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环境防治服务精选(九篇)

环境防治服务

第1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巩固“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成果,严防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工作要求,在前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油田《关于深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胜油QHSE〔2021〕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展开工作的组织运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服务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胜利油田HSE管理体系手册》的宣贯落实,早先也已制定了《**施工现场绿色提升方案》、《**施工绿色工作标准》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了以生产运行中心牵头各班站责任落实,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体系,将生产经营中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程管控和闭环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和风险受控。

加强培训教育,服务部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普法教育机制。系统梳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固废法》《水污染防治法》《刑法》(修正案)《“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和有关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知敬畏、守底线、促合规”为主题的全员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依法合规和遵章守纪意识。

二、全员参与,做好生态环境的排查整治工作。

服务部具体由QHSE领导小组牵头,生产运行中心督查各班站逐项对照水污染防治、废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环境应急管理七大类排查内容,采用逐一清单化排查方式,制定形成排查任务清单,做到每项排查任务都要定人、定责、定时,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三、区部联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顺利进行

服务部与桩西采油厂各管理区工作上紧密衔接,在生产作业环节上互相配合,安全环保措施得当,各类生活、废旧垃圾归位收集,杜绝现场跑滴漏现象,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四、服务部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全体员工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制度。

2、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服务部全体员工的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做到直接作业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宣传服务并举,强化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服务部长远发展规划中,做到自主、自觉、自律、未雨绸缪,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务部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把环境安全隐患督查监管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每一个环境安全隐患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将及时把信息通报给桩西采油厂各管理区,实行区部联动,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确保一方清水净土。

第2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为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意见》(穗府办〔*〕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意见,特别针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对象:

(一)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服务项目;

(二)经卫生、工商等部门审批许可,但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查批准的;

(三)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污水、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经营的;

(四)经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审批许可,但经营过程中油烟、污水、噪声等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

(五)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扰民的。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建全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规划国土局、社区管理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卫生局,各街道、镇,区城管分局,区工商分局组成。联席会议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促进各职能部门推进我区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工作分片区进行,全区分为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分区原则及要求:

1.群众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及投诉集中的区域为规范区,所有饮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2.商业、工业混杂区及投诉较少的区域为引导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周边居民住宅、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实际情况核查;

3.区域调整时间不长,行政管理尚处于完善阶段,环境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且油烟扰民投诉少的片区为过渡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规范,引导合法经营。

具体片区的确定范围和时限,由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会议邀请区人大及区政协参加。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分片区对饮食服务业开展整治工作。

三、措施及要求

(一)从事饮食服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提交由相关职能批准的可用于饮食服务业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二)规范区、引导区、过渡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饮食服务项目,应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进行选址。建筑物所有权人(即房屋业主)不得将无饮食服务规划功能的房屋出租、出借或承包给新建、扩建、改建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经营饮食服务项目。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单位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时,经营场所不符合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规定的,书面告知区工商分局。

(三)任何饮食服务项目建设,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加具初审意见,敏感区域必要时应予公示。所有申办、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的饮食服务业,原则上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按照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的要求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将油烟引至顶楼高空排放。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卫生、工商等部门审批和登记许可经营的饮食服务业,但未经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审批许可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所有项目选址不属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应在意见实施后,在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规定的期限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手续的,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2.规范区范围内项目选址属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应在意见实施后搬迁或转营其他无污染项目,否则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引导区及过渡区的饮食服务项目可在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经营场所文件资料及经营类型、规模等有关情况报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审查,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根据饮食业实际排污情况及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核实是否给予补办相关手续。

(五)饮食服务业油烟处理设施经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验收投入使用后,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失效设施,保证正常使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

四、责任及分工

(一)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由区卫生局负责牵头查处,工商部门协助配合,并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

(二)对违反《*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或本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处理。

(三)饮食服务业户被人民政府责令关闭的,区卫生局注销其《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应责令其变更经营项目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饮食服务业户接到环保行政处罚之日起至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工商部门依据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对其暂缓受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事项。

第3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期待傍晚”为你整理了这篇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关于全市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等重要文件,克服前所未有的艰难曲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领跑全省,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成立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专班,紧盯重点断面水质、主要支流整治、饮用水源保护。我市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第九(4月、12月第二),9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其中新丰江水库、东江干流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保持Ⅰ类和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二)大气环境质量跃升为全省第一。成立了大气攻坚工作专班和专家咨询组,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划定了“黑烟车”禁行区,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台,完成72家重点企业销号式整治、15家市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减排VOCs 5460.54吨,按期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8.9%、在全省排名第一;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PM10、NO2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9%、13.6%;空气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

(三)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完成148家重点行业企业和8个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大尖山铅锌矿整治、龙川历史遗留稀土矿区周边受污染耕地治理,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省下达的不低于90%目标要求,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分别达99%以上和100%。初步核算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5.98%,预计能完成“十三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累计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269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禁养区边界矢量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养殖和种植污染治理工作达到省要求。督促完成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拆除养殖网箱59.7万平方米;历年“绿盾”行动发现的17处疑似违法违规点均已完成整改。

(五)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序完成。建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分析研判机制,实行半月一分析、半月一通报、半月一帮扶指导工作机制。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603宗案件全部办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9项任务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20项任务已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整改32项任务中,29项已完成,剩余3项正在全力推进。省厅粤北监察专员办移交的14项问题中,10项已完成整改,2项基本完成,2项正在整改。

(六)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安全。依法开展25项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3594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51宗,责令整改企业225家。密切监控七寨垃圾填埋场渗透液满溢风险,举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签订了韩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共办理信访案件2112件,“邻避”问题中2个已销账、3个处于稳控状态。《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审议。办理建议提案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宗,全体干部职工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完成实验室升级改造等项目和6个省考水站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落实告知承诺、环评容缺、环评豁免等政策,执行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主动上门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我局在48个市直单位政务服务“好差评”中排名第三。完成1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12家控排企业碳配额履约率为100%,初步核证减排3491吨二氧化碳当量,我市被列为全省6个碳普惠制试点城市之一,预计可完成“十三五”污染减排和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完成“三线一单”阶段性成果,积极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东江流域省内生态补偿试点政策落地实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率达到省要求。

(八)“二污普”和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全省“优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我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授予我局3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个人”称号。加强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监管和环境监测,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动员72名党员干部职工投身社区疫情防控一线,6人被评为“河源市优秀抗疫志愿者”,局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河源市优秀抗疫志愿服务组织”。

(九)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980篇次,在“河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稿件1090篇。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政务信息600多条,印制7.5万份宣传资料分发到中小学校。推动东源县下屯村成功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多项、环保志愿服务活动55次。

(十)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成立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垂改方案、各分局“三定”规定,各分局执法大队、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式挂牌,接通了生态环境专网,建成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环保大楼无线WIFI网络。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组织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充分支持和依靠纪检监察组,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月活动,本局会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和文件均同比减少,无违规使用公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未发生违法违纪、失泄密事件和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

二、存在问题

虽然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水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大。受畜禽养殖、桉树种植、农业面源、生活污染等影响,局部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主要呈现氮磷污染特征。

(二)大气污染管控不容松懈。空气环境质量易受干旱少雨天气、污染物远距离传输、三面环山不利地形等客观因素影响,同时我市机动车尾气、露天焚烧、工地扬尘等污染未得到彻底管控,O3浓度不降反升。

(三)个别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效果不佳。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和非法稀土矿点整治修复进度较慢。

三、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全力建设一江清水、青山翠岭、空气常新的美丽河源。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新丰江水库及入库支流总氮控制系列工作,推进新丰江水库污染防治与应急遥感监测系统项目、东江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保持全省第一。推进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控,强化工业炉窑分级管控和VOCs整治,精细化管控扬尘、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三。严格落实土壤分类分区精准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合监管,抓好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和地下水水质达标。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守住绿水青山,留住美丽乡愁。

(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牵住降碳这个“牛鼻子”,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编制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碳排放达峰和低碳发展战略路径、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路径研究,开发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努力降低碳排放强度。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倒逼企业低碳发展。科学谋划“十四五”减排重点项目清单,落实工程、结构、监管和源头减排措施,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三)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巩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新一轮生态环境督察。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和区域环境管理,加强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继续实施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查处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邻避”问题摸底排查化解,及时妥善调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防控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

(四)推进绿色生态融合发展。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细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积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跟踪服务好省市重点项目,落实“六保”“六稳”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深度、广度和精度。积极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来源,落实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加强市级项目库管理,统筹提升资金分配和支出效率。坚持以生态为“本”,协力做好“六水”“六林”文章,大力推进“融湾”“融深”,持续壮大绿色发展动能。

(五)营造良好环保社会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保持生态环境常态化集中宣传热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把握环保舆论话语权。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环保“五进”活动,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让宣传工作有温度、接地气,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全员参与、全社会行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收尾工作,完善市、县、镇三级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能力建设,完成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继续推进模范党支部创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第4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减排目标,分析减排形势,明确了减排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二是我局按照市环保局及县政府的要求,详细核算了减排量,制定了减排计划;三是与有关单位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减排任务科学分解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通过关闭有限公司制浆生产线,关闭纸厂,完成县污水处理厂验收。至十月底,实现削减cod:吨,削减so2:吨。

(二)环境综合整治有了新突破

组织开展了河流域和造纸及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县政府下发了《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新政[]60号);二是对化工有限公司、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了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化工有限公司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牧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治理方案;三是取缔小火纸、小炮纸作坊2家;四是确定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该公司编制了审核方案;五是责令、纸业实施了停产整顿,完成了三同时竣工验收;六是对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了环保限期治理。

(三)工业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个,县级审批个,上报省市审批11个。二是加强了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环保驻厂员长效监管机制,对其他污染源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保障了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团公司、酒精公司、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连续准确传输,提升了污染源监管水平。三是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清查登记工业源个,生活源个,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进度及质量方面都位距全市前列。四是开展了华兴酒精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准备了有关材料。

(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是开展了《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0年)》编制筹备工作,搜集整理了有关资料;二是开展了生态文明村的创建,组织我县乡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验收。三是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对牧业公司、牧业公司等5家畜禽养殖企业实施了环境限期治理,改善了农村区域环境质量。四是协助筹备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五)辐射环境管理和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进一步加强

(六)环境信访处理水平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认真履行环境信访办理职责,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及上级交办等信访26件,及时化解了矛盾,无群众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联合县信访、纠风等部门在县文化广场开展5次环境大接访活动,现场解疑答难,接受群众环保投诉,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起,化解纠纷47起,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宣传了环保,激发了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环境保护工作氛围。三是完善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具备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处置能力,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七)支持服务县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发挥环保部门优势,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及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县级申批建设项目环评个,协助办理省市环评审批11个。二是积极协调沟通,向省环保局争取到价值45万元的环保监测、监察车辆、仪器、设备。三是服务县重点项目环评报批。我局负责协助办理的印染、产业科技园区立项和肉牛新品种审定等项目环评,经认真审阅项目资料,仔细研究,积极审报,这些项目顺利通过了环评审批。

四是启动了沿岸安全饮水工程。组织对个自然村的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分析。在收集了河、河、河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县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材料,通过了市环保局审批。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污染减排工作压力大。由于对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办法认识上的分歧,若市环保局不认可我县关闭纸业制浆生产线的削减量,我县无法完成年度污染削减任务。

3、环保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陈旧且严重不足,与国家规定的基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差距较大,不利于正常环保工作。

三、工作打算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环保政策,加快推进环保三个转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构建和谐新野做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推进节能减排,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环保政策;加强污染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支持全县项目建设和资金争取;加强环保宣教,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支持环境优美城镇创建;落实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做贡献;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重点

1、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通过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治污工程建设,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强化环保监管。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成果。落实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制度;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落实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为我县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留足排污容量空间;加强对公司、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监管,做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射线装置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河流沿岸污染排放企业,尤其是存在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杜绝建设项目环境违法,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增量。二是发挥环保优势,实施优质服务,对我局审批范围的环评文件,简化程序,尽快办理,对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积极协调,跟踪服务;三是积极筛选上报项目,努力争取环保资金。

4、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村创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推进白河沿岸安全饮水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第5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一、工作目标

2015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第6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2020年7月8日)

(一)聚焦三大攻坚战,发展短板加快补齐

1.重大风险防控有效。一是财政风险逐年降低。通过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等方式,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7.5亿元,占全年化债任务13.49亿元的55.57%。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0009万占全年应化解账款17684万元的56.6%。化解并全部付清26526万“十个全覆盖”扩面工程欠款,政府债务持续减少。四是信访维稳扎实推进。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在重大会议及节假日期间提前安排部署、制定预案、压实责任,通过区领导接访、召开信访联席会等措施,排查梳理信访人员1169人,排查矛盾隐患300余起,劝返越级上访人员156人次。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稳定

3.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强化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43个,现已完工6个,在建31个;严控施工、道路扬尘,城区、工业园区机械化清扫作业率均达8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高于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8.9个百分点。强化水源环境治理,完成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严控地下水超采,封闭7眼水井。

2.现代服务业稳步提升。1—5月份,服务业完成投资16.6亿元,营业收入增加值同比下降4.09%,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69.5%,实现税收0.27亿元。服务业项目顺利推动。续建万达广场后续工程、嘉誉国际汽配城、多功能实训基地等8个重点商贸服务项目,已全部开复工建设。品牌引进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填补空白、打造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和完善农贸市场体系,总投资约5亿元的“一号物流”智慧公路港项目启动实施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的依林农贸市场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金融业持续壮大。截止6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05.85亿元,同比增长6.85%,各项贷款余额585.13亿元,同比增长10.68%,全区金融业税收完成4.58亿元,同比增长5.73%,占全区税收比重16.06% ,占三产税收比重42.16%。

(四)积极优化环境,全力打造投资贸易首选区

1.“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涉及“放管服”改革的27家单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实行“一址多照”、“先照后证”和“容缺受理”等服务模式,梳理优化127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建成了投资项目集中服务区,相关单位正在梳理审批项目和综合办理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风险防控,发展基础逐步夯实

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债务化解计划,完成下半年XXX亿元化解任务。严格控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海勃湾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海勃湾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控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保障下半年4.5亿元债券发行成功,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管。

4.稳步推进信访维稳。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对市、区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包案领导接访等措施,力争解决一批信访案件,并逐一进行销号管理,确保资金到位、案件化解、信访人息诉罢访。

(三)狠抓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第7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关键词: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配套政策、公众参与、管理、声源、规划。

(一) 法规政策补充完善

除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某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也已公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补充和完善。遵循“统筹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原则,就以下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补充。

1、规划预防

作为城市生活不可避免的环境问题,交通噪声的纾缓管理也应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进行道路声源、缓冲空间、敏感受体的布局规划,从根本上预防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①科学推进城市和交通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时,应当考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规划城市交通干线线位和噪声敏感功能区域,并及早出善的、稳健的交通系统规划,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规划阶段减少道路声源和敏感区域之间的矛盾。

②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③制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居环境建设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持续削减交通噪声对城市声环境的贡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提出环境噪声控制和削减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共设施应当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与噪声敏感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避免环境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④敏感建筑的保护

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外部环境噪声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交通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噪声治理

各级政府机关应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对交通噪声进行舒缓治理,持续削减交通噪声对城市声环境的贡献。

①新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

建设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城市交通干线项目应当避免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交通干线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建设生态隔离带或者为两侧受污染建筑物安装隔声门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减轻交通噪声污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造价。

②新建噪声敏感建筑防护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新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在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城市交通干线之间保留一定的退让距离,临路一侧建筑用地红线退让距离不得少于15m。退让距离以内区域应当进行绿化或者作为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③已有交通噪声治理

已建的城市交通干线与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过小,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市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重铺低噪声路面或者建设生态隔离带等措施进行治理,缓解交通噪声污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制订年度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④交通声源降噪

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公交车候车站、客货运输场(站)的,应当合理选择位置,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敏感建筑附近的路段,应保持路面的平整,减少路桥接缝、减速带引起的车辆振动噪声。

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把机动车辆的噪声检测列入机动车辆初检、年检内容。对不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相关的检测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在用机动车辆应装备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者闲置。

大型货车以及运输建筑废弃物、建筑材料等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前款规定的通行路线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二)公共财政投入

作为公共环境污染问题,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需要持续的公共投入,从各层面入手不断地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各级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保证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公共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 声源降噪投入

道路交通声源降噪投入主要用于低噪声路面的铺设和改造、低噪声路面的日常养护和维护、车辆降噪补贴三个方面,其中前两项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后一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交通运输部门须制定低噪声路面改造计划,逐步对降噪效果差的路面进行重新铺设,对敏感建筑附近的减速带进行改进,替换为视觉减速标识或者电子测速警示装置,改进桥梁接缝,减少车辆经过时颠簸引起的噪声增大。加强路面巡查,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并加大对已铺设低噪声路面的养护。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把机动车辆的噪声检测列入机动车辆初检、年检内容。增加机动车降噪补贴资金,鼓励车主单位和个人对车辆进行降噪维修,包括全市柴油发动机车辆陈旧消声器的改进维修,公交车辆、货运车辆上震动发声部件进行紧固维修等。

2、 公共技术支持

①绘制噪声地图

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绘制全市精确的噪声地图,并将噪声地图向全市公布,用于指导城市各类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为整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和敏感建筑噪声防护提供基础支持、为全市交通噪声治理工作提供考察依据,并为居民选择适宜的居住环境提供参考。

②公众技术服务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交通噪声咨询技术服务,包括环境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评估服务等,使公众更好的理解并支持政府的交通噪声舒缓管理。

3、工程治理投入

除了声源降噪措施以外,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对个别交通噪声影响突出的特殊处理路段实行噪声隔离和防护处理,包括加建声屏障、敏感建筑噪声防护,以及其他有助于减少噪声影响的工程措施。

(三) 面向缓和交通噪声矛盾的辅助管理手段

城市交通噪声的舒缓管理,除了切实以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为目的的措施以外,通过适当的辅助管理措施加深公众对生活环境的理解,有助于缓和公众与交通噪声之间的矛盾,减轻交通噪声治理的负担。

①敏感建筑噪声防护审查与验收

城市主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应进行交通噪声防护设计。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应提出道路交通噪声防护的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应对建筑噪声防护设计进行审查。

城市主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建筑竣工验收应对防噪设施和室内噪声进行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噪声防护验收合格方可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噪声防护验收不合格的敏感建筑物,应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②房产交易环节的管理

现售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产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质量,保障购房者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预售房地产项目,应委托有环境噪声预测分析能力的机构出具噪声预测分析报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产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等级,保障购房者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房地产出租合同和房产交易合同中,宜注明房产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等级,保障承租方和买方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四)公众参与

作为有公共污染性质的环境问题,交通噪声舒缓管理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①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认真对待并尽力解决市民反映的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要实行噪声投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确保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投诉人。

②加强公众的责任意识

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道路附属隔离设施建设,保障通常、安全的机动车行驶路况,并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驾驶员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宣传使公众理解道路交通噪声作为城市公共环境污染的特殊性,理解政府解决噪声污染的难度和所做的工作,争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公众的主人意识,引导公众从我做起,从生活细节上减少交通噪声的产生,增强个人和家庭的防护意识,积极参与城市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并能够监督举报扩大交通噪声影响的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 刘凯. 浅谈交通噪声污染的危害与防治[J]. 中国科技信息, 2009,(16) . [2] 杨轶,蒋翼,王婷. 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分析与防治[J]. 山西建筑, 2009,(27) . [3] 刘培杰. 广州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J]. 热带建筑, 2007,(04) .

[4] 朱俊. 交通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 交通与运输, 2009,(01) . [5] 丛燕. 试论噪声的污染、影响及治理技术[J]. 新疆化工, 2008,(01) .

[6] 姚本伦. 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规划体系探讨[J]. 安徽建筑, 2008,(05)

[7] 宫瑞婷.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分析与对策研究[J].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04,(01)

第8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1、推进减排工程实施。COD减排方面,加快城市排污管网延伸、改造和联网工程建设,提高污水纳管率、污水处理率,发挥乡镇己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作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重点实施虎山电力公司、*虎热电公司淘汰补燃锅炉改纯余热发电、虎霸石煤综合热电公司二氧化硫综合利用等三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努力实现工程减排。

2、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和协调引导力度,主动介入招商引资前期工作,控制“两高一低”项目进入落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结构减排。

3、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市环境保护811新三年行动,分解细化年度减排整治项目,加大推进污染项目整治力度,既重视口径内的任务减排,也重视口径外的实际减排,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努力实现治理减排。

4、做细减排项目资料。要早作准备早做工作,在平时就要取得主动;同时,要努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及时了解上级减排的新口径新要求,要争取省减排办对我市热电企业淘汰补燃锅炉改纯余热发电项目、江化热电管理减排项目、石煤减排项目和未纳入环境统计口径的减排项目的认可,努力实现管理减排。

要确保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审核三大体系。

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1、加强源头控制。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坚持环保准入标准,坚决防止借扩大内需之机盲目建设“两高一低”型项目,防止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回潮;要竭力推动相关规划和政策环评的实施,从宏观决策高端和源头引导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要坚决把好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关,避免重复出现治理跟不上污染、建设赶不上破坏、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三同时”验收要继续按轻重缓急、条件成熟程度等情况,排出计划,规定时限,提高质量,切实把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对双氧水、英博国光、丽人木业、中鑫毛纺、希尔化工等已开工而未经竣工验收的大项目,要经常性地进行跟踪服务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三同时”工作。

2、优化项目服务。首先,实现从过去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在环评审批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简化提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前移审批介入位置,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好项目,特别是对那些拉动内需见效快、看得准的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等公共设施项目,要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快捷和全程服务。做到一般项目快速服务,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特殊需求上门服务,利用信息适时服务。其次,是要尽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必不可少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按照“减总量、腾容量、促发展”的思路,想方设法地平衡、冲减新建项目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削减老污染源,腾出环境容量用于工业好项目、大项目,支持工业提升发展。此外,在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基础上,对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项目尽可能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3、融入经济发展。一是狠抓招商引资。牢固树立招商引资第一工程理念,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整合招商力量和资源,以更专业化的手段抓招商,重点围绕“4+X”产业,力争全年引进市外项目一个以上,到位资金三千万以上。二是狠抓项目工作。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要扩大视野,多出点子,借鉴项目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建立若干项目编报小组,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都有项目编报的责任和任务,做到量质并举,全年完成项目前期编报二十个以上,进入市重点办入库项目五个以上,力争进入市年度项目工作先进单位行列。三是狠抓资金外联。主动对接省、国家政策措施,一方面要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类经济主体包装申报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善于做好变通等“四通”,为我市外联工作尽最大努力;另一方面,要吃透上情,多跑勤动,主动对接,积极包装生态环保项目,向国家、省环保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到位资金份额比例高于兄弟县市平均水平。四是狠抓责任到位。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资金外联等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经济工作全面纳入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三、扎实开展三年行动

1、强化协调。要切实担负起市整治办的综合协调职能,有序推进全市面上811新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工作,按照本年度任务,重点抓好年初计划下达、年中项目督查和年末总结考核三个主要环节。根据去年制定的行动方案,市整治办今年要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明确年度责任目标,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指导督查,及时掌握动态,保质保量完成,健全完善台账资料;对行动方案的年度分解落实,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赋于新的内涵,创新方式方法。

2、强力推进。抓实去年启动而尚未完成的几项污染专项整治。全市印花浆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力争在5月底完成;江贺公路沿线木材加工企业锅炉黑烟专项整治,争取在上半年有重大突破;城区服务业锅炉、茶水炉黑烟专项整治利用好时机,如气温升高浴室停业适时跟进治理。同时要集中精力,抓好江化、虎霸、奥仕、恒昌、凌霄等企业的污染整治。

3、强势推开。加快工业园区、功能区生态化改造步伐,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积累的污染问题。根据*港二级支流等部分水域尚存在局部性污染的特点,排出启动一些新的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如长台溪重金属污染整治和贺村、淤头水网地区水质富营养化治理等。正式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注重固废、辐射、土壤污染防治,摸清基本情况,做好基础工作,规范进行管理,力争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强调责任。要对上述各专项整治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实行责任管理,成立若干个以科室单位为主体的专项整治小组,建立局领导联系整治项目制度,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项目分别明确一名局领导联系负责,加强对整治项目推进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要加大对项目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各项目联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09年我局新811行动年度计划如期保质完成。

四、改进完善环境管理

1、积极参与决策,当好领导参谋。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在宏观经济低潮期、经济周期调整期,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利用环保倒逼机制,通过源头控制和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淘汰和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产品、工艺、项目和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要积极参与有关方面各种规划和政策的制修订过程,在其中尽可能地渗透、表达和体现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尤其要在涉及到地方发展战略和宏观决策的层面上,努力贯彻落实和体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战略思想。

2、强化公众参与,促进环境保护。要利用好生态办、整治办、减排办设在环保部门的优势,做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环保渗透和介入工作,更好、更有效的履行我们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特别要善于利用已有的如绿色信贷等各种环境经济政策,利用诚信企业评选、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等激励措施,加强对社会各领域的环保渗透和引导,系统地推进环保工作,推进全社会生态化改革;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以增进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同、支持。

3、创新管理模式,服务监管并重。既要坚持依法行政,有效遏制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充分理解企业的难处,换位思考,主动为企业污染防治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选择合理的生产工艺和合适的污染治理技术,帮助企业建立和掌握科学的污控制度和技术,着力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加快环境监测、监察、统计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环境监测要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分析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环境监察要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兼顾面上,形成监察长效机制;环境统计要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污普结果分析和成果开发运用;落实在线监测系统的运维机制,逐步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规范环保应急体系,防范和处置好突发性事故。

五、不断深化生态建设

1、突出完成考核任务。充分发挥市生态办的指导协调作用,以完成《衢州市市县长年度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为主要目标,继续强化部门责任考核,全面落实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把绿色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增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载体,继续抓好各类绿色创建工作;为正式启动创建省级生态市,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着手制订《*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开拓农村环境保护新局面。把握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资的机遇,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重点推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完成傅竹园村的中央“以奖促治”村庄年度整治任务。要会同市建设局、农办、农业局等部门加大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审核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过关,真正发挥作用。开展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发挥村级环保队伍的作用,逐渐摸清农村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

3、突出整治养殖污染。要化大力气抓好《*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逐步做到镇、村不断重视,有人有章管事,村民、养殖户知晓,依章按规办事;继续深化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治旧控新综合整治,争取年内整治一批老污染源,新建项目相当部分能做到规范审批、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今年要有大的突破,要有质的提升。

六、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环境质量达标工作。水源保护方面,要重点抓好《*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突出强化碗窑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监测,建立联动机制,健全保护台账,着重要抓好上游地区面源污染防治。环境质量达标方面,要充分运用已建成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网络加强预警、预测和预报工作,及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2、重视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扎实抓好污染隐患排查,从项目环评和企业“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着手,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改变目前仍然存在的污染隐患查而不清、整而不改、排而不除的现象;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快速响应水平和安全处置水平。对江化、奥仕、虎霸等重点企业,要建立专业化工作小组,摸清摸透情况,长期跟踪跟进,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控制。

3、做好和污染纠纷调处等环境维稳工作。一方面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专项行动,特别是对故意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和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加打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环境敏感区域和污染纠纷多发区域的环境动态,实行环境维稳形势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矛盾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公正的调处厂群污染纠纷。高度重视配合乡镇部门做好各类敏感期的人的稳控工作。同时,要扎实完成、安全生产、“平安*”等责任制考核任务,及时办理解决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来信来访、对话平台反映的投诉问题。

七、切实提升队伍能力

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要认真组织好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理论精髓。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重视环保科学技术和人才培养,重点加大环保业务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干部职工特别是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改善整个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对年轻干部职工的学习提高要提出目标要求,注重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团队学习等新的学习机制。要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工会、团妇组织的作用,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化和体育活动。更加重视环保信息、宣传、调研,做到人人有意识,个个能动手,年年有突破。通过学习能力、调研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升部门的文化软实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真本领。

第9篇:环境防治服务范文

环境服务行政合同可能引起的法律问题

合同内容的不确定性合同方式是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它秉承的理念是市场更有效率。实际上,私人市场也仅仅是在有真正竞争的情况下才会有效率。但是,政府所运行的市场会受到各种缺陷的困扰,市场中积累的缺陷越多,就越难以实现效率的承诺[4]。比如,在污染场地清理的项目中,确定废物堆中到底存在哪些有害物质、不同有害物质清理技术方案是怎样的、哪块场地应当优先清理、清理人员的防护设备应当是什么材料和功能的?这些问题的答案政府自己都不太清楚,对于众多投标方案也没有充足的判断能力。而公共服务外包恰恰要求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说明,这是合同成功履行的基础。合同外包在客观上强制政府对拟承包的服务项目作服务内容、标准和责任等方面的细致规定,以监督承包商的工作[5]。合同履行中的“自我交易”问题正是因为存在着技术难度大、人才不足等“市场缺陷”,才有了政府对某些特殊的环境治理领域的干预。然而,技术专家及技术人才的缺乏导致实际上由少数公司或机构把持市场的局面,导致的结果就是:第一,费用的不断增加,成本不易控制。第二,有技术能力的承包商成为评估自己工作的技术专家,影响评估的中立性,这些承包商甚至为监控自己的行政机关撰写各种规制性要求、强制执行和公共参与等方面的标准。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监管部门其实很难知道投入巨额资金的环境项目是否真正有效地实现了既定目标,因为它的评估信息是很容易曲解的,是不充分的,或者是不完整的。第三,有能力的承包商将合同又转包给无经验的二级承包商,影响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果。在一个技术及经验不成熟的市场很难对承包商的资质和分类、政府评估承包商工业绩效等方面制定出恰当合理的制度和规范。合同的“相对性”导致服务商不直接对公民负责合同履行的“相对性”原理是指债权人只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具有请求权。这种特点在实质上改变了受影响的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根本关系。污染治理的目标是为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但是,合同的激励机制驱使承包商不仅要迎合合同所设定的目标,还要迎合评价承包商是否实现目标的政府官员。因此,虽然公众是合同履行效果的最终实际承担者,但其评价和需要往往被忽略。政府服务外包很容易变成一种割裂的、以服从为本的活动,而不是一项整合了普通公众意愿的活动。环境服务市场不规范、技术支撑条件不成熟第一,环境服务市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垄断现象。地方政府指定地方企业使用地方的服务商生产的环保设备及提供的环境服务,而不是由市场来选择技术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佳的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业标准的缺乏也导致服务商之间水平参差不齐。第二,环境服务市场的不同领域技术门槛是不相等的。有些领域技术比较成熟,有些领域比如重金属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污泥利用等技术属于高端技术,技术专利被国际少数大公司垄断或者以技术秘密方式不被公开,即使已有的一些研发成果也没有充分市场化,不能马上被商业应用。服务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技术难题。

保障环境服务行政合同的法律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