改造,其中2019年计划14个小区、1349户,2020年计划25个小区、1959户,2021年计划20个小区、918户,2022年计划20个小区、998户,2023年计划20个小区、965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县99个老旧小区无论竣工、在建、完工全部纳入组团连片改造,上报为10个组团,至2023年全部完成,其中2021年改造3个组团、2022年改造3个组团、2023年改造4个组团。

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涉及的城市书房建设,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关闭、疏解外迁工作,按照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实施。

(三)改造提质内容

1.配套基础设施:聚焦满足基本民生需求,对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是在落实经济适用、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基础上,改造组团连片范围内的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照明、充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停车场、停车泊位或车库等项目,推进街区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和绿网、水网、路网有机融合,改造后基本解决污水漫溢、大雨内涝、小雨积水、线路杂乱、道路不平、路灯不亮、安防设施不全、绿地布局不合理等严重影响民生质量的低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提升人居环境:聚焦完善社区居住环境,对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组团连片范围内的违建拆除、门店整治、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整治等,以及修缮外墙屋顶、公共楼道、大门入口,完善门牌标识, 进行绿化美化,增添凉亭花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卫生整治, 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片区内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的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通过改造,基本解决侵占公共场所和绿地、缺少休闲凉亭和坐椅、各类识别标志不全、油烟和污水等污染源不达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片区环境安全、整洁、有序、智能。

3.优化居民服务:聚焦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医养托护邮吃健文教娱”等综合服务功能进行配套,建立完备的服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在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增设党建中心、物业用房,完善医疗、养老、托幼、护理、助餐、购物、文化、健身、家政、快递等服务。通过改造, 基本完善 15 分钟社区公共服务生活圈。

4.规范社区管理:聚焦完善基层组织、引进物业管理,对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长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 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社区管理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改造,基本解决党建活动无场地、物业服务无用房、通知公告无专栏、居民行为无公约等情形。

(四)改造提质标准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0〕475 号)、《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导则》《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6〕57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洛阳市公安局老旧小区智慧安防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城市区家属院(楼)物业管理全覆盖的通知》《关于推进居民楼院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把创建绿色社区、完整社区、智慧社区贯穿改造全过程,按照“五全”(基础设施全到位、城市功能全配套、智慧安防全植入、绿色生态全渗透、物业管理全覆盖)和“九位一体”(建筑立面干净整洁、沿街门店规整统一、街巷道路平整通畅、绿化景观增量提升、路灯照明节能完好、停车场地设置合理、加装电梯科学安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满足需要)总要求实施改造。改造后的小区达到“三入、四通、四有、两整”标准,即电线、网线、缆线全部入地入槽,水、电、气、暖管路畅通,有物业管理、有智慧安防系统、有健身娱乐设施、有新式垃圾分类设施,道路平整、路沿齐整;改造后的片区达到“三合、三整、九有”标准,即线路网路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网合一,门店规整、道路平整、路沿齐整,15 分钟生活圈内有便民服务中心、有“乐养居”、有医疗服务中心、有城市书房(阅览室)、有公共厕所、有快递收发点、有便民超市、有停车场地、有充电设施,符合绿色社区创建标准。

三、实施机制

(一)动员居民参与机制。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制定改造方案、配合改造施工、共同验收项目、监督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

(二)强化项目推进机制。街道办、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改造,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结合改造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改造后仍无法满足消防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防火、救援、管理综合解决方案。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建立资源整合机制。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老旧小区归并整合、联动改造、物业一体化服务。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利用小区整合过程中可以利用的空地、荒地、绿地、拆除违建腾空土地等,增设停车位、健身器材等各类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利用原有空置的锅炉房等闲置房屋资源,增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便利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实行社区党组织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根据城镇老旧小区实际状况,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后的长效管理方案,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 年 5 月底前)

1.编制规划计划。按照改造范围、内容、标准和目标任务,结合组团连片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城市书房、乐养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沿街门店等既有条件,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一楼一策”,统筹“社区、片区、小区”规划衔接,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规划计划。

2.强化宣传发动。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3.先期组织推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存在的垃圾积存、扬尘污染、乱停乱放、交通拥堵等乱象,以快速“治标”为目的,先期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6 月至 2023 年 11月底)

4.制定方案。采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民生为先、补短为主和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方案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后,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做到编制改造方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确保改造方案满足群众需求。

5.投资评审。确保改造项目符合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要求,确保改造资金来源清晰、投资预算编制合理。

6.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 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改造工程,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工程监管。改造工程信息要在小区、社区(村镇)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要加强对改造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图施工,落实土方开挖、管网改造、施工围挡、施工防火等施工安全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7.工程验收。按照工程管理规范和改造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确保改造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8.决算审计。改造工程项目完工后,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专项审计,对项目从立项到结算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计,严防出现工作流程违规、工程偷工减料、挪用套取改造资金等问题,使项目建设既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又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2 月底前)

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成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具体管理举措。

1.落实物业管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方案时,要征求居民意见,同步拟定物业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补贴措施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政策。

2.明确管理责任。改造涉及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质量维修。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和保修期后的维修,涉及老旧小区的纳入物业服务内容,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3.加强服务监督。对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物业补贴的重要依据。

4.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研究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质价相符” 的高质量物业服务供给体系。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资金筹措

(一)用足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符合中央、省资金政策支持改造的老旧小区和项目应报尽报,应改尽改。其中,通过发改部门申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所支持的改造内容包括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有: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小区内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纳入住建系统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库, 分小区红线内和小区红线外两类进行申报,且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不超过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的 90 。申报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在提供主体工程手续的基础上,需提供配套设施的工程量清单和财政评审结果;小区红线外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和规定,办理完成立项、土地、规划、环保、图纸设计、施工许可等手续,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和财政评审结果。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向上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并与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同步配套使用。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的主管部门要积极用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相关项目的审计监督,督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盘活本级资源。全面清理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将房改房售房款及其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改造中涉及的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托育、医疗、体育、城市书房、历史街区、文物建筑、交通、消防、绿化、安全警戒等设施设备的增建、改建、扩建所需经费,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主动配合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积极谋划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加装电梯费用按照《洛阳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落实。

(三)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增强小区居民主人翁意识,明确居民出资责任,确定居民出资比例或金额。居民出资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以个人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等。

(四)鼓励单位出资。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对职工住宅小区(或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的,相关费用可计入单位管理费用或管理成本。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经营收入承担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列入单位经营成本。鼓励社会各类单位帮扶、捐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专业经营单位投资。专业经营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 出资参与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质。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规整管网、线缆入地、刷新、更换、迁改、新建各类仪表箱体、变压器等相关设施的,均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按照改造方案自筹资金组织实施。

(六)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 90 计入应缴纳所得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七)引导市场运作。可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项目的设计、改造、运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把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设施配套、完善提升等项目统一打包,实行工程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健身、超市等社区服务新业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公共位置广告收益和有偿提供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投资成本。经县政府同意,可成立或打造县级统一管理运营主体,政府通过并购、入股、合规注入经营性资产等方式逐步扩充运营资产,提高投资经营能力,建立合理收益模式。

(八)金融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可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允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依法合规获得信贷支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在连片改造计划中未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相关单位积极筹措,县财政安排资金逐年进行奖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伊川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组织筹划、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城管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商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铁塔公司、国网伊川供电公司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河南有线伊川分公司经理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牵头、协调、考评、督查等,工作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线配套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主动服务,上下联动,合理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配套用房用于义务教育、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时涉及占用绿化空间或影响日照间距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使用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积极予以办理。对利用片区内零星存量土地建设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改造利用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建设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变更。积极探索对改造范围内的危旧楼房采取业主委托拆除原地翻建安置的方式,实施改造或“组合地块”定向开放,支持大片区统筹改造、跨片区组合改造,并结合实际给予政策支持。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台账,完善相关项目的普查、改造、督导、考核和资金拨付措施;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制度,定期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关于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推进、督导考核等情况; 四是建立联合审查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改造成果,组织基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参与氛围,畅通参与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改造提质工作。

(五)严格督促考核。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绝对数量与占比相结合,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动作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快、标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表彰。县文明办要将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加大分值权重。通过层层订立目标责任书,采取任务管理、节点控制、群策群力、集中攻坚的方式,抓节点抢工期、抓精细惠民生,确保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落到实处、高效有序。

 

附件:

1.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职能分工

2.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办法

 

 

 

附件1

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职能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上级资金补助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每年年底前完成次年项目的立项、设计和施工控制价评审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指导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物业管理。

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群众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小区红线外的拆违清障工作;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做好小区党支部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专人专班,做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县政府办:协调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工作例会。

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立项审批进度;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做好上级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好上级资金;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评审和招标采购进度;参与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落实《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洛建〔2020〕13 号)。

各老旧小区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协调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清理腾空小区侵占小区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要成立专人专班,从前期调研排查、中期施工推进和后期小区管理全过程参与小区改造。

县委政法委: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智慧安防建设的整体统筹、督导验收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新增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负责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城管局:开辟绿色通道,在施工现场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容缺办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类管线与市政管线对接施工涉及的道路开挖等相关手续,保证施工进度;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统筹、方案制定;负责清除小区小广告、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做好老旧小区垃圾分类处理、沿街门店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民政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以及相关项目的资金使用。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督导各通信企业规范整理老旧小区相关管线。

县公安局: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老旧小区智慧安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改造工作;协助做好拆违工作。

县审计局:指导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相关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及时跟踪,主动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纠正。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加装电梯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洛阳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细则(试行)》(洛工程改革办〔2020〕5 号)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积极推动电梯加装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指导提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广播电视传播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整理规范老旧小区有线电视相关管线; 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导提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城市书房、广播电视传播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县卫健委: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社区、村镇等相关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县教体局:指导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中涉及的健身器材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健身器材等便民服务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督促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涉及的教育部门、学校、资产管理单位配合改造工作,并按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求开展环境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检查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加装和改造工作,以及消防通道设置和管理等工作;对改造后仍无法满足消防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小区,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防火、救援、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方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群众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县商务局: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中涉及的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关闭或疏解外迁等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查督导。

专业经营企业:做好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中涉及本单位产权的相关线路的规整、入地工作,废弃管线的清理工作, 组织有关仪表、箱体、变压器等相关设施的刷新、更换、迁改、新建等工作,以及相关资金筹措工作。

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按照牵头单位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2

伊川县老旧小区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通过健全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健全、制度措施有效,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圆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改造进度精准掌握、工作情况及时通报、重要问题快速解决、观摩引领提升标准的工作要求,建立“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会议工作要求、改造方案相关内容,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落细落实洛阳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季,确保改造进度按节点推进,确保年度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成立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伊川县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方案制定和督导落实工作。

组  长:  卫学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宋克义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书超  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成  员:  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局、政府办、

住建局、城关街道办

三、主要内容

(一)日通报工作机制

建立日通报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负责日通报日常工作,各小区主管单位、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以及供电、通信、供热、供气、供水相关企业,指定专人专报,每天下午17:00前向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报送形式可以为微信工作群、邮箱,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汇总进展情况,每天下午19:00前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通报。

(二)周例会工作机制

建立周例会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办负责,城关街道办事处和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配合,组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周例会;会议由县政府办组织和通知,城关街道办事处主持,参会人员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主抓副职,会议常规议题为各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县住建局通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各相关单位;会后由县住建局负责编辑一期工作简报呈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并报送市相关部门。

(三)月观摩工作机制

建立月观摩工作机制。由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改造进展明显、示范效应突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选定观摩项目,制定观摩方案,明确观摩路线,统筹安排时间,每月组织一次全体观摩活动,所有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全部参加。参与观摩的相关单位要通过观摩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发现矛盾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推进下步工作成效。

(四)季考评工作机制

建立季考评工作机制。由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具体落实。主要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考评各老旧小区主管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工作成效等;考评各施工单位和专营其企业工程进度等。对工作举措实、履行职能好、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举措不得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定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站位,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机制建设作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抓手,做到行动迅速、坚持经常、落实有力,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工作专班,抽调专职人员,建立相应的“日通报、周例会、月观摩、季考评”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定期研究上级政策,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行动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上下通畅、运行高效有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定人定岗,建立工作台帐,细化工作方案。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改造理念,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方法、新途径,及时收集、汇总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示范引领带动老旧小区改造再上新水平、新台阶。县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要强化督导落实,通过定期检查督促、量化评比排序、媒体报道曝光等方式,树典型、励先进,加压力、督后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面完成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

第8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十五”期间,城市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研究编制了四方分区规划和五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共计完成投资约5.3亿元,城市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均有了突破性进展;城市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建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获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城市绿化先进集体、*市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城市环境“三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一部分成就与经验

一、“十五”期间取得成就

(一)城市规划“龙头”作用不断增强,城市新框架初步构筑

理顺了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强化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积极开展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了东、西、南北、中五大功能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建立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规划审批机制,为城区大框架布局的展开和实施奠定了基础,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的实施。

(二)城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城市建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城市开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城市开发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十五”期间,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加大了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城区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交通功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完成了沙土路改造,综合整治了瑞昌路等11条超期服役主次干道;公共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对2.5万户居民进行了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生态发展功能逐步增强,先后实施了山头及主要道路绿化、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新建公共绿地64.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29%。完成了汽车贸易大道的建设,实施了城市亮化、小街小巷整治等一批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

(三)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依法治区、重心下移、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于20*年、20*年根据市有关城管体制改革要求,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承接好市下放下来的城市管理权限。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辖区责任制。按照责权对等、分级负责的原则,重新调整区、街两级城市管理职责,成立了区城市管理工作指挥联动中心,统一调度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街道“块块”管理职能,初步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全社会管理、全过程控制、全行业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大力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顽症,连续几年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占路经营、乱贴乱画、运输洒漏、户外广告、违法建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队伍作用,圆满完成了创建文明城市以及全市科学发展观观摩会等重大会议、节庆、迎检等环境保障任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居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配套设施逐步健全,累计开工建设住宅213万平方米,竣工住宅127万平方米;全区有73个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

(五)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严格按照《*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监察规定》等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进一步精简理顺了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健全了各项许可公开监督制度,建立了建设执法责任制等,逐步适应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了培训教育机制,执法队伍不断充实完善,建设系统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六)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廉政报告、廉政档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深入开展了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双学三创”、“三快一提高”、“三访谈”和“争创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市民月”市民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从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办实事、解难题,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效率、一心一意促发展,推动了全区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经验

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管系统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十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这些成绩是建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决策,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的结果;是建管系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团结一致,勇于进取的结果。主要经验是: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努力缩小南北差距,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始终坚持开放和市场化道路,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建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规范建管系统从政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造就了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解放、作风顽强、执行有力、团结一致、无私奉献的队伍。

第二部分形势与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

(一)建管事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面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建管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适度超前发展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不到位,融资渠道不宽,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的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等等。

(二)建管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面临良好的战略机遇期

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战略目标,“三件大事”之一的构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框架全面展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迎接二零零八年奥帆赛的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成果,这将最大限度地凝聚和调动全区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完成现代化大城市框架建设、缩小南北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区建管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必须适应环境与形势变化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管事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七大板块”经济发展布局和“东建、西聚、南兴、北新、中优、外拓”的城市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创新,促进建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展目标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成城区东西部路网、管网配套;全面形成城区“五纵四横一环”路网框架,主、次干道结构比例合理,市政道路超期

服役率降到35%以下;城市供热、燃气等能源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洁净能源得到大范围推广;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居民楼全部进行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生态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城市环境继续优化,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50%。

——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管理系统,形成结构合理的城管体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奖惩机制,形成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市管理保障体系;实现城管执法的法制化、规范化、科技化,塑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为民、服务热情”的城管执法队伍;提高管理手段科技含量,建立起信息化城市管理体系;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房地产业。全区计划竣工住宅400万平方米,着力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大力开展示范住宅小区创建工作,突出人性化设计,力争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1-2个,市级示范住宅小区8-10个,提升住宅产业整体品质。加快旧城和城中改造步伐,基本完成13个城中村和46个片区的旧城的改造任务,改善城市面貌。

——建设法治。城市建设和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建管行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

第三部分任务和措施

“十一五”期间,建管事业总的任务是:加快推进旧城旧村改造,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区内旧城旧村改造任务,完善东西部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城市管理,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城区。

一、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区整体形象

(一)积极推进旧城旧村改造,不断改善区容区貌

1、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改出一片新居、改出一片产业、改出一片景观”的原则,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目前我区共有未改造的城中村13个,占地面积约25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9500户,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村庄基本改造完毕。村庄改造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力求通过村庄改造,重点打造双山现代商贸中心、汽车贸易聚集区、河西现代化居住新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四个特色区域。

2、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十一五”期间,基本将现有待改造的46个旧城区片总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改造完毕。结合旧城改造,着力打造三个特色区域:一是将*周边打造成*民俗文化街区。结合旧城改造和企业转产,依托*民俗品牌,在东至人民路、西至四方机车厂、北至宜昌路、南至平安路的2平方公里区域内,规划建设集文化、餐饮、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民俗文化街区。二是将小村庄周边打造成人民路商贸中心。结合人民路老区府地块和靶子沟改造,规划建设大型商贸中心,以此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集购物、休闲、餐饮于一体的区域性商贸中心。三是将四流南路中段周边区域打造成四方中部商住中心。结合四流南路中段周边区域和大水清沟村改造,规划建设新型商住中心。

(二)加快推进四方港区开发建设,着力打造临港产业区

加快四方港区开发建设进度,全部完成港区北片围堰和回填工程,形成181万平方米的新岸区,并开始实施港口建设,争取3-5年的时间建成部分码头泊位。依托港口码头,向周边腹地辐射,大力发展仓储物流、临港工业以及相关第三产业,建设物流中心、商务中心、信息与通信服务中心、现代产业中心和后援服务中心,逐步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新经济带,使之成为*市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港区的建设,带动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

(三)完成北岭山森林公园建设,打造四方中部休闲娱乐旅游区

争取完成北岭山森林公园吉安路、萍乡路门区和园内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将北岭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成以植物景观为主,融观光游憩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森林公园,着重体现滨海城市的环境氛围、低山丘陵的地势地貌、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科普保健的活动内容,形成我区的特色中心公园,并以此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形成集旅游观光、餐饮购物、健身娱乐为一体的休闲娱乐旅游区。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抓住*市迎办奥运、缩小南北差距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北移的有利时机,立足我区基础设施现状,打通、改造一批城区主次干道,完善地下管网配套,综合整治辖区主要河道,提升绿化档次,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道路建设。打造“五纵四横一环”的道路交通网络,五纵:3*国道、重庆南路、南昌路—周口路、杭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四横:瑞昌路、长沙路—大沙路、洛阳路、郑州路,一环:东至3*国道、西至傍海路、南至*路、北至舞阳路。打通郑州路、洛阳路、开平路、德兴路、蚌埠路、商丘路、舞阳路等道路;结合东部村庄改造,建成规划中的一号线、二号线道路,拓宽台柳路;争取市资金支持,基本完成重庆南路、开平路、商丘路、兴隆路、傍海路等20条超期服役道路的综合整治;对50条超期服役的一般道路车行道进行大修或翻建,人行道进行专项整治。

——管网配套。围绕四方港区板块、*民俗文化街区板块、人民路商贸中心板块、郑州路都市科技板块、重庆南路汽车贸易板块、北岭山休闲娱乐板块和双山行政商务板块的经济发展布局,完善“七大板块”周边道路、自来水、雨水、污水、电、热、燃气、通讯等路网、管网的配套建设。完善特色街、园区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河道整治。争取市政策、资金支持,对我区李村河、张村河、水清沟河、海泊河下游、郑州路河下游、河西河、杨家群河等河道分期分批进行截污、砌坝,并进行绿化及景观改造,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的现状。

——公用设施。加快城区供水、供热、燃气等设施建设,完成6.5万户居民的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供热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6万户居民用上煤制气和天然气。完成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后海1号、2号泵站,满足西部污水排放需要。加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全面挖掘城市停车资源,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设停车场,规划建设17处停车场,停车泊位2000个;对有条件的人行道全部改造成停车场,人行道停车达到3000个泊位;公交泊位满足率达到85%,社会停车泊位满足率达到70%。

——绿化设施建设。改造海琴、海云两个广场,完善功能,提升档次;在加快北岭山森林公园建设的同时,完善双山、大山、水清沟东山等山头公园,提升绿化档次,配置娱乐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以杭州路、周口路、长沙路“三线”为骨架,结合李村河及其支流改造,完善河岸绿化,对城区实施整体绿化,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逐步改造主次干道的行道树,更换优良树种,完善景观功能;科学合理地改造老化公共绿地,建设精品、特色绿地,提高绿化水平。

二、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一)宏观控制,精细管理,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管理模式

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其在辖区城市管理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完善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检查评比,有效实施城市管理责任制;大力推行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大力开展城管达标路、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把精细管理落实到每个环节、每条道路、每个社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二)完善城管执法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秩序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的关系,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执行体制。推进人性化执法,构建城管服务理念。打造城管执法服务品牌,从城市文化上体现管理水平;搞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实施超前管理,建立执法预防机制,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自动监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

(三)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位

全部整治区内背街小巷;逐步对旧居民楼院进行综合整治,实施硬化、绿化,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管理,完善管理办法,道路完好率提高到88%。积极探索物业管理的新方法,实现物业小区管理的规范化。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市优”以上物业管理小区达到40%以上。继续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积极开展户外广告资源的有偿使用,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整顿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规范其经营管理秩序,优化市容环境。

三、发展壮大房地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深入贯彻实施《*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注重房地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和应用,强化政府对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总量、布局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注重管理与引导并行,发挥品牌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提高住宅科技含量和产业整体水平,提升房地产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拉动作用。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的拖欠。

四、强化法制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法制建设

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间接管理手段、动态管理机制和事后监督检查,加强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理顺建设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降低执法成本。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以及行政补偿制度,形成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思想过硬、作风扎实、素质优良、干事创业的人才群体,形成人才聚集荟萃、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着眼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管事业的需要,培养结构合理、年龄适中,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经验的建管队伍;鼓励在职人员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继续教育,提升城区建设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对党

政人才,着重加强执政和领导能力的培训;对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提高“四新”技术的发展推广应用能力的培训,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群体。

第9篇:旧城改造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本市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365”危棚简屋改造、“十五”新一轮旧区改造和“十一五”成片二级旧里改造,拆除了中心城区大片的危旧房屋,有140万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旧改,改善了居住条件,告别陋室,喜迁新居。同时,也极大改变了中心城的城市面貌,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助推力,在上海的城市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但随着旧改的深入,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旧改工作是唯一未完成既定目标的项目,充分反映出旧改工作的棘手。到2012年底,本市中心城区还剩余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40多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27万户,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多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3万户。而郊区城镇旧改工作也已提上市、区政府的工作日程,有400多万平方米的棚户简屋和300多万平方米的“城中村”需要改造。这些地块的居住环境恶劣、市政设施落后、安全隐患丛生,社会管理难度极大。中心城14个重点旧改地块,一边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宽阔整洁的道路;一边是逼仄蜿蜒的弄堂,垃圾站、倒粪站混杂于民居之中,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有外地来沪的人大代表见此情景,感叹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还有市民的居住环境如此困难。

“天下第一难”的症结究竟何在?如何加以破解?“十二五”规划中350万平方米的中心城旧改任务能否如期完成?城建环保委带着问题深入调研,走访了黄浦、杨浦、闸北、虹口、普陀五个旧改重点区,查看了浦东、金山的郊区城镇改造工作,与各相关政府部门、部分法院深入沟通各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又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各区人大、政府的领导与参与旧改的市政府主要部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监督调研报告。7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旧区改造的工作报告。

突破资金瓶颈

据估算,“十二五”期间仅中心城旧改就需要4500-5000亿元,完成全部旧区改造需要8000亿元。但各区政府的财政状况都不容乐观。有的区政府性举债规模已达193.2亿元,债务率为112.21%;有的区每年可用财力约为170亿元,但要安排30亿元用于旧区改造贷款的还本付息。另一方面是旧改动迁成本不断上升,居民对征收补偿的预期也越来越高,动迁安置房价格也在同步上涨。而融资渠道也受到国家土地、金融政策的制约,从银行贷款有诸多限制条件。对此,市政府设立了专项基金,支持黄浦等5个旧改重点区共同推进旧改工作,安排部分国有大集团对口参与旧改。同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和金融机构,获得政策支持,目前已批准8家企业发行总额90亿元的企业债券参与动迁安置房建设;试点利用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就近安置房建设,2011-2012年共提供123亿元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在今后三年获得不低于1000亿元的贷款用于旧区改造工作。

钱耀忠委员在审议时提出,旧改工作有这么大的建设规模,只要有回报,必定能吸引来投资,政府部门需要转变融资思路,调整相关政策。许丽萍代表建议,一些区旧改土地出让的价格不高,甚至出现了成本倒挂,能否考虑调整相关的容积率指标,以调动开发商投资的积极性,提高土地出价。城建环保委在调研报告中指出,应对资金不足的问题,除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外,还必须注重旧改资金的循环流动,对已启动旧改的地块要尽快做好平地收尾工作,盘活有限的旧改资金。

完善工作机制

2008年,市政府探索试点“数砖头加套型保底”、“旧区改造事先征询制”等新的旧改工作机制,使旧改补偿更加公平合理。特别是“二次征询”制度沿用至今,已有60多块地块予以采用,形成了成熟的做法,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促成居民和政府部门在补偿方案等主要问题上达成共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与征收条例》出台后,本市又及时调整旧区改造政策,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拆迁制度向征收制度的转变。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是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为提高旧改工作的公信力,各旧改基地都设立了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推行电子协议,将被动迁居民家庭、动迁安置房等基本资料予以公示,动态更新签约进度,接受居民的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旧改征收工作进行外部监督。

但各区对征收补偿的标准不一,有的区为追求签约率,随意设置奖励项目,使得各区之间、不同地块之间的奖励补偿标准互相攀比,安置成本不断推高。一些居民不满房屋评估结果和征收补偿数额,为争取更多利益迟迟不肯签约。有的区对剩余未签约的少数居民放宽补偿,又使得已签约的居民反悔,造成工作被动。此外,市政府对各区下达了每年必须完成动迁的户数,并作为工作考核指标,有的区为完成指标,通过新开大地块以实现区内总户数的指标,而对平地收尾不够重视。

对这些问题,代表和委员们普遍关注,建议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二次征询”的有关制度,规范征收补偿标准和相关的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流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在旧改一线工作的同志要静下心来,深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更加主动并理性参与到旧改工作中来,特别要把握好补偿的标准,做到前后一致,不让先走的居民的吃亏。而新闻媒体也要加强对旧区改造目标和征收政策的宣传,改变居民“晚走得益”的惯性思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合多种手段

有代表提出,旧区改造是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住房困难不仅是住房面积小,同时也有基础设施落后、房屋结构差等其他问题。此外,还有一些零星的二级旧里以下地块,由于面积小,开发利用的途径不多,一般是用作绿化,区政府改造积极性不高,如何解决这部分居民的现实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加以重视。

对此,许解良委员建议,除了通过旧区改造、让居民换址移居以外,应该多策并举,综合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市民的居住问题。比如旧房改造、原地拆除重建等等,着眼于提升房屋功能,增加基础设施,来就地改善居住条件。一些旧小区还在使用罐装液化气,如果能接通管道天然气,不仅方便居民生活,也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还有代表提出,有的地块居民对动迁意见不一致,能否将愿意搬走的居民先动迁,腾出空间作为公用场所。将就地改善和换址移居相结合,将大规模、大地块改造和小范围、零星地块改造相结合,综合各种方法来解决住房困难居民的现实问题。

把握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