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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标准目标。

项城市沙颍河(沈丘县槐店大闸前)、汾河直河头、泥河郭王、泥河崔大桥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30mg/l、30mg/l、65mg/l、6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3mg/l、3mg/l、3mg/l、5mg/l;

入河口断面设置:枯河牛营桥、谷河师寨桥、驸马沟入沙颍河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控制在300mg/l、70mg/l、300mg/l,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25mg/l、15mg/l、50mg/l;

秣陵镇十八里沟106公路桥断面入老泥河黄庙闸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丁集镇郭沟入谷河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二)工作目标。

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全部查处到位;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综合整治内容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⒈工作任务。根据环境责任目标和省市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调整,对污染物和污染因子不能达到标准以及对我市环境造成污染的项城市沁园化工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通知依照法定程序另行下发。

⒉工作要求。上述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治理工程完成后,须经市环保局审核,并报省、市环保局组织验收。

⒊工作责任。由企业负责,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企业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环保的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监督,并派驻监督员。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予以关闭。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⒈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的要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一律停建并拆除;同时依法从重处罚。

⒉工作责任。由市环保局负责,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凡是省、周口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2起以下(含2起)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或因出现“未批先建”给我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副职的责任。

(三)巩固完善皮革企业深度治理成果。

⒈工作任务。对20*年度皮革企业的深度治理工作进行巩固和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所有皮革企业的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必须在7月初正常运行,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⒉工作责任。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环保部门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凡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依法从严处理。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⒈工作任务。20*年7月底,提水泵站要投入使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⒉工作责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为具体负责人。

(五)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

⒈工作任务。20*年12月底,完成并通过验收。

⒉工作责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

(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⒈工作任务。凡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的,全部关闭取缔。

⒉工作标准。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

⒊工作责任。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环保局长、电业局长、工商局长为具体负责人。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拆除设备,电业部门负责停止供电,工商部门负责吊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通报情况。凡省、*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辖区内2起以下(含2起)“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线及逾期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对乡镇政府、办事处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电业部门严禁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提供生产用电,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召开的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参会单位有:市环保局、发改委、建设局、监察局、*局、公用事业局、电业局、工商局、检察院、法院等,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强监管。

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要分驻到企业,建立严格详实的监察纪录档案,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做好监测取证工作,并及时报告。

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凡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超标一倍以下的发现一次停产治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二次立即关闭取缔;超标排放一倍以上的立即予以关闭;私设暗道偷排的,立即关闭取缔。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因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视其情节轻重,由监察部门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三)严格考核。

按照方案规定,环保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四)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所有重点排放污染的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放要达到省、市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市环保局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持证排污企业名单、排污许可证编号、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强部门协作。

⒈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⒉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对因污染严重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⒊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⒋公用事业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企业化改制,实现市场化运营。

第2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峪道河镇“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班子强有力,全民总动员,重点求突破,整体上台阶”的原则,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洁三个重点,全方位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工作,为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职 责:全面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决策和行动指挥。

(二)督查组

职 责: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宣传组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造势,经验总结,典型推广。

(四)办公室

职 责:负责后勤保障,上传下达,资料汇整等日常事务。

三、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10年6月25日—6月28日)

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制定出适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行动计划、主要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为我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9日—7月2日)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组快速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奖惩办法和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人人高度重视、家家户户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7月3日—7月12日)

充分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开展排查与自我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落实要言行必果、一步到位。

第四阶段:突出治理阶段(2010年7月13日—8月1日)

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出治理,对不达标的家庭、门店要宣传教育、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达标者,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奖惩办法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8月2日—8月25日)

在前面各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要在在人员、经费和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在加强管理、监督和考评上下功夫,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重要举措

(一)通过喇叭、板报、标语、传单、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活动深入人心、全民参与。

(二)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用到负责任、能吃苦、甘奉献、敢碰硬的保结员。

(三)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尽职尽责,对村主要街道的每日清扫,和督促村民自觉维护村容整洁。

(四)建成垃圾填埋固定点,并配备专门的清运工具、清运人员,切实做到垃圾的日清日运日埋。

(五)在村前后分别建起垃圾池,并在部分街巷安放垃圾桶,方便村民倒置垃圾。

(六)督促家家户户垃圾入池,粪便入厕,煤土、石料、柴草等杂物不得在街巷乱堆滥放,一律要在自家院内妥善安置。

(七)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如硬化街道、粉刷墙壁、修剪树木等,使村容村貌一年上一个台阶,两年打基础,三年达到五星标准。

(八)根据村情民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公约,并配之以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惩治措施。

五、考核办法

(一)督查组每月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采取抽查、巡视、暗访等方式,并要把检查结果张榜公示,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

(二)在卫生检查中,对问题户要下达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3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务部门履职责任和监管责任,配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水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开展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彻底进行整改,消除水环境风险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水环境安全,使我市水环境质量有一个根本的改善。

水务部门负责检查河渠、水源地水质情况,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水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环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水务局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河渠及水源地巡查制度,对境内河渠,特别是水源地及引水线路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河道畅通,发现水质超标、违法排污、非法倾倒行为及时通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

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环境整治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2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2月1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按照整治内容,围绕本地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迅速开展全面排查。要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配合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三)督导检查及总结阶段(2015年2月1日至9月30日)

市局将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攻坚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或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王建华任组长,副局长常青山、樊永治任副组长,水资源科、工管科、水资源站、监察支队、水科所等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协调、指导水利系统整治工作。要加大督导力度,由党组成员带队,分别督导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督导小组分工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水务局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目标、限时和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第4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现场有人,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本方案。切实把整治要求宣传到公路沿线每一户、每个人,要在公路沿线悬挂醒目横幅、标语,努力营造活动氛围,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路域环境的良好氛围,实现路域环境的全面提升。

建立机制。本次整治活动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集中整治。牵涉部门多。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集中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形成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公路路域环境常态机制。

努力营造“畅、安、舒、美”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特制订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迎国检的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平安维护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方针,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状况,提高公路保疏通和保服务能力,构建疏通、平安、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规范为:国道不少于20米。县道不少于10米。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为整治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省道不少于15米。

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撤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非公路标志。

2依法依规撤除并更换未按国家规范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公路交通标志。

3整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停乱放车辆、占道加水洗车等。切实解决公路可视范围内“脏、乱、差”问题。

4整治公路桥梁、涵洞、隧道、边沟内的违法堆积物及其他危及桥梁、涵洞、隧道、边沟平安或正常使用的各类设施。

5整治非法占用、挖掘公路及附属设施行为。

6整治擅自设置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平交道口。

7整治公路两侧行道树和绿化带。美化公路环境。

8整治非法修建的桥梁、渡槽、建筑物或者架设、埋设的管线等设施。

9公路大中型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隧道口外100米范围内。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标准

(一)排查公路平安隐患。公路部门要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影响行车平安的路面坑槽、已破损的公路防护设施、工程缺陷。要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撤除并更换未按国家规范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公路交通标志。

(二)强化公路桥隧保护。对公路大中型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隧道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石、挖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要及时完全清理。对因采石、挖砂、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河床、山体。坚决杜绝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平安。

(三)整治非公路标志标牌。对非公路标志出现破损的应责令申请人限期维修。应责令产权单位料理许可延续手续。

(四)清理违法涉路设施。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涉路设施。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对未经公路部门审批同意。应按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谁设置谁负责。

(五)依法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及时清除公路和用地内的各种乱占现象。杜绝建筑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物现象。

(六)清理、规范公路两侧建筑、经营性设施。拆迁整合公路两侧经营场所。禁止占用公路摆摊设点。

(七)对运载石灰、煤渣、沙石、原煤、矿粉、废品等容易脱落、扬撒粉尘物品的车辆加强管理。防止抛、冒、滴、漏。

(八)要利用现有的国省道公路加油站。增加国道停车休息区功能。每个县(市、区)国道上的加油站要成为高水平服务的示范点。

(九)对治超综合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进一步健全路面联合治超执法机制。净化治超工作环境。同时。确保治超执法规范,管辖地区环境整洁美观。

(十)迎检路段的收费站、亭、广场的站容站貌要依照国检要求。各项工作、生活设施齐全完好。能完整提供收费站近15天5个交通量正常时段10分钟收费广场监控录像。

四、实施方法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级政府要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规范对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重点宣传《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取得显著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各行政村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增的违法建筑,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无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现象。

(三)总结完善阶段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完成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地、各部门形成总结资料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第5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

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第6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城更靓”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对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秩序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全面整治,实现道路畅通、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本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共涉11条主要干道,具体整治范围如下:正阳路(汤沐路至樊哙路段)、红光路(滨河路至新沛路段)、汉源大道(汤沐路至煤电公司三角花园段)、迎宾大道(汤沐路至南环路段)、汤沐路(东环路至汉源大道段)、东风路(东环路至西环路段)、歌风路(东环路至汉城路段)、新沛路(东环路至汉城路段)、南环路(迎宾大道至西环路段)、滨河路(东环路至汉源大道段)、樊哙路(东环路至西环路段)。

3月24日至5月14日先行开展正阳路集中整治活动,以此为切入点,对城区其他主要道路逐一整治(具体方案整治前下发),正阳路整治方案如下。

四、正阳路整治步骤及内容安排

整治工作从2013年3月下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4至27日)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意义,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广大市民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社会响应、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8日至5月13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正阳路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表》(见附件)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排定时间表,集中力量,全面实施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4日)

组织阶段性检查和预验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四)长效管理阶段(5月15日起)

在全面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形成常态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常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形成推进合力。正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许多部门,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县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作用。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整治任务。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整治工作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加强会商研究,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在整治推进过程中,既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加强常态化管理机制方面的研究,为转入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第7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标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8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在全村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以“二改二化五清”(改厕、改垃圾处理,绿化、净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河道、清圈舍周边废弃物)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美化环境,提高村民意识,进一步实现环境整洁、生态良好、村风文明的新农村。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阔苏拉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霍志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胡达曼·热曼(皮拉勒乡包村领导)

吾拉木江·木沙(阔苏拉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王得泰(工作队副队长)

阿不都肉苏力·阿西木(阔苏拉村村主任)

布鲁克·吐尔(群众工作站主任)

邹诚博(扶贫工作站站长)

麦合木提·艾合麦提(村委会副主任)

阿里木江·肉孜(驻村管寺负责人)

托合提·艾麦提(警务室警长)

曾礼(村两委)

成  员:在村所有干部、小队长、老党员、四老人员、护林员、联户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农业办,阿不都肉苏力·阿西木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协调人员、机械、报账、上报数据等工作。

负责人:吾拉木江·木沙(阔苏拉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吐尔洪江·艾则孜(阔苏拉村会计)

(二)项目推进组

负责督促好相关项目的的落实。

负责人:阿不都肉苏力·阿西木(阔苏拉村村主任)

成  员:吐尔洪江·艾则孜(阔苏拉村会计)

包户干部、帮扶干部。

(三)物资保障组

负责泥瓦工、木匠的及机械的组织和协调。

负责人:阿不都肉苏力·阿西木(阔苏拉村村主任)

成  员:麦合木提·艾合麦提(村委会副主任)

(四)监督执纪组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负责人:布鲁克·吐尔(群众群作站站长、访惠聚队员)

成  员:邹诚博(扶贫工作站站长、访惠聚队员)

麦合木提·艾合麦提(村委会副主任)

(五)宣传发动组

负责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当中,并对表现积极的给予表扬。

负责人:布鲁克·吐尔(群众群作站站长、访惠聚队员)

成  员:包户干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7日—3月25日)。

一是及时组织召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二是通过走访入户、“一呼百应”等方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有序开展好环境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7日—5月10日)。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阔苏拉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

(三)持续推进阶段(长期坚持)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巩固,在此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持续推进。同时,组织开展最美庭院评比活动,评选出20名最美庭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具体工作

以在村干部+小队长+联户长的方式,做好环境整治工作(1小队阿卜杜如苏力·阿西木、2小队阿不力米提·居麦、3小队吾拉木江·木沙、4小队阿力木江·肉孜、5小队吐尔洪江·艾则孜、6小队帕提古·塔西)

(一)改厕工作。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在包户干部入户宣讲的基础上,按照“三防两有”<防臭、防渗、防蚊蝇,有遮挡、有照明>、通硬化路(水泥硬化、铺砖、石头、土路压实等)的标准。结合农户自身实际情况,建造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厕所。

(二)改炕工作。所有睡觉的土炕均全部改造成木板炕或床(高度不低于45公分),不超过2个,面积控制在24平方以内,实现睡觉上床。

(三)改厨工作。在满足住房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房间改做单独厨房,住房条件紧张的农户,选择一间面积较大的房间作为厨房,厨房内要有厨柜、灶台、餐桌等设施。实现做饭上灶台、吃饭上餐桌、碗筷入厨。

(四)改垃圾处理。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设置三处垃圾箱中转站,1处为三小队(原小学空地)、1处为村委会斜对面空地、1处为色依提·艾太克家旁边空地。

(五)绿化净化工作。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在2019年的基础上,沿路沿线补种500棵枣树。每户利用房前屋后进行整理开展菜篮子工程,整理屋后果园开展套种工作。各小队沿路沿线按照1小队林带修剪、道路河道清理、水渠护栏、林带刷白标线建设标准开展。

(六)清垃圾工作。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以小队为单位,集中清理堆放沙石、树根、建筑垃圾以及家中垃圾,按照村民需求为主,无人认领的集中处理。

(七)清杂物工作。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主要以清理家中房内、棚圈内以及院内杂物(特别是厨房、衣柜、起居室等)为主,力争三区分离。

(八)清残垣断壁。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以小队为单位,主要以发动群众为主,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铲车等加快推进。

(九)清河道、清圈舍周边废弃物工作。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0日,清理河道按照农户+土地流转方合作清理的原则执行。有包户干部督促,小队整治负责人及时让群众及时清理圈舍粪便,以及后院成年旧物,堆放木料按照群众需求,如需要必须做到堆放整齐,如不需要,寻找买方及时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阔苏拉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有序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帮扶干部、结亲干部、联户长“三合一”包户、包户干部包片、小队长包小队的模式,充分调动积极性,做到责任不留空白,清理不留死角。

第9篇: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村容村貌提升改造目标

通过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实现我镇乡村、农户、交通沿线、水域岸线等各领域干净整洁、灯火通明、美丽宜居,全民道德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常态化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新奠定坚实基础。

二、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范围及内容

改造范围:108国道沿线等7个行政村。改造内容:一是安置路灯,7个行政村,沿108国道两侧每隔50米安置2盏太阳能路灯,让镇干净整洁、灯火通明、美丽宜居景象深入人心;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以村为示范村带头逐步推动“厕所革命”,将“厕所革命”工作在镇全面铺开;三是配备垃圾清运车辆,108国道沿线7个行政村每村配备一辆垃圾清运车辆,以便及时清运垃圾,防止国道两侧出现垃圾堆积的现象;四是对人口密集的等5个村进行污水管网建设,解决镇集镇主要干道排水管沟,部分为明沟排水,排水方式为雨污河流制,各行政村的居民点无完善的排水系统,污水为自流排放的现状。

三、村容村貌提升整治所需资金计算

(一)路灯安装数量及资金估算

约17000米,按公路两侧50米2盏来计算,需要安装68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太阳能路灯约4000元,680盏共需投入资金272万。

(二)厕所革命资金估算

五个村共有3568户人,厕所需要改良有1692户,1500元/户共需投入254万元,需要新修建厕所1215户,3000元/户共需投入365万元。

(三)垃圾清运车辆配置数量及资金估算

108国道沿线7个村,一村一辆垃圾清运车辆,需要配置10万元/辆垃圾清运车,7辆需要投入资金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