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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法教学案例精选(九篇)

认知法教学案例

第1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 经侦 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邵贞(1979- ),女,江苏盐城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刑法、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江苏 南京 210023)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2-0152-02

经侦教学具有学科基础理论涉及面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及重视动手能力培养等特点,应重视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案例教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法在经侦授课中被普遍采用,有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思维,提高学生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对学生观察事物、分析案件、处理突发事件及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均有明显作用。

一、案例教学的概念及分类

1.案例教学的概念。案例教学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最早被运用于法律教学,后被广泛应用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定义,学者说法不一。哈佛工商学院曾将案例教学界定为一种教师与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对象和重要参与者,依托基础知识点,选取典型案例分步骤、有层次地开展的一项基础教学活动,它是传统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延伸,旨在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进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是教师为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课堂理论教学质量及检验理论教学成果而设计的围绕案例展开讲授、互动讨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及教师点评等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统称。无论哪种定义都认可案例教学法具有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的作用,认为案例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是所有行为学科、应用学科中普遍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就经侦教学而言,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师结合具体教学情境,选择和引入经侦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对案例进行阅读、分析和探讨,从而培养学生的经侦思维和经侦意识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总和。

2.案例教学的分类。学者关于案例教学分类的观点也不尽相同。林维业认为,案例教学主要可以分为六种,即案例讲解式、案例播映式、案例讨论式、案例实验式、案例模拟式和案例研究式;宫路则指出,哈佛的教学经验通常将案例教学分为问题评审型、分析决策型和发展理论型三类。结合经侦课程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在经侦教学过程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操作模式主要有三种:案例讲解法、案例讨论法和案例模拟法。

第一,案例讲解法。传统授课过程中,教师通常以知识点为框架,通过理论讲授的方式进行讲解释义。为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常会选用某个案例适当讲解以引出或说明某个知识点,这便是案例讲解法。在经侦授课中,这种方法被普遍采用。如在讲解集资诈骗案件的认定与侦查时,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开展集资行为是认定该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必须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准确对行为进行认定。传统理论授课方法不易使学生理解、掌握并引起共鸣,可通过案例讲解法选取当前发生的热门案例对集资诈骗中的“不特定多数人”要素进行阐释和印证,将“不特定多数人”这一抽象概念置于一定的情境之中,使之具体化,让学生对这一问题产生感性认识,正解理解和把握集资诈骗认定中的界限,最终达到真正掌握课堂理论教学的重点、难点,进一步理解和牢固掌握经侦理论知识的作用。

第二,案例讨论法。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通过选取某一典型案例并对其关键性问题进行归纳,而后组织学生围绕案例针对关键性问题展开讨论的教学活动。这种方法在经侦授课中使用率也较高。通常两种情形下可采取此教学方法:一是为引出某个重要的知识点而组织学生开展讨论,往往此类知识点在教学内容中属于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为检验过去所学知识,加深学生对已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并通过讨论的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经侦理论分析具体案件。如在洗钱犯罪案件侦查的讲解过程中,可以精挑案例、合理设计,引导学生对洗钱犯罪的主观“明知”问题进行讨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认识“明知”内容,把握在侦查过程中如何证明行为人的“明知”状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证据规格如何等。通过这一系列设计与讨论,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认真思考,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认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和实际办案能力。

第三,案例模拟法。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教学方法最接近于哈佛案例教学,实质就是一种全真模拟办案。教师通常会选择一个合适的典型案例,通过合理地再加工和编排,要求学生按照给定的案情和办案条件,结合实际办案流程进行模拟办案。由于经侦案件的复杂性和教学条件的有限,这一方法运用并不多但并不代表在经侦教学中毫无用武之地,通过合理挑选案例、精心设计环节仍可在经侦教学中使用这一方法并达到良好教学效果。如在讲解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时,可选择当下高发常见的典型合同诈骗案件,精心编排、设计,分配角色、准备角本、设计场景、准备道具等,通过小情景剧的形式展现案情,并组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模拟办案程序各环节,侦查办案。这样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最高、锻炼程度最大,对学生巩固经侦理论知识、提升综合办案能力的作用也最为明显。通常,在模拟演练过程中学生会发现过去所学知识的不足,主动寻求解决办法;模拟演练结束后,通过学生反馈可看出案例模拟法对提升学生的侦查技能、巩固经侦理论知识大有裨益。

二、案例教学在经侦授课中的作用和价值

教学实践证明,在经侦授课的过程中运用不同形式的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记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也有助于教师发现理论教学的不足,实现教学相长。

1.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方面,经济案件藏身于大量的经济事务之中,需要学生有丰富的经济知识与社会经验,引入案例的形式可让学生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生活有更多的认识和体验,达到拓宽知识面、开阔视野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案例讨论法和案例模拟法中,学生要做大量课下工作,包括查阅资料、整理课堂发言讲稿、及时记录不同意见、对不同观点提出质疑、摆事实讲道理、对己方观点进行陈述并详细说明理由与依据、对办案环节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要进行制作与整理、对重要的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实部分要通过合适的方式予以固定和呈现等。在此过程中,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查询检索能力、证据提取和固定能力等均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2.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常案例都经过授课教师的精心选择,较为形象生动,有具体的人物和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扣人心弦的办案过程,与专业课相对抽象、枯燥的概念和原则相比,更容易引起学生关注、调动起学生学习兴趣,从而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求知欲,提高学习效率。

3.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切实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最终是为理论教学服务的。案例讲解法、案例讨论法、案例模拟法均是因有更生动的展现方式、更具体的呈现内容,使得学生在对理论知识点的把握上理解更深刻,记忆更准确、牢固,摆脱了过去一味地死记硬背,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活学活用,大大提升了课堂教学的效果;另一方面,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尤其是学生参与程度较高的后两种案例教学模式中,对学生提出更高要求,“逼迫”学生不断巩固过去所学知识,主动弥补知识盲点和薄弱环节,以用促学、以用促记,最终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来促进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4.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如何在有限课堂时间内“授之以鱼”又“授之以渔”是每一位教师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程度高、教学互动性强,学生不再是“填鸭”的对象,而成为课堂教学的积极参与者,这种角色的转换不仅有利于学生参与意识和创造精神的培养、潜能的发挥,也有利于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意识,形成和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5.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切实提高实际办案能力。传统教学更强调知识的体系性,教师在课堂讲授过程中难免为顾及知识结构的体系性和完整性而减少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忙于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灌输”“填鸭”;而案例教学更为重视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教学特别是模拟教学法的运用,让学生全真模拟办案,按照实际的办案工作流程,全程介入、亲力亲为,其接报案能力、案件审查能力与侦办能力、卷宗制作能力、指挥能力等都得到锻炼和提高。

6.案例教学有助于教师发现理论教学的不足,实现教学相长。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案例讨论法的运用过程中,教师往往能从学生对案例的讨论、分析、争辩中发现亮点,某些问题可能是过去未曾关注或思考的环节,在学生讨论中这些问题被提及或放大,促进教师对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研究与探讨,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

三、案例教学在运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案例的选择。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是案例,所选用的案例质量直接决定案例教学的成效。要想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目的,所选择的案例应具备真实性、启发性、针对性、时效性、代表性、综合性和多样性。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就是指所引用的案例不能是虚构的、编造的、假想的,必须是来源于经侦实践的真实发生的案件;强调案例的启发性,就是指所引用的案例应有利于激发学员对其产生兴趣和思考更深层次问题;强调案例的针对性,是指所引用的案例既要密切联系经侦专业实际,紧跟经侦工作发展趋势,解决经侦工作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又要与教师所讲述的知识点紧密关联,案例引用可达到引出或论证课程中的理论观点作用;强调案例的时效性,是指所引用的案例不能太旧、太久、太过时,应当是最近几年发生的案件,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体现出犯罪的时代特征和现代侦查手段与理念的变化;强调案例的代表性,通常是指所选用的案例必须能够突出反映经侦理论某方面的共性问题或覆盖经侦理论某个问题的重要特征,案例的运用能集中体现、揭示共性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够反映经侦工作中的普适性规律;强调案例的综合性,是指所选用的案例应涉及多种侦查措施与手段的综合运用,所反映和涉及知识点也应是多方面知识内容的整合,只有具备这一要素,才能保证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的体系性和知识运用的整体性;强调案例的多样性,是指所引用的案例既要有已有确切答案的案例,也要有争议较大、尚无定论的案例,既要有成功侦破的案例,也要有在侦查过程中遭受挫折的案例。实践证明,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错案的运用在某种程度上更能达到发人深省、启发思维的作用,能促使学生以科学的方法去分析案情、处理案件,培养实事求是的作风。

2.教学过程的设计。与传统授课形式不同,案例教学在授课内容、方式和程序上也有特殊的教学设计要求,能否取得预期教学效果与教学过程的精心设计有紧密联系。在案例讲解法中,教师主要根据所要讲授的理论知识选择合适案例,在厘清案情的基础上对所要讲解案例的内容和讲授环节、方法进行设计,既要达到运用案例引出或论证理论知识的作用,又要防止拖泥带水的长篇大论;在案例讨论法中,教师应重点对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包括指导学生进行有重点的课前准备、学生分组、设计案例的介绍内容、归纳案例的重点问题或争议焦点、组织学生围绕案例所提出的重点问题或争议焦点进行集中讨论。在此过程中,既要注意做到学生广泛参与、代表集中发言,又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启发学生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最后教师要进行总结评析,对学生的讨论最后给予评判、总结,肯定学生在讨论中的积极表现和正确观点,并对讨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原因进行剖析,对不完整、不准确的地方给予补充和更正;在案例模拟法中,前期教师主要工作是选择合适的案例,精心编排和设计,准备脚本、设计场景、分配角色、准备道具、组织排练等;中期教师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模拟办案程序各环节侦查办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后期教师的主要工作则是对学生的办案成果及办案质量进行点评,肯定其成绩,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3.案例教学不能替论授课。案例教学固然有其优势,但也要避免走向另外一个极端,绝不能用案例教学替代系统理论授课。案例教学是方法、手段,理论知识学习才是目的。包括经侦课在内的任何一门课程学习都有其自身的知识体系,只有系统性的课堂教学才能帮助学生建立对该门课程的完整严密系统的知识结构和体系。因此,从教学方法上来讲,应以系统讲授为主、案例教学为辅,适度运用案例教学法辅助理论讲授,而不是本末倒置;同时,案例内容一定要与讲授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将知识点融入其中,使学生通过案例学习新的知识点或复习已学知识点,绝不能以讲故事作为案例教学活动的结束点。

[参考文献]

[1]黄新宇.浅析案例教学在公安教育中的意义与实施[J].公安教育,2014(1).

[2]林维业.侦查专业案例教学模式探析[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8).

[3]关秋,陈梅.案例教学的理论研究综述[J].教育与职业,2011(20).

[4]袁小萍.经侦专业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4).

第2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现状调研

案例是随着案例教学法的研究和普及,被人们所熟知的。案例教学是指将案例应用于教学,通过师生的讲授-讨论-分析-总结-阐发等过程来提高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及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1870年,哈佛大学首次将案例引入法学教育。1920年,哈佛大学开始调查、编写教学案例,并进行试用。80年代,案例教学开始引入我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就案例教学功能,与讨论会、课堂讲授、模拟练习等9种教学方法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案例学习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居首位,知识的讲授和接受、储存方面居第二,端正学习态度和培养人际关系能力居第四。欧洲议会商业教育会对不同教学方法对学生能力培养能力调查后,也认为,案例分析在培养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方面特别有效,在培养学生主动性、决策能力方面比较有效。国内教学案例运用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与传统讲授教学相比,来谈案例教学的特点;(2)关于案例教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3)案例教学过程及操作策略的研究。但是研究对案例自身的介绍相对较少,对案例的一般规定性的介绍,也往往与案例的运用脱节。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多涉及法律、道德、哲学等方面,案例运用较多。案例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有效运用,能使课堂教学生动有效,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使学生的思维品质得到优化,实际操作能力得到提高,能够让学生在感悟中实现理性飞跃。但是在案例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理念不清、案作例用、案理分离和案评单一等问题。如何从案例的自身功能去发挥案例的作用,根据案例自身的基本要求,依据案例选取的基本原则,运用案例进行教学,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很薄弱。因此,调研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师生对案例的看法与实际的教学行为为例,拟从案例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时间、师生角色、质量与作用、与其他教学方式关系的四个维度,从实证的角度对师生的案例认识和教学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一定的量化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找出原因所在,并有效地对教学进行改进,力求为培养师生正确的案例观念,以及良好的教学行为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1调研情况

笔者采取立意抽样方法抽取我校540名学生,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表包含以下内容:(1)案例运用时间,如所用频率、时间段等;(2)师生角色,如运用案例教学时承担的是主导者、促进者或参与者等;(3)案例评价,如对案例态度、作用、质量等的认识;(4)案例与其他教学方式的关系等。发放调查问卷540份,回收537份,回收率为99.44%。其中,有效问卷526份,有效率为97.4%。调查结果显示:有47.72%的教师经常采用案例进行思想政治课教学,案例所占教学时间20%~80%的为81.37%,其中20%~40%的为33.65%;对思想政治课教学案例的评价中,喜欢并支持的为82.32%,认为提供案例质量较好的为41.06%,认为案例学习对自己帮助最大的依次为提高思维判断能力74.71%,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72.81%,调动了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72.05%。对师生在案例教学的角色认知中,有45.82%的学生认为学生是促进者、主导者,教师是参与者。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式的关系中,有83.08%的学生认为案例学习可以使掌握的知识点记忆长久,71.48%的学生认为教学应以普通教学为主,案例教学为辅。

2讨论

2.1存在的问题

(1)理念不清,难以体现案例运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整体目标。案例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境的客观描述,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时空性等特点。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指导学生根据基本原理和概念,关照案例,展开分析、讨论和交流,进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整体目标上,以案例为载体,培养学生系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是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观教育的三维统一。调查显示,14.07%的学生认为学习知识比普通教学更容易接受,83.08%的学生认为掌握的知识点记忆长久,71.48%的学生认为教学应以普通教学为主、案例教学为辅,和大部分教师认为运用案例可以增加理论课的吸引力、趣味性,仍然是侧重于传统授受式知识教学目标,而忽略了思想政治理论运用能力和价值观的提升能力,难以达成三维目标的统一。(2)案作例用,难以发挥案例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价值观培养作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师生往往容易混淆了运用案例和举例的教学方式,简单认为,案例不过是一个例证,是对要传授知识的一种说明。误把案例当作举例,把案例的运用当作了演绎或者说明理论而不是为了发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不是借助案例来完成。教师在举例中居于主要地位,学生通过例子被动认识理论,有近2%的学生认为对知识掌握程度与其他教学方式没有区别,有5.51%的学生认为对自己没有帮助,有37.26%的学生认为教师是促进者、主导者,学生是参与者。案作例用,并未变学生的客体地位为主体地位,并未实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目标。(3)案理分离,难以提升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品质。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案例,相对于教材中抽象的理论知识,因其具体生动,更容易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然而师生往往过于侧重案例的趣味性、吸引力,忽略了案例的思想性、理论性。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面;教师就事论事地分析案例本身,容易忽视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引导性。案例分析缺少时代背景、社会意义,难以揭示案例所包含的普遍结论以及对学生生活的现实意义,不能体现知识能力情感的关联性,结果导致学生能力培养和觉悟提高成为无源之水。调查显示,对待案例教学的态度,不喜欢不支持的占6.46%,持无所谓态度的占11.22%,有3.61%的学生认为案例学习对自己没有帮助,2.85%的学生认为案例在促进知识掌握程度上,与其他教学方式没有特别大的区别或无所谓。(4)案评单一,难以符合发展性评价体系的要求。对案例的评价侧重于知识教学,忽视能力培养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生成;墨守唯一标准答案,忽视多元化思维交流碰撞的生成。缺乏案例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知识关联性,难以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学生的基本情况,没有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降低了案例教学的质量。只有19.58%的学生认为提供教学案例质量很好,有38.04%的学生认为一般,近1%的学生认为较差。

2.2原因分析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转变的困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承担着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案例运用,传授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培育学生相关思维和职业技能,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客观真实性、较强的综台性、深刻的启发性、突出的实践性、学生主体性、过程动态性和结果多元性等特点。因此,案例生成“多元价值取向”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一元价值导向”要求存在差距。传统的讲授教学一直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因其存在诸多弊端而屡遭诟病,教学案例的运用虽然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讲授的不足,但与思想政治课程目标和教学实际有一定的差距。调查中37.26%的学生认为教师是促进者、主导者,学生是参与者。有的教师也没有完全克服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的观念,从案情的介绍、问题的提出、分析的展开、结论的得出以及时间的把握等方面,均受控于教师,要求学生回答出标准答案。这就难以增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更谈不上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新性思维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2)对案例本质认识片面。在实际的案例运用中,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认为就是案例加理论的描述或说明方式。或先讲理论,然后举出一些案例加以印证;或先举事例,后讲解概念和原理来说明、解释。事实上,前一种方法是举例,举例对于学生理解记忆能力很有帮助,难以形成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更谈不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后一种仅仅是导入教学的一种手段或形式而已,引起学生注意或兴趣,但容易架空理论。还有的教师排斥传统的教学手段,在课堂上给学生提供大量案例,忽视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理论关照案例的联系。(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知识结构存在盲区。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在案例运用过程中,不仅需要案例所指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需要教育性知识及实践性知识。案例就是一种问题情境,案例运用就是设置内涵有理论导向的问题情境。在案例中,以问题为中心,汇集问题表征,指向问题解决。教师不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案例运用方法作进一步的改进,是教师缺乏教育性知识的指引;教师不能把理论与案例及自身生活经验融合,赋予案例与经验的个别意义,并升华为一般理论,是教师缺少实践性知识的根基。(4)发展性评价难以全面落实。中小学以分数和升学率为主的评价制度,使传统的思想政治课教学过分强调知识的记忆,狭隘地认为运用知识就是提取记忆。知识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能力、情感、态度等价值成为附属的、次要的,乃至不需要活化的案例,增加趣味性和吸引力,但容易忽略案例中所隐含的理性知识,致使情感道德价值观失去生成和发展的引领,从根本上失去了理论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观照,形成虚泛或苍白无力的情感道德价值观。

2.3应对措施

2.3.1转变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案例多元价值生成的耦合案例运用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在于使学生学会探索知识的形成;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更新,它生成着价值和意义;其目标是不以终端结果为满足,而是发现新的生长点,并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思想政治课教学目标是理论传授、能力培养、价值观教育三维的统一,教学案例的运用必须围绕和实现这一目标。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学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的要求,既要向学生传授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让学生抓住理论体系的精华和灵魂,教学案例蕴涵理论,并为案例分析提供理论指导;又要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归纳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意义,内化为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思想道德修养,外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案例的运用,让学生在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和自己思想实际问题过程中,自觉建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3.2强化案例研究的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指人们在已有理论和客观事实的背景基础上,能动地选择一种理论关照一个现实问题,或由现实问题指向已有理论。已有理论和客观事实之间的矛盾,亦或是客观事实与已有理论之间的矛盾,是作用于某种特定环境中的主观意识的产物,具有更强的意识能动作用和行动者的阐释因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把问题或问题情境寓于案例之中,案例探讨获得的知识不仅仅是事实知识,而且还有对事实的解释。问题成为案例学习内容的载体,问题的解决过程便是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获得过程。所以,任何一条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案例,都不是率性而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案例更是概念、方法、态度三者的综合,和对命题或理论研究过程的理解。由此看来,案例所蕴含的问题必然具有相当的真实性、一定的开放性和与课堂教学目标的关联性等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在运用案例过程中,时时具备问题意识,处处创设问题情境,不断使学生产生认知冲突,激发学习的强烈愿望,形成学习的内在动机,讨论基本概念或原理的发现历程,在探究案例的过程中经历独特感受,形成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2.3.3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师的知识结构是专业理论与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是以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教育性知识包括学科教学法、一般教学法、课程知识、条件性知识等,实践性知识是指教师在具体的研究和教学实践情境中,通过体验、沉思、感悟等方式来发现和洞察自身的实践和经验之中的意蕴,并融合自身的生活经验以及个人所赋予的经验意义,逐渐积累而成的运用于研究和教学实践中的知识及其认识。借助案例,糅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理论知识与教育性和实践性知识,使教师逻辑思维结构由书本转向问题,在案例、理论与问题的交互中,形成教师知识结构在专业理论与教育理论、实践经验协调发展的整体性,随着社会形势变化吸纳新信息的开放性,预见新成果的前瞻性,和自主获取传承与创新的发展性。2.3.4完善案例的发展性评价体系(1)需要理论指导下的冲突。引发学生在已有理论或经验的基础上,讨论案例在教学中的价值,它指向一个什么理论。(2)要能理性做出决定。学生从案例参与者的角度来思考如何采取行动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并回答为什么。(3)案例要简洁、典型。事实太多容易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冲淡案例的主题,要尽可能涵盖一般性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华洲.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第3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以学员为主体,引导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对来源于现实生活、具有潜在价值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促其准确掌握教学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的引入,在教学中得到广泛运用,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此,我们通过实践与探索,认为将这一教学法引入教学是非常必要的。

一、在任职教学中引入案例法的必要性

(1)有利于促进教学观念的更新。以往教学过分强调知识的确定性和普遍性,重视分析和抽象;轻视认识的能动性,忽视已有的认知能力和经验;课堂教学以教材、以教员为中心,以讲授为主。传统的教学严重的束缚了人们的头脑,使得教学改革难以深入。案例教学法重视知识的双重性,强调认识的能动作用,展现了以学员、以学习、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方法的生命力,打破了传统教学理念的束缚,促进了教学观念的更新,进一步深化了教学改革。

(2)案例教学的引入有利于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提高。传统的教学对于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目的的任职教育教学其结果恰恰相反。案例教学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强调学员的主动探究和主动发现,展现了现代教学思想和方法的活力,为教学方法的改进提高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所以,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无疑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契合点。教员通过案例――精心挑选的来源于实际的具有典型性的真人真事,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架起了桥梁。

(3)案例法的引入有利于促进教员和学员之间的关系。教学不仅要求学员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帮助学员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教员围绕学员关注的各种问题选择案例,在课堂上让学员参与讨论和分析,这能有效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学员在教员的指导下,运用已学的知识去正确分析案例,这样有利于学员学会学习,提高综合知识;有利于增强教学互动,促进传统教学方式的改革;有利于提升教员的教学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4)有利于积累职业经验。任职教育要求教员既要有渊博的知识和技能,又要具备解决现实问题的经验和智慧。但在传统教学中,概括化的知识是课程的核心内容,知识与具体情境相脱离,而依靠有限的部队实践去积累实践经验,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案例教学为教员提供了经常性的深入实际、研究现实问题的机会,成为教员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不断提高职业素养的平台。

二、案例教学法在任职教学中的具体实施

(1) 精心选择案例。案例教学关键在“案例””,因而“案例”的挑选尤为重要。案例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组成,“起、承、转、合”作为各类文体在篇章结构上的大致规律,对案例也是适用的。通过选择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强的案例,学员们也会感兴趣,教学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充分作好课前准备。案例教学法通过以案例形式反映实际的问题来夯实理论知识。它注重对思维过程的研究和能力的培养,因而无论教员还是学员都必须认真准备,这是案例教学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在教学开始时,教员应提前将所选案例分发给每位同学,要求学员积极思考,并自行组织小组讨论,在思考、讨论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或提出问题,做到上课有备而来。

(3)做好组织引导工作。案例教学要打破传统教学理念,树立以学员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重在发现的教学理念。通过激发和挑战学员原有的知识经验,并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支持。尤其是进入讨论阶段,讨论的目的是让学员从事实中引伸出观点,从某一结论中获得更多知识、提升能力。案例教学在辩论中经常可能出现学员认识模糊或偏离主题的情况,这就要求教员善于抓住时机,恰到好处地控制辩论的主题和情绪,启发和引导学员围绕案例积极思考,澄清模糊认识,形成与教学内容相呼应的完整的认识或正确倾向。

第4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论文摘要:中等职业教学校《法律基础知识》课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要注意恰当使用案例。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要注意案例应用于系统讲授相结合,案例教学要与法规相统一,并精心设计案例的教学模式。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法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课课时较短, 一般为32学时左右。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一定要注意课时的安排, 所选择的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及教师对学生的引导都要充分的推敲,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发挥出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参考文献:

第5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中职会计教学;教学实实效

1.会计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宗旨,遵循教学目的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素材,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采用案例教学法,师生共同参与,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体现“学”为主体、“教”为主导的教育新观念。案例教学符合人的认知规律学习理论,认为人的学习是一个系列相关的认知过程,感知是认识过程的开始,是一切认识的源泉。案例教学法强调一切从调查开始,在教学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均要求学生从案例的实际情况出发,形成认识并研究问题,带着问题听老师点评,然后再实践以及加以运用。这正是一个实践--理论--实践的辩证的认识过程,这个科学的认识与学习过程,大大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所学的知识。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案例教学所选用的案例基本来源于实际工作或是实际工作的缩影,较为真实。案例具有一定的情节性,生动形象,对学习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习者的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对知识、理论的习和理解,也便于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有关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法。

(2)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关键在于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学习和掌握会计的有关处理技能,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在内的实际会计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历年来受到会计专业教学人士的关注。会计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把要掌握的理论和方法融入到案例中,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和研究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对所学知识的温习,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而与会计工作紧密相连的案例则无疑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大大提高。

2.会计案例教学法中案例选择的原则

会计案例的选择,应依据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和教学目的,以及会计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在选择会计案例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实用性原则:即教学案例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工作的实际,不能随意主观臆造脱离实际。

(2)典型性原则:即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会计与理财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会计与理财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

(3)综合性原则:即教学案例要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要过于简单。应有意识的选择一些有一定难度的案例针对这些具体、生动、形象的综合会计案例,可激发学生进行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和掌握,从而取得吏好的整体教学效果。

(4)理论性原则:会计案例要将固定的会计与理财基本理论和方法融汇于具体实际之中,以便学生掌握并善于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会计与理财实际工作的各种复杂情况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提出正确的处理措施。

3.案例教学法组织实施的具体步骤

会计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分析来阐述会计理论知识,把抽象的理论寓于生动具体的案例之中,同时提示学生思考,便于学生对会计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巩固。教师是会计案例教学法组织引领者,教学的效果大小与教师的关系密切,组织实施案例教学具体应遵循以下步骤:

(1)潜心钻研,精心备课。

首先,教师必须搜集、整理合适的案例,对案例所涉及的知识和理论有较深的认识;其次,在具体实施教学时,教师必须抓住时机,组织协调好;最后,教师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在案例讨论结束后进行企业收集会计案例素材。如在会计实务中,同一种业务,由于发生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发生在不同的企业,发生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中,其进行方式、程序、凭证格式、凭证传递流程、会计核算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差异。为此,在设计案例时,就必须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去异求同,以利于学生对问题认识的深化,收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准备工作教师应在课前将准备好的教学案例告知学生,让学生了解案例的内容,并要求学生查找一些必要的资料。

(2)讲究技巧,精讲案例。

讨论案例是会计案例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教师要设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紧紧围绕案例主题展开讨论。同时,教师还应讲究引导的方法和技巧,发现学生判断有误时,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行修正。传统教学手段是一支粉笔、一张黑板,单一的讲授式教学,会让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用会计案例教学,可引入讨论法、演示实验法、实习指导法、研究指导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师可以借助幻灯机、多媒体等先进教学手段,通过声音、文字、图像和演示等多种信息要素,形象生动地说明某个会计事项的操作过程及方法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3)总结案例,科学评价。

在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作出评价结论之后,教师要进行归纳总结,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指出会计案例分析和评价的重点、难点,并指出学生分析评价结论中的优缺点,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还可以提出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4.会计案例教学在会计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案例教学的优点所在就是能贴近社会,贴近实际工作,增强教学的吸引力,互动力,促使学生综合地、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出会计实务中的各种决策,设计出各种增收节支的方案,有效地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迅速转化为应用能力,但实施过程中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才能起到真正的实效。

(1)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

尽管案例教学优点较多,颇受学生欢迎,但案例教学法毕竟无法代替理论教学。因为案例分析是在学生掌握大量理论知识基础上,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假如只讲案例而不讲授理论教学,就会成为无水之源。因此, 会计课程的教学,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法从头讲到尾,也不宜整个课程全部使用案例教学。

(2)案例的筛选应突出中职的特色。

选择适合中职层次和特色的案例,这是教师设计教学案例的关键之处,设计会计教学案例主要考虑其实用性和适用性两个方面。?案例的实用性。作为教师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业去搜集会计案例素材,设计出符合实用性要求的案例。这也就说明会计案例题材来源于现实生活或者工作中存在的,而不是瞎编乱造和陈旧过时,否则,学生就学不到真正有用的专业知识,案例教学就会失去意义;案例的适用性。国外汇编的教学案例在培养层次和适用社会环境上与我国都有显著的差别,因此,我国在引进过程中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修正,特别在案例选编时,学者们一般都不作原版照搬,所以,在借鉴这些成功范例的时候,除了注意国情、体制的特点外,还应注意中职办学层次和特色的要求,难度不宜过高,,但实用性要强。

(3)正确处理案例教学和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

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应该懂得不同教学方法的优缺点,扬长避短,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应避免以下倾向:第一,坚持死守传统教学方式,拒不采纳案例教学;第二,认为案例教学是万能的,可替代其它教学方法,这两种倾向都有失偏颇。实际上,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目的,选择不同方法,并不是会计教学中的每一知识点都可采用案例教学法。

(4)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在会计案例教学中,应主张“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应从单纯的注重“教”向突出“导”转化,在讨论中教师应设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广开思路,积极发言,不断提出新的设想和思路。此时,教师应以学生姿态出现;同时学生要有敢于与教师讨论问题的胆量,做到教学相长。

“育才之路无止境,任重而道远”,高职会计教学改革必须以社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我国会计改革为依托,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国家企事业单位输送“精通技术、善于管理、懂得经营、敢于创新、勇于创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 案例教学及其在国内发展现状.中华读书报,2003.

[2] 郑文昭.试论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国成人教育,2006.

[3] 潘素秋.浅谈会计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江西科技师范院报,2004.

[4] 王春萍.案例教学在会计高职教育中的应用,会计之友,2007.

第6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法律课 应用

案例教学,是教师引用具体案例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不可缺少的教学方法。本文就案例教学法之于法律课的意义以及应用进行探讨,并指出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期对法律教育提供借鉴。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课上的意义

一是案例教学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学习过程不是一种被动或者简单的认知活动,这一过程必须通过学生自己的思维才能实现。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感性知识和经验时,应该给学生提供必要的感性材料。法律法规的条文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则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能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基础。

二是案例教学法能调动学生主动性。传统的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但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且其讲授内容具有绝对权威性。学生不能对老师的观点进行挑战,死记硬背所学内容,很难形成自己的观点。因此,传统的教育灌输模式下,学生主动性差。而在案例教学中,老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促进者,成了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案例讨论是由学生主导,是师生互动互评的过程,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知识的获得依靠学生的学习热情,而学习热情很大程度上源于教师创设的教学情境。教学中适时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其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

二、如何在法律课上运用案例教学法

一是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在传统法律课教学模式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我们应运用案例教学法改变这一不足,在课堂教学中建立起一种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的讲与学生的学有机结合的交互式教学模式。经过教学实践,收到了预期的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与学生都取得了进步。学生积极性提高、主动性大大增强,有利于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其学习成绩。

二是在课堂中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在课堂教学中,许多学生可以整段记背法律条款,而遇有实际案例材料就无从下手。当前的素质教育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这就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有了一定要求。法律课的试卷中单纯以知识的再现为目的的试题越来越少,材料已大量进入分析题和辨析题。许多学生害怕以考理解和综合创新能力为主的试题,其原因还是平时接触少,不知道如何从现象中找出症结。因此,在课堂上、教学中恰当运用案例,并对其分析,实际就是一种示范或演练,学生开始可能仅是模仿,但逐步练习就可以形成独立思考,通过对案例的仔细阅读,深入分析,就可以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好习惯,从而提高自己的分析、综合能力。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精心搜集典型案例。教学案例要有好的典型性,要起举一反三的作用,要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研究了解其他相关的案例,并能认识、掌握一个法律上的原则、原理。典型案例最能反映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形式,而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则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对应关系。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我们可以从各类开放媒体来搜索和积累自己需要的各种案例,同时应把搜集来的典型案例分类保存,以便备课时能够提高质量。

二是备课时要精心组织高质量案例。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因此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十分重要。高质量的教学案例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重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涉及的问题。另外,在案例的具体选用上要做到精挑细选,尽量选学生比较熟悉并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这样既可以节约课堂介绍案例的时间也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学生自觉参与到教学中的同时教师可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分析案例,可以节省课堂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三是具体运用上坚持案例教学和系统讲授相结合。法律课要求在教学中注重系统性。因为法律基础教学缺乏了系统性,内容就会显得无序,学生就很难获得系统的知识,对各部法律的理解就是孤立的、片面的。而案例教学存在着一种缺陷,即缺乏对基本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和讲解。因此,要坚持案例教学与系统知识传授相结合,使学生的法律意识从形象的感观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同时体会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从而激发其学习热情。

综上,我认为在法律课上应正确地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帮助教师掌握教学规律,提高对教学创新的认识,以适应新形势下教学的需要。这样能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律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崇敏.法学实践性教学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 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8)

第7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一、刑法教学案例的选择标准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平台,没有好的案例做支撑就不会有很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是首要问题。笔者认为案例的选择至少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案例要与教学目标和内容相一致,即要具有针对性案例选择的针对性是指教学所选取的案例应符合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与教学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具有关联性。刑法教学中要通过刑法案例的教学,使学生加深对课程重点或难点的理解,并能运用所学的刑法理论知识分析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从而起到提高学生专业理论水平和锻炼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双重效果。基于此,在选取刑法案例时应该综合分析,一要注意所选取的案例与教学目标和内容是否相关联,二要注意所选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是否过于分散和单一。所选案例如果与教学目标或者内容不具有关联性,就不符合针对性的标准,拿它来进行刑法教学也就失去了案例教学的意义。但是,即便具有针对性,如果所选案例涉及的知识点过于分散和单一,也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同样也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当然,有些案例过于复杂,涉及的问题过于分散,这种案例比较适合在综合讨论中应用,而平时课堂讨论的案例应力求知识点集中,有较强的针对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检测教学目标是否很好地实现,更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

(二)案例本身必须蕴涵一定的法理,即要有典型性案例的典型性是指,所选取的刑事案例在全国和某一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大家比较关注并且案例本身蕴藏了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理论,需要学生运用理性思维来分析隐藏其背后的法理内容。比如对于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理解,许霆案就是一个很好的教学案例。许霆利用自动取款机的错误连续取款十几万元,一审法院判其无期徒刑,判决后社会影响非常大,不同阶层的人对此看法不一。普通民众认为无罪,理由在于引起事件的原因在于银行,银行自己责任也很大。此案在法学界也有争议。有学者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许霆只负有返还的义务,追究刑事责任明显错误;有学者则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于具体构成什么罪则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构成盗窃罪,有人则认为构成侵占罪,也有人认为构成诈骗罪。对这个案件的讨论,有利于学生掌握盗窃罪的基本构成,正确区分盗窃罪与相关财产犯罪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典型案例一般应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并应具有较大的新闻效应,但需要注意的是,案例的典型性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的相关性,而不在于案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2]。因此,不能仅仅凭新闻效应来选取刑事案例,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

(三)案例应该适宜教学,即应该具有适宜性所选取的案例应该在内容和形式上都适宜教学。详言之,在内容上,案情应该简洁、难度应当适中。如果案情过于复杂,难度过高,超出了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他们就会百思不得其解,寻找不到分析问题的入口和路径,就会使其学习的积极性严重受挫。而案情过于简单、难度过低的案例,同样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形式上,案例应避免过于冗长复杂,否则会浪费过多的课堂时间,也不利于让学生抓住案件核心。因此,教师要遵循适宜性原则选取刑事案例,并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和全面掌握,对所选内容有所裁剪,以便更好地运用到教学中去。

(四)案例要具有一定的思维拓展性,即应该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所选取的案例应该能够启发学生的思维,促进学生进一步思考。这便要求案例应具有一定的疑难性,必须隐含一定的理论问题,并且这个问题正好也是学界争论不休还没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理论命题,这样可以启迪学生思维,为他们留下较大的思考空间。例如许霆案对于学生认识财产犯罪就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针对“秘密窃取”是不是盗窃罪的必要条件、“机器能否被骗”等理论问题学生可以深入思考,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二、刑事教学案例的运用

案例的运用一般包括刑事案例展示、组织学生讨论、总结评述和学生提问四个步骤。展示案例是运用的前提和基础,组织讨论是重要阶段,总结评述是关键,学生提问是升华。一个成功有效的教学案例要至少经历这四个关键阶段,当然,还可能有更进一步的延伸,即要求学生写小论文。但这似乎超出了课堂案例教学的范围,故这里不予论述。

(一)案例展示事先呈现案例可以说是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要想让学生在讨论时有话可说,就必须事先让学生知道案例,同时必须告知学生需要回答什么样的问题,以便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搜集相关资料,并结合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当然呈现案例的方式多种多样,最普遍使用的方式是给学生发送纸质文字资料。这种方式比较直接方便,学生也愿意接受,缺点是费用成本有点高,有些学校可能没有这笔项目支出,教师仅靠自己力量也无法满足需要。随着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运用多媒体呈现案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其优点是直观、简洁,运用得当可能会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缺点是只能当堂讨论,由于缺乏像纸张那样的载体加以固定,下课后不利于学生根据具体问题搜集资料。这样课堂讨论很难深入进行,也会影响教学效果。

(二)组织讨论组织讨论是整个案例教学的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实践证明案例教学的成功与否都直接与组织讨论这一环节存在很大的关系。一个好的案例教学,必须有组织优良的分析讨论,讨论得越深入、辩论得越精彩就越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就越能锻炼学生的逻辑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就越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在这个阶段,学生可以就案例中的问题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赞同、质疑、批判其他同学的观点,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在这个阶段,教师需要注意的是自己只是处于引导者的地位,学生才是讨论的主体,教师不能过早表达自己的观点,以避免窒息同学的热烈讨论[3]。同时,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因材施教,注意观察不同学生的表现。对于思维敏捷、脑子反应快的同学要启发其对问题做深入思考;对于害羞不敢发言的同学要多加鼓励,并有意识地给其提供更多的表现机会;对于懒惰不想发言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强制,例如将平时发言和最后成绩挂钩,迫使其端正思想,认真准备;对于想发言但脑子稍微迟钝的学生要适时点拨,避免学生的讨论出现尴尬局面。

(三)总结评述总结评述阶段是案例教学的关键阶段,它是在组织学生讨论阶段结束后,教师对这次讨论的问题的总结性陈述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应该把握全局,对整个讨论的过程以及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全面点评。同时,教师应该对所讨论问题所涉及的理论背景、观点给予交代和评述,使学生能够知其然更能够知其所以然,加深学生对刑法理论的理解。另外,教师还应该指出本次讨论的成功和不足之处,为学生指明今后改进的方向。

(四)学生提问一个完整的案例讨论课,应该给学生留出一定的答疑时间,这一般发生在教师总结评述结束后,学生可以针对有疑问的问题自由地向老师提问。老师应该逐一回答学生的疑问。这一阶段可以使整个案例讨论得以升华,也集中体现了师生在教学中的互动关系。

三、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第8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一、案例教学在会计专业教学中的必要性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其业务能力的提高是教师关注的中心。会计专业是一门集理论性、业务性、方法性和操作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这一学科的自身特点就说明,它并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借助对本专业的准则和制度就能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实践的会计人才。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以就业为教学导向,多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才能让其有胜任岗位要求的社会生存能力。

一般而言,在学校的教学中,学生都能比较熟练的掌握会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方法,但是具体到怎样用会计理论知识来指导实际工作、怎样处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各式各样复杂的问题,往往就显得不知所措。如果在教学中,教师能够根据会计专业课程的特点,适当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进行会计专业的教学,不但有利学生迅速掌握理论知识,而且能够帮助其更好的理解和吸收所学知识,并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社会实践能力是会计教学的最终目的,因此案例教学法是会计教学的必然要求。例如,在教授学生学习关于企业的各种结算方式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时,传统教学只能是教师来逐条讲解,学生学起来干涩无趣,容易产生不耐烦的情绪,也不能提高实际操作的能力,而如果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全班假设成一个企业,有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也有付款单位开户行和收款单位开户行,让学生模拟整个结算的过程。在模拟的过程中,学生就会利用理论知识来具体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模拟时,要注意让学生进行角色互换,让他们熟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这样,整个教学过程不但生动有趣,让学生掌握了结算的各种方法和操作程序,而且能够在模拟活动的过程中让学生发现在课本中涉及不到的问题,培养其举一反三的思考能力。

二、会计专业案例教学的优势及应用

会计专业的案例教学法,就是在教学中,让学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基础上,将会计案例应用于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启发,让学生集体讨论、模拟操作、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和教师点评等的过程,这个过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会计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进行良好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趣味,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案例教学法符合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

人学习知识的过程是一系列相关的认知过程,认知过程从感知开始,感知是认识的源泉。会计专业的案例教学强调一切从感知开始,在教学的全过程都要求学生从实际情况出发,形成认识并对案例进行研究,学生带着问题进行思考和学习,并在实践的运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是一个辩证的由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符合人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掌握、运用理论知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会计专业的基础就是学习专业知识和掌握会计的相关处理技能,如会计结算、会计管理及其实际操作能力。案例教学把会计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融入到案例之中,学生在案例模拟过程中,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和研究,对专业知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而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的教学案例也无形中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例如,在讲授产品销售业务的财务知识时,主要反映的是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的结算方法以及与购货单位结算货款等业务,如果与购货单位货款结算所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其财务处理也就不同。案例教学可以把这个业务所涉及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银行结算凭证,把这些原始的凭证都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详细了解,企业销售产品与购货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手续时,是由销售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上面注明销售产品的种类、价格、销售数量、金额、税额等详则;在产品销售之后,企业收到货款,如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等,企业则需要填写“进账单”,并将款项存入银行。教学中,学生根据案例所提供的内容进行模拟操作,就能够更快的掌握该业务的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同时,也让学生了解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同的结算凭证进行组合,就会构成不同情况的产品销售业务,从而决定了财务处理也应该不同。这样,由学生根据案例提出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练习掌握不同情况的产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通过案例教学,学生接触到的,不再仅仅是抽象的知识说明,而是既有实际操作,也有切身体会,加深了对该业务的理解,动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案例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会计专业的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案例教学中,所选的案例都是来源于社会实际,比较真实,并有一定的情节性,对学生有很强大吸引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生动形象的教学氛围更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能够培养其实际解决问题的动力。例如,学生学习会计循环的原理,并了解了会计循环中所应用到的一些会计基本方法之后,应该利用案例,让学生提高兴趣去掌握这些方法。可以以制造业为案例,让学生深入学习会计循环的应用。案例中可以提出,制造业应该如何核算不断流动的存货资本;应该怎样确定企业所制造产品的最终成本等问题,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了解现实生活中复杂的经济和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四)案例教学法对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很大的作用

教学效果的好坏与教师的教学水平密切相关。会计专业的案例教学促使教师不断的搜集、整理、策划合适的教学案例,并要提前对案例所设计的专业知识有一个较深的认识。在案例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对教师传授知识的时机把握和组织协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只有教师掌握了较强的综合能力,才能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游刃有余,并在案例讨论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在案例教学后有一个提纲挈领的点评和总结,案例教学的过程,也是提高教师综合教学能力的过程。

第9篇:认知法教学案例范文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法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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