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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相关法律精选(九篇)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

第1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防惩措施;中美比较

一、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是学生自身原因。施暴者多是青少年人群,独立意识强但分析、判断和辨别能力较弱,认识问题直观片面,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等方面均不够成熟。

二是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暴力的产生和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特别是一些音像制品、网络游戏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械斗、色情,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使得青少年不自觉地模仿,用以暴抗暴的方式来解决矛盾。

三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不到位。校园暴力是反映学校教育和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学校和青少年暴力事件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学校教育的失误表现在教育观念的偏颇、法制教育的滞后、惩戒功能的淡化以及安全管理的疏漏等多个方面。

二、中美校园暴力防惩体系的差异比较

(一)中国校园暴力的防惩体系

1.预防意识薄弱,难以形成有效的预防体系。学校过度重视教学质量和升学指标,在应试教育的观念下对学生的德育力度不够。学校安保系统落后,例如人员不足、技术落后、校园监控盲区等,不能及时制止校园暴力;在社会层面,我国欠缺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预防的组织,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缺乏与学校的沟通交流,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不足;在法律层面,我国针对校园暴力预防的法律呈现出不全面、不细致的特点。现有法律诸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较原则化,缺乏可实施性,无法发挥法律的指引功能。

2.责任追究不严,惩罚力度不够。在责任追究上,一方面,校园暴力难以入罪。实践中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多数施暴者小于十四周岁,而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任何犯罪均不承担责任。尽管《刑法》规定对不满十六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由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是这一制度并无具体性规定,实践中难以落实。另一方面,学校对施暴者的惩罚也只限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加上家长的干预,学校多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在责任追究上明显不足。

(二)美国校园暴力的防惩体系

1.预防上多方参与、多维互动。在学校层面,学校高度重视道德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培养。校园内外常规巡逻大大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一旦发生暴力事件,通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查处并联动警察协助管理。在法律层面,美国国会相继出台一系列有关学校安全的法案,这些法律法规为校园暴力的预防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2.惩治必严、责任必究。在法律责任层面,一方面,美国立法降低校园暴力行为的认定标准,不仅包括殴打等传统暴力形式,还增加了言语谩骂和种族歧视等新规定。另一方面,对于后果严重或有前科的未成年施暴者完全可能按照成人刑事案件审理,并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同时,美国建立父母连带责任制度,处涉案未成年学生外,其父母也一并进入司法程序,甚至面临被剥夺监护权的可能。在学校责任层面,建立了从通报、警告到开除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并予以细致化规定。

三、建设我国新型校园暴力防惩体系

一是建立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美国对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理对于建立我国校园暴力防惩体系的构建有诸多启示。我们应当合理借鉴、引进美国的应对经验,结合我国实践,建立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具体来说,首先,将学校责任与法律责任相衔接,将学校责任落到实处,并降低校园暴力入罪门槛。其次,加强监护人、老师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尽职尽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对不尽监管义务的家长,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多方参与的预防体系。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子女沟通交流。学校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应考虑给中小学设置心理辅导课和法制课,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教育、法制教育体系。社会组织应切实担起责来,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不能只做事后维权,更要从根本和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校园暴力的预防。

参考文献:

第2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一系列恶性校园暴力事件接踵发生,中国校园暴力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与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近几年中“校园暴力”逐步体现出4个基本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校园安全的加强,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基本被杜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北京市初高中基本都实现了封闭性管理,在上课时间外人如不经登记基本上无法进入校园。各个初高中学校的领导对于校园中的人身伤害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关注),因此,校园暴力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与日本近似而不同于以陌生人间冲突为主要特征的美国校园暴力[1]。第二,由于学校对于校园内的突发安全情况控制较严,冲动性暴力行为逐步发展为团伙性的、计划性的、学校周边地区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之间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工具组织、合谋现象较为普遍。第三,侵财案件高发,而且通常表现为未成年人之间、熟人之间恃强凌弱的长期性敲诈勒索。第四,未成年侵害者懂法、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不再是一些学者想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而是知道法律漏洞之后的理。比如一访谈对象表示“我们打人的时候都知道轻重,避着能打出事的地方,扇几个耳光,踢几脚,警察根本不管,家长找到学校也最多就是道个歉、做个检查”。简单而言就是“不打死、不打残、不就没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的校园暴力正显现出西方国家校园暴力中“霸凌”现象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它的暴力程度虽然未必严重,但是其对受害者人格尊严、精神状态以及校园风气的危害性极大。然而,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对这一变化予以充分重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于校园暴力普遍存在着反应迟缓、处置偏轻、应对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也许是执法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事实,从而造成了在“校园暴力”现象中,较为普遍的法律缺位。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2],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大多数的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与12~13岁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都是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外[3]。显然,这种几十年来一贯的立法与执法思路,已经严重落后于社会现实。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4]。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5]。未成年人在今天的社会氛围之下,其发育之快、成熟之快以及堕落之快、习得残忍之快,已非几十年前生活于单纯、封闭环境中的父辈可比。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理解了刑罚的性质、功能与后果[6]。一些青少年凶徒之所以施暴,往往并不是对法律无知,而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7]。

二、对校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估计不足带来的保护缺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青少年犯罪做出了严格的限定。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立法思路实际上是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这种思路不仅在刑法上有所体现,而且也是民事、行政法律中常见的思维惯性。然而这种思路明显将侵害不同类型客体的“校园暴力”进行了混淆,这导致了以侮辱人格、压抑被侵害人心理的校园“霸凌”行为往往由于其物理危害较低而处于无法可治的空白状态。所谓“霸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语词汇,而是音译自英语中的“bullying”。挪威学者DanOlweus认为,霸凌就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8]。与当前中国近似的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美国,霸凌行为并非如现在般是一个饱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而被作为一般的暴力行为看待。甚至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学生们在校园中需要经历挫折磨难来使自己变得坚强,彼此间发生的暴力冲突是校园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事实证明这种观点对无论是霸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就受害者而言,霸凌行为使其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痛苦、焦虑、沮丧的精神状态,严重的可导致受害者终身性的精神疾病[9]。受害者因惧怕霸凌而逃避校园生活、干扰正常学习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甚至有受害者因不堪忍受而自杀[10]。而霸凌者同样受害颇深,霸凌行为可导致其潜在形成暴力倾向及犯罪心理(有些霸凌行为本身即已构成犯罪)。根据Olweus的研究,霸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极高,高于普通人约37%,其他诸如酗酒等个人问题也更为普遍[11]。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有关机构与研究者对霸凌行为的关注都相对匮乏,立法机关忽略了霸凌行为的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一般暴力行为的范畴。相当多的人单纯将霸凌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用对待一般校园暴力的观念眼光和手段措施来对待霸凌行为[12],而忽视了霸凌者的施暴原因远非很多教育工作者认为的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等因素。霸凌者主观上抱有的侮辱、炫耀及足以比肩成年犯罪者的主观恶性,远非一般暴力行为者所持有的愤怒心态可比。而此类行为却通常由于物理伤害轻微而逃脱法律惩罚,甚至只被作为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对其解决手段仅仅局限于当面制止或口头批评,根本无法达到对受害人的保护。在已经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被害人常常处在心理几近崩溃,但是刑法无法追责,民法赔偿偏低的不利局面。在司法实践当中,尽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受害者的心理重建、转学等事宜进行多方面的帮助,但这些成本往往并不由加害者承担。侵害方往往仅就医疗费、营养费进行补偿,其精神赔偿通常极为有限。除了极个别的人身伤害事件之外,“校园暴力”对于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伤害往往就是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精神与心理健康这一最易受损且最难恢复的权益却处于保护缺失的状态。

三、对校园暴力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带来的纠治缺位

一方面,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校园暴力,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理机构与治理经费。相比较而言,美、日等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机构,并拨付经费。美国教育部专门设立有安全无毒校园办公室,年投入经费在500万美元左右。日本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实施了专门的干预计划并拨有相应的预算。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以监外执行、社区矫治为主,而相应的机制尚有待完善。以四川省为例,现在全省仅一所少管所,容量为2000人。除了犯有重伤、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之外,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尤其是对于在校未成年罪犯,都以缓刑和监外执行为主。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未成年罪犯的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而并未侧重于防范校园暴力。事实上,尽管有部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确改过自新,但有相当比例的人仍然会重新犯罪。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尚待完善,一些社区、派出所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与帮扶流于形式,甚至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更是近几年基层法律工作的难点。

四、应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防范校园暴力

刑事责任、保护功能与纠正制度的缺位,让法律治理“校园暴力”常常面临“管不了、护不住、治不好”的尴尬境地。除非有极端恶性的事件发生,法律基本上难以有效约束校园中的未成年侵害者。这让中国校园中“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现象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造成了常为人所忽视却极为严重的普遍性后果。在社会现实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呼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3年,或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以当事人的恶性补足其年龄,从而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凭借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逃避正义。另一方面,则应在司法实践中纠正有关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片面从轻的工作惯性[13]。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需对“霸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以填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空白,针对性地惩治校园暴力中的霸凌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人格与人身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

参考文献:

[1]宋雁慧.中日校园暴力防治措施的比较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9,8:17.

[2]姚建龙.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42.

[3]张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J].法制博览,2014(5).

[4]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6]吴培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7):67-68.

第3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 校园暴力;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近年来,媒体报道全国各地的校园接连发生了很多打架、群殴等暴力事件,主要手段是扇耳光、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将女生衣服拍等,有的甚至将整个施暴过程拍成视频在网上传播。施暴者和受害者大多是在校学生,手段残忍,影响恶劣,让人震惊和气愤,引起了多方的关注,总理对此也做出了专门的批示。许多人发出这样疑问:学校是知识的殿堂,学生成长、成才的地方,为什么会频发如此残暴的行为呢?

一、校园暴力原因浅析

经有关部门调查,校园暴力事件多发生在初一到高一,尤其是初中阶段最为高发。分析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家庭教育缺失

如今中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等长辈们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成长,性格中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显著,受不得委屈,脾气暴躁、自私、霸道、缺乏包容心,不懂得感恩,稍有不顺就大发雷霆。尤其是处于青春发育期的中学生,精力充沛,心智不成熟,敏感、叛逆心理比较强,情绪波动大,自控能力差,容易发生冲动行为。中学生的成长和青春期的平稳度过需要家庭教育的细心呵护和引导,但有部分家长没有重视中学生特殊时期的教育,往往只把照顾安排好他们的饮食起居放在首位,对他们的心理成长缺乏关注,和子女沟通交流较少。现在大多数家庭还是传统的家长式管理,不能和孩子平等对话,教育方式容易引起孩子反感,学生家长无法了解孩子的真实思想状况,造成误判。有些家长发现孩子思想、行为异常,没有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不能及时采取心理疏导等措施帮助孩子解决思想疑问,导致了孩子孤僻、偏执性格的养成。随着单亲家庭的增多,家长教育简单粗暴或者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甚至有些家长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给孩子身心造成伤害,极易使其性格扭曲,产生暴力宣泄的心理。

2、学校教育单一

虽然国家一直在提倡素质教育,但目前残酷无情的淘汰式教育,唯分数评价机制,分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决定学生的命运和前途。学生从踏进校门的第一天起,就像进了竞技场,尤其在中学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加重,学习压力、作业压力、考试压力、升学压力、竞争压力交织重压之下,学生容易造成情绪紧张、低落,厌学、压抑情绪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及同学之间的交往。有些学生在某些方面得不到学校、老师、同学、家长的肯定,就会产生自卑感、挫折感,对同学、老师怀有强烈的敌意,以小的矛盾和争执引发事端、施行暴力,宣泄不良情绪,通过极端的行为来引起大家关注和一些同伴的认可。学校的升学率是竞争的硬指标,学校对每个学生的心理发展关注无力,大多数的中学也没有设立针对青春期的心理疏导课程和专职老师。老师面对在家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学生,惧怕管教学生时学生可能产生过激行为发生意外被家长追责,不敢对调皮捣蛋、行为不端的学生严厉管教,在他们犯错时往往迁就忍让,从而缺少了学校对校园暴力的严管重惩,助长了校园暴力的产生。

3、社会环境干扰

现代的学生接受能力强,思想活跃,他们热衷于网络,很多网络渲染的黄赌毒和暴力的不良书籍、影视作品、网络游戏侵蚀着中学生不成熟的心智,部分学生模仿影视作品和网络虚拟的“侠客”、“英雄”、“古惑仔”’,争强好胜,置法律于不顾,崇尚暴力,对同学的言行稍有不满,轻则辱骂,重则群殴,感觉这样很酷、很社会,及大地满足了自己的控制欲,个别地方甚至发生群殴教师的恶性事件。有些报纸、网络媒体为迎合观众与读者追求感官刺激的口味以赚取商业利润,过分频繁地报道暴力、色情新闻,并且对施暴细节作详细描述,对于成长中的学生而言更易仿效,极易导致校园暴行的发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现有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不够严厉,特别是关于校园暴力界限不清,受害学生害怕被打击报复,往往忍气吞声,不敢向老师、家长报告,可能会遭受长期欺辱、殴打,反复的勒索、敲诈。被媒体曝光的暴力事件,虽然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政府、学校的重视,但由于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得不到有效法律制裁,使得受害学生得不到安全有效的保护,发生的事件也起不到应有的社会警示作用。

二、校园暴力预防

1、家庭教育要到位

家庭是孩子的成长第一教育场所,家长应顺应时展,为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新的家庭教育知识,对孩子关爱不溺爱,放手不甩手,对孩子加强爱和挫折教育,让孩子学会关心、包容他人,学会感恩,学会如何和他人相处、沟通交流,如何摆脱逆境的困扰。针对学生青春期这一重要特殊成长阶段,家长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留心孩子的日常行为,发现异常要及时帮助孩子解决困惑,在孩子情绪波动较大,出现问题无力解决时,有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摆脱烦恼,坦然面对问题和困难。

2、学校教育要全面

学校除抓好文化课程的同时,应把素质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行教育并重,学生的成人要重于成才。针对校园暴力的问题,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们了解校园暴力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学校针对学校暴力应制定相应的校园制度,明确对该行为的处罚,老师要敢于对有品行不端的学生大胆管理,和家长加强沟通互动,让双方了解学生在学校和在家里的所作所为,以便双方采取措施。针对青春期这一特殊阶段,学校应开设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聘请心理专家授课,及时答疑解惑,加强学生心理的关注与疏导,帮助学生释放压力,走出困惑。

3、社会治理要有力

校园暴力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为避免校园暴力带给未成年学生的身体尤其是心理不可估量的永久伤害,政府要强力净化网络、书籍、报刊,坚决杜绝暴力、色情等对学生的毒害,加强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取缔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出售不良报纸杂志的书报亭。针对校园暴力要制定的相关法律,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打击惩罚力度,让学生有对法律有足够的敬畏。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暴力事件媒体不能只报道事件的过程,还应对事件的处理与惩戒结果及时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谴责校园暴力的氛围。公安部门要对校园周边加强警力,重点巡逻,坚决维护校园周边环境,让学生的安全有保障,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会贤.校园暴力,是时候立法干预了[N].公益时报,2016-03-15.

[2] 孟庆林.一则《通知》引起的思考[J].辽宁教育,2016.09.

第4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暴力是社会的顽疾,校园暴力更是教育的伤疤。它所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不仅会给受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其人格发展,而且也会使施暴者因为施暴而可能步入犯罪的歧途,自食恶果。

要全力预防与遏制校园暴力,不能仅仅停留在简单遏制与惩罚的层次上,而忽略查找问题产生的内在的深层原因。要解决校园暴力,有两个重点,一是要搭建一个高效的心理疏通渠道,二是要塑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在学校教育中渗透生命教育,加强校园安保措施,推动校园立法等途径,尽快搭建行之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遏制和消除校园暴力。

首先,加强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律教育。在长期形成的传统教育模式下,学校过于重视分数教育,盲目追求升学率及考试成绩,忽略了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法律观念等教育,而这些被忽视的正成为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的主因,因此,要预防校园暴力,应通过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律教育等在学生心中筑起一道隔绝校园暴力的高墙。其一,生命教育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各类课程的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学生探索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并发展每个人独特的生命。其二,在学校中开展系统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在行政教育部门的干涉下,大多数学校虽然都配备了专业心理学师资,建立心理咨询室,备有心理咨询师,但因重视程度不够高,师资力量不够强等原因,心理健康教育难以普及。因此,学校应引进专业师资,根据学生身心特点设置专门课程,让心理教育和咨询服务发挥切实的作用。其三,强化学生法律观念。虽然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观念,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与责任感。

其次,完善校园安保体系。校园安保并非在学校门口部署警察、学校聘请保安这样简单,而是应该从高处着眼,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体系。第一,学校在建设时,就应考虑到校园安保因素,如采取稳固的建筑结构、选用安全的建筑材料、合理的建筑布局、完善的监控体系等,应以预防校园暴力为标准来加以建设。第二,学校内部应该建立全员的责任安全体系,具体到何人、何时段、负责何区域的安全,使保安工作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行校长问责机制。第三,建立校园安保制度。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应学校办学的安保制度,对校园暴力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及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把事故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第5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又是一起校园暴力事件!肇事者密集的巴掌,既掴到了受害女生的脸上,也掴到了我们的心上,让人生气,让人担忧。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当事人多为中小学生,不少还是女生。这些暴力事件呈现群体性、羞辱性、无知性和传播性的特点,既对一些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也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此之前,各地在处置校园暴力事件时,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和学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把校园暴力事件当回事,没有介入管理;有的地方和学校只是对肇事者批评教育了事,未启动依法追责程序。正是这种“宽松”的氛围,致使一些学生认识不到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和责任后果,无知无畏,有恃无恐。

此番湖南道县对掌掴女生事件做出迅速反应,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拘留3人,责令家长对4人严加管教,对涉事学校的领导和相关教师进行处分,并要求校方带领被打学生到医院检查身体,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要求肇事学生及其家长向挨打学生道歉,让人看到了一种严格依法整治校园暴力的态度,一种真心维护学生权益的态度。这样的态度是正确的、积极的、负责任的。处理校园暴力事件,就应该这样做。

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学生没有法外豁免权(即便是中小学生也要承担与其行为能力对应的责任),校园暴力不是想玩就玩的“游戏”。如果校园暴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触碰了法律底线,司法部门就该扬起法律的“教鞭”,追究施暴者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学校还应严格依据校规做出相应处理。只有依法依规追责,才能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进而长记性、懂法制。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其他潜在的施暴者产生震慑作用,从而守住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更好地维持校园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6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大学;校园暴力;防控

近年来,我国高校校园内频繁发生各类的暴力事件,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学生和老师的身心健康,还影响到了高校在建设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方面,因此,在培养大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交技能和良好的心里素质等方面是我国高校当前最紧急的任务。

一、校园暴力概述

不能用和平方法协调彼此的利益时,常会用强制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称为暴力。其中还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残酷、凶恶的暴力行为。其中校园暴力的存在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而在校园当中发生的暴力行为,主要是在师生、学生之间所发生的暴行,还有就是在学校内实施破坏,且使受害人的身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伤害的行为称之为校园暴力。这些行为不仅是在肢体上的伤害,还包含了其他伤害,如:被故意陷害和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所造成的心里和生理上的伤害等方面。校园暴力的频繁发生已经引起社会上的重视了。而这些校园暴力事件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小事引起的,青少年在发育时期遇到事情易冲动和气盛,做事不计后果,而这些都是暴利事件发生的客观因素。人是具有理性和教养的高级动物,如果具有宽容礼让的健康心态和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就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了一些过激的行为。而大学校园频繁的发生暴力事件,就能够很好的折射出这方面的不足。

二、大学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策略

(一)丰富法制教育课堂内容,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工作

加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让学生了解犯罪后需承担的罚责,在利用各种形式的法律讲解和知识宣传,让学生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增强法律上的意识,同时还要认识到遵纪守法的必要和重要性,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寻求合理的诉求,来维护法律的尊严。高校存在着对学生法制教育上的不重视,或者在制度的相关制度上存在漏洞等方面的问题,才会造成处理结果上的差异,让学生在面临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在行动上表现为暴力或攻击行为,造成管理者的被动。而高校要组织学生定期的观看法制影视资料、参加法制讲座以及参加劳教观摩等方面的活动,这样就是大学生更加了解法律知识,才能在生活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还能自我矫正、领悟和认识到错误,进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大学生提升个体素质水平

对于具有暴力倾向和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来说,学校和教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将学生的注意力进行有效的转移,帮助学生从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爱好的培养、职业生涯的规划、理想事业的筹划等方面进行循序渐进的引导,使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了解自己的问题所在,以便更好地改正错误,明确自己的职责,用实际行动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2)提高沟通能力,培养社交能力。在大学校园内,之所以发生暴力事件,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大学生缺乏良好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因此,培养大学生的社交能力,使他们原意与别人沟通,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3)建立心理疏导系统。大学生在遇到挫折时,应该认识到,身边的家人、朋友、老师是自己最好的倾诉对象,应该及时把心理的想法告诉他们,以便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在人的一生中,遇到不如意事常八九,要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平衡内心的怨恨和不满之情,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体育运动也可以排除学生的消极情绪,如:篮球、足球、跑步、爬山等,应鼓励大学生应该多参加体育运动,以调节他们的情绪。

(三)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力度。

把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理想与现实交叉闪光时,无疑会激发他们的斗志,从而为实现理想人生而奋斗。

(四)有效应用心理疏导方法,消除大学生心理障碍

心理疏导是遵循人的心理活动规律,通过循循善诱、和风细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疏通人们的心理障碍,引导人们用阳光的心态面对社会。

对大学生的心理疏导是通过环境、说服、启发、解释、教育等手段,减轻或消除学生的抑郁、焦虑、恐怖、强迫等不良心理,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的一种心理引导方法。各班班主任及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内部,把握学生心理动向,对具有暴力倾向、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使其学会自我心理疏导,不再鲁莽行事,恰当的处理同学间矛盾,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五)及时、适度惩罚校园暴力事件的肇事者

处于青年时期的大学生血气方刚而易于意气用事,大学生群体中易出现帮派之争、打群架等现象。因此高校对于做出暴力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或群体应分别给予及时、适度的惩罚,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杀一儆百的作用,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六)充分发挥家长和学校的互动作用

让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针对家长管理教育孩子的方式进行交流,努力使家长与学校在对学生管理上达成共识,使学校工作事半功倍。

(七)利用社会力量,凝聚教育合力

第7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一、校园暴力及其危害

1.校园暴力的内涵

校园暴力是近年教育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暴力是指以语言或明显的肢体动作侵犯他人,使对方感受到威胁、痛苦或身体上受到伤害。从广义上来说,校园暴力应是指发生于校园内的所有暴力行为,包括同学间或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对学校的破坏行为等。然而在我国发生最多的是学生间的暴力行为,因此狭义的校园暴力是专指学生对学生的暴行。至于暴力的形态,则不一定非限定于要造成身体或物质的伤害,凡是口语恐吓、辱骂、被迫做不喜欢做的事、被故意侵犯身体、被故意陷害、强借物品乃至殴打、勒索等均应包括在内。

2.校园暴力的危害

近几年的很多媒体已经披露了我国数起由于同学的长期勒索、敲诈、抢劫、欺侮而发生的学生出走乃至于自杀的恶性事件,校园暴力的危害不容忽视。但是由于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人往往受到对方的威胁而不敢向教师、家长和有关部门报告,因而学校的处理率较低,受害学生也就因此会反复遭到勒索、敲诈和殴打,往往是在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后,学校、家长才会得知,才会进行处理。那么在学生受害期间,受害学生必然在学习、生活和其他各方面都受到影响。简而言之,校园暴力的危害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经常受到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阴影当中,学习成绩一般都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学生由于受到严重伤害不得不住院治疗或者休学,正常的学习被迫中断。而对于教师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一般都会导致受到伤害的学生畏惧学校,不愿意再去上学。

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这种危害不仅体现在受害者身上,施暴者的身心同样不能得到健康发展。对受害者,有可能导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人群,孤僻,偏激。对施暴者,有可能导致其形成人格,走上犯罪道路。

破坏了社会秩序,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知法、守法,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如果这种校园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法律失去信心,就连他们的家人、同学等也会对法律失去信心。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学生方面

校园暴力看似一种个别的、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具有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创伤,更严重的会造成孩子们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法律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

究其原因,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学生面临的学习、升学、就业等多重压力,教师对学生的暴行,学校对校园暴力事件处理、简单粗暴等,都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

在竞争激烈、信息庞杂、消费多元、家庭结构失调的现实生活中,社会对校园的影响日益加剧,不可避免地使之在一定程度上烙上了成人社会的某些阴影,学生纯洁的心灵留下一些灰色的空间。某些家长“有钱便是娘”“有权决定一切”的言传身教,“惯子如杀子”的溺爱,单亲家庭薄弱的管教和心理疏导;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熏染,社会小青年的滋扰,学校监管不力等,都是造成校园风气不正的原因。轻者如作业、班干部贿选、请客送礼、吃喝玩乐;重者则发展成拉帮结派,崇尚校园暴力,甚至酿成悲剧。

中小学生往往面临着学习、升学、未来就业、经济比照、人格贬低、被孤立、被强体力者欺负、校园内帮派势力、家庭及社会暴力等多重压力,而他们本身又具有好奇、敏感、心理褊狭、好占上风、爱模仿的性格特点。当受到班级小霸王、“少年黑社会”的欺诈、“剪径”后,不少孩子稚嫩的心灵不足以辨别事件的性质,不足以承受思想的重创。一方面自尊、自卑交织,不敢说与家长、教师;另一方面默默地将屈辱、“愤恨”发酵,将自身遭遇与影视情节相对照以寻找出路。当再次面对“”时,有的继续选择做“沉默的羔羊”,有的头脑一热,不惜“以暴抗暴”……当孩子们发现“暴力决定一切”的“黑道原则”可以解决矛盾和冲突后,哥儿们义气、“拜把子”,便顺势滋生,原来的“弱势人群”很容易地变成了“高危人群”。

2.教师方面

教师的心理健康不可忽视。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更为重要,没有身心健康的教师,就谈不上教育的进步。教师对学生的暴行不容忽视:最近发生的12岁小学生考试漏做题,教师指使同学殴打致残;上课说话令女老师生气,全班被喝令互相打耳光等,这一切,无疑使学生受到了身心伤害。校园暴力事件偶然发生,学校重视不够,处理软弱,也严重影响到了学生身心健康。面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有的校长重智轻德、息事宁人,教师睁眼闭眼,轻描淡写,不仅使教育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及形象严重受损,而且也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了阴影。

三、校园暴力防治的具体措施

1.家庭

家庭功能的健全发挥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保证未成年人树立良好人格,顺利完成社化过程的先导。校园暴力的家庭预防应做好以下工作:(1)父母应言传身教,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地做孩子的表率,以免对子女产生消极影响。(2)父母应以科学、文明的教育方式教育塑造子女,既不能一味迁就、过分溺爱,也不能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更不能打骂相加,实施家庭暴力。要尊重子女的人格,培养其健康的心性。(3)父母要经常引导孩子、关心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使其有一个民主、健康、安全、和谐、幸福的成长环境。(4)父母要规范子女的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方法,学会正确地观察、对待社会事物,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力。一旦发现他们有不良行为,要及时纠正,遏制其继续发展。(5)父母还应该培养子女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使子女培养起高尚的情操,精力得到合理的释放。这些积极的爱好能强化子女的成就感和自尊心,建立起健全的人格,从而消除暴力隐患。(6)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提高家长家教水平,引导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健康成长。

2.学校

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阵地,自然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防线。为了把校园暴力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

学校必须转变智育为上的传统教育观念,应针对青少年的喜好和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内容,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建立健全的德育机制和标准化德育评价体系,真正将学校教育从应试教育转移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以生命价值、女生生理心理和防范暴力教育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还应充分依靠当地党政和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让学生自觉远离暴力。

关注教师心理,建立教师心理健康的社会支持系统。对教师的角色期望要合理,消除教师的心理失衡感,并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打造一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安排心理辅导教师,成立心理咨询室,定期为师生举办心理健康、心理保健等专题讲座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加强学校管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建立检讨奖惩制度;关注学生交友情况,开展帮教活动,保持与学生的沟通;健全校园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保卫组织,主动保持与警方的联系。

学校要通过家长定期联系会、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加强与社区、与工青妇等组织的联系,建成以学校为主导、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育人网络。

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学校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致力于培养高尚的校园精神和良好的校风,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这样,即使少数行为不端正的学生,也会自惭形秽。

通过灵活多样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分散学生注意力,规范学生行为,宣泄学生压力,疏导学生精力。有效地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提高思想水平,净化灵魂,规范自己的言行。

3.社会

社会因素是校园暴力发生的直接外因,社会对校园暴力的防治应担起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力度,同公安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解决青少年帮派问题,建立防治校园暴力的专门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使政府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功能互补,形成防治校园暴力的合力。

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机制、预警监测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导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快预防青少年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推动地方党政领导进一步的关心重视,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水平。

教育体制的改革要加速进行。应重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大对教学设备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促进教师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力求不同素质学生的合理分配,尽量减少因学校设施、教师水平、学生素质较差的“第三世界”学校的数量,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特别是重视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学生的社会保障,从源头防范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坚决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局面,净化社会环境,整顿文化娱乐场所,抑制暴力文化传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增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多建一些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设施,使其有释放充沛能量的地方,减少青少年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场所的可能性。

社会公益团体如妇联共青团或其他社区团体应帮助破碎家庭孩子,帮助问题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矫正其不良行为,端正其不良心理等。

社会还应加强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以便为政府决策和家庭与学校教育提供指导以及设立专项基金资助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建立因校园暴力而受损害的家庭的法律救济。

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级教育防范网络。面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严峻事实,防范校园暴力,已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级教育防范网络,是防范校园暴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应优化校园育人环境,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常规管理,用积极向上的群体心理气氛、舆论导向约束规范学生的行为。各职能部门应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要做到三者联动,不仅要一致行动,向学生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起强有力的社会、学校、家庭三级教育防范网络,才能更好地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

第8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冷暴力”;教师师德;师生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09-009-01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文关怀更加贯彻人心,同时也贯彻于学校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学校工作的主要任务的呼声越来越高。教育体罚逐渐淡出了教学舞台,但是随之而来的一种隐形教育手段越来越发挥着主要作用,尤其是在小学校园里更是屡见不鲜。对于这群等待通过教育来塑造人格、传授知识的小学生来说,其危害是相当严重的。这种教育手段就是小学校园“冷暴力”。

一 、校园“冷暴力”的涵义及表现

1、“冷暴力”的涵义。对学生施加精神压力,让学生精神受到伤害,这种现象被社会学家称为“校园冷暴力”。进一步说,校园“冷暴力”行为是暴力行为的一种,但相对于通常的暴力现象而言,“冷暴力”不是通过殴打等行为对学生进行体罚来解决教育问题的,而是通过冷漠、轻视、放任、疏远、孤立和漠不关心等行为使学生心灵上和精神上受到伤害,进而达到教育目的,因此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伤害力度。

2、小学校园“冷暴力”行为主要表现。在教师与学生的交往过程中,有些教师对学生某些不符合自己心意的行为所表现出的厌恶情绪,以至于对学生谩骂、冷嘲热讽和漠不关心,例如:把学生的作业分成等级,致使学习差、表现差的学生的作业往往比学习好的学生作业多几倍;有些教师根据学生的特征给学生随意地起绰号,并在课堂上当着全班人的面称呼学生。

二 、校园“冷暴力”的成因分析

小学校园“冷暴力”现象的滋生和发展,与当今社会和家长对学校升学率和学校教学成果的关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就导致教师更加关注学生成绩,更加关注学校升学率。把自己学生的成绩作为衡量自己教学效果的唯一尺度。从教师的角度分析,有三个重要原因:1、师道尊严,片面的学生观。 2、缺乏关爱,片面的师生观。3、教师技能差,片面的教师观。

三、小学校园“冷暴力”的解决对策

教育教学是学校必须履行的义务,教师的态度和方法往往决定着教育的效果。只有用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现象,才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能使教育事业充满活力,才能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

1、平等对待,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生和教师一样,在地位和人格上都是独立的。每个学生有着和别人不同的性格、观点和看法,有着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情感表达方式,教师要学会尊重他们的认知,能够换位思考,学会与学生共情,近而产生共鸣。因此,教师应树立平等的教育观念,不能把教师的意识强加于人,要用正确的方法听取学生好的意见或建议。其次,教师身为示范者,要平等的对待学生,而不是盲目的偏向学习好的学生,同时也要教导学生学会尊重自己的同学,关爱同学,有利于培养团体合作意识。在这方面,学校加强德育建设也是必要的,创造良好的德育环境,不断更新陈旧的德育内容也是必须实施的。加强德育建设,不仅能够辅助智育和其它各育的发展,也能让学生在学校里习得应该掌握的知识,更让学生学会做人。

2、 实施仁爱,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教学中要用教师的爱心去感化学生幼小的心灵,让学生的生活充满阳光。没有爱心的教师充其量只是一个“教书匠”,因此,用教育中的仁爱去缩小师生间的距离,拉近师生间的关系,使师生关系变得融洽,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3、深化技能,更新教师观念。教师所具备的技能不仅包括教学教法的技能,也包括教师观念的转变和心理健康的培养。加强教师的技能培训,使教师的素质真正的得到提高,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更好的吸收宝贵的经验。

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心,国家法治体制的健全。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校园暴力是违法的,但对于相对隐蔽的“冷暴力”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仍有很大的空白。因此,在校园“冷暴力”方面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普及此方面的知识,约束、制裁教育冷暴力,真正做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教育事业有个更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鲁 潇.从教育“冷暴力”现象看中小学德育【J】.科教导刊,2012(2)

[2] 马晓春.交互主体论与师生关系重构【J】.队伍建设,2006(10)

[3] 闫二茹,陈丽玮。浅谈学校教育教学中的“软暴力’【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9(2)

第9篇:校园暴力相关法律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预防;德育;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621;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5-0012-02

所谓校园暴力,就是对校园师生身心造成重大伤害的暴力行为。生活中,它离我们似乎比较远,但是只要在媒体上出现,便又离我们很近。它严重影响了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给学生身心健康及校园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文章对新形势下预防校园暴力的策略进行相关研究。

一、校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

近年来,校园暴力逐渐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残忍化等趋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校园暴力有如下的表现形式。一是校园内的隐性微小暴力,比如经常对同学吐唾沫、辱骂同学、用手拍打、用脚踢等。二是“突发身体伤害”暴力事件。施暴学生大多为“问题学生”和“辍学流失学生”,有时表现为团伙施暴。三是校园周边环境不安全,存在“不良青少年在学校附近殴打学生”的社会暴力事件。

(1)教育责任:学校需要认真反思。大多数教育工作者每天都在课堂上渗透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如何做人,教育学生感恩社会、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以及与人为善、帮助同学、注意安全。但是,单调空泛的说教效果不太理想。平时,教师们忙于钻研课堂教学改革,忙于备课批改作业,忙于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检查,而对学生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的关注不够,未能有效促使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2)家庭责任:家庭教育问题突出。多数施暴者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家庭教育的缺失造成孩子内心的道德意识、控制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非常差。家庭教育的问题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家庭结构缺陷,单亲家庭或是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孩子与家长缺乏沟通,导致心理不够健康。二是家庭缺乏和睦,孩子冷漠、压抑、孤独,容易冲动。有关研究显示,不被重视的孩子和经常遭到虐待的孩子,在成人之前实施暴力行为的可能性要高于同龄孩子。三是错误的教育方式影响孩子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方式,特别是父母溺爱型、专制型、放任型的教育模式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各种不良的家庭教育,造成部分孩子不愿诉说内心的委屈,默默忍受,长此以往,形成心理上的偏执和性格上的孤僻,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同时也有可能变为施暴者。

二、预防校园暴力的相关策略

(1)学校的责任在于预防,主要措施是“教育、管理和关爱”。预防校园暴力,学校是主阵地,重点要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管理方面,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课间管理,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管理。同时,要重点做好问题学生和弱势学生的关爱工作,消除校园暴力的主体和对象。1)重点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法律知识进课堂,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校园普法剧”“模拟法庭”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来打好基础;第二层是严肃校规校纪,在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之上,开展智慧的惩戒教育,让学生从小有明确的是非观念,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内化为纪律意识;第三层是引入司法部门开展现身说法的教育,让穿着警服的司法人员进校园给学生讲实例,让学生体会到违法行为不可触碰,对法律产生敬畏感。2)关爱问题学生和弱势学生,将校园暴力消灭在萌芽期。预防校园暴力,最重要的是抓好施暴者的教育、受暴者的爱护工作。一是学校建立问题学生信息库,设立班级、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三级关爱体系,时常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关爱、扶助,并重点教育他们“做一个不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引导他们感受被欺负同学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乐于帮助同学,正确认识友谊的含义,做一个阳光健康、受人喜欢和尊敬的学生。要经常开展主题班队会和专题体验教育活动,并安排一些服务类工作让他们去做,时间久了,他们便会成为同学们眼中可爱的人。二是对校园发生的欺凌事件要及时记录,并通过布置学生写心情日记的方式和每天早晨班干部向教师汇报班里动态等做法,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3)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特殊的家长,会带出特殊的孩子。在家长学校,通常只是用集体讲授的形式进行说理式教育,效果不佳。每个班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家长,其语言和行为方式可能有时比较极端,教育也不得法。因此,教师可利用QQ群或微信圈,以文字、图片、视频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教育引领。一方面,通过表扬优秀家长,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将存在的教育问题客观地指出来,提醒家长修正自己的教育态度。还可以组织学生和家长在信息群开展“拼爹”之类的专题讨论活动,并在班级里开展拼家长有多关注孩子、拼家长多有才气、拼家长多么支持老师的工作等活动。这样的活动,能很好地引导家长交流情感,传递民主的教育方式。与此同时,信息化的快捷方式也可让家长及时将心中的情绪宣泄出来,及时化解矛盾,优化亲子关系,形成正能量。

(2)家长的责任在于“呵护”,主要措施是“表率、引导与沟通”。1)用温暖的家庭环境呵护孩子。一是杜绝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影响着孩子的暴力意识;二是单亲家庭的家长一定要更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关注孩子日常情绪和在校表现;三是父母切忌在孩子面前发生冲突,要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四是家长要审视并矫正自己的教育方式,引导孩子用和谐友爱、宽容大度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培养孩子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让孩子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力。2)用榜样与沟通的力量呵护孩子。首先,家长要给孩子做好表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的模仿对象,所以,父母以身作则是最重要的。在家里要重视教育方法的终身学习,要多读书,通过言传身教自觉做孩子成长的表率。其次,要多与孩子和老师沟通,掌握孩子的动态。要引导孩子学习如何理性地解决问题,面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则必须寻求同学、老师、父母的帮助。同时,还要教育孩子不去欺负其他同学,要用爱心与人交往,这也是对自己孩子的一种保护。3)家长要严格控制孩子对网络的使用。要随时掌握孩子的网络使用状态,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严防学生效仿虚拟网络中的一些暴力行为,严防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进入孩子的视线,并教会孩子辨析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3)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护”,主要措施是“法治保障、实施关爱”。1)优化学校警务工作站职能,保护好校园安全。一是政府要积极保障校园安全,重视“一键报警”设施是否畅通。学校是弱势群体,是人员密集场所,每所学校都必须有畅通的“一键报警”设施,保障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二是加大对闯入校园实施暴力行为者的惩治力度,凡进入校园殴打师生者,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处理,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三是完善立法,加强对施暴者的惩戒。通过修法、释法或制定“校园安全法”,形成一种威慑力。2)建立社会关爱体系。家庭教育若出现问题,仅靠学校开展“家长学校”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政府来进行解决。可设立“家庭教育爱心基金会”,启动“家庭教育提升计划”;还可由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学校进行配合,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针对“特殊家庭”“问题学生”的关爱活动。通过“阳光你我他”普查活动,广泛关注各学校心理不健康的学生,积极寻求多种方式化解他们心中的矛盾,确保学生都能遇事冷静,做一个团结友善、积极向上的好学生。

三、结束语

有效地控制校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结合对部分学校的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走访,分析校园暴力的成因、特点和危害,有针对性地研究预防校园暴力的对策。认为学校的责任在于预防,主要措施是“教育、管理和关爱”;家长的责任在于“呵护”,主要措施是“表率、引导与沟通”;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护”,主要措施是“法治保障、实施关爱”。

参考文献:

[1]季成叶.预防校园暴力:一项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7(03).

[2]吴桂翎,辛涛.校园暴力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中国特殊教育,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