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精选(九篇)

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

第1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基层医院手术室;护理纠纷;诱发因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R473.6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8(b)-149-02

手术室是为患者提供手术及抢救的场所,在医院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科室。近年来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现象日趋严重,基层医院由于医疗水平限制,患者以及家属对医院不信任感更强,更容易诱发医疗纠纷的出现。现针对基层医院手术室的护理过程中易出现的纠纷进行原因分析,并对如何加强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1 诱发护患纠纷的原因

1.1 核对及遗嘱执行出现差错

在基层医院,多为农村患者,不经医生护士同意自动调换床位等情况时有发生。手术室护士如果只是按照床位接患者,易出现接错患者,出现纠纷。手术过程中清点器械纱布不清,也是偶有发生。手术室随时执行口头临时遗嘱,执行过程中如果责任心不强,很容易出现遗嘱执行差错。

1.2 手术护理记录单出现差错

护理记录单内容描述含糊不清,表达错误,与麻醉记录、手术记录不符,或者缺少必要的记录单,容易引发护理纠纷。手术护理单及时入病历,和病房护士交接清楚。

1.3 语言不当诱发纠纷

手术室环境特殊,应严肃、安静、温馨,如护士间或者护士和医生之间打闹,说一些无关手术的话,例如“看起来怎么像恶性的啊”,“你这个患者真是胖,你吃那么多干什么啊”,对手术室外等待的患者家属说“急什么急,不会死人的”等不当的语言,极其容易引起患者猜疑、恐惧或精神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4 消毒隔离不严格导致纠纷

基层医院一般采取紫外线消毒,消毒液拖地等方法消毒,对于艾滋病等患者无检测的条件,一旦出现隐形感染者手术后消毒不及时,容易导致后面手术患者出现交叉感染导致医疗纠纷。

1.5 手术标本相关纠纷

基层医院多无病理科,标本一般多是送外院做病理检测。手术中标本如果肉眼观是良性标本,医生会和患者以及家属沟通,大多不做病理检测,恶性程度高者交代做病理检测。护士如不问清楚手术标本做不做病理检测,标本不做固定,影响检测;标本没有交到家属手中,出现丢失也会导致纠纷发生。

2 护理纠纷防范的措施

2.1 加强法律文件学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规定有无护理过错,要医院举证。所以加强提高手术室护士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是重中之重。医院和科室要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护士法》,并且要不定期地进行医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中实际的一些实例讲解引导护士学习好法律知识,增强自我的防护意识和观念。降低护理纠纷风险发生的概率,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利益。

2.2 制定合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纠纷差错发生

手术室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科室制度,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各司其职,交接班制度都要有书面记录,特殊的抢救记录及时补记。交接患者时要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位、疾病等情况,与病房护士对接不出现错误。手术中听不清楚的临时医嘱要反复询问医生,执行剂量规格要按照医生医嘱认真核对执行。遗嘱签字时要和自己执行内容一致,避免和医生的记录不符合。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医院如没有条件做艾滋病等检测,需在手术前交代清楚,手术结束后及时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条例规范进行消毒,严防交叉感染的情况出现[1]。

2.3 认真规范书写护理文书,防止护患纠纷

护理文书是护理活动的依据,也是有无差错和过失的唯一法律依据,护理人员要认真书写,不涂改,不漏记,不错记。不记录和护理无关的手术医生或者麻醉医生应该记录的内容,不记录超出护理工作范围的任何资料,防止出现人为的误差,导致护理纠纷出现[2]。

2.4 沟通语言得当,防止护患纠纷

无论是手术室内交流还是手术室外和患者家属沟通,护理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角色,注意采取合适恰当的语言,根据医疗规范流程进行沟通,多给患者关心,需要解释时态度耐心,认真,严禁谈论和手术无关的话题。手术室医护人员的言语行为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情绪、对手术人员的信任度和手术的承受能力及预后。因此应注意使用保护性语言,避免应用引起患者猜疑、恐惧或精神伤害的语言,涉及患者的隐私要做好保密,不向他人透露[1-3]。

2.5 建立标本交接手续

手术标本,建立专门的标本登记交接本,写清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标本大小,术者,家属领取标本后签名等[4]。防止出现标本丢失无法分辨责任。避免纠纷出现。

3 体会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言之护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性。手术室的特殊性导致护理的难度较其他科室更容易出现一些医疗纠纷,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加强自我的防护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差错事故发生的机会和程度;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范纠纷的发生,为建立和谐舒适的医疗环境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姚兰舂.基层手术室医疗纠纷的防范[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6,6(12):2427-2428.

[2]费锋燕.浅谈手术室护理差错、纠纷防范[J].中外健康文摘,2009,6(34):166-167.

[3]聂智容,邱金玉,周蓉.对手术室质量投诉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护理管理杂志,2005,5(10):32.

第2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各股室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以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目的,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带有普遍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将“平安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平安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及时解决医疗纠纷,避免医院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

(二)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意识。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治理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以“质量、安全、服务”为主题,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围绕基础管理的内容、环节和责任,认真梳理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照现阶段基础管理的各项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要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位医务人员,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三)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要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结合实际,实施业务流程重组,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公示制、公示栏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使医疗费用公开透明。

二是要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注重沟通效果,改进沟通方式,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引导患者和家属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健全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和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提高医患纠纷现场处理能力,使大部分医患纠纷在院内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恶性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要建立规范的投诉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要成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投诉的归口接待,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完善投诉接待程序,加强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和反馈制度,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五)强化安全措施,维护医院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加大医院内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用处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水、电、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切实维护好医院的治安秩序,保安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主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医院内部无势力和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第3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静脉输液 纠纷 护理质量

静脉输液是是护患纠纷发生最多的治疗环节之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提高护理服务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度。

1 输液中常见纠纷的原因

1.1护士工作不认真导致错输或漏输液体;排气、接液时药液浪费过多;因技术或其他原因未做到一针见血,特别是在抢救患者时。

1.2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 在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疏忽大意发生差错;或未及时巡视病房,致使输液滴数过快或药液外溢;或漫不经心的工作态度,有时仅仅因为一句话,就会使病人对医护人员失去信赖,引起护理纠纷。

1.3护士缺乏沟通技巧 解释不够、态度生硬或将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患者不满,导致纠纷发生。

1.4病人的不信任 病人因受某些媒体对医护人员的负面报道影响,对医务人员缺乏起码的信任,使医护人员产生反感对立情绪而引起纠纷。

1.5技术不熟练 特别是婴幼儿,穿刺失败后极易引起患者及家属的情绪不满,导致矛盾和冲突发生。

1.6输液过程中,护士对病情观察不仔细,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延误了治疗和抢救时机。

2 防范措施

2.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建立严格的、统一的操作规章制度,护士接到医嘱后,认真查对药物与治疗单,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并在输液卡上写清患者姓名等,并应有两人进行查对并签名,配制药液和穿刺前再次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输液卡上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2.2为了防范护患双方纠纷的发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管理,健全制度,在保证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学法、知法防患于未然,将护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3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护患沟通 大量的纠纷是由于不善于或不适当的护患沟通引发的。服务稍有缺陷,就会引起病人和家属的不满和投拆。护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病人意识,与病人进行有效沟通。在进行输液时面带微笑,可适当运用肢体语言,在操作前要进行积极暗示,对所有可能预见的疼痛、不适应有所解释,输液完毕后应给病人鼓励和安慰,帮助病人安心静养,从而促进病人康复。

2.4护士应主动、积极地苦练技术操作,不断提高自己的静脉穿刺水平,加强对用药质量的管理,反复检查药液稀释和抽取结果,严格落实抗生素现用现配制度,使用新药前,详细阅读药物的使用说明、配伍禁忌,让病人放心、满意,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2.5加强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穿刺成功率,同时在抢救时,可迅速为病人建立静脉通路,提高抢救成功率。

2.6护士要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年龄,根据不同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调节输液速度。要了解有些病人输液要快的心理,会自己调节输液速度。护士在输液时做好用药指导,尤其是对于要求有特殊速度的药物。记录反应开始的时间、症状、体征、处理方法及处理后的观察结果等,并留取致敏的药液以备查找原因,过敏药物要告知患者及家属,并在病历和输液卡上注明。要求特殊速度的药物,护士一定要交代病人不要自己调节输液速度,并说明原因和后果。

2.7病人在输液过程中更换座位的护理 病人在输液过程中自己更换座位,换位置后忘记将未输的液体带走,易引起漏输液。针对这一护理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护理措施:①在输液前告诉病人有几瓶液体,请病人输液过程中不要自已换座位,如果换座位一定要将未输完的液体带走。②拔针时核对输液卡瓶数并签名,同时询问病人挂了几瓶,还有没有液体,确认无误后方可拔针。

2.8提供优质服务 ①加强专业技能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个人素质;②配药和穿刺等操作要在严格消毒下进行,药液抽吸干净,减少药液浪费,输液完毕拔针后,指导患者正确的按压方法,防止皮下出血;③输液室配备一次性水杯、开水、报纸、电视等。加强人文关怀,加强交流与沟通。

2.9加强护理管理及对患者的卫生宣教 输液患者较多时,护士排班以动态调整为原则,以优化组合为原则。通过发放宣传册、医药知识卡片或者护士讲解一些浅显易懂的医疗常识,使患者对疾病有大致的了解。

3 小结

通过落实以上具体措施,并对已出现的纠纷及时分析,查找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确保病人在输液过程中的护理安全,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护理人员应重视护理安全,必须严格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护理查对制度,了解输液室存在的护理安全隐患,掌握防范措施,提高护理质量。同时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将纠纷降低到最低点,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才能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第4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公平合理、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患者所在单位和患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市、县(市)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市辖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调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医调会的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和管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医调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其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员的报酬补贴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或者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

第十条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二章 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但可能会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可以告知其近亲属。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无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以及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设置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答和处理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患者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和护理。患者对医疗行为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六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报告制度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七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

(二)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三)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四)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尸检。

(五)因医疗纠纷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的,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医调会等部门和机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处置医疗纠纷需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处置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到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劝阻双方过激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控制事态扩大,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对在医疗机构停尸、闹丧,经劝阻无效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置。

第二十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会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会调解,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鉴定结论向受害方支付补偿费用。具体补偿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卫生、民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支付补偿费用后,可以依法向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者追偿。

第三章 调解

第二十二条医调会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调解医疗纠纷;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

(三)向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报告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四)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五)提供有关医疗纠纷调解的咨询服务;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医调会的人民调解员应当为人公道、品行良好,具有医疗、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并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

第二十四条医调会应当建立由相关医学、药学和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技术咨询。

第二十五条医调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医调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调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一)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

(三)一方当事人拒绝医调会调解的;

(四)已经医调会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五)非法行医引起的纠纷。

终止调解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医调会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以根据需要指定若干名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应当予以更换。

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人参与调解活动,委托人应当向医调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八条医调会应当自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事实和情节,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调查、核实、评估。

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需要查阅病历资料、向有关专家和人员咨询或者询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九条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医调会印章后生效。

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第三十条医调会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调会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的期限;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四章 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鼓励医疗机构向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投保涉及公众责任的各类保险。

第三十二条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并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历年医疗纠纷赔偿情况实施费率浮动制度。

第三十三条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其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支出,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成本。

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保险理赔的,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向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并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保险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及时予以赔偿。

第三十五条实行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愿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

前款所称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是指由多家医疗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为分散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保障因遭受医疗损害的患者获得及时赔偿而建立的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十六条医疗责任风险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医疗机构缴纳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从医疗机构业务费中列支,计入医疗机构成本。

医疗纠纷发生后,需要支付医疗责任赔偿金的,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机构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医调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作为支付赔偿款的依据,及时予以支付。

第三十七条医疗风险责任金缴纳、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建立医疗风险责任金制度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的;

(三)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五)未按照规定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六)未制定有关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一)占据诊疗、办公场所,或者在诊疗、办公场所拉横幅、设灵堂、贴标语,或者拒不将尸体移放殡仪馆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

(二)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

(三)抢夺、损毁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或者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四十条医调会及其人民调解员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者违法违纪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 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第5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1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医方因素(1)不可预知的工作失误。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①患者不可接受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指未达到规范标准的服务,如医疗事故是最不可接受的医疗服务,患者等待时间长等;②不可获得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医院不能提供自身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在医疗工作中,引发医患纠纷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医疗服务失败或工作失误,而在于问题发生后医院的处理方式。王丽等分析了某儿童医院2008-2011年医疗纠纷原因,结果显示,由于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占4.22%。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医院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核心评价指标,直接影响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2)忽视医患交流与沟通。医患交流及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的第一道屏障。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关系表现出多方面的角色不对称现象,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很可能是由于对医学知识掌握程度参差不齐,对医学的理解不够透彻引起的。正是这些差异的存在影响了医患之间的沟通。陈小琴等报道,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占49.5%。因此,医患之间良好的沟通是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可以使医患关系更为密切。(3)医风医德问题。治病救人是每个医生应尽的职责,但少数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时常出现各种不良现象,如对患者检查不全面,技术水平不高,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不强,操作违规,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有些医务人员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在医疗工作中,为患者开大处方,从中获取药品回扣,甚至让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这些不良行为使医生在患者心中的形象受到很大影响,败坏了医德,患者从此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感。(4)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部分医务人员违背了医患双方的权利,不履行相关义务,服务态度恶劣,受利益驱动乱开大处方,收红包,言语不当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都可能引发纠纷。

1.2患方因素(1)患者缺乏对医学知识的客观了解和认识。患者对医生的期望值过高,在诊治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时,患者不能接受事实;还有的患者及家属对于并发症医疗意外等不能理解。(2)患者知识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使相关医疗投诉增多。(3)病人及其家属出于心理原因对医护人员产生误会。研究显示,疾病会使患者产生情绪焦虑,在疾病治疗过程中表现出过于紧张,这些情绪导致医患关系更加的敏感。收入较高的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要求较高,而收入较低的患者则对治疗所需的药品和检查是否过度与合理性有较高的要求,患者难免会对医护人员产生误会。(4)患方的不良动机也可造成纠纷。有极少数患者及家属为了达到某种个人利益,如为了逃避或减免医疗费,试图通过制造纠纷来达到个人目的,如近年频现的医闹现象给院方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

1.3政府体制因素改革开以来,市场经济发展战略逐步实施,这就要求我国医疗行业也随之进行相应的改革,与时俱进。让利放权是医改的核心思想,主张要进一步扩大医院的自,从整体看来是复制了国企改革模式,导致医院更多的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医疗质量。同时,政府对医疗事业资金投入不足迫使医院为了生存与发展,通过各种手段来增加收入,维持医院运行,这些都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一旦医疗效果不尽人意,患者会产生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抵触情绪,会对医院有更多的意见和抱怨,进而诱发医患纠纷。

1.4媒体因素在医患关系中,媒体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媒体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时常会出现有偿新闻、诚信危机等问题,少数媒体为了抢占先机,往往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进行报道,于是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医患关系负面新闻,误导广大不知情的民众,例如2007年的“茶水门”事件,2010年“缝”事件等。另外,一些媒体在报道过程中着重突出患者弱势群体的地位,又对部分医生拿回扣、收红包现象进行了夸大,对医患纠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2.1医院措施性防范在诸多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中,处理好医患关系是防范纠纷的关键。作为医患双方关系的名义主导者,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1)医生应适当把握医患关系的类型。医患关系有多种形式,了解医患关系的类型有助于处理医患关系。一般分为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种类型。主动—被动型的特点是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处于主动,而患者则处被动地位;指导-合作型是现代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医生处指导地位,但患者具有一定主动性;共同参与型是现代医患关系的发展模式,患者不再处于被动地位。而是主动配合并参与诊疗。每种类型都有它适用的对象和情况,医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识、适度把握、灵活运用对策。(2)明确医患双方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医生应履行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预防医患纠纷有重要意义。医疗工作作为一种风险较高的职业,医护人员无法承担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较高风险的法律责任,应提早告知患者及家属,让患者明白将要接受的医疗服务很可能带来的损害和风险。医疗工作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征求患者同意,这是医疗工作行为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在进行治疗前,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和家属每项治疗操作的目的和风险因素,对于非凡治疗、护理和检查时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并严格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这种举措既很好的尊重了患者的相关权利,也满足了医疗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3)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就是要让每个患者切身“看”“、听”“、感受”到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医护人员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与患者进行交流,要学会尊重患者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同时,要让患者看到、听到、感受到医护人员的关爱和帮助,使社会和患者能更好的理解、尊重和信任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在付出爱心的同时,也将收获实现自身价值的快乐。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4)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全面贯彻爱岗敬业精神,必须树立良好的人文精神,加强推行新医学模式,要坚持不懈的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思想,建立尊重患者权利的观念,切实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主动与患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关系。(5)处理好投诉,做好医疗服务补救工作。任何医院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病人不满意的现象,能否防止将投诉和抱怨转为医疗纠纷,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投诉,做好服务的补救工作。医方既要正确对待患者投诉,以平和的心态,把患者的投诉作为医院工作改进的一部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又要把握好医疗补救、处理投诉的技巧和策略,对患者做到真诚友好,快速处理患者投诉,照顾患者的情绪,最大程度上避免医患纠纷情况的恶化。

2.2社会制度防范导致医疗纠纷的社会因素较多,也很复杂,由这些因素所派生出的措施也很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探讨适合区域性长期性的防范措施。(1)推广医疗责任险。从2005年于北京实施试点的医疗责任险,是值得关注的焦点。从本质上说,此措施是将纠纷的主题更换,由医患双方,转变成第三方组织和保险公司介入与患方的利益关系,为医患关系设置了一个缓冲带,形成出了纠纷不再找医院,而是找保险公司,调节处理机构,从而优化了医疗环境,使医务人员有更好的状态投入医疗活动,避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也有助于树立医院良好的形象,使患者及其亲属对医院产生亲和力,不易对不理解的医疗行为产生怀疑和不满,从而不会与医院产生纠纷。(2)健全完善法律制度。政府应当制定出一部独立的、专业的医事法,调整医患关系中民事法律责任,明确医患双方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医疗行为规范和标准,明确列出具体的关于医疗损害的赔偿和影响医院正常运行的处罚项目及标准,确切地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大众最为关心的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政府应当从流通环节入手,严格控制好源头,加大各流通环节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广大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相应的扩展服务领域,将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并进一步开展各项社会,例如预防保健、心理咨询、健康指导等,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满足患者合理需求,让患者不再产生不满情绪,从而消除了引起医患起纠纷的根源。

第6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医疗纠纷 护理管理 预防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示码:B 文章编号:1729-2190(2008)8-0169-03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病人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引起对医方的争议[1]。据报道,大部分纠纷并非真正由医疗事故、差错造成,而是由服务不周、态度生硬、议论病情不分场合、观察病情不仔细及意外情况发生或家属另有需求所引起[2]。因此,在疾病的检查、治疗、护理、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容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护组长应充分把握全局,冷静思考,把握住容易发生纠纷的人物、环节,及时、准确、客观地分析原因,做到预防纠纷工作。

1严格执行制度确保病人安全

1.1严格规章制度落实因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无时无刻不涉及法律问题,在认真执行护理规章制度,确保病人得到最佳护理和尽量不发生护理缺陷同时,要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维护病人及家属正当的权益,维护病人及家属的知情权,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我们认真执行对病人及家属的入院须知宣教告知和签字制度,病人外出请假制度,对特殊病人的定时巡视制度,认真实施抢救时家属回避制度等,制度是法律允许下的规定,遵守规定等同于遵守法律,对医患双方都有保护作用。

1.2规范护理操作规程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落实,操作规程的正确运用,把握住关键环节以避免发生护理缺陷,不给病人造成任何的伤害。我们把保证病人安全作为做好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对护理技术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训练所有护士按规范的护理流程工作,从生命体征测量到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均在护士单独值班前统一流程并进行考核,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和护士之间使用不同的方法引发病人的质疑。

1.3严格执行查房制度我们充分利用护士同病人及家属接触多,了解情况多,对病人及家属的不满能及时发现的优势,要求护士对听到、看到的病人及家属的任何不满都要及时报告护士长。护组长应及时准确掌握病区内病人情况,认真对待护士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护士长汇报,通过加强细致的思想解释工作和切实解决病人的问题,达到将病人的不满消灭于萌芽状态的目的,是护士长的好帮手。

1.4急救用品完好制度保持急救药品、物品齐备,各种仪器、设备完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统一规范的护理应急预案,使急救工作规范、有序、正确合理。加强急救技术和急救水平是危重病人抢救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最易引发家属对医护不满发生纠纷的环节。我们坚持对急救药品、物品、仪器做到“拿得出、用得上、使得好”的九字原则来要求和训练护士。

2提高技术水平和预见能力

2.1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病情观察能力和预见能力的培养,切实依据病情需要及病情变化进行有目的观察,如除观察生命指征外,对心脏疾患要重点观察心率、心律;对神志清者要重点观察意识、瞳孔、气道通畅情况;重点是管道护理如:引流管、引流液;老年病人多脏器疾病并存,病情复杂变化快,更需加强观察等。通过准确的病情判断,既为抢救工作赢得了时间,也避免了因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延误抢救时机机而引发病人家属不满造成纠纷。

2.2预见性护理的应用对病人病情的发展有预见性,护理措施要及时正确应用,在护理活动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主动采取措施,如及梗塞假性球麻痹病人及心、肺疾患晚期呼吸困难者可能发生窒息问题的负压的准备;偏瘫、震颤麻痹及高龄病人的跌倒、外伤问题的床档安装与陪护教育;一些有创护理操作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的告之;病人做各种检查路上可能发生问题的预见与有效的措施保证等。预见到的问题在告之病人及家属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措施,既减轻了病人的痛苦,取得了病人与家属的理解和信任,也防范了不必要的纠纷。

2.3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护理组长要根据护理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合理安排班次,合理安排人力,做到强弱搭配、新老搭配。管理带教好实习生、进修生,以免因水平能力不足给病人带来不应有的痛苦,造成病人的不满。

3加强服务意识,满足合理要求

3.1变被动护理为主动护理在护理活动中,护士应主动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不尽人意的现象,由此引发的纠纷占一定比例。护理组长应充分发挥管理者职能,采取有效手段,引导、督促护士主动服务于病人,让护士同病人及家属建立朋友式的关系,相互理解。我们的体会是主动护理可增强病人对护士的信任与依赖,避免在发生问题后的大力补救仍不能得到病人及家属的信任,是避免纠纷的有效方法。

3.2真诚关心取得理解真诚的解释与道歉是相互理解的基础,凡因护理工作不周或不到位给病人造成的痛苦,一定要给予真诚的道歉,即使是给病人穿刺多针的痛苦,护士长也要诚恳地替护士道歉,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对发生在病人身上的护理缺陷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正确地弥补过失,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病人的伤害。我们倡导护士三爱“爱医院、爱岗位、爱病人”、三贴近“贴进社会、贴进临床、贴近病人”。以真诚、真心、关心照顾用过亲人和建立朋友式关系来取得病人及家属的信任,和护士长一道认真对待病人的投诉,投诉是病人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分析投诉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经常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发生[3]。

3.3深入病房了解所需护理组长每日对所有组病人应巡视4次以上。通过交流可及时了解病人及家属的需求,及时发现医疗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把可能发生的纠纷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宽容、主动的关心帮助、感动病人;护理组长的工作重点不仅要关注本组所有病人,还要关注病人家属,在病人无法表述自己的需求时,与家属的沟通非常重要,以感谢的态度对待家属,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及家属的需求,可以很好地预防纠纷。

3.4严查帐务合理收费新的医疗制度加大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份额,加之新技术、新项目的发展,新药的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费用的提高,使病人在就医过程中更加关注自己的费用支出,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因而,对于昂贵的检查和药物的使用,都要事先告之病人,在征得病人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实施。我们做到费用公开,明细清楚。在病人出院前,护理组长要认真核对医嘱和帐目是否相符,既要防止漏记,也要防止多记,避免因收费不合理引起纠纷。多年来没有因费用原因发生投诉。

总之,多年护理组长的护理管理工作经验使我深深体会到,在病人诊治护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许多问题,护理组长合理正确地运用其预见能力,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采取一切积极的预防措施来保证病人安全,以优质服务令病人满意,在避免医疗护理纠纷中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传益.最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4.

第7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基层;护患纠纷;护士长;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我国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对医疗服务要求的增高,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其中与护理相关的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护理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可引起护患纠纷。并且不同级别医院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其自身的特点。我院是一所镇级综合医院,根据近三年来我院实际护理部结合基层医院服务对象及护理工作的特点,科学地分析现存和潜在的护理安全隐患,建立了护士长防范纠纷管理机制,能有效加强护理风险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 基层医院护理工作中引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分析

(1)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健康关注程度的提高,在疾病诊治的同时,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对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护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基层护理管理执行制度缺陷,质量监控措施不得力,管理制度不完善。(3)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少有机会接受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因此自我防范意识淡薄,护士对医疗文件重要性的认识远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如抢救患者或治疗、护理过程中不注意场合与方法,谈论与治疗无关的话题,对有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或患儿保护性措施不得力,导致坠床、褥疮等而引发纠纷。(4)护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服务性强的工作,基层医院护理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而基层医院往往以综合性科组偏多,这就要求基层护理人员必须熟练多科别护理技能,这也进一步增加了基层护士的工作压力和风险。(5)基层护理人员编制少,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护士常忙于常规治疗、护理活动,忽略了护士言行举止对疾病、对患者的重要意义,这与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的热切要求形成反差。极易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6)患者及家属的原因。患者对医生的诊治、用药、疗效等方面不满意,患者一般不会直接与医发生冲突,甚至某些患者和家属存有不良动机,设想从中谋求经济补偿,而不能正确对待医疗结果,无理取闹。往往通过对护理工作上的失误,如静脉穿刺不成功、语言上的不慎等借故发泄不满情绪。

2 护士长防范护患纠纷对策

2.1 护理制度方面 护士长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全面认真地组织学习医疗护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以及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护士要按医院规章制度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 护理管理者为护士提供指导性文件,使临床护士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法律责任护士应严格遵守,这是保证护理工作不出差错的前提。

2.2 护理技术管理 (1)护士长必须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不仅要具备常规操作能力,还要掌握边缘学科知识、专科技术、专科护理等基本技能,因为护理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护理质量的高低。(2)护士长还需了解掌握护士各自的能力特长,培养一批护士骨干,认真做好传、帮、带教工作,实行“一对一”的带教,使全科护士熟练地掌握病房微机系统工作程序,维护患者利益,严把收费关和医嘱处理关。

2.3 医嘱安全意识管理 护士长应时刻牢记在医嘱缺陷防范管理中的角色身份和医疗纠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真做好护士长“五查”工作,尤其是每天医嘱的检查记录情况,发现苗头,及时制止,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4 病房管理 护士长必须发动全科护士共同参与病房管理,培养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加强其管理意识,因为病房卫生是一项经常性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与才能做好,卫生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质量管理水平,关系到医院内感染,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引发医疗纠纷发生。x

【摘要】 目的 为有效地防范护患纠纷,为患者提供安全、有序的优质护理。方法 全面客观分析基层医院发生护患纠纷的常见原因,护士长有的放矢地在易发环节履行好监控管理角色,规范护理过程的管理,协调好各部门关系,建立多途径、多视角的护理质量监控系统、培训护士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效果 护理差错发生率由0.18%下降至0.03%。结果 实施护士长防范纠纷管理机制三年来,没有发生因护患纠纷导致经济赔偿事件,护理差错缺陷也较前下降80%。结论 基层医院护士长执行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能有效地防范护患纠纷。

【关键词】 基层;护患纠纷;护士长;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我国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对医疗服务要求的增高,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其中与护理相关的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护理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可引起护患纠纷。并且不同级别医院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其自身的特点。我院是一所镇级综合医院,根据近三年来我院实际护理部结合基层医院服务对象及护理工作的特点,科学地分析现存和潜在的护理安全隐患,建立了护士长防范纠纷管理机制,能有效加强护理风险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 基层医院护理工作中引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分析

(1)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健康关注程度的提高,在疾病诊治的同时,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对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护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基层护理管理执行制度缺陷,质量监控措施不得力,管理制度不完善。(3)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少有机会接受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因此自我防范意识淡薄,护士对医疗文件重要性的认识远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如抢救患者或治疗、护理过程中不注意场合与方法,谈论与治疗无关的话题,对有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或患儿保护性措施不得力,导致坠床、褥疮等而引发纠纷。(4)护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服务性强的工作,基层医院护理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而基层医院往往以综合性科组偏多,这就要求基层护理人员必须熟练多科别护理技能,这也进一步增加了基层护士的工作压力和风险。(5)基层护理人员编制少,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护士常忙于常规治疗、护理活动,忽略了护士言行举止对疾病、对患者的重要意义,这与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的热切要求形成反差。极易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6)患者及家属的原因。患者对医生的诊治、用药、疗效等方面不满意,患者一般不会直接与医发生冲突,甚至某些患者和家属存有不良动机,设想从中谋求经济补偿,而不能正确对待医疗结果,无理取闹。往往通过对护理工作上的失误,如静脉穿刺不成功、语言上的不慎等借故发泄不满情绪。

2 护士长防范护患纠纷对策

2.1 护理制度方面 护士长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全面认真地组织学习医疗护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以及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护士要按医院规章制度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 护理管理者为护士提供指导性文件,使临床护士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法律责任护士应严格遵守,这是保证护理工作不出差错的前提。

2.2 护理技术管理 (1)护士长必须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不仅要具备常规操作能力,还要掌握边缘学科知识、专科技术、专科护理等基本技能,因为护理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护理质量的高低。(2)护士长还需了解掌握护士各自的能力特长,培养一批护士骨干,认真做好传、帮、带教工作,实行“一对一”的带教,使全科护士熟练地掌握病房微机系统工作程序,维护患者利益,严把收费关和医嘱处理关。

2.3 医嘱安全意识管理 护士长应时刻牢记在医嘱缺陷防范管理中的角色身份和医疗纠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真做好护士长“五查”工作,尤其是每天医嘱的检查记录情况,发现苗头,及时制止,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4 病房管理 护士长必须发动全科护士共同参与病房管理,培养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加强其管理意识,因为病房卫生是一项经常性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与才能做好,卫生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质量管理水平,关系到医院内感染,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引发医疗纠纷发生。

2.5 培训护士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护士长更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题材,随时进法律教育。如经常利用晨会、交接班或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讨论报纸或杂志上刊登的医疗纠纷案例,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对科室工作中出现的差错或差错苗头及患者反映不满意的方面,要随时组织科室护理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造成差错或不满意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2)护士长应严格把关好职业准入制度,做到护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2.6 加强对护士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护理队伍 (1)组织护士观看护士行为规范录像,进行护士职业礼仪示范。表彰部分服务素质好的护士作为大家学习的典范,使护理人员认识到“患者在心中,质量在手中”。对患者和蔼可亲,不论患者态度如何,坚持做到文明用语,工作负责。绝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执,这既是作为一名合格护士的职业素养,也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2)护士长必须引导护士树立现代服务意识,督促护士,真正树立患者第一、质量至上的人文感情意识;树立护士对患者对家属探视者的需要和期望的敏感性,使护士掌握如何有效地处理患者需求的基本技巧。树立不但要关爱患者,也要关爱患者的家属及探视者的人性化服务理念,以患者身心健康为唯一的标准。拉近同患者的距离感,从而也有效缓解了护患紧张。(3)在临床工作中,护士长应指导好护理人员加强语言修养,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克服说话随便、草率、不讲策略的弱点。要求护理人员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谨慎性,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回答,像“目前情况还平稳,要看以后的进展”等语言,而绝不能草率回答,给纠纷埋下隐患。比如当患者问起病情时,回答“保证好”、“没事”、“放心”等,此时,患者及家属会把这些不能反应客观实际的话牢记在心,以后一旦出现什么异常情况或突发意外,都会引起他们的不满,并以此作为投诉依据,引起纠纷。

2.7 护患关系协调管理 (1)护士长作为护理管理者应协调护患关系,平息纠纷诱因。对临床护理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指导护士要养成与患者交谈的习惯,通过沟通了解患者的内心感觉,解答患者的疑问,并尽量给患者以安慰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患者的信任,有助于护士及早发现纠纷诱因,及时处理。如果是医护方面存在不足,应主动向患者道歉,以取得患者的谅解,消除纠纷隐患。(2)护士长在解决护理纠纷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掌握处理问题的技巧。在接待投诉者时,态度要热情、诚恳,耐心听取反映,应用语言技巧,随机而又恰如其分地作出相应对答。对不冷静或情绪激动的患者或家属所提出的问题,先不急于做出回答和解释,予安慰性、保护性解释,细心观察和分析对方意图,用医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好解答,争取合情合理地解决好纠纷,将纠纷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2.8 随时注意临床工作中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 一旦发现护士因家庭琐事所烦扰等造成情绪低落,心情不畅,护士长作为一个护理管理者,应及时提醒对方调整自己的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投入工作。同时还应尽可能帮助护士解决实际困难。如果其试图调整心态,而感觉难以控制时,最好暂时准假休息,确保不因护士一时的心情不好,精力不集中而出现差错事故,造成终身的遗憾。

2.9 消毒隔离监控管理 医院是救治患者的地方,也是病原微生物聚集的场所,如果在实行各项治疗操作时,不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不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引发护患纠纷。因此,护士长须时刻约束护理人员在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注意操作前后严格洗手方可有效减少护患纠纷。

3 体会

患者带着生存健康之希望跨进医院的大门的一刻起,由于专业性质决定了护士与患者接触场合最多、时间最长,所以纠纷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只要护士长们作为基层护理工作的管理者能坚持不懈的落实好纠纷防范措施,加上全体护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护患纠纷还是可以尽量避免的。

参考文献

第8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如何在外科教学中开展医疗纠纷的防范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实用性卫生人才,尽可能减少在外科临床工作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应当共同关注和认真探讨的问题。

1 时展呼唤加强医疗纠纷防范教育

医疗纠纷是指病人或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和争议。主要表现在双方对某一不良后果是否应定为医疗事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有不同的看法。它是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各种原因,医疗纠纷不可能完全避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和观念逐渐增强,人们价值观念逐渐改变和提高,对医疗质量和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医疗纠纷目前正处于上升时期。为适应时展的需要,预防和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作为医学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在卫生学校开展医疗纠纷防范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2 外科教学中利用案例丰富医疗纠纷的教学内容

2.1 培养学生热爱医学专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美德:医学是为人类的健康服务,医务人员担负着保护生命、减轻痛苦、促进病人康复的崇高职责。在外科教学中要注意根据教学内容随时对学生进行热爱医学专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教育。外科手术事关人命,如果外科医务人员医疗思想不端正,工作粗心大意,就会给病人带来痛苦,严重地损害病人的身心健康,甚至给病人带来终生残疾。例如:1例33岁女性病人,于1993年10月(时年22岁),在其工作的北京某厂职工医院行阑尾切除术。术后伤口一直不愈合,2000年5月,该女因腹外伤前往某医院检查,后又做了腹部探查手术,术中竟从其腹中取出一块完整的纱布,经鉴定,这块纱布7年前在阑尾切除术中遗留于腹中形成异物包囊。某医院小儿外科,在一天安排2例患儿同时手术,其中甲孩是胸部肿瘤,乙孩患的是腹股沟斜疝。在患儿去手术室时,护士违反了有关规定,将两个患儿放在同一辆车上推到手术室。此间,护士没有遵守查对制度,到手术室后,麻醉医生也没有按制度要求查对,将两个患儿分别错误地安排在相应的手术台上开始麻醉。结果开腹的医生找不到疝囊,开胸的医生找不到病灶,造成了严重的医疗事故。通过这些案例,让学生了解到作为手术人员的责任重大,对待手术不能有半点疏忽大意,从而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热爱医学专业、学好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是每个医务人员的高尚美德。

2.2 激发学生对医护工作的强烈责任感:为了激发学生对医护工作的强烈责任感,要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强调: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一个人只有一次;病人的生命掌握在医护人员手里,如果医护人员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认真核对细查,而是粗心大意、漫不经心,就可能发生各种差错事故,将会给病人带来意外的痛苦和不幸,甚至会给病人生命带来危害。例如:在讲外科无菌技术时,引用某乡镇卫生院的一名护士在给病人注射药物时,不按外科无菌技术操作,引起多人臀部化脓感染而发生医疗纠纷;在手术室外工作的教学中,反复强调术前、术中、术后的查对制度,并引用多个术中误输血型,造成病人术中出血不止或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误将酒精当作注入病人椎管内,造成永久性运动功能和感觉功能的障碍;又如:在讲低钾血症,静脉补钾的注意事项时,引述一护士将10%氯化钾误当成10%葡萄糖液给病人静脉注射,导致病人死亡的事故。另外还有错用药物:将清洗马桶用的亚硝酸钠误作氯化钠给病人灌肠,造成病人心脑急性供氧障碍,呼吸中枢麻痹,未及时抢救窒息死亡等,所有这些都是因缺乏责任感而造成的。

2.3 激励学生努力刻苦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外科医护人员面对的多为急、危、重病人,需要及时有效地救治,才能使病人转危为安。如果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未经严格正规临床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培训,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护人员是不现实的。例如:在胃大部切除术中,误将回肠认成空肠而与胃残端吻合,造成病人术后的“倾倒综合征”;女性输卵管结扎术误扎输尿管;左下肢静脉曲张,行左大隐静脉切除术,误扎左侧股动脉引起左下肢缺血坏死而切肢等。只有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熟练的手术技能操作、精湛的护理操作技术,才能真正地为病人解除痛苦、挽救病人生命,促进病人早日康复。通过这一系列案例教育,激发学生自觉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的潜能。

3 定期举行医疗纠纷防范教育知识讲痤,加强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第9篇:防止医疗纠纷的措施范文

一、加强医院基础管理,认真做好防院感工作。

做好院内疫情防控以及院感防控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底线要求,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特别河北环绕北京,距离疫情发生地较近,要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前”原则,将疫情扼杀在萌芽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排查漏洞、补齐短板,医院进一步规范了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尤其重点加强了手术室、外科、妇产科、治疗室等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市一院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于医疗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号召医务人员刻苦钻研医疗技术,努力提升专业水平,用精湛的医疗技术帮助更多患者解除病痛,加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此外,不断精炼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落实明白消费制度及便民措施,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环境。

三、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推进医疗责任保险。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并畅通投诉通道,四月份以来,妥善、及时地处理医疗争议2件;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与恶性事件,时刻做好准备,一旦发生医疗争议立即启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此外,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将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最大程度地保障就诊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医院内部治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