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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精选(九篇)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1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看作是利国惠民的民生大事,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10年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市农业局成立了以农业局长为组长,6个相关科室和相关站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农业局单独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制定并以局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药管理工作方案》,与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强化“四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1抓法规宣传,打好群众参与基础 通过电视台、农业信息网、广播电台、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和宣传图片、举办宣传周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及农业技术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安全知识、生产技术普及到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0年9月,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专题片,在市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周时间。农业局主要领导在电视上做了农资市场清理整顿讲话。同时,印制了《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2000余册,订阅了农业部主办的《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等有关刊物。一年来,共培训农民、基地、企业人员1.2万人,印发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5.1万份,举办电视宣传5次,开展政策法规和培训2期。2011年初,在政府宾馆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280人,营造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良好氛围。

2.2抓农产品认证,打好标准化生产基础 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地建设,公主岭市在蔬菜、粮食作物、畜牧业发展上建立了10大基地。同时,认真组织申报和认证“三品一标”。目前,全市共有绿色食品企业7家,绿色食品21个,种植基地36万亩;有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10个,种植面积21万亩;部级无公害农产品84个,种植面积15万亩。

2.3抓投入品质量,打好准出准入基础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市场整治与监控相结合,深入持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药管理年活动。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全面建立进销台账、标签标识、质量追溯管理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五种禁用高度农药行为。2010年,全市共出动车辆37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农药、种子、肥料市场118个,检查经营企业44家,检查经营业户589家,清理整顿农产品市场12个,共立案审查各类案件4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

2.4抓体系建设,打好安全保障基础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建设项目》要求,2009年利用60天时间,新建实验室304平方米,改造办公室196平方米;利用3个月的时间,配置检测仪器设备52台(套),配置流动检测车一辆,办公电脑6台及多媒体系统四位一体机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都已到位。按照项目“四制”及“领导安全责任制”原则。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土建工程、实验室附属设备及52台(套)仪器设备都已到位并完成调试,并取得了项目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人防等手续。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实验室后续工作,对技术人员进一步培训,争取早日通过验收。该项目由于进展快、把关严,多次受到省农委领导的好评。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市农业局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局属各执法单位做到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不办人情案。四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农业局参加了第二期全国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培训班,组织检验技术人员参加了吉林省首届农产品质检体系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班,另外还选送三人(次)到省农检中心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技术培训,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素质。

3.突出“五个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生产过程,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

3.1突出重点农时 在农时关键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假护农行动。2010年,在备春耕生产期间,公主岭市农业局相关执法单位联合行动,以打假护农保春耕为中心,开展种子市场、农药市场、肥料市场专项治理,共出动检查车辆45车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0多家,农产品批市场10个。2011年,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2突出重点区域和品种 加强投入品批发门店和较大的零售经营店,如铁北农资市场、客运站农资市场、50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种子经营企业和八达、瑞野等大型农药生产企业,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包装标识、质量标志等执法监管,确保全市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100%监管。

3.3突出重点环节 从使用投入品到收获,各个环节都纳入监测范围。抽出10人对全市10个蔬菜生产基地、5个蔬菜棚膜园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实行了监管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3.4 突出重点检测项目 对市场上销售有代表性的以及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或企业品种进行重点抽检,每个季节对蔬菜等重点产品抽检一次,每次不少于20个样品,每次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在3个蔬菜棚膜园区设置了3个常态化监测点,为实现市场准入制度奠定了基础。

3.5突出重点节日 在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区域农贸市场的瓜果、蔬菜等农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确保重要节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4.注重“三个检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4.1查主体资格 从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入手,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企业以及农资经营企业的资质、基地、营销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严把农资产品准入关,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有违法行为的永远不得经营。一年来,对全市298家种子和210家农药经营业户进行彻底清理,从严查处不具备资格的违法行为,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15家,对25家经营资质不全的进行了限期整改。

第2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党委书记 张光强

先谈谈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07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但在实践中,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措施。为此,我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做好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控制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应依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分类管理,将产地分为若干个区域,确定适宜区、限制区和禁止区。在农业投入品管理方面,建议全国人大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使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更加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二、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管理办法,加强标准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推行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和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三、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化。完善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和区县级检验检测站建设,建立以企业自检、委托中介机构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

四、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杜绝劣质农产品进入市场。农产品进入市场,应有一道严格的准入门槛,建立一定区域的食品交易与检测中心,规定进入这一区域的农产品必须经过这一“交易检测中心”的检测。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做好优质农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建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农产品开展制度化的例行监测,对重点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状况定期抽样监测,适时通过新闻会、媒体或网络,使企业、生产基地与产品质量、市场形象紧密挂钩。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建设,实现“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执法和集中、突击执法相结合的机制。

再谈谈关于提高农业补贴科技含量问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对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又好又快发展农村经济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如果在农业各项补贴中,重视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提高农业补贴的科技含量,通过补贴来引导农民积极利用科技成果,对农业科技成果,特别是“物化技术”成果的转化,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对农民的农业补助方式。目前,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是以现金的方式来实现,这对体现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起到一定作用。但据了解,这种方式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它与农民应用农业科技的关联度不大,同时还存在运转周期长、运转成本高、农民受益慢等问题。建议将现金补贴改为实物配送,如按照国家和各省选定的主导品种,实行良种配送制,既可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又可提高良种化程度,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3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1.农业标准化的概念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具体来说,是指为了有关各方面的利益,对农业经济、技术、科学、管理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各类对象,制订并实施标准,使之实现必要而合理的统一活动。其主要目的就是将农业的科技成果与多年的生产实践相结合,总结制订成“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便于操作”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向农民推广并应用于农业,最终为市场提供安全、质优、高产的农产品。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以使农民增收,还能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为了推动农业标准化进程,农业部根据各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自2000年以来,编制了6批共1848项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其中种植业标准609项、畜牧、兽医标准382项、渔业标准263项、农垦标准192项、农机类标准147项、资源环境及高新技术标准122项。截至目前,已制定修订农业国家标准691项,行业标准1546项。我国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补充、企业标准为基础的农业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对指导农业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掌握在种植业方面,吉林省就制定标准30多个。

2.农业标准化的重要作用

2.1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农业标准化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意义十分重大。正如总理所说:“农业标准的示范和应用,促进了科技成果的推广。推广农业适用技术与实施标准化相结合,是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可以说,农业标准化是数量农业向质量农业发展的腾飞之翼,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动力之源。没有农业标准化,我国农业不会出现质的突变,更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只有推行农业标准化,才有可能将各种先进的农业技术合理科学地组装起来,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期待的高产、高效、高质量、高收益的目标,才能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2.2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走出国门的必要条件和基础 自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等行为必须与相关农业标准快速靠拢,没有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就难以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由于一些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利益,以较高水平标准为依据,设置了多重技术贸易壁垒,提高了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致使我国农贸出口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要想“守得住”、“出得去”,就必须尽快推动农业标准化,否则将会永远处于被动的不利局面。

2.3农业标准化是实施农产品安全监管的前提 如果没有标准化,农民生产靠经验,农业生产过程就难以监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只是一个梦。只有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才有可能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才能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实际上,农业部门既是农业行业主管部门,也是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具有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等重要职能,因此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如果全市多数农村广泛开展“带头学科技、带头用科技、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科技致富”的“三带一帮”活动,农业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整个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监控,那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定会大幅度提升,农产品安全风险会降至最低。

2.4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依赖农业标准化 近年来,长春市农业随着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农业投入不断增加等因素,农业设施状况、装备水平提升幅度较大,这为实施农业标准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还需要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来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凡是实现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优化农产品布局、规模化种养、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的区域,农村经济就会得到繁荣,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凡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就会涌现出大量的特色农产品;凡是市场连接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就能创出更多的品牌农产品和 “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只有高质量的安全优质农产品才会具有市场竞争力,才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2.5构建科学的农业管理体系,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必须运用农业标准化 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市农委结合长春市农业发展实际,对农业生产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也进行了一些适应性探索。长春市的农业生产基本情况是人多地少、规模普遍偏小、分散经营,要实施社会化大生产有一定难度。如果能够组织起来,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就能够有效地整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职能,有利于构建新时期现代农业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3.长春市农产品种植业农业标准化实施现状

为了摸清长春市种植业生产标准化实施现状,按照市农委要求,2011年,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长春市部分无公害生产基地进行调查,并将实际情况进行了归纳和简单分析。

3.1长春市无公害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实施现状 制定了调查方案,按该方案,在长春市所属的5个县(市、区)(即双阳、九台、农安、德惠、榆树),每个县(区)选择有代表性的2 个无公害生产基地开展调查。调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种植农户座谈形式相结合。整个调查历时10天,基本了解和掌握了这些基地在生产种植、管理等方面标准化实施的情况。

各基地情况不同,但在种植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认真操作,很注意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品种、使用方法、用量、时期等,防范违禁农用物资的使用;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农户,能够基本了解种植产品的技术规程。

部分农业部门,比较重视对农民的培训。据双阳、德惠等地调查结果看,他们利用冬季农闲时节,有针对性地为农民举办内容丰富的生产技术培训班。多数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都接受过培训。当然,也有部分农户可能因文化水平低等原因,掌握得还不是很好。

各级政府对农业标准化都有一定的认识,工作中增加一些投入,依靠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多种途径,向农民推广、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并取得一定效果。

同时,在调查中也发现各基地在农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在基地管理上需要加强。调查发现,多数基地与农户之间结合并不紧密,关系比较松散,管理不十分严格。有的种植户对所种作物的技术规程掌握得不准,还是凭自己经验来管理、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是在种管收及包装过程中,实施标准化存在脱节现象。农业生产从种植到售出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标准,只有环环相扣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现实情况是,在目前对生产资料严管严控形成的高压势态下,一些滥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但在收获、分等级、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上,标准化实施几乎为零。这些环节如果没有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按规范化进行管理,会对农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需要引起注意。

三是在农业生产中,种植户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多数农户、基地没有按标准要求记录生产活动,一旦产品出现问题,追溯到这些农户时,他们承担的风险很大,损失更大。

3.2原因分析

3.2.1资金投入不足 实施农业标准化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但目前在农业标准化上,各级政府的投入明显不足,有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将标准化列入政府预算支出;一些基地的生产设施还很陈旧、生产技术落后、管理方式粗放。

3.2.2意识淡漠 从政府领导到普通农民对标准化的作用在认识上明显不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也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说得多,做得少,有的几乎不知道种植技术规程。

3.2.3服务基础差 从各基地了解的情况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错,对农业生产技术掌握较好,实战经验丰富,有能力指导当地生产,但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有些站因经费紧张、硬件条件差,本身的作用无法发挥,有的只是确定了技术指导任务,但没有赋予监管或执法权,推动作用和力度小。

3.2.4政策不到位 为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政府应出台鼓励政策,对开展标准化工作较好、贡献较大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相应政策出台,说明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3.2.5适应标准数量少 有些标准与种植、管理实际不相符,还有的没有标准。农业生产因地域、条件、季节的不同,在同一种作物种植、管理的方式上,差异较大。即使是省级规程,种植同一个作物,在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生长条件的实际生产管理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目前,适合的标准少,与实际生产脱节。因此,应鼓励各地制定更为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有效标准。

4.全面推动长春市农业标准化深入发展的建议

4.1确定工作原则,明确工作思路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具体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各项措施,扎实推动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农业标准化在长春市的深入发展。

4.1.1工作目标上要明确“三个服务” 一是围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要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服务。二是围绕“三农”和粮食安全问题,农业标准化要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是围绕进出口贸易,农业标准化要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服务。

4.1.2工作方法上应强化“三个结合” 一是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紧密结合。二是农业标准化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要紧密结合。三是农业标准化与农技推广要紧密结合。

4.1.3工作布局上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间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农业标准化基础工作与面上工作之间的关系。三要处理好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之间的关系。

4.1.4工作重点上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抓目标向抓落实转变。二是从抓数量向数量质量并举、突出质量安全转变。三是从初级管理向深度管理转变。

4.1.5工作措施上要确保“五个到位”一是加强领导,开拓创新,农业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要到位。二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的长效机制要到位。三是形式多样,搞好服务,农业标准宣传落实要到位。四是充实队伍,提高素质,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到位。五是强化实施,多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和行业协会服务要到位。

4.1.6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 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粮工程”、农业“七大体系”等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强化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要强化质量自控,积极促进和发挥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等在农产品标准化实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随着长春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快速崛起,一定要落实好龙头企业带动这个战略措施。

4.1.7搞好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的建设 示范区是农业标准化的工作重点,要建设好、管理好。按照国家、省的有关精神,在未来3年内,长春市再创建5~10个部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标准化进程。为了鼓励该项工作,建议出台有关奖励机制,对完成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硬指标考核合格后,对有参与关单位和优秀个人给与适当奖励和表彰。

4.2设立标准化工作专业机构和建立人才队伍

4.2.1建议设立“长春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办公室”

由于各级领导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上和行动上并不统一,为强化领导,建议设立“长春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办公室”,从领导机制上统一协调该项工作。该领导小组应由市农委主要领导负责牵头,各有关处室和基层事业单位领导等参加。

主要工作职能是:研究和确定长春市标准化发展目标;制定标准化工作计划;出台标准化鼓励政策;组织协调标准化工作实施;落实标准化工作费用;检查、指导、评估、总结标准化工作进度和成果等。

4.2.2建设标准化实施的人才队伍

农业标准化涉及范围很广,制(修)定和实施运用标准时,也需要有大量的知识和理论基础,需要将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际经验相结合。因此可以说,人才素质和知识水平及对生产技术状况掌握程度和经验等,决定了所制定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目前长春市农业系统多数技术人员还没有受过农业技术标准知识方面的专业培训,这给实施农业标准化带来很大的障碍。为此,建议成立一个农委系统中由农业专家组成的“长春市农业标准专家委员会”。

第4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关键词:镇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036-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比例高,粮食产量大。“民以食为天”,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的民生的重要问题,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紧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三鹿奶粉”、“海南毒豇豆”、“上海染色馒头”、“沈阳毒豆芽”……,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镇赉县是吉林省农业大县、商品粮基地县,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需要,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措施。

1 镇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在省、市级政府的关注下,在镇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镇赉县初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认证关注和检测工作初具雏形,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06年镇赉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现共有农残检测人员5人,已有农残速测仪2台,冰箱,恒温箱和大型操作台等检验设施,2008年又申请吉林省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并获通过,今年又通过镇赉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成立,农业安全执法人员17人,全县农资生产企业21个,农资销售企业200个,农民合作组织316家。

1.2 “三品”认证和基地生产

至2010年底镇赉县无公害产地面积20万亩,无公害品种21个;绿色食品产地面积30万亩,品种6个;有机食品产地面积10万亩,22个品种,初级加工企业8个。蔬菜生产示范基地3个。

2 镇赉县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而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认知度不足,高价消费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降低。而过度追求农产品产量,农产品残留农药毒量过高,忽视了农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以牺牲农产品的质量换取农产品的高产量。

2.2 标准化生产和传统经营的矛盾

标准化生产要求从选种、种植到采收运输统一标准进行生产,而目前单家独户的生产形式很难进行统一管理,要求的物质登记、生产记录和生产中技术管理物质销售,相对制约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步伐。

2.3 农产品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由于资金不足农产品检查设备相对落后,检测技术不高,各种生产资料的质量存在问题,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薄弱。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及病虫害和生态环境检测不到位、不及时,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

3 对存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3.1 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监管检测队伍建设;落实例行监测经费;完善和提高检测手段加大农产品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从基础设施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国家对于农产品安全生产设施的财政补助比例,增强人们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减少有毒有残留化肥农药的使用,提倡绿色种田,科学种田,加大补助,给予价格补助

3.2 从源头抓好农产品安全

进一部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发展。支持土地向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集中,推进农业合作社建设,实施农业规模化生产,杜绝农产品的污染源头,防止和治理农产品用地的污染,加强对农产品有残留毒害的生产资料的监管,确保农产品基地建设进行。

3.3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完善农产品农残检测,加大农产品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定期不定期的监测;建立完善农产品投入品的监督监管制度,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有详细台账;对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市场加大监管,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4 提高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提高

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相对落后,这就间接的造成了农产品安全问题的产生,提高农产品生产技术,引进农产品大省以及外国的先进技术。这样就从技术方面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的安全关系到我国民生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产品安全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创新思路,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人们食用优质、安全、放心食品。

参考文献

[1] 范志刚,黄新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新疆畜牧业,2010,(01).

[2] 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农业环境与发展,

2010,(01).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J].农业科技通讯,2004,

第5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取得的成就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世纪90年代农业发展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为进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明确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目标。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总体是安全、放心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各级农业部门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人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根据2007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目前蔬菜中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3.6%;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9.0%;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的平均合格率为99.6%,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1.4%,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2007年8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缺陷分析

尽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近几年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成本和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众多。部门之间协调不力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众多,中央一级就有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环保总局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下面还有省、市、县三级的各级政府以及各部委在地方的延伸机构,数量众多,结构庞杂。根据职能分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有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商务、环保、轻工、公安、法制、教育等十几个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是相应环节的监管主体,而这种多主体监管也造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管主体的缺失。而且,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相互协调机制,常常出现相互推诿、指责和争夺职能的现象,相互间信息交流、沟通不够,存在分工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监管主体多,协调成本高,造成联合监管成本巨大,并且在国家层面上缺乏总体协调,运作效率低,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地方,虽然各地均有相关机构,但却无统一的专职机构,造成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管理体制不顺,难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及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是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顺利进行的前提。目前我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动植物检疫和防疫方面,农产品卫生管理方面,种子管理方面,农药管理方面,饲料、兽药和肥料管理方面等。这些法律法规,在确保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现行的部分法规也相继进行了修订。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管理,牵扯面广,管理体制不顺,缺少专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现行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在管理体制上,尚未形成“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一体化管理格局。

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度存在缺陷

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要技术支撑的农业标准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标准范围和内容延伸到农业各个领域和环节,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但是,从长期的执行情况看,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着众多的缺陷,主要包括农业标准系统性不强、标准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展不适应时展要求、标准的国际采标率低和标准的实施进程迟滞等。

4、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不规范

一是认证品种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我国现已开展的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形式不少,但形成规模的不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由不同部门各自开展的认证在一定程度上还构成了部门间的壁垒。目前,国家正式推出的产品认证形式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此外,国内还存在多个部门的多种产品认证形式:食用农产品安全认证、安全饮品认证、安全食品认证、健康食品认证、方圆认证等。国家已经推出的管理体系认证形式有: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基于HACCP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用于流通领域的绿色市场认证,可应用于农产品和食品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等。正在研究和准备的认证形式有:

食品零售商采购审核标准(GFSI)认证等。类似于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制度:QS认证。行政审批制度: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批文号,等等。同时存在如此众多的认证形式,缺乏系统性,不同认证形式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复,行政许可和认证的内容存在交叉和重复,企业不堪重负,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认证机构急需培育。在我国加入WTO和我们的企业与产品进入国际竞争的今天,我们的认证机构如仍像过去那样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机构主体不明确,在发生质量责任赔付时,很可能将上级主管部门或其母体单位拖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认证机构特别是产品认证机构应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5、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不健全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部级、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的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员素质迅速提高,各级质检机构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检测范围不断扩大,这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现有的检验检测制度仍存在以下缺陷:第一,体系不健全。一是检测机构数量与工作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类检测机构的数量和检测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二是质检机构分布不均衡,中西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县级基层综合性农产品检测机构几乎是空白。三是现有质检机构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由于多数检测机构是按行业、产品或单一功能建设的,因此它们总体规模较小、装备水平差、利用率低,也不便于管理。四是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农产品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亟待建立。第二,检测技术弱。一是仪器设备比较落后。二是检测方法落后。我国还没有检测机构拥有一次进行上百种药物的多残留分析技术。三是检测方法的标准化程度低。我国已制定的79种农药197项限量标准中,只有33种农药有配套检测方法。四是标准参考物质缺乏。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试剂盒目前仍很少,或技术水平不符合要求。第三,检测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6、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制度不完善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基础薄弱,支撑能力不强。对质量标准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研发、对风险性分析研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尚需加强。目前科研和科技推广队伍也较为薄弱。二是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从农业科研投资力度来看,各国平均农业科研投资约占农业总产值的1%,一些发达国家已超过5%,而我国只占0.2%左右,不足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三是农业科技储备比较薄弱。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及教育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教育学科专业设置不够合理,重复、分散研究的现象比较严重,协作攻关能力不强,使有限的投入未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需要公共财政支持。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普遍缺乏必要的财政专项支撑,虽然各地此项投入近年有所增加,但远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需要.专项经费与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差距较大。

7、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

由于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宣传引导不够细化和深入,加之市场中农产品品种种类繁多、品牌良莠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使得消费者、经营者对优质安全农产品难以准确辨别,优质农产品难以实现优价,从而影响到生产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积极性。

8、全程追溯制度尚未建立,责任主体难以界定

一是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控制不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目前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一方面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和有害激素的禁用、限用监管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高毒高残留农(兽)药成本低,生产者很难弃舍,限用农药由于有其合法性,超范围使用很难监控,同时,水质、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治理周期长、见效慢,无形中都增加了农药污染监管控制的难度。二是虽然目前各地也在陆续建立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法,但都各行其是,多数地区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管理尚未到位,出现问题难以查清,质量源头难以溯及。

三、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治理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应当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重点和核心。不仅应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人品的使用和生产行为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而且应对最终产品的上市销售做出明确规定。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但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应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在现有农业投入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化农业投入品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因素的管理规定。不仅要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还应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定期监督抽查制度,适时淘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危害的高残毒农业投入品,加快农业投人品的更新换代进程,大力推广高效低残留农业投入品。

2、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逐步一体化

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政府应逐步减少管理环节,进一步明确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部门的职责,逐步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状况,从而不断提高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效率。同时,政府部门应转变管理方式,从偏重一般管理向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等相结合。

3、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应因地制宜,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步伐,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诸环节相关标准的配套、统一。加快对高水平技术标准的研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适应性。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力度。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的建设。推广“龙头+基地+农户”模式,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养殖)基地建设与农业科技推广、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发挥标准化生产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体系,切实发挥标准化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和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保

障、支撑作用。

4、加强动植物疫病、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控源头污染

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切实加大对动植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快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提高区域动植物疫病控制能力。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背景值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尽快开展农田、渔业水域质量普查监测计划,摸清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对严重污染已经不适宜生产农产品的,应尽快划分为禁止生产区域。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剧毒、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积极推行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紧紧围绕生产过程控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监管工作有成效。

5、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鼓励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特别是倍受城乡居民关注的“菜篮子”产品,应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进行大规模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争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国大部分“菜篮子”产品能够获得质量“身份证”,逐步实现我国农产品的无公害化、品牌化。积极推进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HACCP认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为主体,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加快认证国际化,鼓励开展ISO等各种质量管理认证,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GAP认证试点。

6、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追踪溯源、落实质量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对农产品传统销售方式的重大改革。应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应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行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首先进行产品包装标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应努力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应积极推行包装标识制度。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在引进国内外安全生产技术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农业、海洋与渔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优势,组织力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进行科研攻关。应重点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生产肥料、抗病抗虫新品种;应对土壤改良、渔业水质改善、无公害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水产品保活保鲜、包装、分级分类、储运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为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和流通提供技术支撑。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将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逐步规范成农业标准,并细化为简明易懂的技术操作规程,尽快完善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为企业、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大力普及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逐步建立产地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渔业工厂化养殖渔药监督员制度、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基地质量安全监督制度。通过积极有效的科技服务,提高生产经营者开展无害化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8、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信息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应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出口优势农产品的监督检测。应依法制定农产品监测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例行检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开监测结果,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农产品必须监管到企业和产品,防止个别企业、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全行业、整个农产品供给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对监测不合格的样品应追溯源头,并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到监测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规范信息行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质检体系建设,实施好《全国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种植业、海洋与渔业、畜牧业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以配备现代化的检测仪器设备和加强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补充配套,优化配置,健全完善省级质检体系,同时加强市、县级质检体系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9、健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

应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的需要,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强化农业各系统的综合执法,对现有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执法资源进行整合,分别实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多,应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

第6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新的经济背景下,我国农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农产品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食物必须无毒、无公害才算的上是安全食品,我国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农产品质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1.1农产品污染问题

长期以来,农产品投入不合理,收获不科学,市场监督不善,农产品餐桌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市场上流通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可引发中毒事件,危害公众健康。有学者指出,农产品的化学投入数量较多,每年应用的农药中,有30%的农药含有有机磷。有机磷农药对消费者健康影响重大,应合理控制其应用比例。现代医学研究结果显示,80%的癌症是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在环境因素中,因有毒化学物质造成的污染占8%,农药引起的食物污染可直接增加疾病发生率,目前,我国癌症发病率、病死率日益增高,并出现了诸多怪病、奇病。

1.2化学添加剂滥用

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可增加食品种植时间。为促使瓜果蔬菜早日上市,多数农民不顾农产品质量滥用化学剂、激素、催生剂,以上举动不但降低了农产品的食用口感,还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有研究显示,每年卫生部均会接受大量因农药污染引发的中毒报告。此外,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性要求、营养性要求日益增高。目前,农业有着集约化发展趋势,集约化农业环境下,一旦发生病虫灾害,就会导致大片农业面积受损。为应付病虫灾害,种植者必然会大面积施肥,大量应用农药产品,而农产品的大量应用不但会增加种植者种植成本,还会降低农产品安全性。

1.3食品污染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污染问题也愈演愈烈,燃烧煤中的氟,重金属铅、砷、农药等有害物质污染可长期在机体体内蓄积,严重时可引起急性中毒,影响机体生命健康。具体而言,铅中毒可影响小儿智力发育;氟污染食物可导致氟骨症;有机汞污染可引发肝、肾器脏损伤,增加胎儿畸形发生率。

2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关键点分析

2.1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关键控制点

2.1.1在农业生产中不断融入新技术

新的科技技术能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农产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政府应加强地区科技建设,鼓励农民选用良种播种,合理控制农产品栽培密度,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此外,政府还应适当进行资金投入加强农产品科技建设,不断引入高科技人才,对科技创新进行支持、鼓励。农户应在农业生产中不断融入新技术,比如农业航化作业技术、大农业机械化栽培技术、抗寒良种繁育技术等,不断推动农业健康发展。

2.1.2改造低产农田

部分农业生产地块因低洼、干旱、交通不畅等因素容易发生病虫灾害,致使农作物不能健康成长,单产水平较低。为提高农作物生产量,应对低洼、干旱、交通不畅地块进行改造,最大限度提高农产品产量。

2.2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点

2.2.1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若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应向农产品种植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笔者认为,可借助电视媒体、村委会讲座、农产品安全生产传单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教育过程中应注重应用趣味性语言,并通过实例分析吸引公众注意力,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2.2.2制定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

为保证农产品安全,促使我国农业朝着高效、高质量、国际化、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并严格执法,提高公众对农业安全生产法规的关注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意识。

2.2.3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准备,建立农产品质量专家评审体系、质检机构安全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进行认证,对知名农产品进行管理,与此同时,适当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安全监测和管理。

3结语

第7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安全问题

在我国的农业生产管理工作中,农业标准化是一种较为统一的生产管理模式。近几年,我国居民食品中毒事件多发,社会对于食品安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个给农业生产者对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科学标准化的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不仅能够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而且还能减少农产品生产活动的盲目性,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为我国的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的健康食品。

1.我国农产品生产管理的现状分析

1.1农药、化肥等有毒有机物的大量使用,威胁人们的健康

近几年,在我国的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上认识不足,并且为了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在农产品的生产中使用大量农药、化肥,而这些农药大多都是有毒有机物,在除去农作物害虫的同时还会有一部分残留在农作物中,一旦清洗不彻底被人们误食,就会对人们的身体产生很大危害,威胁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1.2农业生产模式落后,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不够

在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工作主要是个人承担,对于农业生产的大规模企业化管理模式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且我国农业生产的整体占有率严重不高。相对于企业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来说,传统落后的生产管理模式在资金投入方面明显不够,对先进生产设备的引入产生一定的阻碍,使得我国大量的农业生产工作只能依靠传统落后的生产管理技术,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率与质量,阻碍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施,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

1.3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到位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改善,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质量难以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甚至出现相关管理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2.农业标准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起到的作用

2.1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当前,在我国的农业发展中,食品安全成为较为重要的问题。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农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监测与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进行生产活动,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严禁出现通过使用恶劣的手段提高农产品产量的现象,对于农药、化肥的使用进行限制与规范,对农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严格控制,以更好地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2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过程的统一

现如今,我国农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农业生产的内容越来越具有广泛性,只有实施农业的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的技术标准,将参与生产与加工的人员整体组织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统一。实施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能够将良种供应、作物插播、作物灌溉、产品加工、产品储存、产品包装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协调统一管理,避免由于生产管理过程的分散进行而产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效地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

2.3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随着农业国际化发展的不断增强,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产品信息交流的日益频繁,在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就会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销量,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中的地位严重下降。我国农业的标准化生产,顺应世界农业的发展趋势,采用国际化的生产标准,引进国外的优良作物品种,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科学规范,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系如图一所示:

3.促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策略

3.1依据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制定生产标准

随着效益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的种类逐渐多样化,农产品的生产模式逐渐规模化。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对于农产品的经营、质量管理等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所以,生产标准的制定,要跟随效益农业的发展步伐,依据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突出生产重点,对生产行为与经营行为进行统一规范,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标准,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3.2将市场促进与行政推动结合起来推行农业标准化

农业化标准的实施要强化质量管理措施,不仅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还需要各级政府对其进行积极推进,坚持标准化原则,对于符合市场需求与制定标准的,要进行积极推广,坚持以重点基地建设为中心,促进绿色农产品的大力推广。另外,要积极运用行政手段加大对标准化生产的扶持力度,结合市场的运行机制,鼓励专业的龙头企业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3.3强化农业标准化实施的监督力度

对于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强化对标准化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另外,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加快农业的标准化建设进程的基础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国农业健康、科学、可持续的发展。

4.结语

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上,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是其最重要的保障之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兼顾生态环境,根据我国居民的需要,对生产方式进行改进与提高,严格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模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自身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科]

【参考文献】

第8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2171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农产品产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随之带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实践

现阶段,随着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逐渐重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逐渐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很多地方张贴了相关的宣传标语,在各大媒体中也得到了广泛的报道。很多地方都设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了相关组织。部分地区还进行了农资打假活动,并取得很大的成绩。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的作用下,使很多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对具有高毒的农药进行了禁用。加强对农产品的检测,检测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检测种类也随之增加,并增加了检测的频率。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监管力度有了显著地增强。强化了对绿色食品以及无公害食品的监督管理。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可作为耕地的土地又较少,导致我国耕地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少,耕地较为分散。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根本无法实现耕地的集中化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先进农业机械设备的投入使用,农产品产量的提升只能依靠农药化肥的投入。耕地的分散性,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监督与检测的工作量。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的工作主要针对农村,但是,相对基层的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的机构非常少,无法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工作全面进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限,无法准确的检测出农产品的农药残留以及农产品的激素使用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因此,要从根本上加强工作策略。

2.1 政府应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体系

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和完善工作任务。政府应加强与农业生产工作的联合,建立相应的合作社,由合作社掌控农业生产,并对其进行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确保农产品无剧毒农药和激素侵害。在合作社中推行机械化,进而提高农业产量。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为基层配置相应数量的监督检测部门,应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进行综合培训。

2.2 要增添检测设备

增添检测设备,并根据具体实际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标准进行机构配备,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质量。创建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快产品标准的制定,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与完善,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具有一定的依据,使监督范围更加明确。

2.3 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从生产者入手,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并对生产地进行不定时的产品质量抽查,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严格处理。并对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农产品进行跟踪,保证工作的质量。

2.4 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在各大市场成立“高品质农产品”的交易区,通过市场监测的高品质农产品可以在高品质蔬菜区进行交易,并且建立质量合格蔬菜交易区,质量合格的产品在经过监测合格后可以进入。对这些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果高品质农产品质量下降,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这类农产品进行换区处理。在这期间如若发现质量不达标的农产品,则对当日农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如果产品质量持续不合格则取消其市场交易资格。

2.5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魇痉叮充分发挥多媒体、网络、电视等媒介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使农民深刻意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3 总结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不仅关乎广大人民身体健康,而且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为我国的农产品发展建立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9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

一、《通知》的出台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章,不断强化监管措施,连续多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9.7%和96.9%。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对此还不满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通知》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影响深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由于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很大,而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此次印发《通知》,就是要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三、《通知》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只有政府重视了,责任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取得应有的成效。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同时,为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地方政府要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机制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找准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通知》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出发,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强化关键点的监管。对产地环境加强监测和普查,实施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区要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对农业投入品严格管控,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五、《通知》强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多年来,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动。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7600多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22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基本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9万多个,在591个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知》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和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新增职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此,《通知》着重强调了做好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为做好新增职能和旧有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屠宰检疫、品质检验监管、卫生检验监管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职责,强化巡查和抽检,抓紧研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这些具体要求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了重点,为职能的顺利调整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008年以来,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以2013年为例,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可以说成效显著。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问题始终没有禁绝,一些问题还很容易死灰复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专项整治坚持下去。对此,《通知》着重强调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我们相信,通过不遗余力的打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八、《通知》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新的职能调整后,现有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更突出。《通知》对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还清欠账,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指明了方向。

《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知》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