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医疗体育的特点精选(九篇)

医疗体育的特点

第1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医学专业;体育教学;医疗体育;必要性

祖国医学不仅把体育锻炼运用在增强体质、健身防病上,而且作为一种医疗方法和康复手段,也运用在治疗和康复上。医疗体育在健康医学、预防医学和康复医学中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培养学生体医结合知识和技能方面,医疗体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医疗体育应成为医学专业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

一、医疗体育的发展

医疗体育简称“体疗”,是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各种体育锻炼方法来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体育活动。它是一种医疗性质的体育活动,即从医疗的目的出发,利用体育的手段,通过患者自身特殊的身体练习,达到防病、治病,促进身体健康和恢复身体功能、加速疾病痊愈的效果。它是体育的一个分支,也是医疗的一个分支。在医学科学中,医疗体育是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是康复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育科学中,医疗体育是运动医学的一个分支。

医疗体育历史悠久,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应用医疗体育的国家。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有“不治已病治未病”的医疗保健思想。千百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以及医学与体育水平的提高,人们通过实践,逐步探索出导引术、吐纳术、五禽戏、气功、太极拳、八段锦、十二段锦等一系列自成体系、行之有效的传统健身医疗体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医疗体育有了新的发展,不仅在医院、疗养院中开展了这项工作,而且在部分学校、工矿、农村等基层也得到了推广。近30年来,随着现代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医疗体育在方法上除继承和发展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拳、功、操等外,也把西方的功能锻炼、器械治疗等加以吸收和应用,充实了功能性锻炼和器械治疗等手段,使其内容更加丰富,疗效更加显著,并在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疾病和运动系统伤病等的防治中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我国的医疗体育工作正在向新的高度发展。

二、医疗体育的作用

体疗过程既是治疗伤病、使其肌体能力恢复的过程,也是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和出现并发症或继发症、恢复肢体活动功能的过程。它不仅可以帮助病人发展心、肺功能和关节、肌肉活动的能力,使已衰退的功能得到增强,使有缺陷的器官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补偿,同时还能防止肢体的进一步萎缩、挛缩等变化,这是药物治疗所不能代替的。体育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证明,慢性病患者参加适宜的体育锻炼,对促进疾病的痊愈、加速病后身体机能的恢复、延缓衰老、改善心理和生理状况等都有积极和良好的作用。它治疗疾病的机理比较复杂,主要是通过神经反射、神经体液因素、代偿功能和生物力学(关节、肌肉运动的机械作用)等途径对人体的全身和局部产生作用和影响。

1.提高中枢神经和植物神经的调节能力。医疗体育通过外周肌肉的活动,提高中枢神经的兴奋性(由于大脑皮质运动区和其他功能区的广泛联系),调节其功能,加强对优势兴奋灶的抑制,使疾病得以好转,并且在预防和矫治因运动不足而引起的疾病方面,医疗体育还可以提高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的平衡性,治疗因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所致的某些疾病。

2.提高代谢能力,改善脏器功能。不少疾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心肺功能,使消化能力低下,代谢失调,不利于疾病的恢复。医疗性体育运动可增强心肌的肌力,增加血液的每搏输出量,提高呼吸肌的效能,增加肺活量和改善机体的摄氧能力。而且可以使胰岛素的分泌量增多,使高血糖素下降,增进食欲和消化功能,从而活跃肌体的新陈代谢,增强抵抗力,促进肌体健康和恢复。

3.维护形态和功能的关系。创伤和某些疾病可引起肌肉萎缩和关节功能障碍,破坏了形态和功能的正常关系。医疗体育可加快血流速度,扩张小血管,促进血液循环,调节肌张力,提高肌纤维合成酶的活性,使肌纤维增粗、收缩力加强。还可以增加关节滑液分泌,改善软骨营养,牵伸挛缩和粘连组织,从而维护形态和功能的正常关系。

4.发展代偿。对无法恢复的功能丧失,如截肢、部分器官的摘除、某些神经麻痹等,通过医疗体育可以最大限度地发展代偿能力。

三、医疗体育的内容

1.医疗体操。医疗体操是按照防治某种疾病的需要,即为达到预防、治疗及康复目的而专门编制的体操运动及功能练习。它对损伤、术后、瘫痪等病人运动器官的功能恢复具有良好的作用。医疗体操包括各种肢体和躯干运动、呼吸运动、放松运动、矫正运动、协调运动、平衡运动、牵伸练习、本体促进练习、水中运动、拐杖练习和语言训练等。因为医疗体操作用的部位可随意选择,运动量容易掌握,方法多样,有利于提高情绪,所以是医疗体育的主要治疗方法。按运动对人体的作用不同,医疗体操可分为被动运动、助力运动、主动运动和抗阻运动;按运动时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徒手体操和带器械(如体操棍、棒锤等)操练;按运动目的不同可分为重点发展呼吸功能的呼吸体操,牵伸挛缩肌群、防治腰背痛的悬挂方法和牵伸体操,放松痉挛肌的身体训练,加速神经麻痹恢复功能的本体促进法和水中运动,加快掌握运用拐杖的步行练习,恢复说话能力的语言训练等。

2.医疗性运动。医疗性运动是指为了预防、治疗和康复某种疾病而选用的某些运动手段,如太极拳、保健操、瑜伽、慢跑等以有氧训练为主的耐力性项目。它的运动量比医疗体操大,适合于体力中等的慢性病人。它又分有氧训练法和器械运动。前者指运动时摄氧量达最大摄氧量的40%~60%,重点是提高心肺功能。常用的运动项目有步行、慢跑、自行车、游泳、划船、登山及各种球类运动等。器械运动是借助于器械进行各种治疗活动,即在专门器械上进行活动的治疗方法。有钟摆式器械、滑轮装置系统、等动练习器、渐进抗阻练习、功率自行车和活动平板等。

3.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如太极拳、易筋经、八段锦、五禽戏等具有多种保健功能的体育运动。由于它们具有我国独特的民族形式,因此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4.按摩、牵引和悬挂。按摩是用手或器械在人的体表施行各种手法(或振动)以防治一些疾病的方法,常与其他医疗体育方法结合进行。我国的按摩有以祖国医学理论为基础的独特手法和治疗法则,应用很广。牵引则是应用特制的牵引带和装置,对人体的某一部位进行牵拉,使关节和软组织得到牵伸而达到治疗目的。常用于治疗一些脊柱椎间盘病变和肢体关节功能障碍等,如颈椎牵引。在牵引前后进行医疗体操,可以提高疗效。悬挂是指肢体被吊带支持而悬空,适用于骨折、瘫痪等。

5.气功、生物回授。是一种利用诱导法和自我调节呼吸及植物神经等活动的锻炼方法。对治疗一些疾病有独特的疗效,与医疗体操结合进行,常能起到相互促进的功效。

6.职业治疗。即劳动治疗。通常是通过园艺、编织、简单的加工性操作等轻体力劳动,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7.自然因素锻炼。即三浴锻炼。利用日光(日光浴)、空气(空气浴)、水(水浴)来锻炼身体,提高肌体的抵抗力和对气候的适应能力。一般与其他医疗体育方法结合进行。

四、结论与建议

1.医学专业应将医疗体育的部分内容列为体育教学内容。通过医疗体育教学,能使医学专业学生既学到医学教材之外的技能,丰富医疗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同时也能锻炼身体,增强健康,改善形体,调节身心,融健身、健美、健心于一体。

2.医学专业开设医疗体育教学符合当今体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医学专业的学生,已掌握了相当水平的人体科学知识,在加强太极拳、气功、健美操、瑜伽等运动实践教学的基础上,结合医学专业特点,适当地安排医疗体育内容,利于培养学生的医疗体育技能和专业素质,能够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

3.医学专业体育教学开设医疗体育,在其职业实用性方面具有实际意义。医疗体育不但能促进很多疾病的临床治愈,加速各种功能的恢复,而且是康复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临床医学中,作为综合治疗的一种措施,医疗体育日益受到重视。如在骨科,功能锻炼被列为治疗的四大基本要素之一。在一些心血管疾病和代谢障碍疾病的防治中,肯定了定量活动的重要性。在老年医学中,医疗体育对各种退行性疾病的防治具有重要的作用。

4.医疗体育作为医学专业的特色教学,是当今医学专业体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医疗体育在国外发达国家开展得非常普遍。在国外,人们十分重视平时的健康锻炼和病后的功能康复锻炼,即医疗体育,较少依赖于药物来预防和恢复功能。在我国,导引术、五禽戏、易筋经、八段锦、太极拳、气功等多种保健体操和健身手段,已成为祖国医学中的一份宝贵财富,成为人们防治疾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有效手段,更多地应用于临床治疗中。

5.开设医疗体育教学应注意的问题。要注重基础套路和基本功练习。要谨防不良气功的影响和走火入魔。健美训练,首先是恢复病人肌力的一种功能锻炼,其次才是发达肌肉、完美形体的一种高强度训练。进行医疗体育锻炼时必须遵守医疗体育锻炼的原则,建立和加强自我监督。

参考文献:

[1]姚鸿恩.体育保健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2]成明祥.体医结合:医学院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模式[J].体育文化导刊,2006(2).

第2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医学院校;医疗体育;教学

医疗体育又称康复体育,它是运用各种体育运动方法治疗创伤和疾病的学科。主要内容是为提高康复效果和缩短疗程,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结合药物治疗,按运动处方进行定性定量锻炼。运动形式可以分为四类:医疗体操、医疗性运动、我国传统体疗手段和适应性体育活动的锻炼[1]。医疗体育不但能够治疗疾病,而且可以促进患者身体各脏器机能的恢复,对局部器官也有积极作用。因此,医学院校应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医疗体育教学,以此培养现代医学需要的实用型医学人才。

1医学院校开展医疗体育教学的重要意义

1.1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的需要 随着我国现代康复医学和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如何通过体育运动来促进伤病的康复。这也要求临床医生具备相应的医疗体育知识,对患者进行医疗体育指导。医学院校开设医疗体育课程,可以让医学生学习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并身体力行地为患者的康复服务,对医学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职业实用价值。因此医学院校树立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的目标,开展医疗体育教学是非常必要的。

1.2医体结合是体育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医疗体育是运动医学的组成部分,对全身器官有积极影响,对局部器官也有重要作用。医学界将运用运动治病的方法称为体育疗法,它在临床医学及康复医学中具有广泛的应用[2]。当前的运动医学、保健体育、健康评估等是医体结合的产物,也是医学院校开展医体结合教学的突破口。运用医体结合教学,符合我国素质教育思想的要求。将体育和医学结合在一起,两者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有利于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是新形势下医学院校体育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1.3医疗体育教学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医疗体育教学以终身体育为主要指导思想,结合了医学专业的特点,医疗体育课程的设置以适应社会生活需要为标准。同时,医疗体育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对体育的认识,教育他们科学地运用体育健康知识,以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并指导患者恢复身体健康,将学生培养成医学与体育健康结合的综合型人才。

2医学院校开展医疗体育教学的策略

2.1加强师资培训 医疗体育属于医学与体育专业的边缘学科,教育者需要熟练掌握医学和体育两门专业知识。但目前我国的这种复合型人才主要集中在体育研究单位,以及从事体育事业的竞技体育部门,并且数量非常短缺。为适应现代医学对医疗体育复合型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医学院校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专业的任教教师进行医疗体育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师资水平,更好地开展医疗体育教学。

2.2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医疗体育教学中应合理设置相关专业课程。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采用有相应的教学方式,例如对低年级学生,可以先讲运动医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当学生学习完人体解剖和人体生理学等课程后,再补充运动解剖、运动生理和运动生化等相关知识。与运动联系紧密的医学专业,除了开设运动与健康临床课程之外,还应开设关于运动医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如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等。普通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开设医疗体育选修课,或平时通过讲座的形式传授医疗体育知识。

2.3结合体育课进行教学 医疗体育教学是特色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学院校进行教学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医学院校结合体育课进行医疗体育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其它院校没有的知识优势,扩大医学生的知识面,拓宽他们专业知识结构,以实现医体结合的具有医学院校特色的体育教学。医学院校的学生可以运用知识优势,利用上体育课的机会掌握医疗体育的方法,在增强体质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2.4密切联系临床 医疗体育教学需要密切联系临床[3]。在医疗体育的临床教学中建立临床技能实验室,作为医疗体育教学辅助工具,可以解决学生临床实践机会少的问题,也有助于学生医疗体育的技能操作和考试。综合灵活地运用临床小讲座、病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可以提高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技能,也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理论知识,加强临床实践操作。

3结论

医学专业的学生肩负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任,因此他们必须具备强健的身体和扎实的医学知识。医学院校开展医疗体育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医疗体育方面的知识,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为患者的康复和医疗事业服务,对医学生有重要意义和职业实用价值。目前我国处于医疗体育教学的尝试阶段,教师应采用有效措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为拓展医疗体育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此培养更多的实用型医学人才。

参考文献:

[1]湛育明.医学院校体育教育中应突出医疗体育的功能[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02(05):54-56.

第3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四)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加强中医药行业统一规划,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制度。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加强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第4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的原则,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引进社会资本,着力增加供给、优化服务、扩大消费,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形成一批重点项目、一批骨干企业、一批知名品牌,健康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0%左右,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医疗服务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科学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员额备案管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2.大力推进社会资本办医。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和自然人等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服务资源向社会资本开放。开展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私合作等形式的改革,在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产权、信贷、保险、分红以及用地政策等方面实现一定的突破。调整和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方案,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对二级及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

3.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检查中心。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

4.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月子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在市辖三区设置2所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院,开展全托式治、护、养三者结合的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5.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全市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设置老年病科,有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也可设置老年病科;对已经完成整体迁建的县人民医院,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在老院区合作、托管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依托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加强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强化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功能建设。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支持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凡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均可纳入定点范围。

6.拓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等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优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开发和提供专业化、多形式的社区养老健康服务。力争到2017年,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三)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

7.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

(四)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8.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快推进市级中医医院、主城区精品名医馆和“治未病”中心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推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连锁化运营,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规划建设中医药文化及产业特色街区。

9.强化中医药地方特色。以明参、白芷、丹参、半夏等道地药材种植和深度开发、传统名优中成药开发等为重点,加强药食同用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发适合本地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保健养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药材深加工企业。支持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五)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0.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推进民政、残联与卫生计生部门的广泛深入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推进康复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11.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健全“健康守门人”体系。鼓励民办医院和各类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价格主管部门制订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等社区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研究制订相关费用分担与分配机制。

12.发展全民体育健身。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加强基层多功能群众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以及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大力支持青少年、儿童体育健身,鼓励发展适合其成长特点的体育健身服务。

13.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支持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发展,加强健康文化传播与交流,提升健康教育水平,培育健康文化产业。支持阆中建设中医药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培育、打造一批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和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六)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14.发展医药产品研发、制造和流通服务。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医药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生物医药、特色化学原料药、药物制剂、中药现代化、辅助器具、特色医疗器械为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全面实现产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医药商务,重点培育大、中型药品流通经营企业,着力构建现代医药物流网络,完善城乡医药配送体系。

15.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加强我市传统保健食品品牌建设,做大做强桑椹醋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保健品基地建设,推广家禽、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推动以中医药、特色动植物为基础的新型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的开发,促进保健食品与养老服务、美容美体、医疗康复等行业的融合。

16.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驻市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心理咨询师、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健康旅游引导员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

(七)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17.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空间布局。坚持创新驱动和高端引领,深入推进健康服务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部级医学创新中心。

18.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及时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对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加强财政、土地和规划布局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完善政府投资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规定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的配套。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创新投融资引导方式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健康服务业项目。建立健全由政府引导、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资金运行模式。

(四)落实税收价格政策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医药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发挥价格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植(介)入类等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小组,定期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织举办全市健康服务业项目推介会,推动政企沟通、银企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健康服务业监管,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落实专项经费预算。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觉开展诚信服务。

第5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一、非法行医罪,属《刑法》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之一。

刑法336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明确地指出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即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的行为只要达到情节严重这一标准即可构成犯罪,不以造成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要件。危害后果是加重量刑的依据。本罪是行为犯、后果加重犯。

二、本罪特征

客体方面 侵害了国家对医疗事业的管理秩序和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

客观方面 表现为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方面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间接故意

非法行医罪条文中使用了两个关键性的概念即“非法行医” 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必须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三、什么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中的法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本罪侵害的客体方面,本罪侵害的是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那么,非法行医中的“法”自然是指涉及管理界定医疗机构及医生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1999年卫生部在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工作的通知 中明确指出 要把实施《执业医师法》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紧密结合。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和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由此可知,合法的行医行为必须是完全符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非法行医则是相对合法行医而产生的概念, 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属于非法行医。

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而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

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江湖游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只是医疗机构不能作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定罪,定罪的主体是实施了该行为的“人”。有些人至所以认为只有江湖游医才是非法行医,就是不完全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而作出的主观臆断。

理解了非法行医这一概念后,我们便可对非法行医罪这一概念进行剖析。

四、刑法与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作用

从《刑法》336条的属性及条文内容来看,本罪名是受刑法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来共同调整的一个罪名。不了解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就无法理解刑法336条中的概念。

《刑法》解决的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主体在非法行医达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构成犯罪的问题,它并不决定一个人是否有“医生执业资格”。而决定 “医生执业资格”的只能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法规。

五、什么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对于这一概念,有的人把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混为一谈,也就是把“不是医生的人”和“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根本不同的概念等同了起来。是曲解了并小化了刑法条文中“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概念的含义。刑法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是一个非常科学的定义,它宽泛但不失严谨地涵盖了所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许可条件而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人。

因此,要理解“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必须知道,什么是“医生执业资格”。

“医生”是一个职业称谓,就如同律师、教师等人员的称谓:“执业”是指实施某种专业或业务活动:“资格”则是从事某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

因此,“医生执业资格”也就是医生从事医疗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六、医生从事医疗活动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其必须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中,按该机构法定的科目范围行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医师必须经国家通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也就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此时医生仍不具备执业资格)其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依法注册取得某一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并且是在法定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执业。

《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3、若从事的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则还必须持有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像计划生育手术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手服务上岗证》;放射治疗,则必须取得《放射治疗专业医师证书》、《放射物理师执业证书》,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后才能从事放射治疗工作。再有,从事临床试验工作,还必须取得国家卫生与药品部门的特别认证、批准。

由此可知,行医者,若要取得合法的行使医疗活动的执业资格,必须具备以上各项条件;只有附合了以上法定的条件,才能说这个人或者医生具备了“医生执业资格”。(特别紧急情况下除外,乡村医生另有规定)

七、《医师执业证书》不等同于医生执业资格

有的人认为医师超科目、超执业范围行医不好认定是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其理由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其实,这是个错误的观点。事实上,刑法已做出了明文规定。它明确规定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只是有些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不了解从而不了解什么是“医生执业资格”这一概念罢了。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者没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是一种“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者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如果超出了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者超出了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也是一种“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不是医生的人”只不过是非法行医罪主体中的一种而已。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范围之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这已明确说明了,医务人员在本专业之外从事医疗活动,就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医务人员,就没有从事医疗活动的法定执业资格。

因此,看一个医生有没有取得执业资格,不仅要看他有没有《医师执业证书》,而且要看他所实施的医疗行为与其注册的执业类别、范围等是否相符。只有在持有的《证书》与其实施的行为相吻合条件下,才能说他取得了合法的执业资格。

医学科学本身是一门非常复杂而又严谨的科学,医疗事业又是风险极大的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的事业,不同的专业都需要有“不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 ”以及“特定的医疗条件”。这就是,不同的病种需要不同专业的医生来看,比如,妇科与牙科;不同的治疗方式得有不同的专业人员来操作,比如,同为癌症病人,外科医生用手术治疗,而放射治疗医生则用放射源来治疗,他们的治疗理论和操作技术是完全不同的。不同的级别医院,其服务设施条件也各有差异。

因此,国家通过立法对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就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这也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什么要对“诊疗科目”进行核准登记、《执业医师法》为什么要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并要求医师按上述规定从事执业活动的根本道理。

有的人之所以会对非法行医罪主体概念产生歧义,其根本原因就是把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划了等号。

八、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对于不是医生的人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大家无什么分歧。但对于是医生的人是否能构成非法行医的主体,有些人就糊涂了。

我们不仿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无论驾驶何种车辆的人,我们均可称其为驾驶员,但并非只要是驾驶员,就能任意开各种车辆。

比如一个人取得了摩托车驾驶执照“,对于摩托车的驾驶,他自然是取得了驾驶资格的人。但是,在他未取得大客车驾驶执照前而驾驶了大客车,针对于驾驶大客车而言,我们足能认定他是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人。

同样,医生也是如此,无论注册为那个专业的医师,我们都可称其为医生。其在注册后,只能在相应注册的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在法定的执业范围内,其当然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但超出其法定的许可范围,其就不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对于其超范围而实施的医疗活动而言,其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

综上所述,一个人只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诊疗科目范围内、依法注册取得本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并且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才能说他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除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外;医疗机构中有《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如果没有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执业要求从事诊疗活动,同样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同样可以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九、无证行医与超范围行医

大家都知道无证行医是非法行医,但忘记了超范围行医也是无证行医。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每一个医师从事其专业的执业活动都是必须经过注册之后才能获得《医师执业证书》,这个《证书》仅对他注册的执业范围有效,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之外,其无资格执业。医疗活动中,还有一些特殊专业则是必须持有特别许可证的机构和人员才能实施的。因此,超出了注册的专业范围也就是处于无证行医的状态。

根据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以此规定,我们也可以明确“未经批准或超范围经营的,均属无证经营的非法行为”。

十、从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可以印证非法行医罪主体概念的含义

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我们还可以通过刑法336条第二款非法行医罪的娣妹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来得到明确的答案。因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中也使用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主体概念。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这里我们看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和非法行医罪使用了一个相同的主体概念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那么,在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中即然使用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是不是只要取得了不论那个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的人都可以从事节育手术活动呢?显然不是。

我们看看从事节育手术医务人员的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医生资格,同时还应取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证书,方可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

由此可见,有医生资格而没有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证书从事节育手术的人就可认定其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一概念的最好说明。

由此可见,有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除了看有没有《医师执业证书》,而且必须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具体行为是否得到专业执业许可来判断。就像开车一样,我们不能光看他有没有《驾驶员资格证》而且要看其注册登记的是哪一类型。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只要是取得《医师执业证》”就是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不考虑其超出业范围这一事实,那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规中的特别规定、《执业医师法》中的严格要求就没有了任何存在的价值。如果刑法仅是对“不是医生的人”而言的,刑法336条使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这一概念,岂不是舍近求远,画蛇添足?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从事某一专业的医疗活动,必须拥有与其开展的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执业证书。否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就可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十一、非法行医的实质

国家政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虽是为了维护医疗公共卫生秩序,但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就医安全。打击非法行医其实质就是打击没有医疗知识及技术而对患者进行乱疗乱治的不法行为。医疗机构中的医生虽然不同于江湖游医,他们是有一定医学知识的人。但是,其超科目、超执业范围行医的实质和江湖游医并没有实质的区别。即,都是在自己不了解相应的医学知识与技术前提下,为了不法的利益而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同样侵害了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同样属乱医乱治,同样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第6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当前我国医患关系整体和谐,局部矛盾尖锐,医患互信弱化,医患关系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文章分析了医患关系现状,从当前医患背景入手,阐述了医德教育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了目前医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医德教育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医患关系;医德;医德教育

近年来,医疗卫生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十大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医患矛盾和医患纠纷层出不穷,医患关系紧张日益显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医疗卫生行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影响医患关系的诸多因素中,医德医风问题是引发医患冲突的重要原因。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办好医学教育,培养一支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专业卫生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因此,加强医务人员和医学生的医德教育尤为迫切。

1当前医患关系现状

1.1医患关系整体和谐,局部矛盾尖锐和谐医患关系是医患双方在彼此信任、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的心理基础上共同开展的积极合作、战胜疾病的融洽关系,遇到矛盾与纠纷,能以理性、克制的态度,采用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平等关系[1]。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的,但在整体和谐的医患关系中,医患纠纷时有出现,局部医患矛盾尖锐,尤其体现在临床多发暴力冲突。根据中国医院协会2014年的《全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指出,医务人员遭到谩骂、威胁较为普遍,2012年,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损伤事件的医院比例为63.7%,8.3%的医院每年发生6次及以上。近10年恶性伤医事件40起,2012年达到顶峰[2],医患关系一度呈现出紧张状态。随着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闹,以及医改的深入,医患双方满意度提升,涉医案件下降,医疗纠纷数量下降。2014年,医患关系朝着好的方向转化。与2013年相比,不论是伤医事件发生率,还是医疗纠纷发生率,都有了明显的下降。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8亿人次,比2013年增加5亿人次。同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较2013年下降8.7%[3]。医疗服务量在增长,而医疗纠纷却在下降。医患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

1.2医患关系关注度高,医患互信弱化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关系,是医疗过程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正是因为“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医疗事件广受社会关注。医患关系相关事件的获知,主要来源于媒体。医患关系的社会舆情包括良性事件报道、恶性事件报道、恶性事件惩处力度以及普通群众的观点态度等。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医患关系良性事件并不少见,但由于良性事件没有恶性事件抓人眼球,很多媒体就不会关注报道,仅在传染病暴发、地震等特殊时期会着重提起,而平时恶性事件报道频现,进一步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4]。医患之间本应该是相互信任的关系,医患互信是事实医疗活动的前提,相互信任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在一份对上海、山东、浙江、新疆4地788名民众的抽样调查发现,信任缺失(占29.1%)是当前医患关系凸显的一大原因[5]。一方面,患者对医院、医生不信任,有的患者戒备心理强,甚至不相信医生所开列的正常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患者在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动辄高额索赔或对医生施以暴力,也使医生惧怕医疗事故缠身,有意尽力地规避医疗风险,进行防御式保守医疗。患者一开始就想到医生要敛财,医生一开始就想到患者要闹事,本该一致抗击疾病的医患之间的信任、合作互动的关系,逐渐扭曲。

2当前医患关系下医德教育的意义

2.1医德教育的重要性医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职业活动中应具备的品德,是调整医务人员与病人、医务人员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6]。医学作为直接服务于人的生命科学,医德是指导规范医疗行为的核心。作为医务人员群体来讲,医德是一种行为准则;对医务人员个体而言,医德是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医德教育是医学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医学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对医学生或医务工作者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医学职业道德影响的活动[7]。医德教育具有长期性和实践性,是学习医德知识、提高医德认识、培养医德情感、锤炼医德意志、强化医德行为的过程,通过教育的手段把医德内化为教育对象的自觉行动,从而影响医疗活动。

2.2当前医患背景下医德教育的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医院普遍改善了就诊环境,购置了先进设备,加强了医技培训,然而伴随医院条件的显著改善,医患关系紧张仍频频出现。有报道显示,在群众对医院和医护人员最不信任的十条原因中,医院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和医生职业道德缺失分别排在第一[8]。80%以上的纠纷是因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引起的。由服务态度引发的医患纠纷,深层原因之一是医务人员的医德观念严重滑坡。减少医患纠纷的良策之一就是加强医德教育,强化医德观念。在医患这一对矛盾体中,医方应主动用关爱、信任和沟通来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服务的功课做到位、做到家,减少医患矛盾和纠纷就会曲径通幽。相反,在具体医疗过程中,如果医务人员缺乏医德,工作不负责任,即使拥有好的设备和高的医术也难以正常发挥作用。开展和深化医德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促使其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做到把社会效益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患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尺,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上多下工夫,真正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的和谐医患关系。

2.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要求下医德教育的紧迫性在当前医患背景下,医德教育越发凸显期现实性紧迫性。医德教育是长期的多层次的教育过程,不仅面对广大医务工作者,更要面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取向成熟的医学生。尤其在紧张的医患关系和某些医疗卫生单位不良的医德医风现象,容易给医学生造成负面的影响。如果不加改善,很可能使今后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环境更加紧张和激化,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德教育是关键。医德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危,是影响医患关系的首要因素和关键因素。医德体现于医疗活动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贯穿于医疗活动始终。医德教育是使医务人员系统地了解医德的范畴、特征、基本原则以及医德规范,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从而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事业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

3当前医德教育的问题与思考

3.1医德教育现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在对医院的经济发展起着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对医德医风建设起着很大的冲击作用,部分医疗机构在参与医疗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强化了经济效益,弱化了服务意识;强化了物质意识,弱化了奉献意识。经济指数成为衡量劳动价值的重要尺度,医院评定医疗质量的标准往往以经济指标为重,而忽视了服务这一重要环节。医务人员往往只注意治病,而不注意与病人之间的沟通,服务意识淡漠,缺乏人文关怀。医院的公益性定位逐渐让位于功利性追求,导致医德教育流于口头与形式,陷入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各级医疗机构越发重视医德与医德教育,医疗机构都制定了医德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系统性尚显不足,医德教育工作实践中缺乏具体的量化考评,一些规章制度成为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制度执行力和落实有待加强。此外,医德教育内容滞后,形式单一,常以思想政治教育取代医德教育,缺乏针对性,照本宣科式的读文件、书本,缺乏感染力和说服力,对医患沟通技巧、卫生法规案例、心理健康等教育相对较少,不利于内化实践。另一方面,医学院校是培养医务人员的摇篮,医学生是未来从事医疗事业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医德教育作为一项终身教育,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医学生抓起。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德教育面临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医德教育观念滞后、医德教育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制约,医学生医德素养不足,医德教育效果不甚理想。

3.2对当前医德教育的建议医德是社会道德的一种特殊类型,医德教育有别于一般的思想教育,具有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在医德教育过程中,要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首先要高度重视医德教育,医疗机构与医学院校把医德教育列入常规管理与教育,医务人员与医学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被动教育变为主观自觉,不断提高医德修养。其次,丰富医德教育内容,改进医德教育形式,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社会实践为动力,加强医患沟通教育[9]、法制教育,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医德教育。第三,完善医德教育机制,建立医德评价体系,防止医德教育流于形式。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人际关系。加强医德教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提高医德医风,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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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晓莉,周洪柱,赵越,等.2003年-2012年全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研究[J].中国医院,2014,18(3):1-3.

[3]白剑峰.医患和谐是主流[N].人民日报,2015-01-22(9).

[4]王德国.医闹成因探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5,35(1):46-49.

[5]戴元光,韩瑞霞.我国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基于健康传播视角的实证分析[J].新闻记者,2012(4):15-20.

[6]丘祥兴,孙福川.医学伦理学[M].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4.

[7]孙慕义.医学伦理学[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5-6.

[8]王长青.论高职院校医学专业医德素质教育[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27-28.

第7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实训主导;课程改革

高职教育的根本特征在于职业性,即它是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要“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有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有一定的职业技能、某种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这种人才的培养,要求高职教育强调职业能力的重要性,注重基础理论的实用性和技术理论的应用性。这一思想反映在某一门课程的具体教学形式上,则表现为课程内容的适用性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及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相关的课程改革,许多高职院校都在进行探索。下面结合作者在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教学活动时进行的课程改革情况进行探讨。

一、课程内容体系

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由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两部分组成。就医疗保险而言无论是理论教学体系还是实践教学体系,都应建立在对医疗保险具体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职业能力分解的基础上。职业能力一般分为关键能力与一般能力、综合能力与具体能力。关键能力是指对学生就业和今后在某医疗保险职业岗位上自身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能力。学生缺乏这些能力,就无法胜任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工作,因此,将社会医疗保险设置为实训主导型课程是必要的,这样可以重点保证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

在课程体系设置上,本课程将社会医疗保险分成了理论部分与实务部分。其中实务部分采取实训的形式,课时超过了总课时的一半以上。

1 总体设计

本课程的显著特征是和社会医疗保险实践运行密切相关,实践性较强,在教学应注重社会医疗保险的实践性和实务性。《社会医疗保险》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课程,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不但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熟悉并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部分与实训部分相互关联、相互结合,以培训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该课程分为9个项目,主要让学生了解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理论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概述、系统构成、基金管理、政府管制、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并且以我国目前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规为依据让学生结合实际学习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2 课程目标

通过对《社会医疗保险》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知识,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

职业能力目标:能明确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知道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参保人、覆盖范围、保障水平,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支付、投资的运作流程;熟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能阐述几种医疗保险的模式及特点;能明确医疗保险账户是怎样进行划分和管理的。能说出杭州市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目录是如何规定的;能明确杭州市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定,并进行相关案例分析。

3 课程内容和要求

这部分内容根据总体设计的要求分成了9个工作任务模块,每个工作任务中都有相应的活动设计,总课时合计54个,具体安排如下:

(1)认识社会医疗保险:主要阐述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些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功能和作用等内容,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信息。(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a,教师讲解和浏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认识社会医疗保险;b、通过浏览卫生部农村合作医疗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通过学习让学生掌握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构成要素及其特点、任务作用,清楚社会医疗保险各方关系。(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a,以家庭为例分析风险状况及拥有的医疗保障;b,浏览相关网站了解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3)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基本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支付、投资的运作流程,能分析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以医保部门近年来对于医保基金进行查处的具体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4)政府对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的管制:了解政府如何对医疗保险及医疗服务进行管制(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分小组讨论、对比不同政府对医疗保险及医疗服务系统的管制方式。

(5)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了解医疗保险的几种模式及几个主要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分小组收集资料,比较几个主要国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6)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学生能了解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观摩浙江省及杭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让学生建立关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基本框架,为后面相关的实训课程打下理论基础。(参考课时:l 2)

活动设计:a,以实例分析向学生介绍医疗保险账户的划分及其管理;b,查找杭州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c,查找国家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d,查找杭州市级医保关于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费用支付的相关政策。

(8)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了解我国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以我国目前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定为基础进行相关案例分析。

(9)透视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了解杭州市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能进行实践操作(参考课时:12)

活动设计:a,查找杭州市关于企业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老年居民、少年儿童、城镇居民等各类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并能进行实践操作;b,查找杭州市关于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制度的相关政策。

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

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整体、由生硬到熟练再到自如的训练过程。这就是职业能力培养的一般规律。高职教育实践教学训练体系的设计,必须遵循职业能力培养规律。实践经验表明,财经类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训练体系,应该包含基本技能的训练、技术应用能力的训练、综合

技能的训练三种类型。这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训练体系教学目标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技能进行训练,以编写实训报告作为载体。

在基本技能训练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着教学内容体系设置,着重解决运用理论知识对实际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深化对理论的认识,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培养从事相关岗位所需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比如社会医疗保险实训报告中有一个项目是让学生以自身家庭为例分析风险状况及拥有的医疗保障,通过训练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具体的风险和保险需求的分析,那么在以后从事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时就能运用这种技能对客户进行相应的分析,这项基本技能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三、有效的考核体系

1 突出形成性评价,结合课堂提问、业务操作、课后作业、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

2 强调目标评价。

3 强调课程结束后总结性评价,结合案例分析、成果展示等手段,注重考核学生所拥有的综合职业能力及水平。

4 建议在教学中分任务模块评分,课程结束时进行综合模块考核。

各任务模块可参照下述内容进行评价:认识社会医疗保险,评价学生获取和利用有效信息能力,评价分值10分;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评价学生整体认识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能力,评价分值15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评价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对我国社保基金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评价分值10分;政府对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的管制,评价学生对不同政府管制医疗保险模式分析比较的能力,评价分值5分;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评价学生对不同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分析比较的能力,评价分值5分;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评价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信息操作能力,评价分值5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评价学生对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流程操作能力,评价分值10分;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评价学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能力,评价分值10分,透视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评价学生对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流程操作能力,评价分值30分。

说明: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各类作业情况进行的评价;总结性评价,是在教学模块结束时,对学生综合技能情况的评价。若模块考评中同时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时,建议采用3:7的方式记分。本课程按百分制考评,60分为合格。

四、教学实践反思

自课程改革以来,教学效果较之以前传统的教学方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比如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手段还是比较单一,应该有更多的影像资料、配套软件引入教学中。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学习效果。结合教学情况,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挂图、幻灯片、投影片、录像带、视听光盘等多媒体资源,搭建起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同时联合各校开发多媒体课件,努力实现跨校多媒体资源的共享。

2 注重仿真软件的开发利用,让学生置身于网络实习平台中,积极自主地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为学生提高处理社会医疗保险问题的基本职业能力提供有效途径。

3 搭建产学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企业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并在合作中关注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第8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angyonglin061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自查报告

通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按县统一部署,我镇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落实情况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结合实际、因户施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自查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见面调查,联系人制度落实情况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知晓率、联系次数为主要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为主要内容,就医绿色通道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发放优先优惠凭证、明确优先优惠服务为主要内容。同时,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方面一并进行调查记录。

一、将镇卫生院确定为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镇卫生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制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标识,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医疗机构安排专人予以引导,负责协调患者在就医方面遇到的问题。

二、将所有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时,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重点优先签约服务人群,签约率达到100%,家庭医生为签约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并提供优先就诊、转诊服务。

三、全面落实联系人制度。镇政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将特殊家庭实行乡村两级“双岗”联系,发放到每个家庭,让他们可以足不出户随时咨询和寻求帮助。

第9篇:医疗体育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医德教育;复合型人才;入学教育;理论学习;生产实习

1 加强医德教育的必要性

1.1 加强医德教育是医学模式转变的要求。随着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学院校应培养能够从事预防、医疗、护理、康复和保健等卫生工作,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具有科学精神和医学人文素养的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对学生不但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而且要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不但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而且要强化医学职业道德建设。

1.2 加强医德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德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培养医学生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医学院校政治课程改革的需要。

1.3 加强医德教育是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的需要。目前,中国的医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医疗工作具有特殊的责任性,它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和生老病死。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又要有高尚的医德人格。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2 入学教育时的医德教育

学生刚刚跨入医学院校大门,不了解医学这一职业的内涵,谈不上对医德内容和医德作用的理解。因此,在对学生进行入学教育时,必须把医德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教育过程。

2.1 医德基本内容的教育:医德是医疗卫生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具体做到不分对象,服务病人,精心治疗,救死扶伤。而社会主义医德的基本原则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是医学的基本任务和职业特征,要使学生懂得医学是维护人的生命和增进人类健康的科学,懂得医务人员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所必须承担的重大道德责任,领会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精神实质,对医德有一个整体的基本认识。

2.2 职业认知教育:向学生阐明医疗卫生职业的崇高性、服务性、人道性、公益性和特殊性,赞扬学生对医学职业的选择,激发职业选择的自豪感和热爱医学事业的情感,加速学生对职业理想的认知,培养学好专业知识的思想、情趣和使命感,激发起培养优良医德的主动性。

2.3 将医德教育和学生道德规范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懂得,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调整与处理各种职业伦理关系中,其思想和行为都要遵守的规范和准则。作为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道德规范,将来成为一名医务人员时才能有良好的医德。学生只有从我做起,从自身小事做起,才能逐步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医德品质,在洁白的心灵上播下一颗健康的种子,为职业理想的实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 理论学习时的医德教育

理论学习是学生在学校较长一段时间的教育,医德育应该不断渗透在理论学习过程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好专业知识,学习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教师在课堂中进行传授。理论教学时医德教育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3.1 把传授专业知识、医学技术和医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医德教育渗透于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书育人任务,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注重对学生进行医德教育,根据学科特点,充分利用教材内容,发掘医德教育教学内容。如讲述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时,指出将恶性肿瘤误诊为良性肿瘤,会使病人贻误治疗时机,治疗不彻底会造成复发、转移甚至危及生命。而把良性肿瘤误诊为恶性肿瘤,又会使病人受到不适当的破坏性治疗,遭受不应有的痛苦、损害和精神负担。借此教育学生,今后在医疗实践工作中应对工作极端负责,精心为病人诊断、治疗和护理,对病人要极端热忱,视病人如亲人。

3.2 利用疾病治疗、护理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的事例,不失时机地进行医德教育。如某医生的医疗技术不错,但医德不良,在医疗活动中,对病人态度冷淡,治疗缺乏细心、耐心,工作马虎,行为轻率,易和患者发生争吵,使病人产生逆反心理,不提供真实而详细的病史资料,不能服从和积极地配合治疗,导致医生高超技能不能完全发挥,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相反,医生有精湛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在诊疗过程中,病人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治疗,会产生良好的治疗效果和社会效益,这也是良好医德本身具有的治疗价值。

3.3 组织学生观看医德教育片,开展医德评议,不断完善和巩固医德教育的内容和效果。当学生从录像上看到医务人员在抢救危重病人时进行的口对口人工呼吸,为迅速吸出危及病人生命的气管堵塞物所进行的用口吸引时,可让学生进行医德评价,使他们产生直观的医德情感体验,把道德理性认识和深厚的情感因素结合起来,对高尚医德行为的产生将起着积极作用。

4 生产实习时的医德教育

生产实习既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将医德理论变为医德行为的最初实践过程,对学生医德的形成和发展起这至关重要的作用。

4.1 学生离校前应进一步强化医德教育。对学生提出培养高尚医德的要求,重点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医德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教育学生认识医德与医术的关系,教育学生进一步学习医德规范,自觉履行医德规范;教育学生运用医德理论分析评价现实中的医德医风,增强学生自身的“免疫力”,为培养高尚的医德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4.2 学校要与实习医院密切联系,要求带教人员德行兼优,以身作则,在传授医疗技术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医德的培养。要求学生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思想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实习中受到良好医德行为的熏陶,以生动的实例教育学生,给予他们陶冶培养良好医德的机会,在实践中塑造出高尚的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