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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

第1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农村;成人教育培训;问题;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摇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8-0006-02

随着江苏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江苏新农村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保障之一的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业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江苏农民的整体素质与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教育服务“三农”水平和教育富民的能力,尽快造就一代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职业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

目前,江苏农村总人口4965.2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有707.28万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江苏农村成人教育面临更多挑战。一是女性多,占64%;二是老年多,60岁以上占57.6%;三是文化水平偏低,小学文化以下者占44.7%;四是劳动技能不强。现代农民不仅要具有正确的认识、积极的态度,还要具备相关理念、知识和技术。目前,江苏未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农民占89%,尤其缺少懂技术、会种田的能人型农民。五是经营能力不足。无论是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增效,还是农民致富步伐的加快,都需要广大农民具有经营现代农业的能力。目前,江苏农村大部分地区缺少懂科技、会管理的人才型农民,更缺少农业企业家和掌握高新技术的精英型农民。从地域分布上看,根据统计测算,苏北地区生产能手、经营能手占当地农村劳动力的比例最低,苏中其次,苏南最高。从产业分布上看,较多从事传统产业(种植、养殖),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营型、服务型实用人才偏少。这种状况与江苏全面建设新农村要求不能相称,与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培训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顺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地方现代农业建设实际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逐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的力度,全力推进农民培训工程实施,农民的知识、技能、素养等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在江苏“两个率先”、农业现代化战略推行的新形势下,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培训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从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看。首先,对农村成人教育重视不够。各地对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同,地域差异较大。部分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观念落后,对农村成人教育重视程度仍不够,忽略农民的教育培训需求,使农村成人教育培训机制运行不畅。其次,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农村成人教育体制不够健全,教育机构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管理人员素质及对工作的责任心有待提高,导致农村成人教育发展停滞不前。再次,对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群众支持,教育培训投入状况已有一定改善。2012年江苏全省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的培训任务。2013年江苏省计划投入省级财政1亿元,用于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但是面对庞大的农民培训群体及其多样化教育培训需求,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的财力支持还十分有限,财力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此外,地区间投入差异性也使得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培训发展得不均衡。

2.从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主体学校看。首先,农村成人教育学校设施不足。部分地区农村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还比较差,仅仅是挂着一块牌子,很少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甚至部分农村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教学场地,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其次,成人教育培训师资整体素质不高。由于从事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的教师待遇偏低,缺乏足够的岗位吸引力,不能吸引优秀人才,使得教师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这样也导致教学效果差。再次,课程设置狭窄,教学内容陈旧。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重视培养形式,轻视培养内容,工作重点还没有转移到大力发展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广上来,没有将农村实用技术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这样导致农村成人教育不能贴近农民的实际需求。最后,教学方式单一。农村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沿袭基础教育的做法,没有紧密结合农村成人的具体情况和基本特点,无法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能培养出新型的农民。

3.从农村成人教育培训客体农民看。首先,教育培训对象面广。江苏仍是农业大省,江苏乡村总人口4965.2万人。随着农业现代化战略的实施,农村生产力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持续增加,需接受教育培训的基数庞大,而且受教育的地区分散,这就给农村成人教育带来了负担和不便。其次,教育培训对象量大,教育培训需求量大。根据“江苏省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到2020年,江苏省98%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98%以上的乡村能够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普及活动。最后,教育对象求学态度被动。由于农村生活环境、工作方式和农民基本素质等影响,农民对知识的渴望和继续教育的需求不强烈,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差,还处于被动接受教育的阶段。

三、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培训面临的新形势

1.农业现代战略对农民素质要求。未来江苏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投入向依靠科技、投资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生产由主要依赖自然条件生产向依靠设施的可控生产转变,农业经营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专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由注重农业的一产向促进农业的一、二、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功能由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转变。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因此,江苏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实施,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化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现代化的新型农民,对推进江苏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要求。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培养大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具备与新农村建设总要求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没有新农民,也就没有新农村,因此,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贵在以人为本,培养新农民,把新农民变成经济发展的主体、民主政治的主人、文化繁荣的主角、社会进步的主力。

3.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农民素质的要求。目前,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坚持以教育培训促转移,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推进农民分工分业,加快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能有效地推动江苏城乡经济统筹和一体化发展,也是新时期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4.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是工作对象从传统农业向二、三产业的转变,而且非农产业工作给他们提出了全方位的更高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迫切要求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提升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增强农民工的职业适应性,改善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和工种岗位,增加农民工收入。在目前全球经济放缓、转型背景下,江苏经济结构也必将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快转变和调整的步伐。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用工需求,准确把握这种需求,构建新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能够提高农民工市场竞争力。目前,江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整体素质低,就业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培训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作好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和专业技能,是促进江苏产业结构转型,保障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农民工教育教育,不仅影响江苏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时期,这个群体将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拖累和城市化建设的不稳定因素。

参考文献:

[1]马建富.江苏农村成人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0):33-36.

[2]宋新昕.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成人教育发展探讨[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2,(6):119-121.

[3]胥仕元,汪远忠论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中促使人力资本形成的关键因素[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14(2):52-56.

[4]耿斌,李苏伦.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成人教育与培训策略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1,(12)35-37.

[5]蒋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思考[EB/OL].

http://,2012-10-19.

第2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临洮县农民素质现状分析

截至2008年底,甘肃省临洮县共有48万农村人口,其中劳动力25.07万人。据抽样调查分析,当前临洮县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政策、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素质落后。

1.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农民文化程度是农民文化素质的重要衡量标准。从抽样调查结果来看,六个乡镇十二个村的204个样本中,小学文化及以下程度的占8.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8.9%,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8.2%,大中专文化的仅占4.8%。由此可见,农村在家务农的劳动力以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为主,整体素质偏低。

2.政策、法制观念淡薄。政策掌握方面,在与村民的访问与座谈中,发现村民对“一号文件”的了解仅止于农业税费减免和粮食补贴,对农民如何增收、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方法措施则不甚了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更是知之甚少,只知道是“一个好政策”,至于究竟好在哪里、有什么内容、如何建设、建设成什么样子,特别是要求农民自身如何参与、配合和努力,村民们一片茫然;对于“农机具购置补贴”、“村村通工程”、“阳光工程”等这样可带来间接效益的政策更是一无所知。法制意识方面,有些农民遇到伤害时,要么懦弱忍让,要么威言恐吓,要么暴力相向,大多首选私了,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由此带来的更大伤害时有发生。

3.思想道德素质落后。当前,封建意识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仍比较浓厚,不少人相信天命,相信迷信,导致封建迷信活动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同时,农户之间缺乏团结互助精神,小偷小摸时有发生,农闲时节农村聚众现象屡见不鲜。

二、造成农民素质低的原因分析

据调查分析,造成农民素质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民自身的原因,也有农村素质教育方面的原因。

1.农民自身原因。三方面因素造成农民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影响其自身素质的提高。一是目光短浅,存在短期行为。大多数农民包括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只注重眼前利益,轻视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学习;二是小农意识浓厚,缺乏创新精神。只会沿袭传统种植办法,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既想致富,又怕担风险,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等、要、靠”思想,把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的提高、市场风险的规避都寄托在政府身上,缺乏发现市场的敏锐性和捕捉机遇的能力;三是自我封闭。部分农民不愿意去了解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信息,视野狭窄,既不主动了解政策、学习政策、研究政策、运用政策来引导农业生产,也不愿学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农民素质教育工作方面的原因。多年来,为提高农民素质,农业、科技、文化、教育等相关单位做了大量服务性工作,为农民提供了多渠道的农技推广和教育培训服务,但由于农民教育工作机制的滞后和投入不足,使得农民素质未能获得尽快、有效地提高。

(1)培训工作缺乏总体部署。目前,临洮县承担农民培训任务的有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科技局、教育局、扶贫办、党校、团委、妇联等单位,各单位的上级业务部门都安排了培训任务。由于缺乏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办班培训时都是各自为政,培训内容、对象往往出现重复交叉,既增加了组织难度,也浪费了教育资源,使培训难以取得实效。

(2)培训链有断点,培训方式有待改进。一个完整的培训链是由县农业科技部门办班培训村组干部、科技大户、农业骨干,然后发挥他们的组织带动作用,把学到的知识再传授给农民。但由于有一部分接受过培训的村组干部、科技大户、农业骨干回去后并未将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培训、传授,从而导致培训链中断,造成同一个村同一个人参加多次培训,而其他一般群众从未直接参加过培训。同时,当前培训内容单一,手段落后,方式缺乏灵活性,在集镇上集中培训的多,在村社和田间地头直接辅导的少,这种远距离的培训,直接影响了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职业教育滞后。职业教育是农民接受二次教育的重要途径。由于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技能教学设施普遍陈旧,师资力量比较薄弱,致使农民接受二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目前,临洮县职业教育部门仅有职业中专、玉井农职业技术学校、洮河机电工程学校3家,且招收的几乎都是“两后生”(即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高中毕业未考上大学的学生),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农民接受正规再教育的机会很少,实际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很低。

(4)文化事业发展不够。目前,临洮县农村文化建设发展滞后,至今没有一处上规模上档次的乡镇农村综合性文化设施,使得开展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缺乏载体,一定程度上滋长了、酗酒等农村不良行为。全县目前只有50个村建立了“农家书屋”,仅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13%,要实现科技文化在农村一线的日常普及难度还很大。农村和农民题材的电视广播节目十分有限,有线电视和广播在农村的普及率低下,农民接受新知识的途径狭窄。

三、提升农民素质的对策

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基础。当前,提高农民素质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科学制订总体目标规划。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庞大的工程,涉及教育、农业、科技、劳动、财政、司法、人事等多部门的共同参与,来科学制定总体目标规划。当前,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制订农民素质教育的任务目标,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提高农民素质,服务新农村建设。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一半以上的农户户均有一个科技明白人,村村有10~20名大学生、50名以上中专生,具备条件的16~45岁农民每年参加15次以上培训。用8年的时间,使农民的文化素质由以初中文化水平为主转向以高中专文化水平为主,使受训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相适应,90%以上的青壮年农民科技、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大提高,掌握2~3项农业实用新技术,具备搜集、分析、运用信息的能力和学习使用新技术的能力。

2.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如前所述,临洮县承担农民培训任务的单位有8家之多,在培训时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教育培训零散无序,成本高、成效差。因此,应对农民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集中优势和骨干攻坚。在每年年初,有培训任务的单位可将培训计划上报给县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培训计划,综合全县情况,科学安排全年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任务、培训目标和方式,避免重复交叉。在培训时,可将教育对象分为留守农民、转移农民、农民骨干、农村党员干部等几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确保各个层面的农民既接受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公共科目教育,又接受党员先进性教育、科技知识教育、市场营销知识、就业技能培训等专业科目教育。

3.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学科技的主动性。目前,广播、电视已在农村十分普及,成为农民接受新知识、新观念的一条重要渠道。因此,应充分发挥县广播电台、电视台、乡镇电视转播台的作用,大力宣传科技致富的好典型,增加农业知识节目播放时间,尝试把农业知识节目办得生动有趣,更贴近农民,贴近实际,吸引农民收看。同时,深入调查农民对生产技术的需求,按需施教,使农民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只有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才能保障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健全农民教育、科技培训专项基金,并通过逐步制度化,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民教育科技培训工作份额,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民教育科技培训投入体制,解决农民科技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减轻农民接受科技培训的经济负担,为农民接受科技教育培训创造条件。

5.强化师资力量。师资队伍实行兼职教师聘用制,按不同的培训内容,聘请相关方面的优秀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单项技术与系统培训相结合,并给予兼职教师一定的报酬,切实提高农民教育与科技培训的质量、效益和水平。

第3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论文关键词:人口红利;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经济增长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已接近1.78亿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人口老龄化形势会更加严峻,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6.7%,依照人口年龄结构的标准,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再加上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适龄劳动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劳动力无限供给带来的人口红利时代渐行渐远,我国已开始进入后人口红利时代。在新的时代,靠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获取竞争优势从而保持经济增长已难以为继。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指出,一旦人口红利消失,初级工人薪资水平和劳动成本会成倍提高,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将逐渐减弱,对各行业的发展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且趋势难以在短期内被扭转。

如何进一步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呢?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要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到制造业强国的转变更是取决于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出生于20世纪80、9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其在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相关机构通过培训、教育、引导,着力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人口红利的二次开发,这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条重要渠道。

一、人口红利渐失与后人口红利时代的到来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在生育高峰过后,总人口中少儿和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而劳动适龄人口比例上升(“中间大、两头小”的“黄金比例”),从而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的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资源以支撑经济增长的人口现象。人口红利的主要表现为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而抚养率较低;整个国家的经济呈现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的先驱威廉·刘易斯提出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论,深刻揭示了欠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劳动力市场供给之间的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工业与技术相对落后的传统农业共存,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大规模地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大量的低廉的劳动力,支持了这些国家最初的经济增长,产生人口红利,并一直延续到劳动力从无限供给转变为短缺,经济增长方式被迫转变为现代增长方式为止。劳动力供求关系从无限供给到短缺的转变,被称为“刘易斯拐点”,它是剩余劳动力达到顶峰转而开始下降的那个时点。

“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往往预示着人口红利的渐失,这一结论已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经济发展实践的印证。以我国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农业生产技术日新月异,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被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村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20世纪80年代初期进入城市的老一代农民工对工资待遇要求很低且吃苦耐劳,从而使我国经历了一个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增长过程。资本与廉价劳动力相结合带来丰厚的人口红利,企业以低廉的人工成本使其产品在市场上获取竞争优势,我国也赢得了“世界制造工厂”的称誉。据我国社科院调查,改革开放30年,农民工对gdp的贡献率达21%。我国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2009年度人物。《时代》周刊评价,“在金融危机肆虐全球时期,我国经济仍在高速发展,并逐步带领全球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首先要归功于千千万万勤劳坚韧的我国农民工”。

相对于持续多年的“民工潮”,最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出现“用工荒”,2010年用工荒在珠三角等地区更是愈演愈烈。2007年5月我国社科院的题为《我国就业增长与结构变化》的一份报告认为,我国正由劳动力过剩向短缺转变,劳动年龄人口比例达到峰值后转而下降而出现“刘易斯拐点”。“刘易斯拐点”正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关键点,由粗放式增长转向科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的驱动力由劳动和资本投入转变为全面提高的生产率。基于此,“用工荒”或“民工荒”并非全无好处,它会倒逼经济转型,更紧迫地促成驱动要素的转换,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尽管目前人们对于人口红利期是否真正结束还没有一致的看法,但“用工荒”的出现已成为一个节点,人口红利的持续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如何进行人口红利的二次开发以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一个旧的劳动力时代快要结束,一个新的劳动力时代即将到来,由综合素质低、廉价劳动力支撑的中国式经济奇迹在未来时期将不复存在,新生代农民工在“十二五”期间或更长的发展阶段对于保持经济增长必将发挥生力军作用。站在国家或区域经济的视角来看,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可以加快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增加国家和区域的人力资本存量,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必要性

与上个世纪相比,农民工群体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生于20世纪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迅速崛起,他们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从农村进入城市并逐渐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主力。据统计,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约1亿人,占农民工群体的六成以上,成为近几年来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特殊群体。

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受教育程度较高、职业和收入期望值高、对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而工作耐受力低,普遍缺乏吃苦耐劳精神。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大多没有务农经历,有的初中或高中毕业便进入城市打工,有的出生并一直生活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在对农村生活的认知、成长经历、成长环境、外出打工目的、工作态度、价值观念、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都有很大不同。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的新时期,技术更新换代快,新的产业结构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尽快掌握新的技术,提高综合素质。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中初中未毕业的约占45%,初中毕业但没有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约占33%,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8年,大多数尚未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我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风田教授指出,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各类技术培训的占16.4%,无技术的占83.6%,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2.2%,获各种技术等级证书的占5.2%。由以上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高但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较低的文化知识水平使他们无法快速有效地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基本上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重体力、低报酬的行业。国家统计局2010年3月公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五大行业,同时,他们因为职业流动性很高而对每个行业、岗位的了解蜻蜓点水,每项职业技能只停留在“学徒期”的水平。可见“民工荒”实质上并非劳动力“数量荒”,而是“质量荒”、“教育荒”。因此,为适应产业升级和调整落后产能的客观需要,要让他们成长为拥有一技之长、综合素质高的现代产业工人,尽快成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合格的生力军,必须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能有效提高其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其综合素质,开发其潜能,实现人口红利的二次开发,以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三、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新生代农民工对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非常强烈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已不是主要为了养家糊口,而更多的是为了实现个人发展和融入城市生活。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强,但职业技能水平总体还偏低,就业能力不强,所以他们对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非常强烈。接受职业教育,不但可以提高其技能,使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还可以使其获取更高的工资,提高生活水平。通过访谈发现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感觉到危机:从理论上说,在现代信息社会,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原来在学校里学的知识难以赶上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实践上,他们又没有企业资深员工的技术精湛,若不继续学习的话,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将越来越弱。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机制不健全

1、缺乏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困难。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工作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共管,各部门的培训管理自成体系,缺乏统一规划和培训监督机制,还没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导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多头管理、盲目性、无序性突出。造成组织协调困难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2、各地方政府落实不到位。各地方政府正处于落实中央政策、制定和实施本地政策的初始阶段,计划性不强,工作和组织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政府培训项目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职业教育落后,缺乏高水平的师资,尤其是高端技能型教育师资,缺乏对农民工职业教育后就业的跟踪服务和反馈机制。

3、职业教育机构缺乏统一管理。目前。实施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机构很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因而没有形成完善的培训网络,职业教育机构难以了解用工单位对人才的规格、素质结构等方面的需求和变化,无法提高自身的培训质量。

4、职业教育方式和手段需要改进。随着教育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推进和普及,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方式和手段也需要改进,要采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先进的设施来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否则很难满足城乡统筹就业的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不充足

1、政府投入不充足。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属基础建设范畴,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应居主导地位并负主要责任。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还没有形成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进行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新生代农民工的转出地一般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非常紧张,难以提供足够的培训经费投入;另一方面,由于受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村劳动力根本无法享受到转入地政府举办的主要是针对城镇下岗人员的免费培训,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到2012年,国家将投入财政资金100亿元来解决4000万农民工的教育培训问题,算起来平均每位农民工培训得到政府投入大约为250元。这样一是不能解决全部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问题,二是对每位新生代农民工的资金投入过少,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可见。政府需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投资力度,担当起应有的主导责任。

2、企业投入不积极。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虽然政府出台政策规定企业要对在职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但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履行。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其行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重使用轻培训,企业非常看重短期可见利润,而对长期投资及间接收益往往忽视。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培训的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且农民工稳定性差,所以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投入力度非常小。不愿投入人力资源开发成本,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大多是“学徒式”的培训。只是局限于就职前的简单的岗位培训,对工作技能和劳动者能力的培训不足,更不要说进行涉及到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处理等的行为养成培训和职职位向上流动的发展性培训了。据《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企业员工培训现状》显示,我国企业在员工培训经费的投入占公司销售收入3%—5%以上的企业仅为8.7%,占销售收入0.5%以下的企业有48.2%。

3、新生代农民工自我投资能力弱。《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主要在1000——1500元的范围内,工资水平低于其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标准,再有被克扣、拖欠的部分,其收入相当微薄;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追求时尚,他们日常生活消费和开支占工资收入的44.7%。去除日常花费及补贴家用后,根本无力支付参加职业教育的费用,农民工收入水平过低,个人投入不现实,成为我国农民工培训投入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内容和实践结合不紧密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主要依托于职业院校及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实施。很多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授课内容等方面与企业岗位需求严重脱节,缺乏针对性,并且有些院校把办各种培训班作为创收的重要途径,重招生轻培养,重理论讲授轻实践锻炼,农民工参与培训所学知识难以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在时间安排上,学校教育学制长且教学计划比较固定,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希望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的要求。有些政府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形式化倾向较重,实际效果不明显。

四、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

1、社会各界思想认识的统一是做好工作的关键一环。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设立职业教育咨询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农民工群体传达职业教育信息,宣传中央有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深刻认识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在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人口红利二次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本人的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和就业岗位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从而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1、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消除城乡壁垒。让长期在城市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逐步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提供配套的保障措施。

2、逐步建立免费职业教育制度。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新生代劳动力预备制的培训”,“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属性,属于基础建设范畴,农村职业教育更多地表现为国家层面的受益性。通过农村职业教育,能够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素质的提升和潜能的开发,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的稳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把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划归流入地政府的职教体系中,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范围,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为辅、新生代农民工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强化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教育的意识,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4、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扶持企业、民间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培训体系的成长,城乡职业教育体系要合作与联动,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城乡一体”的职业教育机制,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差距,逐步完善考核制度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不同教育主体有序分工、公平竞争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三)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及各教育培训机构主渠道作用

职业院校及社会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的主渠道,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优化配置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探索更为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1、职业教育内容要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者素质结构的要求。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教育内容的要求呈现出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改变传统的低层次的、单一性的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适当调整文化课内容,加大实践课比例,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征、新问题,要在传统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基础之上,增加心理、观念和思维培训,以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增强培训的实用性与针对性。职业教育的内容是一个以知识、技能与思想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职业教育的内容必须具有知识价值、技能价值和精神价值并符合现实需要,这样才有利于其综合素质的提高,才能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所以说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要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量体裁衣,根据他们在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工作性质、技能高低、就业心理倾向等方面的差异分类型、分层次进行培训,并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学校教学尽量活泼生动、通俗易懂,并且给予学员更多的时间提问,把不懂的地方当场弄清楚。

2、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远程教育指的是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教育组织之间主要采取多媒体手段进行系统教学和通讯联系的教育形式。当前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主要以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为主要教学手段。远程教育能有效满足我国农民工的流动性、分散性和学习时间不确定性的特点,为实现农民工培训提供便捷服务。在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所需要的学习态度、网络环境、上网技能等条件已经初步具备。需进一步开发和完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课程体系,培养适应在线授课、答疑要求的师资队伍,充实网络资源,扩大网络覆盖面。

3、将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采用开放、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一是根据企业岗位需求举办短期技能培训班,让新生代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提高投入产出效应。二是要考虑新生代农民工长期发展和不断提高学历的要求,将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起来,实行培训学分制度。当培训学分累计达到规定数量时。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免费提供考前培训。

(四)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增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针对性

企业要提高认识,在国家政策支持、资金补贴和制度约束下,承担起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素质的主体责任。

1、要加强校企联合。职业院校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企业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岗前引导和在岗培训,企业提供实习场所和必要设备,共同形成富有特色的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项目。

第4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字〔2018〕19号)、《广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穗乡村组〔2019〕11号)、《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农农〔2020〕148号)、《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广州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立足广州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的实际,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分层分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起,在全市七个主要农业生产区(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区)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行动,重点组织培育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3种类型。争取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80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000人。

三、教育培训

(一)培育对象。

各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组织区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应列为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为三种类型:

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认识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营销人员、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等,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资金安排。

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按人均6500元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人均2500元补助。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补助方式。2021-2025年,市财政每年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将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拨付各区(详见附件1),资金使用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参照《广州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市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金额、文号、分配情况、具体项目情况、资金执行进度、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各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培训内容。

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课程安排表由项目区与培训机构商定,可分段按以下三个模块实施(具体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学习,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课程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由项目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培训机构确定。任课老师授课要有PPT课件,精品课程要提供全程录像资料。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

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为学员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和融资对接平台,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提升职业农民的企业管理、运营和销售水平。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

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

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其中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推荐点),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让农民学习和借鉴成功的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的信心。

(四)培训形式。

高素质农民培训采取学时制。培训实行“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培训机构可按照培训专业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指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农业信息化教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培训。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不断提升在线课程比重,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五)培训机构。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或上一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下一年的培训任务。

各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承担高素质培育任务。

(六)培训师资。

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电商网红教员。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电商网红教员可为有成功培训经验或实践经验的相关人士。

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网址: ngx.net.cn/xxxt/)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对没有入库的要及时录入信息库,以便学员网上评价。要求师资入库率达到90%以上。对任课老师的满意率达不到85%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培训机构不能聘请其任教。

(七)培训教材。

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

各培训机构要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育对象学习需求,选择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开班当天应发给学员教材等资料。各项目区和培训机构要严把教材关,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防止使用盗版教材或自编教材乱报价等现象。

(八)培训管理。

实行全程监管制度。区农业农村局是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制定培育实施方案,落实年度培育任务,公开确定培训机构,推荐或遴选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供培训机构选用,监管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审核培训日程表,健全培育体系和师资队伍,跟踪实训效果,做好培育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数据库信息管理、高素质农民考核认定和跟踪服务等日常业务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

完善档案登记制度。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系统”(ngx.net.cn)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在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基础信息、教师和培训机构等信息100%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逐班次登记培训台账,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负责收集、整理、装订验收和考核的全部有关培训资料,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总结,协助做好建立高素质农民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至少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

(九)项目验收。

培训机构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备案。验收专家组要参照《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详见附件3)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高素质农民验收报告单》。验收工作要求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考评与认定管理

(一)考评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3种考评均合格者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二)认定颁证。各区要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和所在区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及时认定,核发高素质农民证书。高素质农民证书样式由国家农业农村部统一制订,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

五、政策扶持

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研究推出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扶持政策。区政府要制订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扶持政策,重点要在土地流转、农业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金融信贷、农业农村保险、结对帮扶、名优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向高素质农民倾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和监督各项措施落实;财政部门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保障等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市场监管、林业和园林、金融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服务指导,在政策扶持、项目安排、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各有关区政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要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考核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估。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区政府要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资金计划和绩效

目标表(2021-2025年)

2.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3.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

4.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考勤签到表

5.授课老师签到表

6.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7.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8.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9.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附件1

 

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表

(2021-2025年)

 

年度任务数

2021-2025年(五年)

 

绩效目标

经营管理型(人)

专业生产型

技能服务型

(人)

合计

人数(人)

总任务数(人)

总金额

(万元)

白云

80

80

160

800

360

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满意度达85%以上。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

黄埔

50

50

100

500

225

番禺

50

50

100

500

225

花都

120

150

270

1350

577.5

南沙

140

110

250

1250

592.5

从化

180

180

360

1800

810

增城

180

180

360

1800

810

合计

(人数)

800

800

1600

8000

 

金额

(万元)

520

200

 

 

3600

注:各有关区年度任务参照2016-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及各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从业人员和常用耕地面积等3个指标的调查结果确定。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120

10%-20%

60%-80%

10%-2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专业生产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技能服务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附件3

 

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

原则、程序和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及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制订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原则

1.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考核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部分地级市或项目县(市、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进行抽查。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受厅科技教育处委托,负责开展全省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验收。

2.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项目验收。

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专家组可由省、市、县涉农事业单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组成。专家组人数为3或5名,凡是当年接受培训机构邀请讲课的人员,不得参与该培训机构所有培训班的验收。

4.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对材料不完整、资金使用不规范、评价率或满意率不达标等情况,不能通过验收。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培训机构,验收专家组应出具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整改后可再申请一次验收。验收是否通过,培训机构都应按规定支付验收费用。

5.验收人员所在单位要支持验收人员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在验收期间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由培训机构支付,不再在原单位报帐。培训机构在项目实施方案或投标文件中应合理列出验收人员在验收期间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培训后应及时申请验收。

2.主持验收的单位要协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验收期间,先听取汇报,项目县和(或)培训机构汇报开展情况,提供验收资料,验收组提出问题、交流。

4.验收组检查验收材料,根据培训台帐随机抽取6-12位学员,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培训情况,并上网查看培训学员评价综合满意度等等。

5.验收组讨论和提出考核验收意见时,非考核验收人员要回避。考核验收组人员对验收材料严格按照标准,逐条对照,认真把关,提出考核验收意见。

6.考核验收组形成验收报告并填写《高素质农民验收报告单》。对考核验收不通过的,考核验收组应出具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下一次验收。

三、验收标准

1.是否有项目县、培训机构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省的实施方案要求。

2.是否有召开项目实施专题会议部署相关、细化工作。

3.招标或遴选文件是否按规定公告,公告时间是否足够,招标或遴选培训机构时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4.项目县和培训机构是否有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5.是否完成了培训任务人数。是否完成了规定培训天数及课时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查看培训台帐、学员信息库,随机抽取6-12个学员通过电话等形式核查培训情况。

6.是否按要求到规定的涉农高校(在其他学校或酒店不符合文件要求),完成8门或以上课程。

7.是否有农业局的人员参加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是否有上农业科教云平台APP课程。

8.是否发放4本或4本以上教材资料。

9.是否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电商基地上2门或以上电商、管理等有关课程。省级以上电商基地指国家或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认定的电商基地,通过提供认定文件或上网查对。课程提供照片、视频资料。

10.是否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上2门或以上实训课。通过提供认定文件或上网查对。课程提供照片或视频资料。

11.是否有提供1个精品课视频资料。

12.聘请的师资是否有90%以上在师资信息库注册。

13.参训学员信息是否全部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

14.学员评价率是否有90%以上;培训机构满意度是否达90%以上。

15.档案资料是否齐备、装订成册:

①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考试考核资料

⑦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情况

16.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此项工作为审计工作范筹,考核验收组不作评价,但对明显不合理的支出问题可以指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验收不予通过:

1.招标(遴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没有按照省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公开、公正的招标(遴选)培训机构的;或招标(遴选)在网上公告时间不足5天的;或参与应标的培训机构不足3家的。

2.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少于任务数;或参训人员有不符合学员条件的人员。

3.没有按省的实施方案要求到规定的涉农高校上课的;在规定的涉农高校没有完成8门或以上课程的。

4.没有农业农村局的人员参加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的;没有上农业科教云平台、农业信息化APP课程;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5.没有发放4本或以上教材资料的;教材为盗版的。

6.没有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电商基地参观的;没有在电商基地上2门或以上电商、管理课程的;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7.没有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参观的;没有在省级以上农业企业上2门或以上实训课的;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8.培训机构没有提供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9.培训机构聘请的师资没有达到90%以上在师资信息库注册的。

10.参训学员信息没有全部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的。

11.参训学员在网上评价率没有达到90%以上的。

12.培训机构网上评价满意度没有达到85%以上的。

13.验收资料没有装订成册的。

14.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明显不合理的。

15.培训时间不够的。

有以下情形的,考核验收组指出后,项目县应给予补充完善,或写出情况说明,但不影响验收结果:

1.是否有县或培训机构提供的实施方案。

2.是否有召开项目实施专题会议部署相关、细化工作。

第5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就业

一、新生代农民工顺利就业的必要性

今天,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主流,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亿人。并且这一社会群体的总人数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人的速度快速递增。10年或要不了10年,该群体的总人数将突破2亿甚至更多。鉴于城市(镇)化进程还须持续30年至40年,不出10年,“00后”还将不断加入其中,若继续回避这一庞大群体的利益诉求,中国社会的演进非但没有和谐可言,还将生出无数后患,这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形成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是未来10年至20年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仅是加快生产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加快劳动力要素流动、提高劳动力素质,即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以支撑“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和产业结构升级转变。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难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仅占30%。这导致他们不仅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高,而且难以成长为现代产业工人和融入城镇。

目前企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技工的需求快速增长,而目前相当数量的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水平总体偏低,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由此产生的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状况将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有些城市在新生代农民工落户方面实施“高技能先落户、低技能后落户、无技能不落户”的政策,缺乏技能者只能成为城市过客,掌握技能者则优先被城市接纳。因此,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缺乏问题是当务之急。一旦新生代农民工掌握了技能,随着就业稳定与收入增加,他们在城市面临的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三、新生代农民工渴望得到职业教育机会

据南京师范大学的《江苏省当代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价值观研究》调查显示,68%的人对自己的受教育程度不满意,64%的人要求接受技能教育,54%的人外出打工的动机是开阔眼界、学习本领、提高自身素质。

“现在找份工作很容易,但想找份理想的工作却很难。如果一时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我想找份能学到技术的工作,如果能在工作中学到一门技术,即便工资低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对个人的发展有好处”。

由此可知,新生代农民工在关注福利待遇、上班时间、工作环境的同时,更关注自身的发展空间。他们不愿像父辈那样做苦力,而是希望在工作中学到技能,拥有一技之长,使自己的劳动更加值钱。挣钱也更轻松一些。

四、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新生代农民工顺利就业

没有过硬的职业技能,新生代农民工很难有序外出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素质,不仅是新生代农民工自发的愿望,也是适应国内产业升级的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8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帮助,但是仍有六成外出农民工没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新的产业结构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尽快掌握新的技术,这就要求社会和政府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引导他们适应和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促进平等就业。

(一)制定新生代农民工培训规划,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和返乡创业

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纳入国家社会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多元化投资相结合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把农民培训事业上升为国家行为来推动,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广泛动员农业、教育、劳动、建设和科技等部门的丰富资源,发动数量庞大的社会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办学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尽快使有培训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都能够得到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建立政府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基本补贴制度和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推行培训券(卡)等办法,建设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推行农村劳动力就业准入和控制制度;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求,按照不同的就业意向和需要,分别提供实用的职业培训基地与实习园地,从“一锅炒”走向专业化,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提供专业化的职业培训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足额保证新生代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设立专项资金,改善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中国发展的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新生代农民工在返乡创业过程中如果有教育需求,可以免费接受更高级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带动作用,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由“就业一人、增收一户”的加法向“创业一人、带动一拨”的乘法转变,发挥返乡新生代农民工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拓作用。

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外,还要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适应能力和思想观念的培训,尤其是要培养新生代农民工融入、适应社会的能力,进行转变生活方式的培训,让他们从“洗脚进城”到“洗脑进城”,从而真正适应社会、融入城市生活。

(二)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县域经济是城乡结合的经济,农村劳动力进人大中城市往往面临较高的就业成本、生活成本和较大的心理压力,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亦工亦农,进退自如,就业成本、生活成本和心理压力都比较低。并且县域经济一般以中小民营企业和特色产业为主体,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要求相对比较低,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我国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从长远和各地实际情况来看,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重点是发展县域经济。通过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未来一段时期仍是一条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第6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这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要障碍。有关资料表明,全国4.97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而小学及以下的占40%。全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1.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农民的知识化、现代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条件,建设新农村首要环节就是提高农民素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正因为如此,总理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

2.培育新型农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农民素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传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是新农村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政治性的历史任务,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来看,无论产业发展,还是精神文明建设;无论社会事业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无论从当前着眼,还是从长远考虑,都需要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都需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培育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要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有效激发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家园,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新形势下对新型农民的具体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引导农民走向市场、走向富裕。进入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我们进一步引导农民走近知识、走向文明,提高农民的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获取、吸收、交流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能力,提高农民转岗的专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为农村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直接动力。

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出发,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必须大力开展对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懂市场、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出发,要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使农民适应现代城市、城镇的文明要求和生活节奏,最终融入城市居民行列,成为城镇和城市的居住主体,必须把农民培养成既具备道德修养和民主、法制意识,又会经营、会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总之,要让留在农村的农民掌握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养成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让走出农村的农民具备较强的务工技能,适应城市和工业现代文明,最终把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

三、培养新型农民综合措施

造就一代新型农民,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下大力气,组织实施好各项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使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具体来说应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有着基础性、根本性、全面性的重要意义。农村教育是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实现职业转化的必要的文化基础。一方面把农村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我们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和书本费方面走得更快一些,保证农村适龄青少年上得起学、念得起书,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绝不能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为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从2005年开始,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00万贫困家庭学生都享受到国家财政提供的“两免一补”资助政策。随后,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要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首先,要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培训,以现代适用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等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需求,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专业技术培训,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学了能用,用能致富。其次,要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围绕农民转岗就业,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农民就业能力强起来,就业途径就会多起来,收入水平就会高起来,农民的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建设新农村的步伐就会大大加快。

3.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开展争创文明村镇、文明户等多种多样的活动,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风,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第7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镇依托农机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协会、成人教育中心校和农民教育中心开展了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智力、技术支持。我镇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科技引路、特色发展的新路子,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开展多层次的科技素质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对农村科技素质培训在服务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中的作用和现状作如下分析:

一、科技素质培训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1、有效提升了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的科技素质。

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摆在党员干部和现代农民面前的是一个如何面向市场,依托科技,因地制宜地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种背景下,我镇分别成立了由组织、科协,农机服务中心、成人教育中心校等部门组成的培训领导小组,依托基地培训资源,有序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樊川成人教育中心校是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学校发挥教育的长处,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教育培训,开设以党员干部为主的大专学历教育班,新上岗干部培训班,提升了农村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政治文明素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猕猴桃种植、池塘养鱼、水稻机插秧新技术等切合当地农民需要的实用技术培训;此外,还结合实际,坚持送教上门,自编教材,印发实用技术小报等,把农村实用技术知识送到各行政村,送到党员干部和农民手中,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和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致富技能。

2. 有效促进高效农业的发展,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目前,我镇依托产业特色,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坚持走特色发展、品牌发展、规模发展之路,不断做大产业规模,基本形成了以蔬菜、渔业、水果、稻麦为主的“一镇一品”特色农业,并促进了优质高效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充分利用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举办了“猕猴桃种植”系列培训班,现场讲解操作方法,手把手地为参加培训的学员传授种植技术,并由成人教育中心校与镇农服中心组织人员到猕猴桃种植示范基地进行实地操作训练。学校培训的经常化使全镇的猕猴桃种植技术不断推广,种植的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猕猴桃产量也不断提高,永安猕猴桃种植成为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培训、观摩等形式的培训为农户做好了示范引导,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共同致富。

二、当前农村科技素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培训方式和内容不够适应。

由于现在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的从业类型越来越多,统一集中的培训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他们的不同需要,以会代训的吃“大锅饭”、“一锅煮”式现象更是不能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产业的培训需求;有些地方“课堂教学多,现场示范少”、“书本知识多,实践操作少”的老套培训方式也直接影响培训效果。有些培训基地上缺乏师资力量、技能设备和培训经费,多数培训只是开开会议,做做材料,缺乏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2.基地建设存在欠缺。

科技素质培训基地、农科教示范基地是对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培训、示范和实验的重要阵地,但从基地的建设情况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基地只是一片农田,没有明显的示范基地标志和氛围,或者基础设施设备较差,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不到位;有些基地缺乏规范、持续运作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农科教示范基地的职责、管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基地培训的计划、工作台帐也不够完整,常常把农科教示范基地上的培训、示范工作当作一项需要时才有的临时工作。

三、加强农村科技素质培训工作的对策

1. 加强科技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

农村科技素质培训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党政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工作指导,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培训基地要认真制定好培训工作规划,并进行分解落实;上级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任务,每年不定期地对基地上的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适时召开农村科技素质培训和农民教育培训推进会,对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的做法进行发扬和推广。

2. 加强培训基地的规范化建设。

基地作为科技素质培训的主阵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加强科技素质培训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成为必然。具体地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有设施。示范基地要有至少两到三个能容纳40--50人的培训场所,并要配备必要的技能设施和现代化教学设备。樊川成人教育中心校多年来不断完善办学设施,建有技能实训室和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装备,不仅为劳动力技能等各类科技素质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地方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学得新技术、新知识,也使学校的建筑面积和办学规模得到扩充,办学质量得到提升,为社区教育进一步扩大对外影响提供了保证。

(2)有队伍。基地要有一支管理队伍,负责科技素质培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要有一支相对比较固定的专兼职培训队伍,即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科技人员,定期从事技术指导和教学。还要有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反哺”周边农民,在基地现场传授技术、交流经验。樊川成人教育中心校的猕猴桃农科教示范基地,蒋宏勤总经理通过自身创业的成功,给周围的村民提供了榜样,很多人到他那里学习猕猴桃种植方法后也建起了一个个猕猴桃种植园。蒋宏勤经常在基地上现场指导周围村民,尽量使他们少走弯路,尽快致富。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现在我镇已形成了一个以“徐香”等猕猴桃品种为主,面积达到3000多亩的猕猴桃种植园,并成为全省闻名的猕猴桃种植基地。

(3)有资料。科技素质培训工作中要注重各类资料的积累和收集,明确收集领导小组、计划总结、培训政策等相关文件,及时收集健全历次培训通知、师资、讲课稿及各类统计表等工作台帐,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资料库。

3. 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科技素质培训重在培养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科技素质,目的是让每个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培训学习,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为广大农民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进而通过农民教育培训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此,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考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最终目的和当地种养殖人员的结构特点,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在培训内容上,要注重突出一个“实”字,结合当地种养殖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培训活动。培训形式上,要针对农民的特点,坚持多样性和实用性,注重互动式、现场示范式,必要时甚至是手把手式的培训,重在使农民掌握实际操作能力和方法。

4. 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源共享。

第8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的必要性

当前影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核心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民工教育培训责任承担机制问题。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涉及跨地域、多主体和多部门管理的复杂问题。因此,首先建立多元投入体制,政府、企业和个人分担教育培训成本;其次需要开发多种培训途径,依托社区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利用城市职业学校的优势,以及校企结合,定向培训等;[1]此外,还要建立开展指导性培训、职业素质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有效培训机制等等。而完成有关农民工教育培训上述机制构建的核心问题是责任承担的主体问题,一般说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但是,对于农民工教育培训承担主要义务的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并未理顺,存在管理职权和责任相互交叉的问题。因此,不仅不利于提高教育培训效率,反而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而责任相推的情况。当前,需要进一步明确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地政府、企业在农民工教育培训方面的责任义务,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实施主体及责任义务。

第二,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筹措、使用和管理机制问题。教育培训权是农民工劳动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工劳动权利实现的保障,政府必须进行职业培训,创造一切条件以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满足劳动者获得职业培训权利的要求。[2]因此,2003年9月,农业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多方经费投入机制,明确政府承担经费投入为主,企业承担经费为辅,积极引导农民工在自身接受教育培训上做适当费用投入为补充,以保证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的经费需要。但是,如何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与使用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仍需要不断探索。大量而长期的财政经费的投入和企业的教育培训支出必须纳入法律规定,才能得到强制执行,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资金保障的“硬约束”。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监督机制问题。根据农民工自身素质和需要,以及社会各行业对农民工素质和技能的要求,实施相应的教育培训是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权利的关键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过程,对有关承担该项任务的教育培训单位加强管理与考核,努力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强政策的制定和法律制度建设。但是,农民工培训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而农民工本身对培训认知的问题、培训利益集团对培训政策的影响、等级制和官僚制本身的障碍,以及政府部门的本位主义和机关利益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存在,使得政府的农民工培训政策反映不出农民工的利益,也不符合资源的有效配置。[3]为了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机制的构建和运行,必须通过多方努力,加强立法,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确实保障和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权利,努力提高农民工教育素质和技能,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的基础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的现实基础

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大的、长期存在的、影响面极广、涉及多个利益主体的复杂问题。廉价而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劳动力是成就中国30年改革开放伟业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数据,2008年初,我国农民工工会会员总数超过6000万,预计2008年新增农民工会员1000万人以上,农民工会员总数达到7000万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4]但是,长期以来,广大农民工缺乏与不断升级的产业发展和飞速发展的社会相适应的素质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数据表明,我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5]因此,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低下的社会地位使其受教育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微薄的经济收入使其无力承担培训的费用;频繁的职业变动使企业和单位不愿为其提供教育和培训;落后的思想观念使社会和其自身认识不到学习的重要性。[6]因此,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十分严重,现实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提出了强烈的要求。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的法制基础

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有着坚实的制度基础。《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接受教育是农民工的一项宪法性权利;而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也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宪法性义务。《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九条等,都规定了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权利。因此,农民工也有享受企业培训的权利。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企业,农民工有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此外,《职业教育法》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六条也规定了国家开展职业教育的义务和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总之,根据《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与农民工教育培训直接关联的主体有三类:农民工、政府和企业。其中,政府和企业都有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的义务。这些规定为《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在此情况下,200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提出了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建议。

(三)农民工教育培训立法的政策基础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六部委提出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2003]7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中说明了规划制定的背景,阐述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等。2004年开始,由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启动,实施“阳光工程”等,开展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国务院2006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006年4月出版)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尤其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稳定农民工就业局势,提高农民工职业能力,增加就业潜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2008]130号),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2009年1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中将“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作为积极组织开展四类培训之一,并强调尽快研究制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为此,教育部于2009年2月20日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9]5号),进一步重申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和提出了相应措施,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对农民工教育培训提出了相应的规定,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给与了政策支持。由于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是一个重大、持久存续、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和多维利益关系并且影响面广的现实问题,在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基础的条件下,应该加强立法,以克服现行立法和政策太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不足。

三、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核心内容

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关键是明确和确立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在此基础上,构筑《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体系。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立法目的

《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立法目的应该是:为了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现代文化素质,向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合适、高效的教育培训服务,保障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权利的实现,充分发挥农民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法。具体有以下三点:第一,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现代文化素质。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职业技能和现代文化素质,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权利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和维护。因此,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现代文化素质是《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直接、基本的立法目的。第二,保障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权利的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必须综合调整实施农民工教育培训中所涉及的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地把农民工教育培训负担分配给不同的义务主体,构建农民工教育培训中政府、农民工和企业三方互动机制,向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合适、高效的教育培训服务,有效解决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最终保障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权利的实现。第三,促进社会和谐。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型社会群体,他们是中国社会中一个横跨工人与农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新型群体和力量,是社会和谐的保障力量。只有通过教育培训,掌握了职业技能,提高了文化素质,他们才能够充分地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建设中,才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立法原则

第一,坚持对农民工进行义务教育培训的原则。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输入地政府和企业免费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应该建立鼓励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机制,补贴和奖励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接受培训期间,农民工可获得不少于输出地和输入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生活补贴;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输入地政府和企业可对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等级评价,发放相应的证书;农民工应该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接受教育培训,主动要求企业对其进行培训等。第二,坚持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输入地政府和企业三位一体的联合义务主体原则。农民工输出地政府侧重一般性的职业素能和常识教育,农民工输入地政府侧重专门职业素能和常识教育,企业侧重具体工作岗位技能培训;农民工输出地政府侧重成立专门组织或委托当地职业技校、成人教育学校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农民工输入地政府侧重委托企业或专业职业技校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企业是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农民工输入地政府是对企业进行监管监察;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履行教育培训所输出农民工义务的方式是资金和劳务相结合,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履行教育培训输入农民工义务的方式主要是资金,企业履行教育培训农民工义务的方式主要是劳务为主,资金为辅;农民工输入地政府是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要义务主体、输出地政府次之、企业再次之。政府委托企业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的,要直接按照接受教育培训的农民工人数并结合实际开销确定拨付费用。第三,坚持农民工教育培训信息互通的原则。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建立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信息联通机制,为企业提供查询和信息反馈平台;企业可把本单位接受的农民工通过信息联通平台上报政府,申领教育培训补贴;通过信息联通平台,两方政府和企业可对接受教育培训的农民工进行分类、分级教育培训。避免重复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补贴的重复拨付或错位拨付。第四,坚持教育培训资金承担与教育培训实施相分离,二者相互监督。制定新型农民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7]政府是教育培训资金的主要承担者,专门教育培训机构或企业具体实施教育培训;政府对专门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具体实施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管;企业和专门教育培训机构有权代表农民工对政府不拨付、或不按时拨付、或不足额拨付教育培训资金或补贴及其他妨碍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行为,对政府提出质询、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农民工教育培训法》的基本框架

《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应该遵循以下立法思路:第一章,总则。包括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第二章,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输入地政府和企业三类主体。此外,根据《宪法》中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规定,农民工也是义务主体之一,义务承担的式主要是资金的提供、培训任务承担和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农民工教育培训实施。主要包括教育培训内容的类型化及其分工,即教育培训分为常识性、引导性和现代文化素质性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和素质教育培训和具体岗位教育培训,这三类教育培训内容分别由哪些主体承担。此外,具体的教育培训实施主体有哪些等。第四章,农民工教育培训保障与监督。成立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办公室,具体办公地点可以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工教育培训法》;拟订全国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承办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的监管;教育培训的监督等问题。第五章,法律责任。包括作为教育培训义务主体的各地、各级政府所要承担的不作为法律责任、相关行政人员因不当行政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教育培训实施主体不履行教育培训义务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第六章,附则。

第9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范文

【摘 要 题】青少年社会调查

【关 键 词】农民工/问题/调查

【正 文】

农民工的主体是青年,农民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青年问题。2005年7月,笔者随中央党校课题组对四川、浙江两省进行了调研。结合调查的情况,对农民工的有关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农民工的规模和结构:一个对中国意义重大的群体

农民工的规模是惊人的。尽管由于统计方式的不同,对农民工数量的估计差别很大,但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全国农民工的总数也超过1亿。浙江省2004年农民工总数在1200万人左右,四川省从2001年到2004年,农民工数量分别为1260万、1300万、1370万、1490万人,其中跨省输出的分别达到560万、600万、660万、740万人。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比例,四川省政协调研估计,一般在40%左右,高的达到50%。四川省乐山市统计,2004年农村劳动力156万人,转移输出的农村劳动力63.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1%。我国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3.5亿,其中富余劳动力估计有2.5亿人。这是农民工群体能不断扩大的原因。这样数量的富余劳动力,使农民工的供应几乎没有限制。事实上,这些年来农民工的增长一直十分迅速。据有关统计,1994年全国农民工数量为6000万人,1999年达到8200万人,2000年达到8840万人,2003年已有1.14亿人,10年间农民工的数量翻了一番。

农民工的流向遍及全国各地。据四川省调查,农村劳动力向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转移的比重较大,向省外转移的比重上升,以东部为主,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加快。2004年四川省转移到直辖市的农民工占8%,转移到省会城市的占27.4%,转移到地级市的占28.6%,转移到县城的占19.8%,转移到建制镇的占10.8%;在省内转移的占50.3%,转向省外的占49.7%。

农民工的结构可以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等几个层面来看。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对全国的抽样调查得出几个结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在增加;有文化的人去务工,没文化的人去务农;大部分农民工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职业流动经历。这样的结论和现在的情况基本是吻合的。据四川省2004年对农民工的抽样调查,农民工中男性占51.2%,女性48.5%,比例比较接近;年龄分布中,25岁以下的48.4%,25~35岁38.4%,36~45岁10.8%,46岁以上0.9%,其中35岁以下占86.8%;受教育情况,小学文化7%,初中文化51.1%,高中文化36.4%,大专以上4.9%,初中和高中文化合计占87.5%;打工1年以下的占15.4%,1~2年占26.1%,3~5年占31.1%,6~8年占15.1%,9年以上10.2%。

从调查情况看,农民工群体是我国仅次于农业劳动者的第二大职业群体。农民工的数量,清晰地表明他们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分量。这样规模的群体流动,是中国社会结构变化中极为重要的现象。毫无疑问,研究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对这个群体问题的任何忽视都是不应该的;展望中国的未来,这个群体的走向极为关键。

农民工群体的产生和存在,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研究也是从这个角度提出农民工的作用。这方面有许多数据的支持。比如广东省2004年有进城务工人员2629万人,对广东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5%;四川省2003年农民工劳务收入为474亿元,而当年该省财政收入为336.3亿元。但是仅从经济的贡献来看待农民工群体是不够的。这个群体的产生和存在,对于破解三农难题、对于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意义,都是极为重要的。农民的非农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相对于中国这么大的农民群体来说,任何既有的制度安排都无法解决这么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转移。农民工的出现是农民在我国既有的制度框架下自发走出的一步,这种离土不离乡、并不改变农民身份的方式是现有条件下成本最小的一种人口转移方式,也必然对现有的身份、户籍制度和职业流动安排产生冲击。这样大规模的社会流动是否蕴育和产生着未来社会制度安排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不应仅从现有的制度安排出发去认识和把握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结构中有两个重要特征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是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二是农民工相对农业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高者,相对城市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低者,这一高一低使农民工的素质提高存在动力和空间。农民工的年龄和文化特征表明他们是农村劳动力中最富竞争力的部分,也使留守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整体素质降低。这种情况的存在,短期内会使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受到影响。但长期来看,农民工大部分将回到农村,务工生涯对他们的锻炼和提高将变为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农村建设的发展。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这么大规模的人口素质的提高,对中华民族素质提高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的流动,为农村的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锻造和提高着我们民族的人口素质。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农民工是农村的现在和未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

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升中国经济的竞争力

农民工从农民转化为工人,从农村居民变成城镇居民,有效地完成这一转变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教育培训。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不仅关系农民工自身的竞争力,而且关系中国经济的竞争力。

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效益是十分明显的。2004年四川省培训劳务人员513.5万人,其中培训后获得岗位证书的162.83万人,占培训总人数的31.7%,在当年的劳务收入中,据估计,农民工通过培训,提高素质而实现的劳务收入增量达到5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劳务收入增量的50%。正因为如此,各地政府都采取措施加大了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四川省实施了“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培训农民工1000万人次,创造采取了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网络培训、品牌培训等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

在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中,有三个方面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资金投入。培训就需要资金,由于培训量大,资金的需求也很大。以四川省为例,2004年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有:国家投入劳务扶贫资金3000万元,阳光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筹措资金2亿元,民间投入劳动技能资金1亿元,农民工自身投入培训经费人均50元,达2.5亿元,几项培训投入总额达5.46亿元。二是农民工的培训积极性。农民工是现实的,培训是否符合市场需要,划不划得来,严重影响农民工的培训积极性。事实上在四川的调查中,有20%的农民不愿意或不积极参加培训,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农民工以为培训一花成本,二费时间,三耽误挣钱,特别是要交培训费、技能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极不划算。三是培训的质量。培训质量取决设备、师资、教材,也取决于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把握,从调查的情况看,这几方面都有待加强。

考虑以上情况,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要侧重在降低成本和更加符合市场需要上下功夫。从构建农民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出发,有两个方面的措施:

1.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分开,本身就是不经济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是实现农村劳动转移的重要方面,因此,要立足现实做出长远的考虑和安排。毫无疑问,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必要的和现实的,也是成本比较小的方式。目前有的地方推广的“初三分流”和“高中2+1”培训模式,让职业教育和农村基础教育结合,十分有效。但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出发还不够。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农村基础教育中融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内容,不仅为升学服务,同时在教材编排、课程安排、学制设置等方面作出综合考虑,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服务;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鼓励多种力量兴办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大投入,培训农村劳动力中高级技能人才。

2.加大流入地和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这有利于使农民工的培训符合市场需要。目前农民工流出地的教育培训工作由于当地转移劳动力的压力而动力较强,而流入地和用工单位由于农民工供给较大而产生培训的动力不强。实际上流入地和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更具针对性,应该采取措施推动这项工作。流出地着眼于农民工一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流出地结合就业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用工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比如可以把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经费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同时对职工培训经费和职工工资的比例作出规定等。

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有一个担心,就是会整体增加农民工的用工成本。我国现阶段的许多企业是成本敏感型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使这些企业面临困难的境地。去年和今年广东等地出现民工荒的重要原因就是当地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偏低。这种情况的存在是一段时期的现象。中国经济不能总建立在低廉的用工成本上,这样的经济是脆弱和缺乏竞争力的。农民工素质和用工成本的提高,会倒逼中国经济提升品质、调整结构、增加科技含量。中国在发展,中国经济在成长,中国的农民工素质在提高。这三个方面应该是互相促进的,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提高素质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

三、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一个问题的两面

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社会中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在城镇中就业,但与城镇正式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他们的正当权益时常受到损害,他们维护权益的渠道和手段都很少。农民工群体的弱势,使他们的利益诉求具有最基本的争取经济利益的色彩,利益诉求和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一致性,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可以说,他们的主要利益诉求目标就是使其合理的基本的权益得到保障,享受一种与城镇正式工人相同的无歧视的待遇。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农民工权益保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

1.拖欠工资问题。获取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农民务工的主要目的。尽管2004去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拖欠工资的情况仍然存在。四川省农调队调查,还有10%的农民工反映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人均被拖欠工资2040元,人均被拖欠工资3.7个月。建筑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突出,其次是餐饮娱乐、个体工商和家庭装修等行业。四川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004年7月,全省拖欠工程款73.4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2.77亿元。此外,还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四川省反映,有78.9%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不能足额得到双倍工资。

2.工作环境和条件问题。一是工作强度大。大部分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有的在10小时以上,而且休息、节假日还要加班加点。温州市总工会的调查显示,温州市农民工一周工作时间54.89小时,平均每天9.14小时(6天)。二是工作环境恶劣。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作,一些企业卫生条件很差,一些农民工因此患上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安全得不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是工伤工亡事故的多发群体。2003年四川省21个市州共发生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事故1994件,工伤人数3420人,工亡事故339件,工亡433人。不少用工单位没有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四川省调查,一些地方的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只有20%,建筑、采矿等行业危险系数高,劳动安全保障缺乏的情况十分严重。

3.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普遍参保率很低,社会保障缺乏。四川内江市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仅占总数的5.2%,参加工伤保险的为14.1%,参加医疗保险的为1.3%;遂宁市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没人参加医疗保险;成都市参加综合保险的农民工不到10%。农民工参保率低,除了对保险和社会保障的认识不足外,还存在用工企业不愿支付保险费用、社保“门槛”相对农民工较高、缺乏针对农民工实际的保险制度安排等原因。农民工的低工资和社会保障的缺失,使他们抗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

4.子女教育问题。这是农民工十分关注且非常重要的问题。四川省农调队调查,全省随父母进城的学龄人口总人数在140万人左右,这些农民工子女上学面临三难:一是城里高昂的学习费用难以承受,据调查,在成都市上学的子女年均学习费用为2496元;二是上学路远,农民工子弟学校大多地处城郊,上学十分不便;三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简陋,教学质量差。另外留在老家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管教,导致不少“留守”孩子在成长和教育方面出现问题。还有的农民工带着孩子四处流动,入学不稳定造成辍学。

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除了针对农民工具体的权益受损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维权自身素质,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和权益保护监督等方面以外,有两个问题很重要:

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努力消除农民工的身份限制。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处于受歧视地位,大多与其身份有关。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分隔、阻障农民工流动就业的主要障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为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工的身份限制指明了方向。各地贯彻中央精神,统筹城乡就业,探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路。1995年浙江苍南县龙港镇率先为农民进城办理城镇户口。2000年,浙江全省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并对进城落户人员的待遇享受作了政策规定。2001年,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浙江衢州市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在市区居住或有就业岗位的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在市区登记为常住人口,嘉兴市则只要在市区购房,即可落户。总体看,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工的身份限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结合中国的实际做出面向未来可行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二是制定、完善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民工权益的维护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有法可依,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目前在农民工中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合法的问题,反映了农民工维权的法制现状。浙江温州市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占38%,集体合同签订率仅占34%,个体业主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仅为8.2%。这种情况使得农民工的权益维护没有有效的保障。制定完善的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从目前的情况看,包含了对现行法规政策的清理,要坚决消除对农民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政策,补充和完善保护其“国民待遇”和合法权益的条款,同时,要尽快出台针对农民工权益维护统一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民工目前依法维权能力较弱的情况,要动员各有关方面,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四、农民工的组织化:不仅仅是维权的需要

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和组织化程度低是联系在一起的。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目前仍处于散沙状态,这导致农民工在与企业主谈判时处于弱势,表达利益的渠道少,维护权益困难。农民工这种组织化程度低的状态,不利于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在他们权益严重受损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出现无组织的抗争行为,给非正规的地下组织以生存的土壤。因此,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工维权的需要,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政治要求。

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首先有一个群体定位的问题。农民工不同于农民,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工人,他们有特殊的利益诉求,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从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来讲,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他们作为新工人阶级所具有的和传统工人的区别与中国社会的转型紧密联系在一起。党的文件明确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农民工的阶层定位。

把农民工看成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就使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成为他们组织起来的重要方式。农民工不同于传统工人阶级的新特点,使农民工中组建工会工作迫切需要理论创新和组织创新。

目前农民工中组建工会的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工入会率不高。四川省总工会调查,成立了工会组织的县以上35050个企业中,进城务工人员有64.7万人,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有23.5万人,占这些企业进城务工人员的36.43%。农民工人会率低的原因,一是有些企业负责人不愿建会,认为成立工会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增加了企业成本。二是有相当多的企业工会发挥维权作用不够或不敢维权。一些农民工工会干部摆脱不了被雇佣的现实,无法开展维权工作。农民工的主要利益诉求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会不能很好地发挥维权作用,使他们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三是农民进城务工的方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组建工会的难度。农民工务工的形式多种多样,所在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很多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农民工中组建工会的工作面临十分复杂的情况。

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关键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要创新方式。根据农民工工作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工会,不搞一个模式,不按传统职工工会的评价方式来衡量。比如推行工会主席委派制,由地方工会委派工会主席在—个企业或几个企业开展组建工会的工作,工会主席的工资由上级工会负责,这样有利于农民工工会在这些企业中真正发挥维权作用。又比如根据地区的特点,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街道、社区、乡镇、工地组建社区工会、工地工会、项目工会等新型工会,根据行业的特点组织农民工行业工会,根据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情况形成工会共管机制等。二是要切实维权。保障合法权益,是农民工最大的利益诉求,也应该是农民工工会最重要的职责。工会只有真正发挥出这样的作用,才能取信于农民工,赢得农民工的拥护,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做好农民工的党建工作是把农民工组织起来的十分重要的方面。农民工这么大的群体应该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让农民工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新时期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才会落到实处。把农民工组织起来,还要鼓励支持党领导的各个群众团体,如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农民工中建立组织,竭诚为农民工服务;一些行业协会、团体,也应允许其在农民工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