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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申请书精选(九篇)

专升本申请书

第1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一、资质申请条件

(一)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自*7年8月1日起应按照158号部令要求提出资质申请。

(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完相应的执业人员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三)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获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应从专业乙级、丙级资质或事务所资质开始申请,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

(四)已具有专业丙级资质企业可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已具有专业乙级资质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在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及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五)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主营业务以外的专业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主营业务是指企业在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主要从事的工程类别业务。

(六)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申请综合资质的,应至少满足已有资质中的5个甲级专业资质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

(七)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工程监理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二、申请材料

(八)申请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九)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申请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一)申请事务所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提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属于租用的,应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双方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6、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十二)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延续的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4、7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申请事务所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一)条1、2、4所列材料。

(十三)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四)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组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十五)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4、5、6、7、9所列的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涉及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申请一项资质,申报材料应增加二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3、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应分开装订,用A4纸打印或复印。附件材料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顺序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查查找。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5、工程监理企业申报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对于手续不全、盖章或印鉴不清的,资质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资质受理部门应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附件材料中相关内容与原件相符。对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报送文件一并报建设部。

(十八)工程监理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十九)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二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事务所资质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十一)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工程监理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二十二)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应保存5年。

四、资质证书

(二十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专业甲级资质、乙级资质、丙级资质证书分别打印,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和四本副本。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计算时间以资质证书最后的核定日期为准。

(二十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158号部令规定以外的其它准入条件,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二十五)工程监理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首先在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或省级(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然后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补办资质证书的书面申请;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五、监督管理

(二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依法对本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重点检查158号部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有关内容,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具体抽查企业的数量和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集中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

2、抽查和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按以下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1、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其中集中监督检查方案应予以公布;

2、检查应出具相应的检查文件或证件;

3、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实施检查时,应首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被检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对于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的监理企业,应及时上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其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对于拒不提供被检资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提供被检资料;

5、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6、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汇总,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建议书面告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八)工程监理企业违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对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须通过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设部。

六、有关说明

(二十九)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实收资本金。

(三十)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在本企业注册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注册于两个及以上企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标注的注册专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同一监理企业注册的,可以按照取得的注册执业证书个数,累计计算其人次。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其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应分别满足158号部令中规定的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要求。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三十一)“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申报之日起前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企业申报材料中应提供相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故发生日为准。

(三十三)具有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只可承担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级三级且非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三十四)158号部令自实施之日起设2年过渡期,即从*7年8月1日起,至*9年7月31日止。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以及申请企业分立的,按158号部令和本实施意见执行。对于准予资质许可的工程监理企业,核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旧的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作废。

(三十五)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资质更名、遗失补证、两家及以上企业整体合并等不涉及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可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并换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有效期至*9年7月31日。

(三十六)建设主管部门在*7年8月1日之前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过渡期内有效,但企业资质条件仍应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的相关要求。过渡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过渡期届满后,对达不到158号部令要求条件的企业,要重新核定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第2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高考成绩不错但却无缘理想专业

学生情况:A同学于2012年7月毕业于江苏某重点高中,高考成绩为378 分(总分480分),申请时无雅思成绩,后补考了雅思(成绩为7分),获得悉尼大学、莫纳什大学的offer。

申请原因:A同学以378分的高考成绩被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但是录取专业并不理想,让A同学感到遗憾。A同学一直对自己的成绩非常自信,所以直至高考结束都没有做具体的留学规划和准备。面对尴尬的录取结果,她希望能够通过出国留学找到既能入读名校又可以学习理想专业的办法。

第3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二、开展服务期满考核。学校对200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进行服务期满考核。参照本单位在编教职工的考核办法,组织教务、政教等部门,对特岗教师三年的教学、班主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学校结合各部门考核情况,综合评定特岗教师的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征求教职工代表(10-15名)意见,了解他们对特岗教师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看法、是否同意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按期聘用等。教职工座谈要做好会议记录。

每位特岗教师的服务期满考核情况均要形成单份书面报告。报告要写清学校教职工核编数、实际在编教职工数、是否缺编、特岗教师基本情况、特岗教师三年工作生活学习综述及存在的不足、每学期教育教学业绩、每学期请假出勤情况、各种考核情况(试用期满考核、每学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是否愿意该特岗教师在本校继续任教等。学校书面报告要附教务、政教等部门的考核意见,及教职工座谈会议记录。

三、完善特岗教师政审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并到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四、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1.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主要指在特岗教师高校学习期间的个人档案、试用期满考核表、年度考核表、服务协议书、工作派遣文件等材料原件。

2.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指2008年报考时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学历有变化的,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

2、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乙等以上。

4、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持有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当年度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2009—2010学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按培训计划参加提高培训,取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

6、市属中专、中学教师以及对职称晋升计算机作要求的县(市、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省人社厅统一颁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5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省人社厅统一颁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的免试审批表。

8、需转评中、小学教师职务者,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由非教师系列转到中专、中小学教师岗位,从教一年后方能转评同一级别教师职务。未经转评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凡需转岗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者,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9、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县级以上教研员、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必须有在中小学任教(兼课)1年以上的经历。

10、本人的职评材料一律由申报者亲自填写(他人填写无效)。

11、各校要做到职评情况五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推荐名单公开。在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申报单位指定地点公示3—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个人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内。未经公示的,评委会不予评审。

12、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和所有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两年(不含当年)内不准申报教师职务,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4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上报材料的格式,以便进行统一评选和上报,现将此次上报材料的有关填写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的格式

1、申请书封面格式

封面上必须写上“申请书”(黑体、一号字),如: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其他填写信息包括:

学校(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必须填全称);系(如“理工系”系名必须填写全称);专业、班级(如“2008级生物技术专业1班”专业名称必须填全称);学号;姓名(仿宋,小三号字)。

2、申请书正文格式

题目,二号,黑体;

内容,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页边距2.5cm.;申请人签名部分,必须是学生本人黑色水笔或钢笔的亲笔签名,不允许打印;正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必须涵盖所申请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所有内容)。

3、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书写,内容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书写;申请书材料装订一律在左侧,保持封面排版美观。

二、关于审批表的填写说明:规范、认真、细致。

三、上报评审报告和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上报各系汇总的材料时,请该系附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系、专业、班级、学号、获奖类别、困难认定等级等。

五、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对材料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杜绝明显的语法、标点和文字错误和材料的格式错误,并均以word的版式打印上报。

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参考样本

参考样本

学系专业、班级:学姓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2005级法学专业一班的同学,男,1986年10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XX市XX县人,现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理由如下:

一、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潜力大

1、发表《我国法律界在“主义”问题上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于《中国报道周刊》2003年11月总第332期(),随后被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黄金教育资源站()、都乐网(),刊登我在学校参与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文章和照片,把自己的信息与学院、学校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一个优秀学生的身份向外界展现,为我们这所创立只有5年多历史的新型学校打造一个强有力的“软广告”。

第5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学生在做学分减免的申请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要同正规申请致,但有一样是减免学分申请中最重要的材料,即课程概述。这份材料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够减免的课程。由于澳方学校要对此材料进行详细的评估,从而决定到底给学生减免多少学分,所以这个申请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大概时间要在4个月左右。课程概述的描写是非常复杂的一个环节,既要做到不嗦,同时也要把自己所学的课程描写清楚,从而让澳方学校给一个不错的学分减免。(小艾)

留学专用帐户是新西兰留学

签证的关键

留学专用帐户是新西兰移民局继2005年推出留学贷款之后,又推出的另一种为中国学生赴新西兰留学提供的证明经济能力的途径,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审理中国学生赴新西兰留学12个月以上的学生签证申请。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我们不难看出留学专用帐户在方便学生家长及申请签证时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中国学生在赴新西兰留学之前,在国内就可以开立好在新西兰使用的帐户。这样,学生到达新西兰的时候,就能够很容易地在当地的银行支取学费、生活费等费用。这样就减少了带支票、现金等方法的危险和麻烦,也比现有的留学贷款更经济实惠。同时,开设这样一个帐户可以使学生父母更好地监控其子女在新西兰的资金使用情况。

其次,使用留学专用帐户,证明经济实力更容易。众所周知,申请新西兰签证所提供资金要有足够的历史,并要提供大量的辅助材料说明其家庭经济能力和资金来源,存在拒签风险。而使用留学专用帐户,则大大简化了资金证明的手续,比现有的证明经济实力的途径更容易。

通过大量的申请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留学专用帐户是预先在银行里存入资金且不能提前支取及挪作他用,因此新西兰移民局即认可“留学专用帐户”作为有效资金证明,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对其他材料的审理力度,也就缩短了申请周期。因此如果家庭经济能力相对有限或不能提供有效的材料证明父母收入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则可选择留学专用帐户。(阿迪)

加拿大哪些职业发展前景好

过去一年发生的金融危机不仅使一批金融企业遭受了重创,也让热门的留学专业一一商科有所冷却。但近期,加拿大联邦政府移民部公布的最新移民法修正案中列出的38种“最需要”的专业名单却表明,未来几年中,加拿大发展前景最好的热门职业中仍然包括投资经理、金融审计和会计、行业经理等职业,年薪约6-10万加币。因此,与之相关的MBA、金融分析和会计等商科类留学专业依然值得留学生选择。

加拿大政府表示,他们无意效仿英国和澳大利亚削减移民人数的做法,将继续推行现有的鼓励移民的政策,以便满足主要经济领域对技术人员的需求。与此同时,加拿大还通过“本地工作经验”计划来吸引在加留学的外国年轻人申请就业和移民。总的来看,加拿大渴望吸收的外国移民需要满足两大条件一是“语言好”,二就是“本地经济发展需要”。由于加拿大就业市场2/3的岗位会要求应聘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因此,今后几年,拥有高等学历的优秀加拿大留学生,将更容易直接留在加拿大就业、移民。

加拿大移民部公布的38个热门职业包括金融经理、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经理、金融审计与会计师、餐饮业及食品服务业经理、注册护土、保健业经理、建筑业经理、石油工程师、采矿工程师、地质工程师、大学及职业学院教务辅导人员等。

这些“最需要专业”名单的尤其对今后想技术移民加拿大的留学生有参考意义。而打算赴加读金融的学生选择专业时需注意要尽量选细分专业,如金融分析、会计等就比学商科等基础专业不容易受金融危机影响,毕业后也更容易找到高薪工作。(李高汾)大四生7赴澳读硕攻略

相信广大大四在读的学子们已经在深思熟虑毕业后的留学去向。但是大多数准留学生们却对准备材料、提出申请以及开始签证的正确时机一知半解。决心去澳洲留学的同学们应该都知道澳洲大学硕土的普遍开课时间是每年的2月和7月。而需要提供的最基本材料是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完整的大学成绩单。通常大四学生在拿到这3个证件的时候是每年的7月,所以大家想当然的认为最早的入学时间是次年的2月。但是这样无形中浪费了半年时光。那么,有没有办法让大四学生在毕业后可以直接衔接澳洲7月白勺硕士课程呢?答案是肯定的。

澳洲的绝大部分大学可以申请有条件的留位确认信(ConditlonaI COE)。也就是在拿到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后,毕业前先行交学费,拿到Conditlonal COE开始申请签证。在签证下签后,学生准备离开中国去澳洲之前补交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完整的8个学期大学成绩单即可。

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 所在大学出具的完读证明(证明学生如果满足条件将在6月或7月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2 所在大学出具的7个学期的成绩单(从大一到大四第一学期结束)。

3 满足所申请硕士要求的IETS成绩(一般为总分6.5,单项不低于6:部分学校要求总分7.0)。

赴澳读硕士攻略

1 在2月提交学生的大四在读证明以及6或7个学期的大学成绩单,向澳洲学校申请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的审理通常需要4到6周的时间。在这期间同学们需要积极的准备电子签证材料。

2 录取通知书收到后,及时提交完读证明、大学7个学期成绩单和满足硕士直接入读要求的IELTS成绩单,向学校交学费申谙ConditlonaI COE。COE的审理时间一般是5个工作日。

在签证材料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一般收到COE的同一时间就可以申请电子签证了。在等待电子签证下签的2个多月时间内,同学们可以专心完成大四全部学业。幸运的话,在大家欢天喜地参加毕业典礼的同时就会收到签证顺利下签的喜讯了!(艾艾)

留学马来西亚研究生申请详解

随着考研结果的陆续出炉,许多国内考研未果抑或不喜欢中式教育的学生,把目光投向了国外的申请。由于英美澳等国的保证金相当高,奖学金申请相当困难,因此,性价比高的马来西亚就成了许多学生首要考虑的留学地。

语言成绩早参加考试

首先要综合考虑本科所学的专业和今后工作的兴趣,选择一个适合自己并且和所学有较高相关性的专业。学生要尽早参加雅思考试,如果雅思成绩不理想或者没有雅思成绩的学生,可以在马来西亚就读密集型英语课程。考核通过后进入专业课学习。

根据专业确定学校

马来西亚的高校各有所长。想申请酒店旅游方面的研究生,泰莱大学是亚洲顶级的以酒管著称的学府,学生可获得法国的文凭:对艺术类、传媒类有兴趣的学生,林国荣大学是比较适合读研究生的大学。专业和学校早确定,就会对学校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确定太晚,对专业和学校的了解无疑会少很多,浅尝辄止对申请肯定不利。

背景提升更高效

简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千万不要随意写作。申请主题确定后,就要根据申请方向进行背景提升和规划,这些都要在简历中有所体现,个性化的简历制作才会获得垂青,相关的工作经验也有加分。

文书推荐人早确定

马来西亚的研究生申请需要提交两份推荐信,学生可以尽早联系老师写一封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推荐信。申请研究生需要准备的文书主要包括一封personaIstatement,就是个人陈述,包括申请动机、兴趣爱好、学业表现等。

早提交申请材料

早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可以早拿到反签信。马来西亚教育联盟学校的官方代表处为学生提供最快捷也是无中介费的申请通道,学生直接联系马来西亚教育联盟的申请时间为2至3个月。(马萌)

去美国留学第一年怎样选择住宿

留学美国第一年最好选择住校,一来环境好、安全,二来交通方便可以节省时间和交通费。但学校宿舍不易申请,需在出国前、收到入学许可后,立即向住宿办公室索取有关住宿的相关资料及申请表,并提出申请。有些学校在学生申请时即要求缴付申请费及保证金,实际意义上就是定金。这两项费用通常不退还,因此申请学校宿舍前应考虑清楚,改变心意保证金和申请费将被没收。

来美到校后,若欲搬入学校宿舍,则可洽询住宿办公室,依规定提出申请。如果没有申请到学校宿舍,或不想住在宿舍里,则可到校外租屋。选择校外租屋,有以下渠道可取得讯息:

(1)布告栏学校附近的广告张贴处或超级市场内等有关房屋出租或征室友的广告。

(2)社区报纸或校园报纸有关房屋出租的分类广告,上面刊有电话可供联络。

(3)校方住宿办公室提供代租校外房屋服务。

另外有些情况也需要注意,比如抵达学校的时间过早,而大部分学校是按时间规定来的,不能让学生马上入住。这时候可以去问问学校内的旅店,这需要自己跟旅店的人员沟通,也是考验口语的第一关。

其次,如果在大学第二年不愿意住在学生宿舍的,可以搬到校外租房子,不过跟在国内租房子一样,需要看好租房的协议,水电费的交付,设备的维修和赔偿条款,这个过程需要相当的细心,以免以后出现麻烦。(孙建)应届生申请香港硕士的“软肋”

近年赴港攻读硕士课程的内地学生人数逐年增多。据统计,2006至2007学年,赴港读硕的内地学生已增长到2781人。赴港读硕士每年竞争都很激烈,在这些学生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相当比例,比起在职申请者,他们如何才能突出申请优势呢?

近年出于工作或者赴海外深造的需要,部分专业(如生物、医学、工程等)的人士,赴港攻读第二硕士,或者赴港读硕士课程后,再赴美英等国读博士学位。留学专家表示,有香港的教育背景,再转去欧美等国深造,对申请有一定帮助。

申请赴港读硕士的学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他们申请商科类专业居多。比起在职人士,应届毕业的申请者的雅思或托福成绩通常更好,准备申请的时间也较为充足,但是欠缺实践经验则是这部分人申请的“短板”。此外,内地学生还有一些“软肋”,如思维模式较单一,应变能力相对薄弱,对香港的融入度不够,急于求成而欠缺务实和循序渐进的工作态度。

据介绍,大部分香港的大学商科专业多为管理类,要求有工作经验才能申请,应届毕业生成功申请的可能性较低,如要报读与商科有关的专业,可报读会计、商务信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等。应届毕业申请者最好具备“优秀”的出国考试成绩,多积累些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并提前规划好申请事宜。据悉,目前赴港的大部分内地学生都选择读传媒、建筑学、设计、社会科学等港校知名的专业。

从去年开始,香港特区政府为持有“学生签证”赴港接受教育的内地学生提供工作、从事兼职的宽松政策,具体来说:凡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的应届内地毕业生,一律可以无条件留港,逗留期限为12个月。允许持“学生签证”赴港读书的学生在求学期间打工。这样,学有余力的学生就可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赚补贴,并进一步融入香港社会,为日后是否留港发展做更多的思考。

《2007-2008年在港内地专才雇主调查年报》显示,无论是否曾用过内地专才,在港雇主均表示最看好的是内地专才(有香港教育背景),近六成港资公司把他们作为第一意愿聘请对象,其次是本地人才(有香港教育背景)。由此可见,优秀的内地毕业生留港就业会受到香港雇主的青睐。(子仪)

澳大利亚留学语言课程全解读

澳大利亚各大学对申请学生的语言(即IELTS)要求一般在6-6.5分。大多数海外留学生还需要在澳大利亚的语言中心学习一段时间。

很多澳大利亚大学在校内设置语言直升班和非直升班课程。就读直升班课程读完后可以不参加IELTS考试,校内考试成绩就被认可,但是有的大学语言直升班可以入读该课程学生数量是有限的:反之,如果学生学的是语言非直升班学完后还是需要参加lELTS考试,所以大部分留学生都会选择语言直升课程。

部分大学语言直升班需要申请者满足一些条件:

如Monash Universitv的校内语言直升班课程,除了要看雅思总分之外,还会根据雅思中写作单科成绩来确定学习周数,通常在10到20周。由于就读这个课程可以同步学习专业课程基础知识,所以受到广大留学生的喜爱。

但是,需要提醒学生注意的是,申请到语言直升班课程并不等于就上了大学,就读大学语言直升班课程虽然不用学生参加全球雅思成绩考试,但是学生仍然需要通过校内考试达到相当于雅思6-6.5分的水平,如果考试不合格者仍然需要继续学习语言或再考1E-TS。这是大学对于学生是否具备了学习能力的重要考量。

大学认可的语言课程

很多校外语言中心由于办学严谨、历史长,深受大学的认可,被直接纳入承认的语言课程之列。学校可以在学生没有达到语言要求情况下,提前出具大学学费COE,使学生获得长期签证,例如悉尼大学承认的Embassy CES,麦考瑞大学认可的ACL等。

不被认可的语言课程

有的语言学校只提供语言培训学习,学完以后要参加国际雅思考试,达到6-6.5成绩才能去正式课程学校报到。这种学校在通过使馆评估后只能交纳语言学费,而不能交纳大学学费,这样只能获得语言期间签证,学生需要在澳大利亚办理签证延签手续,同时还要冒着如果因为英

语通过时间较晚,大学正式课程没有位置,只能选择其他学校入读的风险。

选择好语言课是迈向成功留学的第一步

综上所述,建议即将选择赴澳留学的同学,在制定留学计划时,要和咨询师一起计算好时间,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课开学时间及自己的现有英文程度计算出递交院校申请、办理签证等时间。语言关是出国留学的关键所在,学生在国内雅思考试达到7分,但是到了澳洲当地还是存在听不懂课的现象。因此,选择好语言课是迈向成功留学的第一步。(艾芳)

最令人神往的六大留学热国

如今,出国留学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培养孩子国际化的眼光和复合性人才是众多家长的意愿,越来越多在校大、中学生愿意选择出国留学。他们希望通过留学获得人生发展的新机遇,同时为自己将来就业、移民以及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来看看大学生们最青睐哪些留学目的地。

美国

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当仁不让成为大学生最青睐的留学目的地。美国院校资源丰富、科研水平世界领先、奖学金丰厚。如果高中毕业去美国读书,最好家里有足够的钱,或者能申请到全奖。一般去美国念博士的,必须拿到助学金,金额在每年2.2万到2.6万美元,助学金必须通过帮老师打工才能获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这个占了大洋洲绝大部分面积的移民国家,不仅能让留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更能为他们提供完善的移民路径。学生通过个人努力移民澳洲后,可为家人办理移民,使全家人享受澳洲的完善福利保障。在澳大利亚,政府规定留学生平时可以每周工作20个小时,假期无工作时间限制。

在专业选择方面,可能由于眼下经济形势的关系,理工科和实践性较强的TAFE专业逐渐赶上向来热门的商科。在大部分人一窝蜂跑去墨尔本、悉尼等中心城市的时候,另一些人却独辟蹊径,选择地处偏远地区的名牌大学。这些学校不仅教学品质同样优秀,而且由于地理原因生活费用会便宜很多,最重要的是在日后的移民申请中,还会给予特别加分。

英国

英国的高等教育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那些建校已逾百年的大学是国际学生了解英国进而走向世界的绝佳舞台。1年制的讲授式硕士课程能让学生获得高含金量的文凭,更兼顾了省时、省钱的优点。在英国,留学的大学生每星期可以打工20个小时。

加拿大

一方面,加拿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受美国影响深厚,并与美国传统接轨,加拿大的毕业生可以方便赴美国继续深造与就业,另一方面,加拿大又是一个移民大国,关于经验类别移民和毕业生工作签证的最新政策对留学生有巨大的吸引力,能让国际学生“文凭绿卡双丰收”。

法国

目前为止,法国的公立大学仍然实行免学费教育,这在欧洲众多国家中硕果仅存。在艺术教育领域,法国的优势无可比拟,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让无数学子对那里心驰神往。

第6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2013年江苏成考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2-16日,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拍照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2013年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尚未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的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可以报考专升本;2013年取得本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尚未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的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可以报考专升本;三是已经取得教育部承认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可以直接申请第二学历免试;四是各级各类获得先进奖励称号的考生、现役退役士兵考生、残疾考生、少数民族考生、25周岁以上考生可以申请有关照顾加分录取政策;五是艰苦行业的一线优秀工作人员等还可以申请由所在行业、企业推荐,享受有关高校自行考核,择优入学政策。

第7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建筑门窗行业登记就位工作自2015年9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在2015年8月23日的启动会议上,山东省被定为最先启动此项工作的试点省份。

根据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印发的工作指引通知要求,申请工作本着“凡在山东省内专业从事各类建筑门窗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安装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申请企业须符合五点要求:

1.必须是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或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会员单位;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有必备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4.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

5. 申请门窗制造资格的企业,其产品必须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工作安排,山东省从2015年四季度起,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全省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评定工作。

第一阶段:金属门窗安装资质证书转换为安装资格证书。凡取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相同等级的门窗安装资格。此阶段申报工作的截点为2015年12月15日。

第二阶段:建筑门窗制造及安装企业资格就位。所有门窗企业均可按照《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等级标准》申报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等级,制造资格和安装资格可同时申报,也可申报其中一类。此阶段申报工作截点为2016年12月31日。

第三阶段:自2017年开始,转入正常管理工作。按照《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受理新上企业和企业升级的资格申请。首次申请行业资格,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申请升级企业按规定逐级申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与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将共同建立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和企业诚信档案,运用网络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行业资格实施动态监管。

作为开展此项工作首批试点省份,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以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为前提,在门窗资质取消后,迅速作出反应,首先进行了统一换证工作――金属门窗安装资质证书转换为安装资格证书,让市场有所选择,有所依据。

目前,根据工作指引,第一批670余家企业已于2016年3月完成了企业资格转换工作,资格就位工作也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中。

在第一A段换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与省内相关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联合行动,针对建筑门窗市场进行规范,确定统一原则,将行业资格作为企业能力评价基础推向市场。在行政许可资质废除后,针对建筑门窗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空白,及时将资格登记制度进行推广,填补此项市场空白,保证了建筑门窗市场的平稳、有序过渡。

由于第一阶段工作的成效显著,以及安装资格在业内的推广得力,极大地带动了仍未换证企业的积极性。2016年11月20日,山东省建筑门窗行业资格就位工作会议在临朐举行。原计划600余家企业参加的会议,迎来了900多家企业报名,基本涵盖了山东省全省的建筑门窗企业。

会议由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秘书长于凤军主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秘书长刘哲,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张俊乾,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秘书长助理孟繁军,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质量部主任梁岳峰、工程师曹建军,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理事长张永光,临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衣利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山东华建铝业集团董事长吴维光等出席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上安排了资格升级及制造申请的资格就位工作,在第一阶段已换取安装资格证书的企业,如不需升级安装资格,只申报制造资格;如需升级安装资格,则可同时申报两类资格。申报一级资格的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申报二、三级的由省建机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此次会议还重申了第二阶段工作的截点――2016年12月31日。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质量部曹建军向与会企业代表详细讲解了建筑门窗企业资格认证等工作的网上申报操作程序。

会议同期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还组织参会者对临朐县内山东省优秀企业――山东华建铝业集团,山东永安胶业有限公司,山东宝龙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飞度胶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米兰之窗系统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山东华达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门窗幕墙博览城进行了参观。

作为资格评定工作首批试点省份,山东省的工作无疑是成功且具有宝贵经验价值的。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门窗资格评定工作及时填补因施工资质取消后带来的市场管理真空,规范了市场,加强了企业自律性,是适合门窗行业的管理方式。

当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门窗行业资格认定工作在山东省顺利推广主要得益于当地住建厅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

省市协会工作周全。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投入了极大的精力,与此项工作的发起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积极沟通,反复推敲方案,积极推广实施。同时,积极参与企业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实时调整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不仅为后续工作提供可行性依据,更为后续开展此项工作的兄弟省市协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企业高度配合。在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作用于建筑门窗施工安装管理的“金属门窗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山东省适时推出了“建筑门窗资格评定”办法,使企业有据可依,对市场的规范充满信心,并愿意继续遵守自律原则,因此表现出了高度的配合,也是此项工作在山东省得以顺利推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8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山东建筑行业管理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经营以及建设监理、招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禁止分割、封锁和垄断建筑市场。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

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五条 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从事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经营以及建设监理、招标等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资质证书。

申领资质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资质申报表;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三)〖HT〗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领资质证书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按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建筑经营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资质进行定期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予以保留资质等级,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升资质等级;经审验不合格的,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收回其资质证书。

第十条 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终止、分立、合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第十一条 省外单位进入本省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和图签。 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发包建设工程,可以将建设工程项目确定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分别发包。

禁止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划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划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发包工程勘察、设计或者以总承包方式发包工程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经办理;

(三)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四)建设项目已经办理报建手续并被核准发包。

第十五条 发包工程施工除具备前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能按工程进度需要提供有关资料及图纸;

(二)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办理;

(四)建设资金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五)征地、拆迁工作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应当在规定场所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是,除劳务分包和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禁止倒手转包或者层层分包建设工程。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以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建设工程项目。

第十九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建设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收受回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介绍工程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承包方确定后,发包方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不得开工。

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办理开工手续。第四章 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承包者被确定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时,必须使用国家或者省统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鉴证或者公证,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定额及计价办法,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定额调整系数和价格信息合理确定。

铁路、交通、水利等行业的特殊建设工程造价,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建设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确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确定后,因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费用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编的工程定额和的调整系数、价格信息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实行优价;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的,应当扣除一定幅度的承包价。

发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给予承包单位相应的价格补偿。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工程计价的各项取费范围,不得随意抬高或者压低取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交付建设工程,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价款。违反合同规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拖欠工程款未付清前,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开工建设新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开工手续。第五章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并在设计中规定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管理规程和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地下管线的安全,其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有权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五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督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并对建设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标准或者质量要求。

第四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并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勘察、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禁止偷工减料。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交付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经有关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三)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应当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五)有已经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第四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按规定承担。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未申领资质证书而从事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经营以及建设监理、招标等活动的;

(二)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包建设工程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倒手转包或者层层分包建设工程的;

(五)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者使用未经检验以及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单位的;

(四)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的;

(五)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六)未经竣工验收而使用建设工程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六个月至一年: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的;

(二)对应当采取防护措施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三)未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发生责任事故以及发生责任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建设工程的;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收受回扣,或者通过介绍工程收取费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收缴罚款,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按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拒绝、阻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国家直接管理的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工程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集镇、村庄公共建设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山东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资质许可权限

(一)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四)在山东省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依法取得本省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五)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不分主项和增项。

(六)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企业资产和主要人员应当满足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核查。

(七)资质受理机关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后,应当在附件材料上加盖核验印章,并将原件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八)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可以委托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转报申请材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

1.企业应当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申报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涉及电力方面的业绩,可以委托省电力主管部门核查;

3.企业申请的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企业申报材料转至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审查;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按程序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九)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注册地在我省的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企业可以委托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转报申请材料。

1.企业应当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

企业申请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当对企业申报材料数量进行核对,并出具接收凭证;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企业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4.企业申请的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企业申报材料转至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审查。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的业绩核查工作由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评审和公示时间)按照许可程序作出许可决定。

(十)企业申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实施意见》和本细则制定相关审批程序,并在其门户网站公布。

(十一)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论证其市场代表性和必要性,以书面形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颁布实施。

三、申报材料

(十二)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除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2.电子版《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建市资函〔20xx〕93号)。

(十三)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除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实地核查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建办市〔20xx〕36号附件1、2),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质除外;

2.电子版《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建市资函〔20xx〕93号)。

(十四)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应当采用软封面封底胶装,逐页编写页码。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按照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每册都要有总目录、标明页码的分目录,如有申报说明应当放在第一册目录后。

四、资质证书

(十五)资质证书变更、补办

1.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地址等资质证书涉及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1个月内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外资退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需重新核定资质,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按变更程序办理。

2.企业同时具有市级和省级资质证书,申请变更省级资质证书的,可以只提供变更后的市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省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变更。

3.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应当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4.企业申请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资质许可程序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注销资质的原因,无使用该项资质承揽的在建工程,承担因该资质引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等。

(十六)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起算。

资质证书延续和重新核定资质的,有效期自核准之日起重新计算;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外资退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按变更程序办理的,有效期不变。

2.企业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资质许可程序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企业资质延续不予许可的,可在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期间企业不得以该资质承揽工程。

五、监督管理

(十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动态监管办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差别化管理方法,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和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

(十八)对企业资产和主要人员不满足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其资质升级、增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内,企业可以按许可程序申请对该资质进行重新核定,核定合格后,企业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核定不合格的,企业可以在核定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注销该资质。超过3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许可机关将依法依规注销该资质。

(十九)企业应当接受资质许可机关,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承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十)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资质许可机关并逐级上报,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

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本省区域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后应当逐级上报,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者处理建议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二十一)对建筑业企业需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涉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的资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违法事实查实认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二十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六、有关指标说明

(二十三)社会保险(简称社保)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者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保证明应当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者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当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社保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可以予以认定。

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和缴费凭证。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可以作为企业主要人员考核,技术工人社保应当由其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企业可以提交全资或者绝对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法人营业执照和社保证明。

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技术工人必须为自有人员,其社保应当由本企业缴纳。

(二十四) 企业主要人员应当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要求。超过60周岁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

(二十五)技术负责人(或者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不受年限限制。初审部门对个人业绩的核查,应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xx]36号)规定实施,主要核查业绩发生时,个人在工程项目中所起的作用、业绩规模、完成单位和时间、安全生产、诚信记录及社保缴纳等情况。

(二十六)《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须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行考核,租赁的设备不予认可。

(二十七)涉及电力方面资质包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七、过渡期

(二十八)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于20xx年12月31日前,按许可程序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

1.企业申请换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材料;

2.企业申请换证时,如既有资质涉及多级许可机关,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

3.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以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企业再次申请同类别资质,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4.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换证的,可以按照许可权限和程序向相应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5.换证前,按原标准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按照《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执行。

(二十九)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分期、分批、有步骤进行。

(三十)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待换证后按资质增项要求从最低等级申请。

(三十一)以下情况不参与换证:

1.按原标准取得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等专业承包资质,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2.按原标准取得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过渡期内仍可以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不参与换证,20xx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3.按原标准取得的空气净化、拆除工程、预拌砂浆、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中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防渗专项的,过渡期内仍可以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不参与换证,20xx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4.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参与换证。

(三十二)按原标准取得的特种专业工程资质未明确专业承包内容的,可以选择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其中的1项换证。

(三十三)按原标准取得模板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标准》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换证,换证前承接业务时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十四)企业换证前,下列情况仍使用旧版资质证书:

1.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旧版资质证书所涉及内容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的;

2.遗失资质证书申请补办的;

3.申请增加资质证书副本的;

4.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外资退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形的。

(三十五)建筑业企业换证后方可申请资质升级、增项。

(三十六)本细则施行后,原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到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换证时向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八、其他

(三十七)本细则适用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十八)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许可程序按照本细则执行;资质标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xx〕157号)执行。其中,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第9篇:专升本申请书范文

关键词:科技 成果 鉴定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217-01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1],能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1 鉴定的组织

多数科技人员都知道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的一种方式,甚至认为油田也能组织或主持鉴定。根据《科技成果鉴定办法》中第三章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1]。由此可见,对于需要鉴定的成果,油田需向上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无权组织或主持鉴定,上级科管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在30日内作出答复。

提交申请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不同的上级科技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申请书格式不一,但基本都要求填写成果的任务来源、主要技术指标、创新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对比、计划完成情况和推广应用前景等内容,也就是在提交申请前鉴定材料已基本准备完毕。

申报人自查鉴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对照成果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各项任务要求是否已达标。油田部分成果是综合性、跨专业的成果,涉及多项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做好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相关请示和公示工作,确保成果不存在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部分申请人不重视这个问题,甚至在提交申请不久后就想重新修改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殊不知组织鉴定单位有权不受理这类成果;对于一些涉及不隶属于股份公司知识产权的成果,建议填写联合鉴定或申报说明,内容中联合完成单位应明确同意申报单位使用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论文等。

(3)查新报告是否是由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油田的成果鉴定主要用于申报科技奖励,不同的科技奖励其办法对查新要求不一,一般来说查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但有的奖项也允许使用两年内的查新报告。

(4)查看鉴定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成果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有关论文、标准及知识产权、验收评价报告等内容,不同上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要求的鉴定材料略有不同,按要求进行相应审查。

2 鉴定的形式

成果鉴定有三种形式: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油田成果常申请会议鉴定,鉴定申请人在会场采用多媒体的形式为专家汇报(汇报时间一般为30~50min)并回答专家质疑的问题,汇报重点一般是成果立项背景、主要研究内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对比、解决的技术关键、创新点、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学科(行业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根据成果所属专业聘请同行专家7~15人组成鉴定委员会,可从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库中进行遴选专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专家)。鉴定时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4/5(最少是6人),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2/3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3/4以上多数通过。

3 鉴定题目

如何在众多的成果中脱颖而出?鉴定专家第一关注的就是成果名称,可以说题目就是成果的“眼睛”,决定了成果的内容、结构、适用范围甚至是核心技术。作为基层单位,很多技术人员常以实现勘探生产目标为成果命题,如油田原有一项成果名为“英买力地区碳酸盐岩40万t稳产对策”,在鉴定时遭到评委的质疑,认为成果名称没有突出主要的核心技术,改为“英买力地区碳酸盐岩储集空间精细刻画及高效开发技术”,在评审时该项成果取得良好的获奖结果。

成果的题目实际也能起到“广告”的作用[2],准确、高效的突出成果亮点也很重要。如油田一项成果的原名称为“塔里木油田机械采油工艺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初看该名称已经包含了成果内容、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而专家认为采油工艺中举升配套技术目前较为普遍,但是在超深井复杂工况下提高系统效率、增产原油是不易的,改为“塔里木油田超深井举升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超深井”三字充分体现了该技术的难度,该成果一举夺魁。

4 鉴定的主要内容

专家具体鉴定时主要是看成果的以下五个方面:①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②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③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④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1]。

对于前两项,申报人可以自查;对于第三条,专家可依托查新报告、鉴定材料和专业知识作出判断,因此建议申报人在查新合同、鉴定材料中尽可能提供展现技术先进性指标的参数,助于专家分析、判断。

对于成果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情况,申报人一般通过经济效益计算、用户情况证明予以佐证,建议申报人应从具体的经济指标分析做起,客观、真实的评价经济效益,一味夸大其词只会引起评委的质疑和反感。另外“实用性”是成果的关键因素,一些前沿技术在某些井上进行了试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申报人将其凝练后用于申报成果,这类成果归为试验阶段的成果,其应用价值很难判断,建议应用成熟后再予以申报。

对于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专家通常会在会场共同探讨给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有些问题申报人也很清楚,但在鉴定材料中很少谈到,这种做法如同讳疾忌医,并不利于成果的提高与改进。

科技成果鉴定是成果管理的重要内容[3],做好成果鉴定相关准备工作,有利于专家正确审定成果的水平和科学技术价值,提升成果的质量并加以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科技成果鉴定办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