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精选(九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第1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兼结合,形成合力;立足实际,按需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建设目标

到年底,全县除镇外,各乡镇全部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处置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满足本地区及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四、建设形式

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以乡镇干部和城管中队、巡防队、基层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人员为主,按照15—20人的标准组建,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应急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参照《市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见附件)购置救援设备,做到有办公场所、有装备、有制度、有经费、有条件的村可设立应急救援站。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建立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㈡注重规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种类、规模、数量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本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要建立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使用、调用工作机制,建立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协调配合、应急联动和区域间联防联控的运行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

㈢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强培训和演练是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现场处置能力的关键。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专业素质;通过单项和综合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联动能力。

第2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应急管理工作,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现实选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站在构建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提高质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编制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县应急管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乡镇、企业应急预案。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县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要参照县政府制定的预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地方政府预案,同时指导村(社区)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编制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年预案编制任务重、时间紧,下半年省、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迅速抽调专门人员,按时完成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所有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任务。县应急管理办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严格预案编制要求。各类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县性的专项预案,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使预案之间相互衔接。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乡镇、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须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全县加强统筹指挥。

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各级各部门在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掌握和遵循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处置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预见性、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编制和修订预案应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规范应急运行机制

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调查与分析,做到对风险源心中有数,对抗风险的资源家底清楚。建立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和限期治理。积极开展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化。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出发点,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处置联动体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不仅要加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好突发公共事件。

四、强化值守,灵通信息,加强应急基础工作

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领导必须带头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提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值班电话和应急管理负责人移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更换通信方式或外出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报告。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值班责任,坚决不准出现脱岗、漏事现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遇有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及县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随时跟踪报告有关情况。

灵通预测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信息监测与预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落实报送责任和要求,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对迟报、瞒报、漏报、不报和不准确报告重要信息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以及造成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体系、预案编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情况。

严格应急信息管理。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应急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急信息主要通过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未经县政府同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五、建好队伍,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注重专群结合,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和特点,迅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工作网络建设情况,要及时书面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预案有人制、联系有人接、险情有人排、应急有人管、指挥有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标准和方式,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职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水平。公安、消防、武警、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乡镇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协作配合,积极备战,通过演练,熟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完善应急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和组织体系。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更新理念,转变职能,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应急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给予保证。要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指挥,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案、人员、领导、责任、资金到位。

第3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和督点

此次专项行动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分别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级督查由县政府牵头,县安委会具体实施,负责对各乡镇及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其中对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面不少于1/2,省市挂牌的重点隐患督查要达到100%;乡镇级督查由各乡镇政府具体实施,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所有行业和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县级督查的组织形式和督点如下:

(一)在建工程督查组。组长:张荣贵,组员:县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主要领导,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督点乡镇:安文镇。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督查组。组长:程天云,组员:县安监局、供电局、交通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剧、易制的安全管理情况。督点乡镇:仁川镇。

(三)矿山、地质灾害督查组。组长:叶顺清,组员:县国土局、安监局、人劳社保局、环保局、公安局分管领导,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情况;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实施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矿山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建设情况,及当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情况;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及救援装备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督点乡镇:深泽乡。

(四)消防安全督查组。组长:江栋,组员:县公安局、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小旅馆、文物古建筑及寺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督点乡镇:方前镇。

(五)道路交通督查组。组长:陈剑波,组员:县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交警大队分管领导,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黑点黑段"的整治落实情况;危桥拆建的资格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及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督点乡镇:大盘镇。

(六)特种设备督查组。组长:卢关荣,组员:县质监局、经贸局、旅游局、卫生局分管领导,由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室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旅行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的安全情况。督点乡镇:冷水镇。

(七)水利水电督查组。组长:陈海明,组员:县水务局、安监局、供电局、农业局分管领导,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督点乡镇:尖山镇。

(八)学校、医院督查组。组长:潘丽霞,组员:县教育局、卫生局、食药监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中小学校:安全制度的修订及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传染病的防控情况;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医院: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放射源、有毒菌种的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督点乡镇:玉山镇。

(九)用电安全督查组。组长:程天云,组员:县供电局、安监局、经贸局、消防大队分管领导,由县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督查内容: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督点乡镇:双溪乡。

三、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在地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区域、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情。

(三)及时反馈,抓好整改。对督查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而在排查工作中未排查出或未列入治理的,要及时向被督查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反馈督查意见,并统一以县安委会隐患整改督查令的形式,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时间长、范围广、要求高。县、乡两级督查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县级各督查组、乡镇督查组督查方案于月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第4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级人民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至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气象灾害、公共卫生、水上搜救、公共事业、森林消防、动物疫情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经济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要结合实际,以公安消防队伍或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层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各地要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队伍建设:

(一)防汛抗旱队伍。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组建有水利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加的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地段的村(居)委会组建村(居)防汛抗旱队伍,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队伍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建立兼职队伍,并与邻近建有专业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

(三)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县、乡级人民政府组建由气象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加的县、乡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台风、强降雨、沙尘暴、冰雹、雷电、冰雪等极端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卫生应急队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或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城市与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应急救援对口协作关系。

(五)水上搜救队伍。县级人民政府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建立或确定水上搜救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六)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县级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运输、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专业优势,分别组建完善本区域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懂技术、有经验的职工组建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抢险救援。

(七)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县、乡级人民政府、林(农)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风景区要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

(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由当地农业、海洋与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九)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县、乡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志愿者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村镇(社区)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规模。注重制度建设,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培训演练。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若干专业培训演练基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县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周。易受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三)装备建设。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开发区(园区)要按标准为基层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四)经费保障。县、乡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对于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示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建设标准,选择若干部门及若干乡镇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基层队伍应急能力。

(六)政策支持。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保险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桥过路费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规划好、组织好、建设好”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县、乡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民政、卫生、安全监管、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质监、海事等部门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5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1、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救助责任、落实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建立和完善救助法规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旦灾害到来,能有效地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灾民的利益,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救灾救助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县直各单位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救灾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自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救助方式,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活动,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3、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裂、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县成立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

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作为全县自然灾害救灾指挥决策机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水利局、发改委、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农业委、国土局、电信公司、*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粮食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供销社、人武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作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并从县防汛办、气象局、民政局、农业委等单位抽调专人办公。其职责为:①传达领导组的工作指令并负责监督落实;②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救灾工作信息;③负责救灾工作过程中协调工作;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⑤自然灾害发生后实行值班制度。

2、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报告灾情,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助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4)水利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汛期河流的水位、流量信息及旱情水势情况,对主要水库水量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5)经贸局:协调商务、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6)发改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核报工作。

7)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8)交通局:负责修复境内中断的省道、县乡公路和有关设施以及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涝;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9)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县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0)国土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及防治规划工作,并收集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选址工作。

11)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修复电信设施。

12)*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4)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15)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学生和财产,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工作。

16)气象局:组织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17)粮食局:负责救灾粮食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的口粮需要。

18)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9)供销社: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20)供电公司: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灾民用电。

21)人武部:负责协调驻歙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直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3、灾情核查组分工

为及时准确掌握灾情损失,并积极协助指导当地乡镇、村干部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救灾工作,根据工作职能,全县成立8个灾情核查组。灾情发生后,灾情核查组要立即赶赴灾情发生地开展灾情核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民政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受灾、死亡、失踪、伤病人口数;校舍、厂房、灾民房屋损坏、倒塌间数;大牲畜死亡头数;灾民缺粮、衣、被数等情况。

(2)水利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汛期水利设施损失及塘、库容量、河流流量,受淹村庄、受淹被困人口数,水产业损失和旱情水势情况以及灾民饮水发生困难等情况。

(3)农业委: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病虫害等数据;汛期农田受淹,耕地毁坏的面积以及养殖业受损情况。

(4)交通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省道、县乡公路的损坏、塌方、中断交通以及内河交通损失等情况。

(5)国土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6)供电公司: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电力设施损坏、电力中断的损失情况。

(7)电信公司: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电信设施损坏、通讯中断损失情况。

(8)林业局:负责统计灾区林业损失情况。

灾情核查组要及时将灾情损失情况报告县自然灾害领导组办公室,为开展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物质储备

1、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实行全民动员,党政机关、各派、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都应积极投入到救灾抢险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以及社会团体、社区、个人灾害救助的整体效能。

县组织成立紧急救援大队(100——200人),各乡镇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30——60人),紧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应以基干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县紧急救援大队由县人武部负责筹建集训,乡镇应急救援小分队由乡镇政府负责筹建集训。紧急救援队伍必须做到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力强、反应迅速。

县卫生局组建医疗防疫救护小分队。

2、物资储备

乡镇政府和当地粮食供应部门要落实一定数量的粮油储备。县民政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蓬、救灾棉被衣物和救灾款;县医疗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机械、救护车。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要配备救灾专用器械、传真机、直拨电话、高音喇叭、通讯广播等设备,要确保救灾信息的迅速传递,救灾物资快速调运,以提高紧急救援的时效性。

在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乡镇对本区域内的救灾人力、器械、物资和资金以及来自上级和外地的支援力量实行统一调配。

四、预警、预报

1、灾害预警、预报

县气象局、水利局、国土局、民政局对自然灾害的发生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测和报告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各专业指挥部办公室之间要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2、灾情信息的搜集评估报告

灾情损失达到大灾以上程度时,当地救助预案开始启动,救灾工作全面展开,乡镇政府要根据分级负责管理体制的要求,立即开展救灾工作,组织人员察看灾情,收集和上报灾情,迅速、有效地开展紧急救援安置工作,并要按照“救灾工作迅速,上报灾情及时”的要求,在初步掌握灾情损失后,半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简要报告灾情,并派员深入灾区查灾核实。县灾情核查组的负责单位和其它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并进行灾情的核查工作,确定灾情实际损失情况,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灾情发生3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在当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报告灾情。在灾情稳定之前,乡镇政府均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每天8时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报告,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全县灾情向上级报告。

五、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损失视为特大灾情。县启动Ⅰ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20万亩以上,绝收面积1000亩以上;

②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③因灾死亡5人以上;

④因灾转移安置5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以上。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县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重大灾情,县启动Ⅱ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10-20万亩,绝收面积500-1000亩;

②倒塌房屋300-500间;

③因灾死亡2-5人;

④因灾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0.8-1.0亿元。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县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分管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

(1)启动条例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大灾情,县启动Ⅲ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5-10万亩,绝收面积100-500亩;

②倒塌房屋100-300间;

③因灾转移安置50人以上;

④直接经济损失0.5-0.8亿元。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县长请示同意后,由县民政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六、行动和措施

1、人员的搜索和救援

如发生有人员失踪,应及时采取行动搜索,灾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在接报告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协助指导搜索救援工作。

①自救、互救的发动

灾情发生后,乡镇、村干部在灾害现场要全面发动组织灾民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未受灾人员或受灾较轻人员要主动帮助受灾严重的灾民开展互救活动。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要倡导群众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使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②医疗救治的施行

县卫生系统根据灾区灾情实施医疗救治方案。在卫生医疗机构调派有技术力量的医生赴灾区实地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特殊病人和重病人运送至具备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对灾区的饮用水、食品及生活区进行消毒,传染疾病实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③外界支援的接口

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有关县直单位和灾害发生地的所在乡镇在大灾发生后,要设立专门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工作,每一件物品都要造册登记,对食品、药品等有关物资要抽样送达县卫生防疫站、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化验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和劣质商品进入灾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转移安置的组织

①紧急救援队伍的调动

乡镇应急救援小分队汛期要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灾情,应首先调动本乡镇应急小分队,其后向周边乡镇求援,其他乡镇在接到灾情发生地乡镇的求援后,要立即集中应急小分队赶赴灾情发生地协助抢险救灾。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可从县直紧急救援大队派员前往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救援。

②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我县地处山区,地质情况复杂,灾情发生后需要转移安置的灾民,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道路、安置灾民的条件,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同时将方案发放到村民,在村民组进行张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转移路线要从安全可靠、交通方便等因素出发,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安置点以灾情发生地临近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采取把灾民安置在其他未受灾的群众家中,并可以通过投亲靠友、暂住公有房屋和搭建临时住所等方式进行。灾情发生后,急需转移安置的灾民,乡、村干部必须根据已制定的方案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

③对灾区群众的宣传动员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要做好安置灾民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转移安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他们的生产生活安置好,使他们积极配合转移安置工作的开展。

④组织实施

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乡镇政府和县发改委、国土局、民政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以乡镇政府为主,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县发改委要对灾民转移安置点安排落实基建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县民政局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安置灾民工作,帮助和督促落实灾民安置点房屋的恢复和重建,并安排灾民建房补助资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县国土局做好灾民安置点地质情况的调查,保证安置点不再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县建设局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做好规划设计。

⑤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障

县供销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做好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工作,必须满足灾民日用品的需求,可采取在安置点开设临时售货点和组织人员定期配送生活必需品的办法以保障安置点的物资供应,稳定灾民生活。

县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县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抽调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小分队驻守安置点,发生疾病及时治疗。

*派出所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安置点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安置点的值班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在安置点住宿,确保安置点社会秩序稳定。

3、灾区紧急救援的动员和支持

①灾区需求的评估和确定

灾情发生后,灾民的生活用品、粮食、衣被等发生困难,以及疾病的发生急需医疗、房屋倒塌住宿困难等问题相继发生,相关物资需求由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县直有关单位派技术人员赴实地对乡镇政府评估的物资需求报告进行核实确定。

②救灾物资的筹措

根据灾区所需物资情况,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进行筹措。灾民所需的粮油由县粮食局负责筹集调运外地粮油或启用储备粮;灾区所需药品由县卫生局负责筹集;灾民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由县供销社负责筹集;灾民所需衣、被由县民政局负责筹集;灾民住宿困难由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安排,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住所或启用县民政局储备的救灾帐蓬等方式解决。

③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输

各单位筹集的灾区所需物资,由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统一调集分配,物资的运输由县交通部门负责调集车辆进行运输,县*交警大队负责运输安全。

④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

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后,当地乡镇政府要严格管理和保管,确保救灾物资不受损失,并由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人员组织发放。发放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救灾物款的“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规定程序、手续进行,使有限的救灾物资发挥出更大的救灾效益。

⑤社会捐赠的发动和管理

一旦大的灾害发生后,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立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救灾,广泛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捐钱捐物、出力出技术,全力支援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工作。在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组织全县的救灾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在本系统、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县委宣传部、民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应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义诊等救灾募捐活动。

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原则及方式:

原则:接收管理捐赠款物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专帐管理、手续完备。救灾捐赠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统一制定分配方案,分头组织实施的原则。捐赠款物,必须真正用于救灾,并尽可能用于帮助灾民恢复重建住房。定向捐赠款物,按捐赠者意愿分配使用。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及群众的监督。

方式: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统一接收县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全面掌握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的数量来源及分配使用情况;根据灾情统筹安排,制定捐赠款物的分配方案;加强协调,统一调拨,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送到灾区人民手中。

重灾乡镇政府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村(居)民、在驻单位以及对口的联系县直单位所捐赠的款物,用于本地救灾。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非重灾乡镇应将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报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并分类妥善保管,按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分配。

4、救灾保障措施

①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恢复被水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②通讯联络保障

通讯管理部门尽快修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各部门、各单位也应尽快修复本部门本单位内的通信设施,确保救灾通信畅通。

③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被水毁的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④粮油食品物资供应保障

粮食、供销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灾民口粮、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⑤维护社会治安

县*局、驻歙武警部队积极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⑥做好重要部门的警卫和灾区的消防工作

县*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灾区的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救济物品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机关、厂矿、学校、商店都要组织人员守护。消防大队要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扑灭已发生的火灾。

5、工作协调和新闻宣传

灾害救助涉及社会的各个部门、行业、团体、社区及个人,为使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整个救灾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决策,县直各部门按决策和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以乡镇政府行政区域为主,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人力、器械和物资。

县委宣传部、广电局、文化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树立信心,互助互济,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6、主要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理

我县遭受的灾害主要是洪涝灾害,每年汛期给我县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很大损失,各地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的发生,重点做好抗洪救灾工作。洪涝灾害发生极易出现大面积的裂痕,山体下滑、塌陷的次生灾害,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理。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并积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七、附则

1、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救助应急预案。

2、各地各单位干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了解掌握预案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切实增加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积极性。

3、县直有关部门要进行救灾工作的演练,熟悉掌握救灾专用器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6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与**“9·8” 溃坝的尾矿库相比,我县的尾矿库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二、我县尾矿库数量在全州排名第一,监管任务之重州内县市无法可比

我县的锰、铅、锌矿产资源丰富,各类大小采、选企业众多,尾矿库增长速度迅猛。目前,我州八县一市共有尾矿库176多座,仅我县就有98座,占全州的55.7%,数量排名全州第一。且这些尾矿库都有以下一些特点,监管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州内县市无法可比。

一是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我县矿产资源虽然主要埋藏在民乐、两河、猫儿、龙潭、团结、排吾等几个乡镇,但选矿企业却遍布全县18个乡镇,尾矿库随处可见。

二是没有经过严格的规划论证。尾矿库私堆乱建,多设置在选采、交通方便之地,下游农田宽广,居民密集。

三是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无安全设施。一些尾矿库按水库、水工坝的经验进行施工和维护,坝体不稳定,防洪、排水系统缺少或损毁,随时都有可能引发溃坝、泄露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是企业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差、尾矿库运行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不足,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三、追寻**“9·8”溃坝事故的根本原因,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发生后,追寻其事故的根本原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说:“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根本原因。同时,这起事故也是因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作风不实所致”。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县委书记和县长都受到了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或责任追究,被检察机关立案并刑事拘留的渎职犯罪嫌疑人达23名。中央这次狠下重拳,一方面充分说明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必须及时认真地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四、面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一些机构编制工作亟待给予加强

俗话说:“窥一斑而知全豹”,尾矿库只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斑”。我县矿山众多,县内矿产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现象依然存在;矿洞井巷相连、多层开采、“水仓”隐患等问题亟待解决;采矿者私制炸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雷管、炸药事件时有发生,危爆物品管理有待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和建筑安装等行业也存在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在重大责任面前,我县一些机构编制工作亟待加强。

一是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设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目前,我县在县直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心、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和应急救援中心两个事业机构。在乡镇也成立了安全生产与农机管理站,基层安全监督机构体系基本建立。但在机构的运转过程中,我们发现还存在着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不到位问题,这也是我县病、危、险尾矿库产生且数量惊人的原因之一。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乡镇设立的安全生产与农机管理站人少、缺乏专业知识、没有执法权,只是一个“点”,顾不到全县这个“面”;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制于行政编制限额,人员编制少,事务繁杂,监督、管理、执法工作难落实。因此,县委、县政府决定设立副科级的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以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落实难问题。在此,请上级部门根据花垣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考虑能否给予设立。

二是下放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权,进一步明确乡镇安全生产与农机管理站职能。从乡镇安全生产与农机管理站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监察、执法工作难的角度来看,有必要理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在此建议把一部分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并明确乡镇安全生产与农机管理站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机构,业务上受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

受委托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其政执法的合法性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

三是合理调控编制,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生产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我县各乡镇的安全监督管理任务轻重不一,对此,有必要结合我县的矿山和尾矿库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监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调研,在全县安监系统编制总额内重新调整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以解决一些乡镇存在的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度弱等问题。同时,坚持按月了解全县安监机构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实时进行调控。对出现空编的,严把入口观,确保专业人员及时招录。对现有的在编人员,按《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制作工作人员编制信息表,实行台

第7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镇安监站成立于2006年10月,由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副镇长兼任安监站站长,配备兼职安监员3名,现有办公用房2间40平方米、办公桌5张、办公椅6把、机场椅2个、电脑5台、打印机2台,液晶显示器2台、视频摄像头1个、安全帽5顶、执法记录仪3个、应急灯1台、卷尺1把、测高仪1个、照相机2个、防护服4套。辖区共有1个非煤矿山企业、1个水泥厂、6家烟花爆竹门市、1个气站、1个加油站、1个油气管护站、4家ktv、2个超市、2家宾馆、7家快递公司。2015年10月,我们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思路,成立了13个村级安监室和1个社区安监室,各安监室分别配备兼职安监主任1名、安监员1名。

二、存在问题

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我镇安全生产态势也趋于稳定好转,作为一名基层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从这几年的工作实际中也感到了各层各级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发现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不认真处理,将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一定程度上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难。企业虽然说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大多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像我们这落后地区。这是个老话题,也说了多少年,从我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以来,这个现状一直存在,难以彻底改变,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之前,“三同时”工作一直没有抓好,有不少企业没有搞过“三同时”,因而这些企业从上马开始就存在着轻重不同的安全生产隐患。有的企业因经营较好,重视程度相对较高,能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整改、补救,逐步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

不少生产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不但原有的隐患得不到整改,新的安全隐患还不断增加,这样的企业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安全监控设备缺乏,生产作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及多数小微企业、ktv,因利益趋动,业主的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各项制度形同虚设,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极易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难。近年来,随着华能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华能正宁电厂相继开工建设,与之相关的企业、三产服务业不断得到发展,个体、私营等小微企业越来越多,分布的行业越来越广,周家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不断增多,安全生产监察任务不断加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一是缺少对安全生产本质的再认识和形势的再研判,缺少对安全生产事故本质的再揭示和规律的再发现,缺少运用新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缺少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基础。二是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的严密性、系统性、全局性与我镇各企业、门店落后地生产力之间矛盾非常突出,按照法规管理90%以上的企业门店就要依法取缔,地方经济就要面临不进反退的地步。怎样有效监管仍在摸索,这就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监管所面临的难题。

3、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目前,“三管三必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没有运行到位,在安全生产行政监察上,还是各自为政,各行其道,没有进行很好的综合协调,没有行成合力。特别审批部门源头把关不严,归口部门平常管理流于形式,致使大多数企业、经营门店带病生产、带患运行,安全监管难度加大。作为乡镇一级安监协管责任大于天、权力轻如毛,落实监管苦如黄连、难于蜀道。

4、乡镇安监人员配备难。截至目前,我县在县级层面设立了以安全监管、事故救援、灾害救助、灾后重建等为主要职能的机构---应急管理局,人员配备基本到位,设施设备基本到位,各企事业单位也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专(兼)安监人员。而乡镇一级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目前全县各乡镇除分管领导外,安排3名兼职安全监督管理员,而且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乡镇工作又多如牛毛。现在,按照机构改革乡镇安监站又增加了护林防火、防汛减灾、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应急工作,如此面广量大工作仅靠3名兼职安全员是难以完成的,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上述调研发现的这些问题存,始终是影响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的潜藏隐患,接棒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集千斤重担于一身,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一直思考探索的新课题。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老生常谈,更要常谈常新,容不得一丝懈怠和半点侥幸,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转变思维方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一般的安全检查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

1、分类整治隐患企业。根据我镇生产经营企业类型、隐患类型、规模大小等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欠帐较多的问题,首先要分清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有产品、有发展潜力能产生效益的企业,政府要强制性规定他们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尽快在安全投入上进行“充血”,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或结合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完善生产工艺上存在的安全缺陷,达到安全运行的效果,目前像达龙建材、锦运建材、利民超市、友利又超市、周家炸药库、牛家沟圈阀室、正周加油站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对仍然没有完成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甚至取缔;

对没有经营前景的或者效益不好的企业要通过技术革新、结构调整转型限期完成整治,镇安监站帮助指导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使其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对“寿终正寝”的企业应尽快关闭,目前房村砖厂、周家砖厂已关闭。其次是严格审批发证程序,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安监部门要向其他审批发证部门进行通报,政府或安委会协调这些审批部门先行暂扣各类证照,责令其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再准其生产经营,限期完不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2、创新乡镇监管模式。对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监管难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加乡镇安全监管经费投入,爱护关心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不断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监察效能。二是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即现在的应急管理局,要多深入乡镇指导培训带动乡镇安监站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防范、从门外管理转变到专业监管。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要利用乡镇高新科技手段,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监控的防范能力和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3、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于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协调难的问题,建议县安委会要真正负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牵头抓总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按照“两个清单”、“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对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多采取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从行政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到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厘清责任、靠实工作,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共同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监控。

4、配强乡镇安监力量。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业务不精、设备不全依然是制约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按照现在机构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安监、消防、防汛减灾、地质灾害、护林防火等职能并轨运行,乡镇应急工作责任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认真研究解决,切实落实乡镇一级安全监管人员、设备配备和各种经费到位保障。一是每个乡镇至少要配备3-5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或几个乡镇下派一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这样就充实了一线监管力量;

二是每个乡镇要根据镇情实际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应急经费,全力保障乡镇安全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开展;

第8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保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与机关业务工作的融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应对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和基层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电子政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建设服务、透明、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行动上积极努力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理顺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我县电子政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积极开展县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调研论证工作

结合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及发展需要。明确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和省、市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要求。开展县电子政务期间建设情况回顾总结及“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的原则,分别做好本乡镇、本单位和本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切实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步伐

进一步扩大政务专网覆盖面。力争年内实现政务专网在各乡镇、各单位的全覆盖,巩固全县政务专网一、二期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单位、省市驻宕单位政务专网接入和推广应用工作。为建设统一的基础性、公共性应用系统以及县乡和部门城域网奠定基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快电子政务推广应用进程,积极推进综合办公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劳务管理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等各项应用平台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做好本乡镇、本部门办公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做好全县统一的综合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和交换平台、多媒体信息资源平台、电子邮局、短信平台等基础性和公共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工作。推进无线办公平台、手机图文信息、会务通等无线业务,促进全县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应用进程,为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工作交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为政府、企业事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电子政务服务。紧密配合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县电子政务外网,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保证国家、省、市政务外网系统的完整性。

四)扎实做好县人民政府网升级维护工作

增强信息公开、线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加快以县人民政府网为核心的党政网站群建设步伐。拓宽网络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便民信息查询等功能,规范运行机制,提高维护水平,充实和稳定管理队伍,把县人民政府网真正建成政务公开的平台、沟通群众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

五)继续完善政府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机制

进一步健全视频会议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制度。提高智能化管控能力。健全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保障队伍和建立一套运转规范、高效标准的视频会议运行保障机制。规范视频会议会前申请受理、会中保障和会后处理机制。完善县视频会议控制中心管理平台。力争年内建成覆盖各乡镇的多媒体信息卫星数据广播系统作为现有县乡视频会议系统的备用和补充,确保县乡视频会议系统高效规范运转。

六)努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力的要求。着力转变政府施政方式、管理办法和工作作风。分层次、分类型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式,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增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推行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网上运行,公开招标,规范操作,接受社会各界全面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实行过程控制,强化监察职能,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机制,构建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考核、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保证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七)全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整合应用

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行业角度出发。分工协作,以我县被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整合应用试点县为契机。紧密配合。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和项目支持,按照省市试点工作统一安排,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工程、省政府多媒体信息卫星数据广播系统等建设项目的整合应用步伐,力争年内各乡镇和部分行政村整合应用取得实效,有效解决农村“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的建立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八)积极实施“县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应急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实现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应急平台包括应急通信、值班值守等在内的互联互通,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实现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应急平台包括视频图像、信息报送等在内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以县政府应急管理平台为中心,乡镇政府、部门为一体的县政府应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反应更迅速、决策更科学,处置更有效、保障更有力,能力更增强。

九)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推进网络监控管理设施、政府网站安全和监控设施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减少不良信息和非法信息的网上传播,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十)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普及培训。不断提高网络与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意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提高我县电子政务专业技术队伍素质,促进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稳步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及应用工作。明确本乡镇、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靠实工作责任,为电子政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新格局。县财政要将电子政务建设应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努力争取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经费支持。专款专用,严格把关,为电子政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

第9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至3月10日结束,历时40天。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个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力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

县农机局成立以局长尹志陆为组长,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局属各科、站、校长为成员的“春运农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监理站,吕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对全县乡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无牌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加大对其它农用机械车辆的管理力度。

2.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拖拉机注册登记。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杜绝技术状况不合格的拖拉机带病作业。

4.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严把源头关。

(二)主要目标

1.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农机事故;

2.力争春运期间“零死亡”;

3.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农机事故引发的;

4.不发生“三乱”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

5.从重处罚春运期间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条例》,规范牌证核发。

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对于不符合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要求、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违规发牌发证。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纠正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规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防止考试检验走过场、办人情证。

(二)强化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

要针对冬季农机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继续推进农机安全“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春运期间,全县要组织开展一次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范围为乡(镇)农机站油库、拖拉机、驾驶人、农机加工站、农机修理点、集镇拖拉机相对集中地等重点部位,对现有的农机安全隐患落实领导、人员和资金,限时包干整治到位。特别是对交办的隐患整治任务实行“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规定时间”的措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严格安全检验,消除事故隐患。

要加大力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通知农机所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配合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将《条例》宣传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以《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让农机手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操作,带动和影响周围农机手增强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在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要对正在培训的拖拉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要高度重视春运农机安全工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春运放假期间,各农机局及农机监理站要安排专人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要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农机安全事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春运期间,县农机监理站要组织一次春运农机安全管理督察,春运期间拖拉机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倒查行政领导、包保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继续按照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好县、乡(镇)、村(居)三级责任体系,乡(镇)农机监理员要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乡(镇)监理员包村、村(居)安全员包拖拉机的农机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包保责任。全面动员拖拉机不参加客运,不进行夜间作业。

(六)加强值班执勤,严查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制定值班、执勤方案,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开手机。要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把主要执法监管力量部署到重点集镇和时段,加强重点路面路段管理,对过往拖拉机实行逐台登记检查,依法严处各种违法行为。春运期间继续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

(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时应对突况。

各乡(镇)要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种突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反馈,突发农机应急事件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各有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春运农机安全值班安排等材料必须于2月3日前报县春运农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春运农机安全工作总结于3月8日前上报。

(三)春运期间,各乡(镇)要向县春运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有关春运农机安全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