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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精选(九篇)

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

第1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贫困地区 公共服务 产业结构 税制改革

贵州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现状

用居民实际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作为衡量指标,得出我国各地区教育、医疗、交通设施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差异状况,由此可知贵州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相比差距很大。

(一)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从义务教育普及率看,贵州中小学入学率分别达到98.3%和98.7%,但是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低于全国99.15%的水平,中小学入学率离我国“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看,2005年全国小学为1327.24元,中学为1498.25元,而贵州分别为885.91元和1010.96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6.7%和67.5%。全国最高的上海是贵州的9倍和8.3倍。

(二)卫生医疗条件较差

2005年全国平均每千人医生1.52人,贵州仅为0.91人;全国平均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3.5人,贵州仅为1.98人;全国每千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45张,贵州仅为1.50张。贵州卫生机构人员数、卫生机构数以及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国同类指标的比重分别为1.75%、2.20%和1.84%,同期贵州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3%,贵州卫生医疗条件三项指标都低于人口指标,在全国所占份额很少。

(三)社会基础设施和生产基础设施落后

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看,贵州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用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用气普及率、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七项指标来衡量,2005年贵州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8.1%、97.0%、66.5%、70.2%、55.4%、67.4%、68.8%,七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社会保障水平较低

2005年贵州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参保人数仅为493.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2%;而全国三项保险参保人数为41917.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2.1%。2005年贵州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职工人数占全国三项保险参保人数比重分别为1.05%、1.21%和1.31%,三项保险的参保人数比重均较大幅度地低于人口比重,贵州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在全国所占份额过低,覆盖范围十分有限。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要靠公共财政的财力支持。但是贫困地区捉襟见肘的财政能力,难以支撑公共服务庞大的投资需求。在中央财力有限、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缺陷的状况下,等、靠、要终究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滞后,是导致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落差的根本原因。因此历练内功,优化地区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自给率是贫困地区走出公共服务低水平困境的长期战略选择。

产业结构不合理制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实现

(一)导致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难

三大产业中生产总值比重结构不合理,导致经济发展滞后,地方财政收入水平低,难以保障公共服务产品的正常供给。经济发展一方面是gdp等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则是与总量增长相伴随的产业结构不断由低级向高级的演进。世界经济发展进程显示,三次产业结构的演进过程是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加快的过程。从我国学者根据世界100多个国家的资料计算结果看,人均收入水平600美元时,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大致依次为21.8∶29.0∶49.2;人均收入水平1000美元时,该比重依次为18.6∶31.4∶50.0。

从gdp在三大产业中的分布看,与上述指标相比,当前贵州经济结构矛盾突出,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不合理。2005年,贵州三大产业比重为18.6∶41.8∶39.6,同期全国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2.6∶47.5∶39.9,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贵州gdp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第二产业比重明显过低,第三产业比重虽然与全国基本相当,但与世界各国600美元时(2005年贵州全省人均gdp折算约合626美元)第三产业的比重49.2%相比低了近10个百分点,差距仍然很大。2005年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合计全国平均为87.4%,贵州为81.4%,低了6个百分点。有研究表明,二、三产业产值比重高,对税收的贡献度大,第一产业产值再高也不能提供太多的税收。另外,产业结构优化程度不够,导致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进而导致地方财政收支水平过低。2005年贵州人均gdp5052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464.26元,人均地方财政支出1324.68元,三项指标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6.0%、19%和51%,在全国名列倒数第一、第三和第二,财政自给率仅为35%,财政支出65%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社会经济发展滞后,财政能力薄弱,地方政府不得不以牺牲公共服务供给来应对财政困难局面。

(二)造成税负高与收入低的矛盾

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地区宏观税负高与地方财政收入低的矛盾现象并存,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困难。

1.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宏观税负过重。世界银行1987年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一国宏观税负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关系,人均gdp在750美元以下的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23%左右;人均gdp在1000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30%-40%。从世界各国人均gdp与宏观税负水平的相关关系中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趋势,即人均gdp越高,宏观税负水平也越高。而我国有些地区却呈反向变化,如人均gdp最低的贵州,宏观税负却相对最重。

近年来,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经济计划的逐步推进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各地区税负横向相比均衡状况较过去有所改观,特别是东北三省税负明显降低。虽然如此,但用上述世界银行公布的指标来衡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我国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税负不公现象。2005年全国、西部地区、东北三省、贵州人均gdp按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计算,分别为1740美元、1130美元、1792美元、626美元,而同期税收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6.9%、13.8%、13.0%、16.0%。全国人均gdp平均值是贵州的近3倍,而贵州税负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2个百分点;西部和东北三省人均gdp平均值分别是贵州的1.8倍和2.8倍,而贵州税负比西部和东北三省分别高出2.2和3个百分点。由于产业结构、税收结构的分布不同,各地区宏观税负也各不相同。贵州地区受资源条件和工业基础的制约,其产业结构基本上以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为主,现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实行无疑使贵州承受着较重的宏观税负。同时,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所覆盖的产业,如烟、酒行业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税率较高,客观上造成像贵州、云南这样一些地区宏观税负偏重,形成区域性税负不平衡。

2.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水平低。按常理而言,宏观税负较重地区的地方财政收入会相应较充裕。然而,按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前述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的全部属中央财政固定收入,须全数集中于中央。因此,形成地区宏观税负重,而地方财政收入拮据、财政收支缺口大的反常现象。如前所述,2005年贵州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9%。而通过中央财政补助(包括税收返还)后,贵州财政支出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2005年人均地方财政支出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1%。贵州无论是地方财政收入还是地方财政支出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困难现状客观上使贵州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弱、困难大。

贵州推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税改建议

(一)研究消费型增值税尽快在贵州实施的具体方案

继2004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以后,2007年增值税转型试点又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城市六大行业,增值税转型在试点地区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试点地区产业结构的良性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升。丰富的资源禀赋决定了贵州要实现工业现代化必须依托资源发展重化工业。贵州是一个资源大省,但技术水平落后,机器设备更新步伐较慢,企业缺乏竞争力,与国内其它省区特别是东部相比,是一个弱势省份。增值税转型所涉及的主要是第二产业,实施增值税转型,对第二产业中的采矿业、煤气电力、自来水生产以及制造业会产生重要影响,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获益明显,预期利润率会随之提高,会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和民间投资流入,必将带动相关企业加速设备的升级换代。随着机器设备更新步伐的加快,第三产业中商贸业也会得到提升,从而促进贵州二、三产的发展。

(二)研究加快贵州第二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有研究表明,西部地区第三产业增长比东部发达地区更依赖于第二产业的发展。工业化是其它产业发展和就业增长的根本,没有工业化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第三产业稳定快速的增长,因此不能忽视第二产业发展对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对第二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制造业、能延长产业链的产业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快发展。比如利用优势资源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煤、油化工、精细磷化工和煤电铝、煤电磷联营体、减耗降污和环保产品等相关企业,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等方面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加快第二产业发展,同时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三)研究加快贵州第三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贵州文化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优良的资源环境、原生态的民族文化优势、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强大的个性魅力,比较优势明显。文化旅游产业具有资本循环周期短、投资效益好、产业关联度高等特点,是最有希望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产业。据统计,2005年贵州文化产业占全省gdp的比重仅为1.5%,落后于全国2.15%的水平,更落后于周边省区市4%-5%的水平,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比重太小。通过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金、外省资金、海外资金向第三产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产业的省外、境外高端人才,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可以拉动相关产业和整个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旭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j].中国税务,2005.6

2.高培勇.经济社会发展坐标中的税收[j].中国税务,2005.1

第2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一)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低保障、广覆盖,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的保险经营原则。

(二)筹资机制

除中央、省的保费补贴外,建立市、区县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筹资分担机制。以市为单位建立核算账户,强化超赔风险控制。

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保险试点品种

保险试点品种目录为水稻、玉米和生猪。各区县原则上应对3种品种都展开试点工作。同时,各区县根据地方特色还可选择目录外的其他品种作为本地财政扶持的农业保险试点项目。

(二)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原则上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种植业保险以大灾如旱灾、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风灾、内涝、雹灾、冰冻等为主要保险责任,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保险分为一般自然灾害和旱灾两类,按低保障原则实行不同的费率和保障程度,由参保者自愿选择。生猪保险以自然灾害和疫病造成生猪死亡为保险责任,实行低保障。

(三)试点范围

四区一县的种植业承保面原则上要达到试点品种种植面积的40%,生猪承保面原则上要达到出栏数的20%,并重点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实施。

1.种植业:在四区一县中经济条件较好、干部和农民投保积极性较高、产业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村组实施。

2.养殖业重点范围:全市年出栏2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猪户和存栏种猪20头以上的种猪场、户原则上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四)参保对象和方式

加大引导力度,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保。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连贯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以村、组为单位联户投保。鼓励养殖、粮食种植大户投保。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调整鼓励粮食生产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补助方式,以调动生产者和龙头企业的参保积极性。

(五)保险机构

采取政府与保险经营机构联办的合作方式。保险经营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试点阶段我市在省确定的保险机构中选择一家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承办工作,今年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承办试点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费率由省统一确定。

(六)保费补贴

1.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对试点品种的保费补贴,除中央补助25%、省财政补助25%外,市财政补助5%,区(县)财政承担15%。也可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资补贴,以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系。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等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去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应于去年月日前筹集到位。

2.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保费补贴资金实行财政支付。为承担今后巨灾可能带来的政府超赔责任(超赔责任是指保险赔付超过实际保费收入的部分而产生的赔付责任),市、区县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按年预算安排。当年如有结余,不抵减下年度预算,作为保险超赔和巨灾准备金。各级财政部门按保费补贴年度计划,提前向保险经营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年终据实结算。

(七)风险管理

在试点阶段,实行试点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市保费3倍以内封顶,并承担在此封顶线以内保险赔付责任的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在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2倍以内,由保险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赔付责任;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在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2—3倍的部分,由保险经营机构与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由省与市、区(县)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省、市财政确定。

(八)理赔支付

保险经营机构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农户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赔付分两次进行:损失发生后,先向农户支付核定损失的50%的预付赔款;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年全市总赔款后,再进行个案清算。全市全年总赔款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3倍以内,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3倍,则个案赔款为核定赔款额乘封顶系数(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保费3/全市总赔款),再扣减预付赔款后的额度。在操作中,要在保单中注明“全市全年总赔款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3倍以内按核定损失全额赔付,超3倍以上按年终核定比例赔付”的理赔责任,并要求参保农户签字,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要做好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农民充分了解参保信息。

(九)配套措施

四区一县要把农业生产者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作为享受各类政策性扶持、信贷支持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要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接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作用,协同代办理赔定损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有条件的可依托乡镇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由保险经营企业和农技人员、协会代表等组成,共同做好责任界定、现场查勘和定损工作,并建立必要的利益分享和责任约束机制。

在加强引导和参保者自愿的前提下,各试点地区要从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保险经营机构拓展相关业务。要积极支持保险经营机构通过购买再保险分散保险风险。要加强对试点运作及项目的监管,合理控制管理运作成本。要建立农业保险项目的风险评价预警和运行监控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构建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办。四区一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做好宣传发动

四区一县政府要迅速启动宣传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向广大农户详细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参保的各项条款规定及参保后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内容。要统一制作宣传光盘供基层宣传动员工作人员使用,并在试点工作开展区域的场镇张贴纸质标语和横幅标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乡镇有线电视传输系统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图、广播里有声,全方位地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三)细化工作任务

各级财政、农工办、农业、畜牧、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市农工办负责牵头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推广的工作方案。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分别制定种植业(稻谷、玉米)和养殖业(生猪)保险的具体操作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人保分公司牵头负责对四区一县、乡镇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测算保险运行成本,在参保乡镇建立“政策农业保险工作站”等工作。

第3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这种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是否具有稳定性、健康性,仅从经济发展的表层来分析尚不足以合理解释,只有从地区经济的内在性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量的要素构成两个方面入手,将财政收入增量做来源化的剖析,从财政收入增长的源头分析各构成要素的财政收入贡献率,分要素量化财政收入增量和增速,才能够明确内蒙古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通过对2007-2008年内蒙古各项经济数据的分析发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企业效益改善等内在经济因素以及制度、征管等政策因素都推动了内蒙古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

一、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

2007-2008年,全区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23.18亿元和849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19.0%和17.5%,高于全国4.38个百分点和10.58个百分点。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直接拉动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其中, 可税GDP分别拉动当年税收完成690.83亿元和921.09亿元, 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12.24 %和11.09% ,对财政收入贡献率为14.96%和12.0%;不可税GDP分别拉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长54.66%和28.92% ,对当年的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9.13%和9.63%,对财政收入贡献率为23. 39%和10.41%。

二、经济效益提高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现实的客观条件

(一)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拉动税收强劲快速增长

2007-2008年,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4404.75亿元和5604.67亿元,比上年增长29.31%和27.24%。其中,工业投资2220.26亿元和2881.76亿元,分别增长22.10%和29.81%。分别拉动营业税增长51.45%和42.26%,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18.01%和14.07%,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22.02%和15.21%。

(二)企业经营效益提高直接拉动所得税大幅增长

规模以上企业经营效益好转拉动税收收入大幅增加。2007-200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95.8和203.61,分别比上年提高63.5%和38.9%, 实现利润总额445.55亿元和614.68亿元,分别增长63.8%和40.7% ,分别拉动企业所得税完成133.66亿元和184.40亿元,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22.33%和13.56% ,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27.31%和14.65%。

(三)特色优势产业税收贡献率提高

能源、冶金和建材、化学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收入的43%,拉动增值税高速增长。2007-2008 年,全区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增值税分别为122.72亿元和193.78亿元,增长37.64%和57.90%,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22.65%和15.23%,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27.70%和16.47%。

第一,煤、电、油等能源行业实现增值税181. 20亿元和2 7 7.40亿元,较上年增长45.3 2 %和21.65%,对增值税的贡献率为75.23%和78.21%,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5.86%和7.21%,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9.40%和7.79%。

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拉动了商业增值税显著提高。2007-2008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904.11亿元和2363.33亿元, (注:计算时已剔除餐饮业零售总额),实现商业增值税完成45.34亿元和79.77亿元,同比增长19.4%和24.1%,对增值税的贡献率18.25%和15.27% ,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6.79%和8.02%,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8.30%和8.68%。

(四)居民收入提高及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升级拉动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增长

2007-2008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2378元和1443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4.6%和10.6% , 人均消费性支出9281.5 元和1082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1.1%和16.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959元和465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8.3%和1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56元和3618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7.5 %和11.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0.30和0.32,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0.34 和0.41。2007-2008年,全区共实现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为71.92亿元和82.56亿元,增长11.23%和4.72%,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3.93%和1.57% ,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4.81%和1.70% 。

三、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财政收入全面增长

(一)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促进税收结构调整

2000-2008年,全区产业结构由的22.8:37.9:39.3调整为11.7: 55.0:33.3,第一产业年均递减9.99%;提供工商税收的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17.1%和下降6%。其中,第二产业年均递增5.5% ,第三产业年均递减2.4%。2000年和2008年分别完成工商税105.5亿元和724.7亿元,年均增长23.88%,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0.88%和6.82%,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5.26%和7.38%。

(二)优势地区对全区财政增收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2002 年,呼、包、鄂三市地区生产总值854.49亿元,占12个盟市总计的44.2% ,财政总收入共完成48.69亿元,占12个盟市财政总收入的19%;2008年,三市地区生产总值4679.37亿元,占12个盟市的53.7%,财政总收入共完成605.15亿元,占12个盟市财政总收入的57.9%;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36%和19.27%,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8.13%和20.84%

四、财政支出规模扩大和支出结构优化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0-2008年,全区财政支出总量不断增加,财政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结构也不断优化,财政调控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共财政建设进程加快,民生支出规模逐年扩大。税源建设效果良好,主体税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涵养。各项财政资金健康、安全、有效运行,财政支出整体效益逐年提高,拉动和影响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00-2008年,财政总支出从261.06亿元增至1455.48亿元,平均增长率为24.01%,比同期年均增长率21.04%高2.97个百分点,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3.44%和4.98% ,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16.44%和5.39%。

五、政策调整及征收管理强化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为扶持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以先征后返为主的财税优惠政策。2000-2008年,全区支持地方发展的先征后返总额为19.50亿元和68.1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2.53%和4.92%,占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4.68 %和4.08%,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0.90%和1.64%,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5.36 %和1.77%。全区税务部门从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和改进征管手段入手,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同时,非税收入收缴也不断加强。2000-2008年,全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为15.64亿元和456.67亿元,年均增长45.48%,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从10.54%降至9.57% ,对税收收入贡献率分别为0.75%和3.19%,对财政收入贡献率分别为4.51%和3.45%。

第4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一、农业补贴主旨思路

农业补贴是一项复杂的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确定好政府财政补贴的主要框架,关乎食品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功能等重大基本面。特别是在高成本背景下,设计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框架思路,至少要包含以下基本点:一是综合观点。农业补贴政策不但要从经济发展方面考虑,还必须从政治、外交、贸易等方面考虑,从获得国际粮食进口难度加大考虑。二是全球观点。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突显出粮食的战略资源地位,一国粮食问题的解决更多地要置于国际化市场中,置于世界经济、政治框架中,而本国高成本下的农业补贴政策,正是提升本国在全球经济、政治框架中地位的有力支撑。三是全局观点。高成本下的农业补贴政策,除了体现中央政府的主体作用,还必须体现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建立实现补贴目标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农业补贴运行体制。四是替代观点。农业补贴政策绝非是政府在高成本下获取粮食等基础农产品、增加生产者收入的唯一因素,还必须充分考虑其他途径和办法,其中包括市场价格的重要作用和导向效应。五是动态观点。农业补贴不能成为固定不变的补贴,必须根据目标需要、粮食生产资料价格以及生产成本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政府财政补贴总量规模和结构方向,应基本聚焦于成本上升背景下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目标的首位需要上。在此情况下提出的补贴主旨思路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补贴工作全局,以应对成本快速上升,提高补贴政策针对性、直通性、时效性为目标;以建立科学合理、稳定持续、预警测度。联动运行的特别保障补贴为核心;以扩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规模,增强政府成本型财政干预力度,保持补贴增长幅度快于成本增长幅度为基点;以提高粮食比较效益,激励生产者维持并扩大生产性要素需求与投入为突破口。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集中高效使用财政补贴资源,优先满足粮食等基础农产品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三省”(主产省、主销省、平衡省)间横向跨区域以财力换粮食、以资金换资源的利益分配与定向补偿合作模式。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规划编制重点突出、资源节约、直接受益、操作简便的补贴实施路线和方案。努力形成走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基础上的、补贴粮食生产的成本型补贴政策的长效机制和运行框架。未来发展中,高成本下政府农业补贴政策至少应该考虑:第一,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能力;第二,国家实施专项农业补贴和干预的强度;第三,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持久性;第四,农业补贴和其他手段综合配套使用的效果;第五,政府保持实现增产目标和其他目标之间的顺畅转换。

新的农业补贴政策思路明确提出,应对高成本时期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农业干预措施强弱,不是一个静态不变的简单数量集合,而是根据成本变化和目标需求变化而动态调整的一揽子方案组合。除了在一个时点内获取最大现实数量的基础农产品以外,更需要在一个时段内,把提高具有较强现实与潜在基础农产品产出的综合能力,作为生产成本上升背景下的农业补贴政策的主要指向。政府始终致力把握和确定的应该是,高成本下为了满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需要而制定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变数状态及其实施效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并且根据生产成本变化趋势,完善修正相关的补贴政策核心层和主体框架。

二、农业补贴政策的框架设计

根据我国农业发展需要,确定我国高成本下农业补贴政策的总体框架安排是:正视我国粮食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的客观现实,提高政府综合运用补贴政策的水平;逐步完善成本型财政补贴基本面,构建成本要素专项补贴为主体、综合性补贴和不固定补贴为支撑的格局;积极调整财政补贴方向,修改完善补贴依据,逐步优化补贴结构,合理确定补贴范围,突出重点补贴领域;在实际运作中,注意体现补贴政策普遍价值,强调发挥补贴政策特殊价值;集中财力倾斜补贴粮食核心区,包括粮食主产省、产粮大县、规模化农场和种植业大户生产,适度补贴粮食生产后备区;加快完善政府补贴粮食生产与保护生产者利益的政策工具,构建稳定的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宏观干预政策体系和补贴系统。这一总体框架将主要围绕实现粮食等基础农产品持续增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第一目标展开,包含了建设法规、完善机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战略性、综合性诸方面,突出了高成本时期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框架设计的主要着力点和主要指向,明确了要在最大限度补贴粮食主产地区在高成本下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鼓励和引导非主产区生产者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和生产者有效配置资源,保证在高投入高成本中生产粮食等基础农产品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一)在补贴规模上,要在国家综合国力逐步增强的基础上,逐年提高“两个”比重――提高农业补贴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成本型专项补贴占全部农业补贴的比重

目前,我国农业补贴总量规模和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相比,和农业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相比,仍显得十分不足。特别是农资综合补贴的专项总量规模,还不能完全抵消农资价格的上涨,补贴的力度还不够,没有完全达到激励生产者增加投入的目的。据资料显示,2005年美国。、欧盟和日本补贴分别占财政收入的20%、34%和58%,同期我国只有6%。2008年我国各项农业补贴合计1028亿元,也才只有财政收入的6%,补贴的空间依然很大。因此,要扩大补贴规模,把水稻、玉米、小麦等良种补贴尽快扩展到所有优势主产区。把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范围扩展到全国所有县份,并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将旱作节水灌溉机械列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目录。设立针对农业保险和农产品购销的专项补贴。通过对农业保险给予经费补贴,促进农业保险试点尽快在全国范围推开,建立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抵御机制。要对销区的企业到主产区收购粮食给予运费补贴,或者对于主产区粮食购销企业采取分品种、分级别收购、储存给予一定的补贴,促进主产区粮食生产实现高产、优质、高效。

(二)在补贴资金上,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辅助配套

根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中央负责粮食等基础农产品供需平衡,确保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地方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负责本地基础农产品供需平衡。相应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确

保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的专项补贴,包括和基础农产品生产、主要粮食品种获取以及主要粮食产区增产相关的补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将在财政部门现有补贴资源整合集中的基础上,设立专门账户,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特别需要突出与粮食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相关、确保基础农产品投入品需要的补贴,如化肥、农药、农用柴油购买补贴等。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配套,完成国家粮食生产任务,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以及鼓励和补贴本地基础农产品生产发展和维持生产者收益的专项补贴。包括农业机械化适用产品补贴、农业产业化推进补贴、适宜生产技术补贴等。地方政府财政负有对省级基础农产品生产和生产者收益转移支付的责任,并根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承担任务,配套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用账户。

(三)在补贴方式上,采取经常性(一般性)补贴为主与应急性(专项性)补贴为辅的方式

经常性补贴,即根据每年粮食生产基本情况,资源投入和消耗情况,成本上升趋势,全面分析粮食等投入产出水平变化,确定政府农业补贴总量规模、结构、范围、方式等主要项目,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的补贴,具有普遍性、稳定性、综合性特点。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经常性补贴期限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政府机构负责人任期和生产者土地最低承包期要求相匹配,以5年为一个补贴周期,中途不打“补丁”,5年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变化进行补贴方案的调整和修正,包括基础农产品供需状况,生产投入品的价格及其成本变化,生产者收益需求,技术进步及应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和竞争力需要等。应急性补贴,即根据生产期粮食生产投人品价格变化,农业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和损失,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等特殊情况时进行的短期性补贴,具有专门性、临时性、单一性特点。应急性补贴以6个月到1年为期,根据当年发生的应急情况,随时出台和执行应急补贴,防止出现粮食等基础农产品和生产者收益的剧烈波动。应急性补贴总量不宜过大,以适度补贴为限。一旦补贴效果显现并稳定,即停止补贴,不转为固定性补贴。

(四)在补贴依据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和提交商品量补贴相结合的粮补挂钩办法

我国农业补贴的发放,要根据确保粮食安全和满足经济建设需求,确定一个基础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商品量为测度参照标准的基准数量指标来进行补贴。这一补贴依据设定应当考虑《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的两个基本指标,即我国粮食生产的种植面积大于等于15.5亿亩(10333万公顷),三大谷物产量大于等于4.75亿吨的水平。在这个框架下,更加科学合理地以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和提供商品农产品数量为补贴发放依据。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即按照生产者连续三年的种植面积计算(包括复种面积)补贴。而按照商品农产品数量补贴,则应该是按照生产者连续三年提交的商品农产品数量计算补贴。特别是粮食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综合性补贴,更要按照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和商品量发放。“多种多补,多交多得”。

(五)在补贴区域上,突出主产区重点倾斜补贴,兼顾一般非主产区应有补贴

从保障粮食安全的长远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粮食中长期安全规划纲要》要求,加大中央对粮食主产区(核心区)的补贴力度,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产区(主产区的产出比较指数98.38,平衡区56.13,主销区55.73),特别是发挥东北、冀鲁豫、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增产作用(东北地区产出比较指数81.26,黄淮海地区85.13,长江中游地区82.68),确保这些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更大的政府干预力度。加快形成现实产量大、增产潜力高、商品售量多、产品质量好的重点干预地区,不断增强基础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其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一些粮食主产区,优质专用品种主产区,要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总规模,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并适度调整地方财政的配套比例。要提高粮食主销区内部的局部主产区生产能力建设,强化主销区和平衡区在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中的重要责任和压力释放作用。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等改善生产条件方面,给予必要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帮助这些主产地区尽快形成稳定的增产能力。

(六)在补贴范围上,突出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农产品补贴,并兼顾一般性农产品补贴

根据国内外粮食等农产品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需要,在预测我国谷物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把小麦、玉米和稻谷等三大农产品,作为政府财政补贴的主要范围。集中财力确保三大谷物生产能够得到相应的补贴,满足或基本满足三大谷物生产全过程的需要。特别是在生产能力建设方面,包括良种良法、农田水利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等重点给予补贴。在生产过程中的粮食生产资料供给、农业机械化操作以及推进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通过集中补贴,提高小麦、玉米和稻谷等三大谷物的总产量、单产水平和商品量,提高国内的自给率和人均占有水平。除此以外,其他已经充分市场化的农产品的生产,应主要依靠市场调节为主,政府适量给予财政补贴。

(七)在补贴手段上,充分运用全面照顾的普惠制补贴和突出重点倾斜的特惠制补贴相结合的手段

限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要在全面补贴基础上,突出重点补贴领域,实行“存量大体稳定,增量适度倾斜”。在坚持补贴“普惠制”的基础上,突出“特惠制”。发挥补贴存量“普惠制”稳定生产、稳定生产者情绪的积极作用,把已经给生产者的好处继续给生产者。“普惠制”基本面向生产者耕种口粮田。同时,发挥补贴增量特惠制积极鼓励土地流转,推进粮食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重要作用。实现粮食等基础农产品从“稳产”向“增产”的转变,提高粮食等基础农产品的总产、单产和商品量,以及质量、安全性和标准,形成国家粮食安全的可靠基础。“特惠制”基本面向生产者耕种商品粮田。同时,依托补贴政策,建立生产者稳定增收的政策配套,在继续发挥补贴政策生产者收入“保底”作用的基础上,更加体现生产者“增收”的重要作用。把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关键区域和重点环节上,防止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出现过度的扩散性和普遍性。

(八)在补贴项目上,要在稳定现有财政补贴四大类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助于持续增产的生产性专项补贴品种

从我国目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看,增加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持续增长,应对生产成本过快上升的专项补贴是必需的。可以参照各国农业补贴设立的主要项目,根据WTO的规则规定,采取稳定主要项目,调整个别项目,充实关键项目,减少敏感项目的原则,设立能够补贴生产者生产、不断增加物质投入的财政补贴,以及能够减少农业风险的保险型和安全储备补贴。其中包括:基础设施补贴(农田水利设施、测土配方等)、生产投入品补贴(种

子、化肥、农药、农机等)、生产结构调整补贴(生产者转产引起的损失)、土地转让补贴、规模经营补贴、粮食安全储备补贴(地方、生产者和合作组织)、环保补贴(森林、草原、土壤、水资源、湿地等)、限产补贴(培养地力而进行的土地休耕、为保护草原而限制牧民养畜补贴)等。对于现有补贴项目种类,把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尽快扩展到所有优势主产区,把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范围扩展到全国所有粮食主产区,并按照用途划分为耕作类、收获类、灌溉类等几个大类,特别是要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将旱作节水灌溉机械列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目录。最大限度地形成补贴目标实现的基础条件,补贴生产者增加投入品,降低生产后环节风险,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九)在补贴对象上,既要考虑土地所有者补贴需要,更要满足实际生产者补贴需要

我国农业补贴基本是以土地所有者为补贴主体对象(按计税面积补贴),财政转移支付一般由土地所有者享受。而农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农业补贴的主要受众体是粮食生产者,财政转移支付的享受对象相当明确。根据我国农业补贴的目标和要求,我国农业补贴的主要受众也必须是真正的粮食生产经营者,而不仅仅是土地的所有者。要充分考虑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经营者的错位现象,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享受主体,应该是广大的直接从事基础农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实际的劳动者享受实际的补贴利益,特别是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种田大户,应该首先成为主要农业补贴的受益人,成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群体。尤其是针对粮食生产成本快速上升的情况,确定基础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者的农业综合直补,应全部由实际生产者享受。

(十)在补贴权限上,要在坚持中央统一规范补贴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量裁补贴

我国地域广大差异显著,不同地区农业发展情况千差万别,有必要建立以国家为主导、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自主确定补贴的机制,按照中央政府统一规范、地方政府灵活量裁的原则执行。在补贴目标、补贴规模、补贴范围、补贴种类、补贴时效等方面,由中央根据《补贴法》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地方政府则可以根据中央统一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区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农作物主要品种、农业机械化水平、土地使用情况、生产者需求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可以由省级根据本省基本情况,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数据测算标准,对生产成本收益率进行动态跟踪,随时提供补贴的参考数据,同时建立基础数据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掌握补贴运行全过程。对于农机购置补贴,要在当前国家和省指定农机“目录制”的基础上,允许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县政府根据生产者诉求,“自选”1―2个机型,给予“核准制”或“备案制”下的政府补贴。最大限度地取得好的补贴效果。

(十一)在补贴工具上,要立足用好“绿箱”、“黄箱”补贴,同时根据需要灵活启用“蓝箱”补贴

制定我国农业补贴政策,设计好补贴项目,要用足“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用活“蓝箱”政策。“绿箱”政策是WTO农业规则允许并大力倡导的政府补贴政策,“黄箱”政策是WTO农业规则限制和要求削减的政府补贴政策。可以借鉴美国当前的做法,在逐步减少“黄箱”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绿箱”政策来补贴与保护农业发展,增加生产者收入。增加以一般政府服务、粮食安全、农业环保、农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补贴。应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控制破坏性扩大耕地面积,对固定数量的耕地给予补助。对已造成土地破坏的地区,鼓励减少耕地,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在不影响粮食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一定数量的树木或草皮给予补贴。同时,积极稳妥地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黄箱”补贴制度。“蓝箱”补贴是政府对农业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手段,以此保证农业资源的适度使用,确保我国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结合政府发展目标要求,建立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机制,实现粮食等基础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提出以下相关政策建议。

(一)统筹兼顾加强合作,增强农业补贴的针对性

农业补贴既有长期性战略目标,也有短期性关注目标,更有不同地区需要完成的战略性和短期性融合目标,因此需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在制定和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时一并加以考虑,以保证农业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扎实推进,提高农业补贴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一是要根据国家既定并需要完成的首要目标,制定农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主体框架、主导流程、主流依据,对整个农业补贴的方式、范围、重点、操作等进行全面设计和构思,指导农业补贴的总体实施。二是根据各地区不同财政状况和有效转移支付能力,以及主产区、主销区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结合中央农业补贴方案,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能够增加基础农产品产量,提高生产者收入水平,扩大生产实用技术应用,推进规模化经营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补贴方案和实施重点。三是尽快形成主销区转移支付主产区财政补贴的横向顺畅通道和合作框架。四是中央财政补贴要体现总体性、宏观性、综合性和引导性,省级财政补贴要体现具体性、差异性、特殊性和对接性,避免两级财政补贴浪费、盲目和随意性,提高补贴的可操作性。

(二)制定法律健全法规,提供农业补贴的法律补贴保障

根据农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农业补贴一般由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确保农业获得农业补贴,从补贴总量、补贴范围、补贴方式、补贴程度、补贴环节,到补贴年限、方案执行人、补贴受益人等,都以法律为基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修改和决断,以确保国家补贴目标的实现,生产者利益的保障。我国也必须尽快把法律法规与政策补贴,作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保障,逐步将政府农业补贴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一是国家要根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基础农产品供需平衡,维护生产者利益的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款。二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的执行法规,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确保农业补贴的完全落实,维护实际受益人的利益。三是加快制定包括《粮食安全法》、《农业补贴法》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明确农业补贴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方式、操作程序、审批监管,以及违反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防止农业资金、各项农业补贴等被任意挪用、占用、挤用、漏用,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定期反馈,提高农业补贴的实际效果

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过程和实际效果,是考量补贴政策科学合理的重要参考,要根据农业补贴完成目标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加强监管定期评估。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农业补贴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作用,保持补贴的稳定

性、连续性提供决策依据,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灵活应用补贴手段,调整补贴规模、方向和重点,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一是经常性补贴要建立运行过程的定期反馈机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适度调整补贴规模、重点和方向。应急性补贴则要加强补贴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补贴的违规使用,形成对农业补贴全程把握、完善和效果评估的监测系统,提高中央和省级农业补贴政策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根据不同地区享受补贴规模的大小,建立针对性强的定期和不定期评估,随时掌握补贴使用情况和效果。三是要在重点享受补贴的地区,建立定点不定时的监管反馈系统,随时掌握农业补贴的动态和进程。四是建立农业补贴运行效率与效果跟踪网络体系,尽快建立中央为主体、省县为支撑的农业补贴实施效果数据库,提高农业补贴过程的信息化程度,为农业补贴从传统操作方式向现代便捷方式的转变创造条件。五是加强基层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确保农业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由“暗”变“明”调整使用,发挥财政补贴的激励作用

我国现行财政补贴不但补贴粮食生产领域,也补贴粮食生产资料生产企业(江苏省2005-2007年234个化肥生产企业共享受优惠电价补贴46.73亿元),同时,对于化肥等农资也减免铁路建设基金(2003-2007年共减免770亿元),形成了国家财政的“多重”负担。然而实际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粮食生产者基本得不到享受补贴和优惠后的国家控制价格的粮食生产资料,不得不继续购买高价粮食生产资料。得到国家补贴的粮食生产资料企业,并没有让利于粮食生产者,反而从中获利,既拿着国家补贴,又向生产者卖高价,而且在国内市场最为需要农资产品而国际市场价格较高的时候又增加出口,以赚取高额的外汇,导致国内粮食生产资料供需缺口扩大,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中进一步攀升,加速了粮食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为此,一是国家要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取消化肥生产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调减直至取消农资生产企业的相关补贴(对于农资需求者来讲是一种“暗补”),转用于补贴粮食生产领域,让生产者在购买农资时得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明补”,激励生产者发展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二是对化肥生产、经营与运输进行市场化取向改革,逐步取消限价措施,促进化肥领域市场化改革,根据国际国内化肥市场产需关系变化,择机放开化肥价格管控,建立起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资源配置机制,捋顺市场价格扭曲状态,企业则根据成本状况和市场供需制定产品销售价格,建立一种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的价格状态和供需关系。三是国家对农资生产企业研发高效新产品、环保型产品,应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四是允许铁路部门继续征收铁路建设基金,将原减收的铁路部门建设基金直接补贴给粮食生产者。

第5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云南保险业 地区差异 影响因素 对策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在世界经济的复苏、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提速、中国南向互利合作战略的推进等因素的作用下,云南省的战略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0-2020)等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桥头堡”战略正式成为了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把云南省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有利于构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陆路国际大通道;有利于提升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边疆和谐稳定。因此,云南省必须充分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加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推进制造业与金融业的融合互动发展,不断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然而,云南省金融业的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保险业的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部分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保险覆盖率低下、保险规模偏小、险种结构不优,严重制约了云南省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因此,加强对云南省保险业地区发展差异的研究,探寻相应的破解之策,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提高,对保险业的研究也愈加重要。目前,对我国保险业区域发展的研究更多是从国内区域的视角来分析,主要侧重于不平衡问题的研究。楚天骄(2002)[1]利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估,将31个省市保险市场发展水平划分为四类区域。张伟等(2005)[2]利用1997~2003年的保险业发展的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他们发现,我国东部地区的保险业发展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而西部地区发展最慢。徐哲、冯(2005)[3]利用分层聚类分析法,以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为聚类变量对我国保险市场总量进行实证分析,他们认为,我国的保险市场从东向西表现为依次下降的“梯度”地带分布,同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较为一致。田霖(2011)[4]运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各区域保险市场集中度进行了深入考察,她认为,我国保险市场的地域结构呈现一定程度的复杂性,虽然存在东高、中西部低的规律,但东部地区也存在相对落后区域,如海南;而中西部也不乏后来居上者,如河南。胡宏兵等(2012)[5]将协同论与保险理论相结合构建综合协调度模型,对2005~2010年我国保险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状况实证研究,他们发现:我国各个省市的保险经济协调度多数年份处于低度失调状态;东部地区的保险经济协调度总体上弱于中部和西部地区。针对上述区域保险发展不平衡现象,很多学者开始探寻其成因:胡文富(2004)[6]主要考虑死亡率、人口结构、教育水平等人口因素;黄薇(2006)[7]、王金铎(2006)[8]等主要考虑人均GDP、个人可支配收入、第三产业比重、对外开放度等经济因素;吴祥佑(2009)[9]、肖志光(2009)[10]、杜林(2010)[11]等主要考虑保险公司数量、保险市场集中度、保险产品开发、保险需求弹性等保险市场因素;朱俊生等(2005)、谢云和程细玉(2010)主要考虑社会保障水平、利率变动等政策因素。纵观已有文献,针对单个省区保险业发展的区域差异化问题及成因的研究明显不足,尚未形成具有说服力的理论观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对云南省保险业地区发展状况的实证分析,深入挖掘造成保险业发展的地域差异因素,为省域保险业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相应的经验证据。

二、云南省保险业发展的地区差异化现状

近年来,云南省保险业区域发展的总体速度有了明显的提升,但同发达地区存在显著差距。2010年的保险深度排名居中,保费收入仅略微超过200亿、排名第18位,保险密度也仅为508.94、排名26位。目前,在市场规模、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

(一)市场规模的差异化分析

我们利用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这三个指标,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视角对云南省保险市场规模的差异化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首先,从静态视角来分析。我们计算了2010年云南省16个州(市)的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并按照保费收入进行了整理排序(见表1)。由表1可知,保费收入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昆明、曲靖和玉溪,保费收入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临沧、迪庆和怒江;保险密度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昆明、玉溪和西双版纳,保险密度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临沧、怒江和昭通;保险深度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昆明、丽江和德宏,保险深度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昭通、怒江和迪庆。不难发现,最为云南省会城市的昆明,得益于经济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无论从保费收入、保险密度还是保险深度来看,昆明都排在前列,反映了昆明市保险市场规模的优势十分显著;西双版纳、红河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上的排名相对靠前,也反映出滇南区域保险市场规模的潜力十分巨大;临沧、怒江、迪庆和昭通的三项指标大多排在倒数几位,这也反映出滇西区域和滇东北区域保险市场规模的劣势十分显著。

为了更好地进行分析,我们计算了以上三项指标排列第一位与最后一位地区的指标值、排列前三位与后三位地区的指标均值,并列出第一位与最后一位地区以及前三位与后三位地区三项指标值的倍数(见表2)。从保费收入来看,最高地区是最低地区的105.39倍,而前三位均值与后三位均值之比为22.04,表明云南省各州(市)之间保险市场体量的发展差距极大;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来看,最高地区分别是最低地区的14.24倍、3.07倍,而前三位均值与后三位均值之比分别为6.59、2.84,说明云南省各州(市)之间保险业的经济贡献度和社会普及度都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不难看出,静态上的云南省各地区在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差距都十分明显,表明云南省保险市场发展规模的差异化问题相对突出。

其次,从动态视角来分析。我们首先计算了云南省各地区2010年保费收入的增速、2005~2010年保费收入平均增速,以及2010年保险密度的增速、2005~2010年保险密度的平均增速(见表3)。从增长速度来看,2010年云南省绝大多数州(市)保费收入和保险密度的增长速度远高于2005~2010年平均增长速度。与区域差异的静态分析不同,云南省各地区保费收入与保险密度的增长速度差异有其自身特点。保险市场基础较好的地区如昆明、曲靖、玉溪等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在云南省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发挥了引领作用;而保险市场基础较差的迪庆、怒江、德宏等地区的发展速度远低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这些地区保险业起步较晚,底子薄、基数低、发展速度慢,导致云南省保险市场规模的区域差异化现象日益加剧。

接下来,我们计算了2010年云南省各州(市)的保费收入弹性(见表4)。该指标主要反映保费收入与经济增长量之间的相对关系:如果保费收入弹性大于1,表明该地区的保险业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保险业在该地区处于快速发展行业;如果保费收入弹性小于1,则表明该地区的保险业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速度,保险业在该地区处于缓慢发展行业。由表4可知,云南省大多数州(市)的保费收入弹性都比较大,只有玉溪、德宏的保费收入弹性较低,其他州(市)的保费收入弹性均大于1。这表明:云南省大多数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但保险业的规模扩张十分迅猛,基本上都属于膨胀性行业。

(二)主体结构的差异化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云南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除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平安人寿保险外,大地、泰康、安邦、新华人寿等国内中小型保险公司相继在省内设立机构。截止2010年末,云南省级保险公司达29家,其中: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18家,人身保险省级分公司11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达44家,其中:保险机构34家,保险经纪机构7家,保险公估公司3家。

从财产保险市场来看,昭通、怒江的CR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值均大于70%,说明这些地区的财产保险行业属于极高寡占行业;怒江、迪庆的CR3值均大于80%,且CR5值为100%,说明这些地区的财产保险行业属于高寡占行业;其余各州(市)的CR10值均大于80%,说明其他各州(市)的财产保险行业属于中寡占行业。总体来看,全省的CR10值大于90%,说明云南省的财产保险行业属于中寡占行业。从人身险市场来看,怒江、迪庆的CR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值大于70%,说明这些地区的人身保险行业属于极高寡占行业;保山、昭通、丽江、临沧、文山、版纳、德宏等州(市)的人身保险行业属于高寡占行业。总体来看,全省的CR3值大于80%,达到82.21%,这也说明云南省的人身保险行业属于高寡占行业。不难发现:无论是财产险市场还是人身险市场,云南省保险业的垄断程度相对较高;财产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比人身保险市场更高,这点也可以从HI指数看出来;从区域分布来看,位于滇中地区的昆明的市场集中度较低,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较多;位于滇西地区的迪庆、怒江等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极少;其他地区的市场集中度介于前两类地区之间,其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有待进一步增加。总体而言,云南省保险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竞争,阻碍了保险市场的区域协调发展。

(三)产品结构的差异化分析

同全国保险市场相似,云南省保险市场的总体产品结构上有一定的趋同性,但在不同地区的内部结构上却存在显著差异。

第6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问题;措施;要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当前,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政府财力方面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这就需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利于“新农村”发展的财税政策及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要顺应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的趋势,高度关注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实行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城乡公共财政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一、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 城乡二元的税收制度,违背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要求

我国长期实行传统的农业税制与现代工商税制并存的二元税制。2006年1月1日,国家废止农业税条例,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是一种短期效果很大的突破措施。但是,完全取消农村税制,会产生新的问题。因为在我国的中西部落后地区,农业税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例如,四川达县农业税款占该县全年财政收入的80%.因此,取消农业税会使这些地区县、乡两级财政面临巨大考验,有可能带来涉农收费的反弹。

2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差距在扩大,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

与城市相比,全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特别突出。我国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是两种制度,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国家财政投资,农村的路、电、水、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主要靠农民投资建设,国家只给予适当的补助。这种政策安排导致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落后于城市。2005年发行国债近10000亿,而用于农业、农村的投资大约只占1/3.而这1/3还有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的纯公益性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外部性极强的公共品。在这种投资政策安排下,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

3 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发展滞后

农村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既远远落后于城市,也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基础设施建设一样,我国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也实行向城市偏斜的政策。财政将大量公共卫生资源、公共教育资源投向了城市,农村获得的公共财政资源很少。

教育经费方面,城市比农村要高23%~30%左右。公共卫生资源方面,尽管这两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迅速推广,但到目前为止只有1 .56亿农民受益,占农村总人口的16. 6%,还有83 .4%的农民期待享受这种惠民政策。社会保障方面,在农村目前除了正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唯一比较完善的是“五保户”救助。在农村尚未有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只在个别发达地区才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安排。

4 资源要素向城市快速流动,而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较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可以进城打工,但不能随便落户进城。相反,在金融和土地等制度安排上,我们却可以促使大量土地和资金快速向城市流动。根据有关方面统计,在过去十年里,农村有7000多亿元储蓄资金流向城市,有1亿亩农村土地流向工业、流向城市。

二、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政策改进的措施

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政策,需要与时俱进,打破城乡分割的旧观念,树立城乡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给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

1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从存量和增量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发展,并不会给财政支出结构带来实质性影响。“十一五”期间,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将国家对三农政策的重点从过去的“少取”转向“多予”,“多予”的核心就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切实把投资重点放在农村,重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资金需求问题。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征用土地转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一个是存量结构,一个是增量结构,在现行的资金管理体制下,各地区、各部门都掌握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努力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步子要迈得更大一些,使财政性建设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要加大支农资金协调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解决资金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

2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

各级政府应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各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的增长幅度。

调整农村财政的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政府用于农村的公共资源。一是要调整并压缩粮食流通领域的财政补贴,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减少交叉和中间环节,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要重新配置教育、卫生、文化、乡村合作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现有财政资源,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三是采取税收优惠、贴息等财政性措施鼓励社会其他力量进入农业农村社会发展领域。

采取区别对待的政府投入政策,加大不发达地区的农村财政投入政策。我国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水平较高,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程度低,而西部和老少边陲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政府财力及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水平相对低,因此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应承担不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村财政投入比重,包括加大直接财政投入、财政补贴、国债资金支持的力度等等。

合理确定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优先顺序,将有限的政府财力运用到农村急需所用之处。由于政府财力要受当期经济增长水平的限制,不可能将所有财政资金运用到农村建设。这就决定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必须分阶段、分区域地排出优先顺序,应该先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基本生活需要,后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发展;先保证纯公共产品,后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

3 加快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当前地方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薄弱致使地方基层政府财政紧张与农民负担过重同时并存,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少政府收入之间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协调,同时由于我国一些地区县级财政也很不宽裕,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这就需要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建立从上到下的转移支付体系。由此,中央政府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一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二是扩大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试点范围,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财政结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以及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核定各地区标准化收入和标准化支出,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的规模,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中西部地区农村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

4 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我国已经计划从2006年至2010年,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探索一个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义务教育问题。还需要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上逐步统一城乡标准。

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国绝大多数的省份于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十一五”时期,应当继续推广好的经验并使其制度化。最重要的是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将各级政府的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若干年内将中央和地方所有财政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全部用于农村。建立农民连续“参合”的奖励机制,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估计,如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用财政支出的0 .12%就可以全面解决近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对五保户、残疾人员、需要搬迁的移民、患有长期慢性疾病等缺乏正常劳动能力或基本生活条件的人口,继续沿用原来的开发性扶贫方式,不仅成本高,而且也很难根本解决问题。“十一五”时期,我国应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农村低保管理和执行制度。可由民政系统专项负责,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对低保所需资金实行专项转移支付,以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中央财政可按统一标准向各地支付发放低保资金,而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准调整本地农村低保标准。

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 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十一五”时期,可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探索现阶段的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由县级政府制定并主导实施,采取“五五制”的办法,个人承担50%,村集体和国家承担50%.

5 深化农业税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城乡统一税制

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废止了农业税条例,这称得上是农村地区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中“多予少取”的典型表现。但是,“多予少取”是针对整个中国的农村而言的,就具体而言,还需要因地制宜,有的可以“多予不取”,有的可以“少予多取”。因此,应该立足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进行制度再创新,通过引入新的农业税制,将改革推向新阶段。

总体方案是:在彻底取消农业“两税”后的5年内,对那些平均收入达到全国最低生活水平2倍以上的地区,基本实行城乡统一税制,以后逐年对达到该水平的地区实行统一税制。主要税种包括:直接对农业生产者征收农村土地使用税(土地资源税)和物业税相结合的财产税,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家庭征收农村个人所得税,通过一般纳税人申报、购进环节缴纳以及进项退税和加价补偿假定相结合的办法对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征收增值税。

(1)财产税。可以将税基宽广、税源易于掌握、征收相对容易的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一是农村土地使用税,按土地登记确定税率,按土地价值确定税负,采用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与此相适应,农村的土地使用税应以村集体为纳税人,这样还可以降低税收征管难度;二是物业税,将农村居民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低税率、广征收”政策,按房屋用途设置税目,以房屋的评估价为计税依据,采用地区差别幅度税率,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可以调节农村居民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

(2)农村个人所得税。我国的农业生产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农民也应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可以扩大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增加“农林牧渔业生产所得”,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扩大到包括农业生产者在内的各类公民,同时,在税率的设计上要参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税率水平,并适当考虑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弱势地位,计税依据则按家庭经营的纯收入(总收入减去经营成本、费用、损失)再减去当地最低生活费用来计算。

(3)增值税。要将进入流通领域的农业产品统一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完善流转税制,考虑到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地位,应按低税率征收。对农业投入物的进项税额实行充分抵扣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低征收率,以减轻农业税收负担、增加农民投资。也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增值税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政策把握的要点

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国家财力有限,实行城乡统筹的财政政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要承认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缩小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差距,是建设全面小康最重要的内涵之一。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还不可能完全消除这种差距。所以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政策,要承认城乡差别的现实,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逐步扭转“三大差别”,而不是急于求成,追求一步到位。

2 要认识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发展水平的差异

我国地域辽阔,农村人口众多,各地发展极其不平衡,每个地方对农民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活的瓶颈制约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防止一刀切,充分注意三个差异:

一是城乡差异。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有很多的不同,不能一味仿效。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模式进行。

二是地区差异。中西部的农村和农业明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所以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起点应有所不同。比如说在东部一些发达地区,已经有充分财力在农村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而在最贫困落后的地区首先要巩固温饱的成果,在还没有解决饮水的地区要首先解决饮水问题,优先解决农民看得起病、上得起学的问题。

三是发展阶段差异。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若干阶段组成,应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因时制宜,扎实工作,保证农村的持续发展。

第7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安监总局 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鲁安责险联办〔2020〕1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突出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逐步建立安责险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投保单位保险权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安责险的费率调节、适度竞争和优胜劣汰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深化和完善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试点范围。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要求,在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化工、涉爆粉尘、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责险。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

(二)试点时间。试点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 月31日止。

(三)承保公司。根据《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安责险联办〔2020〕1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市2020-2021年度安责险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威海分支机构负责。各区市(含部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综保区,下同)从上述公司中选择承保机构,负责辖区安责险承保工作。

(四)运行模式。我市安责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各承保机构应树立以优化服务为导向的竞争意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规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展业,为投保企业做好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

(五)健全费率动态调节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安责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提高投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1.投保企业投保前一个年度内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

2.投保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被树为省、市、县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 5%(未树立标杆企业的行业领域由相关部门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确定)。

3.投保企业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

4.投保企业被评为省级(行业领域)及以上、市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0%、5%。

5.投保企业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被纳入部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因事故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管理的,与因事故产生的费率浮动不重复计算)。

6.投保企业免费享有省级保险公司统一招聘的机构提供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投保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免费参加“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理论培训和取证考核,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按照本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率调整累计降幅不超过30%。各行业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业的费率调节机制。

(六)健全完善事故预防机制。承保机构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事故预防等服务工作。(1)承保机构应按保费总额的15%提取事故预防费用,按照集中使用、统筹安排、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事故预防工作。(2)深化提升“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承保机构应按照不少于保费总额的10%安排防灾防损费用,由市级公司统一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为参保企业免费提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3)开展 “安责险+培训”。承保机构应按照不少于保费总额的5%安排防灾防损费用,免费为参保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线上理论培训和取证考试服务,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可按照本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七)健全承保理赔服务机制。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承保机构开展安责险承保工作。各承保机构不得拒绝试点范围内任何企业投保,应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投保企业权益。

(八)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激励措施,各区市应在安全生产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强化约束手段,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各区市应及时公布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为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九)健全信息化监管机制。全市安责险信息化监管依托“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投保企业、承保机构可以分级查阅相关信息,作为执法检查、数据分析、考核通报的重要依据。各区市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责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责任,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基础数据全面、准确。各承保机构要及时将投保、理赔、事故预防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十)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各区市和市各有关部门配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承保机构承保、理赔、事故预防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严重扰乱安责险市场秩序,承保、理赔数据未如实、及时上传,事故预防服务不达标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屡犯不改的,取消承保资格。

三、保险产品

(一)保险责任。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企业投保安责险时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实行同一保险金额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企业请求安责险经济赔偿时,不影响投保企业从业人员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二)保险期限。安责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为一年,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经营建设周期确定。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应投保企业不得延迟续保、退保。

(三)保险条款和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执行,各行业监管部门可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安责险的基准指导费率和浮动标准,修改后的基准指导费率和浮动标准报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备案。对企业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将其调整为安责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四)保费缴纳。企业原则上应以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在当地投保。安责险保费由企业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根据安责险运营模式要求,进一步优化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保险条款,探索电梯“保险+服务”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和管理本区市、本行业(领域)企业安责险工作。各区市要结合前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全市安责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市应急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责险宣传推广,构建全方位、多载体的宣传格局,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实施安责险的具体内容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责险。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定期调度和通报本区市、本行业(领域)安责险推进工作情况。各区市要把安责险在试点行业企业的覆盖率,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每年应组织一次高危行业企业投保情况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投保安责险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第8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和谐社会,财政调控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在财政运行机制作用下,公共财政可以有效地弥补市场失灵,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会整体的。全面的和谐,不是某些局部领域和环节上实现和谐。具体说来,是追求和不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经济,宏观,政策-[飞诺网]

一、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第一,公共财政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其主要特点是公共性。市场经济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必须介入。因此,公共财政应力求有效解决市场经济外部性和资本的逐利性导致的资源过度开发。自然环境不断恶化。贫富两极分化等问题。公共财政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所追求实现的是社会整体。全面的发展,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

第二,公共财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物质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这就需要公共财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总体上一片和谐气象。但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和谐的因素,区域经济及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下岗失业大量增加。贫富两极分化。环境污染严重等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依靠政府通过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教育。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公共需要支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稳定发展,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

第三,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当前公共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并存,致使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和谐的问题,如果不加快公共财政改革,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将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就必须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二、分配中的不和谐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总量年年攀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形成了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发展良好。富裕安康的大好局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时代低水平但相对均衡的分配格局被改变,分配不均造成利益冲突,使各方面矛盾突显,影响社会和谐。分配不和谐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各阶层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不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区间。城乡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专家计算,全国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31提高到2001年的0.45。2002年的0.46。这种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在世界范围的比较中也处于很高水平。在世界银行2005年发展报告中列出数据的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国的基尼系数排到了第85位,已经接近某些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停滞的拉美和非洲国家的水平。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近三年一直保持在3.2倍左右。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财力分布不均。2005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的GDP占全国GDP的份额分别为55%。19%。17%。9%。经济不发达直接造成中部地区财力远不如东部地区。2003年,中部六省地方财政收入为1 441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14.6%,人均地方财政收入398.2元,不仅大大低于东部的1 336.3元和东北三省的792.7元,而且低于西部的448.1元。2004年,中部六省地方财政收入为1 783.55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15.3%。 三是县域经济仍然薄弱,城乡差距明显。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等工作的推进,部分地区县乡财政困难比较突出,债务负担沉重。特别是乡镇一级财力更差,财政收入渠道单一,城乡差距明显。

四是公共服务不均,均等化服务未能实现。表现在:(1)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很低。一方面,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在软硬件设施上与东部地区相差很多,农村地区的医疗配备也远逊于城市地区。另一方面,很多老百姓看不起病。(2)在教育领域,教育理念还未完全落到实处,资源投入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教育腐败现象还在蔓延。(3)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截至2004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仅16 34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 58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2 386万人,分别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74 432万人的21.96%。14.22%和16.64%。

三、运用公共财政手段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着力推进收入分配的和谐

公共财政要在分配中维持公平,一是要控制和缩小城乡差别。在取消专门针对农民的各种税费之后,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同时,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稳定并提高农民收入。逐步将农民纳入统一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增加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资助比例。二是要控制和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别。要以超额累进 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予税调节高端阶层收入,同时,对弱势群体开办小生意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费减免优惠。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尽快将社会保障基金转换为社会保障税,以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强制性。三是要控制和缩小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别。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推行不同部门人员之间工资收入。津贴透明公开的“阳光”收入改革。

2.着力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积极主动地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走低消耗。高效益。重环境集约型经济发展路子。一是要构建有效的资源和环境补偿机制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落实好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的财政促进政策;三是建立财政扶持资金投入。退出机制,以经济的方式,努力推动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四是通过财力转移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型产业规模化;五是要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

3.着力推进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是要大力支持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途径,切实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加大财政对科学。教育事业的投入,切实保证科学事业费和教育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力支持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三是要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四是要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第9篇: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范文

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不久,区委、区政府又专题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财税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说明区委、区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确保完成今年财税目标任务的坚定信心。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去年全区财税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财税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财税工作,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奋力突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财税目标任务。围绕会议主题,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年财税工作成效,扬长避短,以励再战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始终把财税工作当作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在宏观形势跌宕起伏、市区税收征管体制调整等诸多不利因素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较好地实现了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财政支不断优化、财政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

回顾过去一年的财税工作,我们为取得的成就而倍感欣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区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大关,达到2.04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9650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圆满完成三年翻番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促民生、促发展”的方针,合理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管理,全力保障了工资发放、民生工程、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的需要。特别是在实施民生工程方面,按照提标扩面的要求,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落实力度,21项民生工程全面实施,全年共投入民生工程资金2983万元,其中区财政配套资金704万元。三是财税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目标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积极适应城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有效激发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大力开展增收堵漏工作,深挖税收潜力,协税护税网络平台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新系统正式启用,征收管理工作向法制化、精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国税、地税、财政三家与各乡镇街道、园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四是财税工作理念进一步升华。财税部门服务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满腔热枕地为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赢得了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去年,国、地、财三家均被评为“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以上成绩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区委、区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归功于财税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艰苦努力,归功于方方面面的鼎力支持,更归功于全区广大纳税人的创业奉献。

回顾过去一年的财税工作,我们又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而深感焦虑,突出的表现在:一是我区财政收入在全市横向比较中,位次不优、增幅不快。在八县(市)及各区排名处中等偏下水平。二是乡镇街道收入完成情况严重不平衡。全区除十里铺乡、海口镇、德宽办事处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外,其他都不同程度留有欠账。总体上看,各乡镇收入任务完成明显好于街道。去年,乡镇共完成收入3339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00.8%,比上年增长30.8%,占全区财政收入比重由07年的12.5%上升到13.7%;街道完成收入8453万元,占年度任务的89.4%,比上年增长7.3%,占全区收入比重由07年的38.8%下降为34.8%,甚至有些街道没有达到去年实绩水平。究其原因:从客观上看,主要是市区财税征管体制调整直接造成相关税收下降以及一些街道属地税源基础薄弱、增长乏力等因素的影响;从主观上看,也的确存在工作力度不足,工作方式不新,甚至是徘徊观望、消极应对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税源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方没有从根本上摆正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关系,就收入抓收入,甚至是涸泽而渔,没有将税源建设摆在财税工作的中心位置,使收入增长陷入十分艰难的境地。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全区财政工作的健康发展,降低了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对此,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克服和纠正。

二、清醒认识面临的财税工作形势,坚定信心,沉着应对

在对去年工作进行分析盘点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经济形势。综合分析面临的财税形势,可概括为两句话,一是困难多、压力大;二是有机遇、有希望。

所谓困难和压力,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一是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带来的消极影响。预计,今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内经济增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主要经济指标明显下滑。虽然我区身处内地,开放度不高,但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景气对我区经济发展必然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突出的表现为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十分困难,利润空间压缩,中小企业的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加大,尤其是区域内的房地产、建安企业将持续萧条,短期内很难回暖。二是财税政策的调整形成的减收因素。去年年底,国家实施一系列的财税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增值税全面转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全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统一调整为3%;100项行政性收费取消;另外,年内还有可能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等,初步估计,全区政策性减收将在2000万元左右。三是属地税源基础薄弱形成的压力。主要表现在零星税源、阶段性税源较多,稳定增长的支柱性税源相对缺乏。就现有的纳税户而言,由于近几年税收征管力度加大,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几乎没有多少涵养税源,自身增长的空间十分有限。特别是作为主体税源的建安、房地产税收,因房地产行情不景气和市区税收征管体制调整导致的滞后效应会进一步显现。因此,考虑减收因素,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要达到18%的增幅,在增量上与去年基数相比至少需要5000万元,压力不言而喻。四是支出压力十分沉重。主要表现为财政支出基数不断加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随着区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提标扩面等政策的实施,区新增配套资金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另外,还要考虑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福利政策的出台。

所谓机遇和希望,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带来的机遇和希望。今年我国经济工作的基调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其中保增长是首要任务,为此,从中央到省市各级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经济、保证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加投入,扩大内需,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明确在未来两年投入4万亿元扩大内需,这给我们争取项目资金、扩大有效投资、积蓄发展后劲、促进财税增长带来了良好机遇。二是近几年我区加快发展形成的新的增长点将逐步显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内在发展的动力较强,特别是随着开发区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西城改造建设快速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以及石化技改项目实施等必将活跃区域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将会越来越大。三是全区上下业已形成的抓财税工作的良好环境为财政增收提供了坚强保证。特别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财税干部的敬业奉献,协税护税网络的完善以及强化征管的机制和经验等等,这些因素对保障收入征管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形势的严峻,更要看到严峻形势下的机遇和希望。这就要求全区上下一定要用新理念谋求发展,用新思路破解难题,用新机制营造环境,用新举措开拓前进,切实做到坚定信心,沉着应对,乘难而上,转危为机,全力推动财税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三、全力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攻坚克难,务求必胜

今年是庆祝建国60周年的喜庆之年,是实施“*”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克难攻坚之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安排,今年全区财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人代会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以加快发展、培植财源为立足点,以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奋力突破,努力开创财税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区人代会确定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的目标任务。这既是一项法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也是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任务,更是应对周边地区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关于收入任务的分解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印发。今年任务分解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条:一是区人代会确定的任务数必须全面落实,并留有一定余地;二是依据各地各单位上年的征收任务和征收实绩;三是充分体现保护先进,激励先进的原则,防止鞭打快牛和投机取巧的现象。希望同志们以积极的心态领受任务,以快捷的速度分解任务,以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任务。

面对繁重的财税压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以攻坚之举求突破,以务实作风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

第一,要把财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财政是“庶政之母”,有财才有政,财兴则政兴。财政是经济的综合反映,是支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执政能力的基础,做好财税工作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更加重视财税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时间,经常分析研究财税工作当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千方百计地调动方方面面参与支持财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这样说:不重视财税工作的领导,不是一个高明的领导,不善驾驭财税的领导也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

第二,要把财源建设作为财税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有道是:经济是源,财政是水,渊远才能流长;经济是根,财政是叶,根深才能叶茂。财源建设是确保财税稳定增长的根本途径。抓财源就是要抓发展,而发展的关键就是要抓项目建设,抓招商引资。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保证增长带来的良好机遇,把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项目,依托自身实际谋划争取一批项目。同时,要切实加大项目推进的力度,尽快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在抓项目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十分注重项目的财政贡献率,要尽可能多上一些财源型项目、见效快的项目。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要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在商贸服务方面寻找突破口。唯有如此,我们财税工作才能有源头活水,才能不断拓展空间,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收入始终是财税工作永恒的主题。要认真研究收入结构的变化,明确收入组织的重点,抓早抓紧抓实。在实际工作中,首先是要坚持依法治税。要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实行动态跟踪监控。要运用先进手段,进一步加强对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款入库等环节的监督,构建起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漏、抗税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征管难问题,减少“跑、冒、滴、漏”,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其次是要坚持科学治税。要很好地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财税增长源,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征管信息化进程,强化税源监控,做好税源精细化管理,完善征管改革,增强征管效能。我们既要集中精力抓大户和重点税源,又要对零星分散税源以及一次性税源严管统筹;既要主攻主导税源,又要突破非主导税源;既要千方百计护住属地税源,又要想方设法引进外地税源。(关于引税问题,我想在这里重申三点要求:一是坚持规范操作,不能盲目蛮干;二是眼睛向外,立足于市外省外,千万不能在区内挖;三是要杜绝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擅自出台优惠政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再次是要坚持协作治税。财税部门与各乡镇街道以及园区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协税、护税网络平台作用,强化和完善收入月调度制度,建立与重点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制度,加强收入形势分析,逐月查摆问题,动态把握经济发展和财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掘新的税收增长点,扩大收入覆盖面,打牢收入基础,真正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反映到地方财力的增长上来。

第四,要把民生工程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来,我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集中有限财力,突出重点领域,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全区各项民生工程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异常复杂、异常严峻,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作为牵头部门的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民生工程扩内需、促消费的双重效应,保增长、促和谐的双重作用和提信心、树形象的双重意义。要按照“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不断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效能,以更大力度强化资金保障、政策宣传和责任落实,全面实施好各项民生工程,使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民生工程任务,积极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