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最近的财税政策精选(九篇)

最近的财税政策

第1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关键词:最优Ramesy方法;财政政策

在宏观经济学中,财政政策是指根据稳定经济的需要,通过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来调节总需求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货币政策是指政府、中央银行试图通过利率和货币发行量的手段来稳定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在现实中,货币政策总是和财政政策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调节整个经济的发展。一个宏观经济学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从长期和商业周期来看如何制定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早在宏观经济学诞生不久,就有人利用凯恩斯理论,在IS-LM模型研究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问题,在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衰落之后,最近的发展就试图找到经济学中结合了两个著名的传统理论的框架:公共财政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

一、主要研究方法――最优税收的Ramesy方法

(一)对Ramsy税收的相关介绍

在公共财政理论分析中,使用的最主要的研究方法是最优税收的研究方法(Lucas and Stokey ,1983;Atkinson and Stiglitz,1980; Chari et al., 1991)。最优税收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最优税收的Ramesy(1927)方法,它是解决在只有扭曲的税收工具可用的情况下选择最优税收的问题,通常它假设只征收线性税,一次性税收是禁止的,最重要的是,它假定所有消费者和企业的行为都是可以观察的。另一类是最优税收的Mirrlees(1971)方法,它假设允许征收非线性税和一次性税收,而且它假定除消费者和企业的劳动收入可观察之外其余都不能观察。这里只讨论最优税收的Ramesy方法,根据政策是否具有时间的一致性,主要方法的模型可以分为具备承诺与不具备承诺,Ramesy (1927)的研究假设社会有办法使政府在未来遵守已有的承诺,大多数基于Ramesy框架进行的最优税收的研究都是基于政府具备承诺能力的假设。

在Ramesy税收中,由于确定了税收,政府是要在竞争性均衡中最大化它的目标函数――消费者和企业。通常,公共财政理论假定政府集财政政策职能和货币政策职能于一身,政府的支出为外生性给定,政府通过税收、发行债券和货币获得收入。这样政府的财政政策就简化为税率和债券发行量的选择,货币政策就简化为货币发行量的选择,通过构建Ramesy问题得到Ramesy均衡来刻画最优税率,最优债券发行量和最优货币发行量。

(二)Ramesy税收的主要结论

1.具有统一的商品税(uniform commodity taxation)

最优Ramesy方法的一个核心内容是统一的商品税(Atkinson and Stiglitz,1972),考虑一个消费品可以在政府和私人消费中进行分配的有限集合模式,所有这些消费品都是劳动产品。假定所有的消费品都征收线性税,那么在某些位似性和可分性的假设中,那么商品税是统一的,即最优税收使所有消费品都是等同的。

2.长期中资本收入税应该为零(zero capital tax in the long run)

Ramesy税收提供了从长远来看,在一个无限的家庭生活模式中,资本收入是强有力的证据。Chamley(1986)和Judd(1985)得到的“Chamley-Judd结论”证明了在相应的设定下,如果均衡有一个渐近稳定状态,那么最优政策最终会使得资本税率为零。如果存在稳定的拉姆齐分配,对某些效用函数,Ramesy计划规定事先资本税率为零,这可通过对资本收入零征税来实现。Chari,Christiano和Kehoe(1994)利用经济周期的最新研究技术来处理最优的Ramesy税收得出若存在定量的假定,它使得事先资本税近似为零。Jones,Rossi和Manuel(1997)通过允许积累人力资本扩展了模型,并证明了在人力资本的回报在长期上不应收课税。

3.劳动所得和消费税应该大致保持不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最优税收的Ramesy方法可以稳定税收, Lucas and Stokey(1983)and Chari et al.(1994)认为稳定税收的方法解释了资本收入税大致为零,劳动收入和消费税大致应该保持不变。

4.资产的状态或然税应该用来对些不利的冲击提供保险

保持了资本所得税,劳动所得税大致不变的最优情况下,政府需要其他一些收入来源以保证税收在受到冲击后不会剧烈变动。一种提供这类收入保险的方式是获得一种明确的状态依存的债务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对债务回报率冲击的变化的反映。另一种方法是获得一种伴随带有利息收入的税收的非状态依存债务对冲击作出反映。收入保险同样可以使资本所得税不受冲击的影响并保持其大致为零。

5.名义利率为零(Friedman rule)

从货币政策来看,Friedman(1969)提出了一个简单的规则:名义利率为零。Friedman认为一个好的货币政策要能使持有货币的私人机会成本(名义利率)和社会成本(零)相等。

二、结束语

最优税收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最优财政与最优货币政策的数量特征的考察,研究与评价实际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通过新古典增长模型来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从相关研究中得到了以下四个实质性的结论:一,资本所得税在初始在初始时很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大致为零。二,劳动所得和消费税应该大致保持不变。三,资产的状态或然税应该用来对于一些不利的冲击提供保险。四,货币政策应该使得名义利率接近零,即“弗里德曼规则”。

第2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最近,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向在中国召开的G20峰会递交建议书,建议G20要求全球范围内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能够“正直诚信”增强机构治理,并建议G20牵头建立合作性更强、一致性更高、更为“聪慧”的全球监管环境。关于加强机构治理,IFAC建议G20能够打击欺诈与腐败,增强公共部门威信;通过鼓励公共部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准则提升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鼓励综合报告。关于建立更“聪慧”的全球监管环境,IFAC建议G20制定优良监管的明确原则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采用;承认国际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的重要性;提升全球(财务报告/监管原则)的一致性;要求建立国际税收合作;建立永久的秘书处。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公布

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征求意见稿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近期公布了管理会计能力框架的征求意见稿。该框架征求意见稿与1986年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的“未来的会计教育;为扩大行业做准备”文章30周年纪念相配合,该文章于30年前便预测了会计师和会计教育工作者的差距。也是从那时起,IMA便致力于通过加入行业所需的执业技巧,调整会计专业的本科课程。该框架将作为工作指南适用于会计教育者和从业人员。

新加坡首次就投资者如何看待

财务报告与审计开展调查

最近,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ISCA)与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监管局(ACRA)联合开展的“散户及机构投资者”调查显示,新加坡的散户及机构投资者重申了法定审计的价值,且要求公司制定高质量财务报告的愿望日益强烈。这是新加坡国内首次就投资者如何看待财务报告与审计这一问题开展调查。调查发现,投资者对财务报告关注度的提升及对保持新加坡资本市场的活力与信心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调查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给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监管局及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提供了动力。

税 收

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条件;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通知》同时明确了孵化企业需符合的条件。

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

有关所得税政策完善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通知》明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股权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税;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分化妆品和化妆品进口环节

将免征消费税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和《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明确了取消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范畴及征收范围的税率。《通知》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对于化妆品进口环节产生的消费税,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税率由30%下调为15%。

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继续免征增值税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7号)。《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采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分散签约支付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资产评估

中评协就协会章程修订征求意见

最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中评协关于对征求意见的通知》,在全国资产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涉及章程中的18项内容。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要求,章程调整了协会的主要职责,增设“建立会员诚信档案及信用体系”“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等条款。同时调整了会员类别,拓宽会员范围,将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调整了行业会费的具体规定。

金 融

第3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今年以来,经济大幅下滑和结构性减税导致财政收入转为负增长,但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财政支出增速大幅提高,财政紧张格局日益凸显。今年前5个月财政支出增速较财政收入增速高出34.5个百分点。今年1~5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27108.67亿元,同比下降6.7%;全国财政支出22496.98亿元,同比增长27.8%。今年前5个月收入减支出后的总财政盈余为4611.7亿元,但前5个月中财政支出仅完成预算的29.5%,而财政收入已经完成预算的40.9%。这意味着,随着预算支出在下半年释放力度加大,财政压力将集中体现在今年下半年。当前,经济已经企稳,为尽可能缓和下半年财政压力,预计以消费税和资源税为重点的增收性政策调整将会加快推出步伐。6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烟产品消费税,从而拉开了增收性税收政策调整的序幕。

下半年财政增收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2009年预算目标是财政收入较2008年执行数增长9.2%。从单月增速来看,5月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8%,单月增速由负转正,但仍低于9.2%的全年预算目标增速水平,这表明,下半年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根据世界银行最新《中国经济季报》预测,中国今年全年的财政收入可能下降5%,而今年全年支出可能增长22‰这意味着全年赤字规模可能达到GDP的5%,从而超出3%的警戒线。

第4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一、辩证地看等国际税收竞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主权国家所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政府在运用宏观政策管理经济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变化的社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约束条件。这些约束条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国际税收竞争,它的存在使得主权国家自主改革税收制度和运用税收政策的能力遇到新的挑战。国际税收竞争的一个直接效应就体现在对一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影响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世界税制改革普遍采取减税政策和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税收竞争趋势有直接的关系,国际财税理论界也加强了对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因此,必须对国际税收竞争的这些影响深入加以分析。

一方面,国际税收竞争尤其是恶性税收竞争的目的在于吸引非居民税基,把生产要素与经济活动引向本国。优惠的税收措施将会影响跨国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地点的选择,从而使富有流动性的资本、金融及其服务业从高税负国转移到低税负国。如果各国都竞相参与减税竞争而未受到任凭约束,流动性较强的经济活动将从各国税基中消失。进而,国际税收竞争会扭曲税负的分布,引发新的不公平。在现代社会中,税收不仅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补偿,同时也是作为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财力。因此,在经济活动国际化的背景下,各国必须确保税收收入的相对稳定。如果不是通过减少财政支出来弥补上述税基受侵蚀造成的财政损失,则只有对流动性弱的生产要素及经济活动课以重税。显然,这种税收负担的转移降低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利用包括减税在内的税收竞争手段参与国际竞争属于一国主权。一国有权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课税安排,包括其税收优惠措施的设置。尤其是在全球资本市场已基本形成,各国货币政策运行受损的情况下,税收政策更是成为各国实现短期稳定和长期结构调整的重要工具。因而,主动减低税收负担参与国际税收竞争,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同时防止本国资本外流,发展国内经济,也是提高一国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手段。研究发现,那些选择通过向其他企业和公民征收较少税收收入进行竞争的国家里,经济增长得更快,而选择由高税收筹集资金的大政府和更多服务的国家,其经济增长就要慢一些。可以说,国家之间合理的税收竞争已成为一国有效分配资源的可选择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适度国际税收竞争也将有利于税收中性原则的贯彻。通常认为,高税率、歧视性的课税范围和不规范的税制内容都将作用于经济,影响纳税人的决策和行为,从而破坏税收中性。而在税收竞争潮流的冲击下,各国纷纷实行了一系列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的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经济活动包括对劳动、储蓄和投资的扭曲作用。如果基于全球视角,将全球视为一个共同市场,税率的降低带来的全球性税负减少从整体数量上削减了税收的额外负担,从而使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优化,提高了国际经济效率;扭曲作用的削弱还源于税基的扩大。税基的扩大拓宽了税收政策工具调节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歧视性课税范围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诱导作用。

因此,必须坚持对税收竞争进行客观、全面、辩证、发展的理解:税收竞争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下国际税收关系发展的一种必然现象,这是税收国家主权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但过度的税收竞争将反而阻碍经济全球化进程。因而走“税收竞争----税收协调”之路是未来国际税收关系应取的趋向。简言之,坚持国际税收竞争的辩证观是考察宏观税负问题的重要也发点。

二、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新态势

当前国际税收竞争已出了不少新动向,而这与国际资本流动新特点与国际经济形势日趋严重这两方面密切相关。最近几年,国际资本流向最突出的特征是全球资本持续、大规模流入美国,导致美国金融市场长期繁荣,并为美国经济增长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但自2000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出现了许多变化。美国近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开始放缓,所谓“新经济”乐观氛围下带来的股票市场价格上扬开始了价值回归的过程,金融市场动荡不断。欧洲国家的经济受制于各国自身经济结构上的深层次矛盾以及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有确定性而增长乏力。日本则由于“泡沫经济”的破灭而陷入长时期的衰退,对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来说,金融危机造成的阴影还未退去,出口乏力和内需不足依然严重。

在这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国际资本市场也面临着新一轮的调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在谋求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国际资本,刺激国内投资和需要,拉动经济增长。而税收工具则成为各国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重要组织部分。当前的世界经济正在引发新一轮的大规模减税运动。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现实背景下,税收竞争已成为提升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就发达国家而言,其减税的主要目标是刺激国内市场消费和投资,振兴经济。美国国会于2001年第5月底通过了今后10年内减税1.35万亿美元的法案,其重点是削减个人所得税。在全部减税金融中,个人所得税占近65%。这一减税法案希望不仅能拉动消费而且将对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促进作用。加拿大在2000年的财政预算中制定了一个五年的税收计划,这项计划将减税580亿加元。其主要措施包括降低税率与其他减税的措施,期待在未来5年内使加拿大公司税率与西方主要工业国税率大体持平。法国在2000年9月开始在今后三年中采取一系列减税措施,减税总额估计高达1200亿法郎。减税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公司税、汽车印花税、石油内部产品税以及社会保险分摊费等五个税种。德国在2000年5月通过了一揽子措施来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的方案,规定到2005年为止,每年削减450亿马克的税收,以此来促进德国的经济增长。而日本也于近期考虑采取包括减税在内的各种措施,以刺激低迷的股市和增强消费信心。

就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而言,其减税主要是为了吸引外资流入,以解决金融危机过后经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供给的巨大制品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量资金的问题。东南来国家的减税和税收优惠的实施力度尤为强劲。印尼政府在2000年提出了以税收优惠为核心的新的外资政策。新加坡对生产和研究开发领域的设备投资采取了减税政策,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外资企业的税负。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政府吸引外资的新政策也基本上是围绕新一轮减税的竞争而展开的。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巴西、匈牙利、俄罗斯等也纷纷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发巴西允许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而制定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外资提供高于联邦政府确定的优惠政策等。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供求矛盾的加剧,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在进行新一轮的减税改革,一求吸引外资,二求刺激国内经济。这种减税运动客观上造成了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剧。这说明,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税收政策越来越成为政府对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但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减税是和税制规范和优化结合在一起的。税收中性、收入公平分配以及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等多重原则之间的有效结合日益成为各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过程中所致力实现的目标。

三、应对国际税收竞争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持续性

研究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态势的现实意义是多重的,这不仅包括我们应积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挑战,合理适度地运用税收竞争政策,也包括应加快税制改革与完善的步伐,合理地确定宏观税负水平。笔者在这里要说明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应结合国际税收竞争的新态势,从税收在我国积极财政政策运用中的内在作用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国际财税背景这一新角度,来研究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问题。

什么是积极财政政策可持续性?不少学者都发表了很好的观点,在笔者看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这一政策在执行时效应的最大化,二是这一政策在执行时风险的最小化,三是这一政策的适时调整乃至转换。从总体上说,我国自1998年以来执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在这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或已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加以完善。其一,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是有目共睹的,从中国特定历史条件出发,以发债作为主要形式的积极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遏制通货紧缩趋势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这既表现在我们对这一政策实施妆对当时形势的准确判断,又表现在我倦该政府执行中对政策取向与政策组合的合理选择。其二,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风险控制,这几年的实践也已证明是成功的。中央对于这种带有阶段性、应急性特点的财政政策,已经明确指出并充分考虑到这一政策可能带来的财政风险,在发债空间的把握、国债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抑制通货紧缩趋势与防范通货膨胀新苗头并重、短期财政政策运用与财政资源长期可供给性的协调等方面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其三,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是一政策持续成功的重要方面,这几年成功的实践包括了对这一政策力度的控制、具体措施的选择、与稳健货币政策等相关政策的配合等。与此同时,我们对积极财政政策运用与长期财政平衡观的辩证关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并逐步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来研究在一一历史条件下积极财政政策的转换问题。

在充分认识我国积极财政政策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我们也应看到,从如何保持积极财政政策可持续性这一特定角度出发,特别是随着积极财政政策运用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现有的政策组合选择中仍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许多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提出了不同的建议。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完整的财税政策组合,积极财政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税收作用。只有充分发挥税收作用的积极财政政策,其可持续性才是完备的,因此应将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内在化于积极财政政策之中,并结合税收这一内在因素的外部环境变化来调整积极财政政策。应该说,税收在近年来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与宏观调控中已经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提供了财力支持,我们实行了鼓励投资与消费的一系列税收措施,出口退税体制的不断改进与运作也收到了良好的效应。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并论证了在一定历史阶段上暂时不采用减税手段作为积极财政政策方式之一的客观性。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从税收角度来考虑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我们要充分注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积极财政政策进行调整的必要性,清醒认识以举债为主要手段的积极财政政策可能积聚的财政风险,认真探讨对宏观税负水平进行必要调整是否会有助于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

具体说来,适时考虑运用一定减税方式来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的组合,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前述国际税收竞争加剧带来的外在压力,这一环境变化要求我们要适当降低宏观税负水平。笔者认为,结合国际税收竞争的新态势进行税制改革和适度减税是保证积极财政政策可持续性的重要环节。其一,适当减税将有利于积极财政政策效应的更好发挥,税制设置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制度因素,一个良好、有效的减税方案可以增加企业的活力,从而在增加产出扩张经济的同时,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取得动态的同步增长。其二,应将减税和规范税制的改革同步进行。针对我国当前现实,减税有可能在短期进一步加万里我国的财政困难,因此,必须深化税制改革,规范税制,加强征管,有效保证必要的税收收入。其三,考虑到国际税收竞争的压力,适当减税,参与合理的税收竞争可以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下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减税、规范税制和扩大公共开支相互配合、同步实施的做法将会加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体现政策工具相机选择的稳定性,从而提高财政安全度,并达到在中长期有效发挥财政调控职能的作用。

在合理适度减税和规范税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一是应减轻企业所得税负;二是加快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步伐;三是减免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负担;四是适当降低消费税税率,鼓励汽车和住房等耐用品的消费;五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扩大征收范围,实行分类和综合所得税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六是在降低税率和取消个别税种的同时,适时开征一些新税种,加强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

参考文献:

1.“‘深化税制改革中的税收负担问题’理论研讨会发言摘要”,《税务研究》,2001年第4期。

2.“漂移的金山----国际资本流向新一轮调整透视”,《瞭望》,2001年第7月2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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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邓力平陈涛:“研究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背景”,《亚太经济》,2001年第4期。

12.陈贺菁:“关于税收竞争的若干思考”,《税务研究》,2001年第2期。

第5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加大投资力度的政策措施受到财政资源的制约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必然要以增大财政收入为前提。从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大投资力度内容看,重点是加大国债和预算内投资项目力度,这就需要有更多的财政资源来支撑。但是,在非典冲击下,财政遇到了减收问题,很难想象可以很快出现财政较大幅度增收的局面。政府对受非典冲击严重的某些行业采取了减免税费措施,造成预算安排中的一部分财政收入减少,还有其他很多行业未采取减税措施,也会因非典影响而造成税收减少。而且,为防治非典,财政支出增加,使财政收入压力增大。有关财政专家说,减免税收造成的财政减收数量在税收总量中比重不大,防治非典的财政支出是预算资金中安排好的后备基金,非典影响无碍财政收支大局。但是,非典冲击毕竟对财政造成了减收增支的影响,即使影响不大,也是仅就原来已做好的预算安排而言,仅就前一段时期应对意外灾难事件而言。现在,非典过后加大投资任务对财政收支所形成的新增压力,远比非典突发时期所面对的压力大得多。财政为应对非典突况增大支出100多亿元就已足矣,而非典之后财政要想加大投资支出力度,不增大数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不足以奏效。在抗非典支出还要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增大财政投资支出,就必须较多地增加财政收入。如果不增发国债,就不得不加大财政税收力度。最近财政部领导人讲话,明确提出要加大税收力度。这表明财政收入的压力很大,仅靠节约财政开支难以解决,而要靠增大财政税收来解决。

加大税收力度,将使除少数减免税费行业以外的广大行业税收压力增大。很多行业受到非典的不利影响,没有得到减免税费的政策照顾,经营困难比平常时期增大,很难再承受得起加大的税收压力。税收增加潜力不能从已经非常困难的行业及企业身上挖取。本来在困难情况下靠艰苦努力还能维持的很多企业,可能会被增大的税收压力压垮。整个国民经济生产经营领域除少数行业外普遍受到了非典的不利影响,需要的是减轻税收。加大税收力度必然给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带来新的压力和困难。

有关部门提出增大税收力度,没有提增加新税种或提高税率,意思是指在税率税种不变的情况下,以加大征管力度的方式增加税收。这种做法近年来一直在做,而且税收持续增长效果明显。虽然说,名义税率没有提高,新的税种没有增加,实际征管也很规范,不征不该征的过头税,只是把规定该征的税征上来,但是,生产经营单位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持续加重。企业普遍感到加大税收征管所造成的税负压力很重。近些年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纳税单位及个人造成的税负加重程度,比某些情况下提高税率所造成的税负压力还要重。我国目前的名义税率,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都超过一般国家水平,增值税率比一般国家高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率比一般国家累进税率的最高档次还要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接近最低生活水平线。企业很难在这样重的税率负担下经营发展,或者说,这样重的税率在实际经济中很难实施,很难行得通。实际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税收减免和所谓“跑、冒、滴、漏”,可能是对过重名义税率无法实施的一种变相调整。企业及中低收入纳税人收入中税收比重较高,即微观税收负担较重,而国民总收入中税收比重即宏观税收负担也不轻。近几年,税收占GDP比重上升很快,正在向20%的水平逼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为15%~20%,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大致在25%~30%之间。按中国实际情况来看,将企业及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大量税费等预算外收入计算到税收总量中,宏观税负水平估计已高达30%,达到了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目前正出现世界性的减税潮流。本来,在正常情况下,中国税收改革应当逐渐朝着降低名义税率、加强税收征管的方向推进,在实际税收负担已经较重的情况下,加强税收征管只能在名义税率更大程度下降的条件下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名义税率较大幅度下降的条件下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才与减税调整的趋势相符合。财政对受非典冲击严重的行业减免税费,既是急中生智之为,又是远见卓识之举。如果不减免税费,这些行业中的很多企业可能会在非典肆虐下破产消失,使非典之后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困难增大。这些行业减免税费而快速恢复的增长效益,一定会大于如果不减免税费而力保财政税收的效益。为抵消非典不利影响,不仅对少数行业减免税费有良好效益,而且在更大范围减税可获取更大的效益。因此,有必要以此次个别行业减税为契机,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推进规范的全面减税,而不是为弥补财政减收缺口而“拆东墙补西墙”,造成更多行业实际税负的加重。

在困难情况下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有过先例。1998年遭受特大洪灾冲击,财政一方面对灾区实行补贴、免税等措施,另一方面扩大财政投资规模,因而急迫需要增大财政收入,既紧急增发国债,又加强税收征管,在未提高税率的情况下,仅当年最后几个月就增加征税达1000亿元,占全年税收的10%和新增税收的100%,造成各地企业税收负担急剧加重,虽然增加税收对当时扩大财政投资拉动经济提供了支持,但是企业税收负担过重造成企业和个人减收,经济活力下降,导致1999年4、5月份出现消费低沉、通货紧缩、经济下滑的严重局面。随后,紧急采取了投资和消费双拉动政策,主要是通过提高工资和生活最低保障等鼓励消费的措施,增加消费需求,经济才得以回升。这一教训应当记取。一般来说,在经济低沉时期,政府扩大财政投资拉动经济,是在财政资金或者社会资金比较宽裕的情况下进行,财政采用发行国债的方式借用社会闲置资金,不加重国民税收负担。如果以加重国民税收负担的方式进行,扩大财政投资的效果,会被加重税负对国民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所抵消,甚至得不偿失。

增加税收力度存在负面影响,再增发国债也存在困难。增发国债已连续实施到第6个年头,财政偿债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负债规模不断扩大,正在造成一种令人担忧的借新债还旧债局面。增大税收具有不必偿还、不增大偿债压力的优点,但是会增大当前经济压力,在当前经济遭受非典冲击的困难情况下,增大税收力度的做法,会对很多行业和企业造成雪上加霜的不利影响。财政为加大投资力度而要增加财政收入,无论是增发国债还是增大税收力度,都存在着不能不考虑的直接制约和间接后果。

扩大财政投资难以取得有效拉动经济的效果

用财政政策来解决非典之后的经济发展问题,有限的资金应当用到可有效拉动经济的关键环节上。非典对经济造成的最大损失不同于地震、洪水,没有造成物质设施的严重毁坏,疫情主要对某些方面的消费、某些商务及公务活动、某些职业的工作出勤等等,造成严重不利的影响。当前经济发展对财政政策的需求,不主要在于要求财政直接增加投资去补充物质设施,而是希望财政政策能够为生产企业和劳动者重建安全和有信心的环境提供支持。当前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除了防治非典的物质设施之外,一般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不能对症性地、快速地起到减缓风险、提升信心的作用。积极财政投资实行多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达到了相对充足甚至某种程度上的过剩。很多投资建设项目不是当前迫切急需的,而是对未来长期经济发展有意义,很多投资巨大的重要项目可能在未来10年、20年才发挥作用。国家财政支持很多重要的大型建设项目,固然具有长远的眼光,但是,在当前这样一个特殊而紧急的时期,应当把有限的宝贵资金用在解决最迫切的问题上。俗话说“远水解不了近渴”。财政资金应当用到解决因非典冲击而不能正常活动的“近渴”问题上,而不是放到现在用不上的“远水”建设项目上。

从近几年财政投资的实施效果看,除了1998年初次实施国债投资对当时经济具有比较明显的拉动作用外,以后几年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小。扩大财政投资的政策连续实施5年,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量的国债增发额产生不出新增的拉动效应,而且后续增发的国债中相当大部分要用于偿还前期国债,这期间经济增长并不是国债资金拉动的效果。国债投资项目中更大比重部分是银行配套贷款和自筹资金,主要是这些配套资金在支撑国债项目。配套资金也不是因为财政立项才发挥了作用,这些资金如果不用在财政投资项目中,也可以用在其他更有经济效益的市场投资项目中发挥拉动经济的更大作用。由于扩大财政投资会增大财政收支压力,扩大财政赤字,给财政运行造成困难,需要靠增大财政筹资力度来支撑,将财政困难转移扩散到国民经济中,造成税负加重、经济活力下降,尽管看起来国债投资增长速度很高,经济增长速度也不低,但伴随出现了通货紧缩加重、失业率增高等问题。日本实行财政投资的力度比中国更大,问题更多,经济效果更差。从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投资不是拉动经济的好办法。

财政政策应当以此为契机实现向公共财政转型

在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的职能主要是维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的事业性开支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事业性开支。在市场投资出现机制性不足的特殊情况下,国家财政采用扩大投资的扩张性政策措施,应当只是作为对付周期性经济波动的短期措施来使用的。财政投资只是进行那些有公共需求而市场投资不愿或无法进行的项目,能够以市场投资进行的项目就不应该以财政投资进行。目前完成和再建中的很多财政投资项目,都可以以市场投资的方式进行。现代经济及技术发展,使很多过去不能盈利只能以财政投资方式实施的公共设施项目,现在能够盈利而可以由市场投资主体去投资经营。电力的“厂”、“网”分开和铁路的“路”、“运”分开等等以及稳定快速增长的巨大需求,使电力、铁路、供水、供气等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稳定或高额的投资回报,市场投资者趋之若鹜,争相挤入这一领域。更何况高速公路、通讯、开发区等具有明显高额商业收益或垄断收益的投资项目,更可以由市场投资者竞争性投资经营。对于可以以市场方式进行的投资项目,政府应当放手让市场投资主体去实施,让民间资金或国外资金投入进来。近几年,财政投资资金不仅投入到很多可市场化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中,而且还投入到很多本来就是市场化投资的生产建设投资项目中,如石油、矿产、原材料等,甚至机械制造、房地产等等,政府投资直接介入生产投资领域过多过深,使过去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做法有所加强,财政投资进入有的生产建设项目,角色完全错位,官商一体,与民争利。生产建设项目以财政投资的方式进行,本身效率不高,而且挤占了社会投资机会造成更大范围的潜在效率损失。

财政要想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首先应当从重压之下的大规模投资中抽身出来。积极财政政策连续实施多年,致力于建成大批大型基础设施,着眼于办成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大事,已超出了财政政策短期调控的职能范围。财政实施大规模投资,充当公共事业支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和生产性投资一肩挑的角色,负担沉重,运行困难,既造成公共事业支出不足,又造成投资效率不高,还把自己推到了难以为继的境地。财政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公共支出作用,重点不在于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而是在于加强社会需求迫切、资金安排不足的公共事业上,如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失业救助、就业培训、社会安定体系等。这次抗击非典,财政大量增加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及其它相关公共支出,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了点子上,起到了其他任何资金及市场主体都起不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这是财政支出职能从财政投资为主向公共事业为主转型的重要契机。财政支出用于社会需求迫切、长期落后薄弱的公共事业上,比用于很多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财政增大公共事业支出,不是临时措施、权益之计,不能因非典疫情缓和和消除而放松,而应当作为财政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和长远方向。

前一段抗击非典最紧张的日子里,财政资金支出力度很足,遏制住了疫情的扩散。当时,有关部门表示,财政全力支持抗击非典,财政收支困难主要通过节约不必要的开支,调整财政支出方向,调整国债项目来解决。这一做法和说法,非常正确。非典突发,打破了财政原来正常情况下的预算安排,财政增大抗击非典支出,对财政收支造成了很大困难,在社会很多方面都受到非典冲击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的困难,不是从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出主意,而是从节省财政其他支出上想办法,不仅重视采用长期以来反复号召的节省不必要行政开支的传统办法,而且提出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及调整国债项目支出的新思路,也就是说,通过调整减少国债项目的财政投资来节省财政开支。

收缩调整国债项目规模、减少财政对国债投资支出,是解决财政收支困难、促进经济发展可选择的有效方式。从节省财政开支的方面来看,各个方面的支出安排差不多都已经满打满算,有些方面安排不足,有些方面是透支安排,财政已经做了赤字预算,需要财政支出的各个方面都很难压缩支出,传统上每次要想节约财政开支时,都要保必要重点、保经济建设,只能从压缩行政事务开支上想办法。但是,这一次非典突发造成的特殊困难,仅靠压缩会议、差旅、出国、培训、考察等等来应对,已经不够。而且,从所列出的要求压缩减少的公务活动及行政支出的形式看,很难判断这些活动是必要还是不必要。现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很多公务活动,与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关系,有时很难辨别这些活动与企业商务活动谁者更有效益。非典对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一个方面,就是使大量的商务洽谈、购销、展览、会议、差旅不能正常进行,对企业下一步投资和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后续损失。非典疫情严重时期,大量商务、公务差旅及培训、教育、文化活动锐减,和旅游、饮食、文化等第三产业受到严重冲击,是同一个过程。很多花费财政资金的活动的确没有效果、没有必要、应当压缩,这是应当列在日常财政开支压缩范围内的,应当认为已经做了压缩,到了非典特殊时期再要压缩的话,可能会压掉有效益的、必要的活动及开支。

第6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征求意见

最近,中注协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征求意见稿)》,《问题解答》包括30个问题,内容涵盖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网络事务所、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等多个领域。中注协于2009年10月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守则》全文7万余字,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作出了全面规范,是指导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保障行业诚信水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守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实质性趋同,并与香港地区实现等效。

两部委规范上市公司

内控信息披露行为

最近,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构成要素,并针对核心构成要素,如重要声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等,逐一说明了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两部委强调,此《规则》是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规则》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司均应充分披露。

财政部推出第一份行业

内控操作指南

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这些内控“大法”后,财政部开始推出分行业的内控操作指南。最近,财政部正式《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以推动石油石化企业更好地建设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这项具有石油石化行业特色的内控宝典的面世,也是财政部推出的第一份行业内控操作指南。据悉,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将陆续研究起草电力、煤炭、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内部控制操作指南,以期为更多企业建设实施内控规范体系提供经验借鉴。

资产评估行业市场拓展路线图出台

最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指引》系统列示了资产评估服务各经济主体的各类市场领域,为资产评估机构拓展业务提供了具体、详尽的路线图,为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效路径。中评协此次的《指引》包括业务类型表和业务类型简述。业务类型表按照估值类业务和非估值类业务,列示了18种业务类型,对应78项经济行为。业务类型简述对业务类型表进行了细化说明,列举了每种业务类型的业务范围、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专业胜任能力要求。

新版国际评估准则开始实施

最近,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新版《国际评估准则2013》,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评估准则之一。新《准则》对基本准则、资产准则和评估应用部分进行了修订。新《准则》明确了评估准则对评估复核业务的适用性,对IVS 101“工作范围”、IVS 102“实施”与IVS 103“报告”部分做出了大量修改。另外,新《准则》加强了对使用其他人提供信息的要求,在IVS 101“工作范围”中要求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评估依赖信息的调查范围并将其记录在工作范围中。IVS 102“实施”要求在评估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提供信息的可信度与可靠性。IVS 103“报告”则要求对调查范围进行披露。新《准则》还废止了部分准则附件。

2014-2015版美国《专业评估

执业统一准则》部分内容修订

新版《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2014-2015 USPAP)最近由美国评估促进会,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准则》在原准则基础上,对定义、导言、规则、准则与准则条文、评估准则说明等部分进行了修订。准则和准则条文部分的修订包括:修改报告类型。在新版本《准则》中不动产评估报告、动产评估报告与企业价值评估报告采用了统一评估报告分类标准即评估报告与限制评估报告;废止了准则4和准则5。此外,评估准则说明11与评估准则说明12根据不动产评估报告与动产评估报告的格式改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评估准则说明13根据监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相应的更新与修改。

已税汽柴油生产汽柴油可抵消费税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柴油连续生产汽、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5号)。《通知》明确,为支持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应对大气污染问题,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扩大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扩大了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办法》重点调整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铁路运输和邮政两个行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增加了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管理规定,对其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适用零税率主体等进行了明确。《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的日期为准。

农用挖掘机等部分农机增值税

适用税率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明确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并对农用挖掘机和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公告》明确,农用挖掘机是指型式和相关参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土方工程作业的挖掘机械。养鸡设备系列包括喂料设备(系统)、送料设备(系统)、刮粪清粪设备、集蛋分蛋装置(系统)等。养猪设备系列包括猪只群养管理设备(系统)、猪只生产性能测定设备(系统)、自动喂养系统等。《公告》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明确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通知》明确,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通知》中所称的装机容量,是指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总和。该额定装机容量包括项目核准(审批)机关依权限核准(审批)的水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含分期建设和扩机),以及后续因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经批准增加的装机容量。

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

进口税收政策

最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出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将国家支持发展的油气钻探设备、半潜式钻井平台、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深水物探船、接触网多功能综合作业车、湿式电除尘器等装备纳入到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支持范围。同时取消直流供电牵引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联锁系统、燃煤电站烟气脱硝成套设备等装备进口免税政策;调整三代核电机组核岛设备、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核岛设备与常规岛设备、清筛机、混凝土泵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装备的进口免税零部件及原材料目录。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出口退(免)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公告》明确,自2014年4月1日起,中小企业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后,将自己生产的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的货物,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公告》同时要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加强风险控制,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确保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国内采购及出口的真实性。

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减半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通知》明确,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后

第7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出现了财政分权(fiscal decentralization)的趋势,全世界人口超过500万的75个转型经济国家中,84%的发展中国家正致力于向地方政府下放部分权力(dillinger,1994)。与此同时,对财政分权的争论也一直不断,无论理论还是实证结论,都有不同看法,在财政分权的理论文献方面,以oates(1972)等为代表的传统观点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代表本地区居民的偏好,因此,中央向地方转移财权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蒂博(1956)的用脚投票模型、布坎南(1965)的俱乐部模型等开创性工作也勾画了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标尺效应、权力制衡等观点也认为,分权经济下政府部门之间的竞争能够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削减预算赤字,防止权力滥用。另一方面,质疑财政分权作用的声音并不鲜见,他们认为中央政府具有规模经济优势,能够避免外部效应的潜在成本,适当的集权反而有利于经济增长,财政分权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挥其积极效应,例如良好的民主机制,充分的地方自治和健全的机制安排等,但现实很难满足这些条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存在很多漏洞,财政分权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难以避免。

不仅理论研究众说纷纭,分权的实证研究也呈现出多元化局面,xie、zou和davoodi(1999)对美国经济的实证检验发现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有负面影响,而akai和sakata(2002)的研究却支持传统财政分权有正作用的观点;zhang和zou(1998)对中国经济的研究与davoodi和zou(1998)对46个国家的研究,都表明发展中国家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为负;与之相反lin和liu(2000)的研究表明,财政分权推动了中国经济发展。直到今天,财政分权仍然是公共经济学研究领域和政府决策部门的重大课题之一。

我国自1994年建立分税制以来已历经十余载,实行的初衷是为了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等。关于我国分税制的效果,国内存在争论,贾康(2006)坚持认为“分税制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两位一体’地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的理想制度安排”,张晏与龚六堂通过采用各种财政分权指标度量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彼此一致性,在两级分权的基础上,对28个地区1986—1992年和1994—2002年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发现“分税制改革显著地改善了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改革前我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关系,而1994年后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正”。而尚铁力(2002)认为“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度设计与执行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而这种不对称性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会使财政分权的效果大打折扣”。美国财政学会主席罗依.伯尔(bahl,roy,2005)对中国的财政分权问题提出了一个重大命题:“中国的财政分权到哪一级?”,反响激烈。周文兴(2006)通过对中国建国以后的计量历史进行考察,发现“考虑速度和程度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有惊人的相关关系,而通常认定的80年代中期进行的财政分权改革和90年代中期的分税制改革只不过是一个历史阶段延续问题。从长期来看,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具有正面影响,但不排除中短期出现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

本文试图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江苏省为例,对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的江苏财政收入情况,从总量、结构进行分析,以实证结论作为依据,尝试从收入角度来评价我国推行分税制的基本现状,仅供参考。

二、基于分税制框架下的江苏财力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采集分税制改革以来江苏省各级政府的财政数据,进行整理与计算,从总量与结构两方面,对江苏省财力问题进行分析。

(一)江苏财力总量分析

1.江苏近10年来的财政总收入基本情况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这是财政与经济关系的一般原理。1994年以来,我国为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对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整个财政体制框架一直延续至今,相关数据显示,近10年来是江苏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其财政收入的情况如表1、图1和图2所示。

从表1、图1和图2数据所显示的结果看,江苏省1994—2004年财政总收入总体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绝对量呈扩张态势,2004年是1994年的7.6倍,年平均增长23.6%,高出全国财政收入17.9%的增长水平,且大多数年份的增长速度都快于全国水平;二是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但各年度的这一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总量规模占全国财政总规模的比例不断上升,近两年来占到国家财政的近10%水平。江苏省近10多年来财力的这种变化,是该省改革开放所取得成果的具体体现之一,与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密不可分。

2.江苏省近10年来本级财力情况

按照分税制的要求,我国大部分地方所集中的财政收入总额中,有一部分是要按一定的标准上划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来调配使用。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差异以及适用的政策不同,各地区上划中央的收入规模会不一致,就江苏省而言,其实际情况如表2和图3所示。

从表2和图3的数据所显示的结果来看,1994—2004年期间的大多数年度,江苏地方本级收入占其全部财政收入的比例都低于60%,最低为47%,最高为63%,也即说明江苏省是财政上划的重要省份,而考虑到中央财政对江苏省的转移支付情况,这一期间江苏省财政净上划率变化不大,维持在25%左右的水平,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近年来江苏地方税收收入规模有较大的增长。

3.江苏省近10年来财政总收人与gdp的弹性分析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与很多因素有关,其中经济总量是一个重要因素,从国外的相关文献来看,财政收入增长是否合理以及财政体制是否健全与完善的问题,可以用收入弹性来分析,江苏省近10年来的财政总收入弹性系数情况如图4所示。

图4数据显示的结果看,1994—2004年期间,江苏省财政总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大多数年度均大于1,表明在这段时期里,江苏省财政总收入的增速快于其当年gdp增速,但各年度的弹性波动较大,呈现振荡走势,最大弹性系数为3.34,即gdp增长1%,财政收入增长3.34%。全国这一指标近10年来也呈现振荡态势,但近10年来江苏省收入弹性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却近乎相等,前者为1.74,后者为1.75,这说明,近10年来江苏省财力得到了极大地增强,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财政收入对gdp的弹性是适当的。

(二)江苏财力结构分析

1.财政收入的形式构成分析

2007年开始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前,我国财政收入被定义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入,从其形式上看,主要由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近10年来江苏省财政总收人中这两钟形式收入的情况及变化如表3所示。

表3数据显示的结果表明,一是江苏省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主体地位,符合我国目前财政收入形势现状,但税收所占比重低于全国水平(基本维持在90%以上);二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江苏财政收入中税收所占比重呈现下降的态势,即1994年以来国家多次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逐步扩大了预算内收人的范围,将以前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基金纳入预算来管理,从而使税收收入所占比重下降。

2.财政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江苏省是我国典型的区内差异较大的地区,划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e,体现在财政问题上,三大区域的差异情况详见表4、表5、图5和图6,其中,图5

表示的是1999—2003年三大区域财政总收人占江苏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图6表示的是1999—2003年三大区域接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占其可支配财力的比例。

表4、表5、图5和图6数据显示的结果表明,江苏省财力的区域结构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区财政总量差异大,且差异呈明显加大的趋势。苏南地区的财政收入的各项指标,都远远超过苏中和苏北地区,苏中地区财力尽管与苏北地区大体相当,甚至在一些年度低于苏北地区,但人均财政总收入也要大于苏北地区;二是地区相对规模的差异明显。表现在地区财政集中程度上,1999—2004年中,从苏南到苏北,财政的集中程度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总收入占地区gdp比例是下降的),表现在地区对江苏省财力贡献上,从苏南到苏北,贡献率是递减的(即地区财政总收入占省财政总收入比例是下降的),苏南地区人口占全省人口的30%左右,但财政收入却占到江苏省财政总收入的60%以上;三是地区接受上级政府转移支付比例的差异大。从图6可以看出,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但从相对规模来看,苏北地区最高,苏中地区其次,苏南最低,说明苏南地区财政可完全自给,而苏中、苏北地区有相当一部分财力需要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来满足,特别是苏北地区。

3.财政收入的政府级次构成分析

按照现行地方财政体制要求,一级政府应有比较固定的本级财政收入,以满足其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并且对本级财力不足以满足需要的政府,规定了转移支付办法。笔者根据江苏省2000—2003年相关数据,对省、市、县乡级政府相关财政指标进行计算,具体结果详见图7和表6。

表6和图7的数据显示的结果表明,江苏省财力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格局,市本级政府比例最高,4年中有3个年度的比例超过总收入的50%,省本级财政总收入近几年来比较稳定,比例约为10%左右,县乡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略有下降,笔者根据我国现行的地方财政体制推测,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占到省财政总收入的20%左右,因此,乡镇本级财政收入仅为全省的10%左右,而从转移支付规模来看,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比例的转移支付的收入,省本级政府是最高的,县乡级政府其次,市本级政府最低,而且不同年度存在一定的波动。

三、基本分析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结合笔者的调研体会,我们对扛苏省分税制改革以来的财力状况初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1.江苏财力总量逐年扩大得益于其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但财政集中程度总体低于全国水平。由上述分析得知,相对于经济总量而言,该省财政集中程度并不高,因此,从国内平均水平来看,该省财力还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当然,在实际中,影响财政集中度的因素较多,政策减免因素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江苏省是外资进入最多的几个地区之一,对外出口规模较大,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对外资以及出口都有较多的优惠政策,这些因素无疑会影响该省的这一指标。

2.大多数年度内,江苏财政收入增速快于gdp的增速,总体波动较大,有些年度的弹性系数过高,这表明,该省财政收入与gdp在协同上具有不稳定性,但收入弹性平均水平从全国范围来看是适当的。

3.江苏三大区域在财政收入上的差异,总体上可以归因为经济总量差异导致的,但财政集中程度的差异也不可忽视。笔者认为,苏北地区财政集中程度大大低于苏中、苏南地区,与苏北地区的三次产业构成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农业比重大的地区,要提高财政集中程度是不现实的。

4.江苏省财力总量集中在市级政府层次,县乡财政规模偏小。这种分配格局与分税制倡导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是相悖的,这一分析结果在其他省份也是如此,这与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缺陷密切相关。要调整这一格局,即提高县乡财政收入比重,除了要大力发展县乡经济,还应改革地方财政体制。

四、对我国分税制的简要评述:基于实证分析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分析结论,尽管仅限于江苏的情况,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分税制推行的基本现状,据此,我们做出如下几点评述。

1.分税制对地方财力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从江苏的情况来看,无论是财政总收入还是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总量都呈迅速增长趋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逐步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其他地区的财力多年来也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表明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在调动地方财源建设积极性方面,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2.现行转移支付政策不倾向于经济发达地区。上述分析表明,江苏对国家财政的贡献是较大的,这不仅体现在江苏本级财政的实力上,更体现在其上解中央财政的比例上,而该省每年从中央财政所获得的转移支付收入则较少,这种情况与我国转移支付政策的均等化目标是相符的。

3.“基数法”税收返还政策并不是加大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主要因素。从收入角度来看,影响因素很多,通过对江苏财力的分析,我们认为,将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主要因素归结为“基数法”税收返还政策,没有充分的依据。因为按照目前的税收返还政策,尽管发达地区获得的返还收人数额要大于欠发达地区获得的返还收入,但与其上解国家财政的数额相比,显然要小得多。

第8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贴息杠杆“四两拨千斤”

说到财政政策,人们总会想到,我国中央财政手头拮据,地方财政也不堪重负。因此,靠财政直接出钱不现实,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也不经济。那么能不能运用杠杆作用和市场经济下的趋利规律,寻找一个靠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的办法呢?贾康提出,财政贴息在引导社会投资上便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谓财政贴息,即财政只代为支付部分(特别情况下也可是全部)贷款利息,由项目本身负责贷款本金和其余利息的偿付。这样可以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拉动和协调引导,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影响其他投资主体的行为。贾康举例说:如果金融机构年贷款利率水平为10%,某一基础设施项目需要资金100亿元,却只能承担5%的年利率,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原理,它无法从商业性贷款渠道得到所需资金。但若由财政承担另外5%的年利息,对于贷款方来说,便可以得到10%的一般利率,从而愿意向项目提供资金。这样财政不仅有效地支持了该项目的建设,而且用5%的贴息资金引导了相当于100%的社会资金的使用方向,杠杆效应高达20倍。在同一个例子中,即使财政作全额贴息,也是以10亿元预算内资金拉动引致了100亿元的社会资金流入重点建设项目。这样事半功倍的措施,财政何乐而不为呢?据估计,当前我国约有近10万亿元的社会资金。投资需求之所以不足,并非缺乏资金来源,而是缺少有效的引导机制。财政运用贴息方式进行政策性融资,第一,并未对原已十分紧张的预算内财力施加更大的压力,只是将原有资金的使用方式由直接投入变为财政贴息,可行性强;第二,时滞期限短,项目确立后可立刻付诸实施,对社会投资需求的拉动作用近乎立竿见影;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杠杆作用明显,其效用放大倍数等于1/贴息率。贴息资金通过政策性优惠、弥补项目直接经济效益方面的缺陷,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是政策性融资的有效工具。

减税不行可以减负

在当前企业效益滑坡、库存增加的情况下,一些人提出“减税”的主张,贾康认为,在我国目前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仍应注意财政收入的增长,减税总体上操作余地不大。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财政不断减税让利,财政占GNP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1994年以来的新体制虽然阻止了“两个比重”的下降,但尚未有明显上升。因而中央财政的困境没有缓解。从财政收入按项目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各项税收仍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但近年来预算外收入增长很快,从1993年相当于财政总收入的32.9%发展为1996年的52.6%,当年甚至超过了中央财政收入。这些预算外收入分布面广,数额巨大,挤占并侵蚀了税基,其中相当一部分处于财政监控范围之外,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并引起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宏观调控需要必要的财力作为后盾,从目前财政实力和宏观税负看,并没有什么减税的余地。并且我们仍应努力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保证财力增长。同时,我们应进一步规范预算外收支,使“费”、“税”合理归位,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某些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负担。

国债发行尚有余力

继1000亿元国债之后,财政在发行国债上还有没有潜力可挖?

贾康认为如果妥善解决债务依存度与债务负担率之间的矛盾,国债规律仍又以扩大。

他说,目前我国实施国债政策的最大矛盾是两个衔量指标间存在严重的冲突。一是债务依存度,它反映一国的财政支出中有多少是由举债支持的,即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财政支出额。根据各国实际经验,这一指标应控制在15%-20%之间为宜。而我国却已大大超过了这一范围,特别是在举债还债完全由中央负担的情况下,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已高达50%以上,似乎已没有继续发债的余地。二是债务负担率,它衡量一个国家承受债务的潜力,等于当期国债余额/当年GDP。国际上通常认为这一指标不应超过45%-50%。而我国的国债负担率不仅远远未达到这一警戒线,也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水平低得多,目前仅为7%左右。就此看,似乎国债规模可以进一步扩大并有巨大的潜力可挖。

分析这一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GDP中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而且国债平均期限太短。现实的经济情况要求我国的国债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因此解决上述矛盾的关键是,适度扩增国债规模必须纳入“提高两个比重、振兴国家财政”的统一部署之中,并相应优化国债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财政应抓住目前金融机构连续降息的有利时机,增加中长期国债的发行,降低国债筹资成本,充分挖掘社会资金为国家建设所用。财政可以面对不同的应债人发行专门用于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种国债、金融债券,同时积极稳妥地增发外债。

推动外贸,财政大有可为

贾康建议,我国外贸出口速度不断滑落,财政政策应考虑采取必要的短期应变措施,并将其与长期财税对策衔接起来:进一步适当而较平缓地提高出口退税率。

提高出口退税率必然要受到目前国家财力的制约,也要面临将来是否可以继续的困扰。因此,提高出口退税率必须全面考虑,审慎决策。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选择上,需主要把握如下几个因素:第一,出口产品在我国历年对外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或者存在较大发展空间。第二,出口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为欧美国家。东南亚和日本由于本币贬值,需求大幅萎缩,即使将出口这一地区的产品提高退税率,意义也不会很大。第三,出口产品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对出口退税依赖性大的特点。这类产品倘若不提高退税率,便有失去市场并发生较大连续反应的危险。

第9篇:最近的财税政策范文

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影响因素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税收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一般说来,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主要有经济增长水平、政府职能范围和政府非税收入规模。

(一)经济增长水平因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与经济增长水平正相关。因此,经济增长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国家,其宏观税负水平要高于发展中国家。从理论上讲,宏观税负水平增长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同步。据有关专家测定,西方国家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通常大于1,而这一弹性系数在我国保持在0.8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二)政府职能范围因素。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政府职能范围宽、事权多,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数量就多,宏观税负水平就应高一些,反之则低。

(三)非税收入规模因素。税收并不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唯一方式和渠道。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创造的可供分配使用的GDP是一个定量,在满足政府一定支出需要的情况下,通过非税形式取得的收入规模大,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规模必然减少。但是合理的税负,则要求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相结合,统筹安排。从各国财政收入构成看,都有或多或少的非税收入。如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中央政府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都在10%左右。发展中国家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15%~25%。

二、宏观税负国际水平与比较

比较口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国家的分类,我们把纳入比较分析范围的国家划分为两大类,即工业国家23个和发展中国家14个。通过对各种类型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是逐步上升的,目前的平均水平为30%以上;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整体也呈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明显低于工业化国家,且一般税负水平在16%~20%之间。(表1)

就宏观税负的未来发展趋势而言,大部分工业国家由于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已经比较规范,税收制度也相对完善、稳定,所以宏观税负在未来应保持相对稳定。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经济发展还具有很大的潜力,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相应扩展,加之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未来宏观税负水平应有一定的提高。按照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综合分析,从发展中国家税负水平的一般情况看,15%~25%这个区间的宏观税负水平较为适宜,比较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平均利润水平。

三、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分析

(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的比较。一般认为,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个国家人均GDP水平增加,宏观税负水平也不断提高。我国人均GDP水平自1991年以来一直保持着6%以上的年增长率,是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的基础。但是由表2可见,从1994年以后,税收占GDP比重的增长速度要高于人均GDP水平的增长速度。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在1996年以前是小于1的,即税收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从1996年开始,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超过1,在2005年达1.285。从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的变化,可以明显地看出近几年我国宏观税负在多年下降之后转向升高趋势,具有一定的恢复性质。但是,这一上升的过程恰好发生在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时期,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向相背离。

(二)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政府执行职能需要的比较。两者相比较的现状是我国财政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不能完全保证政府职能部门运转及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以教育为例,我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占GDP的比重1994年为2.19%,到2005年为2.54%,仍然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缩小地区发展差异、促进要素流动、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等各方面都对公共支出水平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另外,每年的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社会保障开支、冲销部分国有银行呆账和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等都是我国财政不可回避的负担。从这些方面看,我国目前税收占GDP比重水平与政府职能履行所要求的财力水平是不够适应的。

(三)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企业负担比较。宏观税负水平与企业税负有关,但两者又是不同的。企业税负水平主要取决于其适用税种的实际税率的高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税负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基础性因素。宏观税负水平除了受税种和税率的影响之外,还受到税基和税源范围的影响,即使税种和税率不变,甚至有所减少和下降时,如果税基和税源扩大,也有可能导致宏观税负水平上升。因此,企业的税负轻重并不能简单地看这个国家的税收/GDP比率,而且还要看这个国家基本税种的税率。

我国近几年宏观税率上升,但企业基本税种的名义税率并没有变化,工商税收各税种的法定税率仍然保持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水平上。企业的实际税率则是有升有降,一方面由于财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纠正地方政府随意减免税收等措施而使实际税率上升;另一方面1994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措施,则起到了降低企业实际税率的作用。因此,比较客观地看,近年宏观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通过上述分析,作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我国政府制度内的收入(指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的总和)占GDP的比重与国际上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接近,尚在正常范围内。(2)我国宏观税负上升的过程中,企业的法定税率并未提高,总体上讲是属于恢复性和发展性的上升。但是企业确实存在基本税率较高与制度外非税负担过重的问题。(3)虽然宏观税负上升,税收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政府为执行基本职能和满足基本公共需要的财力仍然存在不足现象。(4)我国近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弹性系数提高较多,与经济低速增长时期扩张性财政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化并不单纯是税率水平调整的问题。

四、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合理界定

鉴于上述分析,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选择首先要与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财力水平相适应,其次要兼顾企业负担。

我国目前还没有脱离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人均GDP水平比较低,这说明社会的剩余产品率还不高,难以提供更多的税收收入,因此宏观税负水平不宜过高。据世界银行的调查资料显示,一国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3%;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30%。综合我国生产力水平、企业效益状况及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参考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国际经验,在整顿政府收入渠道,取消制度外收入,理顺税费关系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上,将我国制度内政府收入的宏观税负水平保持在20%左右,税收占GDP比重保持在15%左右是合理的。在宏观税负的变动趋势上,应当使其能够随着GDP的增长而提高,即将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1以上,但不能过高。

五、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优化途径

(一)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在政府存在大量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的情况下,宏观税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实际意义,即使降低税收占GDP的比重,也不一定能够减轻企业和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因此,彻底整治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减少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是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合理化的首要任务。

解决目前政府收入形式不规范的混乱局面,关键是理顺税费关系,对现行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根据其不同的内容实行取消、改税、规范和转制措施:(1)取消非规范的制度外收费;(2)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3)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并严格限定范围,实行公开化;(4)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使经营性的事业收费转向市场。

(二)调整税收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由于我国同时存在企业承受能力弱和政府财力不足的矛盾,实现宏观税负合理化,关键是要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保证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为此,需要完善和调整现行的税收格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以增加税收收入。

完善和调整税收格局主要应合理扩大部分税种的税基和扩大非企业税收。如适当扩大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提高目前低税或无税的产业部门和某些经济行为的税收贡献率,如适当提高第三产业的实际税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完善地方税体系,开征一些新的地方税税种,如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